美国众神第一章读后感(《美国众神》读后感400字)

发布时间: 2024-01-06 20:21:56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103

《美国众神》读后感美国众神是我很喜欢的一部小说,整个小说是一个春秋笔法的集大成者。作者以美国正处于的衰落而日益糜烂的时期为背景。以大量甚至有些庞...

美国众神第一章读后感(《美国众神》读后感400字)

《美国众神》读后感

美国众神是我很喜欢的一部小说,整个小说是一个春秋笔法的集大成者。作者以美国正处于的衰落而日益糜烂的时期为背景。以大量甚至有些庞杂的众神体系作为意象群。大量插叙的手法使故事既不托大又不单一。作者极富创意的用新神来隐喻美国现代社会的种种新鲜事物,广告之神,网络之神,电视之神,高科技小子。他们是工业文明的产物,高效而没有规矩。这部小说的核心冲突在于新神的崛起和旧神们的衰落。略来越多的人信奉和崇拜新神,而旧神如:海神,狼神,战神,爱尔兰矮妖,却被人遗忘,无人崇拜并逐渐失去生命力。所以旧神决定反抗,决定用战争重获世界的主权。当旧神战胜新神时,他们就可以获得从前的地位。

这里来分析一下其中的几个剧情的精妙。这本书最大的亮点在于将很多经济学的概念暗藏在宗教神话之下。当新神给主角解释众神的力量来源于献祭,譬如北欧神话中的战神,它就需要信徒献祭给他活人的生命。有的神喜欢鲜血,有的神单纯喜欢金钱。但是新神又怎么获得献祭呢?简单,就是献祭时间。当大众围坐在电视前看着电视之神创造的种种幻象时。我们就献出了我们读书,学习,锻炼的时间,这样这位电视之神和广告之神就获得了永生的力量而进而强大。而这个其实时隐晦的表达现代社会,特别是娱乐业告诉发达的今天,大量高密度,低质量的信息涌入我们的大脑。迫使我们喜欢被动接受信息,而不是主动思考和寻找信息。久而久之,我们的大脑就会极度依赖网络和媒体。作者很抵制这种半洗脑的做法,所以故意安排文中的高科技小子在第一次见到男主角时趾高气昂,吹嘘旧神已死,奥丁以无力一战。但是在最后的决战时刻,这位白白胖胖的高科技新神,却表现得胆小懦弱,逡巡不前。而其中还有大量对旧神的人类形象的描写,非常丰满,建议大家细细品读。

本书的另一个亮点就是情节的设定,标准的先抑后扬,倒叙穿插。旧神在故事初期不但无心抵抗,安于现状,甚至互相拆台。主角之一的众神之父奥丁,竭尽全力劝诫每个旧神团结一致。而最后甚至因为过度抛头露面,被新神绑架暗杀。这时旧神们才明白过来,积聚力量,组织反抗。正当终极之战即将上演,主角却发现了一切都是骗局,奥丁还活着,他才是背后主使,而他需要的也不是什么战争胜利之后人们重新的献祭和尊重,他需要的就是战争本身,牺牲和死亡是他力量的源泉,所以他联合狡诈之神(就是雷神的弟弟 洛基)发动了战争,而洛基需要的献祭就是混乱。这似乎在映射美国的外交政策。一切的战争和政策是为了正义和推动民主,实际是为了制造混乱和破坏原有秩序。而看似猛如虎的新神,实际还是败给了旧神,而旧神其实代表着人类的本性,即使在如此多新鲜事物的包围下,人类的贪婪,虚伪,嗜血,好战才是最大缺点,也是最容易被煽动的情绪,这样控制大众的方法,不论在北欧的维京部落,还是西部牛仔,或者纸牌屋的时代一样很实用。

本书的另一个必读理由,是他的故事线,两条大主线并行。一条是奥丁主导的战争大戏,双方势力的撕扯拉锯,假死,暗杀,偷袭,宣传。另一条是主人公一路上迁徙遇到的平凡百姓,有尽百岁的有趣老头,内心温柔的太妹,不够自信的邻家寡妇,和他与他已经死了却还活着的妻子的情感救赎。每个人物都不是表面那样简单,神是复杂的,人在毫无力量的时候,更为复杂。所以男主角的名字叫shadow,不只是暗示故事本身就是一个阴谋,也在表达本书的核就是表达神鬼怪力后面人性的黑暗。双线各有细节并最终合二为一,可谓精妙之际。

所以这部书是一部集政治,经济,人文,历史一体的巨作,无论是故事节奏和叙事技巧都十分完美。建议大家花一点时间看看,稍显不足的就是对白有些长,而且情节跳跃度很大,每一章都会换场景,可能会都不太懂。这里引用书中最为经典的一段话也是奥丁最有腔调的自述:“我告诉过你,有一天我会告诉你我的真名。听着,人们就是这样称呼我的名字:我被人尊称为战神、严酷之神、袭击者,还有第三大神。我是独眼之神。我还被称为最高主神、真理探询者,我是严峻之父,是斗篷遮蔽的神。我是全能的父,我是权杖之王。我有无数个名字,正如风有无数个称呼,死亡有无数种方式。我宠爱的乌鸦叫胡因和穆因,意思是思想和记忆。我的宠狼叫弗来瑞和盖瑞,我的爱马叫绞架。”

《美国众神》读后感400字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后感吧。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美国众神》读后感40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经慎重考虑后还是删掉“书评”二字,还是用“读后感”代替。读小学的时候老师就常常要求我们写读后感作为作业,读后感仅仅是你作为一名读者读完这部作品之后的个人感受,而“评”之一字,应该是站在一定的高度对一部作品的评判,而我明显离这个高度差的还是有点远。

  就个人偏好而言,我喜欢国外的作品多一些,可能是因为没有现实生活的对照,不会产生不认同感。

  《美国众神》,确实是众神,除了影子和奥丁,我能记住的名字还真是不多,当然这也源自于我对西方神话体系的不熟悉。在洞悉奥丁的阴谋之前,我一直以为作者想要表现的是现代和古代文明的一种对冲,是现代文明对原生代体系的代替,以小胖子为代表的现代之神他们一直梦想着消灭原生的神并取而代之,然而产生于远古时代的神大部分都生活困苦但却安于现状,直到被星期三的死而激发出战斗的决心。当然,故事的结局并不是两代神之间的战斗,从最初的最初,仅是为了满足某个神的个人利益而构造的阴谋或者说一个骗局。

  从这个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到美国的源起,一个由各个大陆移民而拼凑起来的国家,它没有自己的神,或者说它没有历史,它是拼凑起来的.、是混乱的。神,是一种信仰,它不一定有强大的无可比拟的超能力,仅是因为人们在某个方面对某一个具象寄以厚望,它便成了某一方面的神。神,也许只是人们心中的一种寄托和信仰,他可以倾听烦恼、纠正行为,让人们在视线之外而有所畏惧。

  评价一本书的好坏,是是否有让你一次读完欲罢不能的吸引力。虽然本书读完用了几天的时间,虽然读的过程中难免晦涩难懂,却还是在昨晚的十二点全部看完,虽然读完这一本书,我仅仅从影子的身上学习到了承受痛苦才算真正的活着,痛苦到最深处才会生出对生的渴望,但,仍不失为一本值得看的书。

普罗米修斯读后感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普罗米修斯读后感(通用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普罗米修斯读后感1

  这个学期,我们新学了一篇课文名叫《普罗米修斯》。

  这篇课文主要讲述了在许多年前世界上还没有火、人类总是吃生的东西,还要度过漫画长的黑夜和寒冷的冬天……天神普罗米修斯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就冒着生命危险取得了火种,人们开始用火取暖,照明,吃熟食……可是宙斯知道后很生气,让普罗米修斯归还火种,可是普罗米修斯却说:“这是为人类造福,为什么要还火种?”宙斯知道后,把普罗米修斯锁在高高的山崖上,宙斯又让一只鹫鹰天天吃普罗米修斯的肝脏白天他的肝脏被吃完了,晚上又长了出来,这样他受到的痛苦就会永远也没有尽头。有一天,著名的大力神射死了鹫鹰,救下了普罗米修斯。

  读了这篇课文以后,我很敬佩普罗米修斯,他冒着生命危险为人类取回了火种,他自己不怕受到各种惩罚舍己为人的这种精神很令我敬佩。所以我们要向普罗米修斯哪样做一个勇敢,敢于奉献的人。

  普罗米修斯读后感2

  课文《普罗米修斯》中,主要讲述的是普罗米修斯从阿波罗那里取来了火种,送给了人类,但不幸被众神之王宙斯发现,收到了严厉的惩罚,但最后被大力神救出。

  课文中我最敬佩的人是普罗米修斯,他那种为人类造福的精神深深感染了我,他还不畏强权,勇拿火种。课文中有这样一个小片段火神对普罗米修斯说的话,我感到火神也是富有正义感的,只不过比普罗米修斯的胆子小了一点。

  还有邪恶的宙斯,他发现普罗米修斯为人类取火种,便严厉地惩罚他,把他死死地锁在高加索山上,让他不能吃饭、睡觉,尽管如此,他还不罢休,派了一只凶恶的鹫鹰啄食他的肝脏,到晚上的时候普罗米修斯的肝脏长了出来,这样,普罗米修斯受的痛苦就没有尽头了。从这一个片段我感受到了宙斯的无情和凶狠。

  读了这篇课文,我既发现了普罗米修斯高尚的品质,又自己琢磨出来了一点道理:在强权面前,不要低头,对的就是对的,错的就是错的,总之,邪不胜正!

  普罗米修斯读后感3

  上星期五,我们学习了《普罗米修斯的故事》。

  故事中,普罗米修斯为了人类的生活,人类的幸福,人类的明天而着想,带给了人类火种,教会了人类知识。可也正是因为如此,宙斯才惩罚了这位英雄。每天,狂风暴雨,风云骤起,雷电交加……普罗米修斯默默忍受了这一切的坏天气,而这还不够,宙斯还派了一只大鹰来啄食普罗米修斯的心脏,因为普罗米修斯是神,不会逝世,所以每天晚上,普罗米修斯的心脏都会重新长出来,这使得普罗米修斯一直遭受着无穷无尽的痛苦与折磨。但普罗米修斯从不屈服于宙斯的暴力,他也从不为自己做过的事感到后悔。终于有一天,一位英雄海格力斯将大鹰射死,把普罗米修斯救了下来。

  有人说,普罗米修斯带来的是珍贵的火种和知识,而我却认为,普罗米修斯带来的不仅仅是那些,普罗米修斯带来的火种还是精神的火种,是坚定的理想,是前进的步伐。普罗米修斯,是你,让人类踏上了通往文明道路的列车;是你,让人类打开了去往全新世界的大门。是你,让人类不断地创新;是你,让人类拥有了知识;是你,让人类懂得了道理。面对狂风暴雨,你毫不示弱;面对风雪交加,你毫不退缩;面对凶猛的鹰,你毫不畏惧你用生命,换取了不灭的火种;你用坚定,换取了永远的赞扬;你用奉献,换取了千古的美名。在人类的心中,你是要好的朋友,你是伟大的英雄!

  普罗米修斯,你用热情,用奉献谱出了一首属于自己生命的赞歌!你用你伟大的精神,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人,为了更加灿烂美好的明天,而努力的奋斗!

  普罗米修斯读后感4

  今天,我读了《普罗米修斯盗火》这篇希腊故事。这篇故事的主要内容是: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位名叫普罗米修斯的天神。他看到人间没有火种的悲惨情景,决心冒着生命危险去天上取火种。普罗米修斯从太阳神阿波罗那里盗了一颗火星,把火星带到了人间。宙斯知道后,气急败坏,要给普罗米修斯最严厉的惩罚,让火神立即执行。火神很敬佩普罗米修斯,让他承认错误并归还火种,这样宙斯一定会饶恕他的。可普罗米修斯为了人类的幸福,就是不承认错误,更不会归还火种。火神只好把普罗米修斯锁在了高加索山上。普罗米修斯受到了狠心的宙斯的各种惩罚手段,但还是不肯屈服。就这样过了数年。终于有一天,著名的大力士赫拉克勒斯看到普罗米修斯被锁在悬崖上,心中愤愤不平,便把普罗米修斯救了下来。

  普罗米修斯多勇敢呀!为了人类的幸福,自己却忍受着宙斯的惩罚。而且连火神劝他他也不向宙斯屈服。

  《普罗米修斯盗火》这篇希腊故事告诉了我们这样一个道理:我们遇到困难绝不能退缩,要坚强,用自己的坚强去战胜困难。

  普罗米修斯读后感5

  放假前,我们先拿到了语文书,我读完了书里所有的文章,然而《普罗米修斯的故事》给我留下了最深的印象,让我思考了很久,教会了我应该怎样做人。

  《普罗米修斯的故事》讲述了普罗米修斯到人间,发现了什么都没有住山洞饥寒交迫一无所有的人类,于是下定决心要帮助他们。为了帮助人类,普罗米修斯离开了宙斯和众神,盗了火种到人间,教人们用火取暖煮食抗击野兽,还偷偷教了人类很多本领。可是这件事被宙斯发现了,把他捆在高加索山的最高峰,让大鹰撕裂他的身体,直到最后一位叫海格立斯的英雄把他救了出去。

  我觉得普罗米修斯太伟大了,他明知道宙斯会狠狠地惩罚他也不怕,被捆在山上后也没有一点后悔,这是我应该学习的:下定决心做一件事就不要后悔。他不怕任何危险去帮助人类导致被老鹰严寒酷暑折磨。虽然说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并不会用生命去救人,但我觉得牺牲自己的一点利益去帮助他人也是值得的。以后我一定会尽我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帮助别人的!

  这就是我读《普罗米修斯的故事》得到的启发。

  普罗米修斯读后感6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叫《普罗米修斯盗火》。

  传说地球上本没有火种,那时人类的生活非常困苦。没有火烧食物,只能吃生的东西,没有火来照明,就只好在那无边无际的黑暗中,度过这一个又一个漫长的夜晚。

  普罗米修斯是个勇敢而富同情心的神。他看到人类生活在寒冷和黑暗中,决心为人类盗取天火。

  这件事被宙斯知道后就派天神用沉重的铁链把普罗米修斯锁在高加索山悬崖绝壁上,让他受折磨还派了一只凶恶的鹫鹰,每天去啄食普罗米修斯的肝脏。

  普罗米修斯忍受着巨大的痛苦,但他不后悔,也不屈服,情愿为人类而受苦。不知过去了多少年,普罗米修斯的英雄壮举感动了希腊大英雄赫剌克勒斯,他用弓箭射死了鹫鹰,救下了普罗米修斯。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学会了很多好词好句,同时普罗米修斯这种为他人幸福而甘愿被罚的伟大壮举令我很感动,我要向他学习做一个勇敢、不怕艰苦、乐于助人、富有爱心的'好学生。我要帮助老师抱作业本,帮助妈妈做家务,帮助同学排忧解难······尽自己的所能,去帮助我身边的每一个人。

  普罗米修斯读后感7

  在很久很久以前,地球上还没有火,人类只能吃生的东西。天神普罗米修斯知道了这件事,就从火神那里偷来一颗打火石带到了人间,自从有了打火石,人类就开始吃熟食、用火取暖。众神的领袖宙斯知道了他偷取火种的事,非常生气,于是就让火神去把普罗米修斯押到悬崖上,火神劝普罗米修斯归还火种并且向宙斯承认错误,他就会替普罗米修斯向宙斯说情,饶恕他,但普罗米修斯不肯归还火种,火神也没办法,只好按照宙斯的要求把他用铁链拴在悬崖上。宙斯还派了一只鹰去折磨他,就这样,不知道过了多少年,大力神经过了这里,射死了那只鹰,砸碎了铁链,普罗米修斯终于获得了自由。

  这篇动人的神话,颂扬了普罗米修斯不畏强权,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为民造福的伟大精神。我感受到了他那种正直、善良、坚定、伟大的英雄形象。他还很富有正义感,认为是对的事情,就义无反顾地去做,即使宙斯用那种惨无人道的方法惩罚他,他也始终没有屈服。他的这种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普罗米修斯读后感8

  普罗米修斯是一个极富有同情心的人。当时人间没有火,人们只能吃生的东西,在黑暗中度过一个又一个夜晚,没有火来照,人们非常辛苦劳累的生活着。这一切被普罗米修斯看见眼里,痛在心中,他决心偷取圣火。于是,有一天,在太阳神阿波罗驾驶太阳车经过的路上,悄悄地将茴香树的树枝插进太阳车内,盗取了圣火,人类有了火,开始用火烤熟食物,用火来照明,用火来驱赶凶猛狡猾的野兽。

  从此人类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有一天,众神之首宙斯看见人间有烟火,立即派人马上去捉拿盗火之人归案。宙斯查出是普罗米修斯触犯天规,决定要狠狠地惩罚他,太阳神阿波罗曾在宙斯面前求情,但还是被宙斯一口拒绝,宙斯把善良的普罗米修斯锁在高加索山的悬崖绝壁上承受烈日的折磨,宙斯还觉得不解恨,就派了一只鹰去啄食普罗米修斯的肝脏,但每次都会复原,普罗米修斯对自己的作法无怨无悔,为了人类再大的痛也不会怕,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感动了希腊的大英雄。是这位英雄把普罗米修斯救了下来,从此普罗米修斯又开始造福人类。

  普罗米修斯是一个极富有同情心的人,他为了别人可以牺牲自己所有的一切,他这种舍己为人,临危不惧的精神值得每一个人学习也包括我。

普罗米修斯 读后感

400字
精彩生命
何义
造物主创造了生命,使得世间有了活力。生命在历史的长河中繁衍,绽放了绚丽夺目的光彩。生命自产生起就是为了精彩而存在。
塞内卡说过:“生命如同寓言,其价值不在长短,而在内容。”生命只有焕发光彩,方不辱没生命的意义。
历史长河中,无数英烈为了使生命变得精彩而做出了生与死的抉择。屈原为了使自己的生命变得精彩投入了泪罗江中;一代大侠荆轲,为了生命的精彩,高吟着“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而血洒咸阳殿;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清”千古绝唱而流芳百世的文天祥,为了生命的精彩躺倒在蒙古人的大刀之下;“一腔碧血勤珍重”的鉴湖女使秋瑾为了生命的精彩,命丧清狗之刀下。无数的英雄儿女,不甘平凡,舍生取义,使生命绽放出耀眼的光芒。
生命需要精彩,精彩燃烧出生命的辉煌。
巴斯德说:“生命在最危险的环境中,方是真正的生命”。小草生长在瓦砾之中,才显出它生命的精彩;苍松矗立于绝壁之上,才显出它生命的精彩;骆驼奔走于沙漠之中,才显出它生命的精彩。只有精彩的生命才能在宇宙之中永生不灭。
生命有意义才会精彩,精彩的生命才会有意义。
凡高的一生融入了向日葵,把艺术的精华留给了人类,他的生命是精彩的;贝多芬的一生奉献给了音乐,用生命之曲唤醒人类,他的生命也是精彩的;马克思把他的一生奉献给了共产主义事业,他的生命也是精彩的;孔繁森把他的一生奉献给了兰考人民,他的生命同样是精彩的……巴金说过:“寒冷寂寞的生,不如轰轰烈烈的死。生命如果没有意义,那么尽早就结束它”。
小草把绿色献给春天,使它的生命变得精彩;清泉,把它的甘醇流淌入干渴者的心田,使它的生命变得精彩;红日,把它的温暖传递到严寒的隆冬,使它的生命变得精彩。
花开不是为了凋谢,而是为了结果,结果也不是为了终结,而是为了更生。生命亦是如此!
让生命精彩起来!
彼岸花
谢娟
看见的,熄灭了,消失的,记住了,
我站在海角天涯。听见土壤萌芽
等待着彼岸花……
也许每一个人终其一生守护着生命的花开,也许那是凡高笔下那热烈奔放的向日葵,也许那是照亮夜空一瞬的明亮的烟花……但是花儿总是在生命的彼岸!时刻等待着我们的到来,等待着花开,等待着……
所以,我们称之为彼岸花。
卡夫卡曾经为被缚的普罗米修斯设计了四种结局:或隐于石中,或被遗忘,或……但是有一种结局他没有设计:普罗米修斯为人类盗来火种,大地上盛开出彼岸花。当它被神鹰啄食肝脏的时候我想他的心是快乐的,生命是圆满的,因为他们听得见花开的声音!
我想,这就是生命的真谛,为了花开的那一刻。但是,我们的生命并不能够像曾罗米修斯那样充满传奇,用浓墨重彩的描绘,让彼岸花开满人间大地,人的生命还带着灵魂,灵魂需要出口,所以注定了不能够圆满。所以,我们在跨越生命的高度时,让灵魂飞翔,去听花开的声音……
在面对着初升的朝阳, 群飞的小鸟,浩翰无限的大海,我们感叹生命的美好,造物主的恩德。
在搀扶着已是夕阳暮年的老人,抱着初生纯净的婴孩, 在父母膝下承欢时,我也感叹人类的亲情的弥足珍贵。
在几十年的风风雨雨中,相濡以沫,携手走完人生历程的恩爱伴侣面前, 我们感叹着爱情的圣洁和坚贞……
我们的灵魂有了人世间最美好的情感时,生命便悄悄地萌芽。花儿开在了我们的眼里,我们便把它深深地镌刻在心中,徐徐地散发着淡淡的香气,紧紧地扣着心弦,我们一回头:爱的天使站在树枝上,看着我们心中的彼岸花盛开着……
因为花开,所以幸福,因为幸福,所以生命有价值。为了生命,我们寻找爱,寻找人类美好的情感,等待花开的声音……
面对生命,彼岸花开。
由中国古代文化中的生命说开去
吕俊
无论是《水浒传》中的“砍头如西瓜”,或是《西游记》中的“皆尽打杀之”,似乎都给人这么一种印象:中国的生命,无论是人是妖都不那么被看重,至少在一些文学作品里是这样。黄文炳老先生可谓倒霉之极,不过想捞个小官当当,把宋江给告了,就让人绑在柱子上像片北京烤鸭那样给人生剐了下酒。武松杀张监都时也许是想试试刀锋,便把人家大小十多口无论端灰的倒尿的全都砍了,更不必说《三国演义》里“斩首五千”。那是生命么?草芥都不如。
那被称为“中国历史上几大悲剧”之一的关汉卿老先生的作品,我觉得不仅仅是那位小妇人的悲剧。实在太可悲了:关老夫子不知是为了升华戏剧情节还是喝多了酒,竟不顾多可怜的生命,让一个弱女子临刑前立下何其狠毒的誓言。咒几个昏官“头上长疮脚底流脓”也就罢了,非得又是大雪三尺又是伏旱三年。老天,得压垮多少房子饿死多少人哪!而我们却对诸多冻饿而死的生命视而不见,并且在课堂上高谈阔论,分析这上情节是多么巧妙多么的画龙点睛。
于是在国人心中,生命——主要是敌人的,无论仇敌情敌宿敌或阶级敌人——都是一钱不值的。古代、近代甚至当代都渗透着这一种思想,它似乎已深深烙在国人的思想深处,并且大多是通过艺术家的手表现出来的。远的如黄文炳,张都临还有三国里那几千倒霉鬼,近的如《南征北战》里成片被打倒的“国军”士兵,抑或《上甘岭》里像捏死蚂蚁被揍扁的美国大兵。我们在热血沸腾时的同时,很容易忘记一样东西:生命!
结果理所当然地导致了大量的描绘如何戕害生命的文学作品的出现。艺术家们在“史无前例”中极尽疯狂地拿起“刀枪”刺向自己的敌人。造成了多少兄弟阋墙,父子反目,夫妻离心的惨剧,我无法穷举事实。就比如当时吃“牛鬼蛇神”的风潮吧,人既然成了“牛鬼蛇神”也就不成其人了,生命自然无关紧要,架口锅炖了大家分享自然可厚非。至少当时那些抱柴的架锅的是这么想。
记得前几年高考作文题是“战胜脆弱”。为数可观的教师改到这样的内容:临考的前不久我的父母双双过世……但我终于战胜了脆弱走进了考场。我们似乎无法苛责考生,前辈们已然为了渲染艺术效果而能让弱女子发下毒誓,现今的考生当然可以在试卷上将自己的父母送入火葬场,从而博得高分了。
鲜花与毛毛虫
詹新美
曾经有人问我:鲜花与毛毛虫你更怕哪一个?记得当时在回答问题之前,我大笑起来,笑他居然会问我这么愚蠢的问题。可事隔一年之后。现在想想,这个问题还是值得我深思的。
鲜花,被誉为“生命之灵魂”的超自然之物。他有着超凡的气质和魅力。每一滴雨露都情愿沾在它粉嫩的脸庞上。直至干涸。每一只蜜蜂都甘心一辈子为它忙碌,每一个人都会莫名其妙地因为她的美丽而雀跃。
鲜花有如此的魅力,我又何须惧怕它呢?
没有人不爱鲜花。没有人不恨那啃啮鲜花的毛毛虫。偶尔看见叶片底下正在犯罪的毛毛虫,我就会毛骨悚然。乍一看它的外貌,简直觉得它面目可憎,就像一个吞噬美丽心灵的魔鬼。这样的魔鬼人皆惧怕,而我也没有理由不惧怕它的。
是的,我一向喜欢鲜花,惧怕毛毛中。可当我看见一只毛毛虫死在人的手指间时,我顿感到鲜花的可怕,因为我意识到了生命的脆弱。就在一夹指的时间,一个生命就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消失得不是那么惘然,因为消失的是我惧怕的一个小小的敌人。假若换成鲜花,只要它的花瓣轻轻飘落,我就会不由的感伤。我害怕毛毛虫的消失,就因为它让我感到鲜花衰败的感伤,同时也因为它让我感到生命的脆弱。
不知道为何,毛毛虫的死让我难过之极。仅仅因为它把鲜花也带到了死亡的边界吗?不是的,因为它的死同鲜花一样的悲烈。它能在众人鄙夷的目光下生存,而且死的时候不吭一声。这就是生命的存在,它的死亡,也代表一个鲜花般生命的消失。如此一来,鲜花和毛毛虫的生命都可叹可悲的,他们的生命一样充满了理性的光辉。
世界上每一个生命都是一朵鲜花。不管是人,动物,还是植物,它们的生命都是顽强而又不堪一击的。
生命就像一只精致的玻璃酒杯。常常经不起天灾人祸的撞击,粉碎成一地的璀璨,每一片都是透明的;生命也像美丽的鲜花经不起风霜雨雪的摧残,凋落成满地的娇艳,每一片都是热烈的。
每一条生命都是脆弱而又可贵的。生前的毛毛虫为我所惧怕,死后的毛毛虫让我对生命肃然起敬,它打破了“鲜花不败”的生命。
升 华 的 弧 圈
陈完玉
生命的一半不属于你自己——题记
我生活在一个温暖的小鸟上,这里的一切都是那么美丽,仿佛春天始终在我们身边迟迟不愿退去。
我的出生极度悲凉,当我睁开双眼,朦胧中一个美丽的弧线划过,这并不美丽也不浪漫,后来我从伙伴那儿知道那是我母亲僵硬的躯壳。我一出生便是个孤儿!
但童年的美丽掩去了作为孤儿的所有伤痛。只要我愿意,可以在树叶之间不停地来回,享受灿烂的日光,品尝甜美的食物。无忧无虑的生活让人身体肥胖,不久我就发现原本的外衣已不再合身。几个星期后,我便脱了四套衣服,那些都是透明的不明物(对我来说),在童年的日光浴中我无须思考它们对我究竟意味着什么。
我仍旧无止境地吃我的树叶,直至有一天长者告诉我:“孩子,你是一只蛾,知道吗?”我才茫然。我从未听说过有这样一个名词。“哦”我的母亲也是吗?难道我也会划出弧线来?
日复一日,奥妙的变化在发生,我的身体再也把持得住缩成了蛹。飘乎间我已不再是原先的模样。物是人非,望着依旧灿烂的阳光,我无语。
在我成长的过程中,我曾无数次地思考生命的终结。真如一条弧线般划过天宇便转瞬即逝,或许就如片缕阳光撒下后化为一线光亮?
现在我终于明白了“蛾”的含义。我拥有粉色的双翅,振动时身畔生风,迎着日头。振、振、振,每个闪动都成为逝去的风。我的生命在这闪动中完成了“蛾”的使命。我的伴侣留给我最后的希望,独守风台。在最后的时刻寻找生命起航的港湾,种我的希望。也许我母亲也曾这样想过。
悲凉伴着我一生,从我母亲的弧线到我的终结,我不知我的弧线是否也美丽。
难道我这一生就为了那一刻的逝去?我记得阳光始终灿烂,天空依旧明朗,可就在秋天将致至的当儿,我落到了我今生最后要到达的地方。
原来,我的生命不仅为自己。我生成了我自己,我死却又是生命的延续。我用完了我生命的一半来实现生,后一半则用于完成死。“蛾”就是这么一回事。
老人似海
雷富文
新学年开始,母亲找到一间宿舍,搬进去以后,发现房东是个七八十岁的老太太。她有张慈祥的面孔,我安心地住了下来。
七八十岁,对于我这个不那么见多识广的乡下小子来说,该是一个比较令人惊奇的年龄。本来我是比较担心,和这样岁数的老人住在一起多么不方便,可是生活——一种能融合任何隔膜的东西,渐渐融合了我和她年龄上的隔膜,我的心开始释然。
老人的老伴去年离开人世,三个孩子各有自己的工作和房子。她是孤独的,然而并不寂寞。因为她是个有文化的人,她的老伴也是。也许仅凭这一点,老人可以打发寂寞。她经常拿出一些出来,很得意地让我鉴赏那些发黄的邮票。说那时她与老伴如何不容易才把这些邮票收集起来,又是如何有人高价想买都不卖。望着她神采飞扬的表情,我真的打心里敬佩她。不必说她那种对生活的乐观的态度在老年人中少见,就算是年青人一旦提到一时死去的亲人,也会满脸的悲哀,满脸的不高兴,甚至反目成仇。
我想老人的心境大概超过了世俗之人。有时甚至认为那是一种伟大,一种战胜一切特别是自我的人。
老人的三个孩子都很孝顺,但也许在她们眼里认为这是在平常不过的事情。他们常驻来母亲的住所帮她种花漆墙装电线做木床修马桶,还在这聚餐。每每听到他们谈到一件趣事全家哈哈大笑时,我心里便一片暖哄哄的,那是一种家的感觉。那么温馨那么融洽。然而我不敢保证所有的家庭都如此,因为曾经经历过的,曾经听人讲过的,那些东西记在日记里。我的惊讶还在于,在我日记里的夙愿,竟能在这个老房东身上实现。我顿时也不知是该感到欢喜还是感到可悲。
还有半年我就要毕业了,就要离开老人去继续自己的生活。当我看到一些人总是在埋怨自己的生命,或是短暂,或是单调,或是坎坷的时候,就不仅会问,他们为什么不对着夕阳深思一番,好好去体会一下生命的真谛。或许我要建议他们去看看这位老人,她或许会告诉你生命的坦然。
我想:老人似海,真的似海!
这些不就像普罗米修斯吗?

众神之王宙斯读后感怎么写?

神话故事
1、伽倪墨得斯
一天,众神之王宙斯从奥林匹斯山的王座上俯瞰人间,看见了正在克里特岛伊达山的草地上和朋友嬉戏的伽倪墨得斯(加尼米德),年迈的导师和护卫们正在一旁小心的看护着这个美丽的少年。众神之王立刻被伽倪墨得斯举世无双的美貌吸引,心中燃起熊熊爱火,他化作一只巨大的老鹰俯冲下来,所到之处,电闪雷鸣,暴雨倾盆。
借着风雨的掩护,巨大的老鹰来到伽倪墨得斯身边,轻柔的擒住了美丽的少年。导师和护卫们冲过来阻止,猎犬疯狂的嘶叫。毫不理会地面上的混乱,神和少年越升越高,消失在蔚蓝的天际。
一眨眼的功夫,化作老鹰的宙斯带着伽倪墨得斯到了奥林匹斯山。老鹰折起羽翼,变回本来的面目。宙斯迫不及待地把伽倪墨得斯拐上了床,然后又任命少年做他的侍酒童,这个职位原先是属于青春女神赫柏(Hebe)的,她是宙斯和赫拉的女儿。
为了给伽倪墨得斯腾地方,宙斯召来了赫柏,指责她在一次斟酒时磕磕绊绊,借机免去了她侍酒的职务。赫柏的母亲、天后赫拉目睹了经过,怒火中烧,从此怀恨在心。
2、侍酒之神
神祇们都十分高兴伽倪墨得斯做他们的侍酒童,因为他的美貌带给大家极大的愉悦。伽倪墨得斯也乐在其中,他穿梭在宴席间,轻盈的为众神斟满琼浆玉液,当轮到爱人宙斯时,伽倪墨得斯总是先斟满酒,然后举起酒杯在自己的唇上轻轻的碰触一下,再把杯子转半圈,递到宙斯的手中。
在崇尚宴饮的希腊社会生活中,侍酒俊童是一个不可或缺的角色,我们可以想象得出,在欢闹的夜宴上,漂亮的侍酒俊童们穿梭其间,所到之处,多有客人温文尔雅地伸手触摸他们。当然,在奥林匹斯山上的宴饮中,众神祇大概只敢对美丽的伽倪墨得斯流流口水,不会有谁有胆量伸指头碰触宙斯的宠儿的。
本文标题: 美国众神第一章读后感(《美国众神》读后感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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