恣蚊饱血的故事恣蚊饱血的故事如下:1、故事吴猛是晋朝豫章(今江西南昌人)。从小就非常孝顺父母。吴猛家里很贫穷,床榻上没有蚊帐。南方蚊子多,每到夏...
恣蚊饱血的故事
恣蚊饱血的故事如下:
1、故事
吴猛是晋朝豫章(今江西南昌人)。从小就非常孝顺父母。吴猛家里很贫穷,床榻上没有蚊帐。南方蚊子多,每到夏天,又大又黑的蚊子咬得一家人睡不好觉。
八岁的吴猛心疼劳累了一天的父母,为了让他们睡个踏实觉,他想了一个办法。每到晚上,吴猛就赤身睡在父母身旁。小孩子家细皮嫩肉的,蚊子都集聚在他身上,且越聚越多。吴猛却任蚊子叮咬吸血,一点也不驱赶。
吴猛认为蚊子吸饱了自己身上的血,便不会去叮咬父母,八岁孩童的这种想法真是可笑,却让人笑不出来。虽然其法不可取,但只有对父母爱到极点,才会有“痴傻”的行为,这是一颗多么纯净的童心啊!从一个孩童的心灵表现出人性的纯真一面,即是孝,这种骨肉之情的孝,是人类最基本的情感。
2、《恣蚊饱血》原文
晋吴猛。年八岁。事亲至孝。家贫。榻无帷帐。每夏夜。蚊多攒肤。恣渠血之饱。虽多。不驱之。恐去己而噬其亲也。爱亲之心至矣。
3、译文
晋朝人吴猛,八岁儿童,非常孝顺,伺候父母极其周到细致。他的家境贫寒,睡觉的地方没有蚊帐。每到夏天夜间,很多蚊子咬人,吴猛让蚊子随意地咬自己,吸血吃饱。虽然蚊子很多,却不驱散,惟恐飞离自己去咬父亲。爱护父亲之心无微不至。
《朝花夕拾》读后感
《朝花夕拾》读后感10篇
《朝花夕拾》读后感1在暑假这段时间内,我读了《朝花夕拾》这本书,从中,我得到了很多信息,不但是鲁迅的生活琐事,更多的就是做人的道理,当时的政治,社会环境,还有很多信息。看完这本书,我对鲁迅的印象彻底的改变了,觉得鲁迅又只是一个平常人,他也有缺点,也有小孩子脾气,但唯一让我佩服的是,他能在最平常的文字中,表现他的爱国情怀和当地的政治环境,真的是字中有字,话中有话啊。
第一篇是《狗.猫.鼠》,他把每种动物都比喻成不同的人,借助自己对每种动物的感受,把社会上的人,划分成三种,就像猫,抓了在放,放了在抓,最后玩厌了,在吃掉,这让我让想起了日本侵略中国时,日本人是怎样欺负中国人!
第二篇是《阿长与山海经>》,文中的一句话:“由最初的我不大佩服她,讨厌喜欢切切察察”给了我长妈妈的一个印象,当后来她的“大”字型睡姿,给了我一个憨厚可爱的一种感觉,可第二天当她起来的时候,她给鲁迅讲的各种规矩,又让我觉得她是一个唠唠叨叨的一个人,不知道鲁迅会不会这样想呢?
第三篇是《二十四孝图》。他用他儿时的惨境来揭露出当时封建社会的丑败,可他在这社会中得到的第一本书,就是《二十四孝图》,他却从中读出了不一样的味道。他把疑问停留在了“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这两个故事上,可见,鲁迅是一个好问,而从“然而这东西是不该拿在老莱子,他应该扶一枝拐杖。现在这模样,简直装佯,侮辱了孩子。”这句中,我看出了他是一个执着的人,他总是有自己的观点,除了有真实的凭证,他对自己的观点绝不动摇,这是我们值得学习的。再后来,在故事中,我觉得最可怜的还是那个“摇咕咚”的儿子,他为了让父母开心,用了很多方法,甚至当他摔了一跤,也不能叫苦,还扮作小孩子在地上滚来滚去,让父母认为他是故意跌倒在地上的,从而不让父母心痛。 这个故事不但让鲁迅领受到他的孝母之心同时也让我领受到了,我现在的孩子,是否还有这样的一颗心呢,就像鲁迅所说,孝敬父母并非易事,要想真心孝敬父母,看来我们先要向小莱子学习怎样去孝敬父母吧
在其他故事中,我也感受到鲁迅想表达出来的情感。在鲁迅的文章中,往往不失几分笑意,在这黑暗的社会中,所折射的光线自然是黑色的,可我却在这本书中,看到了一丝光芒。
这就是让我感到佩服的写作手法,这篇文章十分注意人物的刻画和描写,同样运用白描的手法,十分传神地刻画出人物的性格特征采用了人物的肖像描写,动作描写,语言描写,创造了许多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让我们读的不亦乐乎。
读完这本书,脑中还念念不忘书中的情节,在想想,鲁迅能在黑暗中,发掘出童年之美,靠的是心中对未来的期望,我们是否能像他一样,在最困难的时候,发现光芒,并抓住它,就算是只有很小很小的一丝,也要死死的拽着,不要让希望逃跑。
我相信,只要每个人对未来都充满着希望,那么,在他的世界里,就算有多大的障碍,他的生命也不会在寂寞!
《朝花夕拾》读后感2最近,我读了《二十四孝》,有戏彩娱亲的老莱子,有鹿乳奉亲的燕子,芦衣顺母的敏娟……其中我最感动的是戏彩娱亲的老莱子。
他是春秋时期的楚国隐士,为躲避世乱,自耕于蒙山南丽,他总是孝敬父母,每次有好吃的他总是给父母。他七十岁还不觉得自己老,还经常穿上五彩皮衣,逗父母开心。有一次,她出去挑水回来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水全都洒了,他不想让他的父母伤心,便灵机一动,扮成小孩子一样倒在地下玩拨浪鼓,二老看见了还以为他又向前此一样玩,所以二老大笑。
读完了这个故事,我不禁思绪万千,知道古代人都那麽孝顺,我们现代人就更应该孝顺父母了。这使我我想起了一个词“百善孝当先”。只有好好做人,努力学习,做力所能及的事,才是孝顺。此时我想到了,我有没有像老莱子一样孝顺父母?有没有让父母开心?
这使我想起了春节前的一件事;那天晚上,只有妈妈和我在家。突然,妈妈的肚子疼了起来,妈妈叫我拿药来,可是药竟没了,只能我亲自下去买药。这麽黑的天,身手不见五指,我最害怕了;但是为了妈妈,我一咬牙一跺脚豁出去了。出门便一路小跑到了药店,往家走的时候,我累得不行了。这时,我脑子里浮现出一个身影,那是妈妈,他肯定为我买药的时候也一路小跑。现在,正好让我有一次表现的机会,所以我的步伐加快了,终于以最快的速度跑回了家。等我回到家,已经大汗淋漓了。吃完了药妈妈说:“有儿子真好。”我开心地说:“还是有用的。”
我相信,我以后会向二十四孝里的孝子好好学习,做一个孝顺的好孩子。
《朝花夕拾》读后感3说起朝花夕拾这本书,我想大家都会想起孔乙己这篇文章。但当我读起孔乙己的时候,却有了一些新发现。下面,我就来说说我思考的角度。
孔乙己曾被酒店老板成为穷秀才。但提起孔乙己和那个时代的背景的话。更多的便是叹息。小说《孔乙己》一简介、单纯的构思和纯粹、精炼的语言,塑造了科举制度下知识分子的形象,揭露科举践踏人生、毁灭人性的罪恶。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是一个穷困、潦倒、迂腐、麻木的人,是封建社会中没落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在封建科举社会的毒害、摧残下终被封建社会所吞噬。作者抨击了国民精神的麻木和对社会苦难者的模式,同时对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进行了尖锐的谴责。
本片的艺术特色在于以侧面描写来塑造人物性格。作品用第一人称“我”——酒店小伙计耳闻目睹的情况来写孔乙己,他的肖像刻画,对话,经历,都通过“我”的概括叙述来表现,由此苏稻的任务,显得真实可信,从而把人物描绘得栩栩如生。也有评论家认为孔乙己只是社会变革中的小人物,在社会变革中,小人物根本无力把握自己的出路,最终只能被生活吞噬。同时作者批判了冷漠、麻木的过敏性。通过描写周围群众对孔乙己的态度,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以及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
《朝花夕拾》读后感4老师曾说过:“阅读《朝花夕拾》时,我们应当时时提醒自己:这是一个颠沛流离的中年男人对自己过去的回忆。作者在文中所提及的那些童年时期的喜和悲、爱与憎,实际上已被当下一种成熟的、融融的爱意所包围;相对于自己”离奇“的现状而言,这种留存于记忆当中的”意味“备受心灵的呵护。这种爱意是单纯的、流动的、温柔的,它不仅出现在作者对长妈妈的回忆里,也出现在对”五猖会“的怀想中,还出现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路途。
《朝花夕拾》读后感5《朝花夕拾》中有一篇叫《二十四孝图》的文章,给我印象十分深刻,颇有感受。
文章讲的是作者忆述儿时阅读《二十四孝图》的感受,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作品着重分析了“卧冰求鲤”、“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指斥这类封建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将“肉麻当作有趣”,“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作品对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予以了尖锐的抨击。 所谓《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但其中的“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尝粪忧心”令人发指。
先说说那个郭巨埋儿吧。说是晋代有个叫郭巨的,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为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养母亲,对母极孝。后来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就和妻子商量:“儿子可以再生,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粮食好供养母亲。”夫妻遂把儿子抱出,挖坑要埋。兴好挖出一坛金子来,才免了儿子一死。
郭巨虽有孝心,但杀儿之举,却有违人性,不合儒家“天地之性,人为贵”的.人本观念。看似大孝,其实是残忍。古有为求神为父母治病舍身的,也有割股肉以解父母想吃肉之念的,今有为父母治病献五脏的,极少有为父母去杀人的。为了节约粮食,就想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杀了,一则有违老母爱孙之心,二则陷老母于不仁。所以后来有人把这种孝举,称为“愚孝。” 随便一翻《二十四孝图》,这样的字眼映入眼帘:“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哭竹生笋”。“刻木事亲”、“埋儿奉母”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感动天”、“卧冰求鲤”、“哭竹生笋”迷信思想严重;“尝粪忧心”则让人恶心。
孝是应该的,迂腐是愚蠢的,盲从是可悲的,卫道是可恨的。
《朝花夕拾》读后感6《二十四孝》这本书里的二十四个故事,每个都很精彩,每个都很感人。
像第十七个故事——《哭竹生笋》这个故事,它主要是讲了晋朝的孟宗,年少时父亲就去世了,母亲将他抚养成人。在母亲的督促下,他终于有个成就。孟宗十分孝顺。有一年,母亲突然病倒了,难以咽下饭菜,只是很想喝竹笋煮的羹汤之类的东西。可当时是冬天,哪儿有新鲜的竹笋呢?孟宗跑到竹林里找啊找,可是找不着,他急得扶着竹子大哭。这时,奇迹发生了,他泪水飞洒处,都长出了新鲜的竹笋。孟宗很高兴,挖了几棵捧回家,精心做成羹汤,母亲喝了汤,病也治愈了。
说是竹笋羹汤把孟母的病治好的,倒不如说是孟宗的孝心把孟母的病治好的。孟宗能力有限,自然会在如此矛盾的情况下手足无措。
但孝心还是感动了天地,使冬天长仙笋。无论这是真的故事还是神话,孟宗的孝心十分难得呀!
总之,《二十四孝》这本书几乎每个故事都这么引人入胜,令人叹为观止。
《朝花夕拾》读后感7《二十四孝图》从当时的儿童读物谈起,忆述儿时阅读《二十四孝图》的感受,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
作品着重分析了“卧冰求鲤”、“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指斥这类封建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将“肉麻当作有趣”,“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
作品对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予以了尖锐的抨击。
《二十四孝图》中那些孝子们的故事,原本该是很感人的。只可惜,一代代人们给它披绫挂彩,涂脂抹粉,将感人的真实涂抹成了让人反感的矫情。
《二十四孝图》对荒谬愚昧的封建孝道进行了抨击。
让我们唱起普通人的赞歌吧,赞美那些挺立于平凡身躯中的铮铮傲骨。
《朝花夕拾》读后感8今天,我读了一本书《二十四孝》。大家听着是不是很熟悉?对,《弟子规》中我们学过一部分,可还有许多我们没听过的呢……
最让我感动的是“恣蚊饱血”,故事是这样的:古时候,有个叫吴猛的八岁小孩,家里很穷,买不起蚊帐,所以,夏天的晚上,有再多的蚊子咬他也不驱赶,他认为,如果把蚊子赶走,那么,蚊子就会咬他的双亲。吴猛的孝心已到了这种地步。
“孝”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虽然,现在我们的生活水平都提高了,家家都成了过去的“地主老财”了,不用再向吴猛学习了,但爸爸妈妈无比辛苦,我们回到家里,帮他们拿衣、换鞋、倒茶、做顿饭,这都是“孝”。
《二十四孝》中还有很多故事,像:孝感动天、刻木事亲、哭竹生笋——————都是我最喜欢的,也是最令我感动的,看着它,让我时时刻刻不要忘了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
《朝花夕拾》读后感9今天又捧起《朝花夕拾》,注视着作者的童年,体味着其中的酸甜苦辣,不由得想起我自己的童年,与作者的童年相比,少了许多新奇与发现。比起作者在百草园中的发现之旅,我的童年还是多了份快乐与刺激。原来,我们最喜欢下雨天,雨停了以后,门前的水泥路往往有许多积水,我们就急急忙忙趿拉着拖鞋跑下楼来,与同伴一起儿打水仗或是扔拖鞋,回家以后身上往往都是湿漉漉的,有时玩着玩着又下起了雨,但我们全然不顾,依然兴致勃勃地玩着。有一次,同伴不知从哪找来了一块木板,他坐在上面,让别人推,像是冲浪似的十分刺激。我们每个人都试了试。我玩的时候,由于身体没保持住平衡,一下子滚了出去,弄得像落汤鸡一样,回家招了妈妈一顿骂。
《朝花夕拾》读后感10阿长,一个并不华丽却温暖的名字,她只有这个名字,我不知道她还拥有什么,哦,还有那颗淳朴、善良的心。——题记
读了这篇文章,知道了阿长长的什么样后,我很失望,在我印象中,阿长这个名字,应该是一个很温柔的、纤瘦的形象,可是,却偏偏是一个胖而矮,唠唠叨叨的老妈妈。就是这样一个朴实的形象,才让我感到这篇文章是真实的。
长妈妈有些习惯却是招人烦:唠唠叨叨,“大”字形睡姿,种种古怪礼节……全文并没有介绍阿长怎么怎么好,呈现在我们眼前的,就是这样一个真真实实活在现实的阿长。慢慢地,她开始让我又恨又爱。她相信许愿,相信梦想,带着一颗纯真的心在这个复杂的世界中生活。
最令人感动的,就是她买《山海经》那段了,作者没有写这样一个不识字的人是怎么买这本识字的人都很难买到的书的,谁又知道她走了多少路,问了多少人,去了多少店?如果写了,恐怕就不能达到这种效果了吧。她竟然把“山海经”念成“三哼经”,她是怎样向别人打听这本书的?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答案,因为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长妈妈。这个长妈妈有很多缺点,像个小孩子,但这都无关紧要,因为她有一颗到死都善良的心。
阿长与《山海经》之间到底有多少故事,那是个不能说的秘密,因为“山海经”不存在于阿长的世界,那显得太过复杂,阿长的世界中,只有她与“三哼经”的回忆。
鲁迅的二十四孝读后感五十字
鲁迅的二十四孝读后感五十字写作思路:确立中心,围绕选材,确定重点,安排详略,选材时要注意紧紧围绕文章的中心思想,选择真实可信、新鲜有趣的材料,以使文章中心思想鲜明、深刻地表现出来。
正文内容:
孝,天之经,地之义,民之行也。 ——题记
孝,是什么?怎么才算一个孝子?以前的我对此一直都很懵懂。直到阅读了鲁迅先生的《二十四孝图》,我才渐渐懂了一些。
《二十四孝图》选自鲁迅的回忆性散文《朝花夕时》,顾名思义,《二十四孝图》讲的正是《二十四孝图》——24个古代的孝道故事:扇枕温衾、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在文中,作者却以毫不留情的口气批判这些故事,这不禁令我有些疑惑:《二十四孝图》不该是弘扬孝道孝心的么,为什么还要批判呢?怀着这样的心情,我将《二十四孝图》读了一遍。
还真是不读不知道,一读吓一跳,《二十四孝图》内的故事所宣扬的孝道令人心惊胆颤,其中尤以埋儿奉母为最甚:汉朝时有一个人名郭巨,家贫,郭巨的母亲总将自己的饭食分给他的儿子,导致她自己吃不饱,出于“儿子可以再有,母亲只有一个”的心理,郭巨与他妻子便决定将儿子埋了供养母亲。
这个故事使我感到恐惧与不解:难道孝总是要以一个人的牺牲来成全另一个人吗?难道他儿子的性命便不算命么?这残害人命,无视法纪的行为又怎能算作真正的孝?怎么会流传如此之久之广呢?……
这个想法困扰了我几个星期,终于被老师的一句话点醒:“我们要透过事物的表象看本质,不应被表象所迷惑,因为最重要的往往是本质。”
是啊,透过表象看本质,孝的本身是没有错的,孝顺尊敬父母长辈,只不过古代的孝道难免带了些时代的局限性:古代是君主专制,君主提倡“以孝治天下”,便产生了愚孝,即愚蠢、盲目的孝,有的甚至与人性相悖,如“卧冰求鲤”、“恣蚊饱血”、“埋儿奉母”等。
且古人记载这本《二十四孝图》也未必就是真的为了让我们模仿其做法去埋了儿子供养母亲,而是希望我们能领会其中孝顺父母长辈的精神并将其发扬。
看完《二十四孝图》后,我又想到了我最近看的一篇文章:一个出身贫寒却被清华大学预录取的理科状元,他学业繁忙,还要照顾瘫痪在床的母亲,患有神经分裂症的父亲。挣钱补贴家用,但他依然很乐观,孝顺父母,勤工俭学,是有名的孝子。
文章中的主人公有孝心,孝顺长辈,勤工俭学,我们应该学习他,孝顺父母长辈,努力学习,多为父母分担家务,让他们少操劳。我们现在所做的也并不能抵得上父母为我们所做的,但拥有一片真挚的孝心确是极为重要的。
《二十四孝图》所弘扬的孝道精神是永恒的,不会被磨灭的,因此流传至今,但它也有不足之处,我们不能盲目地全部吸收学习,而应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弘扬中华民族孝顺的传统美德,真正做一个孝顺父母长辈的孝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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