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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官弼马温读后感600字
封官弼马温读后感600字博友东夫子的网络小说
网络真有意思,可以把四面八方的人们链接在一起。自从我有博以来,先后认识了很多比我高出一筹的仁人志士。他们中有教师,画家,作家,摄影家,音乐教育家,海外游子,警官,军人以及退休老领导。虽然我们都不曾谋面,虽然我们都是在每篇文章后面那么短短的寥寥数语的留评,回复,交流,却建立了深厚的真挚的友情。我总是有这样的感觉,博客上的朋友来的比生活中的朋友要自然,真诚。这里没有男女间的拘束,没有老幼尊卑的距离,没有上下级的分别,没有富贵贫贱的差异,没有城府深浅的尴尬,也没有年龄的限制,就这样走到一起,就认识了,就热情的交流了。来去自由,没有为逝去的伤感,也没有为新交的庆幸。真诚的,投入的,纯粹的为博文交流着,没有一点压力和紧迫。很轻松,很高尚!
东夫子就是我认识的好友之一。虽然认识稍晚一些,是第二年认识的,但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总是认真的阅读我不怎么成样的文字,观看我稚嫩的画稿,浏览我没有摄影技术的拍照。总能在看后充满热情的留下鼓励的评语,赞美的文字。我每每是喜滋滋的读评,乐呵呵的回复。把读他的评和回复当做一件最开心的事来做。
当然,我也常常去他的博,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怎么在写小说啊!我对写小说的人士向来是肃然起敬的。觉得写作的人思维缜密,高高在上很难交流。我是个手舞足蹈的人,即人们常说的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搞文艺的人,不在一个层面上根本不好往来。谁知他很随和也很谦虚,很好交流。当时也还有一个顾虑,觉得小说难写,要有生活还要高于生活,要有故事还要有吸引人的故事情节。篇幅长,人物多,我怎么阅读,怎么留评呢?谁知,一看却很吸引人,我们大家就这样一集一集看下来了。很快,他的网络新书《弼马温后传》铅印成册出版了!我一句玩笑话说:周大哥,新书会给我吗?会给我写上签名吗?没想到真给我寄来了,也真的写了他的赠语。感谢!非常感谢!当然这里还要一并感谢网络上给我邮寄新书,字画,图片的好友们,在这里我给你们鞠躬了!
当我拿到这本书,首先映人眼帘的是封面,石板桥,三男一女,担着担子在行走。很有意思。那幅画是他文章中的主人公之一,一个自学成才的画家邓德安所画。我一直思考是什么意思呢?待我阅读了全书才知道,三男一女被分配到湘北地区工作途中的一个画面啊。女的叫荷香。用了不少笔墨,我以为会成为他爱情故事的主线呢,谁知因他的犹豫,体恤,替别人着想失掉了一段绝美的佳话。
东夫子,厉害!虽然是档案局的局长,党组书记,却具备了专业作家的素质。难怪担任他们那儿的作家协会副主席,名誉主席。他的文字很精练,很独到。写小说的掌控能力很强。像书中开始交代的日本鬼子糟蹋国人的事,国共两党斗争的事三两句精彩带过了。很快就写到弼马温出生,成长,就读的地方。当我读到东夫子小时候,二叔三叔田老师以及校长接济他的篇幅时我的泪就要涌出来了。还有学校要交十元钱,妈妈拼命割草编织草鞋,让他背到城里卖掉,他背到学校放床底下生怕宿舍同学看到时,我的泪真的忍不住了。他小时候承受了太多的苦。梅花香自苦寒来。我一下子理解了这句话的深刻的含义。我小他几岁,因此,这个苦我还真没有受过。但是我母亲勤俭的每日每夜做布鞋纳鞋底的场景我也是终生不忘的。
东夫子,厉害!周家是个大家族,爷爷是个文化人,虽然父亲英年早逝,但他的爷爷从小给了他很好的教育,他的二叔三叔都上了学又影响着他。关照着他。因此他能考上当时最好的中学,湖南育才中学(刘少奇曾经也在这所学校读书)。也能考上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伟人毛泽东也曾在这里就读书)。可以和国家主席副主席是校友。你说厉害不厉害!他的书里介绍了很多毛主席青年时候的故事。像在师范学校井水边洗澡叫“冷水浴”,大热天暴晒叫“日光浴”,光着膀子雨中跑步叫“风雨浴”。和一个姓肖的同学徒步旅行。路上各种遭遇真是鲜为人知。还有他就读的师范学校里净是名家给他们授课。文学,数学,书法,绘画,音乐。那个时代就有音乐课的呀。东夫子,你怎么不好好学学音乐呢?或者绘画,没准您就是歌唱家或大画家了。谁知你只在下午的选修上选择了文学学习小组。在校刊《一师文艺》上的第一期就发表了自己歌颂英雄的长诗。难怪现在的文学功底这么扎实。
东夫子,厉害!拿他的话说,“不在物欲横流的浊泥中分一杯羹,不对强权抛一个媚眼,不理会阴谋与陷阱,不惧怕流弹与冷枪,宁肯站着死,不愿跪着生。”东夫子到粮州档案局任局长,凭着实干苦干,一年就有了显著成绩。档案工作很枯燥,他孜孜不倦的收集,整理,归档。拜见上级领导求得支持,工作做得游刃有余。竟在一九九六年国际档案会议上做了五分钟的发言。真是了不起!国际档案会议啊!
东夫子,厉害!拿他的话说,“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确实不容易”。“人站着伸开左右双腿就是一个人字,可是,有的人写正了,有的人写歪了,无论大写小写,无论名人草根,把这个人字写正了,就是一个真正的人,一个无愧于皇天后土的人,一个不辱上苍使命的人,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他“披荆斩棘,流血流汗”的做到了!他“两袖清风,一身正气的”做到了!做得很精彩!虽然比西天取经九九八十一难还要难,但是为了这个大写的人,他做到了!东夫子,愿他的高风亮节,胸怀坦荡,坚强不屈,坚韧不拔的精神永远保持!永远发扬光大!
总之,东夫子的《弼马温后传》很精彩,很丰富。集文学性,知识性,专业性与一体,很吸引人。像是自传,有他自己的身世,成长史。像是史册,有一代伟人们的故事,周家家族及周氏名人的故事。像纯小说,描述了很多普通人的动人故事。还像一首诗歌,记载、讴歌了历史长河中值得纪念的的点点滴滴,以及退休后为儿孙们创作的诗句。我本来看他的博就感动,这阅读了书卷之后格外感动。作为男人,丈夫,父亲,爷爷,行政官员及退休后依然活的很精彩的老者,他每一个角色都做到了极致,每一个时间段都做到了最好!真是无愧于活好一个端端正正的“人”字!他的几个成功的儿子,活泼的孙子们会为有他这样的长辈而骄傲自豪的!
[精品]三体读后感集合5篇
一个多月的时间看完了《三体》,如果不是有故事情节,我是肯定看不下去的,什么天体物理学?什么组织?什么恒星行星?各种计划?傻傻分不清楚啊!
出场较多的人物我还是记得的,于是,整理了一下,形成思维导图,整个故事脉杭州工装公司络也变得清晰了。
叶文洁,在父亲受迫害之前,她应该是过的非常幸福的小公举吧,家庭和睦,聪明伶俐,受尽万般宠爱,只是命运突变,父亲受审查,母亲弃她而去,后来又被那个编辑陷害,大概是对人类彻底绝望,才想着用三体文明拯救地球,后来又经历了丈夫身死、女儿自杀,可以说是非常悲剧了。
史强,那种狂放不羁又侠肝义胆,颇有金庸武侠小说中的英雄人物之感,但是他又粗中带细,处处顾忌别人的安全,是整部小说中我最喜欢的人物了,开始还以为生病之后会死掉,还好后来冬眠,然后病也痊愈了,继续自己的事业。
章北海,心机boy,明明自己是一个失败主义者,却伪装成一个胜利主义者,最后带着战舰逃离太阳系,不但带走的战舰幸存,追击他的战舰也幸存下来,可以说为人类延续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了。
罗辑,从消极懈怠的教授,到拯救世界的英雄,是变化非常大的人物,但是中间有点不懂他到底想干啥,还找了个梦中情人结婚生子,最后还当上执剑人,相比于其他的面壁者,简直人生赢杭州工装公司家有木有?
程心,咋就突然成了主角,一脸懵逼,不是喜欢云天明的吗?最后就因为世界上就杭州工装公司关一帆一个男人了就在一起了?不应该与云天明团聚,然后有甜甜的恋爱吗?
云天明,费那么大劲儿传来消息,最后想和程心团聚,但是遇到突发状况后就和艾AA度过了幸福的一生?也不去长杭州工装公司生不老了?不去见程心了?心心念念的初恋就这么说不爱就不爱了?看不懂你们之间的感情,太复杂了!
反正专业的东西我也看不太懂,故事情节还可以瞎扯一下,就这些吧,杭州工装公司不是很懂。
三体读后感(篇二)
我最喜欢《三体》,这本科幻小说让我对广阔无垠的太空产生了无尽的遐想。
《三体》带我走进了那个现代与未来相互穿越、虚幻与真实不停交织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有外星人——三体人,他们的世界有三颗太阳,并且无规则运动着,当“三星凌日、三星一线、三星当空”这些现象出现,星球就会毁灭,灾难时不时就会发生。生命在不断循环更替,死亡、重生;三体文明也在不断更新,可终会被不可预测的灾难毁灭,三体问题也成了不可破解之谜。我不禁对三体人的命运产生深深的同情。
读《三体》,我知道了宇宙的浩瀚,在宇宙之中,不断会有新的生命出现。从“地球是宇宙的中心”“天圆地方”到“天外有天”,我们人类也在不断成长、进步,对世界的认识也在不断拓展。地球人在三体人的眼中或许只是一些智慧不够、科技不高、善于隐瞒自己思想的“虫子”,但“虫子”要生存下去就必须适应各种各样的环境,而不是梦想环境来适应我们。
合上书本,我仔细回味。我们人类生存在地球上,也是在不断的进步着,浩大的宇宙吸引着我们不断探索,吸引我们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飞天梦”。科技在不断发展,许多年后,也许我们可以身处太空并不断探索这广阔无垠的宇宙,且能够适应更广阔的宇宙生存环境。
我看了一遍又一遍《三体》,每读一遍仿佛都有一个思绪万千的梦,在梦中那个广阔无垠的宇宙中,我飞舞着,翱翔着。
三体读后感(篇三)当《三体》风暴袭卷而来时,我就因看不懂而对《三体》选择了放弃。于是,我便开始在茫茫书海中寻找我所适合的看的科幻小说。终于,我发现了它《流浪苍穹》。
这是一本写给年轻人的书。经过战争,移民火星的人类与地球正式分家,而战争结果使地球与火星形成了两个迥异且不往来的世界。百年后,地球和火星开始了战后的交往。一群火星少年被送往地球,在那里学习、长大。当他们重返火星时,他们发现自己的命运被这两个相互猜忌的世界所裹挟席卷。苍穹之下,这群年轻人开始了一场负重的青春奔跑,他们为了寻找真正的归宿,踏上了心的旅程。
这两个世界一个肃静宏伟,另一个则像散乱芜杂的花园。在火星人看来,他们的总督汉斯是一个伟大的英雄,他从小就意气风发,立下了赫赫战功,他的整个青春全部奉献给了火星,并为了和平事业付出了很多心血。
作者所创造的世界是绝无仅有的温馨的阳光中沐浴着金属的质感,唯美典雅的`意境中贯穿着对两个世界深刻的思考。在宁静的理性中洋溢着理想主义激情,带我们去八千万公里外,经历一种奇妙的人生。少年们的团结合作,相互勉励令我敬佩;为了救地球人而丧失性命,更令我感动。每个人都有自己生命的归宿,你属于哪里,你便能实现自己的梦境。
每个人物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之间非凡的经历令人感动万分。从中,我们能够看出人间之大爱,闰土之无声。从那个火星红色沙漠上晶莹剔透的世界归来后,你以后的梦境将从黑白变成彩色这是《流浪苍穹》所能绘画的最壮丽的色彩。
生活本身就是全部的意义,你的命运只能面对和承担。让我们一起卷入这场风浪,在浩瀚的苍穹中流浪,踏上心的归途。
三体读后感(篇四)
小说讲述了地球人叶文洁偶然间发现了另一个地外文明——三体星人(一个有着三个太阳的地外文明),因为三体的不确定性导致三体人必须找到另外一个适合生存的星球,进而入侵地球的故事。在地球人和三体的数百年的争夺中,其他的更高级文明消灭了三体星和太阳系。其神来之笔来自于将基本物理定律变成武器,原来宇宙是十维的,因为文明间的争夺,于是不断的使用降维武器导致宇宙不断的降维,并最终归零。大刘用人类社会的竞争推广到了整个宇宙:生存是文明的第一需要;文明不断扩张,但宇宙的总资源有限,并引入了猜疑链和技术爆炸。进而引申出整个宇宙社会学,在宇宙中,每个文明都如同在黑暗森林穿梭的带枪猎人,小心翼翼,提防着别人的冷枪,也随时准备消灭被发现的敌人。已故著名物理学家霍金就曾不止一次的警告人类,不要对宇宙发出各种讯号,就如同在森林里啼哭的婴儿,引来的大多豺狼。
人类是一个很奇怪的物种,我们总习惯于给自己找到一个明确的目标,或者寻求一个竞争对手,不然就很容易迷失自己的方向。我们不断的在战争与和平间轮回,在毁灭与创造间徘徊,只是因为我们无法找到新的共同体。我们很容易在自然灾害面前表现的异常团结,却在现实中相互推诿。世界纷争不断,战争从未停止,也许真的只有在共同的外部敌人面前我们才能搁置争议,一致对外。
太阳存在了50亿年,宇宙的年龄是138亿年,太阳还有50亿年的寿命,而40亿年后仙女星系将和银河系发生正面的碰撞。这些冰冷的数字昭示了我们人类绝对无法偏安一隅,我们的目标是星辰大海。当我们从海水爬上陆地,当我们的智人祖先一路走来,就注定了我们未来的道路。
天下大势,浩浩汤汤,自然科学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我们无法逃避,就必须坦然面对。即便是没有触发三体文明,人类也逃不出“歌者”的二向箔,在大神级文明面前,人类如同蝼蚁,但蝼蚁尚存斗志,况且人类呢?有道是“朝闻道夕死可矣”我们用整个人类的文明,见证了整个宇宙的运行真相。灿若星河,浩淼无垠的苍穹之间,众多星际文明如同初春的花蕊,脆弱而又坚忍,在自我的星球上绽放出不一样的精彩瞬间。
夜晚,抬头仰星空,城市的灯光让整个天空略显寂寥,西边那个我们最近的行星——金星显得异常明亮。忽然怀念起儿时的夜空,那每一颗闪闪的星星也许都是一个文明的摇篮,而住在他行星上的地外文明,同样满怀好奇的凝视我们。
三体读后感【篇五】
“刘慈欣,我是你的破壁人。”这句话,我犹豫了很久,决定还是说出来吧,犹豫的原因是,“破壁人”这三个字太“破”了,像是在骂自己一样。
或许,这是刘慈欣给试图解读他的人,挖的又一个坑。刘慈欣在作品里表现得就像两年前的女孩子们“哈韩”一样,他很“哈俄”,所有俄罗斯(苏联)人都是正面形象;又像当前的男孩子们“仇韩”一样,他很仇美,所有美国人都被塑造成负面形象。
而中国人,不必说,不但要担纲主角,还要提纲好人。更绝的是,他的《全频带阻塞干扰》分为两个版本,一个版本是中国与美国对抗,中国惨胜;另一个版本只要把“中国”换成“俄罗斯”,所有中国人名都对应换成俄罗斯人名即可。
中俄友谊牢不可破!
是的,他把好恶表达得如此直白,像个单纯的孩子,像革命时期脸谱化的黑白电影,好人像朱时茂,坏人像陈佩斯,一眼就能看出来。小说,尤其是科幻小说,是很浪漫的东东,那么刘慈欣一定是每个毛孔都散发着革命浪漫主义的气息喽?
错,他非但不浪漫,而且很悲观、绝望。整部《三体》都是希望的泡沫不断生成,又不断被砸碎的过程。在他的眼中,浪漫是安慰剂,是毒药,是文学作品中应该排斥、打击的东西,如果躲不开,就要对着干。不止《三体》,在我看过的他公开出版的全部长篇、中篇、短篇小说中,都充斥着这种基调,坚固且隽永。
科幻题材,对于中、俄而言都是西方的舶来品,我甚至想不起来俄罗斯(苏联)有什么了不得的科幻小说、电影和家,实打实说,科幻是需要科学为基础的,而科学全领域都由西方主导,对此刘慈欣是认可的,他作品中反复提到的神级科学家有两位,一位是英国的霍金,另一位是中国的丁仪,而后者是虚构的。西方有科学上的建树是客观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是什么让1963年出生的刘慈欣非要以本人的意志为转移呢?科幻小说家,不是天然应该更亲近西方、赶英超美吗?
刘慈欣的这种格格不入让我格外意外,所以忍不住去担纲他的破壁人。
虽然没有智子帮助我,但他的思想正像他的书一样,标本样的摊开,供人解读。
一切从时间的起点开始……
敲黑板哪,别去想宇宙大爆炸,那跟这篇读后感没关系。
我说的是《三体》的第一部第一章,让我们看看这个名字:《疯狂年代》,然后再看看开头:“中国,1967年。“红色联合”对“四·二八兵团”总部大楼的攻击已持续了两天,他们的旗帜在大楼周围躁动地飘扬着,仿佛渴望干柴的火种……”。
我觉得不用再对刘慈欣貌似矛盾的思想继续解读了,经历过疯狂年代的人,说的有多少是真正想的?
我们还是回头说说章北海吧。
章北海是位孤独的面壁者,但其实,他没有,而且也不关心联合国的什么狗屁面壁者计划,他自觉承担起避免人类灭绝的任务,也因他,星舰人类作为地球人的种子才得已撒播到太阳系之外,诞生出银河系人类。(详见《三体II:黑暗森林》)
在掌握并驱动能够进行恒星际航行的“自然选择”号之前,章北海一直深深地隐藏着,以坚定掩饰坚定,以信念掩饰信念。
我一直避免使用“逃亡”这个词,在任何一种语言中,都不会是个褒义词,但相对汉语,在有些民族的语言中,这个词更中性一些,相类似的词还有“投降”。二战期间在德国坦克的履带下,荷兰七日国灭,威廉敏娜女王在英国建立流亡政府,以其没有来得及被德国占有的,遍布全球的强大海军在各个海洋战场上苦战,极大地填充了盟军的实力,最终光荣复国。假设一下历史,英国一旦沦陷,丘吉尔也必定会“逃亡”到加拿大继续领导英联邦国家对轴心国的作战。所以,“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在国家间同样适用,而且丝毫不减损光荣,而刘慈欣把这句话应用到了超越国家层面的物种间——地球人与三体人当然是两个物种。
银河系人类诞生了,这是章北海的功劳;太阳系人类却毁灭了,无论章北海愿不愿意看到,他猜到了,但或许,他内心中最大的渴望是银河系人类在发生技术爆炸后,回来拯救太阳系人类。
章北海的格局很大,他和“自然选择”号上全部舰员一起毁灭前的几秒钟,“竟笑了一下,说出了几个字:‘没关系的,都一样!’”,是的,无论哪艘舰上的人先发动“黑暗战役”,都有资格代表地球人生存下去。
那么,格局可以再大一些,三体人和地球人也应该“一样”,谁毁灭了谁,谁生存下去了,都一样。
刘慈欣的作品中处处在营造价值观的矛盾和挣扎,真善美与真实世界不可调和,真善美要么被真实世界碾碎(就像地球舰队被水滴毁灭),要么向真实世界跌落(就像太阳系被二维化),要么逃离真实世界(就像章北海所为)。
与中国文学“真善美”相映照的,是美国文学的“赤子之心”,用“赤子之心”形容一个国家,最脍炙人口的就是美国作家菲茨杰拉德那句名言:法国是一片土地,英国是一个民族,而美国……是一颗赤子之心。
美国文学,包括好莱坞电影,赤子之心是永恒的故事内核,比如《了不起的盖茨比》、《肖申克的救赎》、《阿甘正传》、《拯救大兵瑞恩》,这些故事都是在讲:一个人出来混,两样东西必须要带,一样是善良,另外一样是拳头。美好新世界是好人打出来的。
所以,优秀的美国文学在故事和旋律上是合拍的,美国人塑造了赤子之心,赤子之心又反过来改造着美国人。
提到中国文学的“真善美”内核则有一种难以启齿的冲突,拿形式上最为合拍的古典四大名著来说,篇幅有限仅各举一例,《三国演义》最受推崇的蜀汉在三国中最先灭亡;《西游记》最圈粉的孙悟空在取经路上凭自身本事寸步难行;《红楼梦》美玉无瑕的贾宝玉其实一无是处;《水浒》主人公宋江一伙视人民生命如草芥。
刘慈欣的小说,除了他有意制造的含糊、破绽、矛盾,由于其反浪漫特点,所以绝无中国传统文学一贯的价值观冲突,主角就应该菩萨心肠、霹雳手段,关键时刻下得去手,否则就像程心误人误己,这里的“误人误己”指的是误了地球人,也误了三体人。
不得不一再强调的是,《三体》系列里,章北海,或者说维德似的人物,才是旋律里的主角。
最后补充一句,我相信刘慈欣先生在生活中也一定是不浪漫的。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精选作文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的名著。 故事 发生在雾都伦敦,小说的主人公奥立弗生活在济贫院里,他一出生母亲就去世了,父亲也早在他出生前就去世了。可怜的小奥立弗忍饥挨饿,受尽了欺凌。下面由我来给大家分享雾都孤儿 读书心得 ,欢迎大家参阅。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1
小说《雾都孤儿》的作者是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小说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生在济贫院里,是个不知有父的非婚生子。他出生后他的母亲便去世了。奥利弗在济贫院里长大,从9岁开始,就从事劳动,并且终日忍受结的煎熬。后来并遣送到棺材铺当学徒,在那里,奥利弗又被老板娘、仆人、年长的学徒欺凌,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他选择逃亡到伦敦,还未到达伦敦街区,就被盗窃集团头儿费金教唆行窃。两次偷窃中,失主分别是他父亲的好友及一马,把他留在家里抚养,但一次次被抓回去。最后,奥利弗被第一次偷得那位老绅士收为义子。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主人公奥利弗,因为他虽然生活在平穷艰难的生活中,时常被人欺负、迫害,但他从不向命运低头,勇敢地面对生活,勇敢面对苦难,想尽办法逃离棺材铺,用计谋躲避了恐怖的贼窝,用自己的勇敢、智慧,联合老绅士一起把费金送上绞刑台,拿回那份属于自己的财产。
于奥利弗相比,我们的生活多么幸福美满,我们一出生就被父母宠爱着,过着丰衣足食的生活,但我们还常常抱怨,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缺少意志力。
这本书给我的启示是:遇到困难不要惧怕,勇敢地面对,敢于与恶势力对抗。做人要有爱心,乐于助人,宽容待人。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2
相信每个人对狄更斯的这部作品都耳熟能详。故事发生在伦敦,主角奥立佛是个孤儿,在贫民救济院里长大,一直受到别人的歧视。因为不堪虐待而逃到伦敦,误入贼窝,受骂挨打,成长过程中不知吃了多少苦头。虽然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但奥里佛有一颗善良的心,不管受多少苦,他不愿做坏事的决心是最大的。他受恩于人,永远也忘不掉感谢恩主。虽然他受到一些好心人的同情并收养,如布朗鲁先生,梅里太太,但盗贼集团里的人仍不放过他,而他的同父异母的哥哥也想致他于死地。奥立佛的命运是悲惨的,但他又受到好心人的帮助,查明了他的身世,并获得了遗产。他的命运最终得到了改变,可望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这部作品在开头就写了奥里佛在贫民救济院的情况,狄更斯在描写贫民院的生活情况时用了极其讽刺的手法:“每个孩子有一碗薄粥,一点也不能增多,只有遇到重要的公共节日,除一碗粥外才能增加二又四分之一盎司的面包。他们吃过的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调羹刮碗里的残汁,一直刮到碗锃明烁亮。
刮碗这件事完成之后,他们坐在那里眼睁睁地盯住大铜锅,仿佛他们能够把一块块灶砖都吞下去。这是他们还穷凶极恶地舔着自己地手指头,巴望着有几滴溅过来地粥星儿。”从中可以看出那些孤儿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整天都处在饥饿状态中,无望地舔着自己的小指头,巴望着溅过来的粥星儿。可想而知,孩子们的生活是多么的悲惨,而奥里佛就处在这样的环境下。
狄更斯正是用小说形式反映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资本主义社会下人民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贫民的生活就如作品中写的一样。狄更斯被称为维多利亚时代的眼睛,因为用小说的形式把观察到的东西用小说的形式再呈现出来。
所以说,这部作品的内容正是对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觉得作者在描写贫民救济所的孤儿的生活时用了非常生动、形象的语言,也是一种犀利的手法,揭露了社会的黑暗。在狄更斯写这部作品的前几年,英国议会通过了新的救济法,取消了对贫民的救济,而是直接将贫民收容到贫民救济院去。狄更斯笔下的贫民救济院就是当时的贫民救济院的真实写照。
贫民在救济院中没有民主,没有自由,只有被虐待,挨饿受冻,一个个面黄肌瘦,随时都有倒地死亡的可能性,而那些教区干事们,那些总管们,一个个却吃得肥头肥脑的,精神十足。狄更斯在作品中对贫民救济院的生动描写就是反映了一个社会问题。
在这部作品中狄更斯成功地刻画了一连串人物,如教区干事班布尔,贼头儿犹太老头和慈善学校的学生诺亚,破屋大盗蒙克斯等等。没有一个不刻画得栩栩如生,形象逼真。但是,作品中最成功刻画的人物还是主角奥立佛以及女偷南茜。
奥立佛天生就是一个有道德的人,懂得知恩图报。他吃了很多很多苦,但最后总算遇到好人。不管是布朗鲁先生,还是梅里太太,或是梅里小姐,对待奥里佛都如同亲人一般,尽管他是个“贼”,他们都同情他,收养他,并使他接受良好的 教育 ,最后还弄清了他的身世,争回他的遗产。
在描写奥立佛所有的事件中,我最钦佩的还是第六章节中讲他受嘲讽时奋力抵抗这一事件,如同作者所说的那样“从表面上看我所记述的是那么微小又不重要,可是事实上他对奥立佛的前途及发展却间接地影响,并产生了重大的变化。”奥立佛虽说在贫民院中长大,本身就没有自由,受人使唤,但他还是一个自尊心极强的人,面对诺亚的人身攻击,他显得异常激动。而因为诺亚对奥立佛死去的母亲的恶毒侮辱使他义愤填膺,热血沸腾。
“他立刻跳了起来,一把掀翻了桌椅,然后揪住诺亚的喉管,用尽全身暴怒中的力气抖动着诺亚,一直抖得诺亚的牙齿发出格格的响声,然后又聚集了他全身的力气给诺亚狠狠一拳,直把他打翻在地。”奥立佛激烈的反应令我迷惑,按常理来说,他一直是个文静的,温和的,虽受到非人虐待却是个垂头丧气自甘倒霉的少年,此刻却凝聚全身的力量揍诺亚。
是什么力量使他敢于做出这样的决定,或许不应该是“决定”吧,强烈的愤怒感使他失去了理智,他不允许别人对他的母亲有丝毫的侮辱。虽然奥立佛对他的母亲毫无印象,记忆中从来就不知道母亲长什么样子。然而,对母亲的尊重感却一直伴随着他。所以,当诺亚侮辱他的母亲时,奥立佛显现出从没有过的激动。这一事件的结果是奥立佛受到了毒打并被关押起来。
众多学者都认为作品中刻画得最成功的人物是南茜,虽然作品以奥立佛为主角,但从社会心理学和精神分析学的角度来看,南茜的角色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南茜是个心理复杂的年轻女性,从小在盗贼集团中长大,没有人知道她的身世,她进入贼窝后也没有遇到任何善良的人,当然最后也遇到了布朗鲁先生和梅里小姐,但那时已经太晚了。最后她惨死在强盗赛克斯的手中,她的命运是悲惨的,就如同现实社会中的孤儿陷入黑社会后的下场一样。
南茜看透了盗贼集团中一切丑陋的东西,她厌恶那种奸诈、凶狠、残暴无情,灭绝人性的东西,但她对盗贼集团也有一定的感情,又舍不得离开。她同情奥立佛,像对待自己的亲弟弟般对待他,在危急时刻能够不顾自己的安危而挺身相救他,但他又不得不亲手将奥立佛推上盗贼之路。她羡慕有 文化 教养,有温暖家庭的女性,但她又因自己的卑微身份而不敢迎上去,不敢奢望这样美满的生活。
她的内心是矛盾的,当布朗鲁先生和梅里小姐劝她离开盗贼集团重新做人时,她却拒绝了他们的好意,虽然她向往着这样的生活。南茜的矛盾可以从她的原话中看出:“我不愿意那么干!我不愿意那么干!虽然他是魔鬼,甚至他对我比魔鬼还更加恶毒,但是我不想那么干……另一个理由是,他过得是罪恶生活,我过得也是罪恶的生活,我们在一起许多年过得都是这样的生活,所以我不能出卖他们,何况他们当中有一些本来也可以出卖我,但他们没有出卖,尽管他们也是坏人。”
她内心的矛盾冲突是真实的,符合正常人的一般心理。有很多少年女性犯罪者,一旦误入歧途就可能会产生类似南茜的这种矛盾思想:既想脱离犯罪同伙又舍不得离开。南茜虽然对赛克斯所做的一切深恶痛绝,但又离不开他,有人认为南茜的行为不合乎情理,但不管怎样,她的一切所作所为都是真实的。人的心理和思想问题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为问题,不可能用简单的 方法 就可以解决的。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3
本周,我看了世界名著中的《雾都孤儿》,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想和大家一起分享。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奥利弗·特威斯特,他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济贫院里,他刚出生他的妈妈就死了。后来,他被不停被送来送去,受了很多折磨,还做了很多坏事,幸好他最后遇到布朗洛先生,先生收留了他,他从此过上了美好的生活。
我最喜欢布朗洛先生。因为他非常善良,乐于助人。如果他不救奥利弗·特威斯特,那么奥利弗·特威斯特的生活肯定会非常艰难。老费根肯定会让他做更多的坏事,尽管他不想干坏事,可是他必须这么做。而且南西会为了他受更多痛苦、折磨。读了这本书,我想我们应该像布朗洛先生一样,帮助世界上生活艰难的人,而不是想老费根一样,欺负孤儿,让他们过着艰难、痛苦的生活,还要做许多坏事。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4
1820 -- 年,在英国朴茨茅斯的一个贫困家庭,后来影响了无数人的作家狄更斯诞生了。当时的英国还处于动荡时期,饱受饥饿和严寒的狄更斯看到了英国社会最底层生活最肮脏、最悲惨的一面,这些让人难以忘怀的记忆给予了狄更斯无穷无尽的写作源泉,以至于后来,《荒凉山庄》、《董贝父子》、《艰难时世》等十四部长篇小说相继问世,而其中的《雾都孤儿》早已影响了好几代读者。
《雾都孤儿》讲述的是一个处境非常艰难的孤儿——奥利弗尔的故事。奥利弗尔的母亲在生下他的时候已经力竭而死,而母亲的唯一财产也被在场的一位老妇人窃取,因此,奥利弗尔不得不在济贫院生活了下来。上帝在此时仿佛显得十分刻薄,奥利弗尔这个可怜人儿在济贫院吃不饱、穿不暖;后来在棺材店被诺厄尽情辱骂殴打;好不容易支撑着瘦弱的身体逃了出去,却被一不小心进入了贼窟······但善良和正义最终会战胜邪恶的,在参与一次入室抢劫时,奥利弗尔被房子的主人——罗斯小姐拯救了。而女贼南希不忍欺骗这个可怜的孩子,将奥利弗尔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想将他变成一个十恶不赦的贼,因此独吞财产的可恶阴谋告诉了罗斯。案发后,老费金、蒙克斯判处绞刑,而主人公奥利弗尔则被布朗洛先生收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奥利弗尔的命运竟然如此艰难!从济贫院到棺材店,再到贼窟,哪时不是一波三折,不是屡屡受挫?他的眼里有得不到父母关爱的失落、有找不到落脚点和幸福的绝望、有长期被人欺侮的自卑,还有许多许多描绘不出来的复杂心情······世界上还有多少孩子正体验着这种痛不欲生,只有绝望没有希望的生活?世界上还有多少孤儿正被诱使着一步步走向深渊?而对于这一切,有多少个人对他人伸出援助之手,有多少个人流露出讥讽和不屑一顾的神情?人间的情谊就是这样的吗?写到这儿,我不由得觉得痛心,还有一种对那些自我清高的人士表示的鄙夷。
与一个心灵高尚的穷人交往,不但不会玷污你的灵魂,反而会使你的智慧更添光彩。因为,穷不在于物质上的穷,而在于心灵上的穷。一个人即使再有钱,只要心灵是残缺的,他就是一个里里外外都极穷的人;反之,一个人即使再穷,只要流露出心灵的美来,他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光凭钱来判断一个人是很武断的,钱是这个世界上最没有人情味儿的东西,它能腐蚀人的灵魂。一个崇尚金钱的社会,真正正义、高尚的人如覆薄冰,得不到重用。而很有可能,那个年代动荡如同家常便饭,久久不能歌舞升平的一个主要原因,那绝对就是金钱的腐蚀力量。
在那个时代,穷人都受到了有钱人的冷嘲热讽,那种刻骨铭心的愤慨和憎恨一定给狄更斯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就是作家狄更斯体会到的,这也是每一个读者体会到的。这也是狄更斯写作的原因,他希望自己的书能唤醒每一个沉睡的人,终止愚蠢的做法,开始爱和情义的撒播。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5
最后,我看了一部书,书名叫《雾都孤儿》。正如书名一样,这是一部描写苦难的书。看完这本书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下来,我被主人公的每一个事件深深地牵动着。
书中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里弗在孤儿院长大,他的童年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后来他被送到了一个棺材店里当学徒,但因不能老板娘的侮辱,他后来含恨而走,可是却又误入贼窝,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他曾被善良的布朗罗先收留,但是又被凶徒带走,扒手们策划让他做一个小偷,但他不失善良本色,于是一次抢劫被成功阻止,奥利弗被冷枪击中。幸亏同行的一位小偷救下了他。
之后,奥利弗历尽无数辛酸,最后被善良的女扒手营救。奥利弗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但南希却被贼窝头目杀害了。警察之后围剿了贼窝。读完后,我既为奥利弗获得幸福而高兴,又为南希最后的死去而悲伤。可见小说内容曲折,让读者眼界大开。同时小说中的情节更让我感触很多:他在这里度过的幼年是那样的阴暗,始终没有一句亲切的话语或是一道亲切的眼光照亮过。“眼泪即顺着奥利弗的脸颊滴了下来,跟着一是滴,接着泪水连成了一条线”,“这孩子拼命想忍住泪水,却怎么也止不住,他索性双手捂住面孔,泪珠从他那纤细的手指头缝里汹涌泻出……”像这样的描写还有很多,每一个词语都深深地打动了我。想想我们的童年有着父母最亲切的爱,我们生活在蜜罐里一样。但是有时我们却仍不满足,时常的发些脾气。
读完这本小说,我的眼泪不知流了多少次,但最后终于苦尽甜来。小说描写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书中善良的人很多,正是因为有了他们,才使得奥利弗得到了温暖,是他们让一个孤儿不再受苦,同时奥里弗也没有向侮辱屈服,折磨也没有改变他那善良的本性,这也是小说的一个闪耀点。
读了这部小说后,让我受益匪浅。让我看到了社会的冷酷和人的性格之分,让我读懂了奥里弗不弯腰、不低头的精神和那善良的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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