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读后感,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
《围城》读后感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围城》读后感范文(精选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围城》读后感1“围在城里的想逃出来,城外的要冲进去。”《围城》中似乎一直描写着两种人的心境,然而在读这些文字的时候却一直觉得还有第三种人的存在。
这“第三种”,就是身在围墙之内却毫无察觉,或是即使知晓也无丝毫动容,单纯得想要在围墙中平平淡淡了此一生的人。
细细想来,这种人大抵是最可怜的一类人吧,他们明知陷入围城却依旧是毫无反应的麻木,似乎围城是自己生命中一种无法逃离的宿命。当被厚重的墙圈禁的习惯了,也便忘记一开始在围城中的局促不安,反而开始享受这座城中的“乐趣”,将自己变成“乌托邦”的居民,在围城中开辟着自己的“小城”,虽说荒诞,却也现实。
作者钱钟书也在后记中说道“《围城》里写的全是捏造,我所记的却全是事实。”
围城,围城,城中人恨城外人,城里人惜城中城。
城里人一直保持着无思而无脑,他们或许忘记了,或着并不只是“活着”就一切顺利了,忘记了如何活着,才是第三种人骨子里的悲哀。
其实不仅仅是思想,婚姻、工作、人际,甚至整个世界都是一个大围城。在整本书中,钱钟书所刻画的人的局限性与复杂性给我的印象最为深刻,每个人穷尽此生都在不同的围墙边努力的攀爬着,直到再也爬不动为止,然而可笑的是人们往往想的懂却看不透,依旧无法克制自己去追随城内或是城外的事物,这便是人的局限与复杂。
现在的自己还是当局者迷,我无法去左右别人,但可以去选一种方式或是一座不那么局促的城,无论是学习还是生活。或许应当说“很荣幸,我还有足够的精力选择一些城墙去攀爬。”
《围城》读后感2今天,我读完了由我国著名作家钱钟书的成名作《围城》。这本书文笔优美,写作手法较多,点点滴滴都令人回味。
《围城》这本书主要讲了:”冒牌“博士方鸿渐从国外回国,不料被同船而行的苏小姐所追求。后来,方鸿渐绞尽脑汁地切断了与苏小姐的情谊,才与原来是情敌,现在却是朋友的赵辛楣一起外出找工作。途中,方鸿渐认识了孙小姐,三人一起到一家国立大学当教授。慢慢地,方鸿渐对孙小姐产生了好感,经过数年努力,两人终于走到了一起。不料结婚以后,两人的关系越来越差,最后在一次次争吵中两人终于分手。
在《围城》这本书里,写作手法就如同满天的星点般,数也数不清。有比喻、拟人、夸张等许多手法,十分轻松幽默,让人读起来忍俊不禁。
尤其是这几句:”谁知道从冷盘到咖啡,没有一样东西可口:上来的汤是冷的,冰激淋倒是热的;鱼像海军陆战队,已经登录了好几天;肉像潜水艇士兵,会长时期伏在水里;除醋以外,面包、牛油、红酒无一不酸。“”孩子不足两岁,塌鼻子,眼睛两条斜缝,眉毛高高在上,跟眼睛远隔得彼此要害相思病,活像报上讽刺画里的中国人的脸。“更是令人啧啧称奇,也很值得我们去认真摘抄,细细品味。
在细细消化优美词句时,我也十分佩服钱钟书老先生的写作能力。读着《围城》这本书,会觉得这本书衔接得很巧妙、周到,发生的一切都是那么理所当然,在行云流水中,《围城》就读完了。
看过《围城》后,我学到了很多写作手法,对提高我的写作水平有很大的帮助,所以,它对我意义重大。
《围城》读后感3《围城》是上个世纪40年代出版的一部长篇小说,其作者是学者型作家钱钟书(1910—1998),江苏无锡人,1933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外文系,后留学英、法,是位学贯中西而富才情的学者。《围城》动笔于1944年,完稿于1946年,其时,作者正蛰居上海,耳闻身受日本侵略者的蛮横。“两年里忧世伤生”(《围城·序》),同时又“锱铢积累地”把自己对人生、对学术的感悟与思考付诸笔端,完成了小说《围城》。
“围城”,蕴涵了什么呢?
围城讲的不仅仅是婚姻之城,它适用于人生中的每一种境遇。站在城外的人想进来,而呆在城里的人却想出来,没有一个地方是绝对好的,人们想得到什么,同样的也会失去什么。作者就是这样以其高超的讽刺幽默手法和独特的艺术风格,在《围城》中描述着主人公方鸿渐的遭遇。
《围城》,讲述了什么呢?
作者以调侃、幽默和极富讽刺意味的笔触,营造了时刻流露悲情色彩但充满喜剧气氛的故事情节,描绘了一群留学生与大学教授在生活、工作和婚姻恋爱等方面,遭遇到的重重纠葛和受西方文化影响知识分子猥琐和灰色的人生,表现了作者对旧中国西式知识分子的无情嘲弄。围城中人在各种背景纠葛下的可怜、痛苦、窘迫、可笑、自私、怯懦、卑劣、狂妄,当然也有快乐——尴尬余缝中的快乐,无一不渗透着作者的悲剧意识,使每个稍有点人生酸甜苦辣体验者亦有同感。
围城,是感情的坟墓?得到的同时就意味着失去?
古往今来,君不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的缠绵悱恻: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有在感情围城中的两处相思、有在恩爱挽手围城中的一起慢慢变老、但也有《梁祝》中有情人终成眷属的蝴蝶双飞。
围城内外的生存哲学,永远是那么精辟!
《围城》读后感4现代人观念开放了,对婚姻更加想的开,围城进去的快,出来也快,熟悉了不久结婚,婚后不久又离婚,视婚姻如儿戏,这样的人怎么能够理解爱的含义和生活的真谛?人海茫茫,两个人有缘在一个围城里并不轻易,既然结婚了,就要相互理解,互相体谅,经营好这份爱,经营好一个家庭。大家都要相互谦让,才不致让对方有逃出去的念头,试问哪些逃出婚姻围城的人,你们都更好的找到幸福了吗?你们回想往日的恩爱的时候就没有后悔过吗?
离婚的原因是什么?离婚的原因就是结婚。没有开始,就没有结束!两个拥有完全不同大脑、身体、性别、梦想、个性的人结合在一起,在以后几十年的共度时光里,很难想象他们能一直举案齐眉,相安无事,幸福终老。但凡选择婚姻,每个人肯定是对婚姻有所期许,一个最模糊想必也是最正确的答案就是,我们都想拥有幸福。即使一直坚持认为,婚姻是一种限制人的自由的制度,发誓永远都不要结婚的钱钟书,遇到清秀高傲的杨绛后,也心甘情愿走入了婚姻的围城。
婚姻中有一个令人吃惊的事实:夫妻间的绝大部分争吵是无法解决的。夫妻双方年复一年地试图改变对方的想法,但没能成功,这是因为他们大部分的分歧源于生活方式、性格或价值观的根本差异。为这些分歧而争吵,结果就是浪费他们的时间,损害他们的婚姻。无论用什么方法,你都永远无法解决夫妻间的冲突,相反,夫妻双方需要弄懂那些之所以会导致彼此之间出现冲突的根本分歧,然后,在此基础上,相互尊重,相互赞赏来容忍这些分歧。婚姻并不等同于一劳永逸的幸福,它不是一个结果,而是最好的修行。
《围城》读后感5暑假中,常常捧着一本《围城》,感受一下钱钟书笔下错综复杂的人性百态。《围城》以其幽默的笔触,冷静的批判,悠长的韵味折服了我,让我在掩卷之际口有余甘。
人们常说《围城》是描写婚姻生活,表现出如同围城一般的婚姻的尴尬。但是在我看来,它更是一本描写人性的书。这世上的一切:婚姻、财富、名誉、地位乃至自由,无一不是“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在冲入一个个“围城”之前,我们应该看清一切,彻悟一切,才不至于为生活所累。
从前一个渔夫打了半天的鱼后懒洋洋地晒着太阳,一个游客则在慷慨激昂对渔民阐述着如何靠打鱼发家致富。渔民问:“发财能干什么?”游客则有些鄙夷地说:“那时你就可以衣食无忧,享受无限的阳光和美景,什么都不用干。”渔民则微微一笑,说:“我现在不就正在享受这一切吗?”
在我看来,我们可以说这位渔民不思进取,但是他至少是看破了财富的空虚的智者。多少人在追逐财富,就像猫儿追逐一只老鼠一样拼命。然而那些真正做到腰缠万贯的人,却试图放弃功名的拖累,回到粗茶淡饭,悠闲自在的日子,同时花去无尽的财富想要换回昔日被他们丢弃的安详和健康。于是,在不经意间,财富在普通人和富人之间筑起了一道城墙,只是里面与外面的人在不断地转化着,不断地轮回着。
我们谁都不想为了那一座城而疲于奔命,那么我们怎么才能做一个笑看城中风雨的智者?我认为,婚姻也好,财富也罢,人人都有想进去想出来的理由。有了婚姻便拥有了人生的慰藉,没有婚姻便拥有了自由的快乐;有了财富便拥有了优越的生活,没有财富便拥有了淡薄的心境。所以我们可以在城中驻扎,也可以在城外安家。我们只需一双看清现实的眼睛,辨清自己拥有的一切。不要从“婚姻”的围城中冲出,又钻入了“自由”的藩篱。
生活就像是一个个围城拼接而成的,长久不动的人会缺失太多,长久奔波的人会身心俱疲。只有那些善于找到城与城之间穿行的节奏的.人,才会拥有无限美好的人生。
《围城》读后感6《围城》是我看的第一部名著,兼第一篇长篇小说。那时(初中)只觉得作者语言运用可谓“随心所欲”,对人间百态的描写更称得上运筹帷幄。只有“功力深厚”的人才会写出随意而不空洞、有趣却不浮夸、尖刻然不偏激的文章。而这样的作者,肯定是有一定境界的,其心不为外物左右。
再看《围城》,已是工作四年。文中语言嬉笑怒骂浑然天成自不必说,剧中人物却更让人感慨。中国人一直讲内心修为,我们现在讲要摆正心态。心态固然重要,但是人的能力、境遇以及凭能力而创造的境遇何尝不重要?方鸿渐如果不是不学无术也不会处处碰壁做一个“无用之人”;不如此,他也不会整天鸡毛蒜皮、牢骚满腹;更不必心气不顺,时常与老婆吵架,去应验那“围城”的咒语。你看那赵辛楣,同样是痛苦失恋——或者他被苏文纨抛弃远比方鸿渐的追求唐晓芙不成更加严重——毕竟赵辛楣追随了苏“二十年”!然而赵辛楣却并无大碍,一是因为他性格更为理性爽快,更重要的是,他才华能力出众、有一技之长、仕途畅顺的缘故。
正所谓“忙碌的蜜蜂没有时间去苦恼”,同样,经历顺境的人也没有必要去感伤。然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岂能单纯依赖“心态”去一一化解?精神的愉悦是需要现实支撑的,苦中作乐终不是办法。心里幸福感的产生是有条件的——虽然物质追求绝不是人生的终极意义。
所以人不能唯利是图,但也绝不可庸常无为;人不能利欲熏心,同时也不必与世无争。“心态”是自己的精神,“追求”决定自己的物质;精神与物质相辅相成,共同化为“生活”,是为“人生”。毕竟庄子的境界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达到的,也不是每个人都愿意达到的。
“围城”围的是心,而心外难以“无物”。积极奋斗、诚实争取,校正心态、胸能容物,人生的幸福,应该有资格去索取了。
《围城》读后感7我一直都很喜欢钱老先生的作品,尤其是《围城》。闲来无事,总爱细细品味。
《围城》是一部风格独特的现实主义讽刺长篇小说,也是一幅市井百态图。作家阿诚在谈到《围城》时曾说“他笔下的世俗情态,轻轻一点,即着骨肉。”
《围城》从主人公方鸿渐的留洋归来,到一场双恋的悲剧,到主人公离开上海找工作遇到的挫折,再到返回上海,结婚,再然后就是主人公生活的无聊,婚姻的死亡。一本《围城》就这样娓娓道来。钱老先生用辛辣的笔锋,一针见血的把人物的灵魂展现在我们面前,让人读来感触良多。
小说里说主人公方鸿渐的婚姻就像一座围城,他迈进了就想出来,没进去前却拼命的想进去。作为学生,婚姻并不是我应当讨论的话题。但我想,钱老先生以《围城》命名,并不仅仅是告诉我们婚姻像围城,其更多的用意是在告诉我们人生更像是一座围城。而我们总在兜着圈子,重复着做同一件事,找个笼子把自己关起来,而后发现对面的风景比这里好,于是出了这个笼子,进了那个笼子,就这样重复着,乐此不疲。其实,人就是这个样子,糊里糊涂的为自己筑起一座围城,然后自己把自己困起来,然后自怨自艾,终老至死。“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人生亦如婚姻。其实,何必呢?何不打开心中的城墙,你会发现,这边风景独好。《围城》真的是一本好书,每读一次都会让我有新的感悟。让我在忙碌的生活,学习之余有一片闲暇时光;让我于书中读得市井百态,从而笑看世间百态;让我飞过重重高墙,不做围城里的人;更重要的是它让我懂得什么才是真正的生活!
《围城》读后感8除此之外,书中大量精妙的比喻也运用的非常巧妙,为小说的幽默效果增色不少。例如苏文纨刚出场时,作者对她复杂的心情的描写:“那时苏小姐把自己的爱情看得太名贵了,不肯随便施与。现在呢,宛如做了好衣服,舍不得穿,锁在箱里,过一两年忽然发现这衣服的样子和花色都不时髦了,有些自怅自悔。”如写李梅亭的肖像:“李先生脸上少了那副黑眼睛,两只大白眼睛像剥掉壳的煮熟鸡蛋。”
多么令人恶心。还有如“鸿渐饿得睡不熟,身子像没放文件的共事皮包,几乎腹背相贴。”是多么的形象。再如写苏文纨和曹元朗的婚礼场面和二人的窘态:“曹元朗穿了黑呢礼服,忙得满头是汗…我只怕他整个胖身体全化在汗里,象洋蜡烛化成一滩油。苏小姐也紧张难看…新郎新娘脸哭不出笑不出的表情,全不像在干喜事,倒像——不,不像上断头台,是了,是了,像公共场所”谨防扒手“牌子下面那些积犯相惩的表情。”简直惟妙惟肖,其诙谐幽默的效果,真的令人忍俊不禁了!特别是描写鲍小姐的形象,“有人叫她‘熟食铺子’,因为只有熟食店会把那许多颜色暖热的肉公开陈列;又有人叫她‘真理’,因为据说‘真理’是赤裸裸的。
鲍小姐并未一丝不挂,所以他们修正为局部的真理。”看起来虽然你能把人的眼泪都笑出来,实际上是在批判鲍小姐留学出洋,一无所得,只学了一些坏的功夫回来。幽默的笑料背后隐藏着多么深刻的讽刺意味!所以看完钱钟书的《围城》是让你在哈哈大笑之后又陷入深深的沉思之中。顺着思路追寻下去,你发现它看似爱情小说,实际是更多的是揭示了人性,怪不得有人说《围城》和《红楼梦》有异曲同工之妙呢!然也!
《围城》读后感9初读《围城》,没觉得有多大意思。但是作为一部名作,定有它的独特之处。抱着这样的想法,我接着读下去,果真,越到后面越有意思。尤其是形象的比喻,幽默的语言,几次自己乐得笑出声来。
我们每个人的生命里,或曾有过爱慕自己的苏文纨,或曾有过两情相悦却因误会而分开的唐晓芙。我们对爱情充满了幻想,想着某天相亲相爱、心心相印的两个人,走进婚姻,也能举案齐眉、相濡以沫、白头偕老。
“你的好脾气、大度量,为什么不留点在家里,给我享受享受?见了外面人,低头陪笑;回家对我,一句话不投机,就翻脸吵架。”我们曾经或现在,也是这样,对外人客气,跟家人生气。
婚姻就像一座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生活,不止有诗和远方,还有眼前的苟且。以下总结的更有深度:
从婚姻是“围城”,到最后感慨人生是“围城”。方鸿渐不断渴望冲出“围城”,却又不得不进入另一个“围城”。生活好像故意跟他作对,老是与他自己的想法背道而驰:他不想结婚,但父亲却塞给他一个老婆,却也因“祸”得福,有机会出国留学;他不想得什么学位,在父亲和岳父的催促下,才买了一个假的文凭充数;他不爱对自己一片痴情的苏文纨,爱上了温柔伶俐的唐晓芙,眼看就成了,却因为误会分了手;到了三闾大学,他不愿意在履历表上填上假学历,以求心理上的平衡,却受到同样是“克莱登大学博士”的外文系主任韩学愈的排挤;他害怕自己爱上孙小姐,却糊里糊涂地答应了孙小姐的婚事……有人认为这是一部“探讨人的孤立和彼此无法沟通的小说”;也有人认为阐释了生活是荒谬的这一哲学命题;还有人把人物的命运和现实的斗争生活结合起来,认为这种荒谬性是由于他们精神上的围城造成的,只有面对广阔的生活,才能摆脱各种围城的束缚。每一种理解都有道理,这也正是小说的魅力所在。
《围城》读后感
读完某一作品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围城》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围城》读后感1《围城》绕着主人公方鸿渐留学回国后所发生的一系列的故事而展开的在此书中中方鸿渐是典型的知识分子因为他玩世不恭的形象形成了他的"围城"许多人都说方鸿渐不思进取虽然他想要成功想成为一位名人但他内心的惰性又决定了他的一生坎坷.
方鸿渐想要光耀门楣于是就买了个但是买了之后他又觉有损道德他的那种那种优柔寡断以及他做事犹豫不决疑心过重的性格导致了他要被围城所困的悲惨结局.
方鸿渐留洋回国是多么的春风得意开始到了娶妻生子的时他的那股傲气已经是消磨殆尽了.从华丽走向了平淡从少年才俊走成了凡夫俗子边成了围城中的不幸者之一.然而他们走进的不仅仅是婚姻的围城更是人生的围城.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也存在着许多像方鸿渐一样的人而且大多数都是知识分子他们总是在幻想着一些不切实际发事情即使知道现实与梦想总是有差距的.一部好的小说是可以给予读者启迪令人有所感悟的而《围城》就是其中的一部它像是一面镜子让读着看清了人性的丑与恶善与美.从而懂得思考和反省.《围城》给告诉了我们一个真正的聪明人是怎样看待人生的.围在城中的人想跑出来而城外的人想冲进去.
《围城》的确是本好书每一次读它我都会有新的感受好书也的确能让我在忙碌的工作学习生活中有一片闲暇的时光让自己缓解一下疲劳使人在心灵上得到解放.
《围城》读后感2最近我利用一些课余时间,拜读了钱钟书先生的名著《围城》。“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这句话给我留下了刻骨铭心的感受。不仅在当时,甚至现在,这句话也可以应用于各个领域。
初看这本书时,我并没有激动和欢呼雀跃,因为我当时感觉到读《围城》的感受,肯定会跟读一般的小说感觉不大会一样特别是觉得这是钱大师的代表作,又发表于那个战乱的年代,读起来会是非常的生硬和晦涩,至少是很可能读不懂。记得只看了十几页时我就发现它通俗和流畅,大都是从身边的琐事娓娓道来,总有那么一种撞击到灵魂的感触,让你欲罢不能,希望尽快的看到事情的发生和结果,特别是书中诙谐的语言,幽默的对话,以及那些使人读起来回味无穷的经典词句,使我一下子投入进去,深深的被它吸引住了。
《围城》首先讲述了主人公方鸿渐先生回国路上以及回国后在上海的生活,作者通过对旧上海当时的中产阶级的描绘,顺带也议论了留学生和老式的大家庭的生活;然后描写了去三闾大学的路上,对当时抗战时期内地的民生和风情,对了解当时的社会状态可见一斑;第三段则是在三闾大学内,通过作者对学术界狠狠的挖苦和讽刺,揭露出当时旧中国的种种陋习;最后是方鸿渐先生婚后生活的描写。
《围城》读后感3《围城》是钱钟书花了整整两年的时间写出来的,他说“两年里忧世伤生,屡想中止”。不过好在最后他还是完成了这本书,给后人留下了一笔不可或缺的财富。《围城》里有太多的人纷纷杂杂,他们有不同的个性,但却又有着相同的人性。在书里每个人都那么鲜活真实,他们的生气或快乐,让你总能从中看到自己的影子。世间的一切悲欢都是相通的,每个人也都是复杂的。钱钟书先生,他却是不一样的,他好像在以一种天真的懵懂在打量着人生,用一种纯粹的眼神,为我们展示这个复杂的世界。
《围城》里的主人公——方鸿渐,出国留学归来后,他在国内的一些经历,从在银行上班到失业教书,从单身到莫名奇妙的结婚……方鸿渐留学归来先是住在死去的未婚妻娘家——周家,后回家看望父母,后来老家火车站遭到轰炸,为了不被困在老家,鸿渐前往上海住在周家,并在周家的金银行工作,但他却想去内地发展,不久家人也逃难到上海,无依无靠,住处也很狭小,鸿渐没有地方住,就继续住在周家,但人与人之间的能相处的来总是需要距离的,鸿渐住在周家过于的亲近,慢慢就和周家的矛盾开始出现了。
鸿渐的感情也从回国船上的对鲍小姐的迷恋到失望,到对于苏文执的种。种示好不知所措,但他却接受不拒绝,可能是出于一种绅士风度,也可能是出于自己的懦弱,那时候谁能说他不是在享受呢?这大概是每个人的劣根性吧,喜欢别人围着自己转的感觉。对于苏文执她又何尝不是呢。
《围城》读后感4随着故事情节的推后,唐晓芙在没有打算和方鸿渐恋爱时却爱上了他。尤其是到了这里:
“……唐小姐抱歉过信表姐,气愤时说话太决绝,又担忧鸿渐失神落魄,别给汽车电车撞了。看了几次表,过一个钟头,打电话到周家问,鸿渐还没回去,她惊惶得愈想愈怕。吃过晚饭,雨早止了,她不愿意家里人听见,溜出门到邻近糖果店借打电话,心乱性急,第一次打错了,第二次打过了只听对面铃响,好久没人来接。周经理一家三口都出门应酬去了,鸿渐在小咖啡馆里呆坐到这时候才回家,一进门用人便说苏小姐来过电话,他火气直冒,倒从麻木里苏醒过来,他正换干衣服,电话铃响,置之不理,用人跑上来接,一听便说:”方少爷,苏小姐电话。“鸿渐袜子没穿好,赤了左脚,跳出房门,拿起话筒,不管用听见不听见,厉声——只可惜他淋雨受了凉,已开始塞鼻伤风,嗓子没有劲——说:”咱们已经断了,断了!听见没有?一次两次来电话干吗?好不要脸!你捣得好鬼!我瞧你一辈子嫁不了人——“忽然发现对方早挂断了,险的要再打电话给苏小姐,逼她听完自己的臭骂。那女用人在楼梯转角听得有趣,赶到厨房里去报告。唐小姐听到”好不要脸“,忙挂上听筒,人都发晕,好容易制住眼泪,回家。”
每次看到这里我都会为方扼腕叹息。
《围城》读后感5比喻精妙绝伦,人物刻画入木三分。不像电视剧里好人好到极致,坏人坏到骨髓,钱老笔下的人物时而身在其中,叫人大呼蠢货,时而又临界于君子彼岸看小人,叫人看真切小人的嘴脸。
在书中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热衷”的围城,探进去脚尝到甜头,便把另一只也探进去,等看清了这铜墙铁壁酷似监狱的地方,忙拍腿叹气却发现这单行的轨道不能转弯也不能后退,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前进。
方鸿渐是最最深刻的例子,和鲍小姐不了了之之后,马上踏入苏小姐的泥沼,苏小姐不合时宜的贤妻良母作风简直吓到了当时只想当花花公子的方鸿渐,本来苏的家世和苏对方“博士文凭”的爱慕撑得起一个家的,谁成想方在这泥沼里当断不断,反而错失了自己最爱的唐小姐,苏小姐也嫁给了曹先生,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啊!方后来想到自己为唐小姐生病的那段日子,情愿再生一次那种病,就能看出他对孙小姐是怎样的.不如意。宁缺毋滥还是宁滥勿缺,且谅,谁也不能那么坚定得执行完毕罢。
方和孙结婚后,彼此九成的偏见如何过得下去,孙跟别人结婚会不会也是这副样子无从得知,但方确实变得更差劲,一成的相爱实在压不平这婚姻的秤砣。就算两人离了婚,再找一个人做一次相同的这些事想来也是毫无趣味,况且方家也经不起三番五次的折腾,经济不允许,两位嫂嫂刀子样的嘴也不会允许。方真是惨,连后悔药都没得可吃。
要说非得得出个什么精妙的结论,那就是最好做一个杨绛一样的女人,痴痴的一辈子看着钱先生的痴,痴痴的支持着钱先生的痴,甘之如饴。
《围城》读后感6大概八九天的时间吧,把《围城》这本小说读完了。现在回想起书里的内容,虽然“围城”这个词语在书中极少出现,但书中所叙述的发生在中心人物身上的种种事情一次又一次的体现着“围城”这个词语的含义。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句话“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多么经典的一句话。然后再想想我们的生活,其实发生在自己以及所有人身边的“围城”还有很多,比如,工作事业也是一座围城,学习也是一座围城等等,在没有接触这些之前,真的想冲进去体会一下是怎样的感觉,但真正进去后才发现与自己想象的根本不一样,所以又想拼命的从里面逃出来。但是,逃出来又谈何容易,尤其面对人生这座大围城,你有没有想过,我们到底想要怎样的人生,我们应该怎样去做,才能走出这座围城,不陷入围困的人生?
有时在生活中遇到一些困难挫折,比如高考失利,比如爱人出轨,比如公司破产等等。有些人会,丧失对生活的信心,从而逐渐堕落消沉下去,甚至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最终围困在这座围城里终生逃不出去,一辈子过着不如意的人生。而有些人面对这些,依然保持着对生活的热爱和信心,然后积极的去改变这些,相信自己未来一定能战胜这些挫折困难,走向成功。最终从这座围城里逃了出去。由此可见啊,围城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的内心,你的思想。当你有一天练就了面对全世界的勇气,面对一切困难挫折的勇气,那么你一定会过好自己的一生,从而不被围困,走出这座围城,走向辉煌。
《围城》读后感7除此之外,书中大量精妙的比喻也运用的非常巧妙,为小说的幽默效果增色不少。例如苏文纨刚出场时,作者对她复杂的心情的描写:“那时苏小姐把自己的爱情看得太名贵了,不肯随便施与。现在呢,宛如做了好衣服,舍不得穿,锁在箱里,过一两年忽然发现这衣服的样子和花色都不时髦了,有些自怅自悔。”如写李梅亭的肖像:“李先生脸上少了那副黑眼睛,两只大白眼睛像剥掉壳的煮熟鸡蛋。”
多么令人恶心。还有如“鸿渐饿得睡不熟,身子像没放文件的共事皮包,几乎腹背相贴。”是多么的形象。再如写苏文纨和曹元朗的婚礼场面和二人的窘态:“曹元朗穿了黑呢礼服,忙得满头是汗…我只怕他整个胖身体全化在汗里,象洋蜡烛化成一滩油。苏小姐也紧张难看…新郎新娘脸哭不出笑不出的表情,全不像在干喜事,倒像——不,不像上断头台,是了,是了,像公共场所”谨防扒手“牌子下面那些积犯相惩的表情。”简直惟妙惟肖,其诙谐幽默的效果,真的令人忍俊不禁了! 特别是描写鲍小姐的形象,“有人叫她‘熟食铺子’,因为只有熟食店会把那许多颜色暖热的肉公开陈列;又有人叫她‘真理’,因为据说‘真理’是赤裸裸的。
鲍小姐并未一丝不挂,所以他们修正为局部的真理。”看起来虽然你能把人的眼泪都笑出来,实际上是在批判鲍小姐留学出洋,一无所得,只学了一些坏的功夫回来。幽默的笑料背后隐藏着多么深刻的讽刺意味!所以看完钱钟书的《围城》是让你在哈哈大笑之后又陷入深深的沉思之中。顺着思路追寻下去,你发现它看似爱情小说,实际是更多的是揭示了人性,怪不得有人说《围城》和《红楼梦》有异曲同工之妙呢!然也!
《围城》读后感8全书最喜欢的人是赵辛眉,虽然一开始对他印象不好,但是读着读着却发现他是一个情商很好,会办事、果断的一个人。
书中其他的人物呢,都感觉很虚假,戴着一层层面具,人前是一个样,人后是一个样,虚荣心面子作祟,这是读前半段的感受。
后面呢,主要是方鸿渐回上海后发生的事情。鸿渐父亲无能却还要继续维持自己以前大乡绅的习气,母亲小气对媳妇挑三拣四,两个弟媳则勾心斗角互相攀比,连带着孩子也让人觉得没有教养。孙家则重男轻女,对女儿过于冷漠,完全不像孙当初口口声声喊的爸爸妈妈,唯一对她好的姑姑也感觉是因为孙对她言听计从,仿佛她的宠物,书中并没有读出姑母对侄女的疼爱怜惜。
方孙两人一开始在一起我就觉得不可思议,主要是方鸿渐太糊涂了,一时冲动便定下了自己的终身大事。方鸿渐对孙柔嘉不是爱,是男人对于柔弱女人的怜惜,是一种天性。
他俩结婚后,一天两小吵三天一大吵,孙柔嘉心胸狭隘尖酸刻薄不识大体,方鸿渐志高气短软弱无能毫无主见一出错就为自己找理由,他俩婚后生活看得人头痛。要不是孙柔嘉对方鸿渐还有爱,方鸿渐对女人的怜惜,他俩或许早就完了,但也可能一辈子这样吵吵闹闹过下去,想想就让人觉得无趣。
我们每个人都可以从书里找到自己或者身边人的影子。书中人的生活于作者笔下戛然而止,真实的故事却在现实轮番上演,正如书名围城,生活是一座城,一代人葬于此,一代人生于此。
四星是给自己的,第一次读围城,总觉得读得不够透彻,可能是自己缺乏人生经历吧!以后还要继续读下去。
《围城》读后感9做了朋友应当彼此爱见面,通个电话就算彼此接触过了,面没有见,所说的话又不像信那样可以留着看几遍。电话是偷懒人的拜访,吝啬人的通信,最不够朋友。
这本小说的结尾我很喜欢,一个人饿着肚子躺在床上,,听着钟声落后地敲,后悔,回顾着几个小时前的事,那个每个小时慢7分钟的钟,真是讽刺。
我本来还以为方鸿渐会遇到唐晓芙,故事却这样戛然而止。后来觉得即使遇见了,结局也还是这样,人不能像方鸿渐那样,毫无目的,毫无计划地活着。甚至觉得什么都还可以补救。记得曾经有个产品的广告语:“抓住不能再来的时间”。
我们都是被困围城的孩子。逃出去并不一定是最好,出去了,你依旧会因某种原因重新回来,厌烦了,就又出来了……这样不累吗?我们要好好地想清楚,城里或是城外,再好好地活下去,就像书上说的一样,“你把针在面上转一圈,听见东一个电台半句京戏,西一个电台半句报告,忽然又是半句外国歌,半句昆曲啦,鸡零狗碎,凑在一起,莫名其妙。可是每一个破碎的片断,在它本电台广播的节目里,有上文下文,并非胡闹,你只要一个电台听下去就了解它的意义。”
《围城》里的比喻也讽刺得有趣,并不亚于《红楼梦》,比如形容王美玉的时:“满嘴鲜红的牙根肉,块垒不平像侠客的胸襟。”刚开始不懂,后来一想,侠客不是爱打抱不平吗?这是在形容王美玉的牙根肉不平呢,诸如此类。
刚读完《围城》的时候,心里真压抑,因为并不是在那个时代,连现在,身边每一个人的生活都像书里描述的一样,在围城里……
《围城》读后感10再翻开《围城》之前,我对这本书没有什么了解,甚至还以为这是一本讲打仗的书。我完全是经同学推荐才买下来这本书。
初中语文老师讲过,题目是一篇文章,一本书的灵魂。所以我便在阅读的过程中寻找这本书的灵魂。
和其他所有书一样,刚开始读会有一种云里雾里的感觉,而语言细腻,情节琐碎的《围城》更是将这种感觉推向了极致。我一度想扔掉这本书不看,但不知是什么促使我看完了一整本书。
我对这“围城”第一次有感觉是读到方鸿渐和赵辛楣进入三闾大学遭遇各种人情世故,各种派系纠纷,各种明争暗斗后先后离开的情节时。在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入围城里面,而在围城里面的人想要出来。这个围城,小一点说是三闾大学,大一点说是当时病态的官场,病态的社会。作者将方赵二人当初急切地想去就职与后来烦恼,失望地离开做了对比,辛辣地讽刺了当时这个社会的冷漠与无情。
这本书第二次给我围城的感觉是鸿渐与柔嘉的婚姻。鸿渐爱柔嘉,柔嘉也爱鸿渐,他们都想迈入婚姻的殿堂,谁知事与愿违,结婚后的甜蜜,两人对爱情的向往,憧憬与期待都被时间的洪流冲走,在柴米油盐与日常琐事中淹没,消失的无影无踪。最终鸿渐与柔嘉分开了,小说戛然而止。我觉得这本书中的第二个比较明显围城是婚姻,外面的人想进去,进去的人想出来。
《围城》对于一个十几岁的中学生来说,想读懂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里面有很多内容也是晦涩难懂,并且夹杂着很多时代背景。
这本书可以从很多方面去分析,语言,人物形象都可以作为切入点。在这里我只是就题目浅谈了一下自己的感受,如果过几年有幸能重读这本书,也许我会品味出更深的东西。
《围城》读后感11在书中,“待人接物高贵人,起心动念恶心人”,这是很大的讽刺吧。后面他们结婚以后的情节故事,将夫妻俩的“勾心斗角”表现的很突出,我感觉很难受,一对结了婚的夫妻,何以非至此,想到小时候我的父母也经常如此这般,心里有说不出的滋味,我就想,他们为什么都不能更加的理解彼此,关爱彼此,都做一个宽容的,包容的人,这不就更好吗?现实总是残酷的,大部分人都是普通人,普通人大部分都有这样那样的缺点,所以是关键在个人吧,关键在自己愿不愿意看到自己的“丑恶嘴脸”。
文章的结尾我个人感觉还可以写下去的,有些戛然而止的感觉,作者就是想给读者留下更大的想象空间吧,我是蛮希望故事会有个好结局。在走到某种境地之后,他们都幡然醒悟,其实自己都可以做一个更好的人;不仅仅是书中人物,也更是现实中人。
有的书读了,不用思考什么,就权当是娱乐消遣;有的书读了,确实得思考些什么,当我看着书中人物的生活,我也会想到我的生活,当我为书中的人物感到悲哀的时候,更重要的,是我的现实生活能不能少些悲哀,多些快乐。
“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从书中,我不仅仅领略了大家的文笔,更让我从中体会到了关于人性的更深层次的感悟。
“城外的人想进去,城内的人想出来”,推荐大家去阅读这本经典小说——《围城》。在书中,能够使自己追寻更高境界。让我们一起来读书,共同体会书的博大,体会文的乐趣!
《围城》读后感12《围城》书名顾名思义,城被包围起来。被包围的城里有家庭,各种人口,有物品,有人精神的愿望。城,小而言之是一个城市,大而言之是社会。围城体现城内人与物,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
但城绝不是一个固定的地点,由于人精神的愿望在追求理想中,人在不同梦想的城市辗转。跨越种族国籍,为了各自不同的梦想走入各自神往的城市。
有城墙房屋街道,有人群商场各种机构与场所之地谓城。但也有无形的城,功名利禄之地,亲情友爱之所,爱情婚恋之乡,谓之另一种城。精神上的城乡,灵魂上前进之地。
人们奔这个地方前去,学习,工作,交友,恋爱,以期在各个理想之城实现。有自己在城里安身立命,理想在城里扎根。能像将军攻城掠地,突破一处处城池,成为胜利之者。
但一番孙猴子上山学艺连蹦带跳,以为会了七十二变下来。一入人群之中,却是最难攻的是人心,不是学习,事业,而是人与人相处之难。在人心之城,所有美丽的梦想如高天的云彩,美而抓不住。天空有乌云,有闪电,有雷雨,使头顶的天空不是永远光明与宁静。云怎么变幻形状裹不住月亮,月亮圆了又缺。在香桂的枝头,飘然而落。情泛伤,人难做。仰望大海的豪情变得低在尘埃里。以低姿态在城市生存,帆降落似的靠岸,以跳动的眼前的彼岸生活。又似流水翻动不止。
人生存难,生活更难。为了种种目标入城,挣扎一番,在精神物质的城里不堪,又想出城。冲出种种欲望之城。
《围城》读后感13《围城》作者在序中说道:“在这本书里,我想写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一部分人物。写这类人,我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体根性。”这说明了,作者写此书是为了描述出中国当时的一部分社会和人物,并看透人们具有的“根性”,而我认为这个“根性“,大概就是指本书的题目《围城》——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这本书中唯一串联下来的人物方鸿渐,在一开始我认为他不学无术,整天只想玩乐,最终也没有找到自己合适的人,他在某些时候固执,又在某些地方心软,我无法理解他的一些做法,而他的一些做法应该也无法被社会认同,被人们认同。方鸿渐心中的围墙与他人的围墙形成无法逾越的距离,也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
《围城》中的故事和社会,虽然是在过去,但作者所说的”基本根性“也一定存在在现在的社会中,现在的我只能通过这本书去联想现在的社会,钱钟书先生的思想也会让我对自己的未来有新的见解,为我的未来提出意见。
值得一提的是,这本书中精美的语言,在看书时,我常常会看到许多充斥着文艺气息的词句,装饰了这本书,使这本书更加精致,作者还运用了很多比喻,让我可以尽可能理解作者的意思,就连本书的主旨,也可以用”围城”和“鸟笼“来比喻,即使我无法真正理解那层主旨,也能通过这个比喻来了解一个表面。
人类越来越聪明,围墙只会越来越高,越厚。但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人,能够走进彼此心中的那片空地,这便是所谓的知己吧,我也希望,我可以遇见一个可以穿越围墙的知己。
《围城》读后感14时至今日,多数人已习惯于把“围城”单纯地解读为婚姻。实际上,《围城》这部作品是一幅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知识分子视角下的社会画卷,书中对人情世故的洞悉,众生百态的描摹,对人的本性和出路的探讨,都体现着作者绝伦的智慧和浓厚的幽默感。事业、婚姻、家庭都是此书探讨的要素,若仅仅把《围城》理解为一部婚姻指南,未免有“管中窥豹”之嫌。
《围城》的内容包罗社会诸般、各色人等,每次重读时,总能从中获得新的体会。然而,本文能做到的也不过是“见其一斑”,撇开“围城”的经典理论,试图从另外角度来品读这部著作。《围城》的故事发生于抗战时期,成书于1946年。然而其中反映的种种社会现象,刻画的一个个鲜活的小人物,虽时隔数十年,在当下依然有着强烈的现实意义,甚至与不少热点暗相契合。
现下网络流行各种“鄙视链”,譬如看英剧的鄙视看美剧的,看美剧的鄙视看韩剧的,看韩剧的鄙视看国产抗日剧的,诸如此类。其实这一提法的发源时间,也许比很多网友想象的更早—《围城》中的诗人曹元朗瞧不起方鸿渐,便依循了这样一条鄙视链:“在大学里,理科学生瞧不起文科学生,外国语文系学生瞧不起中国文学系学生,中国文学系学生瞧不起哲学系学生,哲学系学生瞧不起社会学系学生,社会学系学生瞧不起教育系学生,教育系学生没有谁可以给他们瞧不起了,只能瞧不起本系的先生。”这条存在于大学里的鄙视链,到了二十一世纪大概仍然适用。或许是寻求优越感,又或许是“怒刷存在感”,总之某些思想并不一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进步,而是深深固化在整个族群的血液当中,一直传承下来。
《围城》读后感15早就知道《围城》是一部现代文学经典小说,说的是有关男女婚姻的事,书中最经典的就是那句“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里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第一次了解《围城》,知道有这么一本书,知道中国文学史上有位叫钱钟书的作家,是大哥推荐了钱钟书的《围城》,其他的就不怎么记得了。不知那时是因为什么原因竟然未读。现在想来真是可惜啊!说到钱钟书,我觉得有点对不起他老人家,因为我一直把他和钱学森搞混淆。现在想起来觉得当时是多么的幼稚和无知,一位是当代著名的学者,作家,而一位是”导弹之父“,著名科学家。
我一向不太喜欢读长篇小说,这也许跟我的性格有关系,总觉得太长了,没耐心看下去,平时也只看些短篇或微型小说。这可能与我经常喜欢写些东西有关,我写的最多的莫过于一些心情杂文了。我想当初,如果多看些书,尤其是那些经典名著,那时我的作文修为可能更高一些。我一直不看长篇小说,直到这个暑假,恰好妹妹从学校带了本《围城》,我空闲之余就拜读起几年前本该早就读了的《围城》,并一口气读完了。其实上网的时候,曾看过《围城》,那时也只是在上网时断断续续读过,不过不知怎么,也不知为什么,后来就没有读下去,所以直到这个暑假我不算真正读过一部小说。尽管以前也曾翻阅过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如梭的《忏悔录》、钱钟书的《围城》,但我以为这个暑假所读的《围城》,才是我真正意义上读的第一部长篇小说。
美永存!
《围城》读后感
钱钟书说:“婚姻是一座围城,里面的人想出去,外面的人想进来。”我说:“心灵也是一座围城,生活在自我的阴影中,只会越困越深,只有战胜自我,才能走出围城。”
——题记
先哲们曾说过:“外在的敌人纵然强大,但最大的敌人莫过于自我。要征服世界,首先就务必征服自我。”
的确,应对生活,有的人因为曾有过失败,便不敢主动去接触;有的人因为平凡,便以为无能而不想去接触;有的人则因为已经取得过成绩,怕弄不好有损自我的荣誉而不愿去接触。……他们总是生活在自我心灵的阴影中,受到心灵的束缚而不愿去尝试,不愿去拼搏,最终也只能在心灵的围城中越困越深。因而,只有不看自我才能有所突破,才能有所超越。
“大雪压青松,青松挺且直。”应对困境与束缚,只有战胜自我,才能取得成功。爱迪生作为美国的发明大王,在他的发明中,经历了无数次的失败。就如发明灯丝而言,他就历经了1000多次的失败,但他并没有放下,并没有因此止步不前,而是在困境中振作,从失败中奋起,坦然地应对挫折,最终,他取得了成功,成为大名鼎鼎的发明大王
弥尔顿曾说:“人是有意志的动物。”意大利小提琴家帕格尼尼就是这么一个人,一个真正的人。他很平凡,甚至比平凡人还要平凡。因为他先天残疾。但他并没有就此而放下自我。他坚信“瀑布是江河走投无路时创造的奇迹。”因此,他努力克服着自我的自卑心理,战胜自我并不断尝试,不断奋斗,最终成为意大利首屈一指的小提琴家。被人称为是:“在琴弦上展现了火一样的灵魂。”
“失败是成功之母”,这是新一代哲学家们的提法。在世界各国的印象里,中国女排是一个神话。她们以前创造了奥运会的五连冠,她们创造了骄人的战绩,她们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她们并没有在成绩面前沾沾自喜,更没有怕有损自我的荣誉而不愿拼搏,她们没有像克拉克那样束缚在心灵的围城里。她们不断地奋斗拼搏,因此她们成功了。她们再次取得了奥运冠军。
的确,“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在失败面前,我们不应当气馁;在平凡面前,我们更应当执着;在成功面前,我们更应当拼搏。人生最大的对手莫过于自我,只有走出心灵的围城,才能取得成功。
《围城》读后感精选范文2读完了《围城》。不得不说,这确是一部精彩的、有深度的、不可不读的经典小说。
在看之前,我除了知道这部经典之作的名字和作者外,甚至连主要内容都摸不清楚。因为一种好奇与向往,在书柜前捧起了它。每每去玩几页合上书后,心中便会升起一种挂念,对下一段的内容便会有无限的幻想。就这样怀着始终不变的热忱读完了整本小说。十分诧异的发现小说中的"围城"竟是指--婚姻。"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在当今这个流行"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的时代,真没想到早在上世纪中叶,就有一位站在时代制高点上的伟大的作家,以高雅而幽默的方式提出了这个观点,而非当今这般庸俗。凭借作者对生活细微的观察、丰富的阅历以及深刻的感悟,足以成就一部让人肃然起敬的传世之作。
整个故事的情节是出人意料而又在情理之中的,主人公方鸿渐的一切遭遇--毕业、追求、失恋、任教、结婚…无疑不都是在"围城"内外进进出出,这一切的目的也不过是要阐发结婚就入深陷围城一样。但我想,方鸿渐到底娶的不是自己的意中人,因此婚姻的不美满似乎还可以理解。而钱钟书先生如果让他与心上人唐小芙成为眷属,结婚后再吵架闹翻,那么"如果娶了意中人也不过尔尔,结婚后发现自己娶的总不是意中人"的"围城",会不会更加牢不可破呢?不过,也许作者是偏爱唐小芙的,不愿让她嫁给方鸿渐。尽管这样。其实《围城》还是一样的精彩。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围城》在人物塑造及语言的幽默上首屈一指的。在描写一个小孩外貌时,为了表现眉毛与眼睛离得远,文中的语言是"眼睛和眉毛彼此象是害了相思病"生动而活泼,让人发笑,却能达到更好的表达效果。还有说鲍小姐穿着很暴露,文中说她是"局部的真理,因为真理总是赤裸裸的"。实在让人忍俊不禁,却不显得庸俗。在刻画一个十分小资、小器的商人形象时,这位商人的语言中便总夹杂着鼻音浓重的英语,而他那自以为得意的"考婿"方法,是在让人觉得又好气又好笑,作者时而尖酸刻薄,时而肚量大得惊人,让人琢磨不透,却又像那样真切的发生着。
我想,《围城》中的幽默诙谐,有赖于钱先生博大精深的知识以及深沉厚重的依托。而现在市面上的一些所谓的"幽默",显然就缺少这样的人文精神,那样的"幽默",实在可鄙。《围城》,钱钟书,才是真正厚重的高雅的幽默。
《围城》读后感精选范文3假日里读了钱钟书先生的围城,感受颇深,性格决定命运,我想是这样的,书中的主人公方渐鸿就是这句话的真实写照。他虽然善良,但又有些懦弱,缺乏原则,甚至还带有一丝玩世不恭的态度,正是因为这种性格,使他身陷“围城”。其实,“围城”都是自己创造的,他想成为大人物,这出发点是好的,但他只想去改变环境,并没有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在那个时代,作个大人物不容易,必须有高尚的品质和情操,要具备很多优点……用自己的人格魅力赢得他人的尊重,或者利用旁门左道,利用手段,做一些自己都觉得对不起自己的事情。而方鸿渐,他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面对自己的欲望,他有些亦正亦邪,他一直在两者交界处游荡。正是这种性格,使他身陷自己为自己创造的“围城”。
我认为,做人应该有原则,应该用正当的手段去达成自己的目标,如果这个目标现在实现不了,就只能说明你自身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要多看看自身的因素。如果目标很大,可能自己无法实现,那也不要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要做事,先学做人,如果一个人连最基本的做人原则都没有,是不可能成功的。我觉得,一个人一生最大的成就莫过于学会做人,当自己已是不惑之年时,回想自己的一生,或顺利,或坎坷,但自己问心无愧,这便是一生最大的成就。
这本书写得也很有文学色彩。作者幽默的笔墨使一个性格鲜明的小人物跃然纸上。有人说,方渐鸿是作者本人的影子,无论是真是假,方渐鸿这个人物作者描写得非常到位。作者的笔墨幽默,在几处人物的外貌描写中也得以体现。但更令我佩服的是作者以幽默的语言讽刺嘲弄一些社会现象,文字顺畅,使人读起来通俗易懂。在写作方面这本书也有很多我值得学习的地方。其实,有时我们也会身陷“围城”,但更多都是我们自己为自己创造的。我曾经也有很多烦恼和困扰,现在看来,也不足为奇了。成功要靠自己努力争取,“如果你失败了,就说明你还不够强大,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吧!”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想要成功,只能改变自己。只能是我去适应环境,环境并不会来适应我。想要打破自己身边的“围城”很简单,凡事应更多地站在客观的角度去考虑,多找找自身的原因。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刘墉说:“我们总以为世界的温暖全来自阳光,其实脚下的大地更有着令人惊异的热力。天没暖,大地先暖,所以有许多花能钻出冰雪绽放;人情不暖,大地先暖,所以我们能在尘世做一剂清流。”很多时候,我们总以为别人的生活丰富多彩,总想闯进别人的生活之中。但事实上这些都是错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围城,他们都有着自己的困惑与愁苦。同样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精彩。
《围城》读后感精选范文4这个寒假,我在闲暇时间读了钱钟书的作品《围城》 ,文章的内容使我印象非常深刻 。
这篇小说主要是以方鸿渐国外留学回来的生活作为线索来围绕而写,方鸿渐是以为先进知识分子,但却至始至终游离在国家战争之外,着重着自己的婚姻生活和事业。他在各种情场、名利场之中活跃,与各种人进行着一次次的勾心斗角,争名逐利。这也是一场不见硝烟的战争,反映出了旧社会的糜烂生活是如何蚕食一个锐气未脱的知识青年。而方鸿渐,他却只是这群知识青年人群的缩影。作者用生动的写作手法,语言特点,嘲讽的笔风,为我们呈现出了社会之中的各种人性。
方鸿渐是一个失败的人,他在社会场上的争名逐利中至始至终都缺乏了理智。他只是一个鸟笼里的鸟,就算他飞脱了这么笼子,他却始终还是会被困在另一个笼子里。就像是生活。脱离了一个圈,就会进入另一个圈,而方鸿渐,就是在这样一个个循环中,乐此不疲。虽然最后方鸿渐还是如愿以偿地结了婚,但他却还是只是进入了一个难以冲破的围城之中。
这篇小说作者多用的是嘲讽的语气来进行各种的细节人物描写。就像鲁迅先生的阿Q一样,他把各种人的性格特征完全呈现了出来。
这篇小说作者主要剖析了旧社会知识分子的个性与道德上的弱点,把他们的精神困境展现了出来。
对于这篇小说,我最喜欢的就是方鸿渐与唐晓芙的感情。唐晓芙,是一个当时社会罕见的女孩,她在当时旧社会,就犹如一位仙女一般,出淤泥而不染。她脸上没有一堆的脂粉,没有经过任何的修饰,是一个自然的女孩。而且她也拥有相对于旧社会而言的仙女一般的性格品质,她温柔而善良,美丽而淳朴。似乎是世间最美好的事物。
作者花费了如此多的笔墨来突出唐晓芙的外貌性格,也可以理解为什么方鸿渐会对唐晓芙有一见钟情的感觉。
最初是因为方鸿渐在去上海找苏文纨的时候意外遇见了唐晓芙。然后一次,方鸿渐邀请苏文纨和唐晓芙出来吃饭的时候,苏文纨没来但是唐晓芙却来了,所以方鸿渐与唐晓芙相聊甚欢。便开始了一段追求到相爱的可歌可泣的感情。可是却因为苏文纨被方鸿渐拒绝了,苏文纨就一气之下把方鸿渐在游轮上跟鲍小姐和自己谈朋友的事情告诉了唐晓芙。后来,唐晓芙很伤心,但却不肯挽回而使这段感情因此而泯灭了。而方鸿渐,喜欢唐晓芙,却始终不肯明说。只是把自己的感情深藏在书信中。也正因为方鸿渐这个死要面子的做法,使他失去了唐晓芙。这也可能是方鸿渐的可怜之处吧?
本来在方鸿渐的一系列作为之下,唐晓芙也爱上了方鸿渐,也开始了交往,可是,就是因为方鸿渐拒绝了苏文纨,使得苏文纨把方鸿渐的过去都告诉了唐晓芙,使唐晓芙和方鸿渐的感情陷入了困境。其实他们两个都是可怜的人,都因为各自的要强和所谓的尊严,放下了各自对彼此的感情。使这段感情真正走到了尽头。
这篇小说是值得一看的小说,里面的爱恨情仇名利争逐,作者的刻意刻画,语言风格,都使我感到了耳目一新。
《围城》读后感精选范文5《围城》一书只是一些由作者琐碎的见识和经历”拼凑”成的琐碎的情节。就一般而言,情节琐碎的书必然要有绝佳的言语表达才能成为一本成功的作品。钟书君的《围城》果真是把语言运用到了登峰造极的境界。因此,读《围城》不能像读一般小说那样只注重情节而忽视语言了,如果那样的话,《围城》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好处。我觉得《围城》里面的精言妙语是这部小说的最成功之处,也是最值得赏析的地方。
这本书的比喻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不禁一一勾勒品读。《围城》中的妙喻有两种,一是真实的写景写事物的形象比喻,读来令人舒畅,感觉恰到好处。二是抽象的思维和感觉运用具体的物象来比喻,读来让人觉得新奇,玄妙!
又如开篇一段中“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阳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这一句话比喻与拟人混用了整体流畅自然而不带任何矫饰,这也是我说的第一种比喻,书中很是常见,更常见的是第二种比喻,也是全书中的亮点。
如“忠厚老实人的恶毒,像饭里的砂砾或者出骨鱼片里未净的刺,会给人一种不期盼的伤痛”沙砾和鱼刺所伤之痛的比喻既生动又准确。来看这一初更妙的,鸿渐去赵辛楣的洋式公寓,“没进门就听见公寓里好象正在开无线电,播送风行一时的《春之恋歌》,空气给那位万众倾倒的国产女明星的尖声撕割得七零八落------那女明星的娇声尖锐里含着浑浊,一大半像鼻子里哼出来的,又腻又粘又软弱无力,个鼻子的主产品鼻涕具有同样品性”。哈哈,女明星被这一比,真是体无完肤香消玉殒了。钱先生惯用这种裸露的不留情面的如刚针一般的讽刺。
真是语言犀利,讽刺尖露,诙谐幽默,妙语连篇!
读了《围城》,我也体会到了作者深刻的思想感情。引用的外国成语,“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又说像“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但如果仅仅局限于婚姻来谈“围城”困境,显然不是钱钟书的本意。“围城”困境是贯穿于人生各个层次的。之后方鸿渐又重提此事,并评论道:“我近来对人生万事,都有这个感想。”这就是点题之笔。钱钟书在全书安排了许多变奏,使得“围城”的象征好处超越婚姻层次,而构成多声部的共鸣
《围城》从“围城”这个比喻开始,淋漓尽致地表现了人类的“围城”困境:不断的追求和对所追求到的成功的随之而来的不满足和厌烦,两者之间的矛盾和转换,其间交织着的期望与失望,欢乐与痛苦,执著与动摇——这一切构成的人生万事。“围城”困境告诉我们人生追求的结果很可能是虚妄的,这看起来好像很有点悲观,但骨子里却是个严肃的追求,热忱深埋在冷静之下,一如钱锺书本人的一生。他揭穿了追求终极理想、终极目的的虚妄,这就有可能使追求的过程不再仅仅成为一种手段,而使它本身的重要好处得以被认识和承认,使我们明白追求与期望的无止境而义无反顾,我们不至于坠入虚无。
整个故事的情节是出人意料而又在情理之中的,主人公方鸿渐的一切遭遇——毕业、追求、失恋、任教、结婚……无疑不都是在“围城”内外进进出出,我们不也一样吗?
《围城》读后感精选范文6《围城》是一部风格独特的'现实主义讽刺长篇小说,也是一幅市井百态图。作者通过回国、恋爱、找工作等一系列事件,用辛辣的笔风,一针见血地把人物的灵魂展现在我们面前。
小说里说方鸿渐的婚姻就像围城,他迈进了就想出来,没进去前却有拼命的想进去,在克尔恺郭尔《非此即彼》中的一段话,恰如其分的反映《围城》中方鸿渐的婚姻,乃至当今社会人类的婚姻,这话是这样的:如果你结婚,你就会后悔;如果你不结婚,你也会后悔;无论你结婚还是不结婚,你都会后悔。嘲笑世人愚蠢,你会后悔;为之哭泣,你也会后悔;无论嘲笑还是痛哭,你都会后悔。信任一个女人,你会后悔;不信任她,你也会后悔。吊死自己,你会后悔;不吊死自己,你也会后悔。先生们,这就是一切哲学的总和和实质。
《围城》的确是本好书,每一次读它我都会有新的感受,好书也的确能让我在忙碌的工作、学习、生活中有一片闲暇的时光,让自己缓解一下疲劳,使人在心灵上得到解放。
伟大的人为什么伟大?因为,你是跪着看他们的,你跪着,别人自然比你高大了,因为你只想当一个汲取者而不是一个创造者,所以作者站在一定的高度俯视着人生,毫不掩饰地揭露出人性的弱点、生活的真实性,并入木三分地撕开来并加以展示,给人以思想深层次的震撼与启迪。
作为学生,婚姻并不是我应当去讨论的话题。《围城》无疑是在告诉我们什么才是真实的生活。每个人从懂事的那天起就开始追逐自己认为理想的爱情,当追到的时候又在为爱情寻找一个理想的婚姻,而真正都做到的人寥寥无几。其实生活已经教给我们一个规律:婚姻是随机的!结婚就像围城,有的人想进去,进去的人想出来!当爱情被岁月侵蚀,成为生活的一部分,这时的爱情已经升华为亲情了。
当然,你可以说,我说的这些少儿不宜,我说了,我也只是一个学生,我只是在说这部书,以及我的一些看法。
作者以《围城》做书名,也许想告诉我们:不仅婚姻像围城,人生、生活、职业等等更像围城。其实我们一直都在兜圈子,重复的做同一件事情:找个笼子把自己关起来,过了不久却发现那边的风景比这边更好,于是出了这个笼子进了那个笼子。就这样不断的重复并乐此不疲。
围城,是婚姻,也是人生生活中的围城太多了……“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来,城里的人想出去。”嗯,钱钟书先生不愧为大师。
《围城》读后感精选范文7合上书本的最后一页,久久不能忘怀,满脑子都是方鸿渐与孙柔嘉吵架时的情景。那末了的句号,似乎并没有意味着终结,反而像是在向人们宣告着另一个新故事的开始。
读完《围城》后,总是感觉心中有种莫名的压抑。总是感觉有种难受的感觉,一方面是有太多的人生活在那种虚伪,软弱,优柔寡断的气氛之下,有太多的人都像围城中的方鸿渐一样。终日碌碌无为,消耗家中的钱财,浪费别人的机会,欺骗家中人的感情,可最悲哀的是他们本人却活的毫不知情,恬不知耻。太多的人活在自己封闭的区间中,躲在一边不问世事,他们只知道为了自己的饭碗而努力,却对水深火热的广大人民而无动于衷,身为读书人,作为当时中国思想最为开放?接受最先进的理论学习的一部分人,他们还仅仅如此,那其他思想还处于封建中的更广大人民还有出头之日吗?作为国家最优秀的人,就应该负担起自身的责任。既然连出国留学的这些人都麻木成这样,那整个中国社会就被外国的殖民统治思想所包围一样,躲在那坚固围城下的一群麻木的人。他们都是那个社会中悲哀的人。一群被困在思想之城的人。
作者在文章中两次提到过“围城”。一次是通过苏小姐说出来的:“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去”,另一次是方鸿渐在甲板上的感慨:“我近来对人生万事,都有这个感想”。在本书中,作者所展示的围城现象主要是婚姻和职业,以此表明“人生的愿望大多如此”。这是一种人生哲学的问题。方鸿渐就在不停地进城出城,这似乎多少说明了人总有一种盲目性,不停地奔走反复。这也带给人些许对人生的茫然人的性格是围城,人的经历也是围城……这一堵堵城墙将一个人牢牢地围住,制约他的思想,他的行为,使他演绎出一幕幕的悲喜剧。也使他终究成为一个被堵在城墙之中的鳖。一个只有生命却无思想的人。
由此,我不得不想到我自己,我是一个学生,我的那座城堡有是什么?是学校吧,我是城内的人,拼命地想逃出去,城外的人呢?是那些过去的记忆,他们正无比兴奋地期待着进入这座华丽的城堡,就像十几年前的我一样。这是一座坚不可摧的城,在扣留我们十几年后才放我们出来,不,应该说出去,然后,我们再满怀希望地步入下一个城——工作。
人生,围城,我们就在这一个个城堡间,进而出,出而进,周而复始,没有止境。
《呐喊》读后感
《呐喊》是鲁迅先生的短篇小说集,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是帮助当时中国人清醒的认识到自己的无知,麻木,愚昧的重要的精神良药。
我第一次听说《呐喊》这本书是在很小的时候,当时经常听家人讲孔乙己的故事,但是当时忠于看寓言之类的书籍,几年后这本书就淡除了我的脑海。一直到初中学习了《故乡》《社戏》才又一次回忆起了这本书,学了《呐喊》自序后决定认真读一遍,可是直到现在才找到了机会,同学们好多都读过不只一遍了。
集中有《狂人日记》,《药》,《明天》,《阿Q正传》等十四篇小说,给我感受最深的要数《孔乙己》与《药》。
孔乙己,一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的小人物,明明处在社会的最下层但是却一心向往着贵族人的生活的专职骗子,被打断了腿,最终离开了大家。作者借写孔乙己这一深受封建教育和封建科举制度毒害所产生的头脑僵化,迂腐不堪的习性的人物形象,对封建教育和科举制度,作了揭露和批判。文章中描写众人嘲笑可怜的孔乙己的场面写的也是有滋有味,用众人的哄笑烘托和加强了小说的悲剧效果。文章不仅写出了孔乙己一个人痛苦的生活经历,也表现出了社会同仁的不同情,相反的却是取笑,体现了封建社会的黑暗,无情。
《故乡》中的人们麻木,迷信的形象更是在《药》中被表现的完美无缺。《药》,我认为是这本小说集中最能令读者悲愤,同情的文章。什么“人血馒头”。听来就感到可笑,可是在今日看来可笑的事物在当时却成了可以治不治之症的良药,华老栓他有医不求信“馒头”,千方百计去找人血,拼命积攒铜钱,只想着尽快把人血馒头取到手,好医治儿子的痨病,至于流血的是谁?为什么被杀?他不用也根本没有想这些问题,什么“革命”“造反”就更没有关心的必要了。革命者被残害的时候,众人看热闹。都是因为长期在封建重压下生活的结果,他们一代人是这样,但是受残酷的封建制度的影响的国人可不只一代。
《呐喊》读后感精选范文2《呐喊》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创作的小说,读过的书中,只有它让人让人久久不能忘怀。
《狂人日记》是其中的一篇文章。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旧社会的真实写照。写出了恐怖的封建压迫,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反对的呐喊!文章中只有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教育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可以有权利拥有纯净的心灵,不被封建的教育而束缚,他很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故乡》也是其中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它的美好令人向往。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让人读过后十分的惊讶。
过去的故乡是一个美好和谐、以及快乐的世界,那里有鲁迅先生童年美好的回忆: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还有有天真可爱的少年闰土,他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还有海边那五彩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那是一个令人向往的五彩世界的。
然而现在的故乡已经变得衰败、凄凉而且是毫无生机和活力的,而以前充满活力的闰土也变得麻木。他辛苦麻木的生活着,而且变成“讲道德、守规矩”的人。通过阅读这本书使我更深刻的体会到在鲁迅先生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然而成年后的闰土在见到鲁迅先生后,对鲁迅的态度转变得很大,他的那句“老爷”更是让他们之间的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亲密,使他们之间变得陌生,将他们以前亲密的关系活生生的撕裂了。因为在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那种不平等的关系,那个现实的故乡是一个精神分离,丧失生命活力,丧失人与人之间温暖情感的世界。他们遵循一种传统的道德,它压抑人的生命力,使人在封建道德的束缚下丧失了生命的活力,精神变得麻木了,也使鲁迅先生和闰土无法继续他们纯洁的友谊。读完本书后,我很为他们逝去的友谊感到惋惜,同时也很庆幸,我们生活在新社会里,我们有最好的朋友,也不用身份地位与金钱来衡量友谊,人与人之间拥有着真挚的情感。
读完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鲁迅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
中国经过几十年的历史,从封建社会走向了共产主义社会,这是经过我们许许多多的劳动人民,经过了几代的国家领导,才走来来的,我们要继续努力,让中华民族更加强大!
《呐喊》读后感精选范文3鲁迅,著名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思想家、文学家,鲁迅弃医从文,为的是不仅拯救人类的身体,更重要的是思想,他用独特的语言,阐述自己的观点;用犀利的文字,刺痛了一代又一代后人的心;用讽刺的手法,对封建下了封杀令,他的一切,都将成为经典,我个人非常喜欢鲁迅,实话是,我更喜欢他的文章,在他的文章中,我能看到千姿百态的人生与各种各样的情感,我能感受到鲁迅那一双炽热的眼睛,以及那渴望世人苏醒的心,这是多么强烈的感情。
在呐喊里,我以开始就上书隐了,当看到这个题目时,我的感觉就爆发出来,这题目也许是作者以及世人心中最深处的呼唤,呐喊吧,让心也炽热起来!
呐喊是鲁迅短片小说的精粹,它包含了好几篇小说,每篇小说都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封建时代的残酷。
我深刻的感受到了鲁迅的感情,从荷中,我看到了世人的愚昧无知,他们用鲜血浇灌馒头,却以它为神圣的东西,为了治病,不惜用他人的鲜血,多么令人发指;从狂人日记里,我看到的是一副又一副的险恶的心肠,人们生活在吃人的世界,每个人都如同野兽一般,虎视眈眈,看到的尽是旧社会的麻木不仁,残忍无情;从阿Q正传中,我看到一个堕落的可怜的人儿,即自欺欺人地把自己当爷爷,别人是孙子,被人打到吐血,却不知悔改,虽然后来穿的衣冠楚楚,大摇大摆,却是当贼头偷别人钱得到的,多么令人叹息,无奈;在孔乙己中,我看到一个堕落的书生,被封建科举残害得如此可悲、可叹、可怜又可恨,他的迂腐,自命清高以及自高自大成为他最终的失败的原因,但是在另一方面,我做产生对他的同情,但也有善良,诚实的一面,但已经被封建科举制磨得面目全非了,在太多的故事都在我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不仅是对过去的了解,更是一种教育,一种教训。
书可以使我们更加成熟,而好的书更可以开我们自身的素质,鲁迅的文章,成为我精神上的一顿大餐,我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读过呐喊,我对文学更加感兴趣了,我恨不得天天泡书里,遨游在书的海洋,汲取知识的甘霖。
总之,在学习的道路上,我会以勤奋为友、书籍为伴、;艰苦为师、认真为母、坚持不懈地学习,读呐喊后,我会呐喊地,大声说:“我将向书发出呐喊,我会努力加油!”
《呐喊》读后感精选范文4“我在青年时候也曾经做过许多梦,后来大半忘却了,但自己也并不以为可惜。所谓回忆者,虽说可以使人欢忧,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使精神的丝缕还牵着已逝的寂寞的时光,又有什么意味呢,而我偏苦于不能完全忘却,这不能完全忘的一部分,到现在便成了《呐喊》的来由。”
——《呐喊》
开始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心中无由的产生的一种陌生,那种陌生感是寒冷的。带着这样的感觉,我开启了品读《呐喊》的征程。
从《一件小事》 、《狂人日记》 、《故乡》这些文章中,我感到了迷茫,我真正的不能理解,不能感受出文章中的韵味,相反我对要读懂这本书的意念越发强。在《孔乙己》中,我看到了悲惨的人生,同时也看到了造成这悲惨人生背后那黑暗的社会,我开始慢慢懂得鲁迅先生为什么要弃医从文,能够治好国民的皮肉之伤是完全不足够的,只有填满了那内心的空白,人们才会觉醒,才会懂得拿起武器反抗那扭曲的黑暗。
可以使人欢,可以使人忧,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
与家人团聚必然是欢,妻离子散可以使忧,但是我觉得用“苦”或者是“悲”字来形容就更加好了。当时的社会是黑暗的,造就了这样凄凉的文章理所当然,祥林嫂的惨死街头,孔乙己的悲惨,外加国民的愚昧无知,营造了这样凄凉的氛围,从而产生了《呐喊》。
有时,面对生活的不如意,我也想呐喊,将这种不满发泄出来,写到书本中,但是这毕竟只是内心的暗示。有人说,时间可以使人忘却那内心的伤痛,开始的强烈感觉会随着时间的迁移而变得淡了,最后淡的让你已经忘却了曾经有过这样的伤痛。然而,我觉得其实并不是这样的,这样的感觉就如同鲁迅先生书中说描述的那样“所谓回忆者,虽说可以使人欢忧,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使精神的丝缕还牵着已逝的寂寞的时光,又有什么意味呢,而我偏苦于不能完全忘却。”回忆就是这么强烈,因为内心深处的强烈呼唤,所以造就了今日的呐喊。
今日的呐喊与昨日的《呐喊》唯一的区别就是,面对的人,所处的社会,表露的情感的不同,而这些不同并不能阻隔两者的联系,这便让我想到了一首诗《如果》,可是生命中并没有如果,有的只有无尽的呐喊与彷徨。
《呐喊》读后感精选范文5纵观中国历下五千年,博大精深,中国在时间的长轴上留下了自己的足迹,也留下了许多千古不朽的名人,鲁迅——一颗旧时代冉冉升起的新星,带给人们希望与光明。
19世纪中后期的中国是沉睡的,人民是麻木的,战争、中日甲午战争、八国联军侵华战争,一次又一次地挑衅中国人的尊严,一次又一次地践踏我们的国土,掠夺我们的国宝。而这些屈辱不但没有让大家团结起来保卫祖国,反倒出现了一幕幕令人心痛的景象:文人的迂腐、清高,民众的愚昧、冷漠,革命者的寂寞、牺牲,这一切都深深刻在鲁迅心里。
他拿起笔,写下一篇篇警醒世人的不朽名作,他用笔来唤醒大家,唤醒中国这条沉睡的巨龙。使一个个鲜活的形象跃然纸上,带给人们无限的深思与反省。辛亥革命初期,一些进步人士鼓励民众拿起武器保卫家园,却孰不知中国人的灵魂乃至肉体早已被三千多年的封建制度束缚了,辛亥革命仅维持近百天就被扼杀。
不以革命为目的的伪革命军,麻木不堪的大众都是封建制度的奴隶,它时刻主宰着人们的灵魂,只有鲁迅的精神能唤醒他们,治愈他们。《呐喊》,不正应了它的名字嘛!中华民族,站起来吧!你们不是东亚病夫,你们不是失败者,鲁迅的《呐喊》让更多人听见了时代的声音。鲁迅,如此伟大之人,你的壮志,你的理想,你的信仰,你的灵魂将永垂不朽!
它也教会了我许多东西,虽然我们幸运的身处和平年代,没有经历过这些,但我能真切感受到鲁迅先生的呐喊。中国这条沉睡的巨龙终究是醒了,承载着无数中国人崇高的信仰和美好的理想站起来了。
身处这样美好的时代更应该好好珍惜,不要让历史的悲剧重演。现在的中国是用无数人的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向你们致敬!伟大、勇敢的先烈们,你们可以安息了!我们会将你们崇高的精神发扬光大,载着你们未停歇的脚步向前奔跑,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呐喊》读后感精选范文6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8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呐喊》读后感精选范文7鲁迅的笔是锋利的,可以说是力透纸背,他笔下的一个个小人物映射出的都是社会中的大问题。《药》中他正是巧借华、夏二家的悲剧想要大声呐喊出的是华夏民族的悲哀,《狂人日记》、《阿Q正传》、《故乡》中塑造的一个个愚昧的国民形象到今日难道就不复存在了吗?他们一直存在着,如果没有全民教育的普及,他们将一直存在着。
今天城市中有越来越多的进城打工的人,而且城市的各行各业也非常需要为我们付出努力与汗水的人们。也许我们不能改变那些农民工们的文化修养,但国家可以出资改善农民工儿女的受教育条件。只有让他们接受教育,才能提高整体的国民素质。多在山区建几所学校,让他们学习文化知识,至少知道打架动粗是野蛮的行为。国民素质不仅仅是体现在我们打造世界顶尖的高铁,创造出多高的GDP,而是表现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文明习惯,谈吐举止及文化修养。
正如鲁迅先生用笔,用心呐喊的那样,我们总有一天会改变,会理解鲁迅先生笔下的深意,会走向文明的时代。
《呐喊》读后感精选范文8《呐喊》正如书名,是鲁迅在那个黑暗的时代为了民族为了人民,发出的最深沉的呐喊疾呼。
作者用写实主义手法描写狂人的多疑敏感、妄想,都符合迫害狂的病态特征,用象征主义的手法写狂人含义双关的表述。其中《狂人日记》是对封建势力作得象征性描绘,将写实的手法和象征的手法结合得天衣无缝。从而产生了极强的艺术感染力,其次是语言性格化。《狂人日记》使用的是现代文学语言。作者精心构思了一个“语言杂错无伦次”的狂人。语言似杂乱而实敏锐,即符合精神病人的特点,又道出了被压迫者的心声。性格化的语言成功的塑造了貌似狂人而实具象征意义的战士形象。
《明天》是鲁迅着力反映妇女悲惨命运的小说之一。作品通过寡妇单四嫂痛失独子的描写,令人震悚地展示了一幅中国妇女孤立无助的图景,同时抨击了黑暗社会吃人的本质和没落社会中人们的无情和冷漠。作者冷峻的写作风格显示出他对黑暗社会的愤恨。精炼而写实的艺术显示了作者写作手法的纯熟。洗练而朴实的笔精彩的勾勒了一幅小镇风俗画,而人物的刻画与对话的描写,更难有一字更改,实在是精品中的'精品。
《一件小事》的特点是短小精悍,内容警策深邃。全文仅一千字左右,作品描写的是日常生活中的一件小事。在歌颂下层劳动人民崇高品质的同时,还反映了知识分子的自我反省,表现出真诚向劳动人民学习的新思想。在五四运动时期能有如此不寻常的认识,是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本篇的写作特点,一是运用对比手法,将车夫和“我”对于同一件事的不同态度进行对照,显露出“我”自私自利的渺小,映射出车夫的光明磊落,敢做敢当,关心别人的高大形象。这种对比的妙处在于以间接而含蓄的笔墨突出劳动者的朴实无私。在表现形式上,本篇好似一篇速写画,又近于当代的“小小说”,短小精悍,清新可人而意味深长;情节真实可信,成为现代小说中传颂最广的名篇之一。
《孔乙己》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中没落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穷困、潦倒、迂腐、麻木的孔乙己,在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摧残下终被封建社会所吞噬。作者抨击了国民精神的麻木和社会对苦难者的漠视,同时对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进行了尖锐的谴责。本篇的艺术特色在于结构严谨,先是开端,交待了环境和气氛;其次发展,介绍人物;再是高潮,即小说中心——提示了社会的冷酷无情。小说经营谋篇,工于匠心。特色之二在于以侧面描写来塑造人物性格。作品用第一人称“我”——酒店小伙计耳闻目睹的情况来写孔乙己,他的肖像刻划,对话,经历,都通过“我”的概括叙述来表现,由此塑造的人物,显得真实可信,从而把人物描绘的栩栩如生。小说的语言也极精炼简洁。作者刻画的酒店掌柜,小伙计,短衣裳帮顾客,孩子们,众多人物都是以简练几笔勾画出来,惟妙惟肖。孔乙己结结吧吧地为自己靠不住的清白辩解时,那一句自欺欺人的“窃书不能算偷”,将旧时代知识分子自命清高而又迂腐不堪的形象毕现无余,令人叹服!
《药》是以1907年民主革命英雄秋瑾起义为背景,经过艺术加工和典型创造而写成的。小说描写了革命者流血牺牲而不被理解,他们的鲜血反被做成人血馒头去医治痨病这样一个旧民主主义革命的悲剧,发人深省的剖析了这一革命之所以不成功的历史原因。本篇独具匠心的采用了双线结构。一条线索写华老栓为儿子治病;华老栓买人血馒头,华小栓吃人血馒头,华大妈上坟;一条线索写夏瑜的革命活动和牺牲。两个悲剧交织起来,形成了一幅悲壮的图景。作者巧妙的构思,突出体现在采用特殊的反射和暗示的写作手法。用“华”“夏”这两个具有象征意义的姓氏作为流血者和吃血者的代称,其强烈深远的意蕴极为丰富深长。全篇其实只是写一个革命者牺牲事件的反面,通过一群不觉悟的人的印象及其反映,来反射出革命者的惨烈。夏瑜被杀没有明写,而是从围观人的动作描写中暗示出来;其被杀地点也分明点出为古轩亭口,这正是秋瑾被害的绍兴古轩亭口的暗示提供;其视死如归的精神是通过牢卒和听客们愚妄的反应反射出来的;其坟上的花圈则暗示:他们的同志们仍在坚持斗争。小说末尾以坟头比喻阔人祝寿的馒头,其中的暗示意味就更加深远令人警醒了。小说的全篇笼罩着浓重阴冷的气氛,也是作者为突出人物和主题而成功营造出来的,便吃人血的故事更具有震撼人心的效果。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还有很多令人深思的文章,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判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呐喊》读后感精选范文9在这个月中,我读了鲁迅写的短篇小说集——《呐喊》。这本书用夸张而生动地写作手法揭露了当时迷信的封建制度和他感受到的人们的愚昧、麻木。
在这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文章有《狂人日记》和《药》这两篇文章。《狂人日记》这篇文章主要讲了通过一个被迫害者的自述,深刻地揭露和抨击了封建家族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毒害,生动地塑造了一个封建礼教叛逆者狂人的形象,号召人们起来推翻人吃人的旧制度。《药》这篇文章讲了茶馆主人华老栓夫妇为儿子小栓买人血馒头治病的故事。
这两篇文章都是写了当时的黑暗、腐败的社会。而《狂人日记》中的我在当时的社会影响下感到谁都想要吃我一般,连邻居家的狗对我叫时,都感到它正虎视眈眈望着我,想要从我身上咬下一块肉来。当要吃人肉的大哥让人来给我看病时,我也认为他是一个刽子手。《药》这篇文章中我认为康大叔是个残忍的人,他轻而易举的夺走了别人的生命,制作成了人血馒头卖给了华老栓。而华老栓是一个愚昧、麻木的人,用自己的全部家当去买了所谓的包治百病的人血馒头。
鲁迅先生希望用自己的一声声呐喊唤醒当时麻木的人们,就算我以我血荐轩辕也不能挡住他的决心。
自创名言:人吃饭是为了活着,但是人活着不是为了吃饭。
《呐喊》读后感精选范文10鲁迅先生是如此独特,如此博大,如此值得让我们这些后辈敬佩、模仿。所以,鲁迅先生的名作也非常值得我们去阅读。鲁迅先生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从《孔乙己》里面领悟到:鲁迅先生的本来目的是要表现世人的凉薄,我却从中看到了读书人的悲哀,自尊心强却无地位,可供卖弄的惟有学问而已,可是学问在世人眼中算什么呢?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方面并非象西方小说那样大段大段的描写,而是抓住最具特点的地方寥寥几笔传写精神,这就是他写作的独特之处。《孔乙己》中写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上流社会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酒店是人们取笑的笑柄,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了个半死,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像《故乡》时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麻木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而《狂人日记》的优秀之处在于他用了日记体和精神病人的内心独白这种手法。狂人本身就是一个隐喻,是先觉者的形象,而且庸人不加分析地就认为他说出真实是一种威胁,尽管那是每个人都心知肚明的东西。我们活在谎言中,还有就是对他恐惧的也多是这个社会的被奴役者,但他们不仅不理解他,反而本能地就认为他追求真实和人道是不正常,拼命地想让他从青春期的发疯状态恢复到适应社会认可社会潜规则的正常状态,果然他最后赴某地候补矣。可见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已经与普通的庸众合流。从而,维护黑暗的已经不仅仅是统治者本身,而是整个社会,他们对真实和反叛本能地恐惧。
如果要问我最喜欢《呐喊》中的哪部小说的话,我肯定毫不犹豫地选《阿Q正传》。自然,就象哪部是金庸最好的小说,人们争吵不休没有定论一样,对于哪篇是鲁迅最好的小说,人们肯定也有不同看法。但《阿Q正传》得到了最大多数的认同应该是事实,而且也成了世界名著。那么这部鲁迅的最长的小说到底好在哪里呢?我个人认为是他对人的深层的无意识心理的微妙而又犀利的洞察,他的语言总是独特又印象深刻,但在本篇小说里表现得尤其突出。《阿Q正传》中的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但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不能真正觉悟,最后还是被迫害致死。阿Q是旧中国未庄的一个贫苦农民。在未庄,阿Q连姓赵的权利都没有,所以被人叫着阿Q。他是勤劳,专做短工,但穷得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是弱者,受了欺负却又欺负比他更弱小的小D;他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他常为生计发愁,而关于妇女和婚姻,他还要合乎圣贤经传。野蛮的压迫剥削使他贫穷无奈,深重的愚弄毒害更使他愚昧麻木。从他深恶革命到神往革命,都表现他对革命对象,革命目的等的认识都是极其模糊的,是小农经济的闭塞短浅的心态。他的革命行动是去静修庵里胡闹。当假洋鬼子不准他革命时,他恨假洋鬼子,却又恨起造反来了,这些都是阿Q想革命却又愚昧不觉悟的表现。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人与人之间的势利,上层阶级对下层阶级的摧残反映社会的真实面目,也让当时的人民醒觉起来,对抗社会的黑暗势力。
《呐喊》读后感
读后感也可以叫做读书笔记,是一种常用得应用文体,也是应用写作研究得文体之一。简单说就是看完书后得感触。下面是《呐喊》读后感范文3篇,请参考!
《呐喊》读后感1《呐喊》小说集是伟大得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得作品。读过那么多得文学作品,《呐喊》文集却让人读过后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
《狂人日记》,"疯言疯语"可所说得却未必不是真话。那本写满"吃人"得日记,是社会得真实写照。恐怖得封建压迫,毫不留情地扭曲了一条条灵魂;在仁义道德得面具下掩盖得是吃人得本质。狂人说:"没有吃过人得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在那样得吃人社会里,人亦或是明哲保身,亦或是当一个吃人者,在哪里还有纯白得灵魂?那是发自内心得狂呼。任一个被压迫,被礼教呀得喘不过气得人都会自然而然得发出这样得呐喊。可是,最为可悲得是,在封建礼教得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这样得呐喊!狂人是幸福得,因为他得疯,使他摆脱了封建礼教得对心灵得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有权利拥有纯净得灵魂,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科举制度,八股取士,几千年来抹杀了多少有识之士,磨去多少个性得棱角,它所塑造得是无数条没有思想得,满口之乎者也得封建傀儡。多少人为了那四书五经竭尽了一生所能;多少英雄豪杰为了功名尽折腰。《孔乙己》是继《狂入日记》后第二篇评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得文章。主人翁孔乙扭曲得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因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得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得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
《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得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得我们国人得魂灵来"(鲁迅《俄文译本<阿q正传>序》),即表现国民性得弱点。阿Q性格极其复杂,充满矛盾。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妄自尊大;对权势者有着本能得不满,表现出某种自发得朦娩得革命要求,而又受到封建传统观念和正统思想得严重影响。但作为他得主要性格特征得是他得"精神胜利法"(通称"阿Q精神"),即在接连不断得失效中随时幻想自己是胜利者,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这种精神胜利法使阿Q不能正视自己得悲惨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得奴隶生活中去。
没有华丽得语言,故事也并不引入入胜,在鲁迅得作品里,表现得是他那忧国忧民得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得深深热爱。他得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得封建制度,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得第一声春雷。他得言语犀利,像尖刀一样直刺敌人得心脏。同时,鲁迅先生也对生活在这样社会得人们深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希望通过《呐喊》小说集得呐喊,唤醒麻木得灵魂,被压迫得人们,都来呐喊吧!都来反抗吧!
《呐喊》读后感2从初中我们就开始学习鲁迅先生得作品,近段时间按重温了《呐喊》这部小说集,中学阶段我们学过里面得《孔乙己》,《朝花夕拾》、《狂人日记》《阿Q正传》等篇目,当时也就为了应付学习而读一下,根本没体会到其中得含义,现在仔细一读,才知道鲁迅先生呐喊得真谛。
《呐喊》给我们描述了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得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深层次得社会矛盾,对中国旧有制度及陈腐得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得剖析和比较彻底得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浓重得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得强烈愿望。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得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得怜惜和悲伤。他希望人们振作起来,希望清醒得中国人民能够唤醒麻木得其他民众,故而以呐喊为名。
《呐喊》都是以贫苦大众为主人公,而且不同得篇目树立得形象也不一样,都是当时社会中得典型,揭示了种种深层次得社会矛盾,对中国旧有制度及陈腐得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得剖析和比较彻底得否定。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得就是《孔乙己》一篇,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中没落知识分子得典型形象,穷困、潦倒、迂腐、麻木得孔乙己,在封建科举制度得毒害、摧残下终被封建社会所吞噬。作者抨击了国民精神得麻木和社会对苦难者得漠视,同时对腐朽得封建科举制度进行了尖锐得谴责。本篇得艺术特色在於结构严谨,先是开端,交待了环境和气氛;其次发展,介绍人物;再是高潮,即小说中心——提示了社会得冷酷无情。小说经营谋篇,工於匠心。特色之二在於以侧面描写来塑造人物性格。作品用第一人称“我”——酒店小夥计耳闻目睹得情况来写孔乙己,他得肖像刻划,对话,经历,都通过“我”得概括叙述来表现,由此塑造得人物,显得真实可信,从而把人物描绘得栩栩如生。呐喊,在这个时代,同样需要;呐喊,在这个时代,同样重要。
鲁迅先生小说里得主人公形象在我们得社会不复存在,也让先生得遗愿得以实现。我们这一代要继续努力,更好得建设祖国,把中国变成民主富强得世界大国。
《呐喊》读后感3鲁迅先生是我很崇敬得一位作家。他笔下得“三味书屋”、“闰土”、“社戏”都给我留下了深刻地印象,这些文章就像小草一样清新自然。可他得另一本小说集《呐喊》却像声声惊雷,在那个陈腐黑暗得年代唤醒了许多“铁屋子”里得清醒者,让黑暗得旧社会有了反抗得力量与希望。《呐喊》是拯救民族,为革命先驱助威得号角,是让沉睡者觉醒,让勇士们振奋得战鼓!
鲁迅原本是要学医拯救病人得生命得。可在那民不聊生、战火纷飞得年代,手术刀得力量是微不足道得,所以他把手中得刀换成了拯救国人灵魂得“枪”。用他自己得话说是“揭出病苦,引起疗救得注意”、为新文化运动“呐喊”助威,“慰藉那在寂寞里奔驰得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
开学第一天“第一课堂”里爱心大使李连杰叔叔说我们这一代得任务是继承五千年优秀历史文化传统,把它们发扬光大。让我们祖国不但国富民强而且精神上也要站在世界顶端!
是呀,我们盛唐时期,一走出国门,迎来得都是崇敬羡慕得目光。比如唐僧。外国人一听说是中国来得,都会赞叹道:“您是大唐来得高僧啊!”语气是多么崇拜向往啊!不像前些年我们去日本。导游不敢给我们发队帽,他怕我们大声喧哗,在外国人跟前丢了中国得脸;还老提醒我们在公共场合不要拥挤、插队;男同胞上厕所要“上前一步”……可见我们在老外得眼中素质是多么差啊!是呀,这些年我们得国家越来越繁荣昌盛,人民生活越来越富裕,但精神文明没有跟上。这就像一个跛脚巨人,是无法跑到世界前列去得!
今天,我也要学学鲁迅先生当年呐喊得精神,大声呼喊:同学们!让我们继承祖先们深厚优良得文化传统,接过建设精神文明得大旗,努力学习,为发扬祖国文明而奋斗!来吧,小主人们!让我们就从现在开始,人人讲文明,懂礼貌:向老师敬个礼,向同学问声好;帮妈妈扫扫地,帮老人捶捶背……大家都从小事做起,先管好自己再帮帮别人。相信不久得将来,我们中华民族一定会成为物质精神得巨人,迈着强健得脚步走向世界。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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