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做一个有风骨的女子的读后感(读后感| 做一个有风骨的女子:不迎合 不媚俗)

发布时间: 2023-06-06 19:30:46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87

做一个有风骨的女子,世间总有一些女子,,或许第一眼并不惊艳,,却独有一份韵味,,如同和风拂面,,...

看做一个有风骨的女子的读后感(读后感| 做一个有风骨的女子:不迎合 不媚俗)

做一个有风骨的女子

世间总有一些女子,

或许第一眼并不惊艳,

却独有一份韵味,

如同和风拂面,

带着不可言喻的魅力。


这样的女子一如诗云:

“品若梅花香在骨” ,

骨子里就有非同寻常的气质,

才能穿出一身风骨,潇洒前行。



01

柔,是温柔坚定的心态


女人最为人称道的美丽,

便是有着满腔的柔情。

这份“柔”却不是孱弱与娇俏,

而是带着细腻的坚毅,

柔情下是铮铮铁骨。


在温柔的外表下,

是不愿被物欲支配、

不愿受潮流左右的内心,

勇敢地挣脱困顿生活的枷锁,

依旧在复杂中保持清醒,

充满柔情却不失锋芒。



这份“柔”意味着

看上去是舒适、柔和的,

色彩与廓形在视觉上

是温暖的、毫无侵略性的,

还有衣料的柔软、轻盈,

摸上去顺滑、温润。


舒适的棉质衬衫,

搭配柔顺的半身裙,

触感上的柔软彰显着温柔,

简洁干练的廓形

却诠释了温柔下的坚毅,

将这股“柔”融入到步伐中,

每一步,都摇曳却坚定。


或穿一件垂顺亲肤的真丝裙,

暖柔淡雅的颜色、自然舒展的廓形,

基础的V领、简洁的设计,

没有多余的刺绣装饰,

呈现温柔又大方的质感。



“柔”并非苍白、肤浅的界定,

也不只是衣料色彩上的柔软,

它来源于你温柔且坚定的心态,

唯有内心如此,才能穿出柔之风骨。


02

秀,是潇洒肆意的英气


一个女人的美,

可不止有柔美一种,

俊秀之美别有一番风情,

温柔娴静中隐藏着英雄风貌。


此一“秀”字,

若梅花一般,有着

“倚东风,一笑嫣然”的俏丽,

更包含了“香中别有韵,

清极不知寒”的清雅,

于风雪凌寒中傲然绽放,

始终有着君子洒脱的风度。



“秀”就是要

在华丽精致的女性风情中,

展现出独立女性的力量与态度。


拒绝浮夸艳丽的元素,

更重视衣服的质感与设计,

即使采用不同的色彩,

也要营造出留白的意境,

穿得简约大气。


剪裁利落的西装套装,

用鲜艳的色彩渲染,

硬朗的廓形撑起内在的风骨,

衬衫口微敞,留出意境,

穿出清秀高雅的气质,

打破甜美的规则。



真正的“秀”美,

在于内心的坚韧与坦荡,

潇洒、随性而不拘谨,

通过行动与造型,

遇见更加惊艳的自己,

展现出别样的英气

和最真实的想法。


03

雅,是优雅得体的内涵


最能表现日常风度的,

大概就是一个“雅”字。


“雅,仪也,娴雅也”,

着装上整洁得体,

行止间落落大方,

为人处世时恭谦有礼,

是举手投足的优雅,

亦是精神境界上的高雅。


所有美好的事物,

都可以用“雅”来形容。



大雅之人必然穿着得体,

用衣服诉说着好品质,

并不在意搭配是否出奇,

只将场合放在第一位,

分得清轻重缓急。


日常生活中,简单着装,

万能阔腿裤搭配白T,

或是纯色连衣裙配上平底鞋,

已经足够舒适养眼。

与朋友小聚、参加派对时,

衣着上可以更展现个性,

流行的色系、有趣的单品,

穿出不同于往日的风格。


职场中的穿搭,

既不会过分刻板拘谨,

也不必标新立异。

治愈色彩的打底衫,

垂坠有筋骨的裙子或裤装,

干净利落不压抑的氛围,

让周围人都心情舒畅。



衣服有质感、配色和谐,

配饰点缀符合环境,

分寸拿捏得恰到好处。


打扮对真正“雅”的人而言,

不再只是外表上的修饰,

更是内在涵养的外化表达,

宽松、柔软却并无懒散之意。


04

和,是取舍有度的智慧


女人所拥有的风骨,

从来都不是徒有其表,

更重要的是内在的智慧。


拥有智慧的女人,

总透着一份从容淡然,

这种气质向更深处寻觅,

就是生长在心里的“和”。



“和”之美在于

不过分追求潮流与 时尚 ,

用简约的服饰展现平凡的美感,

恰似一盏清茶,酽而不燥,

清淡却有味,越品越香。


她们的穿着平和宁静,

却绝不乏味无趣,

虽然不会刻意追逐潮流,

却总能从细节处展现。


一身黑白灰棕的造型,

亮闪闪的耳环、吸睛的鞋包,

既不脱离整体风格调性,

又能赋予它无限活力。



对流行与 时尚 的不追求,

并不代表着拒绝新潮,

而是 让风格强烈的元素

用最合理的方式出现。


耀眼明亮的流行色,

在大面积基础色的过渡下,

用作一身搭配的下装,

远离脸部,又彰显 时尚 。

那些千奇百怪的着装元素,

不愿意大面积使用,

就点缀在腰带等配饰上,

显现出 时尚 中的和谐。



“和”的智慧是学会取舍调配,

经过深思熟虑后,

将事物都放在合适的位置上,

从不盲目附和、人云亦云,

拥有这样的智慧,

才能穿出独特的风骨。



内心生长出了温柔,

过往经历赋予了坚韧,

充满着美丽和智慧,

遵从内心的声音,

坚守住自己的原则,

才是风骨女子该有的样子。


做一个有风骨的女子,

在稍纵即逝的美丽外表下,

藏着超凡的气质,

仿若一株绽放的傲兰,

清雅且有品格,清寂却有色彩。

待繁华落尽,

依旧在岁月中翩翩起舞,

散发着心灵的芬芳。

做一个有风骨的女子

夜幕降临时,灯光四起,离开热闹的喧嚣,天空中下着淅沥沥的小雨,感觉格外的清新自然又舒适,似乎感觉不到夏日炎炎,心情和身体都感觉到很舒服。
此时此刻男人们去欢乐世界,而我更渴望拥有独自的空间,刚刚好我把车停靠在附近的马路边,在路边安静的记录一下生活。这样就甚好。

这几天看了晚情的一本书,文字温暖,生活的有趣味而且充满正能量,似乎跟我的思维方式很像,好像是看见自己一般。但我知道自己还差一段距离。

我们都有着不同寻常的经历,我在想:是不是喜欢写作的人,都有着一些特别的经历。或许是通过这样的方式走出了一条康庄大道,又或许通过这样的方式疗愈了自己,成为了更好的自己。

在晚情的书中,处处透露着自己的本色,那种独立的思想,真实的自己,简单而不造作,活出了真实的模样,我喜欢这样的晚情,或许是与我向往的模样很像,做真实的自己,做自己喜欢的事,就这么简单。

其实,我还对于作者的名字很好奇,为什么是“情”而非“晴”呢。我感觉这里面都有一些温暖,阳光的味道在里面,蕴含着丰富的情感,似乎眼前浮现出一个生活随心,有品却又婉约的动人的女人的气质。

印象深刻的是关于婚姻的解读,我们常常在说:“人为什么要结婚”?这个话题的解读似乎是千变万化的,而本书中的答案给了我一个很好的诠释,或者说是深得我心吧。

结婚是为了让自己变得更好,一个人的时候很好,那两个人的时候应该更好才是。正如我们常说:1+1至少大于1,这样的婚姻似乎才更有意义吧。

每个人与我们相遇都绝非偶然,有的人来到我们身边,是为了教会我们一些什么。而有些人是来拯救我们的,还有的人是来磨练我们的。

很多人说过这样的话:“我怎么这么倒霉,我怎么怎么可怜,遇人不淑等”。其实所有这些遭遇都是我们允许的,我们不懂拒绝。

比如夫妻,朋友,婆媳关系也是一样的,你本不喜欢那样,却委曲求全,隐忍和退让,最终并没有获得对方更多的理解,而是两败俱伤。

现代人很典型的,你本不想两代人一起生活,却碍于面子,没有第一时间拒绝,而在今后的生活中,积怨各种情绪,渐渐的彼此之间越来越不愉悦,自然会各种矛盾和纠纷。

也是当下时代,中国对于孝道的一种误解,认为是父母,应该孝顺,而如晚情说:也没有哪条法律规定必须凡事听从于父母。

是啊,我也曾经说老公是愚孝,不是一味的迁就就能有不一样的结果,懂得拒绝是及时减少伤害,看似不合情理,却是让彼此舒适的方式,这也是守住了自己的底线,减少了自己日后的烦恼。

关于这个观点,我也是很认同的。毕竟每个人都希望按照自己的意愿去生活,在外界的过多干预下,我们内心会越来越纠结。

晚情说:“你的世界小了,你才会纠结各种没有意义的小事;你的世界小了,你才会老是想着改变别人来符合你的期望;你的世界小了,你才会活得没有安全感。”

这段话也是看似简单,却很透彻。从前,我纠结于各种大小事,让自己陷入无尽的痛苦之中,逐渐的懂得只因自己的内心容不下,而非真的如你看见那般模样。

也因为遇见我老公,开始了学习。不知何时就喜欢上阅读,写点东西。这或许是内心深处一直渴望的,被激发出来了吧。看得多了,内心的想法就在不断变化,也是因为看过不同的视角,自己的内心也开始慢慢的变得不太一样,至少能理解他人的行为,至于接受也是时间问题。我也不想成为别人,我就是我,距离自己喜欢的样子越来越近。

这样就好,生活越来越好,虽然还有很多美好的事情可以向往,但越来越好。

最后送给自己也送给看见此文的你们:

我入骨者,我事之以君王;轻我若尘者,我弃之以敝屣。

人物丨三毛:一个有风骨的女子

她,一个特立独行,笑靥如花的女子;她,一个在滚滚红尘中挣脱世俗的束缚,执笔走天涯的女子;她,不迎和,不媚俗,一个从雨季中走来,勇于和孤独对抗的智者;她,热爱流浪和自由,有着温驯不羁、流浪远方的情怀;她,走了很多你想走却没走的路,看了很多你想看却没看过的风景。
一袭红尘,曾牵动多少人的心。初读三毛是在高三最紧张时,每晚10点熄灯后,躲在被窝里读《撒哈拉故事》《梦里花落知多少》《你是我不及的梦》《雨季不再来》……孤独凄美的文字滑过心间,她和荷西之间纯粹的爱,如梦,如幻,如蝴蝶,如哭泣的骆驼,让我动容不己,常不觉间已泪流满面,仿佛悲伤着她的悲伤,欢乐着她的快乐。

我常羡慕,却不曾拥有一段那样刻骨铭心的爱恋。

再读三毛时,已30岁了,经历过两段失败的感情,觉得三毛就是自己,从感同身受的青涩到无法理解的执念,到最后的释怀,只有饱经沧桑航海梯山,才能理解她经年累月的大彻大悟,她对生活的热枕,对生命的豁达,对命运的释然。或许有些人真的不适合出现在我的世界里,我也不应该再做无意义的举动,留不下的就萧洒的放手,得不到的就勇敢的转身,下一个路口,即使一个人,也不会再害怕。

读三毛,就会爱上她的人生,仿佛看到了自己想要的生活。追寻三毛,其实是追寻心中的念想,这个世界总有人过着你想过的生活,而自己终究要鼓起勇气走自己的路。

1.三毛,原名陈懋(mào)平,“懋”是族谱上属她那一辈分的排行,“平”是取之她出生那年烽火连天,父亲期望这个世界再也没有战争,而给了这个孩子“和平”的大使命。后来这个孩子开始学写字,她无论如何都学不会如何写那个“懋”字。每次写名字时,都自作主张把中间那个字跳掉,偏叫自己陈平。不但如此,还把“陈”的左耳搬到隔壁去成为右耳,这么弄下来,父亲只好投降,她给自己取了名字,当时才三岁。后来把她弟弟们的“懋”字也都拿掉了。  
童年,她常捧着《陈氏永春堂宗谱》,细细翻阅,里面记载祖父陈宗绪在十四岁时,从浙江舟山定海县一个名不见经传的陈家村,只身北上。他的行囊里只有一床棉被,几件薄衫,从一个小学徒打拼到坐拥数项产业的大富商,其间辛苦用任何语言描述都显得苍白,在他晚年的时候,荣归故里,却将家财散尽,建医院、盖学校,修桥铺路,最终在庙里安度余生。

这种流浪的宿命,深深吸引了三毛,让她向往。

上小学时因读过很多名著,她曾对老师说,语文教科书编得太肤浅。

她年幼就具备独立思考能力,敢于大胆说出自己的想法。

我所居兮,青埂之峰;我所游兮,鸿蒙太空;谁与我逝兮,吾谁与从?渺渺茫茫兮,归彼大方!

当年仅10岁的三毛读到《红楼梦》第一百二十回“甄士隐详说太虚情,贾雨村归结红楼梦时”,三毛瞬间痴了。

三毛的母亲缪进兰回忆女儿的童年时这样说道:“三毛,不足月的孩子,从小便显得精灵、倔强、任性。话虽不多却喜欢发问。喜欢书本、农作物、不爱洋娃娃、新衣裳。可以不哭不闹,默默独处。不允许同伴捏蚂蚁,苹果挂在树上,她问:是不是很痛苦?”

而这时有一件事,彻底结束了她童年的天真烂漫,敢说敢为。

12岁,三毛的数学成绩经常不及格,在数学老师看来,她是个低能儿。三毛好胜心强,她不断寻找考高分的窍门。最后她发现,老师出的考题,多是课本后面的习题。于是每次考前,三毛就反复琢磨、背诵习题,之后一连6次小考,三毛都得满分。老师对这个成绩满腹狐疑。一次,她突然叫住三毛,取出一份高年级的试卷,限三毛十分钟做完。三毛考了0分,老师笑了。

接着,这位数学老师在全班同学面前,拿着饱蘸墨汁的毛笔,涂在三毛眼眶边两个大黑圈,并笑吟吟地说,你爱吃鸭蛋,老师给你两个大鸭蛋。墨汁顺着脸颊流下来,渗进三毛嘴里。

画完后,老师命令三毛站在教室门口,像雕塑展览一样给全校学生看。有的同学惊叫,有的同学大笑。

受到这次刺激,三毛患上了严重的自闭症,她不敢告诉父母,又不愿面对同学,她开始逃学,到公墓里读书。台北的几家墓园里,都留下了小三毛孤苦的身影。三毛休学了。她将自己囚禁在小小的卧室内,并要求父亲在卧室窗户上加上铁栏,门上加锁。只有天黑时,她才一个人出来走走,在附近路上的大水泥筒子里,钻来钻去,与自己捉迷藏。

在一个呼啸着台风的夜里,三毛割破了左手动脉,想以死求得心灵的解锁。幸好父母及时发现,慌忙将她送往医院。

这是三毛第一次自杀,手腕被缝28针,命被保住。

也许是这一次受伤,才让三毛更悲天悯人,同情弱者。

在撒哈拉,为了防止刚生下小羊的母羊被杀掉,三毛想方设法给母羊灌了一大瓶红酒,治好了母羊;想法给缺医少药的邻家的女人和小孩补牙齿,一次去朋友家做客,三毛看见一个还不到板凳高的孩子正小心翼翼地倒茶烤肉,生怕出错,而大人却心安理得地享受,三毛偷偷塞给他二百块钱,希望他能过的好一点。

第二天她就到镇上有关部门反应,可人家根本不想管,很快就把三毛打发走了。

当天傍晚,小男孩儿的爸爸来到三毛家,礼貌地敲开门,硬要把钱还给她,最后拗不过三毛,弯身拜了一下,合上双手,谢了又谢,才离开。那是三毛第一次见哑奴。

过了差不多两个月,才再次见面。哑奴是沙漠里最好的泥水匠,被邻居租来加盖房子,他努力干活,邻居却待他刻薄。

火热的八月,正午的太阳毒辣似火球,气温有五十五度,哑奴却无藏身之处,一个人靠在墙边,身上盖着羊栏里捡来的破草席,像一个不会挣扎的老狗,趴在自己的膝盖上。三毛去推他,他抬可怜的脸,望着她,眼里有泪花。

三毛请他进屋,哑奴说什么也不肯,指指自己的肤色,觉得自己卑贱,没有资格。争来争去,三毛只好妥协,让他在走廊里坐下,拿给他一些冰冻橘子水,软面包,干乳酪,还有煮蛋,最后他却只吃了自己的干面包,其他的都没动。怕三毛生气,觉得他不识好歹,急着比划,说是留给妻儿。他爱他的家人。

哑奴很聪明,他说虽然他身体不自由,但他心灵是自由的,他们比比划划,相谈甚欢,成为了朋友。可后来,哑奴又被卖了,他手脚被绑住,倒在车上,眼里装满了悲伤。三毛跑过去送给他一条彩色毯子,他忽然抱住毯子,口里哭也似的叫起来,拼命朝家的方向奔去,因为脚上绳子松垮,可以小步奔跑。扭断手上的绳子,用力把毯子围在傻妻子和孩子们身上,把那二百块钱也一并塞给她们。这次走了,或许就再也回不来了。

从始至终,三毛都无能为力,她一个弱女子能做得了什么呢?跑回屋子里,趴在床上,任由泪水浸湿枕巾。

三毛在一段段别人的故事里向往着自己的旅途,在一次次别人的经历里编织自己的美梦。幼年根植在心中的那缕对漂泊的向往,肆意疯长。融入了她的血脉,惊艳了她的年华。

2.生命的过程,无论是阳春白雪,青菜豆腐,我都得尝尝是什么滋味,才不枉来走这么一遭。

只有经历过一些苦与痛,继而经受住更多的离散,才懂得在心底默默说相忘于江湖,然后费尽心力筑造一个异乡的家,远离了故园的那个家,才有了后来那一场浪漫而简朴的裸婚。

如若不是为了忘却那段令她肝肠寸断、撕心裂肺的初恋,她不会孤身一人踏上西班牙那片陌土,不会认识小她六岁的荷西。如若不是未婚夫突然猝死,她不会接受苦等苦恋了她六年的荷西,共同生活七年。

每想你一次,天上飘落一粒沙,从此形成了撒哈拉。

痛苦永远是成长最好的催化剂。只有经过失恋的人,才会懂得释怀与珍惜。

荷西问三毛:你想嫁个什么样的人?三毛说:看的顺眼的,千万富翁也嫁;看不顺眼的,亿万富翁也嫁。荷西:说来说去还是想嫁个有钱的。三毛看了荷西一眼:也有例外。那你要是嫁给我呢?荷西问道。三毛叹了口气:要是你的话,只要够吃饭的钱就够了。那你吃得多吗?荷西问。不多不多,以后还可以少吃点。

为了三毛,荷西放弃了向往已久的大海和潜水,随她来到荒凉的撒哈拉沙漠。三毛说, 我不是妇女解放运动的支持者,但是我极不愿在婚后失去独立的人格和内心的自由自在化,所以我一再强调,婚后我还是“我行我素”,要不然不结婚。荷西当时对我说:“我就是要你‘你行你素’,失去了你的个性和作风,我何必娶你呢! ”好,大丈夫的论调,我十分安慰。

1974年7月9日,三毛头上插了根香菜就嫁给了荷西。收到的不是花束,而是一个完整的骆驼头骨。可对三毛来说这是一份意外的、豪华的结婚礼物。

在这样一个人人都缺乏安全感的地方,她嫁给了他,只有一个破烂不堪的二十平的房子和爱情。这样的潇洒和笃定,明白你是谁,为何而来,你想过怎样的生活。

三毛,一个对家事十分反感的女子,却唯独对煮菜情有独钟。她总是可以用母亲寄来的食材,做出各种不同的菜肴,而且编各种搞笑的菜的由来哄骗荷西。荷西明知道三毛骗他,但他更觉得有趣,并且认为那是世界上最美的味道。

当荷西失业时,三毛没有抱怨一句,而是拼命的写作,靠着从台湾寄来的微薄的稿费度日。

陈嗣庆夫妇远足欧洲,想赏阅西方各胜,也顺路探望女儿女婿。可西班牙的习俗,都是以陈先生、陈太太称呼。三毛的要求,荷西怎么也难以做到,三毛表示理解,便也不再为难。

当三毛与婆婆发生争执,冲突时,荷西假装听不到,三毛跑回台湾,荷西跑去哄她,三毛不计前嫌,立马和他冰释前嫌。

撒哈拉沙漠的七月,气温有时会达到50度以上。

荷西在拼命地工作、加班,因为公司离家有一百多公里的路,他每周五回一次家,周日晚上就得离开,撒哈拉的一瓶水,抵得上台湾一瓶可乐的价钱,为了省钱,荷西连着十几天喝泥水,最后嘴唇裂了好多口,鲜血直流。

在大加纳利岛,他们搬进了一所造价昂贵的花园别墅,三毛遭遇车祸,伤了脊椎,荷西断然离职,守在她身边。三毛的卵巢瘤旧疾屡屡发作,房贷一日紧似一日,夫妻俩为省钱每天只吃一顿饭,饿得发慌。在荷西也找到一份新工作,他舍命赚钱,三个月瘦了近20斤。

结婚纪念那日荷西用外快给三毛买了一只罗马字的老式女用手表,双手环在她身后,说出一句人心惊不详的话:“以后的一分一秒,你都不能忘掉我,让它替你来数。”三毛感动的说出了自己一直以来没有说出口的话:“荷西,我爱你。”这几个字荷西等了十多年终于如愿以偿。六年的夫妻三毛竟为这句话泪流满目。

在拉芭玛岛,三毛常感觉不安,于是荷西对妻子更加体贴,机器坏了时,他会赶紧脱掉潜水衣,跑回家看看妻子。一次三毛不舒服,荷西连潜水衣都没来得及脱就急匆匆开车回家。

我们中的大多数人, 都是平凡而又普通的,都有着无法避免的喜怒哀乐, 有的人活成了愁苦的模样,但有的人,因为爱情,活成了幸福的模样。决定这两者的,并不是本身的环境,而是两个人对待生活的态度。

无论男女,要做出与另一个人共度一生的决定,都非易事。干年修得共枕眠,在艰苦环境的磨砺下,两人互为依靠,灵魂更接近了。

1979年9月30日,荷西在潜水时意外溺亡,几天后才被打捞上来。三毛说,荷西死在他另一个情人的怀里,也该无憾了。

荷西葬礼前一天,三毛独自来墓园,亲手为丈夫挖坟。在墓碑上写:荷西·马利安.葛罗。安息。你的妻子纪念你。葬礼后,三毛每天起床便去墓园陪丈夫,坐在丈夫墓边,从清晨一直到黄昏,守墓人劝她:“太太,回去吧,天晚了。”

回台湾后,她一个人应对成名后的鲜花与饭局时,她表现出对锦绣人生的不适应,她将灯红酒绿熙熙攘攘的城市环境比作滚滚红尘,她在滚滚红尘中扮演着名人三毛的角色,这大概不是她能胜任的。

在1991的台北,三毛用一条咖啡色长丝袜自缢于浴室吊点滴的挂钩上。

三毛说,“我已经拥有异常丰富的人生。”

繁花终将入土,锦瑟自将鸣息,只要情怀不老,今日沧海,明朝桑田,甚嚣尘上也是一种缘。

幼时,上海坐船到台湾,先后在重庆、南京生活过;1966年,21岁的三毛进入马德里大学哲学系进修;1968,法国、意大利、荷兰等国;1969,德国柏林;1970,波兰、南斯拉夫等国旅行,1970,美国芝加哥留学在伊利诺斯大学主修陶瓷;1973,撒哈拉;1975,大加纳利岛;1979,拉芭玛岛。

她因孤独自闭,一度休学,远离了传统教育的桎梏,但始终坚持读书写作,她的文字忧伤而不悲观,温柔而不懦弱,痴情而不盲目,生活过的洒脱而不张扬,在撒哈拉漫天的黄沙中让文字与心灵共同驰骋飞扬。

她写的有11本书分别是:《雨季不再来》、《撒哈拉的故事》、《稻草人手记》、《温柔的夜》、《梦里花落知多少》、《万水千山走遍》、《送你一匹马》、《亲爱的三毛》、《我的宝贝》、《滚滚红尘》、《流星雨》。

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在她短暂的48年,拥有数次说走就走的旅行和一场奋不顾身的爱情,她,是一位用尽生命去旅行去探索的作家,虽说流浪是她的天赋,但她却始终铭记着内心的渴望。三毛好似一片云,看似去留无意却有着自己的方向,看似时卷时舒却又是其心之所向,走遍了万水千山;她在流浪中寻找着人生的橄榄树,在梦里寻找着半生缘;她的灵魂骑在纸背上行走。

对自己,三毛说,在我的生活里,我就是主角。对于他人的生活,我们充其量只是一份暗示,一种鼓励、启发,还有真诚的爱。这些态度,可能因而丰富了他人的生活,但这没有可能发展为——代办他人的生命。我们当不起完全为另一个生命活——即使他人给予这份权利。坚持自己该做的事情,是一种勇气。

她永远是她,是骄傲的她,是反叛的她,是不甘平庸的她,是迎着朝野,站在海边,说让一切随风的她,是秉烛夜游,看见飞蛾扑火泪眼朦胧的她。红尘十丈,人海茫茫,她不会丢了自己,也不忘将归途寻觅。

现在我已经领悟: 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到哪都是流浪。我们的一生,所有人都是过客,只有自己才是故乡。
本文标题: 看做一个有风骨的女子的读后感(读后感| 做一个有风骨的女子:不迎合 不媚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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