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重返狼群的读后感?这是我阅读进度最快的,读完感触最多,受教育最多,流泪次数最多,震撼次数最多,超越时空的爱,跨越物种的爱,那么感人,那么纯真,...
求重返狼群的读后感?
这是我阅读进度最快的,读完感触最多,受教育最多,流泪次数最多,震撼次数最多,超越时空的爱,跨越物种的爱,那么感人,那么纯真,那么质朴,那么原始,那么纯粹的爱!
阅读完了,热泪却执着持续无声的流。过程中欢乐悲喜全尝,惊惧忧伤亲历,不知笑过多少次,也不知道情不自禁眼睛湿润多少回。感动作者的倾情相付,为了保全小狼不惜以命相搏,感激亦风的雪中送炭,舍命相陪,感恩于小狼的舍命救主。智慧而艰辛的成长、成熟、经历,命运多舛经历复杂主人拼死相救于九死一生中成就了一匹具有人性的狼,具有血性的人一样的狼,感悟了狼魂,沐浴了狼爱。一男、一女、一狼,奇妙的千年组合,散发出爱的力量。因为超越时空的爱、跨越物种界限的大爱而生死相依。爱的那么单纯,那么干净,那么纯粹,如同白雪。如果可以用重量来形容这种曾超越生命极限超越物种也要拼死相保的爱,不知道有什么单位计量才合适;如果爱有长度,不知道用哪个单位来表述更能准确丈量;如果这种爱可以用温度衡量,不知道用哪个数值才能准确恰到好处的体现。无法找到准确的词语来恰如其分的描述。或许根本没有合适的词语能够形容这个奇妙的组合体。人和狼,因为爱,仅仅是爱,成全了自古以来最奇妙的组合,让人的灵魂清醒,清洗人类灵魂的污点,还以干净的魂魄。
狼的智慧、胆魄、勇气、勇敢、无私;人的善良、贪婪、邪恶;人性 与狼性对比,相互参照中,重新定义曾经的概念,甚至颠覆过往的观念。
一次偶然的机会,作者到若尔盖草原写生,偶然的听当地人说起新近发生的狼爸惨死,狼妈也被人类毒死。出于对小狼的担忧,内心深处本能的善良激发去寻找小狼的决定。一个汉族女孩,孤身一人,语言不通,担心狼崽,寻找,打听,终于找到,但是刚刚出生失去父母的小狼共五只,作者找到的时候有4只还未睁开眼睛却离开这个世界,剩下了最后一只。仅有这一只谱写了人类的空白,被作者带回后记录了它的成长,它的经历,它的历险记,主人的义无反顾的付出情感甚至差点生命的代价,一切源于爱,对小狼的同情发展为不可割舍的爱。
当一次外出回家看到小狼满嘴白沫,主人第一反应想到的狂犬病,想到被小狼牙划伤过的自己赶紧把自己关到屋里检验是否有怕光怕水的疑似症状甚至有了留遗嘱的想法,后来发现是小啃的牙膏时,我笑的前仰后合,如果是拍成电视剧不知道要挑战多少人的神经和想像力!其实能震撼人心的艺术又岂不就是活生生的生活中实实在在的东西呢?惊心它城市里高楼车流间险象环生却仍保留生命,主人不得不带它离开城市,回到它的故土大草原,暂时寄居在朋友的獒场内。小狼的智慧让猛獒们接受了它,为了能让他顺利回归到自由的自然界,不得不训练捕食,一次不小心被另外一獒场的狗咬在嘴差点暴命,被主人冒着断臂之险从獒口中抢夺出来,保住了性命;当主人生病时它的倾力陪伴无声的付出让人感动,当它的伙伴獒们与另一个獒场里猛獒们相互肉搏血肉横飞的战场出现时,它被关在笼子里不能帮助朋友的狂燥,想倾力相助却无能为力时头被撞出血带展示的义气;当它温情的为受伤的獒添伤口并一改平常贪玩本性默默地守候时;当它因为主人生病不得不暂时离开而拖着长长的铁链挣脱牵者的手飞奔着追赶汽车时;当主人病愈回归他不顾危险跳过装有碎玻璃的高高的围墙迎接主人时;当三头陌生藏獒冲向主人千钧一发的时刻,它却不顾安危冒死截住,运用智慧挽救了主人的性命,并用带血的伤爪与主人手掌相握时,所有的一切的一切,不敢相信是不能不能相信。小狼的勇敢善良伴着它成长的艰辛,伴着主人的满满的爱,好多次主人不顾生死冒险救它,谁能想象是一个80后的漂亮女孩应该的勇气,这不是勇敢,这是爱,是对小狼全力的呵护全心的付出,爱的力量才会让人忘却生死,置生死度外。人与狼,一个星球,两个物种,语言不通,但是彼此通过爱紧紧相连,他们真的是生死相依,凭借超越天然的默契共度险关,共赴艰难险阻!
突然想起《仓央嘉措诗传》中描述的那只小狼面对野牛冲上来时与一群小孩一起奔跑逃命的场景,说小狼崽不象是逃命,更象是赛跑。当时以为出于作者对它的喜爱,现在细想,狼本身天性里就有面对 强大时那一份淡定和从容!在智者心中狼是充满智慧和灵性的,在野外危机四伏中喜爱就它们从小具备的机巧灵慧与刚性并存,方能在厮杀中成就为出色的优秀猎手。凶猎不是它们的本性,而是它们生存下来的必备手段。如同人要活下去必须摄取食物,树木要有生机必须阳光雨露,目的简单且单纯:生存!试问谁可以做到生死存亡关头继续保持优雅与轻松,随意让人冒犯中呢?这本身是一个奇怪的逻辑,所以人责怪和恐惧狼之根源却来自人性本身的贪婪和无度的欲望所致。它们的捕杀仅为了活命,人类的捕杀为了享乐,用它们的皮毛制衣,或者品尝它们的肉满足食欲的享受。同样是生命,同样不可侵犯!
正如曾以看到的一句话:心中想什么,看到的就是什么。
同样是狼,智者看到的是智慧,看到是生命;贪婪者看到的恐惧、害怕,却仍然冒险杀生取皮取肉。脱去外衣的人类具备了野兽不具有的贪婪和邪恶,不如野兽单纯、干净!学佛之人有信仰之人都能做到蝼蚁尚且珍爱不随意杀生。当了解到这些人类这外生灵们的生活轨迹和艰辛,及目前的艰难生活处境,多少会生出崇敬来,起码有的尊重生命的良知会被重新唤醒。
狼性,狼魂;人性,人魂,彼此相依,共伴日月!
小狼在獒场
作者把格林带到了若尔盖大草原的藏獒场,为了放养做准备。刚开始在藏獒场,藏獒很不喜欢它,因为它们天生就是天敌,藏獒是看家护院的,而狼有时会偷牛羊。格林通过想各种办法,终于融入了藏獒群里。最有意思的是,格林捉鼠兔的事。因为草原的狼有时饿了,也会捉鼠兔吃,但是现在狼少了,鼠兔就越来越多了,已经成了草原的危害,破坏了草原的生态环境。在獒场的后面有几亩空地,那里也有许多的鼠洞,格林没事的时候,就到后院捉鼠兔。刚开始的时候,它看见鼠兔就去撵,把它累的不行,它也捉不住一只。后来,它就想出了一个办法:自己藏在逆风口,把鼠兔的几个出口都堵上,等鼠兔出来的时候,就捉住了。格林的野外生存技能越来越强了,作者给格林找着狼群以后,就放生。
这本书真的很好,作者写出了狼的聪慧、渴望自由、可爱、调皮,让人的心情跟着书里的情节起伏,牵动人的内心。
阅读完了,热泪却执着持续无声的流。过程中欢乐悲喜全尝,惊惧忧伤亲历,不知笑过多少次,也不知道情不自禁眼睛湿润多少回。感动作者的倾情相付,为了保全小狼不惜以命相搏,感激亦风的雪中送炭,舍命相陪,感恩于小狼的舍命救主。智慧而艰辛的成长、成熟、经历,命运多舛经历复杂主人拼死相救于九死一生中成就了一匹具有人性的狼,具有血性的人一样的狼,感悟了狼魂,沐浴了狼爱。一男、一女、一狼,奇妙的千年组合,散发出爱的力量。因为超越时空的爱、跨越物种界限的大爱而生死相依。爱的那么单纯,那么干净,那么纯粹,如同白雪。如果可以用重量来形容这种曾超越生命极限超越物种也要拼死相保的爱,不知道有什么单位计量才合适;如果爱有长度,不知道用哪个单位来表述更能准确丈量;如果这种爱可以用温度衡量,不知道用哪个数值才能准确恰到好处的体现。无法找到准确的词语来恰如其分的描述。或许根本没有合适的词语能够形容这个奇妙的组合体。人和狼,因为爱,仅仅是爱,成全了自古以来最奇妙的组合,让人的灵魂清醒,清洗人类灵魂的污点,还以干净的魂魄。
狼的智慧、胆魄、勇气、勇敢、无私;人的善良、贪婪、邪恶;人性 与狼性对比,相互参照中,重新定义曾经的概念,甚至颠覆过往的观念。
一次偶然的机会,作者到若尔盖草原写生,偶然的听当地人说起新近发生的狼爸惨死,狼妈也被人类毒死。出于对小狼的担忧,内心深处本能的善良激发去寻找小狼的决定。一个汉族女孩,孤身一人,语言不通,担心狼崽,寻找,打听,终于找到,但是刚刚出生失去父母的小狼共五只,作者找到的时候有4只还未睁开眼睛却离开这个世界,剩下了最后一只。仅有这一只谱写了人类的空白,被作者带回后记录了它的成长,它的经历,它的历险记,主人的义无反顾的付出情感甚至差点生命的代价,一切源于爱,对小狼的同情发展为不可割舍的爱。
当一次外出回家看到小狼满嘴白沫,主人第一反应想到的狂犬病,想到被小狼牙划伤过的自己赶紧把自己关到屋里检验是否有怕光怕水的疑似症状甚至有了留遗嘱的想法,后来发现是小啃的牙膏时,我笑的前仰后合,如果是拍成电视剧不知道要挑战多少人的神经和想像力!其实能震撼人心的艺术又岂不就是活生生的生活中实实在在的东西呢?惊心它城市里高楼车流间险象环生却仍保留生命,主人不得不带它离开城市,回到它的故土大草原,暂时寄居在朋友的獒场内。小狼的智慧让猛獒们接受了它,为了能让他顺利回归到自由的自然界,不得不训练捕食,一次不小心被另外一獒场的狗咬在嘴差点暴命,被主人冒着断臂之险从獒口中抢夺出来,保住了性命;当主人生病时它的倾力陪伴无声的付出让人感动,当它的伙伴獒们与另一个獒场里猛獒们相互肉搏血肉横飞的战场出现时,它被关在笼子里不能帮助朋友的狂燥,想倾力相助却无能为力时头被撞出血带展示的义气;当它温情的为受伤的獒添伤口并一改平常贪玩本性默默地守候时;当它因为主人生病不得不暂时离开而拖着长长的铁链挣脱牵者的手飞奔着追赶汽车时;当主人病愈回归他不顾危险跳过装有碎玻璃的高高的围墙迎接主人时;当三头陌生藏獒冲向主人千钧一发的时刻,它却不顾安危冒死截住,运用智慧挽救了主人的性命,并用带血的伤爪与主人手掌相握时,所有的一切的一切,不敢相信是不能不能相信。小狼的勇敢善良伴着它成长的艰辛,伴着主人的满满的爱,好多次主人不顾生死冒险救它,谁能想象是一个80后的漂亮女孩应该的勇气,这不是勇敢,这是爱,是对小狼全力的呵护全心的付出,爱的力量才会让人忘却生死,置生死度外。人与狼,一个星球,两个物种,语言不通,但是彼此通过爱紧紧相连,他们真的是生死相依,凭借超越天然的默契共度险关,共赴艰难险阻!
突然想起《仓央嘉措诗传》中描述的那只小狼面对野牛冲上来时与一群小孩一起奔跑逃命的场景,说小狼崽不象是逃命,更象是赛跑。当时以为出于作者对它的喜爱,现在细想,狼本身天性里就有面对 强大时那一份淡定和从容!在智者心中狼是充满智慧和灵性的,在野外危机四伏中喜爱就它们从小具备的机巧灵慧与刚性并存,方能在厮杀中成就为出色的优秀猎手。凶猎不是它们的本性,而是它们生存下来的必备手段。如同人要活下去必须摄取食物,树木要有生机必须阳光雨露,目的简单且单纯:生存!试问谁可以做到生死存亡关头继续保持优雅与轻松,随意让人冒犯中呢?这本身是一个奇怪的逻辑,所以人责怪和恐惧狼之根源却来自人性本身的贪婪和无度的欲望所致。它们的捕杀仅为了活命,人类的捕杀为了享乐,用它们的皮毛制衣,或者品尝它们的肉满足食欲的享受。同样是生命,同样不可侵犯!
正如曾以看到的一句话:心中想什么,看到的就是什么。
同样是狼,智者看到的是智慧,看到是生命;贪婪者看到的恐惧、害怕,却仍然冒险杀生取皮取肉。脱去外衣的人类具备了野兽不具有的贪婪和邪恶,不如野兽单纯、干净!学佛之人有信仰之人都能做到蝼蚁尚且珍爱不随意杀生。当了解到这些人类这外生灵们的生活轨迹和艰辛,及目前的艰难生活处境,多少会生出崇敬来,起码有的尊重生命的良知会被重新唤醒。
狼性,狼魂;人性,人魂,彼此相依,共伴日月!
小狼在獒场
作者把格林带到了若尔盖大草原的藏獒场,为了放养做准备。刚开始在藏獒场,藏獒很不喜欢它,因为它们天生就是天敌,藏獒是看家护院的,而狼有时会偷牛羊。格林通过想各种办法,终于融入了藏獒群里。最有意思的是,格林捉鼠兔的事。因为草原的狼有时饿了,也会捉鼠兔吃,但是现在狼少了,鼠兔就越来越多了,已经成了草原的危害,破坏了草原的生态环境。在獒场的后面有几亩空地,那里也有许多的鼠洞,格林没事的时候,就到后院捉鼠兔。刚开始的时候,它看见鼠兔就去撵,把它累的不行,它也捉不住一只。后来,它就想出了一个办法:自己藏在逆风口,把鼠兔的几个出口都堵上,等鼠兔出来的时候,就捉住了。格林的野外生存技能越来越强了,作者给格林找着狼群以后,就放生。
这本书真的很好,作者写出了狼的聪慧、渴望自由、可爱、调皮,让人的心情跟着书里的情节起伏,牵动人的内心。
狼图腾 段落的读后感
狼图腾 段落的读后感今天读了姜戎的<狼图腾>,与其说读,不如说补.因为几个月前就在家乐福的书架前读过一半.从翻开第一页起就被这本书给深深的吸引了,那些文字把我带进了广袤额仑草原.让我和那里的人,那里的狼,那里的一切亲密接触.于是平生第一次为了一本书而足足站了半天,不觉得累,也不觉得饥渴,全神贯注,象是着了魔.最终还是一个电话把我从书里拉了回来.今天补读这本书,却是越读越不忍心看下去.不是别的原因,而是因为狼的命运.
起初以为狼只是喜欢群居的野兽,凭借着数量的优势扑捉一些小动物,苟且存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一种生物而已.在我心目中狼的地位是很尴尬的.凶猛不及狮虎,速度不及猎豹.同为食肉类哺乳类动物,它也只能去欺负狐狸.它的存在也只是为了衬托虎豹们的勇猛.就象一部电影,它永远只能做配角.然而,读<狼图腾>,随着故事情节的深入,我越来越明白我以前的想法是多么的无知.甚至有点愚昧.
狼是智慧的.
这一点在草原狼捕杀猎物的时候体现的淋漓尽致,它们的每一次进攻都堪称经典.它们不打无准备之仗,踩点、埋伏、攻击、打围、堵截,组织严密,很有章法.好像在实践孙子兵法,‘多算胜,少算不胜’.在狼与人的争斗中,这种智慧也随处可见.为了不使狼群暴露,独处而被人发现的狼,往往逃向与狼群相反的方向.牺牲自己,保全群体.这绝非聪明,而是智慧.
狼是团结的.
它们很少各自为战,所有的行动都是在狼王的统一调度下进行.只要狼王一声令下,群狼便会排山倒海,勇不可挡.即使是它们被牧民和猎狗围困,四面楚歌,它们依然镇定自若,阵形不乱.
狼是勇敢的.
狼从来都不畏惧死亡.它们为了冲垮马群,不惜牺牲老弱的狼去撕撤外围壮马的肚皮,与马同归于尽.与群狗的争斗中狼也是前赴后继,即便是战斗到最后一条也毫不畏惧.在那片草原上它们是实实在在的王者,谁与争风?
在草原上,人类成了名副其实的学生,人从狼那里学来了智慧,团结和勇敢.于是有了成吉思汗.于是有了横扫欧洲的蒙古骑兵.朝鲜战争结束后,艾森豪威尔告戒美国军人永远不要做两件事,一是永远不要进攻莫斯科,二是永远不要和中国军队在陆地作战.然而,他可能忘记了这组矛盾其实在一千年前就有了答案.当年火烧莫斯科的正是这帮狼图腾的血性中国人.
说起草原,大家脑海里的第一幕可能就是"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壮丽景象.湛蓝的天空下可以豪情万丈的踪马驰骋,可以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可以肆无忌惮的呼吸那里的新鲜空气.但又有几人知道,狼为这幅美景所立下的功劳.
因为狼的存在使得草原鼠,黄羊的数量得以控制,有效的保护了草原.因为草原鼠和黄羊数量过多会破坏草原,进而使土地沙化.狼也控制着旱獭的数量,旱獭厚厚的皮毛是蚊虫寄生过冬的场所.所以狼也间接的控制着蚊虫的数量.
可见.狼是处在草原生物链上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如果没有狼,草原也就不复存在.生活在草原的牧民是非常了解这一点的.所以他们恨狼,同时也爱狼,杀狼同时也崇拜狼.人和狼就在这种微妙的关系中生活了数千年.狼也成为了那里文明的起点,那里人们的歌声,舞蹈,以及人性的豪放,无不和狼有着密切的关系.毫无夸张的说,那里的生机勃勃,那里悠久的历史都是拜狼所赐!
然而,这一切被一些自以为是,自命不凡的人破坏了.他们开着大马力的吉普车,抗着射程极远的步枪肆意捕杀那里的草原狼,并乐此不疲.当我看到一匹大狼被一辆吉普车狂追了20公里,费尽了最后一点力气,带着不屈的眼神轰然倒地的那一刻.我再也读不下去了.这时的狼是英雄,而人,成了最卑劣的动物.
罢了,罢了,不读也罢,就让草原的腾格里来惩罚那些在草原展开屠杀的人好了,就让黄沙掩盖那些所谓的文明好了.种什么样的因就得什么样的果.人类......哎~~~~~
起初以为狼只是喜欢群居的野兽,凭借着数量的优势扑捉一些小动物,苟且存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一种生物而已.在我心目中狼的地位是很尴尬的.凶猛不及狮虎,速度不及猎豹.同为食肉类哺乳类动物,它也只能去欺负狐狸.它的存在也只是为了衬托虎豹们的勇猛.就象一部电影,它永远只能做配角.然而,读<狼图腾>,随着故事情节的深入,我越来越明白我以前的想法是多么的无知.甚至有点愚昧.
狼是智慧的.
这一点在草原狼捕杀猎物的时候体现的淋漓尽致,它们的每一次进攻都堪称经典.它们不打无准备之仗,踩点、埋伏、攻击、打围、堵截,组织严密,很有章法.好像在实践孙子兵法,‘多算胜,少算不胜’.在狼与人的争斗中,这种智慧也随处可见.为了不使狼群暴露,独处而被人发现的狼,往往逃向与狼群相反的方向.牺牲自己,保全群体.这绝非聪明,而是智慧.
狼是团结的.
它们很少各自为战,所有的行动都是在狼王的统一调度下进行.只要狼王一声令下,群狼便会排山倒海,勇不可挡.即使是它们被牧民和猎狗围困,四面楚歌,它们依然镇定自若,阵形不乱.
狼是勇敢的.
狼从来都不畏惧死亡.它们为了冲垮马群,不惜牺牲老弱的狼去撕撤外围壮马的肚皮,与马同归于尽.与群狗的争斗中狼也是前赴后继,即便是战斗到最后一条也毫不畏惧.在那片草原上它们是实实在在的王者,谁与争风?
在草原上,人类成了名副其实的学生,人从狼那里学来了智慧,团结和勇敢.于是有了成吉思汗.于是有了横扫欧洲的蒙古骑兵.朝鲜战争结束后,艾森豪威尔告戒美国军人永远不要做两件事,一是永远不要进攻莫斯科,二是永远不要和中国军队在陆地作战.然而,他可能忘记了这组矛盾其实在一千年前就有了答案.当年火烧莫斯科的正是这帮狼图腾的血性中国人.
说起草原,大家脑海里的第一幕可能就是"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壮丽景象.湛蓝的天空下可以豪情万丈的踪马驰骋,可以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可以肆无忌惮的呼吸那里的新鲜空气.但又有几人知道,狼为这幅美景所立下的功劳.
因为狼的存在使得草原鼠,黄羊的数量得以控制,有效的保护了草原.因为草原鼠和黄羊数量过多会破坏草原,进而使土地沙化.狼也控制着旱獭的数量,旱獭厚厚的皮毛是蚊虫寄生过冬的场所.所以狼也间接的控制着蚊虫的数量.
可见.狼是处在草原生物链上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如果没有狼,草原也就不复存在.生活在草原的牧民是非常了解这一点的.所以他们恨狼,同时也爱狼,杀狼同时也崇拜狼.人和狼就在这种微妙的关系中生活了数千年.狼也成为了那里文明的起点,那里人们的歌声,舞蹈,以及人性的豪放,无不和狼有着密切的关系.毫无夸张的说,那里的生机勃勃,那里悠久的历史都是拜狼所赐!
然而,这一切被一些自以为是,自命不凡的人破坏了.他们开着大马力的吉普车,抗着射程极远的步枪肆意捕杀那里的草原狼,并乐此不疲.当我看到一匹大狼被一辆吉普车狂追了20公里,费尽了最后一点力气,带着不屈的眼神轰然倒地的那一刻.我再也读不下去了.这时的狼是英雄,而人,成了最卑劣的动物.
罢了,罢了,不读也罢,就让草原的腾格里来惩罚那些在草原展开屠杀的人好了,就让黄沙掩盖那些所谓的文明好了.种什么样的因就得什么样的果.人类......哎~~~~~
狼图腾读后感
600字左右,别太好,别太烂。我水平比较好。 (一)
夫人:深哥是爱你的不要伤害他
妖:没有用的,有你这个王夫人在
夫人:我不重要我的王夫人可以让给你
妖:让给我你能保证走了就不在回来吗
夫人:我已经看你吃过一颗心了,我还能不死吗,杀了我吧。
妖:呵呵,你以为我是笨蛋吗,我要是杀了你王大哥就会挂念你一辈子,喝了它告诉所有的人,他们都
是你杀的,你作妖,我来作王夫人,
夫人:可以呀,那你以后可以不再杀人吗?
妖:我是妖不吃人心我会老的,好吧我答应你,只要我作了王夫人,我会陪着王大哥一起老。
夫人:你真的喜欢他
妖:我真的爱他
她喝下了小唯给她的毒药,变成了人人害怕的妖。她知道如果她承认自己是妖那她将失去一切,包括她的丈夫。但她还是义无反顾。她跑出房间,睁着无助凄凉的绿眼,这个世界已经不是她熟悉的世界。一切都变了,曾经尊敬她爱她的人都用着愤怒的眼睛看着她,口中喊着令她心寒的话。但她不在乎,在她选择喝下毒药时她就知道会用怎样的结局。她也设想过这其中包括她的丈夫,那个他深爱着的男子。但是,当她真正面对着一切的时候......
泪滑落了脸庞,但也不见了从前的纯净的色彩。她是传统的中国女性。忠贞、贤惠、可以为爱牺牲。她也有着属于女子的敏感,他发现她的丈夫再把另一个女子带回家后,已经没有像以前那样爱着她了。他的眼中不再只有她一个人的身影。后来,她发现她丈夫带来的女子是个妖精,她试图想让她的丈夫了解,但她的丈夫这时已经听不进去她的话了。他宁愿相信他的妻子是出于嫉妒,他试图安慰他的妻子。“世界上能迷倒我的只有你。”我想听到这句话的她再也找不到海誓山盟的甜蜜了,她知道,她的丈夫已经迷上了另一个女子。她又能怎么样呢?
最终她还是让步了,为了爱情。收她为妾吧,她说。可是妖又怎么可能能满足当妾室的地位呢?
王:佩荣不管你做了什么,我们都一起承担,
夫人:我是妖我杀了那么多人,死有余辜,
王:你是我的夫人,不管你是人是妖我都爱你,我什么都爱
夫人:答应我一定要好好照顾~为我活着
最后她死在了他的手了。庞勇在身边大喊:“不要!”他提刀向小唯砍去。“你们看到了没有,她才是妖哇,你们看到了吗?她才是妖!”佩容是否听到了这句呼叫,在生命走到终点是,她是否会后悔她爱错了。
没有人值得你流泪,值得让你这么做的人不会让你哭泣。——给佩蓉
(二)
她是一只修炼千年的九霄美狐,她不知人间的规则总是随性而行。她只坚信是她喜欢的她就要得到手。他跟王生的相遇注定了不会用好的结局。一人一妖又怎么可以相恋呢?她旁边的蜥蜴精也一再的跟她强调人妖不能相恋。但她任性惯了,又怎么会听进去呢。为了得到她想要的,她不择手段,最终把王生的妻子逼上了绝路。但她的身份也被庞勇揭穿,她还是没有得到她想要的。
王:还给我,如果你爱我,把配荣还给我
妖:如果你那么爱她,为什么不和她一起死
王:我死把她救回来
甄:你不要再相信她
王:佩容死了我和她一起死要是佩容回来你告诉她,我不是个好丈夫,我没有好好保护她
王深情的对妖说:我爱你,可我已经有佩容了
也许她已经得到了他的心他的情了。但他最后还是选择了死亡。“我爱你,但我已经有佩容了” 当她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她是否会稍稍感到欣慰。因为她最终得到了他的心。当她目睹了佩容的死,王生的死,蜥蜴精的死,庞勇的死她是否已经有所了悟呢?
我想是吧,她把修炼千年的珠子化成了粉末,让那些无辜的人复活,这,也许就是另一种赎罪吧。王生醒了,而她却在王生眼前逐渐消失。望着王生的眼里是怎样的一种不舍与凄美。
她变回了狐狸开始新的修炼,但我想她是否还有勇气再次尝试爱情。
不要因为结束而哭泣,微笑吧,为你的曾经拥有。——给小唯
(三)
他被称为“至情战将”。但当他徘徊于两个女人之间时她是否还配得上这个封号,甚至其中一个是她的妻子。他爱他的妻子吗?也许他曾经爱过,在没有小唯这样的一个女子出现之前我相信。但当他把小唯带回家时,在她对他妻子的信任不再是,他对他妻子的爱应该也不在了。剩下的只是他自己内心道德的约束。他在妻子面前一再强调我爱的只有你一个时,他的心是怎样的心虚。这句话是多么的无力。
他对妻子的爱在他相信他的妻子是妖时已经荡然无存了。正如她在最后讲的那句话:“佩容死了我和她一起死要是佩容回来你告诉她,我不是个好丈夫,我没有好好保护她 。”对妻子只剩下道德上的爱了。他的心早已出轨。而最后他对九霄美狐说的话正好印证了这一点。“我爱你,可我已经有佩容了”她还是背弃了他对妻子的爱。
(四)
正如所有的暗恋者一样,庞勇爱的很辛苦。但他也爱的至情至性。在佩容选择了王生之后他抛弃了一切,选择流浪。但当佩容需要他时他就会毫不犹豫的跳出来,不求回报。他一直相信这佩容,没有一丝的怀疑。比起王生,他才是那个最爱佩容的人。但爱情总是无法完美的。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去巫山不是云。
但命运还是公平的,她碰上了另一个女子,她个佩容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典型。那是一个可以陪她浪迹天涯的女子。
(五)
我想她是爱着庞勇的。她的义务就是除妖降魔。“我终于知道我为什么无法成为真正的降魔者,是因为我心中充满了恨。”我一直不是很理解这句话的意思。可能是她的了悟吧。这看到这么多的死亡,看到在死亡中的爱情。还是她以前在除魔时对妖只有恨没有爱。或还是她最终发现了他对庞勇的爱。
我不得而知,但我喜欢这位敢爱敢恨的女性。
(六)
他是一个卑微的蜥蜴精,他对狐妖的爱也很卑微。他为她宁愿让自己坠入深渊,到最后失去了生命。小易的痴并没用得到回报,到最后依然只有惨烈的死。
爱着你 像心跳难触摸
画着你 画不出你的骨骼
夫人:深哥是爱你的不要伤害他
妖:没有用的,有你这个王夫人在
夫人:我不重要我的王夫人可以让给你
妖:让给我你能保证走了就不在回来吗
夫人:我已经看你吃过一颗心了,我还能不死吗,杀了我吧。
妖:呵呵,你以为我是笨蛋吗,我要是杀了你王大哥就会挂念你一辈子,喝了它告诉所有的人,他们都
是你杀的,你作妖,我来作王夫人,
夫人:可以呀,那你以后可以不再杀人吗?
妖:我是妖不吃人心我会老的,好吧我答应你,只要我作了王夫人,我会陪着王大哥一起老。
夫人:你真的喜欢他
妖:我真的爱他
她喝下了小唯给她的毒药,变成了人人害怕的妖。她知道如果她承认自己是妖那她将失去一切,包括她的丈夫。但她还是义无反顾。她跑出房间,睁着无助凄凉的绿眼,这个世界已经不是她熟悉的世界。一切都变了,曾经尊敬她爱她的人都用着愤怒的眼睛看着她,口中喊着令她心寒的话。但她不在乎,在她选择喝下毒药时她就知道会用怎样的结局。她也设想过这其中包括她的丈夫,那个他深爱着的男子。但是,当她真正面对着一切的时候......
泪滑落了脸庞,但也不见了从前的纯净的色彩。她是传统的中国女性。忠贞、贤惠、可以为爱牺牲。她也有着属于女子的敏感,他发现她的丈夫再把另一个女子带回家后,已经没有像以前那样爱着她了。他的眼中不再只有她一个人的身影。后来,她发现她丈夫带来的女子是个妖精,她试图想让她的丈夫了解,但她的丈夫这时已经听不进去她的话了。他宁愿相信他的妻子是出于嫉妒,他试图安慰他的妻子。“世界上能迷倒我的只有你。”我想听到这句话的她再也找不到海誓山盟的甜蜜了,她知道,她的丈夫已经迷上了另一个女子。她又能怎么样呢?
最终她还是让步了,为了爱情。收她为妾吧,她说。可是妖又怎么可能能满足当妾室的地位呢?
王:佩荣不管你做了什么,我们都一起承担,
夫人:我是妖我杀了那么多人,死有余辜,
王:你是我的夫人,不管你是人是妖我都爱你,我什么都爱
夫人:答应我一定要好好照顾~为我活着
最后她死在了他的手了。庞勇在身边大喊:“不要!”他提刀向小唯砍去。“你们看到了没有,她才是妖哇,你们看到了吗?她才是妖!”佩容是否听到了这句呼叫,在生命走到终点是,她是否会后悔她爱错了。
没有人值得你流泪,值得让你这么做的人不会让你哭泣。——给佩蓉
(二)
她是一只修炼千年的九霄美狐,她不知人间的规则总是随性而行。她只坚信是她喜欢的她就要得到手。他跟王生的相遇注定了不会用好的结局。一人一妖又怎么可以相恋呢?她旁边的蜥蜴精也一再的跟她强调人妖不能相恋。但她任性惯了,又怎么会听进去呢。为了得到她想要的,她不择手段,最终把王生的妻子逼上了绝路。但她的身份也被庞勇揭穿,她还是没有得到她想要的。
王:还给我,如果你爱我,把配荣还给我
妖:如果你那么爱她,为什么不和她一起死
王:我死把她救回来
甄:你不要再相信她
王:佩容死了我和她一起死要是佩容回来你告诉她,我不是个好丈夫,我没有好好保护她
王深情的对妖说:我爱你,可我已经有佩容了
也许她已经得到了他的心他的情了。但他最后还是选择了死亡。“我爱你,但我已经有佩容了” 当她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她是否会稍稍感到欣慰。因为她最终得到了他的心。当她目睹了佩容的死,王生的死,蜥蜴精的死,庞勇的死她是否已经有所了悟呢?
我想是吧,她把修炼千年的珠子化成了粉末,让那些无辜的人复活,这,也许就是另一种赎罪吧。王生醒了,而她却在王生眼前逐渐消失。望着王生的眼里是怎样的一种不舍与凄美。
她变回了狐狸开始新的修炼,但我想她是否还有勇气再次尝试爱情。
不要因为结束而哭泣,微笑吧,为你的曾经拥有。——给小唯
(三)
他被称为“至情战将”。但当他徘徊于两个女人之间时她是否还配得上这个封号,甚至其中一个是她的妻子。他爱他的妻子吗?也许他曾经爱过,在没有小唯这样的一个女子出现之前我相信。但当他把小唯带回家时,在她对他妻子的信任不再是,他对他妻子的爱应该也不在了。剩下的只是他自己内心道德的约束。他在妻子面前一再强调我爱的只有你一个时,他的心是怎样的心虚。这句话是多么的无力。
他对妻子的爱在他相信他的妻子是妖时已经荡然无存了。正如她在最后讲的那句话:“佩容死了我和她一起死要是佩容回来你告诉她,我不是个好丈夫,我没有好好保护她 。”对妻子只剩下道德上的爱了。他的心早已出轨。而最后他对九霄美狐说的话正好印证了这一点。“我爱你,可我已经有佩容了”她还是背弃了他对妻子的爱。
(四)
正如所有的暗恋者一样,庞勇爱的很辛苦。但他也爱的至情至性。在佩容选择了王生之后他抛弃了一切,选择流浪。但当佩容需要他时他就会毫不犹豫的跳出来,不求回报。他一直相信这佩容,没有一丝的怀疑。比起王生,他才是那个最爱佩容的人。但爱情总是无法完美的。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去巫山不是云。
但命运还是公平的,她碰上了另一个女子,她个佩容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典型。那是一个可以陪她浪迹天涯的女子。
(五)
我想她是爱着庞勇的。她的义务就是除妖降魔。“我终于知道我为什么无法成为真正的降魔者,是因为我心中充满了恨。”我一直不是很理解这句话的意思。可能是她的了悟吧。这看到这么多的死亡,看到在死亡中的爱情。还是她以前在除魔时对妖只有恨没有爱。或还是她最终发现了他对庞勇的爱。
我不得而知,但我喜欢这位敢爱敢恨的女性。
(六)
他是一个卑微的蜥蜴精,他对狐妖的爱也很卑微。他为她宁愿让自己坠入深渊,到最后失去了生命。小易的痴并没用得到回报,到最后依然只有惨烈的死。
爱着你 像心跳难触摸
画着你 画不出你的骨骼
本文标题: 度度狼的读后感(读《狼》(蒲松龄写的)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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