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二次生命的读后感(《我的第二次生命》主要写什么事 表达了什么感情)

发布时间: 2023-02-25 16:57:45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110

《我的第二次生命》主要写什么事,表达了什么感情?答案:,解析:,在我十岁那年,我患了肾功能衰竭,是父亲捐出自己的肾让我做了肾移植手术,给了我...

我的第二次生命的读后感(《我的第二次生命》主要写什么事 表达了什么感情)

《我的第二次生命》主要写什么事,表达了什么感情?

答案: 解析: 在我十岁那年,我患了肾功能衰竭,是父亲捐出自己的肾让我做了肾移植手术,给了我第二次生命。让我深深感受到了父亲对我的挚爱。

谁有<<我的三次生命>>一文

最好有附带的题目!谢了.
我的三次生命

  有人说女人有三次生命,第一次是爸妈给的,第二次是自己考的,第三次是嫁的。在婚礼前后,妈妈在耳边唠叨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长大了,是大人了”,一场热热闹闹的婚礼就像是一场成人礼,让我不知不觉从天真烂漫的少女跨越到为人妻、为人媳的新角色。朋友说,结婚了,写篇文章纪念吧!我说,好,写写,写写我的三次生命,哪怕是流水帐似的文字,也是成长的历史。
  
  我的家庭
  在二十四年前的正月初八,也是一场婚礼,漂亮的新娘和英俊的新郎在亲朋的祝愿中组成了一个温馨的家,这个家便是我的家,新娘新郎就是我的爸爸妈妈。
  我的爸爸妈妈都是高中毕业,根据他们日后各自在我面前的吹嘘中得知当初成绩挺好,妈妈说她的作文常在县广播台播出,还唱歌什么的,反正都是挺优秀挺优秀的人,那个时候因文化大革命没高考,要不然他们考不上清华也绝对能考上北大。所以,因为他们从小的灌输,在我的心目中,我的爸爸妈妈都是这个世界上最优秀的人,这么多年从来没有改变过。
  爸爸妈妈疼爱孩子是全村闻名的,在乡间的小路上,总能看到一辆二八式自行车风雨无阻地载着我行驶在路上,从扎两羊角辫的小丫头到青涩的大姑娘,爸爸也从年青的壮小伙到双鬓斑白,直到现在每月回家,依然是爸爸骑着摩托车到车站接我。
  我的爷爷奶奶和千百万个爷爷奶奶一样是慈祥的爷爷奶奶,我爷爷小时候上过几年私孰,在农村那年月算是有文化的人了,所以年轻的时候就评选为了村里的组长,反正这个官儿他一当就是一二十年,虽然只是个小小九品芝麻官,一个不算官的官儿,但也是咱家这几辈人中领导的人最多的官儿了,好歹一个组也有大几十人啊。所以在我们家,我爷爷是权威,人家是官儿啊!这不,山上的树被人偷钜了,他这会儿又去找了;人家垦荒种田,把山上的树毁了了种庄稼他也要管管。唉!难怪他不是家里的门被人撬就是田里的花生被人扯。
  我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从小就热爱着,在妈妈孕肓我七个多月的时候,我便迫不急待的急着出来看世界了。我的出生让咱家又多了一辈人,是咱家第一个孙子。五年之后我的妈妈才又生了妹妹,然后叔叔婶婶才生了堂弟,所以我受了五年的专宠。后来因为我比弟妹多五年的时间巴结大人们,所以我总觉得家里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叔叔婶婶都喜欢我多一些。
  
  我的孩提时代
  先天的不足使我小时候身体不好,长辈们现在还常常讲笑话,说我小时候的脖子就没直起来过,脑袋不搁在左肩就是搁在右肩。所以小时候记忆最深的就是吃药,打针,两样我都害怕,不过相比较而言,我觉得吃药要好受一点。记得有一阵子要吃那像墨汁一样的中药,妈妈在我面前时,我就慢慢地吹,慢慢地添,乖得不像话。等妈妈忙活的时候,我就把药倒进猪食缸里,反正那时候家里天天熬药,到处是药味,妈妈也不会觉察,那时候我觉得我自己好聪明哟。
  在这里最值得一提的是我一个小姑姑,我爸爸的堂妹,她只大我五岁,可是却承担起了照顾我的责任,常常听妈妈讲,说她发高烧时都会到我家来照看着我。五六岁的她说话有点不清,就是我们那里说的夹舌子,而我从小跟她学说话说的就是夹舌子音,到现在别人常说我说话说不清,那全拜小姑姑所致。孩子照看孩子,真难为她了,不过谁让她是我姑呢。
  我妈妈特别特别感激她,如果没有她帮着带我,我妈妈根本没法做事。其实我内心里也挺感激她的,只是现在她成家了,我又出来读书工作,一年见不到一两面,疏远了许多,但在心里,她还是很亲很亲的。
  
  我的求学生涯
  我想“小学生”这个身份我当的还是挺成功的。农村大多数是七岁入学,我五岁半就入学了,老师不让我上一年级,让我读学前班,我爸爸不让,他说我的智力绝对不比七岁的差,读学前班是浪费。于是报名那天在校长办公室,老师出题我做题,十以内的加减法,不数手指头迅速地做出来了,校长和老师毫无异义的让我坐进了一年级教室。那天可真让我爸露脸了。
  读一年级是由于年龄没到,学校没报教委,所以我上课没书,考试没卷,所以那年可真辛苦了老师和我的爸妈,他们帮我抄书,抄卷子,有时老师考试时懒得给我抄卷子,干脆给我一百分再发张奖状算了。
  小学二年级时名额报上去了,但还是因为年龄小,备受老师的偏爱,五年级时一篇小作文《爷爷的上衣》在我们当地的《幼芽报》上发表,那算是我的处女作吧。
  读中学时是我最尴尬的,小学时名声在外,人人都说我成绩好,到中学后就莫明其妙的下坡了,我发誓我当时真的用心了的,但成绩就是一高一低的,老师常常在课堂上说,我们班有些同学成绩不稳定,然后别有用心地望我一眼,我心虚得心里七上八下的。
  中考时第一项考语文,是我的强项。我今天还在骂那个出卷老师,作文时有两个题目又有两个节目,所有的中考试卷都只两篇作文,偏偏我们那一届三篇,所以两个节目选一我看成了两个题目选一,造成了我一篇作文没写的惨痛事实,那时真是让我痛不欲身,恨不能把出卷老师八辈子都问候遍。
  其实总体成绩还是不错,六百分总分考了四百九十六分,不过重高是无望了,惨痛啊!原本打算考个清华北大的让家人露露脸,无奈最后灰溜溜地背着被子到省中专去报到了。那时我常觉得对不起我那背朝黄土面朝天的父母,但是爸妈,真的不怪我,要怪就怪出卷的老师吧,是他们害我的。
  读中专真的挺舒服,及格万岁!由于专业关系,一班的女生(我忘了,还有一个男生,只是我们通常不把他当男生)。那时候老师真是负责,老师们考虑到我们都要考大专本科什么的,所以要给我们把高中的知识教给我们,星期六不准休息,别人班都双休,就我们单休,还上晚自习。不知怎么的,那时尽想着玩,所以非常痛恨老师的此举,常常集体罢课,后来直到听说教我们《外国文学》的那个老师(他要退休了,身患重病)不管我们教室有没有学生,都坚持在教室里坐两节课等我们,那时真的把我们感动了一把,所以我们以后再也不罢他的课了,不管多忙,他的课一定要上。
  尽管如此,我们都还是以优异地成绩毕业了,我好像还拿过一回奖学金,也不知道是怎么会有我的份儿的,我发誓我真用心读书了,不过读的是与考试无关的书,我那时一天一本小说,三年里看完了琼瑶、席娟等等人的书。
  再后来就报名自考了,大专、本科,现在还在长途跋涉中,毛爷爷说活到老,学到老,所以我的求学生涯还在继续。
  
  我与网络
  为什么要写网络呢?其实现在的我上网极少,写网络主要是想写写我的朋友。在单位上班以后,我一直很低调,很少和人交流,我真的很感谢局域网,因为它让我结识了很多很多的朋友,像粗人、踢踢、520、302、你侬我侬、蓝色心情、狐狸王、狼子野心、小梳子、我行我速、心里烦、花心小和尚、宏儿等等等等,真的,和他们在一起很开心,不管他们有没有把我当朋友,但我感谢他们,感谢他们在我成长中关心我,他们见证了我的成长,我最最感激的就是520和娟,他们是我透过网络结识的朋友,现在是最关爱我的好朋友,我能从少不知事的小丫头走到今天为人妻,与他们的关心和帮助是分不开的。
  
  我的爱情
  写下这个标题,突然觉得没什么好写的,又觉得我这个想法挺好笑,2001年7月至2002年,我为自己正在进行时的爱情一共写下了三百多篇。可能是曾经写多了,该写的话都写了,现在坐在电脑前的我沉思了半天也无从下笔。
  其实好久没有提起他了,感觉他的名字似乎都有些陌生了,但是我应该记下他,因为他给过我最开心的日子,那时候自己像个疯子,每天一个人走路时都会笑着出声;他也给过我最伤心的日子,全世界走到哪里哪里都是他的影子,而心里却深刻地明白他不再属于我。是他深刻地让我知道了什么是爱,什么是痛。他说过他会守护着我到世界末日,但是却又决裂地离开了我,现在已是别人的老公,但我依然感谢他曾经给过我的甜蜜与痛苦,我祝福他。在我的心底,我把他当成一个远航的亲密朋友,是朋友我就会永远的祝福他,真的,感谢他曾经对我的好,因为我真的开心过,也感谢他对我的放弃,因为他的放弃我的人生有了新的起点,我也有了新的幸福。
  在他之后,我就认识了我现在的老公。
  
  我的婚姻
  去年的十月,我对我最要好的朋友说让她陪我去拍婚纱照,她一脸诧异,问我为什么要拍?今年年初,当我告诉我的朋友我已经领取了结婚证时,他们都不相信,一个劲儿地问我想清楚了吗?直到我婚礼的前一天,还有朋友问我的好姐妹是不是真的,在他们眼里,我和我老公结婚好像是开玩笑的一样,好像不是真的。
  他是我姐姐的同学,初识他时,我并不喜欢他,特别是看不惯他脖子上的链子,我直言不讳地告诉他像狗链,他当场就取下来了。我喜欢文质杉杉有书卷味儿一点的男人,而他却黑黑的,高高的,胖胖的,整个儿一北方农民形象,更可气的是第一次见面,和我斗地主居然让我输了。
  那时候的我心情特别不好,常常一个人静静地发呆,有时候连自己都忘记掉,更不用说身边的朋友了,和朋友一起说话时常常走神。
  所以刚开始时我根本没用心谈恋爱,只是害怕一个人独处,就常和朋友们出去走走逛逛,其实我也不知道怎么就和他谈起恋爱了,我也不清楚怎么一下子就谈婚论嫁了,可能是因为他的细心,我喜欢和他呆在一起,和他呆一起的时间多了些吧!总之就在我稀里糊涂的时候,大局已定。梦醒时分,想反悔之时,发现家人朋友全被他笼络,而我居然也有一些不忍心离开他,后来就想,算了,反正是嫁人,嫁了算了吧!
  后来朋友们问得多了,我也在想答案,我为什么会嫁给他啊?我总要给朋友们一个合理的解释啊。
  后来发现有好多好多的答案,因为他在吃面条时会把碗里的牛肉都挑到我碗里,因为他会在大马路上给我系鞋带,因为他会带我安全地过马路,因为他会用心地逗我发笑,因为他耐心地听我一遍一遍讲那过往的鹤花之恋,还帮我分析我那找不到原因结束的爱情,因为他会任由我大吼大叫,更重要的是他会天天做饭给我吃。
  总之他给了我依靠的感觉,我从此不再对任何事情操心,习惯了什么事都叫他办,什么交电话费啊,交水费啊,交电费啊,买什么东西啊,只需一个电话,他会统统给我办妥,我只需要上班吃饭睡觉就行了。
  再后来我发现我习惯了我身边有他,习惯了一有事就给他打电话,习惯了要吃什么就像小孩子一样拼命向他要,哪怕只一块钱的东西也不愿意自己出去买,习惯了过马路时不看来往的车辆,闭着眼睛跟他走。
  在我开始用心想他的好时,发现他真的挺好,他从来没说过要和我走过生生世世,他也从来没说过我守护我到世界末日,但我发现他拉着我的手时,我感受到了深深的情意。所以我想,也许和他结婚挺好,至少再也不用操心买什么菜,吃什么了。
  每当他拖着我的手在菜场里和小贩讨价还价时,每当他在商场帮我挑选衣服时,每当他在厨房满头大汗时,我就的心被幸福填得满满的,其实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我要的也就仅此而已,所以我知足,所以我幸福。
  领结婚证的那天,他一路上振臂高呼,兴奋得像个孩子,不停地打电话告诉他的朋友,那一刻我感动着,我告诉我自己,这个人是将陪伴我走一生的人,我一定要好好待他。
  
  昨日,一朋友对我说“愿你好好珍惜你的第三次生命,过得多姿多彩!”我想每一个新婚的人都会珍惜自己的婚姻,我也会,我会用心地经营自己的生活,为自己负责。
  如今,我结婚了,我成家了,我的成长凝聚了许许多多朋友的关怀,写下这篇文章感谢那些曾经帮助过我的朋友,感谢那些一直关心着我的朋友,在你们的关怀下,我终于把自己嫁出去了!同时也感谢我的爸爸妈妈,让你们操心了,是你们宽容的、伟大的爱让我一直被幸福和快乐所包围,是你们给了我健康向上的人生,感谢你们!还要感谢我那黑黑的丈夫,是你给了我阳光,我是幸福的,以后小女子还得仰仗您的光辉进入新的角色,希望我们能相伴相偕,一路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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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里波特
一个棕色头发,在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的男孩。他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法棒,轻轻便能带你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让你时刻都为他的神力所惊喜。他拥有一把神奇的扫把,骑上它,便可尽情的在空中飞行。他是谁?他便是神奇的小魔法师--哈利波特。 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虚幻的事物变成了真实。有巫师,有怪兽,有精灵,也有恶魔。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从整本书来看,作者是以这个小魔法师的神奇经历为线索,从而表现了孩子与孩子,学生与老师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的便是孩子们面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机智斗恶,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难关。而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就是记述了哈利波特,还有他的朋友,在这个神秘的魔法学校中的点点滴滴。 一切是那么神奇,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成为他们的信差,信刊:可以自己开口朗读,飞天扫帚是交通丁具,多的如天上的鸟一样。西洋棋会思考,主人叫它怎么走,便听从命令,命令一F,自动移入其位。画像的人是活的,会微笑,会眨眼,有空还会互相串串门。还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怪不得哈利波特可以成为风靡全球的小魔法师。我真有点佩服这本书的作者,竟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而在这本书5中,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的那种勇敢。他们始终都有这么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己,勇敢的去面对困难,甚至是恶魔,没有什么奸怕的,就算会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适当的使用在学校里所学到的魔法,一定可以胜利。”这是多么坚定的信念啊!每次一看到这种惊险的关头,都被他们这种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神奇经历的孩子捏一把汗,毕竟,邪不胜正,那些邪恶的人最终还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总之,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神奇”。在这个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神奇的国度。在那里,有一个拥有不可思议力量的男孩--哈利波特。而我在阅读时,也随之掉入了一个魔法的时空。
神气的昆虫世界
——读《昆虫记》有感
《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著作,不仅是一部文学巨著,也是一部科学百科。
《昆虫记》中详细介绍了许多昆虫,介绍了它们的本能,习性,劳动,婚恋,繁衍和死亡。
《昆虫记》是一部很吸引人的著作,因为这部科学百科同时也带有文学色彩,文中的一字一句,都体现了作者的感情,同时也展现了的昆虫的独一无二的个性。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的动作慢了,它甚至回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法布尔对昆虫有着浓厚的兴趣,因此他的《昆虫记》也让我在读时仿佛自己就是一只在旁观的昆虫。每一只昆虫都有人一样的情感。如:“已经慌了神的蝗虫,完全把‘三十六计走为上策’这一招忘到脑后去了。”
在读《昆虫记》时,我甚至能想象昆虫在活动的画面,眼前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是神秘的大自然。蝉再歌唱,蟋蟀再管理家务,蜘蛛再捕获食物……神秘的自然中也有这么有趣的事物,我对大自然的敬意油然而生,它也有心细的一面。
法布尔再探索大自然的过程中一定遇到很大的困难,但是再大的困难也没有挡住他探索的道路,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
《昆虫记》不仅仅浸溢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含着某种精神。那种精神就是求真,即追求真理,探求真相。这就是法布尔精神。在《昆虫记》的引导下,我要继续探索神奇的昆虫世界。
城南旧事 读后感
一滴清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夺目光辉;一本好书,可以净化一个人的美好心灵。在我内心的深处,曾经有这样一本书,它像一滴清水折射了我心中的太阳,让我来介绍介绍这本书的内容吧:《城南旧事》。这本书的作者是林海音,它是以年少的心态来记叙自己在北京城南的幸福童年生活。书中配有照片,图文并茂,让人更深切的感受到“旧”这个字的深刻含义:古城的残片,大柯的几根垂落枝条,瓦隆中存留的枯叶,临街老店被涂盖的字号,半扇院门的的插闩,还有屋顶上的花盆以及巴在皇城墙上的冬雪……
也许,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它代表经历沧桑后的人对纯真年代的怀念。童年啊!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读着《城南旧事》,我渐渐地走近了书里,看着英子在城南度过的幸福童年,它们就像是一股细流静静地,慢慢地渗入我的脑海中∶缓缓的骆驼队、惠安馆、胡同的井、闹市僻巷、草垛子、这些地方所浮现的人物:冬阳下的骆驼队、井边的小伙伴妞儿、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躲在草垛里的小偷、斜着嘴笑的兰姨娘、不理“我们”的德先叔、和“我”朝夕相伴的宋妈以及最后因肺病去世的爸爸都与“我”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都不是一朝一夕可以筑成的,但是他们都是在岁月的步影中消失了。童年美梦,顿然破碎。可以说,童年时的每秒每刻都是一个人的重要的段落。
相比之下,虽然我的童年过得无忧无虑,但是英子的童年却过得十分精彩。她的童年是戏剧化的,但是却是很真实、纯朴,那样得纯净淡泊,弥旧温馨。
当读到英子和惠安馆的疯女人玩时,我真担心秀贞会不会做出伤害英子的事;当看到英子知道自己的好伙伴妞儿就是秀贞的女儿时,英子不仅仅帮助他们母女重缝,还将自己的生日礼物——钻石表和妈妈的金手镯送给他们当作盘缠去寻找思康叔(秀贞的亲人)。此刻,我不竟为英子感到骄傲,一个六岁的孩子竟懂得友谊,懂得爱,这大概是一种来自生活的力量鼓舞着她在成长吧!读着读着,我的心时而心惊肉跳,时而轻松自在。我觉得很奇怪:难道英子不害怕秀贞吗?看到最后,我才明白;她的童年之所以精彩,是因为她有一颗纯洁净化的心灵,正是她有了这一颗心,她的童年才幸福。那是真正的,无忧无虑的,不折不扣的快乐。而世俗上的快乐,不过是金钱和名誉。
《红楼梦》读后感
古有“开口不谈红楼梦,读尽诗书是枉然”之说。足见此书若无事 在文典文学之地位。带着一般好奇,本人假借春节之余看完此书。以己之愚见表以下之评说或算是心得:
手捧红学意踌躇,
世间万象终如初。
何叹情钱泪两行?
“好了”精髓益千古。
解释:
第一句:当我拿着《红楼梦》,认真的看着的时候,心中画满了许多的问号,脑海中产生了许多的想法;
第二句:当你看完此书,再联系到自己的生活,以及看看我们周围正在发生的事或物,你就会感受到,世间的一切,都是新生到消失,再美丽的花,会调零,再绚丽的烟花,最终也不过是一撮灰尽而已。人亦如此,赤条条的来,空空如也含着一腔不舍而去,一切的一切,我们只不过是拥有一个过程罢了。
第三句:接上句,正因如此,当我们在生活遇到挫折的时候,我们人生失意的时候,我们迷茫的时候,我们在最堕落的时候,在最伤心的时候,要想开一切,同时,我们也只能追求属于自己的东西,不属于我们的东西,只能丰富我们的视野,开阔我们的视野,不可强求。
第四句:“‘好’‘了’”指的是红楼梦第一卷的“好了”歌。“‘好’‘了’”之精典在于阐述了世上万般之事,好便是了,了便是好,若不了,便不好,若要好,须是了。当然,我以为这只是一种慰藉自己的道理,充分说明遇料不钻牛角尖,遇事要想到最周全的一面,我也以为可以延申为,得便是失,失便是得,此谓成败之理,舍便会得,得必须舍,此为舍得与成功之联系之论!所以,正确的理解“‘好’‘了’”歌,会其意,明其理,晓其道,动其心,行其身,你的人生就不会有大喜大悲,也不会以物喜,更不会为己悲,所以,我以为“‘好’‘了’”歌是一首前无古人,后启来者的精典论人生之道之精华。
附:“‘好’‘了’”歌: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姣妻忘不了!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后感
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书,感触很深。读时的心情是随着保尔?柯察金的成长、命运而起伏。细细品味着这本书,品味着保尔的精神。越发觉得我们应从保尔精神中汲取营养,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记得书中有段名言脍炙人口:“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应该为碌碌无为而悔恨……
差不多没有一个人甘心平平庸庸的生活,因为即使是小草也在努力着为春天增添一丝绿色,希望在春回大地的彩卷上留下自己的身影。但是却未必人人都会炼就一块好钢。
那么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相信大家的脑海里一定会出现那烈焰熊熊的炼钢场面。其实,人生就如同炼钢!没有什么东西是与生俱来的,“铁”变成“钢”,只有一种途径——炼!有人说保尔是天生的英雄,其实,在这个世界上是没有天生的英雄的。保尔之所以能够成为英雄,完全是由于自身的努力——在战火纷飞的战场,面对生与死的考验,他没有后退;在疾风暴雪的建设工地,面对常人难以忍受的劳动强度和饥寒,他没有倒下;在双目失明、疾病缠身的情况下,面对书稿丢失、身体每况愈下的无情打击,他仍没有屈服,终于从一个出身贫苦的少年,成长为一名具有崇高理想、高尚品格和顽强作风的共产主义战士。
人生,可以说是一段曲折而坎坷不平的路。在人生的旅途中,你会遇到重重的困难,要去面对失败的打击和不被人理解的痛苦,等等。和保尔相比,我们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实在是微不足道的,我们有什么理由唉声叹气、裹足不前呢?
一个人只有树立崇高的理想,造就优良的素质,并有执着的追求,在正确的生活目标,他才不会被生活所拖累,不会被不幸所压倒,他才会在苦难的熊熊烈焰中坚强起来,成熟起来,去热爱生活,去充实自己,迎接美好的明天。
“人最宝贵是的生命,生命属于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回首往事,不应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保尔从小在苦水中长大,早年丧父,母亲替人洗衣、做饭,哥哥是一名普通的工人。保尔12岁时,母亲把他送到车站食堂当杂役,他在食堂里干了两年,受尽了欺辱。然而,他后面的路更坎坷。不久,保尔双目失明,全身瘫痪,但是,他在这种情况下还在坚持写书,对自己毫不顾惜。他和常人相比,多写一个字都要付出翻倍的代价。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终于成功地写完了《钢铁是怎样练成的》这本书。
我读着,读着,保尔那坚毅的脸庞,仿佛就在我的眼前,他,一个普通的战士,竟有钢铁般的意志。他顽强地与病魔作斗争的动力
《水浒传》读后感
2008-11-18 作者(来源):[暂无]
很早就听说《水浒传》非常好看,老师也觉得适宜我们初二学生课外阅读,我便央求妈妈买。正好妈妈的一位朋友家有,便送给了我。我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总算把《水浒》的上册啃完了。
令我最佩服的就是作者在描写两方交战时的高超技巧。就拿杨志和索超在大名府的那场比武来说吧。不谈两人的盔甲武器,也不谈双方打斗的场面,单是两人的马,作者就写得活灵活现。
索超的马“色按庚辛,仿佛南山白额虎;毛堆腻粉,如同北海玉麒麟。”而杨志的马“骏分火焰,尾摆朝霞,浑身乱扫胭脂,两耳对攒红叶。”作者观察细致入微,虽然在这里只用了比喻的手法,但在描写杨志的马时却用了四种不同的物来比喻马全身不同的红,使人觉得可信、真实,足可见作者技巧的巧妙。
除了看,当然也要思考,我思来想去,就是一个问题不大清楚,那就是何为好汉?一个人的好与坏是由法律、真理来判断的,那书中所谓的好汉是以什么为标准的呢?
武松,他为兄报仇,杀了嫂嫂与西门庆,那是兄弟情深,也就算了。可他血溅鸳鸯楼,把气撒到了别人身上,连在张都监家看马的也被他莫名奇妙地杀了。这看马的老头与武松无怨无仇,连面都没见几回,有什么理由杀他?就因为他帮张都监看马?武松见孔亮喝酒吃鸡,自己只有熟菜,便打跑他,自己霸占了,这也能称作好汉?
想着想着,倒也想出了几分道理。以前,人们把“义”看得特别重,史进不就看在朱武和杨春重义气上,放了陈达吗?如今,做事都得依法律,如果也学他们一样,反而会害了别人。因此,时代变了,人的观念变了,我们只能用欣赏的角度去看这本书,万万不可把它当成教科书
童年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对于我来说童年会是我是我最宝贵的收藏,就高尔基写的《童年 》这本书来说,童年应该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
在“十一”假期中我看了不少书,对《童年》这本书最感兴趣。据我了解,《童年》是高尔基用自传体写的小说三步曲的第一部(第二、第三部《在人间》和《我的大学》),它向我们艺术地展示了阿廖沙在黑暗社会追求光明的奋斗历程,还有十九世纪七十到八十年代的俄国社会风貌。
我读完《童年》,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觉得我是幸运的,起码我比他幸福。因为作者3岁时,父亲病故,而自己的母亲就带他回了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贪婪而又专横的小业主,残酷剥削雇工,放高利贷,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了外公的发财梦,从此破产以至于贫困潦倒。可怜的母亲改嫁之后,生病而死,十一岁的作者被外公残忍地赶出了家门,到社会上自谋生路……
高尔基真实地描述了自已苦难的童年,我为自己庆幸——没有出生在那个时代,没有受到这种苦,自己没有失去父母……我感到很幸福,因为我有一段美好的童年。记得在小时候,我很调皮,也很淘气,经常做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有一次,阿姨帮我买了几条小金鱼,但她没告诉我怎么养就走了,爸爸妈妈妈又不在家。我看到柜子上有一个插着花的花瓶,灵机一动,把花瓶拿下来,丢掉里面的花,加了点水,把小金鱼放了进去。看到小金鱼在花瓶中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心里乐滋滋的。到了晚上,妈妈回来了,看到我趴在桌上一动不动地看花瓶,就笑着问我:“你干嘛呢?”“看金鱼呀!”我回答道。妈妈一听,说道:“啊?不会吧!你把金鱼放在花瓶里了。不行,这花瓶一会儿姥姥还要拿走呢。”我二话没说,把花瓶抱进房间,就是不让她们拿走。最后,妈妈拿我没辙,只好打电话给外婆,告诉她事实,姥姥听了这件事,也哈哈大笑起来……我的童年就是这样充满了欢乐、充满了幸福,所以我要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
看了《童年》这本书,我有很大的启发,书中告诉我们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持之以恒、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
如何写读后感
在读过一篇文章或一本书之后,把获得的感受、体会以及受到的教育、启迪等写下来,写成的文章就叫“读后感”。读后感的基本思路如下:
(1)简述原文有关内容。如所读书、文的篇名、作者、写作年代,以及原书或原文的内容概要。写这部分内容是为了交代感想从何而来,并为后文的议论作好铺垫。这部分一定要突出一个“简”字,决不能大段大段地叙述所读书、文的具体内容,而是要简述与感想有直接关系的部分,略去与感想无关的东西。
(2)亮明基本观点。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观点句”在文中的位置是可以灵活的,可以在篇首,也可以在篇末或篇中。初学写作的同学,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
(3)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这部分就是议论文的本论部分,是对基本观点(即中心论点)的阐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观点服务。
(4)围绕基本观点联系实际。一篇好的读后感应当有时代气息,有真情实感。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善于联系实际。这“实际”可以是个人的思想、言行、经历,也可以是某种社会现象。联系实际时也应当注意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观点服务,而不能盲目联系、前后脱节。以上四点是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但是这思路不是一成不变的,要善于灵活掌握。比如,“简述原文”一般在“亮明观点”前,但二者先后次序互换也是可以的。再者,如果在第三个步骤摆事实讲道理时所摆的事实就是社会现象或个人经历,就不必再写第四个部分了。写读后感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要重视“读”在“读”与“感”的关系中,“读”是“感”的前提、基础;“感”是“读”
的延伸或者说结果。必须先“读”而后“感”,不“读”则无“感”。因此,要写读后感首先要读懂原文,要准确把握原文的基本内容,正确理解原文的中心思想和关键语句的含义,深入体会作者的写作目的和文中表达的思想感情。
二是要准确选择感受点读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会有许多感想和体会;对同样一本书或一篇文章,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更是会产生不同的看法、受到不同的启迪。以大家熟知的“滥竽充数”成语故事为例,从讽刺南郭先生的角度去思考,可以领悟到没有真本领蒙混过日子的人早晚要“露馅”,认识到掌握真才实学的重要性;若是考虑在齐宣王时南郭先生能混下去的原因,就可以想到领导者要有实事求是的领导作风,不能搞华而不实,否则会给混水摸鱼的人留下空子可钻;再要从管理体制的角度去思考,就可进一步认识到齐宣王的“大锅饭”缺少必要的考评机制,为南郭先生一类的人提供了饱食终日混日子的客观条件,从而联想到改革开放以来,打破“铁饭碗”,废除大锅饭的必要性。一篇读后感,不能写出诸多的感想或体会,这就要加以选择。作为初学者,就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又觉得有话可说的一点来写。要注意把握分析问题的角度,注意联系自己的实际情况,从众多的头绪中选择最恰当的感受点,作为全文议论的中心。
本文标题: 我的第二次生命的读后感(《我的第二次生命》主要写什么事 表达了什么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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