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战记读后感(寻有关于美国内战的书的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3-01-23 12:13:47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87

世界名著读后感400-500字的读后感只要是名著的就行..速度..快!!《飘》是以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动乱的社会现实为背景的爱情小说.小说以亚特...

内战记读后感(寻有关于美国内战的书的读后感)

世界名著读后感

400-500字的读后感只要是名著的就行..速度..快!!
《飘》是以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动乱的社会现实为背景的爱情小说.小说以亚特兰大及附近的一个种植园为故事背景,描绘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人的生活.以"乱世佳人"斯佳丽为主线,描写了几对青年的爱情纠葛.
初读《飘》时,对小说的女主人公的感觉是矛盾的——既有些讨厌,但又不得不敬佩她.讨厌的是为了功利,为了钱等不择手段,而选择婚姻.甚至是不惜损害自己的
妹妹,抢走了她的未婚夫;讨厌她面对白瑞特的爱时,那愚蠢的固执.但她的勇敢与坚强和那份艰苦创业的精神又不得不让我敬佩.
再读时,突然间感觉:斯佳丽那种对金钱和土地的狂热追求是可以理解的.在那种战争爆发的动乱的社会,她一个女子却要独自承担起养活包括自己情人和情敌在内的一大家人的重担,那是多么繁重的担子啊!况且,在亚特兰大,作为一个妇女,平时出门就也许会遭到别人的非议.可她,为了担负起此重担,不得不与黑人做生意.
斯佳丽就像一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斯佳丽认为自己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爱她,就像白瑞特说的那样,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可是斯佳丽却不明白,越是得不到,难以实现的,就越追求不舍.可是,到最后才发现,她最爱的人一直就在自己身边却不曾意识到,等到明白时,却为时已晚.但斯佳丽就是斯佳丽,她没有绝望,她只是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斯佳丽,始终就是这样一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
小说中的另一个人,也是我最喜爱的人——白瑞特.白瑞特有着良好的家世,却并不以此为荣.他有着锐利的眼睛,有着聪明的头脑,他能很快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的勇敢,执着,他的机智
果断,都成为让人喜欢的因素,还有他放荡的外表下那颗专一的心也使人喜欢.他爱斯佳丽,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顾斯佳丽,他希望让她事事称心,可这些却被斯佳丽拒绝了,于是他一直耐心地等待,等待他爱的斯佳丽也能同样爱上他,可是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就这样,当他的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死了,再也回不来了.于是,他选择了离开.
读《飘》时,对斯佳丽面对困难所表现出来的大无畏精神佩服;对她有时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而反感;对她对阿希礼迟迟不肯放手的愚蠢固执而气愤;对白瑞特对斯佳丽的默默付出而倍感愉悦;对白瑞特最后的离开表示惋惜……
很容易被书中的人物所感染,从中学到了不少东西.就像斯佳丽每次面对困难时的乐观,有时自己遇到不顺的时候,也会轻轻地对自己说一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名人传》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读了名人传,贝多芬的事迹让我掩卷沉思。
我从贝多芬身上学到了许许多多崇高的精神,特别使我佩服的是他那种顽强地与命运抗争的精神.贝多芬全名叫“路德维希•冯•贝多芬”.贝多芬的童年是痛苦的.人生对他来说就好像是一场悲惨而残暴的斗争.父亲急于想开发他的音乐天分,使用暴力迫使贝多芬练习各种乐器.当他稍长大一些,恶运又一次降临到了贝多芬的头上:他失去了最亲爱的母亲,贝多芬悲痛欲绝,只有写信向朋友哭诉. 法国大革命爆发之时,贝多芬曾遇见莫扎特,并相互交流.接着,又拜海顿为师.后来,贝多芬开始崭露头角.就在贝多芬初次尝到成功的甜蜜的时候,痛苦又一次降临.慢慢地,贝多芬耳朵的听觉越来越衰退,他的内脏也受着剧烈的痛苦的折磨.但他还是瞒着所有人,直到他再也不能隐瞒了,才写信给韦格勒医生和阿曼达牧师这两位好友.贝多芬耳聋的程度是逐渐增加的,但没有完全聋,可以说,几乎贝多芬所有的作品都是耳聋后写的. 生命的沸腾掀起了音乐的终曲.贝多芬渴望幸福;他不愿相信自己的不幸是不可医治的:他渴望治愈,他渴求爱情;他充满着希望.也许现在你的成绩是差了点,但这并不代表以后你依然是这样.一定要相信自己的实力,对自己要有信心.
贝多芬与命运抗争,最终成为名人,同样,我们也要努力学习,做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贝多芬在写给弟弟们的信中曾说过:“只有道德才能使人幸福,而不是金钱.”
这位作曲家只在人世间停留了57年,一生完成了一百多部作品。主要作品有交响乐9部;管弦乐几十首(《爱格蒙特序曲》最为著名);钢琴协奏曲5首,小提琴协奏曲一首;其他协奏曲5首;钢琴奏鸣曲32首(热情、月光、悲怆、黎明、暴风雨等最为著名);室内乐80首;歌剧1部〈〈弗德里奥〉〉;另有神剧1部;弥撒曲2首等等。
<<老人与海>>读后感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作者海明威是这样评价他的作品《老人与海》的。
《老人与海》塑造了一个经典的硬汉形象。古巴的一个名叫桑地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48天之后钓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一条大鱼。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海明威为什么没有让老人最终胜利呢? 用小说中老人的话来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尽可以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这就是《老人与海》想揭示的哲理。不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一副空骨架,这都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曾经为自己的理想努力追求过、奋斗过,难道他不是一个胜利者吗?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 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他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

求名著读后感两篇

小妇人:作者:(美)路易莎·梅·奥尔科特。类型:家庭。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同样是美国南北内战的背景,但是《小妇人》可比《飘》让人感到温馨多了。看这本书的时候我会觉得很轻松很温暖。
第一部:
故事发生在南北内战的时候美国北方的一个并不富裕的家庭。马奇一家,马奇先生上前线去了,马奇太太带领着他的四个女儿和仆人汉娜生活。虽然生活当中有许多不如意,但是有关爱有亲情去一一化解……
大女儿梅格容貌清秀,有些爱慕虚荣,希望过上那种“花天酒地”的生活。老二乔像个假小子,倔强敢为,热爱写作。三女儿贝思温柔恬静,特别容易害羞,喜欢弹钢琴。小女儿艾米活泼可爱,有绘画的天赋。
故事开始于圣诞节,她们为没有丰富的礼物而发愁。但是马奇太太告诉她们还有人比她们更辛苦,要懂得感恩。
有一次梅格和乔去参加舞会。乔不善交际,就跑到一个角落藏了起来,结果在那里结识了邻家少年劳里,劳里生活很富裕,父母双亡。去过很多国家。但是他爷爷很沉闷,所以他认识了马奇一家感到很高兴。
后来他们成为了很好的朋友。劳里的爷爷还送给贝思一架钢琴作为礼物。这期间有很多故事。艾米一赌气把乔的作品给烧了,乔有没有告诉艾米河面不结实,差点儿让艾米掉进冰窟里面送命……但是她们都原谅了彼此,亲情更加深了。
每个有个机会去见识“上流社会”,但是发现自己在那里不过是当作一个玩偶。于是她明白了上流社会的虚伪,还是觉得自己的家里更温暖。
一次聚会,四姐妹和劳里都说了自己心中的“空中楼阁”,他们约定等到十年之后重聚来述说自己是否完成了自己的梦想。
而乔的小说也终于得到发表了……
他们又结识了几个朋友,其中一个青年布鲁克对梅格一见倾心。到了冬天,难关终于到来了。先是马奇先生在前线病重,马奇太太赶过去照顾丈夫。幸好几个女儿都很懂事,还有劳伦斯一家照顾。
没多久,贝思染上猩红热病倒了。这种病是传染病,因为艾米没有得过所以被送到了讨厌的叔婆家。梅格和乔留下来照顾贝思。但是贝思患病很严重,于是劳里写信让马奇太太回来……
暴风雪的夜晚,贝思要熬过这一夜才能康复,,看着她那么安宁,乔差点儿以为贝思离开了(吓死我了),不过贝思熬过来了,马奇太太也回家来了。
不久之后,马奇先生也回来了。一家团圆,看到心爱的女儿都变成了成熟懂事的“小妇人”,夫妻两人很欣慰。乔无意中得知了布鲁克爱慕梅格的事实,觉得难以接受,她很不愿意失去梅格这个姐姐。但是梅格也爱着布鲁克。
后来劳里写信捉弄了梅格,马奇叔婆又得到消息说梅格要嫁给这个“穷小子”,结果反倒逼出了梅格的真心话。乔也无奈地接受这一事实,虽然在她心里梅格应该嫁给劳里的(劳里明明喜欢乔,天啊)。
布鲁克决定过几年再跟梅格结婚,因为他要奋斗给梅格幸福。未来正在向他们展开……
第二部:不知不觉已是三年之后,经历了鸡飞狗跳的梅格的婚礼。四名小妇人也渐渐长大。
梅格和布鲁克结婚了自不必说。乔还在努力地写作,朝着她的梦想前进。贝思还是那么温柔腼腆,虽然依旧体弱多病。艾米努力地绘画绘画。劳里上了大学,和各种各样的女生谈恋爱,虽然他并不真正喜欢她们,只是因为无聊而已。
梅格和布鲁克虽然幻想着婚姻生活只有爱情就已足够,但是现实往往就是柴米油盐。生活琐事需要的不仅仅是激情还有耐心和智慧。两个人也有矛盾,但是马奇太太总是在女儿无助的时候指导女儿,两个人还是过得很和美的。不久之后,两个人就有了自己的孩子,是一对龙凤胎(^_^),取名叫戴米和黛西。
马奇叔婆的朋友打算带着马奇家的一个女儿去欧洲旅行,由于乔太过独立自主,于是他们选中了艾米。这下子乔很伤心。艾米去欧洲见识了很多富丽堂皇,还见到了国王和王后(羡慕嫉妒恨啊),而艾米和一个青年也有点谈恋爱的意思。
乔也打算离家,于是她到了纽约去做家教。其实她离开的原因是因为看着贝思气色越来越不好,她误以为贝思喜欢上了劳里,于是打算离开给两个人创造机会。
来到纽约,虽然免不了受到白眼,但还是学习到了很多东西,还认识了一位和蔼可亲的老教授巴尔。巴尔和乔一样喜欢做学问,总是关心乔。乔为了成名不惜写作一些“垃圾作品”,巴尔也批评她了,乔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巴尔爱着乔,可是他以为乔爱着劳里,事实上乔打算一辈子都不嫁人(复杂的关系)。
回到了家里,乔发现贝思身体越来越差,她终于明白贝思要离开他们了。她带贝思出去旅行,贝思说自己早就明白自己不会和他们在一起共度多少时光了,从少女时代起,贝思就只认为自己只能当一个为家庭奉献的小女孩,从来没有想过自己长大后的样子(这段读起来我特别难受)。
劳里大学毕业了,这时候他向乔表白了。其实乔心里也明白劳里的心意。然而她从来没有想过和劳里在一起,他们只能做朋友。他们两个太过相像,都是那么自主有个性,若是长久生活在一起只能是无穷无尽的矛盾了。
劳里很伤心很伤心(其实乔也很伤心,55),他离开了这个伤心之地,和爷爷一起去欧洲旅行。却偶然邂逅了艾米。两个人都已长大,对彼此的印象都刮目相看了。
经历了一段病痛的折磨,贝思终于安详地离开了。没有悲伤,死亡带来的只是感激,只有一声轻轻地叹息。
艾米一直在国外,得知贝思去世的消息很伤心。而这时劳里赶过来安慰她,玫瑰谷下,芳心互许。很快就在国外结婚了。
乔尽管真心祝福他们,但是贝思离开了,艾米获得了自己的幸福。乔的心里有一种难以忍受的孤独,四姐妹中只有她一个人一无所成,她哭得很伤心(我也很伤心)。
在她最失意的时候,巴尔来了。巴尔在这里找到了一份工作,乔可以常常看到他。可是过了一段日子,巴尔却说他要走了,他很失望,乔也很失望(以为自己自作多情)。于是乔说出了那句话,不愿意让巴尔走。下着大雨的日子,乔找到了自己的爱人(好浪漫啊,就是巴尔老了点儿)。
后来马奇叔婆过世了,她把庄园留给了乔。乔和巴尔开办了一所公益学校,收留那些没人管教的孩子。五年之后,一家人在花园里面庆祝丰收。
还记得那个空中楼阁吗?梅格的基本上都实现了,乔依然希望成为一名优秀的作家,艾米也还在绘画。人生的梦想是不可能百分百实现的,真正宝贵的就是梦想。
虽然还有很多苦恼,比如艾米和劳里的独生女体弱多病,很怕她会离开他们,巴尔教授也渐渐老了。但是他们相信他们会幸福的,小妇人都成为了“好妻子”。
其实作者自己就是乔的原型,不同的是作者为了热爱自由终身未嫁。这本“小书”没有什么太深刻的道理,但是对于家庭、对于人生的智慧和道理,足以够我们学习一生了。

汤姆·索亚历险记:作者:(美)马克·吐温。类型:儿童。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虽说是儿童文学吧,但是就算是成年人也会喜欢的。
汤姆生活在美国南方的一个小镇上,父母双亡受姨妈照料。他不喜欢上学,脑子里都是鬼点子,经常干出一些让人人忍俊不禁的事情。
比如他靠小聪明获奖,可是却背不出《圣经》里面的常识等等(哈哈)。另外汤姆还喜欢班上一个新来的小女孩贝姬,两个人还像模像样地举行了订婚仪式……
后来有一次他和自己的铁哥们儿哈克贝利(以后会说到他),半夜无意中目睹了一起谋杀案。他们害怕把真凶说出来会遭到报复,于是保持沉默。可是另一个无辜的人却被认为是杀人犯。良心的谴责和不安让汤姆越来越压抑,而且贝姬也不搭理他了。于是他和两个伙伴哈克以及乔到一个小岛上去当“海盗”,弄得家长都以为他们淹死了,不胜悲叹……
可是没过几天,他们觉得岛上的生活很无聊,于是汤姆提出了一个大胆的建议,就是他们去参加自己的葬礼(好点子)。
回来之后,他们都成了英雄,汤姆和贝姬也重归于好了,省得两个人再遭受相思之苦(咳咳)。眼看无辜的人就要被处死,汤姆最终还是勇敢的站了出来,指认了真凶。不过杀人凶手逃走了,汤姆和哈克还是担惊受怕怕遭到报复。
两个男孩觉得无聊,于是就去一处“鬼屋”找寻宝藏,宝藏没找到,居然发现了杀人凶手(此处很惊险),差一点儿就被发现了,但是他们也得到了宝藏的消息……
接下来就是跟踪,盯梢。杀人凶手有一大笔钱藏在某处,但是一连好多天他们得不到任何消息,就剩下哈克一个人在追踪了,汤姆去和贝姬野营去了(感觉像是约会)。
话分两头,哈克看到杀人凶手打算报复一户人家,于是不顾危险前去报信,总算救了那位太太。而汤姆和贝姬却在一处岩洞中迷路了,找不到出口,没有食物,简直快被饿死了,这还不算,岩洞中还有那个杀人凶手……
小镇中又是一片残云惨淡,大人们已经放弃了搜救,认为汤姆和贝姬已经不在了。但是在困在了岩洞中三天之后,汤姆还是找到了出口,于是举镇欢腾。
而因为怕别人再在岩洞中迷路,大人们封住了洞口,汤姆得知此事已经是两周之后,杀人凶手便被活活饿死在了岩洞之中,非常凄惨,不过总算,汤姆和哈克不用再担惊受怕了。
等大家都恢复了,汤姆和哈克找到了杀人凶手留下来的宝藏,那是一大笔钱啊,这下两个孩子再也不会被人们瞧不起了,走到哪里都惹来羡慕嫉妒恨的目光,同时也引领了小镇上大人们的寻宝热情(写得太深刻了,呵呵)。
寡妇道格拉斯太太为了报答哈克,打算收养哈克,但是哈克过不惯上等人的生活,想和汤姆去当海盗,汤姆劝他还是在坚持一个月吧……
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虽然是儿童文学,但是即便是成年人读起来相信也不会乏味的,其中比如汤姆的姨妈迷信各种保健品,学校枯燥乏味,小镇居民害怕杀人凶手等等,让人读起来感觉不像是十九世纪的美国,感觉就像是我们身边的感受一样,完全没有距离感。可见,好的文学作品果然是可以超越国界和时间的。最后用一句话来结束,就是里面男孩子们的感受——宁愿当一年海盗,也不愿当一辈子美国总统!

哈克贝里·芬历险记:作者:(美)马克·吐温。类型:儿童。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有很多名著有着自己的续集,不管是作者本人写的还是他人续写的,然后这种续集往往难以达到和前作一样的高度,甚至落得一个“狗尾续貂”的下场,但是这部作品虽然是续集,但是不仅仅可以媲美汤姆·索亚历险记,甚至超越了前作,可谓是难能可贵。
话说哈克还是在寡妇家里呆不下去,恰巧此时,他的酒鬼爸爸偏偏又回来了,他争夺哈克的抚养权。哈克觉得脱离了那种规矩的生活很是自在,可问题是,他爸爸喝醉了之后经常发酒疯,经常毒打哈克,哈克决定逃走。
与汤姆一样,哈克也伪造了一番(异曲同工),他伪装成自己被谋杀了,然后乘坐小船顺着密西西比河漂流,后来遇到了逃跑出来的黑奴吉姆,两人结伴而行。
一开始哈克对于帮助逃跑的黑奴有些良心不安,但是吉姆真心地对待他,哈克也越来越受到感动。
两个人在路上有了很多奇遇,其中也可看到那个时代美国西部地区的风貌。后来他们遇到了两个江湖骗子,一个自称是公爵,另一个官更大,是“路易十七”。
然后他们四个人就一路走江湖,卖艺,两个骗子招摇撞骗。一个偶然的机会,两个骗子冒充一位财主的弟弟,准备霸占他留下来的遗产。
哈克觉得良心不安,于是告发了这两个骗子。骗局被揭穿,两个骗子很狼狈地逃走了,还好他们起了内讧,没有人怀疑到哈克身上。
可是接下来发生了一件更要命的事请,吉姆被当作逃跑的黑人给关了起来。此时哈克有两个选择,第一个是想尽各种办法把吉姆救出来,第二种是写信告诉吉姆以前的主人,让吉姆再次成为奴隶,又是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回忆起一路上种种吉姆对自己的好处,哈克决定一个人把吉姆救出来,哪怕下地狱也在所不惜(此时作者面对的比哈克更艰难,因为有种族歧视,因为有3K党)!
哈克来到了那座关押吉姆的人家,结果被那户人家发现了,可是他们非但没有审问哈克,反而对哈克的到来表现出极大的欢喜。原来他们把哈克当成了自己的外甥,而这个外甥,就是汤姆·索亚……
假装成汤姆并不是一件特别难的事情,而很快真的汤姆也来到了,但是没有让他们知道,汤姆也同意了把吉姆救出来,这让哈克大吃一惊(这相当于小偷),两个人串通好了身份,开始了他们的计划。
本来救出吉姆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但是汤姆非要把这件事情弄得轰轰烈烈,坎坷曲折,因为传奇类型的小说看多了,汤姆想出了很多花样,让他们三个人吃尽了苦头。比如在关押的地方刻字啦,写血书啦,用刀子来挖地道啦,简直让人喷饭……
不过总算,吉姆是被救出来了,可是由于大张旗鼓,汤姆的腿上中弹了。为了救汤姆,吉姆情愿再次被关押。苏醒后的汤姆总算说出了那个秘密,就是吉姆死去的主人已经在遗嘱当中解放了吉姆(原来如此啊),吉姆成为了一个自由人。
与此同时,汤姆的姨妈也来到了自己妹妹的家里,拆穿了两个小鬼的把戏,皆大欢喜。哈克又要面临自己去哪里的问题了,不过他的钱并没有被他爸爸霸占,因为他爸爸已经死了。汤姆的姨妈又想收养哈克,不过哈克已经再也受不了那种规规矩矩的生活啦,于是决定继续出去冒险……
主题上面感觉比汤姆历险记更深了一步,不过情节上没有汤姆历险记好看。毕竟是过了八年之后的作品。在写作技巧上面更成熟了,汤姆历险记更偏重于儿童,哈克历险记则对于现实有着非常深刻的刻画,感觉“长大了”一样。尤其是哈克和吉姆之间的友谊很让人感动。

情人·乌发碧眼:作者:(法)玛格丽特·杜拉斯。类型:爱情/传记。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情人:作者应该是在描述自己的故事吧。笔调中满含着伤感,一家四口远离家乡,来到越南生活,母亲只重视自己的两个哥哥,这让十五岁的少女感到失落。
堤岸上,她认识了一名华裔少爷,来自中国北方。少爷对她很好,两个人是彼此的情人。尽管其中掺杂了金钱上的虚荣,但是也有深深的爱情。
后面的故事就很简单了,无论如何少爷家里不会允许他们名正言顺在一起,少爷要迎娶指定的新娘,而少女也要离开越南回到法国。
多年之后,少女已经长成了一名中年女子,她接到了少爷的电话,他说他会永远爱她(这一刻我相信是真的)。
总体来说不是很喜欢这种写作方法,感觉回忆的片段都太凌乱了,有些“意识流”。只是其中并无任何伪装,少女的哥哥是个混账,少女真的很希望他可以死掉,青春期也许就应该这样,性爱、死亡、命运的悲剧,构成了一幅如同迷雾般的画卷。
乌发碧眼:这部作品我更是看不明白了。总体来说就是一对男女在房间里面,嗯,那什么,哭泣,睡觉,感觉像是在自我折磨的样子。确实没看明白,不过那种感觉我比较能理解,就是有时候你会很心烦,很焦虑,然后很讨厌自己的感觉。

5.解放战争读后感(40O字)

时至今日,往日的战争风云已经烟消云散,但是,我们绝不能忘了革命先辈用鲜血换来的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我们更应该居安思危,而不是乐不思蜀。现在的我们应该努力学习科学知识,长大报效祖国,回报社会。国家的安宁和长治久安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800字名著读后感,要原创

我总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爱情的,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这在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我不得不感谢续者高鄂,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管她登仙还是辞世,至少她别了宝玉,很好很好。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但是,不是有句话说吗?塞翁失马,焉之非福?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悲剧的终结,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时候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
可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是不赞成高鄂的续书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该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的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鄂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的指天愤恨,气极而亡。这不象我们认识的那个高傲自赏的黛玉,反而象个情场失意的一般女子。
尽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倒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其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
所以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一种幸福。宝玉自己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难道有一个天生喜欢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么说,寂寞的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何况所谓宝二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个问题。
如果贾府不倒台,至少宝钗还有容身之地,至少没了丈夫还有富贵,但是不是这样呢?最终贾府沦落到了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地步,那宝二奶奶的头衔之于宝钗还有何等意义呢?没有幸福的生活,没有丈夫的关爱,寂寞的独自生,独自死,难道不是更大的悲剧吗?
我一直疑心宝玉并不是因为黛玉而离开贾府的,否则他不会娶宝钗。他最终的出世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啊,斗争啊,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
可以试想一下,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爱情,而是生活。当生活给宝黛的爱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一如既往的爱着宝玉吗?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不过如此。
另一种可能,万一贾府能重整旗鼓,兰桂齐芳,黛玉和宝玉依旧过着他们幸福的日子,多少年以后,宝玉也许会突然发现黛玉皱纹满面,然后会发现身边的袭人竟如同当年的赵姨娘,然后爱情就在岁月中流逝,然后宝玉会回忆那个珠圆玉润的宝姐姐。
其实爱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爱情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幻想和期待,就象杰克之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的回忆,却不是唯一。
本文标题: 内战记读后感(寻有关于美国内战的书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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