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鹰把小鹰推下悬崖的读后感100字读后感是议论性较强的读书笔记,要用切身体会,实践经验和生动的事例来阐明从“读”中悟出的道理.因此,读后感中既要...
母鹰把小鹰推下悬崖的读后感100字
读后感是议论性较强的读书笔记,要用切身体会,实践经验和生动的事例来阐明从“读”中悟出的道理.因此,读后感中既要写“读”,又要写“感”,既要叙述,又必须说理.叙述是议论的基础,议论又是叙述的深化,二者必须结合.
读后感以“感”为主.要适当地引用原文,当然引用不能太多,应以自己的语言为主.在表现方法上,可用夹叙夹议的写法,议论时应重于分析说理,事例不宜多,引用原文要简洁.在结构上,一般在开头概括式提示“读”,从中引出“感”,在着重抒写感受后,结尾又回扣“读”.
写读后感一般应做到三点:
1、要读懂原文的内容.“读后感”,顾名思义,就是先读后感.因此,读是至关重要的.只有通过读,抓住了原文的重要内容,才会写出自己的真实体会.
2、写自己体会最深刻的部分.一篇文章叙述的内容很多,要抓住文章中你自己体会最深的内容来写.体会不深,感想不丰富,读后感就写不成功.
读后感以“感”为主.要适当地引用原文,当然引用不能太多,应以自己的语言为主.在表现方法上,可用夹叙夹议的写法,议论时应重于分析说理,事例不宜多,引用原文要简洁.在结构上,一般在开头概括式提示“读”,从中引出“感”,在着重抒写感受后,结尾又回扣“读”.
写读后感一般应做到三点:
1、要读懂原文的内容.“读后感”,顾名思义,就是先读后感.因此,读是至关重要的.只有通过读,抓住了原文的重要内容,才会写出自己的真实体会.
2、写自己体会最深刻的部分.一篇文章叙述的内容很多,要抓住文章中你自己体会最深的内容来写.体会不深,感想不丰富,读后感就写不成功.
读后感500字
不要《鲁滨逊漂流记》《昆虫记》《翻过那座山》下午4点之前要读完了《哈利波特》的最后一本:死亡圣器。有个想法浮现出来:“一切圣贤,皆因无为法而有差别。”带点魔幻神奇色彩的事物一直都挺能吸引我。
为什么?因为能和其中的某种东西产生共鸣。这种东西就是:除了我们感知到的面貌之外,世界还另有面貌。或者说,我们所感知到的面貌,其实,并非世界的面貌。或者说,我们所感知到的世界,其实并非如此这般的世界。因为这点共鸣,所以,就把哈里波特系列一直读下来了。
在这本“迎合世俗,并不深刻”的通俗魔幻小说里面,看到了什么呢?当然,首先看到常识世界之外,另有无数“平行”的世界,而它们都是合而为一的,所以说,它们是“重叠的”,也没有错。很多“麻瓜(凡夫)”认为不可能的事情,疯狂的,怪诞的,其实,都是合理而符合逻辑的。
相对于我们从未认识到的领域来说,我们所认识到的,其实,沧海一粟,非常狭隘。我们其实不知道事情为何发生,以及究竟如何发生。但在我们内心,始终潜伏着一个声音:有种力量,能够凌驾于这一切之上。那种力量,在小说中表现为魔法,在现实中表现为权力、科技,或者,神通,诸如此类。
因为我们内心的深处,始终感觉到这个魔幻世界的存在,这种魔法力量的存在,所以,那么多人会喜欢魔幻小说。——那么多人,其实都知道,我们就是魔法本身。只是,并不知道,我们自己全都知道这一点。
然后,还看到了牺牲。为了他人的利益而彻底牺牲自己,放弃一切,进入死亡,这种行为具有非常不可思议的力量,乃至世界上最强悍的魔法,都对它无可奈何。可以说,这种行为具有“催伏一切恶魔”的力量。即使是触及到这样一种念头,这样一种潜质,也能令强悍的恶魔觉得非常虚弱,不能忍受。事实上,哈里波特就是靠这种力量生存下来,并且战胜了强大的对手的。在最后决战的生死关头,他一次选择了不加抵抗地死亡,一次选择了“除你武器”的和平咒语。他选择了不伤害。结果,他战胜了每次都选择索命恶咒的魔头。而那个魔头也并不死于哈里波特的魔法技术,而死于自己的伤害之心发出的恶咒,害人就是害己。这里又一次重复了这个古老的故事。这故事被说过很多遍,但几乎所有的人,特别是我,都并不真的相信,尽管也有所相信。 再然后,还看到了对死亡的恐惧,对永生的渴望。七个魂器的出现和毁灭,说明“追求永生”的行为会障碍本有的灵性,分割整体,并且,也将最终破灭,而三件死亡圣器:最强大的死亡魔杖、复活石、隐形衣,都有很深的象征意义,虽然作者未必是刻意让它具有这些象征意义的。
但作品其实也都并非作者所写的,它来自超越作者表面的更深处,最后,哈里波特成为三件圣器的主人。他的选择是:只留下父亲传下来的隐形衣。——那是真正能战胜死亡的东西:让别人进入死亡,或者走出死亡,这种权力非常强大,但并不能带来如期的效果。最后,真正能够战胜死亡的,是放弃这种权力,并且“隐形”。
“隐形”这个魔法词汇,其实底蕴深邃。它意味着从现象的世界隐没,也意味着,隐藏在现象之中。能从现象的世界中出离,并因为出离而发现隐藏在现象之中的秘密,这才是战胜死亡的最后那件圣器。
古往今来,有数不胜数的故事说到“隐形”。而且,在中国,很多知识渊博的人,有强烈的心愿希望“归隐”。这都是一种意思的不同表述。从这个角度来说,哈里波特毁灭魂器(其中一个就是他自己的身心),选择隐形衣的过程,就是修道觉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放弃一切的死亡,是必然经历的课程,——而且,需要反复经历。反复很多次,无数次。就像我们每一个人,都曾经无数次地经历。——直到,毕业为止。
哈利波特和伏地魔之间那种“双头鸟”式的命运关联,也是很有意思的。它让我想到“共命之鸟”这个词。事实上,所有的生命都是“共命之鸟”,都有两个头。一个头只喜欢吃有毒的东西,毒死自己,也毒死另外一个头。而另外一个头,只吃香美洁净的东西,并且一心要拯救另外一个头。两者共有一个身体。这基本上也就是凡夫和阿弥陀佛,和诸佛菩萨之间的那种关系,或者说,也就是“三身”之间的那种关系。
作者在书写故事的时候,很多东西并非刻意“构思”出来的。其实在写作之前,早已本能地“知道”这一切。所谓写作,只是让它流淌到表面上来,如此罢了。事实上,凡是看上去并不拙劣的东西,都不是“构思”出来的,而是“本来就知道”的。作者“本来就知道”,读者也“本来就知道”,所以,当它表述出来的时候,双方就能产生共鸣,“他写出了我心里的某种东西!”而这就是
为什么?因为能和其中的某种东西产生共鸣。这种东西就是:除了我们感知到的面貌之外,世界还另有面貌。或者说,我们所感知到的面貌,其实,并非世界的面貌。或者说,我们所感知到的世界,其实并非如此这般的世界。因为这点共鸣,所以,就把哈里波特系列一直读下来了。
在这本“迎合世俗,并不深刻”的通俗魔幻小说里面,看到了什么呢?当然,首先看到常识世界之外,另有无数“平行”的世界,而它们都是合而为一的,所以说,它们是“重叠的”,也没有错。很多“麻瓜(凡夫)”认为不可能的事情,疯狂的,怪诞的,其实,都是合理而符合逻辑的。
相对于我们从未认识到的领域来说,我们所认识到的,其实,沧海一粟,非常狭隘。我们其实不知道事情为何发生,以及究竟如何发生。但在我们内心,始终潜伏着一个声音:有种力量,能够凌驾于这一切之上。那种力量,在小说中表现为魔法,在现实中表现为权力、科技,或者,神通,诸如此类。
因为我们内心的深处,始终感觉到这个魔幻世界的存在,这种魔法力量的存在,所以,那么多人会喜欢魔幻小说。——那么多人,其实都知道,我们就是魔法本身。只是,并不知道,我们自己全都知道这一点。
然后,还看到了牺牲。为了他人的利益而彻底牺牲自己,放弃一切,进入死亡,这种行为具有非常不可思议的力量,乃至世界上最强悍的魔法,都对它无可奈何。可以说,这种行为具有“催伏一切恶魔”的力量。即使是触及到这样一种念头,这样一种潜质,也能令强悍的恶魔觉得非常虚弱,不能忍受。事实上,哈里波特就是靠这种力量生存下来,并且战胜了强大的对手的。在最后决战的生死关头,他一次选择了不加抵抗地死亡,一次选择了“除你武器”的和平咒语。他选择了不伤害。结果,他战胜了每次都选择索命恶咒的魔头。而那个魔头也并不死于哈里波特的魔法技术,而死于自己的伤害之心发出的恶咒,害人就是害己。这里又一次重复了这个古老的故事。这故事被说过很多遍,但几乎所有的人,特别是我,都并不真的相信,尽管也有所相信。 再然后,还看到了对死亡的恐惧,对永生的渴望。七个魂器的出现和毁灭,说明“追求永生”的行为会障碍本有的灵性,分割整体,并且,也将最终破灭,而三件死亡圣器:最强大的死亡魔杖、复活石、隐形衣,都有很深的象征意义,虽然作者未必是刻意让它具有这些象征意义的。
但作品其实也都并非作者所写的,它来自超越作者表面的更深处,最后,哈里波特成为三件圣器的主人。他的选择是:只留下父亲传下来的隐形衣。——那是真正能战胜死亡的东西:让别人进入死亡,或者走出死亡,这种权力非常强大,但并不能带来如期的效果。最后,真正能够战胜死亡的,是放弃这种权力,并且“隐形”。
“隐形”这个魔法词汇,其实底蕴深邃。它意味着从现象的世界隐没,也意味着,隐藏在现象之中。能从现象的世界中出离,并因为出离而发现隐藏在现象之中的秘密,这才是战胜死亡的最后那件圣器。
古往今来,有数不胜数的故事说到“隐形”。而且,在中国,很多知识渊博的人,有强烈的心愿希望“归隐”。这都是一种意思的不同表述。从这个角度来说,哈里波特毁灭魂器(其中一个就是他自己的身心),选择隐形衣的过程,就是修道觉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放弃一切的死亡,是必然经历的课程,——而且,需要反复经历。反复很多次,无数次。就像我们每一个人,都曾经无数次地经历。——直到,毕业为止。
哈利波特和伏地魔之间那种“双头鸟”式的命运关联,也是很有意思的。它让我想到“共命之鸟”这个词。事实上,所有的生命都是“共命之鸟”,都有两个头。一个头只喜欢吃有毒的东西,毒死自己,也毒死另外一个头。而另外一个头,只吃香美洁净的东西,并且一心要拯救另外一个头。两者共有一个身体。这基本上也就是凡夫和阿弥陀佛,和诸佛菩萨之间的那种关系,或者说,也就是“三身”之间的那种关系。
作者在书写故事的时候,很多东西并非刻意“构思”出来的。其实在写作之前,早已本能地“知道”这一切。所谓写作,只是让它流淌到表面上来,如此罢了。事实上,凡是看上去并不拙劣的东西,都不是“构思”出来的,而是“本来就知道”的。作者“本来就知道”,读者也“本来就知道”,所以,当它表述出来的时候,双方就能产生共鸣,“他写出了我心里的某种东西!”而这就是
跪求读后感,300字,十篇
不求名著,是文章就行(是黄色的自己闪)当今社会,有些人总喜欢追着时尚的屁股跑,非要当个性的先锋,专门买那些刚刚上市的高新技术产品,从手机到电脑,从电视到DVD,拥有了这些半时尚的产品,的确会在它们刚刚出现的时候让一些追逐时尚的虚荣者喷喷称赞:“看人家,都看上等离子电视了,都用上3G了,多牛!”
这些人批发着相同的表情和动作,喝着千篇一律的卡布奇诺和冰水,到千篇一律的星巴克,吃一样的哈根达斯,家里摆着一样的宜家家具,柜里放着一样的村上春树的作品。他们购物的宗旨就是:“只求最贵,不求最好。”为什么?不为别的,就为追求时尚,追求时尚和格调就是他们的专利,他们简单而错误地把时尚理解成穿着、气质、爱好的品位和室内装潢等表面的东西,其实这不叫时尚,只是时髦,时尚必须具有独立思考和个性生活这两大要件,而时髦只不过是物欲和世俗的同义语。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人的生活已陷入了追逐流行和时尚的怪圈。他们看见一面新的旗帜就急急忙忙地跟上去,即使是一面陌生的旗帜也不要紧,只要能跟着继续向前跑就行,唯恐自己会落伍。他们步伐尽管是那样凌乱,尽管深一脚,浅一脚,步履踉跄,尽管追得气喘吁吁,但他们依然不管不顾,不停下来歇一歇或调整一下步伐,而是怀着决不能被“新潮流”抛下的念头,怀着唯恐被历史抛弃的恐惧感,急急如丧家之犬般地追逐着“新”的潮头,一副风尘仆仆的样子!殊不知流行、时尚只能像流星雨般匆匆而过,各领风骚的时间很短而已。
追求时髦就必须拥有足够的金钱,对时髦的追求说白了已经成为对金钱的追求了。当莎拉·布莱曼轰动地推出专辑《月光女神》的时候,社会上早已有了一批“月光”女神。她们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月亮仙子,而是月月花光薪水的时髦女郎。她们往往上午向朋友借钱准备晚上的生日晚会,下午就把借来的钱换成了时装;到了晚上,又打的去向另一个朋友借钱,然后让出租车司机载着她急急奔向五星级大酒店……她们夜晚去泡酒吧,卧室里还有一张去马来西亚的旅行机票,抽屉里还有一张欠账单……她们的钱包和她们的身材一样,永远那么骨感,决不会长膘。
许多年轻人是追求时髦的先锋,他们有份不错的工作、有钱,还很任性,高兴了就会跑到非洲逛一逛,不高兴了就去欧洲散散心,而且哪里偏僻、荒凉就在哪里扎帐篷。简单概括起来他们就是喜欢花钱买罪受的一类人,他们崇尚的是“今天花明天的钱。”
苏珊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她看见时装就想买,根本不顾及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结果她第一次在信用卡上签完名后,得到了一件漂亮的晚礼服。第二次签名后,她又拥有了一套式样新颖的牛仔服……一年后,她已经在16张信用卡上签了字,总计消费高达2万美元。
这些追求时髦的人几乎是伴随着债务过日子的,他们对自己的消费缺乏长远考虑,并且只顾自己的享乐,丝毫不为别人的利益着想,他们的口号就是:“不懂得花钱的人就不晓得赚钱,不懂得享受的人就不懂得生活!”可是等到他们发现钱的真正用途时,已经太迟了。他们贪图一时的安逸享乐,花天酒地,挥霍无度,不得不提前去支取存款,提前领取工资,拆东墙补西墙,寅吃卯粮,结果必然是债台高筑,不得翻身,严重影响了自己的行动自由和人格独立。
其实时尚不等于消费,时尚不等于流行。如果一个人总是在欲望的世界里倘佯徘徊,那么他离奴隶状况也就只有一步之遥了。他绝不是自己的主人,而是时时处于沦为别人奴隶的危险之中,欠了别人的钱就接受别人为他开具的各种条件。生活中,他多少总会有些奴颜婢膝,因为他不敢勇敢地面对现实,一旦身处逆境,他要么靠别人的施舍恩典度日,要么靠给贫民的救济生存。
有一次,世界首富比尔·盖茨和一位朋友开车去希尔顿饭店,到了饭店前,发现停了很多车,车位很紧张,而旁边的贵宾车位却空着不少。朋友建议把车停在那儿。
“哦,这要花12美元,可不是个好价钱。”比尔·盖茨说。
“我来付。”朋友坚持说。
“那可不是个好主意,他们超值收费。”在比尔·盖茨的坚持下,他们最终还是找了个普通车位。比尔·盖茨最讨厌物不等值,对应花的钱,他从不小气,看看他这些年为慈善机构捐款的数字就知道了。
一个世界首富尚能如此“小气”,我们这些靠薪水过日子的人,是否应该从比尔·盖茨身上学到点什么?
找对欣赏自己的角度
美丽的确可以让人心情愉快,所以追求美丽的外在,是许多人特别是许多女人们无尽的一份渴望。如果没有一副漂亮的脸蛋或者没有一个苗条的身材,那么许多女性就会觉得很自卑,即使她有超人的才华,有深厚的经济基础,她仍然感受不到生活的乐趣。但是以容貌去取悦别人,那份打动毕竟是暂时的,只有拥有一份好的心情,才不仅可以改变自己,而且可以长期感染他人。
迈克尔是位非常有钱的商人,他的太太麦肯?莱瑞雍容华贵,美丽动人。她总是穿着华丽的服饰,粉颈上戴着一串光彩夺目的钻石项链,耳垂上一对闪亮圆钻,外加手上的大钻戒,让人要不注意她的美都很难呢!
可是婚后不到两年,两人就打算离婚了,原因是迈克尔嫌麦肯?莱瑞太能挥霍了,朋友劝迈克尔说:“虽然麦肯?莱瑞花钱有些缺乏节制,但是她长得多美呀……”不料,迈克尔却不以为然地说:“美?再怎么美的人看三个月也不觉得美啦!”看,美女在他人的眼里也不过是只有三个月的保鲜期。
以现在的整形医术而言,要成为如花似玉的大美人,只需要具备不怕痛的决心和一笔银子即可。要成为美女,真的一点儿都不难,胖的可以去抽脂,下垂的可以去拉皮,凹的可以去填满,嫌单的可以去割双……现在的人工美女不是比比皆是吗?女人们一窝蜂地去追求外表的美丽,渴望变成时尚的象征。可是,只有三个月保鲜期的美女,不是也挺让人乏味的吗?
这些人批发着相同的表情和动作,喝着千篇一律的卡布奇诺和冰水,到千篇一律的星巴克,吃一样的哈根达斯,家里摆着一样的宜家家具,柜里放着一样的村上春树的作品。他们购物的宗旨就是:“只求最贵,不求最好。”为什么?不为别的,就为追求时尚,追求时尚和格调就是他们的专利,他们简单而错误地把时尚理解成穿着、气质、爱好的品位和室内装潢等表面的东西,其实这不叫时尚,只是时髦,时尚必须具有独立思考和个性生活这两大要件,而时髦只不过是物欲和世俗的同义语。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人的生活已陷入了追逐流行和时尚的怪圈。他们看见一面新的旗帜就急急忙忙地跟上去,即使是一面陌生的旗帜也不要紧,只要能跟着继续向前跑就行,唯恐自己会落伍。他们步伐尽管是那样凌乱,尽管深一脚,浅一脚,步履踉跄,尽管追得气喘吁吁,但他们依然不管不顾,不停下来歇一歇或调整一下步伐,而是怀着决不能被“新潮流”抛下的念头,怀着唯恐被历史抛弃的恐惧感,急急如丧家之犬般地追逐着“新”的潮头,一副风尘仆仆的样子!殊不知流行、时尚只能像流星雨般匆匆而过,各领风骚的时间很短而已。
追求时髦就必须拥有足够的金钱,对时髦的追求说白了已经成为对金钱的追求了。当莎拉·布莱曼轰动地推出专辑《月光女神》的时候,社会上早已有了一批“月光”女神。她们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月亮仙子,而是月月花光薪水的时髦女郎。她们往往上午向朋友借钱准备晚上的生日晚会,下午就把借来的钱换成了时装;到了晚上,又打的去向另一个朋友借钱,然后让出租车司机载着她急急奔向五星级大酒店……她们夜晚去泡酒吧,卧室里还有一张去马来西亚的旅行机票,抽屉里还有一张欠账单……她们的钱包和她们的身材一样,永远那么骨感,决不会长膘。
许多年轻人是追求时髦的先锋,他们有份不错的工作、有钱,还很任性,高兴了就会跑到非洲逛一逛,不高兴了就去欧洲散散心,而且哪里偏僻、荒凉就在哪里扎帐篷。简单概括起来他们就是喜欢花钱买罪受的一类人,他们崇尚的是“今天花明天的钱。”
苏珊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她看见时装就想买,根本不顾及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结果她第一次在信用卡上签完名后,得到了一件漂亮的晚礼服。第二次签名后,她又拥有了一套式样新颖的牛仔服……一年后,她已经在16张信用卡上签了字,总计消费高达2万美元。
这些追求时髦的人几乎是伴随着债务过日子的,他们对自己的消费缺乏长远考虑,并且只顾自己的享乐,丝毫不为别人的利益着想,他们的口号就是:“不懂得花钱的人就不晓得赚钱,不懂得享受的人就不懂得生活!”可是等到他们发现钱的真正用途时,已经太迟了。他们贪图一时的安逸享乐,花天酒地,挥霍无度,不得不提前去支取存款,提前领取工资,拆东墙补西墙,寅吃卯粮,结果必然是债台高筑,不得翻身,严重影响了自己的行动自由和人格独立。
其实时尚不等于消费,时尚不等于流行。如果一个人总是在欲望的世界里倘佯徘徊,那么他离奴隶状况也就只有一步之遥了。他绝不是自己的主人,而是时时处于沦为别人奴隶的危险之中,欠了别人的钱就接受别人为他开具的各种条件。生活中,他多少总会有些奴颜婢膝,因为他不敢勇敢地面对现实,一旦身处逆境,他要么靠别人的施舍恩典度日,要么靠给贫民的救济生存。
有一次,世界首富比尔·盖茨和一位朋友开车去希尔顿饭店,到了饭店前,发现停了很多车,车位很紧张,而旁边的贵宾车位却空着不少。朋友建议把车停在那儿。
“哦,这要花12美元,可不是个好价钱。”比尔·盖茨说。
“我来付。”朋友坚持说。
“那可不是个好主意,他们超值收费。”在比尔·盖茨的坚持下,他们最终还是找了个普通车位。比尔·盖茨最讨厌物不等值,对应花的钱,他从不小气,看看他这些年为慈善机构捐款的数字就知道了。
一个世界首富尚能如此“小气”,我们这些靠薪水过日子的人,是否应该从比尔·盖茨身上学到点什么?
找对欣赏自己的角度
美丽的确可以让人心情愉快,所以追求美丽的外在,是许多人特别是许多女人们无尽的一份渴望。如果没有一副漂亮的脸蛋或者没有一个苗条的身材,那么许多女性就会觉得很自卑,即使她有超人的才华,有深厚的经济基础,她仍然感受不到生活的乐趣。但是以容貌去取悦别人,那份打动毕竟是暂时的,只有拥有一份好的心情,才不仅可以改变自己,而且可以长期感染他人。
迈克尔是位非常有钱的商人,他的太太麦肯?莱瑞雍容华贵,美丽动人。她总是穿着华丽的服饰,粉颈上戴着一串光彩夺目的钻石项链,耳垂上一对闪亮圆钻,外加手上的大钻戒,让人要不注意她的美都很难呢!
可是婚后不到两年,两人就打算离婚了,原因是迈克尔嫌麦肯?莱瑞太能挥霍了,朋友劝迈克尔说:“虽然麦肯?莱瑞花钱有些缺乏节制,但是她长得多美呀……”不料,迈克尔却不以为然地说:“美?再怎么美的人看三个月也不觉得美啦!”看,美女在他人的眼里也不过是只有三个月的保鲜期。
以现在的整形医术而言,要成为如花似玉的大美人,只需要具备不怕痛的决心和一笔银子即可。要成为美女,真的一点儿都不难,胖的可以去抽脂,下垂的可以去拉皮,凹的可以去填满,嫌单的可以去割双……现在的人工美女不是比比皆是吗?女人们一窝蜂地去追求外表的美丽,渴望变成时尚的象征。可是,只有三个月保鲜期的美女,不是也挺让人乏味的吗?
本文标题: 把自己带到悬崖读后感五十个字(谈谈《悬崖之上》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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