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名著读后感两篇小妇人:作者:(美)路易莎·梅·奥尔科特。类型:家庭。本文作者:愿咸与恒。同样是美国南北内战的背景,但是《小妇人》可比《飘》让人...
求名著读后感两篇
小妇人:作者:(美)路易莎·梅·奥尔科特。类型:家庭。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同样是美国南北内战的背景,但是《小妇人》可比《飘》让人感到温馨多了。看这本书的时候我会觉得很轻松很温暖。
第一部:
故事发生在南北内战的时候美国北方的一个并不富裕的家庭。马奇一家,马奇先生上前线去了,马奇太太带领着他的四个女儿和仆人汉娜生活。虽然生活当中有许多不如意,但是有关爱有亲情去一一化解……
大女儿梅格容貌清秀,有些爱慕虚荣,希望过上那种“花天酒地”的生活。老二乔像个假小子,倔强敢为,热爱写作。三女儿贝思温柔恬静,特别容易害羞,喜欢弹钢琴。小女儿艾米活泼可爱,有绘画的天赋。
故事开始于圣诞节,她们为没有丰富的礼物而发愁。但是马奇太太告诉她们还有人比她们更辛苦,要懂得感恩。
有一次梅格和乔去参加舞会。乔不善交际,就跑到一个角落藏了起来,结果在那里结识了邻家少年劳里,劳里生活很富裕,父母双亡。去过很多国家。但是他爷爷很沉闷,所以他认识了马奇一家感到很高兴。
后来他们成为了很好的朋友。劳里的爷爷还送给贝思一架钢琴作为礼物。这期间有很多故事。艾米一赌气把乔的作品给烧了,乔有没有告诉艾米河面不结实,差点儿让艾米掉进冰窟里面送命……但是她们都原谅了彼此,亲情更加深了。
每个有个机会去见识“上流社会”,但是发现自己在那里不过是当作一个玩偶。于是她明白了上流社会的虚伪,还是觉得自己的家里更温暖。
一次聚会,四姐妹和劳里都说了自己心中的“空中楼阁”,他们约定等到十年之后重聚来述说自己是否完成了自己的梦想。
而乔的小说也终于得到发表了……
他们又结识了几个朋友,其中一个青年布鲁克对梅格一见倾心。到了冬天,难关终于到来了。先是马奇先生在前线病重,马奇太太赶过去照顾丈夫。幸好几个女儿都很懂事,还有劳伦斯一家照顾。
没多久,贝思染上猩红热病倒了。这种病是传染病,因为艾米没有得过所以被送到了讨厌的叔婆家。梅格和乔留下来照顾贝思。但是贝思患病很严重,于是劳里写信让马奇太太回来……
暴风雪的夜晚,贝思要熬过这一夜才能康复,,看着她那么安宁,乔差点儿以为贝思离开了(吓死我了),不过贝思熬过来了,马奇太太也回家来了。
不久之后,马奇先生也回来了。一家团圆,看到心爱的女儿都变成了成熟懂事的“小妇人”,夫妻两人很欣慰。乔无意中得知了布鲁克爱慕梅格的事实,觉得难以接受,她很不愿意失去梅格这个姐姐。但是梅格也爱着布鲁克。
后来劳里写信捉弄了梅格,马奇叔婆又得到消息说梅格要嫁给这个“穷小子”,结果反倒逼出了梅格的真心话。乔也无奈地接受这一事实,虽然在她心里梅格应该嫁给劳里的(劳里明明喜欢乔,天啊)。
布鲁克决定过几年再跟梅格结婚,因为他要奋斗给梅格幸福。未来正在向他们展开……
第二部:不知不觉已是三年之后,经历了鸡飞狗跳的梅格的婚礼。四名小妇人也渐渐长大。
梅格和布鲁克结婚了自不必说。乔还在努力地写作,朝着她的梦想前进。贝思还是那么温柔腼腆,虽然依旧体弱多病。艾米努力地绘画绘画。劳里上了大学,和各种各样的女生谈恋爱,虽然他并不真正喜欢她们,只是因为无聊而已。
梅格和布鲁克虽然幻想着婚姻生活只有爱情就已足够,但是现实往往就是柴米油盐。生活琐事需要的不仅仅是激情还有耐心和智慧。两个人也有矛盾,但是马奇太太总是在女儿无助的时候指导女儿,两个人还是过得很和美的。不久之后,两个人就有了自己的孩子,是一对龙凤胎(^_^),取名叫戴米和黛西。
马奇叔婆的朋友打算带着马奇家的一个女儿去欧洲旅行,由于乔太过独立自主,于是他们选中了艾米。这下子乔很伤心。艾米去欧洲见识了很多富丽堂皇,还见到了国王和王后(羡慕嫉妒恨啊),而艾米和一个青年也有点谈恋爱的意思。
乔也打算离家,于是她到了纽约去做家教。其实她离开的原因是因为看着贝思气色越来越不好,她误以为贝思喜欢上了劳里,于是打算离开给两个人创造机会。
来到纽约,虽然免不了受到白眼,但还是学习到了很多东西,还认识了一位和蔼可亲的老教授巴尔。巴尔和乔一样喜欢做学问,总是关心乔。乔为了成名不惜写作一些“垃圾作品”,巴尔也批评她了,乔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巴尔爱着乔,可是他以为乔爱着劳里,事实上乔打算一辈子都不嫁人(复杂的关系)。
回到了家里,乔发现贝思身体越来越差,她终于明白贝思要离开他们了。她带贝思出去旅行,贝思说自己早就明白自己不会和他们在一起共度多少时光了,从少女时代起,贝思就只认为自己只能当一个为家庭奉献的小女孩,从来没有想过自己长大后的样子(这段读起来我特别难受)。
劳里大学毕业了,这时候他向乔表白了。其实乔心里也明白劳里的心意。然而她从来没有想过和劳里在一起,他们只能做朋友。他们两个太过相像,都是那么自主有个性,若是长久生活在一起只能是无穷无尽的矛盾了。
劳里很伤心很伤心(其实乔也很伤心,55),他离开了这个伤心之地,和爷爷一起去欧洲旅行。却偶然邂逅了艾米。两个人都已长大,对彼此的印象都刮目相看了。
经历了一段病痛的折磨,贝思终于安详地离开了。没有悲伤,死亡带来的只是感激,只有一声轻轻地叹息。
艾米一直在国外,得知贝思去世的消息很伤心。而这时劳里赶过来安慰她,玫瑰谷下,芳心互许。很快就在国外结婚了。
乔尽管真心祝福他们,但是贝思离开了,艾米获得了自己的幸福。乔的心里有一种难以忍受的孤独,四姐妹中只有她一个人一无所成,她哭得很伤心(我也很伤心)。
在她最失意的时候,巴尔来了。巴尔在这里找到了一份工作,乔可以常常看到他。可是过了一段日子,巴尔却说他要走了,他很失望,乔也很失望(以为自己自作多情)。于是乔说出了那句话,不愿意让巴尔走。下着大雨的日子,乔找到了自己的爱人(好浪漫啊,就是巴尔老了点儿)。
后来马奇叔婆过世了,她把庄园留给了乔。乔和巴尔开办了一所公益学校,收留那些没人管教的孩子。五年之后,一家人在花园里面庆祝丰收。
还记得那个空中楼阁吗?梅格的基本上都实现了,乔依然希望成为一名优秀的作家,艾米也还在绘画。人生的梦想是不可能百分百实现的,真正宝贵的就是梦想。
虽然还有很多苦恼,比如艾米和劳里的独生女体弱多病,很怕她会离开他们,巴尔教授也渐渐老了。但是他们相信他们会幸福的,小妇人都成为了“好妻子”。
其实作者自己就是乔的原型,不同的是作者为了热爱自由终身未嫁。这本“小书”没有什么太深刻的道理,但是对于家庭、对于人生的智慧和道理,足以够我们学习一生了。
汤姆·索亚历险记:作者:(美)马克·吐温。类型:儿童。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虽说是儿童文学吧,但是就算是成年人也会喜欢的。
汤姆生活在美国南方的一个小镇上,父母双亡受姨妈照料。他不喜欢上学,脑子里都是鬼点子,经常干出一些让人人忍俊不禁的事情。
比如他靠小聪明获奖,可是却背不出《圣经》里面的常识等等(哈哈)。另外汤姆还喜欢班上一个新来的小女孩贝姬,两个人还像模像样地举行了订婚仪式……
后来有一次他和自己的铁哥们儿哈克贝利(以后会说到他),半夜无意中目睹了一起谋杀案。他们害怕把真凶说出来会遭到报复,于是保持沉默。可是另一个无辜的人却被认为是杀人犯。良心的谴责和不安让汤姆越来越压抑,而且贝姬也不搭理他了。于是他和两个伙伴哈克以及乔到一个小岛上去当“海盗”,弄得家长都以为他们淹死了,不胜悲叹……
可是没过几天,他们觉得岛上的生活很无聊,于是汤姆提出了一个大胆的建议,就是他们去参加自己的葬礼(好点子)。
回来之后,他们都成了英雄,汤姆和贝姬也重归于好了,省得两个人再遭受相思之苦(咳咳)。眼看无辜的人就要被处死,汤姆最终还是勇敢的站了出来,指认了真凶。不过杀人凶手逃走了,汤姆和哈克还是担惊受怕怕遭到报复。
两个男孩觉得无聊,于是就去一处“鬼屋”找寻宝藏,宝藏没找到,居然发现了杀人凶手(此处很惊险),差一点儿就被发现了,但是他们也得到了宝藏的消息……
接下来就是跟踪,盯梢。杀人凶手有一大笔钱藏在某处,但是一连好多天他们得不到任何消息,就剩下哈克一个人在追踪了,汤姆去和贝姬野营去了(感觉像是约会)。
话分两头,哈克看到杀人凶手打算报复一户人家,于是不顾危险前去报信,总算救了那位太太。而汤姆和贝姬却在一处岩洞中迷路了,找不到出口,没有食物,简直快被饿死了,这还不算,岩洞中还有那个杀人凶手……
小镇中又是一片残云惨淡,大人们已经放弃了搜救,认为汤姆和贝姬已经不在了。但是在困在了岩洞中三天之后,汤姆还是找到了出口,于是举镇欢腾。
而因为怕别人再在岩洞中迷路,大人们封住了洞口,汤姆得知此事已经是两周之后,杀人凶手便被活活饿死在了岩洞之中,非常凄惨,不过总算,汤姆和哈克不用再担惊受怕了。
等大家都恢复了,汤姆和哈克找到了杀人凶手留下来的宝藏,那是一大笔钱啊,这下两个孩子再也不会被人们瞧不起了,走到哪里都惹来羡慕嫉妒恨的目光,同时也引领了小镇上大人们的寻宝热情(写得太深刻了,呵呵)。
寡妇道格拉斯太太为了报答哈克,打算收养哈克,但是哈克过不惯上等人的生活,想和汤姆去当海盗,汤姆劝他还是在坚持一个月吧……
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虽然是儿童文学,但是即便是成年人读起来相信也不会乏味的,其中比如汤姆的姨妈迷信各种保健品,学校枯燥乏味,小镇居民害怕杀人凶手等等,让人读起来感觉不像是十九世纪的美国,感觉就像是我们身边的感受一样,完全没有距离感。可见,好的文学作品果然是可以超越国界和时间的。最后用一句话来结束,就是里面男孩子们的感受——宁愿当一年海盗,也不愿当一辈子美国总统!
哈克贝里·芬历险记:作者:(美)马克·吐温。类型:儿童。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有很多名著有着自己的续集,不管是作者本人写的还是他人续写的,然后这种续集往往难以达到和前作一样的高度,甚至落得一个“狗尾续貂”的下场,但是这部作品虽然是续集,但是不仅仅可以媲美汤姆·索亚历险记,甚至超越了前作,可谓是难能可贵。
话说哈克还是在寡妇家里呆不下去,恰巧此时,他的酒鬼爸爸偏偏又回来了,他争夺哈克的抚养权。哈克觉得脱离了那种规矩的生活很是自在,可问题是,他爸爸喝醉了之后经常发酒疯,经常毒打哈克,哈克决定逃走。
与汤姆一样,哈克也伪造了一番(异曲同工),他伪装成自己被谋杀了,然后乘坐小船顺着密西西比河漂流,后来遇到了逃跑出来的黑奴吉姆,两人结伴而行。
一开始哈克对于帮助逃跑的黑奴有些良心不安,但是吉姆真心地对待他,哈克也越来越受到感动。
两个人在路上有了很多奇遇,其中也可看到那个时代美国西部地区的风貌。后来他们遇到了两个江湖骗子,一个自称是公爵,另一个官更大,是“路易十七”。
然后他们四个人就一路走江湖,卖艺,两个骗子招摇撞骗。一个偶然的机会,两个骗子冒充一位财主的弟弟,准备霸占他留下来的遗产。
哈克觉得良心不安,于是告发了这两个骗子。骗局被揭穿,两个骗子很狼狈地逃走了,还好他们起了内讧,没有人怀疑到哈克身上。
可是接下来发生了一件更要命的事请,吉姆被当作逃跑的黑人给关了起来。此时哈克有两个选择,第一个是想尽各种办法把吉姆救出来,第二种是写信告诉吉姆以前的主人,让吉姆再次成为奴隶,又是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回忆起一路上种种吉姆对自己的好处,哈克决定一个人把吉姆救出来,哪怕下地狱也在所不惜(此时作者面对的比哈克更艰难,因为有种族歧视,因为有3K党)!
哈克来到了那座关押吉姆的人家,结果被那户人家发现了,可是他们非但没有审问哈克,反而对哈克的到来表现出极大的欢喜。原来他们把哈克当成了自己的外甥,而这个外甥,就是汤姆·索亚……
假装成汤姆并不是一件特别难的事情,而很快真的汤姆也来到了,但是没有让他们知道,汤姆也同意了把吉姆救出来,这让哈克大吃一惊(这相当于小偷),两个人串通好了身份,开始了他们的计划。
本来救出吉姆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但是汤姆非要把这件事情弄得轰轰烈烈,坎坷曲折,因为传奇类型的小说看多了,汤姆想出了很多花样,让他们三个人吃尽了苦头。比如在关押的地方刻字啦,写血书啦,用刀子来挖地道啦,简直让人喷饭……
不过总算,吉姆是被救出来了,可是由于大张旗鼓,汤姆的腿上中弹了。为了救汤姆,吉姆情愿再次被关押。苏醒后的汤姆总算说出了那个秘密,就是吉姆死去的主人已经在遗嘱当中解放了吉姆(原来如此啊),吉姆成为了一个自由人。
与此同时,汤姆的姨妈也来到了自己妹妹的家里,拆穿了两个小鬼的把戏,皆大欢喜。哈克又要面临自己去哪里的问题了,不过他的钱并没有被他爸爸霸占,因为他爸爸已经死了。汤姆的姨妈又想收养哈克,不过哈克已经再也受不了那种规规矩矩的生活啦,于是决定继续出去冒险……
主题上面感觉比汤姆历险记更深了一步,不过情节上没有汤姆历险记好看。毕竟是过了八年之后的作品。在写作技巧上面更成熟了,汤姆历险记更偏重于儿童,哈克历险记则对于现实有着非常深刻的刻画,感觉“长大了”一样。尤其是哈克和吉姆之间的友谊很让人感动。
情人·乌发碧眼:作者:(法)玛格丽特·杜拉斯。类型:爱情/传记。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情人:作者应该是在描述自己的故事吧。笔调中满含着伤感,一家四口远离家乡,来到越南生活,母亲只重视自己的两个哥哥,这让十五岁的少女感到失落。
堤岸上,她认识了一名华裔少爷,来自中国北方。少爷对她很好,两个人是彼此的情人。尽管其中掺杂了金钱上的虚荣,但是也有深深的爱情。
后面的故事就很简单了,无论如何少爷家里不会允许他们名正言顺在一起,少爷要迎娶指定的新娘,而少女也要离开越南回到法国。
多年之后,少女已经长成了一名中年女子,她接到了少爷的电话,他说他会永远爱她(这一刻我相信是真的)。
总体来说不是很喜欢这种写作方法,感觉回忆的片段都太凌乱了,有些“意识流”。只是其中并无任何伪装,少女的哥哥是个混账,少女真的很希望他可以死掉,青春期也许就应该这样,性爱、死亡、命运的悲剧,构成了一幅如同迷雾般的画卷。
乌发碧眼:这部作品我更是看不明白了。总体来说就是一对男女在房间里面,嗯,那什么,哭泣,睡觉,感觉像是在自我折磨的样子。确实没看明白,不过那种感觉我比较能理解,就是有时候你会很心烦,很焦虑,然后很讨厌自己的感觉。
同样是美国南北内战的背景,但是《小妇人》可比《飘》让人感到温馨多了。看这本书的时候我会觉得很轻松很温暖。
第一部:
故事发生在南北内战的时候美国北方的一个并不富裕的家庭。马奇一家,马奇先生上前线去了,马奇太太带领着他的四个女儿和仆人汉娜生活。虽然生活当中有许多不如意,但是有关爱有亲情去一一化解……
大女儿梅格容貌清秀,有些爱慕虚荣,希望过上那种“花天酒地”的生活。老二乔像个假小子,倔强敢为,热爱写作。三女儿贝思温柔恬静,特别容易害羞,喜欢弹钢琴。小女儿艾米活泼可爱,有绘画的天赋。
故事开始于圣诞节,她们为没有丰富的礼物而发愁。但是马奇太太告诉她们还有人比她们更辛苦,要懂得感恩。
有一次梅格和乔去参加舞会。乔不善交际,就跑到一个角落藏了起来,结果在那里结识了邻家少年劳里,劳里生活很富裕,父母双亡。去过很多国家。但是他爷爷很沉闷,所以他认识了马奇一家感到很高兴。
后来他们成为了很好的朋友。劳里的爷爷还送给贝思一架钢琴作为礼物。这期间有很多故事。艾米一赌气把乔的作品给烧了,乔有没有告诉艾米河面不结实,差点儿让艾米掉进冰窟里面送命……但是她们都原谅了彼此,亲情更加深了。
每个有个机会去见识“上流社会”,但是发现自己在那里不过是当作一个玩偶。于是她明白了上流社会的虚伪,还是觉得自己的家里更温暖。
一次聚会,四姐妹和劳里都说了自己心中的“空中楼阁”,他们约定等到十年之后重聚来述说自己是否完成了自己的梦想。
而乔的小说也终于得到发表了……
他们又结识了几个朋友,其中一个青年布鲁克对梅格一见倾心。到了冬天,难关终于到来了。先是马奇先生在前线病重,马奇太太赶过去照顾丈夫。幸好几个女儿都很懂事,还有劳伦斯一家照顾。
没多久,贝思染上猩红热病倒了。这种病是传染病,因为艾米没有得过所以被送到了讨厌的叔婆家。梅格和乔留下来照顾贝思。但是贝思患病很严重,于是劳里写信让马奇太太回来……
暴风雪的夜晚,贝思要熬过这一夜才能康复,,看着她那么安宁,乔差点儿以为贝思离开了(吓死我了),不过贝思熬过来了,马奇太太也回家来了。
不久之后,马奇先生也回来了。一家团圆,看到心爱的女儿都变成了成熟懂事的“小妇人”,夫妻两人很欣慰。乔无意中得知了布鲁克爱慕梅格的事实,觉得难以接受,她很不愿意失去梅格这个姐姐。但是梅格也爱着布鲁克。
后来劳里写信捉弄了梅格,马奇叔婆又得到消息说梅格要嫁给这个“穷小子”,结果反倒逼出了梅格的真心话。乔也无奈地接受这一事实,虽然在她心里梅格应该嫁给劳里的(劳里明明喜欢乔,天啊)。
布鲁克决定过几年再跟梅格结婚,因为他要奋斗给梅格幸福。未来正在向他们展开……
第二部:不知不觉已是三年之后,经历了鸡飞狗跳的梅格的婚礼。四名小妇人也渐渐长大。
梅格和布鲁克结婚了自不必说。乔还在努力地写作,朝着她的梦想前进。贝思还是那么温柔腼腆,虽然依旧体弱多病。艾米努力地绘画绘画。劳里上了大学,和各种各样的女生谈恋爱,虽然他并不真正喜欢她们,只是因为无聊而已。
梅格和布鲁克虽然幻想着婚姻生活只有爱情就已足够,但是现实往往就是柴米油盐。生活琐事需要的不仅仅是激情还有耐心和智慧。两个人也有矛盾,但是马奇太太总是在女儿无助的时候指导女儿,两个人还是过得很和美的。不久之后,两个人就有了自己的孩子,是一对龙凤胎(^_^),取名叫戴米和黛西。
马奇叔婆的朋友打算带着马奇家的一个女儿去欧洲旅行,由于乔太过独立自主,于是他们选中了艾米。这下子乔很伤心。艾米去欧洲见识了很多富丽堂皇,还见到了国王和王后(羡慕嫉妒恨啊),而艾米和一个青年也有点谈恋爱的意思。
乔也打算离家,于是她到了纽约去做家教。其实她离开的原因是因为看着贝思气色越来越不好,她误以为贝思喜欢上了劳里,于是打算离开给两个人创造机会。
来到纽约,虽然免不了受到白眼,但还是学习到了很多东西,还认识了一位和蔼可亲的老教授巴尔。巴尔和乔一样喜欢做学问,总是关心乔。乔为了成名不惜写作一些“垃圾作品”,巴尔也批评她了,乔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巴尔爱着乔,可是他以为乔爱着劳里,事实上乔打算一辈子都不嫁人(复杂的关系)。
回到了家里,乔发现贝思身体越来越差,她终于明白贝思要离开他们了。她带贝思出去旅行,贝思说自己早就明白自己不会和他们在一起共度多少时光了,从少女时代起,贝思就只认为自己只能当一个为家庭奉献的小女孩,从来没有想过自己长大后的样子(这段读起来我特别难受)。
劳里大学毕业了,这时候他向乔表白了。其实乔心里也明白劳里的心意。然而她从来没有想过和劳里在一起,他们只能做朋友。他们两个太过相像,都是那么自主有个性,若是长久生活在一起只能是无穷无尽的矛盾了。
劳里很伤心很伤心(其实乔也很伤心,55),他离开了这个伤心之地,和爷爷一起去欧洲旅行。却偶然邂逅了艾米。两个人都已长大,对彼此的印象都刮目相看了。
经历了一段病痛的折磨,贝思终于安详地离开了。没有悲伤,死亡带来的只是感激,只有一声轻轻地叹息。
艾米一直在国外,得知贝思去世的消息很伤心。而这时劳里赶过来安慰她,玫瑰谷下,芳心互许。很快就在国外结婚了。
乔尽管真心祝福他们,但是贝思离开了,艾米获得了自己的幸福。乔的心里有一种难以忍受的孤独,四姐妹中只有她一个人一无所成,她哭得很伤心(我也很伤心)。
在她最失意的时候,巴尔来了。巴尔在这里找到了一份工作,乔可以常常看到他。可是过了一段日子,巴尔却说他要走了,他很失望,乔也很失望(以为自己自作多情)。于是乔说出了那句话,不愿意让巴尔走。下着大雨的日子,乔找到了自己的爱人(好浪漫啊,就是巴尔老了点儿)。
后来马奇叔婆过世了,她把庄园留给了乔。乔和巴尔开办了一所公益学校,收留那些没人管教的孩子。五年之后,一家人在花园里面庆祝丰收。
还记得那个空中楼阁吗?梅格的基本上都实现了,乔依然希望成为一名优秀的作家,艾米也还在绘画。人生的梦想是不可能百分百实现的,真正宝贵的就是梦想。
虽然还有很多苦恼,比如艾米和劳里的独生女体弱多病,很怕她会离开他们,巴尔教授也渐渐老了。但是他们相信他们会幸福的,小妇人都成为了“好妻子”。
其实作者自己就是乔的原型,不同的是作者为了热爱自由终身未嫁。这本“小书”没有什么太深刻的道理,但是对于家庭、对于人生的智慧和道理,足以够我们学习一生了。
汤姆·索亚历险记:作者:(美)马克·吐温。类型:儿童。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虽说是儿童文学吧,但是就算是成年人也会喜欢的。
汤姆生活在美国南方的一个小镇上,父母双亡受姨妈照料。他不喜欢上学,脑子里都是鬼点子,经常干出一些让人人忍俊不禁的事情。
比如他靠小聪明获奖,可是却背不出《圣经》里面的常识等等(哈哈)。另外汤姆还喜欢班上一个新来的小女孩贝姬,两个人还像模像样地举行了订婚仪式……
后来有一次他和自己的铁哥们儿哈克贝利(以后会说到他),半夜无意中目睹了一起谋杀案。他们害怕把真凶说出来会遭到报复,于是保持沉默。可是另一个无辜的人却被认为是杀人犯。良心的谴责和不安让汤姆越来越压抑,而且贝姬也不搭理他了。于是他和两个伙伴哈克以及乔到一个小岛上去当“海盗”,弄得家长都以为他们淹死了,不胜悲叹……
可是没过几天,他们觉得岛上的生活很无聊,于是汤姆提出了一个大胆的建议,就是他们去参加自己的葬礼(好点子)。
回来之后,他们都成了英雄,汤姆和贝姬也重归于好了,省得两个人再遭受相思之苦(咳咳)。眼看无辜的人就要被处死,汤姆最终还是勇敢的站了出来,指认了真凶。不过杀人凶手逃走了,汤姆和哈克还是担惊受怕怕遭到报复。
两个男孩觉得无聊,于是就去一处“鬼屋”找寻宝藏,宝藏没找到,居然发现了杀人凶手(此处很惊险),差一点儿就被发现了,但是他们也得到了宝藏的消息……
接下来就是跟踪,盯梢。杀人凶手有一大笔钱藏在某处,但是一连好多天他们得不到任何消息,就剩下哈克一个人在追踪了,汤姆去和贝姬野营去了(感觉像是约会)。
话分两头,哈克看到杀人凶手打算报复一户人家,于是不顾危险前去报信,总算救了那位太太。而汤姆和贝姬却在一处岩洞中迷路了,找不到出口,没有食物,简直快被饿死了,这还不算,岩洞中还有那个杀人凶手……
小镇中又是一片残云惨淡,大人们已经放弃了搜救,认为汤姆和贝姬已经不在了。但是在困在了岩洞中三天之后,汤姆还是找到了出口,于是举镇欢腾。
而因为怕别人再在岩洞中迷路,大人们封住了洞口,汤姆得知此事已经是两周之后,杀人凶手便被活活饿死在了岩洞之中,非常凄惨,不过总算,汤姆和哈克不用再担惊受怕了。
等大家都恢复了,汤姆和哈克找到了杀人凶手留下来的宝藏,那是一大笔钱啊,这下两个孩子再也不会被人们瞧不起了,走到哪里都惹来羡慕嫉妒恨的目光,同时也引领了小镇上大人们的寻宝热情(写得太深刻了,呵呵)。
寡妇道格拉斯太太为了报答哈克,打算收养哈克,但是哈克过不惯上等人的生活,想和汤姆去当海盗,汤姆劝他还是在坚持一个月吧……
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虽然是儿童文学,但是即便是成年人读起来相信也不会乏味的,其中比如汤姆的姨妈迷信各种保健品,学校枯燥乏味,小镇居民害怕杀人凶手等等,让人读起来感觉不像是十九世纪的美国,感觉就像是我们身边的感受一样,完全没有距离感。可见,好的文学作品果然是可以超越国界和时间的。最后用一句话来结束,就是里面男孩子们的感受——宁愿当一年海盗,也不愿当一辈子美国总统!
哈克贝里·芬历险记:作者:(美)马克·吐温。类型:儿童。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有很多名著有着自己的续集,不管是作者本人写的还是他人续写的,然后这种续集往往难以达到和前作一样的高度,甚至落得一个“狗尾续貂”的下场,但是这部作品虽然是续集,但是不仅仅可以媲美汤姆·索亚历险记,甚至超越了前作,可谓是难能可贵。
话说哈克还是在寡妇家里呆不下去,恰巧此时,他的酒鬼爸爸偏偏又回来了,他争夺哈克的抚养权。哈克觉得脱离了那种规矩的生活很是自在,可问题是,他爸爸喝醉了之后经常发酒疯,经常毒打哈克,哈克决定逃走。
与汤姆一样,哈克也伪造了一番(异曲同工),他伪装成自己被谋杀了,然后乘坐小船顺着密西西比河漂流,后来遇到了逃跑出来的黑奴吉姆,两人结伴而行。
一开始哈克对于帮助逃跑的黑奴有些良心不安,但是吉姆真心地对待他,哈克也越来越受到感动。
两个人在路上有了很多奇遇,其中也可看到那个时代美国西部地区的风貌。后来他们遇到了两个江湖骗子,一个自称是公爵,另一个官更大,是“路易十七”。
然后他们四个人就一路走江湖,卖艺,两个骗子招摇撞骗。一个偶然的机会,两个骗子冒充一位财主的弟弟,准备霸占他留下来的遗产。
哈克觉得良心不安,于是告发了这两个骗子。骗局被揭穿,两个骗子很狼狈地逃走了,还好他们起了内讧,没有人怀疑到哈克身上。
可是接下来发生了一件更要命的事请,吉姆被当作逃跑的黑人给关了起来。此时哈克有两个选择,第一个是想尽各种办法把吉姆救出来,第二种是写信告诉吉姆以前的主人,让吉姆再次成为奴隶,又是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回忆起一路上种种吉姆对自己的好处,哈克决定一个人把吉姆救出来,哪怕下地狱也在所不惜(此时作者面对的比哈克更艰难,因为有种族歧视,因为有3K党)!
哈克来到了那座关押吉姆的人家,结果被那户人家发现了,可是他们非但没有审问哈克,反而对哈克的到来表现出极大的欢喜。原来他们把哈克当成了自己的外甥,而这个外甥,就是汤姆·索亚……
假装成汤姆并不是一件特别难的事情,而很快真的汤姆也来到了,但是没有让他们知道,汤姆也同意了把吉姆救出来,这让哈克大吃一惊(这相当于小偷),两个人串通好了身份,开始了他们的计划。
本来救出吉姆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但是汤姆非要把这件事情弄得轰轰烈烈,坎坷曲折,因为传奇类型的小说看多了,汤姆想出了很多花样,让他们三个人吃尽了苦头。比如在关押的地方刻字啦,写血书啦,用刀子来挖地道啦,简直让人喷饭……
不过总算,吉姆是被救出来了,可是由于大张旗鼓,汤姆的腿上中弹了。为了救汤姆,吉姆情愿再次被关押。苏醒后的汤姆总算说出了那个秘密,就是吉姆死去的主人已经在遗嘱当中解放了吉姆(原来如此啊),吉姆成为了一个自由人。
与此同时,汤姆的姨妈也来到了自己妹妹的家里,拆穿了两个小鬼的把戏,皆大欢喜。哈克又要面临自己去哪里的问题了,不过他的钱并没有被他爸爸霸占,因为他爸爸已经死了。汤姆的姨妈又想收养哈克,不过哈克已经再也受不了那种规规矩矩的生活啦,于是决定继续出去冒险……
主题上面感觉比汤姆历险记更深了一步,不过情节上没有汤姆历险记好看。毕竟是过了八年之后的作品。在写作技巧上面更成熟了,汤姆历险记更偏重于儿童,哈克历险记则对于现实有着非常深刻的刻画,感觉“长大了”一样。尤其是哈克和吉姆之间的友谊很让人感动。
情人·乌发碧眼:作者:(法)玛格丽特·杜拉斯。类型:爱情/传记。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情人:作者应该是在描述自己的故事吧。笔调中满含着伤感,一家四口远离家乡,来到越南生活,母亲只重视自己的两个哥哥,这让十五岁的少女感到失落。
堤岸上,她认识了一名华裔少爷,来自中国北方。少爷对她很好,两个人是彼此的情人。尽管其中掺杂了金钱上的虚荣,但是也有深深的爱情。
后面的故事就很简单了,无论如何少爷家里不会允许他们名正言顺在一起,少爷要迎娶指定的新娘,而少女也要离开越南回到法国。
多年之后,少女已经长成了一名中年女子,她接到了少爷的电话,他说他会永远爱她(这一刻我相信是真的)。
总体来说不是很喜欢这种写作方法,感觉回忆的片段都太凌乱了,有些“意识流”。只是其中并无任何伪装,少女的哥哥是个混账,少女真的很希望他可以死掉,青春期也许就应该这样,性爱、死亡、命运的悲剧,构成了一幅如同迷雾般的画卷。
乌发碧眼:这部作品我更是看不明白了。总体来说就是一对男女在房间里面,嗯,那什么,哭泣,睡觉,感觉像是在自我折磨的样子。确实没看明白,不过那种感觉我比较能理解,就是有时候你会很心烦,很焦虑,然后很讨厌自己的感觉。
读后感350字!
读后感350字看好了一共350个字,无论是谁,只要在中国过活,便总得常听到“他妈的”或其相类的口头禅。我想:这话
的分布,大概就跟着中国人足迹之所至罢;使用的遍数,怕也未必比客气的“您好呀”会更
少。假使依或人所说,牡丹是中国的“国花”,那么,这就可以算是中国的“国骂”了。
我生长于浙江之东,就是西滢先生之所谓“某籍”。那地方通行的“国骂”却颇
简单:专一以“妈”为限,决不牵涉余人。后来稍游各地,才始惊异于国骂之博大而精微:
上溯祖宗,旁连姊妹,下递子孙,普及同性,真是“犹河汉而无极也”。而且,不特
用于人,也以施之兽。前年,曾见一辆煤车的只轮陷入很深的辙迹里,车夫便愤然跳下,出
死力打那拉车的骡子道:“你姊姊的!你姊姊的!”
别的国度里怎样,我不知道。单知道诺威人Hamsun有一本小说叫《饥饿》
,粗野的口吻是很多的,但我并不见这一类话。Gorky所写的小说中多无赖汉,
就我所看过的而言,也没有这骂法。惟独Artzybashev在《工人绥惠略夫
》里,却使无抵抗主义者亚拉借夫骂了一句“你妈的”。但其时他已经决计为爱而牺牲了,
使我们也失却笑他自相矛盾的勇气。这骂的翻译,在中国原极容易的,别国却似乎为难,德
文译本作“我使用过你的妈”,日文译本作“你的妈是我的母狗”。这实在太费解,——由
我的眼光看起来。
那么,俄国也有这类骂法的了,但因为究竟没有中国似的精博,所以光荣还得归到这边
来。好在这究竟又并非什么大光荣,所以他们大约未必抗议;也不如“赤化”之可怕,中国
的阔人,名人,高人,也不至于骇死的。但是,虽在中国,说的也独有所谓“下等人”,例
如“车夫”之类,至于有身分的上等人,例如“士大夫”之类,则决不出之于口,更何况笔
之于书。“予生也晚”,赶不上周朝,未为大夫,也没有做士,本可以放笔直干的,然而终
于改头换面,从“国骂”上削去一个动词和一个名词,又改对称为第三人称者,恐怕还因为
到底未曾拉车,因而也就不免“有点贵族气味”之故。那用途,既然只限于一部分,似乎又
有些不能算作“国骂”了;但也不然,阔人所赏识的牡丹,下等人又何尝以为“花之富贵者
也”?
这“他妈的”的由来以及始于何代,我也不明白。经史上所见骂人的话,无非是“役夫
”,“奴”,“死公”;较厉害的,有“老狗”,“貉子”;更厉害,涉及先
代的,也不外乎“而母婢也”,“赘阉遗丑”罢了!还没见过什么“妈的”怎样,
虽然也许是士大夫讳而不录。但《广弘明集》(七)记北魏邢子才“以为妇人不可
保。谓元景曰,‘卿何必姓王?'元景变色。子才曰,‘我亦何必姓邢;能保五世耶?'”
则颇有可以推见消息的地方。
晋朝已经是大重门第,重到过度了;华胄世业,子弟便易于得官;即使是一个酒囊饭袋
,也还是不失为清品。北方疆土虽失于拓跋氏,士人却更其发狂似的讲究阀阅,区
别等第,守护极严。庶民中纵有俊才,也不能和大姓比并。至于大姓,实不过承祖宗余荫,
以旧业骄人,空腹高心,当然使人不耐。但士流既然用祖宗做护符,被压迫的庶民自然也就
将他们的祖宗当作仇敌。邢子才的话虽然说不定是否出于愤激,但对于躲在门第下的男女,
却确是一个致命的重伤。势位声气,本来仅靠了“祖宗”这惟一的护符而存,“祖宗”倘一
被毁,便什么都倒败了。这是倚赖“余荫”的必得的果报。
同一的意思,但没有邢子才的文才,而直出于“下等人”之口的,就是:“他妈的!”
要攻击高门大族的坚固的旧堡垒,却去瞄准他的血统,在战略上,真可谓奇谲的了。最
先发明这一句“他妈的”的人物,确要算一个天才,——然而是一个卑劣的天才。
唐以后,自夸族望的风气渐渐消除;到了金元,已奉夷狄为帝王,自不妨拜屠沽作卿士
,“等”的上下本该从此有些难定了,但偏还有人想辛辛苦苦地爬进“上等”去。刘时中
的曲子里说:“堪笑这没见识街市匹夫,好打那好顽劣。江湖伴侣,旋将表德官名相
体呼,声音多厮称,字样不寻俗。听我一个个细数:粜米的唤子良;卖肉的呼仲甫……开张
卖饭的呼君宝;磨面登罗底叫德夫:何足云乎?!”(《乐府新编阳春白雪》三)这就是那
时的暴发户的丑态。
“下等人”还未暴发之先,自然大抵有许多“他妈的”在嘴上,但一遇机会,偶窃一位
,略识几字,便即文雅起来:雅号也有了;身分也高了;家谱也修了,还要寻一个始祖,不
是名儒便是名臣。从此化为“上等人”,也如上等前辈一样,言行都很温文尔雅。然而愚民
究竟也有聪明的,早已看穿了这鬼把戏,所以又有俗谚,说:“口上仁义礼智,心里男盗女
娼!”他们是很明白的。
的分布,大概就跟着中国人足迹之所至罢;使用的遍数,怕也未必比客气的“您好呀”会更
少。假使依或人所说,牡丹是中国的“国花”,那么,这就可以算是中国的“国骂”了。
我生长于浙江之东,就是西滢先生之所谓“某籍”。那地方通行的“国骂”却颇
简单:专一以“妈”为限,决不牵涉余人。后来稍游各地,才始惊异于国骂之博大而精微:
上溯祖宗,旁连姊妹,下递子孙,普及同性,真是“犹河汉而无极也”。而且,不特
用于人,也以施之兽。前年,曾见一辆煤车的只轮陷入很深的辙迹里,车夫便愤然跳下,出
死力打那拉车的骡子道:“你姊姊的!你姊姊的!”
别的国度里怎样,我不知道。单知道诺威人Hamsun有一本小说叫《饥饿》
,粗野的口吻是很多的,但我并不见这一类话。Gorky所写的小说中多无赖汉,
就我所看过的而言,也没有这骂法。惟独Artzybashev在《工人绥惠略夫
》里,却使无抵抗主义者亚拉借夫骂了一句“你妈的”。但其时他已经决计为爱而牺牲了,
使我们也失却笑他自相矛盾的勇气。这骂的翻译,在中国原极容易的,别国却似乎为难,德
文译本作“我使用过你的妈”,日文译本作“你的妈是我的母狗”。这实在太费解,——由
我的眼光看起来。
那么,俄国也有这类骂法的了,但因为究竟没有中国似的精博,所以光荣还得归到这边
来。好在这究竟又并非什么大光荣,所以他们大约未必抗议;也不如“赤化”之可怕,中国
的阔人,名人,高人,也不至于骇死的。但是,虽在中国,说的也独有所谓“下等人”,例
如“车夫”之类,至于有身分的上等人,例如“士大夫”之类,则决不出之于口,更何况笔
之于书。“予生也晚”,赶不上周朝,未为大夫,也没有做士,本可以放笔直干的,然而终
于改头换面,从“国骂”上削去一个动词和一个名词,又改对称为第三人称者,恐怕还因为
到底未曾拉车,因而也就不免“有点贵族气味”之故。那用途,既然只限于一部分,似乎又
有些不能算作“国骂”了;但也不然,阔人所赏识的牡丹,下等人又何尝以为“花之富贵者
也”?
这“他妈的”的由来以及始于何代,我也不明白。经史上所见骂人的话,无非是“役夫
”,“奴”,“死公”;较厉害的,有“老狗”,“貉子”;更厉害,涉及先
代的,也不外乎“而母婢也”,“赘阉遗丑”罢了!还没见过什么“妈的”怎样,
虽然也许是士大夫讳而不录。但《广弘明集》(七)记北魏邢子才“以为妇人不可
保。谓元景曰,‘卿何必姓王?'元景变色。子才曰,‘我亦何必姓邢;能保五世耶?'”
则颇有可以推见消息的地方。
晋朝已经是大重门第,重到过度了;华胄世业,子弟便易于得官;即使是一个酒囊饭袋
,也还是不失为清品。北方疆土虽失于拓跋氏,士人却更其发狂似的讲究阀阅,区
别等第,守护极严。庶民中纵有俊才,也不能和大姓比并。至于大姓,实不过承祖宗余荫,
以旧业骄人,空腹高心,当然使人不耐。但士流既然用祖宗做护符,被压迫的庶民自然也就
将他们的祖宗当作仇敌。邢子才的话虽然说不定是否出于愤激,但对于躲在门第下的男女,
却确是一个致命的重伤。势位声气,本来仅靠了“祖宗”这惟一的护符而存,“祖宗”倘一
被毁,便什么都倒败了。这是倚赖“余荫”的必得的果报。
同一的意思,但没有邢子才的文才,而直出于“下等人”之口的,就是:“他妈的!”
要攻击高门大族的坚固的旧堡垒,却去瞄准他的血统,在战略上,真可谓奇谲的了。最
先发明这一句“他妈的”的人物,确要算一个天才,——然而是一个卑劣的天才。
唐以后,自夸族望的风气渐渐消除;到了金元,已奉夷狄为帝王,自不妨拜屠沽作卿士
,“等”的上下本该从此有些难定了,但偏还有人想辛辛苦苦地爬进“上等”去。刘时中
的曲子里说:“堪笑这没见识街市匹夫,好打那好顽劣。江湖伴侣,旋将表德官名相
体呼,声音多厮称,字样不寻俗。听我一个个细数:粜米的唤子良;卖肉的呼仲甫……开张
卖饭的呼君宝;磨面登罗底叫德夫:何足云乎?!”(《乐府新编阳春白雪》三)这就是那
时的暴发户的丑态。
“下等人”还未暴发之先,自然大抵有许多“他妈的”在嘴上,但一遇机会,偶窃一位
,略识几字,便即文雅起来:雅号也有了;身分也高了;家谱也修了,还要寻一个始祖,不
是名儒便是名臣。从此化为“上等人”,也如上等前辈一样,言行都很温文尔雅。然而愚民
究竟也有聪明的,早已看穿了这鬼把戏,所以又有俗谚,说:“口上仁义礼智,心里男盗女
娼!”他们是很明白的。
本文标题: 《北方印象》读后感(北方印象读后感悟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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