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迫桑散步读后感(莫泊桑《散步》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2-10-29 11:10:19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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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迫桑散步读后感(莫泊桑《散步》读后感)

莫泊桑短篇小说 读后感

读莫泊桑小说有感
莫伯桑因《羊脂球》而一鸣惊人,这是偶然的成功吗?不是,只要我们回顾一下他的生平和创作经历。他又丰富的生活积累,有严师的精心指导,有长期的写作磨练。《羊脂球》的成功是他长期努力的结果,即所谓“功到自然成”!
莫伯桑出生在一个没落贵族家庭。父亲生性放荡,父母感情不和,他自幼随母亲生活在诺曼的一座乡镇上。这里濒临英吉利海峡,风景秀丽,气候宜人,大海、林场、田野,给了他无穷的乐趣。乡村生活陶冶了他热爱大自然的性情,培养了他对劳动人民的感情,也熟悉了诺曼底的风土人情。一九六九年,莫伯桑中学毕业,同年十月进入巴黎法学院攻读法律,不到一年,普法战争爆发,他被征入伍,在国民别动队服役,莫泊桑亲自经历了战争的过程,他亲眼看到政府的腐败和军队的无能,不久,拿破仑三世被俘,法军大溃败。莫泊桑本人也差一点被俘,一八七零年九月,他随军返回巴黎,有目睹巴黎人民英勇抗敌的壮举。民族危机时期的这些所见所闻,给他留下了难以忘怀的印象,战争结束后,莫泊桑先后在海军部和教育部供职,过了十年的公务员生活,透过公务员这一特殊的社会地位,他看到了小市民的生活状况和精神面貌,简单的回顾一下莫泊桑的生活经历,我们便不难明白,他的中短篇小说为什么以诺曼底乡村生活、普法战争和小公务员生活这三个方面作为创作的基本题材,因为这是他的生活经历的三个主要阶段,这些生活经验,是创作的源泉。
莫泊桑敏锐精细的观察力和熟练高超的艺术技巧,都是在他的几个掩饰的精心指导下经过长期磨练而得来的。
第一位严师是莫泊桑的母亲,他母亲酷爱文学,有较高的文学修养,他和一说始末泊桑的第一位严师,他很早就发现自己的儿子好思索,富有想象力,因此从小就注意培养他的文学修养,指导了写作,莫泊桑受母亲熏陶,自幼爱好文学,十三岁开始写诗。莫泊桑成名后,母亲仍然不断帮助他,而且一直珍藏他幼年时练习写作的本子。
莫泊桑第二位文学导师是当时有名的诗人路易·布耶,他是莫泊桑母亲喝酒付的朋友,莫泊桑经常与他通信或当面求教,他曾对莫泊桑说过,造成一位艺术家的声誉的最重要的东西是他作品中所包含的独创性,鼓励莫泊桑在艺术创造的道路上进行艰苦的探索,这些话都给莫泊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莫泊桑的第三位文学导师,也是他最重要的一位导师,是当时法国最著名的文学家福楼拜,福楼拜是位严师,他要求莫伯桑先下功夫练习基本功而不急于发表作品,他要求莫伯桑培养自己的独创性,并且告诉莫伯桑,获得这种独创性的途径就是进行持久的观察和练习。他说:“有才能就是持久的耐性,对所要表现的东西要长时间很注意去观察它,以便能发现过去和没有写过的特点。
就这样,七年的艰苦练习,早已把莫伯桑的观察能力和写作能力培养成熟,只等有机会施展才能,崭露头角。
了解了以上这些情况,我们便明白,《羊脂球》创作一举成功,并非轻易所得,而是莫伯桑十几年细心苦练的结果,实际上,在发表《羊脂球》之前,他应是一个具有丰富的生活积累和熟练的艺术技巧的作家了,在他的案头上和脑海里,早已积攒下数以百计的未曾写就的作品。所以《羊脂球》的成功,就如同闸门打开,无数的作品便喷涌而出,
形成了文学史上“流行”式的奇观。
我们说莫伯桑的短篇小说体现“以小见大”“见斑窥豹”的艺术,这里包含着两层意思,一是从题材上讲,莫伯桑小说写的是凡人小事,然而包含着深刻的内涵,丰富的内容,二是从题材上讲,它篇幅小而容量大,正因为他能这样充分的发挥短篇小说的特长,做的作品也就成了这类文体的典范。
细细玩味莫伯桑得的杰作,我们便可以发现,他之所以能做到以小见大,关键在于他能大中取小,而是把他们放在一个的时代背景和社会意义上加以处理,从而开掘出它们所蕴含的不平凡的意义。
在谈到莫伯桑小说的“以大见小”的功夫时,不能不提到构思的精巧是他的作品能在短小篇幅中发挥出无限意蕴的重要原因,短篇小说受篇幅所限,不可能写很多的事件,很多的人物,也不可能大段的描写和情节,因此,他最讲究构思的技巧,莫伯桑小说构思谋篇的方法多种多样,并无固定的模式,一般说来,莫伯桑的每篇小说的开端和结尾都比较重视,作为精心的安排,尤其是结尾,他常常出奇制胜,以出人意料的而又在情理之中的结尾,造成一种耐人寻味的效果。
《项链》的构思具有典范性,这篇小说的开头平常只是简单的介绍主人公,说明这是一个羡慕富有生活的妇女,情节真正开端是她丈夫接到教育部长的舞会邀请信,随着莫伯桑按照从逆境到顺境在到逆境的思路,来安排一个细节,邀请信为他们夫妇打开了希望之门。但是,没有舞衣和首饰,使他们陷入困境,借来项链,买来舞衣,加上舞会上的一时风光,眼看玛蒂尔特踏上成功之路,不料乐极生悲,丢失项链,毁掉了她的希望和青春,在这样的构思里,第一个逆境显然是为了衬托顺境,而这个顺境有时为了衬托第二个逆境,它升的越高,玛蒂尔特的跌落就显得更惨,她所受到的惩罚也就更加沉重,主体部分的这样一波三折的构思,仿佛是对玛蒂尔特虚荣心进行了反复的有利的摔打,达到了讽刺和批判的目的。在这样的基础上,作家又安排了一个意外的结尾——项链原来是件赝品,这一下把读者的思路引入一个新的境界,读者可以从一个新的高度重新审视玛蒂尔特借项链、赔项链的故事,得到一种新的认识,作品也就大大加深了她的讽刺的深度和广度。
《羊脂球》的构思细致精致,美的像一片织锦,小说中所写的情节和事件,全无意外之处,平凡的出奇,其主体部分的情节结构可以简单分为三部分,一头一尾都写马车上的情景,前后形成鲜明的对比,中间写旅店里发生的事情,在这一段里,作品的时间为经,一人物表现为纬,逐日描写四天里发生的事情,每天都逐个的描写十个人的所作所为,把那些上等人的丑恶灵魂,暴露得淋漓尽致。
可以看出,莫伯桑恰当的处理了小与大,个别与一般,偶然与必然之间的辩证关系,这是他能写出一篇又一篇优美杰作的深层原因。
读罢莫伯桑的作品,让我对生活在最底层的小市民产生了深深的同情,虽然他们被生活所迫 但都有一个善良的心 一颗朴实的心。当今的社会,也有生活在贫困中的人们,这就需要全社会的关注,不要歧视他们,让我们每个人伸出援助之手,关爱之心。每个人都献出一点爱,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莫泊桑短篇小说集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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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读后感
  在小学的时候,我们就学过一篇关于莫泊桑的老师的课文。由于我不太喜欢读名著,对莫泊桑并不了解,教完这篇课文,只记住了他的成名作《羊脂球》,当时就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想好好读这篇文章,由于种种原因,我一直没有读成,竟也淡忘了。后来初中又教了《我的叔叔于勒》,渐渐想起了莫泊桑。终于在前几天,我从学校图书馆借到了《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花了几天的时间,我通读了这本书,感触很大。
  这本书开头的一篇就是《羊脂球》,这让我兴奋不已,终于可以读他的成名作了。等我读完这本书,发现它中大多数文章是以英法战争做背景的,所有的文章都讲述了一种社会现象。我把《羊脂球》读了一遍又一遍主人公无疑是以另一种方式表现了她对侵略者的仇恨和蔑视,羊脂球曾因于普鲁士人同在一所旅馆为由,拒绝过高尼岱。可想而知,她根本不可能答应侵略者的无耻要求,然而她最终还是为了他亲爱的“同胞”屈服。而那些道貌岸然的上流社会的旅伴,在利用她通过了普鲁士人关卡之后,彻底的抛弃了她,甚至还嘲笑她的牺牲行为。我愤怒了,想到在开头,女主人公曾经无私地把自己的食物给大家吃,在结尾却被大家嘲笑,一点吃的都没有,只能看着他人吃,我觉得女主人公真的非常可怜。女主人公是一个被出卖了的英雄,一个有着贞德姑娘那样的坚强意志和爱国热忱的高大形象,那些与她同车有钱或有权的“同胞”真像当年他们的祖先出卖贞德一样抛弃了她,这是一个民族的悲剧。表现了莫泊桑的爱国主义。
  莫泊桑的小说是对上流社会的鄙视和厌恶,对于小资产阶级,也同样提出批判,比如《项链》中的罗瓦赛尔夫妇被一次部长举办的晚会葬送了十年的青春,若不是虚荣心作祟,玛蒂尔徳不会向朋友借项链,也不会在丢失项链后买一条完全相同的陪给朋友而落入高利贷的陷阱,就此开始了艰辛的生活。最令人心酸的是玛蒂尔徳在还清欠款之后偶遇借给项链的朋友时那种轻松,自豪的心情,在她看来,为了支撑门面而付出的牺牲终于得到了体现。《骑马》主人公为全家组织的唯一一次郊外活动,因其出风头的可望而尴尬收场——他撞到了一个老妇人,后者声称从此丧失了劳动能力。他被迫担当起了赡养老妇人终生的责任,对于生活本不宽裕的家庭,这天异于雪上加霜,另外还有其他的,这些都是莫泊桑对社会的不满,也可以突出他是多么关心国家,以笔来当武器,来诉说社会的不足。另外,在普法战争爆发,莫泊桑受爱国主义感染,手持猎枪深入密林展开游击活动。也可看出他的爱国。
  我们也要学习莫泊桑爱国,指出国家缺点,关心国家,为国争光。以国家的大任为己任。
  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读后感
  我们整个六年级开展了“读书漂流”的活动。我们班荣幸地拿到了第一本书——《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莫泊桑短篇小说的主题,一般可以归纳为三个:第一个是讽刺虚荣心和拜金主义,如《项链》《我的叔叔于勒》;第二个是描写劳动人民的悲惨遭遇,赞颂其正直、淳朴、宽厚的品格,如:《归来》《散步》;第三个是描写普法战争,反映了法国人民的爱国情绪,如《羊脂球》《菲菲小姐》。莫泊桑写的小说题材范围极其丰富,让我一看便爱不释手。形形色色的社会生活,各色人物、自然风光、人情形态、风俗习惯……一下子把我吸引了。
  其中,我映像最深的就是《项链》了。
  女主人公路瓦栽太太是一个小公务员的妻子。一次,接受了部长举办的晚会的邀请。路瓦栽太太由于虚荣心作祟,向她的朋友 - 一个贵妇人借了一条项链。后来这条项链不慎在舞会上丢失,路瓦栽太太为了赔给朋友一模一样的项链,不得不欠下高利贷,就此开始了艰辛的生活,葬送了十年的青春。最后,当她在还清欠款后,偶遇那位贵妇人时,妇人却告诉她那条项链其实是假的。
  这不禁又令我联想到了自己,在放暑假的时候总觉得太无聊,时间太过慢了,总是觉得没事干,很没劲,天天有空闲的时间玩、睡觉、休息,却又觉得还是和同学们生活在一起,虽然学习很忙,但还是过得很充实快乐。上学了,学习的紧张,繁重的作业,压得人喘不过气,放学后总希望有一段充足的时间让自己好好的放松,不一定要去哪里游玩,只要有时间稍微的休息一下,听听歌,看看小说,这样就很令我满足了,反毕竟这种愿望已成了一种奢侈。
  对于今天的我们而言,莫泊桑的作品仍然具有非凡的魅力。我们不仅可以从他的作品中了解法国的历史、文化和习俗,感悟人性的善恶与美丑,以及蕴藏在字里行间的深刻思想与生活哲理,更可以从中学得写作的技巧和经验。

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读后感

《莫泊桑小说精彩故事》出自法国作家莫泊桑的笔下。莫泊桑1850年出生于法国西北部的诺曼底省,自1873年起,他得到当时的小说大师福楼拜的悉心指导写作水平日益提高。在1880年发表的《梅塘晚会》中,莫泊桑的《羊脂球》最为出色。在以后的10年内,他创作了近三百篇中短篇小说,六部长篇小说,一部诗集,三部游记和数量可观的评论文章,被誉为“短篇小说之父”。
莫泊桑请自参加过1870年的普法战争,因而他的作品大多是以此为背景的。其中就有堪称世界短篇小说瑰宝的《羊脂球》。在这篇文章中,作者通过乘客出逃的不同原因、他们一路上的表现、特别是对“羊脂球”前后不同的态度的变化,表现了他们在敌人面前卑躬屈节、贪生怕死、出卖通同胞,而原本“下贱”的妓女“羊脂球”却表现出了真正的爱国气节和民族尊严,从而揭示了这一群“正人君子”的道貌岸然的外表。这篇文章细节刻画极为成功,称得上是莫泊桑一生中首屈一指的杰作!
在《米隆老爹》、《索瓦热的老婆婆》、《菲菲小姐》、《一场决斗》等作品中,作者以生动的笔墨描写了各种抗敌英雄,表达了爱国主义的情感。而在《两个朋友》和《女疯子》中则以看似平淡的语气叙述了普鲁士军队残害两个与世无争的钓鱼老人和一个女病人的行为,谴责了侵略者的粗暴行为。

真善美是世界上永恒不变的美德,莫泊桑所写的每一篇都没离开过它,他希望世界上的人都有美好的品德。正因为莫泊桑的这个思想,他的小说才当得起19世纪法国文坛上不可多得的灿烂的耀眼的“明珠”!

求莫泊桑《散步》的赏析。

求莫泊桑《散步》的赏析。
作者简介
莫怀戚,1951年出生,男,汉族。笔名周平安、章大明。当代作家。中国作家协会会员。重庆人。1966年初中毕业,到四川内江插队。1982年毕业于四川大学中文系。 现为重庆师范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新闻系副主任、教授。1980年开始文学创作。其中篇小说《诗礼人家》曾获“四川文学”奖。著有《莫怀戚中短篇小说选》。代表作小说集《大律师现实录》(1992年6月),小说记录了一个自称大律师的奇人(本是中学教师)依靠自己丰富的知识和机智,将生活中一些法律管涉之外的社会问题层层剥开,如汽车司机戏耍路人、匿名恐吓电话、弃婴收养、金钱婚姻、婚外奸情等问题,揭示了当代社会人们复杂的内心世界。在作品中,涉及到大量中外学术理论,包括哲学、医学、心理学、精神学、刑侦学、法医学、社会学、遗传学、伦理学、佛学等等,可见作者之博闻强志。作品描写入情入理,且颇富人情味,可读性很强,在当代推理小说中可谓上品。1994年获全国庄重文文学奖,散文《散步》和《家园落日》被选入中学语文课本第23课。
一、整体把握
这一家人,祖孙三代,和和美美,相亲相爱,这是一个多么幸福的家庭。作者表达了关于家庭伦理的理想。
最突出的一点是,“我”的敬老。试作两个假设,第一个假设,如果把母亲冷落在家里,散步就带老婆孩子,那会怎么样呢?不少人往往是这样做的,在他们看来,没有老人的拖累,更自在,更开心。殊不知,老人在家多么孤独、凄凉、寒心。不劝母亲一起散步,似乎也没有良心的谴责。“母亲本不愿出来的。她老了,身体不好,走远一点就觉得很累。”既然如此,好像也有理由不去招呼了。作此假设,更可以感知“我”对母亲的孝敬。
第二个假设,母亲要走大路,儿子要走小路,如果“我”依从儿子,那会怎么样?儿子如愿,自然兴高采烈,久而久之,就会变得骄纵。母亲呢,老年人有涵养,自然不至于老大的不高兴,但是,心里总不大畅快。年纪大了,自己说话还不及小孙孙。走小路也有理由,小路有意思,“那里有金色的菜花,两行整齐的桑树,尽头一口水波粼粼的鱼塘”,散步就是看景的,走小路实在也算不得错。而“我”唯母命是从,没有把儿子当小太阳宠着,更可以感知“我”对母亲的孝敬。
孝敬,出于良心。我们可以深切地感受到“我”的善良。这一家人如此和美,敬老,是一个决定的因素。
二、问题研究
1.这篇散文为什么大词小用、小题大做?
大词小用确有好几处。一处把母亲要走大路,儿子要走小路,说成“分歧”。一处说,面对“分歧”,“我感到了责任的重大”。一处把自己的话,说成“决定”。一处在结尾,“好像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
这样的大词小用,小题大做,透露作者这一篇《散步》大有深意,他想说的意思超出事情本身,是在借散步这件事讲一个道理。
2.作者的意思是什么呢?
探究这个问题,要学会一种思想方法,就是从个别到一般,从具体到抽象,从行为到原则。
“我”上有老,下有小,要照顾两头。两头都顾到,当然没有矛盾。有时,无法兼顾两头,就像走大路还是走小路,无法“两全”,只能顾一头,那么顾哪一头呢?“决定委屈儿子”,就是顾老的一头。因为伴同儿子的时间还长,言下之意,父母风烛残年,想孝敬,时间也不可多得。这里有一个家庭伦理道德的准则:上有老,下有小,两头无法兼顾时,应该顾老的一头。
实行这个原则,家庭就和美了。奶奶疼孙孙,总是谦让的,即使自己行走不便,也宠着孙儿的。孙儿呢,见爸爸为人孝敬,自己也听话,你瞧他,不哭也不闹。这一家多么和睦。孩子长大了,爸爸年老了,就会像当年爸爸孝敬奶奶一样孝敬父母。好的家风就会代代相传。
再往深一层想,试看人性,疼爱老婆孩子是自然而然的,容易做到的,孝敬老人,就不容易做到。天下不乏不孝之子,造成诸多家庭矛盾。作者有感于此,借散步这个题材,宣扬一个伦理原则。照这个原则办事,一个家庭总是比较和美的。
再从另一个角度去看,妻子的贤良,也是重要因素,“在外面,她总是听我的”,她对婆婆没有不孝顺的表现,当“我决定委屈儿子”,妻子丝毫没有争执。一般说,婆媳关系更为要紧。这篇短文在妻子身上着墨不多,但是隐隐地可以感受到作者的意思,为人妻,为人儿媳,理当如此。
3.为什么把“我”背母亲,妻背儿子描写得那么郑重其事呢?
从字面上看,这是形容他们走得小心,走的是小路,唯恐哪一步有闪失,特别是母亲,是经不起摔跌的,非稳当不可。
这个形象很有象征意义,中年的责任,既要赡养老一代,又要抚养下一代,一个家庭是这样,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又何尝不是这样?
4.这篇短文语言很精美,从哪些方面去学它的语言呢?
学习课文的语言,可以把注意力专门放在词句上。精美的语句反复揣摩,揣摩作者怎样遣词造句,悟出一点道理来,今后自己作文,就会灵活运用。
第一段有一句:“母亲本不愿出来的。她老了,身体不好,走远一点就觉得很累。我说,正因为如此,才应该多走走。母亲信服地点点头,便去拿外套。”这几句把母子二人的情态都显现出来了,母亲的老迈、顺从,儿子的诚恳、孝敬,情态毕现。“正因为如此”一句,又透露了“我”的文化修养。缺乏文化修养的人,话是不会这样说的。由此可以明白,表现什么情态,就要用什么样的语言。
“她现在很听我的话,就像我小时候很听她的话一样。”比况得多妙!从内容上说,有回环的关系,把母子关系一下子追溯到几十年前,把母子二人温顺的性格都表现出来了。这种妙思来自何处呢?就是写甲与乙二者时,说了由甲到乙,再由乙到甲,便可以构造出这样的妙句。
两两对称的句子很多,这是本文语言精美的主要成分。例如:
有的浓,有的淡。
我和母亲在前面,我的妻子和儿子走在后面。
前面也是妈妈和儿子,后面也是妈妈和儿子。
母亲要走大路,大路平顺;我的儿子要走小路,小路有意思。
我的母亲老了,她早已习惯听从她强壮的儿子;我的儿子还小,他还习惯听从他高大的父亲。
我蹲下来,背起了母亲,妻子也蹲下来,背起了儿子。
我的母亲虽然高大,然而很瘦,自然不算重;儿子虽然很胖,毕竟幼小,自然也轻。
事物都是成双成对的,把两个方面集中在一起说,力求把句子写得整齐一点,就可以构成这样对称的句子。对称的句子有对称美,互相映衬,很有情趣。
1.《散步》探美三题(节录)(夏雨舟)
莫怀戚的《散步》是一篇玲珑剔透、秀美隽永、蕴藉丰富的精美散文,也是一曲用580字凝成的真善美的颂歌。读完这篇文章,有如接受了一次道德的洗礼。是不是可以这样说:读这篇文章的历程,是人的心灵在亲情、人性、生命这三点构成的轨迹上的一次愉悦而高尚的旅行。
《散步》一文的线条比较明晰:(1)“我”劝母亲散步;(2)全家一起散步;(3)选择大路小路的分歧;(4)“我”决定委屈儿子;(5)母亲却依从了孙子;(6)在不好走的地方,“我”和妻子分别背起母亲和儿子。
如此简单的事情,作者何以将它写得饶有兴味,发人深思呢?细味之,不外乎采用了尺水兴波,一波三折的写法,在波谷与波峰上折射出亲情、人性的亮丽之光。
文章开篇写“我们”一家去散步,母亲本不愿意出来的,“她老了,身体不好,走远了觉得很累。”可“我”说:正因为如此,才应该多走走。于是,母亲信服地点点头。
本不愿出来的母亲何以又答应了呢?作者这样写的:“她现在很听我的话,就像我小时候很听她的话一样。”
一个“慈母”,一个“孝子”,一个真诚的理解,一个绝对的信任,这种良性的因果循环正反映了古朴的伦理道德之美。
在散步遇到走大路还是走小路时发生了分歧:“母亲要走大路,大路平顺”,“儿子要走小路,小路有意思”。这个矛盾怎么解决呢?当然取决“我”了,此时,作者深感自己责任的重大:两全的办法找不出,拆散一家人又于心不忍。于是,“我”决定委屈儿子,原因是“我伴同他的时日还长”。这个选择应该说是入情入理,体现了“我”爱幼更尊老的情感。
当“我”作出“走大路”的决定后,结果竟出人意料:“母亲摸摸孙儿的小脑瓜”,忽然改变了主意,“还是走小路吧”。如果说“我”的决定易于理解的话,那么母亲的改变则有悖常情了。但正是这不合情理的地方,人的真诚善良却得到了充分的光照,这一家三代人的温和、谦让与体贴都融进了这深深的爱之中。这不正是以血缘构成的家庭最稳定、最能持久也是最为宝贵的东西吗?
“有意思”的小路的确不平顺,不好走的地方“我”和妻子只好分别背起母亲和儿子,这一“背”实际上是背起生活的重担,架起了两代人之间的桥梁,含蓄地影射了“我”这一辈人赡养老人抚育儿女的重大使命。
(选自《中学语文教学》1995年第9期)
2.一曲尊老爱幼的颂歌(贺晓溪)
《散步》是一篇清新优美的散文。它像一首动人心弦的诗,一支感人肺腑的歌,颂扬了我国人民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反映了我国文明家庭建设的可喜成就。
文章在选材上颇有特色。作者深深懂得“一滴水可以辉映太阳的光辉”的道理,精心选材,以小见大。文章只是选取一个三代同堂的家庭一次散步的小事来写,就表现了一个重大的主题: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在新的时代得到了发扬光大。
在这个三代人的家庭里,“我”处于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每当家庭出现分歧的时刻,“我”总是主动地站出来,消除分歧,维护团结,增进亲情。“我”家要到田野上散步,可是母亲不想去。原因是母亲老了,身体不好,好不容易才熬过了一个严冬,走远一点就觉得累。母亲的想法并非毫无道理,但是“我”不是消极的表示顺从,而是积极地提出建议。“我”劝说母亲,正因为年老体弱,“才应该多走走”。“我”的话渗透着辩证思想,饱含着对母亲的深切的爱,有利于母亲身体素质的增强,有利于家庭温馨氛围的营造。母亲听了“我”的话,不是固执己见,而是从善如流。儿子敬爱母亲,母亲尊重儿子,家庭出现了融洽、祥和的气氛。
家庭犹如一口池塘,有时波平如镜,有时波浪起伏。在散步的过程中,这个三代之家就像平静的水面涌起了波澜。在岔路口,“我”的母亲要走大路,“我”的儿子要走小路。大路平顺,便于老人行走;小路难行,可是秀色可心。在鱼与熊掌不可得兼的情况下,“我”决定舍鱼而取熊掌。“我”认为,母亲年老体弱,余年不多,伴随她的机会已很少;儿子年纪尚幼,来日方长,伴随他的机会还很多。于是“我”委屈儿子,顺从母亲,作出了“走大路”的决定。这个决定是明智的,体现了中华民族“尊老”的美德。 就在“我”作出了“走大路”的决定的时刻,母亲忽然摸摸孙儿的小脑瓜,改变了主意:“还是走小路吧。”母亲疼爱孙儿,了解孙儿的心思,知道孙儿喜欢小路旁边金色的菜花,整齐的桑树,小路尽头水波粼粼的鱼塘,于是决定自己克服困难,满足孙儿的心愿。母亲改走小路的决定,体现了中华民族“爱幼”的传统美德。
小路不好走,母亲对“我”说:“我走不过去的地方,你就背着我。”到了一处难走的地方,“我”蹲下身子,背起了母亲;妻子也蹲下来,背起了儿子。他们怕摔伤了自己所背的亲人,因此走得很慢,很稳,很仔细。他们的行动体现了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美德。
《散步》的语言散发着清新淡雅的芬芳。阅读这种语言的感受像是背着花篮和作者一同散步,一边交谈,在不经意间往花篮里采摘几朵并不名贵却很雅致的花朵。
纵观整个行文,无生僻华丽的词语,更无令人费解的句子,除文末有几分含蓄外,其余则明白如话。但通俗而不庸俗,明了而不直露。
句式的整齐与错杂,音韵的铿锵与连绵,语意的对举与反衬,似乎都是信手拈来,无丝毫的刻意雕琢。于平实中见灵气,在浅易中见哲理。
“她现在很听我的话,就像我小时候很听她的话一样”;“我和母亲走在前面,我的妻子和儿子走在后面”,儿子突然叫起来“前面也是妈妈和儿子,后面也是妈妈和儿子”。
这三个句子看来熟悉的字眼很多:无非就是“我的话”“她的话”,“前面”“后面”,“妈妈”“儿子”,读来却能撩起几多思绪,几多羡慕:慈母与孝子爱的深沉,和睦家庭的宁静温馨……羡慕之余却又悟出:生命原本这样,代代相因,生生不息。
“母亲要走大路,大路平顺;我的儿子要走小路,小路有意思”。一个“平顺”,一个“有意思”,这分明是描摹母亲和儿子的口吻,加之运用顶真辞格,读时格外真切,琅琅上口,富有韵感。
“我母亲老了,她早已习惯听从她强壮的儿子;我的儿子还小,他还习惯听从他高大的父亲”,“我想一个两全的办法,找不出;我想拆散一家人,分成两路,各得其所终不愿意”。一“老”一“小”,一个看为“强壮”,一个视为“高大”,这种回环复沓的句式和遣词的变化即使句子饶有趣味,又很好地表现了“我”复杂的心理。
“我蹲下来,背起母亲,妻子也蹲下来,背起儿子”,“我母亲虽然高大,然而很瘦,自然不算重;儿子虽然胖,毕竟幼小,自然也轻”——此种对举在文中是常见的,它构成了句式的对称美,互相映衬,很有情趣同时也为文章的内容服务,作者站在人生的中点上,一边是长辈,一边是后代,也处在生命之链的关节上,这里既有作者强烈的责任感,又体现了作者挚爱生活,品尝人生甜美的无穷韵味。
《散文》看似是一篇叙事散文,而其哲思却若隐若显于字里行间。"今年的春天来得太迟,太迟了。"这里的"春天",不仅仅写的是自然界的春天,而是说中国政治气候的松动,酷冬已过去,坚冰已打破,中国迎来了政治上的春天。"这一切都使人想着一样东西——生命",是的,生命,这是一个多么沉重的主题啊!生命如此重要,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生命,其走向如何,更是与广大人民休戚相关,所以"我"(这里的"我"当然具有象征意味)在选择"路"的时候才会感到"责任的重大"。"民族领袖"如何在"严重关头"找到一条适合自己民族发展的灵活变通而又实际的道路,确乎关系到一个民族的生死存亡,怎能不感"责任""重大"呢?祖孙两代在选"路"问题上的对立,其实是隔代人思想上守旧与进步的对立,而"母亲""变了主意"似乎不单纯是顺从"孙儿"的结果,也许更多的是理解、宽容,这种自我扬弃和否定,正是一个民族生生不息的动力。而子背母,母背子,到共同走路,难道不是中华民族就自己发展问题取得一致后,同心同德,群策群力,走自己民族发展道路的象征吗?一方面我们背着过去,不能割舍历史,历史是我们的母亲;另一方面我们得驮着未来,未来是我们的新生,所以我们这代人注定任重而道远,"我"和"妻"的这种任劳任怨、坚毅执著正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之永久的美德。
综上所述,《散步》一文是一篇具有双重主题的哲理散文,它的显主题是歌颂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而它的隐主题却是表现并歌颂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是一幅中华民族的脊梁图。
(选自《中学语文教学》1994年第9期)
3、景物描写的诗意美(夏雨舟)
《散步》一文对景物描写着墨不多,仅有两处,两段文字加起来也不过七十余字,可在这轻描淡写之中充满了浓郁的诗情画意,为常见的散步提供了一个美妙的背景。 第一处是对南方初春田野的描写:冬去春来,“大块小块的新绿”有浓有淡,“树上的嫩芽也密了”,“田里的冬水也咕咕起了水泡”。
这“新绿”,这“嫩芽”,这“冬水”的水泡,分明是春的气息的透露,它显示了不可遏制的生机,这是对生命的高歌,对生命力的礼赞。
第二处描写母亲所望到的小路远处景物:金色的菜花,整齐的桑树,水波粼粼的鱼塘——春天在召唤,生命在呼唤。是啊,尽管“今年的春天来得太迟”,“一些老人挺不住”,“但春天总算来了”,母亲也总算“又熬过了一个严冬”,这字里行间流露的正是一种对生活的酷爱,对生命的珍爱。
春天来了,一切都要从头开始。是该抖抖精神,抖去冬日的慵懒;也得活动活动筋骨,用充沛的活力投入新的生活,迎接美好的明天。
两段景物,看似简短,实则蕴含着美妙的意境和深刻的哲理。
(摘自《〈散步〉探美三题》,载《中学语文教学》1995年第9期)
4、《散步》的语言美
《散步》的语言平易朴实,然而内涵丰富,耐人寻味,如同橄榄一般,越嚼越觉得有滋味。下面从三个方面作具体分析。
(一)情趣盎然。“她现在很听我的话,就像我小时候很听她的话一样。”这句话写母子关系,母亲明理,儿子孝顺,相映成趣。“小家伙突然大叫起来:‘前面也是妈妈和儿子,后面也是妈妈和儿子。’我们都笑了。”这两句话充满生活情趣,既表现了小家伙的天真、聪颖,又表现了家庭的幸福、温馨。
(二)含义丰富。“我的母亲又熬过了一个严冬”,既写出了母亲忍受痛苦度过严冬的情景,又写出了“我”为母亲最终安然无恙而庆幸的心情。“妻子呢,在外面,她总是听我的。”这一句表现了妻子的贤惠。“在外面”这个限制语用得好,令人想到“在家里”就可能不是这样了,很可能“我总是听她的”。“我的母亲虽然高大,然而很瘦,自然不算重;儿子虽然很胖,毕竟幼小,自然也轻。但我和妻子都是慢慢地,稳稳地,走得很仔细,好像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这句话含义深刻。它以轻衬重,突出了“尊老爱幼”的重大意义,还写出了中年人已意识到自己责任的重大,正在继承和发扬“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谱写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新篇章。
(三)意在言外。“这南方初春的田野,大块小块的新绿随意地铺着,有的浓,有的淡;树上的嫩芽也密了;田里的冬水也咕咕地起着水泡。这一切都使人想着一样东西——生命。”这段话通过初春秀色的描绘,表现了春天蓬勃的生机,暗示熬过了严冬的母亲将会获得新的活力。“她的眼睛随小路望去:那里有金色的菜花,两行整齐的桑树,尽头一口水波粼粼的鱼塘。”这句话描绘了充满诗情画意的田园风光,揭示了“小路有意思”的内涵,点明了走小路的原因,展现了母亲充分理解孙儿愿望的内心世界。
本文标题: 莫迫桑散步读后感(莫泊桑《散步》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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