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制及其改革读后感(制度是如何形成的读后感谁有啊 谢谢2000字的)

发布时间: 2022-10-26 01:34:52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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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制及其改革读后感(制度是如何形成的读后感谁有啊 谢谢2000字的)

帮帮忙!求一篇《国家脊梁负重致远——中央企业“十一五”时期改革发展纪实》读后感

“追求”不同
在我的印象中,中国的大部分企业家,尤其是江浙一带的企业家,似乎对赚钱有着某种天赋。所 以,很多人在主业上小有成就之后,便立马开始“多元化”战略--投资房地产,投资股票、证券。而日本的企业家似乎对产品本身更感兴趣。我这次去日本,和日 本一个青年企业家交流,他的公司是做汽车轴承的。说实话,汽车轴承在我们眼里确实是一个小产品。但他一说到他的产品就开始手舞足蹈,两眼发光。我一问,原 来他父亲是公司董事长,他哥哥是总经理,他是主管技术的董事、副总。公司规模不大,100来人,但是服务的客户却是丰田、本田、铃木这些大名鼎鼎的公司。 他们家里好像也没有别的生意。他说,光轴承需要研究的东西就太多了,几代人都研究不透,哪有精力再去做别的?
而我们的企业,包括海尔、联想在内的中国领军品牌,也开始投资,做房地产,甚至做保健品。这 恐怕就是我们中国品牌和日本品牌之间的差距所在。记得前段时间中央电视台报道过浙江某个地区的企业,这些企业可以迅速拥有某个产品全球前几名的加工生产能 力,但他们在很短的时间之内放弃了原来的行业,成为另一个行业里的前3名。但是无论做什么行业,厂房永远是那么破旧,设备永远是那么简陋,所以他们经不起 任何的风吹雨打。他们确实是赚了一些钱,但是这种财富的积累是不可持续的,他们也没有获得同行的尊敬。
我在东京中小企业促进中心考察的时候,带领我们参观的领导有一段话让我记忆犹新:“现在你们 中国人太厉害了,你们的学习能力太强了,就像跑步一样,我们在前面跑,你们在后面追,你们追的速度越来越快,我们越来越担心被你们追上,所以,我们就不得 不创新。要创新,就必须要加大投入,加大投入就必须提高价格,这样我们才能够在残酷的竞争中保持自己的微弱的优势,我们才能生存。所以我们必须专注,我们 必须创新,我们必须精益求精,这也是你们逼的呀。”
说实话,听到这段话的时候,我的脸火辣辣的。他的话表面上看是在表扬我们,说我们的适应能力很强,实际上是在批评我们不懂得专注和创新。所以我要说,企业家爱的应该是产品和品牌,而不是钱。赚钱应该是经营的结果,而不是经营的目标。
对“技术”的理解不同
在中国企业家眼里,技术基本上等同于先进的设备,所以如今中国老板的设备一个比一个先进,但花钱培训技术员却舍不得,而培训全员的中国老板则更是少之又少。
日本人跟中国人不太一样,他们在买设备上可能精打细算,但是在学习技术上比较舍得花钱,而在消化技术上则更舍得花钱和精力。
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我们的设备是100分,他们的设备可能是80分,我们使用设备的能力可 能只有30分,人家则有80分,这样,100分乘以30%,只有30分,而80分乘以80%有64分。他们用80分的设备胜过我们100分的设备,这就是 技术的差距,也是软实力的差距。
所以,设备并不是最重要的,技术才是最重要的。而技术的关键是全面消化和全员掌握。事实上,如果一个企业长期从事某种产品的设计和生产,他们所掌握的信息、资源和技术就一定越来越有优势,任何一个新的进入者要想在短期内赶超他们是不可能的。
对“速度”的理解不同
中国人做事喜欢讲究立竿见影,讲究效率和速度。而日本人似乎和我们不同。我们的领导介绍说, 日本国民中A型血的人占很大的比例,所以日本人看起来比较程序化、呆板。而中国人大都比较灵活。但事实上我们可以看到,日本经济的发展还是走在我们前面 的,而且,发展的质量比我们要好得多。日本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对能源消耗和环境破坏的重视,和我们根本不在一个层次上,这不得不让我们深思:何为快,何为 慢?(

法志读后感五年级300字

在中国经济改革的大背景下,我国的法律法治与社会现实产生了巨大的冲突——法律移植不适应我国现状,《法治及其本土资源》的读后感。然而,在法学界强烈主张法律移植,要求引入西方法治文化的情况之下。苏力老师在本书中从社会实证分析的角度出发,主张挖掘本国“民间法”的法治资源,构建本土化的法律体系,探索有本国特色的法治之路。
苏力老师在本书中所举的例子大多立足于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西北等落后地方,并试图从中找出某些启发,这种从实际出发,关注相对弱势群体的精神大概是我们现在和未来的法律人应学习的。
本书谈论到法律规避的问题,正是从农民身上得到启发的。在中国农村里,人们一旦发生了法律纠纷,他们通常都会避免利用法律途径而采取“私了”的方式来解决,如此的现象并非少数。苏力用一个私了未成的案例来阐述这个问题:一对处于感情萌芽期的男女青年见面,男青年强奸了女青年。事后,男青年利用法律规避,和受害人达成协议——男青年赔钱并迎娶该受害人。在本案中,受害人选择接受私了,在某种程度上保护了她的名声,也使她承担了较少的风险,另外她还可以拿到一笔赔偿金,再加上她对违法者有感情。因而这事的解决方法无疑是两全其美的——虽然它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所以,“私了”有时也是理性的。这就牵涉到私了的优点了——避免了法律程序上的繁杂,也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双方的利益(试想如果受害者接受法律的保护,在传统观念的束缚下,她以后的生活会好过吗?或许遭人白眼受人唾弃就是她以后生活的常态了,这样她的利益不就收到更大的伤害吗?)。所以,有时候“私了”是“成本最低而效益最高”的解决纠纷方法。或许我们会为此感到悲哀,但这就是国家制定法的某些不完善。
另外,法律规避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推动着人们进一步了解国家制定法,因为人们想要更有效的规避制定法,他们就要更了解制定法,换言之,法律规避也是一个了解和学习国家制定法的过程!
在本书第一编变法与法治中,苏力老师还通过文学艺术作品《秋菊打官司》和《被告山杠爷》向我们展示了两个问题:一、秋菊层层告状想讨个说法,到最后却不懂为什么村长被捉警察走了,这反映我国许多边远地区法治依旧落后。二:近现代以来,一味的法律移植与我国现实不相符合——长久以来,我国以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为主,“在农村这样一个人际关系紧密、人员较少流动的社区中,村民必须相互依赖、相互帮助才能克服一些无法预料的事件”“因此他们并不是如同近代以来西方文化中占统治地位的学说所假定那样,是分离的、原子化的个体。”这启示我们一要加强法律知识普及——不仅仅是在沿海地区,更应该关注西北等边远地区。二要注重民间法,融合西方法和习惯法,制定出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国家制定法。而这,如苏力老师所言,是我们现在乃至未来很长一段时间的努力方向,读后感《《法治及其本土资源》的读后感》。
当前,我国正在努力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法律人,我们该考虑“市场经济需要什么样的法律”,我们也该从“市场经济中的犯罪违法现象”中找到一些“市场经济对立法的启示”。在本书中,对这几个问题,苏力老师都有很精辟的见解和精彩的论述。
在《市场经济需要什么样的法律?》一文中,苏力老师引入韦伯的“形式理性的”和“实质非理性的”两个概念。相对于“没有确定的成文法律,法官依据社会上的一半公正观念未准则,依据它个人对世态人情的洞察、他个人化的知识积累断案”的“实质非理性”,韦伯认为“重视原则和形式(法律的内在逻辑关系和整体关系),不注重个别案件直接实质结果”的“形式理性才是现代市场经济的。而我们社会缺乏的正是这种理性”。作为我们法律人,我们的任务正是使我们的法律制度拥有更多的“形式理性”。
本书中苏力老师论述完大的方面“变法与法治”后,回归到当前我国“司法问题研究”。“论法律活动的专门化”告诉我们“不在其位,不谋其政”的道理。告诉我们“必须加强法律队伍和法律机构的专业化建设”——不但要提高法律人的文化专业知识,也要关注和培养他们的行为方式和心理素质。
目前,中国的司法审判中引入了抗辩制。这无疑引起了法学界的重大反响。抗辩制冲击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在审判过程中,法官更注重“以证据为主“,而不是“以事实为主”,这使得有许多隐含的问题浮现出来:例如收集证据的财力不均,于是财富不均可能会造成对富有诉讼方的有利,而对资财不足的一方不利,辩护律师会有意无意压制对其不利的重要证据,导致“错案”数量不断上升。而且抗辩制的社会成本很高,使得国家承担的费用很大。还有,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民事和经济冲突纠纷不断增加,行政机关处理和解决能力也逐渐下降,国家司法制度也满足不了社会需求。尽管抗辩制有其不足,但中国也在试点当中,它在中国还是有其意义的!抗辩制,一方面可以一定程度上减少司法机关的“私人”成本,使司法机关能够集中财力处理更多重大的案例;另一方面又可以适度阻隔市场对司法程序的干扰,减少司法人员的腐败,增强法院的专业性。我们应该将中国的抗辩制变得更有自身的特色!
本书的第三编是关于“法学研究的规范化”。在《法学研究的规范化、法学传统与本土化》一文中,苏力老师提出“交叉学科”的问题,认为我们应当“以一个多方面手或者通才的眼光来研究中国的法律问题”,因为“世界是一个整体”,“各学科之中都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而这就启示我们——特别是当代大学生,未来的法律人,要在大学中广泛涉猎,读不同学科的书以丰富自我、提升自己的知识储备。用以改造我国现在西方化的知识体系结构、学科划分方法,并“形成中国的学科,提出中国的学术命题、范畴和术语,形成中国的学术流派”。
在第三编中,我很惊讶地发现苏力老师有好几个论题都是从读书中得到启示并形成自己的见解的。或许这就是苏力老师要教给我们的:读法学需要读一些大家的著作,汲取其中的营养成分;独立思考、分析中国的法学现状,形成自己的见解,并找出解决的方案。
法治是我们社会所需要的一个共识,为了我们的社会,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奉献出自身的力量。在文章的结尾,苏力老师说道,“本文没有、不可能也不打算勾勒一条中国法治之路”,“中国现代法治的建立和形成最需要的也许是时间,因为任何制度、规制、习惯和惯例在社会生活中的形成和确立都需要时间”。的确,要构建属于我们中国的法制道路,我们需要的是时间,需要一代代法律人的不断努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给我的不仅仅是思维的拓展,知识的增长,更多的是责任感的加强!所以,“路漫漫兮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未来的法学学习道路上,将以如苏力老师那样优秀的法律人为榜样,永远“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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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课程的啊
  读《制度是如何形成的》
  这本书汇集了作者这些年发表的部分论文、学术随笔和读书笔记。老师一贯的做法是从身边日常的“俗话、俗语或俗事”出发,分析出令人惊叹的学术意义来。本书亦是如此,对我们习以为常的一些观点、看法或认为想当然的东西进行了细致的分析,比如对“法”字与《说文解字》不同的解说,比如对已经意识形态化的“人治”的重新审视,比如对“犯罪嫌疑人”和政治正确的剖析,比如对制度地形成并非平面化而是机缘巧合凑成的观点等等,这些出人意料又让人颇为折服的解说,常常让人耳目一新,掩卷沉思。尽管有时候我不一定同意老师的观点,但是他对问题的态度、对观点的论证过程、特别是他独特的叙述方式,足以让我们在阅读的同时感觉到思考的愉悦。让人感觉“原来文章可以这样写,原来理论可以这样表述,原来我们的周围还有这么多的理论素材”,尽管有的学者也对此提出了善意的批评(我是在网上了解到的)。
  总体的感觉已经说了,下面就来具体的谈谈一些问题吧:
  1、为什么“朝朝暮暮”——讲的是两性之间的恋爱,婚姻以及性之间的问题,作者在用法律分析的时候,似乎运用较多的社会学方面的知识。我非常同意老师的几个观点:一、任何的婚姻制度必须和社会的需求相适应;二任何的婚姻制度,不能由少部分人决定其合理性,而应该考虑到绝大多数人的需要;三、离婚自由并不一定能提高男女的生活幸福指数,四、传统中国的一些婚姻做法在规制了妇女的“自由”的同时,也规制了(特别是通过社会舆论)规制了男人的行为,从这个角度讲其也是一种对女人的保护……
  2、我和你深深嵌在这个世界中——老师对戴安娜之死的一些看法。分析了戴安娜之死中媒体和那几位记者应该承担的责任,引起人们的反思:为什么在这个事件中人们没有关注戴的男友多迪。在苏力老师看来,其实戴安娜已经被媒体和公众视为了一种“符号”,而人们之所以关注她超过其他的人并将责任推倒那几位记者身上在于“当社会遇到某些人们难以接受的突发事件时,社会会寻求替罪羊来调整和巩固自身”。在现代社会陷入巨大的精神分裂的情况下,戴安娜一方面利用了媒体型塑了自己的形象,另一方面又被其所害,尽管这并不对其死亡起决定性的影响。可怕的是,在现代社会的这种分裂中,我们看到媒体和公众仍旧会毫不悔改地继续加深这种分裂,哪怕它是以一种“反省”的方式。
  3、罪犯、犯罪嫌疑人和政治正确——我很感兴趣的一篇文章,学问和睿智的完美体现。用来一些假设性的事例(详见P38)告诉我们:有些原则是有特别的适用对象的或者说主要的适用对象的,而且原则的确立时为了杜绝某些错误的观点,所以当我接触到这些原则的时候,我们应该首先理解这些,切不可将该原则推之四海。语境化的东西不能一般化、普适化,特别是在政治正确的强力下,我们更容易犯这样的错误,如果真的这样那就是“一种地地道道的语言和思想的暴政”。“任何法律从根本上都是要回应其所在社会的需要,而不是为了迈向某个确定的方向。在这个意义上看,一个发展也许只是一轮新试错的开始”。
  4、制度是如何形成的?——关于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的故事。先说明一点,该文中老师有一些错误,特别是细微的事实上和日期上。瑕不掩瑜,老师的观点还是很富有哲理的。作者通过马歇尔诉麦迪逊案的分析,对于制度的发生与形成得出了这样几点认识:一、仅仅追求个人的动机或以“道德”来评价历史和制度的形成是不贴切的,至少是不完整的。因为近代以来,由于对人类理性的力量的过分崇拜,我们如今几乎习惯于将某个后来人认为良好的制度视为一种正当理性的逻辑展开,视为个别人或少数精英清醒意识和追求的产物,把一个制度同后来者构建起来的关于这一制度的理性论证等同起来;我们不仅日益注重制度设计,而且在设计时,也往往注重所谓的制度的“本质关系”;在考察一个制度时,也习惯于从善良愿望出发考察它的纯洁、崇高的起源。而一个制度的失败,也往往归结于其先天的理论不足或创制者的道德缺陷。然而,制度在发生学上的伟大意义往往是后人回头展望之际构建起来的,在后来者的总体历史观的观照下和理性塑造下才带上了神圣的光环;而这种光环常常使得我们不能或不敢以一种经验性的求知态度来“凝视”(福柯语)它和凝视我们自己。二、制度形成的逻辑并不如同后来学者所构建的那样是共时性的,而更多是历时性的。制度的发生、形成和确立都是在时间的流逝中完成的,是在无数人的历史活动中形成的。三、社会的构成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只依赖某一个制度,而需要的是一套相互制约和补充的制度;这些制度不仅包括成文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的,而且可能更重要的是包括了社会中不断形成、发展、变化的惯例、习惯、道德和风俗这样一些非正式的制度。四、制度的形成不是理性设计的或具有偶然性时,但也不完全是随机的,无需任何条件的,而是需要有多种社会的因素,包括有法学家、法律家的职业因素和努力。
  5、把道德放在社会生活的合适位置——标题已经充分地说明了老师的观点。“有过这样的时代吗?公众认为社会道德水准正在提高?”面对这个问题,我是不敢发言的。但我想我还是能明白苏力老师的意思:在现代社会中,道德可能实际具有的地位,不是我或你认为应该具有的地位。非常认同下面这个观点:学者的议论往往只是有助于理解问题,而不是解决问题。
  6、这里没有不动产——从西藏的故事讲起,说的是法律的移植问题。“不针对法律植入地的实际需要而仅仅根据‘外国有的我们也要有’这样一种简单逻辑,不仅会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移植过来也是白费力气。最令人可怕的是,这样的意识形态化的法律移植必定是压迫人的,一种借助宏大话语对民众选择的剥夺和强迫”。
  7、家族的地里构成——充分展现老师思考路径的一篇文章:“别人想不到的,你就去想;别人不敢做的,你就去尝试;别人想到了而这样理解的,你就换一种思路”。“感受有挑战意味的事实也并不只是为了推翻已有的习惯命题;还是要尽可能尊重以被广泛接受的命题,尽可能把旧命题纳入新的命题中,形成一个更具包容解释力的理论命题。只有当新旧命题完全无法兼容时,才大胆且果敢地同哪怕是被他人都当作真理的旧命题决绝。学术的目的不是挑战,也不是反抗,不是提出一个“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因此只能“独怅然而泪下”的思想和观点,而在于推进理论的解说力以及这种解说力中蕴涵的(因此是尚未工具化的)更有效率地改造世界的进路、角度、方向和方案”(摘自P90)。
  8、法律和科技问题的法理重构——作者向读者展示的一种法律进化论的观点,同时表现了作者在科技飞速发展、高度发达情况下,对法律执着的信心。
  9、透视中国农村的司法需求——从金桂兰法官经验说起的中国司法现实。作者指出:法学界需要关注农村的法律需求,理解农村司法的特点;特别是应注意到:中国是一个各地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的,同时又是在发展和转型中的大国。我们思考问题,必须针对中国的这些特点、问题和需求来设计改革调整司法制度,而不是教条主义地按照某种法治或司法制度的理念来设计改造司法制度和法官体系。
  10、阅读中国市场经济中秩序——用形象的比喻指出中国市场经济的现状并不是很多人认为的那样“无序”。中国只是没有按照“常规”走而已,并不一定就是“出轨”。
  在本书的第二编主要讲的是“法”的故事,第三编主要是老师的一些书评。应该说老师的想法很多,也很新颖。譬如“法”的解释问题,不是原来的“平之”,而是“从上而下”,感觉很有说服力。“反思法学的特点”和“法学知识的分类”触动我的有两点:一是感受法学知识的“社会大环境”需求和法学知识的三种类型,二是让我产生一种思考政治学的特点以及其分类的思考,后一问题的答案基本上也和法学差不多,政治哲学是纯粹理性的,政治科学则是实践理性和技艺,前一个问题很复杂,我的看法是政治思想能在一个动荡的社会环境下蓬勃发展,而完美的、合乎规则的政治学则只能在比较宽松的环境内发展。“法律如何信仰”是个严肃的问题,我还是同意老师的看法的:能够为人们所信仰的法律必须是能够给人们或至少是绝大多数人带来利益的,而且信仰法律并不是一个只要下决心信仰就能信仰的事件,而是一个过程,或者说是一系列社会活动、经验、感受之中而达到的“皈依”……
  说得很多了,还是大家去读原书吧!
本文标题: 规制及其改革读后感(制度是如何形成的读后感谁有啊 谢谢2000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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