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列佛游记读后感请给我一篇1000字的格列佛游记的读后感,不急,但是越快越好,谢谢第一篇(你每篇各借鉴点)人文知识一课上讲到《简爱》,对《简爱》...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请给我一篇1000字的格列佛游记的读后感,不急,但是越快越好,谢谢第一篇(你每篇各借鉴点)
人文知识一课上讲到《简爱》,对《简爱》不了解的我回去看了《简爱》的书,感受颇深,发现在作品主线以外,还涉及到四个人的死,虽然不是最重要的部分,但在文中的作用也不可小视。
这四个人是:简幼年时的朋友海伦·彭斯,她一度憎恨的里德姨妈,关照她的里德舅舅,以及全书最末她的表哥传教士圣·约翰。其中海伦·彭斯和圣·约翰的死都带有强烈的宗教色彩。在我看来,简·爱尽管很明显地对这两个都很崇敬,但海伦与她却是在性格上大相径庭的--简是乐于反抗的,而海伦显然极为逆来顺受。因而时至今日,我依然并不太理解海伦在简心中到底处在什么位置,抑或是简不安的内心也对那种平静有强烈的向往?
对于圣·约翰,序言中说他“实际上不过是要取得绝对支配别人的权力而已”,坦白说我以为序言对这个人物的种种评价是有失偏颇的。至少从原作中我们可以看出,虽然简对圣·约翰对她的支配感到不快,但这本身似乎并非她要批判的真正对象。我认为作品中还有一个不起眼的人物其实与圣约翰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她在里德府的大表姐伊丽莎。从表面上看,他们都将生命献给信仰(伊丽莎最终成为修道院院长,而圣则去东方传教并客死他乡),而且或多或少地由于信仰而过分让理智主宰自己,具有按部就班的性格。从内心来讲,他们却形成了十分鲜明的对照:伊丽莎似乎给人以“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感觉,并且我们从书中对她由普通富家千金转为修女的思想历程难以做深入了解,只能猜测这多少与家道中落有关(尽管书中无论伊丽莎本人还是作为叙述者的简·爱都完全没有提到这两件事的因果关系),由此我们大致可以得出结论:她的心是较为宁静的,当然同时也很冷酷。她好象是离这本书主要故事很远的一个谜。与之相比,圣·约翰的一切行动无刻不在表明他心中火热的欲念。也许作者在对他描写的过程中,尤其是前半部分,将他写得难以了解;然而最终读者能通过简·爱的眼睛将他看得赤裸裸。他并不是一个常人,不光由于他的行为非常人可做,更是由于他甚至无法引起我们一种较为清晰的感情--可爱?可憎?可悲?兼而有之?其实他就是我们每个人为欲望而奋斗的那一部分,他就是欲望的奴隶,而决非他一再认为的“主的忠实的仆人”。《简爱》的最后几句中说:“下一次,将会由一个不相识者写信给我,通知我,这个善良忠实的仆人终于被召唤去享受她的主的欢乐了……阿门。主耶稣啊,我愿你来!”从此我们更可以看出,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生的目的即是换来死后的欢乐,这便是他一生中最大的欲望。为之从付出了一切--爱情,婚姻,甚至生命。他的血肉之躯只是他灵魂的工具。我但愿他早点死,因为在我眼中,尽管他有明确的生活目的,但她是不快乐乃至痛苦的。
关于里德舅舅,全书着笔不多,老实说,还只是在写到里德姨妈死时才多提了几句。但我赞同序言中的观点:作者对舅舅的描写是相当成功的。若由简来流溢感激之辞,或其他人来将之大肆颂扬,都不免显得矫情;正是通过最不理解他的人--里德姨妈的口,方才使之显得真实与生动。
谈到姨妈,我认为,如果这本书只是像其他的苦命孩故事那样渲染其不公,那么《简·爱》就不配成为一流的文学作品。事实上,对于不幸童年的描写,均是在给《简·爱》的非同寻常的个性以合理的解释。在此我又不禁想,简最终彻底原谅她的姨妈,到底出于什么?本心的善良?我想其实在很早时她已开始学会原谅她,而这,似乎理应归功于海伦·彭斯。这一点在本书中并不特别明显,但勃洛克赫斯特先生叫她站在长椅上示众后与海伦的交谈中也有所体现。姨妈至死对简充满敌意,这无疑是她的悲哀。
这是我对《简·爱》一书中一些内容肤浅的解读。爱情、亲情和怜爱之心是人类最丰厚也是最重要的精神财富。缺了它,等于白活一世。学会爱人,感恩很重要。
第二篇
<简爱>读后感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
——《简爱》夏洛蒂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海伦的超凡是常人无法企及的,也是常人无法理解的。包括简爱。
海伦在人世的生命虽然短暂,但却发出了流星般耀眼的光芒。海轮的一生,有如落日一般辉煌与悲壮,这是一种崇高的美,豁达的美,气势磅礴的美,可歌可泣的美。
还记得那次梦中醒来,努力搜集所有有关海伦的语言和描述。不知为什么,对她的死就是有一种不甘。令我感到欣慰的是发现了一段被自己忽略了的细节,书中是这样描述的“在海伦的墓碑上有这么一个拉丁文,Resurgam意思是我将再生”。
一股郁结也心胸的感伤终于释怀了。我欣然,释然。“Resurgam”不正象征了海伦的崇高精神永存不灭吗?
我想,这也是对海伦的死的最好的诠释。
人,不因为美丽而可爱,却因为可爱而美丽喜欢《简。爱》,最主要是喜欢书中对爱情描写。没有任何露骨、低俗、色情的刻画,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种动人心弦、至高无上的爱。
她一直以为自己姿色平平,地位低下,贫穷,微不足道,只配过一种平淡,
清苦的生活,象野花野草那样无人欣赏,无人攀摘,自生自灭。可没想到她和主人之间燃起了烈焰般的爱情。一开始她把爱深深地埋藏在心底。在喝茶、吃午餐和傍晚的散步,她尽可能地若无其事,平静处之,但在独自一人的时候,她打开记忆的闸门,他们相处的一幕幕清楚的再现,陶醉在深深的幸福之中。她多次试探罗切斯特先生和英格拉姆小姐的婚事,罗切斯特先生也佯装与英格拉姆小姐亲密。他们相互之间试探,相互审视着对方,其实他们早已在心灵上合为一体了。罗切斯特先生对简刻骨铭心爱的表露:“我有时候对你有一种奇怪的感觉——特别史象现在这样,你靠近我的时候,我左边肋骨下的哪一个地方,似乎有一根弦和你那小身体同样地方的一根类似的弦打成了结,打得紧紧的,解都解不开。要是那波涛汹涌的海峡和两百英里左右的陆地把我们远远的隔开,那时候,我内心就会流血”“对于只是以容貌来取悦于我的女人,在我发现她们既没有灵魂又没有良心——在她们让我看到平庸、浅薄,也许还有低能、粗俗和暴燥的时候,我完全是个恶魔;可对于明亮的眼睛,雄辩的舌头,火做的灵魂和既柔和又稳定,既驯服又坚定的能屈而不能断的性格,我却是永远是温柔和忠实的”这话既打动了简,也打动了读者。
本该一帆风顺走下去结婚生子,但却因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而搁浅。罗切斯特先生发疯的前妻的出现,简走了,为了她的自尊,也为了对爱情的忠贞。后来发疯的妻子烧毁了所有一切,跳楼身亡;罗切斯特先生为救疯女人被倒塌的房梁砸瞎了双眼。孤寂地隐居在森林间的小木屋……这时简又来到了他的身边,在仿佛经历了几个世纪之后的相见,没有了语言,没有了火一样的激情,他们紧紧相拥,平静走向小木屋……
《简?爱》这本小说是以简的性格为脉络的,这样的结局是为简的性格取向服务的。但是对于罗切斯特呢?简从前有的自尊与自卑难道罗切斯特先生就一点也没有吗?难道他就那么容易做到与简在一片纵过火的废墟上重新开始新的幸福生活吗?
作家是忽略了罗切斯特先生的真实性或挣扎性的。这其实也很好理解,无非是为了成全一段纯粹的爱情的延续。如果让每一个古怪个性都不停地轮番作怪的话,生命哪里会留下爱情,只剩下争吵而已。
使杰出如夏洛蒂?勃朗特的女作家也仍然是个女人。但凡是个女人,写起小说来,总难逃给小说一个不管是否可以成立的其乐融融的蛇足结尾的弱处。
读者喜欢这样的结局,因为生活需要光明的存在。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读《格列佛游记》有感
格列佛这3格字,一看就没什么大不了的,可当我看完这本《格列佛游记》时,我再也不觉得这个人没
什么了。
这本书第一站是小人国利立浦特。小人国的确小,格列佛一只手就能拖动他们的整只海军舰队。大致说
来这是个十二分之一的微缩国度。作者耐心的描述格列佛一餐吃了多少鸡鸭牛羊,喝了多少桶酒等等,反
复的提醒读者牢记这个比例。例如,小人国的国民为了把他这个庞然大物运到京城,动用了五百名工匠,
搭建了一个长七英尺、宽四英尺、有二十二个轮子的木架:
但是主要的困难是怎样把作者抬到车上。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们竖起了八十根一英尺高的柱子。工人
们用带子捆绑住作者的脖子、手、脚和身体;然后用像作者他们包扎物品用的那么粗的绳索,一头缚在木
柱顶端的滑轮上。九百条大汉一齐动手拉这些绳索,不到三个钟头,就把他抬上了架车……一万五千匹高
大的御马,都有四英尺多高,拖着我向京城进发……
在这般小的玩具世界,所有的雄心和邀宠、政争和战事都不显的渺小委琐。而我们庞大的、具有五千
年历史的文明古国中国,如果我们也能让全国人民的雄心衔接在一起的话,我想这会儿,我们国家已经是
世界上的强国了。
而后,格列佛又来到了大人国,他与大人国国王的一段对话,不仅构成对英国的批评,也展示了两种不
同的思路,并使它们互为评议。《格列佛游记》的讽刺在揭示现状的同时,也构成对某些语言的模拟和挖
苦。这也是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的缘故。
这个较有人情味的格列佛,把小说带向另一个层面的讽刺:即对人性的怀疑。
两次尺度转换起了某种否定的作用。到了大人国,这点就变的十分明确了——因为格列佛自己也变成了
“小人”:他用自己少得可怜的几片小金币向那里的巨人讨好;他弄刀舞剑,展示自己的勇武;他和王后
宠爱的侏儒闹矛盾、斗心机。但他的讨好保护人的行动又实属迫不得已——因为他随时可能被任何外在的
力量伤害。
如此,对社会现状的批评便进而转化为对普遍人性的怀疑。关于“钱”的一段深入肯綮的评论就实例证。
在第4卷,格列佛来到没有金钱、没有军队警察的马国,为了让他的慧驷马主明白人何以会义无返顾地去欺
骗抢劫、杀人放火等。这是这本书的关键。
总之,这本书给我们带来了就是对一个国家的这种点评和讽刺,而让我喜欢。
人文知识一课上讲到《简爱》,对《简爱》不了解的我回去看了《简爱》的书,感受颇深,发现在作品主线以外,还涉及到四个人的死,虽然不是最重要的部分,但在文中的作用也不可小视。
这四个人是:简幼年时的朋友海伦·彭斯,她一度憎恨的里德姨妈,关照她的里德舅舅,以及全书最末她的表哥传教士圣·约翰。其中海伦·彭斯和圣·约翰的死都带有强烈的宗教色彩。在我看来,简·爱尽管很明显地对这两个都很崇敬,但海伦与她却是在性格上大相径庭的--简是乐于反抗的,而海伦显然极为逆来顺受。因而时至今日,我依然并不太理解海伦在简心中到底处在什么位置,抑或是简不安的内心也对那种平静有强烈的向往?
对于圣·约翰,序言中说他“实际上不过是要取得绝对支配别人的权力而已”,坦白说我以为序言对这个人物的种种评价是有失偏颇的。至少从原作中我们可以看出,虽然简对圣·约翰对她的支配感到不快,但这本身似乎并非她要批判的真正对象。我认为作品中还有一个不起眼的人物其实与圣约翰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她在里德府的大表姐伊丽莎。从表面上看,他们都将生命献给信仰(伊丽莎最终成为修道院院长,而圣则去东方传教并客死他乡),而且或多或少地由于信仰而过分让理智主宰自己,具有按部就班的性格。从内心来讲,他们却形成了十分鲜明的对照:伊丽莎似乎给人以“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感觉,并且我们从书中对她由普通富家千金转为修女的思想历程难以做深入了解,只能猜测这多少与家道中落有关(尽管书中无论伊丽莎本人还是作为叙述者的简·爱都完全没有提到这两件事的因果关系),由此我们大致可以得出结论:她的心是较为宁静的,当然同时也很冷酷。她好象是离这本书主要故事很远的一个谜。与之相比,圣·约翰的一切行动无刻不在表明他心中火热的欲念。也许作者在对他描写的过程中,尤其是前半部分,将他写得难以了解;然而最终读者能通过简·爱的眼睛将他看得赤裸裸。他并不是一个常人,不光由于他的行为非常人可做,更是由于他甚至无法引起我们一种较为清晰的感情--可爱?可憎?可悲?兼而有之?其实他就是我们每个人为欲望而奋斗的那一部分,他就是欲望的奴隶,而决非他一再认为的“主的忠实的仆人”。《简爱》的最后几句中说:“下一次,将会由一个不相识者写信给我,通知我,这个善良忠实的仆人终于被召唤去享受她的主的欢乐了……阿门。主耶稣啊,我愿你来!”从此我们更可以看出,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生的目的即是换来死后的欢乐,这便是他一生中最大的欲望。为之从付出了一切--爱情,婚姻,甚至生命。他的血肉之躯只是他灵魂的工具。我但愿他早点死,因为在我眼中,尽管他有明确的生活目的,但她是不快乐乃至痛苦的。
关于里德舅舅,全书着笔不多,老实说,还只是在写到里德姨妈死时才多提了几句。但我赞同序言中的观点:作者对舅舅的描写是相当成功的。若由简来流溢感激之辞,或其他人来将之大肆颂扬,都不免显得矫情;正是通过最不理解他的人--里德姨妈的口,方才使之显得真实与生动。
谈到姨妈,我认为,如果这本书只是像其他的苦命孩故事那样渲染其不公,那么《简·爱》就不配成为一流的文学作品。事实上,对于不幸童年的描写,均是在给《简·爱》的非同寻常的个性以合理的解释。在此我又不禁想,简最终彻底原谅她的姨妈,到底出于什么?本心的善良?我想其实在很早时她已开始学会原谅她,而这,似乎理应归功于海伦·彭斯。这一点在本书中并不特别明显,但勃洛克赫斯特先生叫她站在长椅上示众后与海伦的交谈中也有所体现。姨妈至死对简充满敌意,这无疑是她的悲哀。
这是我对《简·爱》一书中一些内容肤浅的解读。爱情、亲情和怜爱之心是人类最丰厚也是最重要的精神财富。缺了它,等于白活一世。学会爱人,感恩很重要。
第二篇
<简爱>读后感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
——《简爱》夏洛蒂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海伦的超凡是常人无法企及的,也是常人无法理解的。包括简爱。
海伦在人世的生命虽然短暂,但却发出了流星般耀眼的光芒。海轮的一生,有如落日一般辉煌与悲壮,这是一种崇高的美,豁达的美,气势磅礴的美,可歌可泣的美。
还记得那次梦中醒来,努力搜集所有有关海伦的语言和描述。不知为什么,对她的死就是有一种不甘。令我感到欣慰的是发现了一段被自己忽略了的细节,书中是这样描述的“在海伦的墓碑上有这么一个拉丁文,Resurgam意思是我将再生”。
一股郁结也心胸的感伤终于释怀了。我欣然,释然。“Resurgam”不正象征了海伦的崇高精神永存不灭吗?
我想,这也是对海伦的死的最好的诠释。
人,不因为美丽而可爱,却因为可爱而美丽喜欢《简。爱》,最主要是喜欢书中对爱情描写。没有任何露骨、低俗、色情的刻画,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种动人心弦、至高无上的爱。
她一直以为自己姿色平平,地位低下,贫穷,微不足道,只配过一种平淡,
清苦的生活,象野花野草那样无人欣赏,无人攀摘,自生自灭。可没想到她和主人之间燃起了烈焰般的爱情。一开始她把爱深深地埋藏在心底。在喝茶、吃午餐和傍晚的散步,她尽可能地若无其事,平静处之,但在独自一人的时候,她打开记忆的闸门,他们相处的一幕幕清楚的再现,陶醉在深深的幸福之中。她多次试探罗切斯特先生和英格拉姆小姐的婚事,罗切斯特先生也佯装与英格拉姆小姐亲密。他们相互之间试探,相互审视着对方,其实他们早已在心灵上合为一体了。罗切斯特先生对简刻骨铭心爱的表露:“我有时候对你有一种奇怪的感觉——特别史象现在这样,你靠近我的时候,我左边肋骨下的哪一个地方,似乎有一根弦和你那小身体同样地方的一根类似的弦打成了结,打得紧紧的,解都解不开。要是那波涛汹涌的海峡和两百英里左右的陆地把我们远远的隔开,那时候,我内心就会流血”“对于只是以容貌来取悦于我的女人,在我发现她们既没有灵魂又没有良心——在她们让我看到平庸、浅薄,也许还有低能、粗俗和暴燥的时候,我完全是个恶魔;可对于明亮的眼睛,雄辩的舌头,火做的灵魂和既柔和又稳定,既驯服又坚定的能屈而不能断的性格,我却是永远是温柔和忠实的”这话既打动了简,也打动了读者。
本该一帆风顺走下去结婚生子,但却因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而搁浅。罗切斯特先生发疯的前妻的出现,简走了,为了她的自尊,也为了对爱情的忠贞。后来发疯的妻子烧毁了所有一切,跳楼身亡;罗切斯特先生为救疯女人被倒塌的房梁砸瞎了双眼。孤寂地隐居在森林间的小木屋……这时简又来到了他的身边,在仿佛经历了几个世纪之后的相见,没有了语言,没有了火一样的激情,他们紧紧相拥,平静走向小木屋……
《简?爱》这本小说是以简的性格为脉络的,这样的结局是为简的性格取向服务的。但是对于罗切斯特呢?简从前有的自尊与自卑难道罗切斯特先生就一点也没有吗?难道他就那么容易做到与简在一片纵过火的废墟上重新开始新的幸福生活吗?
作家是忽略了罗切斯特先生的真实性或挣扎性的。这其实也很好理解,无非是为了成全一段纯粹的爱情的延续。如果让每一个古怪个性都不停地轮番作怪的话,生命哪里会留下爱情,只剩下争吵而已。
使杰出如夏洛蒂?勃朗特的女作家也仍然是个女人。但凡是个女人,写起小说来,总难逃给小说一个不管是否可以成立的其乐融融的蛇足结尾的弱处。
读者喜欢这样的结局,因为生活需要光明的存在。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读《格列佛游记》有感
格列佛这3格字,一看就没什么大不了的,可当我看完这本《格列佛游记》时,我再也不觉得这个人没
什么了。
这本书第一站是小人国利立浦特。小人国的确小,格列佛一只手就能拖动他们的整只海军舰队。大致说
来这是个十二分之一的微缩国度。作者耐心的描述格列佛一餐吃了多少鸡鸭牛羊,喝了多少桶酒等等,反
复的提醒读者牢记这个比例。例如,小人国的国民为了把他这个庞然大物运到京城,动用了五百名工匠,
搭建了一个长七英尺、宽四英尺、有二十二个轮子的木架:
但是主要的困难是怎样把作者抬到车上。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们竖起了八十根一英尺高的柱子。工人
们用带子捆绑住作者的脖子、手、脚和身体;然后用像作者他们包扎物品用的那么粗的绳索,一头缚在木
柱顶端的滑轮上。九百条大汉一齐动手拉这些绳索,不到三个钟头,就把他抬上了架车……一万五千匹高
大的御马,都有四英尺多高,拖着我向京城进发……
在这般小的玩具世界,所有的雄心和邀宠、政争和战事都不显的渺小委琐。而我们庞大的、具有五千
年历史的文明古国中国,如果我们也能让全国人民的雄心衔接在一起的话,我想这会儿,我们国家已经是
世界上的强国了。
而后,格列佛又来到了大人国,他与大人国国王的一段对话,不仅构成对英国的批评,也展示了两种不
同的思路,并使它们互为评议。《格列佛游记》的讽刺在揭示现状的同时,也构成对某些语言的模拟和挖
苦。这也是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的缘故。
这个较有人情味的格列佛,把小说带向另一个层面的讽刺:即对人性的怀疑。
两次尺度转换起了某种否定的作用。到了大人国,这点就变的十分明确了——因为格列佛自己也变成了
“小人”:他用自己少得可怜的几片小金币向那里的巨人讨好;他弄刀舞剑,展示自己的勇武;他和王后
宠爱的侏儒闹矛盾、斗心机。但他的讨好保护人的行动又实属迫不得已——因为他随时可能被任何外在的
力量伤害。
如此,对社会现状的批评便进而转化为对普遍人性的怀疑。关于“钱”的一段深入肯綮的评论就实例证。
在第4卷,格列佛来到没有金钱、没有军队警察的马国,为了让他的慧驷马主明白人何以会义无返顾地去欺
骗抢劫、杀人放火等。这是这本书的关键。
总之,这本书给我们带来了就是对一个国家的这种点评和讽刺,而让我喜欢。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200字
寒假期间我读了《格列佛游记》这本书,仔细阅读着其中有趣、惊险的故事,仿佛真的把我带入格列佛所游历的世界。
书中的主人公格列佛是个爱好出游的人,他渴望着周游世界,走遍世界的每个角落。也许正是他那无畏的探索精神,才让我们也领略到了这奇特的四个国家吧。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小人国和大人国”了。利立浦特的居民们虽然都是一般人手掌那么大的人,但他们却十分的勤奋和聪明。格列佛为这个国家出了不少力,最后却遭到了朝廷中人的弹劾,被迫离开这个国家。这从某个角度体现了当时英国政府的昏暗等等。在大人国,格列佛又从小矮人的角度仰视人类,讽刺了某些人类的一些不好的习性。
在慧嘶马国中,格列佛结识了具有仁慈、诚实和友谊美德的慧嘶马。在慧嘶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眼,他们不懂什么叫“怀疑”、什么是“不信任”,在他们的国度里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是人们所追求和向往的地方。在这里,你不需要考虑别人说话的真假,因为他们不知道说谎是什么。我也好向往去那种地方呀!我希望我们的社会能在我们一代代的努力下,成为像慧因国那样的社会!
这部小说真实地描绘出了一幅格列佛出游的图画,同时让我看到了社会上美好的一面与黑暗的一面。
望采纳!谢谢
书中的主人公格列佛是个爱好出游的人,他渴望着周游世界,走遍世界的每个角落。也许正是他那无畏的探索精神,才让我们也领略到了这奇特的四个国家吧。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小人国和大人国”了。利立浦特的居民们虽然都是一般人手掌那么大的人,但他们却十分的勤奋和聪明。格列佛为这个国家出了不少力,最后却遭到了朝廷中人的弹劾,被迫离开这个国家。这从某个角度体现了当时英国政府的昏暗等等。在大人国,格列佛又从小矮人的角度仰视人类,讽刺了某些人类的一些不好的习性。
在慧嘶马国中,格列佛结识了具有仁慈、诚实和友谊美德的慧嘶马。在慧嘶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眼,他们不懂什么叫“怀疑”、什么是“不信任”,在他们的国度里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是人们所追求和向往的地方。在这里,你不需要考虑别人说话的真假,因为他们不知道说谎是什么。我也好向往去那种地方呀!我希望我们的社会能在我们一代代的努力下,成为像慧因国那样的社会!
这部小说真实地描绘出了一幅格列佛出游的图画,同时让我看到了社会上美好的一面与黑暗的一面。
望采纳!谢谢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400到500字
《格列佛游记》是英国著名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代表作。全书共由四部分组成:第一卷利立浦特(小人国)游记和第二卷布罗卜丁奈格(大人国)游记,第四卷慧驷国游记,第三卷比较松其文,铺的比较开,以勒皮他(飞岛)游记为主,兼得迟尔尼巴比,拉格奈格,格勒大和日本四个地方的游记。
第一卷是标准的讽刺,其中小人国实际暗指英国,利立浦特宫廷也就是英国宫处的缩影,格列佛与利立浦特人人间的大小比例为1:12,第一卷中的讽刺是重要的,直接的。格列佛伊然以巨人的身份在由袖珍的人、事、物 组成的利立浦特雄视阔步。虽然他也时常受到骚扰,经历种种不如意,在大街上走路必须时刻注意,以免一不小心就将人踏死或者将房屋踩蹋,可他永远是居高临下的,无论皇帝还是大臣,任其自傲自狂,在格列佛 的眼中,永远只是一群荒唐愚蠢的,微不足道的小动物。这里的比例是1:12,格列佛 从头到尾享受着“俯视”的便宜和痛快。当然,就是这么一个小人国,其内部的腐败和战争,也终有一天会将其自身毁灭。
第二卷布罗卜丁奈格游记与第一卷适成对比。格列佛来利了大人国,一下子由“巨人山”缩为“格立尔特里格”(侏儒),置身大人国,自己仿佛变成了利立浦特人。比例倒了过来,成为12:1,格列佛的视角一下由居高临下变为处处仰视。这一强烈的对照手法是具有象征意义的。大人国虽不是斯威夫特的理想国,但他在这里似乎找到了一位较为开明的理想的君主。这位君主学而善变,他以一种十分简单的政治和法律统治着这个国家。人是复杂的动物,何以简单的统治就能奏效呢?这就对人的道德心 提出了要求,尤其是对统治者的道德提出了要求;统治者腐败堕落,不能身亡,老百姓的邪恶是必然的,不能一味骂人心不古。斯威夫特当然不便直接来痛骂英国的统治阶级;和第一卷中一样,他依然用讽刺,可这时的讽刺在方式上已经和前面不一样了,不是重要去,而是大反说,故意把自己立为靶子,然后借大人国国民之口加以无情的总攻击。
《格列佛游记》的第四卷是斯威夫特炮制的一出寓言;“驷”就是马,“慧驷”即是智慧的马。有智慧的马会说话,这在寓言中也不算稀奇,蠢驴照样可以开口说话。问题是越后来我们越清楚地看出:慧驷所有的种种美德和理性,我们人类丝毫没有;相反,人类卑鄙龌龊,贪婪好斗,肮脏淫荡,好吃懒做,恰恰和慧驷国里供马驱使的畜生“胡野”属于同一个种类;但又因为人类自以为有理性,就使我们日以用那几份理性复杂变本加厉地为非作歹,腐化堕落,这样,人类不仅绝不能跟慧驷相提并论,就连那毫无理性的,最最可恶的“野胡”也不如。正是斯威夫特向我们揭示的这一点,大大激怒了两百多年来的众多的批评家。
但这激怒了那些评论家,一场旷日持久针对第四卷的抨击开始了,他们完全排斥第四卷,不为别的,只为斯威夫特太凶猛,太粗野,对人类太不怀好意。二十世纪的评论家已经温和了许多,但是我们依然可以听到不少愤怒的声音。人类的发展,一方面展示了的真正的文明和美德,同时也会更重地、更清楚地暴露堕落和丑恶。
第一卷是标准的讽刺,其中小人国实际暗指英国,利立浦特宫廷也就是英国宫处的缩影,格列佛与利立浦特人人间的大小比例为1:12,第一卷中的讽刺是重要的,直接的。格列佛伊然以巨人的身份在由袖珍的人、事、物 组成的利立浦特雄视阔步。虽然他也时常受到骚扰,经历种种不如意,在大街上走路必须时刻注意,以免一不小心就将人踏死或者将房屋踩蹋,可他永远是居高临下的,无论皇帝还是大臣,任其自傲自狂,在格列佛 的眼中,永远只是一群荒唐愚蠢的,微不足道的小动物。这里的比例是1:12,格列佛 从头到尾享受着“俯视”的便宜和痛快。当然,就是这么一个小人国,其内部的腐败和战争,也终有一天会将其自身毁灭。
第二卷布罗卜丁奈格游记与第一卷适成对比。格列佛来利了大人国,一下子由“巨人山”缩为“格立尔特里格”(侏儒),置身大人国,自己仿佛变成了利立浦特人。比例倒了过来,成为12:1,格列佛的视角一下由居高临下变为处处仰视。这一强烈的对照手法是具有象征意义的。大人国虽不是斯威夫特的理想国,但他在这里似乎找到了一位较为开明的理想的君主。这位君主学而善变,他以一种十分简单的政治和法律统治着这个国家。人是复杂的动物,何以简单的统治就能奏效呢?这就对人的道德心 提出了要求,尤其是对统治者的道德提出了要求;统治者腐败堕落,不能身亡,老百姓的邪恶是必然的,不能一味骂人心不古。斯威夫特当然不便直接来痛骂英国的统治阶级;和第一卷中一样,他依然用讽刺,可这时的讽刺在方式上已经和前面不一样了,不是重要去,而是大反说,故意把自己立为靶子,然后借大人国国民之口加以无情的总攻击。
《格列佛游记》的第四卷是斯威夫特炮制的一出寓言;“驷”就是马,“慧驷”即是智慧的马。有智慧的马会说话,这在寓言中也不算稀奇,蠢驴照样可以开口说话。问题是越后来我们越清楚地看出:慧驷所有的种种美德和理性,我们人类丝毫没有;相反,人类卑鄙龌龊,贪婪好斗,肮脏淫荡,好吃懒做,恰恰和慧驷国里供马驱使的畜生“胡野”属于同一个种类;但又因为人类自以为有理性,就使我们日以用那几份理性复杂变本加厉地为非作歹,腐化堕落,这样,人类不仅绝不能跟慧驷相提并论,就连那毫无理性的,最最可恶的“野胡”也不如。正是斯威夫特向我们揭示的这一点,大大激怒了两百多年来的众多的批评家。
但这激怒了那些评论家,一场旷日持久针对第四卷的抨击开始了,他们完全排斥第四卷,不为别的,只为斯威夫特太凶猛,太粗野,对人类太不怀好意。二十世纪的评论家已经温和了许多,但是我们依然可以听到不少愤怒的声音。人类的发展,一方面展示了的真正的文明和美德,同时也会更重地、更清楚地暴露堕落和丑恶。
本文标题: 利立浦特游记读后感(格列佛游记 第一卷:利立浦特游记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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