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我写一篇读后感找一些名著的读后感,谢谢。《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读后感,你知道一个小女孩的梦多么荒诞离奇吗?一个无聊的午后,一只揣着怀表的兔子就带...
帮我写一篇读后感
找一些名著的读后感,谢谢。《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读后感
你知道一个小女孩的梦多么荒诞离奇吗?一个无聊的午后,一只揣着怀表的兔子就带着这个可爱的小女孩开始了她的奇幻之旅。这个小女孩是谁呢?她就是《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中的主人公——爱丽丝。
第一次读《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之后,我有一种特别新鲜的感觉。爱丽丝的梦稀奇古怪、荒诞有趣,充满了各种奇特的幻想:能够变大变小的身子,能组成王国的扑克牌,能穿入的镜子世界,使人忘记名字的小树林等等。这一切就像是我们小孩的一个五彩梦,深深地吸引着我们,也让我们展开想象的翅膀,过足了瘾头。就像我常常这样幻想:我是一个可爱精灵,整天在宇宙上观察着美丽的地球。那是多么美妙的感觉啊!我对《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中的公爵夫人的厨房印象很深。尤其是爱丽丝和青蛙仆人的对话,让我觉得十分发笑。
再次读《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这个故事,我又发现爱丽丝是个十分可爱的小女孩。她天真活泼,充满好奇心;她还有一颗同情心,懂得明辨是非。在爱丽丝身上,可以看到我们少年儿童纯真的天性。
因为整个故事充满了幻想,而主人公又是那么的可爱,纯真,它多么贴近我们儿童的生活啊,所以我想不光是我喜欢这本书,相信其他小伙伴肯定也会喜欢的。
据说1865年出版的《爱丽丝漫游奇境记》和1871年出版的《爱丽丝镜中奇遇记》一起风靡了整个世界,成为继莎士比亚之后被翻译成各种文字最多的英国作品。
这一切是这部童话故事在历经一百多年后依然在儿童文学中绽放异彩的原因。而那个善良可爱的小主人公更是其中的一颗明珠。她也许并不是很聪明,但是她有一颗纯净的爱心,对一只小鹅都彬彬有礼。加上她那双明亮的眼睛,一个生动的女孩形象跃然纸上。
我相信在将来的一百年后,这部书依然会畅销全世界。
《爱丽丝漫游奇境》是一本适合少儿阅读的好书,著名儿童文学作家曹文轩作序推荐说,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现在的书太多太多了,而经过一段时间的阅读比较发现,真正的好书又太少太少了,的确是这样。
女儿的学校在这个暑假留了一个作业,就是亲子共读——父母和孩子共读一本书,要读的书目也确定了,就是这本《爱丽丝漫游奇境》。为了完成孩子留给我的作业,也为了让孩子看到我如何去完成她留的作业,同时孩子也要完成她自己的作业,所以,我选择了带孩子去书店读(而不是买回来读),去时带上笔记本,边读边记,这样读过的内容不至于忘掉,而且读时的感受和印象深的地方可以先简单记录一下,以便回来整理。事实证明,这样的读书效果不错,在书店的会员阅读区读书氛围好,容易读进脑子去,收获也大,而买回来读就不一定多长时间能读完了,效率不高,我也想借此告诉孩子“书非借不能读”的道理。
离题了,回头来说说读这本书的感受。我前面说这是一本适合少儿阅读的好书,起码是适合我女儿(小学中年级)这个年纪阅读的好书,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我觉得,小学三四年级的时候,孩子刚开始接触写作文不久,最重要的是“插上想象的翅膀”——拓展想象力,而这本书(以第一章节《掉进兔子洞》为例)最出色的地方就是作者丰富的想象力,作者创造了一段神奇的故事,让爱丽丝这个小姑娘,经历了曲折离奇的过程,每一个过程都是展开想象的结果,比如说小姑娘一会儿变得很大,大到整个屋子都盛不下,一会儿又变得很小,小到像一根小姆指,无论如何也无法攀上一张桌子;同时这本书里在丰富的想象之下又不乏现实的细节,很贴近生活,比如在爱丽丝为了找到从四面锁闭的大厅里出去的方法再次回到桌前找钥匙却发现桌上多了一个瓶子且标签上写着“喝我”时,感到很意外却又不乏思索,想到“什么奇怪的事都可能发生,今天已发生这么多奇怪的事了,这也没什么奇怪的”。但在她决定喝里面的东西时还是很慎重,先是看了看上面没有写着“毒药”一类的字,后又“尝”了一小口,确信没什么问题时,才一口气喝了个底朝天。作者这段关于心理和行为的描写很贴近现实生活,与小朋友们目前现实生活中接受的教育和所作所为的情形差不多,这种在展开想象的翅膀时却又不忘翅膀是羽毛做的的写法使我们读起文章来既感到思绪的飞扬又感到情感的踏实,让小朋友们在新鲜的阅读中受到教育;还有这本书的第三个亮点就是:离奇的故事。故事很离奇,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兔子会说话、穿衣服、带怀表,而这是人才能做的事情,还因为兔子洞很深很深居然爱丽丝睡了一觉才掉到底,又因为爱丽丝居然迷失在一个锁闭的大厅里一会儿变大一会儿又变小就是变不合适出不去,故事因为离奇才吸引人往下看,才牵动读者的心,这本书的作者正是打好了这张牌,值得小朋友们好好想想,以后怎么让自己的作文也吸引人。
《皮皮鲁和幻影号》读后感
《皮皮鲁和幻影号》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它主要写了皮皮鲁把一只陶瓷小马放进微波炉中加热,结果陶瓷小马变成了一辆超级汽车——幻影号。幻影号来自外星球,车里不仅有卧室、工作室、卫生间,还有红外线夜视仪、电子计算机、各种分析仪器报警装置以及武装系统。皮皮鲁还给它配上了写作业机,他开着幻影号阻止了一场战争。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保护地球的重要性。战争对地球的危害最大,一场战争不仅夺去了无数人民的生命,还造成环境污染。伊拉克战争中的油井起火,还有核武器,它们对地球的危害最大,它使万物不得生存,甚至威胁着地球的生命。不仅如此,现在还有人滥砍伐树木,开垦荒地,过度放牧,这样不仅打乱了人民的生活和自然资源的持续供应,而且也影响了整个生态平衡。
读了这本书,我想对大家说:你们难道想留给后代一个沙漠化的地球?你们难道想留给后代一个千疮百孔险象环生的毒瘤般的地球?我想:你们不想让后代戳你的脊梁骨,对吗?那就让我们把父辈毁坏得不成样子的地球,重新修复再传给后代吧!
看《皮皮鲁和幻影号》的读后感
我看过许多书,其中最喜欢的是《皮皮鲁和幻影号》,书中描写了一个初一年级的男生把一个陶瓷做的小马放进微波炉,然后奇怪的事情出现了,小马突然变活了,它对那个男孩说:“你只要说一声幻影号,变!我就会变成一辆宇宙外的高级汽车。”那个男孩叫皮皮鲁。这个故事主要讲述了皮皮鲁和幻影号联合阻止了三国的战争,他们把三国的首脑们都抓起来,叫他们要和平共处,然后放走了他们,最后三国人民过上了平静幸福的美好生活。我觉得这个故事很紧张,也很令人感动,尤其是皮皮鲁和幻影号(陶瓷做的小马)为救一个受伤的女孩,竟然不顾油井排出的污染,奋不顾身地向女孩冲去,真让人感动。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能污染破坏大自然,我们应该保护大自然,让大家生活得更加美好
《皮皮鲁和幻影号》读后感
—淮河小学303班:何志昊家庭
战争终于停止了,随着我的欢呼声,当我把最后一页合上,主人公的形象在我的脑海里像电影一样重演了一遍,但我似乎觉得还不够,还要多看几遍才过瘾。
《皮皮鲁和幻影号》一书是郑渊洁的著作,书中主要讲述了皮皮鲁把一只陶瓷小马放到微波炉里加热变成了一辆超级汽车——幻影号。“幻影号”来自别的星球,车里不仅有卧室、工作室、卫生间,还有红外线夜视仪、电子计算机、各种分析仪器报警装置以及武器系统,皮皮鲁还给它配上了写作业机。他们的技术比我们发达好几百倍,皮皮鲁开着“幻影号”阻止了人类战争的发生,让世界重新恢复了和平。因为地球是他们的邻居,地球一旦发生战争他们的星球也会毁灭的。
读了这本书后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和平的世界是要大家一起来创造的。我们要阻止那些破坏和平的人,让爱好和平的我们一起来共同建造和平的世界吧!
你知道一个小女孩的梦多么荒诞离奇吗?一个无聊的午后,一只揣着怀表的兔子就带着这个可爱的小女孩开始了她的奇幻之旅。这个小女孩是谁呢?她就是《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中的主人公——爱丽丝。
第一次读《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之后,我有一种特别新鲜的感觉。爱丽丝的梦稀奇古怪、荒诞有趣,充满了各种奇特的幻想:能够变大变小的身子,能组成王国的扑克牌,能穿入的镜子世界,使人忘记名字的小树林等等。这一切就像是我们小孩的一个五彩梦,深深地吸引着我们,也让我们展开想象的翅膀,过足了瘾头。就像我常常这样幻想:我是一个可爱精灵,整天在宇宙上观察着美丽的地球。那是多么美妙的感觉啊!我对《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中的公爵夫人的厨房印象很深。尤其是爱丽丝和青蛙仆人的对话,让我觉得十分发笑。
再次读《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这个故事,我又发现爱丽丝是个十分可爱的小女孩。她天真活泼,充满好奇心;她还有一颗同情心,懂得明辨是非。在爱丽丝身上,可以看到我们少年儿童纯真的天性。
因为整个故事充满了幻想,而主人公又是那么的可爱,纯真,它多么贴近我们儿童的生活啊,所以我想不光是我喜欢这本书,相信其他小伙伴肯定也会喜欢的。
据说1865年出版的《爱丽丝漫游奇境记》和1871年出版的《爱丽丝镜中奇遇记》一起风靡了整个世界,成为继莎士比亚之后被翻译成各种文字最多的英国作品。
这一切是这部童话故事在历经一百多年后依然在儿童文学中绽放异彩的原因。而那个善良可爱的小主人公更是其中的一颗明珠。她也许并不是很聪明,但是她有一颗纯净的爱心,对一只小鹅都彬彬有礼。加上她那双明亮的眼睛,一个生动的女孩形象跃然纸上。
我相信在将来的一百年后,这部书依然会畅销全世界。
《爱丽丝漫游奇境》是一本适合少儿阅读的好书,著名儿童文学作家曹文轩作序推荐说,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现在的书太多太多了,而经过一段时间的阅读比较发现,真正的好书又太少太少了,的确是这样。
女儿的学校在这个暑假留了一个作业,就是亲子共读——父母和孩子共读一本书,要读的书目也确定了,就是这本《爱丽丝漫游奇境》。为了完成孩子留给我的作业,也为了让孩子看到我如何去完成她留的作业,同时孩子也要完成她自己的作业,所以,我选择了带孩子去书店读(而不是买回来读),去时带上笔记本,边读边记,这样读过的内容不至于忘掉,而且读时的感受和印象深的地方可以先简单记录一下,以便回来整理。事实证明,这样的读书效果不错,在书店的会员阅读区读书氛围好,容易读进脑子去,收获也大,而买回来读就不一定多长时间能读完了,效率不高,我也想借此告诉孩子“书非借不能读”的道理。
离题了,回头来说说读这本书的感受。我前面说这是一本适合少儿阅读的好书,起码是适合我女儿(小学中年级)这个年纪阅读的好书,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我觉得,小学三四年级的时候,孩子刚开始接触写作文不久,最重要的是“插上想象的翅膀”——拓展想象力,而这本书(以第一章节《掉进兔子洞》为例)最出色的地方就是作者丰富的想象力,作者创造了一段神奇的故事,让爱丽丝这个小姑娘,经历了曲折离奇的过程,每一个过程都是展开想象的结果,比如说小姑娘一会儿变得很大,大到整个屋子都盛不下,一会儿又变得很小,小到像一根小姆指,无论如何也无法攀上一张桌子;同时这本书里在丰富的想象之下又不乏现实的细节,很贴近生活,比如在爱丽丝为了找到从四面锁闭的大厅里出去的方法再次回到桌前找钥匙却发现桌上多了一个瓶子且标签上写着“喝我”时,感到很意外却又不乏思索,想到“什么奇怪的事都可能发生,今天已发生这么多奇怪的事了,这也没什么奇怪的”。但在她决定喝里面的东西时还是很慎重,先是看了看上面没有写着“毒药”一类的字,后又“尝”了一小口,确信没什么问题时,才一口气喝了个底朝天。作者这段关于心理和行为的描写很贴近现实生活,与小朋友们目前现实生活中接受的教育和所作所为的情形差不多,这种在展开想象的翅膀时却又不忘翅膀是羽毛做的的写法使我们读起文章来既感到思绪的飞扬又感到情感的踏实,让小朋友们在新鲜的阅读中受到教育;还有这本书的第三个亮点就是:离奇的故事。故事很离奇,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兔子会说话、穿衣服、带怀表,而这是人才能做的事情,还因为兔子洞很深很深居然爱丽丝睡了一觉才掉到底,又因为爱丽丝居然迷失在一个锁闭的大厅里一会儿变大一会儿又变小就是变不合适出不去,故事因为离奇才吸引人往下看,才牵动读者的心,这本书的作者正是打好了这张牌,值得小朋友们好好想想,以后怎么让自己的作文也吸引人。
《皮皮鲁和幻影号》读后感
《皮皮鲁和幻影号》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它主要写了皮皮鲁把一只陶瓷小马放进微波炉中加热,结果陶瓷小马变成了一辆超级汽车——幻影号。幻影号来自外星球,车里不仅有卧室、工作室、卫生间,还有红外线夜视仪、电子计算机、各种分析仪器报警装置以及武装系统。皮皮鲁还给它配上了写作业机,他开着幻影号阻止了一场战争。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保护地球的重要性。战争对地球的危害最大,一场战争不仅夺去了无数人民的生命,还造成环境污染。伊拉克战争中的油井起火,还有核武器,它们对地球的危害最大,它使万物不得生存,甚至威胁着地球的生命。不仅如此,现在还有人滥砍伐树木,开垦荒地,过度放牧,这样不仅打乱了人民的生活和自然资源的持续供应,而且也影响了整个生态平衡。
读了这本书,我想对大家说:你们难道想留给后代一个沙漠化的地球?你们难道想留给后代一个千疮百孔险象环生的毒瘤般的地球?我想:你们不想让后代戳你的脊梁骨,对吗?那就让我们把父辈毁坏得不成样子的地球,重新修复再传给后代吧!
看《皮皮鲁和幻影号》的读后感
我看过许多书,其中最喜欢的是《皮皮鲁和幻影号》,书中描写了一个初一年级的男生把一个陶瓷做的小马放进微波炉,然后奇怪的事情出现了,小马突然变活了,它对那个男孩说:“你只要说一声幻影号,变!我就会变成一辆宇宙外的高级汽车。”那个男孩叫皮皮鲁。这个故事主要讲述了皮皮鲁和幻影号联合阻止了三国的战争,他们把三国的首脑们都抓起来,叫他们要和平共处,然后放走了他们,最后三国人民过上了平静幸福的美好生活。我觉得这个故事很紧张,也很令人感动,尤其是皮皮鲁和幻影号(陶瓷做的小马)为救一个受伤的女孩,竟然不顾油井排出的污染,奋不顾身地向女孩冲去,真让人感动。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能污染破坏大自然,我们应该保护大自然,让大家生活得更加美好
《皮皮鲁和幻影号》读后感
—淮河小学303班:何志昊家庭
战争终于停止了,随着我的欢呼声,当我把最后一页合上,主人公的形象在我的脑海里像电影一样重演了一遍,但我似乎觉得还不够,还要多看几遍才过瘾。
《皮皮鲁和幻影号》一书是郑渊洁的著作,书中主要讲述了皮皮鲁把一只陶瓷小马放到微波炉里加热变成了一辆超级汽车——幻影号。“幻影号”来自别的星球,车里不仅有卧室、工作室、卫生间,还有红外线夜视仪、电子计算机、各种分析仪器报警装置以及武器系统,皮皮鲁还给它配上了写作业机。他们的技术比我们发达好几百倍,皮皮鲁开着“幻影号”阻止了人类战争的发生,让世界重新恢复了和平。因为地球是他们的邻居,地球一旦发生战争他们的星球也会毁灭的。
读了这本书后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和平的世界是要大家一起来创造的。我们要阻止那些破坏和平的人,让爱好和平的我们一起来共同建造和平的世界吧!
读后感!急!
给我篇读后感啊~~~~~420字左右啦啊~~~上帝和儿子
——《牛虻》读后感
不管我活着
还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牛虻
快乐地飞来飞去
这首小诗,是牛虻最后的字迹,写完它,他就上了行刑场,然后他死了。
他死得很艰难,因为给他行刑的士兵,都是那么爱戴他,他们拿枪的手在颤抖,他们的泪在脸上淌,可他们还是必须杀死他,那是工作。在无数发子弹声后,牛虻还是死了,全身都中了弹,可是死得那么坚强,那么灿烂。
蒙泰尼里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他注定为自己的选择而后悔,他注定被自己逼疯,最后,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
亚瑟是可怜的,琼玛的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知道他还活着,她可以释然,她可以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
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不过是一尊用榔头就可以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得到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哭了,哭得很伤心,可是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只有上帝……
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不能,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
而当蒙泰尼里终于醒悟,而真的必须面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他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己的信仰吗?他会后悔,一定会。他会明白,并把上帝砸成碎片,他会把上帝从心里扔掉,他真心爱的,是自己的儿子。可是这一切已经晚了,天堂是无限高的,地狱是无底深的,他永远也找不到自己心爱的儿子了……
再次忏悔吗?
于是无补……
漂亮朋友——莫泊桑名著《漂亮朋友》读后感
在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并不怎么喜欢读外国的所谓文学名著。首先我不喜欢那些冗长而又绕口的姓名。我得承认我看书不怎么仔细,所以碰见名字长一点的人物,往往越看越搞不清楚,得不停的翻到最开始去确定那些人物的身份。而我一开始看的都是诸如《安娜卡列妮娜》《战争与和平》这样的俄国名著,那种混乱的程度是可以想象的。其次,对于译者的水平我一直不愿意恭维。这其中最典型的我觉得莫过于郭沫若老先生翻译的《少年维特的烦恼》,到现在我仍然认为他的翻译加入了太多他自己的风格。事实上,我在读郭老翻译的作品时常常会恍然以为是在读他的诗集——我想这样大逆不道的话会引起许多人不满,但这只是我的感觉,无所谓正确与否,也和他人无关。
所以一直很少看国外的作品。但这本书的确是一个例外——从拿起它的那一刻起——就象一枚新鲜的水果,你可以隔着包装袋闻到它的味道——那短短的几行字所描绘的杜瓦特颇有些狼狈地出场情景立刻让我感觉到了蕴藏在这些文字中间的诱惑,那是一种优美的文字所具有的,令人难以罢手的感觉!
小说从一个普通的生活场景写起,从一开始就着力描写了“漂亮朋友”和他在众人眼中的形象。作者用对杜瓦特外貌的描写,用顾客对杜瓦特的态度和关注,开门见山的给读者牢牢的树立了一个独特的形象——俊朗、聪明而且不令人讨厌,甚至看上去相当的绅士。但就是这么一个人,这么一个漂亮的小伙子,口袋里的钱却只够他在月底之前每天吃两餐晚饭而没有中饭或者是两餐中饭而没有晚饭——读者的好奇与潜在的同情迅速被煽动了——我想,这也是吸引我读下去的最初的原因——又或者说,因为杜洛瓦这一刻的窘境和自己的某一时期非常相似而产生了共鸣。
不名一文的杜瓦特浪荡在巴黎优雅的大街上。他有点儿花哨,有点儿庸俗,不愿意放弃自己曾经身为轻骑兵的潇洒身份。他有挤身上流社会的渴望,有对美丽的女人的强烈的占有欲。但是仅此而已,他无力去改变自己的现状,无力帮自己从所居住的贫民窟一样的阁楼里逃出来。幸运的是,他碰见了自己在骑兵队时的旧伙伴,现在已经做了《法兰西生活》报社政治专栏编辑的弗赖斯节。弗赖斯节改变了他的命运,把他领入了一个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有多么适合自己的行业,让他成为了一名记者。弗赖斯节造就了他成功的开始,并且在一个合适的时间很知趣的给他让出了自己的位置——尽管他本人一点都不情愿,但是他还是离开了,被忽视和纵容的小病最终要了他的命,也让原本属于他的一切,包括他的财产和他的妻子都归属了杜瓦特。杜瓦特是幸运的,他的幸运在于他明白“一切的一切无非自私自利,自私自利地追求功名、追求财富比起自私自利的追求女人、追求爱情又要高人一等。”杜瓦特看透了这个世界并且丝毫不愿意掩饰自己的追求。最后,他做到了。这个狡猾、阴险、伶俐但又非常执着的小人物最终成就了他的理想——尽管那理想在正人君子看来是不值一晒的!
杜洛瓦的成功在于他充分利用了自身的优势,也就是他的漂亮。看看莫泊桑是怎么描写他的——“他本来就生的漂亮,又加上从前当过下级军官的那副架子,真是一表人才。他挺直了腰板,雄赳赳地熟练地卷了卷嘴唇上的那撮胡子,目光四射,仿佛渔人撒网一样,对四周迟迟未散的座客很快的扫了一眼。这正是那些漂亮小伙子看人的眼法。”贵族阶级的女人们对于这样一个漂亮的小伙子似乎是没有抵抗力的,弗赖斯节夫人——朋友的妻子,德•马莱尔夫人——一个小个子的棕发的贵妇人,华代尔夫人——老板的妻子,甚至连苏珊娜,老板的女儿,美的象洋囡囡的少女都被他一个个征服了。她们心甘情愿的爱着他,让他跪在自己面前柔声的说,我爱您爱的要发疯了!杜洛瓦甚至不需要其他的招式,这一点倒是很象武侠小说里功力以臻化境的武者——一招半式打遍天下!那些假模假势的高傲的女人在他面前迫不及待的卸去伪装,露出自己放荡的一面。莫泊桑用辛辣的讽刺表达了自己对于贵族阶级虚伪的鄙夷和藐视。
小说一个非常重要的看点是作者对于人物心理活动的描写。比如杜洛瓦第一次去弗赖斯节家时的拘谨与自卑,在决斗前夜的仓皇不安,在弗赖斯节死后想立即占有玛德丽娜•弗赖斯节的无耻与急迫,以及贵妇人们面对杜洛瓦热烈的追求时的矛盾与不知所措!所有的这些场景都描写的细致入微而且恰倒好处,读来颇有身临其中的感觉。这正是莫泊桑作为伟大的文学家的能力的体现。
另外,小说中对于景物的描写也堪称一绝。
“夜姗姗来到,却似一块轻纱,在右边那一大片原野上面掩罩上了一层透明的阴影。火车沿着塞纳河前进,塞纳河仿佛一条亮晶晶宽大的金属衣带,在铁路旁边奔腾流去,年轻夫妇凝睇着河水,水面红光万道,是天上落下的斑斑点点。太阳在西坠之前将它们涂抹上一层绛绯血红的颜色。落日余辉逐渐消散,色彩愈变愈深,凄凉地一寸寸黑了下去。原野颤栗着,沉浸在黑暗之中;悲怆凄凉的颤栗,每当西山日落,总是带来了人之将亡一般的颤栗掠过大地。”常写字的人都知道,对于景物、人物的刻画是最见功力的事情,尤其是对景物的刻画,它不仅仅增加文章的美感,更可以赋予文章一种灵性和一种层次上的升华。我想,这也就是大师之所以不同于普通人之处了。
小说中涉及到政治的地方我总是一带而过的,我不愿意仔细去看。政治是少数人玩弄的权术,与普通人没有关系,我们大可不必劳神。
在结尾的时候,我几乎是摒住呼吸向下读。我总认为大师会在即将结束的时候安排一出闹剧,以终止那令人发指的乱伦悲剧。但是故事偏偏在杜洛瓦盛大的婚礼中,在巴黎万人空巷争睹杜洛瓦姿容的喧闹中,在杜洛瓦遥望众议院布尔朋宫的目光中落下了帷幕。留给我们或许是不满,或许是嫉妒,又或许是愤怒的感觉。
——《牛虻》读后感
不管我活着
还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牛虻
快乐地飞来飞去
这首小诗,是牛虻最后的字迹,写完它,他就上了行刑场,然后他死了。
他死得很艰难,因为给他行刑的士兵,都是那么爱戴他,他们拿枪的手在颤抖,他们的泪在脸上淌,可他们还是必须杀死他,那是工作。在无数发子弹声后,牛虻还是死了,全身都中了弹,可是死得那么坚强,那么灿烂。
蒙泰尼里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他注定为自己的选择而后悔,他注定被自己逼疯,最后,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
亚瑟是可怜的,琼玛的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知道他还活着,她可以释然,她可以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
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不过是一尊用榔头就可以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得到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哭了,哭得很伤心,可是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只有上帝……
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不能,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
而当蒙泰尼里终于醒悟,而真的必须面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他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己的信仰吗?他会后悔,一定会。他会明白,并把上帝砸成碎片,他会把上帝从心里扔掉,他真心爱的,是自己的儿子。可是这一切已经晚了,天堂是无限高的,地狱是无底深的,他永远也找不到自己心爱的儿子了……
再次忏悔吗?
于是无补……
漂亮朋友——莫泊桑名著《漂亮朋友》读后感
在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并不怎么喜欢读外国的所谓文学名著。首先我不喜欢那些冗长而又绕口的姓名。我得承认我看书不怎么仔细,所以碰见名字长一点的人物,往往越看越搞不清楚,得不停的翻到最开始去确定那些人物的身份。而我一开始看的都是诸如《安娜卡列妮娜》《战争与和平》这样的俄国名著,那种混乱的程度是可以想象的。其次,对于译者的水平我一直不愿意恭维。这其中最典型的我觉得莫过于郭沫若老先生翻译的《少年维特的烦恼》,到现在我仍然认为他的翻译加入了太多他自己的风格。事实上,我在读郭老翻译的作品时常常会恍然以为是在读他的诗集——我想这样大逆不道的话会引起许多人不满,但这只是我的感觉,无所谓正确与否,也和他人无关。
所以一直很少看国外的作品。但这本书的确是一个例外——从拿起它的那一刻起——就象一枚新鲜的水果,你可以隔着包装袋闻到它的味道——那短短的几行字所描绘的杜瓦特颇有些狼狈地出场情景立刻让我感觉到了蕴藏在这些文字中间的诱惑,那是一种优美的文字所具有的,令人难以罢手的感觉!
小说从一个普通的生活场景写起,从一开始就着力描写了“漂亮朋友”和他在众人眼中的形象。作者用对杜瓦特外貌的描写,用顾客对杜瓦特的态度和关注,开门见山的给读者牢牢的树立了一个独特的形象——俊朗、聪明而且不令人讨厌,甚至看上去相当的绅士。但就是这么一个人,这么一个漂亮的小伙子,口袋里的钱却只够他在月底之前每天吃两餐晚饭而没有中饭或者是两餐中饭而没有晚饭——读者的好奇与潜在的同情迅速被煽动了——我想,这也是吸引我读下去的最初的原因——又或者说,因为杜洛瓦这一刻的窘境和自己的某一时期非常相似而产生了共鸣。
不名一文的杜瓦特浪荡在巴黎优雅的大街上。他有点儿花哨,有点儿庸俗,不愿意放弃自己曾经身为轻骑兵的潇洒身份。他有挤身上流社会的渴望,有对美丽的女人的强烈的占有欲。但是仅此而已,他无力去改变自己的现状,无力帮自己从所居住的贫民窟一样的阁楼里逃出来。幸运的是,他碰见了自己在骑兵队时的旧伙伴,现在已经做了《法兰西生活》报社政治专栏编辑的弗赖斯节。弗赖斯节改变了他的命运,把他领入了一个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有多么适合自己的行业,让他成为了一名记者。弗赖斯节造就了他成功的开始,并且在一个合适的时间很知趣的给他让出了自己的位置——尽管他本人一点都不情愿,但是他还是离开了,被忽视和纵容的小病最终要了他的命,也让原本属于他的一切,包括他的财产和他的妻子都归属了杜瓦特。杜瓦特是幸运的,他的幸运在于他明白“一切的一切无非自私自利,自私自利地追求功名、追求财富比起自私自利的追求女人、追求爱情又要高人一等。”杜瓦特看透了这个世界并且丝毫不愿意掩饰自己的追求。最后,他做到了。这个狡猾、阴险、伶俐但又非常执着的小人物最终成就了他的理想——尽管那理想在正人君子看来是不值一晒的!
杜洛瓦的成功在于他充分利用了自身的优势,也就是他的漂亮。看看莫泊桑是怎么描写他的——“他本来就生的漂亮,又加上从前当过下级军官的那副架子,真是一表人才。他挺直了腰板,雄赳赳地熟练地卷了卷嘴唇上的那撮胡子,目光四射,仿佛渔人撒网一样,对四周迟迟未散的座客很快的扫了一眼。这正是那些漂亮小伙子看人的眼法。”贵族阶级的女人们对于这样一个漂亮的小伙子似乎是没有抵抗力的,弗赖斯节夫人——朋友的妻子,德•马莱尔夫人——一个小个子的棕发的贵妇人,华代尔夫人——老板的妻子,甚至连苏珊娜,老板的女儿,美的象洋囡囡的少女都被他一个个征服了。她们心甘情愿的爱着他,让他跪在自己面前柔声的说,我爱您爱的要发疯了!杜洛瓦甚至不需要其他的招式,这一点倒是很象武侠小说里功力以臻化境的武者——一招半式打遍天下!那些假模假势的高傲的女人在他面前迫不及待的卸去伪装,露出自己放荡的一面。莫泊桑用辛辣的讽刺表达了自己对于贵族阶级虚伪的鄙夷和藐视。
小说一个非常重要的看点是作者对于人物心理活动的描写。比如杜洛瓦第一次去弗赖斯节家时的拘谨与自卑,在决斗前夜的仓皇不安,在弗赖斯节死后想立即占有玛德丽娜•弗赖斯节的无耻与急迫,以及贵妇人们面对杜洛瓦热烈的追求时的矛盾与不知所措!所有的这些场景都描写的细致入微而且恰倒好处,读来颇有身临其中的感觉。这正是莫泊桑作为伟大的文学家的能力的体现。
另外,小说中对于景物的描写也堪称一绝。
“夜姗姗来到,却似一块轻纱,在右边那一大片原野上面掩罩上了一层透明的阴影。火车沿着塞纳河前进,塞纳河仿佛一条亮晶晶宽大的金属衣带,在铁路旁边奔腾流去,年轻夫妇凝睇着河水,水面红光万道,是天上落下的斑斑点点。太阳在西坠之前将它们涂抹上一层绛绯血红的颜色。落日余辉逐渐消散,色彩愈变愈深,凄凉地一寸寸黑了下去。原野颤栗着,沉浸在黑暗之中;悲怆凄凉的颤栗,每当西山日落,总是带来了人之将亡一般的颤栗掠过大地。”常写字的人都知道,对于景物、人物的刻画是最见功力的事情,尤其是对景物的刻画,它不仅仅增加文章的美感,更可以赋予文章一种灵性和一种层次上的升华。我想,这也就是大师之所以不同于普通人之处了。
小说中涉及到政治的地方我总是一带而过的,我不愿意仔细去看。政治是少数人玩弄的权术,与普通人没有关系,我们大可不必劳神。
在结尾的时候,我几乎是摒住呼吸向下读。我总认为大师会在即将结束的时候安排一出闹剧,以终止那令人发指的乱伦悲剧。但是故事偏偏在杜洛瓦盛大的婚礼中,在巴黎万人空巷争睹杜洛瓦姿容的喧闹中,在杜洛瓦遥望众议院布尔朋宫的目光中落下了帷幕。留给我们或许是不满,或许是嫉妒,又或许是愤怒的感觉。
由“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为主题,写观后感
由“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为主题,写观后感 讲道理,分析拥有以上品格的人是拥有高贵品格的人.
摆事实,举例证明拥有高贵品格的人有以上品格.
摆事实,举例证明那些被人唾弃的人因为没有以上品格而成为失败者.
讲道理,如何努力做到以上几点.
摆事实,举例证明拥有高贵品格的人有以上品格.
摆事实,举例证明那些被人唾弃的人因为没有以上品格而成为失败者.
讲道理,如何努力做到以上几点.
求一篇600字的读后感
初二的,不要太简单感恩父母读后感
书是人类知识的源泉,书可以为我们注入丰富的营养,陶冶我们的性情,提高我们的人文素养。
我看过好多书,最令我感动的书是——《感恩父母》,这本书讲述了97个感人至深的真实故事。书中有好多故事都让我泪如雨下,泣不成声。
《哦,我的母亲》这篇文章讲的是:一位精神病母亲和“我”。因为“我”觉得精神病母亲在同学、朋友面前给“我”剥夺了极大的“尊严”,所以,“我”离开了她,自已出去跟小伙伴玩,可是,没过多久,母亲看见“我”,冲过来拉着“我”的手要“我”回家。一边拉还一边说:“伢儿回家!”但“我”却冷漠地拒绝了她,并且,把她往外推……这个母亲是个精神病患者,什么也不记得了,病得很重,但她唯一惦记的还是他的孩子。看到这里,我深刻地懂得了一个道理:母亲,把我们带到这个美好的世界上,这本身就是莫大的恩情。不管我们的母亲有多大的缺陷,我们都没有资格去讨厌自已的母亲。
我就像文章里的“我”一样,每次看到妈妈脸上的皱纹。我都要嫌她并说:“妈妈,你真难看。”她总是一皱眉头不说什么。现在我读懂了母爱的可贵。知道母亲虽然变难看了,但她总有一颗疼爱我的心。有一次我数学只考了75分,妈妈又皱起眉头生气地跟我说:“越越,下次可别再考这么差了,你要努力呀!”我应付了她一下,说道:“知道了,知道了。”当天晚上,我迷迷糊糊醒来,听到妈妈的叹气声,还说着:“越越可怎么办。”夜深了,妈妈还没有睡着,还在为我担心。我被感动了,第二天我一早起来看书,想提高成绩来报答她!这就是母爱,母亲忧郁的爱!点亮了我人生的起点,让我走向成功的大道。我要告诉她:妈妈,我永远爱你!感恩是我真情的问候,如果有下辈子,我还要做你的女儿!
有一天,我没有做好爸爸布置的应用题,好多题目都空着。爸爸下班回来一看,气得打了我一顿。我哭了。我想:以前爸爸对我很好,哪怕我做错事,他也不打我,只是说我两句。可是现在竟然打我了。打这起,我就有反抗心里,有时不太听爸爸的话了。自从我读了《感恩父母》这本书后,我知道爸爸打我,是想让我认真对待学习,把成绩搞上去,这就是父亲对我严格的爱,父亲的爱是伟大的,他指引着我的人生方向,让我辨别正确的道路。我要告诉他:爸爸,我永远爱你,感恩是我甜蜜的微笑,如果有下辈子,我还要做你的女儿!
亲情,有一种奇妙无比的力量;亲情,是一则永不褪色的话题。亲情,是一坛陈年老酒,甜美醇香;亲情,是一幅传世名画,精美隽永;亲情,是一首经典老歌。让我们一起感受到上天赋予的那份亲情吧!让我们一地唱起一曲曲沁人心脾的歌吧!
母爱是船,载着我们从少年走向成熟,母亲的爱,点燃了我们心中的希望。父爱是海,给了我们一个幸福的港湾,父亲的爱,鼓起我们远航的风帆。母爱是永恒的,父爱是伟大的。我要有一颗感恩的心,去感恩别人。让感恩走进心的灵感,让所有人学会感恩。
我看了这本书,懂得了:感恩是我无尽的思念,让这思念化作一种充满爱意的行动;感恩是我温馨的话语,让这话语飘得更高,更远;感恩是真情的问候,让这问候变成亲情的唯一……我也要像懂得恩情的人一样,凡事感恩,学会感恩。
这段时间,我非常高兴。因为,我知道怎么去爱父母,怎么孝敬父母。一天晚上,我洗完澡,看到爸爸的短裤还没有洗,就连同自已的衣服一起洗了,然后走进书房看书。过了一会儿妈妈准备去卫生间洗衣服,可她又走出来跟坐在书房看书的爸爸笑眯眯地说:“你女儿今天给你洗短裤,变得懂事了嘛!”说完,妈妈一把把我搂到怀里,亲了我一口。爸爸听了后,激动地说:“真的吗?!我的宝贝女儿今天帮我洗裤子,真是长大了!”说完用手擦着眼睛,原来爸爸流泪了,我从来没有看到爸爸流泪。他竟为我给他做的一点点小事而高兴成这样。以前,妈妈给他洗一大堆衣服他都无动于衷,认为这是理所应当的。原来父母的爱是伟大的、无私的!他们不需要多大的回报!
俗语说:“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为了不让亲情在熙熙攘攘的生活中变得脆弱,不让自已留下无尽的遗憾和悔恨,请及时为自已的双亲送上一句不算奢侈的真情问候吧!我要告诉大家:请把你的真诚及懂事,以及怀有一颗感恩的心,都送给你的父母吧!让他们知道:你们的孩子懂得你们的爱,懂得怎样去爱你们!
最后,我要把这首感恩之歌唱响,让更多的人读懂感恩的心,学会感恩。
书是人类知识的源泉,书可以为我们注入丰富的营养,陶冶我们的性情,提高我们的人文素养。
我看过好多书,最令我感动的书是——《感恩父母》,这本书讲述了97个感人至深的真实故事。书中有好多故事都让我泪如雨下,泣不成声。
《哦,我的母亲》这篇文章讲的是:一位精神病母亲和“我”。因为“我”觉得精神病母亲在同学、朋友面前给“我”剥夺了极大的“尊严”,所以,“我”离开了她,自已出去跟小伙伴玩,可是,没过多久,母亲看见“我”,冲过来拉着“我”的手要“我”回家。一边拉还一边说:“伢儿回家!”但“我”却冷漠地拒绝了她,并且,把她往外推……这个母亲是个精神病患者,什么也不记得了,病得很重,但她唯一惦记的还是他的孩子。看到这里,我深刻地懂得了一个道理:母亲,把我们带到这个美好的世界上,这本身就是莫大的恩情。不管我们的母亲有多大的缺陷,我们都没有资格去讨厌自已的母亲。
我就像文章里的“我”一样,每次看到妈妈脸上的皱纹。我都要嫌她并说:“妈妈,你真难看。”她总是一皱眉头不说什么。现在我读懂了母爱的可贵。知道母亲虽然变难看了,但她总有一颗疼爱我的心。有一次我数学只考了75分,妈妈又皱起眉头生气地跟我说:“越越,下次可别再考这么差了,你要努力呀!”我应付了她一下,说道:“知道了,知道了。”当天晚上,我迷迷糊糊醒来,听到妈妈的叹气声,还说着:“越越可怎么办。”夜深了,妈妈还没有睡着,还在为我担心。我被感动了,第二天我一早起来看书,想提高成绩来报答她!这就是母爱,母亲忧郁的爱!点亮了我人生的起点,让我走向成功的大道。我要告诉她:妈妈,我永远爱你!感恩是我真情的问候,如果有下辈子,我还要做你的女儿!
有一天,我没有做好爸爸布置的应用题,好多题目都空着。爸爸下班回来一看,气得打了我一顿。我哭了。我想:以前爸爸对我很好,哪怕我做错事,他也不打我,只是说我两句。可是现在竟然打我了。打这起,我就有反抗心里,有时不太听爸爸的话了。自从我读了《感恩父母》这本书后,我知道爸爸打我,是想让我认真对待学习,把成绩搞上去,这就是父亲对我严格的爱,父亲的爱是伟大的,他指引着我的人生方向,让我辨别正确的道路。我要告诉他:爸爸,我永远爱你,感恩是我甜蜜的微笑,如果有下辈子,我还要做你的女儿!
亲情,有一种奇妙无比的力量;亲情,是一则永不褪色的话题。亲情,是一坛陈年老酒,甜美醇香;亲情,是一幅传世名画,精美隽永;亲情,是一首经典老歌。让我们一起感受到上天赋予的那份亲情吧!让我们一地唱起一曲曲沁人心脾的歌吧!
母爱是船,载着我们从少年走向成熟,母亲的爱,点燃了我们心中的希望。父爱是海,给了我们一个幸福的港湾,父亲的爱,鼓起我们远航的风帆。母爱是永恒的,父爱是伟大的。我要有一颗感恩的心,去感恩别人。让感恩走进心的灵感,让所有人学会感恩。
我看了这本书,懂得了:感恩是我无尽的思念,让这思念化作一种充满爱意的行动;感恩是我温馨的话语,让这话语飘得更高,更远;感恩是真情的问候,让这问候变成亲情的唯一……我也要像懂得恩情的人一样,凡事感恩,学会感恩。
这段时间,我非常高兴。因为,我知道怎么去爱父母,怎么孝敬父母。一天晚上,我洗完澡,看到爸爸的短裤还没有洗,就连同自已的衣服一起洗了,然后走进书房看书。过了一会儿妈妈准备去卫生间洗衣服,可她又走出来跟坐在书房看书的爸爸笑眯眯地说:“你女儿今天给你洗短裤,变得懂事了嘛!”说完,妈妈一把把我搂到怀里,亲了我一口。爸爸听了后,激动地说:“真的吗?!我的宝贝女儿今天帮我洗裤子,真是长大了!”说完用手擦着眼睛,原来爸爸流泪了,我从来没有看到爸爸流泪。他竟为我给他做的一点点小事而高兴成这样。以前,妈妈给他洗一大堆衣服他都无动于衷,认为这是理所应当的。原来父母的爱是伟大的、无私的!他们不需要多大的回报!
俗语说:“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为了不让亲情在熙熙攘攘的生活中变得脆弱,不让自已留下无尽的遗憾和悔恨,请及时为自已的双亲送上一句不算奢侈的真情问候吧!我要告诉大家:请把你的真诚及懂事,以及怀有一颗感恩的心,都送给你的父母吧!让他们知道:你们的孩子懂得你们的爱,懂得怎样去爱你们!
最后,我要把这首感恩之歌唱响,让更多的人读懂感恩的心,学会感恩。
本文标题: 富贵不能淫 读后感(《富贵不能淫》的读后感350字 不要搜网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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