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读后感教育对于种子是阳光,对于树林是溪流,对于稻田是肥料、、、、、、而对于我们儿童,则是走上圣殿的种子。,中国古代有五千年悠久灿烂的历史...
法治中国读后感
教育对于种子是阳光,对于树林是溪流,对于稻田是肥料、、、、、、而对于我们儿童,则是走上圣殿的种子。
中国古代有五千年悠久灿烂的历史,各个朝代都极力推行德治,可是如果有些人真的没有“德”,那德治只能是浮云。假如人犯从小受过法制教育,有着崭新道德,那他们还会成为罪犯吗?不会,所以,。
如果这个世界没有“法”,会怎样呢?我想:我一定会天天泡网,人们肯定,。那么,这个社会将会变成什么样子呢!所以说,法律和良心是不能没有的。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逐渐增多,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不可思议的是,
众所周知,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祖国就是我们的家园。所以如果要守护我们的家园,就要遵守国家的法律,从而知法、懂法,健康成长。
中国古代有五千年悠久灿烂的历史,各个朝代都极力推行德治,可是如果有些人真的没有“德”,那德治只能是浮云。假如人犯从小受过法制教育,有着崭新道德,那他们还会成为罪犯吗?不会,所以,。
如果这个世界没有“法”,会怎样呢?我想:我一定会天天泡网,人们肯定,。那么,这个社会将会变成什么样子呢!所以说,法律和良心是不能没有的。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逐渐增多,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不可思议的是,
众所周知,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祖国就是我们的家园。所以如果要守护我们的家园,就要遵守国家的法律,从而知法、懂法,健康成长。
依法治国读后感 300字
依法治国读后感 300字写读后感要注意
首先要设置一个境界 把你读的文章引出来 后面加一句 读了之后深受感触等话语
再把文章的主要内容概括出来
然后把你的想法另起一段写出来 要是自己的真情实感
然后结合自己的生活实际谈谈你对这个文章的观点
最后升化主题
简单说就是四个步骤:引,议,联,结.
希望对你有帮助
首先要设置一个境界 把你读的文章引出来 后面加一句 读了之后深受感触等话语
再把文章的主要内容概括出来
然后把你的想法另起一段写出来 要是自己的真情实感
然后结合自己的生活实际谈谈你对这个文章的观点
最后升化主题
简单说就是四个步骤:引,议,联,结.
希望对你有帮助
提供一个原创的中国法制史读后感
学习中国法制史要善于了解历史背景中国法制史往往与一定的历史事件和人物相联系,这部分内容怎样才能学好,能够了解一些历史背景就好记的多了。唐高宗李治,即位当年的八月,就在他安葬太宗李世民于昭陵的时候,河东地区发生强烈地震,晋州尤其严重,房屋倒塌,一次致死者5000人。这一年,天下诸州,水旱相继,关辅之地,又遇蝗灾,晋州地震竟然持续了二年多。这给以新君即位的高宗李治出了大大的难题。就当时的价值观念与政治理念,自然会给刚刚当国的高宗带来极大的压力。他除了妥善安置善后外,第二年(650)五月,他还就此事在朝廷上公开与群臣交流,并表示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新君即位后的丰采在不经意当中显示出来。高宗时期,全国人口从贞观时期的不满300万户到永徽三年(652)增加到380万户。永徽5年(654),粮食大面积丰收,洛州地区粟米每斗两钱半,粳米每斗11个铜钱。国家疆城在拓展,国力在增强,民族关系在改善。 高宗即位伊始,就立即暂停了对辽东(高丽)的战争及土木工程的营造。他即位的第二年即永徽元年(650),召各地地方官问以百姓疾苦,鼓励臣下就国计民生发表意见。并且,他也很善于听从劝谏。有一次,他出外打猎遇雨,就问臣下,“用油布做的雨衣怎样才能不漏一点水?臣下说:“要是用瓦做,就不会漏雨了。”言外之意,朕是不应出来打猎游玩。高宗愉快地接受了批评。显庆元年(656),高宗再次征询如何能够减轻百姓负担,大臣来济指出:过多的劳役是老百姓的一大负担,出工则误农时,出钱又花资很多,应改免除一切不急需的福役征发,高宗虚心采纳。高宗时期对于法律建设十分重视。我国现存最完整的成文法典《唐律疏议》,就是在高宗永徽四年由长孙无忌等大臣修订而成的,这一时期的执法状况是宽平公正的。有一次,大理寺卿唐临向高宗报告说:“监狱中在押的犯人只有50多个,其中有2人需要判死刑。这说明在高宗时期犯罪率较低的情况是与贞观时期是一脉相承的
国家,市民社会与法治的第四章读后感
《国家、市民社会与法治》读书笔记
国家、市民社会与法治》:法治的根本之义在于权力的制约和权利的保障。《国家、市民社会与法治》把法治放在市民社会和国家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去考察,指出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互动关系构成了法治的基础和界限,并以此对中国法治的建设进行了系统的理论设计和解说。
法治文化是指从一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历史和现实的环境中生长出来的,经过长期社会化过程而相对稳定地积淀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即一个国家地区、民族、社会对法律生活所持有的以价值观为核心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包括人们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想、法律价值取向等内容。法治文化是法治的"灵魂",是法治社会的重要精神支柱和内在动力。和谐社会是党和国家在建设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审时度世、科学论证而提出的重大时代命题。这一命题具有深刻的内涵,可以集中表述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法治社会是和谐社会的第一内涵,也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保障。
一般讲,法治所体现的一种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状态至少应包括这样一些内容:一是这个国家要具备完善而良好的法;二是这种法要得以普遍而自觉的遵守;三是已建立健全完备的使这种法得以正确适用与遵守的国家权力机构体系,而且这种权力体系是以权力的互相制约、监督为前提条件的。法治就是在法及其司法体制健全的情况下,在完全地服从于和体现了社会的整体利益与群体意志的前提条件下,能最大限度而充分地发挥个人的意志与行为的自由的一种社会状态。
在明确了法制与法治的基本含义之后,就会看出二者有许多区别。诸如法制所讲的法主要指静态的法的规则及其体系,而法治所讲的法除静态的法的规则及其体系之外,还包括动态的立法、司法、行政执法以及守法等活动;法制所讲的法律制度既可以是好的、民主的法律制度,也可以是不好的、专制的法律制度,而法治所讲的法律制度单指良好的、民主的、能使法得以正确适用和普通遵守的法律制度;法制社会中的法与民主的关系既可以是与民众的意志相统一、体现了民众意志的法,也可以是与民众相对立、是统治者统治民众的工具的法,而在法治社会中法完全体现的是主权在民、政治民主;法制社会中法对权力的规范和约束既可以是所有的人和一切国家机关,也可能是在法的约束和规范之外仍然存在着一个至高无上的权力独裁者或权力机关,也就是说法制并不必然地排拆人治。而法治社会中法对权力的约束和规范却是完全的、绝对的,包括一切的权力机关和所有的个人,法治必然地排拆人治,法在法治社会中至高无上,除此之外不存在绝对的个人或权力机关的至上权威,而且所有的国家权力都予合理配置和划分,并相互制约。
在经过上述简单分析之后,就很容易得出一个结论:在现代社会条件下,需要的是法治,而不是单纯的法制。法制可以存在于奴隶的、封建的、资本主义的和社会主义的任何的社会形态之中,而法治只能存在于民主政治的社会形态中。因此,我国现在所提倡和努力建立健全的是现代意义上的依法治国和法治国家。
法治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从她的理论基础之中可以得到一些说明。法治与人治截然对立,她强调社会中单个的所有的人的自由、独立与平等,反对迷信和个人崇拜。法治坚决反对社会中存在着无与伦比的智慧超群、道德高尚的圣人贤哲,强调群体的智慧和道德高于个人。既强调和尊重个体的自由、独立与价值,又以群体的意志对个体的行为加以有效限制为基础。显然,她远远优越于以个人专制独裁为根本特征的人治。法治的基本原则以良好的法的制定与遵守以及确保法的适用与遵守的完善的国家权力机关体系的存在为主要内容。要实现这一原则,达到法治的目标,尚需付出长期不懈的艰苦努力。然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我国的建立健全,却已是必然趋势。
国家、市民社会与法治》:法治的根本之义在于权力的制约和权利的保障。《国家、市民社会与法治》把法治放在市民社会和国家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去考察,指出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互动关系构成了法治的基础和界限,并以此对中国法治的建设进行了系统的理论设计和解说。
法治文化是指从一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历史和现实的环境中生长出来的,经过长期社会化过程而相对稳定地积淀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即一个国家地区、民族、社会对法律生活所持有的以价值观为核心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包括人们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想、法律价值取向等内容。法治文化是法治的"灵魂",是法治社会的重要精神支柱和内在动力。和谐社会是党和国家在建设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审时度世、科学论证而提出的重大时代命题。这一命题具有深刻的内涵,可以集中表述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法治社会是和谐社会的第一内涵,也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保障。
一般讲,法治所体现的一种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状态至少应包括这样一些内容:一是这个国家要具备完善而良好的法;二是这种法要得以普遍而自觉的遵守;三是已建立健全完备的使这种法得以正确适用与遵守的国家权力机构体系,而且这种权力体系是以权力的互相制约、监督为前提条件的。法治就是在法及其司法体制健全的情况下,在完全地服从于和体现了社会的整体利益与群体意志的前提条件下,能最大限度而充分地发挥个人的意志与行为的自由的一种社会状态。
在明确了法制与法治的基本含义之后,就会看出二者有许多区别。诸如法制所讲的法主要指静态的法的规则及其体系,而法治所讲的法除静态的法的规则及其体系之外,还包括动态的立法、司法、行政执法以及守法等活动;法制所讲的法律制度既可以是好的、民主的法律制度,也可以是不好的、专制的法律制度,而法治所讲的法律制度单指良好的、民主的、能使法得以正确适用和普通遵守的法律制度;法制社会中的法与民主的关系既可以是与民众的意志相统一、体现了民众意志的法,也可以是与民众相对立、是统治者统治民众的工具的法,而在法治社会中法完全体现的是主权在民、政治民主;法制社会中法对权力的规范和约束既可以是所有的人和一切国家机关,也可能是在法的约束和规范之外仍然存在着一个至高无上的权力独裁者或权力机关,也就是说法制并不必然地排拆人治。而法治社会中法对权力的约束和规范却是完全的、绝对的,包括一切的权力机关和所有的个人,法治必然地排拆人治,法在法治社会中至高无上,除此之外不存在绝对的个人或权力机关的至上权威,而且所有的国家权力都予合理配置和划分,并相互制约。
在经过上述简单分析之后,就很容易得出一个结论:在现代社会条件下,需要的是法治,而不是单纯的法制。法制可以存在于奴隶的、封建的、资本主义的和社会主义的任何的社会形态之中,而法治只能存在于民主政治的社会形态中。因此,我国现在所提倡和努力建立健全的是现代意义上的依法治国和法治国家。
法治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从她的理论基础之中可以得到一些说明。法治与人治截然对立,她强调社会中单个的所有的人的自由、独立与平等,反对迷信和个人崇拜。法治坚决反对社会中存在着无与伦比的智慧超群、道德高尚的圣人贤哲,强调群体的智慧和道德高于个人。既强调和尊重个体的自由、独立与价值,又以群体的意志对个体的行为加以有效限制为基础。显然,她远远优越于以个人专制独裁为根本特征的人治。法治的基本原则以良好的法的制定与遵守以及确保法的适用与遵守的完善的国家权力机关体系的存在为主要内容。要实现这一原则,达到法治的目标,尚需付出长期不懈的艰苦努力。然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我国的建立健全,却已是必然趋势。
本文标题: 中国法治 读后感(法治中国读后感)
本文地址: http://www.lzmy123.com/duhougan/214921.html
如果认为本文对您有所帮助请赞助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