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儿立志出乡关读后感(青山处处留忠骨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2-09-03 09:33:42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105

孩儿立志出乡关,学不成名誓不还这句话,如果放在现实社会里,行吗,没钱,什么都没,可以吗,经理过的人回答这句话放在现在的社会可以这么理解:...

孩儿立志出乡关读后感(青山处处留忠骨读后感)

孩儿立志出乡关,学不成名誓不还

这句话 如果放在现实社会里 行吗 没钱 什么都没 可以吗 经理过的人回答
这句话放在现在的社会可以这么理解:
“立志出乡关”,是要人们放下传统思维观念,解放思想,打开头脑,获得外界的新信息,走出自己的小圈子,接受新事物、新知识。
“学”可以看作学习。现在社会中,学习也包括很多方面,不光是学习知识,更要培养各种好习惯,提高各方面的能力。要学作人、学做事。
“成名”不是多有名、挣多少钱。而是你要成为一个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有用、有贡献的人。无论从事什么职业,都要成为这个岗位上不可被替代的人!
没钱、没阅历又没背景的年轻人起步最好方法:
1.谋个职位;2.珍惜第一份工作;3.养成忠诚敬业的习惯;4.认真仔细的观察和学习;5.成为不可替代的人;6.培养成为有礼貌、有修养的人。

青山处处留忠骨读后感

范甘迪
今天,读了一篇文章《青山处处埋忠骨》,我被深深的震撼了,我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毛泽东,感受了毛泽东真真切切的凡人情怀和不同凡响的伟人胸怀。
故事发生在抗美援朝时期,在中南海毛泽东卧室的写字台上,放着一封说了毛泽东的爱子在战争中光荣殉职,收到这封电报起,毛泽东整整一天没说一句话,只是一只一只的吸着烟,要知道,自己最爱的人去世了,谁都会受到打击,哇哇大哭。而毛泽东不一样,同样是悲伤,却不希望别人一起悲伤,秘书这时走来说:“彭老总来电,说岸英是主席的长子,请求破格将遗体运回国。”对,就应该运回国,毛岸英是主席的儿子,应该运回国厚葬,朝鲜就不同了,那边正在打仗,兵荒马乱的,顶多埋到土里,这怎么行?可毛泽东却和我想法不同,主席认为儿子已经死了,自己当然很悲痛,可是在朝鲜战场我们有多少优秀儿女献出了生命,他们的父母难道就不悲痛吗?读到这里,我深深感受到毛主席身上同时具有凡人的情感和伟人的胸怀,在极度的悲伤时竞能想到别人的感受,是我们平常人所不及的。在主席签字的瞬间下意识的踌躇了一会儿,是啊,这字一签上,就意味着永远也看不到自己的亲人了,这是多么残忍多么让人难以忍受多么那决定呀。
第二天早上,电文稿上写着一行让我热泪盈眶的大字:青山处处埋忠骨,何须马革裹尸还。
是谁能有如此胸襟,唯有我们的毛主席,当我读到文章的最后一句电文稿下是被泪水打湿的枕巾时,透过这句话,我仿佛看到了夜深人静时,一位慈爱的父亲在床上辗转反侧,仿佛听到了,漫漫长夜,一位慈祥的父亲在床上失声痛哭,是啊,老来丧子,谁不痛,毛主席是平凡的,更是伟大的。

初中读后感

初中读后感 自己写的 不要复制黏贴的 ..600字到660字(最好不要到700)
书目:《雾都孤儿》
作者:【英】狄更斯
故事的主人公的一个叫做奥利弗·退斯特的男孩。他生在济贫院,是个孤儿。因为不堪忍受棺材店老板娘和教区执事等人的虐待而独自逃往伦敦。但他一到达伦敦,就不幸被抓入了贼窟。窃贼团伙的首领费尽千辛万苦,千方百计,企图把奥利弗训练为扒手。奥利弗跟随窃贼伙伴“机灵鬼”和贝茨上街时,被误认为偷了一位老绅士的手绢而被警察逮捕。时候被证明无辜,才被释放。由于他当时病重昏迷,老绅士布朗洛收留他在家中治病,奥利弗得到了细心地照顾,第一次感受到了人间的温暖。
翻开这本书,我的第一感觉是:目录好与众不同啊!它没有像有些书一样每章都有一些刻意推敲的题目,这本书的题目完全是平铺直叙,就像概括段意一样。但用一句话就能概括出整章的内容,可见狄更斯概括段意学的不错。
关于这个内容,我觉得奥利弗真的很可怜,或者说很倒霉。本来就生在济贫院,没爹没娘没人疼的,还老受别人欺负,这也从侧面表现了当时英国人的那种狭隘,连小孩子都欺负,也真好意思。但奥利弗没有甘愿继续受压迫,他勇敢地逃走了,他逃往了伦敦。其实他逃到伦敦后又能做什么呢?他很聪明,但是很贫穷,肯定不能上学,难道想去做苦力?因为他的聪明,他被窃贼团伙盯上了。窃贼头头训练他去偷东西,但奥利弗却不肯去学。跟着窃贼伙伴们上街,奥利弗也不偷。他可真的做到“出淤泥而不染”了!奥利弗借住在老绅士几啊,虽然在之后的剧情中他还会被抓回窃贼团伙去,但是因为他的坚强、勇敢、聪明以及出淤泥而不染的品格,让我有理由相信,他会有好结果的!

书目:《呐喊》
作者:鲁迅
这周我主要读了《呐喊》中的《狂人日记》。它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也是鲁迅最有影响力的作品之一。一开始我没有读懂,没有理解那个“吃人的世界”,但是后来我又看了一遍,查了些资料,才渐渐明白。
《狂人日记》以第一人称的口吻叙述了一个“狂人”的故事。他害怕所有人的眼光,总觉得人们想害他,想吃掉他。医生给他看病,让他“静养”,他便认为是让他养肥可以多吃肉。他记得大哥曾对他讲过“易子而食”、“寝皮食肉”之事,然后想起“妹子”死时,大哥劝母亲不要哭,便认为妹子是被大哥吃了。“狂人”越反抗“吃人”,越被认为是是“疯子”,当他完全失望于改造周围环境时,他也“痊愈”了,去某地当候补官了。小说中的“狂人”实际上是觉醒的知识分子形象,他周围都是被封建礼教侵蚀了灵魂的人,他所害怕和反抗的则是封建传统吃人的惯例。
文中,一个疯子道出了世间的本质,而那些将疯子称为疯子的人,明明干出些吃人的勾当,却做起了“君子”。文中写道“他们一翻脸,便说人是恶人”,将封建统治阶级颠倒黑白的本领描述的淋漓尽致。疯子对他哥哥说:“吃人的人,什么干不出!”的确。为了吃人,竟连自己的同胞兄弟也要谋害,还有什么残忍的事干不出呢?从中可以看出在封建社会中,少的是亲情,多的只是暴力与凶残。所以,小孩子,狗,医生,陈老五以及大哥,都在以同样凶残的目光看着“我”,他们要“养肥我”,然后再逼“我”自杀,这样他们“没有杀人的罪名,又偿了心愿”,多么凶残啊!更可悲的是孩子们,他们本性应是善良的,怎么会有这种心思呢?无非是爹娘教的。鲁迅正是因为看到了人们的这种难以根除的劣根性,因此才感到深深的绝望,“救救孩子”的呼声之后才不是一个“感叹号”而是“省略号”。
读到后来我明白了,作者通过“狂人视角”关照周围世界的真相:敢于对世界和人生做出思考的狂人,发现了人与人之间的提防、残杀,并且已经成为一种难以扼止的恶性循环。自己想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就都用着疑心极深的眼光看待别人。
《狂人日记》一种自由的流露,一次正义的爆发。鲁迅先生始终是一位直面现实的勇士,即使他内心中已经感到绝望却仍然站起来进行绝望中的反抗。他的声音在那个充满恶臭、血腥味的封建社会,唤起了沉睡的人,唤醒了整个世界。

从初二的文集中找的,望采纳

《走近毛泽东》观后感

麻烦各位帮忙写一篇观后感,要写出自己对毛泽东有什么看法和认识,有看过的帮帮忙,重分酬谢
光阴似箭,如今党已经90岁了,从当年的“风腥血雨”到现在雨过天晴,又有谁能体会当时的艰辛历程呢,只有亲身经历过才知道什么是苦,什么才是甜。当共产党诞生的时候,就仿佛注定它以后的成功,看完《建党伟业》才明白,当初党的诞生,就是为现在的和平而建立,虽然现在已经没有了战争,但我们依然不能忘记共产党对我们的“恩赐”。

关于从小立下爰国志的作文

从小立下报国志
——《毛泽东让中国人民站起来》读后感
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在开国大典上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而毛泽东正是带领中国人民站起来的一代伟人。
毛泽东是怎么从一个农民的儿子成为一位伟人的?读了《毛泽东让中国人民站起来》这本书,他青少年时期的成长经历给我留下很深刻的印象。
首先他勤学好思,很小就立下了远大的志向。
毛泽东读完6年的私塾,父亲就让他停学回家务农了。虽然辍学,但他在干农活的空闲时间仍不忘读书。他一边读书一边思考问题,渐渐萌发了救国救民的志向。这时候,父亲打算把他送到一家米店当学徒,他却打算到外面继续求学。为此他请来亲戚和塾师帮助劝说父亲,并写诗明志:“孩儿立志出乡关,学不成名誓不还。”17岁的时候,他终于走出闭塞的家乡到外面的学堂读书。如果不是他自己怀抱远大志向,也许他一辈子就是个米店的伙计。
为了实现远大的志向,毛泽东一直在不懈努力。在学堂读书时,他一门心思用在学习上,一有空他就钻进藏书楼读书阅报。除了刻苦读书,他在学校就开始关注国家大事,关注世界,逐渐确立以天下为己任的思想。
除了博览群书,毛泽东还通过暑假游学,深入了解社会,学习书本上没有的知识,读社会这本“无字之书”,真正做到“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们作为今天的学生也不能只是限于书本知识,也应该多参加实践活动,见世面,长知识。
毛泽东认为,要轰轰烈烈干一番事业,必须有一个强健的体魄。他从青少年时期就十分注重体育锻炼,其中游泳这个爱好一直保持到晚年。他认为游泳既能锻炼身体,也能锻炼意志。
正是从小有意识地从各个方面磨练自己,朝着自己确立的目标一步一步努力,才成就了毛泽东这样一位伟人。
本文标题: 孩儿立志出乡关读后感(青山处处留忠骨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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