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赢读后感(求《信陵君窃符救赵》的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2-08-14 16:58:09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98

专诸刺王僚的读后感都是“怪人”惹的祸专诸为什么要刺杀王僚?这其实不干专诸屁事。是公子姬光想杀吴王僚,伍子胥把专诸推荐给公子姬光。公子姬光又为什么...

侯赢读后感(求《信陵君窃符救赵》的读后感)

专诸刺王僚的读后感

都是“怪人”惹的祸专诸为什么要刺杀王僚?这其实不干专诸屁事。是公子姬光想杀吴王僚,伍子胥把专诸推荐给公子姬光。公子姬光又为什么要杀吴王僚呢?原来都是权利惹的祸,吴国祖上的规距是兄位弟嗣,弟终长侄继。公子姬光的父亲吴王诸樊有三个弟弟:大弟余祭,二弟夷,三弟季札。
诸樊死后,传余祭;余祭死,传夷;夷死,当传给季札;这本来很太平的,但季札怪人也,没有官瘾,偏不肯受国,隐匿而去。
这下祸来了,按祖上规矩本该长子姬光继位,而夷之子僚见王权就在家门口,太想抢来己有了,便不想讲规矩了,反正坏了规矩也没人管得了,于是自立为吴王。
看,权利没有限制,就是容易乱纲常。
公子姬光心中不服,暗中伺机杀僚夺位。
可见,社会不能没有规矩。没有共同的规矩就乱。
寻常事遇上不寻常的人便生出了响彻千年的刺客故事。
一次,专诸与一彪形大汉厮打,越战越勇,众人力劝不止,他母亲来了,一唤,他便束手而止,垂头而归。
伍子胥恰巧路过此地,看见了,也敏锐地发现了,这个普通的屠夫有两个吸引他的特点:1、其人勇武过人,2、孝顺听话。于是屈尊与这个不名一文的屠夫结为八拜之交。
这一结交,在伍子胥,是为主子办了件成就王业的大好事,是要立大功的;在专诸,则是低贱的平民不堪承受之重,是要拿性命来报的知遇大恩。
这一结交,正如严仲子对聂政的厚拜,施恩与武松的结义,信陵君对侯嬴知遇。诸位不妨回想一下,这些下层之人都是拿什么报恩的?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像严仲子厚待聂政,施恩厚待武松,信陵君厚待侯赢一样,公子姬光相当厚待专诸,并敬其母。像聂政、武松、侯赢深受感动一样,专诸也没逃脱---深感其恩,以死相许。但念老母在堂,行刺之事犹豫不决。其母知道后,为成全专诸成大事,自缢而死。为了君王家的计谋总有些草民自愿的献出生命,这里是专诸母,信陵君那里是侯赢,太子丹那里是樊於期。
这是几千年许多朝代都在上演的夺权的故事,这是嫡亲的堂兄雇凶谋杀嫡亲堂弟的故事。
钓人的鱼专诸葬母之后,便一心一意与公子姬光谋划刺僚之事,并献计说,王僚爱吃“炙鱼”(烤鱼),可藏利剑于鱼肚,伺机刺杀。
为此,专诸特往太湖学烧鱼之术,三个月练得一手炙鱼的好手艺。(靠此手艺本可过上小康生活的)
时机成熟了,公子姬光乃入见王僚,说:“有庖人从太湖来,善炙鱼,味甚鲜美,请王辱临下舍尝之。”
王僚想:这货一直恨我,怎会这么好心眼,倒请我吃炙鱼,莫不是要害洒家性命;洒家若不去,又显得是洒家做王的怕了他,哼,“我若怕你非孙伯符也”;况美味的炙鱼不吃太可惜了。
虽心中有些狐疑,还是答道:“来日便去。”
姬光连夜紧锣密鼓的准备,预伏数十健壮甲士于地下密室之中,又命伍子胥暗约死士百人,在外接应。行动步骤,行动暗号,可能的变数,一一商定。
万事俱备,只等吃鱼的人。
专诸暗杀的季节应该是秋季,秋季是水美鱼肥的季节。
王僚还是来赴宴了。
防不胜防不过王僚赴宴时,说是采用的铁桶式防守,一点也不为过,从王室到姬光家的厅堂,从屋里到屋外,统统布置了甲士,操长戟的,带利刀的,亲信更是紧紧贴护左右,可谓是戒备森严了吧,可王僚还嫌不踏实,性命攸关,小心总不是坏事,王僚再身着三重盔甲,搞得像秋天就穿了厚厚的棉袄似的。
不过,能吃上鱼也是值得的。
酒桌上除了自己带的人外,只准姬光一人陪伺。这样了,“无知小儿可敢杀我”。
酒过数寻,姬光托言脚痛难忍,需用布帛裹紧,便溜入地下密屋,躲了。有道是君子不临危墙下,把危险留给别人,安全留给自己。武松打蒋门神时,施恩也是这样做的。
过了一会儿,专诸手托鱼盘,进献炙鱼,两列武士齐上,夹持专诸,先脱了他的衣服,再搜他身子,王僚是这样想的,脱光了,看你那儿藏武器,你能用拳头一下杀了我?
左右让专诸赤膊跪地,用膝盖前行,专诸没有任何反抗的神色,行至王僚座前。
当左右都认为万无一失之时,当王僚正双眼盯着将到口的、美味的炙鱼时,这个赤膊的专诸,不可能有武器的人,忽地,抽出暗藏于炙鱼腹中的“鱼肠”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刺吴王僚。
虽然卫士从王宫排到酒桌前,虽然贴身保镖很贴身,虽然甲衣穿了一层又两层,但是,专诸锋利的鱼肠剑,还是大力透过三重盔甲,又刺穿脊背,只大叫一声,“操,这样也可以呀”,便血溢甲衣,倒地而亡。
可惜了那一盘美味的炙鱼。
专诸之刺,干净利落。
权力可以带来——显赫于富贵;也可以带去——弄权者的小命。
不同的结局这时左右护卫从梦中醒来了,心中惧怕,赶忙表现一下,一拥而上,刀戟齐下,---“让我来补一刀”,遂将专诸砍为肉酱。
比聂政、荆轲死的还惨。
公子姬光的事成了,王位到手了,荣华富贵也来了;壮士专诸的家早没了,性命也没有了,尸体成了肉酱了。谁闪亮登场蒋门神打完了,施恩就出来了;王僚被刺了,公子姬光出来了。
令伏兵齐出,将王僚卫士尽数剿灭。
公子姬光既杀王僚,便自立为吴王,即名噪历史的吴王阖闾,夫差之父。
英雄的痕迹相传无锡市大娄巷的“专诸塔”,是阖闾替专诸葬的优礼墓。
因专诸曾在太湖边学烧鱼之术,后人把他奉为“厨师之祖”。
邑人秦颂硕曾写“专诸塔”一诗:“一剑酬恩拓霸图,可怜花草故宫芜;瓣香侠骨留残塔,片土居然尚属吴。”
看了这座再普通不过的小坟,是否有凄凉之感。四大刺客中,最平凡的也许就是专诸,他刺杀王僚没有太多的故事,没有太多的噱头。
反倒是他行刺用的那把鱼肠剑比他名气大多了。
千古江山,英雄无觅。为什么英雄反没有他杀人的剑有名呢?是后人的冷寞,还是他的行为确实没有太多可令人景仰的地方?
专诸的勇武虽有可叹处,但其生命的价值何在?就为权贵的知遇吗?就在为公子们的争权夺利吗?

魏公子列传读后感

内容提要
  本传中详细地叙述了信陵君从保存魏国的目的出发,屈尊求贤,不耻下交的一系列
[信陵君]
信陵君
活动,如驾车虚左亲自迎接门役侯嬴于大庭广众之中,多次卑身拜访屠夫朱亥以及秘密结交赌徒毛公、卖浆者薛公等;着重记写了他在这些“岩穴隐者”的鼎立相助下,不顾个人安危,不谋一己之利,挺身而出完成“窃符救赵”和“却秦存魏”的历史大业。从而,歌颂了信陵君心系魏国,礼贤下士,救人于危难之中的思想品质。这也是本传的主旨所在。诚如《太史公自序》所言,“能以富贵下贫贱,贤能诎于不肖,唯信陵君为能行之”。值得注意的是,传中以大量笔墨描写了下层社会的几个人物(也可以看作是附传),特别是门役侯嬴,他身处市井心怀魏国,才智远非那般王侯公卿所能比。如果说,信陵君在历史舞台上演出了一幕“窃符救赵”的壮举而为人们所称颂的话;那么,门役侯嬴则是这幕壮举的总导演,他更令人敬佩、景仰。这反映了司马迁重视人民群众力量的进步历史观。信陵君的结局是不幸的,他才高遭嫉,竟被魏王废黜,以致沉湎酒色,终因“病酒”而死。这既真实地揭示了信陵君思想性格的弱点,更重要的是揭露了最高统治者嫉贤妒能,打击忠良的丑恶行径,可以说反映了那个时代的某种带有规律性的东西。
  本篇突出描写了信陵君魏公子无忌的形象,表现了他礼贤下士的品德,并记叙了他在侯赢、如姬、朱亥等人帮助下窃符救赵的壮举。信陵君能不畏强暴,挺身而出,从大局考虑,不计个人生死,这种精神与当时“义不帝秦”的鲁仲连一样,是值得称颂的。
编辑本段写作特色
  这是一篇出色的传记文学作品。叙事精于选材,信陵君门客三千,才干非凡,一生的活动千头万绪,作者着眼于突出传旨,选择了“窃符救赵”这一重大历史事件作为叙事的中心,并围绕这个中心组织材料,从而将其一生诸多方面的活动凝聚起来,既突出了信陵君的主要思想性格,又反映了历史的真实面貌,使人们在人物的活动中看到历史,在历史的发展中了解人物,把人物、历史都写活了。刻画人物性格,手法多样,如刻画信陵君礼贤下士的品格,有对人物言行心理的直接描绘,也有借助周围人物的对比烘托。细节描写也相当成功,如写晋鄙合符验证后的怀疑心理时用“举手视公子”几个字加以刻画,一个动作、一个眼神便把一位嚄宿将当时当地惊奇、自信、决不轻易交出兵权的神态活灵活现的呈现在读者面前,可谓神来之笔。
  通篇洋溢着作者对信陵君的敬慕、赞叹和惋惜的感情,不独篇名直呼“公子”,就是文中称“公子”即有一百四十七次,所谓“无限唱叹,无限低徊”。茅坤说:“信陵君是太史公胸中得意人,故本传亦太史公得意文。”(《史记钞》)可算是知言了。
[信陵君]
信陵君
司马迁在这篇传记中用了烘托对比的手法来表现人物。信陵君礼贤下士的品德,与侯赢、朱亥等人“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相互烘托,相得益彰。特色:本篇在情节结构的安排上,根据突出主题的需要,有详有略。有时还采用设置悬念、前后呼应的手法。

侠客行600字读后感啊 速度

李白的
李白这一首《侠客行》古风,抒发了他对侠客的倾慕,对拯危济难、用世立功生活的向往。 前四句从侠客的装束、兵刃、坐骑描写侠客的外貌。 第二个四句写侠客高超的武术和淡泊名利的行藏。 第三个四句引入信陵君和侯嬴、朱亥的故事来进一步歌颂侠客,同时也委婉地表达了自己的抱负。侠客得以结识明主,明主借助侠客的勇武谋略去成就一番事业,侠客也就功成名就了。 最后四句表示,即使侠客的行动没有达到目的,但侠客的骨气依然流芳后世,并不逊色于那些功成名就的英雄,写史的人应该为他们也写上一笔。 有人认为这首《侠客行》仅仅是写朱亥、侯嬴,是不对的。前八句写的侠客的形象就与朱、侯两人不符。朱并不会剑术,而是力气大、勇敢。侯主要是智谋取胜。一句“闲过信陵饮”不过是将侠客与信陵君这样的“明君”联系起来罢了,因朱、侯都不是以这种方式结识信陵君的。李白正是想结识像信陵君这样的明主以成就自己“申管晏之谈,谋帝王之术,奋其智能,愿为辅弼,使寰区大定,海县靖一”的政治抱负。 前人有曰:借他人故事,浇自己块垒。李白这首诗亦当如是! 我们知道,唐代游侠之风颇为盛行,这是与唐代西域交通发达,全国经济日益繁荣,城市商业兴旺的盛唐时代有关,所以,下仅是燕赵传统的多任侠而已。特别是关陇一带的风习“融胡汉为一体,文武不殊途。”(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论稿》)更促成了少年喜剑术、尚任侠的风气。李白少年时代,颇受关陇文化风习的影响,因此,他自幼勤苦读书“观百家”外,“十五好剑术”(《与韩州书》)“高冠佩雄剑”(《忆襄阳旧游赠马少府巨》)甚至,他一生都不离剑的:“抚剑夜吟啸,雄心日千里。”(《赠张相镐》其二)“长剑一杯酒,男儿方寸心。”(《赠崔侍御》)堪称是“文武不殊途”,兼备于李白一身了。那么,诗人李白何以如此爱剑呢?这和他轻财重义,尚任侠分不开。他说;“十五好剑术,遍于诸侯。”正是当时任侠流行的社会意识,为了事业心和抱负的驱使,尚任侠的少年都企求干一番豪纵、快意的事,得到社会上的普遍赞誉。李白这首《侠客行》就是以这任侠意识为旨的。 《侠客行》是诗人李白以夸张的笔墨,从游侠的服饰开始:“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仅二十个字,仿佛全是写物而不写人。但当时游侠儿的气势、风貌,就栩栩如生的展现在目前了。因为诗人并不是为物而夸张的写物,而是处处着眼于人的精神气势而写物。“缦胡”的“缨’,“霜雪明”的”吴钩”,“飒沓如流星”的“白马”这些当时流行的任侠服饰,不仅具有典型性,而且流露出主人豪纵、慷慨之气,把物都写活了。 诗人进而写游侠的行为:“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也仅是二十字,就高度概括了排忧解难、不图名利、尚义气、重承诺等等的高尚人格。诗人是以“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的思想,加以歌赞的、事实上。诗人之所以少好任侠,乃是以此为理想人格而向往的,故能把一般的任侠社会意识,写得如此深刻而生动。 最后,诗人以战国时“窃符救赵夺晋鄙军”中的侯赢、朱亥”二壮士”例,阐明“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之旨。“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赢。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紫霓生。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恒赫大梁城。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这“三杯吐然诺,五岳为之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紫霓生。”重然诺,尚意气的任侠,真是“慷慨成素霓,啸咤起清风。”(张华《壮士篇》)的。震撼了大梁城:“千秋二壮士”,是当之而不愧。“不惭世上英”!诗人对“二壮士”叹服不已,情见于词了。
回答人的补充 2009-06-15 14:01
然而,诗人不仅在热烈的颂唱“二壮士”,同时也对校书天禄阁草《太玄经》的杨雄辈,无情地加以蔑视:“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是为壮夫所不为! 《侠客行》诗,虽在歌颂任侠,但由于诗人就是尚任侠的,所以把诗人少年的豪情壮志,表现无遗了。 侠客一道,是中国文化自远古遗留下来的宝贵的文化基因。这个文化基因的作用是,对于体制的强权保持一种个人的挑战,无论是真正武力上的,还是思想上的,使得体制的强权无法控制一切,使得这个文化不会完全丧失活力。到了宋代之后,在长期的王权的压制下,这个基因已经在很大程度上休眠了;而到了近代,更是又来了强势的西方文明的压制,中国人吃饭、穿衣、一举手、一投足、一动念,都变得要想一想是否符合西方人的规范,是否有“绅士风度”。因此,侠客一道的文化基因在现代中国也是离死不远了。现今的中国人还是非常喜欢武侠小说和武侠电影,但如果你真仔细想想武侠小说和武侠电影里的侠客,你会发觉那都只不过是一些可爱的小男人和小女人。作为消闲,可爱固然是可爱,但与李白诗中的那种豪侠境界却根本不能相提并论。承平世界,一切都已经由别人安排好了,管理好了,自己消闲就够了;但如果我在前面所说的新的极权世界果真降临,我们恐怕就更需要唤醒远古的基因了:“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侠客行”,就算是某一种“眼花耳热后”的梦话吧!

求《信陵君窃符救赵》的读后感

只分析信陵君就可以了,大概500至600字
👎👎👎👎👎这些少一点。
本文标题: 侯赢读后感(求《信陵君窃符救赵》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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