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痴想的读后感(一个人在痴想作文800字)

发布时间: 2022-07-21 02:57:22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83

七年级读三篇课文的读后感七年级读三篇课文的读后感四季如歌,一年有四季,而每个季节都有不同的美,如果说能够用颜色来形容的话,我会这样说:春天是生机...

一个痴想的读后感(一个人在痴想作文800字)

七年级读三篇课文的读后感

七年级读三篇课文的读后感
四季如歌
一年有四季,而每个季节都有不同的美,如果说能够用颜色来形容的话,我会这样说:春天是生机勃勃的绿色,夏天是热情似火的红色,秋天是硕果累累的金黄,冬天是美玉无瑕的纯白.总的来说,四季各美其美,美美与其,美了这个世界.
  春风徐徐吹来,吹绿了整个大地,一扫冬的严寒和肃杀,带来无限生机.人们常说,“一年之计在于春”.的确是这样,春天伊始,农民们忙着播种,绿油油的麦苗好像地毯一样覆盖了大地;经过春节的休整,很多人也陆陆续续的开始了新的工作.人们总是把美好的希望寄寓于春天,而春天,也总是带着人们的希望,浩浩荡荡的奔来.
  春天过去,接踵而至的就是夏,夏天就像是一个多变的娃娃,一会儿晴,一会儿阴,说不定前一秒还是骄阳似火、烈日当空;下一秒就是电闪雷鸣、狂风暴雨,浇的大地像落汤鸡.夏天总是爱搞恶作剧,让人们琢磨不定,即使是这样,却依然掩盖不了它的优点,因为夏天总有绿树成荫、百花成海,万物生机盎然,即使是在太阳的炙烤之下,树依然挺拔的绿着;花儿总是骄傲的开着;显示着他们无穷的生命力.
  人们晗说,“自古逢秋悲寂寥”,我却觉得“我言秋日胜春潮”,秋天是万物成熟的季节,是收获的季节,金黄的玉米像一个胖娃娃一样,个个饱满;高粱红成一片,整整齐齐的站在那里,等待着人们的检阅;稻谷笑的直不起腰来;成熟的果实沉甸甸的压弯了树枝,迫不及待的想要跳下来.没有想到在被大家称为百花凋零的秋天,也有着这么多的生机和希望吧,仔细看看,就连随风飘舞的落叶,不是也别有一番韵味吗?
  提到冬天,我总会想起凛冽的寒风刮得人们瑟瑟发抖的样子,总会想起“白雪皑皑”“寒气袭人”“冰封大地”这些词.确实,冬天在我印象里最深的就是铺天盖地的大雪了.俗话说得好:“瑞雪兆丰年”,大雪给大地盖上了洁白的、厚厚的被子,融化的雪水又很好的滋润了大地.不仅如此,刚下的雪松松软软,踩上去咯吱咯吱的,很是舒服,人们在草地上尽情的打雪仗、堆雪人,雪在滋养万物的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了无限欢乐;松树傲立雪中,坚强刚毅,给人们一种永不言败、勇往直前的精神,难怪有陈毅的“大雪压青松,青松挺且直”的诗句来赞美雪松;冬天的腊梅开的依然美丽,在雪花中粉红色的梅花显得格外清纯,使卢梅坡有了“有梅无雪不精神,有雪无梅俗了人”的佳句.雪、松、梅把冬天装扮的分外妖娆.
自然奥秘
  四季如春,节奏跳跃,又不失和谐;四季如画,色彩缤纷,却又不紊乱;四季如歌,有舒有缓,春的绿、夏的红、秋的黄、冬的白谱写出不同的音符,共同奏出一曲美妙的乐章
我常常地痴想一些人与自然的奥秘.这些是如何产生的呢?
  (一)大自然是怎么来的?
  为了寻找其中的答案,我后来通过网络查询、询问大人、翻阅书籍,最终惊讶地发现:大自然是由宇宙大爆炸来的.这个宇宙大爆炸是从哪里来的?科学上无解释,这其中的问题我也想不通.星球运行的角度,秩序,速度,轨道一点儿也不乱.为什么星球会这么井然有序,它的速度就那么适合?怎么一点儿也不偏离轨道呢?如:卫星月球环绕地球旋转,而行星地球围绕恒星太阳旋转.它们都是按一定的轨道运行的.地球虽大,但只是太阳系中的一部分,地球带着月亮以每秒三十公里的速度绕着太阳旋转,每转一周需要一年的时间.在引力与排斥的共同作用下,它们的运行轨道精确而有规律.你看看奇不奇妙?
  (二)人的由来
  同学们,大家知道了一些宇宙的知识,那么,人又是怎么来的呢?达尔文的进化论出世之后,人们原来认为人是由神创造出来的这种思想遭受到了严重的打击.根据进化论,森林古猿和其他所有陆上四足动物都是由某种总鳍鱼登陆后演变进化而成的.森林古猿在经过劳动、制造劳动工具之后进化成人的.可是针对达尔文的进化论,也有四个问题怎么也解释不通:(一)如果人真的是由森林古猿进化而成的,可古生物学中找不到猿猴进化成人具体过程的证据来证明人是由森林古猿进化而来的;(二)人和猿猴的血型构造不同.如果人真的是由猿猴进化来的,为什么猿猴的血注射到人体内就会马上死亡?这也太荒唐了吧?(三)从生育原则来看,就是不同类的动物,虽然可以配合,却是不能生育的.(四)猿猴进化成人,这其中应该会有一种似人非人、似猴非猴的过渡动物动物存在,为何至今都找不到这种过渡存在的证据呢?以上的问题又如何解释呢?
  (三)赞美人与大自然
  人类,经历了猿猴进化成人的漫长过程,并从中学会了说话、思考、推理、走路、制造劳动工具等.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是的,世界上就有许多像这样的奇迹.我要好好学习文化知识,长大以后,研究这美妙的世界,我希望我可以多多学习各种知识,更加深入地认识这个世界的美妙、神奇之处.
对不起,只搜到二篇,但跪求取纳!

贾雨村断案的读后感?

粟望睁眼,敏捷地翻身一躲,一脚蹬开一只扑过来咬他的布丁。
他发现自己又变回仓鼠的样子,且深陷在一堆木屑中,他回头,伸出粉嫩的小舌头舔舔腰上的白毛,那木屑粗糙,刚才匆忙躲避间擦到了他的毛皮。
目之所及,全都是一些刚出月的小仓鼠,错落在木屑之间,依偎在一起的样子看似和谐,实则已经有不少仓鼠向他投来了敌意的目光。
那只布丁被他蹬开后又扑过来,粟望双腿一蹬,往旁边躲去,顺便腾出只爪子一拍,直接将它拍晕过去。
“啊!小仓鼠在打架!”
粟望竖起耳朵,警惕地左右看看,愣了片刻,一抬头,一只胖嘟嘟的手从天而降,避无可避地把他从仓鼠堆里捞起来。
他被拎高了才发现,自己原先身在一个半透明箱子里,箱盖开着,里面堆着木屑和几十只毛色各异的仓鼠。
把他拎起来的是一个人类小孩,粟望的身体被他用两只指头捏了层皮毛,痛得他爪子乱挥,两只小脚丫子连着胖嘟嘟的屁股,在半空中扭起来就像一只变了形的白毛团子。
小屁孩拎着他自处乱甩,直把他甩得眼冒金星。
旁边牵着小孩的女人叫他把仓鼠放下,小孩却把他捂进怀里,吵着闹着要买。一旁的小贩连忙推波助澜,又是说这仓鼠毛色鲜亮品种难得,又是说你家小孩这么喜欢是有缘,买回去陪他玩玩多好。
粟望“吱吱吱”地抗议,他被捂在小孩怀里,脑袋闷在小男孩的衣服上,满头大汗的小屁孩身上的味道熏得他头昏脑涨。
最后,他被装进了一个绿色盖子透明的乌龟箱里,被小孩拎在手里带回了家。
这小屁孩拎着他还不安分,把乌龟箱甩来甩去,又上蹿下跳,粟望慌乱得蹬着脚想逃,可惜箱子被封死了,只留了一排细小的气孔,粟望被甩地四处乱撞,若是普通的仓鼠早就一命呜呼了。
不行,必须快点逃走。
入夜之后,粟望盯着小孩放进乌龟箱的菜叶子,他左看看右看看,凑上去嗅了嗅。粟望粉嫩的小鼻子上还长了稀疏的白毛,远看起来白里透着粉,八根白胡子从嘴的两边延伸出去,纤细得隐藏在光线里,若不留意很难察觉得到。
他伸出舌头舔了一下,咦,好难吃!
“喂,笨蛋仓鼠,你还活着吗?”稚嫩的童声响起。
粟望竖起耳朵,直立起来,两只爪子收到胸前,在黑暗中呆愣了片刻。
他细心分辨了许久,才找到声源望过去,果然是那颗小仙丹。
他连忙跑到乌龟箱的边缘,趴在透明塑料壁上喊,“你快点想办法放我出去!”
“嘻嘻,你这么能吃,皮毛油光水滑的,胖成了一只大团子,我可帮不动你!”小仙丹围着乌龟箱飞了三圈,还不忘了品评一番,“这只透明箱子用来装你正好,嘻嘻,你一只修炼快千年的仓鼠精,难道一点法术都不会吗?”
“谁说我不会,你看我的体型保持得多标准。”粟望反驳,他骄傲地仰起头,抖了抖毛茸茸的小身子。
“噗。”小仙丹扇扇翅膀,“既然你的体型这么标准,就自己出来吧。”说完,一扇翅膀又不见了。
粟望一屁股坐在地上,弯下腰,一边在心里狠狠地骂着那颗没良心的仙丹,一边舔着自己下身的毛发。
正在放松之际,突然一束光打到粟望身上,粟望惊慌地爬起来,小屁孩把手电筒往旁边一放,一屁股坐下来把乌龟箱打开。
粟望惊恐地四爪齐飞,往角落里缩成一团,可还是被他熟练地拎出来,塞进了包里。
“乖乖呆在里面哦,明天我带你去幼儿园。”小屁孩一边拉上背包的拉链,一边小声说道。

跪求三段名著的读后感~

 《哈姆雷特》读后感
  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注目的一部。你在16岁时或许会被《罗米欧与朱丽叶》感动得潇然泪下,却觉得《暴风雨》不知所云;当你60岁时,又可能深深地被后者所带有的神秘主义色彩所打动而对人生有所感悟,而前者却已经无法再次激起你心中的波澜……但是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应该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因为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一个生活在特定的历史与生活环境下的人在对他个人来言是独特的,而对于全人类来说又是普遍的的命运面前,在只有从过去所积累的有限的经验可以凭借与依托的情况下,所选择的人生之路。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验,他所面对的命运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也是我们所要面对的。我们面对绝望的存在,在矛盾中摸索真理,在迷雾中找寻真相,在两难问题里作出行动,在一个失去标准与可以衡量标准的尺度的世界里重建价值的体系与精神大厦……
  哈姆雷特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相当冲动的,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波洛涅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的表现,让我们打心底里接受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我们常常可以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哈姆雷特又是极其珍视感情的,在他以装疯来躲避国王的迫害时,他依然抑制不住对奥菲丽亚的思念,不忍心让她由于自己装疯而痛苦,而冒着受到国王怀疑的风险给她写了一首小诗:'Doubt thou the stars are fire;Doubt that thesun doth move ;Doubt truth to be a liar;But never doubt I love. 就是这样,哈姆雷特在对命运的抉择中构造了自己的悲剧,原来他完全可以屈服于自己的命运,不去探询父王死去的真相,但哈姆雷特的性格不允许他带着一个疑问生活在庸庸碌碌之中,所以他毅然走上了找寻真相的道路,此后,只要他所做出的任何抉择稍有不同,他和其它人最终的命运都会改变,但是他的经验促使他一次次作出在他认为是正确的而实际上是致命的抉择,最后,哈姆雷特并没有为自己的抉择感到遗憾,他只是希望霍拉旭能为他"in this harsh world draw thybreath in pain, to tell my story." 因为每一个人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在特定的历史情况下唯一而不可重复的,所以在这里假设如果哈姆雷特能回过头去重新作出抉择,会是怎样一种情景就毫无意义;我们每一个人也是这样,可以说,在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姆雷特,我们所做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唯一的不可替代的,它将直接影响到我们未来的命运,没有什么标准可以衡量我们的抉择是否正确,我们也必然要接受自己的抉择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就象哈姆雷特所说的"Thingsstanding thus unknown , shall live behind me !" 或许我们要面对的问题不是象"to be, or not to be"这么严重,然而,要想在这个充满风险的混沌的世界里做好??而不是做对??每一个抉择都不会容易。在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可以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接受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哈姆雷特读后感
  《哈姆雷特》,印象不深刻。后来看了电影,不知为何只对美丽的奥菲利亚感兴趣。她有一头金色的长发,从鬓角两侧向上分别搅成两个麻花辫,垂在耳后,她长的美如天仙,有着一张最纯洁的脸,和最灿烂善良的笑容。在之后的很多年里,年轻的逃跑一直都是把长长的头发,在耳侧搅成两个麻花辫。
  再后来,看了一幅油画,奥菲利亚落水时,她巨大的裙裾和着鲜花野草树枝托着她,像小船一样悠悠的飘向远方,飘向再也没有痛苦的地方。可爱的奥菲利亚,还张着她美丽的小嘴,幽幽,幽幽的唱着歌,从容,从容的赴天国。
  那印象太深了,至今鲜明历历。甚至痴想,如果一生中,有值得像奥菲利亚那样牵挂的人,让自己牵挂,让自己在乎,他也一样牵挂在乎自己,哪怕自己垂垂老也,也不会担心红颜消失,即便走尽红尘之路,也会如美丽的奥菲利亚一样,从容赴天国。奥菲利亚,给了我那么多美丽的联想,因为她的美丽和纯情。奥菲利亚甚至让我觉得死也是可以如此美丽动人的。
  不久前又看了一遍《哈姆雷特》,对人物有了一些新的认识。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奥菲利亚只能如一条自生自灭的小船,能让她从容美丽的香消玉损,已经是作者的仁慈了。在那样的时代,在那个特定的典型的环境里。
  奥菲利亚的命运只能维系在王子身上!王子爱她,至少曾经爱过。她也确信王子爱她。连她的哥哥、父亲都看得出来。可是,王子背负着替父报仇,为母雪耻,为国除害的大任!这些都比对一个女人的爱情来的重要!他在复仇的火海中挣扎,他在叔叔一次又一次的构陷中抗争,他在对母亲的失望中奋斗,他在对周围人的围追堵截中,像个猎豹一样左躲右闪,伺机反攻,这一切,让他没有时间再去关心爱情,关心一个爱着她的女人。
  这个女人甚至成了试探他的筹码,这个单纯的姑娘被人利用了来试探自己的爱人,她自己都不知道,因为利用她的正是自己的父亲,而父亲是受新国王的指使。不得已中,王子杀掉了偷听的老臣--------他心爱的姑娘的父亲,王子因此被堂而皇之的遣送出境。可想而知,奥菲利亚,这个孤苦无依的姑娘,在父亲被情人杀死、情人不在身边,哥哥在外流浪的情况下,疯了。
  她把一些小花插在王子坐过的椅子上,嘴巴里念念有词:“这是给您的茴香和漏斗花,这是给您的芸香。这儿还留着一些给我自己,遇到礼拜天,我们不妨叫它慈悲草。啊!您可以把您的芸香插戴的别致一点。这儿是一支雏菊,我想要给你几朵紫罗兰,可是我父亲一死,他们全都谢了。”
  作为大臣的女儿,她必须谨言慎行,就在不久前,哥哥还要她跟王子保持距离,她这样做了,因为她是个乖女孩。父亲让她试探王子是否真的疯了,她也做了,因为她是个乖女儿。现在,她可以说自己心里想说的话,做自己想做的事,爱自己想爱的人。她可以照自己的方式给自己所爱的人采花,跟他对话,在王宫里出出进进。甚至,按自己的意愿,去编织花环,爬到高高的树枝上,唱歌远望,那结果是,树枝断了,连同她一起,顺水漂流、顺水漂流,带着这个美丽的姑娘回到了天国。
  没有她的世界里,男人们的血腥的角斗,更加肆无忌惮!
  《日出》读后感
  近来,拿出书架上落满灰尘的一本旧《日出》翻看,渐渐明白鲁迅先生的一句话—— “悲剧是将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的”。《日出》已不仅仅是书中各色人等的悲剧,更是一部社会的悲剧,生命的悲剧,青春的悲剧。
  书中的陈白露是一个矛盾、颓废、但同时又热爱生活、厌恶生活的人,她热爱生活的安逸舒适,纸醉金迷,但同时她又极度的鄙视憎恨着生活中的丑恶和不平、痛苦和龌龊。她性格自傲、高贵,但又脆弱、不安。但她的那颗天真、深沉、自由的心从来都是自己的。所以她喜欢日出、阳光,甚至是窗外的雪花。她醉生梦死、得过且过,虽然她也并不甘心这样的沉沦下去,但是除了等待她似乎又别无选择。她确实等到了,等到的只是死亡之神的声音,于是她终于解脱了,回到大自然中去了。
  书中还有不少个性鲜明的人物,如方达生、李石清、潘经理、黄省三、顾八奶奶、金八爷、小东西等等。在这样一个充满悲情、充满动荡的大社会环境中,白露等人的悲剧是注定的、无法避免的。
  李石清一直想顶住眼前的困难和压力,并且想着各种不堪、猥琐、可怜、可鄙的办法给自己一个出头的机会,但终究还是毁灭了生的希望。
  相比之下的黄省三的命运更让人唏嘘不已,他是个懦弱、可怜的社会下层市民,他想要拼命的活下去,但别人不让他活,他们逼他去死。于是他终于破灭了生活的希望,将自己的儿女们通通毒死然后再自行了断生命。可笑的是,他真的想死的时候,他们又不让他死,说他精神有问题,获得了自由。这种求生不能、求死不能的状态让这个可悲的小人物终于无法再支撑下去了,于是他终于疯掉了。
  还有无辜可怜的“小东西”,陈白露救了她,但却保护不了救她,充其量,只是将她的悲剧稍微推迟了一小会儿而已。
  剧中唯一的超然一点的人物就是方达生,他有着自己的思想和灵魂。他想要去帮助哪些需要他帮助的人,他想带白露走,他想给她正常光明的生活,但终究也只是给自己的心灵增加了点伤痛而已。整个城市、生活、社会都在倾覆,能逃得了的又有几个。“悲剧是将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我们能感觉到的是作者在方达生身上寄托的一些理想和希望,仅此而已。
  《日出》读后感
  《日出》以30年代具有中国特色的半封建半殖民地都市天津为背景,以"交际花"陈白露的华丽客厅和翠喜所在的三等妓院“宝和下处”为具体地点,展示了“有余”和“不足”两个社会阶层完全不同的生存状态,实现了对“损不足以奉有余”的社会的揭露。全剧共四幕,其时间分别为:黎明,黄昏,午夜,凌晨。作品主要描写了三类人物:一是受五四新文化影响而在社会上发生不同变化的青年学生,如堕落为交际花的陈白露、仍然向往光明的方达生;二是"有余者"的代表和附庸,如银行家潘月亭、大丰银行襄理李石清、富孀顾八奶奶、面首胡四、打手黑三、洋奴张乔治、大旅馆茶房王福升以及没出场的恶霸金八等;三是社会底层的“不足者”,如妓女翠喜、被银行抛弃的小职员黄省三、不幸落入黑社会之手的小东西等。
  在作品中,潘月亭、李石清和黄省三,构成了一个既互为对照又互为补充的“三段式”人物链,很好地表现了“有余者”和“不足者”的对立和变化。潘月亭和黄省三可以看作是“有余者”和“不足者”的代表,而李石清则可以看作是从“不足者”变为“有余者”的典型。因此,作品中的“潘李之间的冲突”和“李黄之间的冲突”都是作者有意识地要“着力”描写的重点片断,其主要目的就在于让人们看到“损不足以奉有余”的“人之道”的“残忍”。
  李石清是一个极端自私而又阴险狡猾的人,而黄省三则是一个非常神经质而又胆小怕事的人。通过李黄之间的冲突,可以清楚地看到李石清从“不足者”变为“有余者”的动因。黄省三现在的处境,就是李石清的过去,也有可能是李石清的另外一种前途,如果他不是像现在这样丧心病狂地不择手段往上爬,他完全有可能落入或重新落入黄省三的境地。反过来说,如果黄省三也像李石清一样有心计有手腕还有胆量,他也可能成为李石清第二。而李石清如果拥有了潘月亭的钱财和权势,他就会比潘月亭更加贪婪和荒淫。现在的李石清就如同“多年的媳妇”熬成了婆,在对待媳妇时就比当年的婆婆更加残忍。李石清非常看重自己现在的"襄理"位置,他深知自己往上爬的艰辛和屈辱,他看见了现在的黄省三就像看见了过去的自己,他从心底里瞧不起像黄省三这样的怯懦者和失败者。
  看完《日出》,发现曹禺老先生的笔挺有意思,不论角色大小,戏份多少,一律是精工细雕、潜心刻画,很有点人人平等的民主意识;曹禺老先生的这枝笔没有“角色歧视”,绝对不会因为是主角就浓墨重彩,是配角就轻描淡写,有时候甚至对一些小人物也会不惜工本地大加渲染,让人读来如见其人,传神之至。如果说十个人读完《日出》,领会出十个潘月亭、十个陈白露,那,也绝对只有一个王福升,一个黄省三。王福升是个小人物,不是仔仔细细一字不漏地看完《日出》,是很容易忽略这个小角色的。然而,我相信曹禺在写《日出》的时候,一定是在这个小人物身上下了不少工夫。这不仅是个贯穿全剧戏份颇重的角色,更是贯穿全文的一条锁链--事实上,作者不光是想让这个旅馆茶房起到连接人物与人物、幕与幕之间的联系作用,更多的是想通过一个王福升写出当时相当一大部分人的生活和心态。王福升欺软怕硬。对于社会地位不如自己的,向来是恶语相加,极尽漫骂欺压之能事,就像阿Q看到小尼姑一样。看到在工地上没日没夜干活的工人,他就骂他们“天生吃窝窝头就咸菜的脑袋”、“天生的穷骨头”;碰到落魄潦倒的失业小书记,他更是摆出一副流氓的架势。当然,他也偶尔也会显露出对有钱人的鄙夷之情,阿Q一下。比如他讲到顾八奶奶,便讽刺她“老来俏”,“人老心不老”。不过他也很现实,为了能养家糊口,他一向是八面玲珑、小心翼翼地伺候着旅馆里的每一个有钱人,极尽奉承献媚之本领。王福升这种矛盾的性格在一次接听电话时表现得淋漓尽致--电话是金八,一个有权有势的大地痞打来的,然而王一开始并不知道,于是好戏便开场了--“喂,你哪儿?你哪儿?你管儿?......我问你哪儿,我问你要哪儿,你管我哪儿?......”......然而当王得知对方的庐山真面目后,完全像换了一个人似的--“你姓金?啊,.......哪,......您老人家是金八爷!............我不知道是您老人家。......”这时,金八当然不会饶过这个不知好歹的小茶房。不过一向逆来顺受惯的王福升仿佛很光荣地听着对面传来的阵阵漫骂,还不时地答应着“是......是......您骂得对!您骂得对!”这时,一个小茶房两面派的形象一下子跃然纸上了。让人不由对曹禺老先生这支生花妙笔佩服得五体投地。福升身上有许多阿Q的特质,然而,他也有自己的特点:他狡诈世故非常圆滑,不同于阿Q的迂腐死板;他的圆滑也帮助他在残酷的社会中谋得一席之地,不至于落得一个临死都不知道怎么会死的悲惨下场。我想,作者之所以没有给王福升安排一个阿Q式的“传奇”结局,或许是为了塑造一个更为大众化的小人物形象,用他的大众化来代表那个时代的那一批人,用他们仰人鼻息、苟且度日的生活形态来衬托一个金钱至上、弱肉强食的严酷社会背景。如果说王福升的形象还不足以描绘当时“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现实,那剧中的另一个小人物 ---- 黄省三便是一个更鲜活的例子。黄省三一出场,作者就大笔一挥,破例用大半页的篇幅给他作了个“速写”。这段描写在整个剧本中是少有的详细,也是绝对的精彩。黄省三是这样亮相的——“...他很畏缩地走进,带着惭愧和惶恐的神气。惨白的脸上没有一丝血色,嘴唇冻得发紫......一双乞怜的眼睛不安地四面张望着......”和王福升一样,黄省三的亮相后面也有着成百上千黄省三们的影子。他们畏畏缩缩,胆战心惊地过日子,很可能就这么小心谨慎地过一辈子。可是,曹禺老先生却偏偏不这么写,黄省三已经小心谨慎了四十几年,作者不想让他的下半辈子在平庸和平静中度过。于是,他失业了。老实胆怯的黄省三找到了经理秘书李石清,向他诉苦。这一出简直像是一个小职员的自白,从黄的独白中,我们可以深深感受到一个兢兢业业的小职员在社会中的辛酸与无奈。他善良老实,卖命地工作,从来没有卡公司的油;他念过书,有自尊心,从来没干过违法乱纪的勾当......一个典型的安分守己的好公民。可是,他失业了。因为没钱,他的老婆跟人跑了;家里一大堆孩子饿得直叫;付不出房租,眼看就要露宿街头;自己身上也有一大堆毛病没法治......就是这么一个可怜到家的小人物,奔走求告了半天,也没讨来一丝同情,更不要说工作了。这时候的黄省三已经够可怜的了,可是作者还嫌不够。原来的黄省三老实本分,现在失业的黄省三窝囊潦倒.......作者决心让他做一件既不本分也不窝囊的事情--于是曹禺老先生又大笔一挥,这下黄省三出名了--他用鸦片烟毒死了自己的孩子,轮到自己了,却没有鸦片了,于是他就去跳河,又没跳成。虽然尾声部分还是挺窝囊,至少老实窝囊的黄省三还是做了一件能上报纸的事。黄省三的最后一次亮相比他的出场更具戏剧性--“他幽然地进来,如同吹来了一阵阴风。他叫人想起鬼,想起从坟墓里夜半爬出来的僵尸。”“他的神色阴惨,没有表情,不会笑,仿佛也不大会哭......”--黄省三疯了。黄省三的悲剧结局又让我想起阿Q。然而,除了怯懦,黄的身上没有阿Q的一切缺点。可是他的结局却比阿Q更悲惨--阿Q是活得糊涂,死得更糊涂;黄省三却是活得认真,死得也清醒。他是在把一切能让他苟且度日的法子都想清楚了之后再下最后的决心的。他寻死前一定也反复地挣扎过--可是严酷的社会现状由不得他活--尽管他曾是多么的老实本分,兢兢业业。《日出》是出悲剧。剧里的人死的死,疯的疯,活着的大多也快死,或者快疯了:陈白露自杀了;小东西自杀了;黄省三疯了,李石清、潘月亭也快了。这些固然能让人掩卷遐思上半晌,可是我仍然觉得那些小人物的命运更能触人心弦,更能揭示出在当时那个社会中人们互相倾扎、谋取生存空间的残酷事实,使人觉醒,催人奋进--或许这就是曹禺老先生写《日出》的用意所在吧。
  《雷雨》的读后感
  三十年的漫漫时光,三十年的爱恨纠葛,三十年的泪与鲜血铸就了一场悲天恸地的雷雨.这雷雨下冲刷的,是中国封建旧社会吃人的礼教传统,是剧中人痛苦与矛盾交织的情情仇仇,是命运之神狞笑的薄薄嘴角……一场雷雨,一场梦.梦醒之后,一切成空.
  悲剧的初始,往往是一个并不动人的错误.富家少爷在空虚无聊的生活中与家中女仆坠入爱河,这样的故事在那时的时代背景下不算少见.理所当然,富家长辈愤然反对二人"悬殊"的交往,在大年三十的夜晚生生将怀抱婴儿的女仆赶走,还"用心良苦"的强要了他们的第一个儿子,悲剧的初形在这里开始酝酿而出.
  周朴园,作为剧中中心矛盾的焦点,无疑是情感冲突最激烈之存在.年轻时爱上侍萍的周朴园,或许还能说是仍有一丝纯净残留.可自那个年三十之夜,他听任家中长辈将梅侍萍赶走,随后娶了门当户对的阔小姐时起,他的心灵已彻彻底底成了利益至上的最佳写照.在三十年后,他重又认出侍萍的那一刻,他所表露出来的情感,不是久别重逢的喜悦,而是彻头彻尾的猜忌,怀疑与恐惧.他想到的,是侍萍是到来也许会对他的地位,利益所造成的威胁,是真相揭穿后自己将面临的尴尬处境,而不是对侍萍悲惨遭遇的同情和怜爱.他口口声声的说他一直留着她喜欢的家具,说他保留她的习惯,珍视那绣了梅花的旧衬衣,可说到底,这些都不是因为爱,都是因为要彰显他那早就不存在的良心,告示天下的人——"看!我是个有情有义的君子!"其实哪里有什么情呢 即使曾经有过,那也在三十年的时光中消失殆尽,他如今的一切的一切——包括给侍萍五千大洋,承诺包管她的生活开支,要她们永远不再踏入周家的大门——全都,全都,是为了他自己.对他而言,爱情早已是漫长生命中的一点佐料,可有可无,如梦一般不切实际.这个资本家的代表,早已在商界的"熏陶"下血肉模糊,面目全非,不成人形.
  至于鲁侍萍,悲剧的核心承受者,她的命运无疑是坎坷苦难的,但何尝又不是可悲的.回想三十年前的那场爱情,她也是错误缔造者之一.可女人啊女人,你为何纠缠一场无疾而终的情爱三十年,三十年以后还仍拘泥于自己所受的委屈与灾难 爱也好,恨也好,难道最终受伤的不是自己么 既然如此为何又苦苦沉溺,深陷其间 你将这一生的苦难归于命运,归于看不见莫不着的生命之线,念叨着如何苦如何凄惨,紧紧抓住那血红色的恨意,执拗的不愿放手.难道这就是你生命价值的所在么 堂堂正正的对峙,随后潇潇洒洒的扬头离去,总比自行降自己于他人身下要舒畅,不是么
  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这是一个时代所铸造的暴风骤雨.风雨之下,世间一切罪恶丑陋原形毕露,无处藏身.没有什么爱能穿越这无限悠长的时间,没有什么事能真正达到永恒.人生如梦,梦里泪雨滂沱.梦醒之后,自己的人生还是要自己勇敢的走.
  读红楼梦有感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这黛玉低吟着的悲凉试句一直被古往今来的独孤人士吟唱至今,这句诗出自曹雪芹的手笔,似乎也暗示着<<红楼梦>>这部小说的悲凉结局和它之中蕴涵着的封建社会独有的苍凉和无奈。
  记得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读<<红楼梦了>>,怀着一种压抑的心情,小时候素来不爱读书,那印象中大观园的繁杂与喧闹似乎就是儿时对<<红楼梦>>的理解.宝玉的轻浮,黛玉的忧郁,宝钗的大方,刘姥姥的和善,凤姐的小家子气,其他人物各自的轻佻,刻薄,总之,这本书只是记录了晚中清时一户人家的兴衰史,当时,我是这么理解的.
  可再仔细品读之后,随着见解的丰富,这本书在我心中,不仅只意味着一个纯粹的俗气的故事,它开始有了更深远的寓意,那故事背后所揭示的那些不为人知的悲伤与凄惨,也让我领略到了曹雪芹这个怀才不遇的文学者的深刻思想和反叛观念.
  宝玉曾说:”女人是水做的,男人是泥做的,前者在婚前纯洁,而在婚后受泥土玷污,自然也浑浊了.”宝玉为何有此感?这也不正暗示着曹雪芹对当时社会重用男才,而置女子不顾的现象觉得无比反感与愤愤不平么?黛玉为何生性郁郁寡欢,喜散却不喜聚?因为作者正是借这个凄惨美人儿所表达自己内心所受到的凌辱和对封建社会文人没有自由所以心中悲伤,忧郁的心境.而其他的像凤姐之类人物的刻薄尖酸也正是那个年代猥亵小人的真实写照.也有善良的主儿,如袭人,也如像前面所说到的尖酸小人,也有乐于助人,热心,善良的一面,这也正是作者心中的善良和祥和激发的片刻.然而,悲剧的色彩仍笼罩着这个美丽切极具讽刺意味的故事,那荣宁二府的家破人亡与天各一方也表明了作者内心对社会的极度失望和那看破红尘的一分洒脱与伤感,令读者不觉为之一颤.
  虽说这本书字里行间显露路出的的社会的世态炎凉着实能令人如作者一般忍不住仰天长叹,然而其中也有美丽的,善良的一面,如大观园中的一家人一同饮酒对诗,一同喜接春联的热闹,开心,亦如宝玉面对黛玉时的那一份讨巧与能言善辩,一家人在一起的温馨,也使读者在阅读时嘴角不禁泛起一丝浮萍.其实,这也正是民间人家风俗与良好教养与中华民族丰富文化的真实写照,然而越如此,结局变越显得沧桑凄凉,越觉得不舍,若不是如此,作者那犀利的语言和矛头也不会直指人们内心的最深处,如此伤感.
  读完<<红楼梦>>,从那个压抑封建的社会阴影中逃脱出来,长吁了一口气,环顾四周,自己生活的环境至少能有让自己长吁一口气的空间,而当时的人们呢?身不由己,思想倍受禁锢,他们的心情又是如何呢?所以,每当读完一遍<<红楼梦>>,那在读之前的紧张,压抑,似乎都烟消云散了,内心对苦难,艰苦的理解也多了一份深刻,对梦想的追逐也越发执着.我们也理当为了这而庆幸,我们生活在一个民主时代,在生活中,有艰苦,有困难,但那是人生历程中不可避免的,和环境,观念无关,但是,比起封建社会的人,我们至少有权利去战胜他,我们有能力起战胜他,我们有资格去战胜他,这,难道不值得庆幸吗?
  靠在书架上的<<红楼梦>>,静静地散发着淡淡的清香,是喜,是忧,是聚,是散.它,孕育着狂热的内涵;它,传承着深刻的思想;它,透散着醉人的感伤……
  不知道能不能帮上
本文标题: 一个痴想的读后感(一个人在痴想作文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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