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什么包献女友获刑1年半?男子偷来爱马仕包献女友遭嫌弃,换来29元杂牌包后被判一年半。情侣俩一起逛商场,看着展台上的爱马仕包...
男子偷什么包献女友获刑1年半?
男子偷来爱马仕包献女友遭嫌弃,换来29元杂牌包后被判一年半。
情侣俩一起逛商场,看着展台上的爱马仕包挺漂亮,男子就将包偷来“献给”女友,不料却被女友嫌弃,于是男子和同逛商场的朋友姜某“换包”。没成想,换到的是29元的杂牌包。6月22日,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事发后男子和换包者分别获刑一年半和半年。
▲价值3万元的爱马仕包
2021年12月23日下午,唐某与女友周某、朋友姜某一起到成都市双流区蛟龙港海滨城购物中心逛街。当唐某、周某走到一楼时,他们看见一家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搞活动,正在对一只爱马仕女士手提包进行展示。
唐某趁工作人员不注意,混在人群中顺手牵羊,把这只包偷来送给女朋友周某,并向女友慌称该包是自己参加活动获得的礼品。
▲价值29元的手提包
没成想,女友周某向他抱怨这款包颜色、款式老气。遭到女友嫌弃后,唐某主动找到姜某要求换包,并暗示这包是偷来的。
姜某回忆称,自己回到住处,上网一查才知道从唐某处换得的女包是国际名牌,价值不菲,而自己用来换爱马仕的包,价格仅为29元。姜某将手提包一直藏在自己居住的出租房内,直到被民警挡获。
经杭州市价格鉴证委员会奢侈品价格鉴定中心鉴定,被盗女包制作工艺与正品相符,价值人民币3.3万元。经成都市双流区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手提包的价格为人民币3万元。
双流区检察院分别以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对唐某、姜某提起公诉。最终,双流区法院以盗窃罪对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姜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来源:网易新闻
男子分手后起诉女友还钱胜诉的事件被热议,你分手后会要求对方归还钱财吗?
这得视情况而定,如果是给对方的借款,还是得要回来的。如果是恋爱时自愿给对方的转账,就不会要求对方归还。
这则新闻是说,一对情侣相恋一年后分手,分手后,男方要求女方归还恋爱期间四万多元的转账,还把她告上了法庭。原来,恋爱期间,男方曾花钱支持女方创业,开了一家美甲店。分手后,男方表示这笔钱是借给女方的,并非赠予,而女方却认为这笔钱是赠予自己的,因为没有借条。最后,法官判男方胜诉,女方需归还借款。法官表示,如果恋爱期间有特殊金额的转账才表示赠予,如果没有特殊意义的金额,就说明是借贷关系。
对于这个新闻,网友们议论纷纷,他们主要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是男方在转账时一定要谨慎,不要转特殊金额,还要备注:这是你要的钱。这样分手后,如果要起诉对方归还钱财才能要回来。但是从感情角度去思考这个观点,应该会很难被人接受,因为恋爱本来就是一件感性的事情,应该全情投入,而不是用这种方式防着对方,这样会伤感情。
第二种观点是好多女网友提出来的,她们认为男方太小气了,两个人相爱过,不应该这么斤斤计较。有人说,男人谈恋爱的时候装大款,经常转账给女生,谁知私下里却记账,就等着以后分手后要回来。可是男方只知道自己花出的钱,却忘了女生也有送东西给他,如果男生真要把钱要回来,应该也把女方送的礼物折现还给她,这样才公平。
其实,两人恋爱期间,不能只看物质方面的付出,还要看那些无形的付出。如果两个人是同居的状态,女方包揽了所有家务,付了水电费,还有买菜之类的,这些钱也应该折现给她。其实,感情里的账是没法算清楚的,能算清楚的,就是那些转账。可是,对于女生来说她也有损失,损失了感情、精力和时间,却没有人赔给她。
但是,从男方的角度也是可以理解的。如果在恋爱期间转账一万元左右,没有花太多的钱,那就算了,毕竟两个人相爱过。但如果这个人本来就不富裕,给女友花了好几万,对方还伤害了自己,男生就会觉得人财两空,这个时候想要把钱财追回来,也是能理解的。男女之间之所以在这件事上有分歧,是因为两个人没有把这个问题摊到明面上讨论,恋爱时,就可以把这件事商量清楚,那么分手后也不至于有这样的纠纷。而且如果确实是借给对方的钱,那么一定得要回来,毕竟每个人赚钱都不容易。如果是自愿赠予对方的,那就算了吧,毕竟曾经相爱过。
男子分手后起诉女友还钱胜诉,你怎么看男子的行为?
其实分手之后起诉前女友的时间现在是越来越多了,也不知道是男的太渣呢,还是前女友太贪呢?总之,每一个人身上发生的故事都是不一样的,我们来看一看在这名男子身上到底发生了哪些事情吧。李先生和张女士他们两个人谈了一年多的恋爱,但是最终还是没有走到一起,宣布分手了。后来,李先生就和张女士提出,在恋爱期间,他的转账记录有四万多块,然后要退还给他。就这样,李先生把张女士给告上了法庭,然后最终的判决就是要求张女士退还这四万多元。
那么为什么要求退还呢
其实在恋爱期间,如果对方给自己转账的话,会有一些特定的金额,比如520,1314呀,或者是666、888、999等。这些主要是为了表达自己的爱意,然后是属于赠与,这种情况下基本上是不会存在借贷的问题。而这次案件当中的李先生给张女士转账的时候,并没有在表达特殊的意义。对于张女士来说,她又没有办法提供这些转账,全部都是属于赠与。所以这件事情在法律上看来,张女士还给李先生这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
而女性看这件事情就觉得比较生气了
有的时候不仅仅是生气,还有的女性看了这个事件之后都觉得非常的气愤。因为在恋爱期间,男生会经常给女生买一些礼物或者是转钱,这些只是他们对爱意的一种表达方式而已,可是在分手之后,这些男人在要求用借钱的名义把这些钱再要回去,这件事情做的真的是挺让人寒心的。很多人都觉得当时你都已经转账了,你就不要去计较这些东西,要不然的话你就不要去转账,分手的时候也好分手。
对这样的男人,我也有几句话想说
如果是两个人正常恋爱的情况下,在这个期间男性对于女性有一些金钱或者是礼物上的表达爱意的方式,那么这种情况是很正常的,所以我觉得这位男子多多少少有那么一点斤斤计较了,并且感觉他是比较有心机的,很多人也跟我有一样的想法,觉得这名男子在玩儿套路。感觉就是提了裤子的之后就不认账的那一种,所以通过这件事情也在提醒广大女性,将男友的时候一定要擦亮了眼睛,像这种有心机的男友,最好是远离,千万不要让自己赔了夫人又折兵。
男子分手后起诉前女友还钱,判决结果如何?
男子分手后起诉前女友还钱胜诉。
对于男子分手后起诉前女友还钱一案,法院判决表示,恋爱期间,具有特殊意义的金钱数额才能够认定为是赠予性质,比如520,999,1314等转账金额。只有这些金额才不会被认定为借贷关系,但李先生的转账中并没有出现这类金额的数值,因此不能证明李先生的转账是赠予张女士的。
也就是说两人存在恋爱关系的,钱如果是赠予性质就必须要有证据,而借贷则不需要证明。没有注明特殊意义的转账,就可以算作借贷。
对于法院的判决,很多网友发表了不同的看法。有男网友甚至第一时间在消息下留言,以后给女朋友发红包的时候,不要备注“我爱你”字样,而是要写上“这是你要的钱”。看完后,简直让人对爱情有了新的认识。
事件感悟:
对于女生来说,的确在经济和社会地位上越来越要求与男性平等。但实际上,很多女性还没有树立完全独立的意识,总是有意无意的依附男性,认为男士为女士花钱理所应当,而很多男人也正是利用了这一点和女性交往,导致一部分女性上当受骗,最后人财两失。
如果大部分女性能够早一点看清这一点,自食其力,也许就可以少走很多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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