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书,一个多么简单而又平凡的眼啊!但是,它却在我心目中占着特高的地位。在我记忆的长河中,总有“书的故事”...
我和书的故事 作文500字
书,一个多么简单而又平凡的眼啊!但是,它却在我心目中占着特高的地位。在我记忆的长河中,总有“书的故事”在我的脑海里涟漪着,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每当捧起一本本包着书皮的书时,心里又不禁想起了往事……
书,对于我又是多么重要的啊!如果我认定生命排第一,那么,书肯定是仅次于生命一—排名老二了。我曾经为书哭过,为书伤心过,那也许就是我对书的依恋。每当看着一本本书“退休”时,我会感到无比的悲痛,那好比是把我的肉挖去了一半。我把书小心翼翼地藏进书柜里,我不忍心挖出自己的肉呢?
不仅如此,我还为书“卖过命”呢?说起来倒也难以相信,不过,那绝对不是谎言,而是出自肺腑的真心话。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哥哥为我习了一本书,我非常喜欢它。但是由于我的知识还不够渊博,看起来非常费劲——总得查字典。一天,我坐在一个很浅的小池的岸边,夕阳无限美好,但我无心欣赏,双手还是捧着那本书看着,可当我留心注意查字典时,那本珍爱的书就在我不经意的时候,“偷偷溜走了”,“啪”的一声掉在那池里。一刹那间,我就像一只失了魂的动物,一下子把头扎进池里,想去抢救那本落了水的课本,书是摸到了,可是那令人遗憾的事情又发生了,我不公游泳啊!我身体又不高,难以踏着地。我搂住书在池里挣扎着。也许就是天意,大兄就在这时出现了,我得救了。但是,回家后又是挨打又是挨骂的。我哭了,眼睛里充满了无限痛苦与忧愁,但是,那并不是因为那一顿打,而是对那本书的不幸遭遇而感到忧愁。书都浸烂了,翻开书面,眼见的是那浑浊的一片……我又哭了。也许你会取笑我的行为,但是,如果你我有了同感,那恐怕你也会情不自禁。
书,我一生的梦想就是拥有全世界的书。我是连做梦都想,但也许这是难以实现的愿望。不过,我不感到绝望,因为,在度过每个春夏秋冬中,是书,它培养了我的情操,陪伴着我成长、生活,因此,我无比欣慰。但是提醒一点:那全都是健康的,有意义的书!
我和书的故事
从我看她的第一眼起,我的心中就有一种莫名的感觉:“她与我有缘。”以后的日子里,我便千方百计地接近她,试图了解她,时间不长,渐渐发觉,我已深深地爱上了她。 也许是厌倦了苦燥无味的ABC,也许是为了逃避令人窒息的x+y,我一次又一次地约她出来,从她那泛着清香的扉页中,走向一个陌生而又新鲜的世界。 不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不求“书中自有颜如玉”,不为功利,不为分数,不为文凭,不为学历,只为心中那份渴望,只为心中那片怡人的“绿地”。 她的知识是那样的广阔无垠,她的话语是那样的富有哲理;她的目光是那样地温暖,好像能融化世界上所有冰冻的心田,她的双手是那样的温柔,好像能抚平人世间所有的伤口…… 当我因失败而痛苦迷惘时,她总这样对我说:“真正的光明并不是永远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远不被黑暗所掩蔽罢了;真正的英雄并不是永远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不为卑下的情操所左右罢了;当你要战胜外来敌人时,首先得战胜你内在的敌人,你不必害怕沉沦堕落,只要你不断地自拔与更新。” 当我因小小的成功而手舞足蹈时,她总这样对我说:“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强中更有强中手,真正的强者,不但要经得起失败的考验,还要经得起成功后糖衣炮弹的洗礼,当你沉浸在幸福的甜蜜里赏花赏月时,只怕别人已到了峰巅了。” 当我因“微微的困惑”而不能自拔时,她总这样对我说:“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很多人,有的是流星,有的是恒星。流星是美的,可它终究是一颗流星,流星的意义在于瞬间即逝,流星的美也只源于刹那间。流星毕竟是流星,若追寻长久,只能等待属于自己的那颗恒星,死死地抓住这瞬间的美,痛苦只能是自己。” 当我畏首畏尾踌躇不前时,她会送来这样的诗句:“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 是啊!这就是她,不管是树荫之外喧嚣着浮躁的热浪,还是窗外肆虐着凛冽的寒风,只要和她在一起,她就会在热浪之中营造一片清凉,在严寒之中托出一份温暖。 她就是书,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
我与书的故事
现在回起来,第一本与我有缘相见的书已经开始模糊、淡化了。虽然这几年,经我手的书数也数不清,但始终没有少时《三百六十夜》那种的韵味。
与“书”之前篇
一年级--只有两本破烂的不成样的,不知名的书陪伴;
二年级--各式各样的小画书和《当代小学生》之类;
三年级--第一次读完了自认为是长篇的《复仇女神》,对女主人公白马翁姆崇拜得五体投地;
四年级--读了多期《故事会》、一套《唐诗900首》,及其《西游记》、《东游记》和《北游记》。
五年级--16卷《机器猫》、3篇《七龙珠》及《凡尔赛玫瑰》还有《简·爱》和《穆斯林的葬礼》。
五年级暑假--把以往读的书又重新读了一遍。爸爸的书架中我读了多期的《谈古论今》、《十大将军传》、《刘公案》及《白玉堂》。这个暑假,我读的书很多,因为我读书的速度很快。还有的,就是我对读书有着浓厚的举,手只一要有一本书,我就非在一天内看完。
我与“书”之中篇
上初中了,以前听过姐姐说的诸多恐怖事件。(注:是关于上初中的)我和做好了与书永别的念头。但是上了初中以后,感觉很一般,除了上晚自习以外,与小学没什么区别,并且晚自习也是自习,有很多时间从老师那儿借的,从校图书馆借的,大大的丰富了我的大脑的空间。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路遥的《平凡的世界》、莫泊桑的《一日》、左拉的《小酒店》,以及一整套“自画青春”,每读一本便感到自己的无知,就百这和“无知”,使我深深深溺在书海中,并且永不想出来。
我与“书”之下篇
上初三了,虽然功课很紧,但我也抓紧时间读书,与同学换阅,自己购买,姐姐书屋(注:因me之老姐特喜书,所以把她的“书藏”称为“姐姐书屋”里借。
好不容易,有个假期,准备一个好心情,去图书馆挑几本喜爱的书,看来也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
我和书的故事
莎士比亚曾说:“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我觉得这个比喻就我自己的成长历程来说,特别亲切。
从小时候的连环画报到现在的《中学生读写》、《书摘》等融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的杂志,我都吸收了不少的营养。
初识文字时,看着那些连环画报,不禁为那些丰富的想象所吸引。久而久之,我也变成了一个幻想家。有时会禁不住一个人对着镜子发呆,勾画自己长大时的模样,以后所从事的工作。
开始作文时,我又把眼光放到了文学作品上。从《小红帽》一遍一遍地读到《红楼梦》一字一字地品位,我尝试着把自己的想象和这些作品中的佳词妙句融汇在一起,去描绘我自己的作文天地。于是,在我的笔下有了像小红帽似的可爱女孩,有了像林黛玉般清秀的可人儿,有了古灵精怪的小精灵,有了无所不能的天外来客。所以,老师常常把我的作文当做范文来念,尤其对那些佳句更是又圈又点。殊不知,那可是我精心借鉴的成果。
随着年龄的增大,我对写作的兴趣越来越大。尤其是当我的文章第一次变成铅字时,我更是欣喜若狂,更衷心感谢给我信心和鼓励的作文园地——《中学生读写》。通过它,我学到了很多的写作技巧,而且更好地学会了如何遣词造句;通过它,我也明白了作文光借鉴别人的是不行的,要想有更多的内涵,需把眼光放远一些。于是,我又开始读一些知识性、趣味性、时事性较强的书,诸如《书摘》、《青年博览》、《黄金时代》、《知音》等。通过它们,我对世界有了更多的认识,对政治多了番领悟,更重要是他们让我明白了,要想成为下世纪的主人应具备的本领。于是,在它们的指引下,我有了自己的奋斗,有了自己独立的见解。
书陪伴我走过了14年的岁月,它似一阕跳跃着的音符,也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页,是人类文明的长生果。它把无知的我领进知识的大门,自始自终地陪着我去攀登那知识的高峰。它让我看到了社会的各个领域,让我的心灵得到净化。它让我有了想象的羽翼,让我有了奋斗的目标。我和它的故事永远不会画上休止符,只会随着我的成长而变得越来越丰富……
书,对于我又是多么重要的啊!如果我认定生命排第一,那么,书肯定是仅次于生命一—排名老二了。我曾经为书哭过,为书伤心过,那也许就是我对书的依恋。每当看着一本本书“退休”时,我会感到无比的悲痛,那好比是把我的肉挖去了一半。我把书小心翼翼地藏进书柜里,我不忍心挖出自己的肉呢?
不仅如此,我还为书“卖过命”呢?说起来倒也难以相信,不过,那绝对不是谎言,而是出自肺腑的真心话。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哥哥为我习了一本书,我非常喜欢它。但是由于我的知识还不够渊博,看起来非常费劲——总得查字典。一天,我坐在一个很浅的小池的岸边,夕阳无限美好,但我无心欣赏,双手还是捧着那本书看着,可当我留心注意查字典时,那本珍爱的书就在我不经意的时候,“偷偷溜走了”,“啪”的一声掉在那池里。一刹那间,我就像一只失了魂的动物,一下子把头扎进池里,想去抢救那本落了水的课本,书是摸到了,可是那令人遗憾的事情又发生了,我不公游泳啊!我身体又不高,难以踏着地。我搂住书在池里挣扎着。也许就是天意,大兄就在这时出现了,我得救了。但是,回家后又是挨打又是挨骂的。我哭了,眼睛里充满了无限痛苦与忧愁,但是,那并不是因为那一顿打,而是对那本书的不幸遭遇而感到忧愁。书都浸烂了,翻开书面,眼见的是那浑浊的一片……我又哭了。也许你会取笑我的行为,但是,如果你我有了同感,那恐怕你也会情不自禁。
书,我一生的梦想就是拥有全世界的书。我是连做梦都想,但也许这是难以实现的愿望。不过,我不感到绝望,因为,在度过每个春夏秋冬中,是书,它培养了我的情操,陪伴着我成长、生活,因此,我无比欣慰。但是提醒一点:那全都是健康的,有意义的书!
我和书的故事
从我看她的第一眼起,我的心中就有一种莫名的感觉:“她与我有缘。”以后的日子里,我便千方百计地接近她,试图了解她,时间不长,渐渐发觉,我已深深地爱上了她。 也许是厌倦了苦燥无味的ABC,也许是为了逃避令人窒息的x+y,我一次又一次地约她出来,从她那泛着清香的扉页中,走向一个陌生而又新鲜的世界。 不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不求“书中自有颜如玉”,不为功利,不为分数,不为文凭,不为学历,只为心中那份渴望,只为心中那片怡人的“绿地”。 她的知识是那样的广阔无垠,她的话语是那样的富有哲理;她的目光是那样地温暖,好像能融化世界上所有冰冻的心田,她的双手是那样的温柔,好像能抚平人世间所有的伤口…… 当我因失败而痛苦迷惘时,她总这样对我说:“真正的光明并不是永远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远不被黑暗所掩蔽罢了;真正的英雄并不是永远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不为卑下的情操所左右罢了;当你要战胜外来敌人时,首先得战胜你内在的敌人,你不必害怕沉沦堕落,只要你不断地自拔与更新。” 当我因小小的成功而手舞足蹈时,她总这样对我说:“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强中更有强中手,真正的强者,不但要经得起失败的考验,还要经得起成功后糖衣炮弹的洗礼,当你沉浸在幸福的甜蜜里赏花赏月时,只怕别人已到了峰巅了。” 当我因“微微的困惑”而不能自拔时,她总这样对我说:“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很多人,有的是流星,有的是恒星。流星是美的,可它终究是一颗流星,流星的意义在于瞬间即逝,流星的美也只源于刹那间。流星毕竟是流星,若追寻长久,只能等待属于自己的那颗恒星,死死地抓住这瞬间的美,痛苦只能是自己。” 当我畏首畏尾踌躇不前时,她会送来这样的诗句:“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 是啊!这就是她,不管是树荫之外喧嚣着浮躁的热浪,还是窗外肆虐着凛冽的寒风,只要和她在一起,她就会在热浪之中营造一片清凉,在严寒之中托出一份温暖。 她就是书,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
我与书的故事
现在回起来,第一本与我有缘相见的书已经开始模糊、淡化了。虽然这几年,经我手的书数也数不清,但始终没有少时《三百六十夜》那种的韵味。
与“书”之前篇
一年级--只有两本破烂的不成样的,不知名的书陪伴;
二年级--各式各样的小画书和《当代小学生》之类;
三年级--第一次读完了自认为是长篇的《复仇女神》,对女主人公白马翁姆崇拜得五体投地;
四年级--读了多期《故事会》、一套《唐诗900首》,及其《西游记》、《东游记》和《北游记》。
五年级--16卷《机器猫》、3篇《七龙珠》及《凡尔赛玫瑰》还有《简·爱》和《穆斯林的葬礼》。
五年级暑假--把以往读的书又重新读了一遍。爸爸的书架中我读了多期的《谈古论今》、《十大将军传》、《刘公案》及《白玉堂》。这个暑假,我读的书很多,因为我读书的速度很快。还有的,就是我对读书有着浓厚的举,手只一要有一本书,我就非在一天内看完。
我与“书”之中篇
上初中了,以前听过姐姐说的诸多恐怖事件。(注:是关于上初中的)我和做好了与书永别的念头。但是上了初中以后,感觉很一般,除了上晚自习以外,与小学没什么区别,并且晚自习也是自习,有很多时间从老师那儿借的,从校图书馆借的,大大的丰富了我的大脑的空间。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路遥的《平凡的世界》、莫泊桑的《一日》、左拉的《小酒店》,以及一整套“自画青春”,每读一本便感到自己的无知,就百这和“无知”,使我深深深溺在书海中,并且永不想出来。
我与“书”之下篇
上初三了,虽然功课很紧,但我也抓紧时间读书,与同学换阅,自己购买,姐姐书屋(注:因me之老姐特喜书,所以把她的“书藏”称为“姐姐书屋”里借。
好不容易,有个假期,准备一个好心情,去图书馆挑几本喜爱的书,看来也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
我和书的故事
莎士比亚曾说:“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我觉得这个比喻就我自己的成长历程来说,特别亲切。
从小时候的连环画报到现在的《中学生读写》、《书摘》等融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的杂志,我都吸收了不少的营养。
初识文字时,看着那些连环画报,不禁为那些丰富的想象所吸引。久而久之,我也变成了一个幻想家。有时会禁不住一个人对着镜子发呆,勾画自己长大时的模样,以后所从事的工作。
开始作文时,我又把眼光放到了文学作品上。从《小红帽》一遍一遍地读到《红楼梦》一字一字地品位,我尝试着把自己的想象和这些作品中的佳词妙句融汇在一起,去描绘我自己的作文天地。于是,在我的笔下有了像小红帽似的可爱女孩,有了像林黛玉般清秀的可人儿,有了古灵精怪的小精灵,有了无所不能的天外来客。所以,老师常常把我的作文当做范文来念,尤其对那些佳句更是又圈又点。殊不知,那可是我精心借鉴的成果。
随着年龄的增大,我对写作的兴趣越来越大。尤其是当我的文章第一次变成铅字时,我更是欣喜若狂,更衷心感谢给我信心和鼓励的作文园地——《中学生读写》。通过它,我学到了很多的写作技巧,而且更好地学会了如何遣词造句;通过它,我也明白了作文光借鉴别人的是不行的,要想有更多的内涵,需把眼光放远一些。于是,我又开始读一些知识性、趣味性、时事性较强的书,诸如《书摘》、《青年博览》、《黄金时代》、《知音》等。通过它们,我对世界有了更多的认识,对政治多了番领悟,更重要是他们让我明白了,要想成为下世纪的主人应具备的本领。于是,在它们的指引下,我有了自己的奋斗,有了自己独立的见解。
书陪伴我走过了14年的岁月,它似一阕跳跃着的音符,也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页,是人类文明的长生果。它把无知的我领进知识的大门,自始自终地陪着我去攀登那知识的高峰。它让我看到了社会的各个领域,让我的心灵得到净化。它让我有了想象的羽翼,让我有了奋斗的目标。我和它的故事永远不会画上休止符,只会随着我的成长而变得越来越丰富……
一:书给我打开了知识的大门,丰富了我的生活,把我带到了一个无限广阔的天地,正像高尔基说的那样: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每当我打开书,就会走进一个奇妙的世界,那里有喜怒哀乐,有悲欢离合。书使我懂得了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丑恶,书成了我的良师益友。提起我和书的故事,还记得从我第一次去新华书店说起。一走进新华书店,我就被眼前的这一切惊呆了,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书!无所不有,真是书的海洋。于是我一本接一本地看起来,我像一只贪婪的饿狼。那一天,我第一次体会到读书的魅力。还有一件事更有意思。一天,我读着一本书,正读到入迷时,妈妈叫我去买一瓶酱油,我飞快地跑到小买店,张口就说:小二,拿一瓶酱油来。店主瞪大了眼睛,我又喊到:小二,拿一瓶酱油来。只见店主没反应,我这才恍然大悟,我竟用了书里的语言在说话。我马上改口说:叔叔,对不起,我要买一瓶酱油。在回家的路上,我边走边忍不住捂着嘴笑,笑自己读书太入迷了我在书的陪伴下一天天长大,我从书中学到了很多知识,书也教给我做人的道理,书是我永远的朋友。
二:
书可以把你带到一个喜怒哀乐的世界里,我从中享受到了无穷的乐趣。
回忆的大门徐徐打开,还是小学生的我,对书本一点兴趣都没有,有时还会一种说不出的厌恶感。每到我们班看书,我总是觉得很无聊。上初中后发生的一件事,使我和书之间的关系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那天,我旁边的同学刚刚看完一本书。当时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的,随手拿起了那本书,翻了翻,同学见了,却很热情地说:“你喜欢?拿出看吧!那可是一本好书哩!”我当时真的后悔极了,又不好意思拒绝,只好说:“是吗?那看看!”回到座位,随手便把它扔在一角,没再理会这件事了。
几天后,我的同学突然问我:“书好看不?”这时我才想起这回事,却不敢告诉她我根本没理会那本书。支支吾吾地说:“还可以,不过没看完哩!”她听我这么说,笑眯眯地走开了。看到她那个样子,我心里感到有点内疚。于是便硬着头皮翻开了那本叫《我和绰娅的故事》的书来。开始还是漫不经心的看,渐渐地我便被书中的故事吸引住了。心情也随着主人公的遭遇而起伏不定,慢慢地好像自己成了书中的人物,高兴、喜悦、伤心、悲愤……一时所有的喜怒哀乐都体会了。难道说我已经爱上书了?是的从那一瞬间开始,我知道自己会与书结下缘份了。
我该如何感谢我的那位同学呢,如果不是她我现在还是个浑沌的人,不知书为何物呢?
现在每到假日,我手中总会拿着一本书,她似乎成了我的好朋友,与我形影不离了。它时而叫我哈哈大笑,时而又叫我怒气冲冲,一会又变得悲伤、失落,不能自已。有那么几次我忘了吃饭,妈妈还把我狠狠地骂了一通。虽然书是被迫暂时放下了,但心终归是放不下的,还是想着里面的故事情节,惦记着里面的人物。
此时此刻,才真正体会到读书的乐趣。不是吗?读书不仅使空虚变充实,而且还会增长你的见识。读书真是其乐无穷呀!
二:
书可以把你带到一个喜怒哀乐的世界里,我从中享受到了无穷的乐趣。
回忆的大门徐徐打开,还是小学生的我,对书本一点兴趣都没有,有时还会一种说不出的厌恶感。每到我们班看书,我总是觉得很无聊。上初中后发生的一件事,使我和书之间的关系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那天,我旁边的同学刚刚看完一本书。当时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的,随手拿起了那本书,翻了翻,同学见了,却很热情地说:“你喜欢?拿出看吧!那可是一本好书哩!”我当时真的后悔极了,又不好意思拒绝,只好说:“是吗?那看看!”回到座位,随手便把它扔在一角,没再理会这件事了。
几天后,我的同学突然问我:“书好看不?”这时我才想起这回事,却不敢告诉她我根本没理会那本书。支支吾吾地说:“还可以,不过没看完哩!”她听我这么说,笑眯眯地走开了。看到她那个样子,我心里感到有点内疚。于是便硬着头皮翻开了那本叫《我和绰娅的故事》的书来。开始还是漫不经心的看,渐渐地我便被书中的故事吸引住了。心情也随着主人公的遭遇而起伏不定,慢慢地好像自己成了书中的人物,高兴、喜悦、伤心、悲愤……一时所有的喜怒哀乐都体会了。难道说我已经爱上书了?是的从那一瞬间开始,我知道自己会与书结下缘份了。
我该如何感谢我的那位同学呢,如果不是她我现在还是个浑沌的人,不知书为何物呢?
现在每到假日,我手中总会拿着一本书,她似乎成了我的好朋友,与我形影不离了。它时而叫我哈哈大笑,时而又叫我怒气冲冲,一会又变得悲伤、失落,不能自已。有那么几次我忘了吃饭,妈妈还把我狠狠地骂了一通。虽然书是被迫暂时放下了,但心终归是放不下的,还是想着里面的故事情节,惦记着里面的人物。
此时此刻,才真正体会到读书的乐趣。不是吗?读书不仅使空虚变充实,而且还会增长你的见识。读书真是其乐无穷呀!
我和书的故事
从我看她的第一眼起,我的心中就有一种莫名的感觉:“她与我有缘。”以后的日子里,我便千方百计地接近她,试图了解她,时间不长,渐渐发觉,我已深深地爱上了她。 也许是厌倦了苦燥无味的ABC,也许是为了逃避令人窒息的x+y,我一次又一次地约她出来,从她那泛着清香的扉页中,走向一个陌生而又新鲜的世界。 不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不求“书中自有颜如玉”,不为功利,不为分数,不为文凭,不为学历,只为心中那份渴望,只为心中那片怡人的“绿地”。 她的知识是那样的广阔无垠,她的话语是那样的富有哲理;她的目光是那样地温暖,好像能融化世界上所有冰冻的心田,她的双手是那样的温柔,好像能抚平人世间所有的伤口…… 当我因失败而痛苦迷惘时,她总这样对我说:“真正的光明并不是永远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远不被黑暗所掩蔽罢了;真正的英雄并不是永远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不为卑下的情操所左右罢了;当你要战胜外来敌人时,首先得战胜你内在的敌人,你不必害怕沉沦堕落,只要你不断地自拔与更新。” 当我因小小的成功而手舞足蹈时,她总这样对我说:“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强中更有强中手,真正的强者,不但要经得起失败的考验,还要经得起成功后糖衣炮弹的洗礼,当你沉浸在幸福的甜蜜里赏花赏月时,只怕别人已到了峰巅了。” 当我因“微微的困惑”而不能自拔时,她总这样对我说:“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很多人,有的是流星,有的是恒星。流星是美的,可它终究是一颗流星,流星的意义在于瞬间即逝,流星的美也只源于刹那间。流星毕竟是流星,若追寻长久,只能等待属于自己的那颗恒星,死死地抓住这瞬间的美,痛苦只能是自己。” 当我畏首畏尾踌躇不前时,她会送来这样的诗句:“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 是啊!这就是她,不管是树荫之外喧嚣着浮躁的热浪,还是窗外肆虐着凛冽的寒风,只要和她在一起,她就会在热浪之中营造一片清凉,在严寒之中托出一份温暖。 她就是书,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
我与书的故事
现在回起来,第一本与我有缘相见的书已经开始模糊、淡化了。虽然这几年,经我手的书数也数不清,但始终没有少时《三百六十夜》那种的韵味。
与“书”之前篇
一年级--只有两本破烂的不成样的,不知名的书陪伴;
二年级--各式各样的小画书和《当代小学生》之类;
三年级--第一次读完了自认为是长篇的《复仇女神》,对女主人公白马翁姆崇拜得五体投地;
四年级--读了多期《故事会》、一套《唐诗900首》,及其《西游记》、《东游记》和《北游记》。
五年级--16卷《机器猫》、3篇《七龙珠》及《凡尔赛玫瑰》还有《简·爱》和《穆斯林的葬礼》。
五年级暑假--把以往读的书又重新读了一遍。爸爸的书架中我读了多期的《谈古论今》、《十大将军传》、《刘公案》及《白玉堂》。这个暑假,我读的书很多,因为我读书的速度很快。还有的,就是我对读书有着浓厚的举,手只一要有一本书,我就非在一天内看完。
我与“书”之中篇
上初中了,以前听过姐姐说的诸多恐怖事件。(注:是关于上初中的)我和做好了与书永别的念头。但是上了初中以后,感觉很一般,除了上晚自习以外,与小学没什么区别,并且晚自习也是自习,有很多时间从老师那儿借的,从校图书馆借的,大大的丰富了我的大脑的空间。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路遥的《平凡的世界》、莫泊桑的《一日》、左拉的《小酒店》,以及一整套“自画青春”,每读一本便感到自己的无知,就百这和“无知”,使我深深深溺在书海中,并且永不想出来。
我与“书”之下篇
上初三了,虽然功课很紧,但我也抓紧时间读书,与同学换阅,自己购买,姐姐书屋(注:因me之老姐特喜书,所以把她的“书藏”称为“姐姐书屋”里借。
好不容易,有个假期,准备一个好心情,去图书馆挑几本喜爱的书,看来也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
从我看她的第一眼起,我的心中就有一种莫名的感觉:“她与我有缘。”以后的日子里,我便千方百计地接近她,试图了解她,时间不长,渐渐发觉,我已深深地爱上了她。 也许是厌倦了苦燥无味的ABC,也许是为了逃避令人窒息的x+y,我一次又一次地约她出来,从她那泛着清香的扉页中,走向一个陌生而又新鲜的世界。 不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不求“书中自有颜如玉”,不为功利,不为分数,不为文凭,不为学历,只为心中那份渴望,只为心中那片怡人的“绿地”。 她的知识是那样的广阔无垠,她的话语是那样的富有哲理;她的目光是那样地温暖,好像能融化世界上所有冰冻的心田,她的双手是那样的温柔,好像能抚平人世间所有的伤口…… 当我因失败而痛苦迷惘时,她总这样对我说:“真正的光明并不是永远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远不被黑暗所掩蔽罢了;真正的英雄并不是永远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不为卑下的情操所左右罢了;当你要战胜外来敌人时,首先得战胜你内在的敌人,你不必害怕沉沦堕落,只要你不断地自拔与更新。” 当我因小小的成功而手舞足蹈时,她总这样对我说:“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强中更有强中手,真正的强者,不但要经得起失败的考验,还要经得起成功后糖衣炮弹的洗礼,当你沉浸在幸福的甜蜜里赏花赏月时,只怕别人已到了峰巅了。” 当我因“微微的困惑”而不能自拔时,她总这样对我说:“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很多人,有的是流星,有的是恒星。流星是美的,可它终究是一颗流星,流星的意义在于瞬间即逝,流星的美也只源于刹那间。流星毕竟是流星,若追寻长久,只能等待属于自己的那颗恒星,死死地抓住这瞬间的美,痛苦只能是自己。” 当我畏首畏尾踌躇不前时,她会送来这样的诗句:“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 是啊!这就是她,不管是树荫之外喧嚣着浮躁的热浪,还是窗外肆虐着凛冽的寒风,只要和她在一起,她就会在热浪之中营造一片清凉,在严寒之中托出一份温暖。 她就是书,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
我与书的故事
现在回起来,第一本与我有缘相见的书已经开始模糊、淡化了。虽然这几年,经我手的书数也数不清,但始终没有少时《三百六十夜》那种的韵味。
与“书”之前篇
一年级--只有两本破烂的不成样的,不知名的书陪伴;
二年级--各式各样的小画书和《当代小学生》之类;
三年级--第一次读完了自认为是长篇的《复仇女神》,对女主人公白马翁姆崇拜得五体投地;
四年级--读了多期《故事会》、一套《唐诗900首》,及其《西游记》、《东游记》和《北游记》。
五年级--16卷《机器猫》、3篇《七龙珠》及《凡尔赛玫瑰》还有《简·爱》和《穆斯林的葬礼》。
五年级暑假--把以往读的书又重新读了一遍。爸爸的书架中我读了多期的《谈古论今》、《十大将军传》、《刘公案》及《白玉堂》。这个暑假,我读的书很多,因为我读书的速度很快。还有的,就是我对读书有着浓厚的举,手只一要有一本书,我就非在一天内看完。
我与“书”之中篇
上初中了,以前听过姐姐说的诸多恐怖事件。(注:是关于上初中的)我和做好了与书永别的念头。但是上了初中以后,感觉很一般,除了上晚自习以外,与小学没什么区别,并且晚自习也是自习,有很多时间从老师那儿借的,从校图书馆借的,大大的丰富了我的大脑的空间。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路遥的《平凡的世界》、莫泊桑的《一日》、左拉的《小酒店》,以及一整套“自画青春”,每读一本便感到自己的无知,就百这和“无知”,使我深深深溺在书海中,并且永不想出来。
我与“书”之下篇
上初三了,虽然功课很紧,但我也抓紧时间读书,与同学换阅,自己购买,姐姐书屋(注:因me之老姐特喜书,所以把她的“书藏”称为“姐姐书屋”里借。
好不容易,有个假期,准备一个好心情,去图书馆挑几本喜爱的书,看来也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
书,给予你无穷的智慧,使你的气质得到散发;书,给你知识,使你博学多闻;书,更重要的是带给了我们无穷无尽的乐趣。
很多人读过《凡卡》的动人故事,也深深的了解到他的悲惨遭遇,它揭示了旧社会当时的险恶。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鸣。而朱自清的《背影》更是令我们难忘。世世代代赞颂母爱伟大的书籍多不胜数,极少人去赞颂同样伟大的父爱。而且作者却没有用正面来讲叙,而是用父亲难忘的背影去衬托,这种写法很值得我们平时写作的时候运用。
相信大家也看过《骆驼祥子》这本书吧。此书出自老舍爷爷的妙手。描叙的是旧社会北京人力车夫的辛酸故事。老舍先生是一个幽默大师,但他的代表作《骆驼祥子》却是一个悲剧作品。但是同样我们也非常喜欢这本书。
真正爱书的人自然会懂得书的乐趣,不爱书的人呢?就只好自己去找乐子玩!
很多人读过《凡卡》的动人故事,也深深的了解到他的悲惨遭遇,它揭示了旧社会当时的险恶。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鸣。而朱自清的《背影》更是令我们难忘。世世代代赞颂母爱伟大的书籍多不胜数,极少人去赞颂同样伟大的父爱。而且作者却没有用正面来讲叙,而是用父亲难忘的背影去衬托,这种写法很值得我们平时写作的时候运用。
相信大家也看过《骆驼祥子》这本书吧。此书出自老舍爷爷的妙手。描叙的是旧社会北京人力车夫的辛酸故事。老舍先生是一个幽默大师,但他的代表作《骆驼祥子》却是一个悲剧作品。但是同样我们也非常喜欢这本书。
真正爱书的人自然会懂得书的乐趣,不爱书的人呢?就只好自己去找乐子玩!
我有许多书,有散文、小说、童话等书籍。当我捧起杨红樱阿姨写得《笑猫日记之塔顶上的虎皮猫》这本书时,我就忍不住想笑。
买那本书的时候,我才上二年级。因为那时我们要写日记,所以我妈妈酷爱买作文书。那时我妈妈正在书架上翻来翻去,给我找作文书。当看到《笑猫日记》时,我妈妈就立刻给我买了回来,她的表情得意洋洋,还以为
给我买了一本好的作文书。当我看到作者介绍的时候,我才发现原来是一本校园小说,当时我还不明白小说是什么题材的书籍,所以我感到很新奇。当我把第一篇看完后,我就对它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也知道了这本书为什么叫《笑猫日记》,而且,我边看边开怀大笑,因为里面的那只小白狗地包天太逗人了。地包天是一只喜欢冒充别狗的京巴狗,他有时爱搞浪漫。他不敢坐电梯生怕电梯停电了。但我认为他是一只思想很乱,智商比情商低的狗。我还感觉里面的酷猫、靓猫、雪里拖枪、乌云盖雪等自称为“著名的资格猫”实在太自私、太狠毒、太阴险了。我自认为他们的智商是0,情商也是0。猫的责任是捉老鼠,谁知道,这些猫傻得听不知活了多少年的的老老鼠的话,一起去对付虎皮猫。你说这群猫是不是疯了。
莎士比亚说过:“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通过读《笑猫日记》、《友情是一颗月亮树》、《成长的书香》等各种各样的书籍,使我的作文水平有了提高,今后,我一定要读更多的书,来充实我的学习生活。
买那本书的时候,我才上二年级。因为那时我们要写日记,所以我妈妈酷爱买作文书。那时我妈妈正在书架上翻来翻去,给我找作文书。当看到《笑猫日记》时,我妈妈就立刻给我买了回来,她的表情得意洋洋,还以为
给我买了一本好的作文书。当我看到作者介绍的时候,我才发现原来是一本校园小说,当时我还不明白小说是什么题材的书籍,所以我感到很新奇。当我把第一篇看完后,我就对它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也知道了这本书为什么叫《笑猫日记》,而且,我边看边开怀大笑,因为里面的那只小白狗地包天太逗人了。地包天是一只喜欢冒充别狗的京巴狗,他有时爱搞浪漫。他不敢坐电梯生怕电梯停电了。但我认为他是一只思想很乱,智商比情商低的狗。我还感觉里面的酷猫、靓猫、雪里拖枪、乌云盖雪等自称为“著名的资格猫”实在太自私、太狠毒、太阴险了。我自认为他们的智商是0,情商也是0。猫的责任是捉老鼠,谁知道,这些猫傻得听不知活了多少年的的老老鼠的话,一起去对付虎皮猫。你说这群猫是不是疯了。
莎士比亚说过:“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通过读《笑猫日记》、《友情是一颗月亮树》、《成长的书香》等各种各样的书籍,使我的作文水平有了提高,今后,我一定要读更多的书,来充实我的学习生活。
我发现我看东西一直看会有一种死的感觉,迷上了,谁叫听不见,人也不动了。
每个人的童年都经历过幼稚无知的状态,但总有一天,你会混沌初开,发现世界真奇妙。爱因斯坦四五岁时,父亲给他一个罗盘,他对指南针精确的指向感到惊奇,由此对科学产生了兴趣。
我小的时候父亲了一些科学。我在无聊的时候,便把它当作漫画书看了一下。就因为看了这一下才使我迷上了科学,尤其是用科学发明的通信卫星,太厉害了!
一颗先进的通信卫星,可以通两路彩色电视,上百万路的,由此可见,它的工作范围很大。只要有三颗通信卫星,按一定的距离运行在赤道上空的轨道上,就可以形成一个统一的全球通讯网,真可谓神通广大!
卫星为什么能够进入太空呢?那是因为有运载火箭给予了它们一定的高度和速度。通信卫星的发射,不仅需要这些条件,而且对运载轨道有严格的要求。火箭只有将卫星送入离地面约35800公里的同步轨道内,通信卫星才能“老老实实”地呆在地球某一地区上空。由此可见,通信卫星的是一门很复杂的科学技术。
我想在不久的将来,通信事业将更加发达。那时,通信卫星的技术也自然会渐渐提高。
我第一次迷上科学700字
作你随便问一个小朋友,你长大后想干什么他们一定会不假思索地说“科学家”是的,我小的时候也有一个当科学家的梦想,因为我认为科学家是最伟大的。
我不记得我第一次接触科学是在什么时候了,但我记得我第一次迷上它的原因。小时候一次过生日父母送我一套叫《未来博士》我书。有《水浒传》,《三国演义》……但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科学家的故事》了,我总是不厌其烦地天天捧着它看。我总是看那些科学家小的时候的故事,比如“科白尼在葡萄树下和他校长一起数星星”……很崇拜他们,也很羡慕他们,因此,我立志,我长大一定要做一个科学家,所以,我要像他们一样从小做实验。可毕竟我家的化学品太少,我也不懂什么化学物品,只是觉得把那些红的蓝的绿的黄的加在一起就能发明出东西了。所以我趁父母不在找了一个小铁罐把醋,酱油,芥末,洗手液,辣椒水之类的东西加了进去,再冒险开了煤气灶,把东西放在上面烤一烤,但过了一会儿,除了那咖啡色的液体冒上来几个大泡泡,我没有发现里面有什么特殊的变化。心急如焚的我立马抄起抹布就端锅。放哪好呢?我把目标瞄向了冰箱,对,放在那里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说干就干我把那玩意盖上盖子,放进了速冻室。过了几个小时,父母回来了。我急于向他们展示我的“杰作”就打开冰箱看看,不开不要紧,一打开我就哭起来。原来那个“杰作”已经粉身碎骨了。那小铁罐裂了,里面的东西洒了一冰箱……
父母倒是没说什么反而鼓励我想想这是为什么,但我自己还迷糊这是为什么。现在明白了。原来,铁罐里的东西是滚烫的,一放到冰箱里那铁罐就会爆裂。
晕,想想那时我就想笑。从此我开始爱看有关科学的书,电视。我开始订《少年科学》,看《走进科学》。是这件事促使着我爱上科学。
我第一次迷上科学800字
科学是现代社会不可缺少的一环。他是无处不在,小至在我们身边,大至充满神秘色彩的宇宙,是多么让人向往,我也深深地爱上科学。
我爱科学,更爱寻找科学。在我外公家养了三箱蜜蜂。那里,便成了我寻找科学的一个据点。在那里,我观赏过“工蜂运花粉”,“蜂后出巡”和“大战黄蜂”等精彩镜头。使我记忆最深的是“大战黄蜂”。那天,我和外公正为蜜蜂喂糖浆。当小蜜蜂正吃得津津有味的时候,不知从哪儿出来了一只黄蜂。它像一支利箭,向蜂群冲来。我和外公马上后退几步,隔岸观火。刚开始,黄蜂锐不可挡,来一只工蜂就杀一只,一下子十来只工蜂就命丧黄泉。可是后来一大勇敢群工蜂就一拥而上,把黄蜂重重包围,还不停地扇翅膀,发出“翁翁”的声音。过了一会儿,工蜂散开了,只留下了黄蜂的尸体。
我感到很疑惑,回到家就开始寻找答案。我把家里的关于科学的书全找出来,接下来我就苦了。我将要把眼前的这一堆书全翻一次。我在这困难的时候,虽然很想放弃,但是我爱科学的心始终在鼓励我前进。于是,我就狠下心来,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看书,可是毫无收获。我开始心灰意冷,当看见身边的电脑,一条锦囊妙计变冲上心来――上网。说干就干,我马上进入因特网,想在茫茫网海中找到答案。黄天不负有心人,我中于找到答案。原来工蜂扇翅膀是为了增高温度来热死黄蜂。根据资料显示:黄蜂能受43慑氏度的高温,工蜂却能受45慑氏度的高温。当温度升到43慑氏度的时候,黄蜂已经死了,而工蜂仍能生存,这就是工蜂获胜的关键。哇!当我靠自己找到答案的时候,我真的高兴得不得了。
我不但爱寻找科学,而且爱用自己的双手做科学。平时,每当我心血来潮的时候,就会做小。每次做小我总会遇到一些麻烦。我就会自己慢慢地摸索,找方法解决。当你靠自己的能力完成工作时,总会让你感到开心、快乐,使你不知不觉的爱上科学。
这就是科学的魅力所在,这就是科学的灵魂所在,这就是科学的给人带来的无穷乐趣,因此,我爱科学。
我第一次迷上科学700字
你随便问一个小朋友,你长大后想干什么他们一定会不假思索地说“科学家”是的,我小的时候也有一个当科学家的梦想,因为我认为科学家是最伟大的。
我不记得我第一次接触科学是在什么时候了,但我记得我第一次迷上它的原因。小时候一次过生日父母送我一套叫《未来博士》我书。有《水浒传》,《三国演义》……但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科学家的故事》了,我总是不厌其烦地天天捧着它看。我总是看那些科学家小的时候的故事,比如“科白尼在葡萄树下和他校长一起数星星”……很崇拜他们,也很羡慕他们,因此,我立志,我长大一定要做一个科学家,所以,我要像他们一样从小做实验。可毕竟我家的化学品太少,我也不懂什么化学物品,只是觉得把那些红的蓝的绿的黄的加在一起就能发明出东西了。所以我趁父母不在找了一个小铁罐把醋,酱油,芥末,洗手液,辣椒水之类的东西加了进去,再冒险开了煤气灶,把东西放在上面烤一烤,但过了一会儿,除了那咖啡色的液体冒上来几个大泡泡,我没有发现里面有什么特殊的变化。心急如焚的我立马抄起抹布就端锅。放哪好呢?我把目标瞄向了冰箱,对,放在那里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说干就干我把那玩意盖上盖子,放进了速冻室。过了几个小时,父母回来了。我急于向他们展示我的“杰作”就打开冰箱看看,不开不要紧,一打开我就哭起来。原来那个“杰作”已经粉身碎骨了。那小铁罐裂了,里面的东西洒了一冰箱……
父母倒是没说什么反而鼓励我想想这是为什么,但我自己还迷糊这是为什么。现在明白了。原来,铁罐里的东西是滚烫的,一放到冰箱里那铁罐就会爆裂。
晕,想想那时我就想笑。从此我开始爱看有关科学的书,电视。我开始订《少年科学》,看《走进科学》。是这件事促使着我爱上科学。
我第一次迷上科学500字
每个人的童年都经历过幼稚无知的状态,但总有一天,你会混沌初开,发现世界真奇妙。爱因斯坦四五岁时,父亲给他一个罗盘,他对指南针精确的指向感到惊奇,由此对科学产生了兴趣。
我小的时候父亲了一些科学。我在无聊的时候,便把它当作漫画书看了一下。就因为看了这一下才使我迷上了科学,尤其是用科学发明的通信卫星,太厉害了!
一颗先进的通信卫星,可以通两路彩色电视,上百万路的,由此可见,它的工作范围很大。只要有三颗通信卫星,按一定的距离运行在赤道上空的轨道上,就可以形成一个统一的全球通讯网,真可谓神通广大!
卫星为什么能够进入太空呢?那是因为有运载火箭给予了它们一定的高度和速度。通信卫星的发射,不仅需要这些条件,而且对运载轨道有严格的要求。火箭只有将卫星送入离地面约35800公里的同步轨道内,通信卫星才能“老老实实”地呆在地球某一地区上空。由此可见,通信卫星的是一门很复杂的科学技术。
我想在不久的将来,通信事业将更加发达。那时,通信卫星的技术也自然会渐渐提高。
我第一次迷上科学600字
从小到大,在我心中科学一直是一种神奇的东西。小到雨天蚂蚁搬家,大到电脑中复杂的程序,无不让我新奇。我对科学总是抱着一份好奇又喜爱的心理去探索着一件又一件科学小事。那么,我第一次迷上科学又是怎样的呢?
记得那是在上二年级的时候。有一次看了书本中课外阅读的一篇课文,文中说豆藤总是逆时针攀爬,从不会顺时针旋转。我不信,因为在我印象中,豆藤好象是既可以向左也可以向右,没有什么规律的。而且,也搞不懂顺、逆时针这两个新名词,于是便计划放学后去门口的豆田看了究竟。
那天放学后,我飞快地跑回家,在请教完爸妈顺、逆时针定义后,我迫不及待地跳向田野。果真!我看的好几株都如书上所说。但我还相信,总会有几株是特别的,总不会豆子所有特征都一样,像鸡还有3只脚的呢。可是事实证明我的想法是错误的,这让我更加着迷于科学。心想,既然是这样,那我就给你点外界干扰,看你还是不是还那样转。我特意把几株豆藤反着转缠几圈。
三天后,我又去了田野,竟发现豆藤奇迹般地转过来了,就像什么也没发生似的。我再次反着转,这次比上次提早一天去田野,想看它以多快速度转回,我本来一直以为植物是不会动的,想不到它会动,而且动得还挺快。
终于,我发现豆藤每一段时间会抖动一下,直到原位。那段时间,我精力充沛,三天两头往田野跑,科学使我兴奋。我还记得有一次弄豆藤时,被农民伯伯看见了,他不由分说就骂了我几句呢。我当时心想,农民伯伯每天干活也许还没我懂豆藤的道理呢,我特自豪!在观察豆藤时,我还发现白菜在阳光充足的地方,呈深绿色,在阳光弱的地方,呈淡黄色,当时还不知道光合作用,只认为阳光能使菜变绿。初次接触科学就这么多新奇事,我能不着迷吗?
科学带给我希望和幻想,留给我奥秘和神奇,科学就在我们身旁,等着我们去探索、去揭秘。我爱科学!
我小的时候父亲了一些科学。我在无聊的时候,便把它当作漫画书看了一下。就因为看了这一下才使我迷上了科学,尤其是用科学发明的通信卫星,太厉害了!
一颗先进的通信卫星,可以通两路彩色电视,上百万路的,由此可见,它的工作范围很大。只要有三颗通信卫星,按一定的距离运行在赤道上空的轨道上,就可以形成一个统一的全球通讯网,真可谓神通广大!
卫星为什么能够进入太空呢?那是因为有运载火箭给予了它们一定的高度和速度。通信卫星的发射,不仅需要这些条件,而且对运载轨道有严格的要求。火箭只有将卫星送入离地面约35800公里的同步轨道内,通信卫星才能“老老实实”地呆在地球某一地区上空。由此可见,通信卫星的是一门很复杂的科学技术。
我想在不久的将来,通信事业将更加发达。那时,通信卫星的技术也自然会渐渐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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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记得我第一次接触科学是在什么时候了,但我记得我第一次迷上它的原因。小时候一次过生日父母送我一套叫《未来博士》我书。有《水浒传》,《三国演义》……但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科学家的故事》了,我总是不厌其烦地天天捧着它看。我总是看那些科学家小的时候的故事,比如“科白尼在葡萄树下和他校长一起数星星”……很崇拜他们,也很羡慕他们,因此,我立志,我长大一定要做一个科学家,所以,我要像他们一样从小做实验。可毕竟我家的化学品太少,我也不懂什么化学物品,只是觉得把那些红的蓝的绿的黄的加在一起就能发明出东西了。所以我趁父母不在找了一个小铁罐把醋,酱油,芥末,洗手液,辣椒水之类的东西加了进去,再冒险开了煤气灶,把东西放在上面烤一烤,但过了一会儿,除了那咖啡色的液体冒上来几个大泡泡,我没有发现里面有什么特殊的变化。心急如焚的我立马抄起抹布就端锅。放哪好呢?我把目标瞄向了冰箱,对,放在那里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说干就干我把那玩意盖上盖子,放进了速冻室。过了几个小时,父母回来了。我急于向他们展示我的“杰作”就打开冰箱看看,不开不要紧,一打开我就哭起来。原来那个“杰作”已经粉身碎骨了。那小铁罐裂了,里面的东西洒了一冰箱……
父母倒是没说什么反而鼓励我想想这是为什么,但我自己还迷糊这是为什么。现在明白了。原来,铁罐里的东西是滚烫的,一放到冰箱里那铁罐就会爆裂。
晕,想想那时我就想笑。从此我开始爱看有关科学的书,电视。我开始订《少年科学》,看《走进科学》。是这件事促使着我爱上科学。
我第一次迷上科学800字
科学是现代社会不可缺少的一环。他是无处不在,小至在我们身边,大至充满神秘色彩的宇宙,是多么让人向往,我也深深地爱上科学。
我爱科学,更爱寻找科学。在我外公家养了三箱蜜蜂。那里,便成了我寻找科学的一个据点。在那里,我观赏过“工蜂运花粉”,“蜂后出巡”和“大战黄蜂”等精彩镜头。使我记忆最深的是“大战黄蜂”。那天,我和外公正为蜜蜂喂糖浆。当小蜜蜂正吃得津津有味的时候,不知从哪儿出来了一只黄蜂。它像一支利箭,向蜂群冲来。我和外公马上后退几步,隔岸观火。刚开始,黄蜂锐不可挡,来一只工蜂就杀一只,一下子十来只工蜂就命丧黄泉。可是后来一大勇敢群工蜂就一拥而上,把黄蜂重重包围,还不停地扇翅膀,发出“翁翁”的声音。过了一会儿,工蜂散开了,只留下了黄蜂的尸体。
我感到很疑惑,回到家就开始寻找答案。我把家里的关于科学的书全找出来,接下来我就苦了。我将要把眼前的这一堆书全翻一次。我在这困难的时候,虽然很想放弃,但是我爱科学的心始终在鼓励我前进。于是,我就狠下心来,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看书,可是毫无收获。我开始心灰意冷,当看见身边的电脑,一条锦囊妙计变冲上心来――上网。说干就干,我马上进入因特网,想在茫茫网海中找到答案。黄天不负有心人,我中于找到答案。原来工蜂扇翅膀是为了增高温度来热死黄蜂。根据资料显示:黄蜂能受43慑氏度的高温,工蜂却能受45慑氏度的高温。当温度升到43慑氏度的时候,黄蜂已经死了,而工蜂仍能生存,这就是工蜂获胜的关键。哇!当我靠自己找到答案的时候,我真的高兴得不得了。
我不但爱寻找科学,而且爱用自己的双手做科学。平时,每当我心血来潮的时候,就会做小。每次做小我总会遇到一些麻烦。我就会自己慢慢地摸索,找方法解决。当你靠自己的能力完成工作时,总会让你感到开心、快乐,使你不知不觉的爱上科学。
这就是科学的魅力所在,这就是科学的灵魂所在,这就是科学的给人带来的无穷乐趣,因此,我爱科学。
我第一次迷上科学700字
你随便问一个小朋友,你长大后想干什么他们一定会不假思索地说“科学家”是的,我小的时候也有一个当科学家的梦想,因为我认为科学家是最伟大的。
我不记得我第一次接触科学是在什么时候了,但我记得我第一次迷上它的原因。小时候一次过生日父母送我一套叫《未来博士》我书。有《水浒传》,《三国演义》……但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科学家的故事》了,我总是不厌其烦地天天捧着它看。我总是看那些科学家小的时候的故事,比如“科白尼在葡萄树下和他校长一起数星星”……很崇拜他们,也很羡慕他们,因此,我立志,我长大一定要做一个科学家,所以,我要像他们一样从小做实验。可毕竟我家的化学品太少,我也不懂什么化学物品,只是觉得把那些红的蓝的绿的黄的加在一起就能发明出东西了。所以我趁父母不在找了一个小铁罐把醋,酱油,芥末,洗手液,辣椒水之类的东西加了进去,再冒险开了煤气灶,把东西放在上面烤一烤,但过了一会儿,除了那咖啡色的液体冒上来几个大泡泡,我没有发现里面有什么特殊的变化。心急如焚的我立马抄起抹布就端锅。放哪好呢?我把目标瞄向了冰箱,对,放在那里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说干就干我把那玩意盖上盖子,放进了速冻室。过了几个小时,父母回来了。我急于向他们展示我的“杰作”就打开冰箱看看,不开不要紧,一打开我就哭起来。原来那个“杰作”已经粉身碎骨了。那小铁罐裂了,里面的东西洒了一冰箱……
父母倒是没说什么反而鼓励我想想这是为什么,但我自己还迷糊这是为什么。现在明白了。原来,铁罐里的东西是滚烫的,一放到冰箱里那铁罐就会爆裂。
晕,想想那时我就想笑。从此我开始爱看有关科学的书,电视。我开始订《少年科学》,看《走进科学》。是这件事促使着我爱上科学。
我第一次迷上科学500字
每个人的童年都经历过幼稚无知的状态,但总有一天,你会混沌初开,发现世界真奇妙。爱因斯坦四五岁时,父亲给他一个罗盘,他对指南针精确的指向感到惊奇,由此对科学产生了兴趣。
我小的时候父亲了一些科学。我在无聊的时候,便把它当作漫画书看了一下。就因为看了这一下才使我迷上了科学,尤其是用科学发明的通信卫星,太厉害了!
一颗先进的通信卫星,可以通两路彩色电视,上百万路的,由此可见,它的工作范围很大。只要有三颗通信卫星,按一定的距离运行在赤道上空的轨道上,就可以形成一个统一的全球通讯网,真可谓神通广大!
卫星为什么能够进入太空呢?那是因为有运载火箭给予了它们一定的高度和速度。通信卫星的发射,不仅需要这些条件,而且对运载轨道有严格的要求。火箭只有将卫星送入离地面约35800公里的同步轨道内,通信卫星才能“老老实实”地呆在地球某一地区上空。由此可见,通信卫星的是一门很复杂的科学技术。
我想在不久的将来,通信事业将更加发达。那时,通信卫星的技术也自然会渐渐提高。
我第一次迷上科学600字
从小到大,在我心中科学一直是一种神奇的东西。小到雨天蚂蚁搬家,大到电脑中复杂的程序,无不让我新奇。我对科学总是抱着一份好奇又喜爱的心理去探索着一件又一件科学小事。那么,我第一次迷上科学又是怎样的呢?
记得那是在上二年级的时候。有一次看了书本中课外阅读的一篇课文,文中说豆藤总是逆时针攀爬,从不会顺时针旋转。我不信,因为在我印象中,豆藤好象是既可以向左也可以向右,没有什么规律的。而且,也搞不懂顺、逆时针这两个新名词,于是便计划放学后去门口的豆田看了究竟。
那天放学后,我飞快地跑回家,在请教完爸妈顺、逆时针定义后,我迫不及待地跳向田野。果真!我看的好几株都如书上所说。但我还相信,总会有几株是特别的,总不会豆子所有特征都一样,像鸡还有3只脚的呢。可是事实证明我的想法是错误的,这让我更加着迷于科学。心想,既然是这样,那我就给你点外界干扰,看你还是不是还那样转。我特意把几株豆藤反着转缠几圈。
三天后,我又去了田野,竟发现豆藤奇迹般地转过来了,就像什么也没发生似的。我再次反着转,这次比上次提早一天去田野,想看它以多快速度转回,我本来一直以为植物是不会动的,想不到它会动,而且动得还挺快。
终于,我发现豆藤每一段时间会抖动一下,直到原位。那段时间,我精力充沛,三天两头往田野跑,科学使我兴奋。我还记得有一次弄豆藤时,被农民伯伯看见了,他不由分说就骂了我几句呢。我当时心想,农民伯伯每天干活也许还没我懂豆藤的道理呢,我特自豪!在观察豆藤时,我还发现白菜在阳光充足的地方,呈深绿色,在阳光弱的地方,呈淡黄色,当时还不知道光合作用,只认为阳光能使菜变绿。初次接触科学就这么多新奇事,我能不着迷吗?
科学带给我希望和幻想,留给我奥秘和神奇,科学就在我们身旁,等着我们去探索、去揭秘。我爱科学!
看书和听书有什么区别?
比如说一本小说,我自己看,和挺别人逐字逐句的讲(说书)哪个吸收效果更好一点?看书和听书区别为:方式不同、媒介不同、重复性不同。
一、方式不同
1、看书:看书是用眼睛看的方式来读书。
2、听书:听书是用耳朵听的方式来读书。
二、媒介不同
1、看书:看书的媒介是文本文件,多采用txt文件。
2、听书:听书的媒介是音频文件,多采用mp3文件。
三、重复性不同
1、看书:看书可以直接重复翻看,可以立即明确的回看之前看过的内容。
2、听书:听书不可以直接重复翻看,需要回放,且不能明确的回看之前看过的内容。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看书
百度百科——听书
看书的话,个人代入感会比较强烈,因为有经过自己的思考,比较好代入作者所想要你代入的视角(或者说可以培养自己的读书视角),而且印象会比较深刻,。而听书的话,会被说书者的阅读视角带着走。没有说哪一个视角比较好,毕竟可能是2个不同的阅读视角,各有好处。
自己看书的速度可以比听书快。看书可以一目十行;而听书的速度往往决定于说书者的语速。而且看书可以自己画出书本的重点,而听书只是读一遍内容或重点,记忆力不比看书深刻。
但听书还是有一定好处的。你可以随时随地睇听书,在上下班的路上或煮饭的时候,在你任何不方便拿书的时候,听书都是另一学习的好办法。另外看书眼睛累了,可以换听的。不少说书者那生动而富有情感的声音,也是可以提供不少学习乐趣的。而且现在有很多听书app或公众号,他们会总结书本的内容/重点为大约20分钟的内容,方便某些不方便看书学习的读者。
个人而言,看书印象会比较深刻。而听书适合你看书看累了,或不方便看书的时候的好选择。
自己看书的速度可以比听书快。看书可以一目十行;而听书的速度往往决定于说书者的语速。而且看书可以自己画出书本的重点,而听书只是读一遍内容或重点,记忆力不比看书深刻。
但听书还是有一定好处的。你可以随时随地睇听书,在上下班的路上或煮饭的时候,在你任何不方便拿书的时候,听书都是另一学习的好办法。另外看书眼睛累了,可以换听的。不少说书者那生动而富有情感的声音,也是可以提供不少学习乐趣的。而且现在有很多听书app或公众号,他们会总结书本的内容/重点为大约20分钟的内容,方便某些不方便看书学习的读者。
个人而言,看书印象会比较深刻。而听书适合你看书看累了,或不方便看书的时候的好选择。
不知你多大了,如果是学生的话可能后者的效果好一点,因为说书的人有声、有色、并且还有动作,会激发你的性趣。当然有的人看书也很投入,那也分看什么样的书,遇到你喜欢的书,也许效果一样好。因为见到我的学生看书他会边看边笑,有时也还会哭。因为他投入了,不由自主油感而发。
就我个人而言其实是差不多的,不论是听书还是看书的时候我的状态都是差不多的,看书有时累了也会忽略掉一些内容,看书自己体会空间更大一些,但如果听的有时候回更容易去接受些,就像《瓦尔登湖》我个人其实不怎么读得进去听的话更舒服些。而去选对了版本也就是听的回很有趣的。
看书的话,如果你自己时间比较多,然后想沉浸在书海里体验,是还不错的,听书就比较适合懒人一点,就是躺在那里然后释放双眼就可以了,像你用连载神器,既能看书,也能听书,效果肯定也是因人而异,我个人比较喜欢听书,连载神器听书功能不错,资源也比较多。
我喜欢的人说对我没感觉,有感觉她会说,还说你要是像你朋友说的那么好改多好啊?
你喜欢的人对你说没感觉,我觉得可能他并不是那么喜欢你,现在应该都多些行动,来打动他,每一个女人,都会期待着能真正征服一个男人的心,想让他永远爱自己,可往往不能如愿。
这个时候,可能女人就会抱怨:“我为你付出了这么多,为什么还是得不到回报,”可她却忘了,在你选择卑微付出的那一刻,结局已经注定了。
女人和男人不一样,男人爱一个人可能会比较理性,而女人往往更感性一些,只要爱上这个人,她就愿意掏心掏肺地对他好,哪怕看不到任何回报,她也甘之如饴,觉得很快乐,这也就意味着,这段感情从一开始就是不公平的。
一段不平衡的感情,最后总会出现一个倾斜的现象,那就是,你付出得越来越多,对方越来越不当回事儿,你以为是自己付出得不够,可其实他只是习惯了你的付出,习惯了享受你对她的好。
所以,不要再说,为什么付出了那么多,还是没有得到他的心,先看看自己在这段感情中是个什么姿态。这决定了男人对你是怎样的态度。
02
一段感情中,也是这样卑微付出的姿态,她把这段感情看得太重,她觉得对方什么都好,好到自己配不上他,所以她宁愿放低姿态去爱,就是害怕失去他。
可是,感情的事,从来都是你强我弱,你付出了我就不想再付出了,对于娟子的前任也是这样的想法,他习惯了娟子事事为他着想,他习惯了娟子什么都听他的,所以对于娟子的意见他从来不听,也不想了解娟子的心思。
一开始,陷在甜蜜爱情中,只是享受着这份爱情的美好,虽然偶有失望,但很快也会被他的一点好冲淡了,只是她的付出并没有换来对方全心全意的爱。
当她看到他和别的女人手牵手逛街的时候,她才发现,你对一个男人越好,他只会不以为意,反正他做什么你都会原谅他,那么他还有什么不敢做的?
换句话说,你在他心目中的地位没那么重要,他没有那么爱你,他更爱的是他自己,这也就是你为他付出了很多,他还是会背叛你的原因,事实上,他对你的态度,都是你默许的。
眼里容不得沙的女人,哪怕自己还是很爱他,哪怕还是舍不得这段感情,但她心里明白,该给这段爱划个句号了,她选择了和他分手。
03
在爱情中,你的姿态很重要,你对他是什么样的,决定了他会怎样对你。
女人可以为男人付出吗?当然可以,但前提是,他也会为你付出,他也会为你着想,而不是你单方面的卑微付出,这是没有意义的,甚至会给对方留下一个“反正她离不开我”的印象。
谈了一段恋爱,这次,她没有再像上次一样,什么都为他做,什么都听他的话,而是有自己的主见,如果自己不喜欢的会说出来,也会有自己的事情做。
哪怕谈恋爱,她也不再只围着他转,而是经营自己的圈子,会和朋友聚会,会参加各种活动,这样的她越来越优秀,也越来越让对方离不开。
每次她出去聚会或者活动时,男友总是撒娇地给她发个信息:“你真的不打算分一点时间给我吗?你就这么舍得我?”
这也说明她在这段感情中是占主动权的,不再像以前那样被动,什么时候也等着他的时间,而他从来留给自己时间。
有人会觉得,不粘着对方,对方就会走,而事实不是这样的,感情也是有新鲜期的,你越粘着,他会觉得烦,你和他有点距离,他反而会粘着你,这就是感情中的你退我进。
现在和男友感情很好,男友很粘她,每次都舍不得她离开,而娟子也觉得他是可靠的人,两个人也打算结婚了。
在感情中,最关键的就是摆正自己的心态,不要总觉得爱他就该为他付出全部,爱他就应该不计较任何事情,而这恰恰给了他不爱你的借口。
04
你在感情中的姿态,决定了男人对你的态度,真的!
一个女人在感情中的姿态是“付出型”,那么她就会一直在付出,甚至卑微讨好,只为换得对方的一点爱,而乞求来的这点爱,也不一定靠得住。
别对一个男人太好,好到他以为你真的没有脾气,一定要让他感觉到,如果他不好好对你,他就会失去你。
女人在爱情中,还是应该保持一种“高傲”的姿态,这高傲不是说傲慢,而是有自己的骄傲,你有自己的事业,也有自己的朋友圈子,而不是生活中只有他一个人,什么都要围着他转。
而这样“高傲”的你,他反而会害怕你的离开,他反而会更加珍惜你!
这个时候,可能女人就会抱怨:“我为你付出了这么多,为什么还是得不到回报,”可她却忘了,在你选择卑微付出的那一刻,结局已经注定了。
女人和男人不一样,男人爱一个人可能会比较理性,而女人往往更感性一些,只要爱上这个人,她就愿意掏心掏肺地对他好,哪怕看不到任何回报,她也甘之如饴,觉得很快乐,这也就意味着,这段感情从一开始就是不公平的。
一段不平衡的感情,最后总会出现一个倾斜的现象,那就是,你付出得越来越多,对方越来越不当回事儿,你以为是自己付出得不够,可其实他只是习惯了你的付出,习惯了享受你对她的好。
所以,不要再说,为什么付出了那么多,还是没有得到他的心,先看看自己在这段感情中是个什么姿态。这决定了男人对你是怎样的态度。
02
一段感情中,也是这样卑微付出的姿态,她把这段感情看得太重,她觉得对方什么都好,好到自己配不上他,所以她宁愿放低姿态去爱,就是害怕失去他。
可是,感情的事,从来都是你强我弱,你付出了我就不想再付出了,对于娟子的前任也是这样的想法,他习惯了娟子事事为他着想,他习惯了娟子什么都听他的,所以对于娟子的意见他从来不听,也不想了解娟子的心思。
一开始,陷在甜蜜爱情中,只是享受着这份爱情的美好,虽然偶有失望,但很快也会被他的一点好冲淡了,只是她的付出并没有换来对方全心全意的爱。
当她看到他和别的女人手牵手逛街的时候,她才发现,你对一个男人越好,他只会不以为意,反正他做什么你都会原谅他,那么他还有什么不敢做的?
换句话说,你在他心目中的地位没那么重要,他没有那么爱你,他更爱的是他自己,这也就是你为他付出了很多,他还是会背叛你的原因,事实上,他对你的态度,都是你默许的。
眼里容不得沙的女人,哪怕自己还是很爱他,哪怕还是舍不得这段感情,但她心里明白,该给这段爱划个句号了,她选择了和他分手。
03
在爱情中,你的姿态很重要,你对他是什么样的,决定了他会怎样对你。
女人可以为男人付出吗?当然可以,但前提是,他也会为你付出,他也会为你着想,而不是你单方面的卑微付出,这是没有意义的,甚至会给对方留下一个“反正她离不开我”的印象。
谈了一段恋爱,这次,她没有再像上次一样,什么都为他做,什么都听他的话,而是有自己的主见,如果自己不喜欢的会说出来,也会有自己的事情做。
哪怕谈恋爱,她也不再只围着他转,而是经营自己的圈子,会和朋友聚会,会参加各种活动,这样的她越来越优秀,也越来越让对方离不开。
每次她出去聚会或者活动时,男友总是撒娇地给她发个信息:“你真的不打算分一点时间给我吗?你就这么舍得我?”
这也说明她在这段感情中是占主动权的,不再像以前那样被动,什么时候也等着他的时间,而他从来留给自己时间。
有人会觉得,不粘着对方,对方就会走,而事实不是这样的,感情也是有新鲜期的,你越粘着,他会觉得烦,你和他有点距离,他反而会粘着你,这就是感情中的你退我进。
现在和男友感情很好,男友很粘她,每次都舍不得她离开,而娟子也觉得他是可靠的人,两个人也打算结婚了。
在感情中,最关键的就是摆正自己的心态,不要总觉得爱他就该为他付出全部,爱他就应该不计较任何事情,而这恰恰给了他不爱你的借口。
04
你在感情中的姿态,决定了男人对你的态度,真的!
一个女人在感情中的姿态是“付出型”,那么她就会一直在付出,甚至卑微讨好,只为换得对方的一点爱,而乞求来的这点爱,也不一定靠得住。
别对一个男人太好,好到他以为你真的没有脾气,一定要让他感觉到,如果他不好好对你,他就会失去你。
女人在爱情中,还是应该保持一种“高傲”的姿态,这高傲不是说傲慢,而是有自己的骄傲,你有自己的事业,也有自己的朋友圈子,而不是生活中只有他一个人,什么都要围着他转。
而这样“高傲”的你,他反而会害怕你的离开,他反而会更加珍惜你!
她对你没感觉就是不喜欢你了,感情是两情相悦的,既然她不喜欢你,你没必要再坚持了,坚持下去只是浪费时间而已。
她还是喜欢你的,又不太满意,没有达到她想要的目标,所以只要你加倍对她好,达到她的要求,她会喜欢你的
她还是喜欢你的,又不太满意,没有达到她想要的目标,所以只要你加倍对她好,达到她的要求,她会喜欢你的她还是喜欢你的,又不太满意,没有达到她想要的目标,所以只要你加倍对她好,达到她的要求,她会喜欢你的
通过他跟你说的这么一段话,可以知道他并不喜欢你,而且他也并不了解你,他对你的了解都是通过你的朋友给他介绍的,你的朋友把你在他面前介绍的肯定是非常的完美,然而现实中他跟你见面之后,他觉得没有那么好,所以你们应该成不了,仅仅是你喜欢他,而人家对你没有感觉,所以可能的话,你就不要再死缠烂打下去了,找一个你喜欢的人,还不如找一个喜欢你的人,当然,这只是我们个人的见解,你要是想继续的话,你也可以试一试,有可能碰到那种金石为开的那种现象,但是那样的生活我估计长久不了
本文标题: 听小说的时候总是会感觉会无聊,之前不会这样的,所以我就换小说,感觉像是在听新鲜感,我想让这种感觉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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