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潘金莲没有毒杀武大郎,武松还会杀了潘金莲吗?应该不会,武大郎当初已经答应了潘金莲,只要自己的兄弟回来就会跟她办理离婚手续,武...
假如潘金莲没有毒杀武大郎,武松还会杀了潘金莲吗?
应该不会,武大郎当初已经答应了潘金莲,只要自己的兄弟回来就会跟她办理离婚手续,武大郎为了武松不出去帮自己报仇肯定什么也不会说,到时候他们离婚后肯定会选择离开这里,就算武松知道估计也是多年后的事儿了。
一、只要武大郎不死武松肯定不会杀人,只会选择带着武大郎离开这里。武大郎对潘金莲的好真的是没话说,在知道潘金莲已经背叛了自己后,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早知道这样就放她走了,而后还对潘金莲说,只要自己的兄弟回来了就会和她办手续,其实就是为了等兄弟回来帮他收拾东西走人。
其实武大郎知道西门庆是什么人,武松虽然打死了老虎,但要是为了他得罪了当地的地头蛇,那日子肯定也不好过,所以就算武松回来了他也不会说什么,没想到潘金莲害怕他说什么直接把她给毒死了,要是武大郎没死估计后续的事儿也就不会发生了。
二、就算武松知道了潘金莲背叛了武大郎,最多也只会选择揍他们一顿不会杀人。对于武松来说这世上唯一的亲人就是他的哥哥,只要他哥哥觉得自己挺幸福那这事儿就能够翻篇,其实潘金莲是什么样的人武松心里早就清楚,只不过碍于自己哥哥的面子不好说什么,这回好了自己的哥哥与这种女人分开其实在武松的心里是件好事儿。
所以就算武松知道了这些事儿,最多也就是去找西门庆打一架,给武大郎出口恶气之后就会带着他离开这里去别的地方生活,毕竟在他的心里武大郎才是最重要的,其他的人不管死活都和他没关系。
最后:要是潘金莲他们的心没有那么狠,估计也不会落得个被杀的下场。
《水浒传》潘金莲是悲剧,还是罪有应得呢?
还是那句话:评说古代的事物,应该以古代当时的社会环境,人文习俗,法制道德,弱肉强食等实际条件为标准。如果站在今天伦理道德,法制观念,人文习俗的高度来评价,得出的结论势必会不伦不类不符合实际。
施耐庵在写《水浒传》时,自然也会站在历史的角度上来书写,绝不可能把一千多年后的今天的道德观念,法制意识掺杂进去。
有人提出,武松面对兄长被害,一气之下杀死嫂子和西门庆,属于激情杀人,不符合法律。而应该走法律程序,去报官,由官府按法律条文来处理。简单说,就是武松没权力杀人。
这不就明显是拿今天的观念去评判一千多年前的事么,这是不现实的。
实在抱歉,说了题外话。
书归正传。
一、潘金莲是罪有应得
潘金莲所处的时代,是一千多年前的北宋封建王朝。她被大户人家卖给了三尺枯树皮武大郎。要身条有身条,要脸蛋有脸蛋,花容月貌的她,竟和一个半残废同居一床,这是名副其实的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她冤啊!
但是,那不是妇女能顶半边天的今天,对婚姻不满意可以离婚。而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妇女没有一点社会地位的封建王朝。她活是武家的人,死是武家的鬼,就是冤死也得受着,没有任何理由可以反抗,如有反抗就是大逆不道。
更何况,距我们最近的民国时期,妇女也是女子无才便是德,甚至连个姓名都没有。嫁到夫家以后,只能以王氏、李氏、赵氏来称呼,这个姓还得是夫家的姓。
所以,当时潘金莲的所做所为,既使不被武松杀掉,按照当时的法律,也是要骑木驴的。那是一种对通奸妇女最惨无人道的刑罚——直到折磨至死。据说还有一种沉木笼的刑罚,就是把人装在木笼里,沉到水里活活淹死。这俩种死法,都不如让武松一刀杀了好受些。
由此可见,美女潘金莲所犯的错误,已经是顶级错误,罪有应得,非杀不可。
二、武松杀嫂,符合人物的性格特征
武松在书中的形象,本来就是刚直不阿,眼里容不得一粒沙子的铮铮铁汉。出差回来看到亲哥哥被害至死,他要不给哥哥报仇血恨,那就不是武松,而是林冲了。林冲面对娘子被高衙内调戏,碍于自己顶头上司高太尉的面子,忍气吞声,最后还是被逼上梁山。而武松不可能走那条路。
更何况,后面还有宋江怒杀阎婆惜的情节作陪衬。宋江那么懦弱的人物,情急之下都把自己外房给杀了。反应到武松这里,如果不杀掉潘金莲,那施耐庵老先生就没办法再往下写这个《水浒传》了。
用现在的眼光看,潘金莲死的确实有点冤枉。因为她是爱情受苦在前,出轨西门庆在后,或多或少有点客观原因,确实有点让人同情,也算个不大不小的悲剧。但在那个朝代,不存在这种思想观念,根本不能叫悲剧,只能叫罪有应得。
历史上的潘金莲如果武松没拒绝是否武大郎就不会有那种结局?
潘金莲的结局如何?
潘金莲,是《水浒传》中出现的虚构人物,《金瓶梅》对其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化。几百年来,她一直被钉在历史耻辱柱上,堪称妖艳、淫荡、狠毒的典型。潘金莲是西门庆的第五房妾,最后死于武松之手。
在中国传统道德观念中,很少有人同情她的遭遇,这就是潘金莲。至后,极度演绎而活在戏剧舞台文学作品中,成为茶余饭后的坏女人样板。
扩展资料:
关于潘金莲的身世,根本不是《水浒传》描写的那样,也根本不是宋朝人,而是明朝人。潘金莲,原本是河北清河县一个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有传闻是知州家的姑娘),所住的村子叫黄金庄,听着名字都很硬气。
潘金莲娘家姓潘,小名唤做金莲,长到二十岁时,颇有姿色,在十里八乡很出名。潘金莲小时候就喜欢同乡邻村的武植(也就是武大郎),她父亲经常接济他,等到武大郎中进士后,她父亲决定将女儿许配于他。两人婚后和睦恩爱,前后育有四个子女。
据考证,大郎武植系山东清河县武家那村人。他自幼崇文尚武,才力超群,少年得志中了进士,在山东阳谷做了知县。
武大郎小时候虽然出身贫苦,但从未“卖炊饼为生”,而是从小刻苦读书,并学业有成。另据1996发现的武植小腿骨测算,武植身高应该超过1.8米,也绝非“三寸丁谷树皮”,更不是“五短身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潘金莲
潘金莲的结局:被武松一刀杀死。
潘金莲,是《水浒传》中出现的虚构人物,《金瓶梅》对其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化。几百年来,她一直被钉在历史耻辱柱上,堪称妖艳、淫荡、狠毒的典型。在中国传统道德观念中,很少有人同情她的遭遇,这就是潘金莲。至后,极度演绎而活在戏剧舞台文学作品中,成为茶余饭后的坏女人样板。
但明朝历史上真正的潘金莲则是清河县令武植的夫人,为人贤良淑德,因夫妻二人形象被恶人恶意丑化,并在老百姓当中流传,被施耐庵收录进了《水浒传》,因此书中的潘金莲只是小说虚构的人物。
在《金瓶梅》中,其经历、性格、生活等得到了多方面的重要的充实,从而塑造成一个美丽风流、心狠手辣、搬弄是非、淫欲无度的女人。潘金莲是西门庆的第五房妾,最后死于武松之手。
扩展资料
在文学史上,潘金莲是个淫妇,她因她的放荡纵欲,她的狠毒无情,而被钉在道德的耻辱柱上,受到人们的批判和唾骂。可是如果将其放在具体所处的时代背景和环境中,从人性的角度进行更深刻的剖析,潘金莲不过是历史演进过程中的一个牺牲品,她嚣张、放荡行为的背后,掩藏着的是内心极度的恐慌和无助。
她选择了一种近乎丧失人性的方式来寻求着生的出路,看似绝情、残酷,却恰恰暴露出她人性最为脆弱的情感——孤独。正如她自己所说的那样:“我的苦恼,谁人知道,眼泪打肚里流罢了。”
当时的时代背景,没有给潘金莲一个做人的条件。但是,她毕竟又是一个独立的个体的人,并且不是一个浑浑噩噩,糊里糊涂,没有思想,聊度一生的人,她“虽然微末出身,却倒百伶百俐,会一手好弹唱,针织女工,百家歌曲,双路象棋,无所不知。”
这样一个女子,社会却没有给她一个自我满足,自我追求的机会,西门庆之类的所关注的只是她能带来什么,能给他们多大程度上的满足,偶尔的一点点施舍,也不过是为了更多的榨取她的肉体。没有人会在意她的所需所思所想,她的物质世界是贫乏的,她的精神世界是孤独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潘金莲 (小说《水浒传》与《金瓶梅》中人物)
潘金莲的结局:被武松一刀杀死。
潘金莲,是《水浒传》中出现的虚构人物,《金瓶梅》对其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化。几百年来,她一直被钉在历史耻辱柱上,堪称妖艳、淫荡、狠毒的典型。在中国传统道德观念中,很少有人同情她的遭遇,这就是潘金莲。至后,极度演绎而活在戏剧舞台文学作品中,成为茶余饭后的坏女人样板。
扩展资料潘金莲是清河县里一个大户人家的使女,娘家姓潘,小名唤做金莲,二十余岁,颇有些姿色。因为那个大户要缠她,潘金莲去告诉主人婆,意思是不肯依从。那个大户以此记恨于心,却倒陪些房奁,不要武大郎一文钱,白白地把她嫁给武大郎。
嫁给武大郎后,清河县有几个奸诈的浮浪子弟,经常到武大郎家里调戏她。潘金莲是爱风流的人,见武大郎身材短矮,人物猥琐,不会风流,就和那些浮浪子弟勾搭上了。因此街坊邻里都传说她:“无般不好,为头的爱偷汉子。”
那些浮浪子弟还经常在武大郎家门前叫道:“好一块羊肉,倒落在狗口里!”武大郎在街坊邻里面前丢尽了脸,又是个懦弱本分的人,因此在清河县住不牢,带着潘金莲搬到阳谷县紫石街赁房居住,每日仍旧挑卖炊饼。
潘金莲在阳谷县过了一段宁静的生活,后来武松在阳谷县做了都头,和武大郎相认之后搬来一起住,潘金莲见了武松又动了淫欢之心,多次主动勾引武松,武松不但不被她的美色所动,反而还说教了她一番。从此叔嫂二人关系闹僵,武松因此搬出武大郎家,到县衙里去住。
潘金莲又过了一段宁静的生活,她一直嫌弃武大郎生得丑陋,而且为人木讷老实,在几番勾搭不上武松后,在王婆的撺掇下与西门庆勾搭成奸。被卖梨的郓哥撞到后告与武大,武大捉奸不成反被西门一脚踹到胸口,害心疼病躺在床上半个多月。期间潘金莲不但不管不问,反而更加变本加厉的折磨他。
到后来武大实在没法处,只得拿武松吓她,好让她请郎中来瞧他的心疼病,谁知潘金莲与西门庆商议之下,一不做二不休,反将武大毒死。
后来武松砍了潘金莲的头,因为他嫂子太风流,潘金莲用姿色把西门庆勾,这才有了武松杀嫂报兄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潘金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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