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狸先生觉得自己肯定是疯了,不然怎么会爱上小白兔呢。威武霸气的狐狸大人要厮守终身的另一半应该也是一只雄赳赳气昂昂的狐狸小姐而不是...
狐狸先生觉得自己肯定是疯了,不然怎么会爱上小白兔呢。威武霸气的狐狸大人要厮守终身的另一半应该也是一只雄赳赳气昂昂的狐狸小姐而不是一只软弱可欺的小白兔。小白兔多丑啊,短短的白毛,短短的尾巴,还有红彤彤的眼睛。对了,红色的眼睛,那是狐狸看到这么好看的眼睛,就想一湾浅浅的清水,透亮的可以数清湖底的每一颗沙粒。
那是狐狸先生第一次看到兔子小姐,那时候的兔子小姐正在河边认真地洗着胡萝卜,她的注意力全在手中的胡萝卜上。狐狸先生从那双眼睛里看到了璀璨的银河,他想那就是纯粹的喜欢吧。兔子爱胡萝卜,是天性的本能,而狐狸先生羡慕这种本能的喜欢。他多希望这样的眼神有一天也能落在自己身上。
于是,偷鸡的狐狸先生不再偷鸡,反而转头学会了偷胡萝卜。他知道背阴的地里长出的胡萝卜比较大,他知道丑一点的胡萝卜更甜些,冬天的胡萝卜会比夏天好吃。于是一个投机取巧的肉食主义者变成了远近闻名的胡萝卜研究专家。他给自己搭了一个胡萝卜庄园,生产最好的胡萝卜。他会挑选出每天最好的胡萝卜,然后把它偷偷放到兔子小姐的门口,看着兔子小姐开开心心地打开门将胡萝卜拿回家。这样子就很幸福了。
可是啊,他永远不知道,兔子小姐其实原来不爱吃胡萝卜,第一次见面她通过河中的倒影看到了狼狈的狐狸先生躲在树丛后面才笑弯了眼睛。后来兔子小姐真的爱上了胡萝卜,因为她每天能收到最甜的胡萝卜,因为胡萝卜是狐狸先生的颜色。
可是啊,狐狸先生只会送胡萝卜,却不愿意停下来跟兔子小姐说说话。他们都说是兔子小姐无情配不上这么喜欢她的狐狸先生,其实啊,狐狸先生的喜欢只是他以为的喜欢,他从一开始就把这个爱情定了性——他们是不同物种的喜欢,他们之间差着的是门当户对。他对兔子小姐也仅仅只是喜欢,没想着更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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