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狄浦斯王》是索福克勒斯的创作,故事本身就有一个悲剧性的开始,在这个科学理性和商业理性压倒神权与命运之敬畏的现代社会,在人们无数次以没有预见其结果或未曾明了其缘由作为开脱自身错误的借口之时,俄狄浦斯式的崇高更显得弥足珍贵。
《俄狄浦斯王》是索福克勒斯的创作,故事本身就有一个悲剧性的开始,在这个科学理性和商业理性压倒神权与命运之敬畏的现代社会,在人们无数次以“没有预见其结果”或“未曾明了其缘由”作为开脱自身错误的借口之时,俄狄浦斯式的崇高更显得弥足珍贵。
鲁迅先生有言,“悲剧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古语则有云,“不知者无罪”。秉持着这两种观点来读索福克勒斯悲剧《俄狄浦斯王》,便对俄狄浦斯产生了一种浅陋而矛盾的解读:一方面,他是勇于挑战命运的强者;另一方面,他又是无辜受害的弱者。然而真正细究索福克勒斯的用意,却会产生另一种解读:“无知”本身,恰恰就是罪过所在;也正是因此,悲剧恰恰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呈现给人看。
俄狄浦斯因为解答了斯芬克斯之谜,给出了“人”的答案,一度解救忒拜城邦;然而因为未能明晰“自己”的身世,因一时血性杀死生身父亲,又不加辨识轻易迎娶了亲生母亲,所以最终将忒拜城推向“麦穗枯萎”、“牛得瘟疫”、“妇人流产”这般生命湮灭的绝望境地,可见确是一位罪人,而罪恶的根源,就在于他对于自身的无知。
那么悲剧中“人生有价值的东西”究竟在哪里呢?说是俄狄浦斯所代表的人类大体对于命运的顽强抗争,可能并不准确。我认为,其价值所在,一是正义的最终胜利,二是对于罪责的主动揽承。
无论是不是神明的肆意安排,毕竟是俄狄浦斯弑父又弑君、僭越了父权与王权、淆乱了维持城邦生活的人伦秩序、犯下了不可原谅的重罪。因此神明置俄狄浦斯于失丧亲人、黯淡双眼、流放他乡的悲苦境地,而对忒拜这座罪恶之城降下瘟疫,如同旧约中上帝降下洪水灭绝被罪恶之血污染的一切生灵。可以说,治罪本身即是为了扬善,苦难本身就是“正义”得以彰显。由此悲剧教化观众去认清自身,警示观众远离罪恶,并以罪恶自身的毁灭给人以欣慰与安然之感,正如黑格尔所说,悲剧的快感来自于“永恒正义的胜利”。
更重要的是,“罪大恶极”的俄狄浦斯同时也有着英雄的闪光。一旦他洞悉了事实的真相,便不加犹疑地刺瞎双眼,自我流放。他说:“是阿波罗使这些凶恶的,凶恶的灾难实现的;但是刺瞎了这两只眼睛的不是别人的手,而是我自己的”(见于退场,约第1330行),明知自己也是命运的玩偶,神明操纵了他作恶的双手,但是对于罪责的惩戒,却是他自己主动施行的。他当然可以以一句“我不知道”来自我开脱、来苟延残喘、来置瘟疫中的忒拜于不顾,但是他选择了承担。只有在这个时候他是真正自由的(又不免使人联想到后世康德所谓“自由意志”),他自由地选择了负担罪责,用无边的黑暗和漫长的流落来赎罪。
在今天,在这个科学理性和商业理性压倒神权与命运之敬畏的现代社会,在人们无数次以“没有预见其结果”或“未曾明了其缘由”作为开脱自身错误的借口之时,俄狄浦斯式的崇高更显得弥足珍贵。至于弗洛伊德以“俄狄浦斯情结”来解释弑父恋母的暴行,用“力比多”置换掉“原罪”,最终为俄狄浦斯和人类的罪恶免责,不正是将这部悲剧最具价值的思考抹煞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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