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红楼梦37回读后感《红楼梦》第三十七回,“秋爽斋结海棠社”之后,蘅芜院又夜拟菊花题。在薛宝钗给史湘云讲了一大套怎样拟诗题的理论后,湘云却只答应...
求红楼梦37回读后感
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出,古人也有因为前人写得太多了而后人写不出新意的困惑的时候。纵观一下当今诗坛,咏菊的诗歌,从数量上看,在逐年递减,甚至很少;从诗质上看,上乘的也不多,大多数都钻在前人的套子里钻不出来,没有新意。对这一创作困惑我们应怎样去看待呢?
首先,从诗作的数量递减这一现象上,我们可以看出,当今的诗人或诗作者,在创作的态度上还是比较严肃认真的,他们不愿意重蹈前人脚步,也不愿意老是重复自己,更不愿意在同一个平面上滑来滑去。生活掏空了,没啥写就不写,写不出新意来也不去凑热闹,使人看了反而翻胃。
其次,从诗质上看,上乘的却不多。这又可以看出我们诗人或诗作者,深入生活,观察生活,体验生活的步子还很迟缓。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位诗人或诗作者都应深入到生活中去,因为每一位诗人或诗作者在同一物上的感觉不是千篇一律的,应有他们独特的艺术感受。作为一位诗人或诗作者,在感觉上也不是原始的、空白的、无文化的,应取决于诗人或诗作者自身的充实、完善和修养,这种感觉在诗歌作品的内容和价值上就会鲜明地反映出诗人或诗作者的全部人格、智慧和情感。所以,问题的本质就在于诗人或诗作者应该怎样去不断地充实和完善自己,应在生活的田野里去收割金黄。
现在让我们看看湘云她们是怎样走出创作困境的?宝钗想了一想,说道:“有了。如今以菊花为宾,以人为主,竟拟出几个题目来,都要两个字,一个虚字,一个实字。实字就用‘菊’字,虚字就便用通用门的。如此,又是咏菊,又是赋事,前人虽有这么做的,还不是落套。赋景咏物两关着,也倒新鲜大方。”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曹雪芹不愧为清代的大诗人和诗论家,处理好“赋景咏物两关着”的矛盾,在心灵里,把物融为一体,就不愁没有新意,没有新的华章。至于“以人为主”,也不失为一个好的角度。
所以,在创作时关键是要擅于开拓生活底蕴,把握好时代之主旋律。创作时还应注意生活中那种潜在意识和智慧的苏醒,这是对生活直觉与创作形式的把握。再一由于创作来源于生活,因此,诗应该是真实的,它的真实在于诗世界的完整独立性和诗人或诗作者活生生的个性,它犹如生活中的某一个生命,它的每一个词,每一个句子,组成一个生命,如果被割开的话,它们就会流血,就会痛苦的呻吟。生活底蕴的开拓,包含着人民内心丰富的情感、美好的灵魂和菊花开放时节广交亲朋好友、追忆过去、展望未来等内容。但对于菊花的各种品格、属性、风姿、情采等,自在诗人或诗作者的把握之中,这个应不在话下。
因此,有了好的题材以及创作者的生活积累和人格修养等,就应认真地投入去写。现在,我摘录林黛玉的一首咏菊诗,以作定格:
“无赖诗魔昏晓侵,绕篱倚石自沉音。亮端蕴秀临窗写,口角噙香对月吟。满纸自怜题素怨,片言谁解诉秋心。一从陶令平章后,千古高风说到今。”
此诗的前四句给出了构思中诗人的自我形象,后四句写出了自己的寄托:高傲贞洁的情思,以及仰慕菊花高贵品质的写诗之缘由。
昆虫记第37章读后感700字
昆虫记第37章读后感700字左右10篇
《昆虫记》中充满了对生命的关爱,以及对万物的赞美之情,活泼、诙谐的语句中,充满了盎然的情趣,《昆虫记》全十卷完成后,法布尔因此被世人誉为“动物心理学的创导人”。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昆虫记第37章读后感700字”,下面我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563881 昆虫记第37章读后感700字1
《昆虫记》这本书使我非常着迷。看了《昆虫记》后,我才知道,原来小小的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
第一次读《昆虫记》的时候,不知怎么的就被它就吸引住了。这是一部描述了昆虫们的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
《昆虫记》是一本很有趣的书,里面也有两个很有趣的故事:在自然界中,螳螂是一种十分凶的昆虫。然而,在它刚刚拥有了生命的初期时,也会牺牲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蜘蛛织网’,即使用了圆规,尺子之类的工具,也没有一个设计家能画出一个比这个更规范的网来”。这些丰富的故事情节使我浮想联翩。几乎所有的细节,都让我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一次又一次地把我带进昆虫的世界……还有,作者的精神让我很受他启发:我们应该有追求真理的勇气与毅力,对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应该有始有终的把它做好,相信自己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潜能。
我认为,《昆虫记》是值得我们一生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去阅读一下《昆虫记》,就会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会可以知道的更多。
《昆虫记》,的的确确是一本很不错的科普书,建议大家阅读就会深深地所被它吸引。
#202191 昆虫记第37章读后感700字2
你见过昆虫吗?你见过各种各样的昆虫吗?如果你看过《昆虫记》就一定想象得出来它们的样子。
《昆虫记》的作者是法布尔,他从小就喜欢观察昆虫,只要有时间他一定和昆虫在一起。这本书就是他多年观察的记录。
书里讲了许多昆虫,常见的,不常见的,比如蜗牛、蝴蝶、萤火虫、七星瓢虫、毛毛虫等。作者详细介绍了这些昆虫的习性。比如萤火虫喜欢吃蜗牛,它首先给蜗牛打一针“麻醉”,等蜗牛晕倒了再不慌不忙地吃掉它。
同学们,昆虫世界非常有趣,让我们也多观察昆虫、多观察世界吧!
#570585 昆虫记第37章读后感700字3
集昆虫学和文学禀赋于一身,熔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昆虫学家法布尔以人性关照虫性,千辛万苦写出传世巨著《昆虫记》,为人间留下一座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散文宝藏。
它行文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盎然的情趣。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是法布尔,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昆虫记》不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世界,它不同于小说,它们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是独自的,安静的,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与艰辛。我仰起了头,这一刻,我非常想仰起我的头,像仰望星空一样,来对待昆虫们存在的奥秘。
我叹服那神秘的大自然,更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
《昆虫记》中所描述的昆虫,大概也不是十只手指头所能数得来的,所以我也不能多说,但是有几种令我震撼许久的生命,在此非提不可。
#549286 昆虫记第37章读后感700字4
《昆虫记》是法国着名昆虫学家法布尔耗费毕生心血完成的一部昆虫学的巨着。
他怀着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之情,五十余年深入到昆虫世界中,用毕生的精力对昆虫的种类习性乃至觅食婚俗进行大量的观察和实验,真实细微翔实地纪录了昆虫的本能特性,用第一手资料将昆虫世界真实而形象地展示在人们面前。
法布尔用人性观察虫性,又用虫性反观社会人生睿智的哲思跃然纸上。他被法国文学界科学界授以昆虫世界的维吉尔的称号,并被举荐为诺贝尔文学将的候选人。
作者把这本书里的昆虫写的生动形象,栩栩如生的刻画在世人面前,展示出来。
里面有许多的昆虫,有你没见过的昆虫。有无穷奥秘等你来探索。
《昆虫记》是科学家与文学结合的典范,虽历经百年,可至今任是一座无人逾越的丰碑。
这套书在社会各界人士的关爱下以走过是个来头,我希望着笨书能得到更多人士的爱戴和喜爱,希望大家观读。
#97302 昆虫记第37章读后感700字5
轻轻合上《昆虫记》,我却仍然沉浸在法布尔引领我走进的昆虫王国,一只只可爱的昆虫仍在我的眼前嬉戏。是什么让法布尔获得许多名人的赞许?是什么让他为我构造出了一个如此活灵活现的昆虫世界?难道仅仅是他对生命的敬畏之情吗?不,这里还包含着法布尔对科学的热爱与执着。 法布尔——这个人类杰出的代表,耗费其一生的光阴,就为了为这众多平凡的自然界子民——昆虫谱写一部精彩的生命乐章。法布尔用他“哲学家一般的思,美术家一般的看,文学家一般的感受与抒写”,为我们缔造了一个昆虫的乐园。从字里行间我们都能深深地感受到法布尔对生命的敬畏,以及他相信科学、注重观察和尊重真相的精神。顿时,有一种深深的敬仰之情从我的心底蔓延开来。
刚翻开这本书,我坚定地认为它一定是枯燥乏味的,可读着读着,我就发觉这本书比无聊的小说有意义、有趣味多了。我尤其喜欢的是描写萤火虫的那部分:在萤的皮上有一种白颜色的涂料,形成了很细很细的粒形物质。于是,光就从这个地方发出来。在这些物质附近,还分布着一种非常奇特的器官,它们都有短干,上面还生长着很多细枝,这种枝干散布在发光物体的的上面,有时还深入其中。这是多么细致的描写呀!此时,我仿佛看到了法布尔正在草丛中艰难地捕捉萤火虫;此时,我仿佛看到了法布尔正坐在显微镜前仔细地观察萤火虫;此时,我仿佛看到了法布尔正在灯光下,认真地记着什么,脸上露出喜悦之情……
#563776 昆虫记第37章读后感700字6
《昆虫记》让我眼界大开,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超越了以往.我觉得 《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 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 《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得更多.
集昆虫学和文学禀赋于一身,熔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昆虫学家法布尔以人性关照虫性,千辛万苦写出传世巨著《昆虫记》,为人间留下一座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散文宝藏.
#563880 昆虫记第37章读后感700字7
自从我读了昆虫记后,就被它深深迷住了。这本书用了生动的描述,幽默的语言,讲述了一些昆虫是如何猎食和生活的,下面就听我的讲述吧。
当我读到狼蛛的时候, 我才知道狼蛛捕食的时候并不是像别的蜘蛛用网来守株待兔,它是躲在某个洞穴里等猎物经过时它会突然的跳出用毒牙咬晕猎物,那些昆虫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就成了它“ 盘中美食”了。狼蛛其实也织网,但它的网不是用了捕食猎物的而是作为育儿袋用的,这个网是碗状的虽然不美观但很坚固。它在这网里产了卵后,再用丝把它们盖好,这样我们从外面看,只看到一个圆球放在一条丝毯上。完成后它会把育儿袋成天拖在身上,即使遇到危险也不丢弃直到他们孵化成年能自主捕食后才会离开孩子。
读到蜜蜂时我不由的感叹了一声,因为作者把屋檐下的蜂巢里的蜜蜂放入一个透明袋子里,然后又徒步走了两公里的路,为了做这些实验作者竟然不顾被蜜蜂蜇伤的危险,真的很勇敢。远离蜂巢很远后作者才把蜜蜂放出来,蜜蜂竟然好像知道回家的路似得,直往回飞。作者提前回到家大约用了30分钟,而他却发现已经有5只蜜蜂回到了蜂巢,不久剩下的蜜蜂也全都回来了有的身上还沾满了花粉。这个实验证明蜜蜂是有很强的记忆,不管多远都能找到自己的家。蜜蜂不光记忆好还很聪明,假如遇到有风的情况下,它会贴着地面飞行,因为这样会减少风带给它的阻力从而飞的更快。
蜘蛛如网,蚂蚁如何搬运食物,蝉如何脱壳……读完昆虫记我不仅仅知道昆虫的秘密 更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 ,一次次的实验,一次次的探险,让我明白 ,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能轻易的放弃,要有屡败屡战的持之以恒的精神,要有一颗勇于 探索不怕失败的心 .
#549288 昆虫记第37章读后感700字8
今天,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昆虫记》。它的作者是法布尔。
这本书主要介绍了蝉,大孔雀蝶,白蝎,松毛虫,天牛等昆虫的生活习性,捕食方法和一些有趣的生理现象。
如果白蝎被围在一圈火炭中,它便会用蝎针刺自己,最后以自愿死亡来结束这失常状态。当把这只“丧生”了的白蝎放在一摊凉沙土上,一小时后,它又变得生机勃勃。萤火虫看似温和,可爱,但它却是个凶残的猎手。。我不禁赞叹:昆虫世界是多么奇妙啊!
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不是华贵的大孔雀蝶,而是不起眼的一种小虫——食尸虫。它们虽然以恶心的腐肉为食,它们却充当起大自然的清洁工,把尸体埋在地下,把腐臭化为乌有。
食尸虫让我想到马路边顶着严寒酷暑,辛勤工作的清洁工。他们不怕脏,不怕累,把整洁的环境留给我们,我们每一个人都要为保护清新的地球作出自己的一份微薄的力量。
#813735 昆虫记第37章读后感700字9
昆虫记是法国人法布尔写成的。上面记载着栩栩如生的昆虫。有它们的景况、昆虫的进食……记录的动物是在是太多了,我数也数不清。
以前,我一直以为萤火虫是吃草的动物,可是我看了昆虫记后,我才知道,它是喜欢吃的食肉动物他有两片变成钩状的颚,十分锋利,却细的跟头发一样。我们都看不见,必须借助显微镜才能看到,弯钩上有一道细细的槽,它像人类奇妙的外科手术一样,对猎物注射,使它失去知觉。它还有一盏灯,晚上的时候更利于捕猎。我们也可以抓萤火虫,晚上它可以当我们的小灯用。
我很喜欢昆虫,只有看了昆虫记,我才知道更多的昆虫知识。了解了萤火虫的资料,我还知道萤火虫会发光,属于自然光。这都是靠法国人法布尔告诉我们的。我可以真正了解萤火虫。
有着致命毒液的朗格多克蝎子,它的毒液战无不胜,就连好像刀枪不入似的,大孔雀蝶也不是它的对手,还有一些毒液也很厉害的毒虫也不是它的对手。可想而之,朗格多克蝎子的毒液是多么毒。还有一些毒液也很厉害的毒虫也不是它的对手。但是,幼虫对它的免疫力是很高的,幼虫被刺中后并没死,它真厉害。蝎子一般擅长爬墙,以后旧屋子的缝隙中一定不能碰,说不定碰上什么有毒的害虫一类的东西呢。
当我看到朗格多克蝎子的毒液有那么强时,我真的害怕。现在我终于知道了蝎子的危险,它可真毒,居然会放毒液,毒素还那么强,蝎子也是一个害虫。他还攻击人类,它真是十恶不赦,可恶之极。长大后,我一定要了解更多的蝎子知识,让它消失。但是有的蝎子不坏,要好好保护。
法布尔很认真,让我们了解更多的知识,谢谢法布尔。
#563797 昆虫记第37章读后感700字10
看过法布尔的《昆虫记》,我了解了另一个世界。那就是昆虫的世界,它们的世界同样让人着迷。我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喜欢、热爱,法布尔的《昆虫记》之所以名声响亮,那是因为他怀着对渺小生命的尊重和热爱去描写的,他不仅是去记实,而是在歌颂这些微不足道的小生命。这种爱也深深地打动了广大的读者。读后我感受到生命是平等的,要尊重和热爱一切生命,另外当你做一件事的时候,要投入自己最大的热情,你会收获的很丰厚。
昆虫,很小,小到我们常常忽视了它们的存在。但法布尔却因此获得了“昆虫荷马”、“昆虫世界的维吉尔”等桂冠。读了这本书,心中深受感动,原来它们的世界也很精彩。昆虫和我们一样,也在不断地觅食、说话、唱歌、跳舞。村庄、田野、河道都有它们的身影,在属于它们的乐园里快乐地生活着。
昆虫是弱小的,但它们的破坏力不可小视。在我们的养育下,举世无双柔顺的卷心菜把自己的一切献给了我们和家畜当作营养:它的叶、花、芽、茎、根都是有用的,可装饰,也可实用。我们喜欢卷心菜,毛虫也喜欢卷心菜。它们对卷心菜的叶子有很好的胃口,幼虫的身长迅速增加,在破除束缚的疲劳之后,饥饿开始发作,在几个星期之内,卷心菜将彻底毁于它们的食欲。它们觅食得到了满足,卷心菜就遭殃了。
而我们人类对它们的防控只能是很勤奋地观察和监视卷心菜的叶子,用拇指和食指捻碎卵床,用脚踩死毛虫。每种生物都有生存的欲望。卷心菜毛虫迫切地要求延长生命,对我们的农作物的危害是巨大的。那它就是我们的敌人,我们要消灭它,可当它以我们的敌人为生时,又是我们的朋友。看来我们对毛虫的感情是很复杂的,既不能完全消灭,又不能放任自流。
昆虫除了觅食,它们的业余生活也是很讲究艺术的。你听蟋蟀在弹琴,它用四个发音器把歌曲传到几百公尺远的地方,这声音多么大啊!蟋蟀喜欢在暖洋洋的阳光下弹琴,圆浑、响亮、富有节奏感,而且无休止地延续下去。它的生活比阳光还阳光,整个春天它都这样自得其乐地歌唱着,它的生活充满了乐趣,它为幸福的生活歌唱。我们现在幸福吗?我们对现在的幸福感恩了吗?我们为幸福歌唱了吗?我们为幸福生活尽力工作、学习了吗?我们在抱怨的时候,我们颓废的时候,想到了光亮了吗?我们是不是应该像蟋蟀看齐,时常弹响自己的琴声,感受身边的快乐,阳光的明媚。我们都喜欢蟋蟀吧,它带给你的不仅是歌唱,更是精神的愉悦,向上的风帆。
喜欢卷心菜的毛虫大家还记得吧。现在让我们再认识一位消灭毛虫的能手金步甲。它是乡野卫士。有了它,卷心菜就安全了。但是金步甲是很残忍的,是残忍的吞噬者,吞噬同伴。战争是残忍的,这小小的昆虫界也充满了血腥。昆虫跟我们人类在劳动和掠夺上多么的惊人的相似。我叹服神秘的自然,更叹服法布尔的独具匠心的细微的观察,为我们展现了真实的昆虫世界。观察,精微的观察,全身心的投入,就像沈复写的《童趣》,明察秋毫,就能发现物外之趣。经常的延长自己的思维,你会成为一个有情趣的人。
观察是需要光亮的,大自然的光亮除了天上的太阳,还有地上的萤火虫。那奇妙的小动物,为庆祝小小生命的欢愉,在尾巴上燃放烟火。从出生到生命的结束,萤火虫在不断地发光,生命不息,光亮不止。我们从中是不是也有所触动。
“萤火虫的光是白色的,非常柔和而且幽静,没有一点儿刺激,就像星星的光华被这只小小的昆虫给收集起来了一样。让我们怀疑天上的星星原本就是无数萤火虫在那里睡眠。”法布尔对萤火虫的热爱,让他用心去观察,去体验,用充满无比喜爱的语言描述了那点点亮光。他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非比寻常。因此,人们赞誉法布尔“拥有哲学家一般的思,美术家一般的看,文学家一般的感受与书写”。
《昆虫记》将昆虫世界化做供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美文。被达尔文誉为“无与伦比的观察家”的法布尔以人性观照虫性,书中描写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婚恋。人们不仅能从中获得知识和思想,而且阅读本身就是美的享受。文中运用了巧妙的拟人手法,还有法国式的幽默生动。让我们在探索昆虫王国神秘的同时,不断了解昆虫先生、女士的生活、习性。法布尔先生还用了许多生动的修辞:比喻、拟人、夸张,把昆虫的动作、神态描写的让人感到如临其境。好象自己也走进了昆虫的王国,和它们一起高兴、唱歌、忧郁。仔细观察吧,你也会发现许多的乐趣。
昆虫一样有着和人一般的生活。尽管它们的生命是那么弱小,那么卑微,那么微不足道。但它们的生活同样很精彩,应该得到我们的尊重。尊重每一个生命,自己就得到了尊重。
有谁知道西游记第37回的读后感?
唐僧师徒四人来到了宝林寺禅堂中,天不知不觉地晚了。其他人都已经呼呼大睡,只有唐三藏独自一人坐在灯下温故而知新,念经文,一直坐到了三更,才把经本包收了起来。唐僧这种好学的精神可真令我佩服呀! 当我读到“唐三藏正要起身去睡,窗外扑刺刺一声响亮,淅零零刮阵狂风……”时,我就猜想一定又是妖魔鬼怪出现了。结果真的是一位冤魂出现了,他是乌鸡国的一位国王,这位国王是被钟南山里的一位能够呼风唤雨,点石成金的道士推下井里而害死的。最后这个可恶的道士摇身一变,变成了乌鸡国国王,霸占了他的江山,暗侵了他的国土……这个道士实在太可恶了!一定要让孙悟空好好把这位道士教训教训。 唐三藏十分同情这位乌鸡国国王,于是就把他的梦告诉给了徒弟三人。聪明机智的孙悟空一下子就想到了一个好主意,变了一个红金漆匣子,把乌鸡国国王的白玉放在里面,自己变成了一个二寸长的小和尚,钻进这个红匣子里面,让师父捧在手中,等待太子的到来,让师父把真相告诉给太子,希望他能替父亲报仇。 读完这一回,我深深的感觉到师徒四人都是乐于助人,心地善良的和尚。尤其是孙悟空的聪明劲,令人万分羡慕和佩服!
汤姆叔叔的小屋37章读后感
托普西是黑人里最黑得了,一双圆圆的明亮的眼睛像玻璃珠子一样闪闪发光,外貌有点怪,脸上的表情是精明与狡吉的奇妙组合,像个小妖精似的.她爱偷东西,偷了之后还撒谎,摆出一副无辜的表情;她品行不端,对所有惹她的人实施报复,恶作剧;她会趁着主人出去,疯闹几个小时,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她的主人想尽了一切办法惩罚她,教育她,试图改变她的不良习惯,但没有用,这只是因为没有爱!
想想吧!这原本可爱的孩子,一生下来就沦为奴隶,她的一切只属于他们的主人,那些所谓主宰着她命运的主人.她从小就在奴隶主的打骂中成长,令她养成了说谎、偷东西的坏习惯,把她原来那美好、纯洁的心灵玷污了.在这种毫无尊严,经历着骨肉分离,整天遭受鞭打的情况下,怎么才能拥有高尚的品德和坚定的信仰呢?只有纯洁,美好,无私的爱才能拯救她的心灵!当天使般的伊娃对她说爱她的时候,托普西的眼睛里蒙上了泪水,她的心灵受到了一缕爱的阳光.果然,托普西以后变好了,她努力争取关爱别人.这是打骂,说教永远达不到的效果,充满爱的一句话超越了一切!这就是爱的力量!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许多像托普西一样的孩子.他们品行不良,没有爱心,不可理喻,那么千万不要厌恶他,用爱去理解,宽容,剥去绿色嫩芽外的一层枯黄的东西,用爱来感化麻木的心灵.要永远记住;爱的力量是巨大的,至高无上的!《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名著出版至今已有一百五十多年了,它之所以能在今天依然使读者们深深感动,也是因为作者在书中宣扬的博爱与人道在奴隶制消失的今天已然是人类永恒的追求.
《汤姆叔叔的小屋》的全书都被同一个主题所主宰:奴隶制度的罪恶与不道德.当斯托夫人在她的文字里写入次要的主题时——譬如母亲的道德权威以及由基督教提供拯救的可能性——她都会强调这些主题与奴隶制的恐怖之间的联系.几乎在小说的每一页里,斯托夫人都在积极推动着“奴隶制度不道德”这一主题,有些时候她甚至会改变故事叙述的口吻,以向人们“布道”奴隶制的破坏天性(譬如,在载着汤姆前往南方州的轮船上,有一名白人女性这样说道:“奴隶制的最可怕之处就在于对感情和亲情的践踏——比如拆散人家的骨肉.”)通过对黑奴制度拆散他人家庭的刻画,斯托夫人用文字展现出了奴隶制度罪恶.“在自由的土地上,逃亡者们安全了.”
因为斯托夫人认为母性是“所有美国人生活中的道德与伦理模范,”并相信,只有女性才拥有将美国从奴隶制的恶魔手中拯救出来的道德权威;这便是《汤姆叔叔的小屋》中表达出的另一个主题:女性的道德力量与圣洁.在书中,这种角色的例子有伊丽莎——一位带着小儿子逃亡的黑奴(并最终与其全家团聚),或者小伊娃——她被视为一名“理想的基督徒”;正是通过这样的角色,斯托夫人表明了这一观点:女性能够拯救她们身边的人,哪怕是最不道义的人.但后来的评论也提到,斯托夫人笔下的女性角色一般都以家庭主妇的老套形象出现,而不是现实中的女性.此外,斯托夫人的小说“重申了女性所发挥的影响的重要性”,并为随后几十年里女权主义运动道路的铺平作出了贡献.
斯托夫人的清教徒宗教信仰显露于小说的结尾,并延及所有的主题;她对基督教的本性进行了探索,并认为基督教神学与奴隶制度有着无法调和的矛盾.当伊娃死后,汤姆恳求挚爱她的圣克莱尔“回望耶稣”时;当汤姆死后,乔治·谢尔比用“做一个基督徒多好啊”来称颂他时;这一主题都得到了最明确不过的彰显.因为在《汤姆叔叔的小屋》中,基督教的主题占有很大的分量,并由于斯托夫人在小说中直接且频繁地发出宗教信仰上的感慨,这本小说还常被认为带有“布道书的形式”.
第二,.,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
一直以来我想好好读一本名著,正好趁这次寒假期间,我开始细细品味《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通过对汤姆的描述,告诉我们:听从奴隶主摆布的汤姆最终难以逃脱死亡的命运.书中主要描写了两个人物:一个是汤姆,他忠心耿耿,全身心维护主人利益.另一个是哈里,他和他的父母,历经艰险,最终成功地抵达加拿大.
这本书中,汤姆的遭遇令人同情.在奴隶们纷纷逃跑的情况下,他自己没有逃跑.他从小就忠顺于主人,甘愿听从主人摆布.在这期间他被转卖到新奥尔良,成了奴隶主海利的奴隶.在一次溺水事故中,汤姆救了一个奴隶主的女儿的命,孩子的父亲从海利手中将汤姆买过来,为主人家赶马车.不久主人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被人杀死.于是汤姆又被拍卖掉了.从此,汤姆落到了凶残的奴隶主莱格利手中.莱格利经常任意鞭打奴隶们.汤姆忍受着痛苦的折磨,最后为了帮助两个女奴逃跑,汤姆被打得皮开肉绽.但是汤姆最后什么都没有说.在他奄奄一息的时候,他过去的主人来买汤姆,因为汤姆是他儿时的玩伴,但是汤姆最终遍体鳞伤地离开了人世.
这本书令我很感动,是因为它描写出了黑奴的悲惨状况,故事中的汤姆叔叔无论身在何处都非常乐于助人,而且除了乐于助人这个优点外,他还十分善良、忠诚、能干……还任劳任恕地替主人管理庄园.在书中,那些凶狠的奴隶主们的所作所为确实令人愤怒无比.他们常常毒打奴隶.最可恨的是,他们还将善良的汤姆叔叔折磨至死,简直是恶魔.
看了这本书后,我从汤姆叔叔身上看到了善良、能干,还有乐于助人的好品质,同时也看到了世界上的丑恶.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
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后,我感到很愤怒又很怜惜.因为在一个本应美丽、富饶的国度里,因为有着白皮肤的人寄居在这片土地上,让这样一个淳朴的国度沾染上了冷酷无情,变得黑白颠倒了.人们总是认为白色是美丽、善良的天使的化身,而黑色就是邪恶、狠毒的恶魔的代表.但在故事中,在那时,白色欺凌着黑色,天使变成了恶魔吸尽了黑色的血.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一部黑人的血泪史.故事中的主人公汤姆是个极其善良的人,十分信奉上帝,希望上帝能赐予他自由.他虽然不识很多字,但还是经常尽自己所能去读《圣经》.但就是这样一个信奉上帝、十分善良的人却最终死在了残暴的奴隶主手下.不是有句古话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吗?在汤姆的一生中一件坏事也没有做过,即使知道自己将被卖到南方去也不逃跑,只是默默等待甚至对残暴的殴打自己的奴隶主、将自己卖掉抵债的奴隶主也没有说过半句坏话,.而上帝总是给了他希望,又将他打下了地狱.因为孤儿失去父母,还有亲友和法律保护,还能有所作为,还有公认的权利和地位.然而,奴隶失去了东家,便成了水上浮萍,听凭风吹雨打.
《汤姆叔叔的小屋》中描写了各种各样的奴隶主和奴隶,并着重描写了信奉基督、逆来顺受型的汤姆,也写了不甘心失去自由、勇于反抗的黑奴,如乔治·哈里斯夫妇.这本书通过对汤姆和乔治·哈里斯夫妇这两种不同性格黑奴的描述,告诉我们:逆来顺受、听从奴隶主摆布的汤姆难逃死亡的命运,而敢于反抗、敢于斗争、追求自由的的乔治夫妇得到了新生.
可悲啊!拥有白色皮肤的人为何心却狠得像黑色的恶魔?他们只知道自己是个人,需要他人的尊重,但却把黑人当作了一件任人买卖欺凌的商品.比如黑奴贩子海利,他极度强调自己是个绅士,还不知耻辱地在人面前说自己多好,为了不让母亲伤心,卖黑人孩子是将母亲先骗走,再将孩子卖到远方.他居然说得出口,每个孩子都是母亲的宝贝,我无法想象,也不敢去想当一个母亲失去孩子时有多痛苦.
看了这个故事,我才发觉原来世界并不是到处充满阳光,还是有阴暗的一面的,因此,我觉得我们应该将心比心地、平等地对待所有的人,让身处苦难中的人得到自由、幸福、美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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