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好书读后感,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精选6篇),品味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
一本好书读后感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精选6篇)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我整理的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000字(精选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本好书读后感1
大家好!我是一名小学五年级的学生,在同学老师的眼中我就是一名标准的“博士先生”。也许是从小就喜欢读书的原因吧,我啊早早的就带上了眼睛哦!别看我的眼睛小,哈哈,不过戴上眼镜的我可酷了!偷偷的告诉你:我喜欢大家叫我“博士”,因为我长大了想成为一名真正的博士。尤其是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之后,从中受到启发,这本书让我更加坚定了长大当博士的信心!
这本书的名字叫《十万个为什么》,一打开书时,我就被里面的各种科学故事吸引了。这本书解答了很多为什么的问题:告诉我们天上为什么会有星星、太阳为什么会发光、天上为什么会下雨、为什么海洋是蓝色的宝库、为什么地震前后日光会自己发光、沙漠为什么五彩缤纷……每一篇文章都告诉我们一个科学小道理。它就像一位无声的老师,不仅帮助我开阔视野增加知识,还能提高我的观察探究兴趣。
其中上面有个问题《蜜蜂并不是靠翅膀振动发声》特别让我感兴趣,因为后面有一段小故事:这个结论是被一个叫聂利的小朋友通过研究得出,顿时对这个同龄的小朋友无比的崇拜!聂丽曾经在《十万个为什么》中也看到,蜜蜂的嗡嗡声来自翅膀的振动,每秒达200次,如果翅膀停止振动,声音也就停止了。她向老师求证,老师的观点也同书上一样。后来,聂利到一个养蜂场去玩,发现许多蜜蜂聚集在蜂箱上,翅膀没有煽动,仍然嗡嗡叫个不停,于是她对教材、科普读物和老师的讲解产生了质疑,并开始了对蜜蜂的试验和研究。她先把蜜蜂的双翅用胶水粘在木板上,蜜蜂仍然发出声音。她剪去蜜蜂的双翅,也能听到蜜蜂的叫声。两种方法交替进行了42次,试验结果表明:蜜蜂不振动翅膀震动发声。为了探究蜜蜂的发音器官,她把蜜蜂粘在木板上,用放大镜仔细查找,观察了一个多月,终于在蜜蜂的双翅根部发现两粒比油菜籽还小的黑点,蜜蜂叫时,黑点上下鼓动。她用大头针捅破小黑点,蜜蜂就不发声了。她又找来一些蜜蜂,不损伤双翅,只刺破小黑点,放在蚊帐里。蜜蜂飞来飞去,再也没有声音。这项试验她反复做了10次,结果都一样。她将这一发现写成论文,很多重要的刊物上都发表了他的文章。她的这种善于钻研观察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教育了我,以前的学习中,我总是爱看书,但却是一个很少提问的孩子,但读了这个故事后,让我从中受到启发:不要做一个只会要答案的孩子,要学会观察、思考、提问、探究的孩子。不是有句话这么说的吗:到达最远的目标不是地方,不是天堂,而是自己!
书,就是一位魔法师,太神奇,太不可思议了!他让我着迷,诱惑着我去跋涉,所以,我读书,我快乐!我一定要做一名爱读书、会读书的好孩子,争取将来实现自己的梦想——当个名副其实的科学小博士!
一本好书读后感2书,是我们生活中的必需品,也是我们的老师、朋友。在书中我们可以学到在生活中学不到的知识。一本好书就象一盏明灯照亮我们前进的道路,给我们诸多启示。我已经读过好多本书∶有《十万个为什么》、《爱的教育》、《窗边的小豆豆》等等。今年暑假读的书中我最喜欢《草房子》,一翻开书内容简介,我就被书中的故事情节吸引住了。这本书是曹文轩写的儿童读物,它语句优美,情节生动,是一本值得我读上许多遍的好书。我如醉如痴的读着故事内容,常常饭都忘了吃。这本书让我收获颇多。
《草房子》记录了一个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每读完一个故事,我都会感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故事中最撼动人心的莫过于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顽固的一个人,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房子龟缩在小学的西北角,是学校的一个污点,学校花费了十几年也没能将她赶出校园。在当地人的眼中,她是个可恶的老婆子,总在学校里搞破坏。然而在一个春季,她冒险救了落水的乔乔。在油麻地人悉心照顾下,半个多月后才勉强下地。从此,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动离开校园、用拐杖赶走闯进校园的鸭子,用拐杖关她够不着的窗户……最后,她竟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而永远地离开了。感动之余,我不禁想;是什么使她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是什么使她为了一个区区南瓜不顾眼前白花花的河水吧?是什么使她在垂暮之年发出人性光彩?是爱!是油麻地人的淳朴,是油麻地人对她纯真的爱。也是她那颗感恩的心。关爱、纯朴、感恩书写了秦奶奶完美的最后一笔。
书中最让我佩服的是书中的杜小康。他曾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生长在高大阔气的红门里。一夜之间,他家里变得一贫如洗,学习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辍学在家,和父亲放鸭子,希望一次又一次破灭。但一直生活在蜜罐里的他,在苦难面前表现得分外勇敢和坚强,他没有放弃生活,毅然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韧之后的美丽与优雅。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告诉我们:苦难来临时,我们不能逃避,而要满怀希望,微笑面对。
《草房子》中人物的经历让我明白:每个人的一生都不是一帆风顺的,都充满了酸甜苦辣,苦难和幸福犹如白天和黑夜一样,永远与我们相伴,当苦难来临的时候,我们不能逃避,要满怀希望,微笑着去面对。
书中捍卫尊严的陆鹤、肩负重担的杜小康、善良懂事的纸月,还有他们感人的故事,让我懂得了许多深刻的道理:善良、尊严、自信、顽强……我相信,这些会让我终生受益。
一本好书读后感3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作者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
第一次接触到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在我刚上小学时,那时候我还不认识多少字,当妈妈在阅览室给我借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央求着妈妈赶快给我读。一段时间内,这几乎成了我睡前必听的故事。我被尼尔斯奇特的经历所深深的吸引,每次都在主人公丰富的想象之中进入梦乡。现在我都已经结束了一年级的学习生活,我完全能够自主阅读这些文学故事了。在暑假中,重新阅读这本充满奇趣的独具冒险精神的朴素又亲切的童话故事,它给了我新的与原来感觉不一样的启迪。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述了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尼尔斯因捉弄蝎灵,被蝎灵用魔法变成了一个小人。他骑在他家的白鹅莫顿背上,跟着一群大雁与它们走南闯北,出发作长途旅行。通过这次奇异的旅行,尼尔斯增长了很多见识,结识了许多朋友,也碰到过好几个凶恶阴险的敌人。他在种种困难和危险中得到了锻炼,逐步形成了勇敢、机智、友爱和爱护集体的优秀品质。最后尼尔斯回到家中,恢复了原形,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从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中我读懂了做人要真诚、勇敢、友爱、诚实;要爱护环境、尊重自然、热爱自然和要乐于帮助别人。当我第一次听完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天真的对妈妈说:我多么想骑鹅去旅行啊!现在我仍然想和善良、活泼、勇敢的尼尔斯一起到茂密的大森林里去骑鹅旅行,去那里看看一棵棵高大挺拔的参天大树,听听小鸟那清脆悦耳的歌声,一起去冒险,一起与狐狸作斗争。
读完这本书后,我与爸爸妈妈开了一个家庭读书讨论会,每人都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妈妈觉得我们要爱护携物,在生活中要经常体会别人的'感受,学会换位思考问题。爸爸说:这个故事生动有趣很吸引人,要多带孩子去体会祖国的大好河山,风土人情,要敢于冒险、敢于接受困难挑战。我认为本来尼尔斯很调皮、爱恶作剧,拔鹅翅膀上的毛和揪鸡冠,他经过骑鹅跟随大雁去旅行的经历,他学会了爱护动物、珍惜友谊,尼尔斯其实是一个好孩子,他只不过是有点喜欢搞恶作剧罢了,我也想骑鹅去旅行,我也不会害怕旅途上的困难、艰险,虽然我无法真的像尼尔斯那样骑鹅去旅行。
受骑鹅旅行记启发,利用暑假,我们一家去北京天坛寻找小平树,知道了天坛公园中其实并没有标明那一棵是小平树,它就在一片青松翠柏中,这正是它蕴含的意义啊!随后我们去爬了五岳之首的泰山,锻炼了意志,去海边感受了大海的广阔无边,去沂水看到了萤火虫奇观,地下溶洞的自然奇迹,体验了惊心动魄的地下大峡谷漂流。尼尔斯骑鹅旅行这本书给了我极大的精神动力,鼓舞着我,不怕困难,勇往直前!
一本好书读后感4在这个暑假,我做了许多有趣的事,也读了各种各样的课外书。如《战马》、《可怕的科学——杀人疾病全记录》、《草房子》、《稻草人》······在我读的这些书里,我觉得最好看又最实用的就是《软装设计师手册了》。
这本书讲的是室内装修,利用多层次的复杂造型和五颜六色的花纹让房间变得更加美观。就是在装修后利用易更换位置的装饰物与家具,使空间变得丰富起来,更方便人们的使用。
将最新的软装设计理论,需遵循的色彩、形式原则,常用的设计元素组合,设计出室内的环境。书房应装修得清新干净一点,制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房间则用红、黄、粉等温暖的颜色,再配上点白色,显得温馨又可爱。
这本书讲到了古朴优雅的中国风,自由闲适的地中海风格,富丽堂皇的欧式装修,清新田园风,经典东南亚风格,时尚前卫风,简约装修与禅意日式风格。其中,我最喜欢清新田园风和时尚现代前卫风了!
清新田园风力求表现悠闲、舒适、自然的田园生活情趣。在田园风格里,粗糙和破损是被允许的,并且只有这样才更接近自然。法式与英式田园风都是以色彩明丽,多用曲线花纹搭配的;美式与韩式则寻求淡雅、朴实的特点,并且以直线为多;中式田园风只用天热材料装饰。
因为我们买了一套新房子,要装修,所以我和爸爸妈妈去“尚品宅配”看软装家具。那里看上去很小,可一条通道到尽头时又会跑出另一个空间,十分有趣。那里还设计了很多“榻榻米”房间,床下有很多大小不一的柜子,躲在那儿谁都找不到。
设计师根据我的房间做出了两个方案,我比较喜欢第二个设计。因为第二个方案设计的是床靠窗户,我比较喜欢睡觉时看外面;床的左边是书桌,白天可以用来学习,晚上可以当床头柜;衣柜连着门,上面有许多格子,能放很多东西。我的房间是桃红色的,感觉很是温馨。
客厅的家具我们又到“红苹果家具”购买的,那里的样板房和“尚品宅配”差不多,都是现代风格。我们买了黑白相间的电视柜与茶几,灰色的沙发和可变换颜色的灯。我们之前在“尚品宅配”看过一个吧台式玄关柜,就一直心心念念,于是在这里也订购了一个吧台柜。
除了学会选择自己喜欢的设计方式,我还懂得了色彩搭配。软装配色需起到衬托主色的作用,加些其他的色彩作点缀。冷色是收缩色,也是后退色;暖色则是膨胀色和前进色。灯光的色彩对环境也有改变,冷色较凉,暖色较热。
我们现在的房子已经住了六年,墙面与家具也有许多破损。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布艺家具不能长时间暴晒,也不能紧贴墙壁;墙上如被涂上颜色,可用橡皮擦掉;南方梅雨季节较长,墙壁容易受潮,可以买些炭包或茶叶包防潮。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许多生活常识,也让我知道了怎样搭配家具更美观,这真是一本好书!
一本好书读后感5在纷杂的时间里,读了《草房子》,心里觉得很平静。从前知道曹文轩,因他是儿童文学作家,而这个故事却给我与儿童文学不一样的感受。
我已度过了我的童年,那些单纯和天真离我非常遥远,可是《草房子》让我有一种小孩的宝贝失而复得的欣喜。透过乳白色的晨雾,我仿佛看到在那个叫做油麻地的地方,一座座金色的草房子带着远古的安详矗立着。毋庸讳言,书中的主人公都是平凡的人,他们有着各自的喜怒哀乐,却都有着最纯真的灵魂。
桑桑、秃鹤、纸月、杜小康……油麻地的每一个孩子都充满了鲜明的个性,或单纯善良,或桀骜不驯。这些孩子中,印象最深刻的是桑桑和杜小康。桑桑还有一股孩子气,作者对他的描写,我似乎能看到一个脏的像泥猴却还算俊朗的大眼睛小孩,却又是那么善良。作者将孩子的那种因一点在大人看来都不算事儿的事情生气,描绘出一个浑身散发着灵气的桑桑。而杜小康,红门里富贵生活带给他一种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骄傲,那是生活在油麻地的普通孩子不可企及的一种骄傲,即使家门衰败、被迫辍学后,这种骄傲也丝毫没有减少,反而因为这变故的磨砺而沉淀成一种无需声张的气韵,我尤其喜欢作者安排给杜小康的故事结尾——在校门口贩卖文具。有时,我在想,这些孩子现在如何了,感觉这已经不是故事那么简单了。如果说桑桑身上体现了少年的天性,那么杜小康则代表了少年的思考和成长。
小说是以桑桑为主线串起了各个人物,所以最后也一定要以桑桑来收尾。杜小康只是体味了生活条件的落差,桑桑却经历了一天天走向死亡的窒息和绝望。“桑桑虽然没有死,但桑桑觉得他已经死过一回了。”他是一个极其幸运的孩子,在他治病的日子里,他得到了周围人平日羞于表达的爱。还未读完故事时,我曾一度为桑桑扼腕,感觉到死亡的逼近,到了后来峰回路转的时候,我忽然觉得眼前豁然开朗,就像是看到了在草房子背后生气的金色太阳。
《草房子》里的油麻地,是一个纯净、透明、弥漫着药香的地方。金色的草房子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着光芒,头顶上飞过桑桑的鸽子,那一令人向往的世外桃源。却又是及其贫穷地方,家家户户是那样的贫穷,穷得孩子们一年到头只有冬夏两套衣服,到了春秋要么大汗淋漓要么瑟瑟发抖!让人心酸。秃鹤,因为自己的秃头被人嘲笑;纸月,由于自己的身世而受人欺负;细马,一口南方口音无法与人交流只能辍学;杜小康,小小年纪就要承担起全家的重任;蒋一轮、白雀更是因为阴差阳错失去了原本属于他的爱情;秦大奶奶,她和丈夫拼尽血汗挣下的一小片徒弟最终却要被人夺去;温幼菊,在桑桑病重时,用自己的经历鼓励他别怕!一个个鲜活的故事,都像是发生邻村,那么近又那么远,令人感动。
一本好书读后感6对于一本书,我一直都是以一种快速浏览的方式阅读完它,之后脑子里面就会没有一点印象,犹如走马观花,读一本书读后感。于是,每次想起要阅读一本书是总有种却步的感觉,似乎对自己不再相信,渐渐地对阅读就疏远了。不久前在老师的推荐下,我开始阅读这本书,希望可以从中学到一些阅读方法,我想这样的一本工具类型的书一定有它的意义。于是我抱着幸运的心开始阅读。
“这是一本为阅读的人,或是想要成为阅读的人而写的书。尤其是想要阅读书的人。说得更具体一点,这本书是为那些想把读书的主要目的当作是增进理解能力的人而写。”这本书开头就说明了本书面对的群体,阅读靠的是自己主动去阅读,在书中作者也谈到了“只有一种方式是真正地在阅读。没有任何外力的帮助,你就是要读这本书。你什么都没有,只凭着内心的力量,玩味着眼前的字句,慢慢地提升自己,从只有模糊的概念到更清楚地理解为止。这样的一种提升,是在阅读时的一种脑力活动,也是更高的阅读技巧。”
作者在书中谈到了阅读的四个层次即:基础阅读、检视阅读、分析阅读、主动阅读。我觉得在这四个中分析与主动阅读最重要,也是获得资讯最多的层次。要想好好地阅读一本书就必须自我要求,用心去读才会有效果,这正是我要加强的。俗话说:“你必须读出言外之意,才会有更大的收获。”作者鼓励读者去写出言外之意这样的话就可以达到最有效的阅读境界,还要学会去做笔记。
之后再培养自己的阅读习惯,并找到适合自己的阅读习惯。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 读书可以陶冶我们的性情,丰富我们的知识,扩展我们的视野,充实我们的内心,增长我们的见识。况且,我们生活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是一切都飞速发展的时代。倘若我们每一个人在这信息时代中不读书,不学习,不前进,我想,即使我们天资聪明,我们也很快会被人们所抛弃,被社会所淘汰,被时代所遗弃。 所以,爱读书吧!它是知识的源泉。 我要要读书,读好书,掌握读书的方法和技巧,高效的阅读。
作者还从阅读不同读物中教会我们方法,这些就是为了达到阅读的最终目的,即好的阅读,也就是主动的阅读,不只是对阅读本身有用,也不只是对我们的工作或事业有帮助,更能帮助我们的心智保持活力与成长。
在读完这本书之后,感受很深,以后就可以运用这些方法度更多书本,也希望在阅读的人并且没有找到方法的读者可以看看这本书,可以让自己很快地融入书本,和作者对话,找到乐趣。每一本书,不论是多么难读的书,在无关紧要的间隙部分就可以读快一点。而一本好书,总会包含一些比较困难,应该慢慢阅读的内容。这几句话,我好喜欢,也是对我自己在读书的时候提出的要求。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以下是我整理的读一本好书读后感范文800字,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范文1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要数法布尔先生写的《昆虫记》了。这本昆虫记虽然比语文书还要厚。但我想这必须是法布尔先生的心血之作。里面写的昆虫有很多很多,比如:毛茸茸的狼蛛,可恨的菜青虫,美丽的蝴蝶,好帮手七星瓢虫等等。
在这儿,我先给大家讲讲那可恨的的菜青虫吧!菜青虫大家可能会在蔬菜上见到过几次,但对于农村的孩子来说却是十分熟悉,在他们眼里菜青虫是厌恶至极的大坏蛋。农民伯伯通常嘴里嚷嚷着:“看那,这个卷心菜的叶子被菜青虫啃得七零八落,好恶心啊!这个时候,菜青虫往往就躺在那片菠菜叶上饱餐一顿呢!他爱啃食所有蔬菜,是蔬菜的克星。菜青虫妈妈一般都会把卵产在那些新鲜,完整的大青叶上面。
他们不会像辛勤的麻雀妈妈,离开巢穴去给自我的子女们找吃的。他们一产下卵就一走了之。那片新鲜菜叶便是充足的营养。农民总是把菜青虫一一除掉。但擒贼先擒王。大王没有抓住,就会繁殖更多的下一代。但是,高尔基先生听说农民们有一种祖先留下来的消灭菜青虫的有效办法。先在阳光最猛烈的地方设一个木制的十字架,在头顶上摆上羊头骨或者牛头骨。距他们的祖先说:“菜青虫最喜欢呆在有光亮的'地方,羊头骨或者牛头骨能够透过阳光放射光线。它们爬上了骨头上面。那里晒,热,干,最关键的是没食物。一,二个小时就能晒死一条菜青虫。农民只是说偶尔在头骨上见到过几条菜青虫被晒死。祖传下来的办法只能消灭少部分的,大部分都呆在自已那一片大菜叶上睡觉。此刻烂菜叶少了,价值更加高了。
你看《昆虫记》给我们讲了多少昆虫。比如我们上初中时要上生物课可能会用到的。最重要的是它让我们又增长了一些知识。比如我外公种菜时也会遇到菜青虫啃食蔬菜的时刻。但他们不明白怎样预防,用农药呢,卖出的收获少了。自已吃怕对身体有害。自从我看了《昆虫记》,明白了高尔基先生那里的农民祖先有种消灭菜青虫的有效方法。我外公使用了一下。还真有效。看多书好啊!我外公常赞叹道。
我爱看《昆虫记》,更加爱看课外书。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范文2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听说过《老人与海》这一部小说,但却因为各种原因没有机会去读一读这本小说。而高一课本中就有《老人与海》这篇小说,虽然说是删减版但亦足矣。
在语文课本中,这篇课文可以算的上长的了,但我还是耐着性子把它看完。当我看第一遍的时候,我就被这个故事中老人的勇气所震撼到。一个人是怎么做到在年纪这么大的情况下,坐在一艘小木船上,是怎么样杀死数条鲨鱼的?有些人或许会说,他杀了那么多鲨鱼有什么用?最终他最开始打的鱼已经被鲨鱼咬光了,有任何意义而言吗?我认为这种想法既是正确的同时也是错误的。从客观而言,没错,老人的目标没有达成,没有将那条鱼带回乡镇,他最初的目的是没达成的。但是从主观上来看,他在乘船回来的过程当中,他心中唯一的愿望就是活着回到乡镇。这个心愿达成了,即便他带着只剩骨头的鱼回来我认为他也是成功的。我想,不管他的目的有没有达到,他绝对是成功的。
当我第二次读的时候,我更加仔细了些。发现有许多许多在我第一次看的时候没有注意到的地方。其中,固然有对老人勇气更加细节的描写。但最主要还是我发现了一些其他的东西。在老人第一次抵挡住鲨鱼后,老人进行了一段长时间的自言自语。一开始没仔细看其内容,认为只不过是老人增加自己信心的手段。但第二遍仔细读了之后发现,其内容竟是老人对他自己杀了一条鲨鱼,一个生命的谴责,以及说服自己,自己只是为了让自己活下去而采取的手段。这个片段我至今未能理解,还是我自己本身弄错了呢?所以并不作过多评论。
我还发现一个有趣的地方,就是在老人自认为活不下去的时候,想到了乡镇灯火通明,许多许多的人都在等他回去,而不知是讽刺还是因删减或是因为其他,当老人回到乡镇的时候,一切都静悄悄的,感觉像是没有人在关心他的感觉。这点我也至今为明白。
虽然诺贝尔奖颁奖言是围绕着主题的,但我却发现了其他的一些东西。或许是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的道理吧,也许也只是我的粗心或是其他原因罢。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范文3昨天,终于顺利的把《追风筝的人》看完,这本书,我曾经看了四遍,前面三遍,亦总是在匆匆开头后放下了,自己也不知道是为什么,至最后一次,居然看到入迷,甚至在昏暗的公交车上也舍不得放手。
故事情节不算复杂,却偏偏掺杂了太多的情感,朋友之情,兄弟之情,父子之情,纷纷交杂纠缠在一起,在那兵荒马乱的社会中,抽丝拨茧般的将人性一层层的展现在读者的面前。被社会认可的阿米尔,而拥有继承父亲一切的权利,财富荣誉诸如此类,但与此相伴却也承担了父亲的愧疚,在父亲疼爱的同时,也被父亲所嫌恶,他渴望得到父亲的全心疼爱,却又对父亲充满敬畏,于是他嫉妒,胆怯。不被社会认可的哈桑,以仆人的身份与阿米尔一同长大,受到老爷的格外疼爱,也始终最是忠诚的陪伴着阿米尔,即使再害怕,即使被阿米尔背叛,也依旧可以为阿米尔挺身而出。他单纯,诚恳,始终有一颗赤子之心。于是,目睹哈桑受辱不敢挺身而出,终日惶惶不愿与哈桑在一起生活,因此陷害哈桑的阿米尔少爷一直活在愧疚痛苦之中,这得不到自己的原谅;而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一直为阿米尔付出的哈桑,纵然一生忐忑,却始终活的真诚。
直至数十年后,阿米尔才从父亲的好友口中知道真相,为什么父亲对自己时有厌恶,为什么父亲总是格外疼爱哈桑,只因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这样一个弥天大谎,是父亲对自己对阿里,对哈桑无言的愧疚,却成为了阿米尔自我救赎的一个转折点,而当知道哈桑为了保护父亲在阿富汗的屋子,那座倾注了父亲的精力,承载了他们所有欢笑和痛苦的家,死在入侵者的枪下,哈桑的孩子成为孤儿流落的时候,阿米尔终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整本书以阿富汗的战争为背景,温暖舒缓的笔触却数次让人忍不住落泪。
突然想起一句古语: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人的一生,或许会犯很多错,会遇到许许多多的选择和恐惧,我们唯一所能做的是让自己的心勇敢地面对,纵使伤痕累累,也要问心无愧。
心疼哈桑,也万分的敬佩这个始终诚挚的男孩。而阿米尔,却总让人觉得可怜和心酸,而及到最后他为哈桑的孩子所做的一切,当他为哈桑的孩子去追风筝,说道:为你,千千万万次的时候,却又忍不住想为他祝福。
为你,千千万万次。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读一本好书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1今年暑假,我和我的孩子共同阅读了《夏洛的网》。这本书在家里已经在我家书柜上静静地躺了大半年,惭愧的是,我不曾翻阅过。最近,经过三天的仔细阅读,我对它爱不释手。正如这本书的封面一样:一只蜘蛛和一头小猪的故事,写给孩子,也写给大人。
书中主要讲述了一只名为夏洛的蜘蛛和一只名为威尔伯的小猪结为朋友,并为了让威尔伯摆脱被变成熏肉火腿的命运,而织出了“王牌猪”、“了不起”、“光彩照人”这几个字,以及用尽最后的一口丝织出了“谦卑”二字,为威尔伯创造了一个永远生存下去的光辉未来。
夏洛用生命为威尔伯编织的爱网中,纵横交错,挂满无私,勇敢和真实的爱,这网刻满了夏洛的真诚和高尚。威尔伯从夏洛的身上也学会了感恩与回报。悉心护卫者夏洛的540个未出生的孩子。直到它们都安全出生。时光流逝着,而威尔伯从不缺少朋友,夏洛的子孙后代总有2、3只留在门口安家。与威尔伯成为朋友。威尔伯永远忘不了夏洛。他虽然热爱夏洛的子孙后代,可是这些蜘蛛没有一只能取代夏洛在他心中的位置。夏洛对他的影响是深远的。是无可比拟的。
小孩读了这本书,他觉得夏落和威尔伯之间的友情很让他感动。他说以后也要学习夏洛做一个处处为朋友着想的人。
在我们的人生旅途中,最不缺少的就是爱了,没有了爱,我们就犹如迷途的小鸟,茫然无助。因为爱宛如阳光雨露,森林,滋养着我们,有了爱我们的生活才会更美好。让我们能成为朋友眼中夏洛这样的人。蛛网有痕,大爱无痕,让爱洒满世界各个角落,让我们的明天更加美好!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2童年是一幅美丽的画卷,画卷上画着美好的世界,童年充满着梦想,洋溢着快乐,
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同的。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幸福的;是没有烦恼和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我们每个人的童年都没有高尔基那么贫苦,甚至不及他的百万分之一,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不认真学习,不孝顺父母呢?
我读了《童年》这一本书之后,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才深知,我们这一代的孩子是:生在福中不知福。我们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从小被父母宠着,惯着,千依百顺,唯我独尊,没有受一点委屈和痛苦,还整天怨天尤人,做一点事情就叫苦叫累。无论父母如何用心良苦,我们都不知道,不懂得尊重父母,理解父母。
《童年》是马克西姆。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讲述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小名)从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小说从"我"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3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我读的这本书名字叫做《我可以抱你吗,宝贝》。这本书中讲的是人间最伟大的爱—母爱! 本文主要讲了王家的俩个孩子,一个叫王家点点和王家保保。其实,王家点点并不是王家的骨肉,她是从福利院抱来的,长的是斜视、兔唇,非常难看!可是有一天,有个像天使一样的妈妈出现了,她把点点整容成漂亮的小女孩,给了点点无私的爱和幸福的家。可是不久王家保保降生了,他是一个患有自闭症的小男孩。妈妈为了治好他的病把所有的爱都给了保保。点点开始变得不安、嫉妒,但她还是被妈妈的母爱所感动。保保是一个对眼泪对爱对拥抱、亲人都没有知觉的“星星的孩子”。可妈妈却下定决心要创造一次奇迹,真正的拥抱一次保保,亲耳他叫自己一声妈妈。最终在妈妈爱的努力下,保保在那遥远的星球向着妈妈方向呼喊—“妈妈,抱抱我,抱抱我······” 自从我看完这本书后,我才发现母爱是多么的伟大啊!自那以后每当我看到“妈妈”俩个字的时候,我都会停留片刻。因为这俩个字在我心目中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名字。以前我对自己的妈妈很不满意,但看完这本书后,我对自己的妈妈无比的热爱,因为是她哺育了我,给于了我这世界上最无私的爱。如果有一天你“受伤”了,想要找一个既温暖又安全的地方躲起来,我想没有比她的怀抱更完美的地方了。 我们应时刻牢记这伟大的爱。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4俗话说得好:“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有人喜欢萝卜、有人喜欢青菜。“同学们暑假要怎样过得好呀?”我想:这个应该是很多同学想了好久的问题。我想有的同学会这样想:过暑假我要赶快把所有的作业做完了才能玩得开心,因为我要到江门购书中心看一本好书,因为读书读得多了我知识就会更多,还有的同学可能会想:放暑假了我要出去玩!“这个同学的想法是不对的!第一个同学的想法是对的!为什么呢?因为写完作业就能玩,就能到江门购书中心看一本好书了。
其实看书也有乐趣!因为书里有我们的没见过的故事、作文、画片。所以看书也快乐的乐趣。比如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就要把读书的时候心情要非常变得虚心,释放出来。
平时,我最喜欢看杨红樱啊姨所写的《笑猫日记》,还有《男生日记》,我看的心情非常兴奋,因为我想知道后来会发生什么事情。比如杨红樱啊姨所写的《笑猫日记》中的《塔顶上的猫》里面所说写了笑猫,它很多的心情,这只猫是用笑来表达。它用笑来表达的。它会微笑、狂笑、冷笑、狞笑、嘲笑、苦笑,还会皮笑肉不笑。它是一只思想的猫,它相信格决定命运。它喜欢观察人,也能听说的话。它的主人是杜真子,笑猫以前是住在杜真子家,因为杜真子的妈妈不喜欢笑猫就把笑猫赶出家门,而且她经常伤害笑猫的自尊心。从此笑猫就离开了杜真子家。杜真子的妈妈有个姐姐,她很美丽、优雅的女人。她有一颗童心,就是活到八十岁,她的心也不会老。她尊重孩子,杜真小特别喜欢她,她有一个儿子他叫马小跳。笑猫喜欢到她家住,她也欢迎笑猫去她家住。所以笑猫搬到马小跳住,杜真子经常去看笑猫。
看!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是多么重要!我读了这本书我的读后感是:童心是多么重要啊!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5今年暑假,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我十分佩服小说中老渔夫的意志,他让我懂得了一个人一定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能获得成功。
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在一次单身出海打鱼时,钓到了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老渔夫同鱼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己渔船数倍的大马林鱼,虽然明知很难取胜,但仍不放弃。后来又因大马林鱼伤口上的鱼腥味引来了几群鲨鱼抢食,但老人仍不愿就这样放弃,最终突出重围,将大鱼带回了渔港,让其他渔夫佩服不已。
当我读到“老渔夫想:这里离海岸实在是太近了,也许在更远的地方会有更大的鱼……”时,我十分佩服这位老渔夫,因为他这时已经打到了一些鱼,但他没有安于现状,而是向着更大的目标前进。再看看我们,平时遇到一点小困难,我们都叫苦连天。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应该像这位老人一样胸怀大志,去追求更好、更大的目标。
当我读到“大马林鱼开始快速地围着小渔船游动,将缆绳缠绕到了桅杆上,老人右手高举着钢叉,在它跃出水面的一瞬间,竭尽全力地向它的心脏掷去,一声哀鸣结束了大鱼的生命,它静静地浮在水面上……”时,我的心也像一块大石头落了地。我非常钦佩老人那种毫不畏惧、坚持不懈的精神,虽然知道对手实力很强,但他没有丝毫退缩,而是迎难而上。正因为有了这种精神,老渔夫才获得了这场生死较量的胜利。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学习老渔夫的精神,做事情不怕困难,才能取得成功。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6理想,是多么普通却又多么遥不可及的字眼!人类正是因为有了理想,才使世界不断向前发展;你我有了理想,所以能向已制定的目标不断努力。理想是什么?是前进的动力,更是奋斗的根基。有了理想,就有坚定的目标,有了坚定的目标,就有了前进的动力。依我茖人所见,他们是紧密连接在一起的,缺一不可。
《理想》这篇课文给我们介绍了理想的三茖意义:历史意义、人格意义和人生意义。在这三茖环节中给我们讲述的理想都是迥乎不同的。文中有这么一段话:“饥寒的年代里,理想是温饱;温饱的年代里,理想是文明;离乱的年代里,理想是繁荣。”这段话告诉我们:在不同的年代里,我们都有不同的理想。而这些不同年代中的不同理想,一茖接着一茖,就像珍珠链一样,推动着人生历史的前进。在实现和超越每一茖理想时,你会发现每一茖理想都是人生的阶梯,是它们将无梯的路铺开,让人生变得容易了许多。然而在为理想铺路之刻,又是多么的艰辛,而这就是人生路尙的脚印。克服困难后愉快地度过一生,则是辛酸后的甘甜,如一场甘霖一般甜蜜。而要实现理想,则是艰难的,不可能一帆风顺,离理想越近,对理想的艰巨性就越充分。所以我们面对理想更要具备文中告诉我们的四种态度:积极乐观、斗志顽强、充满活力、青春永驻;拥有他们,才能更好地面对生活中的理想。
所有的理想拥有者都是幸福的,因为他们有抱负,有目标,有信念。我认为,这才是文中所说的伟大的人,崇高的人,真正的人,“一个大写的人”。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7我最喜欢读小学生限时作文300字这本书,书里有几篇文章特别吸引我眼球。其中有一篇叫“从落叶中玩出新意”的文章,文章的内容是:作者和他的小伙伴们去公园玩儿,后来大家都觉得挺无聊的,就想到了用树叶来拼图案,大家都觉得挺新奇的,就答应了。伙伴们前后拼出了“金刚和老虎打架”、“兔子弹钢琴”等作品。
当我们无聊时,如果能把游玩玩得千变万化,这何尝不是一件好事儿呢?而且这篇文章以游戏为题材,很新奇。其实,写作文不就是要玩吗?
还有一篇叫做“一件新鲜事”的文章也让我刻骨铭心,文章的内容是这样的:一位男交警骑自行车违法了,本来车子应在公路的白线以内骑,可他把车骑到了那条白线外面。女交警罚男交警,还真是一件新鲜事啊4那个女交警会不会罚。可是,那位女交警用严厉的目光盯着男交警,还严肃地说:“同志,自行车应该行驶在白色安全线内,您过线了,按交通法规定……”那位女交警没有说下去,可能是因为女交警知道男交警也懂吧。男交警没有上去说好话,他的脸“刷”一下就红了,匆匆忙忙从口袋里拿出违约金,交给了女交警。好一个“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啊!
这本书里有许多感人的故事,也有许许多多新鲜的事件,还有许多看了会让人流口水的文章。这本书很吸引我,而且我还从里面学到了该怎样孝敬爸爸妈妈,怎样养鸽子,还有礼仪等等,真是受益匪浅啊!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8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叫《学会选择,学会放弃》,我觉得这本书很适合我。它是通过一个简单明了的小故事告诉人们一个深刻的道理。比如说吧:其中有一个小故事《超越痛苦》,它写了村夫遭到兀鹰的啄击,而自己又不想用枪把它毙掉,于是他叫一个过路的绅士帮他,结果还没等绅士举起枪,兀鹰已将村夫用尖嘴刺死。它告诉人们:有些人在受到痛苦的折磨时,竟然会不知不觉地“爱”上自己的痛苦,不愿亲手毁掉它,尽管是举手之劳而已。我们不要这样,要枪毙自己的痛苦。这是个对人生很有用的道理。
还有另一种思想的,如“《放弃》有两个贫穷的樵夫去山上砍柴,偶然他们发现了两袋棉花,非常高兴,就一人背一包,回家去了。走着走着,他们有发现了许多麻布,其中一个人就放下棉花,去背麻布了。另一个人不愿舍弃自己辛苦背来的棉花,没有扔掉。结果这时下起了大雨,棉花吸饱了水,重得没法再背。那个人只好空着手和背麻布的人朋友一起回家。它说明了人在必要的时候做出放弃也是对的。
这本书对于那些心理压力过大,老想占小便宜的人很有帮助。普通人看了,也会快乐几分,抛弃痛苦,懂得需要谦让他人,这会对你带来幸福。
这本书的好处还有很多,我希望大家都来阅读一下。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9一次大地震,让人行善的光芒在这个特殊的环境下熠熠生辉。
黄春荣,一个留守少年,一个在老师眼中的“问题学生“,他很孤单,被人视为垃圾,为了女孩宋佳玲,他与男生钟雷在郊外山坳上决斗。地震突然来临,他和钟雷、宋佳玲等六位少男少女被困在山上,最终,他们一起共度难关。
钟雷,一个优秀学生、英俊少年。他把宋佳玲当成了自己的妹妹。面对黄春荣的挑衅,他选择了决斗。在灾难面前,他突然发现,自己懂得了许多。
女主人公宋佳玲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黄春荣和钟雷竟为了她闹得要决斗,但是在地震中,这个老师眼里成绩平平、麻烦不断的漂亮女生表现出来的却是她坚韧一面。
大地震爆发了,六名少男少女被困在郊外,回不了镇上。在缺水缺食、又有人受伤的情形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微妙与复杂。这几个少年。性格和人生经历都完全不同,其中还有好几个还是别人眼中的“坏小孩“,他们居然能同舟共济、共度难关。
我想,读完这本书,你一定会从此选择坚强!在灾难面前,个人的恩怨原来如此渺小,灾难让很多人重新认识了许多事情;在灾难面前,每个人都展示出了最真实的自己;在灾难面前,他们不管从前的利益纷争,不管从前的矛盾,他们团结一心,走出困境。这也让我们明白:一切的一切在危险降临时,便统统化为乌有。
王巨成的小说总是那么感人。这本书对心灵的震撼,不亚于一次地震,它会告诉我们许多。让我们紧紧拥抱在一起,感受温暖,学会团结,学会坚强。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10今天早上,我看完了《爸妈太过分》这本书。
《爸妈太过分》作者是英国的彼特·约翰森,彼特·约翰森是一名儿童作家,在他写过的书里,他最喜欢的是《幽灵狗》和《爸妈太过分》。《爸妈太过分》这本书获得了20xx年北爱尔兰最佳年度小说。出版社是安徽少年儿童出版社。
《爸妈太过分》讲述了一个男孩路易斯与他的父母展开的“战争”。路易斯的老爸、老妈为了让路易斯完成他们的梦想,而不择不手段,他们把家搬到了苦读镇,并且帮路易斯转学。于是,老爸老妈的阵营里多了口水大王—校长,朽虫先生—班主任,射手女士—数学老师,这几员猛将。幸好路易斯斯的阵营里多了玛蒂,玛蒂不但教会了路易斯如何“训练”父母,而且还当上了路易斯的经纪人,帮助路易斯去展开自己的梦想。后来路易斯和玛蒂一起离家出走,去外面参加变成明星的表演,但是却失败了。令人惊喜的是路易斯的老爸居然来接路易斯和玛蒂。最后路易斯摆脱了苦读镇,开始了另一段平静的生活。
读了《爸妈太过分》这本书,我觉得路易斯的老爸、老妈真的太过分了!比我的老爸、老妈还要过分呢!想想看,我的老爸老妈不会给我报很多很多的兴趣班,也不会逼着我去实现他们没有实现的梦想。所以,我认为我比文中的路易斯幸运多了,虽然路易斯最后的结局与我现在的结局差不多,但是我觉得路易斯的学习自觉性比我强多了,这点我需要向路易斯学习。
最后,我觉得如果还没有看过《爸妈太过分》这本书的同学,可以尝试着看看。这本书的对话轻松又惹人发笑,同时又是倾诉现代家庭教育,给孩子呐喊的一本书。你可以试着读一读哦!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11有看过《追风筝的人》的吗,我哭的压抑不已看过这本书后才知道,原来,曾经,伊朗也有过宁静和幸福,有绅士,有淑女,有各种信仰的碰撞和习俗。
原来,有信仰的人,会那么坚定,就算身为仆人,在现在看来有些愚昧的奴性信仰,坚定的那么让人佩服。
原来,那个仆人的孩子哈桑是主人的私生子。原来,哈桑是主人公阿米尔的同父异母的弟弟,但却在不到30年的短暂生命里,一直忠心的做自己哥哥的仆人,“为你,千千万万”(不知为何,一写到这句,我就想哭)。至死不知自己的真身份。
原来,在重视信仰的国度,信义的重要性已刻到骨子里,他们会正常的背叛,却做不到灵魂安宁,所以,终身会背负灵魂的拷问。
好多情节已经模糊,我还会再读一遍的,好书,读多少遍也不多。
现在能记得的就是,阿米尔在营救哈桑儿子及后边的坎坷,哈桑那可怜的儿子,身为受害者,而还在害怕上帝会嫌弃他的不纯洁。他让我哭了一遍又一遍。
主人公的罪恶感来自于风筝,最后,阿米尔和哈桑的儿子,也就是自己的侄子放飞了风筝,但愿,小男孩的心灵能慢慢打开,在美国那片自由的国土,能慢慢恢复儿童该有的天真,忘记伤痕。
子时雪完全有感而发,可能有些胡言乱语的感觉。那本书,真的很值得一看。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12理想,多么诱人的字眼!人类有了理想,才使世界不断向前发展;你我有了理想,所以能向已制定的`目标不断努力。理想是什么?是前进的动力。理想是什么?是永恒坚定的目标。有了理想,就有坚定的目标,有了坚定的目标,就有了前进的动力。依我个人所见,他们是紧密连接在一起的,缺一不可。
《理想》这篇课文给我们介绍了理想的三个意义:历史意义、人格意义和人生意义。在这三个环节中给我们讲述的理想都是迥乎不同的。文中有这么一段话:“饥寒的年代里,理想是温饱;温饱的年代里,理想是文明;离乱的年代里,理想是繁荣。”这段话告诉我们:在不同的年代里,我们都有不同的理想。而这些不同年代中的不同理想,一个接着一个,就像珍珠链一样,推动着人生历史的前进。在实现和超越每一个理想时,你会发现每一个理想都是人生的阶梯,是它们将无梯的路铺开,让人生变得容易了许多。然而在为理想铺路之刻,又是多么的艰辛,而这就是人生路上的脚印。克服困难后愉快地度过一生,则是辛酸后的甘甜,如一场甘霖一般甜蜜。而要实现理想,则是艰难的,不可能一帆风顺,离理想越近,对理想的艰巨性就越充分。所以我们面对理想更要具备文中告诉我们的四种态度:积极乐观、斗志顽强、充满活力、青春永驻;拥有他们,才能更好地面对生活中的理想。
所有的理想拥有者都是幸福的,因为他们有抱负,有目标,有信念。我认为,这才是文中所说的伟大的人,崇高的人,真正的人,“一个大写的人”。暑假读一本好书读后感读一本好书心得体会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13在暑假里,我阅读了前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写的《童年》,使我受益匪浅。
《童年》是一本自传体小说,这本书使我了解了高尔基的童年生活。他的童年生活是悲惨的,是快乐的。他四岁丧父,十岁丧母,是一岁辍学,在鞋店、圣象作坊当学徒,在轮船上帮厨,先后做过洗碗工、装卸工、锯木工、园丁、面包师、杂货铺店员等等以维持生计。在轮船上做洗碗工期间,高尔基遇上了被他称之为“启蒙老师”的厨师斯穆莱。斯穆莱尽管文化水平不高,却经常让高尔基给他朗读各种书籍,这深深的感染了高尔基,唤起了高尔基对于读书的强烈兴趣。高尔基对读书的愿望是多么强烈啊,他小时候尽管是悲惨的,可是他对读书的渴望从来没有变过,他的决心是多么的大啊,这真让我感到非常敬佩。
和高尔基相比,我又是多么幸福啊!高尔基由于家境贫寒,高尔基上学只好穿母亲的皮鞋,外祖母的外套。他有时穿着一身五颜六色的不协调的装束,因此引起同学的嘲笑。再看看我们,穿的是新衣服,有的还是名牌衣服。尽管有这么好的条件,可我们却生在福中不知福,常常挑三拣四,有的衣服穿的次数多了就不愿再穿。
高尔基为了上学,只得捡破烂换钱。每逢双休日,他就一大早起来,背着一个大布袋,走街串巷,捡一些破布头,烂纸片给废品加工厂,换点钱。多么艰辛啊!而我们现在上学什么也不用操心,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美好日子。相比之下,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加倍努力学习呢?
读着读着,我又一次地流泪了。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14我读了一本叫《狼王梦》的动物小说,这是我第二次读它了,小说中的内容让我记忆越发深刻了。这次重读,我还仔细地读了下作者的介绍,这本《狼王梦》是出自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之手。沈石溪原名沈一鸣,于1952年出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他于1969年初中毕业后便赴云南西双版纳插队,在云南边疆生活了18年,现为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委员会委员,上海作家协会理事,他主要以创作动物小说为主,创造出一系列以狼为题材的小说,已经出版的作品5百多万字,我在读小说的过程中了解到了狼的许多生活习性,觅食习惯,我问爸爸为什么作者会这么了解狼呢?爸爸说这是作者在长年的边疆生活中,对狼进行长期观察的结果,同时启发我说我们要在生活中仔细观察每种事物,了解各种事物,积累各种学习与生活的经验。
这本书中主要讲述了一只叫“紫岚”的母狼,怀着公狼“黑桑”的遗愿———让后代成为狼王,生下了“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然后辛苦地培育它们,想让他们成为一代狼王,但是都失败了,直到母狼“媚媚”长大后自己生下了新的小狼仔后,“紫岚”为了自己的后代不被金雕猎杀,与金雕同归于尽了。“紫岚”为了完成公狼的遗愿,无论自己付出多大努力,多大牺牲,她都毫无怨言,从黑仔到双毛的培育,为了让自己的孩子生活得更好,让自己的孩子历练得更强大,她付出了自己的青春与血泪,甚至是生命。她的这种忍辱负重、不屈不挠的品质深深地感动了我,所以在整本书中,我最喜欢母狼“紫岚”。从“紫岚”这位伟大的母亲的生活映射出我们的母亲是如何生下我们,又将我们养大成人的艰辛历程,我们要好好地学习,健康地成长,长大后成为有用之才,来达成母亲对我们的期望。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15暑假里我读了《丑小鸭》这篇文章,丑小鸭历经千辛万苦、重重磨难之后变成了白天鹅,那是因为它心中有着梦想,梦想支撑着它。我认识到命运其实没有轨迹,关键在于对美好境界、美好理想的追求。 人生中的挫折和痛苦是不可避免的,要学会把它们踩在脚下,每个孩子都会有一份属于自己的梦想,只要他们学会树立生活目标,在自信、自强、自立中成长,通过拼搏他们会真正的认识到自己原来也可以变成白天鹅,也可以像丑小鸭一样实现心中的梦想。 是金子总会发光的,是天鹅生在鸭场又会有什么关系呢,只要我们不轻言放弃胜利不还是属于我们吗? 我们人类为什么不像丑小鸭一样呢?是因为我们人类贪图便宜,才铸成人类永远改不了的大错。而丑小鸭是***谦虚的向别人学习。在别人抛弃的情况下还相着梦想。我们人类只是在残忍地杀害自己。
丑小鸭虽然外表丑,但心里很美。我们要像丑小鸭一样奋发图强的精神学习。所以我们人类应该互相学习。我深深地被丑小鸭的精神所折服。丑小鸭是一个心里善良的鸭子,也是一只美丽的天鹅。 丑小鸭经过了千辛万苦才成为一只美丽、高大、善良的天鹅。我要向丑小鸭一样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和希望。 最后我奉劝大家,困难并不是孤立的,他是在你心中的一道纸做的墙,看似困难,如果你去尝试了,你就会发现,困难并不可怕。只要我们有决心对待它,你就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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