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读完某一作品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以下是我整理的...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读完某一作品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以下是我整理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范文(精选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1的确,过去的很多东西,让我们想不起来了,尽管它曾经在我们的生活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如果没有谁来提醒,也许我们这一辈子都不会把它记起。是现实生活里的残酷,还是理想生活中的无奈,从身边经过的人和事,竟让我们眼前的景色,成为了一种最为熟悉不过的陌生?
人最伤痛的莫过于回忆,明知道当初的那份纯洁是最美的记忆,却不能将往事重新拾起。相知相识也好,单相思也罢,那压在心底的秘密,是我们维持感情世界的最好的武器。是秘密让我们旧曾相识,又是秘密让我们行如陌路。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道出了现实生存中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和无奈,“我”的身边美女如云,而“她”苦守于真挚的一见钟情,由于每个人对性情的幻想不同,因此以我心度你情的结局,难免让其中一个人背负着感情孤寂的沉重。压在心里的秘密不为他人所知,到头来,多情总被无情伤害。
不管处于什么样的社会,只想凭借一个人的努力来获取生存,是无论如何都难以维持下去的。但存在于社会中的个人,过份地依赖于别人,也是一种沉重的伤害。《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奉劝“我”,人既不可以无情,也不可以滥情,在情感上的漠然或虚伪,都是对生活不负责任的表现。
人都为理想而活,但并不是只为理想而活着,现实中的纷纷扰扰,每个人所拥有的各个群体,有其不同的姿态,所谓的理想,无不是在构思着群体的和谐。然而,不为世事转移的理想,终归毁灭于自己的执着。当理想不容于现实时,即便你找到了一个替代品,也将是你孤老终身的象征。《陌生女人的来信》应该说是一份遗书,而临死之前才说出来的秘密,也就是情感压碎了最后的坚持。
情感寄于现实而存在,没有任何思想能摆脱物质的束缚,不建立在生命载体之上的感情,是无法想像的。每个人的一生,总有一些闪光点,而当生活中充满了阳光,确是让我们很难记住这些感动的点点滴滴。也只有黑暗时,才让我们拨亮了曾经被遗忘的真实。
人有多少热情能守住过去的情感,黎明和黄昏是两个世界的交集,而只是极为短暂的一刻,每一次的感动都在过往即逝。为生活奔波,与安逸享乐,是我们生活的大部分,谁会在清晨的缠绵和黄昏的安慰中耗费着大量的精力?
依依不舍是对生命的极大浪费,遗忘是减轻生活压力的最好方式。记不住曾经,好让我们在生活的道路上永远大踏步地向前。
团结在情感身边的人们,总得有部分人被生活的向心力给抛在了边缘,吸引如果不是相互,那么生活就不能很好地融合。虽说人与人之间需要的是沟通,而一旦两个人的境界不同时,沟通并不能解决相互之间的差异,那我们就会学着怎样去放弃。
放弃说起来很简单,其实并不那么容易,因为在我们放弃的同时,却不知道该怎样去遗忘。如果过去不能遗忘,就根本谈不上放弃,我们最终还是念念不忘着那些得不到的东西。
也许二十世纪前后的一段时间里,人类的生存状况不容乐观,情感之类的润滑剂不能在生活的机器上取到很大的降温作用,于是,泛滥的情感在此环境里成为了不稳定的元素。《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所叙述的情感广泛地存在于我们人类之中,是现实的距离不敢让我们把这种人生本能的情感,向感情载体直面表白。也许距离产生着美,我们深怕直露的情感,会破坏彼此间好不容易才建立起来的,朦胧的美。
得不到的依然坚持,应是人类现实中的最大障碍。现实的功利性教我们懂得了怎样去放弃,固守着没有根据的幻想,并不能有助于生活的展开。
人类的悲剧在于,有共同的生存环境,每个人的社会地位却是悬殊,于是把简单的生理需要,想像成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而我们在处理复杂的局面时,又执意要用一种简单的方式来,把好端端的顺其自然给弄得一团乱麻。或者是,我们总喜欢把自己想像成至高无上的圣人君子,明知唾手可得却偏偏做出一番诚惶诚恐的样子,等到失去了又来强烈争取,造成很多不必要的冲突。
执着与后悔,结果都跟当初的想法不一样,就算你得到的,也不是你原来想像的那个样子。我们生活中,根本没有一模一样的东西来让你实践,无数个角色构成的一幕幕悲喜剧,是人生永远不可能复制的结局。
对于《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我”是带着几分探索的心情去读的,在“我”的生活周围,有太多的女人围绕着,而组织起一个“情有独钟”的女子,是多么地不容易。社会总在得失之间存在着,时间都是单维地把过去给遗弃,你永远组织不起一个理想中的形象。
当我们创造出一个近似完美的形象时,总是和现实中的原型相去甚远,甚至,生活中根本没有这样的原型。“我”想像出的女人,应是凝聚了众多的闪光点,但不可能把“她”当成了“我”心中的太阳,因为,人的一生不能只在阴郁中度过,“有快感,你就喊出来”吧。
确实,在生活中,很多很多的闪光点我们是无法抓住的,因为它们分散在各个地方,很难收集。对于每一次感动,多是让我们心跳一下而已,难得让它们在记忆中留存,考虑到每个人的生活不仅仅只在感动中度过,为了整个情感世界的有序运作,人们总是在现实中放弃着一些梦想。
陌生,却让人觉得是那么地熟悉;熟悉,而很多时候又让我们感到陌生。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常把一个人错认,是对这种悖论的最好诠释,多少的一见钟情,无不是在某个陌生人的身上,找到了自己最熟悉的东西。
理想建立在现实生活的基础上,尽力去追求,而得不到的东西,我们只能把它存放在梦中。在梦中,仅仅在梦中,而且也只是短暂地停留一下而已。
从一个纯洁的小姑娘,到一个涉世太深的夜总会的女人,是怎样的社会现实把“她”造就成了一个悲剧人物?“我”想不仅仅是“我”对一个女子感情历程的漠视,更多的是我们的社会对于生存其中的个人,而表现出的一种漠不关心吧。
真的,我们身边的人,都在为着自己的生存而忙碌,自己的感情犹在忽略,又何曾由我们去关心过别人的情怀?环视周边的风情,猛然发觉,在我身边的,都是些熟悉的陌生人。他们让我乐于相处,而处处又让我不敢相信,“质本洁来还洁去”,本就是一句安慰自己的话语。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2高尔基在给茨威格的回信曾写到:“以其惊人的诚挚语调,对女人超人的温存,主题的独创性,以及只有真正的艺术家才具有的奇异表现力,使我深为震动。读着这个短篇小说,我高兴的笑了起来——您写得真好!由于对您的女主人公的同情,由于她的形象以及她悲痛的心曲使我激动得难以自制,我竟丝毫不感羞耻地哭了起来。”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奥地利著名作家斯蒂芬·茨威格的优秀短篇小说之一。
著名的小说家41岁生日的那天,从外面游玩回到家里,在信箱里看到一封厚的奇怪的信,他好奇的打开信封坐下来看:
一个女人,在生命以最美绽放的十八年,去守侯一份仅仅是她所珍惜的爱情。看着深爱的人周旋在香肩软腰里,一次邂逅,一次遗忘;再次邂逅,再次遗忘,心是怎样的痛?
不是没有失望,只是任失望一次次侵袭,却控制不住自己继续爱着,又或者,她根本没想去控制。从年幼的.她撞到他怀里那一刻开始,爱,是那许多年一直支撑她活下去的勇气。“世间再没有比置身人群之中,却又孤独生活更可怕的了”,“我一心想着你,在心灵深处始终单独和你呆在一起。”不在他身边六年,就是这样靠回忆,不到一年的点点滴滴的回忆度日。然后,回到他的周围,希翼着能到他的身边。
“我一回来就去找你!”这是他离开前的承诺,一个男人是这样可以轻易的将承诺说出口,却又完全不留任何痕迹的忘记。可以不拥有,但是不要拥有后再失去,那种空白的痛让人难以承受。这个坚强的女人却带着深深的失望,和一个属于他们的孩子,孤身远行了,带着爱离开了。
“我希望你想起我来总是怀着爱情,怀着感念。纪念那忘却的时刻。”然而,他却不会想起,如果没有这最终的一封信。
8年,又是8年的时间,她回来了,她游弋在形形色色的男人中间,为了让他的孩子,可以过和他同样的生活,不沾染灰尘,杂质的生活。她永远接受不了任何人,在内心,她只爱一个人,一个将她遗忘的那样彻底的一个人。可以放弃自尊,放弃一切去爱他,不在乎自己会不会让他觉得低贱。又是一次离别,同样的房间,同样的话语,“我一回来就去找你。”她灼灼的看着他,希望他可以回忆起她曾经的幸福,但是,他没有,终没有记起这个女人。她知道,这又是一次永远不会实现的承诺。
她这样失落的穿戴着,即将离开那间承载着她一生梦的房间时,在镜子里看到他往她暖手套里塞进钞票时,我体会着心如刀割的感觉。在他眼中,她只是个风尘女子。是的,没有自尊的风尘女子。那一刻,她绝望了吧?疼到颤抖。
头发花白的管家都能记得的,而他却能这样忘记。眼泪终于在无人看见的地方滴落。
“可一夜之间他就残忍的撇下我走了。一去永不复回。我又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了,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孤单。”恒久以来她的爱转移的承载体也失去了,终于,内心不可承受的坍塌的了。绝望,彻底离开,结束自己的伤,自己的痛。
这样一个为爱而生,为爱而死的女人,让我心疼,让我动容。这就是女人,为爱可以不计一切,可以飞蛾扑火,为了一点点的幸福,即使再短暂的幸福,可以用一身的伤痛去守侯。无论那是个怎么样的男人,无论是否值得。爱了,永不回头。
信终于看完了,一些零碎的片段似乎可以拼凑起来,他似乎记起当初的小女孩,记起那三天的相处,那个年轻女郎的美丽,可是他不知道她的名字!他的身体已经麻木,手上的信滑落在地,桌子上的花瓶,在今天他生日的这一天,第一次空着,他也知道已经也将空着,他似乎吻到了白色玫瑰淡淡的味道还弥漫在这个屋子!他的眼泪终于掉下!
他努力的站起来,走到门口,推开房门,望向对面的屋子,隐隐约约,那个不起眼的小房间,有依稀的灯光,窗户微微的开着一线,窗户后面是女人十八年前童年时的样子,她纯洁,美丽的眼睛,偷偷的观察着他的一切。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3张爱玲曾语: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她甘愿成为他身边的一粒尘埃,那朵满怀情义的白玫瑰盛放在他的书房里,也盛放在她无尽的幻想之中,与他无关,与现实无关。
书中的女主角穷尽其一生去热烈地爱着男主,这就是一场史诗般的暗恋,一位坚贞不渝的女人的独角戏,一场自杀式的决绝的爱情。她将自己的爱情当做唯一的信仰,真真正正地诠释了“我爱你,与你无关”。
高中的时候第一次读这本书,当时已然泪流满面,作者将一个女孩到女人暗恋时那细腻温柔的情感描绘地无微不至。
我敬佩于女主角为男主所付出的一生的等待,那种甘愿牺牲无私奉献的`伟大,更加敬佩她始终保持着那一颗专一纯洁的心灵,她拥有一个高贵的人格,不会施舍爱情,但是能够通过自己的魅力使他注意到她;她不会去勒索、审判爱情,不依附于婚姻形式的捆绑,只是天真地渴望在自己的努力之下那个男人能够从心底最深处就爱着她。
他并没有兑现承诺,也许在他的眼里他们之间的感情只是那虚幻缥缈的几夜,稍纵即逝,他辜负了她的等待与期待,我为她感到可悲,憎恨这个男人的深情缱绻的目光,憎恨他对她无情。
然而字里行间,我感受不到任何她对他的埋怨,充斥着的尽是她对他深刻的爱,是她对他们曾经美好的回忆,是对他给予自己这段感情的感激,是对爱人未来的嘱托与不舍。我想她写这封信的原因仅仅是为了使他知道这个世上曾有人那样地爱着他,为了让他知道自己值得这样一份深重的爱。
“我宁愿独自承担所有后果,也不愿意成为你的负担。我希望自己是你所有女人当中独一无二的。我希望,每当你想起我的时候,心中只有柔情和感激。”
少年时期那种傻气的暗恋谁都不会陌生,我们都曾天真地去喜欢过一个人。与他的每次不期而遇都会成为你的思维的中心,与他有关的任何事都会让你默默关注,他周围的人会让你觉得亲切,他时常在的地方会让你觉得熟悉,他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表情都会让你久久揣测…即使时隔多年,我们会渐渐淡忘那个所倾慕的他,对他的那份心动也随之而散,也许现在的自己已经有了去追求喜欢的人的勇气,学会去表达心底的感情,但是回想曾经,也会无比想念那暗恋时期的懵懂天真的自己。书中的女主角像极了那时候的我们,我们在读书的时候会因为她的欣喜而欣喜,她的悲伤而悲伤,她的期待而期待,因为她的爱情与我们产生了共鸣。
“我的心紧张得像根琴弦,你一出现,它就颤个不停。我的心始终为你而紧张,为你而颤动;可你对此毫无感觉,就像你口袋里装了怀表,你对它的绷紧的发条没有感觉一样。这根发条在暗中耐心地数着你的钟点,计算着你的时间,以它听不见的心跳陪着你东奔西走,而你在它那滴答不停的几百万秒当中,只有一次向它匆匆瞥了一眼。”
可是,为何会有那么多的女孩,将爱情视为自己的全部,在自造的爱情氛围里沉迷?这种宿命是那些痴情的人自己设下的,明知这犹如饮鸩止渴,明知这无可救药,却还是万劫不复、一往无悔。或许很多人都会认为这是女主自讨苦吃,但是又有多少人愿意承认,这种痴狂正是我们骨子里对爱情所向往的高度?我们渴望有一个这样爱着自己,也渴望穷尽一生与自己最爱的人相守到老。
或许大多数的人在某一个阶段或多或少地当过这样一个女孩,然而却是善于深情、也容易遗忘。我钦佩女主对男主毫无保留的、高贵坚贞的爱情,但我认为,在爱情之外,我拥有更多的美好,那些对我关怀到无微不至的家人,那些陪伴我成长的朋友,我还有很多的愿意去珍视的东西,我有自己向往的前途,有自己渴望的人生,我不会只为爱情而活。我钦佩她,却永远不会选择成为她。
《信》读后感
没有十分令人惊讶的结局,留下的是一百分让人回味的结局;没有享受到令人欣慰的推理乐趣,可是却平淡到想去了解直贵的人生;最令人羡慕的由实子这种敢爱敢恨的性格,不要求什么,不羡慕什么,勇于做自己,就是这样的一个活波性格也影响不了直贵那无法摆脱世人愚昧又正当的偏见;一个这么善良的人要肩负照顾弟弟的责任而做出了一件让人意想不到令人厌恶的事情却得不到世人的理解,不停的忏悔成了他的全部生活,信里的世界给了他无穷的想象。
被憎恨是应当的,弟弟的最后一封信是有理由的,自己的愚蠢没能想到这一点,自己忘了是妈妈爱吃糖炒栗子,自己一无是处,也许这就是犯罪的惩罚,不管是身体和心灵上的惩罚,这惩罚都漫长和残酷了。其实我也想不到什么办法让实纪摆脱这种“漫长”的日子。
对受害者家属和刚志及家属来说确实太漫长了,每一封印有监狱字样带着哥哥忏悔的信寄到受害者家属那里都是一次事件重演,为了让自己心里好过却让受害者家属一次次承受失去至亲的痛;每一封印有监狱字样的带着哥哥关心的信寄到弟弟手中都是一份关于伤痛的提醒,为了知道弟弟过的好不好却让弟弟永远都被这个不光彩羁绊着。到底是谁的错?事情既然发生了,就不该怪故事的起点。时间会改变一切,不过这话的时间漫长到故事结尾都还不够。
《信》精选读后感2我以前都不是诚实的孩子,读了《诚信》后我身有感触。
故事里讲,有一天,一个人开着车出去,在路上不小心撞到了另一辆车,他以为是别的车撞到了自己的车,原来是自己撞到了另一辆车。他写了一张纸条放在车上。那个被撞了车的人,来到他面前,没有生气,而说:“做人要诚实,你是个诚实的人,我不会怪你的。”“谢谢”另一个人说。
有一天,我不小心把妈妈的花瓶打破了,我心想妈妈会不会怪我呢。妈妈回来了,她问:“花瓶是谁打破的?”我说:“是我。”妈妈竟没有打我,也没有骂我,而说:“下次小心点。”
我们应该做个诚实的孩子,不要骗爸爸妈妈。只有诚实的孩子才是最棒的孩子。
《信》精选读后感3今天我读了《诚信》这本书,启发很大。它主要讲了这样的一个道理:当你与别人相约,计划共同去干一件事时,对方没有履行约定,这时侯你有什么感受?失望!你是多么期盼人人都能做到——讲求诚信!!中华民族向来是个注重诚信的民族。二前多年前,孔子就告诫人民:“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
意思是:一个人如果不讲信用,他就立不住脚 ……前百年来,我们的祖先把诚信当作 中华民族的精神财富世代相传……我觉得诚信很重要,也很宝贵。
同时也是一种美德。希望大家都能守信,拜拜!
《信》精选读后感4在寒假里,我读了一篇《魏文侯与虞人期猎》的故事,故事里讲述了魏文侯与别人相约打猎,但由于天下大雨,在众人劝说不要去的情况下,魏文侯还是义无反顾的履行了自己的诺言,正是他处处诚信待人,才博得了其他人的信赖与拥戴。
有多少人信任你,你就拥有多少次成功的机会,'信'是什么东西?信是一种人格的力量,是超越金钱的友情,是了解、是欣赏、是覆水,具有不可逆转性。所以,言必行,行必果,言而有信,做人讲原则、做事先做人,做人先取信、 信誉基石,生死友情!
《信》精选读后感5这几天在网上读余秋雨老师的散文集《文化苦旅》,感受颇多。读了很多篇文章,感受最深的是他那篇体现“诚信”的《信客》,我们上次学生做作文也是写了反映“诚信”的话题作文,所以想把自己的一点粗浅的看法谈一下。
《信客》写的是早年在乡间的事,那时候通信手段很落后,对外的通信往来主要依靠一种特殊职业的人——信客。没有信客,好多乡人就不不能联系上出远门的亲人了。在很长的时期中,信客沉重的脚步,是乡村和城市的纽带。文章说的是这里的一个老信客,曾有一次为客户送给女儿的红绸,而他也要为一远亲送一分礼,就裁下了客户窄窄的一条红绸扎礼品,图个好看。没想到上海那位又托另一个人给家里带来口信,说收到红绸后看看两头有没有画着小圆圈,以防信客做手脚。这一下老信客就栽了跟头,四乡立即传开他的丑闻,以前叫他带过东西的各家都在回忆疑点,好像他家的一切都来自克扣。但他的家,破烂灰黯,值钱的东西一无所有。小小的一件事毁了老信客一生的名誉,老信客申辩不清,满脸凄伤,拿起那把剪红绸的剪刀直扎自己的手。这就是不讲"诚信"的结果,哪怕只有仅仅的一次;这就是我要说的,在这个世界,你要想顶天立地的站在这个世界上,请记住一句话——万事"诚"为先!
西方有句话:“他骗了所有的人,最后发现他被所有的人骗了。”信誉,是对权益的维护和尊重。承诺,就自己来说是一种责任,就对方来说是一种希望。失信和失诺,不管对象是谁,都是一种失责。然而,正是这种诚信,才显示出一个人思想品德的高下。古人云:“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为何难追?因为言出诺随,方显君子本色。“言必行,行必果”,特别是存在激烈竞争的现代社会,承诺更是事业生存发展的基石。只有一诺千金,才可赢得至高无上的信誉。
郑周永说过,信用是财产,有信用就有一切。麦可格雷尔也说过,一切商业交易中,信用第一。请看美国的凯特皮勒公司是怎么做的,这个公司是生产推土机和铲土机的世界性跨国公司,它的广告中说:“凡是买了我们产品的人,不管在世界的哪一个地方,需要更换配件,我们保证48小时内送到你们手中。如果送不到,我们的产品就白送给你们。”他们说一不二。有时候为了把一个价值50美元的零件送到边远山区,不惜用一架直升飞机,费用高达20xx美元。有时无法按时在48小时内把零件送到用户手中,就真的按广告所说,把产品白白送给用户。由于经营信誉高,这家公司历经几十年风风雨雨仍然兴旺。这就是讲究信誉给凯特皮勒公司带来的效益。正是有了信誉,才有了凯特皮勒公司的发展,才有了凯特皮勒公司兴旺。这就是说,承诺就是信誉,承诺的实现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有一家国内的银行的员工们也很好的做到了讲诚信,维护了“青年文明号”的荣誉称号,做到了名不虚传。当记者拿出1100元钱,却故意在存款凭条上填写了1000元,递进2号窗口,服务员热情的接待了他们,并将多出的100元退了回来。这是发生在国家级“青年文明号”工商银行吉林市湘潭储蓄所的一件事。正是因为有了这些普普通通的银行普普通通的职工,默默无闻兢兢业业的坚持,才换来了他们这样的光荣称号。这种品德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这告诉我们:信誉要靠实际行动积累。
但也有一些单位口号喊得震天响,在真有事发生后却一再推诿,在群众中造成很坏的影响。一消费者到一家门面堂皇,公开向消费者承诺“包修3年”的电器商店,花820元买了一台全自动洗衣机,使用仅10天,就发现定时器失灵了。当该消费者带着发票把洗衣机运回商店要求换一台新的时,就惹得营业员满脸的不高兴。她说,换新的不可能,只能给你修理一下,今天没修理人员,你先运回去,明天派人来维修。不得已,笔者只好运回去等人上门修。殊不知,修了坏,坏了修,折腾了好几个回合仍无效果。真是让人有苦说不出。这样的服务,这样的承诺,又怎么能让人信服?这件事告诉我们:承诺不是只说不做。就像池田大佐说的:“信用是难得易失的。费十年的功夫积累的信用,往往由于一时的言行而失掉。”这也是我们今后生活中要吸取的教训吧!
说到这里,不禁又想起了《礼记》上的一句话:“不宝金玉,而忠信以为宝。”这句话战国时期的尾生做到了。尾生曾与一女子约会于桥下,女子未来,河水却开始上涨。于是他便面临着两难的选择:要么固守着诚信被淹死;要么丢掉诚信保全生命。尾生最终选择了诚信,抱柱而死,成就了千古美名。读来虽觉惨重,但在追寻诚信的道路上没有什么捷径可走的。正像《信客》里的那位老信客,一生的信誉毁在了那条窄窄的丝绸带上,大半辈子的风尘苦旅,整整一条路都认识他。流落在外的游子,年年月月都等着他的脚步声。而他只能躲在山间坟场边的破草房里,夜夜失眠,在黑暗中睁着眼,迷迷乱乱地回想着一个个码头,一条条船只,一个个面影。世人,牢牢的记住那句话吧:万事诚为先。
《信》精选读后感6其实有些人他们就生活在我们身边,很平凡,但却很重要。就像文中的那个老信客,他连着那个小乡村与外面的联系,可他犯了一个信客最不应该犯的错误,这个错误对他来说是致命的,他再也无法做一个信客了。因为这件事,他失去了尽管苦,但他却非常热爱的工作。事后他很后悔,但这一切都晚了,只好把这个既让他热爱又让他痛苦的工作交给了一个年轻人,因为他深深地知道,这个乡村不能没有信客。老信客很不放心,详细的为年轻人讲解着,年轻人没有拒绝,当起了这个村与外面联系的新信客。
渐渐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年轻的信客也变老了,在他当信客的十几年中,他对工作从来都是认认真真、兢兢业业,不敢有丝毫的马虎。但是有一次送信发生的那件事,让他伤心极了,回到家,他当即到老信客的坟头烧了香,这位老人已死去多年。他跪在坟头请老人原谅:从此便不再做信客。信客已不再是信客,他只是有时间带别人写信,挣钱养家。
几年后,村里建起了学校,正缺一位地理老师,人们想到了信客。果然,信客讲的绘声绘色。不久,他就脱颖而出,成为了这个小学的校长。
后来,信客死了,前来吊唁的人非常多,有不少还是从外地特地赶来的。根据他的遗愿,他的墓就筑在老信客的墓傍。此时的乡人已大多不知老信客是何人,与这位校长有什么关系。为了看着顺心,也把那个不成样子的坟修了一修。很多年过去了,在现在的社会里,所谓的信客似乎已经不那么重要了,我们有了许多完全可以代替信客的高科技产品。但在那个时代,信客很重要,但常常受人们误解,做信客要讲究信字,老信客就是例子。虽然这些人身份非常的卑微,但我们离不开他们。就像现在的乞丐,随处可见,虽然他们无法和信客相比,但是他们就一定要受到人们无情的鄙视和冷嘲热讽吗?
人们啊,请多给他们一点他们仅有的自尊,只是一个微笑也好,因为他们需要的仅仅是我们的关爱,仅此而已。
《信》精选读后感7信客,是一种职业,在这科技发展迅速的时代里,已经消失了。
信客,一种高贵的精神永远也不会消失。
曾有一次为客户送给女儿的红绸,而老信客也要为一远亲送一分礼,就裁下了客户窄窄的一条红绸扎礼品,图个好看。没想到上海那位又托另一个人给家里带来口信,说收到红绸后看看两头有没有画着小圆圈,以防信客做手脚。这一下老信客就栽了跟头,四乡立即传开他的丑闻。老信客没有想到,一个“信”字,竟让他丢掉了自己一辈子的名誉。而后,他明白了。当他把棒交给年轻的信客的时候,他千叮咛万嘱咐,做信客,关键就是一个“信”字。
然后,每次的风雨中,总会有一个全身湿透了的年轻人,在凹凸的石板路上来回地奔走,怀抱中抱着一个包裹,像孩子般紧紧依偎在妈妈怀抱里,紧紧的,紧紧的……
读完此文,我一片迷茫,这样不堪入目的人生,为何却还有着奉献,他的人生值得吗?
我寻找着答案,他仅仅是为了生存吗?不,他一无所有,伴随着他的只是那间破旧的草房
他是为了所有人,为了所有在苦苦等待的人,更是为了拥有诚信。
也许他的付出,往往不被人理解,面对村里人的说长到短,面对那不被人信任的目光,面对世人的唾骂。多少个黑夜,他独自坐在破草房的灯前,他想念老信客,他明白了老信客的心情,他的心中顿时满是辛酸与凄凉,谁会注意他?谁会感谢他?凛冽的寒风划过他的面颊,望着窗高高在上的明月,没有人,没有人会相信他,他或许会想念以前的日子,但他明白,“乡间不能没有信客,做信客的就得挑着生死祸福的重担来回奔忙。”那一份难忍的孤独谁会了解?也许他只是一个运输的交通工具,也许他只是一个小小的信差,可以挥之即来,挥之即去,注定这一辈子孤独终老,值得吗?
谁会了解?谁会用心去感受?可他却依然执着,依然坚持……
每一次读过后,眼帘中,我仿佛有看见了,看见了那个单薄的身影在风雨中来回地奔走,怀抱中抱着一个包裹,像孩子般依偎在妈妈的怀抱里,紧紧的,紧紧的……
《信》精选读后感8余秋雨的文化散文,总是有着一股力量,震撼着读者的心灵,在灵魂的挣扎中体味那独特而厚重的美,《道士塔》是这样,《信客》也是这样。
这是关于两代信客的故事,这是关于信任与不信任的警醒。回溯老信客的一生,我看到了他对这份职业的责任感,甚至是无奈放弃后的深深依恋——在交接信息时的细声慢气,在“逼着”年轻信客讲各个码头的变化后的唏嘘声里。我着实感动,我不禁要想,是什么让老信客愿意担当起这份琐屑和辛苦?这样的事,放在现代,实在是不可思议。也许,老信客就是我们这个时代丢失的人格。
令我心寒的是乡民的反应。老信客的善良仗义,饱受艰辛,曾经带来的喜悦和希望,全被他们抛到九霄云外,宛若不曾发生。一生的信誉毁于一旦!
老信客失了信誉,懊悔莫及,带着自残后的手,独自到外乡看坟常信客的工作由年轻信客来继续。年轻信客的脚步就是他的脚步,一次次的重温漫山遍水的乡情。年轻的信客谨遵老信客的血的.教训:要诚信!但耿直的信客因坏了同乡的“好事”,被发了财而拈花惹草的同乡诬告为“私闯民宅的小偷”,将他扭送到巡捕房。这一系列的伤害和凶险令信客心灰意冷,他在老信客的坟前郑重请求原谅,打算抽身而退。可笑的是,尝到失去的滋味的人们,这才想起他全部的好。后来还请他当教师,死了还有很多人来悼念。我不禁为老信客鸣不平,同样辛劳一生,这结局却是惨惨淡淡,是借着信客的光,顺便修修他的坟!
这是为什么呢?一个是全身而退,所以“赢得身前身后名”,另一个,是有了污点,从此被放逐,被打入无底深渊,直至被彻底遗忘。他只是个游走于两地的乡村信客,他不是民族英雄,死后可以被平反,被悼念,然后永存世人心中,光辉照耀大地。但我庆幸,有这样一段文字,记录下了那个年代的那些人,一种原生态的喜与怒,坚守与不舍。让我,可以去感受、思考那源于历史的无奈和无奈背后的深沉。
《信》精选读后感9余秋雨的文化散文,总是有着一股力量,让人深深的沉入历史,在灵魂的挣扎中体味那独特而厚重的美。《道士塔》是这样,《信客》也是这样。
这是关于两代信客的故事,这是关于信任与不信任的警醒。回溯老信客的一生,我看到了他对这份职业的重视、责任感,甚至是无奈放弃后的深深依恋——在交接信息时的细声慢气,在“逼着”年轻信客讲各个码头的变化后的唏嘘声里。我着实感动,因为,不论从现在还是当时来看,信客绝对是个吃力不讨好的活儿,老信客干了一辈子,穷困潦倒,连一个家室也没有。家中一无所有。沿途投宿,总是拣最便宜的小旅馆。吃饭找那种“可以光买饭不买菜”的小店。终年奔波,劳累孤独,陪伴他的只有胃病和风湿玻除此之外,还有许多额外的工作,经常帮助写信、谴信。有时还要充当代理人,某个外出谋生者死去,代表家属料理后事,收拾遗物。回到家乡,要通报噩耗,吊唁死者家属,交出遗物。信客还要遭受无端的怀疑,憎恨和诬陷。可以说是身心俱疲的来往于城市和乡村,做着那个“最敏感的神经末梢”。我不禁要想,是什么让老信客愿意担当起这份琐屑和辛苦?这样的事,放在现代,实在是不可思议。也许,老信客就是我们这个时代丢失的人格。
令我感觉惊讶的是,这样一个显而易见的任劳任怨、恪守职责的信客,怎么就会栽在那样一件小事上。第一,信客只是为了图喜庆,撕了一点布边。这件事,可大可小,大了说,他的确不应该动托寄的物品,这是信用问题;可往小了说,这个行为,放在平时,就相当于借了别人的肥皂洗了次衣服那样无足轻重。就事件本身而言,我认为,实在是小题大做。对老信客,我始终觉得这个行为很生活化,很真实。就像天使偶尔偷了一回懒。第二,事态严重化的关键,就是上海那边又派了个人随后到,关照家里人看布匹头尾的标记,以免信客动手脚。看到这里,我觉得人心啊,实在是——不说险恶吧——太具有防备性了。这个在上海闯荡的同乡,看来已被城市同化,而信任到了需要被检验的时代。不幸的是,从未犯错,从被信任的老信客被这突如其来的检验难住了。唯剩百口莫辩……第三,最令我心寒的是乡民的反应。老信客的善良仗义,饱受艰辛,曾经带来的喜悦和希望,全被他们抛到九霄云外,宛若不曾发生。也许,他们真是铁石心肠?也许,他们也是值得我悲悯的受害者——突来的证据,把老信客推到了乡亲们的对面,他们那简单甚至狭隘的心不能接受,就像被最信任的朋友背叛的孩子,有一种近乎偏执的怨恨,于是,找来许许多多的回忆做证据——老信客已经干过很多这种事了,他一无所有的家就是通过克扣赚来的!文章刚开篇到这里,我便尝出弥漫着的讽刺意味。一生的信誉毁于一旦!
老信客失了信誉,懊悔莫及,带着自残后的手,独自到外乡看坟常信客的工作由年轻信客来继续。而他,只能“躲在山间坟场边的破草房里,夜夜失眠,在黑暗中睁着眼,迷迷乱乱地回想着一个个码头,一条条船只,一个个面影”。这是他干了一辈子的事,走南闯北,过山过桥,找寻熟悉的身影,那心情,一如在外风尘苦旅的游子期盼他脚步声的急切。这算不算“身在曹营心在汉”?亦或是他从来都不曾离开过,年轻信客的脚步就是他的脚步,一次次的重温漫山遍水的乡情。年轻的信客谨遵老信客的血的教训:要诚信!但耿直的信客因坏了同乡的“好事”,被发了财而拈花惹草的同乡诬告为“私闯民宅的小偷”,将他扭送到巡捕房。这一系列的伤害和凶险令信客心灰意冷,他在老信客的坟前郑重请求原谅,打算抽身而退。可笑的是,尝到失去的滋味的人们,这才想起他全部的好。后来还请他当教师,死了还有很多人来悼念。我不禁为老信客鸣不平,同样辛劳一生,这结局却是惨惨淡淡,是借着信客的光,顺便修修他的坟!
这是为什么呢?一个是全身而退,所以“赢得身前身后名”,另一个,是有了污点,从此被放逐,被打入无底深渊,直至被彻底遗忘。他只是个游走于两地的乡村信客,他不是民族英雄,死后可以被平反,被悼念,然后永存世人心中,光辉照耀大地。但我庆幸,有这样一段文字,记录下了那个年代的那些人,一种原生态的喜与怒,坚守与不舍。让我,可以去感受、思考那源于历史的无奈和无奈背后的深沉。
《信》精选读后感10《信客》一文写两代信客的人生,虽带有较强的故事性,但仍然比较偏重于批判旧社会的人们。所以文章写信客这个特殊行业不是目的而主要是为了表现它所影响所体现出来的一种人性的缺陷。它的批判意识与全文的基调是一致的。读《信客》,我认为至少有两点值得重视。
第一,在《信客》里我们看到了信客为通报噩耗而被人当作“死神冤鬼,大声呵斥”以充当别人“出气筒”的可怜,看到了信客为死者把点点遗物送去却遭受了“红红的眼圈里射出疑惑的利剑”而到头来好心得不到好报的可悲,看到了信客为伸张正义主持公道出示物证却遭人诬谄并“倒打一耙”的可叹……作者写的是“当时”,但我们读来却是对“当世”的一种警示和感召。尤其是年轻信客饱经了工作之苦、生活之苦和心灵之苦却依然保持了这份“诚信”的美德。作者是在寻找,还是在呼唤?
但如果循着作者这条思路,我们似乎发现,其实这又是矛盾的,凭着两代信客这种顽强的承受力,都不应该告别自己所从事的信客职业:一个去看坟场,一个从教当了校长。那么,在这里我们是不是还可以斗胆地揣测一下,作者处在当今这个从业多元化的社会,文章是否力图去解释选择与坚守以及放弃这一社会现象的复杂性?因为它有一种失败的无奈,像老信客失信自残,最终一路寂寞伴坟场,它是一种敏锐的选择;像年轻信客由于感受到“这条路越来越凶险,我已撑持不了”,才让人生拐了弯……但他或许清楚地认识到,是30年信客的经历增长了自己的才干,才有了后来适合从教的选择。《信客》一文中体现出的传统文化心理以及作者所要表现的文化批判意识是显见的。
第二是《信客》中塑造的人物形象:
老信客一生的信誉毁在了那条窄窄的丝绸带上。年轻信客从业30年,通报噩耗,无端受气,出示物证竟遭诬谄,他“一生坎坷”,挑着一副生死祸福的重担,来回奔忙。四乡的外出谋生者,都把自己的血汗和眼泪,堆在他身上。读此文,我们除了对人物命运寄予深切的同情外,还将受到人格魅力的感染,那就是两代信客表现出来的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宽厚待人的职业道德和优秀品格。但细细体味后,就会引发你的深思,在思考中你就会发现,作者在文中倾注的情感态度比较复杂,文中的一系列的人物也都难以用好坏来界定。写两代信客,作者一方面倾注了极大的热情,为其树碑立传;但另一方面也写出了作为普通人的正常情感和心态。他们肩上的担子太重了,他们所承受的太多,最终成为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他们选择了放弃。这也正塑造了完整的人物形象。作文
名著读后感
名著读后感800字(精选10篇)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以下是我整理的名著读后感800字(精选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名著读后感1
钢铁是信念、意志、毅力的象征。钢是在烈火里燃烧、高度冷却中炼成的。它经过了千锤万击,一次又一次的磨难中成形的。所以,它是那么坚不可摧!我们的人生是困难打磨出来的,只有经历挫折,才会炼就百折不挠的韧劲。钢铁的坚硬正是因为它承受了不计其数的敲打,才会有一具“刀枪不入”的身心!
掩卷而思,标题赫然入目——《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一生经历了无数风风雨雨,他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解放人类而斗争!他的身上有着不计其数的伤痕:眼睛、脊椎、腿……但他绝不轻言放弃,一次次从跌倒的地方重新爬起。他的一番话令我感慨万千——“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这仅有的一次生命应当怎样度过呢?每当回首往事的时候,能够不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为碌碌无为而羞愧。”
我作为一名小学生不也应该珍惜时间,多为祖国做出自己的贡献吗?就像保尔柯察金那样,在回首往事的时候,能做到问心无愧!我并不善于抓紧时间,也做不到迎难而上,就像做题也一样。有一次,我碰到了一只“拦路虎”,我看着题目,却始终找不到思绪,百思不得其解。正准备轻言放弃的时候,我发现保尔在桌上似乎对我微笑,他高举着剑,在战场上英勇奋战。面对呼啸而来的子弹,他依然临危不惧,生与死,都是变幻莫测的,他一次次与死神擦肩而过。我眼前的小挫折又算得了什么呢?我“热血沸腾”地拿起笔,在草稿纸上一遍又一遍孜孜不倦地演算着。我的心中总有一个声音在呼唤:不要放弃!我灵光一现,在图上添了一条辅助线,一道难题迎刃而解。我面对来之不易的答案,激动万分。这不仅仅是一个数字,更包含了我坚持不懈的努力。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不要为了时光流逝而哭泣,因为只有你付出了努力,才不会觉得失落。不要为了一事无成而悔恨,因为只有经历了挫折,才不会空虚。
“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高尔基这么说过。其实不仅仅是为了革命事业,在生活中,只有经历了风雨的洗礼,才会更加坚强!如果你不想成为一个一事无成的人,那就多多直面困难和挫折吧,这样你就能具有钢铁般的意志,成为一个像保尔一样百折不挠的“英雄”。
名著读后感2《平凡的世界》是一本平凡的书,给我们讲述了一个平凡的故事,可读完这本书后我却久久不能释怀,我的脑海不断浮现其中的片段。作者在书中将人物的特点刻画得栩栩如生,淋淋尽致。令我影响最深刻的当然还是书的主人公——少平。他从一个羞涩的男孩逐步成为一个坚毅、有理想有追求的男子汉。
他的故乡是面朝天背朝土的双水村,他们世世代代都为农名民,少平也不例外,但他却有着比农民更好一层的思想境界,他不甘仅仅成为一个农民,他有自己的最求。在生活的压迫下,他没能上大学,家中艰苦的条件是不会允许的。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少平十分懂事,他要挑起家中的这份担子。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是难免的,有的人可能会抱怨命运的不公,有的人可能在荆棘中挣扎了会儿,到最后还是选择了放弃。而少平是属于另一种人,无论遭受多大的打击,困难,仍然选择在这条平凡之路上继续前行。
他离开故乡,踏上一个陌生、无依无靠的地方–黄土高原,刚来到这里时,他是一个不起眼的揽工人,到最后成为一个正式的煤矿工人,其中付出了多少艰辛。少平的工作也许是低层的,他任一丝不苟、卖力地干活。对于职业,无高低贵贱之分,如今,许多人会觉得某某工作很低贱,例如扫大街,自己不应该做那种事,其实并不是那样,任何工作地位都是平等的,从事任何工作都要尽心尽力。少平尝到了爱情的甜果他与晓霞的爱情虽然美好,可是好景不长,他深爱的晓霞在一次釆访中牺牲了。晓霞在他心中占据了重要的位置。对他来说,是一种巨大的打击失去自己深爱的人。生活与精神的种种打击也没能将他打跨。而我们又有多少人能勇敢的战胜生活中的暴风雨?我们要好好地去思考思考。我也很佩服晓霞,她是一名出色的记者,不顾世俗的眼光与少平相爱。为了救一个孩子,她奉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她与少平的约定还未实现就走了。
我们大多数人选择了平凡的人生,这本书后,我对与于平凡有了新一层的思考。平凡的世界,平凡的少平,平凡的晓霞,愿我们能活出“平凡”的自己。
名著读后感3今年暑假,我看了一本叫《史记》的书。
《史记》是西汉汉武帝时期的“史圣”司马迁的著作,记载了上起三皇五帝,下至汉武帝时期中国三千年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多方面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首。
我十分佩服司马迁在史书著作上的创新方式,“二十四史”中大多是使用编年体。以时间顺序写历史,而《史记》以人物传记为主,并吸收了编年、纪事等体裁的长处,创造了历史书籍的纪传体的新体裁。其它史书记载的历史都很短,就是著名的《资治通鉴》,也只是记载了从战国至五代十国的一千多年的历史。而《史记》却记载了三千多年的中国历史,是“二十四史”中记载年代最长的史书。
我更佩服司马迁那种绝不违背真理的不屈精神。司马迁虽然是朝廷的史官,但在《史记》中却并不体现最高统治者汉武帝的意志,司马迁写《史记》秉笔直书,他的文章公正,史实可靠,不空讲好话,不隐瞒坏事。在某些方面,敢于批评朝廷,这是封建统治者所不能允许的。他在《史记》中直言不讳地记载了汉武帝迷信神仙,千方百计祈求不死之药的荒谬行为,惹恼了汉武帝。而当时正好发生了李陵兵败投降事件,李陵攻打匈奴战败被俘,司马迁替李陵说了几句解释的话,触怒了汉武帝,便把他投下监狱处以宫刑。宫刑既残酷地摧残人体和精神,也极大地侮辱人格。司马迁当然不愿意忍受这样的刑罚,悲痛欲绝的他甚至想到了自杀。可后来他想到,人总有一死,但“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死的`轻重意义是不同的,他觉得自己如果就这样自杀,就像牛身上少了一根毛,是毫无价值的,他毅然选择了宫刑。他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一定要活下去,一定要把《史记》写完,正因为还没有完成《史记》,他才忍辱负重地活了下来,最终完成了《史记》。
《史记》中,我最感兴趣的是《秦始皇本纪》。我觉得秦始皇做出的最大贡献是统一了中国,统一了文字、货币等,为中华文明的强盛打下了基础。但他也非常残暴,焚书坑儒、废黜百家,修皇陵,活埋了上万人,是个残虐的暴君,因此秦朝才短短十五年便灭亡了。
《史记》这本书是司马迁在巨大耻辱下写成的著名史书。让我明白了许多治国的道理,治国不能太残暴,但也不能偷懒放松。我要读更多的好书,学习更多的知识,开创一个繁荣、富强的新时代。
名著读后感4谈之哲学,大家可能觉得这是一个极其深奥的问题,说实话,在看这本书前,我也有这样的感受,这种心理迫使我不得不翻开这本书,去探究它其中的奥秘。看完之后,有一种无法形容的感受从我心中升腾而起——感到世界是那样的大,我们就是身在其中的一只小蚂蚁,也感到自己仿佛不是身在其世界,而是感到我们正在用心与世界面对面的交流。
这本书的作者是乔斯坦·贾德,以《苏菲的世界》一书,奠定全球十大作家地位,他的书还有很多,我也很喜欢,《纸牌的秘密》和《玛雅》就是其中的两本。
这本书讲的是一位叫苏菲的十四岁少女正在过着与常人一样平淡与普通的生活,一封奇怪的信彻底改变了她的生活以及一个十四岁少女的内心。“你是谁?”“世界从哪来?”一些看似普通的问题,却让苏菲大伤脑筋,在一位神秘的导师的指引下,苏菲开始学会思索,她运用少女先天的悟性与后天知识,企图解开这些谜团,然而,事实真相比她所想的更怪异、更离奇……
刚买这个书的时候,我的兴趣并非很大,随手翻了几页,可是没想到一下子就看上瘾了。这本书不与其他的小说一样,也只因单纯的故事情节吸引着我们,更是对哲学以美的享受,一本哲学启蒙书,使我受益匪浅。我们生活的这世界就像魔术师从他的帽子里拉出的一只白兔。只是这白兔的体积极其庞大,因此这场戏法要数十亿年才变得出来。所有的生物都出生于这只兔子的细毛顶端,他们刚开始对于这场令人不可置信的戏法都感到惊奇。然而当他们年纪愈长,也就愈深入兔子的毛皮,并且待了下来。他们在那儿觉得非常安适,因此不愿再冒险爬回脆弱的兔毛顶端。
我在读这本书时,在讲的哲学知识的时候,我仿佛与苏菲一起到了那个年代,如同身临其境,有趣而又神秘的哲学知识。在世界的身旁我是如此之小,但是,我虽然小,可我对这个世界有浓厚的兴趣,我会成为那个魔术师,站在世界的上方去看世界。去探索哲学,研究哲学吧,他会使你有非同凡响的感受。
苏菲那种善于思考,积极探索的精神,遇到任何困难她都不退缩,永远心中都存有一个“为什么”,而我就没有那种精神,遇到困难的时候就想算了吧,别人也没有做到,我没有波要去做,可苏菲并不这样想,只要遇到困难就一定会去想怎样解决,而不是放弃,我们应该学习苏菲的那种精神,多观察、多思考、多问一个为什么,你就会与苏菲一样优秀!
《苏菲的世界》,是智慧的世界,梦的世界,他将会唤醒每个人内心深处对生命的赞叹与对人生终极意义的关怀与好奇。充满智慧的我们应该多当那个魔术师,去挖掘世界那个你不知道的地方。
名著读后感5前几天,我有幸读了《青鸟》这本书,我被里面那扣人心弦的情节所吸引,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书中讲的是两个伐木人的小孩寻找青鸟——幸福的象征这样一个故事。主人公是迪迪和麦迪,他们是一对兄妹,在平安夜,他们受仙女贝丽所托去寻找青鸟,帮她医好自己小女儿的玻仙女还给迪迪一顶绿色的帽子,上面有个帽徽,帽徽上镶嵌着一颗雪亮的大钻石。只要按住钻石,事物的灵魂就会显现,将钻石转向右边,会看见事物的过去,将钻石转向左边看见的则是未来。这时,所有静物和动物都能像人一样说话、站立。于是迪迪和麦迪便踏上了长长的征途,他们先后来到仙女宫、怀念国、夜宫、享乐宫、未来王国、墓地、森林等地方,历经千辛万苦才发觉幸福的青鸟其实就在我们身边。
读完这本书,我回味无穷,慢慢品尝这本书中的点点滴滴。我又悟出了一个道理:我们要学会乐观,有时候你只要学会乐观,就会解决一切难题,找到自己梦寐以求的真理和幸福。
青鸟——是你让我看到了自己的优点,使我更加自信。青鸟——是你使我找到了幸福在哪里!
我和妈妈一起读过许多本童话故事,我偏偏拿来《青鸟》来讲讲感受。这是一个用心灵寻找幸福的故事,在小主人公米蒂尔和他的妹妹蒂蒂尔找青鸟的过程中,我最终知道,幸福的真正含义就是给人以幸福,自己才更接近幸福,同时幸福就存在于我们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中。
在平安夜,发生了一件奇妙的事。仙女让他们去帮助寻找一只青鸟,只有这只神奇的青鸟,才能找到幸福。孩子们在光神的指引下,去寻找这只青鸟,他们在回忆国、夜宫、享乐宫、未来国里,在猫、狗、陪伴下,历尽了千辛万苦,但青鸟总是得而复失,最终还是未能找到。他们原以为会没有幸福,当老挂钟的敲击声传来了,他们从睡梦中醒来,周围的一切都消失了,他们发现自己躺在自家的床上。可是,这神奇的一夜,蒂蒂尔喝米蒂尔知道了幸福就在自己的身边只要自己去寻找,故事的结尾,原来意味着幸福的青鸟就是蒂蒂尔养的小鸽子,从那以后他学会了与别人分享幸福,学会了坚强,也学会了慷慨待人。
青鸟的故事告诉大家,生命的本身就是幸福的,幸福时时刻刻都在我们身边,哪里有爱哪里就有幸福!当你得到了幸福请将它们和别人一起分享吧。
名著读后感6其实《爱情心理学》这本书所蕴含的爱情非常的广泛,但我把它切合了一下大学生的心理实际,倒是也确立了一个属于我自己,适合我自己的爱情观。
爱情,这是一个自古以来就被人们普遍赞颂、普遍追求的事物,也是人们一直无法真正看透的事物,它不仅是诗人和艺术家们永恒讴歌的主题,也是每个热爱生活的人所向往的美好钥匙。到底爱情会给人们带来什么呢?是莫大的喜悦和幸福吧,它使人们充满了巨大的内在动力,使那些陷入绝境中的人们能够勇敢的去面对困难,鼓励他们重新站起来去获得生的希望,然后继续努力的去追寻那份自己想要的幸福。费尔巴哈曾经说过:对于恋爱对象来说,最大的幸福就在于以自身的存在而使对方感到快乐…只消瞥一眼心爱的人,我们就会心醉。”但是我们知道世间的万事万物都是有两面性的,所以爱情除了会带给我们幸福之外,它还会带给我们无尽的痛苦和悲伤,使人们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处于失恋中的人就常常因此失态。当我们在爱的很深的时候要承受恋人的离逝时,那种痛就更是让人难以承受,那一下子憔悴的脸容让人看了心酸不已。
现在的大学生存在着各个方面的问题,其中就包括了恋爱的问题。就我个人而言,我心中的爱情始终是纯洁高尚的代名词,而不是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工具。我觉得对于青年人尤其是大学生来说,培养健康的爱情观与恋爱行为是十分重要的一件事。
首先,我们必须提倡志同道合的爱情,因为这样的爱情才是真正坚固,能够坚不可摧的爱情,要知道,两个人在一起要有话可聊,感情才能日益渐进嘛。试想一下,如果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一点话题都没有,闷闷的,那感情还怎样培养啊!当然我不能否认,也会有特殊的情况存在,但那毕竟只是少数。所以我觉得两个人两个人在一起的话,最好是志同道合。
其次,作为新一代的大学生,我们仍然要把建设伟大祖国这一目标放在首位,先努力的学好科学文化知识而不是把大部分的宝贵时间都用在了谈情说爱上,简言之,就是我们在谈恋爱的时候,要分清孰轻孰重。不要误了自己也误了对方。
名著读后感7《飘》写的是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在美国内战这个大背景下南方的人物发生的一系列悲欢离合的故事,其中思嘉这一女主角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
对于思嘉,我是抱着一中矛盾的心理,一半遗憾,一半喜爱。作为一个农场主的女儿,生活在上等人的圈子当中,有参加不完的宴会,有许多好小伙围着她转,这一切优越的生活使她成为了一个虚荣的人,同时她还有着强烈的妒忌心和报复心。因为妒忌她爱的艾希礼要娶媚兰,为了报复英迪亚和霍妮那些嘲笑她的人,她选择了嫁给她不爱的可怜的查尔斯,可是查尔斯很快便死了,以致于到后来连查尔斯长什么样子思嘉都不记得了。后来战争摧毁了塔拉农场,在她经历了最最困苦的生活之后她不堪重负,为了得到钱交税金,她欺骗了妹妹的男朋友弗兰克,为了得到他的钱而嫁给他,思嘉是残酷的,她懂得如何耍手腕。同时她也是无所顾忌的,她从不在乎名誉和别人对她的看法,她无所畏惧,在亚特兰大她跟南方人瞧不起的“北方佬”做生意、雇佣犯人干活、她开酒馆、嫁给同样受人唾弃的投机商瑞德……一切的一切她都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尽管所有人都在咒骂她。
悲哀的是思嘉从来不懂幸福是什么,她手上已经握着幸福却不知道珍惜,而是固执地追求“天上的星星”,虽然她够不到,可即使够到了又能有什么用处呢!所以她到最后一刻才知道媚兰是那么爱她,媚兰这个外柔内刚的人,会永远站在她思嘉身边的;也正是到最后,她才明白,如果她多了解一下艾希礼,便不会再爱他,如果她多了解一下瑞德,便不会失去他,多么的遗憾!
然而我却喜欢思嘉的勇敢、坚韧、能干。她答应了艾希礼会好好照顾媚兰,便把她担负在了自己的肩上,在战争中她带着媚兰和媚兰刚出生的孩子艰难的回到已被破坏的塔拉,面对最最崇敬的母亲的去世和父亲因思念母亲而精神不好,思嘉没有倒下,而是用自己细嫩的双手,撑起了这个家,她犁地、捡菜、采摘棉花,好让一大家子人不会挨饿,然而她不久前还是一个娇生惯养的上等人啊!思嘉是一个乐观的人,她常告诉自己明天又会是另外的一天,而这句话使我受到了很深的启发,是啊,明天又会是新的!
名著读后感8多次读海明威的《老人与海》,但每次都有新的感受。
《老人与海》是在1952年,由美国小说家海明威创作的一部中篇小说,它一经问世,便在国际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在当时的文学界掀起了一阵“海明威热”。由于小说体现了“人在充满暴力与死亡的现实世界中,表现出来的勇气”,于1954年,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老人与海》是根据真人真事而写的。小说讲述的是老渔夫富恩特斯捕鱼的故事。书中写到老人曾经连续84天没有捕到鱼,起初,有一个叫马诺林的小男孩跟他一道出海,可是过了40天还没有捕到鱼,孩子就被父母安排到另一条船上去了,因为他们认为孩子跟着老头儿不会交好运。第85天,老头儿一清早就把船划出很远,并出乎意料地钓到了一条比船还大的马林鱼,他的小船在海上被拖了三天,那条鱼才筋疲力尽,最激动的时刻到来了。“老人脚踩钓索,把鱼叉举得很高,使出全身的力气,扎进了鱼身,鱼血溅了老人一身,溅了一船”,终于,他把鱼杀死了,把它系在了船头,他无法相信这条鱼竟有那么大,简直像在船边绑上了另一只大得多的船。
在归程中,马林鱼的血腥却引来了一波又一波鲨鱼的袭击,老人奋起反抗,刺死了一些,赶跑了一些,可是一次又一次的袭击,还是让老人极度劳累了。回到港口时,马林鱼只剩下了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是大海,带给他希望;又是大海,让他什么也没有得到。在他眼中,大海是仁慈而又残酷的。
轻轻地合上《老人与海》,不禁思绪万千,我的心早已在字里行间随着主人公的心跳,飘到了那波涛汹涌的大海。飞到那片墨西哥湾暖流流经的海、那片美丽的海、那片仁慈而又残忍的海、那片水天相接的海、那片老人正在搏击的海?真想奔过去,与老人一道摇起船桨,共同搏击。
富恩特斯是海明威所崇尚的最完美的人。他坚强、宽厚、仁慈、充满爱心,是条“硬汉子”,在遇到巨大压力时,仍然坚强不屈,勇往直前,甚至视死如归。
虽然除了大马林鱼的骨架,他什么也没有得到,但是,面对茫茫大海,老人收获了不寻常的阅历,收获了一段无可比拟的心旅历程:没有奋力一搏,怎么会知道最后的结果呢?
名著读后感9家长应做一个明智的学习者!这是我最近在《父母课堂》杂志上看到的,能引发我在对待教育孩子的问题上深入思考的句子。
有人说,好父母不是靠学出来的,而是靠悟出来的。把总是用眼睛盯着孩子变为不断反思和改变自己的教育行为,注重通过学习提升自己,才是解决孩子问题的关键要素。作者在文章中提出了这样鲜明的观点。是的,做好家长的关键就是要自觉地在教育孩子的实践中去感悟,伴随着孩子的成长历程,父母必然也要有个不断进步不断学习的过程。
把眼睛盯着孩子变为注重提升自己。如何教育好孩子是不少父母平常需要绞尽脑汁的事情。平日里,大多数父母都有一个共通的地方:从孩子的饮食、言行、礼貌等都是用一副挑剔的眼神去审视孩子,总想把他们规范到自己的理想状态中。可很多的事实又不争地告诉人们,孩子在家庭中普遍存在一个共同点:得到的批评多、收到的表扬少。一味地盯着孩子的缺点、总是依赖与外力矫治孩子的言行和品德修养是很难见效的。家长应做一个明智的学习者!目的是告诉我们父母要不断地去反思和改变自己的教育行为,更多的是要通过学习提升自己,找到解决孩子学习和成长问题的钥匙。
现实生活中,孩子的问题大多都是因父母缺乏对孩子的了解造成的。孩子在不同的年龄段,会表现出不同的生理特征和心理变化,孩子依赖父母的程度、看待父母的教育方式也会有很大的差异。向孩子学习、读懂孩子这本书。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父母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学会站在孩子的立场思考问题,向孩子学习,了解孩子的特点和真正需要,才能与孩子产生心灵的共鸣,成为孩子成长路上的贴心人和助推者。
最后作者还提出了这样的观点:在家庭中建立学习团队,与孩子共同学习。常言道: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可以说是人的一生中最初的学习场所,也是渗透力最强的学习环境。为孩子营造家庭良好的学习氛围,譬如:对知识的追求,对科学的崇尚,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尊重,家庭中的民主空气,生活中的沟通,知识的分享等,这种氛围的营造是每一个家庭成员的共同责任。
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愿我们每一个家长都做一个明智的学习者。
名著读后感10《西游记》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它是一部神魔长篇体小说。这部小说主要讲述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师徒四人历经千辛万苦,从西天取回真经的故事。
孙悟空是我心目中的男一号,他自封为齐天大圣,法术高强,如意金箍棒是他的独有神器。孙悟空是一个坚持自己信念的猴子,当他去拜师学艺时,师傅要教他道、流、静、动的道法,他却不学,一心只要学习长生不老之术,学会了长生不老之术也就学会了很多法术。可他却高傲了起来,在师弟面前卖弄法术,终被赶出师门。这段就告诉我们做人要虚心,不能骄傲,要明白学习是为了学以致用,而不是为了在别人面前卖弄。悟空还是一个脸皮薄的猴子,偷吃人参果之后,你就老老实实被骂几句,他却一气之下把人参果树推倒了。悟空本身就毛燥又冲动,推倒人参树之后只能找人帮忙。
在收服沙僧的时候,他更是被好好暴露了一下缺点:悟空不善长水战,只能让八戒下去把沙僧引上岸来。悟空一看沙僧上来了,直接上去就打,这就是他急躁的本性。作者吴承恩并没有直接说他是一个猴急猴急的毛猴子,而是通过对他的动作,语言等细节描写来让我们了解到这个孙悟空就是个猴急猴急的孙猴子。不过一路走来,他的智商在增长,开始他很毛燥,妖怪一来还是一棒子;野兽一来更是一棒子。不过他在观音寺一战时居然没有一棒子乱打,而是将计就计把寺院一把火烧了个片甲不留,这就是进步。
猪八戒来历不凡,从天蓬元帅变成猪也是厉害。我最喜欢他的一片赤子之心,他创家立业,种麦插秧,不怕苦,不怕累。不过他的色心,贪心和畏惧之心也一一暴露在读者的面前。作者吴承恩让每一个角色的形象都活灵活现,各具特色。
《西游记》是我读的第一部文言文版长篇小说,虽然有很多字我不认识,有些句子的意思一下子也理解不了,但是它轻松有趣的故事情节吸引着我继续往下读。作者吴承恩的许多写作手法也非常值得我学习,例如通过环境描写衬托人物的心理变化,通过动作、语言、神态等细节描写体现人物的性格特征。以后我在写作文的时候也要多多运用这些描写手法,不断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苏菲的世界 巴洛克那章读后感
求苏菲的世界 巴洛克那章读后感 不需太多 随便说说就行 不要复制的谈及哲学,大家可能觉得这是一个极其深奥的问题,说实话,在看这本书前,我也有这样的感受,这种心理迫使我不得不翻开这本书,去探究它其中的奥秘。看完之后,有一种无法形容的感受从我心中升腾而起--感到世界是那样的大,我们就是身在其中的一只小蚂蚁,也感到自己仿佛不是身在其世界,而是感到我们正在用心与世界面对面的交流。
这本书的作者是乔斯坦·贾德,以《苏菲的世界》一书,奠定全球十大作家地位,他的书还有很多,我也很喜欢,《纸牌的秘密》和《玛雅》就是其中的两本。
这本书讲的是一位叫苏菲的十四岁少女正在过着与常人一样平淡与普通的生活,一封奇怪的信彻底改变了她的生活以及一个十四岁少女的内心。“你是谁?”“世界从哪来?”一些看似普通的问题,却让苏菲大伤脑筋,在一位神秘的导师的指引下,苏菲开始学会思索,她运用少女先天的悟性与后天知识,企图解开这些谜团,然而,事实真相比她所想的更怪异、更离奇……
刚买这个书的时候,我的兴趣并非很大,随手翻了几页,可是没想到一下子就看上瘾了。这本书不与其他的小说一样,也只因单纯的故事情节吸引着我们,更是对哲学以美的享受,一本哲学启蒙书,使我受益匪浅。我们生活的这世界就像魔术师从他的帽子里拉出的一只白兔。只是这白兔的体积极其庞大,因此这场戏法要数十亿年才变得出来。所有的生物都出生于这只兔子的细毛顶端,他们刚开始对于这场令人不可置信的戏法都感到惊奇。然而当他们年纪愈长,也就愈深入兔子的毛皮,并且待了下来。他们在那儿觉得非常安适,因此不愿再冒险爬回脆弱的兔毛顶端。
我在读这本书时,在讲的哲学知识的时候,我仿佛与苏菲一起到了那个年代,如同身临其境,有趣而又神秘的哲学知识。在世界的身旁我是如此之小,但是,我虽然小,可我对这个世界有浓厚的兴趣,我会成为那个魔术师,站在世界的上方去看世界。去探索哲学,研究哲学吧,他会使你有非同凡响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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