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虫记读后感,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我收集...
昆虫记读后感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法布尔昆虫记读后感范文(精选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法布尔昆虫记读后感1昆虫是一种常见的小生物,草丛间、天空中、大树上、小河里,处处都有它们的小小身影。但昆虫对于我们却又那么遥远很少有人愿意俯下身来仔细地观察它们。其实,昆虫也是很有趣的。
————题记
《昆虫记》是一部影响了几代人的着作。最初,我对昆虫并不了解,对《昆虫记》也不以为然,但当我仔细阅读了几页后,却发现我已被深深地吸引了。
《昆虫记》并不仅仅是一本介绍昆虫的大全,更是一本美妙的散文。作者法布尔以幽默的语言、平实的文字,向我们介绍了可爱的萤火虫提灯夜游、勇猛的螳螂捕食猎物、勤劳的蜘蛛吐丝织网我的脑海中也浮现出了昆虫的一幕幕,随即,我仿佛看到了一位位武士、歌唱家、小提琴手。
在《昆虫记》中,法布尔与昆虫是平等的,昆虫们有着人类的情感。螳螂捕食“只见螳螂突然痉挛般的一跳,刹那间拉起一付吓人的姿势”;黒步甲装死后逃跑“它使劲把身体支撑在头和背上,它转过身子来,啊!它现在碎步小跑起来要逃走啦!”
法布尔将昆虫描写得得活灵活现,但是他为了观察昆虫也吃了不少苦头,不舍昼夜地研究昆虫,为了观察昆虫而蹲在草丛中忍受着蚊虫叮咬他研究昆虫的条件艰苦,却一点儿也不感到孤独和后悔,因为他有昆虫朋友,有为信念而拼搏的勇气和毅力。
从昆虫身上我们也可以学到些什么,例如:粪金龟这崇高的清洁工卖力地打扫着卫生,为人类、为自然奉献着,但在一些人眼里,它们却是肮脏的,令人厌恶的。如果我们也都能向这小小的清洁工学习,加强环境保护意识,那么我们的地球家园将多么美好!
《昆虫记》是一部科学巨作,也是一本文学经典,更是由法布尔与昆虫共同写成的伟大乐章,它使我们真正的认识了昆虫,参观了神奇的昆虫世界,也给予我们珍贵不朽的启示。
法布尔昆虫记读后感2近日,我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触很深。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介绍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介绍。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介绍,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介绍,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蜘蛛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聪明吧!
作者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法布尔昆虫记读后感3法布尔的《昆虫记》给了我很神奇的印象,让我对昆虫的微观世界有了很深厚的了解。比如说昆虫的习性,它们的外观特点以及它们的生存策略等等。还了解了法布尔对昆虫的狂热与激情。
作者首先写了他亲戚对他在房间里研究昆虫的反对情绪,以及他的祖父如果知道他的远亲是个昆虫狂热者的话——特别是当那个远亲是法布尔——那个吃饭把小锹板挂在脖子上的人的话,准会大发雷霆。但是作者为什么说他的智慧在祖父的家中开始崛起呢?这一点我觉得很奇怪。
见到过胡蜂吗?别看它小,蛰人可是有一手的。嗯,虽然会蛰人,说不定也能造豪宅呢!看,胡蜂用自己生产的类纸材料吹了一个气球,韧性可以与古代的丝绵纸相媲美。它钻进去,用蜡做出一个个小房间,再做好防御工事,蜂巢就完成了。蜂巢的外表整洁美观,没有石蜂的不规则,没有阿美德黑胡蜂的雍肿。内部蜂房大小均匀,没有黑蛛蜂的歪歪扭扭。或许是昆虫界最好的房子之一了。
如果你把一只红蚂蚁丢进水里,你会看到它不一会儿就沉下去了。对其它昆虫试验也是这样。但也有例外。石蚕就是其中之一。这个小水手开着一架小“潜水艇”时而上浮,时而下沉,很不起眼。但别小看这个潜水艇了,其实这是个碉堡呢!每当凶恶的水甲虫进攻碉堡时,石蚕早已做好了准备。水甲虫凶猛地撕扯着潜水艇,而石蚕不慌不忙地走近入口,哧溜一下滑到了外面,来了个金蝉脱壳。不知情的水甲虫还在狂撕乱扯,直到它们发现猎物不见了,才失望地走开。而石蚕已经在石头下造新房子准备迎接下一次攻击了。
我们人类,看到的是一个大世界,有走兽,也有飞禽。而《昆虫记》写了一个我们不曾留心的小世界。介绍了这个神奇世界的奇特生物,在我们的知识存钱罐里又添了几个硬币。让我们对这个微观世界产生了兴趣。
法布尔昆虫记读后感4一个人耗尽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虫子”,已经算是奇迹了;一个人一生专为“虫子”写出一部皇皇巨着,更不能不说是奇迹;而这部书居然一版再版,先后被翻译成50多种文字,直到百年之后还在读书界一次又一次引起轰动,更是奇迹中的奇迹。对!这些奇迹的创造者就是法布尔和他的《昆虫记》。
法国20世纪初的着名作家罗曼。罗兰曾经这样称赞法布尔:“他观察之热情耐心、细致入微,令我钦佩,他的书堪称艺术杰作。”是啊!只因为他观察时的细心、他对昆虫那不灭的的热情,才会写出这么一部皇皇巨着。着名作家巴金则曾这样评价法布尔这部惊世之作:“它熔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以人性观察虫性,将昆虫世界化作供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美文。”
世界上第一本《昆虫记》出版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法国,那是一本集自然科学和人文关怀于一体的昆虫百科全书。当时的《昆虫记》全书共十卷,长达二三百万字。在《昆虫记》中作者将专业知识与人生感悟融于一炉,娓娓道来,在对一种种昆虫的特征和日常生活习性的描述中体现出作者对生活世事特有的眼光,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本人对生活的热爱与尊重。
这本书一出版就立即成为了当时的畅销书,在法国自然科学史与文学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它不仅是一部研究昆虫的科学巨着,也是一部讴歌生命的宏伟诗篇,被人们冠以“昆虫的史诗”之美称,法布尔也由此获得了“科学诗人”、“昆虫界的荷马”、“动物心理学的创导人”等桂冠,并因此书于1910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
我最欣赏的篇章是第二卷第五章的:绿色蝈蝈儿的故事。改篇章描述的是一种绿色的蝈蝈的特征与生活习性,写的细致生动,还多处运用了比喻、拟人等等的修辞手法。在七年级上册的语文书上有一篇课文:《绿色蝈蝈》。它是《昆虫记》中第二卷第五章的部分内容。
法布尔昆虫记读后感5合上法布尔所写的《昆虫记》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仿佛置身在奇妙的昆虫世界——在一片萤火虫组成的星海下,听!蟋蟀们肆意妄为的吟唱着。看!挥着大刀的螳螂,佩戴者闪亮胸甲的水甲虫,穿着燕尾礼服杨柳天牛,它们正狂欢着。
法布尔让我身临其境的与昆虫们来了场对话,共享它们生活中的酸甜苦辣,体味着生命的美好,眼前不再是枯燥乏味的文字,不再是深奥的自然科学,而是一个个动人的故事。一份份对生命的尊重和热爱。
这是一般记录各种各样千奇百怪的昆虫的书,一本记载昆虫无限奥秘的宝典,更是一本载满法布尔心血和智慧的传奇。当我在为昆虫世界而着迷时,更为法布尔告诉我的道理而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书中他写道:其实,并不是稀罕虫子才值得关注,哪些看似平淡无奇的虫子,如果好好观察,同样会发现许多有趣的事情,普通并不等于无足轻重,只要我们给予重视,就会从中发现有趣的知识,无知常常使我们看不到它们的价值,其实再不起眼的生物都是构成大自然的生活乐章不可缺少的音符。看看我们自己,我们何尝不是普普通通毫无起眼的小学生,每天看似过着枯燥无味的三点一线的生活。我抱怨着,但是重来没有想到去重视。一定是我忘记了用心去看这个世界。我想起我每天上学的那条路,去年秋天的时候,路边一排排满树的金黄银杏树是多么的耀眼,匆匆忙忙的我都忘了停下脚步抬头去看看那抹金黄,去听听风穿过树叶的声音。忘记去踩踩那随风铺满的面的金色。因为我的无视,我错过多少大自然馈赠。
我想生活重来不缺乏美,而是缺乏发现美的眼睛,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放慢脚步跟随法布尔一起听听自然的声音吧!
法布尔昆虫记读后感6昆虫记是法国人法布尔写成的。上面记载着栩栩如生的昆虫。有它们的景况、昆虫的进食……记录的动物是在是太多了,我数也数不清。
以前,我一直以为萤火虫是吃草的动物,可是我看了昆虫记后,我才知道,它是喜欢吃的食肉动物他有两片变成钩状的颚,十分锋利,却细的跟头发一样。我们都看不见,必须借助显微镜才能看到,弯钩上有一道细细的槽,它像人类奇妙的外科手术一样,对猎物注射药物,使它失去知觉。它还有一盏灯,晚上的时候更利于捕猎。我们也可以抓萤火虫,晚上它可以当我们的小灯用。
我很喜欢昆虫,只有看了昆虫记,我才知道更多的昆虫知识。了解了萤火虫的资料,我还知道萤火虫会发光,属于自然光。这都是靠法国人法布尔告诉我们的。我可以真正了解萤火虫。
有着致命毒液的朗格多克蝎子,它的毒液战无不胜,就连好像刀枪不入似的大孔雀蝶也不是它的对手,还有一些毒液也很厉害的毒虫也不是它的对手。可想而之,朗格多克蝎子的毒液是多么毒。还有一些毒液也很厉害的毒虫也不是它的对手。但是,幼虫对它的免疫力是很高的,幼虫被刺中后并没死,它真厉害。蝎子一般擅长爬墙,以后旧屋子的缝隙中一定不能碰,说不定碰上什么有毒的害虫一类的东西呢。
当我看到朗格多克蝎子的毒液有那么强时,我真很害怕。现在我终于知道了蝎子的危险,它可真毒,居然会放毒液,毒素还那么强,蝎子也是一个害虫。他还攻击人类,它真是十恶不赦,可恶之极。长大后,我一定要了解更多的蝎子知识,让它消失。但是有的蝎子不坏,要好好保护。
法布尔很认真,让我们了解更多的知识,谢谢法布尔。
我喜欢《昆虫记》!
法布尔昆虫记读后感7从我读过的书中,我最喜爱的要数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举世闻名的《昆虫记》了。法布尔用了三十年的时间仔细观察昆虫,揭开了昆虫世界许多鲜为人知的秘密。《昆虫记》这本书给我的第一印象是作者观察仔细,读起来饶有趣味,好象自己进入了昆虫世界,变成了一只活泼可爱的小昆虫。
为什么我那么喜爱《昆虫记》这本书呢?这还要从《行为诡秘的隐士》一文说起。有一次,我去书店看书,随手拿了本《昆虫记》,刚好翻到《行为诡秘的隐士》这篇文章,这位隐士到底是谁呢?它吸引我迫不及待地去看个究竟。我看了文章后才知道这位神秘的隐士是让我害怕的蝎子。法布尔对这位隐士观察的太仔细了:这位隐士的尾巴像个小桶,尾端呈光滑的囊状,尾尖有一根深色的弯而又尖利的硬刺……蝎子只能像瞎子一样,搜索着走,也就是把螯足伸出去,钳子张开来,试探着前面的空间,给自己引路……还有许许多多关于它的奥秘。
我一口气看完了整本书,一个崭新的昆虫世界展现在我眼前:大自然的清洁工——粪金龟,屁股上挂灯笼的猎人——莹火虫,摇篮入侵者——寄生蜂……《昆虫记》给我讲述了昆虫世界许多不同寻常的故事。
我想:为什么我的观察作文写得不好,读了《昆虫记》,才知道是因为我观察不够仔细。作家法布尔一次观察就花费了两三个小时,而我的观察不到一分钟。
还有一点就是平时词语、成语积累不太丰富,比喻句、拟人句用得太少。虽然我已经阅读过许多书籍,但是我看书时一目十行,好词好句没有真正理解,也没有认真去记忆,这是我写作的最大一个缺点。
再比如说描写一件事物,作家法布尔可以细致的把事物描写得淋漓尽致,让人看了赞不绝口,而我却寥寥几句描写完了,这是我和作家最大的区别。
我想:从今天起,从现在起,我一定要改掉这些绊缠我的缺点。
法布尔昆虫记读后感8法布尔的昆虫记给我们展示了一个多姿多彩的大自然,其中有许多是我们这些整天宅在家里的人根本不知道的。
他之所以能了解这么多关于昆虫的知识,就是因为他有一双敏锐而善于观察的眼睛。对于作家和画家来说,这一点是至关重要的。现在的人们都被电子产品玩弄在掌中,基本上已经脱离了大自然,最多也就是上网看看有关昆虫的介绍,不再像原始时代那么与大自然接触了。人类原来也是大自然的一份子,但是我们已经渐渐脱离大自然了,树木越来越少了,紧接而来的就是二氧化碳的增加……最近几年地球上的环境因为人类而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如果人类一而再,再而三地不思悔改,那么可能再过个几百年,昆虫就会不复存在了。
其实在学校里我们每人只要每天少扔一张没用过的草稿纸,一年就可以拯救成千上万棵的大树,这些被拯救的大树可以成为许多动物的家园。
我有幸接触过几次农村的自然世界,虽然比起昆虫记上说的昆虫种类要少许多,但是也已经达到了城市人看不到的水平。那里有茂密的竹林,稻田中的青蛙和蛤蟆随处可见。回老家我最最喜欢的部分就是看围栏里的动物们。有鸡和鸭子,听大人们说原来还有猪的,可惜我再也看不到了。没过几年,老家的农村就被拆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大片一大片的工厂。
大自然对人类来说就像一位慈祥的母亲一样,可是我们现在却妄想榨干我们母亲的心血,这难道不是可耻的吗?然而大自然也是不会坐以待毙的,人类的许多恶性已经遭到了必然的报应,我真心希望更多的人能保护地球。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我整理的汪曾祺散文读后感(通用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1汪曾祺散文之好,读过的人有口皆碑。他写景、写人、写事、写物,看似冲和散淡,其实有着精心的布局,结尾尤其好。读每一个结尾都是一种享受。一切景语皆情语,但还不只是景语,每一句平实的话都有深情。全篇只一两句点到伤情之处,好比冰山露一角,我们就能体会到那座冰山。比如《北京的秋花》,通篇写的是各种植物,很生动有趣,像科普读物,后面写到秋海棠,带到自己的母亲,很小的时候就得肺病死了,锁在一个小屋里,怕传染不让人去看,所以对母亲没什么印象,小屋边开着秋海棠,看到秋海棠就想起母亲。
语言非常的平静,一点不抒情,但给我巨大的感动。再说写他的老师沈从文,《星斗其文,赤子其人》,通篇细密的写沈从文其人其事,非常平实,行文到最后写到老师的死。只一句,也是用叙事代抒情:“这样一个人,就这样地去了。我看他一眼,又看一眼,我哭了。”这是多么高级文字,堪称人书具老。
书中也有赤子的情怀流露。在西南联大边的诸多茶馆之一的墙上,发现了真正的诗:记得旧时好,跟随爹爹去吃茶,门前摸螺壳,巷口弄泥沙。
几篇文章也提到了茶文化。在《湘行二记》中,汪曾祺细细的提到了擂茶,他十分喜食,令我想起去年到湖南湘西时也在马路边买到过擂茶,已经不十分的土了,类似珍珠奶茶的店铺。汪曾祺还反复提到了在西南联大读书时,大学生们都爱泡昆明的茶馆。有人甚至连牙刷脸盆都放在茶馆里。他是个美食家、老茶客,对茶也有心得,在《寻常茶话》一文中,大谈了吃茶的点滴。
在《皖南一到》一文中我发现我祖母与汪曾祺是徽州的同宗,都是越国公汪华的后人。汪华大概是割据一方的豪侠,后来降了唐,受李渊封为越国公。在隋唐时期,这是个很高的封号,隋炀帝时期的司空杨素就是越国公。当地称“汪王”,或“汪王大帝”。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2我本是很少读散文的。许是初中时印象过于深刻,在我的认知中,散文多半是艰涩难懂的:它不像小说那样,所有的情节都是围绕这一条明晰的主线层层展开,随着故事的推进,让人有一种豁然开朗的心情;散文往往给人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感觉,它总是从一些细微的角度入手,一点一滴地表达出作者的思绪,一切都需要读者去细细揣摩,而这恰恰是我所不善长的。
此次也是在室友的强烈推荐下,我才接触了汪曾祺的作品。在看他的第一篇文章的时候,我就有一种惊喜的感觉。怎么说呢,汪老的文字会让人有一种很亲和的心情。就好像冬日温暖的午后,在些许喧闹的院落里,一边捧着热茶、晒着太阳,一边听着满脸笑容的老人把他往昔的经历和想法娓娓道来,那种温馨与惬意。
《花园》是我看的第一篇汪老的散文,文章并没有十分华丽的辞藻,却能让人在脑海中清晰地描绘出在那个充满生气的小花园里嬉戏玩耍的淘气小孩。花园就是作者童年的乐土,充满了单纯的快乐,充满了自然的声音,也充满了菖蒲草的味道。他喜欢压在草上,静静地注视着倒下的草慢慢站起来,看它的努力快要成功时,又把头枕上去,嘴里叫一声“嗯!”;他会把马齿苋的瓣子套在哑巴蝉的眼睛上,一放手,哑巴就一直往上飞,绝不偏斜转弯;他认为土蜂是种蠢头蠢脑的家伙,因此常常愚弄它;他也会为了被猫吃点的小鸟而哭泣……这一切都通过朴素的文字,生动地呈现在我的.眼前。
我曾经看到过,有人这样评价汪老的作品,说:它给人的第一感觉是一种平淡的美,是一种细水悠悠的淡雅。然而在它的平淡中,又无法如白开水般淡而无味,它如一呷清茶,淡雅中带着一袭袭清香,让人久久回味。的确,在汪老的文字里我们不会感觉到激烈的情绪,一切都是淡淡的,却能轻易地引发读者的共鸣,同时容易让人想起自己所经历过的、所思考过的,并有一种会然一笑的心情。这应该就是汪曾祺文字的力量吧。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3汪曾祺,中国最后一位士大夫,二十世纪最伟大的文学家之一,当代文坛巨匠,抒情的人道主义者,最后一个纯粹的文人,沈从文先生的入室弟子,最浪漫的散文集,最值得品味的浪漫作品,最值得回忆的艺术与生活的代表作。能与这本书相遇,更是小女子的荣幸。
古往今来,描写吃的文章倒是不少见,像老舍的《骆驼祥子》啊,梁实秋的《雅舍谈吃》啊,许多许多,更是将美食描写的淋漓尽致,而汪曾祺先生的吃却更别具一格。虽平淡,像菜谱一般,却处处流露出人间真情,引来无限遐想。
我原本就爱好美食,以至于入神般去品味这篇文章,更是受益匪浅啊!内容呢,都是生活中的食物,而汪先生却写的行云流水,妙笔生花。例如在《故乡的食物》一文中,开头引用郑板桥的话:"天寒冰冻时,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碗炒米送手中,佐以酱姜一小碟,最是暖老温贫之具。"听着这句话,有种特亲切的感觉,炒米比较省事,比下一碗挂面还要简单,一般吃泡炒米,是要抓上白糖的,这便是郑板桥话中的含义。
还有种食物,叫"焦屑",就是用糊锅巴磨成碎末。它也像炒米一样,用开水冲冲,就能吃了,无论是炒米还是焦屑,除了方便,还有一层意思,就是应急。当时,县境内开了仗,我们用这种食物度过的。处于社会底层的人民,用一碗炒米,焦屑温暖着彼此的心灵。令我感到敬佩地是,作者在如此乱境之中,依然淡定从容,乐观安静,像文中说的:"晚上,爬到吕祖楼上去,看双方军队枪炮的火光在东北面不知什么地方一阵一阵地亮着,觉得有点紧张,也很好玩。"真是乐观啊!也是如此的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啊!
在作者的吃的部分中,用简单的话语,写出了各种美味佳肴,可以称他为美食家了。
在这本书中,内容有叙事的,有抒情的,有释理的,这些散文文笔细腻,结构合理,条理清晰,文中又渗透着作者丰富的社会生活和复杂的内心世界,真可谓一部让我受益匪浅的好书!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4本周,我读的书是《汪曾祺经典作品》。这本书分为小说和散文两大类。小说有《异秉》、《受戒》、《岁寒三友》、《寂寞和温暖》、《大淖记事》、《七里茶坊》、《职业》、《陈小手》、《安乐居》、《陆判》等。散文有《花园》、《冬天》、《夏天》、《我的家乡》、《北京的秋花》、《草木春秋》、《淡淡秋光》、《翠湖心影》、《泡茶馆》、《昆明的雨》、《观音寺》、《天山行色》、《湘行二记》、《皖南一到》、《泰山片石》。
这个小说集的第一篇就是《异秉》。由于我忘了看书,全书我也就只看了这一篇。
《异秉》的主人翁叫王二,很可能是王二小的爷爷。这个“王二小的爷爷”原先是摆一个熏烧摊子的。这个熏烧摊子什么都卖:卤豆腐干,牛肉,蒲包肉,猪头肉,黑瓜子,白瓜子,盐炒豌豆,油炸豌豆,兰花豆,五香花生米,后来还添了时令的“羊糕”,“五香兔肉”……
可是,经济不景气,周围的摊子都渐渐败落下来,不过,王二的摊子却办的越来越红。接着,王二把他的摊子搬到了一家店铺那里。金银财宝哗哗哗的往王二家里流。
王二富裕了。他便去听书,但我猜他啥也听不懂。王二还爱赌博,书上说,王二输的时候不多,这表示王二肯定是个大老千,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他太会算计了……
文章的最后一段写出了王二的“异秉”,先解小手,后解大手……真的是因为“异秉”使他发达的吗?恐怕是因为他的勤劳和精明使他的生意红火起来的吧。而且,价钱公道,有诚信也是他留住“老主顾”的主要原因吧。
这堆鸡毛蒜皮的小事,作者也给说了出来,可见作者特别啰嗦。可也正是他的写作手法与众不同之处。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5近日读到汪曾祺先生的一篇写景散文《昆明的雨》,大概是感兴趣于他所描写的也是我正身处其中的城市吧,所以就多读了几遍。
文章以一幅“右上角画了一片倒挂着的浓绿的仙人掌,末端开出一朵金黄色的花;左下画了几朵青头菌和牛肝菌。”的画开篇,视角新颖,不落俗套,以素朴的寥寥数笔便清晰地勾画出了昆明雨季的形象:明亮、丰满、浓绿,下下停停、停停下下,不使人气闷。接着作者写昆明雨季中的菌子、杨梅、缅桂花,其中写到“最多,也最便宜的牛肝菌”,提到“格调比牛肝菌高”的青头菌,介绍到“菌中之王”鸡枞“中吃不中看”的干巴菌和“中看不中吃”鸡油菌。昆明的杨梅很大,有一个乒乓球那样大,颜色黑红黑红的,叫做“火炭梅”。一点都不酸!昆明的缅桂是大树!作者不直接写雨,看似与雨无关,实是与此作衬托,将昆明的雨季立体、现实地展示在读者面前,我也能从字里行间读出作者作为一个外乡人在发现昆明雨季特点时满心的惊奇、欣喜与自豪。篇末作者引用典故,直抒胸臆,深化了意境。“莲花池外少行人,野店苔痕一寸深。浊酒一杯天过午,木香花湿雨沉沉。”
一整篇看下来,自己只感到赏心悦目,但也有些感慨。即使一些老昆明人的生活习俗,如“于门头挂仙人掌一片以辟邪”,在当今这个日新月异、快节奏的现代生活中被逐渐淘汰,但例如莲花池、“香得像兰花”的缅桂花等自然景观还是被完整的保留了下来。如果你愿意让你的节奏慢下来,如果你有一颗善于发现美的心,你会发现身边的现实世界很美,而不是经过别人的提醒,哪怕是名家的提醒,自己就是自己的精神导师!不要让自己忙碌的脚步,遮住了双眼,更不要荒芜了自己的内心!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6有谁曾料到,时隔两月,我重拾经典,再次捧起汪老的这部《草木春秋》。
您可能会问:“汪老,咱今天吃啥山珍海味?”别着急,汪老这位“文坛美食家”向来喜爱吃喝、玩乐。咱今天就在这玩乐尝人间百味,在美食中游大好河山。
第一站我们来到了山东名城——菏泽。说来惭愧,我作为一名山东汉子,竟对荷泽知之甚少。莫慌,有汪老带你游历荷泽。一进城,初日将进,杨柳春风,迎接远道而来客人的是一个千许亩牡丹,仿佛走进一场花的盛宴,蜜的海洋,阅着甜香气息,忧惚之间,有如梦回酒醒。汪老最喜那一朵浅白色的牧丹。他本人,也如这素净的白牡丹一般,清澈淡雅。
赏完这菏泽牡丹,再当一回绿林好汉——上梁山,在人们印象中,应该是不甚高大的。但梁山实则低矮而不雄伟,山势也不险恶,就连花甲之年的汪老,都可以一口气山顶而不觉有什么。汪老也发出了自己的质疑:这样一座山,能做出那样大的一番事业吗?”这个问题,我们不再深究,因为眼前的这一尾鳜鱼对汪老更具研究价值,在菏泽的两天多时间,我如和汪老一行餐餐都有鱼,梁山人对鱼文化的研究,连江老都不禁赞叹其“赞极精妙”。读后感·说到鱼,汪老又来劲了。关于鳜鱼的种种吃法,汪老自然是如数家珍,最出名的不过松鼠鳜鱼、臭鳜鱼、清蒸、糖醋等他还诚心推荐了清汤鳜鱼。汪老把自己贪吃的本性在字里行间中显露无遗,直言不讳。
宿梁山之第二日,我与汪老起身。欲离开,破晓时分,一场倾盆大雨开始了独奏。我看向身旁的汪老,他客光焕发,眼里开始闪烁着一些东西,“山东今年是个好年景。”他说道。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7“世味年来薄似纱,谁令骑马客京华。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矮纸斜行闲作草,暗窗细乳戏分茶。素衣莫起风尘叹,犹及清明可到家。”
与陆游广为人知的表达报国雪耻之志的诗歌不同,这首诗给我们看到了一个士大夫的日常生活情趣,闲适的心情有一种不被尘世所染的脱俗。
汪老喜爱这首诗,不如说是他喜爱这种心境,这种心境是具有生活气息的。“春初新韭,秋末晚菘”是汪曾祺用来评价自己的散文的。他喜欢疏朗清淡的风格,深得自然之馥郁,叙述平淡,含蓄,而节制。
他对生活的感觉,似乎略有逃学孩子的清闲,世界也就这么大:嘴里叼着的微甜的草根、为了捉“都溜”沾惹了一身的臭芝麻、苗族女孩子娇嗔柔和的“卖杨梅——”声、在窗台上悄悄“吸着水”的绣球花,这就是生活,甚至可以说是一种艺术,他真实地、切身地享受这种艺术。桐城派讲究写文章要有"文气",汪曾祺的文章就是很有"文气"的,"气"很足,抑、扬、顿、挫,全篇文章看似无法,结构散漫,但却有一股"气"相联,"大巧若拙"。再一点就是汪曾祺的语言相当好,看似平淡,韵味很足,并且会留空白。汪曾祺写他的老师沈从文,不去写沈先生如何有才,如何勤奋,而是写沈先生有一腔难懂的湘西方言;写张君秋,就写张君秋的能吃,吃过饭画完妆再来二十个饺子;写金岳霖接受毛主席劝告要接触社会,就坐三轮车在王府井东张西望——这些都是表现人物性格与特点的东西,汪曾祺就是不动声色地抓这些,
他是个别样的作家,他与当今坐在家里或办公室里眼珠牢牢盯住屏幕、手指在键盘上飞舞、神经几近被络绎不绝的电话摧毁的作家不一样。他的文章、他的书像是被他本人抚摩过千万遍的,字里行间散发出的是木头铅笔的味道,而不是机器的硬冷。我能看到一个健朗的老人用他骨骼突出的手握住铅笔,面带淡定从容的微笑,他细腻动情的笔触时不时地给自己和我们一个小小的惊喜、小小的感动,为了一小盘带着雨珠的洁白的缅桂花,抑或是为了一条从湖心突然一跃而起的大鱼,还是堂倌颇具京腔的一声“收茶钱——”,它们以滋润人心的方式诠释了“绚烂之极归于平淡”的东方古训。平平淡淡才是真,平淡是一种生活状态、一种境界、一种认识。在极力让我们感受美的同时,我分明听到一个慈祥的声音在对忙着赶路的世人们说:“孩子们,慢点走,你们看这朵海棠的颜色,像是哪个大家闺秀的胭脂水不小心从指尖滑落,浸进了花瓣里。真美。真美。”
汪曾祺散文最大的特点就是"淡",淡得相当有味道。他的散文,记的也就是一些昔人旧事,或者名胜古迹什么的,好像信手拈来,娓娓而叙,并且点到即止,留下大量让人回味和思考的空白。那些随手拈来的东西经过作者看似漫不经心的处理后,立即就充满一种雍容大度的雅儒气息,是一种真正意义的聪颖和智慧。这些年文坛玩深沉的东西特别多,满纸文章故弄玄虚或者莫测高深。比较着汪曾祺,你就会发现后者的大家风范,而前者只不过是一群自作聪明者,他们不是"真和尚"。可谓:真僧最言家常话。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8最近看完了汪曾祺的两本书《打渔杀家》和《孤蒲深处》。汪是沈丛文的子弟,所以文字多有受其影响。《打渔杀家》主要是他的文论,书评,最吸引我的是他如何谈写作的一些内容。《孤蒲深处》是他的短篇小说集,都是比较有名的一些作品如《受戒》《大淖记事》《八千岁》《岁寒三友》《徙》等,他的小说确切地说更像是散文,是有一点儿故事性的散文。这也很像沈丛文的风格。
此外他的书并不是特别流行的那种。读起来呢,很有生活滋味,让你觉得不陌生,反而很亲切。此外,可以看得出汪氏的做人处世之淡泊态度,很有才华但是缺非常地内敛谦恭自省。他是江苏高邮人,秦少游的同乡,我也可以攀上老乡的江南之地。水乡之地的人文历史故事,不比高原北方的粗放豪爽,但是却很耐人寻味。其实,南方多才子佳人,也是我们大家都知道的事情。汪后来大多年是在北京居住,也写了许多的京派文学作品,但是他影响深远的还是他对于故乡的那些描写和回忆。所以有人也称他的文章为乡土文学,但是他却并不认同。我以为汪最看重的文学品质是平淡自然,他的文章里也多次提到写作的最高境界是平淡自然,也是他的文章最主要的特征。
我常常会想,本是南方人的我却长在北方,这样的历史对我会有多大的影响。如果我一直就在南方或是北方,我可能走的是完全不同的道路。对于我的父母来说,他们是读大学的时候才从南方到了北方,后来就再没有能回去,他们不也是一直在流浪吗?人类命运有一定的重复性,没有根的人,这样才可以四处漂泊,并不觉得有什么难过,或者说是一种自然的选择。倒是那些祖宗多代一直固守一方水土的人,他们不能忍心离开的多。现代许多人,不再有那么多故土的观念,是因为生活的质量决定一切其他,故乡的观念必须淡化。但是还是有一些人他们的不愿意离开,是出于一种本能,倒不是他们意识到多么地热爱家乡。
然而我又不得不承认,只有在离开了故乡的时候,故乡才有它极其不可抗拒的魅力。就像汪曾祺,沈从文这些大作家的作品所反映出来的。没有失去的人是不知道其宝贵的地方和意义的。我们从离乡之人的视觉处发觉一个自己没有体会过的故乡,也只有从离乡人的情怀里体会出自己温暖幸福的真谛。所以,故乡的人应该感谢离乡的人,因为如果没有他们的时时提醒,他们并不知道他们的故乡是多么地美丽。
汪的书所表达的对故乡的怀念,其实是人类的一个普遍情怀,对于我来说,是勾起我的思乡之心,引无限共鸣之意的好书。
萧红作品读后感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以下是我整理的萧红作品读后感范文(精选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萧红作品读后感1《呼兰河传》是著名作家萧红的一部小说,这本书讲述了作者童年的故事。通过回忆家乡的各种人物和生活场景,读者可以看到一种悲伤压抑的社会现象,引发我们的思考。在这本书中,最打动我的是祖父对这位作家的爱。
“我”走了,爷爷带着“我”走了,爷爷和孙子相互依存,有着无尽的幸福。
作者的祖父快七十岁了,他是一位和蔼可亲的老人,在家只有祖父最关心作者。所以,作者每天都呆在祖父的身边。祖父经常教作者读诗,带作者到后花园玩耍。当作者走不动了,祖父就会抱着作者,如果可以走路,祖父就会拉着作者。作者和祖父相互依靠,有着许许多多的快乐。
想想自己,在学习困难的时候,爸爸妈妈会帮我分析问题,指导我解决问题。有时候,为了激发我的学习热情,他们会故意说一些我听不懂的话,让我给他们解释,逼我查字典。有时我们听“喜马拉雅”的故事,分享其中的乐趣和感悟,让我懂得了很多关于生存、勤奋、良好的知识,懂得了努力学习、自力更生、和睦相处带来的好处,也提醒了我自己盲目冲动,不考虑后果,不问“为什么”等一些坏习惯。
这本书讲述了很多很多的人物和故事,虽然我不理解他们的很多想法和做法,但我仍然看到了希望、幸福、社会的复杂性和生活的困难。
萧红作品读后感2作者萧红出生在黑龙江省呼兰城一个具有维新倾向的乡绅地主家庭,和祖父一起生活,祖父老去,她也在长大。
本文是作者对幼年开始有记忆后,对自己、对祖父、对邻里四舍和呼兰城的回忆录。其中对东二道街上大泥坑的描述和因这大泥坑而发生一系列的故事及呼兰城百姓的生活方式、心性进行了画面感很足的精彩上演。呼兰城人的封建迷信,对女人不公平的对待,人性的冷漠和无知。
如此,一批批悲惨人物从出生到死亡喜剧般呈现着,团圆媳妇只是其中一个。有二伯、冯歪嘴子、王大姐这样的小人物,代表着底层社会的真实性。有二伯性情古怪,一辈子一心为东家做事,内心觉得东家应该对他好,又明白自己的身份,他也像个高贵的人一样,想要的是尊重和价值的认可。
对于王大姐和磨倌在一起的前后,邻里截然相反的态度,更让人觉得当时人性的无知和世俗。冯歪嘴子是本文中我相对喜欢的一个人物,他认真努力的活着,并知足而快乐着,一份简单的生活似乎正适合一个低层平凡的人。
作者是以一个小人的眼光看待周遭,语言中不带任何或评判或揭露的偏向性,只留给读者体味。因此,本文充满了幼童的好奇心和单纯的理解力,讲述着留在记忆深处的童年时光。
相比作者电视剧般的童年,我的童年就是个简单的PPT,童年(我妈说我小时候),都是这样弱弱地讲述着。
萧红作品读后感3第一次翻开萧红作家的书,我是带着崇敬的,崇敬里还夹杂着一丝喜悦。当看到第一行字时,我便被这高妙的文笔深深吸引。我看的《呼兰河传》是分两大事件的。《生死场》便把我引进了我从未经受过的地方。
细腻的文笔勾勒出一个又一个人物。丑陋却朴素的面婆,粗使却善良的二里半,美丽却可怜的月英……太多的人物了,有些人的性格特点并不突出,但却无疑是最真实人的写照。最使我感慨的还是月英。她是村里最美丽的女人,她家也最穷,她是如此温和,生就是一双多情的眼睛,每个人接触她的目光,好比落在棉绒中那样愉快和温暖。可是上天却赐给了她最悲惨的命运,她患上了瘫病,并且一个月比一个月重。起初丈夫还为她烧香拜佛,悉心照料。但渐渐的却不在管她,她就像患病的猫儿,孤独而无望。她瘦弱柴,甚至臀下都腐了,小蛆虫在那里活跃,她的身体变成了小虫们的洞穴!读到这时,我曾潸然泪下,这些乡村的女人哪个不是命苦,可怎么会仅仅只有这些呢!日本鬼子的来临使她们雪上加霜,最后,这村里的人们战死的战死,惨死的惨死,只剩下几个风烛残年的老人渐渐走远……这些看似虚幻的故事有哪个不是旧社会真实的写真?萧红,你以细腻的文笔像我们展示了历史的长河,怎能不令人敬佩!现在的我们翻阅岁月的史书是何等惭愧!
很难以置信的是第二篇《呼兰河传》,你却以另一幅新面孔展现在我们眼前。童年的你任何人都不疼爱,却偏偏祖父对你疼爱有加。你在世外桃源里是玩得如此愉悦,令我看着也深深被感染。最吸引我的是你摘玫瑰和祖父开玩笑的故事。童年想必是任何人都爱的吧,你真大胆,摘了几十朵玫瑰花悄无声息的插在了祖父的帽子上,于是便不断笑。祖父也是童心未泯啊,竟还傻傻地说:“今年春天雨水大,咱们这棵玫瑰开得这么香。二里路也怕闻得到。”我看着也笑得合不拢嘴。“呼兰河这小城里边,以前住着我的祖父,现在埋着我的祖父。”快乐的日子总是不长久的,祖父去了,快乐也去了,那些难忘的往事只能成为回忆,离别总是痛苦的,正如她所写:“只因他们充满我幼年的记忆,忘却不了,难以忘却,就记在这里了。”
仿佛上天真的是不尽人意的,萧红还这么年轻却已去了,也许人们都在惋惜,但我认为,她是快乐的,她此时定然在和祖父玩耍,她是毫无忧愁的。
人生会有那么多往事莫过于那些难忘的人。
萧红作品读后感4读过的第一部萧红的作品是她的《呼兰河传》。讲述的是发生在呼兰河边的故事。通篇文字透着一种洗尽铅华的平淡,又因为在写作过程中融入了诗歌的特点,使整部作品更具艺术的魅力。被誉为诗化小说。在那些看似寻常的文字下,隐藏着女作家对生命独特的感悟和体认。有人评价这是一部不会随岁月老去、永远年轻的作品。
最近只偶尔翻过些散文,想写写看过《蹲在洋车上》、《失眠之夜》和《同命运的小鱼》后的感想。
萧红是那种以全身心投入写作的女性,文字便是她灵魂的自传。在她的作品里,看不到炫耀、卖弄、制造的成分。有的是一种与大地相连的美好品性。创作的素材也大多来源于她的真实生活体验。
《蹲在洋车上》讲述的是一个童年的故事。作者以朴实细腻的笔法,描绘了自己的童年生活,对儿时的生活流露出一种牧歌式的情调。
“我眼看着那个驴子飘飘地不见了!我的心魂也被引了去。等我离开窗子,祖母的斗篷已经脱在炕的中央,她嘴里叨叨地讲着街上所见的新闻。可是我没有留心听,就是给我吃什么糖果之类,我也不会留心吃,只是那夜的车子太吸引我了!太捉住我小小的心灵了。”
在《失眠之夜》中,女作家对自然的那种朴素的颖悟,使得文字中充满了许多细致优美的抒情。“在家乡那边,秋天最可爱。蓝天蓝得有点发黑,白云就像银子做成的一样,就像白色的大花朵似的点缀在天上;又像沉重得快要脱离开天空而坠了下来似的。而那天空就越显得高了,高得再没有那么高。”
可又有谁知道,出生苦难的萧红,在她的内心深处,深藏着难以排解的无家的悲凉感。她将自己浸透着个人身世之感的悲剧感,与生活中弥漫着、浮荡着的悲恋剧气氛相融合,从而传达出深远的人生悲凉感。
所以在《失眠之夜》中她这样说道:“家乡这个概念,在我本部甚切的,但当别人说起来的时候,我也就心慌了。虽然那块土地在没有成为日本的之前,“家”在我就等于没有了。”
萧红写出的都是生活,她笔下的人和事都是从生活中提炼出来的,她非常懂得人性中的贪婪和漠不关心,也懂得人间的爱与温暖。
由此我便明白了,为何有人评价说萧红的作品永远不老,永远年轻的真正涵义。
萧红作品读后感5《手》是萧红1936年3月创作,主人公是农村娃去县城求学的王亚明,她的手是“蓝的,黑的,紫的”是冬天没手套冻肿,因为特殊的手在点名时被同学取笑,因为特殊的手在上英语课被老师点名批评,因为特殊的手而没有跑操机会。她父亲将肥大的手套给她,但是仍旧被同学嘲笑,带上手套遮住“特殊的手”也无法参加晨操。
“特殊的手”背后特殊的农村背景让王亚明的求学之路异常艰辛。因为“特殊的手”让她格格不入,她内敛羞涩,分宿舍时候辗转几个宿舍也没有一个人愿意与她一起,再加上不知情下在同学煮饭的锅里煮袜子,让王亚明求学之路举步维艰。不断“冲突”下,校长取消了她的考试资格,说:“考也是考不上的。”如此轻巧冷不丁的一句话断送一个人的梦想,父亲寄予的希望瞬间破灭,可悲在于连考试的门票都没有。
作者讨厌当时的社会背景下阶级禁锢,现在的时代相对而言是幸运的。高考公平和你可以很有能力也可以去展现你的能力,在相对公平的社会的大背景下,更深的体会是王亚明求学之路适应新环境整个事件,我能从她的言行举止看到些许影子-内敛羞涩与内心的自卑。
如果从王亚明与其他同学存在不同而言。
在王亚明身上发现最深的一点是贫穷下的自卑,看惯了别人脸色说话,以至于想过得潇洒一下都会有些不习惯。
萧红作品读后感6这个暑假我读了《呼兰河传》这本书,它让我了解到了作者小时候的快乐和小镇上的人与景的美。
这本书的第一章节写的内容,让我感觉到呼兰河的冷。从地裂了,水缸被冻破了,让我有一种凉丝丝的寒意渗入我的骨髓。天冷的时候是灰色的,镇上的人们几乎是不会出门的,马儿也都待在家里防寒。它还让我了解到呼兰河镇上的`凄凉景象,它只有两条大道,一条是从南到北,另一条是由东到西,只有在十字路口处,才能看到最繁华的景象,也集中了全城的精华。
第二章主要讲解了小镇上的一些节目,例如:跳大神,扭秧歌,放河灯,野台子戏,四月十八娘娘庙大会。这些节目让我对其充满了好奇,想去亲自感受一下那里的风俗人情与热闹的气息。
第三章作者说了他最喜欢的两个地方:家里的花园和储藏室。花园是他夏天最爱去的地方,储藏室是他冬天最爱去的地方。我知道了作者的童年是非常快乐的,一年四季都有玩的地方。
第六章介绍了古怪的二伯,你要是买了花生桃之类的东西不给他吃,他会骂你,你如果给他吃,他却不吃让给我们。二伯还不允许别人喊他的乳名,只有祖父可以。
《呼兰河传》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童年时的快乐,小镇上人们的欢乐,邻居之间的快乐与忧伤。
萧红作品读后感7呼兰河常年都被冰覆盖着,它在黑龙江,天气似乎只有冬天和夏天,而夏天也很短。尽管大半年被大雪封锁着,但是呼兰河依然是萧红的故乡,她非常热爱呼兰河。萧红读完小学后就离开了呼兰河,一直到她三十二岁离世的时候都没有再回到故乡了。所以她把她对呼兰河的热爱和怀念都寄托在这本书里,也把当时的世态炎凉写进了里面。
萧红的祖上是张岱,她的母亲很早就死了,而她的父亲也对待她很冷淡,所以萧红一直都是和祖父生活的,她写的《呼兰河传》就是写和祖父生活的时候。萧红在呼兰县第二小学女生部读书,她的作文成绩十分突出,大概这就是萧红后来成为作家的原因之一吧!
呼兰河和南方城市,比如深圳、广州、海南都有很多相似的地方。每年的庙会和拜神会,就是一个典型了。萧红的《呼兰河传》把它描写得十分真切,仿佛亲身体会到那里的寒冷。
我最感兴趣的地方是呼兰河的庙会,那里有卖不倒翁的和卖“鸡哨”的,那里有一曲歌谣,上面说:小大姐,去逛庙,扭扭搭搭走的俏,回来买个搬不倒。这首歌谣多好玩啊,里面的“搬不倒”说的就是不倒翁。可是如今深圳都没有庙会了,广州和香港的庙会演变成了购物。逛庙会不就是购物吗?那不是没有什么区别吗?我想道,但很快就被另一个“新思想”打败:逛庙会卖的东西,购物商城没有;购物商城卖的东西,庙会没有。所以,它们还是很有些地方又是不同的。萧红所在的年代正在民国时期,中国还保留着许多现在没有的习俗。好看的“野台子戏”如今都差不多没有了!野台子戏就是在露天的广场上唱戏。社会发展了,尽管多了新的好东西,却丢了以前的好习俗。现在,人们看京剧都在商城或戏场里,这些丢失的东西只存在了老人的回忆里,萧红把它们讲给了看过《呼兰河传》的人听。
萧红家里有一个大花园,很漂亮。她去杂物室里探险、去李子树、樱桃树上爬啊爬、去墙洞里捉蛐蛐……萧红在花园里进行各种自己喜欢的活动,好像怎么玩也玩不完。杂物室里有很多年代久远的东西,清朝的官帽,绣花鞋,丝线……萧红都会一一把这些拿起来玩一玩,把官帽扣在脑袋上,穿一会儿绣花鞋。不过,再怎么样也没有和祖父在花园里好,那时候的萧红真是无忧无虑。
第五章里讲的是命运悲惨的团圆媳妇,年龄才十二岁。团圆媳妇在八岁时就被奶奶婆婆花了几十两银子订下了婚姻,她长得很高,别人都说她十四,其实她只有十二岁,按现在来说,她才六年级。
萧红总是听见东屋那里有哭声,后来才知道是老胡家在打团圆媳妇,几年后打着打着,疯了。于是她的婆婆给她跳了好几次大神,简直是开创了跳大神的新纪元。他们还烧了替身,总不见好。最后没有了办法,就请了一个很厉害的大神来占卦,大神叫它们给团圆媳妇洗澡,要当众洗,婆婆就洗了。结果滚烫的热水把小团圆媳妇烫晕了,大神却忽然说:“一共要洗三次,还有两次要洗呢!”这回团圆媳妇的反应是很吓人的,她晕了以后,脸如火炭般热,眼睛半睁着,翻着白眼,露着一点白眼珠。大家都以为她死了,但是没有断气,没几天,她就死了。这个女孩的童年就这样结束了。我觉得团圆媳妇是被封建社会弄死的,看完了这一章可以想象得到以前呼兰河人的封建习俗是很强大的,团圆媳妇就是受害者之一。
萧红有一位亲戚,名叫有二伯,他似乎是没有名字的,而名字,就叫有二伯。有二伯总是把“这个”说出“介个”。有二伯的性格有些古怪,很多地方都会体现他是古怪的:他和老厨子吵架时会莫名其妙的哭起来;老厨子明明看见他要跳井,结果他安安稳稳得在井边坐着;别人在吃东西,他就骂:怎么不给我?给了他,他又说:你有二伯不吃介个。这不是古怪的体现么?有二伯就是那么奇怪的。
小小的磨房里住着冯歪嘴子,呼兰河长年都是寒冷的,而磨房又四壁透风,所以冯歪嘴子总是住得不是很舒服。尽管住在窄小的磨房里子依然结了婚、生了孩子。结了婚以后,她的妻子有一天死了,别人都替他难过,而他自己也很难过,但是在这个孤单的世界里,冯歪嘴子依然做着他的切糕,我行我素。
萧红的童年是快乐的,她的祖父教给她许多东西,使她得到良好的教育;萧红的童年是有趣的,大花园里的花依然开得鲜艳,一直开到天边。
《呼兰河传》中的人物是鲜活、真切的,直到今天我还能感到他们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怀着这样的心情,我读完了《呼兰河传》。
萧红作品读后感8萧红是我国著名的现代女作家。她是一位体验型、情绪型的极富才华的现代女作家。她的一生颠沛流离、短促悲凉,饱受被放逐的寂寞、孤独和痛苦。萧红的小说创作正是她的悲剧人生的真实写照。她的小说名篇如《生死场》,《马伯乐》、《呼兰河传》、《牛车上》、《小城三月》等等都闻名于世。同样,她的散文创作也具有很高的成就。她的散文凄切忧婉,在情感浓度和抒写张力上都较深刻强烈,刻画人物注重心理深层的挖掘,文字优美。
萧红是那种以全身心投入写作的女性,文字便是她灵魂的自传。在她的作品里,看不到炫耀、卖弄、制造的成分。有的是一种与大地相连的美好品性。她的遭遇、情爱与她的文字如同呼吸。创作的素材大多来源于她的真实生活体验。萧红写出的都是生活,她笔下的人和事都是从生活中提炼出来的,她非常懂得人性中的贪婪和漠不关心,也懂得人间的爱与温暖。在她的笔下经常出现的不是她自己,也非狭隘的权利富贵阶层。而是那些被忽视的涌动在社会最底层的话语缺席者。那些饱受磨难、牺牲的灵魂。并“与欢乐的人同欢乐,与忧伤的人同忧伤”,设身处地地与对方享有同样的感情。
一个真正优秀的作家与他笔下的人物应该是一种化入的“同情”的关系。萧红做到了。写自我却能超越自我,不局限于自怜自哀。萧红是一个身心俱受摧残的不幸女性,一个被家庭、爱情和社会所放逐的灵魂。但她依然“向着温暖和爱的方面,怀着永久的憧憬和追求。”来写作。她以自已悲剧性的生命体验,以一个现代人的眼光,冷静地观照自已熟悉的生存环境,把个人的命运纳入人类的命运之中。探入了中国人的生存、文化和民族心理的最深处,对生存的原生态和大苦难的揭示,对人自身命运的正视和清醒体味,使萧红的作品意蕴具有了普遍的意义。这种慨叹和苍凉感又不仅仅是她个人的,而是超越自我属于时代的。这使得她的作品透着一种独特的宁静,实际上是一种弥漫着生命的肃穆的热情,这种肃穆因其超越了世俗的空虚和表层的喧闹而益发显得难得和崇高。
读后感的作文
在暑假我读了马克西姆·高尔基——《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
这本书是高尔基先生的自传体三部曲,后来合并在一起,分成了三个部分。
第一个部分讲述了主人公阿廖沙因为父亲去世,和母亲一同去到姥爷家生活,在那里他受过姥爷的凶狠地打骂,看过两位舅舅为了家产而争吵和吵闹,但也得到了姥姥的疼爱。在这样的的童年。
第二个部分讲述了后来因为母亲的去世、姥爷也破了产,阿廖沙来到社会,在鞋店当过学徒,在绘图师当过杂工,当船上的差役时在厨师斯穆雷的帮助下读书。
第三个部分讲述了阿廖沙为了上大学背井离乡去了喀山,结果希望破灭,只好到处做杂工。住“大杂院”、做苦工,后来阿廖沙在面包房结识了一位革命者,不久阿廖沙也成为了一位革命新人。通过和社会上不同的人交往,阿廖沙进入了一所“社会”大学,并且在其中慢慢长大。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读书的重要,学会了凡事都要学会坚持。
我喜欢慈祥的姥姥,讨厌为了家产总是打闹的两位舅舅也讨厌捉弄阿廖沙的萨沙。我佩服阿廖沙顽强学习的精神,他在工作的空闲处还在读书。我还很佩服他的勇气,在十一、二岁就已经在外打工了,真厉害!
我认为:要成为一个革命者,要在艰苦的环境下磨练,才能坚强,什么都不惧怕!我相信:只要努力就能创造美好的明天幸福的生活!
读后感的作文 篇2利用暑假,我阅读了曾参编著的《孝经》。我明白了: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正如《弟子规》教育我们的:“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
孝为一切德行的根本,是每个人的必修课。古往今来,有多少文人墨客乃至普通百姓都明白孝的重要性。周朝因为有了孝悌的美德传承,所以一直兴盛了八百多年,周文王更是以身效仿,父亲重病在床,他衣不解带的服侍父亲,给天下百姓做出了一个好的榜样。受人尊敬的文化战士鲁迅,一生对母亲至爱至孝,让母亲吃饱、穿暖、住好,独自一人照顾着母亲的饮食起居,从无半句怨言。著名医药学家孙思邈为了治好母亲的粗脖子病和父亲的雀目病,潜心学医,翻遍大量医书,四处拜师学医,最终在他坚持不懈、不断探索的过程中找到了根治这两种病的药方,而他也因此成为了一代名医,著成了《千金方》,被世人尊称为“药王”。春秋时期的一位隐士名叫老莱子,他非常孝顺,总是把最可口的食物和最好的衣物、用品来供养双亲,甚至在自己年过古稀之后,还把两位老人的生活照顾得无微不至。
俗话说,我们学习国学经典的最高境界应该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正如《孝经》里所说的:夫孝,始于事亲,忠于事君,终于立身。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只有先做到了“事亲”,将来才能治国、平天下。而要做到“事亲”,我觉得应该要先做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爱护自己的身体,不让父母担忧,这也是孝敬父母的一种表现,也是孝的根本。我们现在孝敬父母就要学会体谅父母,理解父母,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就应该帮着父母做,多在闲暇时陪父母散散步,聊聊天,多为父母捶捶背,洗洗脚。只需这样,父母就会感受到我们对他们的爱,他们的脸上就会多绽放一些笑容。
前不久,妈妈在医院里做了一个手术,要住院一段时间。妈妈不在家的第一天,我就非常的不习惯:平时放学回家,妈妈总是已经摆好碗筷等我吃饭了,而现在,妈妈不在家,爸爸在陪妈妈,我还要一个人摸着冰冷的灶台自己做晚饭。做作业时,身旁少了一个拿着毛线球织衣服的身影。洗漱完毕,躺在床上却怎么也睡不着,原来是少了每晚睡觉前妈妈那双替我掖被子的手和一句温柔的“晚安”。第二天放学后,我背着书包搭上了公交车,下车后,穿越两条街来到医院,直奔妈妈的病房。我坐在妈妈的病床旁边,跟妈妈谈心,帮妈妈看盐水。妈妈出院了,我经常在空闲的时候陪妈妈聊天、散步,帮她做做家务,我还让妈妈尝了一次我亲手做的饭菜。看着妈妈脸上洋溢着的笑容,我心里也如同吃了蜜一样甜。
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用毕生精力去完成的使命。百善孝为先,它是我们对父母最真切的报答。让我们的心中时刻装着父母,装着对父母的一份牵挂。好好孝顺父母,感恩父母,是我们对父母唯一能做的事。
读后感的作文 篇3一天,班主任老师教了我们一篇课文—《圆明园的毁灭》,读完这篇课文,我们心里都充满了愤怒。
圆明园是我国著名的`皇家园林,全园占地三百五十多公顷,浓缩了全中国最有代表性的风景名胜。这项伟大的工程用了一个半多的世纪才修建完成。但是,在1860年,圆明园被英法联军洗劫一空,偷完之后他们竟然怕踪迹暴露,用一把火将这历史瑰宝给烧毁掉,大火烧了三天三夜。现在的圆明园就只剩下几根残柱了。
这帮可恶的强盗,在中国的领土上横行霸道为所欲为。一座举世闻名的皇家园林就这样被侵略者的魔爪给毁了。他们不仅破坏了我国悠久的历史文化,而且破坏了璀璨的文明。这是多少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啊!
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所以我们一定要奋发学习,报效祖国,做国家的栋梁之才。是我们的国家永远不受别的国家的压制!
读后感的作文 篇4童年,是一个美丽的词语,如五彩的肥皂泡般闪烁着梦幻而神秘的色彩,似树叶间的点点阳光般斑斓,如天边一轮皎月、一片繁星般清丽迷人。
但有人的童年是血色的,被仇恨包裹着,被贪婪浸泡着,被自私与欲望浸染着。
他就是阿列克赛,高尔基笔下那个可爱而可怜的男孩。
四岁丧父,使他走进了一个充满仇恨与自私,血腥与欲望的地方:外公家。
那是一个充满仇恨的地方,到处充溢着血腥的哀伤、自私的血仇。身边的人一次次流血,一个个死去,让这个孩子的童年多了一份恐怖,让这个孩子在最纯真的年代却与死亡和血腥见了面。
那儿的人的眼睛里似乎只装了一样东西——利益。他的两个舅舅为了分家、开染坊之类的事丝毫不顾兄弟情面。脾气暴躁的外公打外婆时也全然不顾流了多少血。阿列克赛只是旁观者,但大人们凶暴的怒吼使他心惊肉跳。
他四岁就没有了父亲,母亲在他心中也只是陌生的一片幻影。外公很少理他,外婆虽然爱他,但忙前忙后,几乎顾不上他,所以说,亲情,在他的人生词典里,也许是飘渺的。
而他几乎没有朋友,边玩伴也少得可怜。初到外公家结识的好朋友茨冈,在运十字架时被砸死;与房客“好事情”的友谊也因为他太讨人厌而终止;跟三兄弟少爷的情分也因为彼得大伯稍纵即逝。
但在这样的环境下,他没有独自在角落里默默哭泣,没有与大人同流合污。在他的眼里,世界似乎多了一丝美好,他会为被埋的青蛙哀悼,会因为房客“好事情”的离去感到愤怒,会与彼得大伯所讨厌的三兄弟少爷聊得火热。总之,他用自己的方式装饰着自己不美丽的童年。
血色的童年固然不美好,但美好的一颗心,能让血色童年透出一丝粉红色的浪漫!
而我们呢,生活在一个冒着粉红色泡泡的童年里,却还不知足,不满意,却没有发现自己早已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了!
读后感的作文 篇5我看了《不上补习班的第一名》这本书,我觉得书里的人物很值得我学习。
书里的人物叫韩智律,他是一个五年级的学生,他的父母在国外读书,他是和奶奶生活在一起,她是个懂事、勤奋、好学,爱生活爱劳动的好孩子。
他的学习从不让奶奶操心,也不上补习班,全靠他平时刻苦学习,功课哪里学的熟与不熟都拿小本子记下来,做好复习的准备,他还爱看很多课外书。
智律的奶奶年纪大了,家里的家务他也都学着做,他会洗衣服、做饭、打扫卫生。奶奶病了,还会照顾奶奶。韩智律在学校是同学们的榜样,在家里是奶奶的好帮手。他很值得我向他学习。
读后感的作文 篇6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记住什么,忘掉什么》。这篇文章主要讲了经济学家孙治方和舞蹈家资华筠常有来往,一天,两人得知资华筠的老师是孙治方事业的引路人,孙治方十分感谢曾经的引路人。后来资华筠把这件事告诉了老师,老师却不记得了。原来老师只记得做的错事,不记得做对的事。
这篇文章是想告诉我们——漫漫人生,发生的事数不胜数,我们不可能一一记住,那么,我们应该记住什么,忘记什么呢?
记住什么?记住别人对自己的帮助、教导。“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我们之所以能健康成长,与老师、父母的教诲,旁人的指点是分不开的。所以我们要时刻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对待他们,并且要拿出优异的成绩来回馈他们对自己无私的付出。
记住什么?记住做过的错事。一位哲学家曾说过:“原谅自己,就是堕落的开始。”做错事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没有来得及改正错误,那么下次还会再犯。所以,我们要把每次犯错误的教训总结出来,在心里烙下重重的记号,并保证下次不再犯同样的错误。
忘掉什么?忘掉自己对别人的恩惠。如果一个人总是记得自己施给别人的恩惠,那么这个人就会认为自己很了不起,渐渐地就会变得高傲冷漠,看不起别人。真心要帮助别人的人,就会觉得为别人做好事是应该的,自然的,自己也常常忽略不计。
漫漫人生路,应该记住什么,忘掉什么,这是你该认真思索的头等大事。
读后感的作文 篇7我读完这本书后,我从书中认识了一些新朋友,有毛毛虫老师、李小娇、江明明、牛仔、唐糖、、、好多新朋友,当然还有我们的主人公小朵朵。我就说一下我很喜欢的《可爱的外号》这个故事。
江明明给全班同学起了外号,大家都是一个,可是朵朵却有两个,一个叫小强,一个叫蟑螂,朵朵问为什么?江明明说有一部电影叫《唐伯虎点秋香》,上面就把蟑螂叫做小强,这才让朵朵明白了自己为什么两个外号。江明明还个自己起了个叫鼻涕虫的外号,其中李小娇的外号最有意思,叫做李小妖,但是这个名字不是江明明给起的,而是眼神不好的王老师在一次念名字时念错了,从此李晓娇就成了小妖怪了。班里同学的外号和动物有关系的很多,江明明问班里那个动物最厉害,李小妖说黄鼠狼,江明明说毛毛虫,因为毛毛虫是毛老师,当然老师最厉害。朵朵说孙悟空最厉害,江明明说朵朵妈妈是老母鸡,朵朵是母鸡下的笨蛋,朵朵说要去告诉毛老师他给全班同学起外号,还给老师起外号,江明明赶紧给她说好话,多多还是来到老师办公室,刚要进去就听见李老师说:“毛毛虫,快来接你老爸的电话。”然后就听见毛老师爽快的答应声。朵朵突然觉得有外号挺好的,所以她没有再去向老师告状。
我觉得外号不可以在不经过别人的允许下,给人家起外号。告诉大家一个消息,我的表妹就叫做朵朵。
读后感的作文 篇8待繁花都凋谢,待落叶都归根,待生命都坚韧的活着!
富贵的一生经历无数,他的生命在风中死死的摇曳,寄托着家珍(妻子),有庆(儿子),凤霞(女儿),二喜(女婿)的生命,苦苦煎熬的活着。开始还有家珍陪着他,陪他一起承受生活的铁锤狠狠的砟在心口的痛,那种痛,蔓延至肺,连呼吸都觉的困难,缓缓的吞噬了全身,只能笑都哭了的去静静的接受。到最后家珍也走了,只剩他一个人孤苦的活着!
有庆的死是最让人心痛的,一个十岁左右单纯的男孩,为了两头羊,在睡不醒的年龄早早的起来割草喂羊。为了不想去学校,又怕父亲打,总是找理由逃脱。不愿意穿鞋,宁愿在下雪天也光着脚丫的孩子。这样单纯,没有期望,但只要活着就可以很安心的小生命,还是不被允许,最终被夺走了生命。生命无情的残酷,总是一次又一次让我们感到不知所措,最终学会的只是无奈的接受!
富贵的泪,哭的不能再哭了,每一个最亲的人离开,都会让这个大汉子掉泪。哭的痛不欲生。家珍死后唯一说的就是,下辈子我们还要是夫妻。说完,富贵就哭了。这个女人,放弃了娘家舒适的生活,宁愿跟着他,和他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后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富贵一直没有绝望,也不允许他绝望。他,一个人在黑夜中抖落杜鹃啼血的叹息,召唤着他们的归来!
活着,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情而活着!
读后感的作文 篇9《笑猫日记——云朵上的学校》,我估计能让很多中国老师、教育界深受启发,也能让许多中国学生都向往那所学校。
云朵上的学校只有一个老师,那就是校长蜜儿——小白,学生也只有十二个。但是,蜜儿却不觉得学校太“穷”。她设计的早餐——桃树上的花糕桃子、奶油桃花,餐桌上生熟蛋的小黄母鸡和餐桌间提供鲜牛奶的奶牛,蜜儿设计的早餐就是这么棒!
更独特是蜜儿的教育方法。下雨天,她带着孩子们在雨中跳舞,教他们乐观的面对生活;雨过天晴,换了衣服的她和孩子们探究雨水从哪里来;她让孩子们画山,一点点不同的颜色也要画出来,有些不同颜色要用绿加黄、或者蓝;她让孩子们在野外露营,学会野外生存,认识和找寻野外能吃的东西,了解大自然……这些都是一般学校没有的啊!云朵上的学校的学生爱作业,因为那些知识是自己发现的;也爱老师,因为蜜儿没有给他们压力。他们自己发现花脸兽吃花,喝露水,自己发现绿加黄是蓝色……
我觉得,像蜜儿这样教学虽然不可思议,却很好。她教会了孩子们信念、坚强、乐观等等很多人生中重要的东西。又不枯燥乏味。如果现实生活中也用这种教学方式,一定没有人会逃课,反而会“离家上学”,爱上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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