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特兰大背着弓的女孩读后感(《乱世佳人》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4-06-14 21:13:57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100

亚特兰大简介亚特兰大是希腊神话中的一个人物,以女猎人、摔跤手和跑步者而闻名。女主角是卡吕冬野猪狩猎的关键参与者,她用弓击中了这只可怕野兽的第一道...

亚特兰大背着弓的女孩读后感(《乱世佳人》读后感)

亚特兰大简介

亚特兰大是希腊神话中的一个人物,以女猎人、摔跤手和跑步者而闻名。女主角是卡吕冬野猪狩猎的关键参与者,她用弓击中了这只可怕野兽的第一道伤口。长久以来决心保持处女身份的亚特兰大最终屈服于父亲的压力并同意结婚,但只接受了一个可以在跑步比赛中击败她的男人。与女神雅典娜和阿尔忒弥斯一样,亚特兰大是希腊文学中少有的坚强女性形象,她经常出现在希腊艺术的场景中,展示她著名的狩猎和运动技能。

家庭与早年生活

在神话中,亚特兰大是维奥提亚国王 Schoeneus 或 Arcadian Iasus(Lycurgus 的儿子)或 Maenalus 的女儿。她的母亲是克莱门。雅典的历史学家阿波罗多罗斯(约 180 年 - 公元前 120 年之后)指出,亚特兰大在她的婴儿期因暴露而变得坚强,由女神阿尔忒弥斯派来的一只熊抚养,然后由一群猎人抚养长大。她被她的亲生父母遗弃自然可能是因为他们希望有一个儿子。成年后,亚特兰大在德尔斐收到阿波罗神谕的反对结婚的警告后,发誓要保持处女女神的身份,因此她成为了希腊女神阿尔忒弥斯的狩猎伙伴。

ATALANTA 可以通过她的短服装或动物皮斗篷在艺术中被识别出来,而且她经常携带长矛或弓箭。

卡里多尼亚野猪狩猎
亚特兰大最著名的冒险是她参加了卡吕多尼亚野猪狩猎,这个故事出现在荷马的《伊利亚特》的第 9 册中,创作于公元前 8 世纪的某个时间。一只长着巨大白色獠牙的巨大多毛野猪正在恐吓Calydon市(Kalydon) 和 Aetolia 的周边地区,在果园中横冲直撞,并杀死任何没有足够敏捷以躲开它的人。这个可怕的生物是阿尔忒弥斯派来惩罚卡吕登国王奥伊纽斯的,因为他不虔诚地不向女神献祭。Oineus 的儿子Meleager将带领远征队杀死野猪,他得到了希腊英雄全明星阵容的帮助。

狩猎队包括杰森(他参与了金羊毛冒险,在某些版本中,亚特兰大参与了)、忒修斯、狄奥斯库里(卡斯特和波勒克斯)、梅拉尼翁、珀琉斯、佩里托斯、亚特兰大和一群猎犬。正是在漫长而艰苦的狩猎中,Meleager 爱上了亚特兰大,但没有任何结果。在另一个版本中,是梅拉尼翁对处女女猎手有好感。一路上发生了一些不幸,比如当珀琉斯(埃库斯的儿子,埃伊纳国王) 意外杀死了 Eurytion。亚特兰大,位于英雄们为扫荡森林寻找野猪而形成的半月形阵型的边缘,遭遇了自己的不幸。她被半人马Rhooecus和Hylaeus袭击。半人马因其不守规矩的行为和无法控制自己的 *** 而臭名昭著,但在亚特兰大,他们选择了错误的受害者,女猎手轻松杀死了他们俩。

亚特兰大的成就包括在为纪念佩利亚斯而举行的葬礼比赛中的摔跤比赛中击败佩琉斯。

最后,野猪被亚特兰大的一箭射中,然后被梅莱格射杀。然后这个不幸的生物被正式献给了阿尔忒弥斯,而兽皮则被送给了亚特兰大。在猎猪故事的最后一个转折中,在希腊神话的典型悲剧结局中,至少在某些版本中,Meleager 在他的两个叔叔从亚特兰大偷了野猪的皮后杀死了他们。Meleager 然后自己死了,被他自己的母亲 Althaea 的行为杀死。早在她儿子出生之前,阿尔萨伊亚就被命运警告过,她的儿子只能活到她壁炉里的余烬能抵挡住火焰的时候。可以理解的是,Althaea 立即拿起余烬,将其熄灭,并将其安全地保存在橱柜或箱子中。然后,听到她的兄弟被梅里格杀死并受到复仇者影响的消息,Althaea 拿起余烬,轻率地将其扔进火中,当它过期时,Meleager 也一样,正如所预言的那样。在可怕的悔恨中,Althaea 然后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亚特兰大的比赛

亚特兰大的其他成就包括在为纪念波塞冬之子佩利亚斯而举行的葬礼比赛中的摔跤比赛中击败佩琉斯. 尽管她决心保持少女身份,但在父亲的压力下,亚特兰大最终同意结婚,现在她和父亲和解了。然而,有一个问题:亚特兰大坚持认为她未来的丈夫首先必须证明自己并在赛跑中击败她。比赛如期举行,但亚特兰大击败了所有参赛者,而失败者则不得不付出失败的最终代价:处决。然后,Hippomenes 通过在赛道上丢下三个金苹果以分散亚特兰大的注意力,巧妙地赢得了她的手,因此他赢得了比赛(替代版本的胜利者是 Hippomedon 或 Melanion)。包括 Apollodorus 在内的几位作者表示,他们被带到了阿卡迪亚 Methydroon 附近的这条赛道的传统地点。

正如德尔斐神谕所预言的那样,亚特兰大和希波墨涅斯的婚姻是短暂的,因为在一座献给宙斯(或在某些版本中是瑞亚或西贝勒)的神庙里 *** 后,他们都受到了将他们变成狮子的上帝的惩罚. 这对夫妇有时间生了一个儿子,帕特诺帕乌斯,他是七人反对底比斯故事中的主角。

亚特兰大最后一次出现在希腊神话中,她出现在极乐世界的来世,英雄们可以选择他们想要的任何类型的灵魂。毫不奇怪,鉴于她在狩猎、摔跤和跑步方面的超凡能力,亚特兰大选择了取走运动员的灵魂。

艺术中的亚特兰大

亚特兰大最常以女猎人的身份出现在希腊艺术中,例如,公元前 4 世纪泰吉亚雅典娜神庙的山墙饰上,以及希腊陶器上的各种彩绘场景。她可以通过她的短服装或兽皮斗篷来识别,她经常携带长矛或弓。著名的弗朗索瓦花瓶的顶部领口,这是一个可追溯到 c 的大型阁楼黑色图形蜗壳。公元前 570-565 年,描绘了卡吕多尼亚野猪狩猎,背面有 Peleus、Meleager、Melanion、Dioscuri 和 Atalanta。女猎手也出现在红色的陶器上,经常拿着她著名的长矛。最后,亚特兰大在狩猎野猪中的角色出现在现已失传的Meleager中,这是一部公元前 416 年的希腊悲剧由欧里庇得斯(约公元前 484-407 年)演奏。

在纪念佩利亚斯的比赛中,亚特兰大有时会被描绘成摔跤,通常是在比赛一开始,两个人都双臂交叉站立。在这种伪装下,她经常穿着紧身胸衣或短裤和摔跤帽。摔跤比赛的一个很好的例子可以在c上看到。公元前 530 年来自Vulci(现在在慕尼黑)的黑色图 Chalcidian Hydra 。两位摔跤手的背景是野猪皮,这无疑是胜利者的奖品,也是卡里多尼亚野猪狩猎与佩利亚斯丧葬游戏之间的明确联系。摔跤比赛的另一个例子是公元前 4 世纪中期由 Oltos Painter 创作的红色人物杯,现藏于意大利博洛尼亚的 Museo Civico 。巴黎卢浮宫博物馆的红人杯穿着缠腰布、摔跤帽和看起来非常像运动胸罩的亚特兰大。这个神话出现在不寻常的地方,例如伯罗奔尼撒半岛北部佩拉霍拉的盾牌乐队- 已知最早的描述 - 可追溯到c。公元前 575 年和公元前 5 世纪的雕刻宝石。

在古希腊艺术中,展示亚特兰大和竞走寻找她丈夫的表现形式极为罕见。一个已知的例子是在 c 上。公元前 300 年 Dinos Painter 的 calyx-krater (现在在博洛尼亚的 Museo Civico 展出),显示亚特兰大正在为比赛做准备,而 Hippomenes 则得到了阿芙罗狄蒂和爱神(Eros ) 的金苹果。第四种表现形式是爱神追求的亚特兰大。一个c。公元前 500 年的 lekythos 展示了 Eros 追逐女猎手,一只手拿着花环,另一只手拿着鞭子(错误地恢复为鲜花)。两个Erotes在亚特兰大上空飞行,这一场景可能代表了女猎手对男人缺乏兴趣(Carpenter,196)。

亚特兰大的形象具有持久吸引力的例证是哈利卡纳苏斯罗马别墅的马赛克人行道。可追溯到公元 4 世纪,亚特兰大在狩猎狮子时骑着马。该片段现在在伦敦的大英博物馆展出。

一个女孩和狼的故事读后感

一个女孩和狼的故事读后感
从前有只狐狸向狼谈起人的力量,说没有动物能抵挡得了,所以他认为所有动物都必须施展计谋才能保护自己。可狼回答说:“假如我有机会碰到一个人,我就扑上去让他无法抵挡。”狐狸说:“我可以帮你碰到人啊。明早你早点来我家,我把他指给你看。”第二天,狼很早就来了,狐狸带它来到猎人每天的必经之路。他们碰到的第一个人是个退役老兵,狼问:“那是个人吗?”“不是,”狐狸回答,“他以前是。”接着他们遇到一个去上学的小男孩。“那是个人吗?”狼又问。“不是,”狐狸回答说,“他将来是。”最后一个猎人朝它们走来,他肩上扛着双筒猎枪,腰间还插着一把猎刀,狐狸对狼说:“那个就是人,你该朝他扑过去,我可是要回我洞里去了。”
  于是狼朝猎人冲了过去。猎人一看说:“真可惜我没装上子弹,而是散弹。”他瞄准狼的脸开了一枪。狼疼得一阵痉挛,可还是没被吓倒,又朝猎人冲了过去。猎人又开了一枪。狼忍着巨痛扑向猎人,没想到猎人抽出猎刀左右开弓地在狼身上划了几道口子。狼鲜血四溅,嚎叫着逃到狐狸那里去了。“狼兄弟,”狐狸说,“和人相处怎么样?”“哈!”狼回答说,“我从没想到人的力量会这么大!他先是从肩上取下一根棍子,朝里面吹了一口气,就有什么东西飞到我脸上,痒得我要命;接着他又吹了一次,就有东西飞到我鼻子周围,像下了一阵雹子。当我靠近他时,他从身上抽出一根白得发亮的肋骨狠狠地打我,几乎把我打死在那里。”狐狸说:“你这个吹牛大王,谁让你把话说得太大了,自己连退路都没有了呢。”

《独一无二的伊凡》读后感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独一无二的伊凡》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独一无二的伊凡》读后感1

  自从读了《独一无二的伊凡》后,我知道了一只叫伊凡的银背大猩猩。可是,它不在热带雨林的故乡,而是那常年关住动物的大笼子。伊凡喜欢瀑布般的汽水和朝人丢它的粪球。但只有少数人知道,它最喜欢的其实是画画。伊凡的人生很简单,一天中只做五件事:起床,画画,让人类看着它,表演,睡觉。直到小象露比的出现,伊凡开始了新的人生。它要保护露比,常常给它讲故事和笑话……。最后,伊凡和露比在善良的人类的帮助下,走出了笼子,在亚特兰大动物园里,与蓝天,大树,绿草和其他动物们一起生活着。

  这本书上的大概内容我爸爸其实也相似地经历过。他十八九岁的时候开始卖小蛋糕,但因为刚开始做,做得不怎么好吃,并且卖蛋糕的那个地方人不多,所以爸爸的生意一点儿也不好。不过,爸爸十分努力,蛋糕做得越来越好了。直到有一天,一位女大学生喜欢上了爸爸的蛋糕,说这蛋糕这本书上的大概内容我爸爸其实也相似地经历过。他十八九岁的时候开始卖小又香又甜,很美味呢!于是,她叫自己的同学也来品尝。刚好,其中有一位是摄影师 ,她把爸爸做蛋糕的过程拍了一遍,发到网上,还说了小蛋糕的许多特点。最后,这位摄影师同学经常来吃爸爸的小蛋糕,还帮他做宣传,海报……后来 并不难去参加了清华大学教授的演讲,最令人惊讶的是:他成功地用讲座打败了这位教授。结果这件事让电视节目组知道了,请他参加了许多节目:浙江卫视,江苏卫视,广东卫视,山东卫视,青年时报……甚至还有新闻。就这样,爸爸成为了20××年的网络红人。也是这时,他的生意越来越好,小蛋糕也做得越来越精湛了。

  人如果不努力向前行,便会和伊凡一样,不知道自己在不在笼中。但如果努力了,便会得到相应的好报酬。

《独一无二的伊凡》读后感2

  在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独一无二的伊凡》,深受感触,便提笔写下了这篇读后感。

  书中主要讲了伊凡本来生长在热带雨林,可以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的,后来因为人类的迫害,使它失去了父母和妹妹,那时伊凡还小,甚至都不知道悲痛。长大过程中被带到人类居住地“巅峰商城”,被人类关押在笼子二十七年,给人类当杂耍,有时候学习高难度动作做不到位,还会被人类鞭子抽打。至始至终不知道自己出生于哪里,随着小象“露比”的到来,使他知道了自己本来是生活在自由的天堂热带雨林的。但很多市民对动物园的工作人员的这种做法表示出很大的愤懑,最后,伊凡等许多动物们被解救到亚特兰大,去过本来无忧无虑的家园生活了。

  读了这本书,我便知道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动物杀害者”:我们家蚂蚁成群,自然是因为我嘴馋,家中甜食多,我走到哪里,他们便跟到哪里,骚扰我写作业,所以我就只能一一将它们捏死,我残忍的手法一点也不比伊凡的“东家”弱。

  我家住在山边,常有蜜蜂飞来,在我家的屋檐上做巢,而调皮的我,常和小伙伴们拿根晒衣杆子捅蜜蜂窝玩,使他们失去了家园。而我却不想想我自己如果家被人拆除,是怎样的痛苦。

  还有我奶奶养的两只公鸡,我非常讨厌他们夜晚睡在我家客厅的窗台上,拉屎拉尿,臭气熏天,而奶奶却像比养我这少爷还耐心,见了它们就微笑着。我看不来鸡的地位在奶奶眼里都比我高了。于是我就常常吓唬它们,每天晚上把他们赶出去。

  前几天读了马寅初的传纪,他见孙子把蚂蚁踩死,就很严厉地和孩子说:任何动物也都有和我们人类一样的生命,我们没有权利剥夺他们的生命和自由。

  通过这本书,使我在以后的生活里会更留心人和动物的和谐。珍爱生命,生命应该得到自己种族的王国里的最大自由。

《独一无二的伊凡》读后感3

  在开始读这本书的题目时,我还有许多个令人费解的问题:伊凡是什么?为什么独一无二?为什么独一无二-----------等读完第三章的时候,我才知道伊凡是一只银背大猩猩。并且它还是个大力士。读完整本书之后,我还知道伊凡会画画,称自己是艺术家。它还认识了许多好朋友动物包括人类,这让原本待在笼子里寂寞了三十年的伊凡,突然开心了不少。为自从有了朋友们以后,伊凡有了生活中的酸甜苦辣,多了仗义和友谊。一下子,它觉得自己的生活变得有趣极了!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我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对我印象很深刻,尤其是当大象史黛拉临死前嘱咐伊凡要照顾好小象露比时的那一部分。在这以后,伊凡的肩上有了保护露比的重任。从此以后,伊凡给露比讲笑话和它从前的故事:“我以前,出生在深林,有爸爸妈妈和弟弟妹妹,那个时候,生活得可好了。直到有一天,一个可恶的猎人抓走了我和我的亲人。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被拆散了--------”伊凡看到露比受伤了,会帮它养伤,看到累了,不去打扰它,还会安安静静地看着它,直到露比睡着了-------伊凡全心全意地照看露比,最后露比被送进了一个天然野生动物园,在那里,它自由自在,无忧无虑,过得很舒服。就这样,伊凡完成了史黛拉交给他的任务。对了!伊凡也没有永远住在那个大笼子里,它被送进了动物保护区。这个结局真好!

  自从读了《独一无二的伊凡》这本书后,我的心中隐隐有了对动物的心得。原来,动物也同人类相似,也有和我一样的感情和充满爱的生活家庭。不能因为钱,而去深林中不顾结果地捕杀,拆散动物的家庭。我们应该保护它们呀!

《独一无二的伊凡》读后感4

  “我是伊凡,我是一只大猩猩,事情不像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

  有一只叫伊凡的大猩猩,在很小的时候便离开了家园,被人送进了马戏团。多年以后,他的绘画天赋受人关注,而他的郁郁寡欢使人们动了送它回家的念头。经过努力,伊凡和故事里的那样,回到了家,结识了它亲爱的“金雅妮”,组成了新的家庭。

  如果你只觉得内容就是这样的话,那你就错了。这是作者的善意,同时却也是她的狡猾——她看似是在讲猩猩、讲大象和小象还有小狗,可在故事的进程里,那独一无二的伊凡,分明是“独一无二的我们自己”。他自命不凡,却受困于囚笼,可他不甘心,仍然把这方寸之所称作是自己的“领地”。他一无所有,原本已经认了这不再可选择的'悲惨命运,可面对垂死的老朋友的托付,面对一个“小朋友”原本活蹦乱跳的生命可能堕入的悲惨黑暗……它决定奋不顾身,用自己微薄的所有,去赌一个救赎的可能。作者竭尽所能讲一个故事,只是为了让读者相信她想要阐明的道理。孤注一掷的伊凡把孩子送回了家,也成就了自己那始终没来由却一直坚持的独一无二的命运。结局是美好的,孩子是开心的,多疑的大人总不容易轻信,但没有人,不愿意向往光明。

  这个题目其实是并没有太多深意,只是因为读完这本书,不禁让我想起了自己,是呀,当我遇到了困难时,我有敢于面对吗?当我的朋友受难时,我是不是第一个站出来的呢?我是否有像伊凡一样舍己为人的精神和品质呢?可是小小的我只会推卸责任,如果我没有朋友、父母的帮助,我还能成功吗?这本书让我着迷,它使我反思人类和动物的关系,它将会改变我的一生,我时常为伊凡和它的伙伴们感动雀跃,也为伊凡与生俱来的责任感庆贺,这就是独一无二的伊凡。

  伊凡那可贵的精神品质让我骄傲。我时常想,在绝境当中,为别人伸出援手,其实这也让我觉得是独一无二的一件事。

《独一无二的伊凡》读后感5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伊凡和露比等小伙伴在巅峰商城和想去动物园和怎么过上好日子的故事。

  我觉得伊凡是一只非常奇特的银背大猩猩,它简直和人一样有自己的性格和爱好,它很喜欢画画,虽然画的不怎么好,但有一个小女孩能看懂它的画,那就是茱莉亚了。茱莉亚和伊凡一样喜欢画画,但她爸爸要她做功课,她也没办法,只能放下最喜欢的画笔和纸停止画画。茱莉亚的爸爸乔治是巅峰商城里的清洁工,他为了让露比逃出巅峰商城,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他没了工作,但后来又找到了新工作。然后就是天天喜欢睡觉的流浪狗鲍勃,它只有躺在伊凡肚子上才睡得着,要是伊凡把它弄下来,那么它就会严厉斥责伊凡。我最喜欢这只狗了,因为它非常有骨气,它说:“我不驯服也不屈服。”它是伊凡坚强的后盾,也是伊凡的知识宝典。大象露比是书中麦克买进来的,它非常喜欢听故事。因为大象史黛拉天天给它讲,但是后来史黛拉去世了。麦克是一个“街头”艺人,因为人们的谴责,不得不把巅峰商城关掉。

  这本书对我最大的感触是鲍勃的经历,是什么让动物无家可归?不就是人吗,人为什么不想帮动物,不是它们没同情心,而是人嫌弃动物。让鲍勃一样的街头动物难以生存,让这些动物没有家,马戏团里的动物也一样,那不是它们的家,那是一个牢房!甚至比流浪的动物还要惨,虽然马戏团里的动物有吃的,但它们只有表演的时候才出过牢笼。人在干什么?人在他们自己的房间里数着自己赚到的钱。人永远不在乎动物的感受。而这本书恰恰表明了这个问题,人一直不把动物放在眼里。动物只是他们赚钱的工具,但到头来人得到了什么呢?一无所有。所以,我们要环保更要爱护动物。

《独一无二的伊凡》读后感6

  大家好,我要给大家推荐的一本书叫《独一无二的伊凡》。一听书名,是不是就觉得很特别?但这可不是关于人的书,是关于一个大猩猩的书。

  这个大猩猩叫伊凡。这个大猩猩可不是普通的大猩猩,还是个艺术家!如果你想知道后面的故事,就继续看下去吧!

  我最喜欢的角色,不用说,肯定是伊凡啦!但究竟为什么说这个大猩猩是个艺术家呢?

  是因为这个大猩猩真的会画画!一个叫茱莉亚的小女孩经常会带给伊凡蜡笔,伊凡觉得自己跟茱莉亚一样,因为他们都是艺术家。

  伊凡经常会画自己吃掉的食物,比如说一个剩下的香蕉皮。虽然人们会把图画上的香蕉皮说成一架黄色的飞机之类的。他还会跟新来的小象朋友解释什么是艺术呢!伊凡真的很细心,我打赌,你可从来没见到过一个大猩猩是多么追求艺术!

  伊凡有一次画了一个小甲虫,管理员麦克走过来,就说“这黑色的东西是什么?”茱莉亚一眼就看出来了,就说那是个甲虫。伊凡画了一段时间的图画后,管理员麦克就发现,大家喜欢买大猩猩画的画,尽管大家都不知道那是什么。很快,伊凡的画便被拿到一家礼品店去卖!你能想象吗?一只大猩猩亲手画的画在售货架上!

  不止这一个人物有这么精彩的故事。还有虚心好学的小象露比,温柔可亲的大象史黛拉,流浪狗鲍勃,管理员麦克,茱莉亚和她爸爸,各种各样的人物形象都会让你爱上这本书的!(相信我哦!)

  我觉得一个大猩猩没有什么特别的,在我还没有读这本书之前,我只觉得读书很无聊,但读了这本书之后,我对读书有了新的兴趣。我喜欢这本书里面所有的情节和所有的人物。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真的感觉很快乐,每天都想要读这本书。还是那句话,一个大猩猩没有什么特别,没什么可以想象,但我觉得,你永远想象不了一个艺术家大猩猩!

《乱世佳人》读后感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乱世佳人》读后感范文,欢迎大家分享。

《乱世佳人》读后感范文1

  第一次,第一次对一部小说这样的爱不释手。也许是被白瑞德对斯佳丽的痴情所感动,也许是被那复杂的人情关系所震撼,也许是被人物背后的爱情故事所感动。

  小说的主要矛盾那是围绕白瑞德、斯佳丽、阿希礼和玫兰妮之间的爱情斗争展开的。玫兰妮始终深爱着阿希礼,她也始终信赖着斯佳丽。而阿希礼在灵魂中深爱着玫兰妮,但在肉体上却爱着斯佳丽。而斯佳丽对阿希礼怀着幼时的憧憬,最终错失了一直深爱着她的白瑞德。

  小说中的人物性格上特点十分鲜明。

  玫兰妮外表柔弱,内心却善良,坚强,有主见。当所有人都非议白瑞德时她能够挺身而出,仗义执言。她在亚特兰大的社交圈中有相当大的影响力和地位,她是上层社会的典范,赢得周围人广泛的尊敬。

  阿希礼是个男方贵族男子的典型代表,有着绅士的举止和高贵的思想。但他只会沉湎于黄金时代的怀念,毫无作为。一味感慨时光流逝,却不肯清醒着面对现实,他深知自己的无力,却不努力振作。他就如同已经过去的旧时代,被时代潮流留在沙滩上的贝壳。

  白瑞德是为风度翩翩却言语尖酸刻薄的先生。他和斯嘉丽有着一样的任性,现实,勇敢,但比起斯嘉丽他更聪明,圆滑,深沉。也真因为如此,他总是能够轻易看穿斯嘉丽的心思,并能够掌握他的情绪变化。所以每当斯嘉丽伤心时,他总是能给斯嘉丽一双温暖的手。他对斯佳丽讽刺的背后对斯佳丽总是充满关怀。

  斯嘉丽的任性,虚荣,现实,对生活永远充满好奇和热情。但值得庆幸的是,她能够坚强的面对时代的变化,积极适应新的生活方式。当亚特兰大城沦陷后,她就不再是那个小女孩了,她被迫负起那个塔拉庄园的生计,为了全家的保暖暖开始“斤斤计较”,努力劳作。

  读后感大全网为大家整理的就到这里了,希望同学们认真阅读,祝大家学业有成。

《乱世佳人》读后感范文2

  最近读了下《乱世佳人》,在这部作品中至少有几点收获:

  1、欲是逆境欲要发愤,否则你只有随波逐流,最终碌碌无为。没有人会看得起那些整天哀声叹气,那些只会夸夸其谈的人。一个人的这种奋发图强的动力与性格有关,同时也与他的成长经历有关。主人公思嘉有着爱尔兰人开拓进取的血液,同时在苦难的战争年代中有一个她精神上的白马王子。在最艰苦的时候,她想到的是如何让自己和家人过得更好,她敢于挑起整个家庭的重担。所以,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要去卸下本属于我们的责任,敢于担当,善于处理,这就是超越自己。

  2、爱情是会变的,也许之前很长一段时间你都会觉得对方完美无瑕,最终会发现对方也只不过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所谓特别,无非是在某个特定时刻在某个人中的感觉罢了。这就是当局者迷,这一句人人都知道,可如果就这么几个字没有任何说服力,可在《乱世佳人》这部作品的整个故事描述中便会让你感觉到:人,尤其是年青时的疯狂的迷恋并不是我们理想的爱情。主人公思嘉和我们中大多数人一样,渴望得到所有人的爱,哪怕拥有90%,也老想着要下剩余的10%。瑞德对思嘉的那种爱,不是简单的不准这样,不准那样;也不是总挂在嘴边,而是支持她去做想做的事,包容她的缺点,甚至在她犯错时极力的去弥补。可,哪怕是这样,思嘉一次一次又一次的伤害着他,再热烈的爱也熄灭了。所以,及时的沟通对爱情的保持是非常重要的。

  3、人一定要有能交心的朋友,这个朋友不管在你得意还是在你失意时都会真诚的同你交流。思嘉有媚兰这样一位,她们一起走过战争中最艰苦的时期。虽然思嘉一直没意识到媚兰是她最好的朋友,但是这位朋友总会让她不管在得意还是在失意中得到最好的鼓励与箴言。所以,抛开所有物质的,在精神上我们得要有这么一位坦诚的朋友,他能让我们把自己看得更清楚。

  4、心灵要有归宿,在最失意时要有一个地方或一个人或一件事情能让你走出阴霾。每一次思嘉遇上麻烦,总想着过几天就会好的,回塔拉农场一段时间就会好的。是的,在遇上看上去很麻烦让人无所适从时,不妨先放下来,退一步,或者干脆绕过它,也许我们便不会有这么多的烦恼,人生中不用把每一件棘手的事都处理好,让自己心灵中有一个缓冲区,也许这样生活会轻松得多。

《乱世佳人》读后感范文3

  《乱世佳人》是美国一位女作家写的一部长篇小说。她讲述的是发生在美国南北战争时期一个女人的成长史。这个女人就是《乱世佳人》的主人公斯佳丽。在《飘》的开头,我们看到的是一个想尽办法被无数男士吸引。自己却在心里只爱一见钟情阿希里的少女型的斯佳丽.作为贵族长女的斯佳丽却有着极其叛逆的性格。她不像其他贵族的女儿一样接受并服从命运的安排。她敢作敢为,只要是自己追求的东西就一定会努力得到。也就是她的这种好胜心理造成了她第一次不幸婚姻。让她提前一天成为了心爱人的嫂子。

  也就在此时,战争也在那个原本太平的时代悄悄拉开了帷幕。有了战争就一定有为战争效力的战士。阿希里和斯佳丽的丈夫并都是其中的一员。他们离开家庭奔赴战场,女人和较大的孩子成为了家里的主要劳动者。有了战胜就一定会有伤亡。在战胜中斯佳丽的丈夫失去了他年青的生命。照理说对于失去丈夫的女人来说是不幸的,可这对于斯佳丽来说这却是最大的幸事。战争结束了她因为报复而原本不幸的婚姻。可这件事只有她自己知道。身边的亲人不知便出于好心的让她离开伤心地去另一位亲戚家疗伤。在疗伤的开始过程中她是快乐的,可快乐却没有一直眷顾着她。由于战胜一切暂时的欢乐都会被破坏和伤亡所覆盖。

  经过几番周折,她不得不为了她的家园塔拉而再一次步入她不幸的婚姻中。这一次她设计过走了原本将成为她妹夫的男人。即使她非常不想这样做,可当“豺狼”要夺取她的塔拉时,她也只有放弃一切这样做了。虽然她遭到了所有人的责骂但她仍没有后悔守着自己丈夫的小店,虽然发不了财但总可以支付开支和乡下塔拉的税收。即使没有和自己心爱的人在一起但仍旧很快乐。这第二次婚姻仿佛以为她人生的结束。可是上帝却总爱开玩笑。一次黑人的调戏让原本失去一切的白人再次发怒了起来。也就在这次事中,斯佳丽的第二任丈夫离她而去,这一次她不再有以前的高兴过多的是自责。

  就在这时一直都爱着她却时时和她作对的她生命中的第四个男人白瑞德把她从自责中拉了出来。第二任丈夫还未逝世一个月她就和白瑞德结了婚。开始了她的第三段婚姻。这段婚姻本是幸福的,二个志同道合的人走到了一起。可最后结局却是不幸的。原因只在于白瑞德太了解斯佳丽,她所有的一切都逃不过白瑞德的眼睛。他懂她,理解她,更多的还是爱她。他从不因为斯佳丽为第二次婚姻所做的卑劣行为而感到可恨,他反而非常理解她所作的一切,只是他很后悔当时没有能力让她再一次嫁给了别人。现在白瑞德拥有斯佳丽。他确又深深明白他仅仅拥有的只是她的人却不曾拥有她的心。她的心一直都留在那个还是少女时代就表白但遭拒绝的阿希里那里。

  可是他却试着忘记偷听的那段告白的场面。幻想着通过自己的爱感化这个他爱的“傻”女人。可他确一次一次以失败而告终。直到最后斯佳丽明白自己真正爱的人是白瑞德的时候。白瑞德已经没有能力再爱她了。他的心被深深的伤透了。就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他不想将破碎的花瓶再粘贴起来,碎了就是碎了。就这样白瑞德带着破碎的心里开了斯佳丽。书也随着白瑞德的离开而告终。

  展望《乱世佳人》,留在我心中的并不是斯佳丽那悲惨的三段婚姻。更多的是她那种为了家人付出一切的勇气和和精神。一个贵族小姐从什么都不会做变成一个什么都会做的女强人。这需要付出多少呀!她的付出无人可计算。但是她却默默地不断地付出。她从来不向任何人诉苦也不向任何人埋怨。她的精神深深打动着我,我佩服她,喜欢她.也想像她一样努力。斯佳丽的精神会一直支撑着我到永远。

《乱世佳人》读后感范文4

  《乱世佳人》是女作家玛格丽特的作品,这部作品以南北战争为背景,通过瑞德和思嘉曲折感人的爱情故事向我们展现了一幅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

  作品中的男主角瑞德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象,尽管他放荡不羁、自私。但在内心深处却深深的爱着思嘉。他是一个好男人、好丈夫、好父亲。

  他是一个好男人。瑞德与思嘉在“十二橡树村”舞会上相识,瑞德对思嘉一见钟情,并深深爱上了她。在亚特兰大义卖会上,瑞德看出思嘉不甘寂寞的心情,把她领出来跳苏格兰舞,帮助她摆脱丧服的束缚;在亚特兰大陷落的那天晚上,瑞德冒着生命危险护送她逃出炮火连天的困境:战后,瑞德借给她钱让她重新起家。瑞德为思嘉做了很多,原因只有一个,他爱她。瑞德对思嘉说:“你有没有想过,我是怀着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爱所能达到的最高程度在爱你的,爱了那么多年才最后得到你。战争期间我曾准备离开,想忘掉你,可是我做不到,只好经常回来。战争结束后,我冒着被捕的危险就是为了回来找你。我爱你,但是我又不能让你知道。思嘉,你对那些爱你的人总是很残忍的。你接受他们的爱。把这份爱作为鞭子举在他们头上。”多么真情的一段告白。尽管他放荡不羁、玩世不恭,但是他却倾其所有爱着思嘉,这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爱的最高境界,瑞德做到了,我为这种爱深深折服。所以,他是一个好男人。

  他是一个好丈夫。婚后,他带她到新奥尔良度蜜月。他纵容她,任她毫无节制的买衣服。带她到最繁华的街区,带她品尝美味的菜肴,带她结交朋友。早晨,瑞德亲自托着托盘把早点送到她房里,一点一点的喂她,仿佛她是个孩子。夜晚,思嘉又一次梦到自己在茫茫大雾中奔跑。瑞德把她紧紧抱在怀里,温柔的安慰她。“我一定会让你过上安稳的生活”,瑞德说。的确,他做到了。他耗费巨资为她建了一幢豪华的大房子。邦尼出生时,他在门外寸步不离。因为爱,他纵容她,包容她。尽管知道思嘉不能忘记艾希里,但他仍在努力爱她。他是一个好丈夫。

  他是一个好父亲。瑞德非常爱他的女儿。极其娇惯宠爱邦尼。女儿是他的骄傲,是唯一完全属于他的。他跟别人没完没了的夸邦尼的出众;女儿怕黑,瑞德就整夜陪在孩子身边;为了给女儿在社会上早早准备一个位置,他改邪归正,去接受那些掌握道德审判权的老女人的冷嘲热讽;他尝试着做正人君子,而这巨大的改变都因为爱女心切呀!是的,父爱是伟大的,他如高山般巍峨,大海般浩瀚,天空般广阔。这也是我不由想起了我的父亲,他是黄土地上极普通的农民,尽管收入微薄,但却倾其所有供女儿上学。支撑他拼命干活的唯一理由,让女儿有一个好的前程。父爱是伟大的、深沉的。

  所以,我喜欢瑞德,一个好男人、好丈夫、好父亲。

  我也喜欢女主角思嘉。她自信、勇敢、坚强,她有着她的家族那种不承认失败的精神,哪怕失败就摆在面前她也会把下巴高高翘起,迎接挑战。她是生活上的强者。回到塔拉农场,面对母亲的逝世,父亲的精神恍惚。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她毅然用19岁的肩膀担负起养家糊口的重任,她夜以继日的劳作,累的精疲力竭,只为一家人的温饱。我们很难想象:从一个衣食无忧、高高在上的思嘉一下子变成为温饱而奔波的思嘉。人生是多么变化无常,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和毅力。在我们人生的道路上,并非一切都是一帆风顺的`,也许我们会得到鲜花和掌声,也许我们会遭受挫折和泪水,不管怎样,我们一定要坚强,以一颗勇敢的心面对。

  文中的女主人公斯佳丽——塔拉庄园的大小姐,在南北战争前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凭着她迷人的外表和活泼的性格成为最受绅士们欢迎的小姐。但是少女萌动的心却偏偏倾心于阿希礼——虽具有绅士的几乎所有的优点,却成为玫兰妮的丈夫。在阿希礼的宣布婚礼的聚会上,文中男主人公巴特勒对斯佳丽一见钟情,并展开旷日持久的追求。

  而斯佳丽一心只想着阿希礼,因为阿希礼跟玫兰妮的结合,她一气之下嫁给自己并不爱的查尔斯?汉密顿。紧接着南北战争的爆发打破公子小姐的平静生活。男士们应征入伍,女士们翘首企望。查尔斯在战争因病去世,斯佳丽因此守寡,而巴特勒一步步诱使她冲破守寡的种种禁忌,以独特的方式爱着她。随着战争深入,战局发生逆转,南方战败。

  我欣赏思嘉,她有着一颗积极向上的心,是事业上的强者。在塔拉农场,她拼命的种棉花;战争后,经营木材厂。只因为她心中有坚定的目标和信念。有时候在学习上很懈怠,对生活缺乏足够的激情,只因为缺乏一颗积极向上的心。

  我佩服思嘉,她有一份“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的坦然。即使在守寡后,仍然在在亚特兰大的舞会上接受巴特勒邀请,有一种向传统挑战的勇气;战争后,干男人干的事业——经营木材厂。有些时候我们会很在意别人的话,受别人话的左右,而干一些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思嘉的这份坦然令我佩服。

  但思嘉是一个婚姻的失败者,经历了三次失败的婚姻。第一次,为了赌气,嫁给查尔斯。第二次,为了农场嫁给了弗兰克。第三次,为了金钱,嫁给了瑞德。一生中最重要的两个男人——深爱她的人,她深爱的人。她都不了解。直到最后,她终于明白,她这样说:“我爱的是一个我自己想象的东西,那个东西向媚兰一样死了,我缝制了一套美丽的衣服,并深深的爱上了他,后来艾希里骑着马跑来,他显得那么漂亮,那么与众不同,我便把那套衣服给他穿上,也不管是否合适,我不想看清楚他究竟怎么样,我一直深爱着那套衣服。”她明白自己爱的人是瑞德,瑞德是她的避难所,他强壮的臂膀可以拥抱她,宽阔的胸膛给她疲惫的脑袋当枕头。其实,有些时候幸福就在我们的身边,而我们往往跋山涉水的去寻找他。所以,请珍惜身边的每一个人。

  但最后瑞德心灰意冷,选择了离开。我为他们的爱情感到惋惜。人生有时候就是这样变幻莫测,最终相爱的人没能走到一块儿。但从中我也明白了,相爱的两个人既想做生活的强者,又在爱情中做强者,终究无法相处。

《飘》读后感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下面是我整理的《飘》读后感800字(通用11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飘》读后感1

  几季夏花开,几度秋叶落。一段绚丽的传奇在战火中飘渺,一部壮丽的史诗在美国国旗的50颗星星中闪烁。

  这是一个发生在南北战争中的故事。以年轻的女主角斯佳丽的婚姻感情线为主轴,描写了一个战火中的普通家庭的生活经历。斯佳丽三次结婚,两次守寡,在十六岁的豆蔻年华,饱受家庭与爱情的动荡的折磨。继婚后,一连串的打击接踵而来——母亲过世,父亲精神恍惚,两个妹妹染病在床……就连最爱她的男人也因她的无理取闹而心灰意冷地转身离去,她这才幡然醒悟。

  作为《飘》的作者米切尔,用她毕生沉淀的生活经验及对人生的透彻感悟造就这堪称里程碑的著作。她不仅是充满传奇色彩的作家,她笔下的斯佳丽,也为整个悲剧故事画下色彩浓厚的一笔。

  斯佳丽,在文中最动人的角色。她尚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女,正处青春花样年华。她天生丽质,年轻漂亮的她,头戴光辉的女神光环,可以名正言顺地成为亚特兰大的女王。她敢爱敢恨,无畏无惧,骨子里无法泯灭的“真”和“倔”却导致她一步步迈入错误的空洞,无奈徘徊在灾难和战火之中。战争让她本来完整的家颠沛流离。她为婚姻埋葬青春,因战争失去幸福。这是个彻底的悲剧,但一字一句仍彰显浪漫主义的气息。

  是悲?答案是——否。因她的勇敢与奔放,因她的无拘无束,才显无怨无悔。怎能以一路顺风来衡量青春。许多人说她是个错误,可在她如此开放的年纪,谁又不曾犯过错?一波三折的生活经历才让她逐渐蜕变、成熟,人生的考验永无止境。正是有她的乐观,活泼,激情,才不枉走过美好年华,不枉错过、犯错。年轻,正是那一瞬而过,又是快乐又是落魄的美丽,才显得可贵与永恒。

  南北战争是打压斯佳丽家庭的巨石,而现在的战争没有销烟。无形的社会压力和经济压力让同样进入社会的年轻人步履维艰,他们茫然却也执着,在生存的海中飘泊。水深火热中的斯佳丽能在最终留下“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一话。我们也能,无论是生活或是学习,不服的心态是战胜命运纠缠的魔杖,这是她用青春给予我们的鼓舞。

  在人间走走停停,爱恨怨仇间分分合合,这个产自普通战争家庭的故事,是一个美丽的错误,一个浪漫的悲剧。

  《飘》读后感2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每多读一次就会有一种不一样的感受,余味犹存文中的思嘉是一个很与众不同的女孩,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但是她的爱情观却让许多人不认同。起初,活泼美丽的她爱上了艾希礼,艾希礼在她的心目当中可以说是十分完美的,可是生活就是这么不尽如人意,她没能和自己所爱的人在一起,不知是什么原因,她选择了十分喜欢自己的查尔斯,可是不久查尔斯在战争中去世了,同时一个名为瑞德的男人向思嘉表达了爱意,后来思嘉又因为钱,陆续嫁给过两个男人,一个是妹妹的未婚夫,还有一个是瑞德,原以为会一直爱艾希礼的思嘉最终爱上了瑞德,可是最后瑞德却没有了信心在维持婚姻,与她分手。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瑞德,他放荡不羁但又不失自我,一身的痞子气但又不失男子汉的爱国豪情,而且居然他还出身名门。瑞德看起来像个玩世不恭、唯利是图的老痞子,但是从华贝儿口中我们可以知道,其实瑞德是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人。

  他对思嘉的爱是十分真切的。他对思嘉可以算得上是一见钟情,在那场舞会后他就再也没有忘记过那个较小倔强的身影。他想保护思嘉,宠爱思嘉,照料思嘉,让她事事称心,而思嘉却一次次地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思嘉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爱思嘉,但他更了解思嘉,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思嘉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他最终还是选择放弃了这段短暂的婚姻。

  事实上,思嘉是个很幸运的女孩,她想要的似乎什么都得到了,虽然她有些手段不正当,只是她却永远不知道要珍惜,使得幸福与她一次次的擦身而过,当她真正意识到自己爱上了瑞德时,瑞德却已经对她绝望了,一个人在感情的道路上走远。

  这本书将一段段凄美的爱情故事与战争结合在了一起,让人不仅不觉得乏味枯燥,还让人有一种为之动容的感觉,当时的社会环境使得这一个个年轻人变得不再是自己。也许没有了这一切的背景,一切都会更简单,不是吗?

  《飘》读后感3

  《飘》描述了一个位南方女子的一生,塔拉庄园的庄园主的长女思嘉。奥哈拉是个迷人的混血儿,她喜怒行于色而且任性。

  16岁时的她不顾一切地爱上了艾希礼,决定找个机会向她表白。在艾希礼家周末举行的宴会上,她出尽了风头,但未能如愿以偿,这一切都被善解人意的瑞德。巴特勒看在眼里,在自尊心与虚荣心的驱使下选择了她根本不爱,而且打心眼里瞧不起的查理做丈夫,想借此报复艾希礼对她的冷淡,南北战争不久,查理阵亡,思嘉成了寡妇,受到了封建规矩的约束,强制割舍掉自己的最爱,与媚人的行装,这对于极具有个性的思嘉是一个严重的打击,再一次义卖会上她又遇上了瑞德,渐渐的对此人生出些好感。后来又是瑞德在战争危机时刻冒着生命危险帮她和艾希礼的妻子返回了塔拉庄园,在那里思嘉被迫挑起生活的重担,这一个重担将一个娇生惯养的千金小姐磨练成一个坚强的人,但为了维持庄园而嫁给了弗兰克,不料又再度做了寡妇,后来在瑞德的再三恳求之下,思嘉和他结为夫妻,并生下了可爱的女儿邦尼。但是思嘉对艾希礼始终难以忘情,失望的瑞德只好把他的爱转移女儿身上,在艾希礼生日前一天,思嘉以他萌发了旧情,这大大次丧了瑞德,等到思嘉最终认识到她真正爱的人是瑞德时,他却已经离他而去了。

  一个养尊处优的庄园主小姐母亲和嬷嬷对他的教育是让他具备大家闺秀的风范和教养但他骨子里却有一种桀骜不驯的品格,当无情的战争卷走了一切后,精力旺盛的思嘉不得不用各种手段,迸发生命的全部力,量杀开一条血路来自谋生活,无论遇到怎么样的困难,思嘉搜不会气馁,当瑞德离他而去后,她仍然信心十足地说道:“是啊,明天还会有明天的太阳照耀着大地。”

  思嘉这个灵魂明澈,对生活永不绝望的强悍妇女,有着奋勇前进开拓道路的意志,这种意志耐人寻味学习。

  《飘》也放映了南北战争的残酷场面,战争的风暴使南北的传统和秩序一夜之间随风而逝,发战争财的政府御用商人和战时做投资生意的暴发户们弱肉强食尔虞我诈,而那些恪守就有规矩的贵族们都破败了,以及随旧制度和奴隶主的不胜惋惜。

  《飘》读后感4

  《飘》是一本能让人疯狂的书,让我的灵魂飞。

  仅是初步与思嘉接触我便爱上了这个南方美人,爱她的放纵、她的固执、勇敢、实际敢于去爱、无怨无悔,她的整个青春都在爱着艾希礼,没有回报但她仍没有放弃努力,直到能力的极限为止,爱她知错能改,当她最后明白她之前所为是错误时,她马上向瑞德道歉,请求原谅,总的来说,思嘉堪称巾帼不让须眉的奇女子,人中龙凤,难怪瑞德这样的牛人也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做这种人可能会受人指责,不为大众接受,越是这种赤裸裸实际的灵魂就越让人着迷。

  爱她,便多是想成为她。她拥有而我没有或很稀薄而我又迫切想得到的品格便是我爱她的原因。原谅我的肤浅和幼稚,我初始这位施施而行无可挑剔的美人时,在我的脑海中徘徊的便是这些。羡慕有时也会有小小的嫉妒,如果我遭遇了这多变的一切,我会怎样,可以比思嘉做得更漂亮吗?不,世界上仅有一个思嘉,也仅有一个晓丹。不可以,因为这一切从来就没有可比性,无数种起点就有无数种终点。是金子或是布头。在先知们的眼中,或许金子远不如布头,一块小布头也可以做千金之价。我解放了,但还不彻底,一步步不停息。巴特给了思嘉自由的翅膀,我很羡慕,投去赞许的目光。巴特先生的目光和我相对。说实话,他是一位很有魅力又慷慨的绅士。他送给我一颗启动翅膀的种子,说实在的淑女除了鲜花、糖果。不应该乱收绅士的东西。呵呵,可这样一颗珍贵魅力的种子,我又怎么能忍心拒绝呢。

  我渐渐的得了些自由和解放的真谛,并开始用怀疑的眼审视周围的一切。黑嬷嬷又过来百般挑剔,埃伦用严厉的目光把我盯住用温和的声音向我传授《心经》,可怜的思嘉,这日子是怎么过的,可是该怎么办,这样的家人我即敬又爱她们。

  思嘉狂暴的思绪也融入了我的血液,当我不得不像困兽一样挣扎时,它就会迸发。让我极度自信,也极度自负。事实就是这样,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我完全可以这样自信。我解放了,思嘉。

  《飘》是美国著名女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创作的一部具有浪漫主义色彩、反映南北战争题材的小说。主人公斯佳丽身上表现出来的叛逆精神和艰苦创业、自强不息的精神,一直令读者为之倾心。这部经久不息的小说感动了无数的读者。

  《飘》读后感5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这些我们都在历史书上学到过了。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总之,《飘》不愧是世界名著,看后令我感慨良久。

  我不得不承认,自己读的书确实不多,尤其是名著、世界名著。在学校时,匆匆地读《茶花女》、《红与黑》等,也许是由于文学素养的浅薄,或是世界观的差异,它们并没有带给我多大的震撼。暑假时,友人推荐我读一下《飘》,当时还记得她很神秘,开玩笑地说了声:“读完了,你会改变你的择偶观呦!”

  花了一个月的时间看完了它,很惭愧自己像老牛走路似的看书速度,却也不敢恭维自己看得有多精。读完后,心里有股淡淡的惆怅感觉,朦胧中,总觉得自己身上依稀有思嘉的身影。读完《飘》,它确实给了我很大的震撼,更唤起我对过去的懊悔。同时,对书中的描述的人生、友情、爱情,我也感触颇多。

  关于人生的善与恶,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毕竟我走的人生路还不及五分之一。十四岁的我,想法也许是很幼稚的。《飘》中女主人公思嘉·奥哈拉并不是传统观念的好女人,她有着迷人的外貌、聪慧的头脑、坚强的内心、果敢的行为。同时,她也骄傲、贪婪、虚荣、追求实际,甚至曾经有过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她渴望爱情,不顾一切世俗观念,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但当感情和现实利益相冲突时,她毅然将经济需求放在首位。如果说我佩服思嘉,那我更衷情于瑞德,因为我也同样的崇高自由,他的豪放不羁,他的现实,他的勇敢,都传神地说明了他在乱世社会中成长的一个人才,是在乱世生存与发展的强者,强者应适应任何一个社会,这也成了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在经济社会中对精神的取舍,在面对新生事物时,是适应还是回避?思索过后,相信我们会有更多的启发!

  《飘》读后感6

  屋外下着淅沥小雨,屋里洋溢着平静的音乐,我独自一人静坐在书桌前看完《飘》的最后一章节,合上书,心中不免对美国女作家玛格特·米切尔产生崇拜之情。

  《飘》从写作艺术上来说,不愧于世界名著之一,小说极富于浪漫情调的构思,细腻生动的人物和场景的描写揭示出超乎作者主观愿望甚至与之相勃的内容。

  从《飘》的内容上说描写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动乱的社会现实,以"乱世佳人"思嘉莱为主线,描写了几对青年的爱情纠葛。思嘉莱为主线,描写了几对青年的爱情纠葛。思嘉莱年轻貌美,但她的所作所为显示了没落奴隶主阶级的某些本质特征:残酷,贪婪,自信:为了振兴家业,她把爱情和婚姻作为交易,三次婚姻没有一次出于真心:后来才终于明白她一直念念不忘的艾希礼懦弱无能,倒是自称与她同类的瑞德值得爱。

  读罢这部巨作我仍沉浸在小说中,似乎自己是女主人公思嘉莱的一位朋友,了解她。记得莎士比亚曾说过"女人啊女人,华丽的金钻只会让你剩下势力的伤,傲慢的香和撩人的芬芳"这句话近几年来我一直深深的印在心里,除了此话十分优美之外,更点出了一个人生的真谛。女孩温柔的天赋,独有的天真在当今这样的社会上在金钱权利的引诱下或许真的只剩下"傲慢的香和撩人的芬芳"正如思嘉莱一样到最后才发现真爱就在身边。

  我涉世不深,本没有任何理由来过早的谈人世间最纯洁的情感--爱情,但是看罢《飘》心中不免有些遐想,不管是通过新闻,访谈类节目,还是周遭发生的一些事情都让我对当今所谓"爱情"有自己的看法。梁祝似的两小无猜,单纯简单,还是《巴黎圣母院》中执着低调,或许只会在小说中才能真正演绎,爱情一词才能得到真正的诠释。

  思嘉莱的.悲剧应该让它结束,处于新时代的我们应该似《简·爱》中简·爱追求道德上的完善,坚持着个人的独立性,纵使在爱情与此发生冲突的时候也是如此。让爱变回它原来的面目,让女性恢复天真善良的秉性。

  "获得了整个世界而失去了自己的灵魂。"我们要重拾灵魂,正如《飘》中所说"明天真正的自己会变。

  《飘》读后感7

  看过《飘》很多遍了,最初是它的书名吸引了我,不理解如此厚重的一本书却单单用一个字来概括全文。浏览了一遍,在不知不觉中被梅兰、思嘉和瑞德各具特色的气质所感染,一不自觉的想细细的看第二遍,第三遍至更多,也惊喜的发现每看一遍都会有不同的收获。

  除了对场景和心理的细腻描写外,我觉得《飘》的最大魅力在于深刻描述了男女之间因为情感的错位而产生的一种扣人心弦、令人揪心的感受和对我认为的三个主人公的人物形象的塑造:前者表现男女主人公屡次错过彼此,其中最令人心里慌乱、感受异常苦涩的地方在于小说的结尾,一方顿然醒悟,另一方却去意已决。也许每个看到这里的人都会产生这样的想法:一定要懂得珍惜真正爱你的人!毕竟,全世界只有唯一的一个他;后者在于全世界的人物,读者会深深的记住梅兰的大度、博爱与温柔,思嘉的勇敢、任性与叛逆,瑞德的分趣、专情与不同寻常的风度。文中开始便交代故事以美国内战为背景,通过战争引的变化展开情节,主人公思嘉也正是在这一过程中成长,同时展开出一段令人荡气回肠、哀怨曲折的爱情故事。

  在书的结尾,坚强的思嘉并没有消沉,决心回到塔拉庄园开始新的生活。《飘》是如此波澜壮阔而又细致入微的宏伟史诗。思嘉无疑是我最喜欢的人物,因为思嘉是如此的独立独行,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选择时,起初,她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在绝望的尽头,在命运女神再也不会顾及她时,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多会好了。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isanother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

  这部小说告诉了我们很多,我领悟到的只有:我们可以短暂喘息,但我们不能放弃。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过去的就让它随风而去,因为我们还有明天,生活一天不结束,我们的脚步,我们的信念、我们的追求就不会不离,也不应该停止。

  《飘》读后感8

  去年旅游时见妈妈在看《飘》,于是,等到旅游结束后,我也看了一遍。

  故事的主人公是美国南部塔拉庄园的庄园主的长女——斯佳丽·奥哈拉小姐,小说首要讲她从5岁到28岁所历程的一切,这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只是她从不想用脑子思考,在我们看来显得有部分笨,但她并不蠢,她了解自我想要什么,然后用心去争取,只是因为她不太用脑子思考,又十分的任性,另外也不中意学习,往往只看到表面,而看不到事的本质,使得她从一开始就使自我迷失了方向,当她真正思考了解这一切时,她却已经流失了她所拥有的一切。

  我很为斯佳丽感到惋惜,我对斯佳丽的总结是:她很精明、有坚强的毅力、有顽强的斗志、有反抗的精神、有勇气和自我的命运抗争,缺点是:固执、任性,她不是一个好妈妈,没有很好的照看自我的小孩,实际她也是一个小孩;她因为太年轻了,始终看不透事的本质,不中意思考,而这些则注定她悲剧的一再产生。

  斯佳丽的悲剧告诉我们,要珍惜你所拥有的,不用对不实际的东西抱有幻想,到头来,你什么也得不到,就象玫兰妮临终时对斯佳丽所说的,“好好对待瑞特,他是真心爱你的。”

  这本书里我最敬佩的人物也是玫兰妮,一个被斯佳丽看来及其平庸并且不漂亮的女性,当我看到她快死的时间,真为她难过。玫兰妮是一个只看一个人优点不看其他人缺点的人,哪怕一个人仅有一点点优点,她都会将其放大,认为是一个好人,即使她身材瘦小,弱不禁风,内心里却有一股强大的力量,她非常精明,博学,却从不在人面前显露,面对自我的丈夫阿希礼的懦弱和不切实际,她用一颗包容的心对待他,从不指责自我的丈夫,她能够看到事的本质,这一点斯佳丽永远也比不上她。我很赞同瑞特船长对她的评价,我非常中意这个人物,即使她不是故事的主人公,但其无与伦比的人格魅力,令人总也忘不了她。

  一本好书不仅可令看到里面凄美的爱情故事,还可令看到当时美国上流社会的社交方式,以及他们的礼仪,还有当时美国战争年代群众的处境,,好书真的可令给人以启迪。

  《飘》读后感9

  初读《飘》,觉得作者不知道在讲些什么,只知故事是从一场宴会开始。后来,再次读了一遍,或许是成长了,便读出了整个故事的曲折、复杂。

  纵观全文,我觉得,最喜欢的人物还是思嘉,尽管她任性狡黠、残忍贪婪,但同时在她身上表现出的还有她的娇艳美丽、精明能干。她不像当时的妇女们,她们那么拘谨,又是那么迂腐,而思嘉不同,她是只活泼又不受束缚的鸟儿,在那样一个昏暗的社会自由自在翱翔。当她错误地给艾希礼套上自己精心编制的“礼服”时,她的爱便错了;当她不明白自己的情感,消耗尽瑞德的爱时,她又再次错了。好在,思嘉很坚强,当她两次犯错时,她想起父亲的话:“世上唯有土地与明天同在。”她正面自己的情感,不再迷茫、犹豫,她相信明天,明天她就能把握住爱。主人公思嘉便是那么一个有些孩子气,却又坚强,拥有希望的人。

  就像艾希礼所说,媚兰是那样脆弱胆小,而思嘉却是那么勇敢。虽然思嘉在爱情上失败了,但是她的生活,她的努力,显而易见得成功。当艾希礼把媚兰托付给思嘉时,尽管心里很不满,但她还是遵守自己的诺言,细心地照顾媚兰。在战争期间,人人都过得很困难,思嘉却靠着自己的努力养活了媚兰还有自己的一家人,虽然很多是靠欺骗弗兰克得来的。或许,有人认为她真是狡猾,手段卑劣,但我却不能认同,思嘉这样做,完全是为了救所有的人,她不能让父亲的家业毁于一旦。思嘉是那么努力,她执着、勇敢地保护着所有人。

  与媚兰相比,思嘉真算不上一个良家妇女,但就是这样一个人才更显得真实,更令人感同身受。媚兰太完美,完美到不可能,所以她只能算是一种美好形象的代表而已,这便是我喜欢思嘉的理由,她才是一个正真活着的、有血有肉的人。于媚兰,思嘉刚开始的情感只有嫉妒与厌恶,但最终媚兰的宽大胸怀让她明白了她是喜欢和依赖着媚兰的,毕竟,媚兰一直在背后默默地帮助她。思嘉其实也拥有一颗宽容天下的心,战争期间,她以宽容容下了媚兰。正是这样一颗宽容的心,保护了媚兰,也让思嘉看清了自己。

  《飘》的篇章是华丽的,它塑造了思嘉这样一个有着自己灵魂,又丰富多彩的人物。让我从思嘉身上认识了她的坚强、任信、努力、执着、勇敢与宽容。全文也因此人物,增添了不少的意趣。

  《飘》读后感10

  《飘》是我最喜欢的外国小说之一,书的作者是米切尔。它是一部取材于美国南北战争和战后的小说。去年看《飘》这本书时已是看第三遍,书中人物个性很鲜明,所以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

  主人公思嘉坚强、乐观、精明、自私、冷酷、为了金钱不择手段。她的精神之柱就是爱情、土地、金钱。思嘉的悲剧在于她一直搞不清楚谁才是自己的真爱,思嘉失去了那本应属于她的爱情,瑞德一直深爱着她,但她却一直陷在艾希礼盲目的爱情中不能自拔,直到最后媚兰去世时她醒悟到自己和瑞德才是一种人时,但瑞德已心灰意冷,从此离她而去……很喜欢思嘉,虽然她自私冷酷,但她的心不坏,她爱护她家的仆人,她把他(她)当小孩一样保护,她更爱她的红土地,在那种战乱特殊的年代里,因为生存的需要,所以我大多数看到的是她的优点)

  主人公瑞德狡诈、冷酷、倔强、精明、眼光锐利。他被思嘉坚强敢爱敢恨的性格所吸引并深爱着她,在战乱中一直照顾她,像宠孩子一样宠着她。他最容不得是思嘉讲假话和思嘉对艾希礼的感情。他鄙视艾希礼的懦弱,但他又最理解同情在那个战乱年代里的艾希礼。当他对思嘉的感情感到失望时,他把所有的爱都给了他的女儿邦尼。当邦尼死后他离开了思嘉回到查乐斯顿去与家族和解。(很喜欢瑞德,他的坦白、他的机智果断、还有他今人敬佩的父爱)

  另外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媚兰了,她外柔内刚,善良博爱,灵魂高尚。是瑞德的心目中最伟大的女性。当然我想信她也是读者心目中最伟大的女性。

  文章最后以思嘉的一段内心独白结束:“……明天我要想出个办法来重新得到他,不管怎么说,明天就是另外一天了“。之所以有这个结尾的伏笔,后来作者里普利写了《飘》的续集《斯佳丽》。昨天在网上搜索到了,现正在拜读中。

  还有一直听说《飘》的电影版非常好看,译名为《乱世佳人》,此电影得到奥斯卡奖,可一直没机会看到,上周听一个同事讲在土豆网站可以看到此电影,所以周日花了近4小时看完了它。确实很棒!

  《飘》读后感11

  飘飘然地,就开始读起来《飘》,才读了几百页,心中早已波涛汹涌,迫不及待地拿来笔释放一下。

  飘,让人感触万分,一种微妙的感觉领你进入了这个世界。

  郝思嘉,自然想到泼、美。她表面的柔美与背后的“放荡”这独特、靓丽的书中“景致”让我被深深感染了。她美而媚,性格是爱尔兰的直爽与泼辣,让每位难受迷倒。像一身都在发光的人般,每到舞会,身后全是一大群男士。她爱迷人,把男人迷住已成为了她生活中的一种乐趣,他们就是她的一些玩偶而已。但是,一位男士打进了她的世界——希礼。出于一个青少年的狂热,她疯狂地爱上了她。然而,希礼按照家族的传统,也因性格与思嘉的迥异,他娶了他的妹妹。

  “冲动是魔鬼。”果然不错。在嫉妒与愤怒驱动中,她的自尊受到了伤害。她冲动地嫁给了一位家庭富有,对她爱慕十足的查理。但因为战争,短短几个月,郝思嘉成了新娘、母亲、主妇、寡妇。

  战争,都是战争!它残害了多少生灵与财富。到处失去理智,以表面的爱国去杀戮生命,去消耗财产,去挥霍人力!多么可恶的战争。留下的妇女为军队织布做衣,医院里到处是皮肤的腐烂味。血迹斑斑的肉、床、被让思嘉深感厌恶。但,一个寡妇能露面已经不错。

  讨厌的战争!讨厌的封建社会!男女的不平等,让仅十七岁并不爱地下查理的郝思嘉倍感绝望。不能参加舞会、聚餐,不能挑逗男人,整天只能穿着灰暗难看的丧服。以往艳丽的思嘉哪去了?谁都遗憾,谁都期待。在这群失去理智的人中,有一位神智清爽的人来到她的世界。他,就是白瑞德船长。

  他很聪慧,已感到此次战争危险的趋势。他机智勇敢地从敌国运回货物,交了很大一笔买卖。他是战争的受益者,因此遭到了大家的唾弃。他实质上是一位正人君子。他进的货是来救济国家的,让因战争时资源匮乏的祖国更有精神。

  因为一次偷听,思嘉向希礼的表白全部内容让白瑞德尽收耳里,因此思嘉对他十分反感。但他给了思嘉一次跳舞的机会。虽然思嘉名声大损,但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心底却隐隐绰绰有些害怕。

  一波三折的故事让我流连于书本之中,却不知归路。好奇、悲愤促使着我继续畅游。

本文标题: 亚特兰大背着弓的女孩读后感(《乱世佳人》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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