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自清散文读后感,朱自清散文读后感汇编15篇,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都看过一些经典的散文吧?...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汇编15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都看过一些经典的散文吧?狭义上的散文是指与诗歌、小说、戏剧并行的一种文学体裁。你知道写散文的精髓是什么吗?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朱自清散文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1
这个星期我读完了朱自清的散文集,他给了我很多新的启发感受,我认为这真的是一本难能可遇的好书,所以我要和大家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生命好比是一块时间的材料,每个人得到的都大同小异。因此,生命的意义并不体现在生命的物象和长度,而更多体现在生命的气象--创新,为世界留下有价值的东西。这个观点在别人的作品中也有体现,如臧克家所言:“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这不就是对此观点的最好表述吗?
在感悟的与此同时,我也竭尽全力的去尝试着体会朱自清的写作手法以及写作特点。既然是被公认的极少数能用白话来构成一些与古风散文相媲美的散文家,朱自清的文风手法一定也有异于常人之处,他的文风比较朴素,比如著名的《背影》一书,文章词藻并不华丽,但却仍然十分的感人,这可能就是名家和普通百姓的区别吧。而文章中多次的运用问号的写作手法,应该就是他的标志吧,也应该正是因为这些独特的写作手法,让人感受到意味深长的不可琢磨的神奇境界。比如《匆匆》的一段经典名句“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了呢?是有人偷走了它们吧?那是谁又藏在何处呢?是他们自己逃走了吧?现在又到了哪里呢?瞧,是不是读起来,有一种让人捉摸不透的感觉?
在我认真仔细阅读朱自清的作品时,我也发现他的每一篇文章中,都富含着深厚的哲理。即使看起来是那么的平淡,但只要细细琢磨,总有一股耐人寻味的色彩。
相信我,读完朱自清的散文之后,你也会有这样多层次的感觉。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在这拥有宽裕时间的初一生活当中,赶紧去认真的,仔细阅读更多的好作品吧。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2在暑假中,我读了《朱自清散文精选》,透过这本书,我看到了一个更广阔的视窗。我沉醉于其中,朱自清用他唯美的笔调描绘出了一个完美的意境,不论是美景还是一切生灵,在他笔下,都显得格外生动。
我特别喜欢的一篇文章就是《匆匆》。“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这就是《匆匆》中所提到的,朱自清用对比的方式来突出了岁月流逝之快,不错,世间万物虽有毁灭的一天,但总会有重生的时候,而我们人,在这世上的时间是有限的,生命不能重来,岁月又何尝可以倒流呢?上天赐给每个人的时间都是有限的,但在指尖流过的岁月,谁又会在意呢?所以,当一个人的生命走到尽头时,就会加倍地珍惜仅剩的时间,因为,他知道,他已经浪费了太多的时间了。“时间就是生命”,这是一句真理名言,在朱自清的笔下,就更衬托出了它的价值。
而在我们熟知的《春》这篇文章中,我认为最重要的一句话是:“一年之计在于春,刚起头儿,有的是功夫,有的是希望”。是呀,春天代表着绿色,寓意着复苏,象征着希望。我们只有在春天播下希望的种子,到秋天才会有累累硕果。而我们小学六年级不正是我们人生的春天吗?我了我们秋天的收获,我们现在难道不应该付出汗水和努力吗?
朱自清的文字不仅包含深刻的道理,而且还十分优美,他对景物的描写可谓是淋漓尽致,仿佛可以活生生地展现在你的眼前了。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3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层层的叶子中间,零星地点缀着些白花,有袅娜地开着的,有羞涩地打着朵儿的;正如一粒粒的明珠,又如碧天里的星星,又如刚出浴的美人。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这时候叶子与花也有一丝的颤动,像闪电般,霎时传过荷塘的那边去了。叶子本是肩并肩密密地挨着,这便宛然有了一道凝碧的波痕。叶子底下是脉脉的流水,遮住了,不能见一些颜色;而叶子却更见风致了。( )
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薄薄的青雾浮起在荷塘里。叶子和花仿佛在牛乳中洗过一样;又像笼着轻纱的梦。虽然是满月,天上却有一层淡淡的云,所以不能朗照;但我以为这恰是到了好处——酣眠固不可少,小睡也别有风味的。月光是隔了树照过来的,高处丛生的灌木,落下参差的斑驳的黑影,峭楞楞如鬼一般;弯弯的杨柳的稀疏的倩影,却又像是画在荷叶上。塘中的月色并不均匀;但光与影有着和谐的旋律,如梵婀玲上奏着的名曲。
这是朱自清先生的散文《荷塘月色》里的段落,我喜欢这两段。美若仙子的荷花,挨挨挤挤碧绿的荷叶,流水一样的月光,高高低低的灌木,飘摇的杨柳,让人感觉恍若仙境一般。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4“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朱自清的散文清爽、朴实、优美,虽然是白话文,却另有一番韵味。在朱自清的所有散文中,我最喜欢也最令我感动的便是《背影》了。
《背影》讲述的是朱自清的爸爸送朱自清去北京的故事。爸爸因为事忙,本已说定不送朱自清,可爸爸中就放心不下他。爸爸送她上车,嘱咐他路上小心,夜里警惕些,不要受凉,又托茶房照顾他。爸爸临走时,想给儿子买橘子,留着他路上吃。爸爸蹒跚地走到铁道边,因为身材肥胖,非常努力才爬上月台,为他买橘子,朱自清非常感动,他看着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身影。不由得留下了眼泪。
这虽是一件非常小的事情,但朱自清却感觉到了来爸爸真挚的爱,特别读了爸爸的来信后,泪如泉涌,浮想联翩,“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身影”于是情郁于中,发之于外,写下了这篇感人至深的不朽之作。
《背影》为何能那样深深的感动我呢?由于文中描述的父子真情,让我想到了父亲、母亲对我的爱,他们关心大家的学习,关心我的健康,关心我的成长,关心我的很多方面,回为父亲、母亲对我无私的爱,我感触良多;我实在是太不理解父亲、母亲了,甚至有时还会对他们发脾气,我太不应该了!
《背影》教会了我很多,它让我了解,爸爸妈妈无时无刻都在关心着大家,只不过大家领会的太肤浅了。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5读完朱自清的各种散文后,我认为他写的散文虽然表面上只是记叙一些大大小小,形形色色旧时代的故事。可是,细细品味下,又可以发现隐藏在文中作者的情感,再结合时代背景,便可品味作者的意图。
个人认为朱自清的《春》描写得那么美好,那么恬美,那么快乐。他将春中的“东风”,“小草”,“树木”,“花朵”,“春雨”,“风筝”等等这些春天的景物,利用第一人称的角度,写出春天的蓬勃生机,活泼开朗,奋发向上,体现初春的美好。
文章一开始便开门见山地写出了初春时的景色,利用第一人称的角度,感受到了初春时的快乐气氛,又“桃树,杏树,梨树,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儿。”利用对春暖花开中花争相生长的景色,将春的那种激情表现得淋漓尽致。
作者对风的描写虽少但十分形象生动,例:“像母亲的手抚摸着你。”“都在微微润湿的空气理酝酿。”将春风中的特点一一展现在我们的面前。连春雨,作者都将其写出一种意境美,例“像牛毛,像花针,像细丝,密密地斜织着人家屋顶上全笼这一层薄烟。”“薄烟”就可以看出作者不仅抓住春雨细小的特点,还写出了美感。
写完了对春景的描写,作者又对人们在春天的活动进行描写,“放风筝”。
“赶趟儿”这些事件更加突出春天的希望。
最后,作者以“春天像健壮的青年,有铁一般的胳膊和腰脚,他领着我们上前去。”不仅将春天的奋发向上体现出来,更显示了作者呼吁人们在新春之际,要各做各的一份事,不要止步不前。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6清茶是淡香的,咖啡是苦涩的,美酒是辛辣的,它们虽然味道同,但都能给人们带来完美的享受,让人回味无穷。《朱自清散文集》中的文章,有的似清茶,有的像咖啡,有的是一杯淳淳的美酒。
而令我感触最深的还是《春》。在文中,朱自清先生把春比喻为一个刚刚睡醒的孩子,欣欣然张开了眼,遍地的野花仿佛是天上的星星眨着眼。风,不再像冬天那样寒冷,像母亲的手,轻轻地抚摸着万物。在温暖的春风中,孩子们高兴得放着风筝。在春天,春雨是寻常的,它滋润着世间的万物。在《春》这篇文章中,我认为最重要的一句话是:“一年之计在于春,刚起头儿,有的是功夫,有的是期望”。是呀,春天代表着绿色,寓意着复苏,象征着期望。我们仅有在春天播下期望的种子,到秋天才会有累累硕果。他那栩栩如生、独一无二的语句,像小河的流水般灌溉进我的心里,虽然此刻是冬天,但我似乎感觉到了春天生机勃勃的气息。眼前仿佛呈现出一幅鸟语花香的春景图。
“一年之计在于春”在这个完美的季节,是最适合放风筝了。朱自清在春天看到了一个热闹的场面,在“城里乡下,家家户户,老老小小,也赶趟儿似的,一个个都出来了。”人们都以欢笑和努力,满心欢喜地迎之后春天,迎之后新的一年、新的开始。一向为此刻的完美生活而奋斗……
春天,是期望的种子、是生命的开始、是美丽的象征。我从朱自清写的《春》中,看到了我们祖国完美的未来。人们在努力地工作着、奋斗着,从期望的春天开始,为我们的世界多添一份光彩。
请大家就从此刻做起,憧憬着我们的未来,一齐来为明天而努力吧!
我热爱春天,歌颂春天,但我更珍惜春天!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7我读了朱自清的散文集,感悟到了朱自清散文中蕴含的人生哲理,也让我对生命的好处有了全新的认识。
生命好比是一块时间的材料,每人得到的都大同小异。因此,生命的好处并不体此刻生命的物象和长度,而更多体此刻生命的气象——创新,为世界留下有价值的东西。这个观点在别人的作品中也有体现,如臧克家所言:“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这不就是对此观点的最好表述吗
在感悟的同时,我也致力于去体会朱自清的表达手法。既然被公认为是极少数能用白话写出可与古典散文相媲美的散文家,朱自清的文风、手法必须有异于常人之处。他的文风比较朴素,如《背影》,全文辞藻并不华丽,但仍然十分感人,这可能就是名家与常人的区别吧!而成段的疑问句就成了他标志性的写作手法,他正是用这种方法来到达意味深长的意境。就像《匆匆》离得那样: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那是谁……又藏在何处呢真是这些疑问激起了读者的无限遐想吧!
渐渐地,我又发现,朱自清的每一篇文章都蕴含着深层的好处,有对生命的思考,也有对当时政府的讽刺,它使用了不少暗喻法,这也许是受古代先哲思想的影响,因此,他的文章看似清淡,却富有哲理,有一层耐人寻味的色彩。
我看了一些关于朱自清的介绍,发现他真是人如其名,事事要求自己做到问心无愧,生活也十分简朴。我想,也许正是这种质朴的人生品格流露到了他的文章中,才使得他的文风如此朴素吧!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8《匆匆》一文,是朱自清先生有关时间的脍炙人口的一篇散文。他用细腻的笔触,生动地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他对时光流失的无奈和惋惜,也教育大家要珍惜时间,尊重时间,奋发向上,做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
文中: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大家的日子为何一去不复返呢?
“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眼睛前过去。我觉察他去的匆匆了,伸出手去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躺在床上,他便伶伶利利的从我身上跨过,从我脚边飞去了。等我睁开眼和太阳在见,这算又溜走了1日。我掩着面叹息。但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了。”“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一滴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声音,也没影子。”等语句,道出了朱自清先生珍惜时间和生命,惋惜时间流逝的心声。
时间正如朱自清先生写的那样,在大家不经意间就悄悄的溜走了!上课时脑子走神、写作业时发呆、做事有时往后拖、吃饭时为了看电视故意磨蹭时间。凡此种种,都能证明,时间被一分一秒的浪费掉了!所以,大家要把时间合理运用,把每一秒都用在对自己有益的地方,只有如此,大家才能做到,“今日事,今日毕”,才能把每一天都过的有意义,才能在生活的道路上获得一个有一个成功!
盛年不再来,1日难再晨。准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以后,我要在平时生活和学习过程中,好好珍惜每一分每一秒。认真听课,按时完成作业,多念书,多写作,时刻与时间赛跑,一块奔向美好的将来。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9春季来了,百花吐芽,百鸟齐鸣,春光明媚,春回大地,在这美好的日子里,重读朱自清的《春》,感受非常深。春季,就像“所有都像刚睡醒的样子,欣欣然张开了眼”。春季是一年的开始,俗话说,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季是最富有活力的季节,想在秋天里获得好收获,就要在春天里辛勤地耕耘,播种。
作为一个在春季生的女生,我特别喜欢春。由于春有一种让人向往的生机。在这大好春光里,你别忘了一件事:耕耘与播种。
对于大家小学六年级毕业班的同学来讲,今日的辛勤耕耘与播种意味着什么?就意味着毕业考试的出色和将来学习的坚实基础。小学六年级下学期复习是重点,有同学以为复习
便是“炒冷饭”,都是学过的东西,再学没必要。我的看法却不同。复习应该更认真,用平常上新课的那种精神去复习,将小学6年学过的东西联系起来,系统地复习,要像一块干海绵吸水一样,尽我们的力量去复习。就像苏东坡的《送章惇秀才失解西归》中所说的: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一样,读一百回,复习一百回,才能理解的更透彻。
同学们,有一位作家说过,世界上最好看的好的东西不在事物本身,而是你握不住的一刹那。来吧,让大家一块抓紧这大好春光,去耕耘,去播种!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10读了朱自清的散文《匆匆》,让我深受感悟,思绪万千。《匆匆》使我真正明白了“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的道理。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的确是的,露珠儿干了,有再晶莹夺目的时候;太阳落山了,有再从东方深起的时候;天空被乌云遮蔽,有重现光明的时候……可我们手中的日子呢,却如江河入海且一去不复返!
“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回想一下,我又何曾不是这样每天都快速的把作业在学校写好,放学把书包一扔,不是看电视,就是玩耍。父母看见了多次批评,可我却说写好了,书上的内容也记的。可当试卷发下来,却是处处挂“红灯”。我也就像朱自清先生写的那样“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珍惜时间的人,哪怕给他几分几秒,他也会过的充实;浪费时间的人,哪怕给他几十年,甚至几百年的光阴,他也会一无所获过的空虚。上天天对任何人都是公平的,给每个人都是一天24个小时,主要看你怎样掌握,怎样分配。鲁迅先生说的好:“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能挤,总能挤出。”
时间,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玩耍的人们啊!快正睁你的双眼,不然,时间将在你身边消逝。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11读了《匆匆》这篇文章,我知道了时间如此宝贵,他会在我们不经意之间悄悄溜走。
《匆匆》这篇文章叙述了时间的一点一滴的消失在时间的河里,一去不复返。告诉了我们时间如金,要珍惜时间,不要虚度光阴。
看现在的我,在周末,早上一觉醒来,钟表叔叔已从一圈跑到八圈了。时间从钟表上划去;在周末,正在写作业的我,不是玩玩这个就去摸摸那个,时间从手中溜去;在周末,写完了作业不去好好复习课本,而是跑到电视婆婆家玩,时间在电视机里闪过。哎!想起来可真惭愧,我一定会改掉这坏毛病的。
时间是最平凡的,也是最宝贵的。金钱买不到他,地位也留不住他。"时间是构成一个人生命的材料。”每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同样,属于一个热闹的时间也是有限的,他一分一秒,稍纵即逝!
有些人总是抱怨时间短,时间不够用,有的人是因为有永远做不完的事,希望时间再多些,而有些人是因为虚度了许多光阴而等到用时方很少。其实,时间对于每一的人都是公平的,关键是我们该如何把握好自己拥有的时间。时间就如生命与其坐等时间,浪费生命,不如充分利用时间,让自己的生命焕发无尽的光彩。
"未来”“现在”“过去”是时间的步伐:“未来犹豫的接近;“现在”快如飞箭的消失;过去永远的停止。在伟大的宇宙空间,人生只是流星般的闪光;在无限的长河里,人生仅仅是微小的波浪。珍惜时间吧!它是生命中最可贵的东西!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12
书,是寒冷冬天里的一缕温暖的阳光;是炎热夏天的一阵清风;是人类登上常识殿堂宝座的进步阶梯,;是一坛虽清但意味深长的老酒,让人回味无穷。
近期,我读了一本好书:《朱自清散文集》,书中文章有些似绿茶;有些似咖啡;有些似清酒……,使你不由自主的想在舌尖拨动几下,慢慢地品尝着,赏析着。这本书中名篇数不胜数:《匆匆》、《荷塘月色》、《桨声灯影下的秦淮河》、《背影》……,而我最喜欢的要数《匆匆》了。“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但,聪明的你告诉我,大家的日子为何一去不复返呢?那是哪个?……”,朱自清先生在《匆匆》中写道。时间啊,总是就像是一个上学快要迟到的小孩,无论你如何呼喊,他都不会回头。在日常,大家有没想过我们的日子为何一去不返呢?恐怕没过。几乎每一个小孩都幻想着有一天长大了,可以不需要听父母的唠叨;可以任性玩耍……,可是等长大了,在现实生活面前,看到爸爸妈妈华发早生,听不到爷爷奶奶的殷殷嘱托时,多么留恋童年的美好时光,多么渴望重回无忧无虑的生活,弹指一挥间,岁月不饶人,匆匆间,时光不经意溜走。我想作为新年代少年,应该多一份对时间匆匆的理解,使我们的每一天过得充实而又有意义,不虚度光阴……。
“时间就是生命”,一句至理名言,在文学大伙朱自清的笔下,更衬托着先生对逝去时光的不舍,珍惜时间的紧迫感。我在品味经典、感受着文字魔力、敬仰先生为人的同时,也为自己生活在伟大的年代而骄傲,为有着幸福的童年而自豪,心里也暗下决心:只争朝夕,不负韶华。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13朱自清,现代散文家、诗人、民主战士。他的散文风格主要以朴素、简单和充满真情实感的风格。在他的散文集里,我读到了不少精美的作品。像阿河、荷塘月色、背影……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就是背影了。背影非常感人,讲述的是朱自清和他父亲的故事。当时朱自清祖母死了,他父亲要去南京谋事,他要去北京读书。他们便首次同行。在火车站,爸爸帮他看行李,忙这忙那儿,交代给脚夫付小费,很不容易上了车,他还给了朱自清一件非常好看的非常华贵的大衣,让他铺在坐垫上。并且吩咐茶社等人对我做好照顾。车要开走了,爸爸说给他买橘子。买橘子的门店和他们隔了一道月台,爸爸便翻上月台。爸爸的身体有的肥胖,只如此努力了,抬起来试图翻过去。作者就抓住了这个背影来描写,当时朱自清的眼泪就流下来了。他抓住了这个背影,这个背影里包含了爸爸对他深深的爱。朱自清通过充满真情的文笔来凸显出爸爸最好的爱。他的文笔非常不错,每一个字没一个多余的,都是精髓。感情好恰到好处。背影这篇文章,不知感动了多少读者。
还有朱自清散文集中第一篇就是匆匆,匆匆写得非常美。其中有一句话: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聪明的你告诉我,大家的日子为何一去不复返呢?是有人偷了他们吧。那是哪个?又藏在什么地方呢?是他们自己逃走了吧。目前又到了哪儿呢?
这部分名句运用了拟人和比喻的手法。和时间对话,有人偷了他们,他们自己逃走了。每一个描写都被人印象深刻。还有一句:去的尽管去了,来的尽管来着。去来的中间,又什么样的匆匆呢。这句话点题了,来去匆匆代表时光一去不复返了。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14朱自清的散文集给我一种感觉,他在教我们一个一个人生的哲理,当然,也有写景的文章,他的散文集洋溢着一股真挚、让人深思的感情。他的散文构思精妙,让人很容易找到文章的中心,并了解。
文章写了很多故事,有写人的、有写季节的、有写景的、还有写游记的,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匆匆》这篇文章,虽然很短,只有七八百字左右,但它却用很多例子来表达中心,让人一下抓住“题眼”,文章给我一种亲切感,仿佛是一个和蔼可亲的老爷爷在与我谈话,这篇文章充满了智慧和人生的哲理:“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文章虽然没提一个关于珍惜时间的字眼,但从文章里举的例子和反问质疑中,我们不难看出,朱自清爷爷在向我们说明珍惜时间这个道理,他告诉我们日子是一去不返的,新的日子一瞬间就走了,如果抓不住,像流水一样流走;抓住了,向黄金一样珍贵。可见,时间对我们来说,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个谚语也充分体现了时间是用金子买不到的,无论你多有钱,没有了时间,也会慢慢老去,那么,那些钱能干什么呢?时间是无价的,能够说,时间自己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财富,它与别的东西不同的是:只要珍惜它,多久都用不完,如果你浪费它,弹指一瞬间,它会消失的无影无踪。人生只是短短几个春秋,既然如此,我们何不好好珍惜它,难道要让时间白白的从你身边流逝吗?时间也是最公正的裁判,不同的两个人,一个碌碌无为,到之后
什么也没留下,只留下无穷的悔恨;一个艰辛劳作,换来得是累累硕果,他们的人生闪烁着耀眼光彩。
朋友,从此刻开始,好好的珍惜时间吧!让我们一齐做时间的主人,好好的驾驭它!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15《匆匆》一文,是朱自清先生有关时间的脍炙人口的一篇散文。他用细腻的笔触,生动地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他对时光流失的无奈和惋惜,也教育我们要珍惜时间,尊重时间,奋发向上,做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
文中: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我觉察他去的匆匆了,伸出手去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躺在床上,他便伶伶利利的从我身上跨过,从我脚边飞去了。等我睁开眼和太阳在见,这算又溜走了一日。我掩着面叹息。但是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了。”“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一滴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等语句,道出了朱自清先生珍惜时间和生命,惋惜时间流逝的心声。
时间正如朱自清先生写的那样,在我们不经意间就悄悄的溜走了!上课时脑子走神、写作业时发呆、做事有时往后拖、吃饭时为了看电视故意磨蹭时间......凡此种种,都能证明,时间被一分一秒的浪费掉了!所以,我们要把时间合理运用,把每一秒都用在对自己有益的地方,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到,“今日事,今日毕”,才能把每一天都过的有意义,才能在人生的道路上取得一个有一个成功!
盛年不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今后,我要在日常生活和学习过程中,好好珍惜每一分每一秒。认真听课,按时完成作业,多读书,多写作,时刻与时间赛跑,一起奔向美好的未来。
谁有600字读后感
求600自对后感——《朝花夕拾》读后感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老人与海:
桑提亚哥(Santiago)是个可怜的老头——看上去似乎是的。海明威(Hemingway)以自己精炼的语言塑造了这个形象,可以说,海明威并没有给予老人成功,却赋予老人在压力下优雅而坚韧的形象。
老渔夫在海上一无所获地漂流了84天后钓到了一条巨大无比的马林鱼(marlin),这是一条比他的渔船还长2英尺的鱼,是在拖着渔船整整两天两夜之后才被刺死的。老人的命运似乎并不成功,他又遭遇了鲨鱼,经过殊死的搏斗,马林鱼只剩下一副骨架。
骨骼是精神的支柱,海明威看似没有让老人桑提亚哥成功,却以光秃秃的骨骼奏出了老人生命的硬度。
“我和你奉陪到死”——这个硬汉面对挑战如是说。暗喻他自身的英雄主义所在,还有他趋向坚韧的力量。故事的头尾,都出现了名叫明诺林(Manolin)的男孩——他希望继承老人的事业。何止捕鱼的事业要被传承,这副铮铮铁骨又何尝不为我们所崇敬、所供奉、所学习呢。在老人的故事里为什么有这个孩子的出现?年轻,象征着力量和希望,即便是老人,他的内心同样是年轻的。文中多次描写到狮子,阿非利加海滩上,狮子在笑闹嬉戏,它们浮现在老人的梦中,一直在老人的心中,同样揭示了老人永远不会老的意志。
海明威的这部小说荣获了诺贝尔文学奖和普利策奖。这个骨头里留有几百块弹片的硬汉作家,恰当地写出了生命的强度,告诉我们怎么去面对生、老、病、死,告诉我们心该有多宽,如海一般。老人是孤独的,他是在理想的道路上前行的旅人,但他又是不孤独的,因为他的意志是那样的坚强。
不妨将鲨鱼看作打击,吃掉你的成功和幸福。但正如那孩子说的:“它没有打败你,它没有。” ("He didn't beat you. Not the fish.")
一个真正的强者,只能被摧毁而不能被击败 ("A man can be destroyed but not defeated")
永不言败,这就是《老人与海》告诉我们的。
简爱: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我认为,不会的。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这个暑假,我怀着激动的心情再一次读了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长篇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它是苏联社会主义文学中最辉煌的名著,已成为世界文学宝库中的经典之作。
这本书描写了十月革命以后,第一代苏维埃青年在布尔什维克党的领导之下,为了巩固政权、恢复国民经济,同国内外敌人和各种困难展开斗争的事迹。主人公保尔·柯察金生于普通工人的家庭,从童年时起饱受艰苦生活的磨难,在他幼小的心灵里早就播下了阶级仇恨的种子。十月革命后,他带头参加红军,转战疆场,浴血奋战,曾多次负伤,最后不得不转业到地方工作。后来,他的伤情恶化全身瘫痪,双目失明了。他在残废后,毫不灰心,还要顽强学习努力工作,并且开始了文学创作.他却毅然拿起笔来,摸索着,坚持写,
每写一个字,他都要付出极其艰苦的劳动。经过顽强的努力,他终于成功地写出了小说《在暴风雨里诞生》的前几章。读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当我读到保尔在双脚残疾和双目失明,可他还坚持写作.读着读着,我禁不住热泪盈眶,心潮澎湃,时我也受益非浅.保尔那坚强勇敢和自强不息的精神是多么可贵,多么值得我们学习啊。跟保尔比起来,我是多么渺小啊。谈坚强和勇敢,我真不好意思讲,每次摔倒后哭鼻子的是谁?是我;每次遇到困难的事后退的是谁?也是我。想起那一件件往事,真是无比羞愧。
读了文章之后,我要像保尔?柯察金一样,要有坚强的意志,即使在人生的道路上跌倒了,也不要放弃,你要站起来,继续往前走,成功的大门永远向你敞开。只有我们有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才能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
《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董存瑞舍身炸暗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当前,我们青少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让我们相信这一份"神圣",用自己的双手去维护这一份"神圣".
读《红楼梦》有感
《红楼梦》是悲剧,但在人类对美好的人性、人情和美的追求上确实胜利的。它集中了人性最本质的东西——人的生命是脆弱的,心灵也是脆弱的,就如林黛玉那样。
“两弯似蹙非蹙柳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如此美人,最终却落的个忧郁而死,只因她一心追求爱情的永恒与唯一。
宝黛的爱情源自太虚幻境中的木石前盟,再加上红尘中的两小无猜,双方遂有了私订终身的意愿。从一开始的一见倾心到后来的心心相印,以及最后的心灰意冷。他们爱情的产生与发展正是两颗纯洁高尚的“心”相互碰撞沟通和彼此认同的过程。但在一个封建的大家庭里,这只能存在两颗真诚的心间,双方的爱情没有任何的承诺和物质保障。
宝钗是一个复杂的矛盾纠葛体,是一个委婉内敛的人她从小受到正统教育的熏陶,深受封建社会“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毒害,为人行事遵守三从四德,纲纪伦常,但实际上她对诸如《牡丹亭》、《西厢记》等禁书了然于胸。宝玉和宝钗的爱情一开始并没有得到贾府上下的默许,实际起初贾母也许更倾向于黛玉或是宝琴。但随着情节的发展,宝钗和宝玉的爱情才得到了贾家上下的心照不宣。
“贾宝玉奇缘识金锁,薛宝钗巧合认通灵”。他们的爱情是大家认定的金玉良缘,是建立在世俗的物质基础和家族利益上的爱情,也是造成他们悲剧性结尾的原因之一。
为了真爱的人可以抛弃一切世俗名利,甚至可以背上不仁不义不中不孝的罪名。这就是作者曹雪芹对精神爱情的高度赞扬。后来宝玉中举,宝钗怀孕,可他却遁入空门,说明作者在精神追求和世俗情感方面的矛盾,也集中体现作者坚定崇高的爱情观。宝黛的爱情是个大悲剧,宝玉和宝钗的爱情也是个大悲剧,曹雪芹对两者结局是矛盾的,但无疑都寄予了深切的同情。曹雪芹曾惨痛地写道:“趁着这奈何天,伤怀日、寂寞时,试遣愚衷,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 。爱情既是生活中的幸福之源,又是逃避人生的避难所。在《红楼梦》里,爱情是宿命的,爱情本身就是悲剧,是人的悲剧,是人的世界的悲剧。木石前盟和金玉良缘,只不过是两种悲剧的不同表现形式而已,在本质上是相通的,那就是它们都是理想追求与现实世界的相互冲突,共同作用的结果。
我们生活在由情感的锁链所组成的世界,而在情感的锁链中,必不可少的是爱情这个环扣。在红楼梦,在大观园里,爱情是永恒的,永恒使我们选择了它,永恒的爱情成了可塑性的话题。它引起了我们对人性的思考,对生活的思考。
人活在世上,虽然有许多烦恼和痛苦,但是我们却从没有放弃过追求理想和美,曹雪芹是这样,我们也应该是这样,历史正因为这样而继续向前发展。
读《呐喊》有感
《呐喊》小说集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的作品。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呐喊》文集却让人读过后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 《狂人日记》,“疯言疯语”可所说的却未必不是真话。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社会的真实写照。恐怖的封建压迫,毫不留情地扭曲了一条条灵魂;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狂人说:“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在那样的吃人社会里,人亦或是明哲保身,亦或是当一个吃人者,在哪里还有纯白的灵魂?那是发自内心的狂呼。任一个被压迫,被礼教呀得喘不过气的人都会自然而然的发出这样的呐喊。可是,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这样的呐喊!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礼教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有权利拥有纯净的灵魂,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科举制度,八股取士,几千年来抹杀了多少有识之士,磨去多少个性的棱角,它所塑造的是无数条没有思想的,满口之乎者也的封建傀儡。多少人为了那四书五经竭尽了一生所能;多少英雄豪杰为了功名尽折腰。《孔乙己》是继《狂入日记》后第二篇评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主人翁孔乙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因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 《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鲁迅《俄文译本<阿Q正传>序》),即表现国民性的弱点。阿Q性格极其复杂,充满矛盾。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妄自尊大;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表现出某种自发的朦娩的革命要求,而又受到封建传统观念和正统思想的严重影响。但作为他的主要性格特征的是他的“精神胜利法”(通称“阿Q精神”),即在接连不断的失效中随时幻想自己是胜利者,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这种精神胜利法使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悲惨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 没有华丽的语言,故事也并不引入入胜,在鲁迅的作品里,表现的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他的言语犀利,像尖刀一样直刺敌人的心脏。同时,鲁迅先生也对生活在这样社会的人们深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希望通过《呐喊》小说集的呐喊,唤醒麻木的灵魂,被压迫的人们,都来呐喊吧!都来反抗吧!
散文读后感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都经常接触散文吧?散文对作者主观感情的要求是所有文体中仅次于诗歌的。想要学习写散文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散文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散文读后感1在汪曾祺的这几篇文中从字里行间都透出了汪曾祺对故乡的怀念和喜爱。在我的生活里,好像并没有这么多的习俗。童年生活也是在家人打造好的规规格格中长大的,在一个混合多民族的城市里长大的。
真羡慕一大群孩子在一起玩,羡慕他们即使在离家很远的地方,也有值得自己怀念和细心品味回味的东西。
汪曾祺的文中总给别人舒适、亲切、淳朴、自然的感觉,不仅使经历过这些事的人深受同感,还是没经历过如此多习俗的我有有一种亲近的感觉,她的语言非常自然,就如大人轻轻的给小孩讲着睡前故事。有一点好奇,有一点兴奋,有一点轻松。
回想着读过的每一句话,虽不是最华丽的语言,不是字字推敲写出来的语言,但这种猫不可言的东西却让我乐在其中。
总值汪曾祺的文章然我读来非常喜欢。
散文读后感2在暑假中,我读了《朱自清散文精选》,透过这本书,我看到了一个更广阔的视窗。我沉醉于其中,朱自清用他唯美的笔调描绘出了一个完美的意境,不论是美景还是一切生灵,在他笔下,都显得格外生动。
我个性钟爱的一篇文章就是《匆匆》。“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咱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这就是《匆匆》中所提到的,朱自清用比较的方式来突出了岁月流逝之快,不错,世间万物虽有毁灭的一天,但总会有重生的时候,而咱们人,在这世上的时刻是有限的,性命不能重来,岁月又何尝能够倒流呢?上天赐给每个人的时刻都是有限的,但在指尖流过的岁月,谁又会在意呢?因此,当一个人的性命走到尽头时,就会加倍地珍惜仅剩的时刻,正因,他知道,他已经浪费了太多的时刻了。“时刻就是性命”,这是一句真理名言,在朱自清的笔下,就更衬托出了它的价值。
朱自清的文字不仅仅包含深刻的道理,而且还十分优美,他对景物的描述可谓是淋漓尽致,仿佛能够活生生地展此刻你的眼前了。
散文读后感3真挚灵动,静默素雅,我提墨笔,墨迹淡淡绵延于这本《席慕容散文集》上,八字,唯有这八字,才可抗之。
我终被她那细腻动人的笔调打动,喜欢她那真诚不失温情的文字中,喜欢她那时馨时忧的情怀,曾经读过许多名家的散文,若论素雅者,当是席慕容女生当之,听陈老师说,在她那年代的时候,席慕容的散文诗歌就已走进人们的文艺世界了,兴盛一时至今未减。
读久了那气势磅礴的文体,其实细细品来,还是要添一下温婉的气息,尝试开始慢慢接受席慕容女士的典雅之气,觉得,是花开时,愿喜;花谢处,悲叹。带给你一个女子的婉柔绰约,笔若流彩,透出生命中的爱,爱中的美,都如一张沉博绝丽的画卷般缓缓展开在眼前,方觉得这妙不可言,在触及时发现那金风玉露一相逢的无言心动。
散文读后感4在暑假中,我读了《朱自清散文》,透过这本书,我看到了一个更广阔的视窗。我沉醉于其中,朱自清用他唯美的笔调描绘出了一个完美的意境,不论是美景还是一切生灵,在他笔下,都显得格外生动。
我特别喜欢的一篇文章就是《匆匆》。“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这就是《匆匆》中所提到的,朱自清用对比的方式来突出了岁月流逝之快,不错,世间万物虽有毁灭的一天,但总会有重生的时候,而我们人,在这世上的时间是有限的,生命不能重来,岁月又何尝可以倒流呢?上天赐给每个人的时间都是有限的,但在指尖流过的岁月,谁又会在意呢?所以,当一个人的生命走到尽头时,就会加倍地珍惜仅剩的时间,因为,他知道,他已经浪费了太多的时间了。“时间就是生命”,这是一句真理名言,在朱自清的笔下,就更衬托出了它的价值。
朱自清的文字不仅包含深刻的道理,而且还十分优美,他对景物的描写可谓是淋漓尽致,仿佛可以活生生地展现在你的眼前了。
散文读后感5我总是生活在自己的童话梦想世界里,什么七仙女啊,嫦娥啊,我总是百看不厌,但是当我看过冰心奶奶的散文集后,我整个人似乎彻底改变了!
这是一本多么富有诗意,蕴含哲理的文章啊!每一个字都那么具有韵味,细嚼慢咽,细细品味,各种各样不可思议的故事应有尽有,它深深吸引着你,它如同一个充满自我的王国,有着无穷的魅力,是你流连忘返!
冰心奶奶通过事例,告诉了我们一个个深刻的道理,她把每个读者当作笔友,互相诉说心中的波动,思考到什么,联系到什么,就倾泻在字里行间里,用心灵的飞鸽传书来让大家分享心中的另一片天地。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色彩斑斓的童年,那是人生中最深刻最美妙的时段。而冰心奶奶的童年却没有任何的玩具陪伴玩耍,总是勤奋刻苦的学习,这从而养成了他敏而好学的学习习惯,这种执着的求学精神让我们肃然起敬,更是我们终身值得学习的地方!
冰心奶奶——您的文学作品令人称赞,我不禁对您竖起大拇指,您的作品和品德将是我们终身学习的好榜样!
散文读后感6这几天晚上睡觉前一直在读白落梅的散文集《林徽因传》,那清丽的文字就向甘甜的泉水,令人耳目一新,久久不能忘怀。对里面的观点也深深认同。
人总是在祈求圆满,觉得好茶需要配好壶,好花需要配好瓶,而佳人也自当配才子。却不知道,有时候缺憾是一种美丽,随行更能怡情。太过精致,太过完美,反而惊心度日。既是打算在人世生存,就不要奢求许多,不要问太多为什么。且当每一条路都是荒径,每一个人都是过客,每一片记忆都是曾经。
生活中,我们时常不能理解,为什么许多貌美如花的女子为何会选择一个平淡无奇的男子。但这个男子一定有某个方面将她打动,有着不为外人所知的长处。许多时候是我们一相情愿在感叹,而别人其实很满足、很幸福。
诗情画意只能偶尔地点缀日子,并不能当做生活的全部。真正懂得生活的人会知道,柴米油盐酱醋茶是真实的烟火幸福,琴棋书画诗酒花只可以怡情养性。
走过那段多梦的青春岁月,我们的肩上就多了一份责任,思想也更加理性。爱也不再轻浮,而是稳重深沉。爱一个人,未必要拥有,只要知道她在,知道她好,就足矣。
散文读后感7《往事》的内容非常广泛,有宇宙精妙的探索,有对生命意义的思考,有对童年欢乐的回忆,有对弱者的同情,有离别家园的伤感情怀,有旅途的见闻和咏叹,去国后的乡魂旅思,异国明艳的山色,友谊的温暖……
在一幅幅充满诗情画意的意境中,冰心将我们带进了她的情感世界,宽广的母爱、欢愉的童年、波澜壮阔的大海、细腻的情思,这一切自然而然地流露、倾吐,慢慢地浸入我们的心灵,碰撞出思想的火花,让我们融入到温馨、清丽的画卷中,分享那一份深情,那一份愉悦和爱。
如往事一七,从父亲送给我们的两缸莲花写起回想到九年前。园里最初开的三蒂莲却被那繁密的雨点打的左右倾斜,在无遮蔽的天空,我不敢下阶去,也无法可想,“只是对屋里的母亲唤着”母爱的慈怜、无私深深包围着冰心,将一切恐惧融化在爱中。同时这风雨又象征了黑暗社会的暴风雨,被荷叶覆盖的红莲又象征了新事物的勇敢和勃勃生机。至此母爱与勇敢、无私保护红莲的荷叶交融在了一起。
散文读后感8《猫》是我国著名作家老舍先生的名作。作者观察精细、内容饱满、语言生动有趣、仿佛真的一样。逼真地描述了猫小时候的调皮可爱和长大后的古灵精怪;在老舍先生的心里和笔下,猫就像一个可爱淘气的孩子。
老舍先生写到猫的性格时。用了“成天睡大觉”、“无忧无虑”、“什么事也不问”,描绘出了一个古怪懒猫的形象;但作者笔锋一转,又写到猫的贪玩,一贪玩就“出走一天一夜”,不管谁怎么呼唤,它都不肯回来。又把猫过分的贪玩描述的惟妙惟肖;但是猫有很尽职,只要发现老鼠的动静,猫就“闭息凝视”、“一连几个钟头”,非把老鼠等出来不可。
老舍先生写的《猫》有很多独特之处,首先是表达了老舍先生爱猫的真挚感情,无论是古怪还是淘气,在他眼里都是十足的可爱;在介绍猫的性格特点时,将事实具体写出,是猫的形象丰富深刻的生动,给读者留下印象。
散文读后感9读了〈〈感动中学生100篇散文〉〉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跟里面的.一些小朋友比同年,我们今天是多么幸福啊!
从中令我最记忆犹新的一篇文章就是《血色母爱》里面记叙了一个小女孩叫罗莎琳是一位13岁的少女,从小丧父,嘉靖贫困,常受到别人的鄙视和侮辱。她母亲心里很不是滋味,总是想做些什么让女儿快乐起来。
一天母亲带着罗莎琳去阿尔卑斯山滑雪,由于她们母女穿着一身银灰色的羽绒服万一出了事故,救援人员也难以发现,老板劝她们换服装,可是换服装需要一笔费用,母亲谢绝了老板的好意。因母女俩滑雪技巧不好,不知不觉她们果然偏离安全雪道,她们准备返回时才惊恐发现,自己迷路了。最不幸的是她们还遇上雪崩,狂暴的雪崩把躲在岩石后面的母亲盖住了……
母亲看见了救援人员,怎么叫他们也听不见。母亲想到用血引起救援人员注意,他用边上的岩石切片割断了自己的动脉,然后在血迹中爬了十几米的距离,救援人员看了血地上那道鲜红的长长的血迹才意识的下面有人。等来到医院已是抢救无效了,就这样母亲离开了仅有13岁的女儿。
读着,读者,我禁不住热泪盈眶,母亲那坚毅的脸庞,仿佛在我的眼前。
散文读后感10读完了《寄小读者》使我思绪万千。冰心不仅文章写得生动、有趣,还不停地回复着小读者们的来信,直到自己生病了,还仍然坚持着回复小读者们的来信,她真的时时刻刻保持着一颗童心,真让人敬佩呀!同时,我也深刻地感受到“爱”就是生活中坚定的信念。也深切地体会到了冰心的这一句名言:“心是冷的,泪是热的;心,凝固了世界,泪,温柔了世界。
是啊,心是冷的,泪却是热的,泪,是爱的流露,是真心的付出。
冰心在这本书的一篇里写道,她很喜欢大海,也非常喜欢海边的小动物,同样,也很爱护它们。她在回复小读者的时候,曾说起过这样一件事。有一天,冰心正在海边上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忽然看见一只海鸟在海里,不飞向天空,她很疑惑,海鸟都在天空中自由自在地翱翔,为什么只有这只海鸟不飞呢?于是,就走了过去,原来鸟的羽毛被一些东西刮伤了。于是,她就找来了一些可以处理伤口的东西,细心料理这只海鸟,海鸟慢慢好了,又可以到天空中飞翔了,冰心由衷地笑了。冰心的爱让我深深地感动了。
所以,只要我一看到小动物受伤,就会心痛,就会忍不住的给它包扎伤口。
心是冷的,泪是热的!让我都流出欣慰的眼泪。
散文读后感11再一次一口气把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读完,心中又一次莫名的嫉妒。在这本书里,有我向往的生活。即使在荒无人烟,物资匮乏,语言和文明都不相通的沙漠上,三毛这个聪明的女人,总是能把“罗马城”建在沙地上,能让天堂鸟在沙漠里燃烧。
她该需要怎样的勇气呵!一个女子,仅因为儿时的梦想,仅因为那一半的乡愁,毅然背起行囊,踏上那未知却又向往的神秘大漠。没有犹豫,没有迟疑,不顾众人诧异的眼光。那该是一个多么随性的女子。连她自己也说,“我在这个世界上,向来不觉得是芸芸众生里的一份子,我常常要跑出一般人生活着的轨道,做出解释不出原因的事情来”。三毛是聪明的,她不会让自己被束缚在一片狭小的天地,她由来向往自由,喜欢我行我素,所以才会有《撒哈拉的故事》,所以才会有在她装点下异常美丽的沙漠。要知道,摆脱尘世的束缚,只做自己,没有一颗坚定的心与非凡的勇气,是万万不能做到的,纵使做到了,亦不能坚持下去。但我们的三毛做到了。
散文读后感12父亲却让鲁迅背诵一字也不懂的《鉴略》。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吧。父亲让鲁迅读熟,并背下来。待他读熟了,在父亲面前梦似的背完了,大家高高兴兴陪他出门。指出了强制的封建教育对儿童天性的压制。表现了家长与儿童在心理上的隔膜,以及感受到了作者受伤的心灵。体现童年鲁迅对“五猖会”的向往和背书时的无奈。
趣味的是,鲁迅长大以后并没有忘记背书时的痛苦,反而忘记了那一年五猖会是什么样貌,这体现了当时父亲的做法在鲁迅心里留下的阴影,想必那次的五猖会鲁迅过的也不是很开心。
每次赛会的简单使充满期望的孩子十分失望。为下文写自我想看赛会蓄势、作铺垫。也为了衬托下文自我背书的那种受压抑的心境。文章反映了父亲在我最高兴的时候叫“我“背书是对孩子心灵的伤害,压抑了孩子的个性。作者采用了先扬后抑的手法使文章具有的强烈的感染力。语言生动、贴切的语言表达深邃的思想和丰富的内蕴,讽刺得十分形象。
散文读后感13关于读书的长河,读了史铁生的人生,与余秋雨一起搜寻文明碎片,都在我的长河中都有过波澜。
在七年级学过《秋天的怀念》,感叹他正值奋斗的时期却双腿瘫痪,后来又患肾病到尿毒病,需要透析维持生命。
但是他没有选择自暴自弃,还幽默的说“职业是生病,业余是写作”我也是因为学校让我们选书,我才遇见了这本书。
我觉他的写作风格,没有很华丽的外表,但是很优美,是他的人生写照,也很深沉,让你很想摘抄下来。比如说在《二姥姥》里写的:“那纤细的手指历经沧桑,总在我的发件穿插,颤动,问我这时间的故事都有什么,故事里都有谁”一开始我也跟理解不了,看不懂,现在只能懵懵懂懂,到以后再去回顾一遍吧。
他所给我感悟,请允许我八个字概括:学会承受,学会感恩。他回忆了很多小故事,遭遇了许多挫折,我希望能有像他一样的毅力。
散文读后感14这篇散文似一幅无形的美丽画卷在我眼前挥之不去:弱不禁风的玛瑙蝶世世代代都要从阿拉斯加飞越三千多公里的迢遥路到蒙特瑞寻找一棵蝴蝶树,由于蝴蝶栖身的缘故将蒙特瑞松叫:蝴蝶树。
“谁能看见三千里外莫名的招引呢?谁能明白飞在太平洋上天水一篮之外的那种‘寻树’的心情。”每年它们从阿拉斯加飞出的蝴蝶有几百万之众,飞回去的半数不到,让我心里隐隐作痛的是“有个在船上当水手的朋友送给我一只美丽的玛瑙蝶,说是停在他们的船帆上跟了他们很长的一程路,他每天早上起来第一件事就是看那帆上的蝶。到了第五天那只蝶不见了,它掉在甲板上,死了。想是精疲力尽的缘故”真是太感人了!
小小的蝶你让我肃然起敬,你的勇敢坚强让我仰视,你是那样的美丽“它纸一样薄的翅膀像教堂窗上精致的拼花玻璃。中间拼的是橘黄与嫩黄,边缘则是黑白两色,用一种墨黑的筋脉相焊起来。”这样美丽柔弱的小生灵竟有着让人吃惊的意志力。
散文读后感15学过王蒙的人生三境后觉得他说的话非常在理,每个人都应该有那样的认识。作为学生我认为应认清顺境与逆境的辩证关系。
想想刚到这儿,带着那点微不足道的成绩还沾沾自喜,而第一次的月考理所当然地给了我应有的后果。老是说学习应该踏实地一步一步来,其实这不是真正改变我的动力,而是同桌比我进步这一事实。觉得自己很不负责,爸妈努力挣钱送我来,我却让自己处于一种得过且过的状态,应该吗?这可能就是我的逆境。而幸运的是我及时改变了对此的看法,为了自己尊严而努力。我的成绩也在一次次考试中有所起色。
而现在我的成绩还算稳定但我的压力和恐惧也在剧增。因为有很多时候坐在课桌前我不知道该干什么,总认为我的学习方法已经无法帮我进步,我迫切地需要另一种更好的方法。可仅靠我自己我不知道要怎么去改变。别人可以躺在功劳簿上,可我没这资格,我没有功劳,我需要不断努力才能获得一点儿回报,而面对学习上的压力我需要的是冷静,清醒和苦干。
我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在正确的学习态度中勤奋努力。
初三读后感
书本化解时间之障与空间之障,使我们可以和这个星球上任何地方、任何时代的卓越灵魂相逢。书本,使时间不再存在,使我们热爱的人与世界呈现在书桌面前。打开书页,我们可向灵魂之友展开最坦率、最隐秘的诉说。----题记
悠悠中华,自古以来就以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而自豪,四书五经,四大名着等等更是为世人所知。随着现代化的发展,人们追求快节奏的生活,在这个快节奏的喧嚣时代,很少人能够心如止水、心无旁骛的去靠窗静读、闭目静思。屈原曾曰:“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在这个快节奏的时代我却慢节奏的生活,我喜欢静静的在夕阳下沿江散步,我喜欢在凉亭里吹风,我尤喜欢看书,阅读。我认为阅读是这个时代最美好且轻松的事情:一人,一书,一颗如水的心,足矣。
《三国演义》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者本人我也很欣赏,能将东汉末年的三国鼎立之势描写的如此生动,实在难能可贵。第一次接触三国演义是在电视上看到三国演义的动画片,那时候看到赵云长枪白马,煞是羡慕。
大雁南飞,春燕几回,我已长成了少年,已有了看待事物的客观思想。在我十三岁生日那年,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三国演义,是线装的纸质书,有一种历史的厚重感,记得当时我如得到了钻石一般欣喜。自此我们一家人都会陪着我一起阅读,我像一个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面一样,流连忘返,不闻世事。
了解到曹操这个人的时候,开始挺喜欢他的,到后来他杀掉自己的恩人,颇为不解,但他到暮年我又觉得很同情他,一生机关算尽,老奸巨猾,成为一代风云人物却背上骂名。我个人主观上比较欣赏曹操这个人,童年凄惨,一生猜忌只因童年的阴暗生活。在乱世中白手起家,勇献宝刀,智战袁绍,挟天子令诸侯,成就了一生英名。谁能说曹操就值得去恨呢?他一开始的意愿也只是为了保护自己,成就一番事业,救百姓于水深火热,后来虽偏离本意,可谁无野心?
再来谈谈吕布,吕布,可谓三国中最猛勇将,武艺高强却草草结束人生。吕布虽一身高强武艺,但却落得英年早逝。倘若他有一颗忠良之心,怕是三国之史要改写吧。没有把自己的长处发挥好,没有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到头来一场空,真真假假,历的事我也只能妄自夸口。
关羽,勇武的象征,一生风光无限最终大意失荆州,所谓骄兵必败。如果把骄傲稍稍收敛一点,是不是蜀国最后也不至于败落至此呢?
诸葛亮,历赫赫有名的军师,智慧的化身。诸葛亮虽说“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但其实他是有野心的,他有自己的政治抱负,从在南阳草庐里的隆中对便可以看出他虽不出门但知天下事。他为蜀国鞠躬尽瘁,如果刘备没有先逝,怕是蜀国还要风光许多吧。
张飞,有勇有谋,人虽五大三粗心却很细,奈何冲动丢了性命,他在长板桥一人独战曹操百万大军,可谓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他无论气魄还是武艺在三国中绝对可以排上前列,连关羽都说他“吾弟张翼德在百万军中取上将之首级如探囊中取物”。
纵观三国史,不难学到一个道理:若想成就一番事业——力量、智慧、人品、耐性、能力,缺一不可,这些看起来很容易但做起来怕是难上加难,所谓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舍鱼而取熊掌者也,舍生而取义者也。我从这本书所学到的远不止这些,所可学的亦远不止这些。三国这本书我读了不下十遍,每次读都有新的认识,两年前读不懂,现在也不敢说读懂。书嘛,就是用来反复咀嚼,反复品味的,在阅读中不断理解、提升阅读水平并提高自己的情操跟精神境界。
读书就像一场旅行,你会为了一个像是了解什么的目的去阅读,但在向前的过程中,路边的风景也很美,除了目的地的风景,沿途的风景事物都会给你的心灵以震撼,激荡并泛起涟漪,荡漾在你的心里,然后化为意识融入你的血液,化为精神力灌进你的眉心,这些意识、精神力会使你变成思想的巨人。
读书可以使我们变成思想的巨人,会使我们知古晓今,使我们有着一颗赤子之心,形成自己的一个孤独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有其他的拥有赤子之心的人,我们作伴,我们不孤单。读书,正衣冠;读书,知兴替;读书,明得失。书就像一面魔镜,它使丑陋的外貌变得美丽,使愚昧的人变得智慧,使众生渡化了佛祖。
多思考,多行走,多读书,终生受益。
初三读后感2《上下五千年》是林汉达、曹余章精心编写的一本从唐尧虞舜到中华民国的一本巨著。
我们的国家已经五千多岁啦!在这五千年漫长的岁月里,发生了多少令人可歌可泣、曲折动人的故事啊!书中有卧薪尝胆的越王勾践、有水淹七军的关羽、有研究西学的徐光启、有口腹蜜剑的李林甫、有统一蒙古的成吉思汗……这些便是历史长河中的朵朵浪花。
其中,关羽给我留下最深的印象。他长着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骑着赤兔马,手拿青龙偃月刀。他不仅长相好,而且武艺高强。他降汗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华容道义释曹操。他这种品质令我无比敬佩。
书中《完璧归赵》这集让我百看不厌,故事讲述了秦昭襄王要赵国的“和氏璧”,愿意用十五座城池来交换,赵王生怕秦国说话不算数,反悔了,赵王可不就吃了大亏吗。但赵王又怕不愿交换宝璧,得罪了秦国,伤了两国的和气怎么办?后来,赵国派出了使者蔺相如,蔺相如以他的聪明才智,反而一举两得,不仅让赵国得到了十五座城池,还把宝璧安全地送回了赵国。文中情节环环相扣,计谋与技谍之间如蜘蛛网般交织在一起,让读者目不暇接、身临其境。
我爱阅读《上下五千年》,因为它让我们能获取更多的知识,了解更多的历史,像这样的一本好书我们为什么不去珍藏它呢?
初三读后感3粗看《三国演义》,对一个人感觉特别有意思,他就是大名鼎鼎的猛将军——张飞。
张飞是个燕颔虎须,豹头环眼的彪形大汉,他性如烈火,嫉恶如仇,非常勇猛。张飞手上拿的是丈八蛇矛,他与刘备、关羽义结金兰,跟着刘备报效国家。张飞对有学问的人很是很有礼貌的,如刘巴初降时,张飞立即到他家拜访,但刘巴没有和他说过一句话,张飞虽然很气愤,但没有抱怨说一句。张飞也珍惜英雄看重英雄,如捉到严颜时,严颜宁死不屈,张飞敬重他的为人,将严颜待为宾客。
张飞很勇猛,曾经带领二十骑兵在长坂坡当阳桥头上一声大吼,吓退了曹操十三万大军,还吓死了夏侯杰。张飞实在是太勇猛了,他就这么一吼,居然吓退了曹操的十三万大军!更厉害的是夏侯杰还被吓死了!这实在是太夸张了,张飞未免也太厉害了吧!
张飞脾气也很暴躁,对士兵非常严厉。刘备经常劝张飞:“你用刑太严,甚至有时杀错人,又每日鞭打犯错误的军官,打完之后又把这些人安排在身边,一点防备也没有,这样下去必然会惹祸上身。”但张飞始终没有醒悟,被刘备不幸说中了。所以当张飞在阆中被部下范疆、张达杀死,刘备听说张飞的军营都督有紧急事情上报时,就猜到是什么事情了。
《三国演义》把一个个人物描写地栩栩如生,让人不得不拍手叫好。古代四大名着之一,真是名副其实啊
初三读后感4《水浒传》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它是施耐庵所著!
《水浒传》主要是英雄人物的传奇故事,书中有一百零八个好汉,他们个个性格鲜明,光彩照人。水浒英雄中的李逵、鲁智深、武松、林冲等人,家喻户晓,长期活在人们心中。而在众多的英雄人物中,我最喜欢的还是武松。
武松武艺高强,性格刚烈。武松在作者笔下是力和勇的化身,他有超人的大力、大勇。景阳岗打虎是《水浒传》中最精彩的章节之一,也最能表现武松的力和勇。上岗打虎之前武松先去喝酒,一般人喝两三碗便醉了,而武松一连喝了十八碗而不曾倒,同时还吃了四斤牛肉。这让我们想,如此酒量和饭量的大汉,有可能把老虎打败。当他在大青石上睡觉时,一只大老虎出现在他的眼前。大老虎进攻时一扑、一掀、一剪,而武松毫不畏惧,表现得非常机敏,干净利落地一躲、两闪。过了一会儿,武松见可以出手了,便转入进攻。他双手抡起哨棒,使尽平生力气向老虎打去,没想到慌忙中打在枯树上,将哨棒打折了。于是他丢掉半截棒子,赤手空拳打老虎。他两只手按住老虎,把脚放在老虎脸上,又把老虎头按到黄泥坑中,提起铁锤般的拳头,又给了老虎五七十拳,将老虎打死。这便体现了武松的力和勇,他超人的神威和武艺真是令人佩服。
武松还敢做敢当,不连累人,光明磊落。例如,当他得知哥哥被西门庆和潘金莲害死时,决心报仇。他先去官府告状,他相信官府会主持公道。最后告状不行,他便亲手杀了西门庆和潘金莲,然后便去自首。从这儿可以看出他敢做敢当,光明磊落的一面。
《水浒传》这本书很好看,写得很精彩。除了武松,书中还塑造了许多英雄人物形象,像李逵、鲁智深、林冲等,都非常吸引人,值得我们去阅读。
初三读后感5在我们的生活里,有一样东西,它不但能给你生存的勇气,还能使你的生命更有意义。这种东西还特别珍贵,是用金钱也买不到的。
这种东西叫友谊。
要是我们的生活里没有朋友,没有友谊,将会是多么地孤独呀!而小猪威尔伯的一生是幸福的,因为它有一个成天陪伴它、而且为了救它而宁愿牺牲自己生命的朋友,这个朋友就是蜘蛛夏洛。
读了《夏洛的网》这本书,我的心被深深地打动了。
故事还得从在朱克曼家的谷仓说起,在那个谷仓里,住着一群小动物, 其中包括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
夏洛给威尔伯的第一感觉是可怖的,但是孤独很快就迫使他对夏洛有 了进一步了解,并惊喜地发现夏洛其实有一颗特别善良的心.
随着日子的一天天流逝,小猪威尔伯渐渐长大。终于在夏日某一天, 它领悟到自己未来的命运是要成为熏肉火腿的,这让它很悲痛,很绝望。它开始歇斯底里地哀号:“我不想死啊,我不想死啊!”,那种声音是多么地凄惨啊!
作为威尔伯的好朋友,夏洛显得异常地镇静。他坚定地对威尔伯说: “你不会死的,我救你!”它吐出一根根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类视为 奇迹的网上文字,这让威尔伯在集市上赢得了特别奖。在某一个安享天年的 日子里,小猪威尔伯得救了。可这时,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夏洛把自己所有的精力都献给了挽救朋友的工作中,直到死亡的最后 时刻,他也没有要求任何的回报。这种无私的关爱和纯粹的友善,是多么珍 贵啊。
虽然夏洛的一声“再见”,伴随着曾经的蛛丝随风飘散,可是我相信, 在每一个读者的心中,都会留下一张网,一张夏洛的网。
夏洛虽然死了,可他的死绝不是悲剧,因为她的生命已经达到了圆满。 我们甚至能够感受到,夏洛的灵魂是闪光的,是不灭的,是永生的。总之,没有威尔伯,夏洛的网就不会那么独一无二的完美; 没有夏洛,威尔伯永远也不会闪光。我想,友谊的意义及价值也就在这里。
初三读后感6你愿意为自己所爱的人付出一切么?或许你会毫不迟疑的说:“会”。那么你愿意包容你所爱的人的过去么?也许你会忧郁,那么先不要急着回答,建议先看看《苔丝》!
《德伯家的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托马斯.哈代。
《苔丝》写的就是社会如何把一个纯洁、质朴、正直、刻苦、聪明、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走投无路,终于杀人的故事。她以不同的艺术形象成就了一个悲剧,老长老长的故事也因为这个悲剧的成功成为了很老很老的人们心中的疼痛。它的情节用现在的观点看似乎有点老套,但却深刻反映了古老的宗法制农村在资本主义势力侵蚀下瓦解的悲剧。苔丝的失贞主要是亚雷.德伯的责任,她第二次落入亚雷.德伯之手是她的父母、安机.克莱和亚雷.德伯共同的责任,而她终于杀死亚雷.德伯则是一位受尽欺凌的弱者的最后反抗。在苔丝身上,我们自始至终看到的是她纯洁本性对逼迫她的力量的苦苦挣扎。
如果说卡门的美在于野性叛逆,简爱的美在于倔强顽强,那么苔丝的美一定在于纯净自然,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作为女人,她有迷人的外表。漂亮的脸蛋,和恰到好处的身材。哈代给这个美人加了点色,那就是着重去写了她的唇,她唇上的曲线。说那是任何男人都会为之神魂颠倒。红丽娇艳,如花沾露的唇,本身就是情种,再加之细致分明,乖巧柔美的线条,在顾盼流转间,不动人也难。
苔丝是坚强的,乐观的,她的命运却不可逆转。即使再多给苔丝几次选择,我相信她最终仍然会走老路,除非安玑克莱没有抛弃她远走他乡。关于社会的悲剧,家庭的悲剧,人性的悲剧已有很多定论,令我感到叹息的只有苔丝和克莱的爱情悲剧。
两个人吃尽了苦头,绕了一大圈又回到了原点,只是物是人非,苔丝选择了死亡来成全他们美好的爱情。终究到底是一场空。
对于苔丝来说,她承受的苦难远大于克莱,她内心的彷徨无助克莱永远体会不到,如若不是苔丝的善良痴心,不计一切的去爱克莱,他们早已成为陌路人了。受尽苦难的苔丝实际什么都没有得到,受尽了侮辱,却只想到要成全克莱的高尚纯洁,最后只能把克莱拜托给自己的妹妹。在这场爱情当中,克莱是完全的操控着,最后的大赢家,苔丝是完全的牺牲者,纯粹的奉献自我至死方休。克莱表现出来的虽然看上去是维护心中那份对爱情的信念,实际暴露出来的是那份冷酷与自私!他爱的仅仅是自己虚构的一个形象,并非活生生的苔丝。如果不是在异国他乡遭受病痛的折磨事业的失败我相信他不会还记得有个苔丝在泥沼里苦等着他前去营救。
爱情的发生,谁能说清楚孰真孰假?天时地利人和都要到位,一点点细小的差错就能导致去安排的否定。即使最终结为伉俪,也无从分辨爱情是否真的发生过。她那么爱安琪儿,不仅是他的容貌,不仅是他的琴声,不仅是他能给她带来的一切,甚至包括失去的,甚至为他所受的痛苦,她都能承受。她记得他说的每一句话,她学唱他喜欢的歌,连他的那些理论,那些她自己还似懂非懂的理论,她都牢记着,奉若神明。
他成了她的呼吸,她的生命。当安机问伊兹,那个曾经爱他的姑娘,能否像苔丝那样爱他时,伊兹几乎脱口而出,她不能,因为苔丝的爱是无法比的,她可以为他而死的。在别人眼里,都能看出苔丝,如此厚重的爱。可见这爱的程度了。
安机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可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克莱尔犹豫了,对爱人的不理解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她最终选择了离开。苔丝心碎了,当她帮她的伤口小心翼翼的展现在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希望的是理解,是原谅。可是爱人却狠心的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
苔丝的爱,不仅表现在欢愉时,全身心的投入。更在于,当她明知道,安琪儿抛弃她,在她痛苦万分,而安琪儿梦游时,抱着她走时,她本可以叫醒他,唤回他的爱心,取得召他回头的可能时,她也在为他醒来着想,怕他醒来懊悔,而放弃。
虽然后来克莱尔意识到自己的偏见和狭隘,他的心仿佛看见天上有一颗名叫“苔丝”的星星对他说:“亲爱的,现在你原谅我了么?”
很美的感觉。但是,这终究是一个悲剧,仿佛许多的爱情都是如此。为什么不可以抗拒,抗拒那虚伪的道德!离别,等待,彷徨,后悔……虽然苔丝和克莱尔最后度过了五天美好的时光,可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
爱是伟大的,是无私的。如果你深爱一个人,就应该接受她的过去,因为过去也是她的一部分,是她心灵的一部分。如果你不能接受她的过去,就永远无法走进她的内心,她那颗深爱你的.心。情到深处是理解,爱到深处是包容,因为爱,可以让我们的心像蓝天大海一样宽广,一样无私。因为爱的温度能溶化一切。因为,爱是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理由。
初三读后感7这是个悲哀,久存我心。
自然的魅力自然是无穷的,这点大家应该有目共睹。在边塞里我们可以看着湛蓝的天空发呆,没有斥责声;在边塞里,我们可以捧一杯咖啡,骑会儿马,打量会两只短袜,就这样惬意的度过一分一秒,尽管知道大部队可能已经放弃自己了。而邓巴中尉却选择了去到一个危险,纯真的一种让我为之悲哀的氏族——科曼奇人,他们单纯,善良,团结,却因为白人士兵的一次又一次侵犯而走向灭亡,他们与自然和睦相处,他们狩猎,他们为了保卫家园而牺牲,他们抵制外族,他们……。在这里,没有什么邓巴也没有什么中尉,,只有与狼共舞。
书的前部写得野外生活很惬意,很阳光,是邓巴在边塞飞驰的一种洒脱,是在尽情展现大自然的风光,两只短袜是在向人类示好,只能叫人不心生向往,这时的踢鸟把发现邓巴的消息带回了部落,科曼奇人却误以为邓巴是神,一直没有伤害他,尽管他是以白人的身份展现的;书的中部,写得是邓巴协助科曼奇人挺过一次又一次的难关,甚至威胁到邓巴的性命,然,邓巴却一次又一次的义无反顾,终,成功,所有的族人至此以后,也并没有把邓巴当做神了,只是把他当做英雄,一个伟大的英雄,他是白人的骄傲,是与众不同的白人,在所有科曼奇人眼中,他善良,他幽默,他有责任感,他冷静,他沉着,他机智,他们之间的交流是由另一个双重身份的握拳而立作为桥梁的,进行沟通,后来,与狼共舞也会很多的科曼奇语了;在书的后部,邓巴与握拳而立结婚生活在一起,他两都具有双重身份,在合适不过,然,当读者们均以为故事会以邓巴与握拳而立幸福的生活在科曼奇营时,迈克尔作者却来了个360大转弯,此时,白人来犯,他们抓住了邓巴,认为他是叛徒,决议上交他,以枪毙为终,所幸,邓巴逃了出来,却受了重伤,西斯科这匹好马陪伴了邓巴出生入死多年的好马,被他们杀了,连老狼,两只短袜也被枪毙了,我愤怒不已,我同邓巴甚至是印第安人一样,对这些自以为是的野蛮人充满了厌倦,充满了排斥。书的结局是在冬天暴风雪来临之际,全族人都要进行迁居,此时,邓巴提出了与握拳而立私奔到天涯,这样就不会连累整个科斯曼族了,因为,白人士兵是不会放过一个叛徒的,最终,以十熊这位智者,这位族长大人的挽留作为结局,就没有了下文,我不知与狼共舞有没有答应,正因如此,才发人深省,过去,我们常以为野人这些人才是野蛮人,却不曾想……
这本书还原了历史的真相,解开了一直一来我们对印第安人的误区,野人其实并不是很野蛮,而所谓的文明人只是表面的文明,野蛮确实他们内心根深蒂固的邪念,也许,只有在这最古老、最年幼的社会的时候,这个社会乃至国家,地球才是真的快乐,真的日趋文明化。---仅是看完迈克尔先生的书有感而发。
初三读后感8萧红,民国时期女作家,有许多感人肺腑的经历。这位女作家笔下的《呼兰河传》,使我感触很深。这是一本书,一本不普通的书,它的韵律似一首歌,跌宕起伏,连绵不绝。开始时,它给人以愉快的感受,但,越来越久,你就会发现它是一串凄婉的歌谣。
我们先从萧红的生平说起吧。
她出生在一个地主制的家中,她的父亲是位官吏,具有浓厚的封建化思想,他对萧红冷漠无情,只有祖父疼爱她。她的母亲在她年幼时病故。祖父张维祯是一个很好的老人,她经常和祖父去小园玩。
所以萧红的后期作品《呼兰河传》是以她和祖父的回忆为题材。我记得有这么一段:
我家有个大园子,这园子里蜂子、蝴蝶、蜻蜓样样都有。蝴蝶有黄蝴蝶、白蝴蝶。这些蝴蝶太小,不太好看。好看的是大红蝴蝶,满身带着金粉。蜻蜓是金的;蚂蚱是绿的;蜂子嗡嗡地飞,胖圆圆的和一个小球似的,落到一朵花儿上不动了。
瞧,祖父的园子多热闹啊!
祖父的园子也是自由的。
太阳在园子里特别大。花开了,就像睡醒了似的。鸟飞了,就像鸟上天似的。虫子叫了,就像在说话似的。一切都活了,要怎么样就怎么样,要做什么就做什么。都是自由的。倭瓜愿意爬上架就爬上架,愿意爬上房就爬上房。黄瓜愿意开一谎花就开一谎花,愿意结一黄瓜就结一黄瓜。玉米愿意长多高就长多高,它愿意长上天去也没人管。蝴蝶随意地飞,一会从墙头飞来一对黄蝴蝶,一会又从墙头飞走一只白蝴蝶。它们是从谁家来的,又飞到谁家去。太阳也不知道这个。只是天空蓝悠悠的,又高又远。
萧红的这两段话,描写了祖父的园子又大又自由,既有动物,又有植物,是很好的两个章节。
作家,萧红,原名张乃莹。她用自己简短的一生讴歌了现实的残酷与生活的无情与有情。
初三读后感9如果你双目失明,看不见灿烂的阳光,看不见雨后的彩虹,你会伤心吗?如果你双耳失聪,听不见鸟儿的欢唱,听不见泉水的丁冬,你会痛苦吗?如果你心里有很多想说的话却连一个音都发布出来,你会绝望吗?而海伦。凯勒身患这三种疾病却微笑地生活着。
1880年6月27日,海伦出生在美国亚拉巴马州北部的一个殷实的家庭里,就在她快一岁的时候,一场可恶的病魔无情地剥夺了海伦的视力和听力,让她变成了一个又聋又哑的孩子。这一切,就像一场噩梦,海伦今后将面对一个黑暗,无声的世界,那是多么可怕啊!幸而,海伦有一个慈爱的父母,海伦从小就受到真善美的熏陶,她幼小的心灵中,始终点燃着一盏明灯。
海伦七岁的时候,她得启蒙老师沙利文小姐来了,带来了一缕海伦才能看到的光明。沙利文小姐用自己独特的方法教海伦学会了很多单词。海伦发觉自己能够写作或者发出声音。对于一个生活在无声世界的人来说,再也没有比这些更让她兴奋的了。她觉得整个世界变得从未有过的美好。每个白天,她都充满了喜悦;每个夜晚,她都盼望着新的一天的到来。
海伦十岁那年,在郝拉先生的精心训练下,海伦学会了说话。在海伦十六岁那年,海伦静茹了剑桥女子中学进行了系统的学习。海伦开始了没日没夜的学习,经过艰苦卓越的努力,海伦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哈佛大学德克立夫学院的考试。在大学里,海伦额外付出成倍的时间记笔记和理解功课内容。终于,经过不懈的努力,海伦获得了宝贵的大学学位,成为人类历史上获得文学学士学位的第一位盲聋人。海伦一生写了很多着作,如《我生活的故事》,《石壁之歌》,《走出黑暗》及《乐观》等等。海伦的文章吸引了千千万万的读者,她独特的人生经历感动并激励着无数脆弱的心灵,也激励着我奋发图强,做一个坚强而又刻苦努力的人。
初三读后感10话说东汉末年,华雄堪称是一代猛将。他带兵讨伐袁绍,一连斩了袁绍两员大将。
袁绍向着长天叹了一口气,说道:难道我军中没有一人能够胜过华雄吗?这时,一个小兵来报,说:报―――,华雄正在外叫骂,要求元帅派一个人同他比试。袁绍把手一挥,摇摇了头,说:去,告诉他,我军愿意投降。且慢!曹操走了进来,元帅,我向您推荐一人,他包您满意!看着袁绍一脸疑惑,他便拍了拍手。一个高大挺拔、玉树临风的人走了进来,他长胡飘飘,彪悍的脸上似乎久经风霜。袁绍奇怪地问:这是谁?我怎么没有见过?他双手抱拳,恭敬地说:末将关羽,最近才投于元帅帐下。可是,你没有什么战绩,连我的两员大将都死于华雄刀下,你怎么可能会胜过华雄呢?关羽见他不相信,于是就立下了军令状。曹操连忙献上一杯热乎乎的酒说:关兄,喝了这杯送行酒再走吧。关羽执意不肯,他要斩了华雄再喝。
关羽走出帐外,大喝一声:逆贼华雄!还不快快下马受擒!华雄见关羽威风凛凛,毫不畏惧他,不经打了个寒颤,尽管这样,他仍然装出一副威风八面的样子。华雄喊着:一个无名小卒竟如此狂妄,有本事的就来呀!于是,他们互相朝对方冲了过去。关羽一来便出了一个剪刀,而华雄也出了一个剪刀,平局;第二轮接着开始了,关羽出了一个布,而华雄却出了一个石头,关羽胜!啊,我输了!就在这时,关羽一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跳到空中,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回转,然后将刀尖直指华雄,一刹那间,华雄的头已被关羽斩于马下,青龙偃月刀上血迹斑斑。关羽提着华雄的首级回到帐内,说:启禀元帅,末将已将华雄首级带来了。帐内一片惊呼声。而那杯酒的热气还一股一股地往上窜。这时,帐内安静了下来,鸦雀无声,各个将士大眼瞪小眼。而袁绍和曹操更是对关羽佩服得五体投地。关羽一把夺过桌子上的酒,一饮而尽。
这就是传说中的温酒斩华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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