藕与莼菜的读后感600字左右(《藕与莼菜》的点滴感悟)

发布时间: 2024-05-06 22:04:02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78

《藕与莼菜》的点滴感悟作者很怀念故乡的味道,从担着担子卖藕的人那里可以品尝到藕的滋味,但是比起在家乡吃到的藕还是有逊色之处,联想到家乡每天都可以...

藕与莼菜的读后感600字左右(《藕与莼菜》的点滴感悟)

《藕与莼菜》的点滴感悟

作者很怀念故乡的味道,从担着担子卖藕的人那里可以品尝到藕的滋味,但是比起在家乡吃到的藕还是有逊色之处,联想到家乡每天都可以吃到的莼菜,就更加的怀念了.有所恋之处必是故乡了.

藕与莼菜

中心思想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乡,一个人的童年乃至生命中的许多岁月都是在故乡度过的。故乡有自己的亲人、家庭,有很多美好的的回忆。一个人的经验积累,情感与性格都与家乡的自然风貌和文化积淀有着密切的关系。可以说,故乡是一个人的根。不管走到哪里,身在何方,故乡都在他的心中,都体现在他的行为方式上。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流动变得越来越频繁,从我们学校来看,现在这个年龄的学生对于故乡的认识、感受基本是模糊不清的。那么,要让他们对故乡的认识由模糊变得清晰起来,故乡具体的人、事、景、物等是很好的载体。《藕与莼菜》就是由对家乡的藕和莼菜的描写转而抒发思乡之情的。物产具有较强的地方性,本身就是一个地方文化的组成部分,写它们,故乡的个性就出来了,也容易寄托作者对故乡的思恋,对故乡的热爱。学生可以通过文中生动细致描写故乡风物的语句来感受作者对故乡的深厚情感,进而激发对自己故乡的热爱之情。
从整体看,文章写得平和质朴。细细品味,却发现作者在对藕与莼菜的种种谈论中,流露出对故乡的眷恋和怀旧之情。
文章开头说:“同朋友喝酒,嚼着薄片的雪藕,忽然怀念起故乡来了。”由吃藕写起,实际要表现思乡之情。“忽然”一词让我们看到了作者思念家乡的情感至深,只要有一点小小的“触引”——具有家乡特色的藕,就可以撩拨起作者的乡情。紧接着,作者通过回想,为我们描绘了一幅故乡清秋图:在产藕的池塘和城外曲曲弯弯的小河的映衬下,勤劳、淳朴、康健的男女藕农们,挑着“一濯再濯”的“鲜嫩玉色的长节的藕”往城里去,让“清淡的甘美的滋味”“普遍于家家且人人”。
故乡极普通的藕让作者想到“在这里”,藕成了珍品,成了“帮闲茶房”讨好“硕腹巨贾”的物品;成了被供在水果铺,“待价而沽”的高贵商品。至于在街上叫卖的藕,“不是瘦得像乞丐的臂腿,便涩得像未熟的柿子”,邻舍送的藕“满被锈斑”,索然无味,不想再吃第二片。因为想起藕,作者又联想到故乡的莼菜。从太湖里捞上来,很方便。无味的莼菜要好汤烘托,故乡正是这“好汤”。所以才有了“嫩绿的颜色与丰富的诗意,无味之味真足令人心醉”的感受。而莼菜到了上海,“非上馆子”,否则难以吃到。
故乡极平常的藕与莼菜,离开了它们的生长地,变得面目全非,使作者不禁怀想起故乡淳朴的民风,字里行间,渗透着作者浓重的思乡之情。故乡不是一个抽象的语词,是由许多人、事、物、景构成的,是融汇了许多内容的情感和记忆。所以,思乡类的作品往往都是从一些具体的东西出发,由眼前之景激起乡思之情,即借物抒情。作者笔下的藕与莼菜因为融汇了乡思而有了特别的意味。
其次,文章语言平实朴素,亲切自然。最幸福的时光是过去的时光,最真挚的友谊是过去的友谊,最难得的情感是已成往事的情感,最让人留恋的美食是儿时的美食,这差不多是人皆有之的一种共同心理经验和情感体验。所以,作者无须用华丽的言辞、精巧的结构、俏皮的文风,就可以撩动读者思乡、怀旧的情绪。语言越是亲切自然,便越能打动人,给读者留下精诚之至的印象。
文章开头写因喝酒吃藕而想到故乡,起笔自然,平实,为全文确立了朴实、亲切的基调,这种兴之所至,随物赋形的文风,给人以良朋话旧,任意而谈的印象。又如“一濯再濯”“他们想要休息的时候,就把竹扁担横在地上,自己坐在上面,随便拣择担里的过嫩的藕或是较老的藕,大口地嚼着解渴”中,“濯”、“横”、“坐”、“拣择”、“嚼”等平实动作的描写,一群憨厚、质朴的农民跃然纸上。那“鲜嫩玉色的长节的藕”,没有华丽辞藻铺陈,却早已让人垂涎。叶圣陶的散文以写实为主,很少直接抒情,也很少直接表明作者的观点。纵观全文,作者直抒胸臆的文字很少,只是顺着他的思路,听他把一些藕和莼菜的琐事娓娓道来,细细品味,那平实的一字一句才是作者真情的流露,使整篇文章韵味隽永,令人回味无穷。
精于布局,讲究结尾,留有余味也是本文的一个特色。作者把故乡的藕与莼菜和“在这里”的藕与莼菜做对比,使故乡的藕与莼菜形象更鲜明丰满,作者对故乡的怀念之情溢于言表。由藕写到莼菜写到乡情,过渡自然。文章的结尾也颇具特色,五个问句,是叶圣陶写作时少见的直抒情怀,那份乡思离情令人动容。五个问句,意思层层递进,最后点出自己所恋为何。结尾处的“所以就怀念起故乡来了”又与文章开头“忽然怀念起故乡来了”前后照应,因为“在故乡有所恋,而所恋又只在故乡有,”思乡之情跃然纸上,贯穿始终。

藕与莼菜

为什么作者同朋友喝酒,吃着薄片的雪藕,会想念故乡?为什么作者以故乡的藕连想到莼菜?
  吃着藕,想起故乡的藕来了,这很自然
  藕与莼菜都是故乡的特产,都是很朴素但很好的东西,自然想到了.
  读后感如下:
  文章开头说:“同朋友喝酒,嚼着薄片的雪藕,忽然怀念起故乡来了。”由吃藕写起,实际要表现思乡之情。“忽然”一词让我们看到了作者思念家乡的情感至深,只要有一点小小的“触引”——具有家乡特色的藕,就可以撩拨起作者的乡情。紧接着,作者通过回想,为我们描绘了一幅故乡清秋图:在产藕的池塘和城外曲曲弯弯的小河的映衬下,勤劳、淳朴、康健的男女藕农们,挑着“一濯再濯”的“鲜嫩玉色的长节的藕”往城里去,让“清淡的甘美的滋味”“普遍于家家且人人”。
  故乡极普通的藕让作者想到“在这里”,藕成了珍品,成了“帮闲茶房”讨好“硕腹巨贾”的物品;成了被供在水果铺,“待价而沽”的高贵商品。至于在街上叫卖的藕,“不是瘦得像乞丐的臂腿,便涩得像未熟的柿子”,邻舍送的藕“满被锈斑”,索然无味,不想再吃第二片。因为想起藕,作者又联想到故乡的莼菜。从太湖里捞上来,很方便。无味的莼菜要好汤烘托,故乡正是这“好汤”。所以才有了“嫩绿的颜色与丰富的诗意,无味之味真足令人心醉”的感受。而莼菜到了上海,“非上馆子”,否则难以吃到。
  故乡极平常的藕与莼菜,离开了它们的生长地,变得面目全非,使作者不禁怀想起故乡淳朴的民风,字里行间,渗透着作者浓重的思乡之情。故乡不是一个抽象的语词,是由许多人、事、物、景构成的,是融汇了许多内容的情感和记忆。所以,思乡类的作品往往都是从一些具体的东西出发,由眼前之景激起乡思之情,即借物抒情。作者笔下的藕与莼菜因为融汇了乡思而有了特别的意味。
  其次,文章语言平实朴素,亲切自然。最幸福的时光是过去的时光,最真挚的友谊是过去的友谊,最难得的情感是已成往事的情感,最让人留恋的美食是儿时的美食,这差不多是人皆有之的一种共同心理经验和情感体验。所以,作者无须用华丽的言辞、精巧的结构、俏皮的文风,就可以撩动读者思乡、怀旧的情绪。语言越是亲切自然,便越能打动人,给读者留下精诚之至的印象。
  文章开头写因喝酒吃藕而想到故乡,起笔自然,平实,为全文确立了朴实、亲切的基调,这种兴之所至,随物赋形的文风,给人以良朋话旧,任意而谈的印象。又如“一濯再濯”“他们想要休息的时候,就把竹扁担横在地上,自己坐在上面,随便拣择担里的过嫩的藕或是较老的藕,大口地嚼着解渴”中,“濯”、“横”、“坐”、“拣择”、“嚼”等平实动作的描写,一群憨厚、质朴的农民跃然纸上。那“鲜嫩玉色的长节的藕”,没有华丽辞藻铺陈,却早已让人垂涎。叶圣陶的散文以写实为主,很少直接抒情,也很少直接表明作者的观点。纵观全文,作者直抒胸臆的文字很少,只是顺着他的思路,听他把一些藕和莼菜的琐事娓娓道来,细细品味,那平实的一字一句才是作者真情的流露,使整篇文章韵味隽永,令人回味无穷。
  精于布局,讲究结尾,留有余味也是本文的一个特色。作者把故乡的藕与莼菜和“在这里”的藕与莼菜做对比,使故乡的藕与莼菜形象更鲜明丰满,作者对故乡的怀念之情溢于言表。由藕写到莼菜写到乡情,过渡自然。文章的结尾也颇具特色,五个问句,是叶圣陶写作时少见的直抒情怀,那份乡思离情令人动容。五个问句,意思层层递进,最后点出自己所恋为何。结尾处的“所以就怀念起故乡来了”又与文章开头“忽然怀念起故乡来了”前后照应,因为“在故乡有所恋,而所恋又只在故乡有,”思乡之情跃然纸上,贯穿始终。
  【说明】
  这是一篇借物抒情的美文,作者将自己对故乡的热爱之情寄托在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藕与莼菜”上,借对故乡“藕与莼菜”的怀念,表达了对故乡的热爱之情。这种借物抒情、托物言志的写法是散文中常见的一种写作手法,学生应学习、体会。其次,叶圣陶先生在中国新文学史上是一个具有独特风格的作家,细密的观察,客观的写实,平实朴素、自然淡雅的语言风格在本文有显著的体现。所以教师引领学生钻研本文,赏析、品味语言是教学的重要环节。学习本文,培养学生对家乡的热爱之情,从而达到陶冶情操的目的。散文的语言风格是多样的,或华丽的,或朴实,或幽默、或严肃,这是作者在长期写作中形成的。在教学中,华丽的语言风格,学生容易接受,而借助平实的语言传达出浓郁的情感,学生常常不易理解,也不容易把握其中蕴含的意义,所以,引导学生如何去品味语言是本教学的重点所在。
  本文在写法上采用对比的手法,将故乡的“藕与莼菜”与“这里”的“藕与莼菜”作对比,从而突出了故乡的“藕与莼菜”的甘美滋味和令人心醉的味道。教学中借助对对比的手法的分析,让学生清晰地感受到作者对故乡的深厚感情。故乡的风物最让人牵记的莫过于小时候吃过的东西了,叶圣陶先生是我们熟悉的作家,他对故乡的怀念也寄托于两样他儿时吃过得的东西——藕与莼菜,在离开故乡的日子里,只要想到吃到他们,就勾起他们的故乡情。 思考并回答:本文借用的写作手法在散文中被称为 (托物言志或借物抒情) 切入主题,引起学生阅读的兴趣。

藕与莼菜主要内容越少越好

和朋友们一起喝酒,嚼雪片莲藕,突然思念故乡。

在上海这里,莲藕几乎是稀罕物。可能来自我们的家乡。但数量并不多,拥有那些服务豪华公子大肚大肚的帮佣三抢得最多;其余的卖到更高的水果店,在金山的芦松苹果中间,卖个好价钱。

这只是时间不是买来吃的,是邻居给我们吃的。他们不是自己买的,而是从亲戚那里买回来的。这棵藕已经远离家乡很久了,所以它不再像翡翠,而是布满了许多锈斑。

想到莲藕,想到水盾。在我的家乡,春天几乎每天都要吃水盾。水盾本身没有味道,都在好汤里。但那浅绿的色彩和浓郁的诗情,实在够淡得令人陶醉。在每条街旁的小河里,石码头的头,总有一两艘没有遮挡的小船,上面挂着装满从太湖捞来的大白菜的水盾。我当然可以一天吃一碗。

扩展资料:

《藕与莼菜》的全文朴素、简单、友好。作者不需要用华丽的文字,精巧的结构,诙谐的文风,就能唤起读者的思乡之情,怀旧之情。语言越亲和自然,就越令人印象深刻,给人以真诚的印象。

文章的开头因为喝藕吃藕而想起故乡,开头写得自然、朴实,为全文设定了一种简单、亲切的语气,这种情趣,用这种文风,给人与好友旧情,随口而谈的印象。

再次,“卓卓”“当他们想休息一下,用竹竿横在地上,和他们坐在上面,指令拣选随意采取招标莲藕以上莲藕,吞嚼解渴”,“卓”、“水平”和“坐”、“秩序”和“咀嚼”平时行动,一组简单的和诚实的,简单的农民从页面。

那“鲜嫩玉色长段的莲藕”,没有华丽的词藻流传,但已让人垂涎。叶圣陶的散文以写实为主,很少直接抒情,也很少直接表达作者的观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藕与莼菜》

本文标题: 藕与莼菜的读后感600字左右(《藕与莼菜》的点滴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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