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的火》读后感(《黄昏》读后感(作者是东达))

发布时间: 2024-03-16 08:40:54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93

《黄昏的蝉》读后感?《螳螂捕蝉》是一篇寓言故事,讲的是春秋时期,吴王不听劝阻,执意要出兵攻打楚国,一位少年便以“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故事,告诫...

《黄昏的火》读后感(《黄昏》读后感(作者是东达))

《黄昏的蝉》读后感?

《螳螂捕蝉》是一篇寓言故事,讲的是春秋时期,吴王不听劝阻,执意要出兵攻打楚国,一位少年便以“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故事,告诫吴王一心想得到眼前利益、不顾身后隐患是危险的,从而使吴王打消了攻打楚国的念头。这篇课文的故事性很强,故事中套着故事,是一篇学生爱读并能从中受到启发的好文章。

《黄昏》吴组缃读后感

这首诗是蓝莲花的近作。一首小诗,到底能够涵盖多少思想内容,折射多少理论思维,我不愿夸大其词,实事求是地讲,也就是写了一个黄昏的景致。在对黄昏的描述中,反映出诗人怎样的心境,那是每个读者自己的体会,我不敢妄论。
读了这首诗,我的脑海里首先的反应是:“精纯”。精纯,不仅意味着没有杂质,也意味着高度浓缩。我有一个没有物理根据的看法,但凡事物高度浓缩,就会发光发亮,就会有放射性,就会有奔放或者奔腾的内在张力。这首小诗就具有这些特征。它是精纯的,因此是发光的,有放射性的,具有内在的奔涌的态势的。
没有杂质,就是说,它像是优秀的画师作画,就那么刷刷几笔,该有的元素一个不少,不该有的元素一个不多,要言不烦,洗练干净。
说它浓缩,是因为这首诗,以区区五笔,将一个黄昏景致描写的云卷云舒,浪翻浪滚。而要做到在方寸之内翻云覆雨,必须每一句都有所担当。这五句,确实每一句都非等闲之辈。每一句都是有“动作”的。五句读下来,给人一种步步紧逼的感觉。而这种感觉来自于诗人对于动词的使用。夕阳是滚的,是落的。雀鸟是腾空而起的,是射的。天空的暗淡是瞬间到来,给人以动感,夜色是如潮水般涌来,黑暗发出回声,也是一种主动性的态势,以我的个人想象,浓浓的夜色奔到山壁又反射回来,确如回声。几个动词一路下来一气呵成,抱成一团,共同组成一个动感十足的黄昏景致,使得本来是优美的画卷中透着刚劲的风骨。
因此,这首诗所放**的光是什么呢?就是动感刚劲的风骨,给人以鲜明的美感。
另外,诗人对于意象的营造也是有匠心的,比如雀鸟这个角色,它的腾空而起既是写实,同时诗人又赋予它象征意义,象征着时间的飞动,起到一石二鸟的效果,更增加了诗歌的凝练和饱满。

黄昏里的男孩读后感

黄昏里的男孩读后感1

  这本书是在网上买的,原本是给家里买套电视连续剧《武林外传》的vcd,之后又想买本书看看,网页上列着很多本余华的书可以选择,比如《许三观记》,《活着》等,我选了《黄昏里的男孩》,大概因为题目吧,只简单看了书摘,就点击确认了。

  收到网站两封订单确认的电子邮件后,第二天书和vcd就送到了。那天下了很大的雪,vcd的塑料外盒摸起来很凉很凉,书也是凉的,于是先放进抽屉里。过了一会儿,觉得可能变暖和了就拿出书来看,不是读,只是看看封皮,看看序,看看目录。

  封皮是土黄色的,左边中下方有些许凸起,我死活也看不出来那些许凸起构成了什么图案,只得联想起了毕加索的作品,比如《萨比诺的女人》。

  《黄昏里的男孩》是余华的短篇小说集,讲述故事的语言风格让我想起《许三观买血记》和《活着》。《许三观买血记》是上学的时候从学校图书馆里借来看的,读的毛骨悚然,尤其是关于的那些讲述;《活着》是我站在三联书店里看完的,让我想起《悲惨世界》,里面讲冉·阿让的话“他活着,尽管命运离奇多磨难。”

  《黄昏里的男孩》里的故事的题目很奇怪,我总是读了几段或一页后就忘记了故事的题目,于是往前翻,看了之后就想,为什么会叫这个题目呢,等看了七八成,却又觉得那题目再恰当不过,也有的时候读到了结尾便恍然大悟,题目就自己跳出来了。

  故事的内容我看在了眼里,可还需要我猜猜究竟故事是什么意思,摆在眼前的只是冰山的一角,其他的只能靠猜测了——幸好《黄昏里的男孩》为我们提供了很多细节,诸多暗示;另外,还需要多读几遍,到时其意自现。

黄昏里的男孩读后感2

  那天去大三班值班,顺手在书柜力抽取了一本余华著的《黄昏里的男孩》,原以为是一篇小说,打开细看才知道是一个一个的小故事。里面细细阐述这每一个故事,每个故事好像都离我们的生活不远,或许说都可以从我们身边发生的故事对号入座。呵呵指示我们听说了这个故事之后,往往会说给很多人听,却从来都不会整理成一个个的小故事,并把它出版成书。

  我有个小小的想法,不知道能否实现,每次听同事,听小姐妹,听任何人讲述意见有意义或者可笑、亦或是荒唐的事情,都做个有心人把它记录下来,说不定等我老了,或者说等我有写作热情的时候,我把它整理成一个个的小故事,说不定等我老了老了,却成了作家了呵呵。

  看了这本书,它教会了我对待有些事情不能认死理,退一步海阔天空,宽容别人就是宽容自己,别让自己活得很累,要善待自己,善待家人,善待朋友。要真心对人!

黄昏里的男孩读后感3

  “童子者,人之初也;童心者,心之初也。”童年童心,正是一个人所拥有的开始,无邪、无欲。只是,这开端的美好却终究会消逝。

  人总会长大,继而慢慢染上大人的一些陋习,渐渐的改变自己的初衷。我不知道自己将来会如何,但至少,我相信,我能做到现在的坚持!

  说实话,这本书里的故事,我并没有完全读透,只是每看完一个故事,心里便愈发的涌现出一股莫名的悲凉,说不出为什么,只是一种很简单的忧心,很沉重,却又不是那种撕心裂肺无法忍受的痛苦,它就那么沉沉的坠着,令人感受到一股窒息。

  老人鱼中,在看到穗子最后收到那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亲人的来信时,在看到穗子后来开始厌烦自己的那个“祖父”,在看到穗子祖父的言行,我不禁想到:只是一个农村的孤单老人啊!因为知识的贫乏,让他身败名裂;又因为年轻时的经历,导致了他痞痞的性子,但是,这又怪得了他吗?要怪只能怪那个时代吧!最后,老人请人代笔写给穗子的信,真的很简单,当他说“病不严重,只是疼得厉害”时,老人心里想的是什么?终究是不想让穗子担心,可是,他却又实在无法忍受病痛的折磨,因此,他提到让穗子寄钱给他。毫无疑问,老人的谎撒的很差劲,让人一看就能明白事情的真实程度,穗子当然也明白,可是,她没有回去,因为,她听到了老人的“豪言壮语”。为什么不回去呢?感到丢脸?还是有其他原因?

  毋庸置疑,老人的行为有狐假虎威的样式,可是,“狐假虎威”又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老人为自己子女的骄傲?举个例子来说,你总不能奢望一个杀人犯的长辈动不动就拿“杀人犯”的名号来壮自己的气势吧!在小说的最后,穗子并没有回去,这又说明了什么?

  我想,不用太多的解释就可以明白:这是一个年轻人对长辈,对老人的不耐烦。

  说说我们自己吧,现在我们许多的年轻人都喜欢追随潮流,对那些老式的东西越来越没兴趣,对长辈的唠叨越来越不耐烦……针对这一点,我们是否该反省一下呢?

  亲情真的很重要!有些事,有些人你错过了一定会抱憾终身。

  也许,当你满不在乎的不愿去探望亲戚朋友时,当你信誓旦旦的说着以后时,真的不会再有以后。

  说实话,现在的我很后悔,为自己的任性,为自己的不在意,如果生活可以重来,就像周星驰所说的那样,我一定会好好珍惜!

  不会只顾自己,因为,这本书告诉我:亲情,没有重播!

黄昏里的男孩读后感4

  读余华的这篇小说,并不是特意去看的,而只是在看书写作业累了之后看的。看小说的开头的时候,写孙福花白的头发以及他在尘土之中时隐时现,感觉这位半百老人的孤独与沧桑,无亲无故的。看着看着,出现了小男孩,一个又脏又饿的男孩。他强烈的渴望着能有个苹果,在向孙福乞求时竟然遭到他的强烈喝斥,小男孩在无奈的时候趁孙福分心的时候抓了一个苹果就跑,可被孙福及时发现,由于体力缺乏,很快就被逮到。由于肚子实在是饿的不行了,在被抓到以后还咬了苹果一口,使劲地咀嚼,可孙福依然不放过他,还卡着他的脖子让他把吃的苹果给吐出来。小男孩万般无奈的将来不及吞下去的苹果给吐干净了。还被不肯罢休的孙福狠心地扭断了中指。读到这的时候,我的心也揪了一下,可怜的男孩,到了这地步还遭到如此的对待,我也开始对孙福产生了极强的憎恶心理都是一个饱经风霜的人了,为何还如此狠心,连一个男孩都不放过,还生生地将他的手指给拧断。更可恨的还在后面,孙福并不因此而善罢甘休,还将其绑在摊前,要他对着所有的过路人喊:“我是小偷!”一直喊到孙福收摊,一直喊到黄昏,他依然在喊。虽然只有咝咝的摩擦似的声音,而非人的孙福心里却非常的满足,他满足他抓住了这个偷他苹果的男孩,而且惩罚还在进行中,此时此刻,我感觉心里很不是滋味,一个男孩只不过是偷了个苹果,难道就值得对他如此残忍和无情吗?对于世人的冷漠我感觉很痛心,而本应该富有同情心的的孙福竟然不择不饶的对男孩进行没有人道的“教育”,深感世道为何如此缺乏关爱与理解。小说的最后,孙福坐在黄昏的小店里,孤单一人,我也知道孙福之前悲惨的经历,儿子淹死了,妻子跟人跑了,只剩下其一人守着已经泛黄的黑白照片,默默地思念着以前幸福的时光…

  对这篇小说看了一边又一遍,感觉每次都有不一样的感受,开始结合孙福的背景重新审视他对男孩的态度,也许是因为早年丧子在他的心头留下了永远不能磨灭的痕迹,在他的心里造成了永远的创伤,于是他开始报复所有招惹他的男孩以至于让他失去同情心,变得残忍,也许在心中这样才能找到慰藉,正如他的心满意足。或许这种现象正是由社会所决定的,孙福在卡男孩脖子,拧断他的手指,将他绑在摊前的时候,周围没有人出来说句公道话,没有人制止,反而在孙福说”我们以前是不锁门的,这镇上没有一户人家锁门,是不是?“的时候周围还有好多人不住地点头,可见社会对弱小已经不再同情,变得麻木不仁。

  整篇小说围绕着“偷”字来写的,由现实中的小偷让孙福联想到很多年前他的儿子被水淹死,他的生命可以看作是被上天给偷走了;过了几年的平静生活后,他的妻子跟剃头匠跑了。在他看来是被剃头匠给偷走了。由此造成他的心灵扭曲,对一切小偷都恨之入骨。这也不得不说是社会的悲哀,也是他个人的.悲哀。本来能过平静正常生活的他,对现实社会充满了冷眼和愤懑,而现实又没有人能够指引他,解开他心中的苦闷。

  这篇小说读起来心酸的同时更能让我们体会到男孩的无助与茫然,他的生命也许很快就会被上帝给“偷走”!

黄昏里的男孩读后感5

  考完试,同学给我推荐了一些短篇小说,其中就包括这篇《黄昏里的男孩》。在这些小说中,“黄昏里的男孩”这个极富诗意的题目一下就吸引了我的眼球,我的脑海里不禁浮现出一幅唯美的画面。就这样,我迫不及待地开始了阅读这篇小说。

  看了题目和文章的开头部分后,我以为它讲述的是一个男孩的故事。一个落魄的、可怜兮兮的男孩已经沦落在街头好些天,正当他饿得头晕眼花的时候,一个又大又圆、红彤彤的苹果映入他的眼帘。他向附近看了两眼,很快发现了这个可以使他果腹的苹果的主人,是一个年过半百、有着满头白发的水果摊摊主,他叫孙福。他盯着孙福,试探性地伸出手想要拿到这个苹果,并且多次告诉孙福他现在很饿,希望能得到他的施舍,但是都被孙福无情地严词拒绝了。终于这个被饥饿冲昏头脑的少年趁孙福不注意时,用他那黑乎乎的小手拿了一个苹果,然后飞快地向远处跑去。孙福发现后,一边快速跑起来追赶着,一边大喊着“抓小偷”。不一会儿,瘦削的少年终于被孙福抓住了——他跑不动了,没有力气了。大概是因为实在饿得受不了了,情急之下,男孩咬了一口苹果,大口地咀嚼起来。可孙福仍然不放过他,使劲掐住男孩的脖子逼他吐出来,后来,男孩还是无奈地把已经嚼碎的苹果碎屑一点点全部吐出来了。紧接着,还有对他更残酷的惩罚——孙福毫不留情地将男孩的右手中指折断了。更恐怖的是在后面,孙福并没有为自己欺负弱小的行为感到惭愧,反而是变本加厉地折磨男孩。他将男孩绑在摊前,并强迫他见到一个人就大喊“我是小偷”,直至收摊。到最后,男孩累得只能从喉咙里发出“咝咝”的微弱的摩擦的声音,这时孙福就会告诉顾客:“这个男孩在说‘我是小偷’。”终于,孙福收摊了,男孩也拖着精疲力竭的身体,晃动着断指,一步步艰难地向远处蠕动着,虚弱的、摇晃的身体仿佛下一步就会倒下,最终男孩慢慢地消失在黄昏的尽头。

  读到这里,我的心也随着剧情的发展狠狠地纠成了一团。这个可怜的男孩多么的无辜、无助呀!他只是个孩子,做错了事难道没有被宽容的权利吗?何必要用那么卑劣、残忍的手段对待一个手无寸铁、瘦骨嶙峋的孩子!孩子这么小,难道不会留下心理阴影吗?或许这个孩子在以后会恐惧所有陌生人,他会以为人人都是坏人,他的未来也是不堪设想的。心里除了有对男孩的同情,更怀着对孙福做法的鄙视和反对。他竟然对男孩做出了如此令人发指的行为,凡是有人道的人都不会做出这样的行为!他对这个单纯的孩子多么苛刻啊!本以为故事讲到这里已经结束了,没想到还有下文。后面的内容讲述的是孙福收摊回到自家后,回忆往昔。想起了自己美丽的妻子和可爱的儿子,但是美好的回忆却以儿子不幸落水、妻子跟着一个剃头匠离开了他为结局。所以孙福只能攥紧那张已经泛黄的黑白照片,希望能寻找到曾经的幸福感觉……

  读完整篇小说,我的心情十分复杂。读到最后,我才明白,小说真正的主角不是男孩,而是孙福。平时我们总能看到做坏事的人,但是却不知道为什么这些人要做坏事。然而文章结尾就很好地诠释了原因。掩卷沉思,虽然孙福开始对男孩所做的事情很让人无法忍受,但是他的曾经,他的无奈,他的悲伤又让人忍不住也想要宽容他、同情他。

  文章始终离不开一个“偷”字。开始是男孩偷走了孙福的苹果,在惩罚男孩的期间,孙福一直在反复地提到“偷”这个字。孙福可能认为,他的那个5岁的儿子的意外落水,是上天“偷”走了他的生命;美丽的妻子撇下他和剃头匠离去,也是那个剃头匠“偷”走了他的妻子。而孙福没有从这些阴影中走出来,没有想通,而是一直这样憋着。所以每当看到小偷,或者听到“偷”这样的敏感的字眼,孙福总会变得很激动,行为很无情、残忍,他在潜移默化地改变,可能他自己并没有发现自己的这种细微的变化,但是在日积月累中,孙福却好像变了一个人。这些事,“偷”走了孙福的灵魂,让他变成了一个残酷的人,渐渐地变得麻木不仁,变得丧失人性。

  文章中的少年,在被孙福惩罚后,也变得更加不堪,他的生命或许也会被上天“偷”走,如果他有幸能活下来,可能也会变成像孙福这样被“偷”走灵魂的人,这使整个故事的结尾弥漫着悲伤的气氛。而文章中围观的群众,在看到孙福用残忍的手段对待一个孱弱的男孩时,只是冷眼旁观,没有采取任何保护的行为,甚至偶尔对孙福的话还有附和。这也体现了这些群众的态度,无关自己的事情,已经不予理睬,也变得麻木了,没有丝毫的想去帮助弱小的想法,没有人情味……这些也都是被“偷”走灵魂的人。

  现在,我的心里还是有点小悲伤。文章中的群众漠不关心的态度恰好反映了现在整个社会对待弱小被欺凌的态度。我想,绝不能让小说中的情景再次在我们生活的社会重演,不能让更多的人变成像孙福这样被“偷”走灵魂的人。首先,我们应该注意提高自身的修养,让自己成为一个品德高尚的人。当遇到这种以强欺弱的行为时,对待这些弱势群体我们应该怀有爱心,在看到他们受到侮辱欺负的时候,应及时恰当地伸出援助之手。此外,我们应该忘记一些仇恨,少背负一些包袱,感觉累了的时候就放松自己。我们始终要相信一切都是有希望的,人间一直是温暖的!就让我们秉承着这种信念,一起迎接明日初生的太阳吧!看,又是新的一天!

黄昏里的男孩读后感6

  这本书是在周五晚上的无聊课程中看完的,时间不超过两个小时。

  其实它给我的印象并不太深刻了,这也使得我在今天买书的时候最终排除了余华的小说。它给我的感觉并不如音乐>来的深刻。或许是我现在看小说还是只在意它的情节的缘故。可能很久之后我还会再翻开它吧,但是至少现在不会。现在看小说就像是囫囵吞枣。

  这本书是本小说集。长长短短有个十来篇,印象深刻的不多。也就很难复述出来。但看这本书的时候,脑中一直有一个中年男子,好像就是余华的样子,一直在伏案写作,不抬头,也不会停顿,一直非常流畅的写着,一直到我合上最后一页。

  它给我的另一个感想是,写作和画画是相通的。从前看名家小说,我从来都觉得很难开始,因为一开始作者对人物的描写就像是打初稿,不带任何色彩,随着情节进行慢慢丰富人物的性格血肉。看一本小说,就像是看画家画画,一个人最初就是几个方框,任何慢慢的修出轮廓,添上肌肉线条,头发,五官,最后加上感情色彩。写作也是一样,一开始作者对他的描写就是简单的一个人,一个男人,一个女人,一个做什么的男人或女人,一个在什么地方做什么的男人或女人。我又想到,谱曲是不是也是这样呢?音乐>里面一篇貌似叫灵感的文章里面,讲到很少有像莫扎特这样的音乐天使会一次将整首曲子完整的写出,几乎不需要进行后期润色,而其他的音乐家几乎都是脑中闪过一丝灵感,快速的将这一段旋律记下来,然后再进行丰富,润色。其他的音乐家谱曲似乎就像是画画写作,先将大致轮廓勾出,再进行细节的填补。似乎艺术创作是相通的。

  但仔细想想,似乎所有的事情都是这样,先确定大方向,然后再慢慢的补充细节。但总是会有急功近利的想法,还不会走就想跑。自己画画似乎就是这样,静不下心来学素描,总是想挑战高难度的画作,最后总是在色彩或者某一部分非常好,但是构图总是会出问题。似乎成年人学东西都是这样急,总觉得自己时间不够了,得早点让大家知道自己学的很好,画的很好,唱得很好。着什么急呢,有时候劝自己。慢就是快,盖叫天说过。

  下面的部分和书没有关系,但是懒得再开一篇博文了,就一起写了吧。

  下定决心一定要迈出这一步,一定要自己独立的编程。今天去了国图,从早上十点呆到下午接近闭馆。心情很好,编出来了。其实不像想象中那么难,就知道自己会打这句话。总是要迈出这一步的。但是这次自己学会了,给自己留点余地,给点奖励,减一点压力。以后自己也会这样鼓励自己。

  似乎自己最近过上了慢生活,性格也慢慢向妈妈的那种温婉变化。晚上和妈妈通了好久的电话,让妈妈推荐书。舅舅打电话来关心最近的生活,由于自己换过电话之后一直没有告诉除爸妈意外的家人,所以舅舅假装责怪了几句,自己也出乎意料的撒娇认错。感觉自己在慢慢的软化,不再以战备的状态来面对身边的一些事,不再想要以自己的强气场在场合中占据主导地位。在自己的世界中慢慢的强化,而在外界以一种可塑性很强的姿态来面对。现在觉得,其实温柔是一种很好的性格,也是一种很好的生活方式。对自己温柔,让自己生活的舒服,对别人温柔,让别人舒服,也为自己提供便利。妈妈说得对,以柔克刚才是制胜之道。

求季羡林的《黄昏》读后感

字数在两三百,内容要简洁、通俗。时间两天。
手捧季羡林《黄昏》一书,我看的如痴如醉,不能放下。花了两天时间看完季羡林传,我感慨万千。
可值得我感受的事情太多了,给我感受最深的有那么几件事情。
一、平凡、朴素中孕育着伟大
一位扛着行李的新生来北大报到,看见一位守门人模样的老头,就请他帮助看一会儿行李,自己去报到。老头爽快答应了,而且老老实实地在那儿守着。北京天气还很热,旁边有人说:“您回去吧,我替他看着。”可老人说:“还是我等他吧,换了人他该找不着了。”那位学生回来后,老头什么也没说就走了。几天后的开学典礼上,这位学生吃惊地认出了台上的副校长、大名鼎鼎的季羡林教授就是那天帮自己看行李的老头!
季羡林先生的就是这样的平凡、朴素,如果他不平凡,他不朴素,能被别人认做守门人吗?然而就是这样的平凡愈加显出他的伟大,愈加折射出他人格的魅力。一个大学校长给一位新生看行李,没有丝毫怨言,而且认认真真的完成了这个任务,这又是一种多么令人敬佩的精神啊?试问当今有几个人能够做到?即使有人想做,有谁能够做到他那么平静的心态来做这件事情?恐怕没有几个人!
季老的平凡还可以引用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刘梦溪的话来评价。刘梦溪说:“不管在什么场合见到季老,总想过去向他致意。可季老只要远远看见我走过去,一定会站起身来。一贯如此。对比我更年轻的后学也如此。后来我们就想了个办法,只有趁他不注意的时候悄悄坐在他旁边,他就没法站起来了。”因此刘梦溪在《季羡林先生90寿序》中深有感触地写道:“先生是‘望之温温,即之也温。晚生后学,可以相亲’。”
这真是“高山仰止,景行行止”。
二、对动物的喜爱,对大自然的热爱,他的感情如此的丰富、细腻,催人泪下。
他酷爱养猫,对猫有一种特殊的感情。他写的《老猫》,幽默,细腻,感人。他对波斯猫的喜爱到了跟他们一起乐,一起悲,甚至跟它们住一起。晚上猫睡在自己的被窝上面,为了避免惊动小帽,他醒来硬是忍着不动一下。他把它们完全看作了自己的朋友。
季老喜爱动物,跟怀有各种各样动机去爱宠物的一些人不同,他关心身边这些“伙伴”的命运,甚至为它们背着沉重的感情十字架,为一些孤苦、弱小生灵的命运伤感、悲苦。他经常为一些小动物、小花草惹起万斛闲愁,为一些小猫小狗流泪叹气。有一次,燕园中他平常最爱走的幽径上一棵古藤无故被人砍断,他看到藤萝上初绽的淡紫的一串串的花还没来得及知道厄运信息,还在绿叶丛中微笑,忍不住为它们伤感:“它们仿佛成了失掉母亲的孤儿,不久就会微笑不下去,连痛哭都没有地方了。”
三、他的敬业精神,他的忘我工作的精神。
文革期间,季老也无列外,遭到了四人帮的迫害,最后被发配到北大35楼守门房。他每天的任务就是,守门户,传呼电话,收发信件和报纸。但是他是一个闲不惯的人,难道就让自己的人生在这里度过?于是他经过反复考虑,最后决定翻译蜚声世界文坛的印度两大史诗之一的《罗摩衍那》。这部史诗够长的了,至少有八万行。他想,这够自己忙活几年的了。他向东语系图书室的管理员提出了请求,请他通过国际书店向印度去订购梵文精校本《罗摩衍那》。当时订购书籍是件十分困难的事情。可万万没有想到,过了不到两个月,八大本精装的梵文原著居然摆在了季羡林的眼前。他当时的任务是看门,而且他头上“分子”——不知道是什么“分子”――的帽子还没有摘掉,沉甸甸地压在头上,他哪里敢把厚厚的原著公然拿到门房里去呢?想来想去,他终于想到了一个“妥善”的办法。《罗摩衍那》原文是诗体,季羡林决心也要把它译成诗体,这样才能传达出原文的风格。于是他就用晚上在家的时间,仔细阅读原文,把梵文诗句先译成白话散文。第二天早晨,再把散文潦潦草草地写在纸片上,揣在口袋里,带着它去35楼上班。在去35楼的路上,在上班以后,看门、传呼电话、收发信件的间隙之中,在闲坐无事的时候,他就把纸片拿了出来,一字一句地推敲、琢磨。此时,他身在门房,眼瞪虚空,心悬诗中,决不会有任何人知道他在译诗,他自谓:“乐在其中,不知身在门房,头戴重冠矣。”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冬去春来,寒来暑往,历经五年多的时间,季羡林竟把长达八万行的《罗摩衍那》翻译出来了。当“四人帮”像《罗摩衍那》中的十头魔王一样完蛋之后,1980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开始出版《罗摩衍那》,至1984年出齐,厚厚的八大本。季羡林为中国翻译史和中印文化交流史建立了一座丰碑。从1973年到1983年编译完,整整10年,这是一个什么概念啊,十年以来,他毫无间断,夜以继日,勤勤恳恳,终于完成了这部巨著。
季老在《罗摩衍那》译后记中说:“我现在恨不能每天有48小时,好来进行预期要做的工作。……我现在不敢放松一分一秒。如果稍有放松,静夜自思就感受到十分痛苦,好像犯了什么罪,好像在慢性自杀。”当他不得不参加一些空话废话居多的会时,季老就在会前、会后甚至会中,构思或动笔写文章。在这种时候,他往往只用一个或半个耳朵去听,就能兜住发言的全部信息,而把剩下的一个或一个半耳朵全部关闭,把精力集中到脑海里,构思,写文章。“积之既久,养成‘恶’习,只要在会场一坐,一闻会味,心花怒放,奇思妙想,联翩飞来;‘天才火花’,闪烁不停;此时思如万斛泉涌,在鼓掌声中,一篇短文即可写成,还耽误不了鼓掌。倘多日不开会,则脑海活动,似将停止,‘江郎’仿佛‘才尽’。此时我反而期望开会了。这真叫做没法子。”这种幽默的内涵,真是只能意会而不能言传了。
如此的兢兢业业的精神,我们每一个人都值得学习,都值得从中汲取一些东西。
1978年平反后,季老获得了相应的地位。然而,他一生的心思只在学问上,执着地追求学术创新。在学术园地里,他埋头苦干,辛勤耕耘,总是每天清早4点起床,伏案工作,数十年如一日。
总之,季老的感人事迹还有很多很多,这只是他人生光辉大河中的一小点闪光的浪花。
我们作为一代青年,难道不应该从中学习到很多东西吗,我们学习他的平凡、朴素,学习他待人诚恳、热情的精神。我们学习他淡泊明志,博爱的精神,学习他工作勤恳扎实的精神。我们应该学习很多。。。。。。

《黄昏》读后感(作者是东达)

  窗外红彤彤的落日染红了天际,燃烧的激烈,却又带上几分美艳.此情此景,恍若画卷,却又更胜一筹.只是,这绯红撩人的黄昏,又有谁真的有所在意?众人都只是在对的时间干错误的事情,然后又在错误的时间,在艳红转而黯淡之后,才会无比叹惋,摇头直说:“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季羡林的《黄昏》是绝美中带着窒人的叹息.在温馨美丽惬意的黄昏面前,我们显得是那么的渺小,却又也是那么的可悲.我们不曾有过欣赏黄昏的经历,却也不曾珍视过这些机会.这些排山倒海般向我们袭来,让我们措手不及,应接不暇.
总有人爱推迟,总会满不在乎地说:“这事等明天……”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日日月月,岁岁年年.明明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殊不知我们自己口中的明日,就足以将你我推入地狱!
曾经有过这么一道益智题:“什么一直在到来却从来也未曾到达?”
我一度为想出答案而伤透脑筋.然而,答案出来却让我啼笑皆非——明天.是啊,我们是否对黄昏就如同对待明天一样.知道它会到来,却从没重视过它的到达.有人说,不要只看重结果,重在过程.可是,没有希望没有目的的等待难道不是一种摧残吗?
本文标题: 《黄昏的火》读后感(《黄昏》读后感(作者是东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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