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浪漫主义读后感(浪漫主义《巴黎圣母院》经典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4-03-13 09:18:57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90

《浪漫之魂》读后感,中国的李白,法国的卢梭。太多的人欢喜李白崇拜李白,但是如果让女士们来选择,恐怕没几个人愿意成为李白的妻子。,...

商业浪漫主义读后感(浪漫主义《巴黎圣母院》经典读后感)

《浪漫之魂》读后感

        中国的李白,法国的卢梭。太多的人欢喜李白崇拜李白,但是如果让女士们来选择,恐怕没几个人愿意成为李白的妻子。

        卢梭这个人不能完全称其为人,他本身就是分裂的,抽离的,他和李白一样,都具有轻狂不羁的浪漫主义,他的思想和作品是悬在个人之外的,你很难把他这个人和他的作品完全贴合,而他又是真实的,纯粹的。我们看卢梭,要从两个完全不同的视角看,一个作为精神的完美的,一个作为人的有缺陷的。我看卢梭的《忏悔录》,就像看一个已经失控的人特别想平复自己的心情来讲述一件事,第一部是努力调整了呼吸能够理智的客观的讲述心路历程,第二部给我的感觉就是他讲着讲着开始情绪激动,语无伦次,继而疯言疯语。

        伏尔泰和卢梭,在人类历史上无疑都是极其伟大的人物,但两个人的一生之敌也是不可避免的。试想一下,如果把李白和孔子和朱熹放在同一个时代,会产生怎样的“碰撞”呢?

        其实生活就像维克多.雨果的作品,需要把过度的理性和过度的感性适当的结合起来,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精神生活离开物质的支撑都是空言,而物质生活离开精神生活的濡养也只能给人庸俗和粗鄙。这也许就是“中庸”蕴含的精髓吧。

        引用里尔克的经典评论:“他是一个战败者,一个来得太早太早的人”

浪漫主义小说《呼啸山庄》读后感

  导语:《呼啸山庄》描写了吉卜赛弃儿希斯克利夫被山庄老主人收养后,因受辱和恋爱不遂.外出致富。回来后对与其女友凯瑟琳结婚的地主林顿及其子女进行报复的故事。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优秀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呼啸山庄》读后感1:

  一、来自地狱的希斯克利夫

  来看看男主角(以下称希)复杂的人生轨迹——弃儿、吉卜赛、遇见自己(灵魂伴侣凯瑟琳)、被抛弃、复仇……

  它涉及可能的病态、治愈希望的破灭、缺失的人格、黑暗的本质、神秘……等等。

  像儿童的爱的过度满足会导致成人以后对爱的麻木,相反,爱的剥夺也可能危及婴儿生命,而司空见惯的,则是成人以后的病态人格。

  不幸的种子正是在希的幼年埋下,可能成为良药的凯瑟琳却背叛了他,他脆弱的心灵再次被深深扎进了刀子,爱,无法满足和表现,他成为荒原这个特定环境下自生自灭的机体——文化力量的疏导被远远隔离。如果说健康之人有着强大的内在法则,而少受外部制约,那么,不健康且有着强大内在法则的希成为荒原上最没有压力的种子,恣意生长着他的黑暗本质——危险、罪恶、贪婪和掠夺性,这些人类最初的恶,得到空前的释放。

  有凯瑟琳的地方,地狱即是天堂,否则,天堂也是地狱。

  希来自地狱,他是黑暗使者,只有凯瑟琳看得到,像看见她自己,却又不是完全的自己——她有着比希更多一重的追求——温和懦弱的林顿,不为她所爱,却以他文明的光环吸引着她。

  二、分裂的艾米莉·勃朗特

  希为爱而执迷的一生,以野性、疯狂、近似本能,以反控制的放任、反压抑的撕裂,成为最具个性的艺术形象而历久弥新,他是荒原的雕像,是荒原的灵魂,确切地说,他本身就是一座荒原——为生命所弃,却拥有最顽强的生命。

  “我这么爱他,并不是因为他长得英俊,而是因为他比我自己更像我自己,不管我们的灵魂是什么做的,他的和我的完全一样。”女主角凯瑟琳说。毫无疑问,这也是作者艾米莉·勃朗特的心声。

  同一的灵魂,却要分离、背叛,显然,艾米莉在表现分裂的自我。

  呼吸着荒原上的风,却有着比风更自由的想象;任凭荒原上的“我”呼啸、游荡、没有着落,却将一缕幽魂躲进那象征文明的一隅,安享虚荣、温情、高雅;梦想逃离,又深深眷恋……这像一种宿命——那成为血液成为骨骼的狂野与激情,让它粉碎成齑粉,抛洒、归还,只有荒原才可以孕育并接纳这样的毁灭与热烈,而非如此竭尽全力的扭曲和碾压,便不足以渲泄内心的不甘。

  生于荒原长于荒原的艾米莉,远离主流的生活中心,渴望文明、渴望像个男人的她,以罕见的饱满笔触,以摧毁美与善的“恶”的呈现,将远离文明的一种蛮荒一种赤裸书写到极致,而它内核的真实(自我隐秘而阴暗的内心世界),恰恰成为大美,成为百世的流芳。

  艾米莉的荒原之子,如同波德莱尔的恶之花,以其独特之美,而秀于平庸的艺术之林。

  《呼啸山庄》读后感2:

  旷野,西风,远处的城镇,折的杂草,崎岖的地形,苍凉的日落,避世的生活,艰辛的奔波,寂寞的岁月,艾米莉勃朗特的一切,没有荣耀,——至少在她生的日子里——梦想夭折,饱尝世事无常,造化弄人。这位才华横溢而早逝的女子绝不会想到,她死后,自己唯一的小说《呼啸山庄》会被后人誉为“最奇特的小说”且成为十九世纪英国文学史上绝色异彩的一粒宝石,直至今日,仍以其奇丽动人的光彩使无数读者为之折服,深深惊叹于它非凡的艺术魅力。

  在读的过程我一直在想究竟凯西是不是爱埃德加的,如果不爱,那么书中明确有说凯西是爱他的;如果是爱,那么她却是那么强烈而深刻地爱着希刺克厉夫,又如何能同时爱别人。在对她的话反复研读中,我明白了她是喜欢埃德加的,正如我也喜欢埃德加一样,因为埃德加英俊、有钱、年轻、活跃。这种喜欢是普遍的,是任何人都可能给予的。 唉,不要去想了。

  梦魇。噩梦,没有城市,工业,时尚。只是荒野,田庄,嶙峋的石,在旷野上飞奔的爱,扑朔迷离的眷恋,交杂无续的恨。希刺克利夫与凯瑟琳欧肖的爱情足以用“痴”来形容。阳光,甜蜜,欢笑不是他们爱情的主要,而阴郁仇恨误解怨愤交织混杂成为他们爱的主色调,造就他们近乎疯狂的爱。凯瑟琳说:希刺克利夫就是我,我就是他……这种爱不被旁人理解,接受,和允许,他们于是在不断的斗争,与周遭的一切斗,可现实折磨他们,刁难他们,希刺克利夫被当作下人,没有地位,背景,修养的野孩子,流浪儿的低贱出生使他被剥夺了享受优裕生活的权利,被粗鲁的打骂,侮辱。他也放弃了曾有过的成为一个体面绅士的憧憬;而凯瑟琳是大小姐身份,理应嫁给像林淳那样的少爷,他们从小产生的美好感情也因此蒙上一层无法忽略的阴影。

  艾米莉特意营造出诡异的梦魇般的夸张氛围。有些情节似乎带有非现实世界的蹊跷神秘。灵魂,呓语,幻象,噩梦使故事有了传奇色彩,淋漓尽致的`展现了最深的迷恋,最痴的执著,最痛苦的挣扎。风雨,暴雪,黑夜,自然的野性与人物激荡的情怀相得映彰,荒凉的旷野深远多变,阴郁悲怆,突显了人物性格,展现来自人性的深沉之爱,让主人公像大自然一样野性无常深邃无边的爱深入人心,强烈的撼动着人的灵魂。细腻的思想感情和高超的艺术手法,使作品荡气回肠,催人泪下,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这样,《呼啸山庄》才使她一举成名并享誉世界文坛。

  《呼啸山庄》读后感3:

  书,一向是我的最爱,这不,寒假期间,我一下子把十大名着全买来了。其中,《呼啸山庄》给我的启示最大。

  文中死亡希刺克厉夫既让人同情,又让人气恼。他爱凯瑟琳,为了她不顾一切,可因为凯瑟琳的虚荣最终使希刺克里夫成为魔鬼。他报复她,到头来痛苦的是他自己。

  上一代的恩怨使无辜的孩子受到牵连,林顿因为父亲的不管不问,最终走向死亡。而哈里顿和凯蒂心中有爱,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希刺克里夫不知为何,死于非命。故事的结局令人感慨万千,它使我明白,处心积虑地报复别人,不但会使自己身心疲惫,还会伤害到许多人。可结果,往往是徒劳无功,甚至是讽刺的。所以,应该宽容的对待别人。

  合上书,心里思潮起伏。我站起身,眺望远方,思绪飞走了好远……

  【内容简介】:

  英格兰北部,有一座几乎与世隔绝的“呼啸山庄”。主人恩肖收养了一个弃儿.取名希斯克利夫.让他与自己的儿女辛德雷和凯瑟琳一起生活。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朝夕相处并萌发了爱情,但辛德雷十分憎恶他。老恩肖死后,普德雷不仅禁止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接触,还对他百般虐待和侮辱 这加剧了希斯克利夫对辛德雷的怨恨,也加深了他对凯瑟琳的爱。

  一天,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秘密外出,认识了邻近的画眉田庄的小主人埃德加·林顿。这个貌似温文尔雅的富家子弟倾慕凯瑟琳的美貌,向她求婚,天真幼稚的凯瑟琳同意嫁给林顿。希斯克利夫知道凯瑟琳出嫁的消息,痛不欲生,愤然出走。

  数年之后,衣锦还乡的希斯克利夫要向辛德雷和林顿进行报复。辛德雷是个生活放荡的纨绔子弟,酗酒、赌博,肆意挥霍家产,终至穷困潦倒。连剩下的家产都抵押给了希斯克利夫,并沦为他的奴仆。希斯克利夫经常拜访画眉田庄,林顿的妹妹伊莎贝拉对他倾心不已,最后随他私奔。但希斯克利夫把她囚禁在呼啸山庄并折磨她,以发泄自己强烈的怨愤。

  凯瑟琳嫁给林顿以后,看清了丈夫伪善的面目,内心十分悔恨。希斯克利夫的衣锦荣归,更使她悲愧交加。绝望中她病倒了,并很快就死去了,留下一个早产的女婴——凯蒂。

  伊莎贝拉趁乱逃了出来,来到伦敦郊外,不久生了一个男孩,取名林顿·希斯克利夫。辛德雷在凯瑟琳死后不到半年便酗酒而死,而他的儿子哈里顿落入希斯克利夫的掌心,希斯克利夫在孩子身上进一步实施报复,12年后,伊莎贝拉病死他乡,希斯克利夫接回儿子,但却非常厌恶他。

  希斯克利夫趁林顿病危之际,将凯蒂接来,并强迫她与儿子结婚。几天后,林顿死去,希斯克利夫又成了画眉田庄的主人。小希斯克利夫婚后不久也悄然死去。

  这时,哈里顿已经23岁了,尽管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利,缺乏人间的温暖,但他敦厚忠实,风度翩翩。凯蒂对他产生了爱情。这让希斯克利夫大为恼怒,他决心拆散这对恋人。然而,当他再仔细观察他们时,昔日的凯瑟琳和他相爱时的情景浮现眼前。此时此刻,他心头的恨消退了,爱复活了,他不忍心再报复。他要去寻找凯瑟琳。在一个风雪之夜,他呼唤着凯瑟琳的名字,离开了人世。

浪漫主义《巴黎圣母院》经典读后感

  【读后感1】:

  近期我读完了雨果写的浪漫又催人泪下的小说《巴黎圣母院》,小说里面讲了一个非常漂亮的吉卜赛女郎爱斯梅拉达,一个其丑无比的敲钟人卡西莫多,一个邪恶的副主教弗罗洛,还有一个表里不一的花花公子弗比斯。爱斯梅拉达是下流社会的宠儿,她长得非常漂亮,人见人爱,而这样的人却在圣母院前靠卖艺生活,因为她出身贫贱,他连自己爱慕的弗比斯都得不到。与爱斯梅拉达形成对比的是卡西莫多,他鼻子四面体,嘴巴马蹄形,左眼小,被眉毛堵塞,右眼被大瘤遮盖着,牙齿残缺不全,乱七八糟;驼背、鸡胸、罗圈腿;他出现,是个驼子;他走路,是个瘸子;他看人,是个独眼龙;跟他讲话,是个聋子。但是他的心灵却是一尘不染,他非常善良,他爱护爱斯梅拉达像爱护稀世珍宝一样,时时保护她,但是他力量有限最终眼睁睁的看着爱斯梅拉达被绞死,他最终也陪着爱斯梅拉达死去。

  虽然书中有些地方我不是很懂,但是我还是能明白美与丑的本质区别,有的人外表很美,但是心灵丑陋,有的人外表丑陋,但是心灵却很美,这让我想到了一句话: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读了这本书,也让我得到了一次精神洗礼,以后如果我遇到‘卡西莫多’这样的人,我再也不会像以前一样厌恶他们了,因为外表美不能说明什么,关键是不是他是一个心灵善良的人。

  【读后感2】:

  《巴黎圣母院》的作者是法国着名作家雨果,雨果通过对于法国巴黎圣母院中几个人物的精彩描写,向人们展示出了15世纪法国光怪陆离的巴黎生活,并透过他笔下性格鲜明生动的人物深刻的表达出了大作家雨果的人道主义理念。

  书中介绍了美丽无比、能歌善舞、纯真善良的街头舞女爱斯梅拉达和奇丑无比却又心地善良的敲钟人卡西莫多以及道貌岸然的副主教弗罗洛、弗比斯。

  书中讲述了爱斯梅拉达在街头跳舞以维持生计,在这期间,她的美丽吸引了众多观众,就连圣母院中的副主教弗罗洛也不例外。她先救出了即将死去的格朗古泛,但胆小怕事的格朗古泛在爱斯梅拉达生命垂危时却选择了救出小山羊——丽丽,反而丢下了爱斯梅拉达。后来,爱斯梅拉达在行路时被卡西莫多和弗罗洛劫持,后被将军弗比斯救下,她一眼就爱上了弗比斯,但她并不知道弗比斯是个不讲文明的花花公子,况且他已经有了未婚妻,但爱斯梅拉达依然天真的深爱着他。对于两次救了她性命的卡西莫多,他却不理不睬,一心只想着弗罗洛,卡西莫多虽奇丑无比,但他却拥有一颗难得的善心,而且他对爱斯梅拉达更是无比深爱,他自己可以不吃饭,饭全给了爱斯梅拉达,他可以自己不睡觉,床被全给了爱斯梅拉达,他可以自己不惜冒着生命危险爬上高楼,为的就是砸破爱斯梅拉达深感恐惧的一个铜像,他自己可以在雨中站立一天一夜,为的就是爱斯梅拉达的一个微笑,他甚至可以舍命与士兵们打仗,面对数以百计的士兵,他心中只想着爱斯梅拉达的安危。他对爱斯梅拉达的爱已经牢牢地扎根在心底,然而,他们的幸福还没开始就已经消失,面对已死去的爱斯梅拉达,他竟然杀死了自己最爱的养父,带着爱斯梅拉达空空的躯体,来到了墓地…两年后,当他们想把一具劲爆在一起的骨骼分开时,其中一具(卡西莫多)立刻化成了一阵尘土,飘远了……

  《巴黎圣母院》向人们揭示了法国当时的腐朽,和相貌差别巨大卡西莫多与

  爱斯梅拉达,他们的心灵如同水晶一样纯洁,晶莹,容不下一丝沙尘,然而,可怜的他们却在当时腐朽的巴黎社会的破坏下令人惋惜的死去。

  【读后感3】:

  读完了《巴黎圣母院》这部世界名著,文中的.丑与美,善与恶,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了挥之不去的印象。《巴黎圣母院》是法国十九世纪著名作家维克多·雨果的浪漫主义长篇小说代表作,发表于1831年,小说描写了15世纪光怪陆离的巴黎生活,并透过这种描写深刻地剖析了丰富复杂的人性世界,表现了雨果的人道主义思想。

  雨果在《巴黎圣母院》中用对比的手法刻画了群性格鲜明,极富有艺术感染力的人物形象,人物之间错综复杂的矛盾纠葛和悲剧命运扣人心弦,给我留下的印象最为深刻的是一组对比鲜明,令人触目惊心的人物形象吉卜赛少女爱斯梅拉达和敲钟人卡西莫多。16岁的爱斯梅拉达美貌绝伦,纯真善良,能歌善舞,她和她那只聪明绝顶的小山羊是整部小说中给人以无限遐想的浪漫亮点,是美丽和自由的化身。但在禁欲的中世纪极端保守腐朽的教会势力的摧残下令人惋惜地陨灭了。20岁的卡西莫多外貌其丑无比,严重的残疾使他一来到这个世界上,便遭到无情的遗弃——先是亲人的遗弃,继而是整个社会的遗弃。然而外貌丑陋的卡西莫多却有着一顶纯洁美丽的心灵,他以纯真得不掺一丝杂质的爱情如同守护着珍宝一般守护着爱丝梅拉达,试图使他远离一切伤害。但在强大的社会偏见和恶势力面前,个人的力量实在是微不足道,致使强悍的卡西莫多,也只有选择殉情这一悲剧。这两个主人公存在着纠结在一起的不幸身世,外貌上的反差也无法掩盖他们共有的纯真善良的天性。

  想想敲钟人卡西莫多悲惨的命运,美丽的心灵……我就感到无地自容,想想自己平时总是以貌取人,就更加难过了。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大家总是瞧不起外貌丑陋,衣着寒酸,天生残疾……的人,一味只知道去追求“外表美”,从而忽略了真正的“心灵美”。

  人,真正的美在于心灵。倘若一个人心灵不美,即使穿上最美的衣服也不见得美,要知道心灵上的一道皱纹比眼角上千道鱼尾纹还要衰老,还要败事,还要可悲。

浪漫主义运动的发展

启蒙运动时期
浪漫主义运动尽管起源于卢梭,最初大体是德国人的运动。德国的浪漫主义者们在十八世纪末都还年轻,也正是当年轻的时候他们在自己的看法上表现出最富有特色之处。那些没有幸运夭折的人,到末了让个性泯没在天主教的齐一模式中。(一个浪漫主义者如果原来从出生是个新教徒,他可以成为天主教徒;但若不是这样,就不大能当天主教徒,因为他必须把天主教信仰和反抗结合起来。)德国浪漫主义者对柯勒律治和雪莱起了影响;与德国的影响无关,浪漫主义观点在十九世纪初叶在英国流行开。在法国,自王政复辟以后,直到维克托·雨果,浪漫主义观点大盛,固然那是一种弱化的浪漫主义观点了。在美国,从梅厄韦尔(Melville)、索娄(Thoreau)和布洛克农场可以见到近乎纯粹的浪漫主义观点;稍有缓和的,从爱默生(Emerson)和霍桑(Hawthorne)也见得到。虽然浪漫主义者倾向于旧教,但是在他们的看法上的个人主义方面,总有一种什么牢固不拔的新教成分,而且在塑造风俗、舆论和制度方面,他们取得的永久性成功几乎完全限于新教国家。
无政府主义
无政府的叛逆者做得更妙:他们感觉自己并不是与神合一,而就是神。所谓真理和义务,代表我们对事情和对同类的服从,对于成了神的人来讲不复存在;对于旁人,真理就是·他所断定的,义务就是·他所命令的。假使我们当真都能孤独地过生活而且不劳动,大家全可以享受这种自主状态的销魂之乐;既然我们不能如此,这种乐处只有疯子和独裁者有份了。
孤独本能对社会束缚的反抗,不仅是了解一般所谓的浪漫主义运动的哲学、政治和情操的关键,也是了解一直到如今这运动的后裔的哲学、政治和情操的关键。在德国唯心主义的影响下,哲学成了一种唯我论的东西,把自我发展宣布为伦理学的根本原理。关于情操,在追求孤独这件事与炽情和经济的必要之间,须作一个可厌的折衷。D.H.劳伦斯(Lawrence)的小说《爱岛的人》(The Man Who Loved Islands)里的主人公鄙夷这种折衷越来越甚,最后冻饿而死,但他是享受着完全孤独而死去的;可是如此程度的言行一致,那些颂扬孤独的作家们从来也没有达到过。
文明生活里的康乐,隐士是无从获得的。想要写书或创作艺术作品的人,他在工作期间要活下去,就必须受人服侍。为了依旧感觉孤独,他必须能防止服侍他的人侵犯他的自我,假如那些人是奴隶,这一点最能够圆满完成。然而热烈的爱情却是个较为困难的问题。一对热情恋人只要被看作是在反抗社会桎梏,便受人的赞美;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恋爱关系本身很快地就成为一种社会桎梏,于是恋爱的对手倒被憎恨上了,如果爱情坚强,羁绊难断,就憎恨得更加厉害。因此,恋爱才至于被人理解为一场战斗,双方各在打算破入对方的“自我”保护墙把他或她消灭。这种看法通过斯特林贝利(Stringberg)的作品,尤其还通过劳伦斯的作品,已经众所周知了。
按这种情感方式讲,不仅热烈的爱情,而且连和别人的一切友好关系,只限于在能把别人看成是自己的“自我”的客观化的情况下才可能存在。若别人是血缘亲属,这看法就行得通,关系越近越容易做到。因此,人们强调氏族,结果像托勒密家系,造成族内通婚。这对拜伦起了怎样的影响,我们知道;瓦格纳在济克蒙特和济克琳德的恋爱中也流露出类似的感情。尼采喜欢他的妹妹胜过其他一切女子(固然没有丑事),他写给她的信里说:“从你的一切所言所行,我真深切感觉我们属于一脉同根。你比旁人对我了解得多,因为我们是出于一个门第的。这件事和我的‘哲学’非常调和。”
民族主义
民族原则是同一种“哲学”的推广,拜伦是它的一个主要倡导者。一个民族被假定成一个氏族,是共同祖先的后嗣,共有某种“血缘意识”。马志尼经常责备英国人没给拜伦以正当的评价,他把民族设想成具有一个神秘的个性,而将其他浪漫主义者在英雄人物身上寻求的无政府式的伟大归给了民族。民族的自由不仅被马志尼看成是一种绝对的东西,而且比较稳重的政治家们也这样看了。这一来在实际上便不可能有国际合作了。
对血统和种族的信仰,当然和反犹太主义连在一起。同时,浪漫主义观点一半因为是贵族观点,一半因为重热情、轻算计,所以万分鄙视商业和金融。于是浪漫主义观点宣称反对资本主义,这和代表无产阶级利益的社会主义者反对资本主义完全不同,因为前一种反对的基础是厌恶经济要务,这种反对又由于联想到资本主义世界由犹太人统治着而进一步增强。拜伦很难得偶尔也屈尊去注意像什么经济权力那种庸俗事,那时就表达出上述看法:
谁掌握世界的平衡?谁统治不论是保皇党的还是自由党的国会?谁使西班牙的没有内衣的爱国者惊醒?(这使旧欧洲的杂志全都叽叽喳喳起来)。
谁使旧世界和新世界处于痛苦或欢乐之中?谁使政治都变得油嘴滑舌?谁使拿破仑的英雄事业变成幽灵?——犹太人罗斯柴尔德和他的基督教友培林。
诗句也许不大铿锵悦耳,但是感情十足是现代感情,所有拜伦的信徒向来都发出了回响共鸣。 英国的浪漫主义的端倪在讽刺作家的作品里见得到。在谢立丹(Sheridan)的《情敌》(Rivals)(1775)中,女主人公决意宁为爱情嫁一穷汉,而不嫁给一个有钱男人来讨好她的监护人和他的父母;然而,他们选中的那个富人化个假名,伪充贫穷向她求爱,赢得了她的爱情。贞·奥斯丁(JaneAusten)在《诺桑格府》(Northan-gerAbbey)和《理智与情感》(SenseandSensibility)(1797—8)中嘲笑了浪漫主义者。《诺桑格府》里有这么一个女主人公:她被1794年出版的瑞德克里弗夫人(Mrs.Radcli?e?ee)写的超浪漫主义的《乌铎尔佛的奥秘》(MysteriesofUdolpho)引入了迷途。英国第一个·好·的浪漫主义作品就是柯勒律治的《古舟子吟》——姑且撒开布雷克不谈,因为他是一个孤独的、瑞典宝利教派的信徒,难说是任何“运动”的一部分。《古舟子吟》发表在1799年;柯勒律治不幸由魏志伍德家供给了钱,翌年进了格廷根大学,沉溺在康德哲学里,这并没使他的诗进一步工练。
在柯勒律治、华兹渥斯(Wordsworth)和骚济(Southey)成了反动者之后,对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的憎恨暂时遏止住英国的浪漫主义。但是不久拜仑、雪莱和济慈使它又复活了,且多少可说支配了整个维多利亚时代。
玛丽·雪莱的《弗朗肯士坦》(Frankenstein)是在阿尔卑斯山的浪漫情调的景色中与拜伦谈话的灵感启发下写成的,其内容几乎可以看成是一部寓言体的、预言性的浪漫主义发展史。弗朗肯士坦的怪物并不像俗语中把他说的那样,是不折不扣的怪物,他最初也是个温良和善的生灵,渴望人间的柔情;但是,他打算得到一些人的爱,而他的丑陋倒激其那些人的恐怖,于是逼得他凶暴愤恨起来。这怪物隐着身形观察一家善良的贫苦小农,暗中帮助他们劳动。最后他决意让他们知道他:
“我越多见他们,我要求得到他们的庇护和照顾的欲望越强;我的心渴望为这些温良可亲的人所认识,为他们所爱;看见他们把和美的容颜含情对着我,便是我的极度奢望了。我不敢想他们会怀着轻蔑和恐怖躲开我。”然而,他们真这样躲开了。于是他首先要求创造他的人创造一个类似他自己的女性,等这件事一遭到拒绝,他便致力把弗朗肯士坦爱的所有人一个一个杀害,不过,甚至在这时候,当他完成了全部杀害,眼盯着弗朗肯士坦的尸首,那怪物的情操依然是高贵的:
“这也是我的牺牲者!杀害了他,我罪恶满盈;我此身的这位可怜的守护神受伤到底了!哦,弗朗肯士坦!你这宽宏大量、舍己为人的人啊!我现在求你饶恕我又有什么用?是我,毁灭了你所爱的一切人,因而无可挽救地毁灭了你。天哪!他冰凉了,他不能回答我的话……当我把我的可怕的罪孽总账浏览一遍时,我不能相信我还是从前那个在思想中对善德的美和尊严曾充满着崇高超绝的幻想的生灵。但事实正是如此;堕凡的天使成了恶毒的魔鬼。然而连神和人的那个仇敌在凄苦悲凉当中也有朋友伙伴;可是我孤单。”这种心理如果剥除掉浪漫主义形式,毫无不现实的地方,要想找类似的实例也并不难。旧德国废皇在窦恩对来访的某个英国人慨叹英国人不再喜欢他了;伯特博士在他写的一本讲少年犯的书里,提到有个七岁男孩把另一个男孩弄到运河里淹死。这孩子的理由是无论他一家人或他的同年辈的孩子们,对他全不表示爱。伯特博士以好意对待他,结果他成了一个有身分的公民;可是并没有一个伯特博士来担任改造弗朗肯士坦的怪物。

《泡沫》读后感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以下是我整理的《泡沫》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泡沫》读后感1

  五彩缤纷的泡沫带走了结巴三儿的生命,带走了孩子们的欢笑,带走了二炮的笑脸和“面子”,就在文中的那个雨后,那群孩子的游戏中。

  文中结巴三儿是个老实巴交、喜欢凑热闹、说话吃力的孩子,而二炮则是个淘气、爱"面子、喜好发号施令的“孩子王”,二炮是镇长家的孩子,特别喜欢那种众星捧月、别人对他唯命是从的感觉,他不爱听别人的建议,不爱在“部下”前出丑,他霸道无理,这不都体现出他性格上的缺陷——自私、虚荣吗?与其说是二炮害死了结巴三儿,还不如说是他虚荣的内心和自私的心态害死了结巴三儿,为了戏弄老实瘦弱的结巴三儿,为了满足自己的愿望,就逼结巴三儿下水,明知道结巴三儿不会游泳,却又顾及自己的面子儿恐吓结巴三儿;为了过瘾,领头欺负结巴三儿,让他单薄的身躯“替”自己淋雨,接受惩罚。……,这种种行为都露出二炮是个外表强悍,内心”脆弱“的人。

  读了这篇伤感的文章,我不禁为结巴三儿感到可怜,可惜,而二炮,则让我联想到了生活中的那些虚荣而虚假的人,他们都喜欢带着面具,凌驾于他人之上,有面子就真的是高贵?是华丽?是强大?难道一份面子就能成为人上人了?

  仔细想一想,带着面具、有面子的生活其实都是没有实质、没有水平的生活,只有拥有”自我“,靠自己的真实人格魅力和能力,才能拥有真正的面子,才能赢得大家的尊重。穿名牌衣服、背名牌包包,为人”大方“有”礼“,讲究生活享受,攀比家境,嘴里充满”学问“,满腹”经纶“,难道只有作为这样的人才是有面子?难道只有这样才能搏得别人的”赞赏“和刮目相看?难道只有这样才能获得尊重?不!都不能!真正的尊重、赞赏和刮目相看是用一身正气和人格的魅力以及人性的善良搏得的!

  有才学,不能骄傲自大;有财富,不能不诚不善;有资格不能忘记初始;而家境不好,人无才,则不可忘记发愤图强,努力向上!

  虚荣的面子只是一层薄薄的伪装,只是一种变相的体面,只有靠自己才能拥有自己的蓝天和生命!

《泡沫》读后感2

  今天终于把《泡沫之夏》看完了,今天是流泪最多的,真的很感人,让我不由自主地流出泪来。

  夏沫之前都是在为小澄而活,她可以为了小澄做任何事情。姐弟情深,让我感动。

  小澄,夏沫,还有洛熙,其实还有欧辰,他们其实是差不多的,从小就没有父母亲,真的很可怜,所以形成了他们各自的独特性格。

  一开始的时候是因为夏沫的处事冷静而佩服她,她那种坚强的精神值得我学习。

  洛熙,在夏沫遇到困难的时候,几次相救,并且始终都深爱着夏沫,只是后来对夏沫的不信任让我感到很失望,这也是催人泪下的地方。

  欧辰,本来还有点讨厌他的,因为太霸道太不通人性了,不过后来越来越有感情了。对夏沫的自始至终,以及最后对洛熙和夏沫的宽容,都很让我感动。到后来,不是欧辰担心夏沫会离开他,而是我害怕夏沫会离开他,因为我不想欧辰付出那么多最后落得一无所有。

  珍恩,一个很好的闺蜜角色。傻傻的,但很纯真。还有潘楠,也是一个很好的朋友,也是一个很好的同事。

  洛熙的绝望我能体会,虽然我没有经历过,但我可以站在他的角度上去感受。昨天回家的时候特别想哭,却又哭不出来,好难受。

  结局还是比较符合我心中所希望的的,只是觉得洛熙失去了很多很多。没有放到洛熙接受沈蔷,这也是我希望的,不喜欢沈蔷。

  最最触动我心的是最后几集,小澄死了,夏沫精神崩溃一言不发,其他人都很着急。小澄死之前,夏沫就是为了小澄而活着,现在小澄死了,夏沫出现这种状况是必然的,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能触动人心能催人泪下的片子不会是一部差片子,花时间看完是值得的。

  《泡沫之夏》,让我明白了很多东西。

《泡沫》读后感3

  那个夏天,夏沫邂逅了洛熙,生命开始改变了它的轨迹,一切都朝着无法预知无法掌控的方向行进;那个夏天,夏沫伤害了欧辰,带着怨恨,带着心痛,带着不能遗忘的忧伤结束了曾经美好的情节;那个夏天,夏沫洛熙欧辰,三个人的命运彼此缠绕层叠纠结在一起,在苍茫的大地上画出或喜或悲的曲线,是邪恶的诅咒,是无尽的梦魇,还是上天的恩赐?

  那个沉静的波澜不惊的女孩,有着如海洋一般深邃的眼睛,淡淡的琥珀色勾勒出一丝漠然与冷酷,她把自己的心灵塑上坚硬的盔甲,不让人轻易的来去穿梭。

  所以,当那个美丽如雾气的男孩子出现在她面前时,她没有准备给他任何机会接近自己防备的灵魂,她淡漠的眼珠注视着他,宣告般的阻止他接近的脚步。

  可是,计划没有遏制上天安排好的宿命,她越是防备,却越容易让他走近她的心。一切开始超出她的想象,一种暧昧而又不安的情愫滋长开来,袭击了她的世界。洛熙,那个让她恐惧让她心惊的男孩子,如无处不在的微风一样,在她的心中划出痕迹。

  洛熙不经意间的降临,震动了夏沫的领域,也震动了欧辰的领域。

  欧辰,那个高高在上的少爷,有着尊贵的地位和难以企及的轩昂气质,面对着惊为天人的洛熙,他开始害怕,开始防备,他渴望掌控夏沫的一切情绪,却越来越力不从心,那个惊艳的少年,那个总是出现在夏沫身边的少年,他正带着闪亮的光芒,点缀了夏沫的天空。

  最喜欢第一部的洛熙,那个有点脆弱有点自卑有点桀骜的男孩子。时而无情,时而温柔,时而邪恶,时而天真,他有时小小的报复心也让人心痛怜惜。他对夏沫的爱,带着刻骨的缠绵悱恻,也带着太多的依恋,太多的彷徨。

  最喜欢第二步的夏沫,那个学会依靠学会坦白学会亲近的女孩子。看着她越来越爱上洛熙,看着她不忍心在伤害他,拼命的保护他,看着他为了洛熙不顾一切的样子,有种淡淡的幸福。而对于少爷,她也从疯狂走向平淡,淡忘了过往之后,留下她对欧辰的懊悔与心碎。

  最喜欢第三部的欧辰,那个变得冷静变得成熟变得纯粹的男孩子。他收起了往日的高高在上,俨然变成了普通的恋爱中的人。他的包容体谅,他的沉静安然,他的无私奉献,成就了他的幸福。也许是第一部的他太多霸道的缘故,使我以前对他并不看好。但看到最后,看到他一滴一滴的改变,于是觉得欧辰和夏沫在一起的确实是最好的结局。我确实应该比较喜欢欧辰才对,他的身上,那种深沉冷漠气宇轩昂的气质,有着太多太多吸引我的道理。看着他从一个霸道任性的少年成长成一个有担当有责任感的男人,真的很令人憧憬!

  那年夏天,所有的爱,所有的恨,所有的记忆,一起衍生,幻化,消亡……

《泡沫》读后感4

  刚刚看完《泡沫之夏》……每次看完一部小说都会有很多遐想,哈哈经常做做白痴梦……

  身边有很多人都很喜欢洛稀,但我不,相比较之下我还是更喜欢欧辰吧!虽然他对爱情的占有欲很强,但是他也肯为了自己爱的人不顾一切,他也肯为了自己爱的人去改变。他一直都是在努力去追求她的爱,不愿放手,也没有放弃。所以这点还是值得欣赏的吧!反而对于洛稀,我还是不太喜欢,虽然他小时候曾经被抛弃过,但是既然相爱了,夏沫也说过会一直陪在他的身边,为什么他就不能对自己有点信心呢,一次的失败并不代表永远失败!他为什么就不能对自己的感情有点信心呢,总是动不动的就不相信夏沫,说她会抛弃他!说实话,要是我,我会觉得跟这样的人呆在一起会很累,爱就是爱,既然说出了口,这种感觉就不会再变。而且,在夏沫最需要人安慰的时候,洛稀却毅然得跟她提出了分手!要一段感情可以这么轻松的,就因为两个字就可以断绝的话,就不有那么多人为了一段感情,而痛彻心扉,而不敢去面对下一段感情……

  所以爱就是爱,爱就要大声地说出来,让对方明白你的心!爱就不要害怕,即使是一段错的爱,那它也会让你明白,当你找到真爱的时候就会更加地珍惜,因为你知道其中的不易!

  喜欢他就算结巴也要说出口

  相信我的幸福就会在前头

  爱总让人如痴如醉

  忘了自己是谁

  忘了所有的悲

  就算爱情有多危险

  也不能让人后退

  何必在意谁负了谁

  世上无绝对

  爱过以后就不后悔

  受点伤也无所谓

  别将情意往心里堆

  错过难再追

  付出的爱虽不能收回

  一生能回味

《泡沫》读后感5

  有人说人生是一本书,需要慢慢感悟。我也希望我的人生是一本书,并且是一本厚重的书,当我去看的时候,内心多多少少会被感动。

  现在我的日子过得简单而平凡,简单到我有时连三顿饭都想省掉,平凡到我可以淹没在没有人认识我的洪流中。不想活得那么世俗,但当自己不按世人的方式生活的时候,有时真的分不清到底是自己错了还是世界错了。我现在很渴望安定,但却害怕局限在自己狭小的世界中,让自己变得很卑微。我想没有人会在不经意间想起我,虽然感觉没人记念是一种不幸,但多多少少还沉醉在这一腔的被人忘记中。我感到很难过,因为我的心不知道在哪里受着捆索。但又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释放与真正的快乐。

  小小的心不知什么时候就已经学会了紧闭。因为害怕伤害所以从来不敢奢望的太多,这样,当好运来临时会生出感谢,但厄运来临时也不至失落。没有奢求的我注定是把自己的眼泪分割掉,直至我再也流不出泪来。在我的心里没有爱情,因为生活是现实的,在现实的世界里任何事情都比爱情更现实。有谁知道曾经的爱有多美今天的伤就有多痛。也许从前的我们相爱着,但却惧怕着。因为彼此生命的痕迹中有那么多那么多的伤,这些伤让我们丧失了爱人与被爱的能力。不再信任,同时也不再快乐,只知道抓住生命中那唯一属于我们的东西,不肯放手。也许放手的一刻也是对人生没有留恋的一刻。

  记得女主角对男主角说:既然相信你,我就相信那一切都是假的;如果选择不相信你,我就会离开。正是因为如此,他才如此愤怒,因为选择相信而没有无理取闹让他感觉自己不被重视,选择不相信更让他没有安全感,这两种感觉都让他感觉自己好像从来不曾拥有。当以为命运要恩待自己的时候,厄运却接踵而至。永远也没有安全感。所以女主角对他说:你需要的是一个在你闹出绯闻会吃醋;在你太晚回家会担心;在你忘记她生日会生气的人,而我做不到。所以还是分手吧。看到这段的时候我感觉心里很痛。

  我想人与人之间要想做到毫无保留的信任与被信任,真是一件难于上青天的事情。在我的心里总感动于张爱玲倾城之恋中男主角与女主角那一刻的相通,虽然是战争成就了他们,但又有谁能够否认人的心只有经过战火的洗礼才能生发出理解,同情和爱呢。也许只是这一时刻的理解,却足够支撑他们走今后很长的一段人生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多美的意境,多难的事情。

  在我的心里总有一种浪漫主义的情节,我会把很多的人很多的事都带上我浪漫的想象。当我看一个人的眼神时,我能读出他里边的忧郁与深厚。我喜欢眼里有故事的人,但一旦我发现我的`想象欺骗了我,我不知道是应该恨这个人,还是应该恨自己的想象误导了自己。这让我对人再也不想有探究的心。原来所有的一切都是错觉。人是世俗的,事是现实的,他是要生活的。没有人太多地去关注另一个人到底在想些什么,也许是不懂,也许是不屑,也许.......

《泡沫》读后感6

  这是一个被大量的偶像剧充斥的假期。算一算,不论是完整的不完整的,前前后后一共看了有《丝丝心动》、《杜拉拉升职记》、《泡沫之夏》、以及许许多多的曾经就看过的很古老的。

  说实话,在这个假期看的这些里面,最喜欢的还是《杜拉拉升职记》。一开始只是因为自己本身就是学HR的,所以,不由自主的就对这部剧产生了一定的期待。不过与最初的初衷相违背的是,让我坚持看完这部剧的原因居然是因为喜欢上了里面的那些立体的人物,与HR之间的专业并无太大的关联。

  至于《泡沫之夏》,我只能说,他们毁了这本唯美的小说。书中的夏沫是淡然的,不论面对什么人,什么事情,都不会有一丝的情感波动,除了自己的弟弟小澄。然而电视剧中的夏沫,漂亮是有够漂亮,那头秀发也蛮接近的。只是,少了那份从容不迫,眼神也少了几分冷漠。至于欧辰,我是真的真的无言了。不止把少爷身上的贵族气息没有演出来,连少爷的冷漠和霸道都没有一丝一点的体现。拜托,并不是什么人穿上西装就都可以演少爷的好不啦!他完全把少爷演成了一个未解世事的毛头小伙子。真的是太太太让人失望了。至于洛熙……好吧,我承认,某个瞬间看起来是有那么一点点的小帅,但是,可是,但可是,书中的罗西是俊美好不啦,是有几分泄气的俊美,而不是帅!你整个演惯了硬汉人来演这个角色……

  再看看珍恩,书中的珍恩是夏沫的好朋友,是一个还算正常的人,可是在电视剧里面,GOD,动不动就泪流满面。那个什么一大把的,看的人郁闷……小澄是一个很乖很安静的男生,而你不是一个很木讷的人偶……至于潘楠,我想说,他真的真的就完全没有看过原著!

  总之,真的真的是毁了啊。

《泡沫》读后感7

  看完明晓溪的《泡沫之夏》,实在很想写那么一篇读后感,在阅读过程中,我不止一次地叹服于作者掌控故事结构的能力与流畅、细腻、如精灵起舞般的文笔。这个长长的故事是由许多个小小的故事构成,就像由颗颗鹅暖石堆砌而成的精致城堡,没有任何不必要的累赘。每一个故事的过渡与转变都显得那么圆润无暇,毫不突兀。列如:本文的主人公尹夏沫,从一个外表冰冷坚强,内心脆弱无助的女孩变成一个内心充满了爱的母亲;欧辰原来是一个占有欲极强的少爷,他强烈霸道的感情总让夏沫难以承受,可经过那么多事后,他变得会站在夏沫的角度为其思考,并且懂得什么才是能让别人快乐的真爱。

  小说的看点有很多,不像有的文章仅仅突出一个单纯的主题,就算文笔多么精彩,最终还是会让人有单调乏味之感。而《泡沫之夏》却很有看头:有夏沫,洛熙,欧辰三人之间百转千回让人时喜时悲、时忧时痛的曼妙恋情;有夏沫对弟弟小澄那种血浓于水,骨肉相连,即使付出了多少让人难以想象的代价,最终却依然以天人相隔而告终的悲情亲情;还有那风云变幻的娱乐圈,有人机关算尽却自毁前程,有人不管面前有多少阻碍仍然凭实力获得成功……在这些大大小小,却都在作者笔下演绎得淋漓尽致的情节中,也许有哪一点,能真正触动你的心弦吧。

  我很喜欢这部小说,以至于在读完后萌生了想动笔涂鸦一番的念头,也许真能写出点什么好东西。可俗话说得好“人情练达即文章”,毕竟还在象牙塔,再加上文笔的修炼也不过尔尔,写出的文章显然稚气未脱。时常觉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待到有实力创作的时候,我一定会像晓溪那样,提笔筑就属于我的文字世界。

《泡沫》读后感8

  欧辰对夏沫的感情是霸道的,但却是真真实实,他能为夏沫考虑到一切,能够很好的保护到她,可是在自己的羽翼背后,又以自己的霸道和强势不断地伤害着夏沫。欧辰就是一个想爱却不会爱的人,直到后来夏沫的弟弟因肾衰竭快要死亡的时候,欧辰终于释然。

  洛熙与夏沫属于同一种人,可是有时候偏偏不是说同一种人就适合在一起的,更何况是一个如此没有安全感的人,更何况洛熙有时候就像一个长不大的小孩一样,尽管相爱,但彼此的性格注定了最终他们也不会在一起。

  说实话,对于夏沫,我真的很佩服她,她对家人的爱特别是对于弟弟的爱真的看到让我折服,其实她在照顾小澄的时候,自己也就还是一个孩子,可是她愿意承受所有,保护好照顾好这个唯一的弟弟。她其实也很脆弱,只是习惯了表面的伪装,因为她需要伪装自己让自己看起来更强大,才能保护好自己身边的人。正是看穿了她的这种伪装的人才会觉得她的与众不同,才会觉得卸下伪装后的夏沫更是让人疼惜,所以两大男主角才会爱夏沫那么那么的深。

  花了两三天的时间终于看完了《泡沫之夏》,两大男主角我更偏向欧辰,其实自己也不知道是为什么,两大男主角一出场就能够隐隐感觉到自己可能会更喜欢欧辰一些。早在看《宫》的时候,很多人都喜欢律,可是我却很喜欢信,信和欧辰给我的感觉非常相似,一样把自己的爱放的很深,喜欢用自己的方式来爱,他们的外在都很冷,可是他们的爱却那样热烈,甚至激烈,不知道自己喜欢的是这种强烈的反差还是其他,自己也不明瞭,总之就是喜欢。更或许自己就是这种人吧,两个极端,冷到极致和爱到极致。

  其实看这个故事,我貌似觉得还有另一层意思在里面,好像在教育大家,作为一个女生,选择成熟的人和选择不大成熟的人之间的区别。这样讲或许会遭到围攻,但是这就是我所看到的。

《泡沫》读后感9

  我最近看了一部电视剧泡沫之夏,主角有忧郁公子欧辰(何润东),帅气王子洛熙(黄晓明),漂亮女王伊夏沫(大s)。

  欧辰是欧氏集团的少爷,他从小就非常成熟。聪明,管家西蒙为少爷找了许多玩伴,而欧辰的成熟却把玩伴们都吓跑了,西蒙苦恼,有一天,西蒙找来了另一位玩伴伊夏沫,那时的伊夏沫,因为父亲在欧式集团工作,即将面临失业的状况,所以来求欧辰,为父亲复原工作。欧辰喜欢上夏沫直到高二的一件事,他们分手了,分手那天,欧辰情绪太激动,出了车祸,失忆了!

  失忆后:洛熙成为了巨星,他也喜欢夏沫,欧辰也开始慢慢恢复了记忆,只要夏沫发生什么事情,两位男人就会出现帮他解困,有时我真的很羡慕夏沫,他有两位又帅气又有钱的男人保护她,爱着她,好幸福哦。最后,夏沫嫁给了欧辰,怀了孕。欧辰非常好,准备了男婴房。女婴房,呵呵,几个月后,夏沫生下了一对一男一女,这样两间房间都用的上了,好开心哦!祝福夏沫和欧辰白头到老!

《泡沫》读后感10

  夏沫,一头海藻般的头发,一双琥珀眼睛,一个将亲情看得比爱情更重要的女孩,浑身散发着高贵冷静、坚定的气息,可以用行动让周遭的人折服,这样的女孩,我们能不爱吗?

  欧辰,一头棕黄色头发,一双冷漠的眼睛,一个可以为爱放弃一切的男人,高贵的姿态让万人失色,他就是商界的霸主,拥有王子的一切,但只想要一个人,这样的男人,我们不能不爱。

  洛熙,一头墨绿头发,一双妖娆的眼睛,一个奋力追爱的男人,邪妖美丽是我们的第一感觉,但谁能知道他的悲惨遭遇,这样的男人,我们能不怜吗?

  当两个执着于爱情的男人爱上同一个视亲情为生命的女人,故事的跌宕起伏,精彩得让人难以忘怀。很多人说夏沫冷漠,但试问谁有这般遭遇都会用冷漠修饰自己吧?!其实她有一颗比很多人都还要热烈的心——对尹澄的爱,对欧辰、对洛熙的爱。她爱过洛熙,爱过欧辰,只是更爱那有着血脉相连的弟弟尹澄,所以她在最后都没有同丈夫欧辰离婚——因为欧辰也是她的亲人。夏沫的洛熙是同一种人,在拼命追求一种安定,这种安定的化身是“家”。她会为家放弃一切,奋力追求这个年少时的梦,即使粉身碎骨。所以她选择了欧辰——一个多了有“家”的涵意的男人。作为一个为安定而生活的女人,更不会为了洛熙而放弃这种难得的安定,即便那是一个她爱过的男人。可以说,她爱欧辰,也爱洛熙,更爱家,爱那份安定祥和。

  即便认识《泡沫之夏》3年了,但我一直对他念念不忘,一直在回忆着那个高中时期,午后阳光下的欧夏,天空下的尹熙,所有的回忆从未间断地闪在脑海中,我在想,夏沫是否在那幢别墅的厨房为欧辰准备餐点,那绿蕾丝带是否在她头上飞舞:欧辰是否在树下一边看着商业资料,一边望着抹绿色身影:洛熙是否在国外白天进修着导演系,晚上在梦中与母亲、与夏沫相见,嘴角不再是苦而是笑:小澄是否在天国微笑地看着我们幸福地生活……

  在我心中,在每个泡沫迷心中,《泡沫之夏》不是一本言情小说,更是一个真实的世界,那里面有我们爱的人——夏沫、欧辰、洛熙、尹澄,当然还有我们自已,愿我们都能在那《泡沫之夏》生活快乐、幸福!

本文标题: 商业浪漫主义读后感(浪漫主义《巴黎圣母院》经典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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