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离错判读后感(李离以身殉法的做法可取吗你是怎样看待的)

发布时间: 2024-02-18 23:57:11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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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离错判读后感(李离以身殉法的做法可取吗你是怎样看待的)

李离传文言文

1. 文言文翻译:李离传

李离传

石奢,是楚昭王的国相,他为人刚强正直廉洁公正,既不阿谀逢迎,也不胆小避事。一次出行属县,恰逢途中有凶手杀人,他追捕凶犯,竟是自己的父亲。他放走父亲,归来便把自己囚禁起来。他派人告诉昭王说:“杀人凶犯,是我的父亲。若以惩治父亲来树立政绩,这是不孝;若废弃法度纵容犯罪,又是不忠;因此我该当死罪。”昭王说:“你追捕凶犯而没抓获,不该论罪伏法,你还是去治理国事吧。”石奢说:“不偏袒自己父亲,不是孝子;不遵守王法,不是忠臣。您赦免我的罪责,是主上的恩惠;服刑而死,则是为臣的职责。”于是石奢不听从楚王的命令,自杀而死。

李离,是晋文公的法官。他听察案情有误而枉杀人命,发觉后就把自己拘禁起来判以死罪。文公说:“官职贵*不一,刑罚也轻重有别。这是你手下官吏有过失,不是你的罪责。”李离说:“臣担当的官职是长官,不曾把高位让给下属;我领取的官俸很多,也不曾把好处分给他们。如今我听察案情有误而枉杀人命,却要把罪责推诿给下级,这种道理我没有听过。”他拒绝接受文公的命令。文公说:“你认定自己有罪,那么我也有罪吗?”李离说:“法官断案有法规,错判刑就要亲自受刑,错杀人就要以死偿命。您因为臣能听察细微隐情事理,决断疑难案件,才让我做法官。现在我听察案情有误而枉杀人命,应该判处死罪。”于是不接受晋文公的赦令,伏剑自刎而死。

2. 李离传全翻译 急求

李离传

石奢,是楚昭王的国相,他为人刚强正直廉洁公正,既不阿谀逢迎,也不胆小避事。一次出行属县,恰逢途中有凶手杀人,他追捕凶犯,竟是自己的父亲。他放走父亲,归来便把自己囚禁起来。他派人告诉昭王说:“杀人凶犯,是我的父亲。若以惩治父亲来树立政绩,这是不孝;若废弃法度纵容犯罪,又是不忠;因此我该当死罪。”昭王说:“你追捕凶犯而没抓获,不该论罪伏法,你还是去治理国事吧。”石奢说:“不偏袒自己父亲,不是孝子;不遵守王法,不是忠臣。您赦免我的罪责,是主上的恩惠;服刑而死,则是为臣的职责。”于是石奢不听从楚王的命令,自杀而死。

李离,是晋文公的法官。他听察案情有误而枉杀人命,发觉后就把自己拘禁起来判以死罪。文公说:“官职贵*不一,刑罚也轻重有别。这是你手下官吏有过失,不是你的罪责。”李离说:“臣担当的官职是长官,不曾把高位让给下属;我领取的官俸很多,也不曾把好处分给他们。如今我听察案情有误而枉杀人命,却要把罪责推诿给下级,这种道理我没有听过。”他拒绝接受文公的命令。文公说:“你认定自己有罪,那么我也有罪吗?”李离说:“法官断案有法规,错判刑就要亲自受刑,错杀人就要以死偿命。您因为臣能听察细微隐情事理,决断疑难案件,才让我做法官。现在我听察案情有误而枉杀人命,应该判处死罪。”于是不接受晋文公的赦令,伏剑自刎而死。

3. 古文翻译:李离自刑

原文:

李离者,晋文公之理也。过听杀人,自拘当死。文公曰:“官有贵贱,罚有轻重。下吏有过,非子之罪也。”李离曰:“臣居官为长,不与吏让位;受禄为多,不与下分利。今过听杀人,傅其罪下吏,非所闻也。”辞不受令。文公曰:“子则自以为有罪,寡人亦有罪邪?”李离曰:“理有法,失刑当刑,失死当死。公以臣能听微决疑,故使为理。今过听杀人,罪当死。”遂不受令,伏剑而死。

译文:

李离是晋文公的狱官,他错误地听取了下级的汇报而判人死罪,把自己关押起来定了死罪,晋文公说:“官有贵贱之分,处罚有轻重之分,下级官吏有错,不是你的过错!”李离说:“我担任的官职是长官,并不让位给下级官吏;享受俸禄多,不和下属平分利益,现在我错误地听从了下级汇报而判人死罪,却把罪转嫁到下级官吏身上,是没有听说过的。”他推辞而不接受命令,晋文公说:“你如果自以为有罪,我也有罪吗?”李离说:“狱官遵守法纪,错误地判刑,应判自己的刑,错误地判人死罪,就应判自己死罪。您因为我能审察不明显的和判定疑难案件,所以让我当狱官,现在我错误地听取下吏的汇报而判人死刑,罪责应当死。”于是他仍不接受命令,用剑自杀而死。

4. 《后汉书》李陵传文言文翻译,全文,急用,谢谢

一、译文李陵,字少卿,少年时任侍中建章监。

善于骑射,爱护关心他人,对部下谦让,很有好名声。武帝觉得他有李广的风度,让他带领八百骑兵,深入匈奴领地二千多里,经过居延地区察看了地形,不见匈奴,返回。

拜官骑都尉,率勇士五千人,在酒泉、张掖地区教射箭,以防备匈奴侵犯。过了几年,汉派贰师将军讨伐大宛,派李陵率五校兵随后。

行军到边塞时,遇到贰师将军返回。皇上赐书李陵,李陵留下军官和士兵,与轻骑五百出敦煌,到盐水,迎接贰师将军还师,然后驻屯张掖。

天汉二年,贰师将军率三万骑出兵酒泉,在天山攻击匈奴右贤王。皇上召见李陵,想让他担任贰师将军的辎重运输任务。

李陵在武台被召见,叩头自请说:“臣所率领的屯边士兵,都是荆楚的勇士奇材剑客,力大可扼虎,射箭能中目标,希望独立带领一队,到兰干山南去吸引单于的兵力,不让匈奴集中兵力攻击贰师将军。”皇上说:“哪里能拨给你人马呀!我派出了很多部队,已经没有骑兵派给你了。”

李陵回答说:“无须派骑兵,臣愿以少击众,步兵五千人就可以开进单于王庭。”皇上认为他勇壮便答应了,于是令强弩都尉路博德率兵在途中迎接李陵军。

路博德原是伏波将军,也耻于为李陵的后卫,上奏说:“正当秋天匈奴马肥之际,不可与之交战,臣愿留李陵到春天,同时率酒泉、张掖骑兵各五千人,一起出击东西浚稽,一定可以擒获单于。”书奏上以后,皇上大怒,怀疑李陵后悔不想出兵,而让路博德上书,便下诏对路博德说:“我想派给李陵骑兵,他说‘欲以少击众,。

如今匈奴进入西河,我军应率兵奔西河,你要去钩营阻挡敌军。”又下诏对李陵说:“从九月出发,出兵遮虏鄣,到束浚稽山南龙勒水边,来回寻找匈奴,要是没有发现敌军,便从浞野侯趟破奴的旧路抵受降城休整兵士,按骑兵驿站安排休整。

与路博德讲了些什么话,全都写出来上报。”于是李陵率领步兵五千从居延出发,北行三十13,到浚稽山驻扎,将所过山川I地形全部画出来,派部下骑将陈步乐上报朝廷。

陈步乐被召见,陈述了李陵作为将领能得士兵效命的情况,皇上很高兴,拜陈步乐为郎。李陵到浚稽山,与单于遭遇,足有三万骑兵包围了李陵军。

李陵军队在两山之间,以大车为营。李陵带士兵出营外排列战阵,前行执戟、盾牌,后行持弓弩,下令说:“听到鼓声进击,听到钮声止步。”

匈奴见汉军人少,就径直冲到营前,李陵交战相攻,千弩齐发,敌军应弦而倒。匈奴退回上山,漠军进击,杀死数千敌兵。

单于大惊,召集左右步兵、骑兵八万多人攻击李陵。奎瞳且战且退,南行数E1,到达山谷中。

连续交战,士兵中箭受伤,三处受伤的躺在车上,二处受伤的驾车,一处受伤的执兵器作战。李陵说:“我军士气减低衰退,鼓不起来的原因是什么?军中难道有女人吗?”开始出兵时,关东群盗的妻子徙边的便随军当了士兵的妻子,深藏车中。

垄陆搜出来,全部杀掉。第二天再战,斩杀敌兵三千多人。

率军向东南行进,沿着旧龙城道路行军,四五天到达大泽葭苇中,匈奴从上风放火,李陵也让军中放火烧出隔离带以自救。南行到山下,单于在南山上,派他的儿子率骑兵攻击李陵。

李陵军在树林中交战,又杀死敌军几千人,用连弩射单于,单于下山退走。这一天捕到俘虏,交待说:“单于讲:‘这些是汉朝的精兵,攻击不能取胜,日夜诱我南近边界,会不会有伏兵呢?’各部落当户君长都说:‘单于亲自率领几万骑兵不能消灭几千人的汉兵,以后再也无法派遣入边的人了,会让汉朝更加轻视我匈奴。

再到山谷中大战,还有四五十里才到平地,不能击败,就退回来。”当时,李陵军更加危急,匈奴骑兵多,一日交战数十回合,又杀死敌军二千余人。

匈奴不利,想退兵,正遇李陵军军候管敢被校尉所辱,逃降匈奴,讲述了汉军情况,说“李陵军无后援,箭也快射完了,独率部下及成安侯校官各八百人为前锋,用黄、白二色旗帜,应当用精锐骑兵箭射便可消灭汉军。”成安侯是颖川人,父亲韩千秋,原为济南相,征讨南越时战死,汉武帝封其子延年为侯,以校尉身份随李陵出征。

单于得到管敢后大喜,派骑兵总攻漠军,大声疾呼:“李陵、韩延年赶快投降!”于是拦截道路,攻击李陵。汉军在山谷中,匈奴在山上,四面箭如雨下。

汉军南下,没有到达鞑汗山,一天就消耗掉五十万支箭,立即弃车而退兵。士兵还有三千多人,只是砍断车辐当作武器,军官持短刀,深入到峡谷之中。

单于断了汉军后路,就山势下投垒石,士兵伤亡惨重,不能行进。黄昏后,李陵便衣独步出营,制止左右随从说: “不要跟随我,大丈夫一人去捉单于就可以了!”过了很久。

李陵返回来,叹息着说:“兵败,就死吧!”有的军吏说: “将军威震匈奴,天命不能如愿,以后找一条返回去的道路,像浞野侯那样被俘后又逃回来,天子还是礼遇他,何况将军呢!”李陵说:“你不要说丫,我不死,非壮士。”于是砍掉所有旗帜,埋藏了珍宝,李陵叹息说: “再有几十支箭,足可以逃走了。

今天没有武器再战,天亮了就坐等被俘!大家各自逃命,还会有脱身回报天子的人。”令军士每人带二升粮,一大片冰,约定到遮。

5. 李离自刑文言文翻译

李离是晋文公的狱官,他错误地听取了下级的汇报而判人死罪,把自己关押起来定了死罪,晋文公说:“官有贵贱之分,处罚有轻重之分,下级官吏有错,不是你的过错!”李离说:“我担任的官职是长官,并不让位给下级官吏;享受俸禄多,不和下属平分利益,现在我错误地听从了下级汇报而判人死罪,却把罪转嫁到下级官吏身上,是没有听说过的。”

他推辞而不接受命令,晋文公说:“你如果自以为有罪,我也有罪吗?”李离说:“狱官遵守法纪,错误地判刑,应判自己的刑,错误地判人死罪,就应判自己死罪。您因为我能审察不明显的和判定疑难案件,所以让我当狱官,现在我错误地听取下吏的汇报而判人死刑,罪责应当死。”

于是他仍不接受命令,用剑自杀而死。

6. 《后汉书》李陵传文言文翻译,全文,急用,谢谢

李陵字少卿,年青时担任侍中建章监。

他善于骑马射箭,对人有仁爱之心,谦让下士,名声很好。汉武帝认为他具有李广的风范,命他率领八百骑兵。

他曾深入匈奴二千余里,越过居延侦察地形,未遇到敌人顺利返还。后升为骑都尉,带领精兵五千,驻在酒泉、张掖等地教习箭术以防卫匈奴。

几年后,汉朝派贰师将军李广利征大宛,命李陵带其五千兵马随后。行至边塞,武帝又诏令李陵,要他留下手下将士,只率五百轻骑出敦煌,至盐水,迎接李广利回师,然后仍驻屯在张掖。

天汉二年(前99)李广利统领三万骑兵从酒泉出发,攻击在天山一带活动的右贤王,武帝召见李陵,想要他为大军运送粮草。李陵来到武台殿,向武帝叩头请求说:“臣所率领的屯边将士,都是荆楚勇士、奇材、剑客,力可缚虎,射必中的,望能自成一军独当一面,到兰干山南边以分单于兵力,请不要让我们只做贰师将军的运输队。”

武帝说“:你是耻于做下属吧!我发军这么多,没有马匹拨给你。”李陵答道:“不须给马匹,臣愿以少击多,只用五千步兵直捣单于王庭。”

武帝为他的勇气所感便同意了,并诏令强驽都尉路博德领兵在中途迎候李陵的部队。路博德以前任过伏波将军,也羞于做李陵的后备,便上奏:“现在刚进秋季正值匈奴马肥之时,不可与之开战,臣希望留李陵等到春天,与他各率酒泉、张掖五千骑兵分别攻打东西浚稽山,必将获胜。”

武帝见奏大怒,怀疑是李陵后悔不想出兵而指使路博德上书,于是传诏路博德“:我想给李陵马匹,他却说什么‘要以少击众’,现在匈奴侵入西河,速带你部赶往西河,守住钅句营之道。”又传诏李陵“:应在九月发兵,应从险要的遮虏鄣出塞,到东浚稽山南面龙勒水一带,徘徊以观敌情,如无所见,则沿着浞野侯赵破奴走过的路线抵受降城休整,将情况用快马回朝报告。

你与路博德说了些什么?一并上书说清楚。”于是,李陵率领他的五千步兵从居延出发,向北行进三十天,到浚稽山扎营。

将所经过的山川地形绘制成图,派手下骑兵陈步乐回朝禀报。陈步乐被召见,陈说李陵带兵有方得到将士死力效命,武帝大悦,任陈步乐为郎官。

李陵在浚稽山遭遇到单于主力,被匈奴三万多骑兵包围。李陵军驻扎在两山之间,以大车作为营垒,李陵领兵冲出营垒摆开队伍,前排持戟和盾,后排用弓和弩,下令:“听到击鼓就进攻,听到鸣金就收兵。”

匈奴见汉军人少,径直扑向汉军营垒。李陵挥师搏击,千驽齐发,敌兵应弦而倒。

匈奴军败退上山,汉军追击,杀敌数千。单于大惊,召集左贤王、右贤王部八万多骑兵一起围攻李陵。

李陵向南且战且走,几天后被困在一个山谷中。连日苦战,很多士卒中箭受伤,三处受伤者便用车载,二处受伤者驾车,一创者坚持战斗。

李陵说:“我军士气不如前,又鼓不起来,是何原因?莫非是军中有女人么?”原来,军队出发时,有些被流放到边塞的关东盗贼的妻女随军作了士兵们的妻子,大多藏匿在车中。李陵把她们搜出来用剑杀掉了。

第二天再战,果然斩敌首三千多。他们向东南方突围,沿着故龙城道撤退,走了四五天,被大片沼泽芦苇挡住。

匈奴军在上风头纵火,李陵也令将士放火烧出一块空地才得以自救。又退到一座山下,单于已在南面山头上,命他儿子率骑兵向李陵发起攻击。

李陵的步兵在树林间与敌骑兵拼杀,又杀敌数千,并发连驽射单于,单于下山退走。这天李陵捕得俘虏,供出:单于说:“这是汉朝的精兵,久攻不能拿下,却日夜向南退走把我们引到塞边,会不会有伏兵呢?”而许多当户和君长都说“:以单于亲率数万骑兵攻打汉朝几千人,却不能把他们消灭,那以后将无法再调兵遣将,也使汉朝越发轻视匈奴。

务必在山谷间再度猛攻,还有四五十里才到平地,即使不能破敌,返回也来得及。”这时,李陵军处境更加险恶,匈奴骑兵多,战斗一整天不下几十回合,敌人又死伤二千余人。

匈奴军不能取胜,准备撤走。恰逢李陵军中有一个叫管敢的军侯,因被校尉 *** 而逃出投降了匈奴。

对单于说:“李陵军无后援,并且箭矢已尽,只有李陵将军麾下和成安侯手下各八百人排在阵式前列,分别以黄白二色作旗帜,派精兵射杀旗手即可破阵了。”他说的成安侯,是颍川人,其父韩千秋曾任济南相,进攻南越时战死,武帝便封他的儿子韩延年为侯,在李陵军中做校尉。

单于得到管敢,大喜,命骑兵合力攻打汉军,边打边喊:“李陵、韩延年快降!”接着挡住去路猛烈攻打李陵。李陵处在山谷底,敌人在山坡上从四面射箭,矢如雨下。

汉军坚持南行,未等冲到汗山,一天之中五十万支箭已全部射光,便丢弃战车而去。当时,还剩士兵三千多,赤手空拳的就斩断车轮辐条当武器,军吏们也只有短刀。

又被一座大山所阻折入狭谷,单于切断了他们的退路,在险要处放下垒石,很多士卒被砸死,不能前进。黄昏后,李陵换上便衣独步出营,拦住左右说“:不要跟着我,让我一个人去干掉单于!”过了很久,李陵才回来,叹息说“:兵败如此,惟求一死!”军吏说:“将军威震匈奴,皇上不会让您死,以后可想别的办法回去,像浞野侯虽被匈奴俘获,但后来逃回去,皇上仍以礼相待,何况对将军您呢!”。

7. 晋文公反国,李离为大理 文言文 翻译

晋文公回到国内,李离担任大理(执掌刑法的官),错杀了无辜之人,他把自己捆绑起来说:“我的罪行应当处以死刑。”晋文公下令说:“官有上下之分,处罚有轻重之别,这是你属下官员的罪,不是您的罪。”李离说:“我是大理寺的最高长官,我没有把职位让给属下;我的俸禄最多,没有与下属分享。错杀了无辜,自己怕死,把责任推给属下,这不是‘义’,我的罪行应该处死;”晋文公说:“您一定认为自己有罪,那么我也有过错了。”李离说:“陛下衡量一个人的才能授予他官职,做臣子的接受这个职务担负起处理事务的职责,我接受官印绶带的这一天,陛下告诉我:‘一定要用仁义来辅佐我处理朝政,宁可因为错判而让人活命,’不可因为错判而杀人。'我听了陛下的话,但是没有这样去做,使陛下的恩惠不能施加于人,依照我的罪行应当判处死刑,陛下有什么过错?而且大理寺有法律,因为错判而让犯人活命的官员,不判处死刑,因为错判而杀人的官员,判处死刑,陛下认为我是能注意细微

的情节,解决疑难的问题的,

形容思想缜密,善于通过听察解决疑难

)

所以任命我为大理,

如今我行事苛酷,

不顾仁义,

相信属下

不明察是非,

,

听信别人的证词,

不细致地查明事实,

使无罪之人屈打成招,使百姓心生怨恨,天下人听说了,必定议论陛下,诸侯听说了,一定

看轻我国。

百姓心中积聚起怨恨,陛下的恶名在天下传扬,国家的威名在诸侯中丧失,

依照

我的罪行,

是应当判处两次死刑的。”

晋文公说:

“我听说过,

只知笔直行走不知道绕道而行

的人,

是不能与他交往的;为人方正而不会灵活处世,是不能与他长期共处的,希望您因此

听一听我的话。”

李离说:

“我因为私心而有损于国法,杀了无辜之人而以生代死,这两

者都是不能用来教化百姓的,

我不敢听陛下的话。”

晋文公说:

“你难道没听说管仲做臣子的

事吗

自身受到羞辱而君主之心得到满足,行为有污点而霸业得以成功。”

李离说:

“我没有

管仲的才能,

却有道德败坏的名声,

没有帮助陛下成就霸业的功劳,

却有让陛下的名声受连

累的罪行。

我不能再管理官员,

凭借不好的名声来管理百姓,

陛下虽然不忍心把法律施加于

我,

我也不敢玷污官名,

乱了法律来求得活命,

我接受陛下的教诲了。

'

'

于是就用剑自杀了

8. 游仲鸿文言文翻译及习题答案

译文资料供参考: 游仲鸿(1138-1215),字子正,谥为忠,南充人。

1175年(孝宗淳熙二年)进士第,官犍为主簿,被总赋李昌图看中,荐给赵汝愚作制置司干办工事。赵汝愚也器重他,称他是"直谅多闻"之士。

赵汝愚回朝作相后,游仲鸿也被交章推荐入朝,官监登闻鼓院。赵汝愚受打击出朝后,游回川作过利州路转运判、提点刑狱。

可见,游仲鸿在京的官不到部长级,在地方上也只做到路一级的部门之官?quot;大拜"和"参知政事"之说,纯属子虚乌有。 游似(亦写侣)(?-1252),字景仁,号克斋,谥清献,赠少师。

他勤奋好学,师事刘光祖。1221年(宋宁宗嘉定十四年)中进士,官大理司直。

1239年(理宗嘉熙三年)拜端明殿学士,签枢密院事,封南充县伯,同年八月拜参知政事。1245年(淳[礻右]五年)拜右丞相。

游似的官运超过乃父,从拜端明殿学士到拜右相封国公死,都一直在"宰执"的位置上。游似高官后定居今浙江德清县新市镇,那里曾有他的祠。

游氏父子的政绩。游仲鸿的官阶虽不及儿子的高,但他的胆识和办事气魄则远在儿子之上。

他在任制置司干办工事时,宜宾一带的董蛮部内侵到犍为,并俘获了一些宋人。宋准备派兵进击,游仲鸿自请单独前去处理。

他去问明衅端后,叫董部放还俘虏,宋即照付马价,一场干戈就这样化为玉帛。游仲鸿受降而归,从此名声大起,被成都帅杨辅调为幕僚。

他向杨辅提出,用将要淘汰的士兵去耕种。这样既安置了将要退役的士兵,减少人民的赋税,又利用了荒废的土地,真是"一石三鸟"。

绍熙四年入朝,正是韩 胃排斥理学、打击赵汝愚的时候。首相留正、理学家朱熹、谏官黄度都离开了朝廷。

游仲鸿愤然上疏道:"陛下宅忧之时,御批数出不由中书;前日宰相留正之去,去不以礼;谏官黄度之去,去不以正;近臣朱熹之去,复去不以道。自古未有舍宰相、谏官、讲官而能自为聪明者也。

愿极还熹,勿使小人得志,以养成祸乱"他敢于这样逆鳞犯颜,予头直指宁宗和韩 胃,确非常人所能为。 自"庆元党禁"起,他被列入党人受到打击,回川在宣抚司任职,又常忤宣抚副使吴曦。

吴曦叛时他已回到南充,宣抚司的幕官薛绂也来到南充,宣抚使程松也来南充,总赋刘崇之也到南充来。游仲鸿指着案上书有"开禧丁卯正月游某死"的册子向薛绂说:我已向家里人说好,"曦逼我死,即填其日"。

游仲鸿又向薛绂说:我已写信劝杨辅讨贼,杨辅不用我议。如程松肯用我议,我用积俸二万缗犒兵,护送他到成都。

结果,程松不顾而去。游仲鸿又遣子游似,将讨贼之义说刘崇之,崇之也不听。

这说明游仲鸿有过人的胆识,才有上述的主张与活动。如当时的游仲鸿有路以上地方大员的权位,那讨吴曦的大功,就不属于安丙和杨巨源了。

游似从中进士起,一直官运亨通,做到右相封国公,没有受过挫折。其间,除了跟理宗讲心学、论王道、劝其亲儒从谏、敬畏检身、节用致爱、选贤共理外,则没有什么特异的政绩可言。

但游似在朝期间,正是南宋中兴,理宗求治,确立理学地位时间。一些贤才及受党禁打击和影响人员多被引用到朝里来了,如范钟、真德秀、魏了翁、赵葵、余[王介]等,均是这个时期入朝和受职的。

所以游似被人称为朝中正士,被杨升庵评为南宋"蜀中四贤相"之一。 游氏父子开南充性理之端。

理学起于北宋,南宋朱熹是理学集大成者,他建立起比较完备的客观唯心主义的理学哲体学系。游仲鸿入朝,一面佐赵汝愚定策,一则"常从朱子讲学"。

游仲鸿因此接受了朱熹理学的思想观点,朱熹还称游仲鸿是蜀中奇士。当朱熹被斥出朝时,他上书反对,要求"极还"朱熹。

后来,把游仲鸿列入"伪学",受到打击。死后,刘光祖表其墓道日:"呜呼!庆元党人游公之墓。

" 游似的学术观点不但受其父和他老师刘光祖的影响,还受到理学功臣魏了翁的影响。魏在潼川(今三台)做官时,即邀游似去研究性理之学。

游似说:"嘉定十四载(1221),余方家居。公致之潼川郡斋,同诸友读易,偏考旧说,切磋究之。

"这年游似中进士,开始在朝为官。第二年魏了翁也被召入朝,他们关系更好,用游似的话说:"常过余语"。

他对魏"第在外而心服是寄不为外,在内而情意不亲不为内"的讲解是"击节称叹"(拍掌叫好)。可见,游似在理学上是以受魏了翁的影响为大。

所以游似同皇帝论理讲治时,就充分体现了以心为主的理学。游似在权兼礼部侍朗时上疏说:"欲尽事天之礼,当尽敬天之心,心存则政事必适其宜,言动必当其理,雨 循其序,夷夏必安其生。

"当游似官史部尚书入侍经幄、皇帝问治时,游似说:"人主一念之烈,足以旋乾转坤,……一念有时间断,则无以挽回天下之大势。"游似的论述是紧紧抓着心、念不放,把它当成万能的东西,这既反映了他的理学思想,也反映了魏了翁的主观唯心的理学思想。

我们知道,魏了翁的理学思想来于李燔,李燔是朱熹的学生。朱熹-李燔-魏了翁-游似,这条线是非常清楚的。

所以嘉庆版《南充县志·外纪》说:"南充游忠公,常从朱文公(熹)讲学,深明性理,迄今县中颇得其传,盖自游氏父子云。"《杂识志》又说:"宋高宗南渡后,中原文献。

李离伏法的解析

以今天的眼光来解读,李离殉法,至少有以下三层含义:
第一,在面临君命与法律相抵触时,他选择违抗君命来维护法律的尊严。也就是说,在李离看来,法律是高于君命的。自古以来,“君命不可违”是条铁律,为了君王的一句话而死节的“忠臣”实在太多;当然,也有违抗君命的,譬如,君王昏庸,就会有大臣出来劝谏,劝谏不成,即以“死谏”,从而成为一代忠烈。但类似于这样违抗君命以殉法的例子,在中国几千年以“人治”为主色调的历史上,不说绝无仅有,也是十分罕见的。
第二,李离的时代应该是“刑不上大夫”的时代,但他却以“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精神来挑战奴隶主的等级特权制度,这说明,早在春秋时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因子就已经悄然萌芽。。
第三,即使以今天的法律来衡量,李离的错判也只是一个过失行为,其责任应该由整个国家机关来承担,就李离个人而言,他以道歉和引咎辞职的方式惩罚自己,就已经足以承担相应的责任了。但是,李离却选择了以生命来谢罪的方式。这种矫枉过正的方式虽然有其迂腐的一面,但是以生命为代价来宣示法律的神圣不可侵犯,却是中国古代法制史上的绚丽篇章。
李离伏剑虽然在法制史上有其明显的进步意义,但是,李离视法律高于生命、视法律高于皇权的思维,与支撑中国社会两千多年的封建皇权专制政体是格格不入的,这恐怕也是他的名字和事迹在历史的长河中常常被淹没的主要原因。
在李离之后,有“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荆轲,有“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谭嗣同,等等。较之于他们,李离的鲜血或许并不壮烈,李离的牺牲或者有些人微言轻,李离的行为甚至有矫枉过正。但是“李离伏剑”的典故却是中国法制史上的鲜活教材;他捍卫法律的尊严,为错判案子承担责任以身“殉法”的故事,成为了中国法治进程中难得的财富。

李离以身殉法的做法可取吗你是怎样看待的

对于李离的殉法,《韩诗外传》引用《诗经》当中的一句诗来评价:彼君子兮,不素餐兮。《史记》则点评得非常精到:李离伏剑,为法而然。 

 第一,在面临君命与法律相抵触时,他选择违抗君命来维护法律的尊严。也就是说,在李离看来,法律是高于君命的。自古以来,“君命不可违”是条铁律,为了君王的一句话而死节的“忠臣”实在太多。

第二,李离的时代应该是“刑不上大夫”的时代,但他却以“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精神来挑战当时的等级特权制度,这说明,在中国古代,其实并不缺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因子,只是到后来没有得到很好的弘扬而已。

第三,即使以今天的法律来衡量,李离的错判也只是一个过失行为,其责任应该由整个国家机器来承担,就李离个人而言,他道个歉,或者顶多引咎辞职就可以了,但他却选择伏剑而死。这是以一种矫枉过正的方式,来宣示法律的神圣不可侵犯。

李离介绍:

李离,春秋时代晋国晋文公(前636—前628)时期的理官,生卒年无从考证。他是迄今为止正史中能够查到的最早的以李为姓的人,却很可惜没有能够在李姓的早期发展史上获得应有的地位。

作为理官,因为听信下属之言而错判了一个死刑案,他为此懊悔不已,伏剑殉法。同样可惜的是,这种“殉法”精神,在后来以“人治”为核心的朝代兴替中几乎无人提及。

李离殉法讽刺了我们什么?

教育意义
李离以自己的鲜血和生命捍卫法律的尊严,实践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对我们的教育是非常深刻的
本文标题: 李离错判读后感(李离以身殉法的做法可取吗你是怎样看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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