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七日读后感,读完一本书以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忽然...
忽然七日读后感
前段时间答应好朋友们写关于《忽然七日》的读后感,但因为种种原因,才写。实在抱歉。
比起原文书名《Before I fall》,我更喜欢翻译后的书名“忽然七日”,我认为这本书更适合高中生、大学生这类青年读者。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高中生,在自己最喜欢,最期待的一天出了车祸。就像在书中描述的那样:
“或许,曾经的我有些任性狂妄,可我想不通,我到底是做了什么坏事,以至于该死?又究竟是坏到了怎样的程度,该这样死去?”
书中讲到了高中生妹子的生活:期待被大家关注、开心建立在欺负弱小同学之上、喜欢派对、喜欢和帅气可爱的男孩交往、在寒冷的二月,冻的瑟瑟发抖也要吃冰激凌……
在热闹的校园生活里,在她“死去”一次之后,她也开始注意到平日被她和她朋友欺负的其他女生。为什么为欺负弱小?就因为她们家境不好?长的不漂亮?直到有个被她们期负很多年的女生要自杀时,她知道了,自己应该做些什么。
学生时代,活估计是大部分人收获朋友最多的一个时间段。到现在为止,不少朋友都是上学时认识,“臭味相投”后,一直联系到现在。女孩子神奇的友谊,如果真爱,各种吵闹,和解后就还是很铁。也同样是那么好的友谊,保存的最隐私的秘密,不堪重负,而闹崩的也不少。在友谊中,我们收获的,失去的,不能比较,不能衡量,它的无价就是陪伴我们渡过彷徨的那个时段吧。
在我们叛逆的`高中生活中,父母在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女主角的妈妈其实每天早上都会给她准备可口的早餐,偶尔爸爸也会做些好吃的,但她从来不吃,因为她要和自己的朋友一起在车上吃早饭。
在我们想尽办法,渴望用自己限有的时间和精力,各种折腾,为了不让“枯燥”的高中生活不再单调无聊时,我们更容易忽略家人。学校的时间不够和亲爱的朋友们一起闹,我们还要用课余时间、放学时间、周末的时间。但是爱我们的父母呢?爱我们的兄弟姐妹呢?
那个万众瞩目的阳光漂亮男孩,是你的最爱,同样也是同学们,学妹喜欢的对象。女主的男朋友就是这样的男孩。但是他们在一起好像更多的是为了满足虚荣心:得到其他人的羡慕的目光——哇,她男朋友就是谁谁谁,好帅呀!
可是,经历了一切之后,她发现这种涂有光鲜亮丽的男女朋友关系,并不是她想要的。而真正喜欢她的人,是那个,无论她打扮的有多漂亮,或在落难时有多糟糕,都觉得她是无与伦比的心动女神的老同学。
太过看重外表,太过在乎他人看法,太过于渴望他们肯定的高中生活,注定是精彩和难忘的,但我们不仅仅是他人眼中那个自己而活,还要为真正的自己而活。
每个人注定的命可能不同:有人天生富贵,有人天生残缺,有人天生有副好嗓子,有人天生有肥胖基因……可是,就因为种种不同,如此不公,才会有属于你的故事:有时单调,有时却意义非凡。
明天是怎样的一天?
谢谢有你,我仍然爱着的一天。
忽然七日读后感
忽然七日,是一本让全美年轻人集体沉静的书。一个超现实的故事,讲述了死亡与重生、觉醒与救赎的主题,发人深省,其独特的故事和深刻的主题也使得它获得亚马逊书店我们的特别青睐,被选为2021年亚马逊最佳青年读物。为您我整理忽然七日读后感,欢迎阅读。
忽然七日读后感(一)
小说的讲述了一群高中女生的故事,她们漂亮、拉风、张扬,受到众多男生追捧,主人公就是这群女生中的一员。她们是学校里的明星,在丘比特日总能收到大把的玫瑰花,她们在大冬天里只穿小吊带加机车皮外套,虽然冷得要死但还是努力保持光鲜。当然,她们也受到了许多人的羡慕、妒忌、恨。就在丘比特日的夜里,这群女生参加了一个热闹的派对,在派对上,有一个被她们平时称为“神经脖的女生当着大家的面责骂了她们。之后这群姑娘们在回家途中出了车祸,主人公在这场车祸里丧生。神奇的是,当她睁开眼睛,丘比特日又重新开始了,于是她死去、重生,又死去、再重生。她身边的朋友都不知道发生了这样的事,只有她一个人在不断体验死后重生的奇妙感觉。同时,她也想让自己的死变得更有意义一些。
小说结尾处的主人公,是带着欢乐和欣慰离开的。我也从一开始的旁观者角色,慢慢深入到她的内心,开始喜欢她、欣赏她、怀念她。小说中七日重生的经历让我们每个人重新审视生活中一个个平凡却重要的时刻,思考我们希望记住的事和希望人别人记住我们的事。虽然主人公死了,但那些时刻真实存在过,那些她为之付出努力的事,会永远留在她的家人、友人们的记忆中。
生命和脆弱,你根本不知道我们是否还有明天。有很多很多事情我们都没做,有很多人我们都还不懂得珍惜,有很多话我们还没有讲……有很多很多……。如果到死去的那一天我心怀着那么多遗憾离开,那么我会很不甘心。如果死去的那一天没有人为你流泪,没有人怀念你,那是何等悲哀埃只要我们还活着,我们就应该时刻反省自己,不要令自己有任何机会留下遗憾。
忽然七日读后感(二)
“年少时候的张扬与轻狂,往往会变成生命中的错与伤。”
“我们平凡而可贵的人生,错了不会再重来。”
一个多月,我读完了死亡与重生的七日、幻想与追溯的七日、醒悟与成长的七日。这是美国高中生生活的真实写照,十七岁的萨曼莎·艾米丽·金斯敦是美丽开朗的女孩,带着青春年少的自信张扬,以为生活中处处是阳光与欢笑,她在丘比特日奶油色的晨光中醒来,满怀着对浪漫的一天的期待,然而忽然注入她生命的那七日,扭转了她的生命,让她发现,身边讨厌她的人甚至比喜欢她的还要多,还有很多简单而重要的事等着自己去做,使她明白,自己曾经历的过往,那些自以为是的无知行为、自私恣意的选择给周围的人带去了怎样的伤害,由此寻找隐匿其中的真相和秘密,重拾人生的美好,改变曾经做错的事情。
第一日,她遭遇了可能是最糟糕的问题,时间的倒退。
第二日,她尝试去幻想:或者问题根本就没发生,所以她逃避。
第三日,她尝试去改变问题,阻止已经发生的过去,做所有无力的挣扎。
第四日,她承认了现实,但是无力无助,一片迷茫,所以干脆自暴自弃,放弃一切,沦陷深渊。
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到底自己需要的是什么,不可改变的已经可以坦然接受,并重新开始思考,自己要做什么,自己需要的生活,继续自己的旅程。
第六日,她开始发现自己的旅程中,并非只有自己,还有爱我们以及我们所爱的人那些最纯粹最本质最原始最简单的感情,那些最初的梦想,突然都会回归到自己的心中。她开始坦然看待人性的弱,人性的强,开始学会控制自己。
第七日,她发现爱,争取爱,得到爱,分享爱。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自己可以去做我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更多。
很难想像萨曼莎身处这样一个时间怪圈中的绝望,知道自己会死却无能为力,于是开始转换视角,如何让这一天过得更有价值。生命往复,循环不息,而且,后一个总是比前一个更新,更深刻。我一直记得书中的这样一个场景:第五日,萨曼莎跨过房门的界限主动拥抱母亲,在一座小山顶上与小妹妹伊奇分享记忆中的那片土地,太阳透过薄雾射出金光,所有的树叶似乎挂上一圈光晕,不时有小鸟突然飞起,大片大片绿茸茸的苔藓出现在脚下。记忆中的小溪——一条冻住的暗色河流,冰上有很多裂纹——一步就能跨过去,远处的小山柔和地起伏。她找到了曾经见过的最大的岩石,它微微上翘,而且伸出来开一点,好似一艘大腹便便的轮船的船身。想起自己躺在那块石头上,望着粉色和紫色交织而成,好像狂欢节的太妃糖一样的天空,好几百只野天鹅飞过,排成完美的人字形。一片羽毛从空中飘下,直接落在她的手边。她将自己藏在石后的那根羽毛和项链送给伊奇,感受到伊奇的惊讶和喜悦,她感到很幸福。
他们说,当你死的时候,你的一生都会在眼前闪现。死亡的时刻充满了声音、温暖和光明,那么多的光线注入身体,吸走灵魂,就像歌唱的感觉,宛若微笑,萨曼莎最后是带着满足离开的,亦不畏惧死亡。她找到了真爱,那个她曾经不屑一顾的前男友,使她愿意将这样的一日不停的循环下去,一遍又一遍,直到时间停止,宇宙终结;她救了朱丽叶,那个她从前感到万分厌恶唾弃的女孩,让她意识到时间并不重要,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倒带播放,直至永恒。
它们就是一切,它们无处不在。它们就是意义。
《忽然七日》深深吸引着我的不仅仅是译者的文字,更是文字背后的情感和思想。也许你经得起等待,也许对我们来说,还有一个明天,或者有一千个明天,甚至三千个,一万个,有这么多的时间供我们驱遣,它们好像手中玩着的硬币,有那么多可供浪费。但是,对于我们中的某些人来说,只有今天。而且事实是,我们永远不会真的知道自己是否属于这类人。我们的生命不是缺少传奇,而是缺少踏实行走的步履,我们的生活平凡可贵,逝者如斯,而未尝往,它像幕布一样落下,也许,幕布后面还有更为壮美的风景。
忽然七日读后感(三)
国外的年轻人都在读什么?千万不要以为人人手里捧着的都是“暮光之城”——人与吸血鬼相恋的童话只会吸引初中小孩子,谁都知道,那些玩意儿太飘渺,太无稽。读小说,与其总是欣赏“别人的故事”,不如看那些让我们感同身受的东西来得亲切。——《忽然七日》便是一本实实在在贴近美国年轻人真实生活的书,也实实在在让每一个经过那个年龄段的我们感同身受,即使,我们并没有主人公萨曼莎那种具体而微的放肆和张扬,但我们或多或少都曾经有青春年少时的缭乱和率性,无论你是否承认。
读这个故事的时候,我们甚至忽略了萨曼莎经历的轮回和重生。
每个人的少年时代,身边都有一个或几个萨曼莎这样的女生:漂亮、拉风、骄傲,甚至有一点跋扈。因为漂亮所以受到许多人的宠爱,因为宠爱所以愈发以为自己比别人重要,比别人影响大,因而张狂无忌。——反正,在这个世界上,“漂亮”的人犯错,总容易被轻易地原谅,这实在是一件让人不平却又不得不承认的事。
是啊,我们过往的少年时代,那些漂亮而放肆的女生们,让人遥望却不可亲近的女生们,最后去哪里了呢?好多年过去了,我们保持联系的,总是一些外表不那么出众,却努力又平实的朋友或同学,而那些靓丽宝贝,那些花儿(如果你也是女生,说,当初你有没有妒忌过她们,有没有?!),她们在哪里啊?她们还盛开着吗?
那些漂亮而脆弱的女生们,就这样退出了大家的生活,依稀变成了记忆中的传说。
如果萨曼莎没有遇到车祸,她也会同许许多多个最终会淡出人们视野的漂亮宝贝一样,长大、老去,红颜不再、情意不再,过着庸碌的一生。
老实说,即使萨曼莎在许多人眼中,是一个任性、不讲道理、恣意、自私的女孩子,但她并没有诚心想那么做。她看世界的眼光甚至是童真的,她以为,生活中每个人都是好的、善良的(即使有些人看上去蠢蠢的)、友爱的。她以为日子就像蜜糖般甜蜜(会不会也有一点无趣?)。她的生活内容,无非就是跟其他漂亮宝贝们一起疯狂地玩闹,她并不知道她曾经做错过多少事、伤害过多少人。她并不知道当她在开心,在生气,在埋怨的时候,有人在伤心,在愤恨,在张惶不安,在伪装。
她并不知道,身边最亲爱的友人,其实比她自己还脆弱。她并不知道这样一种游戏青春的生活状态,其实未必也是她们想要的。她其实自己也觉得烦,觉得可以下一个日出开始时,就能有一种不一样的生活,但她没敢多往下想。
没敢主动做点什么。
直到死亡的来临。
在重生的过程中,萨曼莎终于知晓了曾经的自己是多么无知,给周围的他人造成了多么大的伤害。她竭力要挽回这一切,挽回那些因她而变成的尴尬和难堪,挽回那些逝去的友情和信任,甚至在挽回的过程中,她还发现了自己年轻美好的爱——是她此前一直忽略了的。她以为只要她做对了,事情就能变好,甚至她就可以不必死,可以平安快乐地长成大人。可是每一次,她都没能成功,事态的演变跟她的心意总是背道而驰,她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言行造成的痛苦演绎,一次,一次,又一次。
什么也改变不了,包括她的死亡。
那是何等的一种绝望——明明知道自己会死,却手足无措。无论做什么或不做什么,总是无法避免被人恨、被人耍弄、被人诅咒,在死的时候,被人思念。萨曼莎一天天地更加痛苦,也一天天更加明朗。她不再认为这种重生是一种折磨,反而欣然接受了起来。
——究竟要怎样做,才能有一个真正的结果?
最后的时刻终于来临,萨曼莎倾尽全力,终于做成了一件最有意义的事。不,在这件事之前,那最后的一天,发生了许多件有意义的事。她甚至终于有了生命中第一次悸动,第一次的脸红心跳,以及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轻盈却真切的吻。反正结局总是注定的,离最后时刻越来越近,她却能越来越充实和勇敢,她已经不怕了!——上帝,是你在提醒我吗?是你在开玩笑或者说折磨我吗?来好了!我已经明白我要做什么了!
小说结尾处的萨曼莎,是带着无比的欢乐和欣慰离开的。读故事的我们,也从一开始嫌弃她、讨厌她,到开始喜欢她、欣赏她、怀念她。萨曼莎的经历让我们自然而然地重新审视人生中的许许多多个平凡却重要的时刻,想起我们希望记住的事和希望人们借以记住我们自己的事。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即使一切结束之后,它们也不会结束,即使你死了,而且进入坟墓,那些时刻也依然存在,倒带、播放、直至永恒。它们就是一切,它们无处不在。它们就是意义。
这部小说不像吸血鬼、狼人和人之间的苦恋那么的纠结,它是现实的,说的就是年轻人之间的那点事儿,微小平凡,却是真切而感人的。
忽然七日读后感(四)
小说讲述了女主人萨曼莎·艾米丽·金斯顿经历死去、重生、又死去、再重生,以及在这期间体会到的死后重生的奇妙感觉。
小说主要围绕着,主人翁死后的七天生活感悟来撰写,第一日,她遭遇死亡;第二日,她尝试着着逃避灾难;第三日,她试图阻止已经发生的事;第四日,她承认了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并且自暴自弃;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自己要做什么才能死的有意义;第六日,她开始发现生活中并非只有自己,有时伤害了别人却不自知;第七日,她顿悟: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可以去做她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
看完这本小说,首先我倾佩作者的思考模式,她简单、深刻地描述了人类死亡带来的思考,同时也揭示了人的本性,在我们面对一件不好事情的时候,本能地去想怎么规避这件事,发现不能规避的时候,就想着把生活过的更糟,以“反正已这样了……”为借口,逃避现实,人们都说“上帝关闭一扇窗户的同时也为你打开了另一扇窗户”,一扇窗户的开启应该是你学着去面对与改变之后。
恰巧的时候看到了这本书,恰巧的时机我经历了人生中的小变动,恰巧的时机我想着去改变生活……生活的真谛就像是个谜。朋友赠我的话:靠自己是长期的 靠别人是短暂的 做小事靠才能 做大事靠人品,对这句话我感悟很深。
周末看完这本书后,我睡了整整27个小时,我的思想仿佛也从黑暗中到光明中,再到黑暗中,再到光明中……我不知道自己是醒还是在沉睡,我的思想疲惫期,也该结束了!
生活的另一种思考模式:过得好学着防微杜渐,过得不好学着面对改变。
忽然七日读后感(五)
《忽然七日》是一位友人推荐我看的,他看了第一章后感觉这本书情节推动太慢,实在是太适合催眠的图书,就把看书的重责大任推给了我,他说等我看完告诉他故事梗概就可以了。我很遗憾他没有看完,阅读是场美妙的事情,唯一需要的,就是坚持下去。
小说的作者劳伦·奥利弗毕业于芝加哥大学,并在纽约大学获得艺术硕士学位。《忽然七日》是她的第一部小说,以一种独特的结构,讲述了一个爱与救赎的故事,令全美年轻读者沉思且热烈欢迎,是2021年亚马逊网络书店最佳青年读物,也是2021年美国图书馆协会最佳小说。
时间轴循环的故事并不稀奇,尤其是在欧美悬疑惊悚电影中更是屡见不鲜,其中不乏《蝴蝶效应》、《恐怖游轮》这些令人拍案叫绝的精品,它们将绝望发挥到极致,而《忽然七日》这个故事却让我们看到了希望。
小说讲述了一群高中女生的故事,她们漂亮、拉风、张扬,主人公就是这群女生中的一员。她们是学校里的明星,受到众多男生追捧,在丘比特日总能收到大把的玫瑰花。当然,她们也受到了许多人的羡慕、妒忌、恨。就在丘比特日的夜里,这群女生参加了一个热闹的派对,在派对上,有一个被她们平时称为“神经病”的女生当着大家的面责骂了她们。之后这群姑娘们在回家途中出了车祸,主人公萨曼莎在这场车祸里丧生。神奇的是,当她睁开眼睛,丘比特日又重新开始了,于是她死去、重生,又死去、再重生。她身边的朋友都不知道发生了这样的事,只有她一个人在不断体验死后重生的奇妙感觉。同时,她也想让自己的死变得更有意义一些。
归纳起来,七日里萨曼莎经历了这样一个逻辑:第一日,她遭遇死亡;第二日,她尝试着逃避灾难;第三日,她试图阻止已经发生的事;第四日,她承认了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并且自暴自弃;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自己要做什么才能死得有意义;第六日,她开始发现生活中并非只有自己,有时伤害了别人却不自知,开始反省;第七日,她顿悟,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可以去做她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更多。于是虽然最终主人公还是死了,但与第一次死亡相比,最后一次终于让她明白了生活的真谛。在重生的过程中,主人公终于知道了曾经的自己是多么无知,她竭力想要挽回这一切,并因此发现了生活的美好。
这是一个让人着迷的设想。小说的魅力或许就在于此。尽管这是一个靠技术手段推动情节开展的故事,但依然有很强的带入感,或许是因为捕捉到了人性深处的共同——迷茫。没有多少人有着坚强的信念,对于过去、现在、未来的言行坚定不移,都希望人生能像一个写字本,可以尝试、修改、删除,重头来过。或许这也是小说留给我们的悬疑。但合上书细细地想一想,萨曼莎七日里自我颠覆般的经历真正告诉我们的又是什么呢?内心给予的答案是:活着,就要活得精彩,要懂得感恩,要善于思考!
忽然七日读后感(六)
翻过这本书的最后一页,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拿起桌上的水喝了一口,仿佛自己也随着主角经历了许许多多。
书名叫《忽然七日》,讲述了一个坏女孩——我认为是的——与她飚车的好友在周五的午夜除了车祸后,又一遍一遍地重复过这一天——没有明天。她从刚开始的放纵,到珍惜自己的家人,到学会欣赏世界,到学会为他人着想,最后救赎了自己。
全书无泪点,却给了我比这更大的震撼。我不禁陷入了沉思,我是否真的好好欣赏了这个世界?我又没有用心去好好珍惜身边的人?我又有没有在不经意间发脾气伤害了某人?
我想,并不是人人在死后都有七天的时间来反思,来改变,甚至也许我们连后悔的时间也不会有。
尽管意外的几率很小,但没有人可以万分肯定自己绝不会出意外,毕竟人的生命是那么的脆弱。所以,尽可能地珍惜每一天,珍惜身边每个人。
忽然七日读后感(七)
三月的某个双休日,我爸妈带儿子去乡下玩了,老公去了公公厂里,我因为有值班任务在身,哪都不能去。于是便有了大块的阅读时间,正好大块到可以把《忽然七日》读完。
这是本美国的小说,我好像很少看小说,特别是外国小说,因为人名实在是太难记了,不过既然这本书是知名书网推荐的,既然这本书已经从商店里入驻到我家了,那迟早也是要看的。而且说实话,这本书并没有让人失望,看完之后还是有所收获的。
小说的讲述了一群高中女生的故事,她们漂亮、拉风、张扬,受到众多男生追捧,主人公就是这群女生中的一员。她们是学校里的明星,在丘比特日总能收到大把的玫瑰花,她们在大冬天里只穿小吊带加机车皮外套,虽然冷得要死但还是努力保持光鲜。当然,她们也受到了许多人的羡慕、妒忌、恨。就在丘比特日的夜里,这群女生参加了一个热闹的派对,在派对上,有一个被她们平时称为“神经病”的女生当着大家的面责骂了她们。之后这群姑娘们在回家途中出了车祸,主人公在这场车祸里丧生。神奇的是,当她睁开眼睛,丘比特日又重新开始了,于是她死去、重生,又死去、再重生。她身边的朋友都不知道发生了这样的事,只有她一个人在不断体验死后重生的奇妙感觉。同时,她也想让自己的死变得更有意义一些。
归纳起来,这七日是这么个逻辑:第一日,她遭遇死亡;第二日,她尝试着逃避灾难;第三日,她试图阻止已经发生的事;第四日,她承认了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并且自暴自弃;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自己要做什么才能死得有意义;第六日,她开始发现生活中并非只有自己,有时伤害了别人却不自知,开始反省。第七日,她顿悟: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可以去做她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更多。于是虽然最终主人公还是死了,但与第一次死亡相比,最后一次终于让她明白了生活的真谛。在重生的过程中,主人公终于知道了曾经的自己是多么无知,她竭力想要挽回这一切,甚至在挽回的过程中,她还发现了自己年轻美好的爱,这是她此前一直忽略的。
小说结尾处的主人公,是带着欢乐和欣慰离开的。我也从一开始的旁观者角色,慢慢深入到她的内心,开始喜欢她、欣赏她、怀念她。小说中七日重生的经历让我们每个人重新审视生活中一个个平凡却重要的时刻,思考我们希望记住的事和希望人别人记住我们的事。虽然主人公死了,但那些时刻真实存在过,那些她为之付出努力的事,会永远留在她的家人、友人们的记忆中。
千万不要无药可救了才后悔。
凡人没有重生的机会。
假如这是最后一日。
《忽然七日》读后感
最开始购进这本书是因为被它的封面所吸引:一个身材纤细的外国女孩儿,跳入水中的瞬间,四周泡泡呼呼地往上漂,单纯而不单调的白色连衣裙与水流泛起同样飘逸而富有美感的褶皱,灿烂的阳光透过水面洒漏在女孩身上,一切仿佛蒙上一层纱,朦胧又飘渺。这唯美的意境瞬间搏得了我的眼球和心,于是我翻开了它。
这本书的前一小半部分仿佛是接着封面在叙述,一个叫萨姆的漂亮女孩在学校却是个臭名昭著的“恶霸”,她与自己的三个朋友完美演绎出了令我始料不及的校园暴力:始于身体,止于心灵。后来她在车祸中丧生,陷入了轮回,把自己人生中最后一天过了七次。
她在这矜贵的七日中从一个脾气乖戾,我行我素,灵魂空虚的人蜕变成了热爱生活,尊重他人,珍惜家人朋友的自己喜欢的自己。
在她第七日的最后一刻,她惊讶地发觉:自己并非像书本封面上那样飘浮在黑暗中,沉向深渊。当她意识到了自己应当如何真正度日时,她猛然睁开双眼,发现自己身边集满了蝴蝶、花朵、阳光等一切被定义为“美好”的事物。她并非在坠落,她是在飞翔!
虽说我们的生活与美国学生那种“开放、自由”的校园生活全然不同,但我也不由得感触颇深。
在学业残酷地压迫下,一个良好的状态难得却重要,“但你真的在看的时候,那么多的东西都变得美丽了。”倏然间感觉身上那么多担子好像得到了诠释,哪个身陷囹圄的人曾想过,自己黯淡无光的眼神完全可以焕发出新的光彩——只要自己愿意。
同时我也暗自庆幸,自己能出于一个气氛轻松活跃的集体之中。同学老师在课上“相互逗乐”,回家后还有家人们无微不至的关怀。纵使我们是在苦中作乐,至少会感到有阳光覆在身上;书中那一幕幕学生们如坐针毡、提心吊胆的行为和心理让我既是怜悯又是庆幸。
这本书仿佛是一眼温泉,从中抽离后才骤然发现自己、自己的一切都如此的美好。。
也许是因为我生活条件过好了哈哈哈,但内心还是藏着那么一丢丢的喜悦。书的封面也让我想到吴雨霏一张专辑《January》的封面,两者有异曲同工之妙,专辑中有一首歌《生命树》,也是发现了类似的主旨。适合在看《忽然七日》时听着《生命树》哈哈哈哈。
第一次在手机上写(。ò ∀ ó。)就当作写给自己看咯哈哈哈
只知道这么多的读后感?
亲。图片呢???
只知道这么多中,船沉没了,你记住了谁,为什么?
这个是什么的
求读后感200字!!!以前的号丢了,只能悬赏那么多。。。。拜托大家啦!!! 20分
《爱犬的天堂》的读后感
《爱犬的天堂》收了二十几篇文学作品,分为七个部分,曰忠诚、亲情、可爱、强悍、母爱、情怀、迷惘,这样一些词汇,一向是用在人身上的,可见编者对犬族的宠爱。书里面有一篇杰顶·伦敦的文章,说一条叫布克的狗,“除了不会说话,你什么都会!”
爱狗的男女,古往今来难以计数,爱狗的诗文亦然。编者似乎是个颇散淡的人,不惟名家,不惟名文,且中外皆收,鲁迅、巴金、老舍、萧红、冰心、冯骥才、林清玄的爱犬佳作当然要有,国外一些不甚知名作家的篇什也不放过,盖那作者或许并非职业作家,只为爱犬,写来自是情深意切,朴实无华,回味悠长。像《小狗待售》便是,作品写了一个腿有残疾的男孩买一条跛脚狗,同病相怜,令人嘘唏。而《小狗比利》写了一条被唤作“小傻瓜”的杂种狗最终成为勇敢猎犬的经历,是很有哲理的成长故事。正如编者在前言中所写:“这些作品一方面让读者了解大作家对于小动物的细腻情感,看到他们平凡的一面,另一方面,不也能抚慰读者在社会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当代,日益疲惫而麻木的心灵吗?”
白石老人极崇拜明人徐渭,“愿做青藤门下走狗”,看来,人模狗样倒不是一句坏话呢。值得庆幸的是,如今国人闲暇日多,狗日子越来越好过,也就更接近天堂。
冯骥才的《爱犬的天堂》有感
(颓垣断壁,杂草丛生,空气中弥漫着凄凉。如果此刻眼前正是此番景象,告诉自己:我开错了窗,我应重新开启一扇全新的窗!
透过窗向外远眺。绿水青山,百花齐放,世间的美好景象全部尽收眼底。
换一扇窗,换一个角度,会惊奇的发现,一切都迥然不同。
之前,作者为在街上踩一脚狗屎愤愤不平。之后,了解到狗在巴黎人生活中深层的位置——狗绝对不是他们看家护院的打手,不是玩物,也不是宠物,而是人们不可缺少的心灵的伙伴。作者感受到,巴黎人与狗互为伙伴,彼此关爱的和谐,感受到幻想中的美妙境界。
换一扇窗,换一个角度,不好的转身变成好的。
悲观者说,希望是地平线,就算看得见,也永远走不到;乐观者说,希望是脚下的路,只要你肯走,终点就在眼前。困难,对于弱者,是万丈深渊,一旦坠入,即粉身碎骨;奋进的人,把困难看作一块垫脚石,踩着它迈向成功。
两位母亲带着两个小女儿来到花园。花园中盛开着红玫瑰,两个小女孩都迫不及待的挣开母亲的双手奔向花丛。没想到,一个小女孩流着泪回到妈妈身边,说:“妈妈,玫瑰花一点儿也不好。它的花瓣下长满了刺!”另一个女孩欢快的蹦到母亲身边,兴奋得说道:“妈妈!玫瑰花真的是太妙了,是我见过的花中最可爱的!因为在冷酷的刺上面竟然开着如此娇艳的花瓣!”
玫瑰究竟是刺中有花,还是花中有刺?全凭你开哪扇窗去观察。
人生何尝不是?透过一扇挑剔的窗看世界,看到的只会有失意,惆怅。而一扇接纳的窗中的世界,遍及了乐观,自信。如果发现此刻开错了窗,一定要再另开一扇崭新的窗!)
《忽然七日》读后感,给150悬赏分,因为我只有这么多。
xumanjiat埂[email protected],我现在写,等会发过去,是原创,但不保证符合你的口味.
已发,求接受。
专业导论课程读后感。。。。我是真写不出来,请各位帮帮忙。只有这么多分了。。
专业导论课感想 电子 1102 10 号 余秀珍 电子信息业是一项新兴的高科技产业,根据信息产业部的分析, 电子信息业是一项新兴的高科技产业,根据信息产业部的分析, 电子信息业这一朝阳产业正处于产业发展的关键时期。 电子信息业这一朝阳产业正处于产业发展的关键时期。 自我国改革开放尤其是近几年来, 电子生产行业以突飞猛进的速 自我国改革开放尤其是近几年来, 度迅崛起,我国的电子产品的生产、销售都在逐年快速增加, 度迅崛起,我国的电子产品的生产、销售都在逐年快速增加,电子产 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一大支柱产业。 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一大支柱产业。 电子信息业是一项新兴的高科技产业,根据信息产业部的分析, 电子信息业是一项新兴的高科技产业,根据信息产业部的分析, 电子信息业这一朝阳产业正处于产业发展的关键时期。 电子信息业这一朝阳产业正处于产业发展的关键时期。 关键时期 预计电子信息 业在近几年内将以高于经济增长速度两倍左右的速度快速发展, 因此 业在近几年内将以高于经济增长速度两倍左右的速度快速发展, 其前景是相当可观的。 其前景是相当可观的。 众所周知, 众所周知,电子产品制造业、 电子产品制造业、集成电路等产业是现在和将来重点 发展的领域。从小的方面来看,数据通信、多媒体、互联网、 发展的领域。从小的方面来看,数据通信、多媒体、互联网、电话信 息服务和手机短信等众多新兴通信业务正在迅速扩展, 这些领域中都 息服务和手机短信等众多新兴通信业务正在迅速扩展, 需要大量的信息技术人才作为行业支持。 根据近几年人事部发布的热 需要大量的信息技术人才作为行业支持。 门专业需求情况来看,电子信息业的专业人才需求排在了第三位,将 门专业需求情况来看,电子信息业的专业人才需求排在了第三位, 来必巨大的发展潜力,学生就业前途一片光明。 来必巨大的发展潜力,学生就业前途一片光明。 电子信息工程是一门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技术进行电子信息控 制和信息处理的学科,主要研究信息的获取与处理, 制和信息处理的学科,主要研究信息的获取与处理,电子设备与信息 学科 系统的设计、开发、应用和集成。现在,电子信息工程已经涵盖了社 系统的设计、开发、应用和集成。现在, 会的诸多方面,像电话交换局里怎么处理各种电话信号, 会的诸多方面,像电话交换局里怎么处理各种电话信号,手机是怎样 传递我们的声音甚至图像的, 传递我们的声音甚至图像的,我们周围的网络怎样传递数据,甚至信 我们周围的网络怎样传递数据, 息化时代军队的信息传递中如何保密等都要涉及电子信息工程的应 用技术。我们可以通过一些基础知识的学习认识这些东西, 用技术。我们可以通过一些基础知识的学习认识这些东西,并能够应 用更先进的技术进行新产品的研究和开发。 用更先进的技术进行新产品的研究和开发。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主要是学习基本电路知识, 并掌握用计算机等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主要是学习基本电路知识, 处理信息的方法。 首先要有扎实的数学知识, 对物理学的要求也很高, 处理信息的方法。 首先要有扎实的数学知识, 对物理学的要求也很高, 并且主要是电学方面; 电子技术、 信号与系统、 并且主要是电学方面; 要是电学方面 要学习许多电路知识、 要学习许多电路知识、 电子技术、 信号与系统、 计算机控制原理、 计算机控制原理、通信原理等基本课程。学习电子信息工程自己还要 通信原理等基本课程。 动手设计、连接一些电路并结合计算机进行实验,对动手操作和使用 动手设计、连接一些电路并结合计算机进行实验, 工具的要求也是比较高......>>
我做了那么多改变 只为心中不变作文
时光飞逝,转眼间,我已由个懵懂孩童变成一个中学生了。至今,我仍觉得自己还停留在童年的沙漏中,永远流不尽的沙,就像我的童年时光一样,注进了我的心里。
童年是一幅五彩的画,画出七彩的梦想,画出童年的欢乐,童年是一首悦耳的歌,唱出美好的憧憬,唱出孩子们的快乐。如今,我却要告别童年了。
回首过去,仿佛儿时的那个孩子,还那么稚嫩,那么无忧无虑,天真烂漫。对一切事物都不甚了解,顶多好奇罢了。老师叫我写童年,心里一点感觉都没有,却迷迷糊糊写完了一切,有开心也有伤心,儿时的我那么迷茫。现在想起,所有童年时候的喜怒哀乐仿佛一幅幅缤纷的水彩画,让人回味。
你讲那么多 又很会讲 那又怎么样? 我只在乎结果 和实际的东西 现在人不流行很会讲了 有同感
1,口才好是一项技能。2,口才好不代表人品不好,也不代表结果不好。口才好还是很吃香的,但是会说不一定要虚伪。
许知逺写过什么书?他是北大毕业的,文釆甚佳,直言敢言。只知道这么多了
这是李白所写的三首《行路难》的第一首最后一句。这组诗从内容看,应该是写在天宝三载(744)李白离开长安的时候。
诗的前四句写朋友出于对李白的深厚友情,出于对这样一位天才被弃置的惋惜,不惜金钱,设下盛宴为之饯行。“嗜酒见天真”的李白,要是在平时,因为这美酒佳肴,再加上朋友的一片盛情,肯定是会“一饮三百杯”的。然而,这一次他端起酒杯,却又把酒杯推开了;拿起筷子,却又把筷子撂下了。他离开座席,拔下宝剑,举目四顾,心绪茫然。停、投、拔、顾四个连续的动作,形象地显示了内心的苦闷抑郁,感情的激荡变化。
接着两句紧承“心茫然”,正面写“行路难”。诗人用“冰塞川”、“雪满山”象征人生道路上的艰难险阻,具有比兴的意味。一个怀有伟大政治抱负的人物,在受诏入京、有幸接近皇帝的时候,皇帝却不能任用,被“赐金还山”,变相撵出了长安,这不正象遇到冰塞黄河、雪拥太行吗!但是,李白并不是那种软弱的性格,从“拔剑四顾”开始,就表示著不甘消沉,而要继续追求。“闲来垂钓碧溪上,忽复乘舟梦日边。”诗人在心境茫然之中,忽然想到两位开始在政治上并不顺利,而最后终于大有作为的人物:一位是吕尚,九十岁在磻溪钓鱼,得遇文王;一位是伊尹,在受汤聘前曾梦见自己乘舟绕日月而过。想到这两位历史人物的经历,又给诗人增加了信心。
“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吕尚、伊尹的遇合,固然增加了对未来的信心,但当他的思路回到眼前现实中来的时候,又再一次感到人生道路的艰难。离筵上瞻望前程,只觉前路崎岖,歧途甚多,要走的路,究竟在哪里呢?这是感情在尖锐复杂的矛盾中再一次回旋。但是倔强而又自信的李白,决不愿在离筵上表现自己的气馁。他那种积极用世的强烈要求,终于使他再次摆脱了歧路彷徨的苦闷,唱出了充满信心与展望的强音:“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他相信尽管前路障碍重重,但仍将会有一天要象刘宋时宗悫所说的那样,乘长风破万里浪,挂上云帆,横渡沧海,到达理想的彼岸。
这首诗一共十四句,八十二个字,在七言歌行中只能算是短篇,但它跳荡纵横,具有长篇的气势格局。其重要的原因之一,就在于它百步九折地揭示了诗人感情的激荡起伏、复杂变化。诗的一开头,“金樽美酒”,“玉盘珍羞”,让人感觉似乎是一个欢乐的宴会,但紧接着“停杯投箸”、“拔剑四顾”两个细节,就显示了感情波涛的强烈冲击。中间四句,刚刚慨叹“冰塞川”、“雪满山”,又恍然神游千载之上,仿佛看到了吕尚、伊尹由微贱而忽然得到君主重用。诗人心理上的失望与希望、抑郁与追求,急遽变化交替。“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四句节奏短促、跳跃,完全是急切不安状态下的内心独白,逼肖地传达出进退失据而又要继续探索追求的复杂心理。结尾二句,经过前面的反复回旋以后,境界顿开,唱出了高昂乐观的调子,相信自己的理想抱负总有实现的一天。通过这样层层迭迭的感情起伏变化,既充分显示了黑暗污浊的政治现实对诗人的宏大理想抱负的阻遏,反映了由此而引起的诗人内心的强烈苦闷、愤郁和不平,同时又突出表现了诗人的倔强、自信和他对理想的执著追求,展示了诗人力图从苦闷中挣脱出来的强大精神力量。
这首诗在题材、表现手法上都受到鲍照《拟行路难》的影响,但却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两人的诗,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封建统治者对人才的压抑,而由于时代和诗人精神气质方面的原因,李诗却揭示得更加深刻强烈,同时还表现了一种积极的追求、乐观的自信和顽强地坚持理想的品格。因而,和鲍作相比,李诗的思想境界就显得更高。
这首歌我只知道这么多歌词,但我想知道歌名是什么?
你可以在网上搜一下歌词啊
静,挣,睁,铮,狰,诤,筝,埩,婙峥,我只知道这么多了。
净、静、挣、睁、筝、狰、峥、铮、诤、琤、鬇、棦、碀、浄、婙、竫、埩、踭、铮、诤、䦛、䦛
读书笔记
读书笔记200字(通用31篇)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书笔记吧。怎样写读书笔记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下面是我整理的读书笔记200字,欢迎阅读与收藏。
读书笔记 篇1
这几天我读了《大林和小林》这本书,感触很深。
这本书讲的是,兄弟俩因为父母去世,为了生活出去打工挣钱。不料第一天就被怪物追,兄弟俩只好分开跑,摆脱了怪物。兄弟俩从此分开了,有了两段不同的生活经历。弟弟小林虽然在生活中遇到了许多困难,过得也很贫穷,但是他通过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最终成为火车司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哥哥大林贪图钱财,和包包设下诡计,成为富翁的儿子。从此他为了金钱好吃懒做,最终困死在富翁岛上。
读完《大林和小林》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首先,我们不可以为了金钱放弃一切,也不能让欲望无限制地增长。其次,钱并不是万能的,有了钱也不等于有了健康和幸福。做人要像小林一样,拥有一颗善良的心,乐于帮助别人。遇到困难时要勇敢面对。不能像大林一样,在优越的生活面前迷失自己,所有的事都让别人代劳,最终失去了健康的身体,离自己的梦想越来越远。
今天的我们应该把握美好时光,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好好学习,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创造更美好的未来。
读书笔记 篇2起初,只是因为这本书的名字很好听,封面很特别才买下的。但,这本书却教会了我很多东西。
它教会我做人。人要诚、承、撑。诚是诚实守信,表里如一;承是承担,做个有责任心的人;撑是支撑,不会轻言放弃。
它教会我看待这个世界上的是与非。不是因为我俩关系有多好,就相信对方,而是要以客观的态度来看待对方,这样彼此才能互帮互助,共同进步。
它教会我百善孝为先。女主人公对她妈妈不是很好,等到死后重生才明白自己的荒唐之举有多可笑。的确,身在福中的我们总是不能感激那些对我们好的人,可突然的某一天,回首想要感恩的时候,她们,已经是乌有。
从现在起,做想做的事,生命很短,意义很大。任何生命都需要尊重与被尊重,你是如此,我亦如此。
对自己好一点,快乐一点,生活不似《忽然七日》,怎能重来。
读书笔记 篇3真正的“文学经典”,不是那种说“我看过”的作品,而是那种说“我又看了”的著作。
一部《楚辞》,主人公为国为民、刚正不阿的形象跃然纸上,闭目沉思,他是那样清晰的站在对面的高山之颠,为世世代代的后人所敬仰。
通篇贯穿着热爱祖国、关心人民的政治理想和道德力量,体现着鲜活思想、文学艺术的紧密结合和独特风采,散发着改天换地、现实主义的雄浑诗韵和耀眼光芒。
洋洋洒洒的长诗,个性鲜明,想象奇特,语言斑斓,意境苍茫,诗韵源远流长。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一部作品,历经两千多年,还会有如此强大的生命力和感染力!因为它是真正的“文学经典”!
读书笔记 篇4偶然的机缘,我有幸读到了它——松居直的《幸福的种子》。就像一个痴迷的粉丝突然获得了偶像的签名,当这本书到我手里,我的心竟然突突地跳起来,那种感觉,如获至宝。
《幸福的种子》没有辜负我的心跳。翻开书,我不但找到了幸福的种子,也找到了播种幸福种子的方法。那颗种子就是:阅读。
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动人的语句,没有磅礴的气势,没有荡气回肠的情愫,一本书就这样娓娓道来,如话家常。捧着书,有如一位多年的挚友坐在你面前,捧着一盏温热的清茶,娓娓道出他心中对书的感悟,而这些感悟,可谓字字珠玑。
读书笔记 篇5吕叔湘先生在《中学语文教学论集》一书的序文中说:“中国有句老话叫做‘定法不是法’。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让人做事不讲方法,方法是要讲的。但是不要把它讲死了,要把它讲活。”什么叫做讲活了?就是要一方面坚持原则,一方面又能适应具体情况。吕老又说,“……除此之外,还有‘学’,那就是说,对本学科有比较全面的知识。
哪一种学问都可以说是无穷无尽的,谁也不可能全知道,但要是能够遇到不懂的东西,知道到哪里去查考,也就好了。”这段话原本是说教师的才、学、识修养的,但笔者认为如果把它作为教师指导学生们学的过程的一种要求,使学生能逐渐达到这种境界,那也就达到“教是为了不需要教”的目的了。
读书笔记 篇6我读了《中国成语故事》这本书,下面我给大家讲一下其中的一个故事吧!这个故事的名字叫《开卷有益》。
宋太宗很喜欢读书,他看到古人写的书由于没有好好地整理,后人读起来不方便,还很容易丢失。宋太宗就让一批文人来整理好书,编大型辞书。后来,那些人用8年的时间编了《太平总类》。宋太宗让宋琪每天给他送三卷《太平总类》。宋琪觉得宋太宗每天读三卷书太多了,而宋太宗觉得一读书就会有收获,很愉快,哪来的辛苦呢?
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只要读书就会有收获,就会得到用金子买不来的东西,还会从中受到启发。不读书,就不能领略其中的精彩内容。我们要以读书为乐。
读书笔记 篇7最近,我读了《微笑着承受一切》这篇课文,我非常佩服桑兰坚强不屈的精神。课文讲了桑兰在美国纽约参加第四届世界友好运动会在试跳时发生了意外情况她头朝下从马箱上重重的摔了下来,顿时胸部以下完全失去知觉。但是桑兰在治疗过程中没有掉一滴眼泪。
我与桑兰比,差距简直是太大了,过去我只要遇到一点点的挫折就会退缩和逃避,比如打针、摔跤??。后来知道了桑兰的故事,我就决心向她学习,学会坚强。后来,我在一次活动课的时候不小心摔倒了,摔得很疼,但我没有哭,而是站了起来继续参加比赛。这次比赛虽然没有获得名次,但我仍然很高兴。虽然和桑兰比我还差得远,但我会继续了努力,以后要微笑着承受一切。
读书笔记 篇8《家》的作者是著名作家巴金,《家》、《春》、《秋》是三部曲。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家》。
书中的高家虽然是名门望族,但是却十分的封建。高家的觉慧、觉民兄弟十分顽强地抗争着家庭给他们的不公。和他们相比,高家的长孙觉新却十分若弱。如果他再勇敢一点他的太太就不会死,如果他勇敢地追求幸福梅表姐就不会痛苦的死去。
最后觉慧看清了这个家族的腐朽,决定自己出去闯一闯,寻找属于自己的自由。
最让我敬佩的就是丫鬟鸣凤,她虽然知道自己处于什么样的地位,但是她会为命运的不公反抗。她因为不愿意做姨太太而跳河自杀。她很勇敢也很无奈,无奈自己的力量太小了。
巴金写的这本书,写出了他对社会的不满。
读书笔记 篇9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湛兮似或存。吾不知其谁之子,象帝之先。
这章好像是在讲道是怎么来的。感觉好像是万物之前(或之源),而又在混沌之后,“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感觉在讲他的产生过程,或者讲他的性质。“吾不知其谁之子,象帝之先”,觉得这里的帝是指万物或万物中最大的那个,不像是指神或混沌。道是混沌化作而来,存在于历史与世间当中。或许,科学做的事“认识和总结规律”,就是在用人的认识能力,去试图认识道。
读书笔记 篇10今天我又看了《水浒传》第六回,感觉还是鲁智胜充满了一种豪气,大碗喝酒、大块吃肉;浑身散发出男子汉的气概。同时有种独特的爱珍分明。与林冲只是短暂的相识,似乎就已经成为至交。似乎能够为自己的朋友舍去一切,看后不由得叹为观止。
关于鲁智深的描写可以说是入木三分。闭上眼睛细想,鲁智深的形象似乎活灵活现的在自己的面前呈现。我想这之所以称之为经典的缘故。关于施耐庵我确实对他的生平知之甚少,但是,我想这也和他平时细致的观察生活多少有些关系。
读书笔记 篇11昨天和父亲聊起水浒,宋江是山东郓城县人,和我父亲是同县老乡。
而在我的印象里,老家就是郓城,老家的扑克牌上,画的都是水浒好汉。
小时候回老家郓城,要经过梁山,梁上的路上有一个牌坊,上面写着,过了梁山门,就是梁山人。
水泊梁山打出这样的标语,颇有当年梁山好汉的风范,山东人是好客的。
有了《水浒传》,山东人就背上了多出响马的名声,其实山东父老是最忠厚耿直的,情义为重倒是不假。
也看到一些今人,抱着一颗“阴谋论”的眼光去水浒,在我看来,不过是哗众取宠罢了,辜负了山东人的感情。
读书笔记 篇12每个人都有童年,童年应该是幸福的,快乐的。童年是值得我们去回忆的。而主人公的童年是我们无法想象的。在想想现在的我们和主人公相比我们是多么的幸福,我们有爱我们的父母,也是父母的宝贝,要什么就有什么,我们坐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给我们上课。而主人公的年代却没我们这么安宁,基本每天都有人欺负他,辱骂他。
从故事中我们要学会珍惜时间,珍惜我们现在美好的生活,珍惜身边的每个人,不论生活有多么艰苦,我们都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持之用恒、积极的态度去学习和生活。
读书笔记 篇13阿列克谢在他父亲去世后在他的外祖父家度过的童年,在年幼的他眼里成人的世界时那样的冷酷无情,他的母亲在他父亲的遗体旁生下的小弟弟夭折,在祖父家舅舅们为了家产争吵,他们暴打妇女儿童,在这个家只有外祖母爱他,外祖母常常给他讲故事,在他的童年里外祖母带给了他无限的欢乐,外祖母的温柔、乐观,温暖了他,使他充满了坚强的力量去坚强的面对痛苦的生活。
外祖母的形象在阿列克谢的童年里闪耀着母性的光辉。小说形象的描述当时活在社会底层人的生活的艰难困苦,写出的当时社会的黑暗!
读书笔记 篇14书中塑造了一大批个性鲜明、深受人们喜爱的人物形象,比如英勇老练的杨令公、智勇双全的杨六郎、深明大义的佘太君、义气当先的焦赞、粗中有细的孟良、巾帼英雄穆桂英等。其中我最喜欢孟良、杨令公和杨六郎,因为他们武功高强无比、有勇有谋。书中的“大破天门阵”、“宗保请桂英”、“孟良盗马”、“喜得三将”等等章节我读得津津有味,百读不厌。书中的坏蛋第一就是潘仁美,第二是萧太后,因为他们诡计多端、害人害己。
杨家一门忠烈,他们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自我牺牲的勇气和慷慨的气概,激励着我,我要学习他们的勇气,不怕困难,好好学习,学好钢琴,掌握本领,长大后报效祖国。
读书笔记 篇15冰心一生信奉于“爱的哲学”。所以便有啦《繁星春水》。以母爱、自然、童真为主题,以幽柔的语气诉说啦“爱的哲学”。
读《繁星春水》就是读冰心的思想。那字里行间透露出的,不是作者的真思想、真性情吗?
她说;诗人,是世界幻想上最大的快乐,也是事实中最深的失望。简单的一句话,便把人的思想引到现实。幻想与事实,快乐和失望。不正相反吗?难到不应该细读《繁星春水》吗?她如世界上最伟大的导师,拥有母爱的真,童真的善,自然的美。引你走向心灵的深处,净化那心灵的污点。
领悟“爱的哲学”……
读书笔记 篇16今天我读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看书嘛,先要看封面。我从这本书的封面啦解到:“人的一生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于我们只有一次。一个人的生命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他不应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应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整个的生命和精力,都已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这多激动人心,被千千万万的青年人引以为座右铭的文字,就是出自于【苏联】国家著名的大作家: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所写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句话也让我明白懂得啦人生的哲理:人的一生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没有啦生命,即使你有再大的本事也是无稽之谈。
读书笔记 篇17读过培根的散文随笔,我们可以深切感受到文艺复新时期的情况,得知培根是如何在旧的社会结构和思想体系日趋瓦解之际,致力于探讨并树立新的信念。规范和道德。他的散文清晰明啦,很容易就能理解,文章关注现实,集中的表达啦作者的人生哲学。
文章中运用啦许多对比和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并讲述啦许多人生哲理,可以让我们从中学习到很多道理,我们也可以把散文中的优美语句积累下来,丰富自己的语言,提高写作水平。
培根随笔语言凝练优美,意蕴深刻,不多的文字中,却蕴含啦许多丰富的哲理,所以我们应该向培根学习,把他这种写作手法运用到我们的作文当中,并且学会如何用小故事来描绘出深刻的道理。
读书笔记 篇18放假这段期间我读啦《童年》这部长篇小说,这是高尔基的自传性的三部曲的第一部。
这部小说描述啦阿列克谢在他父亲去世后在他的外祖父家度过的童年,在年幼的他眼里成人的世界时那样的冷酷无情,他的母亲在他父亲的遗体旁生下的小弟弟夭折,在祖父家舅舅们为啦家产争吵,他们毒打妇女儿童,在这个家只有外祖母爱他,外祖母常常给他讲故事,在他的童年里外祖母带给啦他无限的欢乐,外祖母的温柔、乐观,温暖啦他,使他充满啦坚强的力量去坚强的面对痛苦的生活。
外祖母的形象在阿列克谢的童年里闪耀着母性的光辉。
这部书,生动、形象、细腻,的描绘啦当时的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们……形象的描述啦当时人们生活的艰辛和困苦。
读书笔记 篇19成语故事《井底之蛙》叙述了一只常年生存在井底的青蛙遇到从东海来的一只大乌龟后所各自谈论的自己的生存环境。谈论中,青蛙对自己的生存环境和满意,并向大乌龟大肆炫耀,殊不知大乌龟的生存环境——大海比它的一口枯井要好上多少倍呢!
青蛙不知道,这口令它自豪的枯井其实是那么地渺小,也不曾想到在自己的这块“小天地”外还有那一望无际的大海,辽阔无边的天空……它也不知道自己的眼光是那么狭窄,心态是那么自满,只会满足与自己的那块“小天地”的它是永远不会明白外面世界的精彩与美好的。
读书笔记 篇20《守株待兔》讲的是一个农夫在地里干活,忽然看见一只兔子从树林中窜出来撞死在树下。农夫把兔子捡回家,全家人美餐了一顿,兔皮还买了一些钱。
于是从此以后,农夫便放下锄头,每天都坐在树下等撞死的兔子。结果不但没等着撞死的兔子,地里的庄稼也荒芜了。
我想:这是一个偶然的机会,农夫为什么当成必然?
看了这则寓言故事我知道了一个道理:把一次偶然的事件当作常有的.现象看成是一种必然规律的做法是缺乏根据和十分轻率的。一个人如果那样去看问题,就会做出像这个宋国人一样的蠢事来。
读书笔记 篇21从前,有一个农夫,是宋国人。一天,农夫正在种地,突然,从田野里窜出来一只兔子。可是,兔子撞到了前面的树根上,给撞死了。农夫把兔子带回了家,让老婆把兔子煮肉吃,他们美美的饱餐了一顿。第二天,农夫不种地了,却在树根旁边坐了下来,等着再有兔子来。可等了一天了,一只兔子也没有跑出来,农夫只好空这首,垂头丧气的回家了。
从此以后,农夫每天都坐在树根旁边,等待兔子的到来。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了,天地因为没有人看管都枯萎了。农夫懒惰的行为传遍了整个宋国。
读书笔记 篇22今天我读了一个成语故事《守株待兔》,讲了一个种地的农民,看见一只兔子因为跑的急没看路撞到树上死了,他就捡回家做兔子肉吃了,他就不爱种地了,每天在树边等兔子撞死,结果没有了兔子,地里因为没除草没浇水,麦子全死了,他没有吃的,只能饿肚子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能不劳动,就想有收获。小朋友如果不好好学习就不能得到好成绩。
这个故事教育我们大家:做任何事情都不能像农民伯伯一样,不付出辛勤的劳动代价,就想得到幸福。就拿我们现在的学习来说:“平时不认真、不努力对待学习,就不能取得优异的成绩!
读书笔记 篇23今天,我读了一则成语故事——《亡羊补牢》,这则故事对我的启发很大。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战国时,楚襄王不理朝政。大臣劝告他,他也不听。不久,秦军攻楚,襄王被迫流亡。这时他才向大臣讨办法。大臣说:“羊跑掉了才修补羊圈,也不算晚。”襄王觉得有理,痛改前非,从此不再不理朝政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总结了一个道理:出了差错或遭到失败后,及时设法补救也不晚。所以,以后我犯了错误应该及时承认,做错了事情要想办法挽回。
这个成语故事教给了我太多太多,我会更好的学习这个成语的。
读书笔记 篇24昨天,我们学了《亡羊补牢》这一课,里面主要讲了有一个人,他养了几只羊,有一天,他发现少了一只羊,一看原来羊圈破了个窟窿,街坊劝他他也不听,就说:”羊都丢了,修什么窟窿?“第二天,他发现又少了一只羊,他很后悔,心想:”现在修还不晚,于是他飞快地把羊圈修好了,修得结结实实。
读了这个故事,我想到了自己,我感冒了,妈妈让我吃药,我不吃,最后发烧了。我很后悔,从此,妈妈让我吃药,我就赶紧吃了。
你们看表面上亡羊补牢的意思是丢了羊补羊圈,其实,告诉我们,发现错误要及时改正,这还不算晚,以后,我也要发现错误及时改正,才不像那一个人一亲呢。
读书笔记 篇25今天我读了《亡羊补牢》的寓言故事,故事讲的是,一天早晨,一个牧民去放羊,发现羊少了一只,原来羊圈破了个窟窿,夜间有狼从窟窿里钻了进来,把一只羊叼走了。他没有听别人的劝告,把羊圈修好,结果第二天又被狼调走了一只羊。这个牧民很后悔没有听别人劝告。于是,他赶紧堵上那个窟窿,又把羊圈修得牢牢实实的。从此,这个牧民的羊就再也没有被野狼叼走过了。
这个的故事告诉我们:犯了错误,遭到挫折,这是常见的现象。只要能认真吸取教训,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就可以避免继续犯错误,遭受更大的损失。
读书笔记 篇26前天无意中看到了我曾读过的《童年》。
记得第一次碰到这本书的时候,那是六年级放假的时候,我死死缠住不放,妈妈才给我买的到现在买回来,我一共才看没过10页,现在看到了,反正也就看一下吧!
一直看到今天,我终于看完了这本,真的非常让我感动!里面讲述了高尔基童年事的悲惨经历,从小失去父亲的阿廖沙在母亲与外祖母的陪伴下度过了童年的一段凄凉故事。这本书的语句非常美,让人看了有种进入小说角色的感觉,其中除了慈爱的外祖母之外,还有一个人与她正好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外组父为人阴险狡诈,而外祖母为人宽厚老实,和蔼可亲。
读书笔记 篇27《老人与海》成功的塑造了一个经典的硬汉形象。它的作者海明威也因此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书中讲的是古巴的一个名叫桑地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8天之后钓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
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一条大鱼。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
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读书笔记 篇28“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这是雷锋时代流传的一句话。没有惊天动地的事迹——送迷路的老人回家,给丢了车票的大嫂补买车票,把节省下来的津贴寄到灾区,过年过节到车站去为旅客服务……这些琐碎的小事,却几乎浓缩了一个民族的全部美德。7岁沦为孤儿,在一次意外事故中,不幸因公殉职,雷锋叔叔二十二岁年轻的生命却在共和国的土地上得到了永生。
《雷锋》这本书讲的就是雷锋叔叔短暂的一生,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在非常干燥的日子里,有一座加工厂失火了。雷锋叔叔发现后就连忙召集工友们灭火,可是火势太大了,雷锋叔叔只好拿了一把扫帚独自一人冲进房间灭火。
读书笔记 篇29昨天,爸爸给我买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一回家我就迫不及待地打开了它,今天我已经看了一半,里面的故事真是太感人了呀!三毛太可怜了,读。读后感看着看着我的眼泪差点流出来了,他好多次都被人误会,有一次他去上学,成绩非常好,可是一个小坏蛋犯了错误,却把责任推到三毛身上,于是被老师误会,取消了上学的资格……
现在我们条件好了,应该更加努力学习,不能像那些小坏蛋一样不听话,人人都要做一个成绩好、表现好的学生。
读书笔记 篇30抱着处理商务的态度,我不情愿地拿起这本我早已忘记的《简爱》,不得不承认我的阅读态度随着故事的发展而起伏。我被这个故事深深吸引了。当小简爱被责骂时,我不禁同情这个被命运捉弄的孩子,或者在她的眼里,这种所谓的同情就是对她的蔑视。她不需要它。童年的悲惨经历使她讨厌它,也使他讨厌它。
也许海伦和坦普尔小姐的出现教会了她改变,但在我们的闲暇时间,我们不得不感叹当时社会的无情和冷漠。随着简爱的获救,我不禁为她欢呼。当他勇敢地拒绝圣约翰的求婚并坚持他的真爱时,我被她的选择感动了。当她照顾已经残疾的罗切斯特时,她带给人们的不仅仅是感动,更是震撼他们的心灵。
读书笔记 篇31今天我读了《野鸭一家》这篇文章,这篇文章向我们介绍了野鸭的生长和生活情况。
野鸭生活在有灯心草的池塘里,他们喜欢游水,捉小昆虫和小青蛙吃,每年的4月小野鸭出生了,6月小野鸭长大了,到了8月就能飞了。这篇文章中讲了这么一只小野鸭,它叫潜潜,它和它的妈妈学本领,但是它不听妈妈的忠告,乱玩乱跑,到了大池塘里,遇到了一只大狗,在危险的时候,还好他能飞了,最后脱离了危险回到了妈妈这里,要不然可能就会有生命危险,所以说我们要听妈妈的话,不能做危险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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