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傅雷家书》有感读《傅雷家书》有感1,做为一位父亲,他如母亲般伟大,他亦师亦友,在孩子的成长道上划为浓墨重彩的一笔,造就了一位人才。“...
读《傅雷家书》有感
做为一位父亲,他如母亲般伟大,他亦师亦友,在孩子的成长道上划为浓墨重彩的一笔,造就了一位人才。“他”是谁?他就是我国著名翻译家,文艺评论家傅雷。
在上学期间,我阅读了这两封伟大的家书,它体现了作者的舐犊深情和恰当的教子方法。那两封家书就是傅雷写给他再国外学习音乐的儿子傅聪,一封写于傅聪 精神消沉时,劝慰儿子正确面对感情的创伤,战胜挫折,泰然处之;另一封写于傅聪在音乐方面取得巨大成功时,激励儿子保持谦卑,不惧孤独,勇于攀登艺术的高峰。在信中傅雷通过对儿子的苦闷消沉时款款相慰和在欢喜成功时的谆谆教诲,反映了傅雷的教子观:胜不骄,败不馁。
傅雷是一个怎样的人呢?从20世纪30年代起,他就致力于法国文学的译介工作,并翻译了贝尔扎克《人间喜剧》中的大部分作品。同时,傅雷还是一个严厉、尽责的父亲,在儿子长大成人,留学海外之后,仍通过书信的方式对儿子的生活和艺术修养进行悉心指导。这些家信汇编成册,就是《傅雷家书》,除此之外,傅雷还是一名成功人士,他一生译著宏富,翻译作品多达34部,他值得我们去学习。
《傅雷家书》凝聚着傅雷对祖国,对儿子深厚的爱,信中首先强调的,是一个年轻人如何做人,如何对待生活的问题,傅雷用自己的经历现身说法,教导儿子待人要谦虚,做事要严谨,礼仪要得体,遇困境不气馁,获大奖不骄傲,要有国家和民族的荣辱感,要有艺术,人格的尊严,做一个德艺具备,人格卓越的人。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青少年缺少的不正是这些吗?是的,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不单单是虚度光阴,而是要活得美好,活得有意义。要进行有意的引导,对日常生活中如何劳逸结合,是中学生必要的。
在家书中,傅雷给儿子说过:“我高兴的是我又多了一个朋友,儿子变了朋友,世界上有什么事可以和这种幸福可比呢?”傅雷是傅聪的朋友,意为何意呢?就是傅雷对儿在感情上, 精神上的理解与慰藉。当儿子情绪消沉时,可以毫无顾忌地向自己倾诉,而自己并不会高高在上,横加训斥,或者说些教条式的训诫。相反,他能够充分理解儿子的痛苦,并尽力安慰儿子让儿子感到温暖,放心,然后娓娓而谈,以平等的口气给他提出一些人生的道理。生活不就是缺少这类朋友,这样的父亲么。
在这封家书中启迪我们:人生之路并不是处处平坦,而是时有坎坷,挫折。面对不同的人生境遇时,我们要端正自己的态度,做到“胜不骄,败不馁”。
在读这两则家书时,让人感觉非常亲切,似在与一位长者,朋友促膝谈心。信中既有父亲对儿子的谆谆告诫,亲情洋溢在字里行间,又有朋友之间的感情交流,温暖着彼此的心灵。家书语言亲切,如第一封信中“聪,亲爱的孩子”淳朴、亲切的语言拉近了孩子与父母之间的感情距离,这样真诚的表达使儿子感受到父亲的深沉、傅大。第二封信是满怀欣喜、激情洋溢的给人一种父亲收到孩子的孩子的回信时无比喜悦。
在信中,傅雷以开阔的想象力激励儿子,希望儿子能继续为祖国争光,以下的句子具有爱过的体现,如:滔滔不绝的流水,流到每个人的心坎里去,把人家都带着,跟你一块到无边无岸的音响的海洋中去吧!名闻世界的扬子江与黄河,比莱菌河的气势还要大呢!......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有这种诗人灵魂的传统的民族,应该有气吞斗牛的表现才对。这是民族文化的深刻体悟,更是对后人的激励:被这伟人文明哺育过的艺术家更是具有磅礴的志气,奋进的豪气,不凡的勇气。
读《傅雷家书》有感2这绝不是普通的家书,它是一部最好的艺术学徒修养读物,也是一部充满着父爱的苦心孤诣,呕心沥血的教子篇。
人的自爱其子,也是一种自然规律。人的生命总是有局限的,而人的事业却永远无尽头。通过亲生的儿女,延续自己的生命,也延续与发展一个人为社会,为祖国,为人类所能尽的力量。因此,培育儿女也正是对社会,对祖国,对人类世界应该的尽的一项神圣的义务与责任。我们看傅雷怎样培育他的孩子,从家书中显而易见。他在给儿子傅聪的信里,这样说:“长篇累牍地给你写信,不是空唠叨,不是莫名其妙的,而是有好几种作用的,读后感。第一,我的确把你当作一个讨论艺术,讨论音乐的对手;第二,极想激出你一些年轻人的感想,让我做父亲的得些新鲜养料。同时也可以传布给别的青年。第三,借通信训练你的不但是文笔,而尤其是你的思想;第四,我想时时刻刻随处给你做个警钟,不论在做人方面还是其他各方面。”贯穿全部家书的情谊,是要儿子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能够用严肃的态度对待一切。做一个“德艺具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
傅聪在异国漂流的生活中,从父亲的这些书信中汲取了多么丰富的精神养料。时时给他指导,鼓励与鞭策。使他有勇气与力量,去战胜各式各样的魔障。踏上自己正当的成长道路。傅聪这种热爱祖国,信赖祖国的精神,与傅雷在数万里之外对他殷切的教育,是不能分开的。
再看看这些书信的背景,傅雷是在怎样的政治处境中写出来的。有多少人在那场“黑暗的灾祸”中受到伤害,傅雷缺在其中显出了他不变的本色。
优秀的父亲,出色的儿子,不平凡的家书
拿起这本也许并不太重的书,却觉得沉沉的。
了解过傅雷,为他的含冤自杀而感到同情,傅雷在学术上是一位学者,在家里是一位严厉、尽责的父亲。这些家书,有三层内容,第一层是傅雷作为一位普通父亲对远在异国他乡的儿子表达四年、关怀之情;第二层是傅雷与儿子如同益友,知己般倾心地交谈,讨论艺术;第三层就是傅雷作为一名品德高尚、学识丰富的知识分子,认真引导儿子要具备高尚人格和艺德,启发儿子的爱国情、民族情。
《傅雷家书》可以使我们更好的提升自身修养的一本好书,在风云暗涌的年代里,傅雷通过书信亲子爱子,传达出一种高尚的品质。
爱子之情本是人间常情,而傅雷却始终把道德与艺术放在第一,把亲情放在第二。读了《傅雷家书》,可以看到一位父亲对儿子的深爱,也更突出了傅雷在艺术造诣高深,在生活对朋友爱惜尊重,政治上关心国家发展,又如益友、知己般与儿子平等探讨艺术的多个方面的个性特征,并且还能从傅雷对孩子的教育中获得做人的道理,让孩子体会父母之爱。可能如傅雷那样,对我们有着一颗期盼之心,希望我们成人成才,有一份浓浓的、毫无保留的爱。明白了父母的爱心,我们就会努力学习、成人成才。
这是一本“充满父爱的苦心孤诣、呕心沥血的教子篇”,也是“最好的艺术学术修养读物”,更是平凡又典型的“不聪明”的近代中国知识分子的深刻写照,我们可以像傅雷一样从中体会做人、学习的道理。
认真品味这本好书,你会发现不一样的亲情世界,理解不懂得的人情世态。
读《傅雷家书》有感3“若是澄心净耳听,万籁俱静也是韵。”一沓沓书信带着牵挂与希望远飘洋外,将思念娓娓道来。身处异国他乡,傅聪对父亲的教诲,对母亲的挂念也是格外的感激,那时的他已从少年走向青年,何尝不知道父母的爱之深切呢?
手捧一封书信,他仿佛看到了父亲写信的样子。头发恍白,长时间因写文章而身体虚弱,但一拿起笔和信纸,他就精神抖擞,仿佛焕发了光彩。刚劲有力的笔迹为他所熟悉,他不禁潸然泪下,泪水晕染了字迹。
信中,父亲常以商量的口吻来向他指正音乐上的不足,告诉他接人待物的方法,教导他做人的道理。词藻并非华丽,都是面对面的家常话,可他深知这些话犹如明灯一样,为他点亮了前途之光。
而母亲的文笔确实更加细腻柔和,字里行间中将对儿子的爱流露出来,如清泉一般沁人心脾。是温柔的语句让他回忆起儿时的温暖,是深刻的教导让他终生受益。爱,有时并不是溢于言表,却如同一个无形的盾牌,坚守着内心。
一封家书,串通了异乡两国的心,连接了浓浓的亲情。家书内容多以谆谆教导为主,教导孩子以做人为主,以做艺术家为次。谈文学,谈音乐,谈做人成了他们一家无形的家风。家风虽为严厉,可这促使傅聪的茁壮成长。
以情思拖于纸墨,以书信落款,伟大的爱飘洋渡海,终以无限感慨与思念画上句号哦,让游子不生孤独与寂寞之感。
读《傅雷家书》有感4《傅雷家书》是本值得当下父母细看和咀嚼的好书。傅雷给儿子写的信有多重作用:
一、讨论艺术;
二、激发青年人的感想;
三、训练傅聪的文笔和思想;
四、做一面忠实的‘镜子’。
在儿子傅聪留学海外的过程中,先后写了近百封家书,教导他立身行事、爱国成才,要以中华文明为准,报效祖国。整本家书可以说是中华民族优秀道德的最好阐释,也融入在对儿子的尊尊教诲中。
小作者的这篇文章,就是写于自己看过《傅雷家书》之后,小作者一方面为我们呈现了这本书的基本内容,让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本书都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和认识,小作者主要是从文章的主人公出发,为我们呈现自己的理解和感受,可见小作者在阅读这本书时候也是十分用心的,值得肯定!
《傅雷家书》不仅仅是家书,更是傅雷和孩子们之间浓浓的亲情,读了这本家书明白了作为当下无忧孩子的我们,不能对父母有过多的依赖性,父母过分的溺爱往往变成了孩子们任性的理由。要像傅雷那样和孩子积极沟通,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父母应做孩子的良师益友,我们要做父母的骄傲航帆。通过父母的引导,我们立志成为对祖国有用的人。我也要向傅雷的孩子们学习,不要做温室弱不经风的花朵,坚强成为大自然中狂风暴雨后仍然屹立的树木。
读《傅雷家书》有感5什么叫爱?或许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理解。但是,当你翻开《傅雷家书》,听着书页翻过的刷刷声,听着窗外的鸟叫虫鸣,你就会从字里行间发现什么是真正的爱。
文章从不断的书信中讲述着傅聪的海外留学的成长之路,父母通过书信告诫傅聪要有一颗爱国之心,不论获得了多大的荣誉都不能自傲,要懂得谦卑,在傅聪失恋时,傅雷鼓励傅聪应该做到心理平衡,分析原因勇于面对,并且吸取教训,而在傅聪得奖时从信中表达出了一种激动与欣慰之情,又在日常生活中教会了傅聪如何理财,把全身心投入艺术,正因有了这位严厉与温和的父亲理解他,教导他,他才能在国外取得成功,在艺术上卓有成效。
在毎封信中,傅雷在傅聪失恋时,借太阳过于强烈,会把五谷晒焦,雨水过猛,也会淹死庄稼,告诫他要爱自己,控制自己的情绪,达到心理平衡,才能不因回忆而痛苦,借这种心态才能茁壮成长,在不为人知的尘世中才能变得坚强,又在信后告诉他倘若认为这些话是正确的,有作用,当再次遇到痛苦与困难时,拿出信来读几遍,每当写信之时,傅雷都苦心孤诣地教育孩子,严格要求孩子,只为儿子能够理解他的.一番苦心,懂得爱父母,理解父母的爱,将父母的爱传达到心灵深处,在任何时候都能想到他们的教诲,同时在傅聪获奖后,傅雷与的母亲都为此十分激动,但是谁能想到他成功的原因正是因为傅雷不断地教育他要有一颗赤子之心,心怀祖国,因为祖国是生你养你的地方,正因为心怀有赤子之心,所以傅聪在外国不断奋斗之余依然想着祖国,在他寄给父亲信中,他总向父亲诉说他十分喜爱读诗,尤其是李白杜甫的诗,这些短短小诗随无多大用处但是这正能体现傅聪热爱民族文化,这些民族文化在他成功的道路上起着重大的作用。
再回想一下,如今的社会中,人们是否有真正理解爱呢?如今的人们只是懂得情侣之间的一种爱,却很少有过真正的对祖国,父母,民族文化的爱,似乎他们也不曾理解爱,正因此所以在中国的乐坛中没有再出现任何名人,如果我们没有爱,我们就是行尸走肉,在肉体上没有灵魂。
用爱来温暖自己让自己的生活与灵魂变得更加充实,用自己的温暖传达爱,温暖这个世界。
读《傅雷家书》有感6傅雷家书除了教人们立身行事,还洋溢着浓浓的亲情,字里行间透露的亲情令人感动。
我不禁想到我的父母,他们虽不是伟人,不像傅雷那么出名,也不能说出让人立身处事的大道理,但他们事事为我着想,不管做任何事,都会先为我考虑,为我打算。傅雷家书中有着许许多多做人处世的大道理,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然而,父母日常的教诲又何尝不是立身行事的准则呢?我的父母不像傅雷那样讲道理,然而他们总是为我好。
读了<傅雷家书>后,我学会了许多做人的大道理,还感受到了亲情的伟大。
读《傅雷家书》有感7 读《傅雷家书》有感8傅雷,多么熟悉的名字,家中的书柜上有他早年的译本,爸妈有时也会随口提到他——在战乱的年代,在纷杂的革命运动中,反而却塑造了为数不多的真正的学者,可惜,傅雷的结局充满悲哀,但他将外国文学化为精神养料滋润国人的功绩,却最终为人们所承认。
傅雷其人,自幼丧父,在艰难中度过童年,磨砺出严谨的精神和不动摇的决心,同样,他对待自己的孩子也从来不会心慈手软,傅敏、傅聪,或许不知因小事遭斥责多少回,这样的情况无书可查,又不计其数,他们也一定在暗地里怨恨过自己的父亲吧,可是在这种环境下,他们两兄弟早早继承了父亲严谨的治学作风,两个儿子一个早早留学海外,一个教书育人,或许此时,他们感谢的,或许也是他们严格、严厉,甚至是严苛的学者父亲吧!傅雷所为或许辜负了他们的童年,但绝没有辜负他们的人生……
然而,呈现在家书中的傅雷却又是一个完全不一样的傅雷:他的家书,并非辞藻华丽,并非空谈道理,并非满篇斥责,而是像每个人的父母一样,包含着父母对子女热切的期待与鼓励——或许是傅聪年少离家、漂泊海外的经历让他联想到了自己吧,他在信中仿佛变成了另外一个人:怀旧、啰嗦,向傅聪讲述自己的经历,讲到动情处,还会落下泪来……身为翻译家,他总不忘在自己的中叮嘱儿子外语的重要性,身为音乐爱好者,他也会信中穿插音乐术语,值得一提的是,他的信中既有古典诗句,又有英文单词,足见其文采与博学,他也不忘给身在异乡的儿子传授人生的哲理,给漂泊海外的游子之心送去温暖——然而,在这些家书中有一个永恒不变的话题,就是心怀对祖国、对家园的热爱,正如傅雷所说:“永远保持赤子之心,到老你也不会落伍,永远能与普天下的赤子之心相接相契想拥抱。”足见傅雷依然是一个根植于中国传统文化的知识分子,依然讲究对祖国的忠诚与爱戴,讲究“修身,治国,齐家,平天下”,这是一个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强盛的根本力量,傅雷早早地看到了这一点。
或许,从傅雷一人看去,能看到普天之下所有的父母之心——他们或许严厉,或许慈祥,或许贫穷,或许富裕,但不管他们是怎样的人,他们总会将全身心奉献给自己的子女,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的将来,他们此时的严厉,或许不仅在强迫我们,更在强迫他们自己,所以,请体谅他们,如果父母犯了错误,请向他们道歉,因为我们,他们才会暴露出自己的弱点,只是为了让我们成长……
对于我来说,这就是我从影响了我的父母那一代人的伟大的父亲处所学到的,傅雷,对事业的严谨,对家庭的责任,对国家的热爱,让他成为了一个时代的楷模。
读《傅雷家书》有感9《傅雷家书》终于全部读完了,我沉醉在傅雷那种呕心沥血和孜孜不倦的教诲中,久久不能平息,它让我受益匪浅,也使我懂得了如何才能做一个大写的“人”。
《傅雷家书》被誉为“呕心沥血的教子名作”并荣获“全国首届优秀青年读物一等奖”。它是著名翻译家、音乐鉴赏家、文学评论家傅雷所留下的家教范本。然而,抛开那些光彩夺目的头衔,傅雷更是一位伟大的父亲。他对儿子傅聪进行了苦心孤诣的教育,为中国培养了一位世界级钢琴大师。
《傅雷家书》自问世以来,对人们的思想、道德、文化修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以至于让我也深陷其中。它到底有什么魔力可以如此经久不衰呢?
在书中,我认识了一位拥有深厚文学艺术底蕴和深刻哲学思想的大师----傅雷。他对儿子的“人格教育”贯穿全书,他在书中反复地强调了如何做一个“大写”的人,告诫儿子待人要谦逊有礼,做事须严谨、遇事不逃避,要戒骄戒躁,时刻心系祖国和人民。在他看来,“做人第一,其次才是做艺术家、再次是做音乐家、最后才是做钢琴家”。他认为“学问第一、艺术第一、真理第一、爱情第二”。傅雷在儿子傅聪的指导上,我能在字里行间看到一位深藏着一颗爱子之心的父亲。
傅雷是这样的荣辱不惊、得失泰然,以至于使我看到了他独特的人格魅力与精神修养,让我从中悟出了人生真谛。傅雷像是一位活在书中的父亲,苦口婆心地教育着我。在傅雷那一句句叮咛、一声声嘱咐忠使我对这说不尽的人生有了更多启发与更高的见解。在傅雷强大的影响下,我开始纠正自己一意孤行的思想、约束自己的方方面面。在傅雷的教诲下。我也开始变得越来越热爱生活了,并且越来越认真、用心的生活了。我非常感谢这位使我心胸变得更加宽广和让我的思想变得更加正气凛然的大师。
我觉得,读一本好书便如同与一位品德高尚的人在交流,而《傅雷家书》就是这样一位品德高尚的人。它能使你受到前所未有的教育,也能使你的思想觉悟变得更高一层,甚至能影响你的一生。《傅雷家书》是一本非常值得一读的名著,相信大家读完这本书,一定会跟我一样受益匪浅,在人生道路上获得更多的启迪与觉悟。
大学生《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大学生《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汪曾祺散文》是我20xx年时偶在市集中买到的,记得还是盗版书。当时对汪先生所知甚少(应式教育的后果),只知汪先生应该算得上是一个著名作家。
闲暇之余,开始是以一种慵懒的心情看《汪曾祺散文》的。哪知,一读之下竟不能放下。
读《汪曾祺散文》,如同是听一位经历抗战、解放战争的历史老人在向我们娓娓动听地述说生活小事,而在倾听之中,这种生活小事似乎更是一种无形中的人文和历史教育。
在《汪曾祺散文》中,我们看到了曾经的西南联大教授们的风采,我们读到了当时人们对于政治、文化的评判,我们如同读一位历史老人的故事。
在《汪曾祺散文》中,我们读到了中国文人不屈的傲骨,看到了中国学者在艰苦的环境中对思想与学术的孜孜追求......
汪老以一种充满人文色彩的笔调,向我们讲述着曾经的往事,向我们传来种种可供学习的精神与思想。
读《汪曾祺散文》,如同在读历史,更如同在向众多先贤和在世的思想老人学习为人处世!
读了汪老的书,相信大家都能明白,其实中国不缺乏文化大家和散文大家,我们只是缺乏学习和认知的机会。读了此书再说中国无散文大家,也许会是一种笑话!
汪曾祺之书,不读后悔,读了不遗憾!
大学生《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夏天的早晨真舒服。空气很凉爽,草上还挂着露水(蜘蛛网上也挂着露水),写大字一张,读古文一篇。夏天的早晨真舒服。”
如此平淡质朴,如话家常的文笔有几人写得如此惬意?惟恐只有汪曾祺能做到了。品读汪曾祺的散文,虽然话语平常,但饶有趣味。如《葡萄月令》
“然后,请葡萄上架。把在土里趴了一冬的老藤扛起来,得费一点劲。大的,得四五个人一起来。“起!——起!”哎,它起来了。把它放在葡萄架上,把枝条向三面伸开,像五个指头一样的伸开,扇面似的伸开。然后,用马筋在小棍上固定住。葡萄藤舒舒展展、凉凉快快地在上面呆着。
读到这里,我不由得笑了,绘声绘色的描述让我似乎看到了葡萄藤老爷般呆在架子上。
这便是汪曾祺的散文所带来的感觉享受。读汪曾祺的散文处处可见这样的文笔,行文中透着淡泊宁静,即使人生的酸甜苦辣也能被他写出不同的韵味。
如自1938年9月,日军飞机濒临昆明进行空袭,狂轰乱炸,西南联大教职员宿舍亦有被炸毁的,造成人员伤亡。汪曾祺正在西南联大学习,当时师从沈从文,后来写得小说受其影响,并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西南联大当时集中了北大、清华、南开三所大学的著名教授和专家学者,如对魏晋南北朝史和隋唐史颇有研究的陈寅恪,对中国哲学史研究卓有贡献的冯友兰,新文学运动的重要人物朱子清,以及各有专长的闻一多、钱钟书、沈从文、柳无忌、叶公超、吴晗、钱穆、钱端升、张奚若、费孝通、罗隆基、潘光旦、贺麟、陈岱孙、王力、吴宓、闻家驷等。在很多名人的回忆录中,这段时间是惨淡动荡的。然而在汪曾祺关于这段时间回忆的散文中,却透着生活的情趣。如《跑警报》:跑警报大都没有准地点,漫山遍野。
说是漫山遍野,但也有几个比较集中的“点”。古驿道的一侧,靠近语言研究所资料馆不远,有一片马尾松林,就是一个点。这地方除了离学校近,有一片碧绿的马尾松,树下一层厚厚的干了的松毛,很软和,空气好,——马尾松挥发出很重的松脂气味,晒着从松枝间漏下的阳光,或仰面看松树上面蓝得要滴下来的天空,都极舒适外,是因为这里还可以买到各种零吃。昆明做小买卖的,有了警报,就把担子挑到郊外来了。五味俱全,什么都有。最常见的是“丁丁糖”既麦芽糖,也就是北京人祭灶用的关东糖,不过做成一个直径一尺多,厚可一寸许的大糖饼,放在四方的木盘上,有人掏钱要买,糖贩即用一个刨刃形的铁片揳入糖边,然后用一个小小的铁锤,一击铁片,丁的一声,一块糖就震裂下来了………。
在极度动荡恐慌中,居然能感受到松脂气味、阳光、蓝得要滴下来的天空。这让我感叹汪的心境何其淡定。
汪曾祺经历过人生的大波大浪。文革中,汪曾祺在被打为右派下放劳动的日子里,他认为在马铃薯研究站画图谱是“神仙过的日子”,画完一个整薯,还要切开来画一个剖面,画完了,“薯块就再无用处,我于是随手埋进牛粪火里,烤烤,吃掉。我敢说,像我一样吃过那么多品种的马铃薯,全国盖无二人。
汪曾祺散文的平淡质朴,不事雕琢,缘于他心地的淡泊和对人情世物的达观与超脱,即使身处逆境,也心境释然。正因为有这份超然,他的所作所为便不难理解了。他是唯一敢于在江青面前翘着二郎腿、抽烟的人。其中脍炙人口的“人一走,茶便凉。”便出自汪曾祺之手。汪曾祺渊博多识,被誉为“抒情的人道主义者,中国最后一个纯粹的文人,中国最后一个士大夫。”
我对于汪曾祺的了解,始于读他的一篇文章《多年父子成兄弟》,其中:“儿女是属于他们自己的。他们的现在,和他们的未来,都应该由他们自己来设计。一个想用自己理想的模式塑造自己的孩子的父亲是愚蠢的,而且,可恶!另外作为一个父亲,应该尽量保持一点童心。”这话让我深受触动,父子之间能做到这样少见。这让我对汪曾祺的文章有了兴趣,于是到书店去搜寻,遗憾而归。只好在网上断断续续的看。学校读书协会买了一批书,其中便有《汪曾祺散文集》,书拿到手中,如获珍宝,细读之后,忍不住想写感想。没有想到,动手写时,却顿顿卡卡总是词不达意,意犹未尽。看到极美的风景时,我们总是会感叹词汇的缺乏,似乎任何词语也表达不出此时的美。读到一本好书,也是这样的感受:任何评价都是多余的,任何词语都不能精确表达自己读后的感受。
微尘见世界,我只能这样说。
大学生《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最早开始读汪曾祺的作品,是在高中时学校给我们每人发了一本汪曾祺的作品选《梦故乡》,作为课外阅读的内容,语文老师还专门开辟了课程给我们讲析其中的一些经典作品。我依然记得语文老师在上面讲课,下面的我渐渐被汪老书中描写的世界吸引,几节赏析课下来,这本书已经被全部读完。
我是一个高邮人,是汪曾祺正宗的同乡。他在许多作品里以高邮为原型所描写的南方小镇,和我所见到的这些年来的高邮有些一样、又不太一样。这些年来的高邮和别的所有地方的县城一样,竖起了高楼大厦,建起了宽阔的广场,从前小巷前后的住家都变成了整齐统一的住宅小区;但是如果在运河堤上向下望去,就能看到有着密密麻麻老房子的街区和最初记忆里的高邮并无二致,要是再深入老城,走进那些幽深安静的小巷子,看到房前屋后的花花草草和古旧的窗棱门板,就会觉得时光仿佛在此刻倒流,依稀能看见一些汪老作品中小镇的影子。
汪曾祺的作品给人最大的感觉就是如话家常般平淡质朴。无论要讲一个什么样的故事,他首先一定会不紧不慢地叙说故事发生的地理和人文环境。这样的叙述就像是潺潺流过的河水,不喧闹、不沉闷、不因人事而变。《晚饭花》里开始的一段对于李家巷的叙述就令人印象深刻:
这是一条南北向的巷子,相当宽,可以并排走两辆黄包车。但是不长,巷子里只有几户人家。西边的北口一家姓陈。这家好
像特别的潮湿,门口总飘出一股湿布的气味,人的身上也带着这种气味。他家有好几棵大石榴,比房檐还高,开花的时候,一院子都是红通通的。结的石榴很大,垂在树枝上,一直到过年下雪时才剪下来。陈家往南,直到巷子的南口,都是李家的房子。
往往寥寥数百字,一个恬淡的小巷景象就跃入眼帘。读汪老的文章,就好像聆听一位性情和蔼、见识广博的老者谈话,话语平常,但饶有滋味。正如他自己曾经说过:“??我是希望把散文写得平淡一点,自然一点,家常一点的。”故事的情节或欢快、或悲伤、或挣扎、或无奈,但这些风景在他的笔下仿佛跃然而生,永远不会改变。
汪曾祺的作品中还有一个很明显的特点,就是很难遇见大悲大喜的描写。尽管他自己走过的人生岁月充满了艰难坎坷,但是藉由乐观的个性和率真的文笔,他的文字里很难看到那段荒唐岁月留下的痕迹,一张张面孔都仿佛游离在时间之外,有着自己的世外桃源,生活简单快乐,连仅有的不快也被一笔带过。人物心中那些欢乐或苦涩的瞬间,他并不会去刻意放大,而是以最平铺直叙的语言让这些情绪融入到周围的环境里。《受戒》的最后,小英子和明海的一段对话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
小英子忽然把桨放下,走到船尾,趴在明子的耳朵旁边,小声地说:
“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
明子眼睛鼓得大大的。
“你说话呀!”
明子说:“嗯。”
“什么叫‘嗯’呀!要不要,要不要?”
明子大声地说:“要!”
“你喊什么!”
明子小小声说:“要——!”
“快点划!”
英子跳到中舱,两只桨飞快地划起来,划进了芦花荡。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蜘蛛。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
这段对话简简单单,没有任何刻意的心理描写,但是我们却能分明从明子的表情、声音和小英子的动作中充分感受到一种少男少女初恋情愫萌芽的喜悦。最后一段对于芦花荡的描写,单独看来平淡无奇,放在这里,却充满了生机盎然的活力和希望。而这份毫无修饰的纯真情感,无关名利,却很难让人不为之动容。再如《大淖记事》里巧云失身后的一小段描写:
这种事在大淖不是第一次发生。巧云的残废爹当时就知道了。他拿着这十块钱,只是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邻居们知道了,姑娘、媳妇并未多议论,只骂了一句:“这个该死的!”
巧云破了身子,她没有淌眼泪,更没有想到跳到淖里淹死。
人生在世,总有这么一遭!只是为什么是这个人?真不该是这个人!怎么办?拿把菜刀杀了他?放火烧了炼阳观?不行!她还有个残废爹。她怔怔地坐在床上,心里乱糟糟的。她想起该起来烧早饭了。她还得结网,织席,还得上街。她想起小时候上人家看新娘子,新娘子穿了一双粉红的缎子花鞋。……
巧云和十一子本已情投意合约定终身,却在这时候失了身,这本应是个悲愤交加的故事,换作现在的电视剧里,巧云恐怕是要哭哭啼啼地要死要活,痛苦一生。但是在汪老的文章里却看不到这份沉重。一番轻描淡写中,我们能够看清巧云和周围人的悲与愤,但更能看到大淖人民生命中的韧性和顽强,另一种更重要的情感在这里占据着主导地位,那就是敬重生命。这是一种对生命最朴素的致敬。
汪曾祺的文章中,人物的描写最为传神,尤其是一些民间的小人物,他们普普通通,却又因为正直、诚实或是“大隐隐于市”的绝技让人敬佩。这些小人物是汪曾祺笔下亦真亦幻的南方小镇中不可或缺的点睛之笔,或者说他文章里那些看似冗长无目的的环境描写,因为这些人物的存在而互相印证着“一方水土一方人”的道理:这些人物就应该生活在这样的世界中,这样的世界就应该培养出这样的人物,没有为什么,就是这样浑然天成。《鉴赏家》讲述了一个卖果子的小人物和一个大画家之间的故事,其中对于小人物叶三的描写是这样的:
到了一定的日子,他就来了。里面听到他敲门的声音,就知道:是叶三。挎着一个金丝蔑篮,篮子上插一把小秤,他走进堂屋,扬声称呼主人。主人有时走出来跟他见见面,有时就隔着房门说话。“给您称——?”——“五斤”。什么果子,是看也不用看的,因为到了什么节令送什么果子都是一定的。叶三卖果子从不说价。买果子的人家也总不会亏待他。有的人家当时就给钱,大多数是到节下(端午、中秋、新年)再说。叶三把果子称好,放在八仙桌上,道一声“得罪”,就走了。他的果子不用挑,个个都是好的。
短短的一段描写,将卖果人叶三的正直、细致的个性和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平等、信任的情感描写得淋漓尽致。但叶三的秉性只是一个基调,小人物们往往有着不同于别人的长处,叶三的长处就是爱画、懂画。他的“懂”不艰深晦涩,不附庸风雅,往往是出于对生活最简单最朴实的观察,而季陶民却偏偏欣赏他的率真,正是基于这样的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叶三本身具备的特质,卖果人和大画家这两个有着很大阶层差距的人之间才会衍生出一种珍贵的高山流水遇知音的情感。在汪老日常讲叙式的笔下,这种情感显得格外悠远、坚贞,令人感动。
汪曾祺曾在一篇访谈中说道:“我希望我的作品能有益于世道人心,让人觉得生活是美好的,人,是美的,有诗意的。”汪曾祺的一生都在用笔挖掘寻常百姓身上的诗意和人性,以温情抚慰人间苦难,以善意反观世间百态,仿佛用温柔的声音告诉每一个人“这世间的苦难终究都会过去,希望一直都在”。阅读汪曾祺,需要一些耐心,需要一些幽默,更需要一些善意和爱。
画怖的读后感
《画怖》是一本耽美小说,主要剧情是以柯寻为主要描写完成的。他和好兄弟一起出门遇到大雨,躲进一家艺术展览馆,故事开始。
他们进入的第一幅画:白事。
刚进画时大家都是陌生的一共大概有13个人左右,而他们的任务就是找到这幅画的作者会把他的笔名签在哪里。第一夜过去,就死了很多人。每到晚上僵硬的纸童,和一种畸形的怪物,就会到处杀人,对于第一次如画的人来说,这简直太过惊悚。通过总总推导,才得出。这幅画的作者出生在一个亲戚通婚的落后乡村,生出的孩子是被诅咒的,是畸形的,他把这种对过去落后的愤恨加注到画里,最后的签名写在了通往外界的一个不起眼的小桥上。
第二个故事是讲述一个宗教的故事。
这幅画叫做信仰。去到了一个信仰宗教的村子里。看似叫他们完成任务。可是完成任务最成功的却死掉了。因为他们让他做的是杀人的。不好的事儿。找到上供需要的祭品。却是互相残杀。几乎每晚都要死一些人。最后是柯寻将善良的宗教唤醒。啊,啊,居住的帐篷翻译过来,所以走出了画。
第三个故事:这幅画叫做动物世界。入画时,每个人都变成了光着。人类变成了被宰杀的动物。而善良的牛却变成了残忍的人类。这幅画主要讲的是作者最爱的一条狗被虐杀后。作者心里非常痛苦之下画的。为了讽刺人类的残忍,在画中,牛残忍的伤害着人类。而人类是被饲养的动物。最后他们发现画家的签名是一条狗。今晚作者非常爱自己的狗他,所以他将狗的形象转化成了救世主。
第四个故事:叫作破土。他们去到80年代。居住在春笋公寓。又是一波新的入画者。每天房子里都会发生非常奇怪的事。穿着红色衣服的女人到处敲门。浑身上下都很白的女生哭着叫。还有一个苍老的老人到处敲门找自己的狗。
整栋公寓都透漏着非常恐怖的氛围。每天晚上都会死人。并且房子正在盛春笋似的。慢慢合并。房子的开口慢慢合并成尖口。如果不出去的话,他们将全部被泥土掩盖。最后他们发现,作者的签名竟在顶楼。墙纸的后面。作者从小居住在春笋公寓。他喜欢画画,而顶楼是他家的画室。
还有非常多有趣写恐怖的故事。我就不一一到来了。柯寻的?勇敢和他不害怕的精神深深地激励了我。他在入华时的镇静。和面对困难时的聪慧,以及他面对爱情时的不畏强权。我都非常的想往佩服。
最后的一副画竟然变成了妖怪和人类大战。
反正就是觉得很好看,又没太看懂。不得不说作者赞脑洞真的很大,我也不知道我现在应该说点儿什么,但是就是想凑一点儿字儿。这就是我的读后感。虽然还没有全部读完,但是也算有一点儿感。
这个世界上最恐怖的不是鬼,而是科学:
受,柯寻,他活泼开朗 , 自由洒脱。因为一次意外和发小一起被卷入了画中的世界。攻,牧怿然,他成熟稳重,才智过人,是一名名画鉴赏家。
画中的规则是只有在七天里找到作者的签名才可以成功逃出,画中每天必须要死一个人,如果当天全员逃生,则需要在第二天集体投票选出一人死去。
《约翰生传 [英国]鲍斯威尔》读后感
【作品提要】
塞缪尔·约翰生(Samuel Johnson,1709—1784)出身于立切菲尔德的一位书商家庭。年幼时期,他就显示出非同寻常的记忆力,并把大部分时间用于博览群书。后来,他进入牛津大学彭布罗克学院就读,但由于家道中落,中途辍学。1735年,约翰生和比他年长23岁的寡妇伊丽莎白·波特夫人结婚,从妻子那里获得800镑的陪嫁,暂时摆脱了贫困。婚后,他在家乡附近办了一所私人学校,但很不成功。他被迫离开家乡,前往伦敦谋生。数月之后,他受雇于爱德华·凯弗经营的《绅士杂志》,开始了职业作家生涯。他是历史上第一部英语词典的编纂者,编注过莎士比亚作品集,创办过《漫游者》和《闲散者》杂志并发表大量的散文作品。他还有不少诗作,也出版过剧作《艾琳》和七天之内写就的小说《拉塞雷斯》,撰写过五十二位英国诗人的传记。凭借多方面的才能,他成为18世纪后半叶英国文坛的领袖。
【作品选录】
鲍斯威尔登场了
1763年,对我而言,是最值得回忆的一年,因为我认识了那个我正在替他写传记的伟人;这是我一生之中最幸运的奇遇,那时,我仅22岁,但是已经沉迷于他的书本和教诲中达数年之久,我极为敬重那些书籍的作者,在我心目中,他是神圣不可侵犯的,高高乎在不可理解的伦敦生活着。原籍爱尔兰,但是多年来在苏格兰从事演员生涯,并且教授英语的金特曼先生,是个正直而有才华的人,可是时运不济,一直郁郁不得志,他向我勾描出被大家称为“字典约翰逊”的轮廓。1760年,我首次到伦敦做为期三个月的游历,金特曼的朋友兼同乡诗人底雷克自告奋勇,愿意引荐我去拜访约翰逊——这是我一生中最大的野心。但是他一直没有机会。后来,我简直怀疑底雷克究竟有没有这个能力;直到几年后,约翰逊告诉我:“底雷克应该引你来见我,我一直很喜欢他,他死了我很难过。”
一直想结识他
1761年,汤玛斯·希来登先生在爱丁堡,讲授英语语言及公开演讲等课程,吸引了许多听众。我经常与他交往,也经常听他详述约翰逊非凡的学识、才华、德操,听他重复引用约翰逊的名句,描绘约翰逊的特征,并且夸耀约翰逊常到他家作客,一聊就到深夜两三点钟。我盼望能在他家中见到我心中的圣人,而希来登先生也向我保证,决不令我失望。
我在1762年年尾,重游伦敦时,才很惊讶并遗憾地发现,约翰逊与希来登之间已因意见不合而决裂了。原因是希来登和他一样,也得到每年200英镑的恩俸。如我以前说过的,约翰逊对希来登的艺事一直非常鄙夷,听到希来登被赐恩俸时,叫道:“什么! 他们也给‘他’恩俸吗? 我应该退回‘我的’了!”以上这段话,也许由于约翰逊认为,一个演员,被提高到和他同等地位,对他而言是一种冒犯,因而伤了自尊心,有感而发,或者是突发性的乖张脾气,使他口不择言,现在已经无法断定了。
名震古今的相会
汤玛斯·戴维斯先生虽然是个演员,却在哥芬园·罗素街家前面开了一家书店。他告诉我,他和约翰逊是相当熟的朋友,约翰逊并且常到他家作客。戴维斯不止一次邀请我到他家去玩,也许可以遇见约翰逊。我去了,不巧的是,约翰逊一直都没有露面。
最后,直到5月16日,星期一,我坐在戴维斯先生后厅饮完茶,约翰逊出其不意来到戴维斯书店;戴维斯透过我们坐着的客厅玻璃门,看见约翰逊向我们走过来。戴维斯站起来,用洪亮可怕的声音向我宣布,一如何瑞西向哈姆雷特王子宣布他父亲的鬼魂出现时一样:“看呀! 大人,‘它’来了!”我看过《字典》出版后不久,雷诺兹替约翰逊画的一幅像,因此对约翰逊的外貌,已有很明晰的观念。戴维斯说出我的名字,并且恭谨地把我正式介绍给他。我情绪翻腾,突然忆及经常听人说过,他对苏格兰人的偏见,因此对戴维斯说:“不要说我是——”“苏格兰人!”戴维斯已经恶作剧地大叫。“约翰逊先生,”我只好说:“我的确是苏格兰人,这实在身不由己啊!”我希望借由这种轻松的语气来讨好他,平息他并且与他修好,可是又不至于太侮辱我自己的故乡。不管我的用意如何,反正我的话一点都不讨好;他抓住“我是苏格兰人”反击:“我发现,先生,贵地的人大多是身不由己的。”这一棒子敲得我头昏眼花,不知所措。可是大家坐下来后,我已经不感到难堪了,并且对将要发生的事,心中已有充分准备。他对戴维斯说:“你认为加雷克如何?他拒绝送我一张威廉姆斯小姐演出的戏票,因为他晓得那轴戏会客满,他送我票就得损失三先令。”我太急于要和他谈话了,因此口不择言说:“啊,先生,我简直不能相信加雷克先生会吝惜为您办这样一件小事。”他面若寒霜,严厉地对我说:“我认识大卫·加雷克比你深太多了,你根本没有资格和我谈这一件事。”也许我活该受到指责;我是一个全然陌生的人,要去怀疑批评他的老朋友老门生,实在太唐突而不自量力了。我感到羞急难当,心中想到,我一直盼望与他结交的希望,也许都成为泡影了。事实上,如果我对他的倾慕不是如此强烈,我对他的痴情不是如此恒久,这样不愉快的开始,早就阻挡我奋勇向前的努力了。幸运的是,我还不至于一败涂地;不久后,他开始谈话,我扼要简单地记了下来,但是略去引起他发表谈论的问题本身。
他谈到:“人们总以为,一个作家,在私生活上总比一般人来得伟大,不平凡的人需要不平凡的机会,才能成就不平凡的事业。”
鲍斯威尔留在舞台上
在野蛮的社会里,优越分子是极重要的。个人具有大力量或大智慧,就具有大价值。在较为文明的社会里,每一个人做每一件事都牵涉到金钱;而优越感也来自其他各处,譬如出生、家世、财富、地位,这些分散了人们的注意力,使人忽略对个人非凡智力的尊敬。天主仍然是公平的,它在各方面使人类生而平等。
英国人对自由的概念是非常有趣的,“它使得大家远离‘繁琐的生活’,如果一个屠夫告诉你,‘他的心为国家流血’,事实上,他讲这句话,根本不应该感到难为情。”
他咄咄逼人的言论,令我心神皆醉,可惜我有另外一个非到不可的约会。那晚,我有幸和他单独相处,并且大胆地观察他,他一点也不以为忤,因此,我感到十分高兴,因为他的态度虽然粗鲁,内心却没有任何恶意。戴维斯送我出门,当我向他抱怨,那伟人结结实实教训了我几次,令我十分羞愧时,戴维斯安慰我说:“不要难过,我看得出来他非常喜欢你!”
鲍斯威尔的外交计谋
我现在记录一件有关约翰逊的趣事,这是由我自己一手造成的。我极喜欢与名人结识,这种欲望驱使我,几乎在同时,认识了约翰逊和约翰·威尔克斯。他们两人相异之大,我看在全人类里面也难得选出来第二对。他们甚至在作品中也互相攻击,然而我和他们两人都有深厚的友情。如果可能,将约翰逊博士与威尔克斯先生撮合在一起,对我而言,真是一桩无法抗拒的欲望。如何进行,却是一件难于登天的工作。
家禽街的书商第莱兄弟,是我的好朋友。在他们菜肴精美、接待殷勤的餐桌上,我所见过的文艺界人士之多,仅次于在雷诺兹爵士家中。第莱兄弟约我在5月15日,星期三,与威尔克斯等人聚餐。“拜托!”我说:“我们去把约翰逊约来。”“什么? 约他和威尔克斯碰头?说什么我也不干。”爱德华·第莱说:“约翰逊博士说什么也不会饶我。”我说:“不要这样!如果你一切交给我办,我一定给你一个圆满的答复。”
第莱:“啊,如果你愿意负全责,我当然巴不得他们能彼此见见面。”
以我多年来对约翰逊的尊敬与了解,我知道他遇到某些他不赞同的事物,很容易就激动起来。因此,我渴望能把握这点,伺机行事。我想,如果我直接向他提议:“先生,你愿和杰克·威尔克斯一起便饭吗?”他一定勃然大怒叫道:“和杰克·威尔克斯一起便饭,先生,过不多久,我还会和杰克·山大王一起便饭哩!”因此,有一天晚上,我们安静地单独在他家时,我趁机说话了:“先生,第莱先生请我代他向你请安,不知道他有没有这个面子,请你下星期三和我一起到他家便餐,你知道,我不久就要回苏格兰了。”
约翰逊:“先生,我应该谢谢他,并且很高兴从命——”
鲍斯威尔:“先生,我想,万一他的朋友不对你的口味怎么办?”
约翰逊:“你这是什么意思? 先生! 你把我当做什么人了? 一个那么温文有礼的主人,他所请的客人,难道我一点也估量不到吗?”
鲍斯威尔:“请你原谅我,先生,我只是害怕你会遇到一些你不喜欢的客人。也许他会请一些所谓的爱国分子。”
约翰逊:“先生,那又怎么呢? 我和他的那些爱国分子有什么关系? 呸!”
鲍斯威尔:“如果杰克·威尔克斯在座怎么办?”
约翰逊:“如果杰克·威尔克斯‘在座’,和我有什么关系,先生? 亲爱的朋友,我们不要再谈了,对不起我不该生你的气;不过,你的语气好像我无法与人相处似的。”
鲍斯威尔:“请原谅我,先生,我完全是好意啊。为了我,那一天,无论你见到谁,都不要生气啊!”我用这方法把他套得牢牢的,并且告诉第莱,那一天,约翰逊会高高兴兴去做他的客人。
威廉姆斯夫人救我一命
久久盼望的星期三终于来了,我提早半小时到他家去。每一次我们约好外出吃饭,我都会早到他家,一方面看他有没有准备好,另一方面也为了陪他外出。我看见他正像上次一样在整理书籍,满身灰尘,一点外出的准备都没有。“怎么搞的? 先生,”我说:“你怎么忘了我们要去第莱先生家吃饭呢?”
约翰逊:“先生,我没想到要去第莱家,我完全忘记了。我已经约好威廉姆斯夫人在家里吃饭。”
鲍斯威尔:“可是,亲爱的先生,你明明知道我们和第莱先生有约,我早就告诉他你会去,如果你失约,他会失望的。”
约翰逊:“你最好去和威廉姆斯夫人商量一下。”
情况真是尴尬。我对于这件原本笃定的事,已失去了信心。他对于威廉姆斯夫人所表现的关注与顺从已成为习惯,而且随时都牵制着他的行动;我知道如果她要是反对的话,约翰逊绝对不愿背逆她的。我急急跑到楼下那位瞎女士的房间,告诉她我遭到极大的困难,因为约翰逊早已答应和我一起去第莱家吃饭,但是他忘记了,所以又吩咐家里准备晚餐。“不错,先生。”她怒气冲冲地说:“约翰逊博士要留在家里面吃饭。”“夫人,”我说:“他实在太尊重你了,所以我很明白,除非你完全同意他去,他是不会去的。你和他作伴的日子非常多,我希望你能委屈一天。第莱先生是一位君子,他为了请约翰逊,约好一大桌陪客,如果约翰逊今天失约不到的话,他一定会大为生气;请替我想想吧,夫人,他委托我专程来请约翰逊,而我回答他说约翰逊一定到;毫无疑问的,他的客人现在已经到齐了,菜肴也准备好了,他正在为能请到约翰逊的大驾,在客人面前炫耀。如果约翰逊不到,我的信誉,真是一扫而光,再也不敢面对他们了。”我不断哀求她,她渐渐心软了,最后很大方地命我去对约翰逊说:“现在没事了,她想你还是不该失约。”我飞奔回去,看见他仍在工作,一副无所谓去不去的样子。我急急把威廉姆斯夫人同意他去的话,向他报告,他马上大吼道:“法兰西斯!给我拿一件干净衬衫来!”他很快穿着整齐。等我们安坐在急驰的马车上时,我已经筋疲力尽,动弹不得了。
许多陌生的面孔
我们跳进第莱先生客厅时,他才发觉四周有许多陌生的面孔。我噤若寒蝉,默默看他采取什么行动。我看见他在第莱耳边低语: 那边的先生是谁?——
“亚瑟·李,先生!”
约翰逊:“哒,哒,哒……”(他发出一阵鼻音)这是他喃喃自语的习惯。对他而言,亚瑟·李一定是面目可憎的,因为他不仅是一个“爱国分子”,而且还是一个“美国人”。
“那个穿花边衬衫的男士是谁?”——
“威尔克斯先生!”
这回答令他更为不快。他尽量压抑着自己的脾气,拿起一本书,走到靠窗的位子,阅读起来;至少是把眼睛盯在书本上,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才镇定下来。我敢说,他的感觉一定是非常尴尬的。但是,他无疑已记起我对他的警告,因此尽量装得心平气和,好像他是世界上脾气最好的人,无论和谁相处,都能做到温文有礼似的。
当主人愉快的声音叫出:“晚饭已经准备好了!”他才从冥想中醒了过来。我们“大家”鱼贯坐下,气氛看不出任何不愉快之处。除了威尔克斯、亚瑟·李之外,还有我的老友在爱丁堡学医的米勒先生、勒森医生、药剂师史劳特。威尔克斯自愿坐在约翰逊旁边,他对约翰逊百般殷勤多礼,但是得到的反应却很冷淡。没有人比约翰逊更专心于吃东西了,也没有人比他更会欣赏美味精致的食物。威尔克斯百折不回,帮他挑选红烧嫩牛肉。“请把剩下的给我吧,先生——这边的比较好——这块烧得太焦一点——太肥了,先生——要不要一点馅子——浇点卤汁好吗——要不要给你加点牛油——我想,挤一点橙汁或柠檬汁味道更好。”——“先生,先生,我实在太受宠若惊了,先生。”约翰逊叫起来,转向威尔克斯一鞠躬,一副啼笑皆非的样子。过了一会,他就踌躇自满,心花怒放了。
福帝脱身的本领
大家提到福帝,约翰逊说:“有一种被他用得出神入化的智巧,就是他脱身的本领。你用双手把他赶到角落,他已经不见了,先生,你认为这下可把他逮住了,谁知他像野兽一样,会从你头上跳过去溜掉。他实在太聪明了,从来不允许真理站在他和一则笑话之间。有时候,他是相当粗鲁的。在许多连加雷克都会受困的情况,福帝还能照样脱身而去。”
威尔克斯:“加雷克的聪明才智和齐斯特菲伯爵颇为相像。加雷克已经打算脱离舞台生涯了;不过,终其一生,他都在扮演‘清洁工’的角色吧。”我深知约翰逊不容许除了他本人外,任何对加雷克的挖苦批评。我曾听约翰逊称赞过加雷克的豪爽大方,因此,为了让约翰逊能够有机会,对他那位名满天下的学生,美言两句,我用很大的声音叫道:“我听说加雷克非常豪爽大方。”
约翰逊:“是的,先生,加雷克施舍出去的金钱,比我认识的任何人都多。而且他还并不是只做给别人看看而已的。加雷克年幼时非常贫困,所以发迹之后,可能不懂得如何花钱,而把不该节省的费用节省下来。但是,加雷克在他有能力时,马上变得豪爽大方极了;我觉得惟利是图的名声对他而言是好的,因为如此可以避免树敌。我们对于惟利是图的人只是轻视,而不会怀恨在心。加雷克最容易受到攻击之处,就是以做演员而论,他生活得太奢侈豪华了;如果从这方面去打击他的话,绝对可以把他攻得体无完肤。然而人们却嘈嘈闹闹,指责他惟利是图,这样反而使他躲过不少毁谤与妒恨。”
威尔克斯:“在莎士比亚狂野奔放的想象中,最狂野的莫过于在马克白一剧中,使勃南的森林行进到邓西安去这段了;在一棵小树都没有的地方长出一片森林来! 在苏格兰居然长出森林来! 哈! 哈! 哈!”
臭味相投
亚瑟·李先生提起,有些苏格兰人到美国去购买大片瘠地,他对这些苏格兰人的选择大惑不解。
约翰逊:“啊,先生,所有瘠地都有程度上的差别,‘苏格兰人’怎么会知道那是贫瘠的土地啊!”
鲍斯威尔:“算了,算了,亚瑟·李只不过在讨好你们英格兰人而已。你现在总算去过苏格兰了,难道你敢说苏格兰人缺少吃的和喝的吗?”
约翰逊:“啊! 当然不缺少,先生,因为当地的居民要吃饱了,喝足了,才有足够的力气赶快跑离他们的家乡呀!”
他说这些挖苦调侃的话时,又快乐又流利,嬉笑颜开,表示他只不过在开玩笑而已。在这题目上,约翰逊和威尔克斯真可说是臭味相投了;他们两人天生下来就有许多共同之处,他们都曾亲自去过苏格兰,对那些一直把苏格兰想象成饥馑遍野,不毛之地的人,和他们褊狭无知的浅见,心中有数,只不过他喜欢把这些古老的笑话,重新翻出来,逗大家粲然一笑而已。我提到在苏格兰,至少有一点比英格兰强多了,就是没有人会因为另一个人控告他欠钱而立刻被捕;对这类案件,首先要开一调查庭,审理控诉的真实性;只有债权人发誓说负债人准备逃往国外时,才可以在开调查庭之前逮捕负债人。
挖苦苏格兰
威尔克斯:“我想,先生,整个苏格兰民族,都充满了发誓的声音吧!”
约翰逊(对着威尔克斯)说:“先生,你知道,最近,我带我的朋友鲍斯威尔,去看一个英国小城中真正文明的生活。我把他放在我故乡利其非镇,让他自由体会什么是真正的文明;因为,你知道,他一直生活在苏格兰野蛮人和伦敦浪荡子之间的。”
威尔克斯:“他偶尔也和如你我之辈的文雅、高尚、清醒的人物来往。”
约翰逊(微笑):“我们却以他为耻啊!”
他们相处得非常坦然轻松。约翰逊告诉他,为了证明人是否生而平等这问题的可笑与荒唐,他曾经要求玛珂莱夫人,允许她的仆人和大伙同席吃饭的故事;后来约翰逊点着头,满意地对我说:“你看威尔克斯先生也赞同我的看法吧。”威尔克斯发挥他最大的想象力,打趣首席检察官这名衔,他说:“我有资格批评那官僚,因为我曾因毁谤罪被起诉。”许多人都认为约翰逊听了这类轻薄言辞,一定大怒。然而,他却一句话也没有说。现在,他“的的确确”成为一个“大好佬”了。
饭后,教友派以多才多艺出名的诺劳斯夫人和阿德曼·李先生加入我们。正当大家以爱国为题,争辩得如火如荼时,有位先生(我想是阿德曼)说:“可怜老大的英格兰已经迷失了。”
约翰逊:“先生,苏格兰被发现,比英格兰的迷失,更令人哀悼啊!”
威尔克斯是权威性鉴赏家
威尔克斯擎着一根蜡烛,给我们看一幅挂在墙上的女士像,以权威性鉴赏家的手指头,指出她胸部优雅的轮廓。后来,威尔克斯在一次聚会时,恶作剧地坚持,约翰逊从头到尾,目不转睛盯着那女人像看,对她撩人的妩媚,入迷神往。
这项记录,虽然不如我预期一般完整,却能给这次有趣的会谈,描摹出一个概念。这次聚会的意义,并不仅于当时的握手言欢,而是将仇恨化解为祥和亲善,将酸楚化解为甜蜜和谐。在纷乱嚷扰的政治竞争中,有两个人,虽然他们的立场极端殊异,然而却有更多相似之处——对古典知识的修养,对现代文学的成就。他们的机智、幽默感、巧答善辩的灵捷——如果他们两人永远冷漠疏远,将是多么遗憾啊!
(罗珞珈、莫洛夫译)
【赏析】
鲍斯威尔的《约翰生传》有着鲜明的戏剧性特征,这是现代批评家经过细致研究后达成的共识。
鲍斯威尔的《约翰生传》包含了大量的人物对话,他将这些对话处理得如同风俗喜剧中幽默、风趣的对白,在人物的姓名后面直接写出对话的内容,有时甚至连写在括号内的舞台指导都写了出来,以此来表现冲突。
《约翰生传》中的人物设置也深受风俗喜剧的影响。约翰生始终占据着舞台的中心,在他的周围,或远或近,总有另一个次要人物——这就是鲍斯威尔自己。在风俗喜剧中,常有一主一次两个角色,如父与子、兄与弟、主与仆等,而这两个人物的性格也形成对比: 一个聪明伶俐另一个愚蠢笨拙,一个视金如命另一个挥霍无度,一个秉性刚直另一个放荡无羁。这样的人物设置便于引发矛盾冲突,推动情节发展,突出人物性格。约翰生与鲍斯威尔的关系与此有某种类似。鲍斯威尔把约翰生更多地限定在谈话的语境中。约翰生和加里克、哥德斯密、兰顿等的各种各样话题的针锋相对的交流,和威尔克斯的和解等,表现了约翰生复杂多样的情绪,同时也展现了他的智慧、博学、同情心以及对真理的追求。但约翰生最主要的对话者,当然是鲍斯威尔自己。他在传记中是提问者、操作者和策划人,同时也是叙述者、判断者。他提出各种各样的问题,或是同他争辩、讨论,引出约翰生充满睿智的见解;有时故意说蠢话、做傻事,引得约翰生的嘲讽和挖苦,造成无数笑料。鲍斯威尔天真而自谦,衬托出约翰生的渊博和自信。
鲍斯威尔在传中还通过冲突来展示约翰生生动丰满的人格。约翰生和威尔克斯有着激烈的矛盾和冲突,鲍斯威尔却与他们两者都保持着深厚的友谊。也正是在鲍斯威尔的周旋与撮合之下,他们之间的冲突得到了和解。这也是传中极具戏剧性的场面之一,其中,鲍斯威尔的冲突艺术发挥得淋漓尽致。
鲍斯威尔认为,在整个人类中都难以找到像约翰生和威尔克斯两者之间的对立和冲突。他们不仅分属英国两大政治派别,有着截然相反的政治观,其中,约翰生属于托利党,威尔克斯属于辉格党;而且他们在各自的文章中以粗鲁刻薄的语言互相攻击,在平时的谈话中互相诋毁和贬抑。所以当迪利先生宴请威尔克斯等朋友的时候,鲍斯威尔建议迪利先生也一同邀请约翰生,迪利先生的第一反应就是:“什么,和威尔克斯先生?不是开玩笑吧,约翰生博士决不会原谅我的。”鲍斯威尔爱好结交社会知名人士,1765年在巴黎、那不勒斯以及后来在伦敦就已经与威尔克斯有交往,至1776年,他和约翰生的友谊已有13年之久。他不仅感到约翰生和威尔克斯代表着自己的不同方面,非常相信自己不仅能够完全品味他们各自的优点,而且还能够把同一个人的优秀品质从缺陷中分离出来。但两者意识形态的敌对似乎排除了他们友好见面的可能性。这就点出了鲍斯威尔要把不可能的事情变成可能,形成矛盾,如同戏剧的开场,给读者作了心理准备。
设计这一会面,对鲍斯威尔来说,无疑是一场不可抵抗的挑战。他清楚地知道,普通的邀请是不可能促使约翰生与威尔克斯见面的,必须采取策略才能使约翰生出席迪利先生的宴会。他熟悉约翰生嗜好“对抗”的习性,就使用了“激将法”,层层进逼,步步为营,最终“获得”了约翰生。首先,鲍斯威尔瞅准机会,发出邀请。他选取约翰生的家庭来实施他的计划,便于他们的情感交流。约翰生对此邀请欣然应允。但鲍斯威尔接着就给约翰生打了一剂预防针,希望迪利先生邀请的客人能够令他满意。这使得约翰生感到很不自然。鲍斯威尔一边忙着道歉,一边又进一步点明迪利先生可能会邀请一些他的爱国的朋友。最后,鲍斯威尔指出了威尔克斯可能会出现在那里。鲍斯威尔通过非常个性化的语言,展示了约翰生的情感波动,从怀疑到轻视、敏感但又很镇静的过程,完成了冲突和解的第一步,鲍斯威尔请到了约翰生。
在经历一次小小的意外后,约翰生和威尔克斯终于见面了,他们之间的冲突也随之进入了 *** 。当迪利先生告诉他“那位佩戴着饰带的先生是威尔克斯”这一信息时,约翰生极为狼狈,不知所措,索性拿起一本书,坐在窗户旁读起来。威尔克斯在约翰生的旁边坐下,对他彬彬有礼,开始约翰生无动于衷,但渐渐地:“没有人吃东西比约翰生的胃口更好,没有人比他更喜爱美味佳肴,威尔克斯极其殷勤地给他送上一块很好的小牛肉……”通过短短几句极具喜剧效果的对话,鲍斯威尔不仅成功刻画了威尔克斯殷勤世故的性格特征,而且令人信服地完成了约翰生对威尔克斯敌对态度的转变。但真正的和解开始于餐桌上的谈话。当亚瑟·李先生提出苏格兰的话题时,对话者们竭尽所能发挥他们的智慧来批评苏格兰人。鲍斯威尔感到,“这一话题,能够使约翰生和威尔克斯完美地同化,成为他们之间走向联合的纽带。”因为他意识到他们两人都曾到过卡来多尼亚,两者都完全相信一些人奇怪、狭隘和无知的想象,认为那是一片荒芜土地。就这样,在鲍斯威尔的设计下,约翰生和威尔克斯之间的冲突得到了和解,成为朋友。在以后的日子里,鲍斯威尔在传中还记录了他们之间更深的交往。
以历史发展的眼光来看,约翰生并非像有人所认为的那样,是一位追求“自由”“进步”观念的激进主义者,而是一位沉湎于过去的保守主义者。但是在约翰生时代,“激进主义”更多地包含着贬义,等同于“动乱”。激进主义者给社会带来的是暴乱、屠杀、战争和侵略等。而约翰生作为一位有着时代良知的人文知识分子,他的政治理想独立于世俗权力,并不依附于直接的政治行为。他坚守的是关于人的思索、人的探讨和人的精神追求。对他来说,政治就是基于逻辑的辩论,人的本质是理性的,暴力和强权都不会导致合理的政治。这显然与政治家们的观点格格不入。鲍斯威尔通过对约翰生同威尔克斯之间冲突的描述,表明了传主对人类命运的关注以及对和平、稳定社会生活的向往。
从写作方面看,鲍斯威尔的叙述简洁、紧凑,充满悬念,引人入胜,富有戏剧效果。由于鲍斯威尔在《约翰生传》中对戏剧艺术的注重,使得全书妙趣横生,令读者回味无穷。
(孙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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