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鲁王宫读后感200字(盗墓笔记读后感500字)

发布时间: 2023-12-26 19:30:32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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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鲁王宫读后感200字(盗墓笔记读后感500字)

盗墓笔记读后感500字

盗墓笔记读后感500字一:

我最近看了一本书,名叫《盗墓笔记》,想必有很多人也同样看过,最令我感兴趣的是它那悬疑部分。你看了第一集马上便想看第二集,在这其中,也包含了许多恐怖画面:尸横遍野、长发女巫、各式机关、青铜神树、黄泉瀑布…。。这无数想象不到的景观与事物都像一个个片花一样浮现在我们的眼前。我看了书中的文字,仿佛看到了书中的情景,那样危机四伏,随时随刻都可能被夺走生命。

我最喜欢的就是盗第一个墓------七星鲁王宫。那时我对盗墓的经验不是那么多,大的场面也没见过。有一天,三叔来找他,说发现古墓了,“我”一惊,好奇心立马就涌了上来,经七嘴八舌后,三叔才答应让“我”坐在最后一个位子,带我看看古墓。想不到那是恐怖的开头,他们来到那里,先发现了一条河,只有渡过河才可以到达古墓。想不到这条河竟有如此之大悬机:一踏进这条河,便有上千上万吃肉的物种-----尸鳖向他们涌来,之后他们发现了一个尸洞,里面全是死尸,发现有一百个人头……成功脱险后,更大的危机将来临。出现七星疑棺(只有一个棺材中有财宝,其它全是致命的机关),僵尸也一个个出现了,青眼狐尸与九头蛇柏…。。这些恐怖的东西普通人可以说想都不敢想的东西竟一次次出现在“我”的眼前。想了解更多的盗墓知识吗?希望你们也读读《盗墓笔记》,我想你们会喜欢的.。

盗墓笔记读后感500字二:

盗墓笔记,当今世界小说最火之一现已有书籍,电影。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吴邪与一些高手盗墓所历经的困难,与他们智斗的小说。很多人认为没意义,其实,是很有意义的一部小说。

主人公吴邪曾与伙伴们闯入鲁殇王的七星宫,下西沙进海斗,克困难攀长白山,重复险地入泥沼,真是让人心惊胆战啊。

回忆鲁王宫中遇离奇事件,让人心寒,幸亏张起灵的一次次的死命拼夺,最终死里逃生。海底沉船,真是小哥的机灵免招皮肉之苦,以及胖子的聪明脱出海底。在回想长白山上,阿宁宁舍命陪吴邪杀人头鸟,逃离山外。又想念蛇沼中人人齐心协力绚遇文锦。

盗墓笔记真是惹人回味,谁知盗墓笔记不好,盗墓笔记火了就是因为里面的东西值得我们学习。

读完盗墓笔记,让我明白,只要勇敢,万事都会成功。让我明白,团结合作,比什么都好。

我想感谢张起灵,让我遇事学会沉着冷静;我想感谢胖子,真正的朋友是相互帮助,有事说正题,能帮就帮,否则共受苦难,以为友谊也是继亲情的;我崇拜阿宁,一个弱不禁风的奇女子,面对危机,不惧怕苦难,誓死陪着同伴;我感激吴邪,要我明白,友情的珍贵。我觉得应当学习他的探索精神,永不放弃,机智聪明,永远老实的精神。

以后,再大困难我也不怕,让我们如同吴邪他们,走遍世界。

读后感作文500字

关于读后感作文500字合集八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读后感作文500字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1

  在这愉快的暑假中,我不仅学到了很多知识,还读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叫《小淘气尼古拉》。这本书的名字虽然听起来很单调,但是只要翻开书一看,你就立刻读的津津有味,读到忘我的境界,就仿佛和尼古拉生活在一起。这本书配有精美的插图,画的栩栩如生。

  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著名的作家勒内。戈西尼。他创作了《幸福的路克》、《亚力历险记》等一系列脍炙人口的作品,《小淘气尼古拉》是他的代表作之一。这本书里有尼古拉、亚三科豆、乔方、欧多、阿蔫和卢飞等角色。我最喜欢尼古拉,因为他很调皮幽默。这本书一共有五大部分,一部分有十五六个小故事,最吸引我的是第二部分。因为这部分讲的都是课间休息发生的事情,他们在课间调皮捣蛋,非常有趣!其中,我最喜欢《包纳先生不喜欢晴天》这个小故事,包纳先生是课间管理员,他之所以不喜欢晴天是因为只要一晴天,学生都会一拥而上,冲出教学楼,根本管不了。只要一下雨,他们下课就不出来了,所以他不喜欢晴天。一次晴天,小尼古拉和小同学们一起出来,结果因为一个黄油面包打了起来,包纳先生被气得一蹦三尺高,然后被罚站直到上课,亚三偷偷捡回面包吃了,这真是鹤蚌相争,渔翁得利啊!

  通过这个故事,我了解了外国小朋友比我们还调皮,但是在学校不能打架,要遵守校规,这样才像一个好学生!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2

  小水精和很多普通的小孩一样,他调皮又聪明,既得到过表扬,也受到过批评。但是,唯一不一样的原因是,水精,水精,都是住在水中的嘛,虽然他们只是长了绿头发和手上有蹼和人类不一样,但是差距还蛮大的嘛,比如说:吃饭吃炖蝌蚪啊;在陆地上太久,会得病呀;游泳,游得快又不用到水上呼吸呀等等。

  水精一家快乐的生活在磨房池塘里,小水精刚出生没几个月就会游泳了,过了不久,水精爸爸带他熟悉了整个池塘,让小水精记下了鱼儿、蜗牛和水甲虫等小动物的名字。渐渐的,渐渐的,小水精长大了,不用只能呆在家里的客厅里游泳了,可以自己一个人到磨房池塘里了,不用再听爸爸妈妈的话了,每天小水精都要探索一下磨房池塘,到一个个角落去探探险,看看有什么新奇的东西可收藏和观察。

  一天,小水精正在岸上闲得无聊时,突然看见三个男孩正在“烤石头”,而且烤过后他们还吃掉了那些“石头”。小水精一问才知道,他们原来是在烤土豆,于是,便大胆的咬了一口——嗯!太好吃了!小水精觉得人吃的东西和水精的一样好吃。

  冬季的脚步慢慢的袭来,大雪覆盖了城市和磨房,冰层笼罩住池塘,水精们又要开始漫长的冬眠了,为了迎接春天的到来,小水精闭上眼睛,盼望着冬天快点离开。

  我觉得“烤过的石头”(烤土豆)这章很幽默,“呜哩哇啦”和“二十五巴掌”这两章都又好玩又好笑,“盒子里的闪电”(其实是火柴打出来的火星)很令人迷惑也很让人想开怀大笑!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3

  我有一本课外书,叫做《水孩子》,我十分喜欢它,因为它让我学到了许多道理。

  《水孩子》讲述的是在爱尔兰北镇住着一个扫烟囱的孩子──汤姆,他从小就失去了父母,也不会读书写字,整天和一个叫葛林的师父一起扫烟囱,而且还有一个吝啬狠毒的老板,挨打挨饿那是家常便饭。有一天,他去打扫哈索尔庄园的烟囱,一不小心掉进了艾丽小姐的房间里,被发现后,以为他是小偷,便大声叫起来:“抓小偷,抓小偷!”于是,大家都来抓汤姆,汤姆吓得撒腿就跑。后来,汤姆跑得非常热,就来到了一条小河旁,立马把衣服脱得精光,跳进小河里面准备洗个澡,没想到小河里面有一群仙女正在洗澡玩耍。有一位仙女便对汤姆施了魔法,汤姆的脖子上长起了一圈鳃,就这样汤姆变成了水孩子。

  汤姆变成水孩子以后,依然十分调皮,喜欢捉弄别人。到了星期五的时候,惩罚仙女来了,她给了其他孩子一块糖,却给了汤姆一块又冷又硬的石头。汤姆十分讨厌惩罚仙女,他立志也要做一个好孩子。在仙女的指导下,小汤姆慢慢变了,也成熟了。

  有一次仙女派汤姆去帮助他的师父摆脱困境。一开始,汤姆不愿意去,他怕师父再次把他变成扫烟囱的小孩。仙女告诉他如果一个人想成功就不能太自私也不要太计较得失。最终,汤姆战胜了自己,帮助自己的师父摆脱了困境。在经历了各种考验之后,汤姆终于成为了一个好孩子!

  在汤姆的身上,我学到了许多道理:做人要有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的精神,还要有一颗宽容大度的心,做好自己力所能及的事,只有这样才能成功!我太喜欢这本书了!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4

  我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

  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护航。他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向他们一样,为了朋友拼尽全力、抛弃吗?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生活的世界,所以才能够做出我们想要做,却无法做的事情来,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世界,他们的灵魂与我们因为一本书而相连。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20xx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盗墓笔记》也许它不是一本名著,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经足够了。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5

  《嗟来之食》主要讲了位饥民,他宁可饿死也不吃嗟来之食,保卫了自己尊严的事。读了这篇课文,我有许多感触。

  我认为文中的那个人做得对,不应该接受黔敖的施舍,因为他如果吃了嗟来之食,就丢掉了自己的尊严。如果我遇到那种情况,在尊严和诱惑的抉择之处,我也会像他一样,保卫自己的尊严,宁可饿死也不接受那侮辱性的施舍。徐悲鸿说过:“人不可有傲气,但不可无傲骨。”这里的傲骨就是自尊、尊严。一个人如果没有自尊,那人们就会看不起他,走到哪里都会被人们指责,永远成为人们的笑柄。俗话说:“树活一张皮,人要一张脸”与其一辈子抬不起头,还不如一了百了。再说了,就是死也要死得有尊严,不能遗臭万年,被后人耻笑。

  历史上也有许多人用实际行动维护了自己的尊严,比如:鲁迅的铮铮傲骨,他“横眉冷对千夫指”,频频向反动当局和一切恶势力挥去他的“投枪”,他的傲骨简直是金石铸成的;还有革命英雄叶挺,他当时被关在牢里,他知道只要当叛徒就可以活着出去,可他坚决不从,因为他明白,当叛徒就会出卖同志,违背自己的信仰,也会失去尊严,所以,不能低头。

  当然,不只这两个人,革命事业当中,无数的革命先烈用自己的行为把尊严演绎得无比崇高。尊严使人不再丑陋,尊严让美丽成为永恒。让我们一起做一个有尊严的人吧!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6

  伟大的剧作家莎士比亚曾提到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使人明智被无数的历史事实千百遍的证实过。有的国家甚至为漠视这一法则付出过惨重的代价。而对这一法则极端重视的人或者国家往往从中受益无穷。

  即使这一黄金法则看起来如此的牢不可破,很多人对此不以为然,读书无用论曾一度甚嚣尘上。尤其是在中国处于转型的特殊时期内,在目睹了这一时期的种种令人不快甚至令人愤慨的事之后,读书无用论者似乎为其论调找到了更为坚实的现实基础,于是他们宁愿把大把的时间花在与电视和电脑屏幕瞪眼上,舍不得一丝的时间品味经典文学作品,还乐此不疲的嘲笑读书者的学究气。以为把青春浪费在过时的所谓的经典上就像嚼蜡一样毫无趣味且没用处。

  我丝毫没有责怪他们的意思,因为我知道当他们阅读并理解一部经典的名著时,他们不仅会对自己曾经说过的话嗤之以鼻,而且会成为一个坚定的读书者,并相信读书使人明智的.正确性。而《飘》就是这样一部有如此力量的作品。

  《飘》又名《乱世佳人》,是玛格丽特?米切尔夫人的心血的凝结。米切尔夫人一生只写过这一部作品,而正是这部作品成为了传世经典。我相信一个人用一生去书写的一部巨著是无论如何也是值得一个人花几天时间去品读的,更何况是如此一部震撼心灵的作品。读完此书,你在感叹其跌宕起伏的情节之余,定会有读书使人明智之感。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7

  暑假里,我读了好几本书,其中印象最深刻的是《雷梦拉八岁》这本书。这本书用一次又一次有趣的事情写出了雷梦拉是那么的真实、聪明和可爱。

  雷梦拉在学校里,是个最爱出风头的小鬼。有一次,她得到了一双崭新的凉鞋,这可不是一双普通的凉鞋,这是一双“会奏乐”的凉鞋。一走起路来,就会响起“嘎吱嘎吱、嘎吱嘎吱”的响声。为了让同学看到和听到,她使凉鞋发出了最大的响声,这声音,简直让人震耳欲聋!尽管她是这么的爱出风头,但雷梦拉还是害怕别人叫她“风头鬼”。

  雷梦拉和姐姐碧翠西在家也会对食物挑挑拣拣。她们家有次吃炖牛舌。雷梦拉和碧翠西以为那是炖瘦牛肉,所以吃得津津有味,直说“好吃”。突然,碧翠西发现她和妹妹吃的不是牛肉,其实是有着许多凹凸不平小肿块的牛舌!碧翠西马上厌恶地推开了盘子。雷梦拉也对爸爸妈妈说:“我最讨厌吃牛舌头了,牛舌头好恶心哦!”然后学着姐姐推开了盘子。尽管如此,但却在自己被罚亲手做了一顿晚餐后了解了妈妈的辛苦,知道做一顿饭有多么的不容易。

  当然,我有时候也会这样。我喜欢吃的就一下吃很多,不喜欢吃的就一口都不碰。

  当你在读这本书的时候,会觉得雷梦拉就像自己身边的人。她做了最真实的自己,同样是长大,那是多么的不一样!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8

  在放暑假的日子里,我的大部分时间都交给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老虎哈雷》让我看到了小老虎哈雷对主人的关爱;《白象家族》让我体会到了大象的尊严;《保姆蟒》让我知道了“保姆”蟒蛇的聪明和智慧……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叫《牧羊豹》的书,下面就让我们一起走进这妙趣横生的故事,看一看究 竟 发生了什么事吧!

  牧羊豹的名字叫三点金,是一只牧羊犬老梵娌带大的。他为什么会有牧羊豹这个奇特的外号呢?别急,听我说完下面的故事,你就明白了。

  小豹子三点金对放羊有着浓厚的兴趣,比如说:牧羊犬老梵娌拔开木插销的时候,三点金往老梵娌那边看,表示出好奇的样子。老梵娌放羊、赶羊的时候,他也帮助老梵娌大吼大叫,以便让羊群走的快一些。

  老梵娌死后,它充当一只牧羊犬,每天放羊,它还敢于跟蟒蛇搏斗,并用智慧和体力征服了蟒蛇。在豺群袭击羊群的时候,他用山豹的传统办法咬掉豺酋的一截尾巴,吓得豺群屁滚尿流。豹子还在冰雹发生的一个小时前,把羊群引入山洞……

  然而,好景不长,豹子结婚了,并有了孩子。有了孩子,但是它找不到食物,只好五天偷一只羊。然后它被主人发现了,赶了出去。为了还清被咬死的四只羊,他用四只羚羊还清了帐,并消失在丛林中。

  我喜欢牧羊豹,喜欢它的勇敢、无畏,喜欢它敢于跟猛兽搏斗的精神。这使我非常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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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范文500字

  《盗墓笔记》是一部网络小说,讲了主人公吴邪经过一次一次的古墓探险从一个天真的小老板变成一个坚强的盗墓贼的 故事 。下面是我向各位推荐的读盗墓笔记有感,希望对各位能有所帮助!

   盗墓笔记 读后感 1

  这是一本新出的书,也是一种新起的文学——盗墓文学在2007年风靡网络。是打开中国人不用再看外国的吸血鬼和木乃伊的探险小说故事而从此有了咱中国人的探险类小说的开山四大代表作之一,是《鬼吹灯》、《盗墓笔记》、《盗墓之王》、《我在新郑当守陵人》。

  《盗墓笔记》的作者是南派三叔,原名徐磊,浙江人,《盗墓笔记》有四部、五个故事,《七星鲁王宫》、《怒海潜沙》、《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第四部还未出书暂时。

  我第一次看到《盗墓笔记》是在羊城晚报上连载的《盗墓笔记1七星鲁王宫?怒海潜沙》。又在它风靡网络时期发现它在排名榜很前于是便从头到尾看了一遍。我发现我做到了废寝忘食,我发现一看就停不下来以为有种东西叫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的说法。虽然它没有写,但强烈的悬念让人不由自主的点击“下一页”。我不曾发现时间竟然如此快的速度从我身边飞逝,也不曾发现窗外颜色黑白交替。直到写出来的我都看完了的时候。我就到南派三叔的博客等待更新了。

  现实中,盗墓是弥天大罪。而在文学上也不失为一个好的题材。自从盗墓文学的四大开山作一出,很多只要涉及到一点盗墓的作品就一炮而红,而关于盗墓的探险小说也越来越多。中国人终于也有了有自己特色风格的探险小说了。打开了局面,在2007年以前,中国人写的探险故事基本上是没有的,除了一些幼儿类的什么什么的冒险记,其他的是屈指可数。

  而今,不一样了。但也有一些好事者作家去批评盗墓文学。人不可能没缺点,书也一样,也不可能没贡献,书也一样。谁是谁非。说不清楚。

  《盗墓笔记》也经历过大起大落的形势。一月份出版,三月份红了,六月份被封杀,后有解禁。四大名著不也经历过这个过程?

   盗墓笔记读后感2

  “人点烛,鬼吹灯。鸡鸣灯灭不摸金。”鬼吹灯里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这句了。

  (鬼吹灯)是一套盗墓小说,而我今天所写的是第六部(南海归墟)。

  相传在南海深处有一个地方,叫“恨天之国”则为“归墟”。那个神秘国也神神秘秘的消失了。那个地方被称为南海海眼,那海眼像极了精绝城里的鬼洞,众人大惊。他们为了“秦王照骨镜”来到那里,但更为了那的南珠。不惜下海寻那玛丽仙奴号,玛丽仙奴号唯一幸存者说那有阴火,实则龙灯。众人海上寻宝,惊险万分。先是去瘟纸船,惊天的海啸,黑潮浮棺,闹鬼等等。

  (鬼吹灯6南海归墟)的确是一本很好看的小说,它不像(盗墓笔记)那样的情节复杂,(盗墓笔记)虽比(鬼吹灯)的文字更加紧凑细腻,但大结局太过复杂,看了几遍都不懂。而(鬼吹灯)虽松散,但我总之是看得懂的。

  (鬼吹灯)是一部探险小说,而我只看到了(南海归墟),如果单看简介,我觉得(怒晴湘西)会比(南海归墟)更精彩,更清楚。

  胡八一和王胖子,当然还有shirley杨是雷打不动的三个人。从美国治病回来的陈教授借举行家宴之机,请求胡八一去寻国宝秦王照骨镜,这面镜子的失落之地正是南海的珊瑚螺旋。众人商议过后,决定去南海寻觅失落的宝物,顺便做些“采蛋”的生意——采捞南海明珠。

  —艘无人驾驶的幽灵血船出没于白雾茫茫的海面:天空中下起了鱼雨,海面上出现了一堵巨大的水墙,难道是 传说 中的“龙上水”?还没接近珊瑚螺旋,匪夷所思的怪事接连出现。这时,座船底舱的夹层中不时传来嘀嘀咕咕的声音,好像有人在密谋着什么,要将这帮探险者置于死地……

  (鬼吹灯)还是很不错滴!作为盗墓小说的开山鼻祖,我要动手点个赞。希望大家支持!

   盗墓笔记读后感3

  五十年前,一群土夫子在倒斗的时候挖到了一片战国帛片,但他们遇到了血尸的攻击,只有一人活了下来。五十年后,其中的一个土夫子的孙子——我们的主人公吴邪偶然间发现了这个秘密,随即告诉了他的三叔——一位盗墓高手,三叔知道后,带着吴邪和一批 经验 丰富的盗墓则去寻宝,结果,谁也没想到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

  刚开始,吴邪只是想去见见如何倒斗,并没有想太多。但随即发生的事情和各种诡异的怪物都令他措手不及:奇大无比的尸蟞、千年女粽子(僵尸)、诡异的青眼狐尸,更有禁婆、“海猴子”这些怪物……

  虽然这些东西都很难缠,但有经验丰富的三叔、忠诚于三叔的潘子、神秘莫测的小哥以及一个总是闯祸的胖子在。他们最后还是活着逃出了七星鲁王宫。

  其实吴邪是这些人中最“废柴”的一个,他总是需要别人的保护,体能一般,反应也一般。但他总是不放弃任何一个机会,总是细心的观察周围的一切,去寻找一切能够解开谜题的因素,在快要死掉的时候却能冷静思考,才得以逃出生路。这一切都只是为了“活着”。

  总是在网上看到很多人想不开跳楼,或是破产自杀之类的……其实生命是最大的财富,只有活着才能做别的事,这是一切的基础。人生做这么多事都只是为了活着,仅此而已。吃饭,因为不吃饭会死;睡觉,因为太疲劳会死;读书,为了以后能找到工作有饭吃有地方住……

  “活着”是人类最大的财富。

   盗墓笔记读后感4

  真真假假,假假真真,浮生若梦几番曾回。真也似假,假也真。兜转几轮,复至原点。却一曲唱尽,思无邪。 ——题记

  若不是那日金牙老头的突然到访;若不是三叔看出了那片战国帛书的端倪;若不是自己执意要下斗;若不是张起灵买走了那柄黑金古刀……或许吴邪能安安稳稳地做他古董铺的小老板,平静生活终其一生;或许他不会陷入那有老一辈人织成的迷雾混杂阴谋的网;或许他不会见到那么多可怖的人心,识破那么微笑的假面;或许……

  可人生既定,“或许”不过是空话。

  从山东到吉林到广西又到吉林,从诡秘险恶的鲁王宫到风雪归途的长白到迷雾四起的张家古楼又复至长白。吴邪见过识过得过失过,可经历那么多,最后追寻的谜底与答案,还是深深埋没在三圣雪山狂风呼啸而过的高耸山巅。

  这一路吴邪追着寻着,但那没有结果的结果,仍是随着那人淡漠的背影,隐没在不曾为吴邪开启过的青铜门后。留给他的,只剩下仿佛没有尽头的十年等待和对于深不见底的人性深渊的独自揣测。

  吴邪在张起灵替他守那十年的孤寂前,一直是被人保护着的。风云变幻的现实中,他背后有吴家;凶险的古墓里,他身旁有张起灵和胖子。很多事情在发生前就会被扼杀在襁褓之中,那些丑恶的仿佛永远不会降临于他。可吴邪不想就这样被蒙蔽着,他想知道真相,想要穿透层层谎言看到事实。所以他执着甚至固执地去追寻那所谓的答案,义无反顾地走上这条路。他几乎是单纯近乎天真地想着只要知道答案,便能知晓一切。但他低估了人性的险恶。当他有些累了,当他失望了,当他发现知不知道答案其实毫无意义的时候,他已无法回头了。潘子走了,只留下一方衣冠冢;三叔失踪,杳无音讯;张起灵进了青铜门,十年遥遥无期;胖子决定归隐,留在了广西。一切曾有人替他挡的事情,现在只有靠他自己去面对。吴邪不得不成长,不得不学会机关算计。他抛去“天真”的诨名,成了“吴小佛爷”。他拾起曾经不屑一顾的虚假,将假面扣死在自己脸上。

  只因吴家还在,身旁人还在。他要在他当初不顾一切选择的这条路上走下去,披荆斩棘,无谓伤痛。只因他要活着,为了自己,为了身边的人。

  这个很久才说完的故事到底给予了我什么,我不能说,也不可说。

  它关于坚定的友情,生死与共的兄弟;关于还未成形就夭折于死亡的爱情;关于人心的险恶和人性本质的纯真;关于绝处逢生的希望;关于临危不惧的镇定;关于人生的得与失。

  谜底是什么,终极是什么,在这些面前,不过是漫漫人生长河中一朵翻涌的浪花。

  它带给了我太多感动,太多难忘。我的心随着书中人跳动。当他们陷入绝境,我紧张;当他们绝处逢生,我欣喜;当一个生命走向尽头,我扼腕叹息,不由悲恸……

  我本是听书人,却奈何入戏太深。

  所以《盗墓笔记》在我心中到底是什么,我不可说。它早已超越了一个名词,一本书。它是一种支撑,一种信仰。它教会了我很多事,也让我读懂了很多事。关于友情,关于亲情,关于爱情,关于人性,关于得失,关于衡情度理。

  南派三叔说,铁三角的故事完结在他去世的时候。可稻米那么多,只要有人还记得这个故事,哪怕只有一个人,它也不会就此终结。

  铁三角永不散。

  《盗墓笔记》永不完结。

  我居北海君南海,寄雁传书谢不能。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后记

   盗墓笔记读后感5

  整部电影是吴邪讲述,经由落魄作家三胖呈现在我们眼前的一场梦。

  如果按照书的时间线来看,这时的吴邪可能已经经历了张起灵代替自己进入青铜门守门,在了解了部分内幕之后成长为吴小佛爷,与汪家人走上了漫漫斗争之路。从这个角度来看这部电影就很有意思了,在经历了忠诚与背叛,得到与失去的吴邪,是用一种什么口吻来讲述一个“吴邪冲破家族阻碍初次下地”的故事呢?

  这个故事里的吴邪,很吴邪。演员的演绎是超出我想象的到位。鹿晗的眼神很清澈,那是一种被家族种.种阻隔在外的清澈,这就是吴邪没有被卷入迷局之前的状态——他插科打诨,是个说话有时候贱兮兮的话唠。这种角色对于演员来说看上去很简单,实际上颇具挑战。毕竟你得把握好一个度,让人想揍一顿的傻叉和让人想亲一口的可爱有时只有一线之隔,还好,鹿晗塑造的吴邪是后者。其中还需要注意的是吴邪在整部片子各个时段的眼神变化,对张起灵说我罩你时的少年意气,对于同伴在自己面前死亡的怜惜和恐惧,面对墓室里木偶的好奇,梦境中的迷茫,以及最后将铜币掷下的笑意,都在鹿晗黑白分明的眼中,十分带人入戏。另外有一点,是胖子让吴邪捅了那个和阿宁缠斗的树人时,吴邪将匕首扔给胖子然后推着胖子“杀”死了树人——我就把这里当做手上已经沾满鲜血的关根老师对于年轻时自己的一点点温柔吧。

  再说张起灵,这个梦里的张起灵,好像不是那么张起灵。我把这归咎于这是吴邪的一场梦,毕竟张起灵张开嘴杠铃笑可比他喊一句“天啊是陈文锦”让人害怕多了。不过可以理解,毕竟“你怎么知道他不会笑,也许他内心在笑呢?你只是看不到而已”。可能是角色大部分时间都板着脸,演员的发挥并不惊艳,而且我可看出来吴老板深埋内心深处的崇拜了——张起灵的打戏特、别、多。关于这点我在后面会具体说,这里就不再赘述。

  接下来 说说 吴邪梦境中的其他人:阿宁,酷姐,演员从出场的一个眼神就把气势做得很足,说实话如果说这部电影中那两点是我的意外之喜,那就是吴邪和阿宁。阿宁的打戏很帅,一句“youstay”,台词和眼神的完美结合,脱衣服用衣服裹人打斗更是巧劲狠劲具在。如果说有不足那就是阿宁态度的转变以及邪宁戏份缺少,这也放在后面再讲。

  吴三省,片子中主要的笑点大部分集中在叔邪的对手戏中,王景春老师演绎得很不错,但是可能是剧本的原因使得原本应该出彩的老狐狸特性和用尽全力阻止吴邪下墓的决心都没有表现出来,所以使得三叔整个出来就很扁平。包括大奎潘子阿忠驴蛋蛋都是如此,角色扁平,觉得有或者没有对于故事并没有影响。

  王胖子,终于说到最让我心痛的王胖子了。心痛的就是戏份的大量减少。想问一问做着梦的吴老板,你对得起王月半同志陪着你上刀山下火海为心爱的妹子守灵听见你有难立马跑到你身边的那份情谊吗??对于我来说,盗墓笔记是铁三角的故事,三个人在迷局中互相拯救的故事,所以王胖子戏份的大量删减让我真的真的很心痛。但是,但是,吴邪和胖子的火花还在,两个人少有的对戏依然是片中的亮点——两个人的斗嘴,吴邪耍的小聪明,呛声死胖子和小孩子,都让我在影院里笑得很开心。有人说演员感觉不大对,我觉得还好,胖子的贫劲儿还在,就是因为戏份过少所以还是显得单薄。不过胖邪两人的初见戏码好想……算保留了吧?

  吴邪的这个梦境很有意思,如果一个看过盗墓笔记的人去看,那就会发现很多小彩蛋:铁面生和吴邪萨满和张起灵某种意义上的重叠、梳着妹妹头不停叫“吴邪哥哥”的小花or秀秀、化身为人的驴蛋蛋和阿忠、依旧是为救同伴而死去的大奎还有顶着瓦罐和吴邪相遇的胖子……不能少了关根老师给自己点上的吹箫控虫和坟头蹦迪的技能点、以及自己点燃蜡球带领大家坟头蹦迪之后张起灵向自己投出的赞许目光。很好,这很吴邪。

  从吴邪的梦境角度说完了这个故事,那就从电影的角度再来谈一谈。

  演员的表演在上面说梦境的时候也说过了,虽然年轻演员居多,但是大家都有出彩的地方。吴邪的表演很有灵性,脸和人设很搭,台词虽然有些地方还有瑕疵但是对于一个非科班且拍戏数量有限的年轻人来说已经是值得表扬的了。阿宁的表演也有亮眼之处,张起灵在看向镜子是确实有询问命运的感觉,王景春老师扮演的三叔也很不错,但是之前说过,因为剧本所以显得有些扁平。

  还有这部片子的李仁港风格十分浓重,如果要我下一个定义——这是一部李仁港的盗墓笔记而非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

  整个故事的流畅度和细节处理得并不完美,甚至有些地方让人都有点匪夷所思,其中包括三叔对于吴邪下墓的态度转变、裘德考在听了吴邪一番话之后的洗白(这是我最想吐槽的地方,一个为了长生不老可以屠杀藏民的人明显是亡命之徒那究竟是为了什么在听了吴邪几句话之后就态度一百八十度转变成这样?)。当然,片子中有两个情节是我很喜欢的,而且在我看来,这两个情节不是吴邪向落魄作家三胖讲述的梦境,而是确实发生过的事实——小吴邪听到的苏州评弹和在古楼里遇到的萨满法师。

  还有一些细节也是我个人比较喜欢的,《创造亚当》和WU’SGALLERY。《创造亚当》的第二次出现是和吴邪与张起灵两人伸手拯救的画面同时的,开一开脑洞,神和亚当,不管是把吴邪或者张起灵任何一人看做是耶和华或者亚当都没有问题,耶和华在这幅画中唤醒了昏睡慵懒的亚当,唤醒了理性,用充满了善意与怜惜哀伤的眼神看向亚当,两人手指接触灌注神明的旨意和灵魂。仔细想想,吴邪对于张起灵,似乎就是唤醒世间联系的钥匙,而反过来,张起灵是守局的人而吴邪被引入局中。但是要说一句,有些情节太琼瑶了,希望导演以后不要再看那么多同人了谢谢。

  特效时好时坏,不功不过。武打戏真的太拖沓太长,以至于除张起灵和那个一直扭胯跳肚皮舞的蛇母那场最终战成功得成了一场煎熬。那种感觉就像在电影院被人按着看完全集的天天有喜一样,呃,你们懂我的意思吗?

  想说的还有,可能需要二刷看完再来补充。开始看盗墓笔记的时间也不算长,高一开始现在已经快大四了,比起十年的书粉也还年轻。去看之前很忐忑,看完之后虽然有遗憾但还是比较满意。顺便,希望三胖磨练一下演技。

  最后贴出来很喜欢的那段妖艳小女子唱的苏州评弹,或许就是三叔对于吴邪和张起灵两个人的判词吧。

  浮生若梦梦浮生,真作假时假亦真。

  人生如镜镜映人,但愿是影避凡尘。

  花开花落为常道,镜花水月不需寻。

  回首空门圣灵起,本是无邪带点真。

  又想了想,驴蛋蛋是被尸鳖咬死的,算不算吴老板对驴蛋蛋主人的一个小小报复呢?吴老板忒坏忒可爱啦!

  回忆吴邪关于平凡和不平凡、进去和出去的两段话,心中颇有感慨。我借曾经的我,说出我心里的话,不后悔走入迷局。鹿晗的声音有种特别的少年气,说出这两句话时的无奈和辛酸……唉,这就是小三爷。

  又看到有人说之所以在这个梦里胖子出现的那么少,是因为吴老板不想让胖子走进局中。想想也是,胖子与任何事都无关,只是为了吴邪和张起灵愿意跳身谜海。而吴邪能做的,就是在故事里让他远离灾难。谁说你不再天真,永远都是那个吴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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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800字

  下面是由整理的《盗墓笔记》读后感800字,欢迎阅读。

《盗墓笔记》读后感800字(篇一)

  十年一瞬如沧海,谁人还逝藏海花。——题记

  也许许多爱书的人都听说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因为它的分类而没有读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

  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阴山古楼,张家古楼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这些人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但却超越了真实存在的我们,他们有着太多我们想要拥有,却无法拥有的东西。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保驾护航,他们可以为了保护对方,从而选择疏离。他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试问,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向他们一样,为了朋友拼尽全力、抛弃一切吗?是啊,正是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生活的世界,所以才能够做出我们想要做,却无法做的事情来,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世界,他们的灵魂与我们因为一本书而相连。

  也许他们所拥有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无法寻觅,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2021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因为读过《盗墓笔记》,所以我们明白了“带我回家”这句话是多么的沉重,多么的温馨,更是理解了“家”这个字的深切含义,它就如同一轮高高挂起的太阳一般,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柔和,它是我们内心最向往,最渴求的东西,它带给我们的是我们的是无限的安宁与祥和。

  《盗墓笔记》它教会了我太多太多,也许它不是一本名著,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足够。

《盗墓笔记》读后感800字(篇二)

  前言:此文乃真实感想,不掺杂任何夸张成分。

  说起《盗墓笔记》这本书,我不得不说,它的的确确是一本网络小说。固然不能和那些流芳百世的经典名著相提并论。但,这次写读后感,我毅然决然选则了它。它不仅仅作为一本大众喜爱的畅销小说出现在这里,更作为使我欢乐,令我悲伤,让我毛骨悚然,真正引我入胜的一本小说。

  故事要追朔到五十年前,主人公的爷爷作为盗墓贼,从古墓中带回了一片极其珍贵的黄金帛书。五十年后的今天,他的长孙吴邪偶然进到了一个古墓。仅仅因为这次草率的决定,他卷入了一个……或许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阴谋,抑或者是他发现了一个惊天秘密。面对一个又一个小谜团的答案,吴邪惊奇,又心乱如麻,就仿佛一块拼图,你得到了其中的几块,也无法推知整个图案。

  故事并没有完结,谜团也不曾解开。对于好奇心强的人,这会是无休止的折磨。有时我会想,如果我是吴邪,我现在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后悔自己当初所做的草率决定?人世间没有后悔药,就算悔死也无济于事,只能一心向前,就算当初一步走错从而满盘皆输不会赢,也只能一步步走到头。

  剪不断,理还乱的谜团,人间冷暖和人之本性是《盗墓笔记》的经典之处。可兄弟间的深厚情谊,已经不知不觉让我的眼眶湿润,潸然泪落。在巨大的金钱与权力的诱惑下,在人与人之间的斗争中,有些人肯杀死自己至亲至爱的人。而吴邪面对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好友闷油瓶与胖子的失踪,为他们出生入死,不顾自己的性命;为他们低声下四求别人,不顾自己家族的声誉。相比那些“风吹两边倒”,贪婪之极的人,他爱自己的朋友兄弟胜过爱自己!世态炎凉,人心冷淡,无邪与他朋友的友谊是珍贵的,更是可贵的!面对自己的亲人朋友,我们为何不去好好珍惜呢?

  《盗墓笔记》让我想了许多,感动了许多,悟出了许多。无法刹住腾涌的心潮,但我只好就此停笔。就算它会随着潮流的变化而被遗忘,但我相信,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会想起一些,回忆一些。记起那……

  后记:此文献给我钟爱的《盗墓笔记》

《盗墓笔记》读后感800字(篇三)

  当前,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着实很火,其之所以走红,与时下盗墓小说流行大环境有关,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根据心理学家统计,人们在看到恐怖、负面的词语时,比看到愉快、赞扬的词语更为敏感,当我在看到《盗墓笔记》的书名时,就再次印证了这项统计。每天穿梭在高楼大厦中,行进在车水马龙间,对于新奇神秘的另类生活,多少有种窥视的欲望,可以说,《盗墓笔记》的书名在第一时间就撞击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人去阅读 。

  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可以满足都市人想象的优秀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大量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风水、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诡异、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

  据说主人公爷爷是解放前长沙一带的盗墓者,作者根据爷爷的笔记撰写了这部小说。目前为止,小说一共六篇,《七星鲁王宫》,《怒海潜沙》,《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谜海归巢》分别讲述主人翁吴邪和朋友闷油甁、胖子的六次盗墓经历,六篇中各个墓室不同,但又不完全独立,前后衔接自然,其中还有很多的探险知识,特别是现代盗墓者运用先进仪器,穿越时空,与古人的智慧斗智斗勇,这让我惊叹祖先的高智商,也对他们的精湛技艺震惊,即使在神舟六号穿越太空的今天,我仍坚信,现代人很难创造出古的奇迹,可能我们太浮燥了,已经失去了用一生的时光,沉淀出一门精湛技艺的精神境界。

  事情发生在什么年代它也没有交代。总之这种盗墓的事情是古有今有。以后也还会有,对于咱们这种生活在地面上的人来说是很难想像地下工作者的遭遇的。而我们今人更多关心的是他们这种盗墓人所带上来的东西。古董这种东西,在古今中外都是历久不衰的。不管是其文化价值,历史价值,还是投资价值。

  而我看书所关心的是古代人的创造能力和我们现代人的进步发展。书中所描写的是一些盗墓人在古墓中所遭遇的事情,那些荒诞离奇,匪夷所思的事情的的确确的吸引了我一把,而后来则变成讨论研究古人的创造能力方面。能够把死人的后事做到让人难以想像的地步是多么伟大的创造力啊。可叹古人的文化精神的独到之处。但是,一连出了好多有关盗墓的书,也让我有点怀疑是这些倒斗的与时俱进了,现在集体改行出书了?

  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

盗墓笔记读后感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总结呢?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盗墓笔记读后感500字(精选10篇),欢迎大家分享。

  盗墓笔记读后感1

  《盗墓笔记》运用了各种手段(如:听评书,周建龙版本的,青雪版本的后续,手机小说的补充)终于将《盗墓笔记》全部看完了。现在我简单谈下对这部历时五年才算完结的著作的读后感。

  大千世界中生活着各种各样的人,都在做着自己的事情,有的是为了目的,有的是因为没有目的而在寻找目的。一切就像万变不离其宗一样。

  生活中我们有着不同的朋友,能够担当的可算是不多,或许说自己能否去为别人担当点什么呢?请问在你身边可否有一个能化解痛苦的胖子和一个无视痛苦的闷油瓶以及一个不畏生死忠心耿耿的潘子吗?这些人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他们经历过的事情骇人而又难以琢磨,可以用现代化的装备和头脑去对抗古人早在千年以前设下的玄机,生还的又能有几个呢?

  此书中还可以基本概括为一群老男人的故事,只有胖子一人坠入爱河,结局还如此悲惨。虽然是玄幻小说,但至少也要给现代人一点希望啊,这是我的一点点见解。

  感叹作者的巧夺天工,让我看得如痴如醉,云云中的几位主角给我的生活中又树立了几个新的形象。我多想和几位忠肝义胆有勇有谋的兄弟一起去探索作者笔下的那些未知世界,体验下惊世骇俗的场面和生离死别。收起笔,关上电脑,原来我正生活在这种险恶之中。

  盗墓笔记读后感2

  我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

  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护航。他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向他们一样,为了朋友拼尽全力、抛弃吗?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生活的世界,所以才能够做出我们想要做,却无法做的事情来,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世界,他们的灵魂与我们因为一本书而相连。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2021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盗墓笔记》也许它不是一本名著,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经足够了。

  盗墓笔记读后感3

  当我看到第九本时,已经是《盗墓笔记》的完结篇了。心中有万分的不舍。在看这部小说,真的让我由衷的敬佩南派三叔的写作风格,写作的很简洁明了,看起来非常的舒服。包括里面的搞笑语言。

  三叔花费五年,写出了这九本书。五年的拉力赛,在这其中有过许多对三叔的喝彩。激起了三叔的写作得到了许多的`慰藉。写这本书,三叔最初是快乐的,和钱一点关系也没有。他将人物写得淋漓尽致,从写作者成为一个旁观者。

  吴邪,是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位普通人,经历了这一切,才让人那么的佩服,刚开始会因他的软弱而讨厌他,故事的不断推进你会越来越喜欢他,他很单纯,有一些小聪明,他懦弱,珍惜自己生命,他铭感,害怕伤害身边的人。

  闷油瓶是一个给人安全感的男人,只要有他在的地方就能让人安心,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会悲痛,尽管如此他关心着你,也给你许多的安全感。这样神一般的男人似乎与这世界没有任何的关联,孤立的存在这个世界中。

  胖子看似是一个鲁莽的人,其实我认为他是最细腻的人,他给人印象嘻嘻哈哈,总是闯祸,也有自己的臭毛病,但是他总是能在气氛沉闷时站出来调节气氛,对于这样的人,他的爱是简单的,喜欢就是喜欢,没那么多的理由,不需要那么多相处。

  吴邪,闷油瓶。胖子这三人的铁三角的关系,最让人羡慕,他们经历了那么多的危急时刻,但都联手走了出来,铁三角的关系最坚固。

  盗墓笔记读后感4

  “这是我的朋友,请你们走开,告诉你们老板,如果我的朋友受到任何一点伤害,我一定会杀死他,即使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找到他,反正我有的是时间。”闷油瓶淡淡地说出了这句话,身后是不知所措的胖子和吴邪。

  “我告诉你们,就是他以后想把我所有的产业全部毁掉,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这是我吴家的产业,我想让他败在谁的手上,就败在谁的手上。我今天到这里来,不是来求你们同意这件事情,而是来知会你们一声。谁要再敢对张爷说一句废话,犹如此案!”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书桌。那一刻,他的愤怒没有让他感觉到指骨碎裂时的剧烈痛苦。

  “胖爷我就待在这里,只有两个人可以让我从这里出去,一个是你天真,一个就是小哥。你们一定要好好地活着,不要再发生任何要劳烦胖爷我的事情了,你知道胖爷年纪大了。当然,咱们一起死在斗里,也算是一件美事。如果你们真的有一天,觉得有一个地方非去不可并且凶多吉少的话,一定要叫上我,别让胖爷这辈子再有什么遗憾!”

  他们有着各自的目的,到了最后,却又都放弃了各自的目的;是亲人吗?我觉得也不是他们疏离着,互相猜测着,然而这种疏离,又是一种默默的保护。

  所有的一切,好像都是出于最基本的感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闷油瓶,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闷油瓶屡次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这就是铁三角。

  盗墓笔记读后感5

  我是一名即将上六年级的孩子,读过的书也有好多好多,其中最令人难忘的是《盗墓笔记》这本由南派三叔写的小说书!为什么说是令人难忘的呢?原因包含两点∶第一,这本书是连载,包括《七星鲁王宫》,《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谜海归巢》,《阴山古楼》,《邛笼石影》等。第二,作者南派三叔还写了许多盗墓系列的小说,比如《沙海》《藏海花》等等!

  文中主人公名叫吴邪,看到这个名字让我们联想起了天真无邪这个词语。是的,也有人叫吴邪天真。吴邪喝长沙的老九门也是有关联的,他是老九门老五的孙子!

  这本书主要讲述吴邪、王胖子和张起灵一起去调查一支西沙的考古队,因为考古队去了一个古墓后所有成员居然保持相貌几十年不变,虽然张起灵也是考古队的一名队员,但是他失忆了,所以没有给他们带来消息。经过查证,那是一支由老九门后人组成的考古队。吴邪与王胖子一路寻找着张起灵的故事……

  我们再来讲讲老九门。老九门在长沙是个势力庞大的大家族,上三门为官:张启山、二月红、半截李!平三门为贼:陈皮阿四、吴老狗、黑背老六!下三门为商:霍仙姑、齐铁嘴、解九爷!

  《盗墓笔记》虽然这套书写得栩栩如生,但是事关盗墓,看着看着还是有点惊悚。

  盗墓笔记读后感6

  盗墓笔记,当今世界小说最火之一现已有书籍,电影。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吴邪与一些高手盗墓所历经的困难,与他们智斗的小说。很多人认为没意义,其实,是很有意义的一部小说。

  主人公吴邪曾与伙伴们闯入鲁殇王的七星宫,下西沙进海斗,克困难攀长白山,重复险地入泥沼,真是让人心惊胆战啊。

  回忆鲁王宫中遇离奇事件,让人心寒,幸亏张起灵的一次次的死命拼夺,最终死里逃生。海底沉船,真是小哥的机灵免招皮肉之苦,以及胖子的聪明脱出海底。在回想长白山上,阿宁宁舍命陪吴邪杀人头鸟,逃离山外。又想念蛇沼中人人齐心协力绚遇文锦。

  盗墓笔记真是惹人回味,谁知盗墓笔记不好,盗墓笔记火了就是因为里面的东西值得我们学习。

  读完盗墓笔记,让我明白,只要勇敢,万事都会成功。让我明白,团结合作,比什么都好。

  我想感谢张起灵,让我遇事学会沉着冷静;我想感谢胖子,真正的朋友是相互帮助,有事说正题,能帮就帮,否则共受苦难,以为友谊也是继亲情的;我崇拜阿宁,一个弱不禁风的奇女子,面对危机,不惧怕苦难,誓死陪着同伴;我感激吴邪,要我明白,友情的珍贵。我觉得应当学习他的探索精神,永不放弃,机智聪明,永远老实的精神。

  以后,再大困难我也不怕,让我们如同吴邪他们,走遍世界。

  盗墓笔记读后感7

  盗墓笔记的最后,张起灵代替吴邪,只身前往长白山云顶天宫青铜门内,再次沉睡十年。胖子留在巴乃,永远的陪伴已经死去的云彩,而吴邪选择成为吴三省,留在杭州。

  盗八的最后一句话是,但是,我意识到自己还不能停,我还必须走下去,因为还有一个十年。

  是啊,多好,还有一个十年,多忧伤,还要一个十年。即使18年的现在早已是第十三年了,即使817那个属于长白山约定已经过去,又一次踏上前路的他们,在《重启》里,依旧相互扶持着,依旧在为救相互的命而不顾一切。

  所谓的未来,和现在其实没有多大的区别。他们等不到千年雨歇,也不知道三叔去了哪里,弄不清二叔的真正目的。他们再强大,再无畏,或许也终究抵不过那些用千年的时间和思考,造就的阴谋。

  愿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现在的我们,再说出这句话,又去哪里寻所谓天真呢。时间,就是这样一种东西,过去了就是过去的,我们可以否认可以不相信,但在那秒针滴答的瞬间,你已不是过去的你了。人在时间面前终究是渺小的,就像小哥即使见到了终极也终究会遗忘,就算那一朝雨村的雨停下,那一代的张起灵也早已不知是谁人了。

  可即便是如此,即便再痛苦再无奈,至少也该挣扎下吧。为了那可能的解脱和自由,为了那墓道里渺茫的光明与温度,为了那一朝惊雷再起,得以以灵魂高悬的闪电,照亮一个人。

  于是终极之前,我们问过那句好久不见,见到那千年雨歇。

  盗墓笔记读后感8

  同学们在这个欢乐的暑假里,你们读了哪些书呢?是格林童话、三国演义或者是什么其他书呢?而我也读了一本书那就是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下面让我告诉你们大概说些什么吧!如下;

  书里的主人公我。从来没有到过墓,有一次,有一个奇怪的老人买了一幅卷画给我三叔,上面全都是古文,三叔一看十分惊讶便对我说:这幅画上面说的是一个墓地的所在处,而且这个墓十分不简单,这次我要亲自出马去那个墓里!在我的印象当中三叔好像没有亲自出马去

  盗过一个墓过。我形象这个墓一定不简单,肯定非同小可。于是我便去求三叔然他带我去盗墓。谁知三叔不答应。我便对三叔说:只要你带我去我一定不下盗墓里去。我虽然这么说但心里去不这么想。我想只要你让我去我金瓯一定要下去看你拿我怎么办。三叔答应好我便带着伙计和我就上路了。我们翻山越岭来到了一个村庄,累得我们根本没力气了,便去村庄里的宾馆住了一夜,第二天早上我便和三叔他们进了盗墓洞里,在里面遇到了千辛万险。

  而且在图中把我吓得连活下去的信心都没有了,但我看到三叔他们这么老了都不害怕这么点事都不放在眼里,我便有了信心。不过其中一件事可把我和三叔他们吓得够呛。盗墓洞里全是吃人的乌龟可是什么困难我们都走过来了。

  看了这本盗墓笔记后我明白了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坚持要十分勇敢克服一切困难,做事还要有信心。

  盗墓笔记读后感9

  在这个寒假里,我看一本名为《盗墓笔记》的小说,作者是南派三叔,里面的主人公是张起灵,吴邪,花儿爷等,这是一本有关于盗墓的小说,远在50年前,一群长沙的土夫子在盗墓的时候意外挖到了一部战国锦书,锦书上记载了一个墓,但在盗墓的时候却有了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最后,不幸身亡。

  在50年后的一天,一个土夫子的孙子(吴邪)发现了这个锦书并在这个锦书中发现了秘密,就和一群经验丰富的盗墓贼一起去探寻这个秘密,但却在这个古墓中发现了许多诡异的事情,青眼狐尸,七星疑棺等等。当朋友出狱而来的时候,给吴邪带来了一个惊人的消息,巨大的青铜树,诡异的六角铃铛还有遥远的秦岭腹地让我们的主人公跃跃欲试,当他们进入遥远的秦岭腹地是,却又有许多诡异的事情接连而来,黄泉瀑布,尸阵,烛九阴等危险。

  不管是在秦岭腹地,还是青铜门,在或者是云顶天宫,哪次不是充满了危险与未知的秘密,当可怕的人物,可憎的面孔出现,会有怎样的选择,每次到最后,总是一个个让人超乎想象,却又可信的结局。在这本书里,让我看到了任何事不退缩,想在这本书里的吴邪,小哥,三叔,在墓里有多么的危险,但他们都没有退缩,每次都是冒着生命的危险一起去探险,去探索。在这本书里,我还读到团结,每次遇到危险时,他们没有一个人抛弃其他人,而是共患难。最后,用南派三叔说的一句话。

  揭开谜底那一刻,有谁还能记得?有谁又将离开?

  让谜题的海洋,涌回最初翻滚的记忆!

  盗墓笔记读后感10

  故事总有结尾的时候,人生亦有曲终人散的时刻。

  我花50多个小时连听带读的把这个故事看完了,请三叔原谅我的马马虎虎,毕竟是您设置的悬念包袱强烈的勾起了我的好奇心,就如同吴邪天真一直迫切的想要追寻一个答案与真相。

  每段故事的惊险,迷人与朦胧感都能让读者神往于场景之中,跟随主人公的脚步,去脑补一下那令人脑洞大开的画面。主要人物设定上特色鲜明,吴邪活的天真,胖子活的洒脱,小哥活的坚毅。

  一路之上,虽见识到了一个又一个人心的鬼魅奸诈,但是更多体会到的是人的心的温度。这种温度无论是在朋友,兄弟,叔侄,还是对手之间都展现的的淋漓尽致。一路走来,只是想要保护自己在乎的人,也只希望所有人都好好的活着。

  感情戏中最触动我的当属于小哥闷油瓶千里迢迢与吴邪道别以及吴邪万里送小哥,迎来了一个“十年之约”故事完的片段。读这一部分,心里总是酸楚的感觉,一句“这一切完结了,我想了想我和这个世界的关系,似乎现在能找到的,只有你了。”不知又戳中多少人的泪点。

  故事完结,小哥留给读者太多挂念与谜团。有时会问作者是不是不公平了,为何所有的包袱都是小哥一人承受。可是事实就是如此,该承担的责任终归是自己努力的扛起,有些包袱只能自己负重前行。

本文标题: 七星鲁王宫读后感200字(盗墓笔记读后感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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