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示众与周作人喝茶读后感鲁迅示众与周作人喝茶读后感网上就有人直接指出:鲁迅不会品茶。其依据很简单,在《喝茶》一文中,鲁迅非但不能尽现喝茶的乐趣...
鲁迅示众与周作人喝茶读后感
鲁迅示众与周作人喝茶读后感网上就有人直接指出:鲁迅不会品茶。其依据很简单,在《喝茶》一文中,鲁迅非但不能尽现喝茶的乐趣,而且还极力反对把喝茶当成一种清福,作为一个有着极高文化修为的人,他在“喝过茶,望着秋天”时,竟然不是应情应景地赋诗作词,一展儒雅风姿,而是大煞风景地“想”:不识好茶,没有秋思,倒也罢了。这真是让人茶味索然、诗兴全无了。周作人则不同,一样的写“喝茶”,一顿一挫都极合茶韵,一字一句皆带茶气、含茶意,他说:“喝茶当于瓦屋纸窗之下,清泉绿茶,用素雅的陶瓷茶具,同二三人共饮,得半日之闲,可抵十年尘梦。”如此闲情逸致,当然令人神往、令人迷醉。
看来,鲁迅确是一个不知茶之真味的人了。
但是,仅仅通过一篇文章即可断定鲁迅不谙茶道、不识茶趣么?我们知道,鲁迅穷毕生之力都在做一件事情,那就是:“揭出病苦,以引起疗救的注意”。《喝茶》一文正是以此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鲁迅所着意之处并不在茶,而在乎揭出社会痼疾。在鲁迅看来,麻木不仁当然不好(那样的人即使背上被刺一尖刀也会茫无知觉),但感觉太过细腻,受不得一点痛、一点苦,处处讲究精致、讲究安逸、贪图享受,也同样是一个民族“牌号”即将“倒闭的先声”。由此,鲁迅又一次将笔触指向了广阔的社会。事实上,在生活中,鲁迅与茶的关系极为密切,根据许广平回忆,鲁迅几乎天天喝茶,在他的日记中,与茶有关的记录也是随处可见,如赠茶给友人、捐茶参加公益活动、与友人一起外出喝茶等等。很难想象,一个深谙中国传统文化(当然抱括茶文化),且又那样爱茶、天天喝茶的人,竟然不会品茶;即以《喝茶》一文来说,虽然作者本意不在茶,但如果我们仔细体味,就会发现,这篇文章其实已经很好地说明了鲁迅品茶的功夫及其对茶的深刻认识。诚如有人所言,鲁迅认为喝好茶要用盖碗,这无疑是经验之见,而“色清而味甘,微香而小苦”也绝不是一个不会品茶的人所能“品”出来的。
的确,从品茶的角度来说,人们对鲁迅《喝茶》一文所反映的观点是存在着很深的误解的。比如,鲁迅在文中屡屡提到“粗茶”、“好茶”等字眼,这其实已经包含了他对茶品的鉴别,只此一点,即可证明他是一个懂茶、会品茶之人。同时,他说:“有好茶喝,会喝好茶,是一种‘清福’。”这也同样是对“好茶”和“喝好茶”的一种肯定。至于他为什么又要在“清福”两个字上加上引号,原因乃在于,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与社会现实(当时的中国可谓内外交困、贫弱交加、风雨飘摇)之下,当大多数人尚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连温饱都不能解决,而且随时有生命之尤的时候,作为“上等人”,却不能与广大民众共度时艰,而去追求所谓的精致、所谓的品位,沉浸在“好茶”的清福之中不能自拔,这无疑是有悖天地良心与人的良知的。引号所否定的并非“好茶”与“清福”本身,而是人的刻意追求精致、贪图享受的行为。在鲁迅看来,当时的社会正像一个喉干欲裂、精疲力尽的工人,他所需要的绝不是精致和品位,而是解渴、安神、去乏、养气。这样,鲁迅就自动与“粗人”站在了一条线上,而作为一个“粗人”,当然要有所担当,也就自然不会劳心费神地去为喝茶而喝茶,以从中喝出品位、喝出优雅、喝出诗意了。
所以,鲁迅不是不会品茶,而是不会刻意去品茶,他必须“横眉冷对千夫指”,他还将“俯首甘为儒子牛”,哪有那么多功夫去细品慢咂呢?鲁迅每天都喝茶,但大都采取一种“粗喝”的方式:茶又浓又苦,以便能提神醒脑。当然,他并不完全拒绝精致、细腻的喝茶法,偶尔也会和朋友去品一品茶,让心灵得到暂时的休憩,正像他所说的:“感觉的细腻和锐敏,较之麻木,那当然算是进步的,然而以有助于生命的进化为限。”
与鲁迅偏重于茶的功能性作用不同,周作人喝茶,却一定要喝“清茶”,“在赏鉴其色与香与味,意未必在止渴,自然更不在果腹了”。但他也主张:“喝茶之后,再去继续修各人的胜业,无论为名为利,都无不可”。可见,周氏兄弟俩在喝茶的问题上至少其观念主张并无根本抵牾,只不过各有侧重罢了。
人们常说:茶品即人品。周氏兄弟俩在喝茶问题上的各有侧重,正是他们不同人生道路的真实反映。当然,相比而言,他们在现实生活中的冲突远比他们在喝茶主张上的差异严重得多。在太平盛世的今天,周作人“忙里偷闲,苦中作乐”的茶道精神与喝茶主张是值得提倡的,但是,当我们反观当时的历史环境与社会实情,他以不作为的姿态,主动疏离风云变幻的社会环境,放逐作为一个受过新文化濡养、出过国留过学的知识分子的社会担当, 就并不可取。而鲁迅从品茶出发,考察人间世相,针砭社会时弊,充分地展现出了他一以贯之的斗士风采。诚然,鲁迅舍弃在茶中悟道、在茶中得闲乐而直接向社会丑陋现实开刀的做法,与我们想象中的茶道与茶义并不相符,但是,如果我们能够结合当时历史与鲁迅本本人的人生际遇(尤其是其思想演进历程)“知人论世”地对他的喝茶主张进行考察,就会深深地明白他的良苦用心,同时也会对茶道、茶义等有一些新的理解和认识。
附:鲁迅《喝茶》
有好茶喝,会喝好茶,是一种“清福”。不过要享这“清福”,首先就须有工夫,其次是练习出来的特别的感觉。由这一极琐屑的经验,我想,假使是一个使用筋力的工人,在喉干欲裂的时候,那么,即使给他龙井芽茶,珠兰窨片,恐怕他喝起来也未必觉得和热水有什么大区别罢。所谓“秋思”,其实也是这样的,骚人墨客,会觉得什么“悲哉秋之为气也”,风雨阴晴,都给他一种刺戟,一方面也就是一种“清福”,但在老农,却只知道每年的此际,就要割稻而已。
于是有人以为这种细腻锐敏的感觉,当然不属于粗人,这是上等人的牌号。然而我恐怕也正是这牌号就要倒闭的先声。我们有痛觉,一方面是使我们受苦的,而一方面也使我们能够自卫。假如没有,则即使背上被人刺了一尖刀,也将茫无知觉,直到血尽倒地,自己还不明白为什么倒地。但这痛觉如果细腻锐敏起来呢,则不但衣服上有一根小刺就觉得,连衣服上的接缝,线结,布毛都要觉得,倘不穿“无缝天衣”,他便要终日如芒刺在身,活不下去了。但假装锐敏的,自然不在此例。
感觉的细腻和锐敏,较之麻木,那当然算是进步的,然而以有助于生命的进化为限。如果不相干,甚而至于有碍,那就是进化中的病态,不久就要收梢。我们试将享清福,抱秋心的雅人,和破衣粗食的粗人一比较,就明白究竟是谁活得下去。喝过茶,望着秋天,我于是想:不识好茶,没有秋思,倒也罢了。
周作人《喝茶》
前回徐志摩先生在平民中学讲“吃茶”──并不是胡适之先生所说的“吃讲茶”──我没有工夫去听,又可惜没有见到他精心结构的讲稿,但我推想他是在讲日本的“茶道”(英文译作Teaism),而且一定说的很好。茶道的意思,用平凡的话来说,可以称作“忙里偷闲,苦中作乐”,在不完全的现世享乐一点美与和谐,在刹那间体会永久,是日本之“象征的文化”里的一种代表艺术。关于这一件事,徐先生一定已有透彻巧妙的解说,不必再来多嘴,我现在所想说的,只是我个人的很平常的喝茶观罢了。
喝茶以绿茶为正宗,红茶已经没有什么意味,何况又加糖──与牛奶?葛辛(GeorgeGissing)的、草堂随笔”(原名PrivatePapersofHenryRyecroft)神是很有趣味的书,但冬之卷里说及饮茶,以为英国家庭里下午的红茶与黄油面包是一日中最大的乐事,东方饮茶已历千百年,未必能领略此种乐趣与实益的万分之一,则我殊不以为然。红茶带“土斯”未始不可吃,但这只是当饭,在肚饥时食之而已;我的所谓喝茶,却是在喝清茶,在赏鉴其色与香与味,意未必在止渴,自然更不在果腹了。中国古昔曾吃过煎茶及抹茶,现在所用的都是泡茶,冈仓觉三在《茶之书》(BookofTea,1919)里很巧妙的称之曰“自然主义的茶”,所以我们所重的即在这自然之妙味。中国人上茶馆去,左一碗右一碗的喝了半天,好象是刚从沙漠里回来的样子,颇合于我的喝茶的意思(听说闽粤有所谓吃工夫茶者自然更有道理),只可惜近来太是洋场化,失了本意,其结果成为饭馆子之流,只在乡村间还保存一点古风,唯是屋字器具简陋万分,或者但可称为颇有喝茶之意,而未可许为已得喝茶之道也。
喝茶当于瓦屋纸窗下,清泉绿茶,用素雅的陶瓷茶具,同二三人共饮,得半日之闲,可抵十年的尘梦。喝茶之后,再去继续修各人的胜业,无论为名为利,都无不可,但偶然的片刻优游乃正亦断不可少。中国喝茶时多吃瓜子,我觉得不很适宜,喝茶时可吃的东西应当是清淡的“茶食”。中国的茶食却变了“满汉饽饽”,其性质与“阿阿兜”相差无儿,不是喝茶时所吃的东西了。日本的点心虽是豆米的成品,但那优雅的形色,朴素的味道,很合于茶食的资格,如各色的“羊羹”(据上田恭辅氏考据,说是出于中国唐时的羊肝饼),尤有特殊的风味。江南茶馆中有一种“干丝”,用豆腐千切成细丝,加姜丝酱油,重汤炖热,上浇麻油,必以供客,其利益为“堂倌”所独有。豆腐干中本有一种“茶干”,今变而为丝,亦颇与茶相宜。在南京时常食此品,据云有某寺方丈所制为最,虽也曾尝试,却已忘记,所记得者乃只是下关的江天阁而已。学生们的习惯,平常“干丝”既出,大抵不即食,等到麻油再加,开水重换之后,始行举箸,最为合式,因为一到即罄,次碗继至,不遑应酬,否则麻油三浇,旋即撤去,怒形于色,未免使客不欢而散,茶意都消了。
吾乡昌安门外有一处地方名三脚桥(实在并无三脚,乃是三出,因以一桥而跨三汊的河上也),其地有豆腐店日周德和者,制茶干最有名。寻常的豆腐干方约寸半,厚可三分,值钱二文,周德和的价值相同,小而且薄,才及一半,黝黑坚实,如紫檀片。我家距三脚桥有步行两小时路程,故殊不易得,但能吃到油炸者而已。每天有人挑担设炉镬,沿街叫卖,其词曰:
辣酱辣,
麻油炸,
红酱搽,辣酱1:
周德和格五香油炸豆腐干。
其制法如上所述,以竹丝插其末端,每枚三文。豆腐干大小如周德和,而甚柔软,大约系常品,唯经过这样烹调,虽然不是茶食之一,却也不失为一种好豆食。──豆腐的确也是极好的佳妙的食品,可以有种种的变化,唯在西洋不会被领解,正如茶一般。
日本用茶淘饭,名日“茶渍”,以腌菜及“泽庵”即福建的黄土萝卜,日本泽庵法师始传此法,盖从中国传去)等为佐,很有清谈而甘香的风味。中国人未尝不这样吃,唯其原因,非由穷因即为节省,殆少有故意往清茶淡饭中寻其固有之味者,此所以为可惜也。
看来,鲁迅确是一个不知茶之真味的人了。
但是,仅仅通过一篇文章即可断定鲁迅不谙茶道、不识茶趣么?我们知道,鲁迅穷毕生之力都在做一件事情,那就是:“揭出病苦,以引起疗救的注意”。《喝茶》一文正是以此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鲁迅所着意之处并不在茶,而在乎揭出社会痼疾。在鲁迅看来,麻木不仁当然不好(那样的人即使背上被刺一尖刀也会茫无知觉),但感觉太过细腻,受不得一点痛、一点苦,处处讲究精致、讲究安逸、贪图享受,也同样是一个民族“牌号”即将“倒闭的先声”。由此,鲁迅又一次将笔触指向了广阔的社会。事实上,在生活中,鲁迅与茶的关系极为密切,根据许广平回忆,鲁迅几乎天天喝茶,在他的日记中,与茶有关的记录也是随处可见,如赠茶给友人、捐茶参加公益活动、与友人一起外出喝茶等等。很难想象,一个深谙中国传统文化(当然抱括茶文化),且又那样爱茶、天天喝茶的人,竟然不会品茶;即以《喝茶》一文来说,虽然作者本意不在茶,但如果我们仔细体味,就会发现,这篇文章其实已经很好地说明了鲁迅品茶的功夫及其对茶的深刻认识。诚如有人所言,鲁迅认为喝好茶要用盖碗,这无疑是经验之见,而“色清而味甘,微香而小苦”也绝不是一个不会品茶的人所能“品”出来的。
的确,从品茶的角度来说,人们对鲁迅《喝茶》一文所反映的观点是存在着很深的误解的。比如,鲁迅在文中屡屡提到“粗茶”、“好茶”等字眼,这其实已经包含了他对茶品的鉴别,只此一点,即可证明他是一个懂茶、会品茶之人。同时,他说:“有好茶喝,会喝好茶,是一种‘清福’。”这也同样是对“好茶”和“喝好茶”的一种肯定。至于他为什么又要在“清福”两个字上加上引号,原因乃在于,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与社会现实(当时的中国可谓内外交困、贫弱交加、风雨飘摇)之下,当大多数人尚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连温饱都不能解决,而且随时有生命之尤的时候,作为“上等人”,却不能与广大民众共度时艰,而去追求所谓的精致、所谓的品位,沉浸在“好茶”的清福之中不能自拔,这无疑是有悖天地良心与人的良知的。引号所否定的并非“好茶”与“清福”本身,而是人的刻意追求精致、贪图享受的行为。在鲁迅看来,当时的社会正像一个喉干欲裂、精疲力尽的工人,他所需要的绝不是精致和品位,而是解渴、安神、去乏、养气。这样,鲁迅就自动与“粗人”站在了一条线上,而作为一个“粗人”,当然要有所担当,也就自然不会劳心费神地去为喝茶而喝茶,以从中喝出品位、喝出优雅、喝出诗意了。
所以,鲁迅不是不会品茶,而是不会刻意去品茶,他必须“横眉冷对千夫指”,他还将“俯首甘为儒子牛”,哪有那么多功夫去细品慢咂呢?鲁迅每天都喝茶,但大都采取一种“粗喝”的方式:茶又浓又苦,以便能提神醒脑。当然,他并不完全拒绝精致、细腻的喝茶法,偶尔也会和朋友去品一品茶,让心灵得到暂时的休憩,正像他所说的:“感觉的细腻和锐敏,较之麻木,那当然算是进步的,然而以有助于生命的进化为限。”
与鲁迅偏重于茶的功能性作用不同,周作人喝茶,却一定要喝“清茶”,“在赏鉴其色与香与味,意未必在止渴,自然更不在果腹了”。但他也主张:“喝茶之后,再去继续修各人的胜业,无论为名为利,都无不可”。可见,周氏兄弟俩在喝茶的问题上至少其观念主张并无根本抵牾,只不过各有侧重罢了。
人们常说:茶品即人品。周氏兄弟俩在喝茶问题上的各有侧重,正是他们不同人生道路的真实反映。当然,相比而言,他们在现实生活中的冲突远比他们在喝茶主张上的差异严重得多。在太平盛世的今天,周作人“忙里偷闲,苦中作乐”的茶道精神与喝茶主张是值得提倡的,但是,当我们反观当时的历史环境与社会实情,他以不作为的姿态,主动疏离风云变幻的社会环境,放逐作为一个受过新文化濡养、出过国留过学的知识分子的社会担当, 就并不可取。而鲁迅从品茶出发,考察人间世相,针砭社会时弊,充分地展现出了他一以贯之的斗士风采。诚然,鲁迅舍弃在茶中悟道、在茶中得闲乐而直接向社会丑陋现实开刀的做法,与我们想象中的茶道与茶义并不相符,但是,如果我们能够结合当时历史与鲁迅本本人的人生际遇(尤其是其思想演进历程)“知人论世”地对他的喝茶主张进行考察,就会深深地明白他的良苦用心,同时也会对茶道、茶义等有一些新的理解和认识。
附:鲁迅《喝茶》
有好茶喝,会喝好茶,是一种“清福”。不过要享这“清福”,首先就须有工夫,其次是练习出来的特别的感觉。由这一极琐屑的经验,我想,假使是一个使用筋力的工人,在喉干欲裂的时候,那么,即使给他龙井芽茶,珠兰窨片,恐怕他喝起来也未必觉得和热水有什么大区别罢。所谓“秋思”,其实也是这样的,骚人墨客,会觉得什么“悲哉秋之为气也”,风雨阴晴,都给他一种刺戟,一方面也就是一种“清福”,但在老农,却只知道每年的此际,就要割稻而已。
于是有人以为这种细腻锐敏的感觉,当然不属于粗人,这是上等人的牌号。然而我恐怕也正是这牌号就要倒闭的先声。我们有痛觉,一方面是使我们受苦的,而一方面也使我们能够自卫。假如没有,则即使背上被人刺了一尖刀,也将茫无知觉,直到血尽倒地,自己还不明白为什么倒地。但这痛觉如果细腻锐敏起来呢,则不但衣服上有一根小刺就觉得,连衣服上的接缝,线结,布毛都要觉得,倘不穿“无缝天衣”,他便要终日如芒刺在身,活不下去了。但假装锐敏的,自然不在此例。
感觉的细腻和锐敏,较之麻木,那当然算是进步的,然而以有助于生命的进化为限。如果不相干,甚而至于有碍,那就是进化中的病态,不久就要收梢。我们试将享清福,抱秋心的雅人,和破衣粗食的粗人一比较,就明白究竟是谁活得下去。喝过茶,望着秋天,我于是想:不识好茶,没有秋思,倒也罢了。
周作人《喝茶》
前回徐志摩先生在平民中学讲“吃茶”──并不是胡适之先生所说的“吃讲茶”──我没有工夫去听,又可惜没有见到他精心结构的讲稿,但我推想他是在讲日本的“茶道”(英文译作Teaism),而且一定说的很好。茶道的意思,用平凡的话来说,可以称作“忙里偷闲,苦中作乐”,在不完全的现世享乐一点美与和谐,在刹那间体会永久,是日本之“象征的文化”里的一种代表艺术。关于这一件事,徐先生一定已有透彻巧妙的解说,不必再来多嘴,我现在所想说的,只是我个人的很平常的喝茶观罢了。
喝茶以绿茶为正宗,红茶已经没有什么意味,何况又加糖──与牛奶?葛辛(GeorgeGissing)的、草堂随笔”(原名PrivatePapersofHenryRyecroft)神是很有趣味的书,但冬之卷里说及饮茶,以为英国家庭里下午的红茶与黄油面包是一日中最大的乐事,东方饮茶已历千百年,未必能领略此种乐趣与实益的万分之一,则我殊不以为然。红茶带“土斯”未始不可吃,但这只是当饭,在肚饥时食之而已;我的所谓喝茶,却是在喝清茶,在赏鉴其色与香与味,意未必在止渴,自然更不在果腹了。中国古昔曾吃过煎茶及抹茶,现在所用的都是泡茶,冈仓觉三在《茶之书》(BookofTea,1919)里很巧妙的称之曰“自然主义的茶”,所以我们所重的即在这自然之妙味。中国人上茶馆去,左一碗右一碗的喝了半天,好象是刚从沙漠里回来的样子,颇合于我的喝茶的意思(听说闽粤有所谓吃工夫茶者自然更有道理),只可惜近来太是洋场化,失了本意,其结果成为饭馆子之流,只在乡村间还保存一点古风,唯是屋字器具简陋万分,或者但可称为颇有喝茶之意,而未可许为已得喝茶之道也。
喝茶当于瓦屋纸窗下,清泉绿茶,用素雅的陶瓷茶具,同二三人共饮,得半日之闲,可抵十年的尘梦。喝茶之后,再去继续修各人的胜业,无论为名为利,都无不可,但偶然的片刻优游乃正亦断不可少。中国喝茶时多吃瓜子,我觉得不很适宜,喝茶时可吃的东西应当是清淡的“茶食”。中国的茶食却变了“满汉饽饽”,其性质与“阿阿兜”相差无儿,不是喝茶时所吃的东西了。日本的点心虽是豆米的成品,但那优雅的形色,朴素的味道,很合于茶食的资格,如各色的“羊羹”(据上田恭辅氏考据,说是出于中国唐时的羊肝饼),尤有特殊的风味。江南茶馆中有一种“干丝”,用豆腐千切成细丝,加姜丝酱油,重汤炖热,上浇麻油,必以供客,其利益为“堂倌”所独有。豆腐干中本有一种“茶干”,今变而为丝,亦颇与茶相宜。在南京时常食此品,据云有某寺方丈所制为最,虽也曾尝试,却已忘记,所记得者乃只是下关的江天阁而已。学生们的习惯,平常“干丝”既出,大抵不即食,等到麻油再加,开水重换之后,始行举箸,最为合式,因为一到即罄,次碗继至,不遑应酬,否则麻油三浇,旋即撤去,怒形于色,未免使客不欢而散,茶意都消了。
吾乡昌安门外有一处地方名三脚桥(实在并无三脚,乃是三出,因以一桥而跨三汊的河上也),其地有豆腐店日周德和者,制茶干最有名。寻常的豆腐干方约寸半,厚可三分,值钱二文,周德和的价值相同,小而且薄,才及一半,黝黑坚实,如紫檀片。我家距三脚桥有步行两小时路程,故殊不易得,但能吃到油炸者而已。每天有人挑担设炉镬,沿街叫卖,其词曰:
辣酱辣,
麻油炸,
红酱搽,辣酱1:
周德和格五香油炸豆腐干。
其制法如上所述,以竹丝插其末端,每枚三文。豆腐干大小如周德和,而甚柔软,大约系常品,唯经过这样烹调,虽然不是茶食之一,却也不失为一种好豆食。──豆腐的确也是极好的佳妙的食品,可以有种种的变化,唯在西洋不会被领解,正如茶一般。
日本用茶淘饭,名日“茶渍”,以腌菜及“泽庵”即福建的黄土萝卜,日本泽庵法师始传此法,盖从中国传去)等为佐,很有清谈而甘香的风味。中国人未尝不这样吃,唯其原因,非由穷因即为节省,殆少有故意往清茶淡饭中寻其固有之味者,此所以为可惜也。
朝花夕拾示众读后感300字?
今天又捧起《朝花夕拾》,注视着作者的童年,体味着其中的酸甜苦辣,不由得想起我自己的童年,与作者的童年相比,少了许多新奇与发现。比起作者在百草园中的发现之旅,我的童年还是多了份快乐与刺激。原来,我们最喜欢下雨天,雨停了以后,门前的水泥路往往有许多积水,我们就急急忙忙趿拉着拖鞋跑下楼来,与同伴一起儿打水仗或是扔拖鞋,回家以后身上往往都是湿漉漉的,有时玩着玩着又下起了雨,但我们全然不顾,依然兴致勃勃地玩着。有一次,同伴不知从哪找来了一块木板,他坐在上面,让别人推,像是冲浪似的十分刺激。我们每个人都试了试。我玩的时候,由于身体没保持住平衡,一下子滚了出去,弄得像落汤鸡一样,回家招了妈妈一顿骂。
读了鲁迅的书一千字读后感
《鲁迅小说全集》早已被放在装书的箱子,前几天回家找出来看的,因为课本的教材喜欢引用《鲁迅小说全集》中的经典短篇小说,大概记得老师教过的有《孔乙己》、《药》、《故乡》(少年闰土)、《阿Q正传》的节选、《社戏》、《祝福》等等吧,老师喜欢教我们分析此句子是比喻句或是比拟句或是拟人句,此处与前文又是前呼后应,动不动便抬出三座大山、民国的白色恐怖、麻木不仁的民众等来说明作者所要表达的意思,大家便背书中的所划的经典名言应付考试:“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等等一大堆.通过学习和考试,记住了名人名言,也记住了小说中的人物:孔乙己、华老栓、红眼睛阿义、闰土、阿Q、祥林嫂.这本书自从买过以来,好像也看过几次,但似乎从来没有从头到尾完整看一遍过,光《狂人日记》就让我看得一头雾水,失去继续往下看的耐心,所以经常看一下有放到一边去了.
自从看了电影《阿Q正传》后,便真的有了兴趣去看《鲁迅小说全集》,回家翻出这本书,抱着重新看,希望自己能看懂些,看了足有一个礼拜,独自一人躲在家里,总算第一次将此书完整地看了一遍下来,缺乏对清末民初近现代历史正确清晰的了解,重重的历史浓雾总是使离我们最近的历史那么不真实可靠、那么模糊,缺失了历史背景,小说看起来自然要吃力、晦涩、难懂了.
下面是我的读书笔记:
《狂人日记》看后还是看不懂,缺乏历史背景,人吃人的社会,“这是他们娘老子教的!”既然它是开篇,或许便是整个小说集《呐喊》的序.
《孔乙己》镇里的咸亨酒店,唯一站着喝酒的长衫主顾无法进学的老文童孔乙己,虚伪封建腐儒的代言人.
《药》革命烈士的血蘸的血馒头成了华老栓解救肺痨病儿子的灵丹妙药,告状得赏钱的夏三爷、管牢的红眼睛阿义、消息灵通的满脸横肉的康大叔.
《明天》守寡“粗笨”的单四嫂子带生病的宝儿给昏庸欺世、故弄玄虚的中医何小仙看,吃了药呼吸由平稳变到没有.
《一件小事》国家大事增长了坏脾气,一天比一天的看不起人.车夫的一件小事“独有这一件小事,却总是浮在我眼前,有时反更分明,教我惭愧,催我自新,并且增长我的勇气和希望.“
《风波》撑船的七斤被城里的革命党割去了辫子,却又在咸亨酒店(消息灵通所在)听得皇帝又坐龙庭了,按赵七爷的说法,这次保驾的是张大帅,张大帅就是燕人张翼德的后代,最后虚惊一场.九斤老太口中不断说着的:“一代不如一代.”九斤、八一嫂、七斤、六斤就是伊的依据.
《故乡》圆规式鲁镇名人“豆腐西施”,聪明充满灵气的胸前挂着银项圈的少年闰土与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成为一个木偶人的中年闰土对着昔日的玩伴言必先称“老爷”.
《阿Q正传》阿Q的国民性,很Q很奴才,Q并非Cute的意思,个人胡乱猜测,Q——〉Qin——〉Chin(秦)——〉Chinese,Q 真是活画出的清朝遗民,专制下的主子、权威与奴性,“专制者的反面就是奴才”.阿Q“先前阔”,见识高,而且“真能做”,本来几乎是一个“完人”,怒目而视主义,永远得意的阿Q:这或者也是中国精神文明冠于全球的一个证据了.
《祝福》迎接新年祝福的爆竹声却成了祥林嫂的挽钟,“脸上瘦削不堪,黄中带黑,而且消尽了先前悲哀的神色,仿佛是木刻似的;只有那眼珠间或一轮,还可以表示她是一个活物.”总是说“我真傻,真的”苦命的祥林嫂,她的命运从来没有属于过她自己,封建儒家的三纲五常,社会的世俗和周围的人活生生地“吃”了她.无论是她那精明的婆婆、“老监生”四叔一家、镇上的其他人都是“吃人”的人.
《肥皂》“恶毒妇”的意思,对着乞丐孝女,两个光棍说的:“你只要去买两块肥皂来,咯吱咯吱遍身洗一洗,好得很哩!”,学洋学的学程.
《长明灯》看不懂,被合伙当作疯子关起来想吹灭长明灯的他.
《示众》酷热的太阳,也没能抵挡拼命向前挤凑热闹围观的人们,一群丑陋的人们,以寻找他人的悲剧为乐趣的无耻的人.
……这些是我再次读这本书的一些心得和感想.
自从看了电影《阿Q正传》后,便真的有了兴趣去看《鲁迅小说全集》,回家翻出这本书,抱着重新看,希望自己能看懂些,看了足有一个礼拜,独自一人躲在家里,总算第一次将此书完整地看了一遍下来,缺乏对清末民初近现代历史正确清晰的了解,重重的历史浓雾总是使离我们最近的历史那么不真实可靠、那么模糊,缺失了历史背景,小说看起来自然要吃力、晦涩、难懂了.
下面是我的读书笔记:
《狂人日记》看后还是看不懂,缺乏历史背景,人吃人的社会,“这是他们娘老子教的!”既然它是开篇,或许便是整个小说集《呐喊》的序.
《孔乙己》镇里的咸亨酒店,唯一站着喝酒的长衫主顾无法进学的老文童孔乙己,虚伪封建腐儒的代言人.
《药》革命烈士的血蘸的血馒头成了华老栓解救肺痨病儿子的灵丹妙药,告状得赏钱的夏三爷、管牢的红眼睛阿义、消息灵通的满脸横肉的康大叔.
《明天》守寡“粗笨”的单四嫂子带生病的宝儿给昏庸欺世、故弄玄虚的中医何小仙看,吃了药呼吸由平稳变到没有.
《一件小事》国家大事增长了坏脾气,一天比一天的看不起人.车夫的一件小事“独有这一件小事,却总是浮在我眼前,有时反更分明,教我惭愧,催我自新,并且增长我的勇气和希望.“
《风波》撑船的七斤被城里的革命党割去了辫子,却又在咸亨酒店(消息灵通所在)听得皇帝又坐龙庭了,按赵七爷的说法,这次保驾的是张大帅,张大帅就是燕人张翼德的后代,最后虚惊一场.九斤老太口中不断说着的:“一代不如一代.”九斤、八一嫂、七斤、六斤就是伊的依据.
《故乡》圆规式鲁镇名人“豆腐西施”,聪明充满灵气的胸前挂着银项圈的少年闰土与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成为一个木偶人的中年闰土对着昔日的玩伴言必先称“老爷”.
《阿Q正传》阿Q的国民性,很Q很奴才,Q并非Cute的意思,个人胡乱猜测,Q——〉Qin——〉Chin(秦)——〉Chinese,Q 真是活画出的清朝遗民,专制下的主子、权威与奴性,“专制者的反面就是奴才”.阿Q“先前阔”,见识高,而且“真能做”,本来几乎是一个“完人”,怒目而视主义,永远得意的阿Q:这或者也是中国精神文明冠于全球的一个证据了.
《祝福》迎接新年祝福的爆竹声却成了祥林嫂的挽钟,“脸上瘦削不堪,黄中带黑,而且消尽了先前悲哀的神色,仿佛是木刻似的;只有那眼珠间或一轮,还可以表示她是一个活物.”总是说“我真傻,真的”苦命的祥林嫂,她的命运从来没有属于过她自己,封建儒家的三纲五常,社会的世俗和周围的人活生生地“吃”了她.无论是她那精明的婆婆、“老监生”四叔一家、镇上的其他人都是“吃人”的人.
《肥皂》“恶毒妇”的意思,对着乞丐孝女,两个光棍说的:“你只要去买两块肥皂来,咯吱咯吱遍身洗一洗,好得很哩!”,学洋学的学程.
《长明灯》看不懂,被合伙当作疯子关起来想吹灭长明灯的他.
《示众》酷热的太阳,也没能抵挡拼命向前挤凑热闹围观的人们,一群丑陋的人们,以寻找他人的悲剧为乐趣的无耻的人.
……这些是我再次读这本书的一些心得和感想.
鲁迅作品十五讲的读后感2000字
我比较喜欢钱老师这样的方式解读鲁迅短篇小说《示众》。这跟我们在鲁迅文集里边看到的短篇不一样,他把文章整个拆开来了,P32,(街景一)作为首善之区的北京,西城,一条马路。
火焰焰的太阳。
许多的狗,都拖出舌头。
树上的乌老鸦张着嘴喘气。
远处隐隐有两个铜盏相击的声音,懒懒的,单调的。
脚步声。车夫默默地前奔。
‘热的包子咧!刚出屉的……。’
十一二岁的胖孩子,细着眼睛,歪了嘴叫,声音嘶哑,还帯着些睡意。
破旧桌子上,二三十个馒头包子,毫无热气,冷冷地坐着。
接着就是【点评】,一共划分了七个街景,分别来评论,成了戏剧里的镜头,导播变成钱老师,其余的风景在点评里成了引子,读起来更有风趣。
(街景二)马路那一边。
电杆旁,一根绳子,巡警(淡黄制服,挂着刀)牵着绳头,绳的那头拴在一个男人(蓝布大衫,白背心,新草帽)背膊上。
胖男孩仰起脸看着男人。
男人看他的脑壳。
围满了大半圈的看客。
秃头的老头子。
赤膊的红鼻子胖大汉。
第二层里从两个脖子间伸出一个脑袋。
秃头弯了腰研究那男人白背心上的文字:‘嗡,都,哼,八,而……’
白背心研究这发亮的秃头。
胖孩子看见了,也跟着去研究。光油油的头,耳朵边一片灰白的头发。
(街景三)一个小学生向人丛中直鑚进去。
雪白的小布帽。一层又一层。
一件不可动摇的东西挡在前面。
抬头看。
蓝裤腰上一座赤条条的很扩的背脊,背脊上汗正在流下来。
顺着裤腰运行,尽头的空处透着一线光明。
一声‘什么’,裤腰以下的屁股向右一歪。
空处立刻闭塞,光明不见了。
巡警的刀旁边鑚出小学生的头,诧异地四顾。
外面围着一圈人。上首是穿白背心的,对面是一个赤膊的胖小孩,胖小孩背后是一个赤膊的红鼻子的胖大汉。
小学生惊奇而且佩服似的只望着红鼻子。
胖小孩顺着小学生的眼光回头望去。
一个很胖的奶子,乳头四近有几根很长的毫毛。
‘他,犯了什么事啦?……’
大家愕然回看──
(街景四)一个工人似的粗人低声下气请教秃头。
秃头不作响,单是睁起了眼睛看定他。
他被看得顺下眼光去,过一会再看。
秃头还是睁起了眼睛看定他。
别的人也似乎都睁了眼睛看定他。
他犯了罪似的溜出去了。
一个挟洋伞的长子补了缺。
秃头旋转脸继续看白背心。
背后的人竭力伸长脖子。一个瘦子张大嘴,像一条死鲈鱼。
(街景五)大家愕然,赶紧看他的脚。
然而他又放稳了。
大家又看白背心。
长子擎起一只手拼命搔头皮。
秃头觉得背后不太平,双目一锁,回头看。
一只黑手拿着半个大馒头正在塞进一个猫脸的人的嘴里,发出喞咕唧咕的声响。
忽然,暴雷似的一击,横阔的胖大汉向前一跄踉。
同时,从他肩膊上伸出一只胖得不相上下的臂膊,展开五指,拍的一声打在胖孩子脸颊上。
‘好快活!你妈的……’胖大汉背后一个弥勒佛似的更圆的胖脸这么说。
胖孩子转身想从胖大汉腿旁鑚出。
‘什么?’胖大汉又将屁股一歪。胖小孩像小老鼠落在补机里,仓皇了一会,突然向小学生奔去,推开他,冲出去了。
小学生返身跟去。
抱小孩的老妈子忙于四顾,头上梳着的喜鹊尾巴似的‘苏州俏’碰了车夫的鼻子。
车夫一推,推在孩子身上。
孩子转身嚷着要回去。
老妈子旋转孩子使他正对白背心,指点着说:‘阿,阿,看呀!多么好看哪……’
挟洋伞的长子皱眉疾视肩后的死鲈鱼。
秃头仰视电杆上钉着的红牌上四个白字,彷佛很有趣。
胖大汉和巡警一起斜着眼研究。
老妈子的钩刀般的鞋尖。
(街景六)马路对面。
‘刚出屉的包子咧!荷阿,热的……’
车夫默默地前奔,似乎想逃出头上的烈日。
相距十多家的路上,一辆洋车停放着,车夫正在爬起来。
圆阵散开,大家错错落落走过去看。
车夫拉了车就走。
大家惘惘然目送他。
起先还知道哪一辆是曾经跌倒的车,后来被别的车一混,知不清了。
(街景七)几只狗伸出了舌头喘气。
胖大汉在槐阴下看那很快地一起一落的狗肚皮。
老妈子抱了孩子从屋檐阴下蹩过去。
胖子歪着头,挤细了眼睛,拖长声音,瞌睡似的叫喊──
‘刚出屉的包子咧!荷阿,热的……’
为何独选这一篇文章,可能跟我自己本身也喜欢新的东西有关,再加上钱老师犀利地分割了原有的小说,更能突显鲁迅这篇短篇吸收了诗、散文、戏剧的长处,这是钱老师的巧思,或可说是他的独特观点,同时更贴切他所言──鲁迅常是创造『新形式』的先锋。
火焰焰的太阳。
许多的狗,都拖出舌头。
树上的乌老鸦张着嘴喘气。
远处隐隐有两个铜盏相击的声音,懒懒的,单调的。
脚步声。车夫默默地前奔。
‘热的包子咧!刚出屉的……。’
十一二岁的胖孩子,细着眼睛,歪了嘴叫,声音嘶哑,还帯着些睡意。
破旧桌子上,二三十个馒头包子,毫无热气,冷冷地坐着。
接着就是【点评】,一共划分了七个街景,分别来评论,成了戏剧里的镜头,导播变成钱老师,其余的风景在点评里成了引子,读起来更有风趣。
(街景二)马路那一边。
电杆旁,一根绳子,巡警(淡黄制服,挂着刀)牵着绳头,绳的那头拴在一个男人(蓝布大衫,白背心,新草帽)背膊上。
胖男孩仰起脸看着男人。
男人看他的脑壳。
围满了大半圈的看客。
秃头的老头子。
赤膊的红鼻子胖大汉。
第二层里从两个脖子间伸出一个脑袋。
秃头弯了腰研究那男人白背心上的文字:‘嗡,都,哼,八,而……’
白背心研究这发亮的秃头。
胖孩子看见了,也跟着去研究。光油油的头,耳朵边一片灰白的头发。
(街景三)一个小学生向人丛中直鑚进去。
雪白的小布帽。一层又一层。
一件不可动摇的东西挡在前面。
抬头看。
蓝裤腰上一座赤条条的很扩的背脊,背脊上汗正在流下来。
顺着裤腰运行,尽头的空处透着一线光明。
一声‘什么’,裤腰以下的屁股向右一歪。
空处立刻闭塞,光明不见了。
巡警的刀旁边鑚出小学生的头,诧异地四顾。
外面围着一圈人。上首是穿白背心的,对面是一个赤膊的胖小孩,胖小孩背后是一个赤膊的红鼻子的胖大汉。
小学生惊奇而且佩服似的只望着红鼻子。
胖小孩顺着小学生的眼光回头望去。
一个很胖的奶子,乳头四近有几根很长的毫毛。
‘他,犯了什么事啦?……’
大家愕然回看──
(街景四)一个工人似的粗人低声下气请教秃头。
秃头不作响,单是睁起了眼睛看定他。
他被看得顺下眼光去,过一会再看。
秃头还是睁起了眼睛看定他。
别的人也似乎都睁了眼睛看定他。
他犯了罪似的溜出去了。
一个挟洋伞的长子补了缺。
秃头旋转脸继续看白背心。
背后的人竭力伸长脖子。一个瘦子张大嘴,像一条死鲈鱼。
(街景五)大家愕然,赶紧看他的脚。
然而他又放稳了。
大家又看白背心。
长子擎起一只手拼命搔头皮。
秃头觉得背后不太平,双目一锁,回头看。
一只黑手拿着半个大馒头正在塞进一个猫脸的人的嘴里,发出喞咕唧咕的声响。
忽然,暴雷似的一击,横阔的胖大汉向前一跄踉。
同时,从他肩膊上伸出一只胖得不相上下的臂膊,展开五指,拍的一声打在胖孩子脸颊上。
‘好快活!你妈的……’胖大汉背后一个弥勒佛似的更圆的胖脸这么说。
胖孩子转身想从胖大汉腿旁鑚出。
‘什么?’胖大汉又将屁股一歪。胖小孩像小老鼠落在补机里,仓皇了一会,突然向小学生奔去,推开他,冲出去了。
小学生返身跟去。
抱小孩的老妈子忙于四顾,头上梳着的喜鹊尾巴似的‘苏州俏’碰了车夫的鼻子。
车夫一推,推在孩子身上。
孩子转身嚷着要回去。
老妈子旋转孩子使他正对白背心,指点着说:‘阿,阿,看呀!多么好看哪……’
挟洋伞的长子皱眉疾视肩后的死鲈鱼。
秃头仰视电杆上钉着的红牌上四个白字,彷佛很有趣。
胖大汉和巡警一起斜着眼研究。
老妈子的钩刀般的鞋尖。
(街景六)马路对面。
‘刚出屉的包子咧!荷阿,热的……’
车夫默默地前奔,似乎想逃出头上的烈日。
相距十多家的路上,一辆洋车停放着,车夫正在爬起来。
圆阵散开,大家错错落落走过去看。
车夫拉了车就走。
大家惘惘然目送他。
起先还知道哪一辆是曾经跌倒的车,后来被别的车一混,知不清了。
(街景七)几只狗伸出了舌头喘气。
胖大汉在槐阴下看那很快地一起一落的狗肚皮。
老妈子抱了孩子从屋檐阴下蹩过去。
胖子歪着头,挤细了眼睛,拖长声音,瞌睡似的叫喊──
‘刚出屉的包子咧!荷阿,热的……’
为何独选这一篇文章,可能跟我自己本身也喜欢新的东西有关,再加上钱老师犀利地分割了原有的小说,更能突显鲁迅这篇短篇吸收了诗、散文、戏剧的长处,这是钱老师的巧思,或可说是他的独特观点,同时更贴切他所言──鲁迅常是创造『新形式』的先锋。
本文标题: 鲁迅小说《示众》读后感(朝花夕拾示众读后感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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