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这本书读后感(芳华的观后感)

发布时间: 2023-12-05 18:39:39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87

《芳华》读后感,在我看来,理想应该是用来实现的,而不是嘴上说的。真正有理想的人不会在意细微的得失,不会为了一时的荣辱而让自己被限制,有理想的人...

芳华这本书读后感(芳华的观后感)

《芳华》读后感

  在我看来,理想应该是用来实现的,而不是嘴上说的。真正有理想的人不会在意细微的得失,不会为了一时的荣辱而让自己被限制,有理想的人了解自己有什么样的状态和水平、知道自己想得到什么样的东西、并且明白怎样去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他唯一的目的就是实现自己的目标,除此之外的琐事都与他无关,他知道自己的强大才是对抗命运的最强资本,除此之外别无他法。如果有人质疑这是强调个人主义,对,没错,就是个人主义。一个人首要要自己有价值才能为团队和集体带来价值,团队需要的是队友,而不是累赘。

  在集体主义的年代,拥有理想常被看作异端。文工团的众人有理想吗?我不知道,原著也中看不出来。但是文工团那样的集体并不是一个很好的发育理想的温床,众人也许以为他们能在文工团待一辈子,所以理想什么的无关紧要,跟着形势走就行了。书中没说萧穗子是怎么成为的作家、郝淑文的丈夫怎样开始了做生意、退伍伤员刘峰又是怎样想起了卖盗版书,但我想其中或多或少都是有理想的作用的。离开了集体的荫庇,赚钱养家、发家致富成为了他们最大的理想,这理想来的有点晚,有点被动,但好歹让他们有了生活的意义,他们的理想就是生存。

  当生存变成了理想,这是理想最大的悲哀。

  理想应该是向导,应该是指路明灯,是看更多的风景、见识更多的人、追求更好的生活。理想是每一段生活的高潮,是苦难和喜悦的交接处、是自我成长的现在与不可预见的未来的连接点。在文工团的时候,刘峰把爱情当成了理想,他的理想就是林丁丁,在他看来,这是穷小子的自己的一次翻身,是自己所能得到的最高奖赏。

  刘峰把自己的理想放的太低,事实上刘峰与林丁丁完全不在一个层次。这种差距,林丁丁是知道的,所以她接受不了,接受不了一个平日里的高尚形象走下神坛和她告白。让林丁丁抗拒的不是刘峰个人,而是处在文工团里和他们一样身份的刘峰身上党员、学雷锋标兵的光环,带着光环的刘峰像个圣人。假如刘峰没有这层光环,林丁丁会像接受摄影干事一样接受他。假如刘峰的光环更加强大,娇气忸怩如林丁丁也许也会试着依附他。刘峰追求爱情没有错,错就错在他是以理想为代价追求爱情的,这砝码放的也太重了,难怪天平会倒塌。

  最后一个因素,个人。通过这个因素我想要说明,人一定要了解自己,对自己保持清醒客观的认识,不能自我膨胀,更不能自我贬低。卑微如何小萍,在文工团时期受尽欺压,却不受众人的'嘲笑和干扰,坚持练习自己的舞蹈,她深知文工团是她唯一的出路,她只能把握这一条出路。读书笔记.令人可惜的是,后来发生中越战争时,在一线战场的后方医院里,救死扶伤的她成了英模护士,一瞬间反而接受不了现实的反差,经历了一段时间的精神分裂。原著中没有说明何小萍最后是怎么恢复的,但是我认为,能恢复正常对于何小萍来说实在是庆幸。

  就芳华一书而言,何小萍是所有角色中最努力上进的,如果何小萍对个人的认识没有那么偏差的话,她一定会有一个比现状好得多的结局。客观真实的自我评价包括两方面,一是自己对自己的认识,另一个是别人对自己的评价。何小萍经历的人生中,在成为英模护士之前,何小萍受到的评价都是比较差的。在家庭里,何小萍是无足轻重的,来到文工团以后,何小萍又是地位最低的。连续受挫的经历让她对自己有了一种贬低的意识,好像只有这样才能符合大众对她的评价,才能迎合众人。何小萍这样做是完全没有必要的,根本改变不了现实。

  尽管这样,这还不是何小萍最大的错误,何小萍最大的错误应该是文工团给骑兵团和军马场演出的那一次装病行为。那个事件发生的背景是在刘峰被处理到伐木连之后,刘峰离开后,何小萍对文工团众人心灰意冷彻底失望。想借此机会离开文工团,她的目的达成了,同时也给自己留下了最大的污点。如果何小萍没有做出那一次装病行为,她的命运就可能和文工团众人一样,没有污点的何小萍仍然能为了自己坚强的活着,毫无疑问她会过上比结局更好的生活。

  没有把握好自我的还有一个人,那就是刘峰,刘峰的经历让人惋惜,并不是说好人就喜欢平凡,刘峰这个好人对平凡是没有感觉的,无论什么样的日子在刘峰眼里都不会平凡。从书中刘峰与何小萍祭奠阵亡战友那段就能看出,刘峰的思想极其开明,在他看来,从战场上下来还命大活着,比起牺牲的战友们已经好很多了。刘峰的这种思想贯穿他的整个生命,个人对刘峰来说无足轻重,他更关心集体,更关心别人。在文工团的时候,比起自己,他更关心林丁丁,所以才有了触摸事件。

  书中关于触摸事件的那一段描写是也是比较让人揪心的,已经成为了党员的他本来可以走的更远,刘峰是有机会提干成为干部的。试想,如果刘峰成为干部,拥有了更高的层次,拥有了更多的资源,林丁丁还会那样无情的拒绝他么。如果刘峰成为了干部,他就有机会在部队中发现更多比林丁丁优秀的人,到时候刘峰是否会对林丁丁保持同样的感情还未可知。

  处在一群生来优秀的人中间,被爱情迷昏头脑的刘峰没有对个人保持理性清醒的认识,这是芳华中的一个伤疤。揭开这道伤疤,我们看到了好人走向平凡,看到了人性的丑恶,看到了弱势群体的遭遇,若是没有这道伤疤,我们的好人刘峰可以成为非常优秀的人。人总是会犯错误的,经历错误才能得到成长,犯错误自然是要付出代价的,刘峰在关键时刻的犯下的一个错误让他失去了自己的右臂和大好的前程,刘峰最后平凡的结局相信是所有读者都不想看到的。没有办法,人生没有回头路可走的。

  希望我们能战胜环境、坚持理想、贯彻个人。挺起一身铮铮的傲骨,在时代变化的狂潮中散发光芒。

  愿历经磨难的我们芳华永驻、青春不朽!

《芳华》高中读后感

  相比于影片,自己更喜欢文字一点。因为,可以随心所欲的快进或快退,又或者在文字中可以有更多的联想,天马行空,书中人即我,我即书中人,通过文字很容易有一种代入感,影视则将人物形象化,也进一步固话了,自己是先看的电影《芳华》,后面再看书籍《芳华》的时候,每次看到刘峰其实都会不自觉的想起电影中的“刘峰”。

  总体来说,电影还是比较忠实于小说本身的',有一些小的改动,不过基本剧情是一致的。最大的不同,应该是小说里面有一个结局:刘峰患癌去死。而电影中只说到刘峰和小曼相依为命。

  看豆瓣上的介绍说,《芳华》原名叫做“你触摸了我”,其实从整本书来看,触摸事件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在触摸事件之前,整个小集体虽然有摩擦,有勾心斗角,不过还算是一个完整的集体。前期的一些铺垫和人物介绍也是在这之前发生的。然后就是刘峰拙劣的表达了自己的爱意——触摸了林丁丁,刘峰从神坛上被拉下来,踩着泥土中,最后黯然离去,去伐木连,去前线,最终把一只手留在了战场上。

  留在文艺团里的人也在之后四分五散,郝淑雯嫁给了认识的“表哥”,后来一起南下淘金。林丁丁在亲戚的介绍下终于嫁入了豪门,不过最终还是难以融入进去,离开后再嫁一个商人,移民国外,后来依旧黯然离婚再回国。萧穗子成为了一个作家,也成为了记录他们曾经芳华的人。读后感·而故事的另一个主人翁——何小曼在经历过触摸事件之后,也彻底对文艺团失去了信任。装病被发现之后去了前线,偶然情况下成为了一名英雄,却变得精神失常,同时丈夫也在战场上牺牲了。再后来,和刘峰相依为命。陪着刘峰走完了生命中的最后一段路程。

  读完全书以后,依然有一种无处排解的压抑感。仍旧是因为,书中没有一个反派。作者也是用很平淡的语气,平铺直叙她们曾经的故事。没有过多的掺杂个人情感。只能感慨一下,个人有个人的幸运与不幸吧。刘峰不幸吗?他是幸运的,相比十五岁上了战场,最终也留在了战场的无名小战士。何小曼不幸吗?她的童年确实很悲惨,不过后来好歹遇到了一个“贵人”,让她得以脱离曾经的苦海,不至于被淹没。林丁丁?萧穗子?郝淑雯?应该都算不上不幸吧,甚至相比于刘峰和何小曼,她们还是比较幸运的。

  大家都不是坏人,也都有各自的幸运与不幸,这就是所谓的生活吧。

芳华的观后感

看了《芳华》,朋友圈再次分裂。
有人认为冯小刚在批判和控诉那个时代,满满都是人性的恶,善良的人不被善待,好人得不到好报,一些美好、神圣、崇高的东西轰然坍塌,看了之后倍感压抑,对人性非常失望。
有人认为那个时代人性的塌陷比电影里描写的糟糕得多,冯小刚不仅对当时人性的恶表现得远远不够,而且在粉饰和美化那个时代,尤其是文工团这种充满话题和争议的地方……
其实这些都很正常,有人了解那个时代,有人不了解那个时代。即使是经历过那个时代的过来人,也有人喜欢那个时代,有人不喜欢那个时代。每个人的出生环境、所受教育和个人经历不一样,三观也不一样,看问题的逻辑、方式和态度也不一样。
冯小刚在现实允许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表达了那个时代的一个社会切面和一种生存状态。即便做了大量删改,这部片子还是会让很多人不舒服。同样,即便不删改,也会有很多人受不了。
冯小刚和严歌苓都曾经在文工团干过,对那个时代有深刻的记忆和情结。文工团的那段经历,在他们的生命和血液里打下了深深的烙印。
《芳华》通过文工团这个特殊的场景展现了一幅众生相,主要讲述了刘峰、何小萍这两个小人物和战友们在大时代背景下的故事和命运,以及背后的人性善恶。
影片叙事主要沿着时间线走,并没有一个核心故事。新鲜的肉体、美好的青春与丑陋的人性,形成了巨大的反差和戏剧张力。

在文工团这种卧虎藏龙的地方,刘峰和何小萍都只是小人物。刘峰心地善良、乐于助人,何小萍则默默承受着别人的歧视、孤立和内心的孤独、寂寞。
但他们的善良并没有得到善待。一个被认为是傻子,一个被认为是另类,饱受嘲笑和欺凌。最后,一个被发配到边疆连队去伐木,一个被下放到野战医院当护士。
看了这部电影,我有一种深深的无力感。在大时代下,小人物是多么的无奈,个人的抗争是多么的无力。刘峰只求牺牲,何小萍精神失常,更多的战士则成了被遗忘的孤魂野鬼。
即使30多年过去了,那场战争仍然讳莫如深,电影里也只能以“中国西南边疆”代之,连一个敌方的镜头也没有,很多看电影的年轻人都不知道跟谁打仗,打的是什么仗,为什么打仗。
冯小刚想表达的东西,其实可以用一句台词来概括:“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善良,也最珍惜善良。”
在世俗的眼里,刘峰和何小萍无疑是不幸的。但对他们来说,善良只是一种天性,并没有太多的现实欲求和功利目的,内心是安宁和祥和的。越善良,越容易知足和感恩,接纳人生的风风雨雨。

在那些只有利益、不论善恶的人看来,这很傻逼。但一个内心阴暗的人,很难获得真正的幸福。
其实人性恶并不可怕,怕的是久而不觉其臭,丧失了辨别是非善恶的能力,心中不再有美好,甚至觉得就应该恶。
善良是一种慈悲,也应该有智慧。如果缺乏智慧,不加分辨,也会造成不好的果。
抛开二元思维,善和恶本来就是一体的,是一个硬币的两面。没有善就没有恶,没有恶就没有善。
凡夫就像一枚硬币,既有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只不过有的善多一些,有的恶多一些而已。
很多骂别人恶的人,其实自己身上也有很多恶的东西。有的人看自己都是好人,看别人都是坏人。他们左手拿着镜子,只照别人不照自己,右手拿着棍子,只打别人不打自己。
看了《芳华》,我想到了一个词:“嘴脸”。相由心生,我们的种种嘴脸和表演都是心的化现。所以,《芳华》也是一面镜子,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思考和答案。
有人问老猪,善良到底值得吗?
我当然认为值得,因为我相信因果。

《芳华》读后感600字

  小说《芳华》是我看了电影后,从同事那里借来读的。坦率地说,我不常读小说,因为我一直认为这类书都是些闲书,消磨时光用的。或者也可以说,读这类书纯属浪费时间。之所以找来读一读,是因为看了电影——大导演冯小刚的电影,好奇心驱使我想要知道,电影原著是什么样子?与电影有哪些不一样?

  说实话,书刚拿到手里,我都不确定是否一定能看完,以至于让它在办公桌的抽屉里静静地躺了半个月。直到前几天,突然想起来,快该还了,只好拿回来家,或躺在床上,或斜靠在沙发上,开始慢慢品读。谁知越往后读,越觉得好看,越想读,甚至于最后那六、七十页几乎是一口气读完的,读完后仍意犹未尽。

  说说电影《芳华》与小说《芳华》的不同吧。电影把那个时代拍得很唯美,比如:文工团里挥汗如雨的排练,插科打诨的日常,还有最后感动电影院的临别之情,一首送战友赚足了观众的眼泪。甚至男女主人公的相貌都比小说里写的美得多。

  看了电影的人都会得出几乎一样的结论——好人没好报。男主人公刘峰,一个有热情、乐于助人的大好人,好青年。

  他长期免费为无父无母双腿残疾的男孩儿挑水,给快要结婚的战友坐沙发,在团里主动做修修补补的工作,连炊事班养的'猪跑了,都找刘峰去捉。人们已经习惯在困难的时候“找刘峰”,打趣地叫他“雷又锋”。这么好的人,最后结局竟如此悲惨:受处分后的刘峰被下放到连队,参加越南自卫反击战,执行任务时,被敌人伏击而失去了右臂。转业后穷困潦倒,做个小生意吧,还被城管没收了赖以维持生计的三轮车。妻子嫌弃他跟别人跑了……电影演的他真够惨的。但是这还不够惨,小说里的他更惨——他死了,得癌症死的。无儿无女无家庭的三无人员又得了癌症,想想该有多惨!幸好死时还有何小萍(原著里叫何小曼)在身边陪伴。

《芳华》书评

看完《芳华》,总觉得要写点什么,来说说那朦胧的,若有若无的伤感。这是一个发生在特殊年代里爱和重生的故事。

在那个年代,刘峰碰见林丁丁 ,何小曼,郝淑雯,三亚那个站街女孩都是命运的安排,刘峰爱上丁丁以及何小曼爱上刘峰都是真爱,和欲望无关。其余的如郝淑雯勾引小战士,以及丁丁嫁给官二代都是自己意志的选择,都只是生活。爱不是抉择,是命中注定的。你可以选择你生活的方式和环境,但是你无法选择你遇见谁,更无法选择自己爱或者不爱。爱对了是一辈子,爱错了也是一辈子。开始我以为主角是刘峰和丁丁,看完后却发现是刘峰和小曼。可惜刘峰和小曼活成了一个交叉线,感情却从来都是平行线。

在爱里,有人死了,有人重生了。

刘峰爱上了丁丁,但“触摸事件”之后,彻底死了。哪怕是后面碰到站街的那个女孩,他解释那是身体的爱,需要有人相依为命,无法阻挡,,但心里不爱。后面碰到小曼,在最艰难的时候相守相依,但还是相敬如宾,其实也是挡在心门之外。心理学上说,“心碎的感觉和实际上手摔在地上碎掉的疼痛感觉是一样的”,刘峰被丁丁拒绝后的心就一直碎着,也一直痛着。以至于战场上受伤时心理居然想到死了,让丁丁负罪,其实也是想着给自己解脱,因为太痛了。

何小曼爱上刘峰,却是慢慢重生了。小曼的“死亡”是缓慢的,是从爸爸自杀开始的,一直到继父家的寄人篱下,和在军营里同伴的排斥,慢慢心如死灰。但刘峰站出来和她搭档跳舞的那一刻,重生的种子发芽了。在主动加入救护班变成标兵因而神经错乱后,凤凰涅槃重生了。因为对刘峰的爱让她发现了生活存在的意义,陪在刘峰身边最后的日子,也是对自己的爱的一个最大的守护。

至于郝淑雯和丁丁,一直过着不好不坏的生活,如同普通的大多数人,感情上平平淡淡,如同春天里开着的最好的花朵,没有人欣赏也没有特别的摆放,慢慢的枯萎!

感伤还是感伤!

原来,爱只发生在芬芳的年华里, 过了就再也找不回来了。如同小王子里的那个狐狸和玫瑰,玫瑰那么多,我只爱那一朵。花会再开,人无再芳华!

2021年写于头条的读后感在微信上正式发一下
本文标题: 芳华这本书读后感(芳华的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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