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读后感(阿挑历险记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3-12-03 03:21:02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81

阿Q正传读后感,读完某一作品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阿Q正传读后感(精选...

阿读后感(阿挑历险记读后感)

阿Q正传读后感

  读完某一作品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阿Q正传读后感(精选12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阿Q正传读后感1

  阿Q的精神胜利法在鲁迅先生的笔墨“传扬”之下得以流传至今。然而,鲁迅先生所想要传扬的不仅仅是这些。其中还有更深刻,更能发人深醒的东西。

  读完《阿Q正传》,我深深体会到了鲁迅先生写作这篇小说时的心情。鲁迅先生就是那一个时代的引路人,他看到了人民群众的痛苦,也看到了他们的希望。鲁迅先生奔走相告,企图告诉每一个人他所看到的世界,渴求给每个人带来幸福与快乐。鲁迅先生恨不得自己立刻变成一根巨大的蜡烛,即使燃烧自己,也要让每一个人看清前进的道路,让每一个人重拾前进的信心与勇气。

  阿Q正传读后感2

  阿Q的精神胜利法在鲁迅先生的笔墨“传扬”之下得以流传至今。然而,鲁迅先生所想要传扬的不仅仅是这些。其中还有更深刻,更能发人深醒的东西。

  鲁迅先生笔下的阿Q是一个悲剧的人物形象。正如鲁迅先生所说,“阿Q不独是姓名籍贯有些渺茫,连他之前的‘行状’也渺茫”,阿Q浑浑噩噩地渡过了他的一生。因为阿Q的人生目的仅仅是活着,他不会去思考怎样更好地活着。这样活着,和一个“活死人”又有什么区别呢?

  阿Q一生最大的辉煌就是从城里回来的那段日子。在那几天里,甚至未庄的赵大爷也对他刮目相看。但这些都不是通过光明正大的手段得到的,这样说来,阿Q仍是可悲的。他受着强势的欺负,却又去欺负其他弱小;他本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却又去耻笑和他一样的穷苦百姓;他不知“革命”为何物,却又因“革命”而丧了命……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阿Q不仅仅是一个个体,更是那段时期广大群众的典型代表。那是一个正值“改朝换代”的时期,国内清朝的数百几基业摇摇欲坠,西方却是在蓬勃地迈向一个崭新的时代。传统“男耕女织,自给自足”的生活已经被打破,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人民渴望重新过上安居乐业的日子,但又不知道从何做起。他们就像是贝克特笔中的戈多,他们在等待着,等待着一个自己不曾了解的世界的到来。确切地说,他们选择了服从命运的安排,不去尝试,不去努力。

  读完《阿Q正传》,我深深体会到了鲁迅先生写作这篇小说时的心情。鲁迅先生就是那一个时代的引路人,他看到了人民群众的痛苦,也看到了他们的希望。鲁迅先生奔走相告,企图告诉每一个人他所看到的世界,渴求给每个人带来幸福与快乐。鲁迅先生恨不得自己立刻变成一根巨大的蜡烛,即使燃烧自己,也要让每一个人看清前进的道路,让每一个人重拾前进的信心与勇气。

  阿Q正传读后感3

  阿Q是辛亥革命前后落后农民的典型。他深受剥削压迫,却极为糊涂落后,其性格呈现出十分复杂的状态。不过在诸多因素中,有一个是他的主要性格特征——“精神胜利法”。阿Q不正视现实,不思做真正的反抗,而用“精神胜利法”,自欺—知道临死前,在死刑判决书上画圈,他也“立志”要比别人画的圆,结果画成了瓜子模样,他还自我安慰:孙子才画得很圆呢!

  我想,正是这种“精神胜利法”,使阿Q一辈子被剥削被压迫被欺凌,却始终处于一种麻痹状态,直至被无辜杀害。

  而鲁迅塑造阿Q的目的,也是为了“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阿Q是那个“吃人”时代的特定社会的产儿,有其鲜明的个性,因而是具有巨大概括力的成功的典型。阿Q即使在现代社会,也带有很大的普遍性,其“精神胜利法”是社会的通病,并非落后人士所特有。

  当与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时,用并不存在的过去来夸耀于己,仅为获得心灵上的一丝慰藉。

  他遭别人殴打,无力还手,懊丧过后,心想:我总算被x打了,他太强了。于是心满意足起来,似乎转败为胜。

  向别人表白未果,于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想着自己的优点去与对方的缺点比较,然后妄自尊大,接着又欢天喜地的进行另一次恋爱。

  这些社会上“精神胜利法”的现实确实是横亘在我们面前的严峻挑战,只有找准这一现实问题的“题眼”,才能找到破解的钥匙,一方面,现代社会的竞争压力,使得如此“悲剧”不断上演;另一方面,人们自身的不思进取使得他们一味的追求精神上的安慰而毫无实际行动。

  “精神胜利法”的存在,也提醒我们,如果这成为一种常态,那么社会进步将不复存在。因此以实际行动冲破精神防线的建设迫在眉睫,决不能让社会成为精神中的廉价物,行动中的奢侈品。

  “精神胜利法”也许有其可取之处,但弊大于利。因此,要不断探究几千年来其演化轨迹,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精神胜利法”真正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创造出与时代梦想交相辉映的灿烂成果!

  阿Q正传读后感4

  六年级语文书第五单元的主题是——走近鲁迅,这一单元几篇文章都是介绍鲁迅及其作品的。这几天我们陶醉在鲁迅的“百草园”里,听着卜老师绘声绘色地描叙。于是,一个经常穿中式长衫,留着刷子似的短发,以及长着隶书“一”字型胡须的鲁迅形象,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对于鲁迅的作品,我最感兴趣的是《阿Q正传》,它已被译成多种文字,被世界各地的读者所欣赏。

  阿Q是未庄一个贫苦的小人物,他很穷,连名字都没有,人们都叫他阿Q。阿Q没有家,住在土谷祠里,平时靠给人家打短工挣钱养活自己。他又穷又瘦小,常常遭到别人欺辱,当人家嘲笑他连家都没有时,他却自吹“我的儿子比你们阔得多啦!你算什么东西!”。每次和王胡打架,被人揪住辫子往墙上撞时,他总是用“这是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挣来的钱被别人抢了,阿Q很生气很愤怒,会狠狠地打自己一个耳光,然后把它想象成打了别人一样,从而莫名其妙地又高兴起来。这就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他总能用精神胜利法让自己“反败为胜,反辱为荣”。

  读完《阿Q正传》,阿Q的形象便在脑中挥之不去,阿Q是一个被时代所抛弃的人。他的精神胜利法可谓天下第一,他常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欺欺人,麻木自己,以求得心里上的安慰与平衡。虽然我们已远离阿Q那个时代,但他的精神胜利法却阻挡不了现代版阿Q的产生。看看我们身边有多少同学,因为考试成绩不理想,受到父母责怪时,便会自然而然地说,班上还有谁谁谁,比我还少呢!如果他考80分,会说还有人只考70几分,如果他考70分,那就会找出60分,甚至不及格的同学来,以此证明自己不是最弱的。

  不光考试如此,平时的作业,上课回答问题同样如此,自己做得不好,不去从自身找原因,总是拿别人的短处来和自己的长处比,从不拿自己和成绩好的同学作比较,这和啊Q的精神胜利法不是如出一辙吗?俗话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如果我们每个人总是向下看,和不如自己的人作比较,那么你会进步吗?这个社会会进步吗?我们的祖国会进步吗?

  所以,读完《啊Q正传》后,我想:啊Q生长在那个特殊的,人性扭曲的年代,他才有了那样悲惨的命运。而我们生长在阳光下,在这个和平幸福的年代里,各方面条件都很优越,我们不能再像啊Q那样麻木自己,而要不断地给自己制定更高的目标,不断地进步。

  阿Q正传读后感5

  《阿Q正传》创作于1921年12月至1922年2月,发表在《晨报副刊》上。从小说总体结构上说《阿Q正传》的前三章基本上是一种平面的横向的性格介绍和举例1。从第四章(“恋爱的悲剧”)开始,鲁迅开始就着手将阿Q的精神特征放在一连串连贯的纵向生活细节中加以具体展现。

  于是便有了我们今天所看到的鲁迅的经典名篇——《阿Q正传》。《阿Q正传》具有广泛的社会意义,它刻画出了国人的灵魂,暴露了国民的弱点,达到了“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的效果。阿Q的身份虽是农民,但这个形象所表现出的性格弱点却并不只是农民才具有的,它具有更为广泛的普遍性,鲁迅把阿Q性格作为国民性的最劣表现加以鞭挞,因而也就更具广泛的社会价值。

  因此,在作品发表的当时就有不少人惴惴不安,甚至“对号入座”,以为鲁迅在骂他。

  阿Q正传读后感6

  鲁迅,作为一位“横眉冷对千夫指”的批判性作家,在小说中毫无保留的对阿Q所处的那个“吃人”的社会进行了辛辣的讽刺。他把一切人都描写成可怕的恶魔:赵秀才、假洋鬼子、吴妈,哪个不是在间接或直接地吞噬着阿Q的灵魂?读完以后我所感到的是内心无限的寒冷阴森。而在电影中却还尚存着一丝温情,像那么一缕阳光,透射如黑暗的时代,照耀着一片净土。

  人物改变最大的是管土谷祠的老头儿。在小说中,作者一笔带过“管祠的老头子也意外的和气。”偏偏是这一句话,道出了老头儿对阿Q的不屑与轻蔑。而电影中老头儿一出场便是一个慈祥父亲形象,他留着大白胡子,时常温柔地劝导阿Q。他担心阿Q,在他去押牌室时嘱咐他早点回来;他关心阿Q,在被赵家赶出门后替阿Q还了钱。也只有他一个人真正为阿Q的死难过,结尾处他似乎喝醉了酒,一个人形单影只地走上桥。而阿Q也只对他一个人好,他掏心掏肺地讲出自己偷盗的故事。他在梦中革命,令人搬箱子时的那句话:“你年龄大了,歇着。”因为有了这么个不起眼的老头儿,因为有了这么个爱他的“亲人”,土谷祠似乎真的有家的感觉了。而仅仅多了这么一个形象,我便更加体会到阿Q的可怜可悲,更加“哀其不幸”了。 第二个有改动的人物形象是吴妈。小说中的吴妈就是个爱嚼舌根子,从内心瞧不起阿Q的市井妇女的形象。她因阿Q一句“和你困觉”的大喊感到厌恶得无法忍受,甚至要上吊。结尾处也丝毫不念旧情,看着押送阿Q的士兵,呆呆地,内心毫无波动。电影中吴妈却是一个善良贤惠的妇女形象。她温柔体贴,把阿Q当成朋友一般看待。她帮阿Q做饭,给阿Q打油灯。在阿Q生命的最后时刻,她看清囚犯是谁后的那一脸无奈与悲哀,似乎想责备阿Q的傻,却又悲痛地说不出话,只好默默地转过脸去,似乎是不让阿Q看到她脸上的泪痕。这样一个吴妈,不再令人反感,她成为了少有的真正关心着阿Q的人。这更让我感受到这个世界仍然有那么一点温情藏在人们心中。

  结尾处,电影中的旁白说了这么一段话:“阿Q并没有断子绝孙,他的后代至今都没有断绝。”而小说中并没有。我想它是想提醒我们:或许我们每一个人都是阿Q的子孙——也许在我们身上的某个角落,藏着些许阿Q精神。

  小说和电影出品的年代不同,一个是黑暗笼罩的时代,一个是新中国万象更新的时代,每个时代反映的思想是不同的。我更喜欢电影版《阿Q正传》,因为从中能感受到温情和希望。

  阿Q正传读后感7

  在老桂给孩子买药,用的“药”是上面流着中国革命战士鲜血的馒头,而他人看见了此景,非但不给予同情,反而高兴地说他们该杀。

  在鲁迅的记忆中的家乡和家乡的对比,揭露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给人民造成的苦难。反映了革命前后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

  阿Q是一个深受封建社会压迫的农民,他一无所有,命运十分地悲惨,而更令人心痛的是:他竟对统治者的压榨麻木健忘,自轻自贱,他自欺欺人,欺软怕硬、狡猾又无赖,别人欺负他,他什么也不敢说,不敢反抗,不敢面对,过后,就去欺负比自己弱小的人,他狂妄自大,进了几回城,就瞧不起庄稼人,嘲笑他们没有见识,认为男女之间不会有正事,凡是不符合本庄老例的,他却看不惯国际歌,阿 Q就是这样的一个畸形人物。

  最后,阿Q被人冤枉至死,然后看客反而认为枪毙比不上杀头好。

  表现了封建社会中的一些人,没有同情心,没有道德。

  阿Q正传读后感8

  众所周知《阿Q正传》不仅是鲁迅最优秀的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上最杰出的小说,所谓“旷代文章数阿Q”。小说集中塑造了一个充满精神胜利的阿Q形象,这一形象不仅高度概括了辛亥革命时期落后农民的共同特征,而且概括了当时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揭示了国民的劣根性。

  无论从艺术概括的深度和广度来说,阿Q这一形象都是高居于中国现代文学的一切形象之上的。另一方面,其塑造形象的方法也是相当高明的,其精当的环境描绘,精彩的对话描写,深刻逼真的心理表现,冷峻峭拔、含蓄精练又饱含讽刺的语言都让人赞叹。可以说,《阿Q正传》已经成为后人难以逾越的一座高峰,它的很多方面都是今人学习的一个典范。

  但是,就像光芒四射的太阳也难免有黑子一样,《阿Q正传》也不是白璧无暇,在它第九章《大团圆》的最后写阿Q临刑前看到众看客的眼光的一段心理描绘,在艺术上就存在明显的硬伤。

  当阿Q看到那些等着为杀人喝彩的人们,作者这样写到:“这刹那中,他的思想又仿佛旋风似的在脑里一回旋了。四年之前,他曾在山脚下遇见一只饿狼,永是不近不远的跟定他,要吃他的肉。他那时吓得几乎要死,幸而手里有一柄斫柴刀,才得仗这壮了胆,支持到未庄。

  可是永远记得那狼眼睛,又凶又怯,闪闪的`像两颗鬼火,似乎远远的来穿透了他的皮肉。而这会他又看见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远是不远不近的跟他走。这些眼睛们似乎连成一气,已经在那里咬他的灵魂。”

  《阿Q正传》就像是一个凹透镜,当时的人们就像是一束光,这束光穿过凹透镜集聚成了明亮的一点,这一点就是阿Q,他的身上汇聚了所有当时的中国人的东西……这本书深刻的记录了当时人民不可要的想法,他那自欺欺人不肯面队现实的性格,反映可当时中国人们的软弱。

  这种性格特征不仅是阿Q,而且是当时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人们的精神状态。阿Q给了我不可以自欺欺人的例子,他激起了我应该面对现实,更不为自己所面对的困难克服。

  阿Q正传读后感9

  今天再看鲁迅全集的时候,看到了阿Q正传这篇文章虽然很短,但告诉了我们深刻的道理。我很感兴趣。

  这篇文章讲了是一个叫阿Q的整个生活。他是一个落魄的农民,没有家么有地,是一个天天被人你欺负,却又不敢还手的人。他很自卑,但自尊心又很强,很自大的人。每当有人欺负他,便用自我安慰法来缓出愤愤不平的心。阿Q的地位低下,是他很欢迎革命,但他又不了解革命。使他付出了代价——

  阿Q的嫉妒心很强,比如小D他认为抢了他的饭碗。其实他也想有一份工作,但是——唉。他在饿急的情况下才去偷果子,可见他还是有道德的人。

  鲁迅先生笔下的阿Q是一个早起堕落的中国人的缩影,是一个自卑自傲的人,是一个被别人欺负只会用‘精神利法’的人,是在别人背后骂别人的人。

  鲁迅先生用讽刺的手法写了这篇文章,讽刺了当时中国人的堕落,揭露漏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与人们心中的善良与丑恶。来逃避生活中的现实,这种人是永远都站不起来,都成功不了的人。

  阿Q正传读后感10

  寒假里,为了丰富我的知识,我到书店借了一本《阿Q正传》来读,里面生动有趣的情节深深的把我吸引住了。

  《阿Q正传》是20xx年花城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鲁迅创作的中篇小说。它以辛亥革命前后的农村小镇未庄为背景,塑造了一个以“精神胜利法”为主要特征的流浪汉阿Q,描画出从物质到精神都受到严重戕害的国人的魂灵。

  读完这篇小说,我深受感动。我认为阿Q是个可怜的人,因为,他总是受尽欺凌。例如,有一次他喝了两碗黄酒,便说自己是姓赵的,和赵太爷原来是本家,结果第二天就被赵太爷骂了一顿,还被打了。看到这里,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的一句话,“他未必姓赵,即使真姓赵,有赵太爷在这里,也不该如此胡说”。我在想,如果阿Q真的是姓赵的呢?为什么赵太爷可以姓赵,而阿Q却不能姓赵呢?只不过是个姓氏而已。这或许是与贫富有关吧,赵太爷是有钱人家,而阿Q只是个给人打散工的农民,是个下等人。别人根本不尊重他,在这种生活中,他只能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己骗自己,例如,有一次,他被别人打,他就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还有胜利感呢!

  《阿Q正传》这部小说十分的短,但却表现出当时旧社会的弊处和人性的善良与丑恶,是当时民众痛苦生活的缩影,我喜欢这部小说。

  阿Q正传读后感11

  阅读了鲁迅先生的小说《阿Q正传》,我深深为阿Q感到悲哀,他可以说得上是个彻头彻尾卑微到尘埃里的小人物,但造成阿Q这个小人物悲惨命运的就是那个麻木不仁的时代。

  阿Q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遗忘和抛弃的人,他表面的高傲却更凸显出自己内心的卑贱。

  被别人打时,他因胆小怕事和无还手之力而自我安慰道:“是儿子打老子”多么可悲又可笑!因不愿面对现实而自我欺骗的精神胜利法,维系着数百万奴隶们的心理平衡,支撑着他们卑微地活下去。而阿Q只不过是他们中的一个典型代表罢了。

  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女人,她不想断子绝孙,他和常人一样有七情六欲,他觉得他喜欢吴妈,于是跪下向吴妈告白,只是那句“我和你困觉,我和你困觉”。让人觉得似乎只有调戏和耍流氓的成分,而这场恋爱悲剧完完全全剥夺了阿Q靠自己劳动养活自己的所有权利,同时也剥夺了人性,将阿Q逼迫到了偷窃的道路上。

  阿Q还曾想过革命,但他自己也不清楚什么是革命,想要觉醒也不知道什么是觉醒,最后成为了可悲的替死鬼,成为了人们口中的谈资,眼中的笑料。多么可悲又可笑的“大团圆”。

  革命兜兜转转又回到起点,人们仍旧不懂什么是革命,只顾兴致勃勃看阿Q送去杀头,群众们的眼睛比狼的眼睛更可怕。那是阿Q从未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他们又钝又锋利,似乎连成一气,咬着他的灵魂。阿Q想喊‘‘救命”却叫不出,两眼发黑再也没能醒来。阿Q死了,死在冰冷的屠刀下,死在锋利的眼睛里,死在封建的思想中。所谓的“大团圆”实质上却是一场吃人的盛宴。

  阿Q,一个悲哀、可笑、卑微到尘埃里的小人物,他一生的悲剧如一面明镜,映射出了一个黑暗封建的社会,那些封建害人的思想和一群麻木不仁的看客,同时也引起了一代又一代人的深思和反省。

  阿Q正传读后感12

  世人皆想成为英雄,但最终活成了普通人。

  少时读此书只觉阿Q是个欺软怕硬,懦弱卑劣而又可怜的小说人物。如今再读方窥得一方天地:阿Q是“当世”的普通人,更是“再世”的普通人。

  在读“序”时,眼睛已是雾气缭绕。鲁迅先生特地去调查阿Q的“前世今生”,为其立传。可传中的阿Q依然是“不独是姓名籍贯有些渺茫,连他先前的‘行状`也渺茫”。在世时,用不上他便不被想起,也无人关心其生平经历与去处。去世后,连名字都无迹可寻。这也如“再世”的普通人,现世安稳数十载,出世往往被淡忘。不知被销户后,电脑可还有我曾存在过的记录呢?

  阿Q生活在一个封建,落后的未庄。靠打短工维持生计。深受当时的地主阶级与封建礼教的毒害。使得他麻木健忘,妄自尊大,自轻自贱,愚昧无知。暗无天日的社会底层生活,“精神胜利法”是他立身之宝,快乐之道。他没有目标,得过且过,生活困难却依然坚持生活。他是“当世”社会环境的阿Q,“再世”社会环境中依然有阿Q。不可否认,未来的我们,大多数人是“再世”的阿Q!

  你们觉得很阿Q可爱吗?我认为阿Q是可爱的。任何一个被生活狠狠凌虐之后仍然努力生活的人都是可爱的。有些人鄙视他的“精神胜利法”。认为他愚昧无知,自欺欺人。可如若他没有“精神胜利法”!那他在吃人的封建社会还能够生存吗?他身处的社会环境,限制了他的发展。他是一个农民,但他的生活并不局限于一亩三分地。他会做短工,进过城,虽保守,但比大部分的农民更圆滑善于变通。故我认为“再世”的阿Q,并不丢人。他比大部分人善于发现机遇,更有机会走向成功。

  我想:也许少时的阿Q也如少年闰土般活泼可爱,质朴天真,对生活充满热情和希望。如“再世”的我们,有着远大的理想和强大的社会责任感。可终是闰土弯了腰,阿Q被立了传,“再世”现出了佛系。

  我愿意为我的空想而付出努力,但我并不会将努力过后的结果看得很重。我想要在这个时代留下印记,我也尊重时代的选择。

  我们都在努力不被人忘记,但世间只有一个鲁迅。

阿挑历险记读后感

  《阿挑历险记》主要讲了一个叫阿桃的男孩,他只吃鱼个子长不高。结果自己变成了一条鱼,差点被大花猫和大鲨鱼吃掉。后来,他只吃鸡肉,自己变成了一只鸡,差点被狼吃掉,被老鹰叼走,后来他又只吃猪肉。被龙卷风带到沙漠差点热死,幸亏被牧羊人救了。以下是我为大家带来的阿挑历险记读后感,欢迎阅读参考!

   阿挑历险记读后感(一)

  樊发稼爷爷写的《阿挑历险记》这本书里有许多关于小动物的故事,他写这本书的目的是让小朋友们明白:动物、大自然和生命是多么的重要。

  我喜欢这本书中的《小猴比比请大夫》这篇故事。第一,用了许多好词好句;第二,故事情节生动有趣,大人小孩都喜欢;第四,这篇故事又似励志故事,又似童话故事,又似寓言,三合一,我很欣赏。

  故事主要讲了:从前,有个山羊公公爱看书,也爱给小动物们讲许多奇奇怪怪的故事。有一天,小猴比比听说山羊公公生病了,连忙猴急猴急的跑到猩猩大夫那儿去。一路上,他的胳膊被荆棘划破了,他无动于束,继续赶路;路边长满了比比最爱吃的红果子,他哪有心思采来吃啊!最后,他到了猩猩大夫家,他却不在。他去熊大夫家,也没熊。后来比比只好背了一大筐山羊公公最爱吃的嫩青草回去送给他。结果回去一看,山羊公公不好好的'坐在那儿给大伙儿讲故事吗!

  熊大夫和猩猩大夫也笑眯眯的坐在那儿听故事哩!比比一问小鹿玲玲才知道,原来是故事里面的山羊公公生病了呀!然后,玲玲把两位大夫请过来听故事了。

  所以我们遇到事情要三思而后行。

  但是比比也有我们值得学习的地方:为了别人的事情,不顾自身;和如此关心身边的人。有这样的精神已经很难得了。

  我要向比比学习,积极的帮助有需要的人,为超越自我迈进一步。故事中,虽然比比的胳膊被荆棘划破了,但他没有泄气,正如牛顿说的:“跌倒了,爬起来”这就是成功。

   阿挑历险记读后感(二)

  读完《阿挑历险记》以后,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挑食会造成什么后果。

  这篇文章里说“阿挑”是个挑食的小男孩。第一次,他什么菜都不吃,只吃鱼,他就变成了鱼。

  他本想从窗户跳出去玩的,可是一只猫把他叨走了。他就在喊“救命啊!”正好被农夫听见了,好心的农夫就把他带回了家。

  回到家后,他又变回了小男孩。可是,他还是什么都不吃,只吃鸡肉,他就变成了一只鸡。

  他一直走啊走。正巧,被一只饿得肚子咕咕叫的狼盯上了。“阿挑”一直跑啊跑,躲到了山洞里。晚上,一群野兽在叫。他很害怕,就叫“救命啊!救命啊!”这正好被猎人听见了,好心的猎人把他带回了家。

  回到家后,“阿挑”以变回小男孩了。可是,他还什么菜都不吃,只吃猪肉人,他就变成了一头小黑猪。

  他一直走啊走,走到了沙漠。“阿挑”又累又饿,快要倒下的时候,“阿挑”正好看见一位牧人骑着骆驼向这边过来。“阿挑”就大声喊“救命啊!救命啊!”牧人听到声音后就立刻赶了过去。好心的牧人把他送回了家。

  回到家后,“阿挑”什么菜都吃,终于变成了又高又壮的小男孩。

  朋友们,挑食会使我们营养不良,长不高,长不好,没精神,没力气,智力低。所以,千万千万不要挑食。我们要好好吸取阿挑的教训,要成为健康的祖国花朵。

   阿挑历险记读后感(三)

  阿挑是个又瘦又小的男孩子,老长不大。他什么菜都不吃,只吃鱼,慢慢他变成了一条鱼,被大鱼吃掉又吐出来,阿挑又变回了人回到家。

  阿挑不吃鱼改吃鸡肉了,一直吃鸡肉变成了一只鸡。在外出散步时,差一点被饿狼吃掉,惊险后又变回了人。

  阿挑还是挑食,只吃猪肉,别的菜不吃,变成了一头猪。阿挑在玩耍时被龙卷内卷到了大沙漠,阿挑又饿又渴,让他受了很多苦,经过艰难险阻终于变成人回到家。

  从此,阿挑再也不挑食了,什么菜都吃。

  小朋友们,看了这个故事后,你还挑食吗?

  所以呀,我们不能光吃一种食物,要什么菜都吃,这样才能又健康又聪明哟。

阿甘正传的读后感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阿甘正传的读后感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阿甘正传的读后感范文1

法国大文豪维克多雨果曾经说过:“人的影响短暂而微弱,与其用华丽的外衣装饰自己,不如用知识充实自己,而书籍是造就灵魂的工具。”《阿甘正传》是一本家喻户晓的励志书籍,也是青少年时期值得阅读的书籍,能够让人受益匪浅,接下来分享一下我对这本书籍的阅读感受。

故事的主人公叫阿甘,美国人,从小就有生理缺陷,是个低能儿并且脚有毛病。也许上天就是如此公平,替他关了一扇门的同时也替他开了一扇窗,上帝赐予阿甘一个好母亲。阿甘虽然低能,却在母亲的教育下懂得什么是爱,并且喜欢上一个叫珍妮的女孩子。阿甘在母亲的教导下为人善良正义,虽然低能,但在我看来却是一个幸福的人,不被世俗物化,内心十分纯洁。渐渐长大的阿甘喜欢上跑步,他可以一个人跑得很久,也跑得很快,这个技能让他免于被伙伴欺负,也为长大后的阿甘带来许多好处。大学时期,他参加橄榄球比赛,取得优异成绩,得到许多人的关注。成年后阿甘参加越战,立下很大功劳,他高尚的品质也让他收获了真挚的情感。退役后参加中美建交,为国家立下功勋。阿甘的一生并没有因为低能而平庸,而是善于发觉自己的特长,使得一生充满传奇的色彩,也成为我们诵读的经典。

阿甘从小饱受欺辱,但他依然乐观面对生活,从他身上我们可以获取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没有艰难困苦是不可以面对的。阿甘的经历也让我们看到生活处处有奇迹,不要对生活失望,阳光总在下一秒,然而,对自己要保持信心,奇迹与精彩会发生在每一个人身上。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结果往往出乎意料。你和别人没有任何不同,不同的是每个人可以选择自己的人生。阿甘一直在路上,选择一直不停地跑下去,对于人生而言,每个人需要像阿甘一样,拥有一种坚持的恒心与毅力,不论生活如何回报自己,都要一如既往继续下去。

阿甘的人生也可以理解为傻人有傻福,我们更要学习阿甘培养个人品性。阿甘收获的有亲情,对于母子间那种依恋,真实而感人;收获了爱情,他对珍妮说过,我不懂什么是爱,但是我爱你,阿甘总是在珍妮需要的每一刻出现;同时,他也收获了友情,在越战中冒着危险救下队友。像阿甘一样正直善良的人才是真正的人生大赢家,值得人信赖。

也许你不笨,也许你没有任何生理缺陷,那么你就绝对有理由活出比阿甘更精彩的人生。每个人都有自己选择的权利,只要肯努力拼搏,奋发图强,你就会创造下一个属于自己的奇迹!

阿甘正传的读后感范文2

阿甘的一生,贯穿始终的就是情。亲情、友情、爱情,还有对生命的感激之情。这或许也是绝大多数人要经历的一生。

尽管阿甘有先天的不足之处,但母亲对儿子的期望从来没有改变过。给儿子取将军“弗勒斯”的名字,不顾一切地送他到好的学校。“你跟别人没有两样”,母亲让阿甘充满信心,勇敢地面对人生。

当别人用异样的眼光看阿甘的脚箍时,母亲对他说“别让人家觉得比你强,如果上帝的旨意要人平等,他会给我们所有人脚箍。”话说得越狠,对儿子的爱越深。

“笨就是笨的作为”,母亲要让阿甘接受自己的同时,改变自己,超越自己。

激励改变人生。正是母亲的用心良苦,让阿甘具有不一样的人生。

阿甘对巴布的友谊是真诚而值得敬佩的。在生命面临威胁的紧要关头,他也没有忘记巴布,而是毅然地挺起腰,扛起枪,向林中奔去。然而天生厚嘴唇的巴布最终离阿甘而去,而他的捕虾愿望却深深地烙在了阿甘的`心里。

指挥官丹中尉,从绝望一步步迈向希望,从黑暗一步步走向光明。尽管他抱怨,他愤怒,他憎恶,甚至相信宿命论。但他不服输,不甘心,他发誓要改变命运。或许是阿甘乐观精神的影响,或许是自我的人生觉解,他拾起了生活的勇气。最后,阿甘与丹中尉一起完成了巴布的愿望,表达了对死者的无限尊重之情。

阿甘记得第一次听到的最美的声音,就是受别人尊重的声音。原来好心能让人变得像天使一样,而正是这个给他让座位的女孩,让他迷恋了一生。

无论是上学、从军、跑步还是捕鱼,最让他思念的就是珍妮。在珍妮遇到危险的时候,阿甘总是冲动,而且是一味的冲动。这种冲动中,有种傻傻的爱、执着的情。她是他的精神寄托,生命的信仰,灵魂的崇尚,或许阿甘才是真正懂得什么叫爱情的人。

阿甘说:“我就是喜欢跑。”没有理由,没有想法,仅仅是想跑。“既然跑了这么远,就索性再跑下去,跑累了就睡,饿了就吃,必须上洗手间的时候,我就上。”也许这就是人生,也许人生就是“跑”出来的。“我好累,我想我要回家了。”没错,人总有累的时候,总有停下脚步休息的时候。

阿甘的一生,从军、打球、跑步、捕虾......原来人生可以做很多事,但最终要回到最自然、最本性的情。就像影片首尾出现的羽毛,方向不定,漂浮不止,但最终要落到大地上,绽放生命的光彩。

阿甘正传的读后感范文3

从来没有一本人物传记能看得我如此激动,那一本,便是《阿甘正传》。或者多数人知道《阿甘正传》,都是因为那部家喻户晓的同名电影。然而我却选择看书,只因从书中,才能真真正正还原出阿甘这个人。医院的检查报告上对他的鉴定是智商轻度低下,学校的档案上认定了他不是正常人,在所有人心目中他是一个傻的,可是在我的眼中甚至所有读者的眼中,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智若愚的天才。

他智商只有两位数,然而他的一生却充满着传奇。他成为了大学美式足球明星,越战英雄,世界级乒乓球员,摔跤选手,象棋高手和商业大亨。他不了解“成人”社会中的明争暗斗,不懂“成人”心中的尔虞我诈,他用自己的思维看待这个世界。他热爱生活,一直向前,他心中存义,排除万难帮助他的朋友,他信守承诺,克服一切困难为逝去的兄弟完成遗愿。他的真诚折射出外在世界的险恶复杂与庸俗市侩,从阿甘的眼中,反映是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美国社会的缩影。读这本书的同时,我也在看《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中批判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与庸俗,主人翁鄙视一切外在事物,并抵制这些华而不实的黑暗的人性,同是表现社会现实,《麦》书却让我感觉到少了一份阳光和人性可贵的真诚,更愿意读《阿甘正传》,只因阿甘那份执著和向上的精神。故事越往下走,越是觉得阿甘根本不像一个智商只有两位数的傻瓜,而更像一个学习能力高超的天才。中级光学中的计算对他来说易如反掌,只是看了几盘象棋对弈便掌握了方法并打败了冠军级的大师,这些看起来常人要花很长时间才能掌握的东西他却一下子就能学会并且学得十分优秀。这些都是对于一个被认定为白痴的人是感到匪夷所思的。或许因为阿甘眼中的这个世界是简单的,因此他能把所有的事情都简单化了,而我们这些所谓的常人,却将这个世界的一切都复杂化,甚至高傲地自以“高智商”地去改变这个世界。有时候想深一点,我们是否有点自欺欺人呢。

阿甘的眼中的世界是美好的。他不会阿谀奉承,不会耍计谋,他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发自内心,他所表达的情感都是真挚的。我从心底里喜欢阿甘这种性格,即便他有时候的行为显得如此的笨拙。成人世界中的一切都显得那么的不真实,有时候又是那么的黑暗。阿甘的心境就如小孩子一样,让这个险恶的世界里多一份爱,多了一份真诚,多了阳光,多了温暖。

世界本来不复杂,只是人心将它变得很复杂。世界上又有多少个能像阿甘那样,保持着那个原本的模样,不带着面具,不揣测人心,真诚待人呢?糊涂并不是一种罪,或许糊涂,才能让自己感受到这个世界本来的美好。

阿金读后感5篇700字

第一次读,这篇小说就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沈从文以“阿金”来给这篇小说命名,可好像用“鸦拉营的地保”来命名也完全可以,这个地保的形象只怕比阿金要更为鲜明一些,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阿金 读后感 ,希望你们喜欢

阿金读后感1

黄牛寨十五赶场,鸦拉营的地保,在场头上一个狗肉铺子里,向预备与一个寡妇结婚的阿金进言。他说话的本领与吃狗肉的本领一样好,成天不会餍足。阿金管事,你让我把话说尽了。听不听在你。我告你的事是清清楚楚的。事情摆在你面前,要是不要,你自己决定。你不是小孩子了。你懂得别人不懂的许多事,譬如扒算盘,九九归一,就使人佩服。你头脑明白,不是醉酒。你要讨老婆,这是你的事情。不过我说,女人的脾气太难捉摸了。

我们看到过许多会管账的人管不了一个老婆。我们又承认,有许多人带兵管将有作为,有独断,一到女人面前就糟糕。为什么巡防军的游击大人的笑话会遐迩皆知?为什么有人说知县怕老婆还拿扮戏?为什么在鸦拉营地方为人正直的阿金也……话是说有些人是讨不得的。所谓阿金者,这时听厌了,起了身,想走。

地保隔了桌子把阿金拉着,不放手。走是不行的。地保力气大,能敌两个阿金。别着急!你得听完我的话再走不迟!我不怕人说我有私心,愿意鸦拉营的正派人阿金做地保的侄婿。我不图财,不图名,劝你多想一天两天。为什么这样缺少耐心?我的话你不能听完,将哪里能同那女人相处长久?我的哥,你放我,我听你说!地保笑了,他望阿金笑,笑阿金的为女人着迷,全无考虑,又笑自己做老朋友非把话说完不可。见到阿金样子象求情,倒觉得好笑起了。不拘是这时,是先前,地保对阿金原完完全全是一番好意的。

除了口多,地保是在鸦拉营被所有人称为好人的。就是口多,爱说话,在许多人面前也仍然不算坏人啊!爱说话,在他自己是无恶意的。一个地保,他若不爱说话,成天到各处去吃酒坐席,仿佛哑子,地保的身分,要在什么地方找呢?一 个知县太爷的本分,可以说是专拿坐轿子下乡,把个一百四十八斤结结实实的身体,给那三个轿夫压一身臭汗,此外用处不多。一个地保不善于说话可不成其为地保。

这时地保见阿金重复又坐下了,他把拉阿金那一只右手,拿起桌上的刀就割,割了就往口里送。(割的是狗肉!)他嚼着那肥狗肉,从口中发出咀嚼的声音,把眼睛略闭复睁开,话又说到了阿金的婚事。

总而言之是他要阿金多想一天。就只一天,因为不能说不赞成这事,所以他说应多想一个时间,仿佛这一天有极大关系存在,一到明天就革命似的,使世界一切发生了变化。这婚事阿金原是预备今晚上就定规的,抱兜里的钱票一 束就是预备下定钱作聘礼用的东西。这乡下人今年三十三岁,他手摸钞票洋钱摸厌了。一双数惯钱钞的手,如今存心想换换花样,算不得是怎样不合理的欲望!但是经不住地保用他的老友资格一再劝告,且所说的只是一天的事,只想一天,想不想还是由自己,不让步真象对不起这好人,他到后只好答应下了。

阿金读后感2

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鲁迅与闰土的童年,可以说是人间比地狱。因为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政治的腐朽,使得平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而鲁迅正家境不错,所以过上了相对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

而今,我们生活的21世纪。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生活条件好了,不用在下雪天受冻,有暖气;不用在大热天流汗,有空调。可以吃到很多鲁迅哪个时候有的人一辈子也无法吃到的东西。但想一想,比起《百草园》的生活,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没有端详过麻雀,不知道什么是叫天子,何首乌似乎听说过……被吓唬到的 神话 故事 总算是听到过几个,但是却再也想不起来。至于雪天中的“拍人印”。更是连想都不敢想。

即使有纷飞的 大雪 ,也是不敢“妄想”的。我们南方现在是难得看到飘雪的。记得小时候,上海的某一年冬天,下过一场大雪,一场有积雪的大雪。能想象得到当时出家门的时候,一定是手上戴着手套,头上顶着帽子,裹得严严实实的。那年,抵抗不了上海的寒冷,生病了,要去医院。却似乎没有沾到半点雪。印象里是出租车窗外绿化带上的一层雪。还有初次见到的雪花,只是不能碰,刚快碰到就被一旁的大人拦下来。这是“不乖”的表现。回想起来,如果现在的我,仍能想起当年的冰凉,哪怕是透过手套得来的湿嗒嗒的冰凉,或许也能像鲁迅先生一样,成为落笔的资本。只是现在,倒宁愿忘记那场雪了呢

阿金读后感3

阿金是个三十三岁的地地道道苗人,他不明白城里人有了积蓄时,会花五百银子,买一只名叫“拿破仑”的狼狗;或者花一千银子,买一部宋版书。或者做军官的杀了很多人,得了许多钱,把钱花在嫖赌逍遥上的纵意挥霍的快活。他只想用他那能买五只黄牛的钱去娶一位身体肥胖胖白蒙蒙、年纪二十二的新寡妇。

阿金准备找媒人去说亲的当天,他热心好事的朋友地保苦口婆心的劝说他不要冲动且回家再想一晚上再决定。阿金被地保抓住不放只得答应了地保的请求且在心里安慰自己只是等一天而已。但他最后还是忍不住去找了媒人,找了三次都被地保阻拦。阿金只好等到地保吃晚饭再去了,但在等待的过程中,他无意中走到了赌场看热闹,然后参与赌博,最后娶寡妇的钱都输了出去,娶寡妇的事不得不作罢。

阿金想要娶寡妇的心是坚决的,但是在行动上因为地保的阻拦而犹犹豫豫了起来,最后一念之差赌博输了钱。本来十拿九稳的事就因为等了一天而与自己失之交臂。所以做事还是要当机立断,不能犹豫,不然可能就会和阿金一样的结局。

地保觉得那寡妇克夫,一心为了阿金好所以阻拦了阿金,他最后成功了,觉得自己是帮了阿金的。然而事实并不是这样,地保好心办了坏事,本来阿金的积蓄能娶一个媳妇,但是因为地保阻拦阿金而间接让阿金竹篮打水一场空。

阿金读后感4

在盘山路上又转了一会儿,我们在一个山谷里见到了 传说 中的道班。道班很小,只有一个围墙,里四五间平房,两个人一条狗在门口的树下乘凉。道班的人很热情,给我们补足了开水,又详细介绍了路况,同样对我们走前面的河滩路表示担心。但是安慰我们,过了那段河滩路就好走了。他们大概平时很寂寞,对我们这些从北京来的人十分好奇,问了我们的行程,然后感慨:你们北京人就是喜欢到处乱跑!想到有困难只能找道班的话,我问:这里没有手机信号,你们平时怎么和外界联系?

用无线电,这里只有无线电可以和库尔勒联系。其中一个回答。就是说如果我们遇到麻烦,只能通过无线电向500多公里外的库尔勒求助了。我心想。离开道班,走出去没多久,就见到了所谓的河滩路。这哪里是路啊!一块块大石头乱七八糟地遍布山谷,依稀能辨认出哪些地方是以前的车走过的。我们坐的开拓者和切诺基水温都高了,空调关了也不管用。除了司机,其他人都下车,随时准备推车。四驱切诺基终于等到表演时间,步履轻盈,十分令人羡慕。捷达也表现出色,居然没有拖底。四辆车缓慢地在石头间跳跃,水温过高了就停下来歇一会儿。这段路步行比开车快多了。在石滩上爬了近半个小时,总算上了盘山路,我们都松了一口气。最难的路已经过去了!

峡谷遇险正当我们在电台里欢呼胜利在望的时候,切诺基的水箱爆了!我们望着水箱底部一条长长的裂缝,一筹莫展。紧急会议商量的对策有两个。一是派开拓者回若羌买水箱,但很可能买不到,要去库尔勒,那么来回至少需要1天时间。其他人只能宿营或者去道班借宿。二是用胶水把水箱粘上,将就着开到茫崖再修车。但要承担修不好,或者半路再坏的风险。这时候是下午1点,时间对我们是最大问题。两条对策都有支持者,切诺基的车主吉普大哥坚信水箱可以补好,擅修车的老G说那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爱说笑的领队子男表情严肃,我望着两侧光秃秃的石头山忧心忡忡。领队子男趴在切诺基前面看了一会儿,决定先试着补补,然后带着大水桶开着车去打水。吉普大哥和几个懂车的在那里补水箱,我们几个女的找阴凉处聊天。水箱粘好了,要等一个小时让胶风干,大家坐在地上无聊地比赛扔石子,今晚是不是要在阿尔金山过夜,谁也不知道。领队子男过了一个多小时才回来,车的水温几次过高,他一路停停走走。3点,水加进去,切诺基居然真的可以走了!只是不敢停下来。老G说如果真能开出阿尔金山那就是个奇迹,他请大家吃大餐。真希望奇迹能够出现!不仅是为了那顿饭。

阿金读后感5

今天中午闲来无事,想去午睡偏又睡不着觉,便依靠在床头,随手拿起床头柜上的一本书,翻看目录,选了一篇 文章 看了起来。这本书放在床头柜许多天了,却是一直都没兴致去看。书是沈从文先生的《边城》,我翻看的是其中的一篇《阿金》。

故事原是以奇、巧取胜的,而《阿金》的故事,偏偏是平平淡淡的,是生活中常见的一幕——阿金想要娶媳妇,作为朋友的地保来规劝他。故事虽然平常,整篇文章看完,倒是叫人颇有点感慨。

古云有云:“男大当婚,女大当嫁”,阿金有了点积蓄,预备和寡妇结婚,这是人之常情的事。除非是在封建时代,有三从四德的束缚,寡妇再婚,是为失节,在民国时期,这已不算是件事了,连谈资都排不上。地保因为“妇人太美,麻衣相书上写明‘克夫’,不大愿意阿金勤苦多年积下的一注财产、一份事业为一个相书上注明克夫的妇人毁去”,而来拦住阿金,劝他多想一天。地保的出发点是为阿金好的,尽管依我们这群局外人来看,地保太“封建迷信”了。不过——万事最怕的就是不过二字——就在这多想一天的时间里,阿金无意间进了赌场,输光了积蓄。当然,婚肯定也是结不成的。“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这样的结果,阿金是料想不到的,地保更是毫不知情。

倘若没有地保的阻拦,阿金应该是去了媒婆家里,下了定钱,定下婚事,万不会有输光的惨事。这事能怪罪地保吗?在自私自利的人心里,似乎是要怪罪的,因为在某些人的逻辑里,阿金祸事的起因,是由于地保的阻拦造成的。现实社会中,这样的情景,俯首皆是——我们采纳了朋友们的好心建议,如果结局是美好的,我们大多自夸自己的英明果决,对于朋友,顶多一句惠而不实的感谢,甚至连感激之情都没有;假使有一丁点的损失,便要怪罪起朋友们来了,似乎没有朋友的多嘴,就能免除那些损失。我想,这就是人性中的劣根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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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p正传读后感300字

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是幸福的人,一种是努力追求幸福的人。存在就是一个永久的奇迹,而这就是人生。每个生命都是上帝创造的的奇迹,无论你承认与否。
生活就像手电筒的一开一关,有时明亮的晃人的眼,有时有又阴暗沉闷。在明暗交错的时光里留下纯真。
阿甘,以一个纯真的角度为我们诠释了我们所生活的世界。常常,我们看错了世界,却说世界欺骗了我们。这就是人类的悲哀。
我们总习惯于用我们的思维去思考世界。我们总以为人生是反复无常的。然而,正是有了这些苦难与磨难才铸就了人生的辉煌。苦难与辉煌并存,这并不是个悖论。
总是在最深的绝望里才能遇见最美丽的人生。上帝在给予我们磨难的同时也给予了我们希望,只是通常我们只看到了磨难,而看不见希望。其实希望就藏在内
心的最深处,无论你承认与否。史铁生说,孩子啊,这是你的悲哀,亦是你的福祉。黑夜给了我们黑色的眼,然而又有多少人能够用它去寻找光明呢?
总喜欢思考最深处的人性。人性是美的,无论你承认与否。只是通常我们习惯于刻意的忽视它。这或许就是悲剧的根源。虽然我们无法改变世界,但是我们可以改变我们自己。只要我们相信人性的美好,那么即使是身在地狱,我相信我们仍然可以感受到天堂的温暖。
本文标题: 阿读后感(阿挑历险记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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