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石溪小说读后感,读完一本书以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沈石溪...
沈石溪小说读后感
读完一本书以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沈石溪小说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沈石溪小说读后感1沈石溪爱写动物小说,我先读了他的《雄狮去流浪》,写了五只狮子被狮群赶出去后流浪的故事。
这些狮子分别叫黑鬣毛、大头狮、刀疤脸、桃花眼、红飘带。这几只半大的雄狮在狮王面前抢食,狮王和它的助手认为时机成熟,所以才“驱雄”。
很不幸,五只狮子最后只有红飘带了。黑鬣毛在捕猎长颈鹿时,不幸被踢成残疾狮,五只狮子的肚子空空如也,俗称“清道夫”的鬣狗见黑鬣毛奄奄一息,所以不停地来打搅,无奈之下,黑鬣毛舍身让其它四只狮子分食自己才将鬣狗赶走。
四只狮子中大头狮看到草原前的沙漠边有云,所以推测那也是一片绿地。在穿过大沙漠时,因饥渴所以它们到处找水。找到了,但有一头黑犀牛,这几只半大的雄狮只好搏一把。很不幸的事发生了,刀疤脸被犀牛撞倒,红飘带因为过渴而昏迷了,不能同其它三只狮子作战,最终,刀疤脸和犀牛同归于尽。三只狮子解决了饥渴问题。
到了绿地,在那里轻松了几天。可是它们不知道是人类的领地,大头狮被人类用枪打死,剩下的桃花眼、红飘带只好重返流浪起点,又过上被别的狮群追杀、睡不了好觉而且饿肚子的生活。
因此,桃花眼要夺取独眼喀喀狮群的王位,和喀喀狮群的墨菊雌狮相好,桃花眼想和她一起夺取王位。在最后关头,墨菊狮好心帮它,只想让它离开这里,不过用过过猛,把它推入沼泽。只剩下红飘带了。
新故事从《红飘带狮王》开始,介绍了红飘带的成王之路,我就不介绍了。另外我读了沈石溪的《狼王梦》,讲述了狼的凶猛残忍和它们后代——狗对人类的忠诚。自从看了这本书,就觉得狼的感情和人类一模一样。
这套书,我还要多读几本。动物小说,它让我到动物世界去体验去发现。
沈石溪小说读后感2《沈石溪动物小说》讲的是大象与人类的友谊,7头大象居然能对人类的有感情,这是令我感动。
在一个傍晚,一个人认识了一头大象,一般野生大象非常凶猛,一攻击起人来可不得了。但他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发现野生大象并不可怕。并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叫银灰鼻。在一个早晨,他去挖野木薯在回来的时候,和一头雌象及它带着小象遭遇了,他非常害怕,不过想来想去觉得小象就是前几天的那头银灰鼻。
那头大象就不同了,那头大白象体型如同小山一样硕大。这时,银灰鼻不断用鼻尖嗅闻他的身体。大象则帮他把箩筐扶起来,看似十分亲热。那头中年母象还帮他捡木薯,于是依它的形象来看,他就叫它白玉娘。银灰鼻托着他往前走,遇见了一只成年雄象,它围着我头边转了一圈,发出了惊天的吼叫,他就叫它霹雳雄。突然,身后闪出了刺眼的光芒,原来是一头雌象,大象因采用一夫多妻制,所以会有这么多雌象来,他就叫它二姨太,二姨太亲吻了一下他,他感觉十分亲热。随后又见到了一头老年雄象,它皮肤土黄,一看就是经过风雨沧桑的老象。随后又认识了两头少年象,一雌一雄,因为雄象非常爱吃,所以叫它饿痨鬼。旁边的小象一见他就给他撒“泥浴”,他知道,泥浴是象籍最高享受,所以就叫它傻丫头。人类与象的友谊可以说是很有感情,只要克服恐惧,人与象可以一起相处。就像前面高高的围栏,只要克服恐惧,就能跨越。没有不辛苦就能得到的。
干什么事都是这样。就像泰国,大象可以在城市之间穿梭,很友好!友谊就要互相帮助、互相谦让。对象的感情就像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一样,都可以对话。
沈石溪小说读后感3猎狐主要讲了,少年戈文亮被狐狸惊吓之后,因为父亲是杀过野象野豹的勇敢猎手,所以,父亲觉得戈文亮被一只小小的狐狸吓到,实在是玷污他的名声。少年戈文亮决定不让父亲位次而生气,于是,他深夜独自跑进深山老林捕杀那只欺辱他的狐狸。清晨,戈文亮终于抓获了那只狐狸。刚开始的时候,他决心把狐狸杀掉,忽然,出现了两只小狐狸,那两只小狐狸决心用自己和母亲昨天捕捉的一只灰兔子,来交换母亲的自由。刚开始的时候,戈文亮很不愿意。但突然有想起六年级老师对他的教诲:“要爱护动物,保护动物的家园。”于是,戈文亮很不愿意的把母狐狸放跑了。
戈文亮怀着后悔忐忑不安的心情回到家里。他对父母讲述了这件事情以后,又说了一句:“父亲,你不要希望让我成为像您这样勇敢的猎手。”疲惫不堪的戈文亮说完以后就倒床而睡,他忽然听见父亲在举办一个仪式,睁开眼,他看见阿妈穿着很漂亮的衣服,这件衣服是父亲满载而归的时候,阿妈用来庆祝的服装。戈文亮好奇的问:'‘你们今天为什么要举办这么隆重的仪式,难道是因为狐狸送我的这只灰兔子么?“阿爸说:”是啊,我们家出了一位勇敢善良的猎手。“
从此可以看出,戈文亮具有老虎一样的胆量,菩萨一样的心肠。所以,做人既要勇敢,也要善良。
沈石溪小说读后感4这个故事出自“沈石溪动物传奇故事”里的《再被狐狸骗一次》,作者沈石溪。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年轻人在回家的路上被一对狡猾的狐狸夫妇骗走一只大阉鸡。过了几天,年轻人上山砍柴时,又遇见了那对狐狸夫妇,他想要报复一下,恰好又在脚边的树洞里发现一窝小狐狸,狐狸夫妇里的母狐又在树洞里,便想到这就是那狐狸夫妇的子孙,(.)便举起了柴刀,只要母狐狸一露头就给它来个斩首示众。公狐狸为了让母狐狸能带着它们的小宝贝安全转移,竟不惜咬断自己的腿骨,想把年轻人引开。可怜天下父母心,看着鲜血淋漓的公狐狸,年轻人虽然识破了它的骗局,却甘愿再次受骗。他慢慢的放下了手中的柴刀,转过身来,准备去追公狐狸。刚走一小会,母狐狸就在离树洞不远的土丘后面“呦呦”的叫嚣,声音平缓,好像寄出了一封平安信。这时,公狐狸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表情。它只是做了个蹿跳的动作,就掉在地上,死了,因为血流得太多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不禁流下了眼泪,这血染的父爱是多么伟大!我们要好好孝敬父母。
沈石溪小说读后感5在我很小的时候,爸爸妈妈总会给我讲小红帽与灰太狼的故事,我听了这个故事之后,就一味的认为狼是一种凶残的动物。但当我看了《狼王梦》这本书后,我就发现我自己错了。
在尕玛尔草原上,狂风骤起,古河道上飞沙走石,一匹怀孕的母狼紫岚在与大白狗的斗争中艰难的产下狼崽。她为了狼崽们成为狼王,从受无数公狼爱慕的紫岚,到摔破了脚,几颗门牙被弄断,她完完全全放弃了自己的婚姻、完全牺牲了自己。她为了孩子们,变成了一只丑狼,但3只狼崽相继死去,成为狼王的梦想终究破灭。当她把希望寄托在狼孙上时,自己的亲女儿又视它为一人。她为保护自己的狼孙不被金雕吃掉,和金雕同归于尽,一同从天空摔死了。
看似母狼紫岚的爱是残酷的,但它也还是非常爱自己的后代的,到最后它都愿意为保护狼孙而死,可见它的爱并不是残酷的。在现实生活,许多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为他们报了许多补习班,儿女们经常抱怨,可你们仔细一想你们父母的做法不都是为了你们好嘛!所以我们不要抱怨他们,好好学习,不辜负爸爸妈妈的期望。
这个故事十分感人,其中的一些道理也还值得我们去慢慢体会。
沈石溪小说读后感6看沈石溪的文章,经常会出现的一个地点——阳光大马戏团,我想这应该是作者经常到这儿去观察这些可爱的动物们了。
《老虎哈雷》初看这篇文章,觉得动物园或马戏团的动物真没意思,不但没有了动物们的本质,本来凶猛的老虎也变得温顺了。而且动物园的驯养员也在驯养这些凶猛的动物的时候方法也用得真多。可细细看完全文后却有了不一样的感觉,原来野兽也是有感情的……
阳光大马戏团要加一个新节目:老虎钻火圈;这是整个故事的开始。
一般野兽天生都怕火,所以想让老虎克服对火的畏惧,勇敢地从烈焰中钻过去,并非易事。马戏团用了很多方法都没有成功,在高导演想要放弃时,驯兽员老章提出了一个建议:把从小饲养哈雷的宋大妈接来试试看,哈雷的妈妈是一只患有心脏病的母虎,产下哈雷就死了,而哈雷从小就是宋大妈饲养的,宋大妈对于哈雷来说就是妈妈这样一个角色。这时宋大妈却因为那个瘾君子(这里是说吸毒)的儿子被动物园开除,因为儿子犯毒瘾了,偷了动物园的一对小孔雀去卖。所以马戏团在找到她时发了不少功夫,找着她时是在垃圾场。
久别重逢,“母子”相会,情景应该很是感人。遗憾的是,他们之间隔着燃烧的火圈,不管宋大妈怎么呼唤,哈雷也只是在火圈的另一边踯躅徘徊,伤心的呜咽着,克服不了对火天生的畏惧。试了好多遍,在所有的人都要泄气了时,宋大妈想到自己有段时间因为对儿子太失望,经常会对着哈雷哭诉、诉苦,想出了一招“泪水攻势”,没想此法,一试见效。哈雷和宋大妈之间有一种特殊的感情,所以哈雷只要一看见宋大妈哭泣就会“激动”,这不但帮它客服了对火圈的恐惧,顺利的完成了钻火圈这个节目,而且还帮宋大妈得到了份不错的工作。
到这里我有一个疑问出现了,像老虎、狮子这类食肉野兽怎么可能会同情人类和人类产生感情呢?
一位动物行为学家给我们做了解释:解剖学证明,老虎半岁龄到一岁龄,是智力发育的高峰期,也是培养行为模式、形成行为特征最重要的年龄段,对动物来说,一旦养成某种行为模式和行为特征,终其一生也不会逆转。
看了这篇文章大家都会明白,宋大妈和哈雷之间的关系就像现实生活中的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情感是一样的,这种感情甚至可以超越生育之情,虽然我们会经常说一个成语“血浓于水”,但是养育之恩却也是不能忘怀的。
“生之苦、生之痛;养之切、养之恩”,我在把“生育之恩”和“养育之恩”做对比时在网上搜出来的,同时我也搜到了很多对这两种感情的辩论,到底“生育之恩”和“养育之恩”哪个更重要,我觉得“生育之恩”和“养育之恩”同样重要,看到这十二个字,我联想到了好多年前看过的一部电视剧《搭错车》,剧情讲的就是一对养父女之间发生的所有故事。不知道你们有没有看过这个电视剧!这部电视剧让我记忆犹为深刻,就好像电影《妈妈再爱我一次》一样。其实《搭错车》、《妈妈再爱我一次》还有《老虎哈雷》这篇文章同样都在教我们要知恩,感恩。
沈石溪小说读后感7上个学期,我们学了沈石溪的一篇文章《最后一头战象》,它让我们感到了一头不忘初心的战象“嘎羧”。这个寒假,我又读了他的另一本动物小说《象母怨》,让我看到了一个象群,由母象和小象组成的象群,认识了其中的象母(就是这个象群的雌的首领叫做象母)“嫫婉”。
这个象群非常特殊,因为没有哪个象群的首领是母象的,而造成这个象群特殊的原因,是它们的象群的公象,抛下小象和母象,为了领地而去战斗,两个象群最后两败俱伤,所有的公象都死了,只留下小象和母象。这时象群又遇到了新的问题,母象没有象牙,对一些猛兽没有办法,只有团结才能生存,于是这些孤儿寡母做出了明智的选择,组成了新的象群。在象母“嫫婉”的带领下,克服种种困难,用智慧,靠团结,让象群在艰难的环境中生存下去。
看到这,我想到了我和我的朋友焦正宇,有一天为了一个尺子,打了一架。事情是这样发生的,这一天我买了一把30厘米的新尺子,我在他面前晃了一晃,他一脸疑惑说:“等会,这好像很是我的尺子!”我说:“这不可能,这是我今天新买的尺子。”他又接着说:“那你这怎么会有我做的标记。”这是我看到了,我新买的尺子上有一道划痕,我说:“哼,这可是我今天早上,我新做的记号,竟然说是你的,可笑。”我看了一下他,他突然把尺子从我的手中抢走,我也快速去,把尺子抢回来,在我们的.抢的过程中,他把我的尺子撇断了,我非常生气说:“你为什么要把它撇断?”他说:“我还想要问你呢?你为什么要拿我的尺子。”在争执中他竟然跟我打了起来,最后我们俩都闹了不和,谁也不让谁。回到家我在想自己的问题,觉得不应该冲动,应该将事情心平气和的讲清楚,朋友间应互相谅解,要团结友爱,明天我要向他道歉。
第二天他比我来的早,看我来了,他快速走到我的座位上,把一根尺子给了我,说:“对不起,我昨天不应该那样,我不应该鲁莽,给我把一根新尺子给你。”我说:“不用了,我也应该跟你道歉,不应该那样,这尺子我不要,你留着吧,做个纪念。”我们俩又和好了。
这本书,又让我回想起了往事,让我明白了很多很多……
沈石溪小说读后感8这几天中,我读了沈石溪的小说《自由风筝》,其中的一篇文章使我深受感触。这篇文章是由书的名字为题的。
这个故事说的是沈石溪14岁的时候发生的事。他小时候有两个好伙伴,可是他和两个小伙伴都觉得自己没有自由,在家被父母管,在学校被老师管,生活在这个地方只能被别人约束,他们要换一种活法,他们渴望自由,希望自己活在一个没有任何约束的世界;他们不想做只永远只能被线牵着的风筝。于是,他们准备离家出走,寻找自由。一向喜欢风筝的石溪也开始觉得风筝是个没有自由的东西,不能自由飞翔,活的很窝囊!他准备和他两个好伙伴一起走。
下午放学后,他跨进长风公园,去看经常和他一起放风筝的明德爷叔,想最后和他再放一次风筝,当作一种默默的告别。他看到明德爷叔在放那只巨大的“龙图腾”风筝,那风筝高高飞翔在蓝天白云间。突然,那风筝像被卷进旋涡中似的往下坠,最后那风筝线被缠在了柳枝上。沈石溪奔进树林,爬上树枝,他本应该把风筝取下来,因为那是明德爷叔半生的心血,可他却觉得风筝发出的那呦呦的竹哨声,是一种痛苦的号叫,它向往更广阔的天空,向往更自由的飞翔,但这线却紧紧地束缚住了它,他觉得此时有种同病相怜的感觉,便拿出一把铅笔刀把那线给割断了。后来,明德爷叔知道了事实,他拉着沈石溪来到了几里路外的一片稻谷田里。当沈石溪看到那只已经摔得粉身碎骨的“龙图腾“时,他呆了,那只刚刚还在天空中遨游的漂亮的大风筝,现在却已经变得丑陋无比。明德爷叔对他讲一个他小时候的故事,之后他翻然悔悟,放弃了离家出走的计划。另外两个伙伴走了。两年后,出走的两个人中只有一个人半死不活地回来了,一个已经死了。那个活着的人虽然回家了,但他因一次又一次盗窃,抢劫或聚众斗殴而被判刑,后来又因贩毒被判了二十年,如今那个人已经五十多岁了,再判二十年,会是什么样子?说实话,我有时也会觉得老被人管着很烦,很想和沈石溪的同伴一样,四海为家,但我没有这么做,因为我觉得有家才最美!
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如果把人生比作风筝,把线比作家长和老师,那么只有靠这根“线“才能飞得远,飞的稳。那没有了线岂不是能飞的更远?NO,如果你这样想,那就大错特错了,没有了线,只会被无情地狂风刮走,摔成一堆垃圾。所以,珍惜在漫长生命中永远系紧着你的情感的线,不要把最珍贵的那根线弄断,这样你才能拥有精彩的人生!
沈石溪小说读后感9沈石溪是当代着名动物小说作家,他的动物小说内容极其丰富,最早接触他的小说是描写动物间感情与智慧的《斑羚飞渡》。这本书上主要是他的几个短篇的选集,描写了动物世界的真挚情感——《天命》中,母鹰为了种族舍弃生子;《象冢》中,母象为了种族在儿子与自己心爱的人之间做出艰难选择;《仇恨》中,水秧儿宁可自己爸爸伤心也不愿背叛狼獾;《猎狐》中,戈文亮被可爱的小狐打动,连自己的名声也不顾;《剽牛》中老牛为了孩子过好生活,不惜献出生命;《兵猴》中大白牙为了猴群的安危而献出生命……每个故事通过对动物的描写,间接的歌颂了动物间的生存世界,从另一个角度歌颂母爱、父爱、夫妻情、养育恩、朋友情谊,间接反映了人类社会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丑陋和美丽、高尚和卑贱……,使人懂得了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应该珍惜的、什么是应该坚持的。
其中的《罪马》是很典型的一篇。《罪马》的主人公是白珊瑚。她是一匹漂亮的优种白马,是马戏团马戏表演的头马,他与驯兽员娄阿甲建立了深厚感情。娄阿甲在表演中意外受伤,她跟着治疗的汽车跑了了二十四里路。在娄阿甲死后,白珊瑚深深自责,竟然绝食。后来,她开始吃东西了,却一直想念主人,终于在她把一切安排好时,悄悄离开了马戏团,去了安葬娄阿甲的地方
白珊瑚是一只有情有意小心谨慎的马,因为娄阿甲从小养育了她,她宁愿放弃自己在马戏团的优越条件,逃到娄阿甲死亡的地方悼念他。她为自己的离开时刻准备着,自己主动让出显示尊贵地位的头马的位置,多次教训儿子要守秩序,全心辅助新的头马。
沈石溪总是用他的作品大声急呼,呼唤着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动物的和谐、改变并走出人与自然的对立。读他的书是享受,是乐趣,更是引领我们感悟真善美的好导师。我喜爱他的作品。
看了这篇文章大家都会明白,宋大妈和哈雷之间的关系就像现实生活中的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情感是一样的,这种感情甚至可以超越生育之情,虽然我们会经常说一个成语血浓于水,但是养育之恩却也是不能忘怀的。
生之苦、生之痛;养之切、养之恩,我在把生育之恩和养育之恩做对比时在网上搜出来的,同时我也搜到了很多对这两种感情的辩论,到底生育之恩和养育之恩哪个更重要,我觉得生育之恩和养育之恩同样重要,看到这十二个字,我联想到了好多年前看过的一部电视剧《搭错车》,剧情讲的就是一对养父女之间发生的所有故事。不知道你们有没有看过这个电视剧!这部电视剧让我记忆犹为深刻,就好像电影《妈妈再爱我一次》一样。其实《搭错车》、《妈妈再爱我一次》还有《老虎哈雷》这篇文章同样都在教我们要知恩,感恩。
沈石溪小说读后感10我读了《红飘带狮王》后感觉蜂腰雌狮很有同情心,自从帕蒂鲁狮群换了狮王它就离开了那里。
就在蜂腰狮王当流浪狮时,遇见了几年前曾见过的红飘带。这时的红飘带已经成了头乞丐狮。最后蜂腰雌狮收留它,决定组建一个小的狮群,把红飘带变成了一头勤劳、勇敢并且善良的狮子。
沈石溪作品读后感
——读沈石溪《中华龙鸟》有感
这是一本让我最深刻体会到“渺小”意味的书。在天灾人祸面前我们渺小,在自然眼中我们渺小,我们就如随风飘游的尘埃,一切命运都掌握在一种无形的伟大力量之中。我们无法改变,就尝试去接受。
“中华龙鸟”,我听到亿年前你的声音。它传遍辽西大陆的啼鸣宣布了这一物种经过“侏罗纪大黑暗”的新生,开辟了鸟类历史性的舞台。弱小者活过了千灾百难,而强大者却在一次次无法预料的灾难中陨灭。这是不可避免的。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就像沈石溪所说“强大的未必是永久的,弱小的未必是短暂的”。虽然这本书表面在歌颂“爱是生命进化的力量”,但通过漫长的进化过程,归根结底,我找到了一个强者泯灭而弱者存活的原因——陨石撞击地球使物种产生变异。是这个原因间接产生了后来的种种戏剧性变化。
若一切都没有发生,那么“主人公”澄与岫就不会有任何变化,仍旧苟且偷生,浑浑噩噩不可终日。然后在恐惧中悄然消失。
然而,这个意外改变了一切,它们的基因被辐射改变,澄进化成了恒温动物,岫仍旧是冷血动物,不过变得强大了罢了。
于是恒温动物澄对孩子的爱使孩子幸存;冷血动物岫的后代自相残杀,贪婪残忍,造成了这不可一世的种族在优胜劣汰的竞争中逐渐走向灭亡。这是一个不可思议的结果,对于人来说;这是一个平常如水的结果,不足一虑,对自然来说。
我仍旧只能大喊一声:“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这是它们命中的变数,无法篡改,爱固然改变了它们,但这无法抑制的法则,淘汰劣者,进化优者,才能代代升华,使鸟类顽强地活了下来,成为大自然的平衡链条,成为食物链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曾经听说过一个故事:一只鹦鹉飞出笼子逃走了。十天后,人们在森林里发现了它的尸体,惊讶道:“在果实累累的林子里竟会有鸟饿死!”而我并不感到怜悯。一切生物若无法适应环境的变化、改变自己,那么就没有了生存之道,就会被自然无情埋葬。
种族的淘汰是无情的,我们既然无法抑止,那么就用历史的眼光平和看待,做一个傍观者,在亘古之中揣摩自然的智慧,升华自己的灵魂!
谢谢!希望采纳!还有追问!帮人好!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沈石溪的书读后感范文(精选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1暑假里,我看了一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黑熊舞蹈家》。你一定会想:黑熊那么笨重,即使弯腰都困难,怎么还跳舞,并且还成为舞蹈家了呢?和我一起走进书中开始一段书的旅程吧!
这本书开始讲了几个母爱故事,让我想起了自己与母亲之间的故事。但“黑熊舞蹈家”这个故事讲的是熊与熊之间的故事。
阳光马戏团里,有一只名叫阿宝的黑熊,它的舞蹈天赋最好,可是脾气却有点古怪,他不爱与别的黑熊共享美食,也不喜欢让人摸它的鼻子,三岁龄公熊圆球,温驯听话,但论跳舞当然没有阿宝跳得好。一次,在为元首夫人挑选舞伴的时候,让听话的圆球去了,还故意把他们换了名字。后来阿宝因为爱耍小脾气,所以关进禁闭室里,在那他不肯进食,最后他跳着舞,在掌声中结束了他的生命。
我很喜欢这一本书,因为他讲了阿宝曲曲折折的演艺生涯,从一个人见人爱的舞台演员,到了被人贬低在禁闭室。在这一段时间里面,阿宝经历了很多心灵上的创伤,他死了也不明白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
我认为即使阿宝不再是以前风风光光的动物明星,但是它永远是我心目中的舞蹈家。但我觉得它应该想想自己今天痛苦,来源于平日的暴躁与骄傲啊!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2母亲对儿女的期望,让我在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狼王梦》这本书中深刻的体会到了。里面的主角是——母狼紫岚。紫岚是一只美丽,有理想,为了完成黑桑遗愿,让自己的`儿子当上新一代的狼王的狼。
本书讲述了紫岚生了一窝狼崽,三公一母。就在培养他们成狼王的时候,灾难再一次降临在紫岚身上,她的孩子们死了,她心中的狼王梦破灭了。最后,她为了保护自己的狼孙,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紫岚就因为培养孩子们而浪费了自己的青春,变成神情颓丧,眉眼间凝结着一团阴云;嘴角边褶皱纵横,门牙残断的一只丑陋的狼了。还失去了自己心爱的大公狼。
紫岚让我联想到了人类,我们的母亲就好像一堆尘土,竭尽全力要培养出祖国的栋梁。为了我们有个良好的环境,就十分的努力。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母爱的无价,无论是残暴或温顺的动物还是多种性格的人类,都孝敬母亲,会感恩母亲。母亲的爱是无人可比的。
这世上,有说不完赞美,描写,诗句,成语和好文章。虽然紫岚没有完成自己的希望,但是,她的爱,还是让人崇敬的,因为她的爱独特,她的爱使人忘不了,但是就是这种爱让人喜爱。
母爱有很多方面,有很多方法,但只有一个目的,让儿女快乐成长!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3暑假里我看完了沈石溪的动物系列小说,其中有一本书的名字叫《第七条猎狗》。沈石溪把这本书分成了三个部分,第一个部分写狼;第二个部分写狗;第三个部分写豺。
沈石溪在写动物小说的时候经常深入到动物的领地,动物都有很强的领地意识,特别是雄性动物,他们在自己的领地用小便画出地盘,其他的动物就会很自觉的不侵入它的领地。但是一旦有人侵入,就会被动物攻击。
有一次,他进入了一种别名叫红狼的豺狗的动物的领地,被围困在一棵孤零零的大树上,整整两天滴水未进、粒米未沾,饿的都快虚脱了。他养的一只猎鹰从寨子里飞到森林里找到了他,又飞回寨子里向村长报警,领着猎人救出了他。
虽然和动物接触很危险,但是沈石溪为了写好动物小说还是经常和动物打交道。他的这种精神很让我佩服,他让我知道了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有毅力,不怕困难,坚持到底这样才能把事情做好。
沈石溪《白狼》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篇名叫《白狼》的文章。
寨子里接二连三地发生羊羔神秘失踪事件后,有经验的猎人断定,附近必须有狼。于是,寨子里组织了一支捕猎队,进山追剿。
几天后,猎狗把他们引进戛洛山一个石洞,拧亮手电筒,洞里有一只黄毛崽了,还没满月,刚学会行走,可不见母狼的踪影,估计是外出觅食了。好网名
村长说:“这家伙,长大了也是个偷羊贼。”说着,就拿出了长刀。
老猎人波农丁一把拦住村长说:“母狼回来后看到狼崽被杀,必须会报复的。”
一番讨论后,他们决定把小狼崽带回去带“人”质,不愁母狼不来送死。
于是,他们用麻绳套住狼崽子的脖子,拴在村外石灰窑旁的一根木桩上。四周是一片开阔地,便于观察和射击。捕猎队两人一组,白天黑夜轮流值班,握着上了膛的枪,趴在距狼崽子约二十米远的石灰窑顶上。派对名字
半夜三更,换班的时刻到了,一只白狗跑入了大家的视线里。白狗走到木桩旁,“走开,别过去。”波农丁驱赶白狗。
波农丁大叫:“它不是狗,是狼,快开枪。”可那狼已经把小狼崽带走了。
原来,母狼钻进石灰窑,增了一身石灰,装成了一只狗。
读了这篇故事,使我感受到了母爱的伟大!
篇二、沈石溪《白狼》读后感一处寨子里接二连三地发生羊羔神秘失踪的时刻后,有猎人断定,附近出现了狼。于是一支有经验的捕猎队准备进山围剿寨子附近的狼。
几天后,嗅觉灵敏的猎狗把猎人们领进戛洛山一个隐秘的石洞,洞里有一只小狼崽,刚刚学会蹒跚行走。但不见母狼的踪影,也许是外出觅食了吧。
“这家伙,长大后也是一个偷羊贼!”寨子的村长忿忿地说着,抽出长刀就要往小狼崽脖颈上砍。
老猎人波农丁一把拦住了村长:“母狼回来后看到狼崽被杀,没了牵挂,也没了顾忌,会嗅着气味找到寨子,疯狂报复的。”
“那该怎样办?”
“最好的办法是把狼崽四条腿折断,母狼舍不得扔掉残疾的儿女,又不敢再继续待在这会给它带来灾难的土地上,会带着狼崽远走他乡的。”
“不行不行,”村长断然否定,“这样做我们这倒是安宁了,可其他寨子的牛羊就要遭殃,我们怎样能把祸水乱泼呢?”
“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把这只狼崽带回寨子去,当作‘人’质,不愁母狼前来送死。”波农丁胸有成竹地说。
于是,我们用麻绳套住小狼崽的脖子,拴在村外石灰窑旁的一根木桩上,四周是一片开阔地,便于观察和射击。捕猎队两人一组,轮流值班。
前两天夜里,母狼都曾光顾过石灰窑,但都在离木桩两百来米远的树林里徘徊嗥叫,没敢进入开阔地。
当第三天下半夜换班时,交班的村长说:在天上一块厚厚的乌云遮住月亮时,母狼闷声不响地突然从树林里窜出来,疾风似的奔向拴着小狼崽的木桩。就在它快接近木桩时,那块乌云被风吹开,大地重新被照亮,村长和另一位猎人在慌乱中开枪,可没能射中,但母狼被枪声镇住了,逃回了树林。并强调说,那是一匹毛色灰黑的母狼,双眼像绿莹莹的灯笼。
木桩边,小狼崽断断续续地无力哀叫。几天来,小狼崽瘦的皮包骨头,可能熬但是今夜了。
很久很久后,启明星升了起来,但母狼还没有来。
“看来,狡猾的母狼知道这有埋伏,不会来咬钩了”波农丁边说还边着打哈欠。
正说着,只听见石灰窑下方一阵响,波农丁立刻把枪口对准发出响动的角落,手指扣着扳机。
一会儿,石灰窑的阴影下,钻出一条白狗,月光下,波农丁看得清清楚楚,确实是一条毛色雪白的狗,白得没有一丝杂质,白得十分醒目。
波农丁放下枪,嘟囔道:“哪家的狗,半夜三更跑出来捣乱!”
白狗在波农丁和另一位猎人的眼皮下,不紧不慢地向木桩跑去。
“去,去!滚开,别过去!”另一位猎人挥手驱赶白狗。
白狗扭过头来望了一眼,仍小跑过去。在它回头一瞥的时候,波农丁顿时觉得脸上被两道绿莹莹的寒光扫过,忍不住打了个寒噤。他想把这不祥的感觉告诉身边的猎人,又怕他嘲笑我胆小如鼠看见一只狗都会害怕,便将涌到舌尖的话又咽进肚去。
白狗来到木桩边,低着脑袋在忙乎,它背对着我们,我们看不见它在干什么,但小狼崽却个性地停止了哀叫。
“莫不是大白狗把狼崽给咬死了?”波农丁搁下抢,走到木桩前,突然恐怖地大叫起来;“它不是狗,是狼!快,快开枪!”
另一位猎人头皮发麻,端枪瞄准。可波农丁也在他的攻击范围内,他总不能连人带狼一齐送往西天吧。猎人好不容易让波农丁闪开了,那母狼已经咬断麻绳,叼着小狼崽飞也似的逃进了树林。
“明明是只黑狼,怎样突然间变的一身白了呢?”波农丁大惑不解地问。猎人和波农丁拧亮手电筒,发现木桩前的草地上铺了一层厚厚的石灰。
原来,母狼钻进石灰窑,蹭了一身的石灰,乔装改扮,装成一条狗,蒙骗了猎人的眼睛,救出了自己的孩子。这真是一匹勇敢而又聪明的母狼。在一个角度无法解决的话,那换个方向,从不一样的角度去看待问题,就会发现解决它的办法。
篇三、沈石溪《白狼》读后感我读了动物大王沈石溪写的《白狼》,他写得很好,故事是我十分感动。
《白狼》的的主要资料是一只大母狼为了救自己的孩子,冒着生命危险,“化妆”成一条狗来救自己的孩子。最后,它把孩子救了出去的故事。这位母亲多爱自己的孩子啊!它是多么勇敢啊,它宁愿放下自己狼的尊严,在石灰堆里把自己弄得一身白,像一只白狗走进木桩给被饥饿折磨的奄奄一息的小狼喂奶。读完之后,我觉得,大母狼是一匹勇敢而聪明的狼,它救出自己的孩子是就应的。只但是它不该偷村民们的羊,如果它不偷羊的话,小狼崽也不会被抓走,不会挨饿了。
黑母狼的亲情使我感动,我就应学习它的勇敢和智慧;大母狼偷羊使我厌恶,期望它以后不再干了。
篇四、沈石溪《白狼》读后感这天,我看完了《第七条狼狗》里面的《白狼》这个故事。
寨子里接二连三地发生了羊羔神秘失踪的事情,猎人就断定有狼。几天后,猎狗和猎人们发现了一只黄毛狼崽。波农丁提议把狼崽带回去做“人质”,让母狼来送死。到沈石溪和波农丁值班了,前面值班的猎人说,那只母狼来过就狼崽,但被枪声吓跑了。沈石溪和波农丁值班的时候,出现了一条白狗,那一条白狗跑到木桩下,背对着沈石溪和波农丁,他们不知道白狗在干嘛,但狼崽却停止了叫,波农丁去看,却发现那只狗在咬麻绳,就知道那是狼,不是狗,他们开枪,但迟了。他们拧亮手电筒,原来那狼身上有石灰,因此变白了。
真是聪明绝顶的一条狼呀!它居然想到用石灰把自己变白,装作一条白狗就它的儿子。我想有些狼的智商比人还高。但是这只狼也很勇敢,它把自己变白狗去就自己的儿子,是很危险的,万一被发现了,还很可能就不了自己的儿子,反而被猎人打死了。可这只狼并不怕,它很冷静地走进去,没有一丝慌张、一丝破绽,也许这是它能就回孩子的其中原因吧!
人类有母爱,那狼也有母爱。那只狼也是正因有母爱,才会想尽办法,不顾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去就自己的儿子。它之因此能够冒险走入人类的视线,不怕危险把孩子救走,这是伟大的母爱呀!
是人类也好,动物也好,他们都有母爱,都有伟大的母爱,没有母亲是不爱自己的.孩子的。
篇五、沈石溪《白狼》读后感一提到狼,人们头脑里必须会显现出一种恶毒的形象,“杯盘狼藉、狼子野心、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吞虎咽”在中国文化中,只要是有关狼的故事,狼必须是邪恶的。有关狼的成语,必须是贬义的。在我所读的所有作品中,把狼写得令人怜令人爱的恐怕只有杰克伦敦的《白牙》,蒲松龄《聊斋》里也有写到过狼,但都是贪婪狡黠的,即使化成美女,也改不了吃人的本性。
然而《白牙》却不一样,作者透过对一匹狼(白牙)一生的命运的娓娓叙述,使我们对郎有了另一个不一样的明白,拉近了人与狼的感情,使人感到,狼的一举一动不仅仅是有原因的,而且是有情义的,即使在搏杀时,在残害其他动物时,也能让人明白,甚至出现同情。正因白牙的一生是无异于人类的医生。那是为求得自己的生存而奋斗拼搏艰苦卓绝的一生。
求得生存是一切生物的本能,也是一切生物的权利。没一个物种,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就有在这个世界生存的理由,若非迫不得已,是不会任意扼杀或者伤害的。狮子老虎在正常状况下并不会伤害人,也不会伤害其他弱小,又是捕杀猎物,只是延续生命和抚养子女的需要,也就是为了自己和后代的生存。在“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动物世界,人类怎能了解它们生存的不易呢?但是人却是另一类了,在丰衣足食时,还是那样的贪得无厌、肆虐成性,毫无道理地残害生灵和自我相残。比起狼来,人类不是更可恶吗?在动物世界里,弱小的生命对已它们为食的强大生物,虽然有恐惧但是它们并不带怨恨,能够天长地久地在同一天地繁衍生息。平日里看《动物世界》,不知为什么竟常常觉得动物世界比人类的世界有秩序多了。这个世界上似乎就多了人,想像一下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人类,也许是一个美丽清晰,生意盎然的世界吧。
近来人类似乎有了些进步,懂得了生态平衡的重要,开始注意保护生态环境和动物了,但还是从维护人类的利益出发,而不是出于对生物生存权利的尊重。殊不知此刻的一些主张保护动物的人他们在动物的眼中也是一个笑柄呀。我认为人类并没有真正地觉醒。
《白牙》带给我的不仅仅是动物世界那种现代人类所丧失了的纯真的感情,更让我看到了白牙为生存而自强不息,发奋奋斗的精神。它从不害怕一切困难,它敢于冒险,它的心如此纯真没有一点杂质。而又看看我们人类自己,这个地球上的高级物种,我们此刻还有多少人持续了这样的品性呢?
沈石溪小说读后感500字参考
这个故事说的是沈石溪14岁的时候发生的事。他小时候有两个好伙伴,可是他和两个小伙伴都觉得自己没有自由,在家被父母管,在学校被老师管,生活在这个地方只能被别人约束,他们要换一种活法,他们渴望自由,希望自己活在一个没有任何约束的世界;他们不想做只永远只能被线牵着的风筝。于是,他们准备离家出走,寻找自由。一向喜欢风筝的石溪也开始觉得风筝是个没有自由的东西,不能自由飞翔,活的很窝囊!他准备和他两个好伙伴一起走。
下午放学后,他跨进长风公园,去看经常和他一起放风筝的明德爷叔,想最后和他再放一次风筝,当作一种默默的告别。他看到明德爷叔在放那只巨大的“龙图腾”风筝,那风筝高高飞翔在蓝天白云间。突然,那风筝像被卷进旋涡中似的往下坠,最后那风筝线被缠在了柳枝上。沈石溪奔进树林,爬上树枝,他本应该把风筝取下来,因为那是明德爷叔半生的心血,可他却觉得风筝发出的那呦呦的竹哨声,是一种痛苦的号叫,它向往更广阔的天空,向往更自由的飞翔,但这线却紧紧地束缚住了它,他觉得此时有种同病相怜的感觉,便拿出一把铅笔刀把那线给割断了。后来,明德爷叔知道了事实,他拉着沈石溪来到了几里路外的一片稻谷田里。当沈石溪看到那只已经摔得粉身碎骨的“龙图腾“时,他呆了,那只刚刚还在天空中遨游的漂亮的大风筝,现在却已经变得丑陋无比。明德爷叔对他讲一个他小时候的故事,之后他翻然悔悟,放弃了离家出走的计划。另外两个伙伴走了。两年后,出走的`两个人中只有一个人半死不活地回来了,一个已经死了。那个活着的人虽然回家了,但他因一次又一次盗窃,抢劫或聚众斗殴而被判刑,后来又因贩毒被判了二十年,如今那个人已经五十多岁了,再判二十年,会是什么样子?说实话,我有时也会觉得老被人管着很烦,很想和沈石溪的同伴一样,四海为家,但我没有这么做,因为我觉得有家才最美!
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如果把人生比作风筝,把线比作家长和老师,那么只有靠这根“线“才能飞得远,飞的稳。那没有了线岂不是能飞的更远?NO,如果你这样想,那就大错特错了,没有了线,只会被无情地狂风刮走,摔成一堆垃圾。所以,珍惜在漫长生命中永远系紧着你的情感的线,不要把最珍贵的那根线弄断,这样你才能拥有精彩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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