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店街读后感,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我精心整...
暗店街读后感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暗店街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暗店街读后感1《暗店街》最初以一个结束开始,最后则以一个开始结束。当主角一片片地捡拾起生命的碎片,他的往日记忆里,也开始有些比较清楚的片段逐渐浮现,虽然远远够不上完整,但终究是带领着他走到那个让他决定遗忘过去的岔口上。
那是一段哀伤的往事,当他站在此刻、努力寻找自己的真实身份时,站在另一头的自己却努力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那是二战期间德军占领下的法国,主角身为一个外国人,时时恐惧着被逮捕、被送进集中营。虽然他早已经换上假名、持着一份伪造的护照,却还是担心害怕。于是他试图带着爱人一起跨越边境、逃离法国,结果却遭人欺骗。他与爱人被遗弃在白雪覆盖的荒山中,虽然他最终侥幸活了下来,但正值芳华年岁的爱人就此音讯全无、生死不明。
如今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年,再寻回这些往事记忆已经没有任何意义,生命中那些曾经重要的事情已经不再重要,那些曾经挚爱的人们也已经一一逝去,徒留下残缺与可悲的记忆。这样的人生、这样的记忆,当初是决然放弃的,如今又有什么理由再拾起?然而,主角最终还是决定继续自己的旅程,迈向那个自己更早前住过、名为“暗店街”的地方。因为,虽然生命如此渺小、如此无足轻重,虽然这些往事回忆注定要随风消散,但如果没有这些经历过的往事和它们留下的回忆,主角这个人,就什么也不是。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座断臂山。其实,每个人心里又何尝不是都有一条暗店街。那里或许堆放的只是一些陈旧无用的破烂,或许只剩下滞重呛鼻的浓厚尘埃,这样的暗店街只是你我生命中的一个往日碎片,但没有了它,我们的生命便一无所有,我们就什么都不是。走过的道路、留下的脚印,尽管短暂、甚至不堪,但却是生命之所以是生命、你之所以是你、我之所以是我的唯一理由,是你我心中不可抛却的暗店街。
暗店街读后感2他们某一天从虚无中突然涌现,闪过几道光后,又回到虚无中去……我们都是海滩人,沙子只把我们的脚印保留几秒钟。
《暗店街》是一部用侦探外衣包装的怀旧经典。它同时是一部细节的辞典,在这里,你可以捕捉到五十年代的巴黎的一块粉刷成蓝色的天花板,一缕经久不散的胡椒气味,一首由口哨吹出的老歌片段。这些细节勾勒出那个本应消逝的时代印记,如同作者寻找失去的记忆那样:他们所经之处有某种东西继续在颤动,一些越来越微弱的声波,但如果留心,仍然可以接收到……所有这些在空气中飘荡的分散的回声,凝结以后,便成了我。
所有这些作者笔下的碎片拼凑在一起,便重现了那个旧时的巴黎,如同普鲁斯特耗尽一生的时光去回忆的贡布雷的一草一木。侦探小说提供细节来让作者推断案件的真凶,而《暗店街》里的我,用那些近乎奢华的细节找寻他丢失的过去。合上书本,旧巴黎的气味还在空气中缭绕,并不急于回到属于它的那个时代。而法国人的怀旧情结,就这样一点一滴地渗入了我们的骨髓。
我——小说主人公,患了失忆症。有一天,“我”的合伙人关掉了他们一起工作了八年的侦探事务所,“我”便着手寻找自己无端遗忘的过往岁月。“我”循着那条似乎随时都有可能断掉的线索穿行在现实和往昔之间,试图凑起每一块记忆的残片,将自己从丢失的时光里打捞出来。这是一个不断显现希望,又不断遭到否定的过程,当“我”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名字时,却又发现了一个新的世界:“我”父亲,“我”的朋友们,还有和“我”一起失踪的妻子。这时候,寻找便不再是单线索的进行,“我”肩负起寻找当年和自己一起翻越边境失踪的妻子的任务,而“我”直到这个时候,都还不能够完全肯定,“我”就是自己以为的那个人……
这确实是我以前的生活呢,还是我潜入了别人的生活?“我”把每一个翻阅此书的人带入一座迷宫之后,面向他的全部听众,无助地提出了这个问题。或许这并不是一个问题,它没有答案。故事在全书的结尾处仍在继续,仍在迷雾中徘徊。而“我”抱着对那个不知道是否存在于自己生命中的女人的感情,继续追寻属于“我们”的旧日足迹。
该书获得当年法国文学最高奖——龚古尔奖。作者帕。莫迪亚诺笔下的场景如同电影镜头一般,一幕幕地在相隔了二十年的时空中交错展开,可又和以罗伯。格里耶为首的新小说派有所区别,《暗店街》的风格简练到了及至。帕。莫迪亚诺一手导演的这这部电影里,所有的角色都心事重重,都怀有一份对往昔岁月的伤感怀念。在这到处都是旧时影子的现实之中,每一处提示过去存在的细节都显得弥足珍贵。开餐馆的让。厄尔特,叫斯蒂奥帕的俄罗斯流亡者,一天要吃一百多幅下水的美食家,园丁,钢琴师,裁缝,自闭的摄影师等等,每一个人都坚守着自己的一份过去,当“我”循着那条似是而非的线索闯入他们的生活时,他们无一例外地把代表着过往时光的照片、笔记本以及信笺移交给我,象斯蒂奥帕说的那样:我把火炬传给了你。“我”与他们彼此间,产生了一种奇妙的共鸣,这共鸣的频率来自于过去的残留回声。斯蒂奥帕的流亡身份也是所有人的身份,包括“我”在内,每一个生活在现实中的人,又同时都流亡于自己的记忆之外。
《暗店街》昭示了一个不确定的主题。“我”用于重建回忆的材料,取自人们的诉说,而他们在对“我”诉说往事的同时,都不由自主地回到了过去。当“我”和让。厄尔特初次见面时,他“举起一只手僵在那里,仿佛想留住一个稍纵即逝的东西。”还有那个在法国生活多年的美国钢琴师,由于长久地沉浸在对往事的叙述中,“他的美国口音愈来愈重了。”由于这些怀旧艺术家把往事视同艺术品一样地保存,“我”不仅得到了大量详尽的细节,还获取了他们把岁月窖藏多年的深厚情感。记忆中所有的细节都没有沾染灰尘,在深沉的叙述中闪闪发光。“我”仿佛是一个使者,在所有人的记忆中穿行,把他们的过去现在编织在一起。这些材料便将与“我”相关的线条勾勒成一幅幅活动的画面,再将它植入自己消失的岁月中去。可它却仍然带有现时的痕迹,那些胡椒的气味,还有一直回响在记忆最深处的老歌的片段,仿佛并不曾受到时间流逝的影响,让人感觉到它们可以一直在这个世界上飘扬。这些“我”自以为坚实的影象,愈是清晰,就愈是让我迷惑,最后终于到了可以准确说出一个无关紧要的人的面孔,让自己陷在精巧的细节构建的情境中,却无法确认“我记不得这天晚上自己名叫吉米还是佩德罗,斯特恩抑或麦克艾渥依。”的地步。
法国人是最无法摆脱怀旧情怀的民族,这或许是因为他们有着太过辉煌的过去。无论是曾征服整片欧洲大陆的拿破仑,还是它在文化艺术领域一骑绝尘的巴尔扎克,雨果,罗丹等人,都在扮演着一个贵族祖先的角色同时,给了二十世纪的法国人一份沉重的精神遗产税。而二战的爆发,给法国知识分子带来的却是理想上的破灭,新小说派以及各种后现代流派应运而生。任凭他们取得什么样辉煌的成就,那些古典的大师早就为他们准备好了一座座无法翻越的精神凯旋门。作为战后出生的帕。莫迪亚诺,醉心于在他笔下重现战时的巴黎,那个幻灭的年代,那个高尚的精神从此日趋式微的分水岭。正如小说中无名无姓的“我”一样,他在一张张打字纸上穿行于过去与现实之间。在书中只是在开头露面的于特是一个隐藏的象征,他同样丢失了自己的一部分过去,他和“我”前往的是两个不同的方向,但面对的却是同一个终点:历尽沧桑之后,我又回到了源头……你说得对,在生活中重要的不是现在,而是过去。
唯一可以确定,也是最为重要的一点是:过去,是一定会被遗忘的,这是一条始于柏格森的贯穿了法国知识分子的思想主线。《暗店街》所要坚守的正是这样踩在海滩上的脚印:沙子只把我们的脚印保留几秒钟。
书中的“我”在追溯的过程中,曾经遇到一位缔结在往事之链上的园丁,他忠实地守护着一座被废弃的庄园,里面凝结着进入到“我”视野许多身影中的一个的过去。园丁带着我穿过一间又一间的屋子,一重又一重的庭院,这一切无比的真实,但是:房子被查封了……他们把一切都查封了,我呢,他们让我留在这,但能留多久呢?
因为“我”没有任何过去,造成了“我”不得不活在过去,我不得不在人群中捕捉每一丝有可能是自己留下的足迹,因为这些足迹一直是生长在沙滩之上,一次海水的侵袭,便足以令它们不复存在。过去即将消逝,而现在却没能及时显现出它存在的意义。书中所有的角色都似乎是幻影,他们漂浮在充斥着旧时代影子的三维空间,彼此间互不相识,对另一个幻影——那个并不能确实存在过的“我”所表露出的亲密,却正是自己也是一个幻影的证实。他们仿佛是巴黎散落在各个角落里的碎片,用自以为能够永恒的往昔来充实这个世界,然而就象从指缝间流落的沙粒,这些影象终究会在无情的岁月中烟消云散。
……他尽力装出快活的语调,紧紧抓着我的胳膊,仿佛想向自己证明我的确在那儿,在他身边。
怀旧作为一种存在的方式,犹如残留在后工业时代中的手工作坊,给我们提供了一个积淀温情的空间。我们怀念那些不可复得的记忆,把它们当成阿里巴巴的宝藏永久珍藏,一次次地在芝麻开门的咒语声中留连忘返。可是往昔的岁月是否能够真实重现?那些被时间侵蚀的余波,是否可以历经漫长的沧海桑田而不会失真?我们就象是书中丢失了过去的“我”一般,时刻梦想回到以前,可是“他们”查封了一切——时间查封了过去,砰地一声把我们关在了门外。每一个人都是那个流亡者,守着几张泛黄的照片,一把餐馆里饰有凹纹的椅子,眺望着记忆逐渐远去的千帆尽处。乡音未改鬓毛瘁,等到我们终于有一天可以再次聆听从时间隧道中传来的回声时,我们会忽然发现,自己的面目,象消失在沙漠中的河流一般,竟成了最为模糊的组成部分。或许,我们每一个人都有那么一天:我们再也记不清在记忆长河中那些纷至沓来的面孔中,哪一个才属于自己,我们深陷在用口哨吹出的老歌片段中,沉浸在一丝胡椒的气味里,再也无力挣脱。那些曾经熟悉的面庞,最终会融化在依然闪光的细节之中;我们留在沙滩上的脚印,等待着下一次的涨潮,等待着被彻底的淹没。
暗店街读后感3《暗店街》的叙事结构很特别、很多样,篇幅不长却有多达47个章节,每个章节长短不一,最短的章节甚至只有一句话。小说情节是按着主角寻找自己真实身份的进展方向开展,因此表面上看是个顺时序的叙事方式,但随着寻找工作的推进,展现出来的却是越来越久远的'生命片段,因此故事里头其实隐含了一个倒叙式的叙事线。
小说虽然是以第一人称展开,但在47个章节里头,包括主角对现况的陈述、朋友对往事的回忆、来自他人的书信、侦探社的调查报告、以及人物名册里的生平介绍,因此在第一人称之外,同时夹杂着第二人称和第三人称的叙事方式。除此之外,故事的重点虽然是寻找主角的真实身份,但在这寻找的过程中,昔日朋友的过往经历、短暂交会的其他人物的当下生活,也在各个片段中展现出来。
事实上,这47个章节里的每一个章节,都是一个又一个的生命片段,在此之中,每个人的生命片段互相镶嵌,却又都最终尘埃落定成老旧饼干盒里的发黄相片、人物名册里的简单叙述,或是人们记忆角落里布满尘埃的小碎片,在偶然不经意的情况下,被错身而过的影子、风中翻飞的喊叫声,勾引而出,然后又再次坠回各自的角落,直到一切彻底散失、褪去踪迹为止。
暗店街读后感4“黄昏时分,一个小女孩跟随她的母亲从海滩上回家。她以为还想再玩,就莫名其妙的哭了起来。她离去了。她已经拐过街角,而我们的生命不也正是象孩子的这种忧伤一样,会很快地在暮色中消失吗?”
你也在读《暗店街》。
“我们的生命不也正是象这孩子的这种忧伤一样,会很快在暮色中消失吗?”。
就是这句话,在你文字里看见的时候,觉得非常的熟悉。摸索到隔壁房间门后的书架上(搬过来,就一直没装灯),借着打火机的一点亮,翻开《暗店街》的最后一页,果然是书尾的最后一句话。
《暗店街》,一个网友跑遍无锡全城的书店,才从一个小店的角落里找到,手上这本书,淘自师大外的旧书店,仅仅十一万六千字,却是一读再读。
莫迪亚诺的风格和村上有异曲同工之处,纤细、淡雅,如下午时候投射在西墙上淡灰色的树影,摇曳令人目眩,消逝无声无形《暗店街》,真的是一本心境老时、苍凉时,在极至的寂寞里展页徐读的书。
喜欢手上这本旧书封面的颜色,淡的紫色。
我们因何而忧伤?
因为生命的无常变化,因为想要把握的抓在手里的美好总是轻易的被断送,被掠夺,而始作俑者或许正是我们自己,当我们明白的时候,一切已经再也回不来。
在暗夜街里,处处充斥着这样的情绪,每一个人,每一个场所和时空,无论怎么切换和割裂,总是孤单的。所有的人正象孩子手中的气球,被流光逐渐的充满,逐渐的膨胀,孩子抓不住手中的气球,于是它们飘散开去,融进茫茫的暮色。
他穷尽自己的后半生,走遍世界的每个角落,只是为了寻找来时的方向,在已逝的时光里捕获线索和片段,拼凑被遗忘的自己。当一切逐渐了然于胸,他发现自己置身于暗店街上,在黄昏里,除了手上捏着的破旧用来记录线索和通讯方式的笔记本、除了颦眉而泣的旧时女子的照片,一切已经消逝。
天渐渐的暗下来,黑暗从窗子里摸进房间然后慢慢渗透到房子里边去,我没有开灯,仿佛置身在暗店街上,没有任何一个人认识我或者记得我,我点着一支烟。
名著读后感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名著读后感范文(通用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名著读后感1我还记得第一次看《简爱》是初一的时候。那时候姐姐推荐了这本,我就把它带到班上了,结果被很多人笑,大家都以为《简爱》就是简单的爱情的缩写,而这样的内容对于初一的学生来说的确是早了些。后来我自己看了才知道原来简爱是女主人公的名字。说实话当时基本上没看懂什么,就像看一般的小说一样专挑情节看,其实现在想想这本书确实不适合当时看:诗意的语言,富有哲理的内容,激荡的情节,就算是现在,我也没能理解更别说是初一了。
整部书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女主人公的精神,借用书评就是“追求人的价值=尊严+爱”。简爱人生追求有两个基本旋律:富有激情、幻想和反抗、坚持不懈的精神;对人间自由幸福的渴望和对更高精神境界的追求。她对于金钱,权利毫不在意,也不被强权威胁,她对于世界的一切有着自我的认识。我的文字太苍白了,不能很好的形容,资料上写到“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
人们都疯狂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埋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璞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被认为是人生追求的二重奏。”
《简爱》告诉了我很多,我也知道现实来说不可能做到像她一样,我也没这样的高度做到如此,但是书就是这样有借鉴意义,我希望能从中领悟一些,学会怎样去看待这个世界,看待自己。
名著读后感2我以前听同学们说《狼王梦》是一本好书。《狼王梦》这部小说具体写了什么?我迫不及待地走进它,一探究竟。
在第一章中,紫岚痛失丈夫,身陷绝境,艰难地产下五匹狼仔。老天爷却轻而易举地夺去了一匹狼仔的性命。紫岚少了一匹狼仔,就少了一份培养狼王的希望。
紫岚着意培养黑仔。因为黑仔得到了黑桑全部的遗传基因。但她忽略了天空中的金雕。黑仔被金雕带上了天空,成为金雕的腹中之食。紫岚猎食归来,见到这一切,她向着天空中的黑点,无奈的哀嚎一声。她失去了和黑桑几乎相似的狼仔。她的希望落空了。
在儿子蓝魂儿被猎人捉住后,紫岚为了不让孩子受猎人的折磨和屈辱,维护狼的尊严,她忍痛一口咬断了孩子的喉管。她眼睁睁地看着爱子在搏斗厮杀中受伤,死去,被饥饿的狼群咬成碎片,但她却不伸出援手。这些看似太残忍了,可这却正是紫岚母爱的体现。咬断孩子的喉管,紫岚悲痛万分,但她是想给儿子留个全尸,保护儿子的尊严。紫岚希望自己孩子中的一个能成为狼王,继承丈夫的传统,她必须让孩子得到锻炼,因为这也是狼生存必须具备的条件。紫岚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孩子,她为了孩子放弃自己的婚姻,她为了孩子牺牲了自己。紫岚的母爱是深沉的!
到最后,母狼紫岚是否竹篮打水一场空呢?这不得而知。她为了狼孙的性命,也为了狼王的梦想,与金雕誓死一搏,血洒碧空。她为的是有朝一日,她的狼孙中会有一只成为狼王。
一直以来,狼在我心中是凶残的。紫岚却让我看到了她凶残背后母爱的深沉与伟大。更让我感动的是她为了既定的目标不懈追求,勇于面对困难。
名著读后感3读罢红楼梦,只觉一股清风扑面,亦觉“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作者以贾雨村开篇,道出了这出悲剧本就是梦游蛮荒之作,而贾府的繁华兴衰也就自然是一场梦,可罢了,作者痴其味,读者痴其事。
而我也是众多痴人中的一个,也曾偷偷地为宝黛抹了不少眼泪,暗恨自己不在小说的章节中,不能帮他们一把。有时会为了它坐在角落里暗自伤神,因为,大观园里有在我心中留下抹不去痕迹的人。
此人便是林黛玉,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黛玉是美的。她原是三生河畔的一株仙草,集天地之灵气,下世为人,故,她是有灵性的,她的诗也是有灵性的。然而,她的身世却让她的性格十分敏感,有些偏颇,旁人叹她尖刻,而我却觉得恰是如此,她才能诗风玉琢,因为敏感是诗人的神经。“质本洁来还洁去”道尽心中无限事,在我心中,她是纤尘不染的仙子。
此人便是贾宝玉,他生的好皮囊,性虽闹,骨子里却不乏诗气,不乏温柔,他是一块极具情感,极具灵性的顽石。依旧记得他说:“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儿是泥做的骨肉”他总说男儿是须眉浊物。他从不吝惜财物珍宝,只为一情字,他愿舍千金万金。天下难得有情人,于是他便出家了。
此人便是薛宝钗,兴儿说:“自己不敢出气,是生怕这气儿大了,吹倒了姓林的,气儿暖了,吹化了性薛的。”一个小厮的话折射出宝钗的模样和气质。宝钗是冰雪聪明的,也是人情练达的,她深受疼爱。可是,她又是不幸的,她终究是屈从于当时的社会背景的。于是,她少了那份不羁和仙气。宝玉也一心只有林妹妹。
一部红楼梦,它是声声控诉,封建思想毁了多少有情之人,然而,文笔却是美好的,它是用金钗雕刻美玉而成的,扫帚扫去的尘土的都是玉屑。
名著读后感4《三国演义》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长篇小说。作者是罗贯中,这部小说主要讲了从东汉末年到晋朝统一时期,魏蜀吴在争分天下,其中有我最喜欢的几个故事,过五关斩六将、草船借箭、火烧赤壁、桃园结义…
在三国演义中有上百个人物,主要描写的人物有曹操、刘备、孙权、关羽、张飞、诸葛亮、、周瑜、鲁肃等,这些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比如有“心胸狭窄、忌才好胜”的周瑜,“料事如神的”诸葛亮、“威风凛凛,智勇双全”的关羽,还有赵云他赤胆忠心,骁勇善战。
我有两个最喜欢的英雄一个是关羽另一个是赵云,赵云对刘备十分忠心在“单骑救阿斗”中,赵云自己一个人杀了魏国好几个猛将,为自己和小阿斗开出了一条血路,最后他们都回到了刘备身边了,关羽是个重情重义的人,他有很多英雄事迹比如他过五关斩六将,刮骨疗伤、单刀赴会等英雄事迹。
读完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做人要心胸开阔,做事要顾全大局,只有这样才能成就大事,还要刻苦学习,立志做一个学问渊博、智勇双全的人,成为国家的栋梁。
伟大的文学家高尔基说过:“书记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使人明智,与孩子一起读书,可以提高孩子的阅读能力,孩子读的书多了,对事物的理解也就更全面,更深刻了,在共读中孩子也有自己的理解和心得体会,有时,孩子和我们也会为各自的观点争论不已,我们就要引导孩子去读好书,让孩子和我们共同去感悟书中的知识和哲理。
总之,我深深体会到,家长和孩子一起读书,可以加强与孩子的沟通,并且对家长也是一种提高,让我们和孩子们在共同读书中一起成长吧!
名著读后感5古人云: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 坚定 不移之志。
《名人传》叙说了德国音乐家贝多芬、意大利画家和雕塑家米开朗琪罗、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灾难和坎坷的终身,赞誉了他们的高尚品德和顽强斗争的肉体。他们或受病痛的折磨,或有遭遇的凄惨,或因内心的惶惑矛盾,或三者交叠加于一身,深重的灾难,简直窒息了呼吸、消灭了明智,但他们靠着对人类的爱,对人类的自信心,以及顽强拼搏的意志和高尚的品德,在对立磨练中迸发了本人的“小宇宙”,登上了艺术创作的最顶峰:贝多芬用“痛苦”换来了“欢乐”的音乐;米开朗琪罗用终身的心血献出了震动心灵的杰作;托尔斯泰在“痛苦”和“哭泣”中追求谬误,并传播爱的种子和宽容的理想。
《名人传》犹如像我们谱写了一首“英雄交响曲”,使我们感遭到:每个人的终身都不会是好事多磨,每个人的身上都会来临灾难,我们与其任劳任怨,不如安然面对;与其羡慕那些伟人,不如兢兢业业来点真实的,学习他们的巨大品德,让本人的人生更有价值;与其靠急功近利获得稍纵即逝的成就,不如坚持信心、谬误和正义,让本人跻身于不朽者之列。
我们盼望胜利,有时分却不想斗争,整天梦想着一夜成名,面对小小的波折,就丧志了行进的动力。《名人传》就像一面镜子,把我们的懦弱卑鄙都显现出来。我们都分明:只靠梦想是无济于事的,我们要真正的认识本人,真正有敢与波折对立的决计,真正要兢兢业业的去做,真正向他们一样去“战役”!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胜利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最重要是我们的心态,我们锲而不舍的肉体。让我们一同倾听这首“英雄交响曲”,享用英雄们的呼吸吧!
名著读后感6近期,我读完了俄19世纪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又一大著作——《复活》。
“复活”,故明思意指死去的人再一次或得生命,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这种事。我对托尔斯泰颇有了解。其并不是一个科幻作家,因而我怀着兴趣翻开了这本书。
书中讲述了一任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一个女仆卡秋莎·玛丝洛娃发生了爱情。聂赫留朵经历了一段时间后,精神上受到了污染,以至后来对卡秋莎·玛丝洛娃做出了无法弥补的丑恶行为,并抛弃了她,至使其堕落。在多年后,两人以犯人和陪审员的身份重逢于法庭,做为陪审员的聂赫留朵夫良心深受谴责。为了“赎罪”,他开始了对玛丝洛娃的“救助”。在为此奔波的途中,聂赫留朵夫亲眼目睹了俄国农民的痛苦与贵族的压迫。最后“救助”终末成功。于是,聂赫留朵夫决定与卡秋莎·玛丝洛娃同赴西伯利亚流放地。这时的他感到精神上受到了“复话”。
读过后,我仍不大理解,在片刻沉思后。才渐有所悟:精神是肉体的支柱,有些人虽仍活在世上,却只是行尸走肉。受人唾骂。相反之,有的人虽已死去上百年,然而即使再过上千万,他的精神依然永存于世,受到世人的敬仰。
在堕落的人中,也有从新“洗清”自我的人。书中男主角聂赫留朵夫,就是一个从纯洁无邪的少年,在经历了一定的时间后,堕落一时,最后终于在精神上恢复了自我。
我曾经读过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甚是精彩。望大家也看一下。还有对大家说的:在看一类名著之前,最好看一下作者介绍。有助于大家理解。
名著读后感7在暑假里,我终于买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了,把它拿到家里津津有味地看起来,直至看完。这本书果然不出我所料,很多情节都吸引着我。
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一位叫福克的英国绅士,有一天,他在改良俱乐部里和五位上流人士打赌——福克能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一旦福克来晚一步,他就会破产。在这天内,福克带着仆人“路路通”和简单的行李便马上踏上了这次的旅途。那时,英国国家银行发生了盗窃,侦探费克斯以为福克就是窃贼,便追随他找个机会下手。而福克则横跨大陆、在海上与台风拼搏、骑象穿越森林,拯救了奥妲夫人,还死里冒险和苏族人战争救出“路路通”。福克最终返回伦敦,准时地来到俱乐部。就这样,福克获得了胜利。
在以前,那是没有飞机,只有火车之类的。如果要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那是比较困难的。而福克做到了,沉着冷静的他惊喜妙算地知道途中的困难,还有坚定的意志、耐心、勇敢这些东西帮助福克完成了这个艰难的任务。而“路路通”他正直勇敢,帮助主人。他们都很让我敬佩。
比如说海伦·凯勒吧。她在一岁半的时候,一场大病使她的视力和听力都为零,然后又丧失了语言表达能力。就在这种困难时刻,一位叫莎莉文的家庭教师帮助海伦·凯勒教导她学会了说话、学会了阅读。就是海伦·凯勒的坚强的毅力还有莎莉文的'用心指导,才有了海伦·凯勒那时伟大的成就。
他们不都是以坚定的。意志,才能走向成功吗?那我也要向他们学习这种品质,使自己也能成功。
名著读后感8今天,我把小王子这本书看完了,主要人物有小王子和飞行员。
它主要讲了飞行员的飞机出了故障,降落在沙漠里,这时遇到了小王子的一系列经历和故事。
小王子是一个不回答别人提出的问题,只顾自己问别人问题的人。
小王子最后想念他的玫瑰花了,就与他的朋友们告别,飞行员他们都依依不舍的,不想让他回去。
可是,小王子太担心他的花儿枯萎了,他一定要回去,小王子害怕羊把他的花儿吃了,便让飞行员再给他的绵羊画一个嘴罩。
六年过去了,小王子一定回到了他的星球上。
每当飞行员晚上在窗台上仰望天空的时候,每一颗星星好像变成了银铃铛一样对飞行员叮当叮当的笑。
我想对第十个故事里的国王说:“国王,你只是自小称大,只是想象着每一个星球都由你管。其实你是一个没有权利的国王。因为你的国家太小了。
我还想对第十三个故事里的商人说:”星星是不可能买到的,那是大家的,每颗星星都有生命和自由。
我想对水井说:“水井,你是一个及时救了两个人的性命的好水井,所以你的亲人一定为你自豪。”
我印象最深刻的个故事里的片段:二十七思念小王子如果你们从这里经过,我请求你们千万千万不要匆忙离开,请你们在那颗星星下等一等,等一等。
如果有一个爱笑的小家伙向你走来,如果他长着金黄色的头发,如果如果他总是对你提出的问题拒绝回答,那么你就知道这个小家伙是谁了。
如果你们真看到他了,请你们帮帮忙,不要让我这么难过了。请尽快给我小王子回来了……
我最喜欢第二十七个故事,因为这个故事特别感人,也是我印象最最深刻的一个故事,所以我最喜欢这个故事。
名著读后感9《暗店街》的故事主体很简单,讲述一个患了失忆症的男子寻找自己真实身份的过程。从大框架上来说,这是一部侦探小说,事实上,这名失忆的男子也确实是一个侦探。只是这不是一部传统意义上的侦探小说,主角寻找真实身份只是小说的叙事凭借与表象意涵,在背后,透过这个寻觅的过程,呈现出来的其实是生命意义的短暂与渺小。
小说从一个结束开始,在为侦探社工作多年后,终于到了曲终人散的时刻,主角工作的侦探社就要结束营业了。在这人生的岔口上,业已失去所有过往记忆的主角,决定回头寻找自己的真实身份。这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因为主角要寻找的不单单是一个名字,他要找的是一整段人生,一个置于“我”之下的生命故事。而这人生、这故事,必须从茫茫人海中、从别人记忆的橱柜中、从泛着樟脑气息的杂物堆中,翻找出来。
这是一段苍凉而落寞的旅程。本以为,循着来时路,可以找到一段完整的生命故事,无论是美好还是痛苦,总能描摹出一个有血有肉、爱过恨过的生命形象。然而,当主角循着蛛丝马迹寻找自我时,却发现生命早已化成块块的碎片,或是落在别人记忆的角落、或是镶嵌在某人生命碎片的边缘、或是凝结成发黄相片里的模糊身影、或是浓缩成人物名册里的冰冷陈述。
从生到死、每一次的交会过程中,我们都从别人手上拾得一些生命碎片,也将自己的生命碎片交付到别人手上。然而,当我们奋力地向前行走,努力谱写下生命的篇章,这些生命的片段、记忆的碎片,却已经开始在身后四处散落、终至消逝。倾其所有地活过后,迤逦你我身后的,只是发丝般细微、尘埃般轻碎的痕迹,无从拼凑出生命的全部重量、完整形貌,教人如何不感伤。
名著读后感10孟母,一位家喻户晓的母亲,家境并不好,但她不怕苦独自一人将孟子拉扯大,将孟子培养成一位伟人。
孟母一生吃尽了苦,但为了将孟子培养成一代英才,再大的苦他也吃得下,孟子早年丧父,仅靠孟母一人在家做些零工补贴家用,孟母曾三次搬家,是由于孟子,因为孟子年纪太小什么事都比较喜欢模仿,第一次搬到了一个闹市,那里的叫卖声整天连续不断,孟子也学起了他们,整天叫卖,孟母立刻认为这个地方并不是我儿可以居住的地方,不能让他受到这个环境的迫害。
第二次孟母搬迁到了一个办丧事的地方,这次孟子没有再次叫卖过,孟母认为这个地方可行,没想到过了几天,孟子经常和小朋友们一起学起大人们哭丧,孟母知道后认为这还不是我儿居住的地方,于是孟母又搬到一个学堂的旁边,孟子每天醒来时就能听见读书声,孟子觉得好奇,于是孟子就经常跑去学堂的外面听他们读书,并且自己跟着学习,盗了最后孟母想尽方法让孟子进入学堂,孟母这才安心。
在现实的生活中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我爸爸是一名普普通通的乡村医生,从小受到了爷爷的熏陶,他为人正直,真诚。所以有许多人景仰我爸,因此我爸爸希望我可以超过他,比他更好,从小就不让我和一些品质恶劣的孩子在一起玩,但时间流去,我也渐渐的不听爸爸的话了,我爸爸多次叫我不要和那些孩子走得太近,可我就是不听,现在我知道了。
孟母含辛茹苦的将孟子养大,也让他接受了好的教育,是为了不让孟子自毁前程,我也知道我不该这样做,但是我总是控制不住自己,这时正值青春年少的我们,要像陶渊明那样“出淤泥而不染”不能让不好的人或事物蒙蔽了你的双眼,要自觉抵制,千万不要自毁前程。
纸房子读后感
比如用书盖房子这件事情,小时候就梦想过,当然做的没有布劳尔先生那么绝,我那时完全无视水泥木头之类的东西,而且书都是能抽出来看的。由小见大,可见我这个书山瘾士离纯粹状态差的很远很远。
书的开头并不新鲜,让我没法不想起《暗店街》和《幻影书》这类小说,用一个充满了悬疑感的开头,引出一个称不上故事的故事,说很多想说而生怕说的枯燥没人看的话。
书的内容更不新鲜,本质上,它就是关于书的一篇篇零碎文字的集合,倒真仿佛是一块块书砖砌在一起,接合处也并不严密。
书的装帧插图值得夸奖,起码我从船上捧到地上捧到街上捧到KFC捧到公交车上直到看完也没有感到丢人。
可是这也造成了书的价格完全成为给打折准备的数字……
我之所以艰难地给它四颗星全是因为自己的书痴傻气。
因为它选择了书作为主题,又成功地在我脑袋里留下一个生死全系于书的重度图书瘾士形象,所以我要给它留一点位置。
我最忘不了的是三十五页那句话:“当我遍CAO群书的时候,要是连个痕迹都没留下,简直毫无高潮可言。”
我赶紧去找自己写下过的一句类似的话,不过是清洁版:“看着一架一架没看的新书,那个罪恶感啊,就像看着一山一山待开发的姑娘空耗着墨香等我……”
我觉得瘾士的终极形态虽然痛苦无比,但通向那里的道路还是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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