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短篇小说读后感(毛姆自传读后感锦集)

发布时间: 2023-06-20 20:22:51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95

毛姆,的珍珠项链读后感小说描写了一个小公务员妻子借项链、丢项链的故事,深刻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金钱至上的社会本质和豪华糜烂的社会风气,讽刺了小资产...

毛姆短篇小说读后感(毛姆自传读后感锦集)

毛姆 的珍珠项链读后感

小说描写了一个小公务员妻子借项链、丢项链的故事,深刻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金钱至上的社会本质和豪华糜烂的社会风气,讽刺了小资产阶级的虚荣心理,同时塑造了一个虚荣而不失淳朴、勤劳的法国城市妇女形象。小说中的女主人公玛蒂尔德一心梦想着过上流社会的豪华生活,特地从朋友那里借来一串钻石项链,并在舞会上出足了风头。但回到家中时她发现项链丢失,为赔偿项链,她和丈夫借了一大笔债,辛苦10年才算还清,最后玛蒂尔德发现当初借来的项链不过是一件赝品。小说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语言明快优美,人物心理刻画惟妙惟肖,小中见大,从一个侧面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生活腐朽、道德沦丧、思想虚伪,充分显示了莫泊桑敏锐深刻的社会观察力和杰出的艺术才分。

毛姆自传读后感锦集

  《毛姆自传》是一本由毛姆著作,中国书籍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8,页数:385,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毛姆自传》读后感(一):人性的观察者

  毛姆自传,其实是书商整的标题党,跟自传没有太大关系,只是毛姆的两本随笔《纯属私事》Strictly Personal 和《总结》The Summing Up 的合辑。 《纯属私事》里讲了毛姆在二战时期的个人经历和见闻感悟。都是细致入微的观察和一针见血的评价。 《总结》是毛姆对自己写作生涯的回顾总结。有自己写作的成长历程,对写作的见解,贡献了对文字的独到见解和高超品味。 推崇作家应该接触真实的世俗的生活,极力反对矫揉造作。鼓励真实、世俗、普通,哪怕真实何等丑陋。 对于创作,对写作这一职业的看法,写作的态度,对艺术的看法,坦诚无遗。 毛姆真是一个人性的深刻观察者。弃医从文的人果然更为了解人性。

   《毛姆自传》读后感(二):…

  诈骗,不是自传是两部随笔的集合。

  毛姆自诩一位观察者,还是很到位的。对于英法之别是桃与杏,观察人时可敬叹暴徒的勇气,也知很多人不作恶不是因为善良,而是没有作恶的能力。

  战争兀自发生,宏大历史框架下的人群碌碌生活。在毛姆的观察下,战争摧毁了英国长久以来贵族教育养成的等级差别顽疾,有人在船甲煤灰**用毛巾,也有人善于卖弄悲惨身世却而对他人帮助不知感激。

  看他买肉那段还小小讨厌了他一下,带有他一贯的天真,没有“人”气。后释然,可能他的阶级桎梏就是一辈子没法去菜市场吧,这不妨碍他仍是喜真爱美的一个好人。

  后半部分是老头的阅读写作经历,自命不凡又狡黠。他又谈到人,每个人都是一个多面体,最难调和的人性特征可以融洽地出现于一个人身上,但人的特性就是会觉得自己的痛苦与恶行是可理解的而他人则十恶不赦。

  “痛苦不会使人高贵,反倒使人品质下降。”贫穷让人短视,暴力使人胆怯,死亡就是死亡。在每个人都被自我中心主义不断趋势下努力的同时,还好有他人所忍受的苦难使我们保持同情,这种可贵的观察能力,希望我也能拥有并清晰表述。

   《毛姆自传》读后感(三):各尽天命,各司其职

  特别喜欢毛姆的文字,去年和今年上半年看完了陆续看完了《月亮与六便士》《人生的枷锁》《刀锋》《寻欢作乐》《面纱》,还有一本短篇小说《叶之震颤》没看完。有评论说毛姆是个会讲故事的人,从读过的他的作品来看,深以为然,并且非常佩服,虽然毛姆91高寿,但还是在想,他老人家如果再长寿一些多好,再多些一些作品多好。我找来找去发现长篇小说主要是我看过的那些,其他可以在网上找到的就是剧作了。所以看到《毛姆自传》的时候,毫不犹豫买下来了。

  连续用了四个午间,看完了《毛姆自传》,其中《纯属私事》部分没有并没有太吸引,里面絮絮叨叨讲了战争时代的一些见闻和遭遇,还有他当jiandie的一些经历,但似乎没看出什么特别的,主要是了解民众的看法,并撰写文章,也或许是有些事情不适合过于直白吧。

  特别喜欢《总结》部分,能感觉到作者很坦诚地讲了自己的创作经验,同时也觉得他挺谦虚,极少写创作的艰难,但字里行间能感觉到作者的自律和勤奋,当然,在他看来是写作的习惯和想要创作的冲动。其中对我的启发主要有以下几点:

  1.多读书,并从中感受到快乐。毛姆非常喜欢阅读,非常享受读书带给他的快乐,书本中也多次写到了这点。他说他酷爱读书,而且不加选择,什么书都看,手边有什么书就看什么书,而且一旦开始看,就很难放下。他读书的范围也非常广泛,历史类、科学类都阅读了不少。结合他自己的人生经历,学过医学,又是法律世家,所以,我觉得他对医学著作和法律著作应该也了解比较深入。同时,他认为读书是一件快乐的事,他说读书的原则之一就是能让你感觉到快乐。这一点我深有共鸣。因为我自己已经有每天阅读的习惯,但并不觉得需要毅力去坚持,而是这本身对我来说就是一种享受,一天不读书,就觉得不舒服,每天看看书,不仅让我心静,也让我觉得内心踏实,舒服。所以,每天都尽可能安排一些独处时光用于阅读。

  2.写作是一种习惯。为什么在书本中没有觉得写作对毛姆来说是一件艰难的事情,是需要完成的任务呢。他自己也有解答,他在二十几岁的时候,就已经认为自己应该是专职写作的,并且非常享受写作这件事情,在脑海中,总是有故事在酝酿,并且总是想要写出来,不写不痛快,有一种创作的冲动。当你特别想做一件事情,终于能去做的时候,是不会觉得辛苦的,只有去做了,才会觉得满足,才会感到快乐。在书本中,他还说了对于是否要当专职作家的观点。很多人认为,当然也有很多的著名作家,确实是兼职写作的,写作是一种兴趣,即便写不出来或者写作的过程很长,也不会影响生计。因为单纯靠写作赚钱,确实很难。就像很多画家,如果单纯靠画画赚钱,往往生活潦倒。虽然有靠写作画画谋生并且衣食无忧的艺术家,但扩大到从事这些行业的人群来看,脱颖而出者是极少数的。当然,毛姆也没有否定兼职作家,他们在写作的时候,也是纯粹地创作。只是,如果要形成良好的文学气候,还是需要专职作家来支撑。

  3.深入到生活里,多观察人。尽管毛姆并不喜欢人际交往,但是他在广泛的阅读之后,也发现了一个问题,就是他要创作,还是需要将材料取自现实的生活和现实的人,这样,作品才能生动,才能接地气,写出来的人以及他们所经历的事情才能够有真实感。毛姆其实是一位现实主义作家,他的作品取材主要来源于自己的经历和身边人的经历,他作品中的人物原型,也大多是他接触过的人,虽然在人物的塑造上不可能完全套入其中的一个人,人物经历的事情会有一些编排。

  4.关于写作技巧。虽然在写作技巧上没有特意大篇章地讲述,但是毛姆自己的写作技巧、对写作的自我要求也贯穿在其中。他写到,“在表达自己的思想方面,我应该追求的目标是清晰、简洁、悦耳,这三者的顺序也表明了我对它们的重视程度”。从中,我似乎明白了为什么看他的书总是感觉到轻松专注且速度较快,大概就是因为他的语言并不繁复华丽,他追求精简与清晰,把故事讲得清楚明白,所以,读者一看就懂,人物之间的关系也非常明朗。

  在书本的最后,毛姆引用了一句话,“人生之美无它,只不过是每个人各尽天命,各司其职”,这大概可以归结为毛姆对人生的一种领悟,而写作就是毛姆的天命,他不仅遵从天命,如愿成为了一名专职作家,而且在作家的这种身份上履职尽责,写得多,且痛快。把自己的天赋和角色发挥得淋漓尽致,这是多么美好的人生,毛姆做到了。

毛姆《面纱》读后感

毛姆的小说总是让我惊觉这世上有作者竟这样犀利、毒舌,但是读来却很爽、极度痛快,读每一段都是对之投以感激的情绪。

我就是这样一个读者。

《面纱》是我读得最快的小说,只花了两天时间,我不记得我是在一个怎样的契机下开始读的,我自然是知道毛姆有这样一部小说的。

读了《月亮与六便士》,我深有感触,那种对生活的透彻领悟不可言喻,只能独自品味。《人性的枷锁》我再也读不下去了,我承认故事是吸引人的,但是小说实在太长了,我并不能与小说主人公——菲利普共情。

“面纱”二字在英语中表达的的意思是女性婚礼中的头纱,所以毫无疑问这部小说和爱情、女性、亲密关系、婚姻有关;但是我读完,似乎觉得面纱更像是一个意象,表面上是以上这些,但是更多是描述一个拥有婚外情的女人如何找寻生活的意义,如何找寻“道”,如何进行自我救赎。

凯蒂的婚前人生并不幸福(当然她的婚后生活更悲惨),她出身在英国中产阶级家庭中,享受着物质的极大满足。父亲是一名律师,母亲是家庭主妇,母亲是一个尖酸苛刻的人,母亲早先对父亲的职业抱有极大的野心和目标,不满足他还是一名小律师,希望他能成为当地的大法官,不惜一切代价成为一名趋炎附势的女人,但是母亲的愿望落空了,母亲对父亲的压制与打击成了父亲一生的阴影。

凯蒂生来就是一个美人胚子,成年后的她极具美貌,所以自然母亲把全部注意力都放在凯蒂身上,希望凯蒂嫁给一个有声望的贵族人家,她从小就对凯蒂要求严苛,让凯蒂出入在各个酒会上,以便被哪个贵族公子看上,活脱脱将自己女儿培养成为了一个交际花。

凯蒂虽然美貌,可她是个花瓶,她空有其表,她虽有女主角的光环,但是挡不住她的愚蠢、虚荣、轻浮甚至可以说不要脸,她穿梭于各个酒会与舞会,她有很多追求者,那些人年轻有为,家庭富裕,可是她全都看不上,她把他们玩弄在手掌之中一一拒绝了他们,总觉得自己还年轻漂亮。

在凯蒂的妹妹成年结婚之际,她慌了。因为妹妹一成年就遇到了真命天子,便要结婚,自己到了二十几岁却嫁不出去了。为了赶在妹妹之前结婚,她答应了细菌学家沃尔特-费恩的求婚。

沃尔特-费恩热烈地爱着凯蒂,而凯蒂却不当回事,费恩不善言辞,不会说那些漂亮话,只是在每次舞会上都去见凯蒂,在他要去香港任职之际向凯蒂表明了心迹。凯蒂实在太焦虑了,她比妹妹漂亮,不能接受妹妹在自己之前结婚,便答应了费恩的求婚,跟随费恩去了香港。这样她就不用在妹妹的婚礼上当“老姑娘”了,自此离开那个是非之地。

可是凯蒂一点都不爱费恩,而费恩深爱着凯蒂,这种不对等的爱注定是不会幸福的,费恩喜欢的音乐会、书籍、工作凯蒂一点都不喜欢,她喜欢在酒会上喝着白兰地、愉快地聊天。费恩严肃苛刻,不善言谈,一点都不幽默,凯蒂甚至有点讨厌他,因为他总是专注于他的破工作。

所以凯蒂认识了查理,她有了婚外情。查理幽默风趣、深谙女人的心思,查理健壮厚实,凯蒂深深地爱上了他,并且和他进行了鱼水之欢。

而在这一天下午,被费恩撞见了,费恩并没有虚张声势,他悄悄的走了,他恨这对狗男女,他要构思一个复仇计划。

凯蒂和查理都慌极了,凯蒂希望和自己的丈夫摊牌,和费恩离婚,然后和查理结婚;但是查理是一个十足自私的家伙,他只是在玩弄凯蒂,他放弃不了自己妻子给他带来的官职与地位,与自己的利益相比,凯蒂一文不值,他只是自己寻欢作乐的情人罢了。凯蒂认识了查理所戴的“面具”,痛苦不已,她深深爱着查理,没想到却被查理骗了,她觉得自己愚蠢至极。

费恩想到了复仇计划,带着凯蒂去四川的湄潭府,那儿正在肆虐着霍乱。他们踏上了去湄潭府的征途。

在这霍乱暴发的城镇,每个人都给了凯蒂很多震撼,那些孤儿院的修女们、同样来自英国的瓦丁顿、还有瓦丁顿的妻子—满族的一个公主,甚至费恩。

孤儿院的修女们来自遥远的法国,虽然这里有霍乱横行,但是她们不愿离开,她们中的三个修女已经因为霍乱过世了,但是她们心里有信仰,她们从一离开家就没想过要回去,她们身上肩负使命,这是她们自己选的路。凯蒂跟着修女一起照顾孩子,她仿佛找到了自己的价值,没有那么空虚,不再想着查理,每天沉浸在工作中,对她来说是非常愉快的事情。

瓦丁顿来自英国,他从很早就来了,瓦丁顿是个毒舌、犀利的男人。虽然这个男人其貌不扬,但是他能洞察很多事情,他幽默、有情趣,任何人在他身边都能变得很快乐,凯蒂从一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瓦丁顿就和她亲切地攀谈起来,就好像他们很久以前就认识一样,瓦丁顿给自己很多亲切的力量。

瓦丁顿的情人——来自满族公主,她深深爱着瓦丁顿,他去哪儿她就去哪儿,满族公主给凯蒂很大的震撼,这是一种来自异域的、神秘的力量,她想从满族公主身上寻找什么,她称为“道”。

当然费恩也让自己震惊,自己对原来的费恩有偏见,之前的自己看不到他的优点,也不了解他,更不知道面具下的费恩是什么性格,但是从修女的口中,从瓦丁顿的口中,凯蒂知道费恩是个英雄,他善良、有情义、认真负责,是个智慧的男人。

凯蒂在这个美丽、神秘的城镇得到了救赎,她找到了人生的意义和自己活着的价值,就算她现在染上霍乱死去也无憾。费恩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工作上,他全力救治那些得病的人,研究病毒。两人的情感世界似乎得到了暂时的休憩。

可是凯蒂怀孕了,这是个不好的消息,这个消息打破了她的充实生活,费恩追问她孩子是谁的,凯蒂不知道怎么回答,他不想撒谎说是费恩的。

费恩内心充满了愤怒,他只能把注意力放在工作上,整日整夜坚守,他不惜用自己的身体做活靶子来研究病毒,这类似于自杀,最终染上霍乱死了。在死之前,他对凯蒂说了一句话“死的是那只狗”。这句话来自一个典故,一个渔夫养了一只狗,那只狗想咬死主人,但是主人奇迹般的活了,死的却是那只狗。

凯蒂伤心、后悔、难过,只能回到英国母亲的怀抱,可是母亲在自己还没到家前就过世了,父亲好像得到解脱了一般,急着远离母亲的世界,凯蒂带着孩子和父亲一起生活。

小说的最后说道:“我想要个女孩,我想把她养大,不要犯我犯过的错误...我要把我的女儿抚养成人,这样她就可以自由自在,可以自立。我把孩子带进和这个世界,爱她,把她抚养成人,目的不是让一些男人为了和她睡觉,就心甘情愿为她提供食宿,让她一辈子衣食无忧...我希望她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不依靠任何人,把握自己,我希望她自由地生活,比我活得更精彩。”

毛姆用撕裂的方式为我们呈现了凯蒂对爱情的美好幻想,里面蕴含的道理很多,有人生的意义,爱情的去留,婚姻的真实与虚幻。

其中我理解到的就是凯蒂对自己人生的理解发生了改变,对美的理解发生了改变,对人性的解读发生了改变,她在湄潭府进行了自我救赎,也让自我心灵开始慢慢觉醒,渐渐看清面纱后的自己。

遗憾的是,在本书的最后,直到费恩死去,凯蒂都没有爱上费恩,爱情就是这么残酷,爱情却也是这么奇妙。那你会因为一个人的品德高尚而爱上他吗?读完这本书你也许会找到其中的答案!

我从毛姆的短篇中学到的

喜欢毛姆的短篇,生活总是在最后才揭晓答案,而他的小说也是,不读到最后一句,永远不会知道真相。

《雨》当信仰是反人性的,那么它终将成为扼死人类的工具。人不可能绝对的邪恶,亦不无法做到绝对的正义。
《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有些人喜欢你,而有些人喜欢你所能带给他的生活。爱情讲究门当户对,如果你喜欢自由自在的田野,那么橱窗间游走的高雅女神也许并不适合你,相反一个率真的乡村姑娘也许更能让你幸福。
《火奴鲁鲁》当你以为我在讲一个让人神魂颠倒的爱情故事的时候,其实我是想说,那些都已经死在了该死的过去里。你永远无法想象一个女人能为你付出什么,正如你无法想象她何时就会离开你。
《午餐》你填不饱一个虚伪的人的胃,但也许时间可以拆穿他。
《蚂蚁和蚱蜢》现实生活中,努力不见得会让人富足,但却一定会让人嫉妒那个可以不劳而获的人。
《家》人总是忍不住幻想那个并没有选择的选项。
《水塘》爱情必须建立在文明等级相同的基础之上,放弃文明迷失自我的爱情方式,只能让自己溺死在野蛮与污秽的沼泽里。那时你会发现你再回不去你的生养之地,而这里也不是能容纳你的地方。
《麦金托什》我们在解读他人时,往往很难摆脱主观的好恶,而现实却是,性情乖张未必是恶人,笑容可掬也未必良善。
《表象与现实》包养是物质与虚荣之间的交易,而爱情只是它的调味剂与牺牲品。
《昂蒂布的三个胖女人》我们彼此亲密,往往是因为共同的堕落。
《生活的真相》事实是,运气这档子事的作用,有时候远远大于经验和真理。
《舞男舞女》这世界从没有会害怕事太大的看热闹之人。
《幸福的夫妻》绑在一根绳上的蚂蚱彼此交配,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但在此之前,他们未见得能瞧上彼此一眼。
《斑鸠之音》一个讨厌的人也会因为他的真实变得动人。
《狮皮》有些人终其一生地模仿,直到最后,他的本我被湮没,却全然不知。
《不可征服》仇恨本身比任何所恨之事,都更具有毁灭的力量。
《逃跑》伪绅士与心机婊哪个更可恶?
《上帝审判台》当你违背意愿,强迫自己屈从于社会良俗之下,却因此耿耿于怀,甚至迁怒于人,你自以为自己受了莫大的委屈,理应得到尊重,而在上帝心中,其实你早已下了地狱。没做显而易见的坏事,也不能证明就是好人。
《全懂先生》不该挑明的事不插嘴,这才是全懂先生的智慧。
《幸福的人》真正幸福的人是敢于抛弃身外之物而追寻内心的人,对于这样的人,命运从不会亏待。
《一个浪漫的年轻女子》一个无数人都不愿承认又必须承认的事实——人要活着,其次才是爱情。
《事关尊严》虚荣的自尊总是建立在牺牲别人的基础之上。
《诗人》现实并不总是和你以为的一样。
《母亲》母爱的悲哀之处就在于,当你已近疯狂,他却视你为疯子。
《格拉斯哥来的人》人永远逃不过的,是自己心里的鬼。
《赴宴之前》人们往往只想知道秘密,而不愿付出代价。在真相没有公之于众之前,他们永远不会相信你辛苦隐瞒独自承受是为了他们好。
《路易丝》有些人即使你看透了他,也揭不穿他。
《承诺》浪子回头也不见得就能有圆满的结局。
《珍珠项链》金钱的魅力有时候远大于我们的想象,拾荒者中了彩票,以后便再也无法弯下腰。
《怯懦》每个人都有怯懦的时候。

人在地狱,心在天堂——《毛姆短篇小说精选集》读后随笔

毛姆是真正的大师,擅长描写。三言两语,栩栩如生。用外貌写品味,用对话写心境,用行为写人性。丰富不枯燥,细腻不啰嗦。变幻的天色,美妙的山与海,远帆摇曳,微风醉人,仿佛就在眼前。人与人之间的一幕幕,既让人感到绝望,又总能看到希望。
毛姆钟爱意大利的海岛。那里总有来自天堂的云,温暖宜人的阳光,阵阵海浪拍打着礁石。沿一条藏在青翠间的小路拾级而上,就能抵达一栋舒适通透的大别墅。早上沐浴着阳光迎接美好的一天。傍晚依在躺椅上,望着色彩斑斓的天空,直到月亮把一切照得仿佛白昼。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被称作自由的味道。很多人为了这等美景,甩开一切功名利禄,就这样守着世间最廉价也最震撼的景色,直到死去。

脱掉身上的一切枷锁,只追求真正的美。这一主题,在《月亮与六便士》里达到顶峰。我们人生中绝大部份的欲望和满足,其实都来自大脑中此起彼伏的多巴胺。名利、财富、各种物质的炫耀和赞美,都像毒品一样紧紧锁住我们的生命。而上帝造出这世界的诸般美好,又把人放在其中。目的只是想在这美好中与人同在,直到永远。是人的贪欲和骄傲毁了一切。也令自己像拉磨的驴一样了此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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