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6篇读后感《城南旧事》读后感1城南旧事》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的自传体小影,以其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长篇小说,也可视作她的代表作。,它...
急求6篇读后感
城南旧事》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的自传体小影,以其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长篇小说,也可视作她的代表作。 它描写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温暖和乐的一家。它透过主角英子童稚的双眼,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不出来的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城南旧事》曾被评选为亚洲周刊 “二十世纪中文小说一百强”。八十年代还被搬上银幕,还获得了“中国电影金鸡奖”等多项大奖,感动了一代人。它满含着怀旧的基调,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不着痕迹的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书中的一切都是那样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半个多世纪前,小女孩林英子跟随着爸爸妈妈从台湾飘洋过海来到北京,住在城南的一条胡同里。京华古都的城垛颓垣、残阳驼铃、闹市僻巷……这一切都让英子感到新奇,为之着迷。会馆门前的疯女子、遍体鞭痕的小伙伴妞儿、出没在荒草丛中的小偷、朝夕相伴的乳母宋妈、沉疴染身而终眠地下的慈父……他们都曾和英子玩过、谈笑过、一同生活过,他们的音容笑貌犹在,却又都一一悄然离去。为何人世这般凄苦?不谙事理的英子深深思索却又不得其解。 50多年过去,如今远离北京的游子,对这一切依然情意缱绻。那一缕淡淡的哀愁,那一抹沉沉的相思,深深地印在她童稚的记忆里,永不消退,也深深地打动着我。 看《城南旧事》,心头漾起一丝丝的温暖,因为已经很少看见这样精致的东西,因为她不刻意表达什么,只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就像生活在说它自己。那样地不疾不徐,温厚淳和,那样地纯净淡泊,弥久恒馨,那样地满是人间烟火味,却无半点追名逐利心。
《城南旧事》读后感2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这一首让人回忆离别的歌谣在《城南旧事》中浮现。
《城南旧事》读了后,感觉到有一种现实世界所缺少的东西——真善美。书的作者叫林海音。海音婆婆小时的趣事,让人仿佛回到了那个令人陌生但并不久远的年代。这本书不但道尽了小孩子间纯真的友谊,还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穷苦,没钱的无奈,人与人之间各种离奇的琐事,还有封建制度的黑暗。
书中的“惠安馆”,说的是小英子和秀贞及妞儿之间的故事,让人感动。小孩子的勇敢,小孩子的机智,让人回味无穷,同时又反思自我。
海英婆婆的文章,还有那些蕴藏在书里面的经典图画,而那图画是一种典雅美的线条勾勒出来的黑白画。那种充满哲理的色彩,尽管只有两种颜色,却也体现了善恶美丑,酸甜苦辣,让人进入一种能从客观和当局者的角度来体会其中的精妙绝伦之美。图画和文字的交织,眼前看到的是像电影般活灵活先现的画面。英子,一个奇特腼腆而且善良守则的人物性格被刻画出来了。
英子和妞儿的情分十分深,只不过遭到了棒打,那就是妞儿的不幸遭遇所带来的影响。后来母女重逢,造化弄人。秀贞,这个妙龄清纯的良家姑娘,也许是因为“错爱”落到了如此下场。故曰:一失足成千古恨。
英子的情感十分突出,她帮助妞儿母女重逢,还把妈妈的手镯给他们做盘缠,让他们逃离苦海。英子的品格,纯真可爱,没有杂糅的东西,叫我感动。
《城南旧事》绝不仅是一本回忆录,它是名篇佳作,以它独特的特点,洗涤人的自私心,让人受到教育。我读林海音婆婆的书,的确让人感受它的优美典雅,沉醉其中
城南旧事读后感
一滴清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夺目光辉;一本好书,可以净化一个人的美好心灵。在我内心的深处,曾经有这样一本书,它像一滴清水折射了我心中的太阳,让我来介绍介绍这本书的内容吧:《城南旧事》。这本书的作者是林海音,它是以年少的心态来记叙自己在北京城南的幸福童年生活。书中配有照片,图文并茂,让人更深切的感受到“旧”这个字的深刻含义:古城的残片,大柯的几根垂落枝条,瓦隆中存留的枯叶,临街老店被涂盖的字号,半扇院门的的插闩,还有屋顶上的花盆以及巴在皇城墙上的冬雪……
也许,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它代表经历沧桑后的人对纯真年代的怀念。童年啊!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读着《城南旧事》,我渐渐地走近了书里,看着英子在城南度过的幸福童年,它们就像是一股细流静静地,慢慢地渗入我的脑海中∶缓缓的骆驼队、惠安馆、胡同的井、闹市僻巷、草垛子、这些地方所浮现的人物:冬阳下的骆驼队、井边的小伙伴妞儿、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躲在草垛里的小偷、斜着嘴笑的兰姨娘、不理“我们”的德先叔、和“我”朝夕相伴的宋妈以及最后因肺病去世的爸爸都与“我”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都不是一朝一夕可以筑成的,但是他们都是在岁月的步影中消失了。童年美梦,顿然破碎。可以说,童年时的每秒每刻都是一个人的重要的段落。
相比之下,虽然我的童年过得无忧无虑,但是英子的童年却过得十分精彩。她的童年是戏剧化的,但是却是很真实、纯朴,那样得纯净淡泊,弥旧温馨。
当读到英子和惠安馆的疯女人玩时,我真担心秀贞会不会做出伤害英子的事;当看到英子知道自己的好伙伴妞儿就是秀贞的女儿时,英子不仅仅帮助他们母女重缝,还将自己的生日礼物——钻石表和妈妈的金手镯送给他们当作盘缠去寻找思康叔(秀贞的亲人)。此刻,我不竟为英子感到骄傲,一个六岁的孩子竟懂得友谊,懂得爱,这大概是一种来自生活的力量鼓舞着她在成长吧!读着读着,我的心时而心惊肉跳,时而轻松自在。我觉得很奇怪:难道英子不害怕秀贞吗?看到最后,我才明白;她的童年之所以精彩,是因为她有一颗纯洁净化的心灵,正是她有了这一颗心,她的童年才幸福。那是真正的,无忧无虑的,不折不扣的快乐。而世俗上的快乐,不过是金钱和名誉。
可以说,她的思想像金子一样闪光,像玛瑙一样纯洁,像水晶一样透明,像牡丹一样鲜艳。而我们二十一世纪的主人们,随着科技的发展,脑子也越来越复杂了,网络侵蚀了我们大脑的灵魂,使得我们不能像英子一样拥有快乐,童年便在时光的步影中消失了。也许,童年是贫穷的,也是富有的,这样认为的人可以是贫穷的公爵,无知的智者,也可以是最富有的穷人,文化低的工人。
今天我为大家分享这本书,我只要你们与我分享一下珍惜童年的心情。因为我已经六年级了,现在,我已徘徊在童年的十字路口,很快,我即将告别童年,踏上人生的木舟,感受林海音女士缅怀童年的心情。每个人的童年不都是这样愚骏而神圣的吗?
这本《城南旧事》就像夏浪里的一缕清风,让我知道别错过童年,花儿谢了还会开,太阳下山明天还会爬上来,我的童年一去无影踪,我的青春小鸟一去不回来。希望《童年》这首歌将在我的心中轻轻地吟唱……永远……
2.
《城南旧事》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的自传体小影,以其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长篇小说,也可视作她的代表作。它描写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温暖和乐的一家。它透过主角英子童稚的双眼,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不出来的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城南旧事》曾被评选为亚洲周刊 “二十世纪中文小说一百强”。八十年代还被搬上银幕,还获得了“中国电影金鸡奖”等多项大奖,感动了一代人。它满含着怀旧的基调,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不着痕迹的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书中的一切都是那样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半个多世纪前,小女孩林英子跟随着爸爸妈妈从台湾飘洋过海来到北京,住在城南的一条胡同里。京华古都的城垛颓垣、残阳驼铃、闹市僻巷……这一切都让英子感到新奇,为之着迷。会馆门前的疯女子、遍体鞭痕的小伙伴妞儿、出没在荒草丛中的小偷、朝夕相伴的乳母宋妈、沉疴染身而终眠地下的慈父……他们都曾和英子玩过、谈笑过、一同生活过,他们的音容笑貌犹在,却又都一一悄然离去。为何人世这般凄苦?不谙事理的英子深深思索却又不得其解。 50多年过去,如今远离北京的游子,对这一切依然情意缱绻。那一缕淡淡的哀愁,那一抹沉沉的相思,深深地印在她童稚的记忆里,永不消退,也深深地打动着我。看《城南旧事》,心头漾起一丝丝的温暖,因为已经很少看见这样精致的东西,因为她不刻意表达什么,只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就像生活在说它自己。那样地不疾不徐,温厚淳和,那样地纯净淡泊,弥久恒馨,那样地满是人间烟火味,却无半点追名逐利心.
3.
我看完了林海音著作的《城南旧事》,《城南旧事》里人物有:英子(林海音的小名)、骆驼队的领队、惠安馆的疯子——秀贞、爸爸、妈妈、宋妈、英子的好朋友——妞儿、藏在草堆里的小偷、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斜着嘴笑的兰姨娘……
这些人都陪过书中的小主人公——英子在一起,在看第一章的时候,作者介绍了骆驼,它们的神态、细嚼慢咽的动作,个个都描写得活灵活现,让人似乎身临其境;第二章讲了好几个人,宋妈、妞儿和疯子——秀贞,在惠安馆里,开始作者还以为秀贞是和她玩“过家家”,后来英子把她那块很漂亮的表送给了秀贞;英子记得,秀贞跟她说过,小桂子(就是秀贞的孩子)脖子后头正中间有一块青色的胎记,而妞儿的脖子后边正中间也有一块胎记,于是,英子带着妞儿去找秀贞,秀贞立马带着妞儿赶火车去了;因为那天下着倾盆大雨,英子发高烧,昏迷了十天。
第三章的题目很有趣,是:“我们看海去。”这是一个小偷儿跟英子说的,虽然我不喜欢偷东西的小偷,但是不知为什么,似乎是林海音的语言打动了我,我觉得这个小偷很好玩,很可怜,看到他被人家抓到的时候,好像一只老鹰在欺负一只小鸡,而且还要听着周围人的骂声。第四章题目就很明显了,题目是:“兰姨娘。”这章里讲的是德先叔和兰姨娘,德先叔是一个大学生,因为那时候要枪毙大学生,于是躲到了英子家里来;后来兰姨娘也来了,雇她的人家不要她了;后来,兰姨娘和德先叔一起走了。
第五章的题目也很新颖,是:“驴打滚儿。”刚看到这个题目的时候,我还以为林海音要写驴怎样打滚儿的。结果不是;内容主要是,宋妈的小栓子死了,小丫头子不见了,宋妈很伤心,宋妈和英子在找小丫头子歇息的时候,看见有人买一种叫:“驴打滚儿”的吃的,那是把黄米面煮熟了,里面包黑糖,再在绿豆粉里滚一滚,很香;找不到小丫头子了,宋妈就骑着驴走了。
最后一章,题目让觉得有些伤感:“爸爸的花儿落了。”没错,英子的爸爸去世了,爸爸的石榴掉了,花儿也落了。
《城南旧事》一本很好的书,悲悲喜喜,快快乐乐,都在这本书里展现了,从喜到悲,这本书让我们体验到了生活中的悲欢离合,是一本你看完了放不下、还要看一遍的书。
4.
我一向对名著不太感兴趣,往往是看了半截便将其冷落在旁。《城南旧事》不同,淡淡的文字,悠悠的叙述将我领进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老北京,在娓娓动人的真挚叙述中抒发了对童年的缅怀和对人间温暖的呼唤,不但写得亲切动人,而且每个故事都能令我思绪起伏,多种交集的感觉同时在心头涌现。
《城南旧事》中满含着怀旧的基调,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不着痕迹的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书中的一切都是那样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恰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
这部作品由五个篇章组成: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及爸爸的花儿落了,全文由一个人引起—英子,以她孩子般纯洁的眼睛来看在北平生活的点滴,记载着英子七岁到十三岁的成长经历,旁观着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凭着她微妙的记忆,将年幼时围绕她发生的生活旧事记录下来。。
英子的世界是单纯的,充满疑问的,她从不在自己的世界里上锁,总是任由人们进进出出。所以她和被人们认为是疯子的秀贞结下了友情,三天两头的往惠安馆里钻;她和“小偷”写下承诺,甚而认真地听着“小偷”的故事;她爱着自己的奶妈,望着她离去,英子伤心难过。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我们看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虽然很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
本书的每一篇到结尾,主角似乎总是离开英子,像惠安馆的疯子秀贞,我们看海去那个小偷,奶妈,最后连她的爸爸也离她而去了,当时她才小学毕业呢!看着无人修剪的花任意雕落,也为本书画上句点。。
5.
虽然《城南旧事》看后叫人心酸落泪,可是它的每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都洋溢着温馨的亲情和友爱。虽然每个故事的结尾,里面的主角都是离作者而去,可是作者透过正面的描写和反面的烘托,把每个人物的样子写得淋漓尽致,性格表露无遗,即使闭上眼睛,他们的影子还盈盈浮现眼前:井边的小伙伴,椿树胡同的疯女人,藏在草堆里的偷儿,斜着嘴笑的兰姨娘,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骑着小驴回老家的宋妈,加上聪明伶俐的英子,组成了作者的写作世界,在这世界里,带着人间温暖的风吹遍了每个角落,吹醒了读者和平的心灵,这是一本散发着芬芳的书,更是一本开卷有益的书,它能使人从中领略到很多人生道理。
看《城南旧事》,心头漾起一丝丝的温暖,因为已经很少看见这样精致的东西,因为她不刻意表达什幺,只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就像生活在介绍它自己。那样的不紧不慢,温厚淳和,那样的安静祥和,弥久恒馨,那样的满是人间烟火味,却无半点追名逐利之心。
6.
我一向对名著不太感冒,语言枯燥,大篇幅的,往往是看了半截便将其抛之,一概不理。而《城南旧事》却不同,淡淡的文字,清新的语言,吸引人的童年旧事,把我带入了幽静,热闹而不平凡的老北京,轻轻敲起我对童年往事的回忆,那点点滴滴的画面在我的心头涌现······
读着《城南旧事》,我渐渐地走近了书里,看着英子在城南度过的幸福童年,它们就像是一股细流静静地,慢慢地渗入我的脑海中∶缓缓的骆驼队、宁静的惠安馆、幽深的井、热闹的僻巷、草垛子上的驴打滚、都不是一朝一夕可以筑成的,但是他们都是在岁月的步影中消失了。童年美梦,悄然击碎。相比之下,虽然我的童年过得无忧无虑,吃喝不愁。但是英子的童年却过得十分精彩。她的童年像是个水晶,很真实、纯朴,那样得纯净淡雅,温馨······
六岁的小姑娘英子住在北京的一条小胡同里。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英子结交的第一个朋友。秀贞生下的女儿被家人抛弃,生死不明。英子对她非常同情。当她得知伙伴妞儿的身世很像,又发现她脖颈后的青记,急忙带她去找秀贞。秀贞与女儿相认后,立刻带妞儿去找爸爸,结果母女俩惨死在火车轮下。后英子一家迁居,英子又在附近的荒园中认识了一个年轻人。他为了供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不久,警察局抓走了这个年轻人,使英子非常难过。英子九岁那年,她的奶妈的丈夫来到林家。得知宋妈的儿子掉进河里淹死,女儿也被卖给别人,最后,宋妈被丈夫接走,爸爸因肺病去世。12岁的英子告别了童年。
这本神奇而美妙的书,像一幅山水画,让我感悟出真实的世界,为我呈出绝美的风景。翻过此书的最后一页,房间里飘着一‘
命运对阿蓬为何如此的不公平,它和别的狗有什么不一样,同样是有四条腿,它和别的狗同样健全,或许比别的狗更加健康强壮,但是它又为什么和别的狗享受的待遇完全相反?别的狗可以享受高级狗粮,而它的食盆却只有一个馒头和一些破东西,这到底为什么?人类为什么对它如此不公平?到底是谁让它无依无靠,让它自生自灭?又上谁让它差一点断送了性命?又上谁让它靠“夜猎”来维持生命?到底是谁让它从一只宠物狗变成一只流浪狗?是人类,是冷酷无情的人类,这里说的人类并不是指所有的人类,因为世界上还是有善良的人的,比如牧场里的人们,是他们收留了阿蓬,如果没有他们,阿蓬也许早已不在这个世界上了。
我早就说过,这个世界是不公平的,从一出生就是不公平的,有的人出生在贵族,而有的人却出生在贫困的小山村,贵族的人可以大吃大喝,而贫穷的人却只能饱受艰辛,贵族的人什么也不会也没有人笑话,贫穷的人什么都会也没用,还是会被人称为“下流社会”的人,阿蓬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就是因为它没有贵族血统,而要被人赶尽杀绝,最终成为一只流浪狗,这到底是为了什么?人人都说:人人平等,难道狗就不一样的吗?人类只不过是进化的好一点,比别的动物聪明一点而已吗?我们根本没有资格去滥杀那些动物,因为我们根本没有权利去决定自己以外人的生命或动物的生命。因为现在的社会已经不再是那个原古时期了,不是谁更厉害,谁就可以决定其他生命的生死,我们应该站在别的动物的立场上考虑一下,如果我们是动物,就因为没有贵族血统而被别人抛弃的话,你会怎么想,心里难道就没有丝毫怨言吗?我想不会吧,谁能心甘情愿的任人宰割呢?只是简简单单的没有贵族血统不应该去死吧。
就只是因为没有贵族血统而把一条生命杀死,难道你不觉得羞耻吗?难道不应该感到良心的不安和自责吗?“问心无愧”这四个字你可以做得到吗?面对你自己的行为,难道你一点也不自己是个滥杀无辜的杀人狂吗?良心对于你来说真的无所谓吗?良心的谴责没有让你有一丝的悔改之心吗?面对动物们在绝望之际发出的呐喊,难道你真的没有一丁点儿的于心不忍吗?你凭什么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到底是凭什么?
每一条生命来到这个世界上都有它的理由的,你到底有什么权利去随意地宰杀它们,它们的死难道对你来说真的是一文不值吗?你真的连最后一点承认错误的勇气也没有吗?被杀死的生灵有多么悲哀,你知道吗?那些被你杀死的动物或许都不知道为什么惨遭毒手,也许你杀死过无数生灵但是你如果鼓起勇气对那些死去的生命真诚的说一句“对不起”的话,我相信他们会原谅你的,请不要让别人把你自己看扁,如果你连这一点勇气都没有的话,我会从心底里看不起你,从内心唾骂你“懦夫”,那些死在你手里的生命不但这辈子都不会原谅你,还会让你的良心每天都唾骂你,让你永世不得安宁,向那些死去的亡灵赎罪吧!它们会宽恕你的你的,不要自己把自己看扁,相信自己,你能行!
名著读后感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我整理的名著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名著读后感1红楼梦〉打动过千千万万的读者,也影响过千千万万的人。〈红楼梦〉在中国可谓地道的名著。它以凄婉的爱情为主线,描绘了封建贵族阶级的兴亡史。其主人公的爱情悲剧,其实也是他们(她们)的性格悲剧,当然也更是封建社会的牺牲品。
林黛玉,一个正日哭哭啼啼的,不怎么健康的女人。贾宝玉是怎么搞的,放着那么多的红润佳丽不要,怎么会偏看上一个终日病病歪歪的老病号呢?在重看〈红楼梦〉的时候,发现一个个佳丽都有些俗气,在对贾宝玉的爱上,无人可比林黛玉的独特和刻骨铭心。林在临死前曾说过一句话:“质本洁来还洁去。”,说的一点都不错,在咽气前她也只是喊着“宝玉你好”——这种对爱情的专注精神是每一个男人都不愿舍弃的,更不要说生来就是情种的贾宝玉了。
与其说林黛玉在贾府的地位和自身的懦弱是悲剧的起因,还不如把责任轨道万恶的封建社会以元春为首的封建集团无情的扼杀了宝玉和黛玉之间的爱情。如果红楼梦真的是曹雪芹亲身经历的描述,那么我可以感受到一个失去至爱的男人的痛苦。地狱的烈火在身边燃烧,苦不堪言,使我的思想静止不前,这不是切肤之痛,却是切肤之爱。当血泪撒尽的曹公转身面对不堪回首的历史怎能不发出“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感叹!
还有要说的就是薛宝钗的爱情悲剧了。看到黛玉的郁郁而终,依然那么难过。可待到读完,听甄世隐说着什么"兰桂齐芳" 。
名著读后感219世纪末的美国,一位勇者他将手中的笔化作利刃刺向残酷的黑暗社会,为人们开启了光明的时代。他,就是欧亨利。有人说,欧亨利的作品一部美国生活的百科全书。小说中的主人公从为了送给爱人一件圣诞礼物而卖掉自己最心爱的东西的年轻夫妻到为爱牺牲自己事业的甜蜜爱人到为鼓励年轻画家活下去而身染重疾的老画家,这些人都是大城市中小人物,可他们都抒写着人间真情。
我们可以在“警察与赞美诗”里找到社会诟病的“真凶”,在“财神和爱神的较量”中收获了“麦琪的礼物”,在“最后一片常春藤叶”上体会了“爱的奉献”。这些故事都极具戏剧性,令人啼笑皆非。再加上他那幽默风趣的语言,出人意料的结局,让人在吃惊的同时,又觉得合情合理,在忍俊不禁的同时,又感受到一种难以言表的悲哀。这种“含泪的微笑”给人内心强大的震撼。
体贴的黛拉为了给丈夫一件像样的圣诞礼物剪去那一头棕色小瀑布一样的点缀隐隐波纹能够反射出点点光亮的秀发,送给吉姆一条白金表链。她也迟疑过,不经意落下了两颗眼泪,落在破旧的红地毯上,可很快地就消散了。同时,吉姆为了给妻子一件礼物,卖掉了家里祖传的金表为妻子换来了精致的发卡。虽然两人并没有如愿以偿地送上合适的礼物但这对夫妻已经受到了来自对方更珍贵的礼物——体贴,细心和真挚的爱。
轻轻合上书,静静地闭上眼睛,回想起与家人的点点滴滴,心被一种名为爱的暖流拂过,从前常常希望他人能为自己付出什么,却从未用自己的力量关爱、奉献于身边的人。只记得父母为了我们忙碌的身影,他们的爱,确实如文中所说的那样,无私的奉献给爱的人,我便一直是受利者。于是暗暗地对自己说:下一次,要用爱的名义给予对我好的人暖暖的回报。
名著读后感3这个寒假,我阅读了许多名著,其中包括《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的作者是丹尼尔。笛福,讲述的故事、冒险是前所未闻、绝无仅有!
我不是在说大话,《鲁滨逊漂流记》其实有很多人看过,它讲述了鲁滨逊。克罗索不满于现状,乘船冒险却流落到萨累的摩尔人手中。他好不容易逃出后到国外干着高薪的葡园,可他又因同样的原因乘船离开,再次失事并独自逃到了荒岛,养羊、种地、抓鳖,生存了二十几年后,解救了土著并命名为“星期五”让他做奴仆。后来他又救了“星期五”的爸爸和一些白人,最终终于在1686年12月19日乘船回到故土,历时35年,岛上居住27年2月零19天。
看完这书,我不由感叹,丹尼尔的想象力让人折服,同时生动的描绘也令人身临其境。例如从鲁滨逊解救“星期五”的故事中我看到了鲁滨逊的勇猛与智慧,从“星期五”自愿让鲁滨逊杀他的故事中看出了“星期五”的忠诚。我认为这本书还有一个优点:它没有分章节,并用第一人称写,如同自传,让我融入其中,仿佛主人公就是我。再次回想起来,书中的人物品质我都应该学习。鲁滨逊的勇敢、机智、处变不惊,“星期五”的忠心耿耿、领悟性高,这些都是我学习的目标。同时,我还懂得了不能不满足于现状,要知足等道理,鲁滨逊就是因为这而流落荒岛。在生活中同样要知足,俗话说:“知足常乐。”比如说:买了很多很多玩具了,却总是因为没收集完全套而不满足,就是不应该的了。
啊!这本书就是这样一本名著,它写得朴实、生动、有创造性。这样一本书,也不需要多说,你们也快去看看吧!
名著读后感4我怀着崇敬的心情,一口气读完了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日记体小说《爱的教育》,深深地被小说中的一个个平凡人物而又不平凡的思想品质而感动。这本小说没有任何的的豪情壮语,也没有任何的虚伪的说教,却通过对生活的朴素描写,使人感受到一个最根本的东西,爱。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少年爱国者》这个故事。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一个贫穷的意大利青年,从小就被卖到戏班子,受尽了虐待。一次,戏班子到西班牙,他趁机逃了出来。在西班牙领事的帮助下,他登上了开往意大利的船只,与一群来自各国的达官贵人同坐在二等舱中。船上的乘客们了解他的遭遇后十分同情他,纷纷给了他一点钱。正当他庆幸有了这些就可以吃一顿饱饭时,他听到了那些给他钱的乘客在侮辱他的祖国意大利,于是那小男孩就毅然地把这些钱愤怒的扔了出去,并高吼到:“我不要说我们国家坏话的人的东西。’读到这里,我不禁为这个小男孩宁可挨饿,也要维护自己祖国尊严的行为而拍手叫好。
我由此想到不少这样的爱国者。南宋名将岳飞,他少年时就立志“精忠报国”,为了祖国为了人民,他忍辱负重,含冤而死;边防叔叔为了领土的完整,不怕流血,牺牲,赶走了入侵我国边境的侵略者;多少体育的健儿,为了让五星红旗高高飘扬在赛场的上空,忍着伤痛,奋力拼搏。他们的爱国热情;激励着无数国人奋发向上。
我们从小就应该以他们为榜样,树立爱国的思想。爱祖国,平时应体现在爱人民,爱集体,关心同学,爱护公物。爱祖国就一定要为祖国而奋斗,将来也像他们,要为祖国增光添彩。
名著读后感5故事中的猎人们将斑羚逼到了悬崖绝壁,唯一的出路是跳到对面的山峰,可是有6米的距离,成年的斑羚只能跳5米,小斑羚4米,斑羚陷入了绝境,没想到斑羚们想出了办法,那就是一头老斑羚和一头小斑羚配对跳跃,在小斑羚跳可是往下坠时候,老斑羚成了踏脚石,小斑羚得到了助力,再一使劲,成功的跃到了对面山峰,而老斑羚坠落深渊……斑羚们如此配对,除了一对失败外,最终只余下了一只头羊,猎人们射出了子弹,可是头羊坚持着,没有倒下去,自我走向了心中最美的地方。
书中有一个故事《老马威尼》最让我感动,在云南,交通不便。运送货物全靠牲畜,曼广弄寨村里的召光甩家里养了一匹杰出的马,威尼。在一次运输东西时,威尼凭着自我多年的经验当起了领头马,一只虎窜入马群,眼看着马群乱作一团,货物也即将丢失,主人召光甩焦急万分,于是走进威尼的身边抚摸了它,在它的耳边小声的说:“仅有靠你把虎引开了,威尼。”没想到威尼听懂了主人的话,独自向前奔去,狼也朝着威尼奔跑的方向追去。整个马群又恢复了平静,驮着货物继续往前走。不一会,远处的山谷里传来了阵阵虎的啸叫,马的悲鸣。
看到了那里,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总结出了3点:第1,威尼虽然是一匹上了年纪的老马,可是它却有着很强的凝聚力,能起到带领马群的作用。第2:威尼对自我的主人是忠心耿耿,一旦主人遇到了危险,它总是冲在第一个,帮主人化险为夷。第3:威尼十分的勇敢,当同伴有危险,它能牺牲自我的生命去保护自我的同伴,所以我真的很佩服威尼这种自我牺牲的精神,佩服它的勇气。
名著读后感6我读了《童年》,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觉得我是幸运的,起码我比他幸福。因为作者3岁时,父亲病故,而自己的母亲就带他回了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贪婪而又专横的小业主,残酷剥削雇工,放高利贷,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了外公的发财梦,从此破产以至于贫困潦倒。可怜的母亲改嫁之后,生病而死,十一岁的作者被外公残忍地赶出了家门,到社会上自谋生路。
高尔基真实地描述了自已苦难的童年,我为自己庆幸——没有出生在那个时代,没有受到这种苦,自己没有失去父母……我感到很幸福,因为我有一段美好的童年。记得在小时候,我很调皮,也很淘气,经常做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有一次,阿姨帮我买了几条小金鱼,但她没告诉我怎么养就走了,爸爸妈妈妈又不在家。我看到柜子上有一个插著花的花瓶,灵机一动,把花瓶拿下来,丢掉里面的花,加了点水,把小金鱼放了进去。看到小金鱼在花瓶中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心里乐滋滋的。到了晚上,妈妈回来了,看到我趴在桌上一动不动地看花瓶,就笑著问我:“你干嘛呢?”“看金鱼呀!”我回答道。妈妈一听,说道:“啊?不会吧!你把金鱼放在花瓶里了。不行,这花瓶一会儿姥姥还要拿走呢。”我二话没说,把花瓶抱进房间,就是不让她们拿走。最后,妈妈拿我没辙,只好打电话给外婆,告诉她事实,姥姥听了这件事,也哈哈大笑起来……我的童年就是这样充满了欢乐、充满了幸福,所以我要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
看了《童年》这本书,我有很大的启发,书中告诉我们要执著求知、不怕困难、持之以恒、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
名著读后感7《三国演义》读后感
《三国演义》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长篇小说。作者是罗贯中,这部小说主要讲了从东汉末年到晋朝统一时期,魏蜀吴在争分天下,其中有我最喜欢的几个故事,过五关斩六将、草船借箭、火烧赤壁、桃园结义…
在三国演义中有上百个人物,主要描写的人物有曹操、刘备、孙权、关羽、张飞、诸葛亮、、周瑜、鲁肃等,这些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比如有“心胸狭窄、忌才好胜”的周瑜,“料事如神的”诸葛亮、“威风凛凛,智勇双全”的关羽,还有赵云他赤胆忠心,骁勇善战。
我有两个最喜欢的英雄一个是关羽另一个是赵云,赵云对刘备十分忠心在“单骑救阿斗”中,赵云自己一个人杀了魏国好几个猛将,为自己和小阿斗开出了一条血路,最后他们都回到了刘备身边了,关羽是个重情重义的人,他有很多英雄事迹比如他过五关斩六将,刮骨疗伤、单刀赴会等英雄事迹。
读完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做人要心胸开阔,做事要顾全大局,只有这样才能成就大事,还要刻苦学习,立志做一个学问渊博、智勇双全的人,成为国家的栋梁。
伟大的文学家高尔基说过:“书记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使人明智,与孩子一起读书,可以提高孩子的阅读能力,孩子读的书多了,对事物的理解也就更全面,更深刻了,在共读中孩子也有自己的理解和心得体会,有时,孩子和我们也会为各自的观点争论不已,我们就要引导孩子去读好书,让孩子和我们共同去感悟书中的知识和哲理。
总之,我深深体会到,家长和孩子一起读书,可以加强与孩子的沟通,并且对家长也是一种提高,让我们和孩子们在共同读书中一起成长吧!
名著读后感8此刻的中国经济发展,科技腾飞,但有谁想过在这繁荣的背后,是没有没落,腐朽的封建前身。
悠悠中华五千年礼貌,创造的艺术价值,礼貌数不胜数。火药、造纸、指南针、印刷术,中国人总在嘴边津津乐道的四大发明,在千年之后真的被发扬光大吗?历史告诉了我们:“没有”。西洋人用装有火药的枪,席卷世界时,以无朝自居的人们却对之不顾,而对冷兵器情有独钟。洋人利用自我“拿来”的东西为己所用,使其不断创新发展,相比之下,“天朝”仍在自欺欺人的“吃着老本”,原地踏步。耻辱黑暗随之而来。
外国人总善于从别人那“拿来”变成自我的东西,为什么中国人就学不会这样呢?洋人拿着中国人的火药、指南针,使其变成坚船利炮,一度成为海上霸王,而中国不“拿来”只理解“送来”,并且有的是“硬塞给”的。其后就是一次次的失败,没有足够的实力如何与敌人抗衡,难道受人宰割?没有了武器。别人拿枪口顶着你,你不得不做啊!可怜的中国。不然怎样此刻还是个发展中国家?
可敬的鲁讯先利用他的文章想唤醒麻木沉睡的国民,阐明对待本国文化和外来文化遗产的态度。批判送来送去,主张拿来,批评了种。种错误态度,指出要批判继承文化遗产,即拿来主义,可又有几个人能醒来,不在昏睡了。
占有、挑选、创新、取其精华,弃其糟粕才是发展的王道。
名著读后感9我以前听同学们说《狼王梦》是一本好书。《狼王梦》这部小说具体写了什么?我迫不及待地走进它,一探究竟。
在第一章中,紫岚痛失丈夫,身陷绝境,艰难地产下五匹狼仔。老天爷却轻而易举地夺去了一匹狼仔的性命。紫岚少了一匹狼仔,就少了一份培养狼王的希望。
紫岚着意培养黑仔。因为黑仔得到了黑桑全部的遗传基因。但她忽略了天空中的金雕。黑仔被金雕带上了天空,成为金雕的腹中之食。紫岚猎食归来,见到这一切,她向着天空中的黑点,无奈的哀嚎一声。她失去了和黑桑几乎相似的狼仔。她的希望落空了。
在儿子蓝魂儿被猎人捉住后,紫岚为了不让孩子受猎人的折磨和屈辱,维护狼的尊严,她忍痛一口咬断了孩子的喉管。她眼睁睁地看着爱子在搏斗厮杀中受伤,死去,被饥饿的狼群咬成碎片,但她却不伸出援手。这些看似太残忍了,可这却正是紫岚母爱的体现。咬断孩子的喉管,紫岚悲痛万分,但她是想给儿子留个全尸,保护儿子的尊严。紫岚希望自己孩子中的一个能成为狼王,继承丈夫的传统,她必须让孩子得到锻炼,因为这也是狼生存必须具备的条件。紫岚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孩子,她为了孩子放弃自己的婚姻,她为了孩子牺牲了自己。紫岚的母爱是深沉的!
到最后,母狼紫岚是否竹篮打水一场空呢?这不得而知。她为了狼孙的性命,也为了狼王的梦想,与金雕誓死一搏,血洒碧空。她为的是有朝一日,她的狼孙中会有一只成为狼王。
一直以来,狼在我心中是凶残的。紫岚却让我看到了她凶残背后母爱的深沉与伟大。更让我感动的是她为了既定的目标不懈追求,勇于面对困难。
名著读后感10《骆驼祥子》这本书的作着老舍刻画了一位运势悲惨的北平车夫祥子,来抨击旧社会的黑暗、冷漠。
主人公是一位农村小孩,他怀期望地来到了这个大域市,并且满脑子都想自己可以用双手、用真实的劳动来来一辆车。那时的他————纯真、热情、有着极为强的毅为和不达目的不罢体的精神,他不和其他车夫一样,有着许很多多的坏习慢、但后来他买车的钱一次次被丢失或被其他人抢。他买车的期望也被现实日常那黑暗的一所粉碎,他的梦想也一次地破灭。最后
他那以前乐观向上,坚持不懈的斗精神也都荡然无存。在社会那黑暗面的残忍压迫下,祥子他选择了堕落。他不再奋斗,而别借钱,吃喝嫖赌,最后甚至还闹出了人命,他不再是那紧定纯真的祥子了,而是成为了社会最底层的混混、街头无赖。
虽然祥子的结局十分悲惨,但并不可以说祥子是一个没梦想的年轻人,而是他的梦想被旧社会的压迫所浇灰。他的运势是悲惨的,也是让人所同情的。
其实细细去品味运势是给样子机会的,原本他可以在其他人家拉车的,但他却放弃了,从此。他不再一心一意的工作了,图为他从心里就不再相信努力会有结果了。
这本书还告诉了大家一个道理: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只有理想、奋斗和常识才相融合,才可以在风云变幻幻的社会所立足,而祥子正是失去了理想。可能。你目前还觉得常识并没什么大用途,但伴随时间的推移,你就会发现它愈加要紧了。祥子之所以如此,不仅仅是社会是什么原因,更在于他没坚持不懈、百折不挠的努力。
所以,不管结果怎么样,你都要意志坚定她走下去。只有付出了努力。才不会留有遗撼。
名著读后感11鲁迅是20世纪中国伟大的思想家、文学家。抗战时期,有人用枪杆子对抗敌人的入侵,而他是用笔杆子对抗着外来的侵略和压迫。他有独特的观点和敏锐的视角,他将社会的黑暗,中国前进的方向,中国人的心理变化,刻画的淋漓尽致。他的小说不仅仅能唤醒国人麻木的灵魂,还为黑暗的天空带来一抹恒久的光明。
在《拿来主义》里,鲁迅描绘了旧中国的“闭关主义”和被枪炮打破了国门之后的“送去主义”。为中国的沦亡而悲愤。香港、澳门被迫沦为殖民地,“送去”的同时,我们也感受到一些“送来”之物,可“送来”的竟是英国的鸦片,德国的废枪炮,法国的香粉,美国的电影,日本的印着“完全国货”的各种小东西。这些“送来”之物,让国人更加颓废,更加失去斗志。就在这时,一支有力的笔,写出了“送来”不如“拿来”。我们是有思想、有斗志的,为了振兴祖国,我们应当去其糟糠,取其精华,取长补短,不断发展我国的军事力量、经济力量,让洋为中用、古为今用。
想一想,鲁迅是何等的伟大人物,他的思想,一向能够延用至今,我们当今的社会不也同样需要这种“拿来主义”吗?从小里说,我们的学习、生活能够借鉴别人好的经验和做法,加以灵活运用,这样能够让自我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学习更上一层楼。从大里说,国家的建设、经济的发展,也能够借鉴外国的成功经验,从中吸取好的经验,这样我们也能够少走弯路,大步的向前进。让社会发展的更完美,让人民生活的更幸福。
名著读后感12今天,我读完了《西游记》这本书,我很喜欢它,它给了我无限的乐趣。
说到这本书,给我感触最深的是孙悟空这个人物,他英勇顽强,作战勇猛,顽皮可爱,爱憎分明;尤其在“三打白骨精”这个故事中,当白骨精第三次变成了一个老公公时,当唐僧猛念紧箍咒时,他忍着剧痛,为唐僧打死白骨精,更体现了他对师傅无限的爱。
当然,说到孙悟空,不得不提起他的兄弟—猪八戒。他虽然有些好色,贪吃贪财,却又无时无刻,不停地照顾师傅,当孙悟空身体不舒服时,他就细心地关照师兄。
师徒四人中,最朴实,最善良,最勤劳的,就谁是沙僧了,他当两个师兄身体不好时,照顾得也可以算是无微不至。当然,他也是师傅的徒弟(其实三个徒弟都是不错的!
那么,说起唐僧这个人,他虽然有些固执,好坏不分,但他一心一意取经,不贪财,不贪色,善良体贴。
给我感触最深的故事,就要数“乌鸡国辨妖”了,尤其是后半部分,孙悟空忍痛辨出妖精—当唐僧念过紧箍咒后,他已头痛不堪,但依然忍着疼痛,帮助两位师弟除妖。
“大战红孩儿”是我最喜欢的故事,当红孩儿用三昧真火把孙悟空烧得痛苦难堪时,又被龙王的凉雨水激了一下,激得他腰酸背痛,腿软筋麻,但他在被师弟救回时,仍是想着师傅,丝毫没有顾虑到自己的身体。
《西游记》是一部很好的书,推荐大家去看,看我国古典名著,传扬优秀文化!
名著读后感13在星期五的中午,老师吩咐班长吧最后那一本书发下来,我迫不及待的想看看哪本书是什么样子的。过了几分钟终于到我去领书看了,我马上翻开目录,里面的内容非常多,我心想,读那么多小故事,看来我的阅读会提高很多。
我一回到家马上翻开书一个字一个字认真的看了起来,最让我觉得好看的地方那就是第一篇小故事了,那就是——《尧谨慎取材》这个小故事。里面写了:陶地的首领尧年老的时候,想挑选一位德才兼备的人来继承帝位,他想不到要选谁,他问大臣们:”谁最适合继承我的帝位。“大臣们说了一个又一个,尧还是不满意,大家一起说:“民间有一个年轻人,他叫虞舜,人们都说他很不错,说不定他可以。”尧说:“这个人我听说过。他是不是又孝顺有贤名?”“不错。”一位大臣说,“他的母亲和父亲还有弟弟一直想法害死虞舜,反而他不记仇,还孝敬老人,把家里治理的井井有条。”尧听了这番话,心想让虞舜来继承帝位吧。尧还是不放心,他把自己的两个女儿嫁给他,看他怎样对待她们,他不像有些人因为他们尊贵而娇宠她们,而是让她们像普通人一样让他们做家务。尧觉得他做得很对,所以尧送给他谷仓和一把琴。父亲又想法把虞舜害死,但还是没成功。尧最后把帝位继承给了虞舜。虞舜果然不负众望,成为千百年来人们歌颂的好帝王。
这本书既好看又生动有趣,你们可以看看。
名著读后感14我是读过《聊斋志异》这本书,你呢?
我认为这本书虽拿鬼为主题但是老少皆宜,因为里面虽有鬼但是鬼不是乱杀人而是为了某件事才出现不然他们不轻易出现。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鬼也是有人性的不然她不会乱杀人。这句话是对怕鬼的人说的因为鬼是有冤才能变成鬼的你只要不做亏心事就不怕鬼敲门。
我读了这个故事是从这以后我的胆子就大了,不象以前胆子小的像个老鼠一样,干什么事都要大人陪,就算是大人陪了我还是害怕。可现在一点也不怕了。
我建议胆小的朋友读读这本书。
我今天刚读了《聊斋故事》这本书。“聊斋”是作者蒲松龄书房的名字。我最喜欢它这里面《夜叉国》的故事。有一个姓徐的商人,有一次他的商船遇上了一阵狂风,船被吹到了峨嵋山遇到了夜叉。他凭自己的智慧不但免去了被吃掉的命运,还娶了老婆,最终当上了夜叉族的首领。我很羡慕徐商人的智慧,遇到危险不慌张,善于原谅别人,这是我佩服的两点。
这本书的其它故事也很有意思,比如说《狐嫁女》、《八大王》、《偷桃》、《水姑子》、《蛇人》、《雨钱》等。虽然这6个故事各有不同,但它们都非常吸引人,很精彩。主人公虽然经历着不同的故事,但是他们也有相同之处,比如说都很形象很鲜明。
我还知道了如何使你写的故事更加吸引人,你只要把情节写的更生动,人物写的更鲜明,你一定可以写出一篇好文章。
我非常喜欢《聊斋故事》这本书,还让妈妈给我买《聊斋志异》看。
名著读后感15只要读文章,就能写出读后感。狼来了的故事是我前段时间无意中看到的,产生了一些读后感。这则故事其实挺深刻的,它并不只是在教导孩子们不能撒谎,不能戏弄别人,它还提到了诚信。
这个故事中的小孩,因为戏弄大人,不仅被狼吃光了羊群,还让大人们产生了一种“小孩子说话是不可信的”这样一种想法,哪怕是真话,由孩子们说出来也会变的不再可信了,他们会以为你是贪玩,或者也是在戏耍他们,用各种各样的理由来解释你所说的话有多么的不可信。这就是说谎后的代价。这就和商家在买东西一样,如果你去超市买东西吃,结果因此食物中毒生病了,那么你还会再去那里买东西吃么?而其他的顾客也会因为食物中毒事件而再也不去光临那家超市,毕竟没有人愿意被欺骗,这也是商家一直在强调的诚信为民的原因。
昨天我把这则故事讲给了4岁的侄子听,他奶声奶气跟我说起自己的读后感—故事里的那个小男孩真笨。我愣了一下,问他为什么会觉得小男孩笨,他一板一眼的说:“想耍大人,多简单啊,男孩用得着用这么笨的方法。”他这么理直气壮的说完,我竟然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去反驳他。
想想也是,毕竟只是一个小孩子,恶作剧是可以,但是不管年龄如何,一旦触及到原则问题,就不是一句“恶作剧”就可以解决的了。
朝花夕拾的读后感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吧,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关于朝花夕拾的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朝花夕拾的读后感1课本里经常出现鲁迅先生的文章,它们都出自《朝花夕拾》这本散文集,所以这个暑假我读了这本书。
《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就是作者追怀青年时代的往事的收录。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怀念,又真实地书写了戊戌变法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国内到国外所经历的种种生活。也写了许多关于儿童时代的趣事。鲁迅先生小时候的生活,仿佛与我们现在的生活有些不同。鲁迅在自家的百草园中与昆虫做伴,上学后在书塾的后院里嬉戏,这让我们也能从中体会到当时生活的快乐
《朝花夕拾》中,给我影响很深的是《阿长与〈山海经〉》这篇文章。阿长是鲁迅家给他请的保姆,这个乡下人的要求很多,生活很不检点:总之在私底下对别人指指点点;给鲁迅讲长毛的故事来吓唬他;还害死了鲁迅的隐鼠;睡觉摆人字形,差不多要要霸占整张床铺……但就是这样的阿长却给鲁迅买了他最想要的《山海经》,满足了他的愿望。
这本书她甚至不认得是什么名字,却趁回家的时候买了。这使鲁迅对她的不满全都消除了。因为长妈妈这颗未被旧道德泯灭的爱心,使作者忆起她,追念她,委实不易。鲁迅写了这篇文章,表达出自己对阿长的感激与怀念。
一个孩子因为一本书就满足了,他的这份童心与天真在现在可能很少见了。现在的孩子们不知什么时候变得很成熟,成人的世界吞噬了他们。父母的职位,家庭的富裕程度成了他们炫耀的资本。看到别人有好东西而自己没有,就会向父母伸手要,好与别人攀比。每周的零花钱一个比一个多,花起钱来绝不迟疑……这些孩子们却没有想过父母赚钱是多么的不容易,每周的零花钱是父母在岗位上辛苦工作的来的。我们要做的是关心父母,而不是向他们索要东西。当我们换位思考时,会发现自己做了多么不该做的事啊。
所以我们还是保留一份童真,不与别人攀比,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我们童年的回忆将会是美好快乐的。
关于朝花夕拾的读后感2鲁迅追怀往事,在一九二六年二月至十一月间,写下了十篇“从记忆中抄出来”的散文。
这些散文曾在《莽原》半月刊上陆续发表,总题曰《旧事重提》,待到一九二七年五月编订成书的时候,才改题为《朝花夕拾》。在这组文章里,鲁迅用夹叙夹议的方式,以青少年时代生活经历为线索,真实而动人地抒写了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国内到国外的一组生活。《狗·猫·鼠》、《二十四孝图》、《无常》三篇议论与叙述并重,隐寓作家对执笔当时现实生活的针砭,写来挥洒自如,庄诙杂陈。
《阿长与山海经》、《五猖会》、《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父亲的病》、《琐记》等五篇,以亲切动人的笔墨,各各记录了社会生活的一面,几乎每篇都是一幅浓淡相间、色彩鲜明的风俗画或世态画。《藤野先生》和《范爱农》本意在追怀旧日的师友,却也写出了海外生活和革命运动的片断,境界更为开广。
要点1:
《朝花夕拾》所收文章都是回忆性散文。散文是最个人化的一种文体,作者写作时的心境相对轻松、闲静,因而笔触也相当自由:或兴致勃勃回忆童年往事,或谈家乡戏曲中的鬼,或深情忆人,或坦露内心深处最深沉的痛苦……文风自然亲切,感染着你,你仿佛看见鲁迅先生记忆中的往事如一部深情的老电影,那些或美丽或伤感或诙谐的画面,--在你眼前闪过.
要点2:
在对往事深情的回忆时,作者无法忘却现实,时不时插入一些”杂文笔法”(即对现实的议论),因而文章融叙事、抒情、议论为一体,显示了鲁迅先生真实而丰富的心灵世界。
要点3:
由于作者拥有一颗在过去与现实的广阔时空中自由驰骋的心灵,因而他的语言风格也是丰富多样的。
要点4:
作者很擅长摄取生活中的小细节,以小见大,写人则写出人物的神韵,写事则写出事件的本质。
要点5:
由于散文是一种非常自由的文体,所以作者在谋篇布局上没有一定章法,似乎是信笔所写,思维放得很“散”,但这是“形散”,文章的“神”是不散的。
要点6:
作者在批判、讽刺封建旧制度、旧道德时,多用反讽手法。表面上很冷静地叙述事件的始末,其实是反话正说,在叙述中暗含着“言在此而意在彼”的巧妙讽刺。
要点7:
作者在散文中常用对比手法。
生活中总是充斥着真与假、善与恶、美与丑的矛盾,所以运用对比手法,有力地鞭挞了假、恶、丑,宣扬了真、善、美,增强了文章的表现力。同时我们也由此见出鲁迅先生大憎大爱、爱憎分明的心灵。
关于朝花夕拾的读后感3童年是一只小纸船,虽然很小,但能承载下五彩斑斓的梦;
童年是一把彩色风车,只要向前奔跑,风车就会永远在你生命中转动;
童年是一支棒棒糖,甜蜜总藏在最里面;
童年是一只风筝,带着希望永远飞翔在内心的最高处。
关于朝花夕拾的读后感4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我仿佛一下子又回到了天真烂漫的童年,一切皆是那么充满好奇、充满想象、充满期盼……我流连其中、陶醉其中、快乐其中,眼前不由浮现出一幅幅令人神往的画面……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朝花夕拾》读后感500字。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XX,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啪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此情此景好像是我童年的真实写照。霍然间,年幼的“我”一下子钻进了百花园,不停地拔着何首乌,似乎在寻找着些什么;我仿佛看见“我”为了要带画的《山海经》,在不停地哭着闹着;又仿佛看见“我”缠着长妈妈的衣角,听她讲赤炼蛇的故事……
我的童年,我的梦,我渴望童年生活。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读着读着,
我忽然觉得“我”一下子小了许多,似乎就是隔壁那个贪玩、猎奇、淘气的小男孩,一切皆是那么无拘无束,一切皆是那么放松快乐,一切皆是那么令人向往。
我的童年,我做主,我渴望自由。
读《朝花夕拾》勾起了我对童年的回忆,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抚今追昔,我倍感童年的珍贵,倍感童年的亲近,倍感童年的快乐。我要带着童年的梦、童年的激情,去奋斗、去飞翔……
关于朝花夕拾的读后感5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园无忧无虑的,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关于朝花夕拾的读后感6说《朝花夕拾》是鲁迅老年时回忆童年与青年的自传,还不如更确切地说只是一部他对人性的批判。
这本书是用十篇短文组成的,每一篇短文都带给我们不一样的感受和道理。
翻开书,我想看看作者到底是如何朝花夕拾的。一目十行地,一会儿书便看完了,我看不懂。作者写的到底是什么?哪有什么朝花夕拾,里面可是连一朵花也没有啊。心中的失望感使我把书扔到了一边。那时的我还小。
再翻开《朝花夕拾》,现在的我明白了。作者的确是朝花夕拾,的确是在傍晚捡起了早晨的花,只是这花有些特别,这花是作者童时的记忆。
其中首先让我印象深刻的便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和《五猖会》了。百草园在我们眼中除了杂草什么也没有,是枯燥的乏味的,三味书屋则更是无味,可这些在作者眼中却别有一番滋味。百草园是作者童时的一片乐土,那儿有着作者无尽的欢乐,美女蛇的传说更是让作者喜爱百草园,三味书屋固然无味,可其中的孩子却也天真可爱,寿镜吾老先生也算是位明理的老师吧,但这些都是身处二十一世纪,整天呆在电脑与电视前的我们无法体会的。五猖会是一直令作者念念不忘的一场盛会,但父亲的一句“背书”却使作者失去了一切看戏的兴致,不禁令人叹息,我们恐也无法体会这种心情吧。
作者写这些文章虽是别有深意,可我最深的体会却是要珍惜童年,比起那个时代,现在的我们是多么幸福啊!伴随着朝花夕拾,当我们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最后一篇——《范爱农》。作者在寄托对昔日好友惋惜与怀念的同时,也寄托了对祖国美好未来的向往。
这是一部充满着智慧与力量的书,它推动着祖国的前进,带领读者们一起进入那个时代的历史。
关于朝花夕拾的读后感7恣意奔波挥洒的青春,色彩斑斓的.美好年华。当岁月无情划过,内心满是惆怅。孤独的灵魂,总爱寻找“空山星雨后,天气晚来秋”的慰藉。虽在奔跑,却依旧留恋,不舍。一个人行走,总会对过往的选择怀抱些许遗憾。一米阳光传递一份温暖,黑暗中跌倒,坚强里苦笑,潸然的泪下,回眸,刹那的芳华,如流星般,倾国倾城。
关于朝花夕拾的读后感8终于,八本书读完了,有的是认真读的,有的只是挑着看。有的书一读就喜欢,有的书读不进去。说实话,有的书难的让我望而却步。都是好书,可能是自己能力不够。我忽然觉得不能把自己当小孩看了,应该主动读一些难的书。我来谈谈《朝花夕拾》,里面的人物细节描写,真简洁:阿长大字状睡觉、背后切切嚓嚓竖着二拇指上下摇动诡秘低语、过年急着等我祝愿她、炫耀自己有被长毛虏获的价值;父亲在我看戏前要挟我背书;白无常白脸白衣白高帽破扇子铁算盘铁锁链、黑无常顶撞阎王;我在花园里抓蜈蚣、按住蝥后背便会从屁股喷出一股烟雾、美女蛇夜里来吃书生被匣子里一道金光收伏、在雪地支起筛子捕鸟、上课描绣像;衍太太阴险看小孩吃冰就让多吃、虚伪地夸奖小孩打旋子跌倒了却说不听话、挑唆我偷家里钱我没听就诬陷我;我冬天上学防蚊子捂被子睡觉、藤野先生不重视穿着被误认为小偷;范爱农眼球白多黑少······这些地方不多几笔,生动传神、栩栩如生,读后感《《朝花夕拾》的读后感》。我觉得鲁迅文章没什么形容词,好像词语一般,其实他的语言准确、有很深的让人思考的空间。爸爸告诉我:鲁迅的伟大在于他的作品中流动的情感、血液、焦灼、寂寞、无奈、挣扎······我觉得他的文章不但感人,还有一些愤怒。愤怒是因为他的正直和力量,爸爸说不会愤怒没有力量说明一个人的心死了,一个人被淹没了。爸爸这么说时很激动,我不大懂,但是我能感受到他说的鲁迅的魅力。鲁迅真神秘,我长大了要好好读。爸爸说鲁迅比孔子还伟大,说着说着,爸爸就躲一边发呆了,我看他好像很难过,鲁迅一定对他有很大影响吧?一本好书是一个好老师,一个可以说心里话的老师,一个可以让人不变坏的老师,每个人都要寻找这样的书。读了这本书,我还有一个体会:读书要慢、要静下心来,这样就会喜欢它了。
关于朝花夕拾的读后感9对于鲁迅,我从不陌生,从小学就开始接触他的书籍,《狂人日记》,《呐喊》等。鲁迅的成功在于他对民族和社会的深刻认识。鲁迅在《朝花夕拾》中对往事的回忆,对社会的批判,读后让人感慨万千。
《朝花夕拾》以朴实的文笔,写真挚的情感,还有无奈的伤感。《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是鲁迅所写的唯一的回忆性散文集,这本书是鲁迅所作回忆性散文的结集,共十篇。用平实的语言,讲述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
细细品读《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记叙了作者在百草园中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表现作者对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不情愿,对封建社会的不满。鲁迅的童年是在百草园中度过,百草园中的生活自由自在。有黄蜂的陪伴,低唱的油蛉,覆盆子等。冬天的时候还能去捕鸟。这种儿童时代对自然的热爱以及天真的心理。让人难以忘怀。对作者来说去书塾读书失去了在百草园中的那份自由,所以他对旧社会的书塾充满了不满情绪。
在作者的笔墨下,普遍地写了保姆“长妈妈”她虽然愚昧迷信,但是却有着朴实,善良的一面。在《阿长和三海经》中,长妈妈把“我”的银鼠弄死了,作者对她有怨恨,可当“我”想要《三海经》时,长妈妈却愿意为“我”跑很长的路去买来,之后对她的怨恨也就没有了,阿长离开人世,作者希望仁厚的地母能永安她的灵魂,表现鲁迅对底层劳动人民的同情。
鲁迅的童年生活多姿多彩,同样是以孩子的眼光看世界,可他却看出了那一番与众不同,在作者的眼中一切感受是那么天真烂漫,很亲切,很温暖,可是社会不同,当时的社会很残酷,生活被压迫,人们对现实生活充满了无奈。现在社会改变了,我们应该珍惜。席慕容说过:“青春的美丽与珍贵在于它的无邪和无暇,在于它的可遇而不可求,在于它的永不重回。青春本是无悔。”所以我们要带着自己的梦想,珍惜自己的韶华,掌握自己的命运。
蓦然回首,童年已逝去,让我们一起体会《朝花夕拾》吧,会感到韵味无穷。
关于朝花夕拾的读后感10我常常不可自抑地设想,儿时种下的香樟,竟枝繁叶茂、遮阳庇荫。夕阳微暖,透过树与叶的间隙,有型有质地打在脸上。历经时光磨砺的容颜,早已皱纹斑驳,再也承受不起“明眸皓齿”的形容。唤几个儿孙,搬一把摇椅,拿两三张老照片,老树下回忆那些似水年华,幸福而温馨。
我想鲁迅在写《朝花夕拾》的时候,是否也是这般平和,一如慈祥的长辈,向后人细细的讲诉那些动荡和欢颜。藤野先生正直而热情,范爱农的抑郁爱国,“猫”
有着正人君子的面具,祖母的民间故事生动而有趣,五猖会让我期盼却失望而归......其中我最喜欢大概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没有繁琐的笔触,只有淡淡的清闲。翻开书页,字里行间流露的是年少轻狂的纯真,让人动容。
那是一个沾满碎屑的青葱时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这样浓重的五颜六色,恰恰就是鲁迅先生童年的光彩。鸣蝉、黄蜂、云雀、蜈蚣,哪个不是他童年的伙伴,对他们的捉弄和玩笑,成就了一份烂漫的童心。记得第一次读到“覆盆子,像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又酸又甜,色味都比桑葚要好的远。”舌尖也开始泛着酸涩和香甜,那汁水幽幽的仿佛能滋润整个身心。
百草园里,动物和植物都是他的玩物,长妈妈的故事犹在耳边,雪地捕鸟智慧而有趣。“出门向东,走过一道石桥”便是枯燥的三味书屋。
“先生,‘怪哉’这虫是怎么回事?”这样异想天开的问题,连渊博的宿儒都脸有怒色。爬上花坛折腊梅、捉苍蝇喂蚂蚁、读着文章画绣像,这些孩子们总能在无聊的书屋中制造无限的趣味。这便是童心吧,玩是孩子的天性,玩具是孩子的天使。
回忆起自己的童年,不觉间会心一笑。那般玩乐,那些天真,来过,已离开。仰面朝天躺在树影下的草地上,耳边是禅的聒噪,以及伙伴的唏嘘欢笑。贪婪的舌尖缠绕着香草味的冰淇淋,幸福的滋味,甜甜的入口即化。
因为不小心的触碰而引发一场恶战,但是明天,明天的明天,我们依旧是快乐的伙伴。
可以趴在土堆旁,整个下午看蚂蚁搬家,看着它们,觉得自己超级伟大。
可以穿梭在水稻田间抓青蛙,然后无所畏惧的玩解剖。
可以大中午的跑去溪边堆城堡,等风把湿漉漉的自己吹干。
可以偷偷翻进邻居家的高墙,妄想拔鸡毛做毽子,却被大狗追着跑。
回忆街头巷尾乱窜的小时候,真幸福。身上充斥着青草的清香,阳光的暖意,仿佛空气中洋溢者幸福的滋味。
只是脱下稚气,我不再奢侈。所以只能思念,思念。因为曾今拥有的美好,因为如今空虚的惆怅,因为渴望回到天真烂漫的小时候。朝花夕拾,是甜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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