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小一写字的读后感(《丁 小写字》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2-11-10 14:21:41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99

怎么写丁香结的读后感自己看了以后,根据自己的想法,而且读后感求《俗世奇人》读后感您好,以下是读后感这个暑假,我读完了《俗世奇人》。读完这本书,我...

丁小一写字的读后感(《丁 小写字》读后感)

怎么写丁香结的读后感

自己看了以后,根据自己的想法,而且读后感

求《俗世奇人》读后感

您好,以下是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读完了《俗世奇人》。读完这本书,我颇有感触。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清朝时期一个小码头上各种各样身怀绝技的“活神仙”。如妙手回春的苏七块;刷浆不漏的刷子李;力大无穷的张大力;捏你神态逼真的泥人张;能说会道的好嘴杨巴……他们虽然都是俗世俗人,却个个身怀高招,有独门绝活,在码头上享有盛名。
他们都是俗世俗人,哪来那种“活神仙”的通天本领呢?当然,他们这些“神仙”般天衣无缝的本领,并不是与生俱有的,而是经过千锤百炼造就的,是通过几年或是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磨练出来的。不然,那些普通.平凡之辈哪有这种绝活呢?为了练成一番手艺,
他们宁可花掉一生中最好的青春年华学本领,
也不愿混混日子一事无成,遗臭万年。所以
,那些受人尊敬的,在行业中名列前茅的,没有一个不是通过刻苦练习练出来的。这就像我们学生学习一样,如果没有长期地积累知识,进行艰苦的学习,哪能取得好成绩?哪能考上名牌大学?哪能为国家,为社会效力呢?
读了《俗世奇人》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要想学成本领,就要脚踏实地去干,不能总想着走近道。其次便是坚持,不可半途而废。如果有了这两点,我想我们就可以取得成功。

关于读后感

要求不算多…… (*^__^*) 嘻嘻…… 那么你准备好了吗? 开始了哦! 3 ↓ 2 ↓ 1 开始要求一: 选择一本能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的书。还有一个次要,但是不可以忽略的,要求你能与本书交朋友,让阅读的快乐伴随着每一个人,度过快乐的寒假。要求二: 本书的读后感。
读了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让我想起一句话:知识就是力量。鲁滨逊能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独自生存二十八年,靠的就是他的智慧和劳动:假如他不去劳动,那么他只有被食人族吃掉的可能;假如他没有知识,那么他只有在荒岛上病死的可能。
鲁滨逊用自己的双手在荒野中搭帐篷,掘山洞,打围墙,为自己筑起一个安全坚固的“城堡”,免受食人族的侵害。有了住,还得有吃。从船上运下来的食品虽然不少,但确是有限的,如果不自力更生,就会坐吃山空。于是鲁滨逊又开始自己种庄稼,圈养家畜。荒岛上的天气变化无常,鲁滨逊上荒岛的第一年就病倒了,病得很重,一天到晚都昏昏沉沉。这是他运用了巴西人无论得什么病都不吃药而吃烟叶这个实例,成功地救了自己一命。
读完了《鲁滨逊漂流记》,让我感到人类的智慧是无穷无尽的。有了智慧和劳力,在一个荒岛上生活二十八年也不是什么难事。
《鲁滨逊漂流记》,一本让人惊叹人类智慧和勤劳的巨大著作,让人惊叹生命的美丽。
2《鲁滨逊漂流记》是“欧洲小说之父”丹尼尔·笛福晚年时代创作的一部小说。他塑造的鲁滨逊是一个新兴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一个理想化的英雄。他不仅赋予鲁滨逊种种人类优良的品质,像勇敢、坚强、智慧和热爱劳动,并使他具有一个“理想的”资产者的所应有的实干精神,宗教信仰和严谨等。作者用生协逼真的细节把虚构的情景写得使人如同身临其境,使故事具有强列的真实感。 拜读这部小说后,我不仅对作者独特的写作手法和丰富的想象力大为赞叹,更对鲁滨逊这一人物在坎坷经历中表现出的刚毅、坚强不屈的品格钦佩至极。 我深刻体会到,鲁滨逊有如此丰富多彩的经历,与他的实干精神和坚强性格是分不开的。而我正是缺乏这种精神和品格。 我早已习惯了父母为我创造的优越条件。像温室里的花朵,不经历风雨,没爱过生活的磨励,根本无法体会到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成天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只会空谈理想,缺乏认真扎实的奋斗精神。 在学习中,我常遇到一些困难,但这点困难与鲁滨逊独自生活在荒岛上遇到的艰难险阻相比,是微足不道的。他能用双手创造奇迹,我为什么不能鼓起勇敢战胜困难呢? 读过样一个富有冒险精神的英雄的传奇生涯后,我深深的被一个英雄顽强奋斗的精神和不屈的灵魂震撼着。那么从现在起,我应该坚强、勇敢,以积极向上的心态向对美好生活。
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
他是一个坚强的勇敢的漂流者。没错,他-鲁滨逊是英国小说家丹尼尔.笛福笔下的一名主人公,出于笛福1719年所创作的虚构长篇小说《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采用当时风靡一时的纪时性航海回忆录的文学体裁;主人公则以当时一名因过失被流放荒岛的水手的原形。他是个永不疲倦.永不安生的行动者,是当是不断扩张.不断攫取的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社会的典型产物,他不屑守成,倾心开拓,三番五次地离开小康之家,出海闯天下;他理智明达,勤于劳动并擅于劳动。他遭遇海难流落到荒岛上以后,不坐叹命运不济,而是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器具.缝纫衣服,把荒岛改造成了井然有序的欣欣向荣的家园。他流浪多年,历经千辛万苦,终于获取了一笔可观的财富,并且收服一位忠心的仆人“星期五”,完成了他那个时代的典型英雄人物的创业历程。 当我读完了这篇小说后,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从根本上说,人里不开社会,也离不开健康的自我。”是荒岛经验使鲁滨逊那些被描述“原罪”和人类本性的欲望明白无误地显示出其社会性的本质。鲁滨逊的生存环境改变了:一自然为伴,与山水林木相守,孤独的生活形成某种宗教隐修的环境,迫使他和自我.和自然及神对话。为他走出荒岛融入社会有另好的基础。 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
他是一个坚强的勇敢的漂流者。没错,他-鲁滨逊是英国小说家丹尼尔.笛福笔下的一名主人公,出于笛福1719年所创作的虚构长篇小说《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采用当时风靡一时的纪时性航海回忆录的文学体裁;主人公则以当时一名因过失被流放荒岛的水手的原形。他是个永不疲倦.永不安生的行动者,是当是不断扩张.不断攫取的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社会的典型产物,他不屑守成,倾心开拓,三番五次地离开小康之家,出海闯天下;他理智明达,勤于劳动并擅于劳动。他遭遇海难流落到荒岛上以后,不坐叹命运不济,而是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器具.缝纫衣服,把荒岛改造成了井然有序的欣欣向荣的家园。他流浪多年,历经千辛万苦,终于获取了一笔可观的财富,并且收服一位忠心的仆人“星期五”,完成了他那个时代的典型英雄人物的创业历程。 当我读完了这篇小说后,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从根本上说,人里不开社会,也离不开健康的自我。”是荒岛经验使鲁滨逊那些被描述“原罪”和人类本性的欲望明白无误地显示出其社会性的本质。鲁滨逊的生存环境改变了:一自然为伴,与山水林木相守,孤独的生活形成某种宗教隐修的环境,迫使他和自我.和自然及神对话。为他走出荒岛融入社会有另好的基础。
在漫长的人生道路上,有着很多的困难险阻,也有许多磨难与坎坷会阻挡自己的脚步,使自己不能前进,如果永不放弃任何事物都会被你自己征服。
题目就叫永不放弃。开头最好加题记,题记最好包括永不放弃四个字。如(放弃是一个念头,而永不放弃是一种信念、一种精神。现实生活中我们往往会自觉不自觉地选择前者,因此,我们极易成为普通的没有一点棱角的人,而有些人却坚定得近乎倔强地选择了后者,这种人虽是少数,但他们却往往能赢得大多数人的掌声。)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主人公鲁滨逊生于比较富裕的家庭,但他毅然抛弃安逸舒适的家庭生活,甘愿与海浪为伍,去实现自己的航海梦想。他航行到过伦敦,到过非洲,还到过巴西,途中曾被海盗劫持做过奴隶,但最后终于化险为夷。一次,他在去往非洲购买奴仆的航行中,不幸遇上大风暴,全船覆没,只有鲁滨逊幸免于难,飘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从此开始他长达二十八年的孤岛生活。在苍凉寂寞的荒岛,鲁滨逊以他勇于冒险、敢于创造的精神,独自一人与困难和艰险斗争,终于创造出了自己的一片天空。在荒岛上,鲁滨逊用自己的双手建立了房屋、篱笆,还学会了做衣服、器具等生活必须品。他把还把山羊、鹦鹉等野生的动物圈养起来,用剩余的一点种子经过反复的播种,吃到了自己的粮食。他还搭救了一名年轻的土人,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把他收作仆人。终于,他把原本荒凉的小岛建造得美丽而富饶,自己非但没有被困境压倒,反而过上了自得其乐的生活。一直到第28个年头一艘英国船来到该岛附近,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才返回英国。这时他父母双亡,鲁滨逊收回他巴西庄园的全部受益,并把一部分赠给那些帮助过他的人们。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让我大开了一次眼界,也让我的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撼。只要我们像鲁滨孙一样,在困境面前毫不退缩,有他那种不畏困难的精神,在绝境中求生的信念,有什么事情我们不会成功呢?又有什么事情能比鲁滨逊所遭受到的更糟呢?
这部小说是笛福受当时一个真实故事的启发而创作的。1704年苏格兰水手赛尔科克在海上与船长发生争吵,被船长遗弃在荒岛上,四年后被救回英国。赛尔科克在荒岛上并没有作出什么值得颂扬的英雄事迹。但笛福塑造的鲁滨逊却完全是个新人,成了当时中小资产阶级心目中的英雄人物。
作者笛福曾这样点评鲁滨逊:形象为不安于现状,勇于行动,勇于追求,不畏艰险,按照现代文明的模式,开辟新天地的创造者。很多人都只想满足于现状,最好是不经过任何风波就过着幸福的生活,而他们却不知道没有经过大风大浪的人是经不过任何打击和挑战的。有些人虽经过了一番考验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可一旦东西失去了,他们就再也振作不起来了。因为他们怕再一次为遇到难解决的问题而大费周折。《谁动了我的奶酪》里的小老鼠——咻咻和匆匆在失去了好不容易得到的奶酪后,并没有任何犹豫,马上穿上鞋子去开始自己新的寻找。这样,他们的心态和心境才会更平静和从容因为他们懂得去追求,所以他们的远方就在不远处。
的确,鲁滨逊也是一样的,如果他没有离开家,而是按照他父亲的只是做事、生活,那么他的人生一定没有那么精彩。在他的眼中就只会有金钱,还有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他也就不会懂得用自己的双手去制造东西,去捍卫自己的家园。但他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做了,虽然他一次次的遇到困难,有一段日子甚至还被当成奴隶。但他勇于向世界挑战:他离家出走,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奋斗;他勇于和大自然斗争:在经过大浪后也没被淹没,在荒岛上用自己的双手开辟出属于自己的家园;他勇于去行动:在荒岛上看见俘虏快被野人杀后吃掉,拼命去救他,就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他勇于去追求:追求自己想要的事物,自己想过的生活,经历大自然的挑战和重重磨难。
我们也应该向鲁滨逊这样,要敢勇于向世界挑战,不被打垮,压力越大则能够越坚强,这才是我们的目标,要勇于斗争、勇于行动、勇于挑战、勇于追求,这样才能创出一个坚强的自我,一个依靠自己的双手生活的自我。
有这么一个假设,把你抛在荒无人烟的孤岛上,有一艘船供给你充足的食物以及日用品,这个岛上没有凶猛的野兽和野人,那么,你愿意来到这个岛上么?或者说,你若变成这样会怎么做?这就是《鲁宾孙漂流记》的最初假想。笛福把这个假想描写在鲁宾孙这个人物身上。鲁宾孙是一个英国青年,他怀着云游四海的志向越过大西洋和太平洋,在惊心动魄的航海中经历无数险情,后来整条船在太平洋上不幸遇难,他作为唯一幸存的人在一个孤岛上生存下来。
“有时我会发生疑问,为什么苍天要这样作践他所造出的生灵,害得他这样不幸,这样孤立无援,这样沮丧无聊,以致使人找不出理由对这种生活产生感谢的心情?”从这句描写中,不难看出鲁宾孙初登孤岛时的绝望心情。他需要面对的不是凶猛野兽,而是人类最大的弱点--孤独。他,在这种环境与可怕情绪的摧残下,依然活了下来,是什么给了他活下去的勇气?没错,是求生的意志,是生命的本能,是生的动力呀!“我希望世上的人都要从我最不幸的处境中取得一个经验教训,这教训就是:在最不幸的处境之中,我们也可以把好处和坏处对照起来看,从而找到聊以自慰的东西。”鲁宾孙拥有把逆境转变为对自己有利环境的能力,他懂得如何总结好与坏、利与弊,并善于利用目前的利扭转逆境,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除了强烈的求生意志,还有鲁宾孙自己的冒险精神、毅力与冷静的头脑在起作用。他与我一样,与父母有隔阂,有远大的志向与抱负,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奋斗,可是,换作是我能否有他那样的毅力与勇气呢?他用双手为自己建立了一个堡垒似的安全的家,储备充足的食物和弹药,勇敢地抵抗入侵者。真让我汗颜,若是我在这样的环境下,也许会吓得手足无措,更别提防御工事和建造一个家了。我还在父母的庇护下,家庭的温床里,做自己的春秋大梦。虽然我与鲁宾孙的年龄无法相比,可单单在精神上,我却是逊于他许多的。几乎没有挫折,我的道路是平坦的,可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的我一直抱怨这抱怨那,懒惰地生活在吃饱穿暖无风无浪的生活中。
鲁宾孙会成为青年们崇拜的人物,是因为他是有活力、有创造意识、不怕艰苦、善于团结人的一个发展、进步人物。不得不承认,任性、娇气、依赖性强而动手能力差是我的也是大多数青少年的缺点。是的,要培养扭转逆境和在艰苦环境中生存的能力,我得从现在开始,反思自己,锻炼自己了。
读后感: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小说是英国作家福笛在1719年所创作的长篇小说。书中主要介绍了主人公鲁滨逊所乘坐的船在途中遇到风暴触礁,船上水手、乘客全部遇难,唯有鲁滨逊幸存,只身漂流到一个没有人烟的孤岛上,他用沉船的桅杆做了木筏,一次又一次地把船上的食物、衣服、工具等运到岸上,并在小山边搭起帐篷定居下来,一住就是17年,他不仅自己在岛上种植大麦和稻子,自制木杵、筛子,加工面粉,烘出了粗糙的面包;而且还制作陶器等等,保证了自己的生活需要。
他的那种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的精神深深的感动了我。他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下,把自己从绝望中解救了出来,鲁滨逊长达二十几年对生的希望就是毅力,我不禁想到现在的一些人们,他们有的只因为受到了一点点小挫折,就产生了轻生的念头。跟鲁滨逊比起来,我们现在的生活环境是多么的丰富多彩,因此,我们更应该要珍爱自己的生命,崇尚我们的生活。在遇到困难挫折的时候,不要轻易就放弃了宝贵的生命,想象一下,鲁滨逊当年遇到了多大的困难,都能够克服,而我们现在的这点小麻烦又算得了什么呢?纵使生活中存在着千千万万个困难,但也共存着许许多多的精彩与幸福,我们只有多去挖掘、体会那些精彩与幸福,才会得到更多的快乐
其实,生活就本身就是一幅画,有的人画出了春天的生机;夏天的绿荫;秋天的收获;冬天的希望。而有的人却画出了春天的寂寞;夏天的焦躁;秋天的凄凉;冬天的悲哀。画的色彩如何,全取决于作画人本身对生活的态度。鲁滨逊那种对生活不断追求,对交往的向往都源于他那对生活无比热爱崇尚的精神。而这些也都正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
第一次阅读笛福的作品《鲁滨逊漂流记》是在高二的时候,一向不爱读书的我却深深地被它吸引了,我第一次尝到了读书的乐趣。小说塑造了鲁滨逊这样一个具有时代气息的崭新的艺术形象,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逼真的自然环境和细节描写,打破了古典主义的清戒律和浮华、空洞的文体风格,为英国现实主义启蒙小说开辟了道路,成为英国第一部真正的现实主义小说。
读完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逊。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梦想。永不放弃,是我从他身上学到的。
摘要:
鲁滨逊漂流记》是笛福的代表作,是一部流传很广,影响很大的文学名著。它表现了强烈的资产阶级进取精神和启蒙意识。作者用生动逼真的细节把虚构的情景写得使人如同身临其境,使故事具有强烈的真实感。小说主人公鲁滨逊也成为欧洲文学史上一个著名的文学形象。
我父亲原来指望我学法律,但是我却一心想去航海。有一天,我去赫尔城,我的一位同伴正要坐他父亲的船到伦敦去,再没有什么比这更让我动心了,我必须跟他而去——这是1651年的8月,当时我十九岁。
船刚驶出海口,便碰到了可怕的风浪,使我感到全身说不出的难过,心里十分恐怖。我在痛苦的心情中发了誓,假如上帝在这次航行中留下我的命,我在登上陆地后,就一直回到我慈爱的父母身边,从此一定听从他们的忠告办事。
可是第二天风停了,浪也歇了。太阳西沉,继之而来的是一个美丽可爱的黄昏,这时又喝了我的同伴酿的一碗甜酒,我就把这次航行后便回家的决心丢到九霄云外去了。我的这种习性给我的一生招来了巨大的不幸——任性的行动常给我带来灾难,可我总不肯在灾难来临的时刻乘机悔改。待到危险一过去,就忘掉了 所有的誓言,又不顾一切地投入了我的毫无名堂的生活。
在第一次狂风暴雨似的航行后,我又有过几次不同的冒险。在去非洲的几内亚做生意时,我被一艘土耳其的海盗船俘虏,被卖为奴隶,经过许多危险,我逃到了巴西,在那里独自经营一个甘蔗种植园,生活过得很顺遂。可这时我却又成了诱惑的牺牲品。巴西因为人工不足,有几个种植园主知道我曾为做生意而到过非洲的一些奴隶市场口岸,他们竭力哄诱我作一次航行,到那一带去为他们的种植园买些黑奴回来。
听从坏主意,人就会倒霉。我们的船在南美洲北岸一个无名岛上触了礁,所有的水手及乘客全都淹死了,上帝保佑,只有我一个人被高高的海浪卷到了岸上,保住了一条命。当时我所有的只是一把刀、一只烟斗和一个盒子里装的一点儿烟草。待到我的体力恢复,可以走路了时,我就沿着海岸走去。使我大为高兴的是,我发现了淡水。喝了水后,又拿一小撮烟草放在嘴里解饿。我就在一棵树上栖身,舒舒服服地睡了一觉振作了精神,海上风平浪静。但最叫我高兴的是我看见了那艘船,待到潮水退下,看到它竟离海岸很近,我发现可以很方便地游到船上去。船上只剩下一只狗和两只猫,再没有别的生物。不过船上有大量的生活必需品,这样,我就干了起来。为了把那些东西运到这个岛的一个水湾里,我专门制造了一只木筏,还把岛上有淡水而且比较平坦的一块高地作了我的住所。面包、大米、大麦和小麦、干酪和羊肉干、糖、面粉、木板、圆木、绳子——所有这些,再加上几支滑膛枪、两支手枪、几支鸟枪、一把锤子,还有——那是最没有用的——三十六镑英币。所有这些东西我都一天又一天——在两次退潮之间一一从船上运到了岸上。到了第三十天夜里,我的搬运工作做完了,我躺下来时,虽然像平常一样害怕,但我心里也满怀感恩之情,因为我知道,我已为以后对付这个荒岛作好了准备而心里感到踏实了。
岛上有不少野果树,但这是我过了好久才发现的。岛上还有到处乱跑的山羊,但要不是我从船上取来了枪支弹药,它们对我又有何好处呢?因此,我有理由感谢仁慈的上帝,让船搁在海岸边,直至使我搬来了对我有用的一切东西。
要想确保我能在这个岛上生存下来,还有许多事情要做。我尽可能地相继办了几件我非办不可的事。但是我的努力并非总是交上好运道。我在第一次播下大麦和稻子的种子时,这些宝贵的存货就浪费了一半,原因是播种得不是时候。我辛辛苦苦花了几个月工夫,挖了几个地窖以备贮存淡水。花了四十二天时间,才把一棵大树砍劈成我的第一块长木板。我起劲地干了好几个星期,想制造一个捣小麦的石臼,最后却只好挖空了一大块木头。我足足花了五个月工夫,砍倒一棵大杉木,又劈又削,让它成了一只很像样的独木舟,以备用来逃离这个小岛,可结果却因为怎么也没法子使它下到海里去而不得不把它丢弃了。不过,每一桩失败的事,都教给了我以前不知道的一些知识。
至于自然环境,岛上有狂风暴雨,还有地震。我那时也对一切都适应了。我种植和收获了我的大麦和小麦;我采来野葡萄,把它们晒成了很有营养的葡萄干;我饲养温驯的山羊,然后杀了吃,又熏又腌的。由于食物这样多种多样,供应还算不差。如此过了十二个年头,其间,岛上除了我本人之外,我从来没见到过一个人迹。这样一直到了那重大的一天,我在沙滩上偶然发现了一个人的光脚印。
我当时好像挨了一个晴天霹雷。我侧耳倾听,回头四顾,可是什么也没听见,什么也没看见。我跑到海岸上,还下海去查看,可是总共就只有那么一个脚印!我惊吓到了极点,像一个被人跟踪追捕的人似地逃回到我的住处。一连三天三夜,我都不敢外出。
这是人怕人的最好说明!经过十二年的痛苦和苦干,十二年跟自然环境相抗争,竟然会因一个人的一只脚印而恐怖不安!但事情就是这样。 经过观察,我了解到这是那块大陆上的那些吃人生番的一种习惯。他们把打仗时抓来的俘虏带到这个岛上我很少去的那个地方,杀死后大吃一顿。有一天早晨,我从望远镜里看见三十个野蛮人正在围着篝火跳舞。他们已煮食了一个俘虏,还有两个正准备放到火上去烤,这时我提着两支上了子弹的滑膛枪和那柄大刀往下朝他们跑了去,及时救下了他们来不及吃掉的一个俘虏。我把我救下的这个人起名为"星期五",以纪念他是这一天获救的,他讲话的声音成了我在这个岛上二十五年来第一次听到的人声。他年轻,聪明,是一个较高级的部族的野蛮人,后来在我留在岛上的那段时间,他始终是我的个可靠的伙伴。在我教了他几句英语后,星期五跟我讲了那大陆上的事。我决定离开我的岛了。我们制造了一只船,这次不是在离海岸很远的地方造。正当我们差不多已准备驾船启航时,又有二十一个野蛮人乘着三只独木船,带了三个俘虏到这个岛上来开宴会了。其中一个俘虏是个白人,这可把我气坏了。我把两支鸟枪、四支滑膛枪、两支手枪都装上双倍弹药,给了星期五一把小斧头,还给他喝了好多甘蔗酒,我自己带上了大刀,我们冲下山去,把他们全杀死了,只逃走了四个野蛮人。
俘虏中有一个是星期五的父亲。那个白人是西班牙人,是我前几年看见的那艘在我的岛上触礁的船上的一个幸存者,当时我还从那艘船上取来了一千二百多枚金币,但对这些钱我毫不看重,因为它们并不比沙滩上的许多沙子更有价值。
我给了那个西班牙人和星期五的父亲枪支和食物,叫他们乘着我新造的船去把那艘西班牙船上遇难的水手们带到我的岛上来。正在等待他们回来时,有一艘英国船因水手闹事而在我的岛附近抛了锚。我帮那位船长夺回了他的船,跟他一起回到了英国。我们走时带走了两个也想回英国去的老实的水手,而让闹事闹得最凶的一些水手留在了岛上。后来,那些西班牙人回来了,都在岛上居留了下来。开始时他们双方争吵不和,但定居后,终于建立起了一个兴旺的殖民地,过了几年,我有幸又到那个岛上去过一次。
我离开那个岛时,已在岛上呆了二十八年两个月二十九天。我总以为我一到英国就会高兴不尽,没想到我在那里却成了一个异乡人。我的父母都已去世,真太令人遗憾了,要不我现在可以孝敬地奉养他们,因为我除了从那艘西班牙船上取来的一千二百个金币之外,还有两万英镑等待着我到一个诚实的朋友那儿去领取,这位朋友是一位葡萄牙船长,在我去干那项倒楣的差事之前,我委托他经营我在巴西的庄园。正是为了去干那差事,使我在岛上住了二十八年。我见他如此诚实,十分高兴,我决定每年付给他一百葡萄牙金币,并在他死后每年付给他儿子五十葡萄牙金币,作为他们终生的津贴。

读后感7篇

急!急!急!急!
读《乌塔》有感
今天下午,我上网找些文章来读,无意中发现了《乌塔》这篇文章,看完后,我才回忆起,这是一篇语文课本上的文章,曾经度过,只是日久忘了。今天重读,我感慨万千。
乌塔只不过是一个14随的小姑娘,就有胆量独自一人游历整个欧洲,乌塔的家人,居然有如此魄力,放心一个小女孩独自外出。从这可以看出,乌塔的独立生活能力是很强的,
乌塔的父母也是非常注重培养乌塔的独立生活能力的。
反观我自己,一个14岁的大男孩了,连独自出远门的经历都没有,而我的父母
,也万万不放心我独自出远门的。
通过这一对比,我和乌塔、我父母和乌塔父母的差距就体现出来了。我父母和乌塔父母恰恰相反,父母对我是无微不至的关怀、事无巨细的干涉,所有事情都要过问,任何事情都要帮我做——除了学习,还从来
不让我一个人出远门。
他们这样对我的原因,无非就是溺爱,怕我受到伤害。但是我想说,爸爸妈妈,你们对我的这种溺爱过头了,你们的过于溺爱、对我的过于干涉,让我失去了自主意识,缺少了独立自主的能力,慢慢地让我变得懒惰。
你们要知道,雏鸟在学会飞行前经历了无数次摔下、小树在成长时经历了无数次风雨的打击,阳台上的花盆里是长不出参天大树、鸟笼里的金丝雀飞不到蔚蓝的天空,在温室里长大的花朵只能插在花瓶里工人欣赏,是经不住风吹雨打的。
你们应该培养我做一只雄鹰、一棵苍松,我要像乌塔学习,你们,要想乌塔的父母学习。
读《鲁宾逊漂流记》有感
我曾读过一本书——《鲁滨逊漂流记》。书的内容是,一艘轮船在一次航海过程中不幸遇险,船上的人员都不幸死亡。可只有一个叫鲁滨逊的人顽强地活了下来,并且漂流到荒岛上。他在岛上开始生活,做了一栋乡间别墅,救了野人“星期五”,并一同生存。28年后鲁滨逊才与“星期五”一同回到了家。
多么感人啊!鲁滨逊在荒岛上生存了竟有28年呐!他那种自强不息、坚强、敢于同命运作斗争的精神真是值得我学习。由此,我想到了另一件事......
那天晚上,我到广场去玩滑板。刚滑了一下子,就“四脚朝天”了。我的膝盖破了,血一直在流。我见了,不由得哭了起来。妈妈走过来教育我,我却哭得更厉害了......跟鲁滨逊比起来,我可真是个弱女子。
读了这本书,我也就学会了许许多多。
《西游记》读后感
大家都看过我国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吧!里面有一个经典的故事,叫《三打白骨精》,我对其中的人物有着不同的见解。
孙悟空是《西游记》中第一主人公,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他有无穷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在文中写到“说着,就朝妖精劈脸一棒。”、“ 当头就是一棒。”、“这次一定要打死它!”这说明孙悟空坚持惩恶扬善,对妖精毫不留情,即使师傅念了紧箍咒,他依然坚持真理。孙悟空虽然是吴承恩爷爷编造出来的人物,但是在现实中,他代表的是一种正义的力量,代表的是是战胜一切困难的必胜信念。
唐僧是西天取经团队的领导者,虽说是领导者,但是他是一个执迷不悟的人,文中写到“唐僧责怪悟空无故伤人性命”、“唐僧意见,惊得从马上摔下来,坐在地上。不由分说,一口气念了二十遍紧箍咒。”唐僧一心向善,但是,他没有孙悟空那样的“火眼金精”,结果上了妖精的当。
然后是猪八戒,文中写到“八戒嘴馋,夺过罐子就要动手。”这句话形象生动地刻画了八戒好吃、嘴馋的样子。
白骨精诡计多端,一心想吃唐僧肉,趁着孙悟空不在的时候去蒙骗唐僧,但最后还是被孙悟空打死了,这也说明胜利永远属于正义的一方。
小时看《西游记》时就觉得很好玩,长大后回过头来再看一遍《西游记》,有了不一样的发现。《西游记》里的每一个人物都特点鲜明,而且每一个人物都有现实为基础,我真喜欢这个故事!
《荷塘月色》读后感
我走近写字台放着CD,听着悠悠的小提琴曲,琴声的柔美,乐曲的哀愁,使我禁不信翻开了《荷塘月色》走入了书中。“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
朱自清——现代著名散文家、诗人、学者、民主战士。从这文章中可以看出作者追求美好生活的渴望,对黑暗的现实想“超然”又想“挣扎”的心迹。
“这是一条幽僻的路;白天也少人走……”读着读着我也似乎走进了这清华大学的幽僻角落,同作者一起欣赏美丽令人陶醉的荷塘月色。阴森的小路在柔美的淡淡的月光下显得不再令人害怕。爱热闹、爱群居——当然是想和人民一起生活在一个美好的环境里,爱冷静、爱独处“白色恐怖”“白色恐怖”当然在这种“白色恐怖”中,想住在“世外桃园”。从名中我感到了作者内心的不宁静、彷徨,我的心情也随之而波动起来。
“走着”、“走着”、“我看见了荷塘”,田田的荷叶,零星在荷花,风中的花香,真令人心旷神怡。夹着薄云的淡淡的月光泻在叶子和花上,浮在荷塘上,简直就是用光与荷花美丽的画,作者把月光下的荷塘上的月光与描写的淋漓尽致、栩栩如生。我在作者笔下尽情的赏花观月,我陶醉了……
看着看着,突然美丽的、柔美淡薄的月光消失了,四周围着蓊蓊郁郁的树,树间透着光,可是光却是如此的无精打采,这时的主角几乎成了热闹的蝉和蛙,可是作者却什么也没有。《采莲赋》、《西洲曲》两篇文章节选使我的心也随着作者凉了下来,体会着作者的无奈和彷徨。仿佛又回到了起初的不宁静……
CD机的小提琴乐曲渐渐地接近尾声,音乐停了,我也翻到了文章的末尾。我“看”着作者走进了屋子,文章也看完了,而我却未合上书本,这文章使我意犹未尽,内心久久不能平静,荷塘月色的美丽可以令人暂时忘记忧愁,可见它的美丽,使我感到了作者对美好生活的憧憬。可是在文中我更能深刻的感受到作者对现实生活的厌恶、憎恨。作者在这样的恶劣的环境下,不被“白色恐怖”所屈服,与“白色恐怖”作斗争,令我万分佩服。而我生活在这么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中,更应该要去努力学习,去好好的珍惜现在的生活。
我缓缓地合上了书本,闭上了眼回想着书中的伟大的民主战士——朱自清,慢慢地,我睡了,希望梦中再能与荷塘相见。
读《女巫的面包》有感
今天,我读了《女巫的面包》这个故事,主人公玛莎小姐和布卢姆伯格先生好好的一份友情,却为一件小事而烟消云散了。事情是这样的:
玛莎小姐开了一家面包店,布卢姆伯格先生常来买陈面包。他是个中年男子,戴着眼镜,衣服很旧了,但外表很整洁,待人很有礼貌。有一次,玛莎发现他衣服上带有颜料的痕迹,断定他是个画家。于是她把挂在卧室的画挂了出来,他果然注意到了。玛莎觉得他一定是因为穷才会只买陈面包而买不起黄油,于是抓住一次机会在给他的面包上偷偷地加上了些黄油。谁知第二天布先生勃然大怒地找来。原来,他买陈面包是用来擦铅笔痕迹的,而加了黄油的面包把他辛辛苦苦创作了三个月的作品给毁了,也失去了参加比赛的机会。
我从这个故事中明白了:凡事不要自作主张,要先弄明白再去做,不然会适得其反。虽然本来是一片好心,想为朋友做好事,但因为冒失反倒给别人带来了麻烦。做事情之前都要动动脑子想一想,这样做对不对。
读《童年》有感
暑假里,我阅读了前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写的《童年》,使我受益匪浅。
《童年》是一本自传体小说,这本书使我了解了高尔基的童年生活。他的童年生活是悲惨的,是快乐的。他四岁丧父,十岁丧母,是一岁辍学,在鞋店、圣象作坊当学徒,在轮船上帮厨,先后做过洗碗工、装卸工、锯木工、园丁、面包师、杂货铺店员等等以维持生计。在轮船上做洗碗工期间,高尔基遇上了被他称之为“启蒙老师”的厨师斯穆莱。斯穆莱尽管文化水平不高,却经常让高尔基给他朗读各种书籍,这深深的感染了高尔基,唤起了高尔基对于读书的强烈兴趣。高尔基对读书的愿望是多么强烈啊,他小时候尽管是悲惨的,可是他对读书的渴望从来没有变过,他的决心是多么的大啊,这真让我感到非常敬佩。

和高尔基相比,我又是多么幸福啊!高尔基由于家境贫寒,高尔基上学只好穿母亲的皮鞋,外祖母的外套。他有时穿着一身五颜六色的不协调的装束,因此引起同学的嘲笑。再看看我们,穿的是新衣服,有的还是名牌衣服。尽管有这么好的条件,可我们却生在福中不知福,常常挑三拣四,有的衣服穿的次数多了就不愿再穿。
高尔基为了上学,只得捡破烂换钱。每逢双休日,他就一大早起来,背着一个大布袋,走街串巷,捡一些破布头,烂纸片给废品加工厂,换点钱。多么艰辛啊!而我们现在上学什么也不用操心,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美好日子。相比之下,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加倍努力学习呢?
读着读着,我又一次地流泪了。
读《家》有感
读完巴金的《家》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好比在严冬里往身上浇了一盆热水,好比在炎夏中赤脚逛街,心中一直有股劲头在不停的上升,上升。书中形成鲜明对比的两个人物,同时也是兄弟两——觉新和觉慧,他们虽然出生在同一家庭,但是两人的思想完全不同。觉新的“作辑主义”和“不反抗主义”使我义愤填膺;觉慧的初生牛犊不怕虎,追求自己的理想,使人感到一点欣慰。
因为懦弱,因为封建礼教的传统旧思想,断送了觉新这个有为的,年轻的生命。觉新虽然有过向往“五四运动新潮”的影响,但是在封建家庭的“孝”道的感染下,在全家的封建思想的带动中,他放弃了,他不敢说“不”字。当父亲决定用抓阄的方法决定婚姻时,他默认了;当家人要让瑞钰到城外生孩子是,他更默认了……当他意识到家庭的腐败,正想追求自己的理想时,梅却在忧郁中死去。不久,觉慧又离家出走,这不仅没使他放飞梦想,却让他在腐败的家庭中更加讨好每一个人,更加小心翼翼。因为他在懦弱中更加懦弱。
相反,觉慧这个封建礼教叛徒,这个胆大妄为的青年却在不平中走向光明的大上海。离开了这个关着他18年的恐怕的笼子。
正因为有了觉慧,才使这个生气沉沉的大家庭中带来了一丝朝气,一股清风。“无论如何,我不,跟他们一样,我要走自己的路,甚至于踏着他们的尸首,我也要向前去。”这是觉慧对封建礼教,对就制度发出的一声警告;“我们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把自己的幸福争过来!”这句话证明了觉慧追求自己理想,是个热血沸腾的青年。虽然他没有和鸣凤结合,虽然他努力的想把腐朽的家庭变朝气,但是他失败了,而他在失败中选择了离开和放弃,去追寻自己的理想。
许多人在谴责与犹豫中一直没有正确的选择。可你要知道“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只要坚持自己正确的理想,不要管别人是如何指责,相信自己,向胜利之门冲啊!
读《往事如歌》有感
当我打开全国中学优秀作文选的第一页时,又一次看见了那几个熟悉的字——往事如歌。这是曾获得过“文心杯”全国中学师生作文大赛高中组一等奖的一篇文章,这又是一个非常感人的故事。
那是个淡淡的季节。因为上学路上一个小小的疏忽,疾驰的车便使“我”的腿粉碎性骨折,所以休学了。在家的日子单调乏味,每天除了撕日历之外,就是对着窗前发呆。
这天,当“我”打开收音机时,里面正是点歌节目。忽然有一个活泼的声音闯进耳畔:“我叫夏阳,夏天的太阳。我要把《星星点灯》这首歌送给所有正与病魔作斗争的人们。我的电话是:4832773。”听到这话后,“我”便给她打了个电话。听说她明天就来,“我”别提有多高兴了!
第二天夏阳果然来了。她还为“我”制订了一份课程表,说是每天都来为“我”补课呢!就这样,“我们”成为了好朋友。不知怎么的,她总喜欢穿红色的衣服,当“我”问起来时,她也只是微微一笑。
转眼一年过去了,“我”便要去城里参加考试。听校长说,“我”考上了省重点中学。当“我”想把这个喜讯告诉夏阳时,她已经在医院里了。原来,她是一个患了血癌的18岁女孩儿。现在我才知道她为什么喜欢红色,因为她是多么地热爱生命啊!“我”又唱起了那首《星星点灯》,涟涟泪水汹涌而下,“我”只是一遍又一遍地唱着,为夏阳,为自己……
这篇文章追忆了一位热爱生活、珍惜生命、乐观向上的青年学生——夏阳,读后令人感动。当代学生都生活在阳光季节,“每一天的太阳里都蕴含着无限的温暖”。正当作者因骨折在家过着“单调乏味”的生活时,是夏阳闯进了他的生活。《星星点灯》里的其中一句:“……天边有颗模糊的星光,偷偷探出了头,是你的眼神依旧在远方为我等候。星星点灯,照亮我的家门,让迷失的孩子找到来时的路;星星点灯,照亮我的前程,用一点光温暖孩子的心……”这可以说就是文章的主要内容。从作者碰到夏阳,到领取了录取通知后。
啊!让我们望望傍晚的星星。每一颗星星上都载着虔诚的希望;每一天的太阳里都蕴含着无限的温暖;就如每一首歌中都珍藏着一件悠悠的往事!
读《匆匆》有感
现代著名作家朱自清的《匆匆》,细腻是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作者对虚度时光感到无奈和惋惜之情。
时间是物质存在的一种客观形式,是由过去、现在、将来构成的连绵不断的系统。是物质的运动、变化的持续性的表现。时间没有声音,没有影子,没有踪迹。每个人都拥有时间,但是,有些人却无法合理支配时间,只能让时间从他们的身边悄悄溜走。
我记得有这么一句话:“时间最不偏私,给任何人一天都是二十四小时;时间也最偏私,给任何人一天都不是二十四小时。”你是否觉得这句话自相矛盾呢?不,不矛盾。我们都知道一天有二十四小时,这是时间的公平之处。那为什么时间又是偏私的呢?因为这些人随意浪费时间,任凭时间飞快地流逝,一天一事无成。他抛弃了时间,时间也抛弃了他。因此,他的二十四小时是短暂的。而有些人合理安排时间,珍惜时间,不虚度时光,利用时间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并且达到事半功倍的效率,他们用二十四小时做了平常人需要二十五小时、二十六小时,甚至更多的时间才能完成的事情。他们的二十四小时是漫长的。
“赢得了时间,就赢得了一切。”列宁的这句话彻底地反映了时间的珍贵。“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就说明了一个人年青时不珍惜大好时光,到老了只能白白地叹息。如果年青力壮的时候就努力学习,那他就赢得了时间,也就赢得了一切,也不会为年老时碌碌无为,而感到悲伤。
有些人虽然知道应珍惜时间,却不知如何去做。有些人以为每天都慌忙地做许多工作,就是珍惜时间;有些人以为把一天的时间都塞满事情,也不管事情是否有意义,就是珍惜时间;也有些人以为从早到晚一心一意忙着票子、房子、位子、车子,就是珍惜时间。他们统统都有错了,珍惜时间不是整天都忙碌地去工作,不是去干些毫无意义的事情,更不是视庸俗为潮流,视利已为高尚,一生只为自己谋求利益。既然来到这个世界就应该抓紧时间成就一番事业,抓紧时间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建设祖国,造福于民,用仅有的时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才是珍惜时间的最终目的。
燕子去了又来,杨柳枯了再青,桃花谢了又开。我们曾经赤裸裸地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地回去罢?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偏走这一遭啊?我们何不趁此大好时光,珍惜时间,努力学习,为达成珍惜时间的最终目的而奋斗呢?
本文标题: 丁小一写字的读后感(《丁 小写字》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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