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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犯罪与刑罚》,是世界文明史上第一部系统、明晰论述犯罪与刑罚的著作。它毫无疑问主要论述刑法学上的刑罚问题,其主旨诚如本书结尾所言:“本质上,刑罚,为免沦为某个人或者多数人针对个别人的暴行,应当是法定的、公开的、及时的和必然的,应当是与罪行相称的,应当是在一定条件下尽可能轻缓的。”1764年,贝卡里亚26岁时撰写的这部《论犯罪与刑罚》,破天荒论述了无罪推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罪刑公开原则、罪刑相称原则和刑罚及时性原则、刑罚必然性原则、刑罚轻缓原则等,对世界各国刑法理论和实践都产生了革命性影响,如今已基本成为各国刑法主流思想。溯本追源,后世尊称贝卡里亚为“刑法学之父”或者“刑法学鼻祖”,将《论犯罪与刑罚》列为学习研究刑法学的必读书目。
《论犯罪与刑罚》,不但是刑法学经典名著,而且是刑事法学经典名著;不但涉及刑法学,而且涉及刑事诉讼法学、侦查学、证据(法)学、犯罪学、犯罪预防学、刑事政策学等等。最为人们称道的是,贝卡里亚反对刑讯,反对酷刑,提出了限制死刑甚至废除死刑的主张。本书出版后,在当世即产生巨大影响,书中诸多理念先后被多国立法所吸收。因此,第二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著名刑法学家陈兴良教授说:“如果要我在刑事法学科推荐而且只能推荐一本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地推荐意大利著名刑法学家贝卡里亚的《论犯罪与刑罚》一书……该书如同横空出世,震惊了整个欧洲思想界……它至今仍然具有巨大的思想魅力。举凡当代刑事法治理念,例如罪刑法定、无罪推定,无不在书中有着精辟而隽永的阐述,闪耀着理性的光芒。贝卡里亚的《论犯罪与刑罚》一书值得反复阅读,深刻领会,是刑事法初学者的进阶宝典。”
《论犯罪与刑罚》,不但是所有刑事法学习者的必读书目,而且是所有法学人的必读书目。伏尔泰评价:“本书具有宝贵的精神价值,好似服用少许就足以缓解病痛的良药一样。我阅读时真感到解渴,并由此相信:这样一部著作必定能够清除众多国家法律中仍然残存的野蛮内容。”
《论犯罪与刑罚》,不但是法学经典名著,而且是人文主义经典名著。在“致读者”中,贝卡里亚旗帜鲜明地宣布:“关怀与人道才是人们心目中的正当权威。”又如,在“导论”中,他用辛辣语言猛烈抨击强权和不合理制度:“几乎一切人类社会都有如此力量,总是试图让一部分人极度强势和幸福,而让另一部分人极度贫弱和悲惨。”“翻开历史,就会发现,作为或者本应是自由人之间契约的法律,绝大部分是满足少数人私欲的工具,或者是权宜之计的结果。”“严酷的刑罚与混乱的刑事诉讼程序,仍然主宰着立法领域,仍然在欧洲得不到重视,仍然几乎不被认为有什么问题……残酷无知和麻木不仁的掌权者牺牲品的弱者呻吟,未证明有罪者或者根本无罪者遭受的毫无必要的严刑拷打,残忍无情的行刑手让命运不济的悲惨者在监狱里陷入的黑暗恐怖,应当能激起以引导人类思想为己任者的关注。”他明确提出:“立法的唯一目的”,就是“满足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再如,在书中其他各章,他毫不含糊地指出:“酷刑,与社会契约的本质与正义相悖。”他毫不客气地写到:“刑罚最严酷的年代和国家,往往就是最血腥、最不人道的,往往就是犯罪最骇人听闻的。”他一针见血地论述:“人们对死刑的自然情感是什么?就是自然流露的愤怒鄙视刽子手的情感。”“唯有严格遵守执行法律,才能保障公民人身与财产的安全。”“无法实施之法,或者社会环境注定无法实施之法,根本就不应颁布。”“人们越是尊重法外之物,就会越不尊重法本身。”字里行间,无不闪耀着正义与人权的光芒,无不体现着深邃的人文关怀思想。因此,1764年,《论犯罪与刑罚》刚一出版,在尚不知作者是谁的情况下,位于伯尔尼的爱国者协会就决定,授予作者金质奖章,称赞作者是“敢于为保卫人类,反对最根深蒂固的偏见而呐喊的公民”。当时石破天惊的《论犯罪与刑罚》,至今都值得人们认真研读并从中汲取营养。
——摘自法律出版社2021年版贝卡里亚《论犯罪与刑罚》(钟书峰 译)“译者前言”
如下网页,有许多内容,实质上都是读后感,也供参考:
1、《论犯罪与刑罚》译者前言
2、《论犯罪与刑罚》“致读者”章节
3、《论犯罪与刑罚》“导论”章节
4、《论犯罪与刑罚》“总论”章节
5、《论犯罪与刑罚》译者后记
6、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评论《论犯罪与刑罚》
7、著名刑法学家陈兴良教授评论《论犯罪与刑罚》
贝卡利亚的经历
于1738年出生于米兰的没落贵族家庭。
贝卡利亚16岁进入帕维亚大学攻读法律专业,于1758年获得法学学士学位。
其后他参加了经济学家彼得罗·韦里组织的进步青年小团体—拳头社,就是在这个社团的那段时间,在与朋友们的讨论中,他撰写了那部不朽著作—《论犯罪与刑罚》,奠定了其刑事古典学派创始人的地位。
23岁加入“拳头社”, 两三年后,于1763年3月到1764年1月写出了《论犯罪与刑罚》。1768年被授予米兰宫廷学校的政治经济学教授,1771年被任命为最高经济委员会顾问,几年后又担任了财政法官,接着又接受了朱塞培二世的任命,领导国务委员会第三厅的工作。虽然在此期间写了几部美学和经济学的著作及一些有关刑法改革方面的咨询意见,但再也没有写出像《论犯罪与刑罚》那样的传世之作。《论犯罪与刑罚》在世界许多地区版本和译本很多。
1791年,根据奥地利皇帝利奥波德的指示,贝卡利亚被任命为伦巴第刑事立法改革委员会成员。
1794年11月28日因中风在米兰的家中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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