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作文《牛虻》,读后感《信仰和创伤》之一:牛虻有没有其他选择?,虽然伏尼契夫人那忧伤和浪漫的结尾一样打动我的心灵,但我现在觉得“无...
求作文《牛虻》 读后感
《信仰和创伤》之一:牛虻有没有其他选择?
虽然伏尼契夫人那忧伤和浪漫的结尾一样打动我的心灵,但我现在觉得“无论我活着,还是死了,我都是快乐的牛虻”这句话只能算一半正确——只有死去、而且是如此这般地死去,牛虻才能算是快乐的,至于他活着的快乐,那是一种符号。
我不想贬低暴力革命,但我对暴力革命的价值却持怀疑态度。尤其是暴力革命鼓吹者经常怀抱个人仇恨并且无限扩大化。所以,我觉得牛虻是一个病态的革命者。在“意大利的独立和自由”之后是对蒙坦里尼主教和上帝的痛恨。这种痛恨是因为曾经热爱,并且同样交织着热爱。
有的时候,人必须直面选择。牛虻选择为革命而死亡,蒙坦里尼主教选择上帝然后死于绝望。但是,人有时候却无法选择。琼玛能够选择什么?她最后的对生活的爱看样子都要被牛虻的那封信带走——马蒂尼能否安抚泪眼婆娑、悲痛欲绝的琼玛?话剧中的吉普赛少女希塔能够选择什么?遭受匈牙利奴役的意大利除了暴力革命,有没有其他选择?这些都是一个个问题。
因为年轻时的亚瑟是那么地信仰上帝、信仰蒙坦里尼,所以才会在受伤之后如此痛恨;因为年轻时候的琼玛是那么信仰革命,所以才会对“背叛”的亚瑟做出伤害之举;因为牛虻是那么地热爱蒙坦里尼主教,所以才会在受到欺骗之后始终耿耿于怀;因为牛虻依然爱着琼玛,所以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展示自己的创伤。
信仰和创伤,联系得如此紧密。
都说牛虻是坚强的,实际上他自己坦露过:“其实我的内心并不那么坚强。”正因为他面对琼玛是一次次的欲言又止、面对蒙坦里尼主教的真情流露,才使得牛虻的形象显得还算丰满。因为这些创伤,也才使得这个病态的革命者在很大程度上依然值得同情。
所以我在心里依然忍不住想问一个问题:牛虻有没有其他选择?
当然,顺便也可以再问一下:蒙坦里尼主教有没有其他选择?
没有。
他们注定要互相伤害、然后在绝望和痛苦选择死亡。肉体的死亡是其次,年轻的亚瑟早已死去,沧桑的牛虻无论在出场之前还是出场之后都是为了复仇而活着。
而蒙坦里尼主教,并不像我们曾经认知的那么虚伪。暴力革命仇视非暴力革命,非暴力革命也不会容忍暴力革命。所以,他也别无选择。
越真挚的信仰,会让人越偏执。
革命和上帝,是两种不同形式的信仰。年轻的亚瑟企图同时保留两种信仰,是因为他没有被卷入到两种信仰的齿轮之间。那时候他还没有接纳暴力革命。而经历决定方向,放弃了对上帝的信仰、在皮鞭和暴力之下活过来的亚瑟,只能蜕变为尖刻而决绝的牛虻。但是,曾经拥有过两种信仰的亚瑟不会快乐——任何曾经改变过信仰的人都会遭受这种内心的折磨——我宁愿把牛虻临死前的叫喊“这一枪可不怎么高明”看成是一种革命符号——他终于可以彻底地选择一种信仰,并且为之死去。
虽然伏尼契夫人那忧伤和浪漫的结尾一样打动我的心灵,但我现在觉得“无论我活着,还是死了,我都是快乐的牛虻”这句话只能算一半正确——只有死去、而且是如此这般地死去,牛虻才能算是快乐的,至于他活着的快乐,那是一种符号。
我不想贬低暴力革命,但我对暴力革命的价值却持怀疑态度。尤其是暴力革命鼓吹者经常怀抱个人仇恨并且无限扩大化。所以,我觉得牛虻是一个病态的革命者。在“意大利的独立和自由”之后是对蒙坦里尼主教和上帝的痛恨。这种痛恨是因为曾经热爱,并且同样交织着热爱。
有的时候,人必须直面选择。牛虻选择为革命而死亡,蒙坦里尼主教选择上帝然后死于绝望。但是,人有时候却无法选择。琼玛能够选择什么?她最后的对生活的爱看样子都要被牛虻的那封信带走——马蒂尼能否安抚泪眼婆娑、悲痛欲绝的琼玛?话剧中的吉普赛少女希塔能够选择什么?遭受匈牙利奴役的意大利除了暴力革命,有没有其他选择?这些都是一个个问题。
因为年轻时的亚瑟是那么地信仰上帝、信仰蒙坦里尼,所以才会在受伤之后如此痛恨;因为年轻时候的琼玛是那么信仰革命,所以才会对“背叛”的亚瑟做出伤害之举;因为牛虻是那么地热爱蒙坦里尼主教,所以才会在受到欺骗之后始终耿耿于怀;因为牛虻依然爱着琼玛,所以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展示自己的创伤。
信仰和创伤,联系得如此紧密。
都说牛虻是坚强的,实际上他自己坦露过:“其实我的内心并不那么坚强。”正因为他面对琼玛是一次次的欲言又止、面对蒙坦里尼主教的真情流露,才使得牛虻的形象显得还算丰满。因为这些创伤,也才使得这个病态的革命者在很大程度上依然值得同情。
所以我在心里依然忍不住想问一个问题:牛虻有没有其他选择?
当然,顺便也可以再问一下:蒙坦里尼主教有没有其他选择?
没有。
他们注定要互相伤害、然后在绝望和痛苦选择死亡。肉体的死亡是其次,年轻的亚瑟早已死去,沧桑的牛虻无论在出场之前还是出场之后都是为了复仇而活着。
而蒙坦里尼主教,并不像我们曾经认知的那么虚伪。暴力革命仇视非暴力革命,非暴力革命也不会容忍暴力革命。所以,他也别无选择。
越真挚的信仰,会让人越偏执。
革命和上帝,是两种不同形式的信仰。年轻的亚瑟企图同时保留两种信仰,是因为他没有被卷入到两种信仰的齿轮之间。那时候他还没有接纳暴力革命。而经历决定方向,放弃了对上帝的信仰、在皮鞭和暴力之下活过来的亚瑟,只能蜕变为尖刻而决绝的牛虻。但是,曾经拥有过两种信仰的亚瑟不会快乐——任何曾经改变过信仰的人都会遭受这种内心的折磨——我宁愿把牛虻临死前的叫喊“这一枪可不怎么高明”看成是一种革命符号——他终于可以彻底地选择一种信仰,并且为之死去。
阿甘正传读后感
《阿甘正传》是一部很不错的电影。求比较好的读后感!!!▲“傻子”阿甘
在影片中,带着美国南方口音、智力有障碍的阿甘凝视着充满野性的珍妮,仿佛和美国小说大师福克纳的名著《喧嚣与骚动》中的傻子班吉是远亲。但二者显然有着根本的区别:班吉只是一个家庭衰亡的象征,是个真正的低能儿;而阿甘这个“傻子”却几乎代表了这个时代所缺少的所有美德:诚实守信,做事认真,勇敢无畏,重情轻财,反过来说则是具备这些美德便成了愚蠢,这真是对当今某些社会状况的一个莫大讽刺。
而阿甘所挚爱的珍妮则是堕落的象征,她染上了几乎所有的恶习,如吸毒、性解放等,最后她死于一种病毒——其实影射的是艾滋病毒。而阿甘却不计一切,始终如一地爱着她,影片在对他构成一种似是而非的责备的同时,更体现了他的纯真和善良。
阿甘如同一个战士,以他貌似简单,实则更为简单的头脑和特殊的才能以及强大的体魄为武器,一次又一次地赢得了生存和发展。这是一种对上帝奖励善良的希望,同时,它更包含了一种基调:向前,跑。有人说,这样奔跑会给人带来希望。事实上,希望确实存在,这部独特的影片赢得了如此众多的观众,吸引了甚至只喜欢轻松的娱乐片的观众,便说明了希望本身和希望的魁力。
阿甘形象的塑造颠覆了正常世界中的英雄形象,与传统观念背道而驰,具有强烈的反传统、反主流性。阿甘的经历让许多“聪明人”相形见绌,我想导演就是想通过阿甘形象的塑造来反讽社会,反映社会现状,比如对人的异化、堕落的揭露等�借此来引起人们对社会与人们命运、前途的关注。有趣的是,阿甘身后总有一群尾随者,他们找不到人生的答案,盲目地追随阿甘,可以这么说,这就是美国当时社会的一种现实,人们对现实失望,找不到生存的动力与意义,只好无望地把命运寄托在别人身上。而阿甘却总能以乐观的态度面对现实,勇敢地跑下去,这不能不说是绝妙的讽刺。
对于这样一个近年来好莱坞电影中少见的鲜明人物,阿甘无疑会被载入史册,在美国,阿甘就是战后五六十年代出生的这代群体的化身,在他们的经历中,3K党、摇滚、越战、肯尼迪、尼克松等纷纷登台亮相,在和平的混乱中他们成长,道德的重建,个性的张扬,使他们的人生道路充满着变数,他们看来似乎缺少锤炼,步履蹒跚得让人放心不下,但他们终究是长大了,并且他们跑起来的速度出乎了父辈的意料。
在小说《阿甘正传》里,它的结尾是这样写的:“不过,我跟你说,朋友:有时候到了晚上,我仰望星星,看见整个天空就那么铺在那儿,可别以为我什么也不记得。我仍旧跟大家一样有梦想,偶尔我也会想到换个情况人生会是什么样儿。然后,眨眼之间,我已经四十、五十、六十岁了,你明白吧?”
相信即使看到这里,每个人内心的惶惑感一点都不会减少,但同时我们也会油然而生一种超脱的感觉,就像我们仰望星空,感到一种自然的和谐和伟大的力量,虽然一些问题还是没有答案,可是已经变得不那么重要。时间总是无情地流转,它在催促我们不要因太多的思考而虚掷光阴。
在影片中,带着美国南方口音、智力有障碍的阿甘凝视着充满野性的珍妮,仿佛和美国小说大师福克纳的名著《喧嚣与骚动》中的傻子班吉是远亲。但二者显然有着根本的区别:班吉只是一个家庭衰亡的象征,是个真正的低能儿;而阿甘这个“傻子”却几乎代表了这个时代所缺少的所有美德:诚实守信,做事认真,勇敢无畏,重情轻财,反过来说则是具备这些美德便成了愚蠢,这真是对当今某些社会状况的一个莫大讽刺。
而阿甘所挚爱的珍妮则是堕落的象征,她染上了几乎所有的恶习,如吸毒、性解放等,最后她死于一种病毒——其实影射的是艾滋病毒。而阿甘却不计一切,始终如一地爱着她,影片在对他构成一种似是而非的责备的同时,更体现了他的纯真和善良。
阿甘如同一个战士,以他貌似简单,实则更为简单的头脑和特殊的才能以及强大的体魄为武器,一次又一次地赢得了生存和发展。这是一种对上帝奖励善良的希望,同时,它更包含了一种基调:向前,跑。有人说,这样奔跑会给人带来希望。事实上,希望确实存在,这部独特的影片赢得了如此众多的观众,吸引了甚至只喜欢轻松的娱乐片的观众,便说明了希望本身和希望的魁力。
阿甘形象的塑造颠覆了正常世界中的英雄形象,与传统观念背道而驰,具有强烈的反传统、反主流性。阿甘的经历让许多“聪明人”相形见绌,我想导演就是想通过阿甘形象的塑造来反讽社会,反映社会现状,比如对人的异化、堕落的揭露等�借此来引起人们对社会与人们命运、前途的关注。有趣的是,阿甘身后总有一群尾随者,他们找不到人生的答案,盲目地追随阿甘,可以这么说,这就是美国当时社会的一种现实,人们对现实失望,找不到生存的动力与意义,只好无望地把命运寄托在别人身上。而阿甘却总能以乐观的态度面对现实,勇敢地跑下去,这不能不说是绝妙的讽刺。
对于这样一个近年来好莱坞电影中少见的鲜明人物,阿甘无疑会被载入史册,在美国,阿甘就是战后五六十年代出生的这代群体的化身,在他们的经历中,3K党、摇滚、越战、肯尼迪、尼克松等纷纷登台亮相,在和平的混乱中他们成长,道德的重建,个性的张扬,使他们的人生道路充满着变数,他们看来似乎缺少锤炼,步履蹒跚得让人放心不下,但他们终究是长大了,并且他们跑起来的速度出乎了父辈的意料。
在小说《阿甘正传》里,它的结尾是这样写的:“不过,我跟你说,朋友:有时候到了晚上,我仰望星星,看见整个天空就那么铺在那儿,可别以为我什么也不记得。我仍旧跟大家一样有梦想,偶尔我也会想到换个情况人生会是什么样儿。然后,眨眼之间,我已经四十、五十、六十岁了,你明白吧?”
相信即使看到这里,每个人内心的惶惑感一点都不会减少,但同时我们也会油然而生一种超脱的感觉,就像我们仰望星空,感到一种自然的和谐和伟大的力量,虽然一些问题还是没有答案,可是已经变得不那么重要。时间总是无情地流转,它在催促我们不要因太多的思考而虚掷光阴。
求8篇300字读后感
描写的是以汤姆·索亚为首的一群孩子天真浪漫的生活。他们为了摆脱枯燥无味的功课、虚伪的教义和呆板的生活环境。尝试了各种冒险活动。汤姆·索亚的妈妈不在了,他和波莉姨妈一家住在一个叫圣·彼得斯堡的小镇上。汤姆是个聪明爱动的孩子,在他身上集中体现了智慧、计谋、正义、勇敢乃至领导等诸多才能。他是一个多重角色的集合,足智多谋,富于同情心。对现实环境持反感态度,一心要冲出桎梏,去当绿林好汉,过行侠仗义的生活。
故事开始不久的一个星期六,波莉姨妈罚汤姆刷围栏,可汤姆一心想着自己原来的计划,想着如何痛痛快快地玩上一天刷了一阵子就不想干了。这时他想出了一个也只有他才想得到的鬼点子。他装出一副享受着刷围栏乐趣的样子,把刷围栏描绘成一个难得的机会,先是俘虏了前来嘲笑他的本·罗解斯,接着是陆陆续续过来想讥讽他一番的几个孩子。这上当的小傻瓜不仅抢着刷围栏,还赔上了自己最心爱的东西。
为了验证死猫能治病的说法。汤姆和哈克在一个午夜闯进墓地,无意间却目睹了一桩杀人案。两个孩子发誓要保守这个秘密。可在良心的折磨下,汤姆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最后勇敢地出来作证,解救了被冤枉的莫夫·波特。
一次,在和他喜欢的女孩贝姬吵架后,汤姆决定离家出走,去当海盗。他的这个主意得到了哈克贝利·费恩和乔·哈珀的响应。于是三个孩子在河对面的一个荒岛上过起了“海盗”的生活。在这其中的一天,汤姆溜回家,偷听到波莉姨妈关于要在星期六为这三个“死去的”孩子举行葬礼的消息。这个消息让汤姆兴奋不已,在他的劝说下,另外两个想家的孩子留了下来。于是,星期六那天早上,三个孩子在教堂上演了“起死回生”的动人一幕。
又一天,汤姆突然产生了去掘宝的念头。他和哈克来到了闹鬼的屋子。巧的是,在他们上楼后,在逃的杀人犯印第安·乔和他的同伙也来了,而且在挖坑埋赃款的时候,发现了一箱金币。起了疑心的印第安·乔最后把钱和金币带走了,汤姆后来说服哈克和他一起去印第安·乔提到的那个地方把财宝弄过来。
在等待哈克口信的过程当中,汤姆应贝姬之邀去野餐,却在岩洞探险时迷了路,被困几天后,靠着汤姆的勇敢、机智和毅力,他俩最终得救。可就在被困岩洞的那几天,汤姆在一次探路时发现印第安·乔也在洞中。印第安·乔后来被饿死在洞中,汤姆却靠着这个发现找到了他生前藏的那袋金币,发了大财,在村子里引起了轰动。
故事快要结束的时候,汤姆决定成立汤姆·索亚强盗帮,并以此为诱饵使哈克主动回到了收养他的寡妇家。
绿山墙的安妮》是加拿大女作家露西·蒙哥马利的代表作,她成功地塑造了一个阳光灿烂、甜美可爱的小主人公——安妮的艺术形象。
安妮自幼失去父母,但她热爱生活,富有想象。在她的世界里,溪水在欢笑,玫瑰会说话,小树也成为戴着美丽面纱的新娘,连她自己的影子和回声都是能说话的知心朋友。她喜欢给美好的事物起美丽的名字,喜欢探寻所有未知的世界……丰富而浪漫的想象伴随着她把艰难而平凡的生活过成了一个个快乐的节日。她也经常“闯祸”,但她勇于承认并及时改正错误。她在逆境中乐观成长,在欢笑中体会生活的美好,在关爱中享受人生的喜悦,同时,她又毫无隐藏地把自己的爱心传递给小伙伴、同学、老师等所有认识的人和所能到达的地方。她热爱自然、热爱生活、热爱所有美好的事物,始终乐观而执著地奋斗进取、追求理想、实现抱负。身边每个人都受到她的感染,因为热爱,因为梦想,因为希望,因为追求,生活变得更加和谐、快乐、美好。
她是只一个四处流浪的疯子,整日蓬头垢面;她又是一个母亲,一个深爱着儿子的母亲。
初次品读《疯娘》这文章是不久之前。寝室里的姐妹读给我听的,说实话,当时自己真的没有什么太深的感觉,或许是麻木了吧。 可当我前些天在语文课堂上再次听到《疯娘》这文章时,我的心情,再也无法向前次那样平静了。
他只是一个疯子,一个连猪草和稻子都分不清的疯子。整日在村边流浪,被家境贫穷而取不起媳妇的农家收留。在这个家里,她受尽了冷落、斥骂。更有甚者,农家因为贫穷养活不起而把她干出了家门。他只是这样一个疯子,一个什么都不明白的疯子。
她不只是个疯子,从生下娃儿的那一刻起就不只是个疯子了,而是个母亲,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母亲。在被家里赶走后,依然在努力的找玩具送给她只抱过仅仅3分钟的儿子。当有人欺负自己儿子的时侯她能不顾一切的去保护他,哪怕害苦了别人;她甚至可以为一句儿子的:"好吃"而去拼命.
她是一个疯子,她的神志和平常的人不同.但是却对儿子充满了爱.她的爱是最圣洁`最崇高`最无私的,这使我不禁感动。就连她---一个疯了的人都知道怎样去爱孩子,只这一点,足以感动天地!"可怜天下父母心"这是自过流传的真理."娘静静地躺在谷底,周边是一些散落的桃子,她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身上的血早就凝固成了沉重的黑色。"疯娘死了,或许你认为她死得很惨。但在我看来,作为一个母亲,她是带着满足离开的."她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也许,她是还想采几个桃子送给儿子吃,其实,那只是儿子随口说了一句"好吃"而以,并没有叫她去采.但她很高兴,为了儿子的一个“好吃”而欣喜。
我被感动了,为了天底下最纯洁伟大的母爱而感动。母爱之恩,是我们永生难报的,愿天下的儿女都能记得回报自己母亲。
第二篇
文章主要讲述了“疯娘”悲惨的一生,以及她如何疼爱自己孩子的事。
“23年前,有个年轻的女子流落到我们村”她就是作者未来的娘。她是个疯子,“蓬头垢面,见人就傻笑,且毫不避讳地当众小便”,因此,村里的人都讨厌她,向她吐口水,甚至打她。作者的奶奶见她有几分姿色,决定收下她给我父亲做媳妇,等她给家里"续上香火"后,再把她撵走。“疯娘”才暂时有了归宿。
可是当疯娘生下作者后,疯娘在她的有生之年仅仅抱过作者一次,为什么?因为她是个疯子,家人不敢让她抱作者,也不敢让作者吃她的奶。直到奶奶决定把疯娘赶走前,疯娘才有机会抱了一会儿作者。抱着作者,疯娘“咧开嘴笑了,笑得春风满面”。可见,疯娘是多么爱自己的孩子啊!可还不到三分钟,奶奶便将疯娘怀中的作者夺了回去。从此,疯娘又过上了漂泊的生活。
5年后,疯娘回来了,手上还捏着一个脏兮兮的气球,因为疯娘没有忘记自己的孩子。可作者却因自己的娘是疯子而感到丢脸,从不叫一声“娘”,心里根本不认这个娘;好几次疯娘闯祸后被奶奶责打,作者不仅没有向奶奶求情,还嘲笑疯娘是猪;而当奶奶打作者的时候,疯娘却一个劲地护着作者,要奶奶来打她……读到这里,我的眼眶开始湿润,我真想说:“疯娘,你那么深爱你的儿子,换来的却是儿子的冷嘲热讽,他这么待你,你为什么还要处处护着他?”
终于有一天,作者情不自禁地叫了一声:“娘。”,那是因为作者和同学打架时,疯娘看到作者被人打,抓起那个同学扔进了河,作者终于感受到疯娘对自己不顾一切的爱。疯娘听到儿子的叫唤,“浑身一震,久久地看着我,然后像个孩子似的羞红了脸,咧了咧嘴,傻傻地笑了。” 读到这里,我感到很欣慰极了。疯娘用她的真情感动了作者,终于当了一回“娘”。从那以后,母子间的隔阂不再那么深了。
可是好景不长,悲剧终于在作者上高中时发生了。那时,疯娘每个星期都走20公里山路为作者送菜。一次,疯娘在半路给作者摘来了十几个野鲜桃,作者说了声甜,没想到就是这声“甜”促使疯娘又一次去摘峭壁上的野桃,最终摔向了百丈深渊……过了好多天,作者才找到了疯娘的尸体,“娘静静地躺在谷底,周边是一些散落的桃子,她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身上的血早就凝固成了沉重的黑色。”作者哭得肝肠寸断。我的心与作者一样伤心,为了孩子,疯娘就这样结束了自己的一生,活着没享一天福,死的时候身边也没有儿子送终,多么可怜,多么可悲啊!
读完全文,我感慨万千。疯娘是可怜的,可她又是多么伟大,她用自己特有的方式爱着她的孩子,为了孩子甚至搭上了性命。一个疯了的人都知道怎么去疼爱自己的孩子,更何况是正常人呢?我们的母亲给我们的爱肯定比疯娘对儿子的爱还要真挚、还要理智。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孝顺父母是做孩子的本分,就让我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好好学习,好好生活来报答母亲给我们的爱吧! 3
故事开始不久的一个星期六,波莉姨妈罚汤姆刷围栏,可汤姆一心想着自己原来的计划,想着如何痛痛快快地玩上一天刷了一阵子就不想干了。这时他想出了一个也只有他才想得到的鬼点子。他装出一副享受着刷围栏乐趣的样子,把刷围栏描绘成一个难得的机会,先是俘虏了前来嘲笑他的本·罗解斯,接着是陆陆续续过来想讥讽他一番的几个孩子。这上当的小傻瓜不仅抢着刷围栏,还赔上了自己最心爱的东西。
为了验证死猫能治病的说法。汤姆和哈克在一个午夜闯进墓地,无意间却目睹了一桩杀人案。两个孩子发誓要保守这个秘密。可在良心的折磨下,汤姆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最后勇敢地出来作证,解救了被冤枉的莫夫·波特。
一次,在和他喜欢的女孩贝姬吵架后,汤姆决定离家出走,去当海盗。他的这个主意得到了哈克贝利·费恩和乔·哈珀的响应。于是三个孩子在河对面的一个荒岛上过起了“海盗”的生活。在这其中的一天,汤姆溜回家,偷听到波莉姨妈关于要在星期六为这三个“死去的”孩子举行葬礼的消息。这个消息让汤姆兴奋不已,在他的劝说下,另外两个想家的孩子留了下来。于是,星期六那天早上,三个孩子在教堂上演了“起死回生”的动人一幕。
又一天,汤姆突然产生了去掘宝的念头。他和哈克来到了闹鬼的屋子。巧的是,在他们上楼后,在逃的杀人犯印第安·乔和他的同伙也来了,而且在挖坑埋赃款的时候,发现了一箱金币。起了疑心的印第安·乔最后把钱和金币带走了,汤姆后来说服哈克和他一起去印第安·乔提到的那个地方把财宝弄过来。
在等待哈克口信的过程当中,汤姆应贝姬之邀去野餐,却在岩洞探险时迷了路,被困几天后,靠着汤姆的勇敢、机智和毅力,他俩最终得救。可就在被困岩洞的那几天,汤姆在一次探路时发现印第安·乔也在洞中。印第安·乔后来被饿死在洞中,汤姆却靠着这个发现找到了他生前藏的那袋金币,发了大财,在村子里引起了轰动。
故事快要结束的时候,汤姆决定成立汤姆·索亚强盗帮,并以此为诱饵使哈克主动回到了收养他的寡妇家。
绿山墙的安妮》是加拿大女作家露西·蒙哥马利的代表作,她成功地塑造了一个阳光灿烂、甜美可爱的小主人公——安妮的艺术形象。
安妮自幼失去父母,但她热爱生活,富有想象。在她的世界里,溪水在欢笑,玫瑰会说话,小树也成为戴着美丽面纱的新娘,连她自己的影子和回声都是能说话的知心朋友。她喜欢给美好的事物起美丽的名字,喜欢探寻所有未知的世界……丰富而浪漫的想象伴随着她把艰难而平凡的生活过成了一个个快乐的节日。她也经常“闯祸”,但她勇于承认并及时改正错误。她在逆境中乐观成长,在欢笑中体会生活的美好,在关爱中享受人生的喜悦,同时,她又毫无隐藏地把自己的爱心传递给小伙伴、同学、老师等所有认识的人和所能到达的地方。她热爱自然、热爱生活、热爱所有美好的事物,始终乐观而执著地奋斗进取、追求理想、实现抱负。身边每个人都受到她的感染,因为热爱,因为梦想,因为希望,因为追求,生活变得更加和谐、快乐、美好。
她是只一个四处流浪的疯子,整日蓬头垢面;她又是一个母亲,一个深爱着儿子的母亲。
初次品读《疯娘》这文章是不久之前。寝室里的姐妹读给我听的,说实话,当时自己真的没有什么太深的感觉,或许是麻木了吧。 可当我前些天在语文课堂上再次听到《疯娘》这文章时,我的心情,再也无法向前次那样平静了。
他只是一个疯子,一个连猪草和稻子都分不清的疯子。整日在村边流浪,被家境贫穷而取不起媳妇的农家收留。在这个家里,她受尽了冷落、斥骂。更有甚者,农家因为贫穷养活不起而把她干出了家门。他只是这样一个疯子,一个什么都不明白的疯子。
她不只是个疯子,从生下娃儿的那一刻起就不只是个疯子了,而是个母亲,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母亲。在被家里赶走后,依然在努力的找玩具送给她只抱过仅仅3分钟的儿子。当有人欺负自己儿子的时侯她能不顾一切的去保护他,哪怕害苦了别人;她甚至可以为一句儿子的:"好吃"而去拼命.
她是一个疯子,她的神志和平常的人不同.但是却对儿子充满了爱.她的爱是最圣洁`最崇高`最无私的,这使我不禁感动。就连她---一个疯了的人都知道怎样去爱孩子,只这一点,足以感动天地!"可怜天下父母心"这是自过流传的真理."娘静静地躺在谷底,周边是一些散落的桃子,她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身上的血早就凝固成了沉重的黑色。"疯娘死了,或许你认为她死得很惨。但在我看来,作为一个母亲,她是带着满足离开的."她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也许,她是还想采几个桃子送给儿子吃,其实,那只是儿子随口说了一句"好吃"而以,并没有叫她去采.但她很高兴,为了儿子的一个“好吃”而欣喜。
我被感动了,为了天底下最纯洁伟大的母爱而感动。母爱之恩,是我们永生难报的,愿天下的儿女都能记得回报自己母亲。
第二篇
文章主要讲述了“疯娘”悲惨的一生,以及她如何疼爱自己孩子的事。
“23年前,有个年轻的女子流落到我们村”她就是作者未来的娘。她是个疯子,“蓬头垢面,见人就傻笑,且毫不避讳地当众小便”,因此,村里的人都讨厌她,向她吐口水,甚至打她。作者的奶奶见她有几分姿色,决定收下她给我父亲做媳妇,等她给家里"续上香火"后,再把她撵走。“疯娘”才暂时有了归宿。
可是当疯娘生下作者后,疯娘在她的有生之年仅仅抱过作者一次,为什么?因为她是个疯子,家人不敢让她抱作者,也不敢让作者吃她的奶。直到奶奶决定把疯娘赶走前,疯娘才有机会抱了一会儿作者。抱着作者,疯娘“咧开嘴笑了,笑得春风满面”。可见,疯娘是多么爱自己的孩子啊!可还不到三分钟,奶奶便将疯娘怀中的作者夺了回去。从此,疯娘又过上了漂泊的生活。
5年后,疯娘回来了,手上还捏着一个脏兮兮的气球,因为疯娘没有忘记自己的孩子。可作者却因自己的娘是疯子而感到丢脸,从不叫一声“娘”,心里根本不认这个娘;好几次疯娘闯祸后被奶奶责打,作者不仅没有向奶奶求情,还嘲笑疯娘是猪;而当奶奶打作者的时候,疯娘却一个劲地护着作者,要奶奶来打她……读到这里,我的眼眶开始湿润,我真想说:“疯娘,你那么深爱你的儿子,换来的却是儿子的冷嘲热讽,他这么待你,你为什么还要处处护着他?”
终于有一天,作者情不自禁地叫了一声:“娘。”,那是因为作者和同学打架时,疯娘看到作者被人打,抓起那个同学扔进了河,作者终于感受到疯娘对自己不顾一切的爱。疯娘听到儿子的叫唤,“浑身一震,久久地看着我,然后像个孩子似的羞红了脸,咧了咧嘴,傻傻地笑了。” 读到这里,我感到很欣慰极了。疯娘用她的真情感动了作者,终于当了一回“娘”。从那以后,母子间的隔阂不再那么深了。
可是好景不长,悲剧终于在作者上高中时发生了。那时,疯娘每个星期都走20公里山路为作者送菜。一次,疯娘在半路给作者摘来了十几个野鲜桃,作者说了声甜,没想到就是这声“甜”促使疯娘又一次去摘峭壁上的野桃,最终摔向了百丈深渊……过了好多天,作者才找到了疯娘的尸体,“娘静静地躺在谷底,周边是一些散落的桃子,她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身上的血早就凝固成了沉重的黑色。”作者哭得肝肠寸断。我的心与作者一样伤心,为了孩子,疯娘就这样结束了自己的一生,活着没享一天福,死的时候身边也没有儿子送终,多么可怜,多么可悲啊!
读完全文,我感慨万千。疯娘是可怜的,可她又是多么伟大,她用自己特有的方式爱着她的孩子,为了孩子甚至搭上了性命。一个疯了的人都知道怎么去疼爱自己的孩子,更何况是正常人呢?我们的母亲给我们的爱肯定比疯娘对儿子的爱还要真挚、还要理智。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孝顺父母是做孩子的本分,就让我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好好学习,好好生活来报答母亲给我们的爱吧! 3
本文标题: 《别做正常的傻瓜》读后感-(读后感4篇 300字左右 六年级水平 急 在线等到1点10分)
本文地址: http://www.lzmy123.com/duhougan/2172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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