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名著《飘》的读后感。谁找到了,复制、粘贴写。谢谢!本人急需。。。二十世纪美国文坛,现实主义文学长足发展。作为通俗小说的典范作品,《飘》也就被...
世界名著《飘》的读后感。
谁找到了,复制、粘贴写。谢谢!本人急需。。。二十世纪美国文坛,现实主义文学长足发展。作为通俗小说的典范作品,《飘》也就被搁置在了一个十分耀眼的位置。《飘》是一部以美国南北战争为历史背景、以南方的社会生活为生活环境的全景社会小说。小说全面展现美国南方社会风貌以及各色人物在巨大的社会变革中的命运变迁,通过展现不同人物在混乱复杂的社会环境中的命运变化,揭示了不同的性格所必然走向的不同的命运安排。作者运用女性所特有的观察视角,细微而又深刻地描写了以斯佳丽为中心人物,以瑞德、梅兰妮和艾希礼为主要性格人物的社会活动,通过他们的社会活动,展现了纷繁复杂的社会画面,以及他们各自不同的命运走向。
在以往小说创作中,作者习惯于塑造性格单一且突出的人物,即正面人物则性格光辉伟大,没有丝毫缺点,而负面人物则通常充满了阴暗狡诈、冷酷无情的性格本质,性格区别塑造的十分分明。而《飘》却打破了这种描述方式,小说所呈现出的人物形象都是正负两方面性格的组合体,这种性格组合既圆润而生动的变现了每个人物的性格特征,又在深层次中揭示了社会巨变所带个人的一种改变。
主人公斯佳丽身上表现出来的叛逆性和艰苦创业、自强不息的精神,显示了女主人公自我意识的觉醒、增强和对自主权的追求。在战前、战时和战后,斯佳丽女性意识的体现都充分揭示了其不屈不挠、勇敢坚强、不轻易认输的性格。战前,斯佳丽抛弃了传统淑女应有的礼节和矜持,敢爱敢恨,不顾一切地追求自己的爱,女性意识有所体现;战争期间为了生存,她摒弃了贵族小姐的娇气和风度,勇敢地担当起保护家人的职责;战后又勇敢地冲破女性身上的种种枷锁,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
她的多种性格组合注定了她最后的悲剧结局,对于爱情的浪漫追求,对于生活的利己、享乐追求,导致了她对爱情和物质财富追求的双重失败。她就是一个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和特殊的社会环境中因追求自我而丧失自我的可怜女性,这种性格组合让展现了一个可恨可恶却又可亲可爱的人物形象。
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是斯佳丽的个性以及她的爱情故事。她的爱情不是充满诗意和浪漫情调的那一种,而是现实的和功利的。为了达到目的,她甚至不惜使用为人所不齿的狡诈伎俩。那么她的爱情故事为什么还那么引人入胜呢?原因很简单,这就是真实。是小说所设置的情景下完全可能发生的真实情况。真实的东西可能并不崇高,但更接近人们的生活,因而也更受读者喜爱。
《飘》是美国著名女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创作的一部具有浪漫主义色彩、反映美国南北战争的小说。这部经久不息的小说感动了无数的读者。多次被翻拍成电影。电影又名《乱世佳人》。作品通过一幕幕气势恢宏的战争场面以及细腻逼真的人物形象,用诗一般的语言演绎了一个感人至深的爱情故事。
《飘》称得上有史以来最经典的爱情巨著之一。小说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主线是好强、任性的庄园主小姐斯佳丽纠缠在几个男人之间的爱恨情仇,与之相伴的还有社会、历史的重大变迁,旧日熟悉的一切都一去不返……既是一首人类爱情的绝唱,又是一幅反映社会政治、经济、道德诸多方面巨大而深刻变化的宏大历史画卷。
《飘》的人物性格塑造打破了传统的、单一的塑造方法,人物性格多元组合成为这部小说的一个重大亮点,以战争背景,鲜活的彰显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更从斯佳丽一家展现作者对于黑人平等的看法。性格组合展现了一个圆形的人物,通过圆形的人物集合又展示了小说历史环境的多个方面,从而详尽地记录下了一段动荡的历史,一段硝烟的时刻,以及在这种时刻不同人的成长。通过不同的性格发展,揭示了环境对于人的甚远影响,这种性格组合的描述方法也对后世小说艺术创作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仅因一部作品就名扬天下并在文坛上占有一席之地的作家是绝无仅有的。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便是这样一位独一无二的作家。《飘》1936年问世后引起轰动,被好莱坞搬上银幕后,米切尔更名扬四海。面对荣誉,米切尔谦虚地表示,《飘》的文字欠美丽,思想欠伟大,她自己也不过是位业余写作爱好者。她婉拒了各种邀请,一直与丈夫过着深居简出的生活。此书自1936年首次出版后,在世界上被翻译成29种文字,总共销售了近3000万册 。1937年,小说获得普利策奖。根据此书拍成的电影《乱世佳人》于1939年12月15日在亚特兰大举行首映,引起轰动,并迅速风靡全球。而扮演男女主角的演员克拉克·盖博和费雯·丽更是因此而留在了许多影迷的心中。
在以往小说创作中,作者习惯于塑造性格单一且突出的人物,即正面人物则性格光辉伟大,没有丝毫缺点,而负面人物则通常充满了阴暗狡诈、冷酷无情的性格本质,性格区别塑造的十分分明。而《飘》却打破了这种描述方式,小说所呈现出的人物形象都是正负两方面性格的组合体,这种性格组合既圆润而生动的变现了每个人物的性格特征,又在深层次中揭示了社会巨变所带个人的一种改变。
主人公斯佳丽身上表现出来的叛逆性和艰苦创业、自强不息的精神,显示了女主人公自我意识的觉醒、增强和对自主权的追求。在战前、战时和战后,斯佳丽女性意识的体现都充分揭示了其不屈不挠、勇敢坚强、不轻易认输的性格。战前,斯佳丽抛弃了传统淑女应有的礼节和矜持,敢爱敢恨,不顾一切地追求自己的爱,女性意识有所体现;战争期间为了生存,她摒弃了贵族小姐的娇气和风度,勇敢地担当起保护家人的职责;战后又勇敢地冲破女性身上的种种枷锁,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
她的多种性格组合注定了她最后的悲剧结局,对于爱情的浪漫追求,对于生活的利己、享乐追求,导致了她对爱情和物质财富追求的双重失败。她就是一个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和特殊的社会环境中因追求自我而丧失自我的可怜女性,这种性格组合让展现了一个可恨可恶却又可亲可爱的人物形象。
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是斯佳丽的个性以及她的爱情故事。她的爱情不是充满诗意和浪漫情调的那一种,而是现实的和功利的。为了达到目的,她甚至不惜使用为人所不齿的狡诈伎俩。那么她的爱情故事为什么还那么引人入胜呢?原因很简单,这就是真实。是小说所设置的情景下完全可能发生的真实情况。真实的东西可能并不崇高,但更接近人们的生活,因而也更受读者喜爱。
《飘》是美国著名女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创作的一部具有浪漫主义色彩、反映美国南北战争的小说。这部经久不息的小说感动了无数的读者。多次被翻拍成电影。电影又名《乱世佳人》。作品通过一幕幕气势恢宏的战争场面以及细腻逼真的人物形象,用诗一般的语言演绎了一个感人至深的爱情故事。
《飘》称得上有史以来最经典的爱情巨著之一。小说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主线是好强、任性的庄园主小姐斯佳丽纠缠在几个男人之间的爱恨情仇,与之相伴的还有社会、历史的重大变迁,旧日熟悉的一切都一去不返……既是一首人类爱情的绝唱,又是一幅反映社会政治、经济、道德诸多方面巨大而深刻变化的宏大历史画卷。
《飘》的人物性格塑造打破了传统的、单一的塑造方法,人物性格多元组合成为这部小说的一个重大亮点,以战争背景,鲜活的彰显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更从斯佳丽一家展现作者对于黑人平等的看法。性格组合展现了一个圆形的人物,通过圆形的人物集合又展示了小说历史环境的多个方面,从而详尽地记录下了一段动荡的历史,一段硝烟的时刻,以及在这种时刻不同人的成长。通过不同的性格发展,揭示了环境对于人的甚远影响,这种性格组合的描述方法也对后世小说艺术创作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仅因一部作品就名扬天下并在文坛上占有一席之地的作家是绝无仅有的。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便是这样一位独一无二的作家。《飘》1936年问世后引起轰动,被好莱坞搬上银幕后,米切尔更名扬四海。面对荣誉,米切尔谦虚地表示,《飘》的文字欠美丽,思想欠伟大,她自己也不过是位业余写作爱好者。她婉拒了各种邀请,一直与丈夫过着深居简出的生活。此书自1936年首次出版后,在世界上被翻译成29种文字,总共销售了近3000万册 。1937年,小说获得普利策奖。根据此书拍成的电影《乱世佳人》于1939年12月15日在亚特兰大举行首映,引起轰动,并迅速风靡全球。而扮演男女主角的演员克拉克·盖博和费雯·丽更是因此而留在了许多影迷的心中。
求名著《飘》读后感 1500字。
这是本爱情小说。
曾经上过一门叫做《领导学》的特别有意思的课,有幸聆听过许多特别有意思的教诲,为完成作业,还曾经特别激动地想要写一篇名为《叹明皇》的文章。可惜当时考试逼得紧,只得胡诌一篇敷衍过去再说。于是那些想要借李隆基而发的慨叹一直留到了今天。
我的大学现在到了一个我曾经作过很多设想的阶段,在这个阶段,我似乎终于有时间来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情了。我做的第一件事是看完了以前断断续续看过一半的《飘》,这说来是有些惭愧的。这部小说的成就倒是值得我这样重视,只是它太流行了,读一部妇孺皆知的小说,对一个虚荣心有些重的人来说,并不是一件十分愉快的事。然而这种不愉快我却是乐意去忍受的,只因为书中有艾希礼这个人。最初我是想要读英文原著的,不过读了几十页之后,我终于还是去买来了人民文学出版社的译著,因为我了解艾希礼的急迫心情,已经彻底压倒了读一本英文原著的雄心。记得在某一个午后,我就是受了这本书的蛊惑,和一个人谈到了“贵族”这个概念。我记得这个词是引起了对方的一些共鸣的。我们俩都认为生活中的某些美感,唯有具备了某些必备的能力的人才能够去欣赏,具备这样的能力的人,我们可以称之为“贵族”,如果他还幸运地拥有地位和财富的话,他成为贵族的可能性就更大了。我当时无疑是这样想的,而对方也无疑是这样想的,这一点我完全可以肯定。我所不能肯定的是,对方是否自认为是一个贵族呢?对方是否认为我自认为是一个贵族呢?这些于我而言,都曾是很重要的问题,因为虽是离我们生活极为遥远的话题,我却希望我们之间是有共识的。然而时过境迁,我对这两个问题已经失去考证的兴趣了。
无论如何,艾希礼是一个贵族,这是无需考证的。他的人格完美无暇,并且才智卓绝,魅力不凡。他有一切高雅的情趣,如阅读、写诗、弹琴,以及沉思。更难得的是,他还拥有地位与财富,可以在十二橡树里享受他的闲暇,也可以到欧洲作数年的游历。他周围的每一个人都尊敬他,喜爱他,却都无法进入他的内心。在我看来,他真的是太贵族了。就是这位艾希礼,当他从欧洲长期游历回来时,骑着马来探访女主人公斯佳丽。他见到她的第一句话是“So, you’ve grown up, Scarlett.”一句令人怦然心动的问候。斯佳丽望着马背上的翩翩少年,从此不可救药地爱上了她心目中的完美王子。他们无数次一起骑马,一起野餐,在傍晚的宁静中长久地闲谈,但他却始终保持着朋友和玩伴的分寸。有时候,他会用一种她所不理解的眼神静静地望着她,但似乎又越过她,直到很远的地方。她无法理解他的内心,她只知道,一切与他有关的东西都是美好的,都是会令她对他更加着迷的。她凭直觉觉得他是爱他的,她拼命地捕捉着他爱的征兆,但一切都是徒劳。这里的每一个男人,她都可以凭着她的酒窝和媚眼轻易地征服,然后让他们围着她团团转,接受她的轻视。但是艾希礼不同,她所有的手段对他来说都是无用的,她只能焦急地等待他有一天会突然向她表白,她相信时间一定会站在她这一边,因为她对自己一向是很有信心的。直到上周的一个傍晚,当他送她回家时,他突然对她说:“Scarlett, I have something so important to tell you that I hardly know how to say it.”又是艾希礼式的表达。她的心怦怦跳个不停,激动地垂下了眼帘。可是艾希礼接着说:“Not now! We’re nearly home and there isn’t time.”于是她期待过无数次的那个美妙时刻并未真正到来,不过,她至少更加肯定他是爱她的了。
可惜,她等到的却是艾希礼和表妹媚兰订婚的消息,原来艾希礼的欲言又止有着另一番含义。斯佳丽在宣布订婚消息的晚宴上将艾希礼拉进藏书室,对他说她爱他。艾希礼在她的逼问之下承认他也是爱她的,但是她也永远地失去了他。他告诉她:“你还这样年轻,又不怎么爱想问题,所以还不懂得结婚是什么意思呢。”“像我们这样不同的两个人,要结成一对美满夫妻,只有爱情是不够的。”
一个人明明爱着对方,却理智地选择了结束爱情,那时的我,从中感受到了一种悲剧式的决绝的美。
斯佳丽永远不会有这种悲剧式的思维方式,她如果想要一样东西,就会用尽一切手段去争取,她从来不会想到,有时候放弃和失去乃是一种宿命,她总以为,她一定可以得到的。她回应艾希礼的是一记响亮的耳光,并伤心地看着他默默离去。斯佳丽的这一番大闹被一个叫瑞德·巴特勒的人无意中全部听到,并因此彻底地引起了他对她的注意。作为史上最任性女主人公,斯佳丽为了让艾希礼伤心,草率地答应了媚兰的弟弟查尔斯的求婚,并且在艾希礼结婚的前一天举行了婚礼。婚后不久,查尔斯和艾希礼便先后赶赴前线,投入南北战争之中。可怜的查尔斯还没来得及与敌人照面就在军营中患病死去,而艾希礼在军队中一直表现英勇,获得了军队的嘉奖。
假如这场战争是南方取胜,或者永远不要结束,那么艾希礼还会是那个完美无暇的艾希礼。但正如艾希礼所看到的,在这场战争中,南方除了自大而英勇的士兵之外一无所有,面对工业的北方,他们唯一的结果只能是失败。艾希礼与其他人的不同之处在于,他明知道会失败,但义无反顾地战斗;其他人是为了荣誉而战,而艾希礼则知道他是为了维护自己的生活方式而战。所有的人中他最清醒,因而也最绝望。绝望,却英勇地战斗,在战斗中迎接末日的到来。这就是悲剧的精神,而我们高贵的艾希礼,对这一种精神比任何人都有更深切的理解和感受。他不愧是我的英雄。
可是这一部小说,它的目的就是要对我的英雄加以无情的嘲弄。
当亚特兰大陷落时,斯佳丽在瑞德的帮助下从死人堆中逃了出来。回到塔拉农场,她见到的只有一个失去神智的父亲和一帮不断喊饿的仆人。塔拉的女主人,她一直视为最终依靠的母亲已经患病死去。如今她必须顶替母亲的位置,一个人将塔拉肩负起来,并且她比母亲面对着更为恶劣的环境。为了保住塔拉,她甚至必须战斗并且开枪杀死一个北军士兵。在最困难的日子里,唯一能够给她一些帮助的是那个瘦弱文静的媚兰。不过塔垃总算是保住了,当地里的棉花收起来时,日子似乎要渐渐好起来了。
战争结束了,艾希礼终于回来了。十二橡树村已经被烧毁,他只能投靠斯佳丽的塔拉,况且媚兰和她刚生下的儿子早就在这里了。他开始了一种新的生活,他过去所擅长的一切,包括音乐、诗歌、骑马,以及战斗中的英勇,此时都已没有任何用处。他最需要做的,是成为一个好的农人。但是他似乎永远也不可能做到,当斯佳丽心疼地看着他用斧子笨拙地劈柴的时候,这一点再明显不过了。
这真的是一个残酷的事实,他是最优雅的绅士,是本地最好的骑手,赌博能够赢光任何人,酒量无人能及,他还知道那么多别人不知道的事情,像书本啊、诗歌啊、音乐啊、欧洲啊。但是他却无法成为一个合格的农民,即使再努力也不行。于是,在那个还极度崇尚骑士精神的年代,他痛苦地意识到,他和他的妻儿,实际上是依靠一个女人在生活。
斯佳丽把所有人从饥饿中拯救了出来,塔拉似乎会越来越兴旺。但这时北方佬提高了塔拉的税金,塔拉眼看着就要因交不出税而被没收。没有任何希望,没有任何办法。斯佳丽无奈之下重返亚特兰大,因为她听说现在唯一有钱的人是瑞德·巴特勒,而巴特勒一直希望她能成为他的情妇。斯佳丽甚至不能凑出一身完好的衣服,她来到瑞德面前引诱他,几乎就要成功了,直到瑞德看到她那双饱经劳作的手才突然明白了她的来意。斯佳丽在瑞德那里受尽屈辱,连一个子儿都没有得到。她在路上遇见了妹妹的情人弗兰克,听说弗兰克经营着一个生意不错的小店,并且准备投资木材厂,斯佳丽略施小计就抢了妹妹了情人。婚后她亲自经营小店和木材厂,钱越赚越多,塔拉有了她寄去的钱,安全地度过了难关。
而此时的艾希礼,还在塔拉努力地做他的农夫,但他怎会不明白,是斯佳丽又一次凭一己之力使他们免于饥饿。只不过,她所用的方式太过屈辱,也极为卑劣。如果他艾希礼能够站出来解决所有问题的话,她又何需如此。后来艾希礼在她面前自责道:“我本该去拦路抢劫的。”是的,他本该去拦路抢劫的,但是他任由她去了亚特兰大。
那是一个极端重视名誉的时代,艾希礼不愿意继续依靠斯佳丽,他托朋友在北方的一家银行找了一份差事,决定带着妻儿迁往北方,那个时候,任何一个南方人对北方甚至是提都不屑于提的。斯佳丽为了将心上人留在身边,以木材厂需要帮忙为由,与媚兰一起劝说艾希礼留在亚特兰大,艾希礼痛苦地选择了接受。但是他并不擅长经营管理,总是导致木材厂亏损,斯佳丽每次看到他的账目总是气不打一处来,但是她又实在太希望他能够在她身边。艾希礼仍然依靠斯佳丽生活,只不过这一次不是在塔拉,而是在亚特兰大。
假如艾希礼只是不擅长务农,不擅长经商,也许我们不必对他太过责备。然而,在这部被华盛顿邮报称为是“我们时代最伟大的爱情故事”的小说中,爱希礼在爱情上也是不可原谅的。他和斯佳丽一样并未真正理解爱情,直到他的妻子媚兰死去的时候,他们两个才明白这一点。唯一自始至终对此洞若观火的是瑞德。瑞德与艾希礼有着同样的出身,接受的是同样的教育,他也对自己身处的文化有同样深刻的理解,因而能够意识到它的可贵之处。但因为偶然,也许是必然的原因,他成了这种文化的逆子,在这块重视名誉和身份的土地上处处不受欢迎,而他也乐得我行我素,独善其身。当他在十二橡树村见到斯佳丽大闹之后,他就认定他们两个是天生的一对。从此以后,凡斯佳丽出现的地方,他总是适时地出现。他能够看穿她的一切把戏,对此加以无情地嘲弄。但是他总是在她需要的时候给她以强有力的帮助,只不过她没太意识到这一点而已。他其实很清楚自己爱着她,但她知道当一个男人将自己的爱奉献给她时,她总是会将它当作鞭子抽回去。因此他只能用一副冷酷的面孔出现在她面前,可是冷酷的背后却是热烈与冷静的爱情。他很清楚斯佳丽的心中只有一个艾希礼,但为了赢得她的心,他帮她排除各种困难,把她娶回家,并像一只冷静的鹰一样关注着她内心的每一个微小变化。她的心实在被艾希礼遮蔽得太过严密,他只好将全部的爱倾注到他们的小女儿邦妮身上,因为她太像她了。为了邦妮,他改正了他所有的浪子行径,帮助佐治亚州夺回了自治权,赢得了所有人的尊敬和喜爱
可惜的是,邦妮死了,任性的斯佳丽将所有的责任推到瑞德身上,让他悲剧欲绝,整个心彻底死去。接着媚兰也死了,艾希礼在失去这位伟大妻子的悲痛中才明白,自己原来一直是爱着媚兰的。斯佳丽看着眼前惶惑无主的艾希礼,有生以来第一次明白了他,于是她心里一尊美丽的雕像在一刹那间崩坍。她终于明白,她只是做了一件漂亮的衣服,当他遇见艾希礼的时候,就把这件衣服穿在了他身上,从此她误以为自己爱他爱得比山高比海深,其实她爱的只不过是这件衣服。而艾希礼对她,她终于知道,正如瑞德所说的,他爱她,但是与心灵无关。是的,与心灵无关,这是那个曾经把他放在心灵的圣殿里每日祈求膜拜的女子也要轻视的。
但是一切的领悟和悔恨都太晚了,当艾希礼和斯佳丽这两个彼此相爱却不能在一起的人终于明白,他们最珍贵的东西其实一直就在他们身边的时候,媚兰已经死去不可复生了。而瑞德的感情也终于被消磨尽了,他对这个得到了整个世界却还没有灵魂的孩子已经失去了兴趣,他说,只有一个孩子才会这样顽固,这样感觉迟钝。当瑞德·巴特勒在南方已经被彻底击败的时候决定加入残军作最后一战的时候,我们就已知道,在这个浪子的心中,在并不接纳他的这个地方,有些东西是值得用生命去捍卫的,于是他在最后一刻也像艾希礼去作一种悲剧意义的战斗。只不过,当这出悲剧结束时,他没有像艾希礼一样恨不得用整个余生来为旧时代哀叹,而是回到了现实中,回到了斯佳丽的身边,继续作他的浪子,同时也作一个怀着成熟的爱情冷静地等待着这个感觉迟钝的孩子的悲剧角色。不错,还是悲剧角色,一个最清醒的悲剧角色。
关于悲剧,我想起了叔本华的一段话:
我们的生命已必然含有悲剧的一切创痛,可是我们同时还不能以悲剧人物的尊严自许,而不得不在生活的广泛细节中不可避免地成为一些猥琐的喜剧角色。
叔本华先生的话道出了某些真理。生活并不是像我们所想的那样,并不是像书本上写的那样,它首先是琐屑而切身的,需要我们真心实意、全力以赴地去周旋,如果我们渴望宏大优美,那么我们或者是活在幻觉中,或者去演出一幕悲剧,并且我们不要指望能够以悲剧人物的尊严自许,因为自从上帝死后,就没有任何人能够保证我们的牺牲是可以换到尊严的。
大概是十年以前,我去市里参加一次语文竞赛,在市中心小学的教室里,看到有人在黑板上写着一句话:斯佳丽爱上了艾希礼,她是爱上了他,还是爱上了爱情。当年那个一心想要在竞赛中获奖的忐忑不安的少年,并没有想到自己会在十年之后熟谙斯佳丽与艾希礼的故事,更没有想到还会用自己远未纯熟的文笔写下一篇长长的文字,这就是生活的奇妙之处。
懦弱的艾希礼只想要旧时代那种轻柔虚幻的生活,他自己也像是一个轻柔的梦;勇敢的斯佳丽全副身心地追逐她想要的东西,当一切都随风而逝之后却发现自己追逐的并不是自己真正想要的。而我们,也许只是我,却是不得不去面对那最真实的生活的。幸运的是,在我看来,这种生活是不乏奇妙之处的。
曾经上过一门叫做《领导学》的特别有意思的课,有幸聆听过许多特别有意思的教诲,为完成作业,还曾经特别激动地想要写一篇名为《叹明皇》的文章。可惜当时考试逼得紧,只得胡诌一篇敷衍过去再说。于是那些想要借李隆基而发的慨叹一直留到了今天。
我的大学现在到了一个我曾经作过很多设想的阶段,在这个阶段,我似乎终于有时间来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情了。我做的第一件事是看完了以前断断续续看过一半的《飘》,这说来是有些惭愧的。这部小说的成就倒是值得我这样重视,只是它太流行了,读一部妇孺皆知的小说,对一个虚荣心有些重的人来说,并不是一件十分愉快的事。然而这种不愉快我却是乐意去忍受的,只因为书中有艾希礼这个人。最初我是想要读英文原著的,不过读了几十页之后,我终于还是去买来了人民文学出版社的译著,因为我了解艾希礼的急迫心情,已经彻底压倒了读一本英文原著的雄心。记得在某一个午后,我就是受了这本书的蛊惑,和一个人谈到了“贵族”这个概念。我记得这个词是引起了对方的一些共鸣的。我们俩都认为生活中的某些美感,唯有具备了某些必备的能力的人才能够去欣赏,具备这样的能力的人,我们可以称之为“贵族”,如果他还幸运地拥有地位和财富的话,他成为贵族的可能性就更大了。我当时无疑是这样想的,而对方也无疑是这样想的,这一点我完全可以肯定。我所不能肯定的是,对方是否自认为是一个贵族呢?对方是否认为我自认为是一个贵族呢?这些于我而言,都曾是很重要的问题,因为虽是离我们生活极为遥远的话题,我却希望我们之间是有共识的。然而时过境迁,我对这两个问题已经失去考证的兴趣了。
无论如何,艾希礼是一个贵族,这是无需考证的。他的人格完美无暇,并且才智卓绝,魅力不凡。他有一切高雅的情趣,如阅读、写诗、弹琴,以及沉思。更难得的是,他还拥有地位与财富,可以在十二橡树里享受他的闲暇,也可以到欧洲作数年的游历。他周围的每一个人都尊敬他,喜爱他,却都无法进入他的内心。在我看来,他真的是太贵族了。就是这位艾希礼,当他从欧洲长期游历回来时,骑着马来探访女主人公斯佳丽。他见到她的第一句话是“So, you’ve grown up, Scarlett.”一句令人怦然心动的问候。斯佳丽望着马背上的翩翩少年,从此不可救药地爱上了她心目中的完美王子。他们无数次一起骑马,一起野餐,在傍晚的宁静中长久地闲谈,但他却始终保持着朋友和玩伴的分寸。有时候,他会用一种她所不理解的眼神静静地望着她,但似乎又越过她,直到很远的地方。她无法理解他的内心,她只知道,一切与他有关的东西都是美好的,都是会令她对他更加着迷的。她凭直觉觉得他是爱他的,她拼命地捕捉着他爱的征兆,但一切都是徒劳。这里的每一个男人,她都可以凭着她的酒窝和媚眼轻易地征服,然后让他们围着她团团转,接受她的轻视。但是艾希礼不同,她所有的手段对他来说都是无用的,她只能焦急地等待他有一天会突然向她表白,她相信时间一定会站在她这一边,因为她对自己一向是很有信心的。直到上周的一个傍晚,当他送她回家时,他突然对她说:“Scarlett, I have something so important to tell you that I hardly know how to say it.”又是艾希礼式的表达。她的心怦怦跳个不停,激动地垂下了眼帘。可是艾希礼接着说:“Not now! We’re nearly home and there isn’t time.”于是她期待过无数次的那个美妙时刻并未真正到来,不过,她至少更加肯定他是爱她的了。
可惜,她等到的却是艾希礼和表妹媚兰订婚的消息,原来艾希礼的欲言又止有着另一番含义。斯佳丽在宣布订婚消息的晚宴上将艾希礼拉进藏书室,对他说她爱他。艾希礼在她的逼问之下承认他也是爱她的,但是她也永远地失去了他。他告诉她:“你还这样年轻,又不怎么爱想问题,所以还不懂得结婚是什么意思呢。”“像我们这样不同的两个人,要结成一对美满夫妻,只有爱情是不够的。”
一个人明明爱着对方,却理智地选择了结束爱情,那时的我,从中感受到了一种悲剧式的决绝的美。
斯佳丽永远不会有这种悲剧式的思维方式,她如果想要一样东西,就会用尽一切手段去争取,她从来不会想到,有时候放弃和失去乃是一种宿命,她总以为,她一定可以得到的。她回应艾希礼的是一记响亮的耳光,并伤心地看着他默默离去。斯佳丽的这一番大闹被一个叫瑞德·巴特勒的人无意中全部听到,并因此彻底地引起了他对她的注意。作为史上最任性女主人公,斯佳丽为了让艾希礼伤心,草率地答应了媚兰的弟弟查尔斯的求婚,并且在艾希礼结婚的前一天举行了婚礼。婚后不久,查尔斯和艾希礼便先后赶赴前线,投入南北战争之中。可怜的查尔斯还没来得及与敌人照面就在军营中患病死去,而艾希礼在军队中一直表现英勇,获得了军队的嘉奖。
假如这场战争是南方取胜,或者永远不要结束,那么艾希礼还会是那个完美无暇的艾希礼。但正如艾希礼所看到的,在这场战争中,南方除了自大而英勇的士兵之外一无所有,面对工业的北方,他们唯一的结果只能是失败。艾希礼与其他人的不同之处在于,他明知道会失败,但义无反顾地战斗;其他人是为了荣誉而战,而艾希礼则知道他是为了维护自己的生活方式而战。所有的人中他最清醒,因而也最绝望。绝望,却英勇地战斗,在战斗中迎接末日的到来。这就是悲剧的精神,而我们高贵的艾希礼,对这一种精神比任何人都有更深切的理解和感受。他不愧是我的英雄。
可是这一部小说,它的目的就是要对我的英雄加以无情的嘲弄。
当亚特兰大陷落时,斯佳丽在瑞德的帮助下从死人堆中逃了出来。回到塔拉农场,她见到的只有一个失去神智的父亲和一帮不断喊饿的仆人。塔拉的女主人,她一直视为最终依靠的母亲已经患病死去。如今她必须顶替母亲的位置,一个人将塔拉肩负起来,并且她比母亲面对着更为恶劣的环境。为了保住塔拉,她甚至必须战斗并且开枪杀死一个北军士兵。在最困难的日子里,唯一能够给她一些帮助的是那个瘦弱文静的媚兰。不过塔垃总算是保住了,当地里的棉花收起来时,日子似乎要渐渐好起来了。
战争结束了,艾希礼终于回来了。十二橡树村已经被烧毁,他只能投靠斯佳丽的塔拉,况且媚兰和她刚生下的儿子早就在这里了。他开始了一种新的生活,他过去所擅长的一切,包括音乐、诗歌、骑马,以及战斗中的英勇,此时都已没有任何用处。他最需要做的,是成为一个好的农人。但是他似乎永远也不可能做到,当斯佳丽心疼地看着他用斧子笨拙地劈柴的时候,这一点再明显不过了。
这真的是一个残酷的事实,他是最优雅的绅士,是本地最好的骑手,赌博能够赢光任何人,酒量无人能及,他还知道那么多别人不知道的事情,像书本啊、诗歌啊、音乐啊、欧洲啊。但是他却无法成为一个合格的农民,即使再努力也不行。于是,在那个还极度崇尚骑士精神的年代,他痛苦地意识到,他和他的妻儿,实际上是依靠一个女人在生活。
斯佳丽把所有人从饥饿中拯救了出来,塔拉似乎会越来越兴旺。但这时北方佬提高了塔拉的税金,塔拉眼看着就要因交不出税而被没收。没有任何希望,没有任何办法。斯佳丽无奈之下重返亚特兰大,因为她听说现在唯一有钱的人是瑞德·巴特勒,而巴特勒一直希望她能成为他的情妇。斯佳丽甚至不能凑出一身完好的衣服,她来到瑞德面前引诱他,几乎就要成功了,直到瑞德看到她那双饱经劳作的手才突然明白了她的来意。斯佳丽在瑞德那里受尽屈辱,连一个子儿都没有得到。她在路上遇见了妹妹的情人弗兰克,听说弗兰克经营着一个生意不错的小店,并且准备投资木材厂,斯佳丽略施小计就抢了妹妹了情人。婚后她亲自经营小店和木材厂,钱越赚越多,塔拉有了她寄去的钱,安全地度过了难关。
而此时的艾希礼,还在塔拉努力地做他的农夫,但他怎会不明白,是斯佳丽又一次凭一己之力使他们免于饥饿。只不过,她所用的方式太过屈辱,也极为卑劣。如果他艾希礼能够站出来解决所有问题的话,她又何需如此。后来艾希礼在她面前自责道:“我本该去拦路抢劫的。”是的,他本该去拦路抢劫的,但是他任由她去了亚特兰大。
那是一个极端重视名誉的时代,艾希礼不愿意继续依靠斯佳丽,他托朋友在北方的一家银行找了一份差事,决定带着妻儿迁往北方,那个时候,任何一个南方人对北方甚至是提都不屑于提的。斯佳丽为了将心上人留在身边,以木材厂需要帮忙为由,与媚兰一起劝说艾希礼留在亚特兰大,艾希礼痛苦地选择了接受。但是他并不擅长经营管理,总是导致木材厂亏损,斯佳丽每次看到他的账目总是气不打一处来,但是她又实在太希望他能够在她身边。艾希礼仍然依靠斯佳丽生活,只不过这一次不是在塔拉,而是在亚特兰大。
假如艾希礼只是不擅长务农,不擅长经商,也许我们不必对他太过责备。然而,在这部被华盛顿邮报称为是“我们时代最伟大的爱情故事”的小说中,爱希礼在爱情上也是不可原谅的。他和斯佳丽一样并未真正理解爱情,直到他的妻子媚兰死去的时候,他们两个才明白这一点。唯一自始至终对此洞若观火的是瑞德。瑞德与艾希礼有着同样的出身,接受的是同样的教育,他也对自己身处的文化有同样深刻的理解,因而能够意识到它的可贵之处。但因为偶然,也许是必然的原因,他成了这种文化的逆子,在这块重视名誉和身份的土地上处处不受欢迎,而他也乐得我行我素,独善其身。当他在十二橡树村见到斯佳丽大闹之后,他就认定他们两个是天生的一对。从此以后,凡斯佳丽出现的地方,他总是适时地出现。他能够看穿她的一切把戏,对此加以无情地嘲弄。但是他总是在她需要的时候给她以强有力的帮助,只不过她没太意识到这一点而已。他其实很清楚自己爱着她,但她知道当一个男人将自己的爱奉献给她时,她总是会将它当作鞭子抽回去。因此他只能用一副冷酷的面孔出现在她面前,可是冷酷的背后却是热烈与冷静的爱情。他很清楚斯佳丽的心中只有一个艾希礼,但为了赢得她的心,他帮她排除各种困难,把她娶回家,并像一只冷静的鹰一样关注着她内心的每一个微小变化。她的心实在被艾希礼遮蔽得太过严密,他只好将全部的爱倾注到他们的小女儿邦妮身上,因为她太像她了。为了邦妮,他改正了他所有的浪子行径,帮助佐治亚州夺回了自治权,赢得了所有人的尊敬和喜爱
可惜的是,邦妮死了,任性的斯佳丽将所有的责任推到瑞德身上,让他悲剧欲绝,整个心彻底死去。接着媚兰也死了,艾希礼在失去这位伟大妻子的悲痛中才明白,自己原来一直是爱着媚兰的。斯佳丽看着眼前惶惑无主的艾希礼,有生以来第一次明白了他,于是她心里一尊美丽的雕像在一刹那间崩坍。她终于明白,她只是做了一件漂亮的衣服,当他遇见艾希礼的时候,就把这件衣服穿在了他身上,从此她误以为自己爱他爱得比山高比海深,其实她爱的只不过是这件衣服。而艾希礼对她,她终于知道,正如瑞德所说的,他爱她,但是与心灵无关。是的,与心灵无关,这是那个曾经把他放在心灵的圣殿里每日祈求膜拜的女子也要轻视的。
但是一切的领悟和悔恨都太晚了,当艾希礼和斯佳丽这两个彼此相爱却不能在一起的人终于明白,他们最珍贵的东西其实一直就在他们身边的时候,媚兰已经死去不可复生了。而瑞德的感情也终于被消磨尽了,他对这个得到了整个世界却还没有灵魂的孩子已经失去了兴趣,他说,只有一个孩子才会这样顽固,这样感觉迟钝。当瑞德·巴特勒在南方已经被彻底击败的时候决定加入残军作最后一战的时候,我们就已知道,在这个浪子的心中,在并不接纳他的这个地方,有些东西是值得用生命去捍卫的,于是他在最后一刻也像艾希礼去作一种悲剧意义的战斗。只不过,当这出悲剧结束时,他没有像艾希礼一样恨不得用整个余生来为旧时代哀叹,而是回到了现实中,回到了斯佳丽的身边,继续作他的浪子,同时也作一个怀着成熟的爱情冷静地等待着这个感觉迟钝的孩子的悲剧角色。不错,还是悲剧角色,一个最清醒的悲剧角色。
关于悲剧,我想起了叔本华的一段话:
我们的生命已必然含有悲剧的一切创痛,可是我们同时还不能以悲剧人物的尊严自许,而不得不在生活的广泛细节中不可避免地成为一些猥琐的喜剧角色。
叔本华先生的话道出了某些真理。生活并不是像我们所想的那样,并不是像书本上写的那样,它首先是琐屑而切身的,需要我们真心实意、全力以赴地去周旋,如果我们渴望宏大优美,那么我们或者是活在幻觉中,或者去演出一幕悲剧,并且我们不要指望能够以悲剧人物的尊严自许,因为自从上帝死后,就没有任何人能够保证我们的牺牲是可以换到尊严的。
大概是十年以前,我去市里参加一次语文竞赛,在市中心小学的教室里,看到有人在黑板上写着一句话:斯佳丽爱上了艾希礼,她是爱上了他,还是爱上了爱情。当年那个一心想要在竞赛中获奖的忐忑不安的少年,并没有想到自己会在十年之后熟谙斯佳丽与艾希礼的故事,更没有想到还会用自己远未纯熟的文笔写下一篇长长的文字,这就是生活的奇妙之处。
懦弱的艾希礼只想要旧时代那种轻柔虚幻的生活,他自己也像是一个轻柔的梦;勇敢的斯佳丽全副身心地追逐她想要的东西,当一切都随风而逝之后却发现自己追逐的并不是自己真正想要的。而我们,也许只是我,却是不得不去面对那最真实的生活的。幸运的是,在我看来,这种生活是不乏奇妙之处的。
关于飘的读后感
求篇万字读后感读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一辈子。《飘》 是以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动乱的社会现实为背景的爱情小说.小说以亚特兰大及附近的一个种植园为故事背景,描绘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人的生活.以"乱世佳人"斯佳丽为主线,描写了几对青年的爱情纠葛. 1900年11月 8日,玛格丽特·米切尔出生于美国佐治亚州亚特兰大市的一个律师家庭。
她的父亲曾经是亚特兰大市的历史学会主席。在南北战争期间,亚特兰大曾于1864年落入北方军将领舒尔曼之手。后来,这便成了亚特兰大居民热衷的话题。自孩提时起,玛格丽特就时时听到她父亲与朋友们,甚至居民之间谈论南北战争。当26岁的玛格丽特决定创作一部有关南北战争的小说时,亚特兰大自然就成了小说的背景。
玛格丽特曾就读于马萨诸塞州的史密斯学院。后因母亲病逝,家中需要她来主持家务,于是不得不中途退学。从1922年起,她开始用自己的昵称"佩吉"为《亚特兰大日报》撰稿。在以后的四年中,就有129 篇署名的和大量未署名的稿件见诸报端。这些稿件中有一组便是玛格丽特为过去南方邦联将领写的专题报道。
在经历了一次失败的婚姻之后,玛格丽特于1925年与佐治亚热力公司的广告部主任约翰·马施结婚。1926年,由于腿部负伤,玛格丽特不得不辞去报社的工作。在丈夫的鼓励下,她开始致力于创作。
玛格丽特后来对人说,《飘》的写作占去了她近10年的时间。其实,小说大部分章节的初稿早在1929年就完成了。她首先完成的是小说的最后一章,然后返回来写前面的章节,但她始终没有按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写,而是想到哪里就写到哪里。在近10年的时间里,玛格丽特很少对她的朋友们提起她的书稿。虽然不少人都知道她在创作,但几乎无人知道她具体在写什么。1935年春,麦克米伦出版公司的编辑哈罗德·拉瑟姆在全国各地组稿。当他来到亚特兰大时,偶尔听说了玛格丽特写书的情况。起初,玛格丽特否认她在写小说,因为她不相信南方人对南北战争的看法能让北方的出版商感兴趣。结果,就在拉瑟姆离开亚特兰大的前一天,玛格丽特才送去了她已经打好的近五英尺厚的手稿。同年 7月,麦克未伦公司决定出版这部小说,并暂定名为《明天是新的一天》。此后,玛格丽特花了半年的时间来反复核实小说中所涉及的历史事件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她引用美国诗人欧内斯特·道森的一句诗,将小说的题目改为《随风而去》(汉译名为《飘》)。与此同时,麦克米伦公司也作了大量的宣传。因此,1936年 6月30日,这位无名作家的"巨著"一经面世,其销售情况立即打破了美国出版界的多项纪录:日销售量最高时为5万册;前六个月发行了100Q万册;第一年 200万册。随后,小说获得了1937年普利策奖和美国出版商协会奖。就在小说问世的当年,好莱坞便以 5万美元的代价购得将《飘》改编成电影的权利。由大卫·塞尔兹尼克执导,克拉克·加布尔和维维安·利主演的电影《飘》于1939年问世。
半个多世纪以来,这部厚达1000多页的小说一直位居美国畅销书的前列。截止70年代末期,小说己被译成27种文字,在全世界的销售量也逾2000万册。
《飘》的出版使玛格丽特几乎在一夜之间变成了当时美国文坛的名人,成了亚特兰大人人皆知的"女英雄"。这突如其来的盛誉彻底改变了她的生活。1936年7 月8日,即《飘》出版后的第九天,玛格现丽特在给佛罗里达一位教授的信中讲述了她的体会:"我不知道一个作家的生活会是这个样子。如果我事先知道的话,我绝不会企图去当一名作家。过去的几十年里我的生活一直非常宁静。这是我自己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因为我不善于与人交往;因为我希望工作,喜欢安静;也因为我身体不很好,需要休息。近日来,我的生活已经彻底丧失了那种宁静安谧的气氛"。
玛格丽特的女佣人也回忆说:"小说出版的当天,电话铃每三分钟响一次,每五分钟有人敲门,每隔七分钟有一份电报迭上门来。公寓门口总站着十几个人,他们在静候着玛格丽特出来,以便请她在小说上签名。"
而要求采访,邀请玛格丽特去各地巡回讲演,甚至要求她为各慈善事业捐款的人更是络绎不绝。仅第一周就有 300本《飘》从全国各地寄到她的手里,这些崇拜者希望她签名后再掏钱给他们寄回去。接踵而来的版权,翻译权的纠纷又把她纠缠到一系列的法律事务中。因此,不难理解玛格丽特为什么自《飘》发表以后,直至1949年 8月16日因车祸而丧生,她再也没有发表任何作品。不过她留下了大量书信。她的书信集1976年由麦克米伦公司出版,题名为《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书信集》。
《飘》虽然一部有关战争的小说,但作者玛格丽特没有把着眼点放在战场上。除了亚特兰大失陷前五角场上躺满伤病员那悲壮的一幕外,其他战争场景并没有花费作者过多的笔墨。作为第一部从南方女性角度来叙述美国内战的小说,玛格丽特着重描写了留在后方家里的妇女饱受战乱之苦的体验和感受,从战争伊始对战争怀有崇敬心理、对战争全然的支持,到因战争而带来的失去亲人的痛苦、不得不屈服于失败的命运以及战后立志重建家园的艰辛历程。战争失败了,有的人因此而意志消沉,失去了原有的斗志,无法调整好自己的心态,面对战后支离破碎的生活。反之,另外一些人则克服了失败的心理,凛然面对严酷的现实,成了生活中不畏困难、重新前进在生活旅途上的强者。《飘》的主题思想很多,写乱世中佳人的命运,写飘然而逝的美国南方文化。主人公的思想和情感深受美国南北战争的影响。战争改变了女人们,她们在战火和硝烟中守护着自己的土地, 她们勇敢,坚强,不屈服,因为“Tomorrow is another day”。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读了这本书,的确令我醍醐灌顶、受益菲浅。全书不论是华美流畅的语言描写,还是个性鲜活的人物塑造,都达到的登峰造极的地步。真不愧是世界文学的瑰宝。其中,女主人公的爱情观,使我感受颇深。
思佳丽,这一在美国动荡年代所诞生的出色的人物,她的优秀个性散发出无穷的光芒。这是一个完整的女人, 是一个有缺点的完整女人。 虽然只是一个作者的人物缩影, 不仅包含了作者自己的人生经历, 也有很多女人的身影在里面! 她值得一看, 不, 应该是值得很多遍的看。
看她,就像看自己 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她对爱情的执着。她所拥有天使般的脸蛋和魔鬼般的身材——用修饰中国古代美女的话那就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使得多少青年男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然而她对这些毫不在乎,她对爱情疯狂的执着。但是出于无奈,她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当再一次见到她钟爱的艾希礼时,依然像少女般疯狂地爱着他,不顾一切的向他倾诉钟情。这让我想到了中国封建时代的女子对爱情忠贞的另一种表达方式。以《孔雀东南飞》为例,一对男女要表现对爱的忠贞就要结为连理枝,他们的爱情是与婚姻紧密相连的。“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当他们的爱情遭受别人的破坏时,为了表现对爱的执着,他们只有“自挂东南枝”了。然而思佳丽却不一样,在她的爱情观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或者说是一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分离。她不在乎彼此都有的婚姻,抛开一切大胆的去爱艾希礼,争取自己的幸福,她并未将爱情套上礼义,道德的枷锁,她的爱情永远是自由奔放的。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造成的吧。爱的本质是不因表达方式的变更而变化的。
上高中的时候认认真真的看了这厚厚的两本书,两个感觉:一是非常喜欢思佳丽,二是非常不喜欢白瑞得.
那时候不喜欢这种看似不在乎自己的男人,总觉得爱我得男人应该死心塌地不离不弃.那种动不动就惹我生气得男人是最讨厌的.
现在老了(偷笑一下),对生活对爱情也开始有了真实和深切得体会.我经常会以思佳丽得思想来对思考自己得行为--我希望用那种坚定得信念来支持自己,需要那样的有些现实的举动提醒自己避免幼稚.
思佳丽在看我看是个现实又奢侈的女子,对自己的理想不离不弃.她的生活是多彩的,爱情虽不完整,但我看来也是完美的.她生命中的一切是我所期待的,包括爱情.
奇怪会爱上这样的女子,任何一个男人无法逃避,我也不能...
思佳丽的大半生又是为爱所迷惑的。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知道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艾希礼并不爱她,也不曾象她所想的那般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艾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艾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善——这正应了中国的一句老话: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 而恰恰因为她错误的迷恋,才使她错了身边真正的幸福。这也给了我一个启示:人要学会明辨是非,不要让幸福从自己的指间溜走。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 “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值得欣慰的是,在思佳丽的爱情世界里没有什么是为之已晚的,当她彻底的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瑞德也已离她而去之后,她才意识到原来她真正爱的人是瑞德,她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与悔恨,相信自己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如果许多人对爱情都能有这种乐观自信的态度,那么许多爱情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白瑞特.白瑞特有着良好的家世,却并不以此为荣.他有着锐利的眼睛,有着聪明的头脑,他能很快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的勇敢,执着,他的机智果断,都成为让人喜欢的因素,还有他放荡的外表下那颗专一的心也使人喜欢.他爱斯佳丽,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顾斯佳丽,他希望让她事事称心,可这些却被斯佳丽拒绝了,于是他一直耐心地等待,等待他爱的斯佳丽也能同样爱上他,可是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就这样,当他的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死了,再也回不来了.于是,他选择了离开. 白瑞特对斯佳丽的默默付出而倍感愉悦;对白瑞特最后的离开表示惋惜……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那场南北战争呵,闭上眼就觉得自己处在亚特兰大,和成群结队的人聚在车道旁等死亡人员的名单,塔尔顿家四兄弟都完了,汤姆和那对孪生兄弟完了,威尔克斯,阿什礼的父亲,头发发白的老人也被炮弹打中,米德太太的大儿子死了,小儿子不到十六岁在战场上重伤,这是场扣人心弦的战争,成百上千的伤员,飞舞的苍蝇、肮脏的绷带,血腥、汗渍。。。南方败了,北佬来了。。。
很多人看这本书停留在斯佳丽对阿什礼对瑞特的感情上,停留在斯佳丽的勇敢与坚强上,有人甚至说她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其实她不是神,她同样脆弱,面临这场战争时她才十七岁。
我总觉得如果她没有遇到过瑞特,她这一生也就被些所谓的道德给埋葬在了永远的十七岁。
阿什礼是她一直在盲目爱着的人,以前我一直觉得梅拉妮应该一直不知道斯佳丽对阿什礼的爱,可是,如今才发现梅拉妮的精明,
那场战争,斯佳丽对阿什礼的担心早已于言语间,梅拉妮她怎么会看不到,只是她不说,她将斯佳丽当成姐妹,当成她最需要的人,来信赖着,来支撑着,这个人很多时候我讨厌她,但有时候又为她的善良而感动。
阿什礼,我一直看不起这个人,从心底里贬视这个人,斯佳丽正是因为不了解他才爱他,当她了解了,爱也就消失了。
瑞特,用书中不了解他的人的话说是一个混蛋,一个恶棍。他对斯佳丽的爱却是最真挚的,那是切切实实的行动的付出,只是斯佳丽看不到,当她明白时已经太迟了,叹息~~
平心而论我是很喜欢郝思嘉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的"豪放"性格的。同时,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对感情不纯真、不忠贞是很气愤的。曾经有好几次,我和不同的女孩子讨论过郝思嘉,希望了解从女性的角度怎么看待郝思嘉。得到的结果是,她们大多是很佩服欣赏郝思嘉在那个年代的勇气、能力和作为,而对于其没有节气式的"随便"却持宽容态度,认为那些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没有她那"强悍"的性格,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另一方面,郝思嘉对待梅兰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开始可能是出于对卫希理的爱而爱屋及屋,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她们两个人的性格是截然不同,思嘉经常生梅来的气,甚至还想弃她于不顾,好在在关键时刻,思嘉没有以个人的私利干扰自己的情感选择。以至最后,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至于思嘉对瑞德的感情,开始时我觉得思嘉是出于功利性目的的,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在利用瑞德,直到最后思嘉看清了希理,才知道自己真正喜欢的就是瑞德。反观瑞德对思嘉的爱则确是真切的,虽然瑞德的性格和思嘉类似都是功利的性格,而且他还痞子气十足。但我以为他从在 12根橡树第一次遇见思嘉就已喜欢上她了,这种喜欢是出于爱慕、出于对思嘉的爱。
相对于我对郝思嘉的既喜欢又气愤,文中白瑞德这个形象我是比较喜欢的。他"放荡不羁"但又不失自我,一身的痞子气但又不失男子汉的爱国豪情,而且居然他还出身名门(美国西点军校炮兵专业毕业生)。白瑞德看起来像个玩世不恭、唯利是图的老痞子,但是从华贝儿口中我们可以知道,其实白瑞德是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至于瑞德的爱国情操那就更不用说了,在他们的"国家"(南方)危机的时候,白瑞德领导的封锁线商人,历经艰辛、排除万难冲破北方的封锁线为南方运输急需的物资,并且在亚特兰大陷落那晚在他亲自上阵,操炮反击"北方佬"。即便如此,也只有梅兰了解白瑞德,亚特兰大的上流人士还是不齿他。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这些我们都在历史书上学到过了。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总之,《飘》不愧是世界名著,看后令我感慨良久。
我不得不承认,自己读的书确实不多,尤其是名著、世界名著。在学校时,匆匆地读《茶花女》、《红与黑》等,也许是由于文学素养的浅薄,或是世界观的差异,它们并没有带给我多大的震撼。暑假时,友人推荐我读一下《飘》,当时还记得她很神秘,开玩笑地说了声:“读完了,你会改变你的择偶观呦!”
花了一个月的时间看完了它,很惭愧自己像老牛走路似的看书速度,却也不敢恭维自己看得有多精。读完后,心里有股淡淡的惆怅感觉,朦胧中,总觉得自己身上依稀有思嘉的身影。读完《飘》,它确实给了我很大的震撼,多少次我与之同喜、同闹、同悲、同笑。几许惆怅,几许欣喜,几许感慨,几许惊叹。更唤起我对过去的懊悔。同时,对书中的描述的人生、友情、爱情,我也感触颇多。
关于人生的善与恶,我不敢妄加评论,想法也许是很幼稚的。《飘》中女主人公思嘉·奥哈拉并不是传统观念的好女人,她有着迷人的外貌、聪慧的头脑、坚强的内心、果敢的行为。同时,她也骄傲、贪婪、虚荣、追求实际,甚至曾经有过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她渴望爱情,不顾一切世俗观念,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但当感情和现实利益相冲突时,她毅然将经济需求放在首位。如果说我佩服思嘉,那我更衷情于瑞德,因为我也同样的崇高自由,他的豪放不羁,他的现实,他的勇敢,都传神地说明了他在乱世社会中成长的一个人才,是在乱世生存与发展的强者,强者应适应任何一个社会,这也成了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在经济社会中对精神的取舍,在面对新生事物时,是适应还是回避?思索过后,相信我们会有更多的启发
谈到友情,虽然在《飘》中,作者并没有极力去描写友情,但媚兰对朋友的这份友情仍然是让我羡慕不已。记得桑费有句话:“朋友有三种:爱你的朋友、恨你的朋友、忘记你的朋友。”我想媚兰就是那种爱思嘉的朋友。她对思嘉感恩、感激,甚至为了她可以去死,她的真心在临死前终于让思嘉明白她是她唯一的真正朋友。在人的一生当中,谁能没有朋友?有几个真正的朋友便成了人一生最珍贵的东西。对待朋友,最好也是最真的办法--那就是真心!
我一直在想,如果米切尔没有出车祸去世,她所写的其他小说会是什么样呢?
一个作家如果要让人爱上,一定要多写点作品,让读者从不同侧面去了解他。因为一本书虽然可以反映作家的很多侧面却不是全部。
可是米切尔就像是杜鹃啼血,仿佛她的一生就是为了这本〈飘〉。写完她就去世了,让人惋惜。
我个人认为〈飘〉是有两道主线的。爱情和战争。
我们之前所接触的历史很冰冷,仿佛就是一场为黑人解放而运行的必要手段。北方是正义,南方是无知。
可是在〈飘〉中,南方的视角将这场战争表现得居然让不爱战争的我想哭。人与人之间的复杂关系在战争中的表现,被米切尔写得十分浪漫,不论是正面关系还是负面关系。
我认为我比较像斯佳丽。而我认为其实瑞德也没有什么不好,甚至非常棒!
跨越几十年的感情,在来来回回中辗转,最终尽管结尾十分含蓄,但是大家都可以想象得到,以斯佳丽的性格和瑞德的情,最终二人仍然会走在一起的。
它的续集〈斯佳丽〉(自然不是米切尔写的)就十分好得续写了这段情缘。我认为续集也是难得之作!
本书还将爱尔兰人与土地的关系写得十分坚定,十分令人折服。
读完了整本书,我也摘出了最喜爱的两句话:
“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警告贪慕虚荣的人。
“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他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一一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在爱情中寻找爱情
一个憧憬并执着追求爱情的女人, 却不得不在生活的压力面前一次次的被叛自己的内心。
一个固执的、简直是执拗的女人, 也正因此而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爱情。
一个被物质的困乏吓坏的女人, 在追求物质, 却无可指责, 因为这样的一个女人也是处心积虑的想要帮助自己爱的人, 却一直在小心翼翼的维护着这个男人的尊严。
可悲的是当自己真正爱的人在一次次被伤害后离去。
幸运的是这个在困难面前从不放弃的女人总是给自己希望。
她的父亲曾经是亚特兰大市的历史学会主席。在南北战争期间,亚特兰大曾于1864年落入北方军将领舒尔曼之手。后来,这便成了亚特兰大居民热衷的话题。自孩提时起,玛格丽特就时时听到她父亲与朋友们,甚至居民之间谈论南北战争。当26岁的玛格丽特决定创作一部有关南北战争的小说时,亚特兰大自然就成了小说的背景。
玛格丽特曾就读于马萨诸塞州的史密斯学院。后因母亲病逝,家中需要她来主持家务,于是不得不中途退学。从1922年起,她开始用自己的昵称"佩吉"为《亚特兰大日报》撰稿。在以后的四年中,就有129 篇署名的和大量未署名的稿件见诸报端。这些稿件中有一组便是玛格丽特为过去南方邦联将领写的专题报道。
在经历了一次失败的婚姻之后,玛格丽特于1925年与佐治亚热力公司的广告部主任约翰·马施结婚。1926年,由于腿部负伤,玛格丽特不得不辞去报社的工作。在丈夫的鼓励下,她开始致力于创作。
玛格丽特后来对人说,《飘》的写作占去了她近10年的时间。其实,小说大部分章节的初稿早在1929年就完成了。她首先完成的是小说的最后一章,然后返回来写前面的章节,但她始终没有按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写,而是想到哪里就写到哪里。在近10年的时间里,玛格丽特很少对她的朋友们提起她的书稿。虽然不少人都知道她在创作,但几乎无人知道她具体在写什么。1935年春,麦克米伦出版公司的编辑哈罗德·拉瑟姆在全国各地组稿。当他来到亚特兰大时,偶尔听说了玛格丽特写书的情况。起初,玛格丽特否认她在写小说,因为她不相信南方人对南北战争的看法能让北方的出版商感兴趣。结果,就在拉瑟姆离开亚特兰大的前一天,玛格丽特才送去了她已经打好的近五英尺厚的手稿。同年 7月,麦克未伦公司决定出版这部小说,并暂定名为《明天是新的一天》。此后,玛格丽特花了半年的时间来反复核实小说中所涉及的历史事件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她引用美国诗人欧内斯特·道森的一句诗,将小说的题目改为《随风而去》(汉译名为《飘》)。与此同时,麦克米伦公司也作了大量的宣传。因此,1936年 6月30日,这位无名作家的"巨著"一经面世,其销售情况立即打破了美国出版界的多项纪录:日销售量最高时为5万册;前六个月发行了100Q万册;第一年 200万册。随后,小说获得了1937年普利策奖和美国出版商协会奖。就在小说问世的当年,好莱坞便以 5万美元的代价购得将《飘》改编成电影的权利。由大卫·塞尔兹尼克执导,克拉克·加布尔和维维安·利主演的电影《飘》于1939年问世。
半个多世纪以来,这部厚达1000多页的小说一直位居美国畅销书的前列。截止70年代末期,小说己被译成27种文字,在全世界的销售量也逾2000万册。
《飘》的出版使玛格丽特几乎在一夜之间变成了当时美国文坛的名人,成了亚特兰大人人皆知的"女英雄"。这突如其来的盛誉彻底改变了她的生活。1936年7 月8日,即《飘》出版后的第九天,玛格现丽特在给佛罗里达一位教授的信中讲述了她的体会:"我不知道一个作家的生活会是这个样子。如果我事先知道的话,我绝不会企图去当一名作家。过去的几十年里我的生活一直非常宁静。这是我自己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因为我不善于与人交往;因为我希望工作,喜欢安静;也因为我身体不很好,需要休息。近日来,我的生活已经彻底丧失了那种宁静安谧的气氛"。
玛格丽特的女佣人也回忆说:"小说出版的当天,电话铃每三分钟响一次,每五分钟有人敲门,每隔七分钟有一份电报迭上门来。公寓门口总站着十几个人,他们在静候着玛格丽特出来,以便请她在小说上签名。"
而要求采访,邀请玛格丽特去各地巡回讲演,甚至要求她为各慈善事业捐款的人更是络绎不绝。仅第一周就有 300本《飘》从全国各地寄到她的手里,这些崇拜者希望她签名后再掏钱给他们寄回去。接踵而来的版权,翻译权的纠纷又把她纠缠到一系列的法律事务中。因此,不难理解玛格丽特为什么自《飘》发表以后,直至1949年 8月16日因车祸而丧生,她再也没有发表任何作品。不过她留下了大量书信。她的书信集1976年由麦克米伦公司出版,题名为《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书信集》。
《飘》虽然一部有关战争的小说,但作者玛格丽特没有把着眼点放在战场上。除了亚特兰大失陷前五角场上躺满伤病员那悲壮的一幕外,其他战争场景并没有花费作者过多的笔墨。作为第一部从南方女性角度来叙述美国内战的小说,玛格丽特着重描写了留在后方家里的妇女饱受战乱之苦的体验和感受,从战争伊始对战争怀有崇敬心理、对战争全然的支持,到因战争而带来的失去亲人的痛苦、不得不屈服于失败的命运以及战后立志重建家园的艰辛历程。战争失败了,有的人因此而意志消沉,失去了原有的斗志,无法调整好自己的心态,面对战后支离破碎的生活。反之,另外一些人则克服了失败的心理,凛然面对严酷的现实,成了生活中不畏困难、重新前进在生活旅途上的强者。《飘》的主题思想很多,写乱世中佳人的命运,写飘然而逝的美国南方文化。主人公的思想和情感深受美国南北战争的影响。战争改变了女人们,她们在战火和硝烟中守护着自己的土地, 她们勇敢,坚强,不屈服,因为“Tomorrow is another day”。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读了这本书,的确令我醍醐灌顶、受益菲浅。全书不论是华美流畅的语言描写,还是个性鲜活的人物塑造,都达到的登峰造极的地步。真不愧是世界文学的瑰宝。其中,女主人公的爱情观,使我感受颇深。
思佳丽,这一在美国动荡年代所诞生的出色的人物,她的优秀个性散发出无穷的光芒。这是一个完整的女人, 是一个有缺点的完整女人。 虽然只是一个作者的人物缩影, 不仅包含了作者自己的人生经历, 也有很多女人的身影在里面! 她值得一看, 不, 应该是值得很多遍的看。
看她,就像看自己 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她对爱情的执着。她所拥有天使般的脸蛋和魔鬼般的身材——用修饰中国古代美女的话那就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使得多少青年男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然而她对这些毫不在乎,她对爱情疯狂的执着。但是出于无奈,她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当再一次见到她钟爱的艾希礼时,依然像少女般疯狂地爱着他,不顾一切的向他倾诉钟情。这让我想到了中国封建时代的女子对爱情忠贞的另一种表达方式。以《孔雀东南飞》为例,一对男女要表现对爱的忠贞就要结为连理枝,他们的爱情是与婚姻紧密相连的。“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当他们的爱情遭受别人的破坏时,为了表现对爱的执着,他们只有“自挂东南枝”了。然而思佳丽却不一样,在她的爱情观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或者说是一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分离。她不在乎彼此都有的婚姻,抛开一切大胆的去爱艾希礼,争取自己的幸福,她并未将爱情套上礼义,道德的枷锁,她的爱情永远是自由奔放的。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造成的吧。爱的本质是不因表达方式的变更而变化的。
上高中的时候认认真真的看了这厚厚的两本书,两个感觉:一是非常喜欢思佳丽,二是非常不喜欢白瑞得.
那时候不喜欢这种看似不在乎自己的男人,总觉得爱我得男人应该死心塌地不离不弃.那种动不动就惹我生气得男人是最讨厌的.
现在老了(偷笑一下),对生活对爱情也开始有了真实和深切得体会.我经常会以思佳丽得思想来对思考自己得行为--我希望用那种坚定得信念来支持自己,需要那样的有些现实的举动提醒自己避免幼稚.
思佳丽在看我看是个现实又奢侈的女子,对自己的理想不离不弃.她的生活是多彩的,爱情虽不完整,但我看来也是完美的.她生命中的一切是我所期待的,包括爱情.
奇怪会爱上这样的女子,任何一个男人无法逃避,我也不能...
思佳丽的大半生又是为爱所迷惑的。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知道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艾希礼并不爱她,也不曾象她所想的那般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艾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艾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善——这正应了中国的一句老话: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 而恰恰因为她错误的迷恋,才使她错了身边真正的幸福。这也给了我一个启示:人要学会明辨是非,不要让幸福从自己的指间溜走。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 “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值得欣慰的是,在思佳丽的爱情世界里没有什么是为之已晚的,当她彻底的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瑞德也已离她而去之后,她才意识到原来她真正爱的人是瑞德,她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与悔恨,相信自己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如果许多人对爱情都能有这种乐观自信的态度,那么许多爱情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白瑞特.白瑞特有着良好的家世,却并不以此为荣.他有着锐利的眼睛,有着聪明的头脑,他能很快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的勇敢,执着,他的机智果断,都成为让人喜欢的因素,还有他放荡的外表下那颗专一的心也使人喜欢.他爱斯佳丽,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顾斯佳丽,他希望让她事事称心,可这些却被斯佳丽拒绝了,于是他一直耐心地等待,等待他爱的斯佳丽也能同样爱上他,可是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就这样,当他的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死了,再也回不来了.于是,他选择了离开. 白瑞特对斯佳丽的默默付出而倍感愉悦;对白瑞特最后的离开表示惋惜……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那场南北战争呵,闭上眼就觉得自己处在亚特兰大,和成群结队的人聚在车道旁等死亡人员的名单,塔尔顿家四兄弟都完了,汤姆和那对孪生兄弟完了,威尔克斯,阿什礼的父亲,头发发白的老人也被炮弹打中,米德太太的大儿子死了,小儿子不到十六岁在战场上重伤,这是场扣人心弦的战争,成百上千的伤员,飞舞的苍蝇、肮脏的绷带,血腥、汗渍。。。南方败了,北佬来了。。。
很多人看这本书停留在斯佳丽对阿什礼对瑞特的感情上,停留在斯佳丽的勇敢与坚强上,有人甚至说她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其实她不是神,她同样脆弱,面临这场战争时她才十七岁。
我总觉得如果她没有遇到过瑞特,她这一生也就被些所谓的道德给埋葬在了永远的十七岁。
阿什礼是她一直在盲目爱着的人,以前我一直觉得梅拉妮应该一直不知道斯佳丽对阿什礼的爱,可是,如今才发现梅拉妮的精明,
那场战争,斯佳丽对阿什礼的担心早已于言语间,梅拉妮她怎么会看不到,只是她不说,她将斯佳丽当成姐妹,当成她最需要的人,来信赖着,来支撑着,这个人很多时候我讨厌她,但有时候又为她的善良而感动。
阿什礼,我一直看不起这个人,从心底里贬视这个人,斯佳丽正是因为不了解他才爱他,当她了解了,爱也就消失了。
瑞特,用书中不了解他的人的话说是一个混蛋,一个恶棍。他对斯佳丽的爱却是最真挚的,那是切切实实的行动的付出,只是斯佳丽看不到,当她明白时已经太迟了,叹息~~
平心而论我是很喜欢郝思嘉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的"豪放"性格的。同时,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对感情不纯真、不忠贞是很气愤的。曾经有好几次,我和不同的女孩子讨论过郝思嘉,希望了解从女性的角度怎么看待郝思嘉。得到的结果是,她们大多是很佩服欣赏郝思嘉在那个年代的勇气、能力和作为,而对于其没有节气式的"随便"却持宽容态度,认为那些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没有她那"强悍"的性格,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另一方面,郝思嘉对待梅兰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开始可能是出于对卫希理的爱而爱屋及屋,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她们两个人的性格是截然不同,思嘉经常生梅来的气,甚至还想弃她于不顾,好在在关键时刻,思嘉没有以个人的私利干扰自己的情感选择。以至最后,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至于思嘉对瑞德的感情,开始时我觉得思嘉是出于功利性目的的,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在利用瑞德,直到最后思嘉看清了希理,才知道自己真正喜欢的就是瑞德。反观瑞德对思嘉的爱则确是真切的,虽然瑞德的性格和思嘉类似都是功利的性格,而且他还痞子气十足。但我以为他从在 12根橡树第一次遇见思嘉就已喜欢上她了,这种喜欢是出于爱慕、出于对思嘉的爱。
相对于我对郝思嘉的既喜欢又气愤,文中白瑞德这个形象我是比较喜欢的。他"放荡不羁"但又不失自我,一身的痞子气但又不失男子汉的爱国豪情,而且居然他还出身名门(美国西点军校炮兵专业毕业生)。白瑞德看起来像个玩世不恭、唯利是图的老痞子,但是从华贝儿口中我们可以知道,其实白瑞德是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至于瑞德的爱国情操那就更不用说了,在他们的"国家"(南方)危机的时候,白瑞德领导的封锁线商人,历经艰辛、排除万难冲破北方的封锁线为南方运输急需的物资,并且在亚特兰大陷落那晚在他亲自上阵,操炮反击"北方佬"。即便如此,也只有梅兰了解白瑞德,亚特兰大的上流人士还是不齿他。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这些我们都在历史书上学到过了。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总之,《飘》不愧是世界名著,看后令我感慨良久。
我不得不承认,自己读的书确实不多,尤其是名著、世界名著。在学校时,匆匆地读《茶花女》、《红与黑》等,也许是由于文学素养的浅薄,或是世界观的差异,它们并没有带给我多大的震撼。暑假时,友人推荐我读一下《飘》,当时还记得她很神秘,开玩笑地说了声:“读完了,你会改变你的择偶观呦!”
花了一个月的时间看完了它,很惭愧自己像老牛走路似的看书速度,却也不敢恭维自己看得有多精。读完后,心里有股淡淡的惆怅感觉,朦胧中,总觉得自己身上依稀有思嘉的身影。读完《飘》,它确实给了我很大的震撼,多少次我与之同喜、同闹、同悲、同笑。几许惆怅,几许欣喜,几许感慨,几许惊叹。更唤起我对过去的懊悔。同时,对书中的描述的人生、友情、爱情,我也感触颇多。
关于人生的善与恶,我不敢妄加评论,想法也许是很幼稚的。《飘》中女主人公思嘉·奥哈拉并不是传统观念的好女人,她有着迷人的外貌、聪慧的头脑、坚强的内心、果敢的行为。同时,她也骄傲、贪婪、虚荣、追求实际,甚至曾经有过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她渴望爱情,不顾一切世俗观念,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但当感情和现实利益相冲突时,她毅然将经济需求放在首位。如果说我佩服思嘉,那我更衷情于瑞德,因为我也同样的崇高自由,他的豪放不羁,他的现实,他的勇敢,都传神地说明了他在乱世社会中成长的一个人才,是在乱世生存与发展的强者,强者应适应任何一个社会,这也成了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在经济社会中对精神的取舍,在面对新生事物时,是适应还是回避?思索过后,相信我们会有更多的启发
谈到友情,虽然在《飘》中,作者并没有极力去描写友情,但媚兰对朋友的这份友情仍然是让我羡慕不已。记得桑费有句话:“朋友有三种:爱你的朋友、恨你的朋友、忘记你的朋友。”我想媚兰就是那种爱思嘉的朋友。她对思嘉感恩、感激,甚至为了她可以去死,她的真心在临死前终于让思嘉明白她是她唯一的真正朋友。在人的一生当中,谁能没有朋友?有几个真正的朋友便成了人一生最珍贵的东西。对待朋友,最好也是最真的办法--那就是真心!
我一直在想,如果米切尔没有出车祸去世,她所写的其他小说会是什么样呢?
一个作家如果要让人爱上,一定要多写点作品,让读者从不同侧面去了解他。因为一本书虽然可以反映作家的很多侧面却不是全部。
可是米切尔就像是杜鹃啼血,仿佛她的一生就是为了这本〈飘〉。写完她就去世了,让人惋惜。
我个人认为〈飘〉是有两道主线的。爱情和战争。
我们之前所接触的历史很冰冷,仿佛就是一场为黑人解放而运行的必要手段。北方是正义,南方是无知。
可是在〈飘〉中,南方的视角将这场战争表现得居然让不爱战争的我想哭。人与人之间的复杂关系在战争中的表现,被米切尔写得十分浪漫,不论是正面关系还是负面关系。
我认为我比较像斯佳丽。而我认为其实瑞德也没有什么不好,甚至非常棒!
跨越几十年的感情,在来来回回中辗转,最终尽管结尾十分含蓄,但是大家都可以想象得到,以斯佳丽的性格和瑞德的情,最终二人仍然会走在一起的。
它的续集〈斯佳丽〉(自然不是米切尔写的)就十分好得续写了这段情缘。我认为续集也是难得之作!
本书还将爱尔兰人与土地的关系写得十分坚定,十分令人折服。
读完了整本书,我也摘出了最喜爱的两句话:
“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警告贪慕虚荣的人。
“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他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一一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在爱情中寻找爱情
一个憧憬并执着追求爱情的女人, 却不得不在生活的压力面前一次次的被叛自己的内心。
一个固执的、简直是执拗的女人, 也正因此而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爱情。
一个被物质的困乏吓坏的女人, 在追求物质, 却无可指责, 因为这样的一个女人也是处心积虑的想要帮助自己爱的人, 却一直在小心翼翼的维护着这个男人的尊严。
可悲的是当自己真正爱的人在一次次被伤害后离去。
幸运的是这个在困难面前从不放弃的女人总是给自己希望。
本文标题: 看玛格丽特米切尔《飘》读后感(世界名著《飘》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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