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完加我的读后感(任意一篇读后感(800字)不要从网上抄 完成后加我私信我)

发布时间: 2022-06-14 08:57:27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88

十篇读后感十篇读后感,200字左右,不要少于200字,十篇,要不一样读后感《三国演义》,,也许大家都听说过中国历史上有一段三家分汉的故事,这段故...

做完加我的读后感(任意一篇读后感(800字)不要从网上抄 完成后加我私信我)

十篇读后感

十篇读后感,200字左右,不要少于200字,十篇 要不一样
读后感《三国演义》,
也许大家都听说过中国历史上有一段三家分汉的故事,这段故事不仅此后各朝各代的文人都知道,就连现在的人们也不忘那分汉壮观的场面——这就是“三国”。
说起《三国演义》,大家便会想起胸怀大志,仁义之至的刘皇叔——刘备;想起智谋超群,神机妙算的诸葛孔明先生——诸葛亮;想到英武非凡、忠心耿耿的关云长——关羽;还会想到武艺高强、正气凛然的张飞……
《三国演义》共一百二十回,回回引人入胜。无论是“桃园三结义”、“过五关斩六将”,还是“草船借箭”、“火烧赤壁”,无不叫读者拍手叫好。
其中,在读到“诸葛亮三气周公瑾”时,我再一次佩服诸葛孔明的计谋,而为周公瑾虽然才智出众,但因心胸狭窄而气绝身亡感到惋惜。这是告诫我们做人不能心胸狭窄,更不能瞧不起别人,如果想方设法去陷害别人,自己终会尝到苦果的。
对命运宣战——《愚公移山》读后感
有一个古老的传说,铭刻在世世代代的信仰之中,被华夏儿女乐此不疲地传诵,筑起了无数人孩提时对神幻的向往,融入了岁月沧桑之后的深思熟虑。
“愚公移山”,大智若愚;河曲智叟,大愚若智。在太行王屋面前,嗤笑讥讽,尽烟消云散于他的一声长叹之中。
自开天辟地之时,太行王屋二山就坚持着他们亘古不变的傲气,阳光的刺痛,黑风的叫嚣,经千万年的沉淀成那俨然肃穆,返朴归真的灰色的山石。荡涤后的冷漠和孤寂,毫不客气地将黑暗和纡徐推给山那头的愚公的祖宗,压住了他们祖祖辈辈的野心和好战的本性。
平静了几千年,所有人都丢弃了对那个陌生世界的妄想,没有奢望的安静朝拜着面前的两座大山。
突然一天,愚公站起来了,挺着年近九旬的腰板。
他要移山。
移山?这远比他每天的出入迂回要艰难。高耸入云的太行王屋,其盛气凌人只是岂肯屈服于笨拙的斧锤之下?人生的八十余个春秋都被戏弄于他们的蔑视里,又何必大动干戈,以杯水车薪的资本来挑战这莽莽大山呢?知足则是福。
然而愚公想不通,他不甘把自己与生俱来的勇气乖乖交给随遇而安的苟且手上,他要证明人定胜天。
一锤一敲,挥汗如雨的拼搏,山的气势却毫无动摇,一年的往返,只想将自己的梦想一点一点地堆积于那渤海之边。日复一日,继而年复一年,山依旧面无表情的矗立在天的前面,他依旧是如此顽固,毫无遮掩的山石紧紧包裹着他的脆弱,或许,他拥有的只有阳光敲击下宠辱不惊的坚强。
烈日的炙热和讽刺,似乎是天帝在讥笑他的自讨苦吃,智叟的冷言冷语,不允许争论的否决了他的狂妄。
可愚公还是争了,他毫不承认自己正在为一个不切实际的梦浪费生命,因为她从没有怀疑过这些艰辛的汗水在滴入冰冷的山石的那一刻是否后悔过,是否会冲刷掉石头那顽固的外壳,粉碎他的残忍,刺痛他的记忆。他坚信,一切都是值得的,这是个终会胜利的梦。
愚笨的愚公从没说过什么真理,可这一开口却让他赢来了彪炳千秋的赞叹,永世不朽的流传。“我死了还有儿,儿死了还有孙,孙还会有儿,儿也还会有孙,孙孙,世世代代,永不会死,山,怎么会移不完呢?
智叟哑然,原来他只是这项大工程里的一个小小的角色。
人们终于明白,原来愚公是没有野心的,他用自己的晚年安宁来换取的是一个他永远无缘看到的世界,他的妄想,只是想让后人走上宽广的大道来怀想曾经的王屋太行,曾经有这么一个移山的愚公。
上帝命夸娥氏二背负着两座山圆了愚公的梦。他眼睁睁的看到了北山阻隔了千万年的柔和的阳光,跳跃着拥抱着这块北山压抑了太久的土地。一片开阔。原来山的那头有温润的泥土,有风中摇曳的安谧的小麦,荡着灿烂的满足。
原来世上最动人的事物都是熨贴着大地应运而生的。山太高了,于是使它不近人情。
故事当然不再以他玄妙的神话色彩使我们联想翩翩。但我们始终相信这个结局是真实的,完美的。愚公拿着斧锤向我们诠释了他的人定胜天,成熟给与的慧眼让我们剥析到了这传世神奇下所孕育的精神,那是我们成为万物之灵长的资本。
像山一样执着,坚韧,然后,向命运宣战。
相信落下的汗水终会滋润出一片绿荫,而摧毁山峰的人,只有我们自己。
因为,我们是千千万万个愚公。
我看书向来愣,拿起来就巴不得早点知道结局,于是在休假的日子手不释卷,虽然代价是头晕眼花胃抽筋,仍乐此不疲。
喜欢这本书倒不是觉得她对职场博弈有多大的益处,或蕴含了多么深刻的生存智慧,而仅仅为了一个故事,一个傻女人的苦干奋斗的故事,喜欢杜拉拉,一个有趣的主人公,一个折射出我们打工苦菜花的故事。
天真的相信少说多做的道理,拿着助理的钱干着业务的活,天天加班到9点多。老板一句话就骗到我:年轻的时候多做一点,可以多学一点,钱不是问题。到头来才知道,钱永远都是大问题,丧失了谈判的最好时机想翻身就难了。老板一直都觉得我不一定需要升你的职加你的钱,怎样实现价值的最优化是老板的必修课。老板常常教诲我们:要使自己成为公司里不可缺少的人,这样你才有资本来和公司谈;如果你只是个可有可无的人,公司根本不会和你谈。就这样在老板的熏陶下看轻自己的价值,为着知遇之恩而傻干。 老板是个good negotiant 可以把下属撸得服服帖帖的卖命。但是时间长了,要学得也学过了n次,每个人都难免要做个预算,去计算自身在市场里的平均价值。如果现有的待遇低于市场平均值,人心浮动在所难免。
不过,Job Hop 不这么简单,找不到好公司不如待在现在的公司,好歹工作环境不错,压力不大,所以可以一直忍耐。
杜拉拉的经历就像是电影重放般,种种苦干后的一无所获,说到痛处让人忍不住有些upset。只是杜拉拉有一点幸运是她有大老板的赏识,而我们这里没有大老板。公司结构太简单,看来也未必是好。杜拉拉曾经的原则也本是我的原则,我越来越怀疑这些原则,只是我喜欢规则,喜欢直接,不懂得伎俩,不会装模做样,所以还没有把它们打翻。
年纪渐大越对生活和工作进行反思,尤其是看了越多的实例越无法安心。就这样混下去还是去开拓一个新境界?继续目前的日子,打发打发也就是这样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跳出去,则要筑好铜墙铁壁来抵挡未知的风雨。
忽然想到一个不算题外的话,即所谓企业文化。不晓得我们公司的文化是什么,怎样保持员工的工作热情?靠老员工做lecture 动员?还是该有点别的福利?若上班成为一种负担和痛苦;若空气中凝结的是一种紧张和压力;若老板一面说work and pleasure,一面板着脸孔锱铢必较,我们的热情又该怎样才不被冷却!
职业的环境和发展,竟然让杜拉拉这样在每天的地铁里提到了我眼前,不得不看不好好思考。
现在我已经看完这本书,我先是仔细的看了一遍,在过了一遍我认为在书中精彩之处,由此得到以下学得的知识点:
1. 当自己对直接上司有意见时,应积极沟通,而不是先考虑越级申诉,这在大企业中是大忌。
2. 面对新的老板,要尽快找到游戏规则。
3. 做任何事要以上级为主,与上级建立一致性
4. 积极给上司提供善意的信息
5. 和老板谈话之前要理清思路,先想好要占用老板多少时间谈话的主题是什么,内容简洁明要。
6. 摸清老板问话的常见规律,事先做好应对的准备。
7. 干了活,却得不到老板认可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司沟通不够。解决方案有:
1) 把每一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和安排简要告知老板,并要求老板如有意见在某一日期前提出,不然按计划执行。
2) 当我遇到困难,想方法自己解决,但要带着解决方案和老板开会。让他知道困难的背景,在他也认识到困难的严重性的时候提出自己准备的两个解决方案,并告知其分别的优劣势,让他选出最终解决方案。这样可以让老板了解我的工作中困难的难度,出现频率,我的专业知识,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态度
3) 再大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告知老板进程,主动地在重要阶段给老板信息,如大事摘要,最后结果。
4) 在与别的部门的上司,或公司的高层工作时,要注意言语清晰简洁,主动沟通,考虑周到,不出现有畸异的内容
8. 自己一个明确考虑问题的时间限制,再复杂的事情,到那事先约好的时间点,就要下一个结论,该往哪个方向走
9. 人的精力有限,应该花大部分时间在发挥强项上,做到扬长避短
10. 人的注意力有限。要保证重点
11. 要想统一规划,就要有标准
12. 标准的制定不仅用来规范作业,更主要的是体现公司的文化
13. 谈问题要有完整的事件背景(situation task action result——star)
14. 做主管应避免评价这个人怎样,而是把重点放在说这件事是怎么回事。
15. 做老板的得在不同的利益中权衡利害,知道在什么地方要做出妥协,老板做的越大,妥协能力要求越高
16. 不可让人感觉个人的能力威胁到公司安全。主要体现为拉帮结派。
根据以上所学到的知识点,我总结出这样的理论:要想成为好的员工,要做到适应能力强,快速与上级建立一致性,思路清晰,主动快速完成任务并积极汇报工作情况,坚持学习,在压力和困难中快速找到最佳解决方案。
由于杜拉拉在外企上班,里面也有很多的外企中常用的英语单词,在此就不多说了。
看到杜拉拉一个柔弱的南方女子在一家全球500的大企业中打拼的过程,让我明显的感觉到职场上危机四伏,任何一个人在企业中随时都有被炒的可能,要想在企业中有所成就光靠技术和一张嘴皮子是完全不够的,最重要的是要有比别人转的更久更快的脑袋!
用一句话概括吧:生活可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最近看《杜拉拉升职记》这本书感触瞒深,良好的沟通,积极的工作态度,重要的是能找块坚实的靠山,在机遇出现时的把握,才是构建真正好工作的条件,当然,所有的元素最好在大型的公司中,否则,一切皆空!
回想自己,工作七年。在若干年后才算是找到自己的方向。良好的沟通,好像也是到了第三份工作的时候才发现的,之前的工作,只有不愉快和无聊,是自己把好时光给混走了。现在才明白不知道阿算晚?
刚刚看了一个邮件,同事发过来的。问:30岁的人在思考什么?严肃的问题啊!算下来估计需要360万才够这一生的花费,而且没有包括丰富的娱乐生活。昨天的时候也跟刚过完三十的同事聊天,同样的感触,30了,日子该如何更好的继续?我再有两,三年的时间也要到达这样的一个日子,如何面对?在5年前的时候感觉机会还是会很多的,没有想到自己荒废了美好的几年时光。时间不能倒转,我们还是只能继续向前看,分析一下现在的状况,现在公司也算得上是难得的好公司,确实也有相当优越的吸引力,但是对于我真正的发展是充满制约的。
矛盾的继续工作着------
有看过该书的朋友可以一起分享一下感受.
第一篇
对这个标题,十分注意,丑陋二字显得格外刺眼!为什么我们都不能承认丑陋呢?我只能说只要看过这本书的朋友,都会用两个字形容--“震撼”!!04年最畅销的书籍,已经过去了3年,这本书的大部分内容还依稀地印在脑海中,是柏杨老人家20年前的著作,悲哀的是:20年后才真正在大陆出版,或多或少现在的我也是受了这本书的刺激!那年我没有在旅行社工作,选择了在河源做兼职导游,有时间就帮姐姐看管门市,在看店的时候,无聊透顶,就拿着这本丑陋,每天都看 ,一有空就看,我姐姐说我,别老是沉迷这本书,里面写的东西很多很偏激的,担心我看了之后会变得偏激,的确,现在的我想事情,看事物,做人都比先前偏激了许多!事实上,我也比以前要BT!自从看了这本书之后,对整个社会的看法,有着360度的转变!我的姐姐曾经在这本书注释过:中国人从来不喜欢讲真话,爱说谎,因为在中国 ,没有言论的自由,以前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有!也许在外人看来,我身为一个中国人,当别人指责我们的不是时,就要维护自己!但现在,我并不是这么认为!我始终认为,别人好的,就要学习!良好的习惯要发扬光大,不好的陋习就要改正,引以为戒!这并不是说,我看了这本书后,就不爱国,在这里,我要说明,我是一个十分热爱自己祖国的公民!我不得不承认,我接受的教育是地道的中国文化,而我必须承认,我比较容易接受外面的文化!!!早期,我看到中央电视一则广告,不知道现在在电脑屏幕前的你是否有看到过,是濮存晰做的一个节目,口号内容是:迎奥运,数新风,讲文明!反复地看这则广告,我联想到自己有时候带客人出去旅游,看到国内的客人,素质各方面,再结合这本书,真的感慨万千!现实生活中,的确是这样,旅游车上,垃圾成堆!司机的工作负担又重了,虽说,司机开车之余,是有义务打扫,清洁车厢内的卫生,但,全车40多位游客,难度就大多了!开了一天的车,累得够呛!还要那么辛苦仔细的打扫卫生!所以,我是挺支持司机的工作!结果,我终于想到对付游客的一个方法了,一上车,就强调卫生问题,就是只要发现谁的座位底下有垃圾杂物,那我们就封这位游客为本年度最高荣誉奖:垃圾王的称号!!请大家互相监督!只要这样说,大伙都自觉了,但最重要附上一句:谢谢大家的配合!去到景点,进景区验票处,不喜欢排队,乱七八糟的秩序,看惯了,无言,大声喊也是无奈!!!到餐厅,明明在车上讲好,10人一桌,是大伙自由组合,结果,还是很多人都找不到坐哪里,唉!酒店分房,说好,是给领队按名字写好房号,方便大家!偏偏就是有些人,到了酒店大堂,担心怕分不到好的房给自己,照抢,有房卡照拿!车上,导游在讲解,偏偏有些客人就很不耐烦说,别说了,吵死人了!连最起码的尊重都得不到,,郁闷!!时间观念问题,出来旅游的中国客人,大多数人都是没有时间观念的,说好集中的时间,结果是等一个人,等了一个小时!还有很多很多自己看不惯的现象,都只能默默地承受!朋友,明年的北京奥运,是中华民族的大事,也是国际体坛的盛世,我深信,我也有信心,通过明年的奥运,中国的大多数人,会看到自己丑陋的一面,会有很大的转变,因为有好坏去进行比较了,很多来自各个国家地区的人,不同的文化涌进中国,让国民无条件的接纳,感受,从而看清楚自己许多不足的地方!从此,中国中国也真正有更大的进步!朋友,让我们共同期待吧!
第二篇
中国人的丑陋,如同阿Q精神一样,基本上是每个中国人都具有的心理特征。就像我们的脸一样,具有中国特色。
二十年前的书放到现在来写读后感,固然有些过时,毕竟沧海桑田,毕竟物是人非,书中的很多言论已经不适合当今社会现状,但是,还有很多东西没有改变,毕竟是民族劣根性,毕竟是几千年遗留下来的“光荣传统”,不是说改就能改的。更何况,在这二十年中,又有许多新的陋习如“雨后春笋”般“成长”起来。所以,对于21世纪的中国人,《丑陋的中国人》一书仍然具有深刻的教育意义。
中国人之所以丑陋,我认为其根本原因就是太虚伪,太爱面子,以至于几千年来都没有勇气去面对自身的病症,哪怕有向癌症发展的趋势,却依然蒙着眼睛自诩为“泱泱大国”、“礼仪之邦”,尽一切可能与手段来掩饰自身的缺陷——你说中国有缺点,是因为你生活的环境不如中国,你嫉妒罢了;或者是你担心中国崛起了会吞了你们那可怜的小国,所以想在此之前尽一切办法来打击我们龙的传人的信心而已。
什么宇航员只能看见长城,什么中华民族是和犹太人并列的世界上最聪明的两个民族,说实话我听了真的觉得脸红。拿这些子虚乌有的东西来自我陶醉,让自己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从而使得自己在自己的世界成为强者。
很多中国人都听过这么一个笑话,一对父子在坐公交车,坐了一会孩子悄悄的对他父亲说:“爸爸,有人偷钱包。”这位父亲急忙小心示意孩子不要说话,就当作什么都没有看见。等到下了车,父亲突然发现钱包没了,就责备孩子不注意帮自己看好钱包,可是孩子却说:“爸爸,我刚才给你说有人偷钱包,你不是不让我说话么,那个人偷的就是你的钱包啊!”真是对中国教育制度的绝妙讽刺啊。
在中国,家长从小就教育孩子“见了坏人一定要躲”的理论,致使现在街上小偷技术含量越来越低,因为偷窃的时候,即使被发现也不会有人上前伸张正义,1VS1小偷的胜算还是比较大的,更何况大部分受害者还是女性。
在国内,大家都是中国人,不帮忙就算了,因为毕竟都是“自己人”嘛,没必要搞得“自相残杀”么。那出去了总该团结点了吧,呵呵,那只是个美好的愿望罢了。我有一个在英国上学的朋友,她给我说,在英国,她宁愿和一个有种族歧视的当地人在一个小组作实验,也不愿和中国人在一个组,因为那样至少不用担心因为试验会涉及到自己未知领域而对方却宁可试验失败也不愿透露自己的知识这样的问题。
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要想在世界立足,好的传统是必不可少的。德国人杀犹太人是因为他们太聪明了,而日本鬼子侵略中国却是发现中国好欺负。一个日本人是一条虫,三个日本人是一条龙;一个中国人是一条龙,三个中国人是一条虫。自私,猜忌,迂腐。。。 。。。有着这么多缺点的民族,怎么前进?就好像是我们那些公路上跑的经过改装的小货车,已经严重的超负荷了。要想大步前进,就必须甩掉这些包袱。《丑》就像一面镜子,直接照到了国人的内心深处,那片最丑陋,最黑暗的地方。柏杨老先生,已经为我们开好了处方,接下来怎么做就要看我们自己的了。要想从根本上铲除中国人的陋习,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们只有以《丑》为鉴,时刻审视自己身上是否还有那些丑陋的毛病。有则改之,无则加冕。
茶馆,彼此唠家常,谈山海经的地方。谁能想到它竟能折射出一大社会问题!除非有一位具有独特视角的大师使它“活”起来,否则茶馆平庸无奇,永远不会有更深的意义。而那个人便是老舍——一位语言大师,他用其独特的视角和手法使整部剧本的语言绽放生命的炫彩。
老舍出生于一北京大杂院中,一户舒姓的满族贫民家。父亲是护军,母亲靠洗衣赚钱。父亲早逝之后,生活更为窘迫,但幸运之神眷顾了老舍。一为慈善家资助老舍上学,使他收到良好教育。在老舍自身的不懈努力下。他渐小有成就。在之后的创作过程中,而是的境遇更是深深影响着他。而《茶馆》之所以有“小中见大”的特色,与其是平民出身也有密切联系。
同样,老舍的手法也是独一无二的。其中最突出的一点便是全剧只有三幕,一幕一时段,干警、简洁,也十分容易表现剧情,从清末戊戌维新失败到民国初年北洋军阀割据时期再到国民党政权覆灭前夕,与其说是时间变迁不如说是历史变迁。人物表现年代,而年代又作为人物表现的背景,相辅相成,使小小一茶馆提升到不得不让人用看“历史剧”的眼光评审这部巨作。其二,尽管茶馆人呆,三教九流植被也不少。但是几位人物始终贯穿全剧,起着核心作用。一、王利发(茶馆掌柜)二、松二爷(胆儿小,人却不怀)三、常四爷(正义之士、十分爱国、体格健康)松二爷、常四爷两位茶客与王掌柜交情还不错而在这所谓“热闹”的茶观众,要找出几个掏心掏肺的件阿婆人还真不容易。听听!说的不是客套话便是奉承话。我虽不知老舍塑造如此的人物性格有何用意,至少通过这有点人情味儿和有“良心”的三人谈话使人更深刻的体会到世态炎凉啊!发人深思。其三,子承父业。这是几句疮痍有待讽刺意味的安排。剧中一幕幕地时代向前走,衣着也跟着前卫起来,客人的思想呢?!简直是幻包装不换内容。例如,原先看相面的糖铁嘴养一儿子,现竟“升级”为大师。刘麻子那说媒拉线行当竟让他儿子“发扬光大”变为“花花联合公司”(专给洋人、官员提供女招待与吉普女郎)。而吴祥子这老式特务到了儿子这辈儿竟改个名儿叫世袭特务。人哪!为何总在这方面“遵规守矩”呢?
老舍,无论您想传达予后人什么,至少《茶馆》让我们受益匪浅。我不能评说它的优劣,在如此剧你面前,我只有说声:“谢谢!谢谢您留予青少年如此宝贵的财富。”
《窃读记》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去书店窃读,从书中得到了很大乐趣的事,她常常光顾书店,却从不购买书,所以她想方设法地把自己隐藏起来。藏在人群中或者贴在一个大人身旁。直到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书店的日光灯也亮起来的时候,她才依依不舍地离开。有时还会为了看完一本书而跑几家书店。她这种强烈的求知欲和对读书的渴望真令人感动。
《窃读记》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去书店窃读,从书中得到了很大乐趣的事,她常常光顾书店,却从不购买书,所以她想方设法地把自己隐藏起来。藏在人群中或者贴在一个大人身旁。直到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书店的日光灯也亮起来的时候,她才依依不舍地离开。有时还会为了看完一本书而跑几家书店。她这种强烈的求知欲和对读书的渴望真令人感动。
《窃读记》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作者每天放学后急匆匆赶到书店偷偷读书的情景,描绘了“窃读”的独特感受与复杂滋味,表现了“我”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
作者这种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是那么强烈呀!当我读到文章最后一个自然段——这时,我总会想起国文老师鼓励我们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的时候,我浮想联翩,为什么说我们是读书长大的呢?后来,我翻看了资料,终于知道了这句话的意思:吃饭是为了长身体,读书是为了长见识,我们不但需要吃饭,更需要读书,这样才能成为一个身心健康的人。
许多名人也曾经用一些警句提醒我们,像列宁的“书籍是巨大的力量”;歌德的“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这些名言激励着我们不断前进。
记得一个星期六,我把所有的作业都做完了,心想:这下,我可以轻轻松松地玩了。就当我刚要走出家门的时候,爸爸问:“采奕,作业做完了吗?”我得意扬扬地说:“早就做好了,我现在要出去玩了!”爸爸严肃地说:“你现在看书去。”“老师没有布置看书这个作业呀!”我反驳道,这时,爸爸温和地说:“孩子,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点书,你就会有很多的收获!”听了爸爸的话后,我突然想起《窃读记》中的那个小女孩林海音,她多么爱学习呀!我便回到书房,专心致志地看起书来。啊!书中真的有很多的乐趣呀!我不禁笑了起来,沉浸在读书的乐趣里。
《窃读记》让我知道了:好书会像营养品一样滋润我们的心田,像朋友一样陪伴我的人生,像钥匙一样为我们打开知识的宝库,给我们力量,勇气和智慧,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和好书相伴呢?让我们一生都与好书相伴吧!
西方哲学史 读后感
人类是一种很奇妙的智慧生物,在酒足饭饱后,面对世界的众多不可知的事物,人类往往充满了求知欲和好奇心。在其驱使之下,人类一方面通过经验的积累,另一方面通过理性的思考推理,来尝试着解答这些问题和解释一些现象。这样,一部分解答成为了确知的知识,即科学;另一部分由于时代的局限,不能给出确定的答案,但由于人类对未知事物有着敬畏和恐惧的一面,产生了看似能完美解答这些问题的东西,即神学。
罗素认为,哲学就是介于神学和科学之间的东西,是带着理性的思维去思考科学所不能解答,而神学看似给出了完美答案的问题。所以“哲学”的人生观与世界观,在罗素看来,乃是两种因素的产物:一种是传统的宗教和伦理观念,另一种是可以称之为“科学的”那种研究。唯有这两者同时存在,才能构成哲学的特征。
罗素说;哲学是诉之于理性而不是权威(这和文艺复兴时期的新教主观主义是不同的,区别在于罗素诉之于理性,而新教是唯心的。理性能让人清醒地看到他人的可取之处,而唯心让人傲慢)。这是我对罗素最欣赏的一句话,有了它,才能让我彻底放下顾忌而去研究哲学,虽然在某种程度上说,我的这种心灵安慰也是建立在对罗素的权威上的,但那不是哲学上的。
哲学是研究人类思辩的心灵所最感兴趣的一切问题,在这些问题中,我所最为重视的,是人为什么活着?我所需要的答案,不是原子论那些家伙所认为的机械式的解释,而是目的论的解释。即当这个问题具体到某个人时,就成了“你为什么活着?”。
当我懂事后,当我懂事后亲身面对了死亡后,在面对死亡后又知道死亡是不可避免后,我就开始不断的在内心中问着这个问题,失去外公的痛不断的刺激着我,让我联想到几十年后我父母的死和最后我的死,我是如此胆小,以致我一想到这个问题便无法安稳入睡。
首先给我答案的是物理学,世界是平衡的,有生就有灭,当这个理论扩大到整个宇宙时,即整个宇宙都有灭亡的那一天,如此渺小的人类,和更加如此渺小的我,又有什么好抱怨的呢?但这又引出了另一个问题,既然人都是要死的,人类也是要灭亡的,甚至整个宇宙都是会归于零的,那么我们现在所谓的奋斗除了养活自己,苟且偷生外,还有什么价值?当然这也是人类期望永恒的一种思想,如果连饭都吃不饱,当然就没有这个问题了。
天体物理给了我一个类似神秘主义的答案。
宇宙是如此的广袤,有着太多人类所称之为科学的东西,它是如此的寂寞,亿万年来是如此的安静(我用了好久时间才适应用“它”来形容宇宙)。它需要有什么来理解它,来认可它的存在,而人类作为一种智慧生物,承担起了这个责任。人类根本的责任,是发展科学,是尽可能的去了解这个宇宙的根本。
在这个基础上,我才展开其他的思考。
为了发展科技,在现今的情况来看,只有保持经济的稳定发展才行。这样,我的思想难免的流于世俗了。

5篇读后感

急需要5篇小学生的读后感 不要太长 看百度上的都长的不得了 不长也不要短!
《詹天佑》读后感
《詹天佑》一文描写了在1905年,清政府提出由本国工程人员独立修筑铁路干线“京张铁路”。在英俄等多数帝国主义国家的要挟下,詹天佑毅然接受了修筑京张铁路的艰巨任务。
在勘测过程中,詹天佑常勉励工作人员:“技术的第一个要求是精密,不能有一点模糊和轻率,‘大概’、‘差不多’这类说法不能工程人员之口。” 遇到困难,他总是想:这是中国人自己修筑的第一条铁路,一定要把他修好。否则,不但惹那些外国人讥笑,还会使中国的工程师失掉信心。他总是把这句话作为前进的动力,所以他遇到困难总是毫不畏惧。这让我不得不敬佩他。
在山势高,岩层厚的居庸关开凿隧道时,山顶的泉水往隧道里渗,詹天佑身先士卒,带头提着水桶去排水,他常常和工人们同吃同住,不离开工地。
詹天佑对全线工程曾提出“花钱少,质量好,完工快”三项要求。京张铁路经过工人们几处奋斗,终于在1909年9月全线通车。原计划六年完成,结果只用了四年就提前完工,工程费用只及那些帝国主义国家估价的五分之一。
文中的一句句话语,一个个片段充分表达了詹天佑对工程的负责,身先士卒的精神,和一颗爱国心。
再想想我们自己,如果在学习生活上遇到困难也像詹天佑那样有毅力,也不退缩的话,那么还有什么完成不了的任务和学不会的知识呢?如果我们也像詹天佑一样事事为国家,为集体着想,身边会有多少活雷锋出现呢?如果我们在学习中也像詹天佑那样有着精密的要求,还会有因为粗心出现的错误么?
虽然我们不能像詹天佑那样有那么伟大的业绩,但我们要学习他的精神和他的优秀品质,让“中国近代工程师之父”——詹天佑的伟人事迹和他那不屈不挠,身先士卒的精神,一代代流传下去。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最受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整部作品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精致深深地吸引着我们.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并不能因为没有丰富的经历,就对她的对于事物的分析能力有所怀疑,读过《傲慢与偏见》的人一定会为她细腻,敏锐的情感所折服.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天赋么?她的确很少接触外界,但思想存在,想象存在,这一切的存在就足够。
《永别了武器》读后感
一个告别了武器的人,不是敌人的俘虏,就是爱的俘虏.我不是不善于自我保护,实在是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就如同生命的数据库,已经不需要进入的密码,随时都可以打开全部程序,可以读出全部的文件.我说的俘虏,就是这个意义上的俘虏.当我把自我放到阳光下的时候,我明白从此不能有所伪装,隐蔽的日子一想起就令人不安.当我意识到抗拒的无奈,有多少时间无可挽回,有多少记忆渐渐从内心淡出.说到底,俘虏就是一个不能抵挡伤害的人,就是要有足够的勇气放弃希望,必须承受生存的全部压力.本来,在属于个人的空间,可以沉浸于独自的幻想,可以从尘埃里开出虚拟的花朵.而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是连欺骗自己都不能,只有不断地净化内心世界。
《哈姆雷特》读后感
莎翁的《哈姆雷特》是一部经典的代表作.这本书在表面情节上与历史的传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讲的还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剧中人霍拉旭所说: 你们可以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曲折选宕的情节,紧紧围绕着复仇而展开。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使他不能接受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已使哈姆莱特疑窦在心,加之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哀诉,这桩暴行是哈姆雷特的叔叔所为,并要他为父报仇.至此,他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
爱也彻底,恨也彻底.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这就是在我读完《基督山复仇记》后最大的感受.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轻举妄动的.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的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语的.在经历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在确认了所要寻找的人以后,他并没有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所见的那样,于恩人抱拳云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于仇人一剑刺死.他选择了他自己的方式.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船主一家,他竭其所能,默默地支持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却从来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为了报恩而来.如果说他的报恩令人感动,那他的复仇则是如此的淋漓尽致,在我们也有几度的叫好后不免有点心惊。

关于读后感

要求不算多…… (*^__^*) 嘻嘻…… 那么你准备好了吗? 开始了哦! 3 ↓ 2 ↓ 1 开始要求一: 选择一本能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的书。还有一个次要,但是不可以忽略的,要求你能与本书交朋友,让阅读的快乐伴随着每一个人,度过快乐的寒假。要求二: 本书的读后感。
读了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让我想起一句话:知识就是力量。鲁滨逊能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独自生存二十八年,靠的就是他的智慧和劳动:假如他不去劳动,那么他只有被食人族吃掉的可能;假如他没有知识,那么他只有在荒岛上病死的可能。
鲁滨逊用自己的双手在荒野中搭帐篷,掘山洞,打围墙,为自己筑起一个安全坚固的“城堡”,免受食人族的侵害。有了住,还得有吃。从船上运下来的食品虽然不少,但确是有限的,如果不自力更生,就会坐吃山空。于是鲁滨逊又开始自己种庄稼,圈养家畜。荒岛上的天气变化无常,鲁滨逊上荒岛的第一年就病倒了,病得很重,一天到晚都昏昏沉沉。这是他运用了巴西人无论得什么病都不吃药而吃烟叶这个实例,成功地救了自己一命。
读完了《鲁滨逊漂流记》,让我感到人类的智慧是无穷无尽的。有了智慧和劳力,在一个荒岛上生活二十八年也不是什么难事。
《鲁滨逊漂流记》,一本让人惊叹人类智慧和勤劳的巨大著作,让人惊叹生命的美丽。
2《鲁滨逊漂流记》是“欧洲小说之父”丹尼尔·笛福晚年时代创作的一部小说。他塑造的鲁滨逊是一个新兴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一个理想化的英雄。他不仅赋予鲁滨逊种种人类优良的品质,像勇敢、坚强、智慧和热爱劳动,并使他具有一个“理想的”资产者的所应有的实干精神,宗教信仰和严谨等。作者用生协逼真的细节把虚构的情景写得使人如同身临其境,使故事具有强列的真实感。 拜读这部小说后,我不仅对作者独特的写作手法和丰富的想象力大为赞叹,更对鲁滨逊这一人物在坎坷经历中表现出的刚毅、坚强不屈的品格钦佩至极。 我深刻体会到,鲁滨逊有如此丰富多彩的经历,与他的实干精神和坚强性格是分不开的。而我正是缺乏这种精神和品格。 我早已习惯了父母为我创造的优越条件。像温室里的花朵,不经历风雨,没爱过生活的磨励,根本无法体会到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成天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只会空谈理想,缺乏认真扎实的奋斗精神。 在学习中,我常遇到一些困难,但这点困难与鲁滨逊独自生活在荒岛上遇到的艰难险阻相比,是微足不道的。他能用双手创造奇迹,我为什么不能鼓起勇敢战胜困难呢? 读过样一个富有冒险精神的英雄的传奇生涯后,我深深的被一个英雄顽强奋斗的精神和不屈的灵魂震撼着。那么从现在起,我应该坚强、勇敢,以积极向上的心态向对美好生活。
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
他是一个坚强的勇敢的漂流者。没错,他-鲁滨逊是英国小说家丹尼尔.笛福笔下的一名主人公,出于笛福1719年所创作的虚构长篇小说《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采用当时风靡一时的纪时性航海回忆录的文学体裁;主人公则以当时一名因过失被流放荒岛的水手的原形。他是个永不疲倦.永不安生的行动者,是当是不断扩张.不断攫取的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社会的典型产物,他不屑守成,倾心开拓,三番五次地离开小康之家,出海闯天下;他理智明达,勤于劳动并擅于劳动。他遭遇海难流落到荒岛上以后,不坐叹命运不济,而是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器具.缝纫衣服,把荒岛改造成了井然有序的欣欣向荣的家园。他流浪多年,历经千辛万苦,终于获取了一笔可观的财富,并且收服一位忠心的仆人“星期五”,完成了他那个时代的典型英雄人物的创业历程。 当我读完了这篇小说后,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从根本上说,人里不开社会,也离不开健康的自我。”是荒岛经验使鲁滨逊那些被描述“原罪”和人类本性的欲望明白无误地显示出其社会性的本质。鲁滨逊的生存环境改变了:一自然为伴,与山水林木相守,孤独的生活形成某种宗教隐修的环境,迫使他和自我.和自然及神对话。为他走出荒岛融入社会有另好的基础。 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
他是一个坚强的勇敢的漂流者。没错,他-鲁滨逊是英国小说家丹尼尔.笛福笔下的一名主人公,出于笛福1719年所创作的虚构长篇小说《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采用当时风靡一时的纪时性航海回忆录的文学体裁;主人公则以当时一名因过失被流放荒岛的水手的原形。他是个永不疲倦.永不安生的行动者,是当是不断扩张.不断攫取的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社会的典型产物,他不屑守成,倾心开拓,三番五次地离开小康之家,出海闯天下;他理智明达,勤于劳动并擅于劳动。他遭遇海难流落到荒岛上以后,不坐叹命运不济,而是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器具.缝纫衣服,把荒岛改造成了井然有序的欣欣向荣的家园。他流浪多年,历经千辛万苦,终于获取了一笔可观的财富,并且收服一位忠心的仆人“星期五”,完成了他那个时代的典型英雄人物的创业历程。 当我读完了这篇小说后,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从根本上说,人里不开社会,也离不开健康的自我。”是荒岛经验使鲁滨逊那些被描述“原罪”和人类本性的欲望明白无误地显示出其社会性的本质。鲁滨逊的生存环境改变了:一自然为伴,与山水林木相守,孤独的生活形成某种宗教隐修的环境,迫使他和自我.和自然及神对话。为他走出荒岛融入社会有另好的基础。
在漫长的人生道路上,有着很多的困难险阻,也有许多磨难与坎坷会阻挡自己的脚步,使自己不能前进,如果永不放弃任何事物都会被你自己征服。
题目就叫永不放弃。开头最好加题记,题记最好包括永不放弃四个字。如(放弃是一个念头,而永不放弃是一种信念、一种精神。现实生活中我们往往会自觉不自觉地选择前者,因此,我们极易成为普通的没有一点棱角的人,而有些人却坚定得近乎倔强地选择了后者,这种人虽是少数,但他们却往往能赢得大多数人的掌声。)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主人公鲁滨逊生于比较富裕的家庭,但他毅然抛弃安逸舒适的家庭生活,甘愿与海浪为伍,去实现自己的航海梦想。他航行到过伦敦,到过非洲,还到过巴西,途中曾被海盗劫持做过奴隶,但最后终于化险为夷。一次,他在去往非洲购买奴仆的航行中,不幸遇上大风暴,全船覆没,只有鲁滨逊幸免于难,飘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从此开始他长达二十八年的孤岛生活。在苍凉寂寞的荒岛,鲁滨逊以他勇于冒险、敢于创造的精神,独自一人与困难和艰险斗争,终于创造出了自己的一片天空。在荒岛上,鲁滨逊用自己的双手建立了房屋、篱笆,还学会了做衣服、器具等生活必须品。他把还把山羊、鹦鹉等野生的动物圈养起来,用剩余的一点种子经过反复的播种,吃到了自己的粮食。他还搭救了一名年轻的土人,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把他收作仆人。终于,他把原本荒凉的小岛建造得美丽而富饶,自己非但没有被困境压倒,反而过上了自得其乐的生活。一直到第28个年头一艘英国船来到该岛附近,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才返回英国。这时他父母双亡,鲁滨逊收回他巴西庄园的全部受益,并把一部分赠给那些帮助过他的人们。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让我大开了一次眼界,也让我的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撼。只要我们像鲁滨孙一样,在困境面前毫不退缩,有他那种不畏困难的精神,在绝境中求生的信念,有什么事情我们不会成功呢?又有什么事情能比鲁滨逊所遭受到的更糟呢?
这部小说是笛福受当时一个真实故事的启发而创作的。1704年苏格兰水手赛尔科克在海上与船长发生争吵,被船长遗弃在荒岛上,四年后被救回英国。赛尔科克在荒岛上并没有作出什么值得颂扬的英雄事迹。但笛福塑造的鲁滨逊却完全是个新人,成了当时中小资产阶级心目中的英雄人物。
作者笛福曾这样点评鲁滨逊:形象为不安于现状,勇于行动,勇于追求,不畏艰险,按照现代文明的模式,开辟新天地的创造者。很多人都只想满足于现状,最好是不经过任何风波就过着幸福的生活,而他们却不知道没有经过大风大浪的人是经不过任何打击和挑战的。有些人虽经过了一番考验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可一旦东西失去了,他们就再也振作不起来了。因为他们怕再一次为遇到难解决的问题而大费周折。《谁动了我的奶酪》里的小老鼠——咻咻和匆匆在失去了好不容易得到的奶酪后,并没有任何犹豫,马上穿上鞋子去开始自己新的寻找。这样,他们的心态和心境才会更平静和从容因为他们懂得去追求,所以他们的远方就在不远处。
的确,鲁滨逊也是一样的,如果他没有离开家,而是按照他父亲的只是做事、生活,那么他的人生一定没有那么精彩。在他的眼中就只会有金钱,还有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他也就不会懂得用自己的双手去制造东西,去捍卫自己的家园。但他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做了,虽然他一次次的遇到困难,有一段日子甚至还被当成奴隶。但他勇于向世界挑战:他离家出走,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奋斗;他勇于和大自然斗争:在经过大浪后也没被淹没,在荒岛上用自己的双手开辟出属于自己的家园;他勇于去行动:在荒岛上看见俘虏快被野人杀后吃掉,拼命去救他,就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他勇于去追求:追求自己想要的事物,自己想过的生活,经历大自然的挑战和重重磨难。
我们也应该向鲁滨逊这样,要敢勇于向世界挑战,不被打垮,压力越大则能够越坚强,这才是我们的目标,要勇于斗争、勇于行动、勇于挑战、勇于追求,这样才能创出一个坚强的自我,一个依靠自己的双手生活的自我。
有这么一个假设,把你抛在荒无人烟的孤岛上,有一艘船供给你充足的食物以及日用品,这个岛上没有凶猛的野兽和野人,那么,你愿意来到这个岛上么?或者说,你若变成这样会怎么做?这就是《鲁宾孙漂流记》的最初假想。笛福把这个假想描写在鲁宾孙这个人物身上。鲁宾孙是一个英国青年,他怀着云游四海的志向越过大西洋和太平洋,在惊心动魄的航海中经历无数险情,后来整条船在太平洋上不幸遇难,他作为唯一幸存的人在一个孤岛上生存下来。
“有时我会发生疑问,为什么苍天要这样作践他所造出的生灵,害得他这样不幸,这样孤立无援,这样沮丧无聊,以致使人找不出理由对这种生活产生感谢的心情?”从这句描写中,不难看出鲁宾孙初登孤岛时的绝望心情。他需要面对的不是凶猛野兽,而是人类最大的弱点--孤独。他,在这种环境与可怕情绪的摧残下,依然活了下来,是什么给了他活下去的勇气?没错,是求生的意志,是生命的本能,是生的动力呀!“我希望世上的人都要从我最不幸的处境中取得一个经验教训,这教训就是:在最不幸的处境之中,我们也可以把好处和坏处对照起来看,从而找到聊以自慰的东西。”鲁宾孙拥有把逆境转变为对自己有利环境的能力,他懂得如何总结好与坏、利与弊,并善于利用目前的利扭转逆境,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除了强烈的求生意志,还有鲁宾孙自己的冒险精神、毅力与冷静的头脑在起作用。他与我一样,与父母有隔阂,有远大的志向与抱负,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奋斗,可是,换作是我能否有他那样的毅力与勇气呢?他用双手为自己建立了一个堡垒似的安全的家,储备充足的食物和弹药,勇敢地抵抗入侵者。真让我汗颜,若是我在这样的环境下,也许会吓得手足无措,更别提防御工事和建造一个家了。我还在父母的庇护下,家庭的温床里,做自己的春秋大梦。虽然我与鲁宾孙的年龄无法相比,可单单在精神上,我却是逊于他许多的。几乎没有挫折,我的道路是平坦的,可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的我一直抱怨这抱怨那,懒惰地生活在吃饱穿暖无风无浪的生活中。
鲁宾孙会成为青年们崇拜的人物,是因为他是有活力、有创造意识、不怕艰苦、善于团结人的一个发展、进步人物。不得不承认,任性、娇气、依赖性强而动手能力差是我的也是大多数青少年的缺点。是的,要培养扭转逆境和在艰苦环境中生存的能力,我得从现在开始,反思自己,锻炼自己了。
读后感: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小说是英国作家福笛在1719年所创作的长篇小说。书中主要介绍了主人公鲁滨逊所乘坐的船在途中遇到风暴触礁,船上水手、乘客全部遇难,唯有鲁滨逊幸存,只身漂流到一个没有人烟的孤岛上,他用沉船的桅杆做了木筏,一次又一次地把船上的食物、衣服、工具等运到岸上,并在小山边搭起帐篷定居下来,一住就是17年,他不仅自己在岛上种植大麦和稻子,自制木杵、筛子,加工面粉,烘出了粗糙的面包;而且还制作陶器等等,保证了自己的生活需要。
他的那种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的精神深深的感动了我。他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下,把自己从绝望中解救了出来,鲁滨逊长达二十几年对生的希望就是毅力,我不禁想到现在的一些人们,他们有的只因为受到了一点点小挫折,就产生了轻生的念头。跟鲁滨逊比起来,我们现在的生活环境是多么的丰富多彩,因此,我们更应该要珍爱自己的生命,崇尚我们的生活。在遇到困难挫折的时候,不要轻易就放弃了宝贵的生命,想象一下,鲁滨逊当年遇到了多大的困难,都能够克服,而我们现在的这点小麻烦又算得了什么呢?纵使生活中存在着千千万万个困难,但也共存着许许多多的精彩与幸福,我们只有多去挖掘、体会那些精彩与幸福,才会得到更多的快乐
其实,生活就本身就是一幅画,有的人画出了春天的生机;夏天的绿荫;秋天的收获;冬天的希望。而有的人却画出了春天的寂寞;夏天的焦躁;秋天的凄凉;冬天的悲哀。画的色彩如何,全取决于作画人本身对生活的态度。鲁滨逊那种对生活不断追求,对交往的向往都源于他那对生活无比热爱崇尚的精神。而这些也都正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
第一次阅读笛福的作品《鲁滨逊漂流记》是在高二的时候,一向不爱读书的我却深深地被它吸引了,我第一次尝到了读书的乐趣。小说塑造了鲁滨逊这样一个具有时代气息的崭新的艺术形象,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逼真的自然环境和细节描写,打破了古典主义的清戒律和浮华、空洞的文体风格,为英国现实主义启蒙小说开辟了道路,成为英国第一部真正的现实主义小说。
读完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逊。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梦想。永不放弃,是我从他身上学到的。
摘要:
鲁滨逊漂流记》是笛福的代表作,是一部流传很广,影响很大的文学名著。它表现了强烈的资产阶级进取精神和启蒙意识。作者用生动逼真的细节把虚构的情景写得使人如同身临其境,使故事具有强烈的真实感。小说主人公鲁滨逊也成为欧洲文学史上一个著名的文学形象。
我父亲原来指望我学法律,但是我却一心想去航海。有一天,我去赫尔城,我的一位同伴正要坐他父亲的船到伦敦去,再没有什么比这更让我动心了,我必须跟他而去——这是1651年的8月,当时我十九岁。
船刚驶出海口,便碰到了可怕的风浪,使我感到全身说不出的难过,心里十分恐怖。我在痛苦的心情中发了誓,假如上帝在这次航行中留下我的命,我在登上陆地后,就一直回到我慈爱的父母身边,从此一定听从他们的忠告办事。
可是第二天风停了,浪也歇了。太阳西沉,继之而来的是一个美丽可爱的黄昏,这时又喝了我的同伴酿的一碗甜酒,我就把这次航行后便回家的决心丢到九霄云外去了。我的这种习性给我的一生招来了巨大的不幸——任性的行动常给我带来灾难,可我总不肯在灾难来临的时刻乘机悔改。待到危险一过去,就忘掉了 所有的誓言,又不顾一切地投入了我的毫无名堂的生活。
在第一次狂风暴雨似的航行后,我又有过几次不同的冒险。在去非洲的几内亚做生意时,我被一艘土耳其的海盗船俘虏,被卖为奴隶,经过许多危险,我逃到了巴西,在那里独自经营一个甘蔗种植园,生活过得很顺遂。可这时我却又成了诱惑的牺牲品。巴西因为人工不足,有几个种植园主知道我曾为做生意而到过非洲的一些奴隶市场口岸,他们竭力哄诱我作一次航行,到那一带去为他们的种植园买些黑奴回来。
听从坏主意,人就会倒霉。我们的船在南美洲北岸一个无名岛上触了礁,所有的水手及乘客全都淹死了,上帝保佑,只有我一个人被高高的海浪卷到了岸上,保住了一条命。当时我所有的只是一把刀、一只烟斗和一个盒子里装的一点儿烟草。待到我的体力恢复,可以走路了时,我就沿着海岸走去。使我大为高兴的是,我发现了淡水。喝了水后,又拿一小撮烟草放在嘴里解饿。我就在一棵树上栖身,舒舒服服地睡了一觉振作了精神,海上风平浪静。但最叫我高兴的是我看见了那艘船,待到潮水退下,看到它竟离海岸很近,我发现可以很方便地游到船上去。船上只剩下一只狗和两只猫,再没有别的生物。不过船上有大量的生活必需品,这样,我就干了起来。为了把那些东西运到这个岛的一个水湾里,我专门制造了一只木筏,还把岛上有淡水而且比较平坦的一块高地作了我的住所。面包、大米、大麦和小麦、干酪和羊肉干、糖、面粉、木板、圆木、绳子——所有这些,再加上几支滑膛枪、两支手枪、几支鸟枪、一把锤子,还有——那是最没有用的——三十六镑英币。所有这些东西我都一天又一天——在两次退潮之间一一从船上运到了岸上。到了第三十天夜里,我的搬运工作做完了,我躺下来时,虽然像平常一样害怕,但我心里也满怀感恩之情,因为我知道,我已为以后对付这个荒岛作好了准备而心里感到踏实了。
岛上有不少野果树,但这是我过了好久才发现的。岛上还有到处乱跑的山羊,但要不是我从船上取来了枪支弹药,它们对我又有何好处呢?因此,我有理由感谢仁慈的上帝,让船搁在海岸边,直至使我搬来了对我有用的一切东西。
要想确保我能在这个岛上生存下来,还有许多事情要做。我尽可能地相继办了几件我非办不可的事。但是我的努力并非总是交上好运道。我在第一次播下大麦和稻子的种子时,这些宝贵的存货就浪费了一半,原因是播种得不是时候。我辛辛苦苦花了几个月工夫,挖了几个地窖以备贮存淡水。花了四十二天时间,才把一棵大树砍劈成我的第一块长木板。我起劲地干了好几个星期,想制造一个捣小麦的石臼,最后却只好挖空了一大块木头。我足足花了五个月工夫,砍倒一棵大杉木,又劈又削,让它成了一只很像样的独木舟,以备用来逃离这个小岛,可结果却因为怎么也没法子使它下到海里去而不得不把它丢弃了。不过,每一桩失败的事,都教给了我以前不知道的一些知识。
至于自然环境,岛上有狂风暴雨,还有地震。我那时也对一切都适应了。我种植和收获了我的大麦和小麦;我采来野葡萄,把它们晒成了很有营养的葡萄干;我饲养温驯的山羊,然后杀了吃,又熏又腌的。由于食物这样多种多样,供应还算不差。如此过了十二个年头,其间,岛上除了我本人之外,我从来没见到过一个人迹。这样一直到了那重大的一天,我在沙滩上偶然发现了一个人的光脚印。
我当时好像挨了一个晴天霹雷。我侧耳倾听,回头四顾,可是什么也没听见,什么也没看见。我跑到海岸上,还下海去查看,可是总共就只有那么一个脚印!我惊吓到了极点,像一个被人跟踪追捕的人似地逃回到我的住处。一连三天三夜,我都不敢外出。
这是人怕人的最好说明!经过十二年的痛苦和苦干,十二年跟自然环境相抗争,竟然会因一个人的一只脚印而恐怖不安!但事情就是这样。 经过观察,我了解到这是那块大陆上的那些吃人生番的一种习惯。他们把打仗时抓来的俘虏带到这个岛上我很少去的那个地方,杀死后大吃一顿。有一天早晨,我从望远镜里看见三十个野蛮人正在围着篝火跳舞。他们已煮食了一个俘虏,还有两个正准备放到火上去烤,这时我提着两支上了子弹的滑膛枪和那柄大刀往下朝他们跑了去,及时救下了他们来不及吃掉的一个俘虏。我把我救下的这个人起名为"星期五",以纪念他是这一天获救的,他讲话的声音成了我在这个岛上二十五年来第一次听到的人声。他年轻,聪明,是一个较高级的部族的野蛮人,后来在我留在岛上的那段时间,他始终是我的个可靠的伙伴。在我教了他几句英语后,星期五跟我讲了那大陆上的事。我决定离开我的岛了。我们制造了一只船,这次不是在离海岸很远的地方造。正当我们差不多已准备驾船启航时,又有二十一个野蛮人乘着三只独木船,带了三个俘虏到这个岛上来开宴会了。其中一个俘虏是个白人,这可把我气坏了。我把两支鸟枪、四支滑膛枪、两支手枪都装上双倍弹药,给了星期五一把小斧头,还给他喝了好多甘蔗酒,我自己带上了大刀,我们冲下山去,把他们全杀死了,只逃走了四个野蛮人。
俘虏中有一个是星期五的父亲。那个白人是西班牙人,是我前几年看见的那艘在我的岛上触礁的船上的一个幸存者,当时我还从那艘船上取来了一千二百多枚金币,但对这些钱我毫不看重,因为它们并不比沙滩上的许多沙子更有价值。
我给了那个西班牙人和星期五的父亲枪支和食物,叫他们乘着我新造的船去把那艘西班牙船上遇难的水手们带到我的岛上来。正在等待他们回来时,有一艘英国船因水手闹事而在我的岛附近抛了锚。我帮那位船长夺回了他的船,跟他一起回到了英国。我们走时带走了两个也想回英国去的老实的水手,而让闹事闹得最凶的一些水手留在了岛上。后来,那些西班牙人回来了,都在岛上居留了下来。开始时他们双方争吵不和,但定居后,终于建立起了一个兴旺的殖民地,过了几年,我有幸又到那个岛上去过一次。
我离开那个岛时,已在岛上呆了二十八年两个月二十九天。我总以为我一到英国就会高兴不尽,没想到我在那里却成了一个异乡人。我的父母都已去世,真太令人遗憾了,要不我现在可以孝敬地奉养他们,因为我除了从那艘西班牙船上取来的一千二百个金币之外,还有两万英镑等待着我到一个诚实的朋友那儿去领取,这位朋友是一位葡萄牙船长,在我去干那项倒楣的差事之前,我委托他经营我在巴西的庄园。正是为了去干那差事,使我在岛上住了二十八年。我见他如此诚实,十分高兴,我决定每年付给他一百葡萄牙金币,并在他死后每年付给他儿子五十葡萄牙金币,作为他们终生的津贴。
本文标题: 做完加我的读后感(任意一篇读后感(800字)不要从网上抄 完成后加我私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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